国际贸易中出口商面临的信用证风险

国际贸易中出口商面临的信用证风险

[摘要]经济全球化的欣欣向荣促使着国际贸易蓬勃的发展,国际支付结算方式也日渐新颖。安全、可靠的银行信用使得信用证盛行于世,更让信用证成为众多常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之一。然而,信用证操作上的复杂性、理解上的差异性等原因,导致其风险偏高。因此,了解信用证的风险和风险控制十分重要。文章对信用证的风险以及其风险控制做了相关探讨,识别和评估信用证风险,促使我国出口商的国际业务积极稳步的发展。

[关键词]国际贸易;出口商;信用证风险;应对策略

1信用证的风险

出口商信用证风险是指出口商在国际业务中收到的信用证,其中包含一些难以完成的苛刻条款、软条款或者因为开证行的资信状况等原因违反国际商会制定行业准则《UCP600》的操作标准,致使出口商不能按照信用证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后不能及时和足额收回的外汇的风险。出口商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大致有如下四类。

1.1单证不符和单单不符造成的结汇风险。信用证为什么会被拒付?究其原因无外乎“单证不符”,作为受益人的出口方在收汇前需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去银行交单。单证不符、单单不符都会被开证行审核单据时认定为不符,轻者扣款,重者折扣,严重的甚至会被开证行拒付。信用证交单过程中的争议如何处理?对此,国际商会制定行业准则《UCP600》做了统一规范,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它的使用效力范围涵盖了根据该条例办理的所有信用证,是使用信用证的国际惯例。

1.2信用证软条款的风险。出口商从事国际贸易时,其所面临的“软条款”风险又是指什么呢?其实就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时,需要躲开的陷阱,避免踩的雷。躲开陷阱,避免踩雷的过程就是识别、评估“软条款”风险的过程。根据“软条款”中的陷阱条款,进口商完全可以据此条款掌握主动权,是否履行付款义务全权取决于进口商的意愿,随之而来的就是出口商陷入被动地位,从而使信用证可能随时会因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单方面的行为而解除,使出口商蒙受巨大损失[1]。如果出口商没有丰富的经验与实践操作能力,是很难发现信用证中所隐含的软条款,所以,对于受益人而言,单据审核非常关键。常见的软条款主要有:记载着暂不生效条款、保险种类自身有冲突和矛盾、漏列加价条款、买方指定检查机构、限制付款条款、对于装运的限制限制受益人提供单据等。在实际操作中,信用证的软条款种类繁多,要识别出全部的软条款,需要审单人员具备非常高专业性,细致且严格地审单,一旦发现任何问题,及时与进口商联系更改软条款,直到受益人能全部按照信用条款证执行。

1.3收到被伪造、变造和作废的信用证风险。[2]根据《刑法》规定,伪造信用证是指行为人根据真实信用证的样式、形状,采用影印、描绘、复制等方式制作假的信用证。变造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在原信用证的基础上,采用剪接、涂改、挖补等方式,对信用证的内容和主要条款进行改变,使信用证的金额增加,从而形成另一种信用证。作废信用证是指已过期限的信用证、无效的信用证、经人涂改的信用证(仅限于明知),经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撤销的信用证,也是作废的信用证。①收到被伪造、变造和作废的信用证,如果出口商没有仔细核对,与银行进行查验、核对。出口商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付款准备货物,发货后又不能按照正常的货款收款,造成“钱货两失”的局面,造成巨大的损失,出口商应该严格审核,以银行系统收到的信用证为准,避免损失。

1.4信用风险。开证行和进口商的信用是一笔跨国交易完成的关键因数。基于信用证交易的特点,银行在整个结算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纽带作用。经开证申请人申请,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开证行审核出口商提供的单证是否相符,审核相符,开证行按照约定付款。若开证行和进口商信用不良,沆瀣一气,很可能造成出口商被拒付。

2防范信用证风险的应对策略

2.1熟悉。《UCP600》,提高业务人员专业水准和素质在国际贸易中,大多信用证从业人员专业水准较低,操作能力较差、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国际贸易实务经验,从而造成单证“不符”。因此,将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应亟须加强信用证业务操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准与素质,加强对国际贸易惯例、法规的熟悉和掌握,特别是《UCP600》中的相关条款,预防纠纷。具备了专业水准和素质的同时仍需要仔细、严格地审核软条款,准确制单。

2.2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各部门有效联动体系。对于前文中所讲的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风险,出口商应该积极防范并且加以应对,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国际贸易中,防范风险可能比解决实际贸易问题更为重要,建立健全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根据日常经营,建立出口商自己的客户信息档案,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对不同国家的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和类别的划分。加强资信审核,根据此项信息,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灵活运用信用证与其他结算方式的组合。在开证行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风险,选择国外知名银行为开户行,对于风险较高的国外银行,出口商应要求进口商在信用证上添加保兑行,以防范无理拒付风险。建立各部门有效联动体系,大数据分析比对,海关、银行、商检、税务等部门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对其数据进行综合比对分析,有效降低单证造假风险。

2.3使用出口信用保险来转移风险。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专业的保险机构对出口商在出口环节所遇到的风险或损失予以承保。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企业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保障与支持,规避了出口企业的一部分风险,推进了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采用出口信用保险具备优势主要有:一是可以为出口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与支持,将大金额的坏账变为确定的保费;二是可以有效扩大海外市场规模,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可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三是出口商可以有效利用机构的评估体系甄别优质合作伙伴合作,避免不必要损失。但是,对于保费金额、理赔金额等因素也是参保时的重要考虑因数。投保时,需要综合考虑拒付风险损失、保险费用、理赔金额,选择综合成本最小的最优策略。

2.4使用福费廷来转移远期信用证风险。福费廷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融资方式,指的是出口商将自己未来应收的远期信用证卖断给银行以换取资金。其操作类似于常说的无追索权的票据贴现[3]。福费廷具备的优势主要有:一是出口商无须承担与进口商有关的政治、经济和商业方面的风险;二是有利于缩短出口商资金循环的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企业的现金流,为出口商提供良好的、成熟的融资途径;三是缩短收款时间也意味着降低了外币支付汇率变动带来的影响;四是出口商采用福费廷贴现可以接受合作伙伴的远期信用证,缓解进口商资金压力,从而进一步加大贸易成交的机会,扩大市场份额和市场占有率。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每个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产业政策、税后政策,这些政策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对跨国交易的双方影响都是非常深远的,因此,了解彼此之间的各项政治风险对于交易成功是不可或缺的。

3总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分析国际贸易中出口商使用信用证所面临的风险的目的是更好地克服困难和规避风险,将其带来的负面效应降低到可控范围内,让信用证支付成为一种优质的付款方式,让出口商能凭借信用证付款方式在经济全球化中取得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邓宁锋.信用证结算风险及其防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0(S2).

[2]程兰兰.信用证诈骗罪问题研究[D].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2006.

[3]田利.AD电器公司出口贸易策略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4.

作者:张明蓉 单位:四川同圣兴广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