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6 15:21:50
我国审计应尽快地与国际审计接轨,本文就此提出我的浅见,与大家共同探讨。 1.贯彻执行《审计法》,依法加强审计监督。 我国最近领布的《审计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审计法.也是一部与国际审计接轨的审计法。它的制定和施行,对于推进我国审计监督制度时发展,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审计法公布后,要切实保证这部法律得以严格执行。 (l)首先要加强审计法及各项财经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之深入人心。 (2)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加强对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反预算和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的行为,必须依法作出处理. (3)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成本.隐瞒、截留应当上交的收入,搞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的行为,审计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内予以处理、处•罚.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贯彻《审计法分.必须结合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运行的注册会计师行为规范准则。 2.由现行的审计领导体制“双重领导”.向“单一领导”转变,即从国家审计以政府领导向人大领导转变,强化审计监督。 我国现行的审计领导体制是“双重领导”,一方面各级审计机关受审计署的垂直领导,另一方面又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此体制下.各级政府成为同级审计机关的主要领导.导致审计机关可能作出偏向同级政府的选择。而政府是接受人民委托对国家财产进行管理,对人民承担经济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各级政府是被审计人.是审计监督的客体•似按我国现行审计领导体制,政府文是审计的授权者.致使审计人员的活动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政府是受人大委托从事资产管理的,是被市汁人,应受到审计监督。但现行体制中,审计机关归属政府领导,审计就不能有效地对政府进行审计监督,只有国家审计从政府领导向人大领导转变,审计关系才能理顺。 3.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审计体制的发展必然要突破“以国家审计为主体”的一元主体模式,走多元化主体的发展道路. 我们不仅要从理论上,而且要从实践上强调,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均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侧重点,且又互为补充和协调.相互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国家审计以国有制经济审计为主,社会审计以非国有制和股份制经济为主,内部审计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汁为主 4.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 注册会计师是社会审计的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鉴证和服务作用,对各类企业、众多经济领域承担社会监督任务。注册会计师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投资和经济交往的必要条件,它是评价我国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所以注册会计师的建设是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搞好注册会计师建设,当前应做好:①统一审计标准、健全行业规则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然后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目前,执行的仍然是国务院的在《注册会计师条例》荃础上制定的有关执业准则,它己不能适应财政、会计制度改革后的新形势的需要.因此,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尽快地修订、并颁布新的执业规则、准则、职业道德守则,以形成一套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惯例有机接轨的注册会计师的规范和法律体系,以强化社会审计的规范化、国际化。 尽快地制定统一而又透明的审计标准。审计标准是一种审计规范,它虽不属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但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制定审计标准的目的,在于保证社会审计工作具有高的质量水平,保证审计人员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也便于社会监督。 ②尽快理顺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关系,界定各级审计机关、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 当前,我国审计体系,按照已公布的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审计主体主要是审计署领导的各级审计机关、财政部领导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承办的审计业务的范围由原来的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扩大到各种类型的企业。现行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均规定年终会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而审计法中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可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因此,就出现了一个企业受到多方面的审计监督,给企业增加了一定的工作负担.企业无所适应。因此.要尽快界定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审计范围,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③尽快地健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贵任制。 按国际惯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时,不仅负有道义责任,更重要的是负有法律贵任(如违约贵任、过失贵任、欺诈责任),对个别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利用不正当关系,只顾拉顾客、揽业务,而忽视审计质量和职业贵任,我们应该绳之以法,追究责任。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外贸单证是控制企业风险的一个关键点。因为,在外贸商品发生买卖关系时,外贸单证成为了买卖双方交易的重要依据和焦点,由此而引发了贸易的商业风险,使外贸企业要加强单证的制作、审核的内控管理。通过企业内部审计机制,对外贸单证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完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降低风险概率,有效地提高外贸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我们的国际贸易顺利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国际贸易迅猛发展,促进了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的增长,机械机电行业的国外订单也大量增加。不难发现,国际贸易的机遇与风险、收益与损失同时存在。因而开展国际贸易风险防范,完善和建立外贸企业内审机制势在必行。如何加强对贸易单证工作内控力度,从单证管理、控制的基础环节入手,强化外贸企业对贸易业务的内审监督,已成为外贸企业防范风险以及促进机电产品进出口的基本手段,这对于积极稳健的开拓国际机电市场,增强收汇能力,提高外贸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一、加强外贸单证内控管理意义和作用 目前,我国机电产品不断出口在国际市场,成为物美价廉的商品,引起国内企业纷纷进军国际市场等多种利益的驱使。 一些外贸企业为了业务扩大而提速、减化程序,放松了风险防范意识,忽视了对外贸单证业务的监督控制程序,难免忽视防范风险措施。要求企业应该在创造宽松交易环境的同时,积极发挥内审职能,开展内控对外贸单证经常化的监督。目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有多种,主要有信用证方式、汇付和托收方式等。尤其是企业初次订立合同时,使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较为常见。因为这一方式对单据的填制及交单的时间等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因此信用证是一种对初次交易的双方最有安全保障的支付方式。所谓跟单信用证是指银行应买方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有条件的保证付款的文件。这种支付方式是以银行信用为付款保证,这就使初次交易的双方即使互未谋面,也能够解决支付货款和发运货物的信用问题。同时,银行高度的信用安全保障相应的要求提交高质量的单据作为依托。在信用证项下所随附的单据从缮制到审核都必须非常严格,并要遵守国际统一标准规范。但是,无论哪一种商务单证都会有发生失误与弊端的风险概率。因此,加强内控管理,开展对外贸单证的审计监督是外贸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好外贸单证的内审监督工作,其作用有事半功倍之效。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外贸单证是外贸交易的重要一环,在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控制好单证工作质量和风险就是掌握了外贸业务的成败与盈亏。 从本质上分析,单证的特殊作用和属性,决定了它是审计监督工作的关键点。简单讲单证有以下属性: (一)商务单证是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基础 国际贸易合同是依靠商务单证来完成的。实际上各种商务单证的制作及流转过程,就是一个合同履行的过程。商务单证工作是外贸企业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也是国际贸易买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合同的执行结果。 (二)外贸单证是国际结算的基本工具 在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尤其是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各贸易关系主体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银行审核单据表面的真实性,以决定其付款责任。因此,外贸单证是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的基础和依据。 (三)外贸单证是重要的涉外法律文件 外贸单证体现货物交接过程中所涉及和证明了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权责利益关系。当发生争议时,外贸单证就是处理国际贸易索赔和理赔的法律依据,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证据。 (四)外贸单证是实现企业利益的重要保障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是依靠外贸单证来完成货物交割和货款结算的。在单证缮制工作中如出现问题,而监督又不到位,使带病单证进入结算程序,必定会造成诸如不能及时发货交单,客户延付拒付货款,影响收汇等等棘手问题。因此,要通过加强审计监督,提高工作质量防止隐患,这是保障企业实现经济利益的有效方法。 综上所述,由于贸易单证在国际贸易中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和重要作用,这决定了它被内控监督系统高度关注的地位。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以此为重点围绕外贸单证,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审计监控体系。 通过企业内审机制对整套管理体系实施经常性监督,为外贸业务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二、单证实务存在风险,必须加强内审监督,促使企业提高经营管理质量。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有相当大比重的商品是以FOB、CFR、CIF这三种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方式成交的,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尤其是在跟单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表示的货物,卖方所提交的单证在单据上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就完成了交货义务,买方也是以“凭单付款”为原则进行买卖的,只要发现单据有误,就可以拒绝付款。因此,外贸单证是买方提货和付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据的瑕疵或不符点都可能成为买方拒付的理由和争议的焦点,影响买卖双方交易的顺利进行。甚至阻碍正常交易,影响我们的企业及时收货收汇。为避免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单证的缮制和审核工作,更重要的是要通过企业内审机制,进行不间断的监控,从而提升单证工作质量,减少实务工作风险。 正是由于单证自身的特点,使得单证成为交易双方谨慎关注的焦点。在外贸操作中由于审单不严、内控监督不到位而发生失误,导致损失的案例很多,如下例所述:我国某出口公司A与非洲某国家中间商成交货物一批,贸易条件为CFR5%,货值为1000000元人民币。国外开来信用证总金额为950000元,并注明:“议付时扣5%佣金给某商号”,原文为“Whennegotiatingdocuments5%commissiontobedeductedfromamountnegotiatedandreturnedto**”。但A公司在制单中忽略核对信用证金额,在缮打发票和汇票时均按照合同金额1000000美元,议付时银行扣除5%,按950000美元元借记开证行北京账户。开证行接单后拒付,是发票金额超过来证金额。经多次与开证行及中间商交涉均无效,只好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另赶制新发票和汇票,即金额改为950000美元,再扣去5%佣金,白白损失了47500美元。以致中了国外商人设下的圈套,造成了损失。在案例中,由于A公司业务员缺乏经验,并且缮制单据审核把关不到位,更为主要的是该企业内部审核、内控监督程序不严格,使风险没有得到控制所致。内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控制系统进行有效性测试和测评,使监督和控制体系得以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p#分页标题#e# 审证是一项既细致又专业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稍有疏忽就会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作为外贸单证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熟悉合同的条款及操作方法,而且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和丰富的经验。否则就会把机会交给对方,将损失留给了自己。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由于目前交易量的激增,贸易单证的往来频繁,使单据的编制、复核和审查工作繁复,增加了主观舞弊与客观失误的概率。 二是由于外贸业务电子信息化操作手段不断更新,老的业务人员知识结构滞后,年轻的业务员工作经验不足,这种人力资源交替,使单证工作增加了失误和漏洞的机率。 三是我们必须承认国际贸易中必然存在着商业欺诈和信用缺失的个别现象。有些外商利用商业单证的某些技术手段进行商业利益的较量也会时有发生。凡此种种,都提醒我们在国际贸易单证环节中要严密设防,堵住来自各方的陷阱和漏洞。另外,由于国际贸易系统风险概率和单证结算风险概率的叠加,更加大了外贸业务风险度。这些复杂因素给企业内控管理、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使企业内部审计在外贸单证环节显得更为重要。 三、外贸企业要建立完整的内审监督程序,按照国际贸易交易单证的缮制、审核标准规范进行实施监控。 (一)审计人员要熟练掌握和运用国际贸易单证的基本标准规范。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经常性监督时,要严格地依据国际贸易单证的缮制标准,对单证进行有的放矢的跟踪审计。业务人员应该掌握的规范有1929年国际商会在阿姆斯特丹会议正式通过的《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后经数次修订更名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UCP600)。审计人员应当熟悉、掌握外贸单证实务中的相关规定和国际惯例,以便在加强内审监督中有规可依,据实可查,增强审计力度。审计人员要按照掌握的规范标准,采用审计测评手段,考量和审查单证业务环节的失控点,并针对漏洞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发挥好内审监督职能。在经常性的审计监督中,要把握审查贸易单证的三个要点: 一是正确性。这是缮制单证的前提要求。其含义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要与国际贸易合同相符,另一方面要符合国际贸易法规或惯例的规定。 单证不能有任何与协议合同、法规、惯例相悖之处。这一点对于所有结算方式的单据都是首要的。其正确性要求做到“三相符”,即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尤其是在跟单信用证结汇方式下要求单据与信用证不能有一字之差。在实务中,审计人员要按照标准,采用审计测评手段,审查单证工作环节是否存在失控点,以便扑捉漏洞,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控制程序,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二是完整性。这主要指做进出口业务时向银行和对方提交的交易单证一定要齐全、完整。单证的完整性是指包括单据的种类、份数、内容项目等要素都要齐全完整。对于各种结算方式下单证的完整性都是同等重要的。尤其是在交易双方有特殊约定时,结算单证的跟单附件一定要齐全,内容完备。外贸实务单据的种类比较多,一般包括有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主要单据,还有其他证明文件如:检验证书、重量单、产地证、船龄证明书、航程证明书、邮政收据等等。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对单证要求更为严格,进口商要求附带的单据,通常都在信用证上明确约定。这些关键点就是审计监督和审计测试的要点,所以应特别加以注意。 三是及时性。这项主要指的是单证出单和交单两个环节的及时性。首先是对出口方的单证时间性要求很强,而且每一种单据都有一个适当的出单时间范围。按照国际惯例,单据出单有一定的顺序关系。例如,装箱单期限不能早于提单;保险单据不能在装运日期后签发等时间程序,要求每一个环节都要紧密相扣,把握好出单交单的时间要求,在UCP600对信用证的交单时间性问题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因此我们要注重单证实务操作的及时性,及时缮制出单,尽早向银行交单,达到早日收汇和顺利完成整个交易的目的。在加强对基础管理工作审计监督时,要熟练掌握上述环节和要求,采用审计跟踪的方法,加强对外贸单证的监督控制,发挥内审职能,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防范风险。 (二)内部审计对单证进行审计抽查、审计测评应注意的重点问题内部审计人员对此要根据内部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定期的抽样审查和审计测评,以便发现漏洞,及时弥补。审计监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对单证具体项目进行综合审查。在实施测试中,内审员应对一段时期内的单证进行跟踪,可按照比重抽样,进行综合审查、分析,检查单与证齐全的程度,包括所需单证的份数;检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称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有些单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认证。 单证之间的货物描述,数量,金额,重量,体积,运输标志等是否一致,单证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这些都是需要内审人员重点核查的对象。对查出的问题,做好记录和评估,并评价出现问题的性质和比率,做出审计判断。 二是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相关人员执行单证制度(缮制和审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审查工作流程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各个环节、岗位的职能是否有效,是否尽职发挥作用。以便查出问题的根源,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度,防止出现岗位职能不到位,管理控制环节缺失的状态。因此企业内审要定期进行审查及审计测评,以便发现漏洞及时弥补。 三是对企业制度、职能设置的有效性和完善程度要做出审计判断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审查中要十分注意制度和职能的有效性,随着实际工作变化,制度和职能的有效性会滞后,新的业务需要建立新的制度和控制职能,原有的制度很可能不适应新的变化,也会带来新的控制盲点。 制度和职能建设决定着企业内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所以,审计工作要重点关注企业外贸单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完善程度。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漏洞,一定要通过完善制度和职能建设,从根本上加强对外贸业务的监督。#p#分页标题#e# 综上所述,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外贸单证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单证引发的外贸风险和产生的损失也时刻存在。因此,外贸企业建立独立内审制度,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经常进行审计监督、风险管理,治理和帮助外贸企业实现经济目标。这正是当今有些外贸企业应当积极完善和加强的,只有发挥企业内审职能作用,才能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外贸单据质量。 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企业若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从基础管理环节抓起,开展内部审计,积极开展经济活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和完善内部审计职能,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实现顺利收汇,提高外贸企业经济效益。
本文着眼于我国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历史发展进程,通过比较,提出我国内部审计虽然起步晚,在理论与实践方面落后于国家审计的发展,但随着组织治理观点逐渐渗透,内部审计在职能、目标定位与方法等方面与国家审计呈现出一定的趋同性,从而揭示审计发展的内在规律,为现代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趋同性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国家审计;内部审计;趋同性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在当前的社会活动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审计已经从最初单一的监督职能,逐渐渗透到整个组织治理系统中去。国内外对于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研究颇为深入,但大多是将两者割裂开进行单独的探讨,而对于两者发展中呈现出逐渐趋同态势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通过对我国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发展历程(主要为1983年以后)的对比,探讨两者在职能、目标定位、方法等方面的趋同性,为现代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趋同性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一、文献综述
国内外对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趋同性的研究并不是特别丰富。笔者以“审计”和“趋同”为关键词,在知网上精确搜索,共搜索到相关文献609篇,归纳总结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审计趋同性:
1、站在协作的角度阐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趋同
如肖洁(2013)认为内部审计外部化(内部审计外包)、外部审计内部化(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联合治理是两者趋同的原因。马云波(2005)认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可以在审计成果、审计优势领域、审计关系、利用专家工作等方面进行协调。
2、审计准则的趋同
刘金星(2011)认为2007年1月1日起生效的审计准则标志着中国的审计准则基本实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陈毓圭(2010)认为修改中国审计准则的首要原则就是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通过对文献的整理与归纳,笔者发现对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趋同的文献相对较少。故本文试图着眼于审计的发展历程,阐述两者在职能、目标定位、方法等方面的趋同性。
二、我国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趋同性
1、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职能的趋同
对审计产生的动因,杨时展教授做过精辟的论述:审计因受托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又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对于国家审计而言,这种受托责任即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为了保证受托责任的履行,就产生了审计最本质的职能———监督。但是随着审计需求的变化,国家审计的职能不断拓展,衍生出许多新职能。我国刚建立审计制度时期主要以合规性审计为主,为的是评价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衍生出评价职能。之后,关注的内容从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扩展到以经济责任为目标的阶段,包括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等问题的审计,此时国家审计体现出揭示职能。在现代国家审计发展阶段,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免疫系统”论,“免疫系统”论更侧重于与对问题的事先预警和抵御功能以及问题发生后的及时修补,故此时审计体现出预防等职能。我国的内部审计机构正式建立不过短短三十余年。改革开放初期,当时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时代。面对庞大的国有资产,国家审计机关不可能对所有国家范围内的资产都进行审计,故1983年在国家审计的指导下,我国开始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内部审计制度正式的确立。1985年,审计署制定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当时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到了20世纪90年代,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将真实性审计作为财务收支审计的核心,揭露了一些重大经济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被审计单位弄虚作假、挤占虚列成本、资产负债不实、权益严重失真的问题,维护了财经法纪,促进了部门、单位的廉政建设。这个时期除了揭示经济问题以外,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也成为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职能。在这个阶段已经从对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关注,上升到对经济效益的评价。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先进的内部审计理念开始渗透到中国。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现代内部审计不仅提供确认服务,更为企业提供咨询等服务,增加组织价值,改善组织运营,成为组织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我国内部审计起步于计划经济时代,观念落后,内需不足,故而与发达国家之间还有一定差距,内部审计依旧停留在监督与评价阶段,并未渗透到整个企业治理层面。但是可以预见,随着现代企业治理观念的渗透,我国内部审计将会同国家审计之于国家治理类似,在完善组织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公司治理的基石。综上可见,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本质职能都是监督,并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发展而产生新职能。国家审计从监督职能衍生出评价、揭示、预防、抵御及修补等职能,而我国内部审计仍处于从监督与评价职能相结合的阶段向治理职能的过渡。但是笔者认为随着企业治理水平的提升,内部审计将成为许多企业自发的需要,满足企业治理的需求,为企业提供价值增值,而非国家政策上对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强制规定。
2、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目标定位的趋同
我国《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我国国家审计的总体目标或者基本目标是监督国家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其目标定位却随着社会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审计曾被视为“经济警察”,这是与我国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由于当时的改革措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出现了一些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经济问题,故当时国家审计的目标定位于查错纠弊,主要目标是监督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对决算进行审计、查处大案要案、反腐败,维护经济秩序。到了“九五”时期,审计工作主要目标是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计监督制度,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搞好各项审计工作,可见审计的定位已经上升到对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审计。进入21世纪以来,审计的主要工作虽仍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为重点,制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制止贪腐舞弊,但开始注重促进审计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审计部门要实行两个“并重”,即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一般审计与专项审计并重。由此可见,国家审计定位已经从最初的查错纠弊上升到国家治理的“免疫系统”,通过揭露体制缺陷或制度漏洞,促进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维护和完善国家治理。1993年,中共中央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内部审计也步入发展阶段。一方面,国有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为内部审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同时,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许多非国有企业也开始注重内部审计。为了响应国家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要求,这个阶段的内部审计除了查错防弊,堵塞管理漏洞以外,越来越多的承担起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责任,内部审计的定位从查错防弊逐渐转向提高经济效益。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更加全面、深入的渗透到全球化的浪潮中,国际先进的内部审计理念也开始改变我国的许多企业。综上可见,国家审计的目标定位经历了从最初查错纠弊,到效益审计,再到定位于国家治理的“免疫系统”,审计的范围不断扩大,审计的层次不断提高,审计的内容不断深化,如今作为国家治理的一部分为国家治理提供价值增值。而我国的内部审计从最初作为国家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定位于保护财产、查错防弊,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向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转变,再到逐渐向改善组织治理、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的效果、满足公司治理需求的方向转变,审计范围不断扩大,审计的内容不断深化。可见,随着审计的不断发展,审计环境的不断变化,内部审计在目标定位上逐渐向国家审计趋同。
3、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方法的趋同
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刚建立时为了完成审计工作的组建任务,迅速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署将审计的重心放在重点企事业单位。审计的方法是从财务入手,加以分析。对严重违反经济纪律的单位进行专案审计,故此阶段是账目基础审计。到了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时期(1986年-1994年),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仍然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期审计的探索,这种经常性审计体现了审计监督逐步走向制度化的轨道。这个阶段仍然是以账目基础审计为主,辅之以制度基础的审计。其后,我国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期,这个阶段是账目基础审计与制度基础审计并重的阶段。2011年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国家治理的新观点,将国家审计提高到了治理的高度。至此,国家审计不再只是单纯的作为一个“经济警察”或者国有资产“守护神”的角色,而是将本身置于国家治理的大系统中,不仅对国家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更多的是承担起国家治理“免疫系统”的角色,揭示、预防、抵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修补制度漏洞。此时的国家审计上升到了治理导向型的审计。我国内部审计的方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账目基础审计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故审计的方法也从财务审计入手,具体采取顺查与逆差、详查、对比、分析与核对。1991年起,内部审计已经从传统的账目基础审计向制度基础审计跨越,具体的审计方法也从传统的详查法过渡到相差与抽查结合的阶段: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可信赖程度较高的领域,采用抽查,而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领域采用详查法。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越来越快,企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为了企业能够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得以生存与发展,我国将先进的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理念引入并使之得到推广和应用,一些大型国企首先进行了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尝试。但我国内部审计的实践与发达国家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由于安然、世通等公司财务丑闻的发生,使人们越发关注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虽然当前我国的内部审计仍未像发达国家那样深入的渗透到公司治理层面,但是可以想象,在组织治理的大背景下,内部审计也会同国家审计一样,不仅是对企业财务收支、制度薄弱环节的关注,而且是趋向于站在治理的层面从根本上解决组织问题,为组织增加价值。因而,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组织治理观念的深入,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在方法上将逐渐趋同。
三、结束语
审计源于受托责任,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审计的职能等各方面也产生相应的变化。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的“治理”要求。由于我国内部审计起步较晚,因而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均落后于国家审计。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现代公司治理观念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内部审计将与国家审计在职能、目标定位与方法上呈现出了一定的趋同性———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内生的“免疫系统”,为国家治理贡献自己的力量;而内部审计则作为公司治理的组成部分,在组织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者:李启中 单位:南京审计大学审计与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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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绩效审计;绩效评价;财政资金;审计职能
一、新南威尔士州审计署简介
新南威尔士州审计署是澳大利亚政府审计机构的一部分,其他政府审计机构还包括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维多利亚审计长办公室、昆士兰审计署、西澳大利亚审计长办公室、南澳大利亚州总审计长部门、塔斯马尼亚审计署、北领地审计长办公室、法案立法议会审计长办公室。新南威尔士州审计署与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系根据1983年《公共财政与审计法》所设,由审计长负责,审计长的职责是帮助议会监察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使用情况。新南威尔士州审计署下设治理、财政审计、绩效审计和企业服务四个部门。截至2015年6月30日,员工数为249人,每年实施约436项财务报表审计及约16个部门的绩效审计。新南威尔士州审计署根据1983年《公共财政与审计法》和2001年《公司法》开展财政审计和绩效审计,并且根据1994年《公共利益披露法》审查、指控情节严重和数额巨大的浪费公款行为。财政审计的目的是对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机构的财务报表发表独立意见,确定政府部门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财务报表的可信度,提高最终用户的使用价值,新南威尔士州审计署每年的财政审计报告大约在10~14卷左右。财政审计的审计报告由审计长向议会提交,并同时发送给该政府机构、政府机构负责人和司库。绩效审计是在财政审计的基础上评价纳税人的资金是否被有效率、有效果、有经济性并依法地使用。还有一种特殊报告,目的是为了确认特殊的立法或法规已经被政府机构所一贯遵循。审计署的报告对象是新南威尔士州议会、州政府及州人民。
二、绩效审计业务
(一)绩效审计的性质。新南威尔士州绩效审计的目的是确定行为是否有效果、资源利用最大化、有效率并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审计的对象可能是一项政府计划、所有或部分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甚至是一件事情。1983年《公共财政与审计法》赋予了审计长开展绩效审计的权利,但审计署无权质疑政府制定政策的目的及其优劣。
(二)绩效审计的实施过程。新南威尔士州的绩效审计分为三个阶段:计划、现场工作和撰写报告。一般需要花费9个月左右的时间来确定审计范围,在计划阶段,审计组会对(人的)行为进行了解,确定其工作的目标以及审计的范围,确定绩效的标准和审核的依据。现场工作完成后,审计组会与审计署质量控制人员讨论引发审计关注的所有重大事项。之后,撰写绩效审计报告草稿,然后由质量控制人员复核草稿中提出的事实是否准确及建议是否适当、切实可行。最后报告提交给首要行政首脑批阅,相关部门领导也会得到最终报告,最后向议会报告,向议会提交的报告中包括首要行政首脑对报告结论和建议的回应。
(三)绩效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报告提交议会后,议会要求涉及的部门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发表意见或提出解决方案,一般情况下由该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对后续整改进行监测。此外,议会的公共账户委员会(PAC)会在提交报告后的12个月内就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审查或追究。绩效审计的质量控制遵循相关澳大利亚和国际标准,由其他审计办事处定期交叉审查控制,确保审计符合澳大利亚审计准则,公共账户委员会(PAC)也负责监督审计署的职能,频率为每四年检查一次。(四)已实施的绩效审计。2005~2015年共11年间,新南威尔士州审计署共出具了133份绩效审计报告,每年大约在7~19份之间,涵盖了不同的问题或主题,具体数量如表1所示。(表1)从表1来看,绩效审计涉及的主题非常广泛,涵盖了交通安全、医疗健康、政府采购、教育、公房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一个绩效审计项目一般涉及一个主题,并不是以部门为审计对象,有些主题审计的频率较高,如在4个年度都有“政府广告”主题;有些情况下,围绕某一大主题而分解多个小主题进行连续审计,例如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三年都以“改善道路安全”为主题了“改善道路安全——重型车辆”、“改善道路安全———学校区”、“改善道路安全———年轻的司机”、“改善道路安全———高速摄像机”等4份审计报告。绩效审计涉及的时间范围也不像财政审计仅限于当年年度,而是涵盖多个财政年度。在确定审计项目主题时,审计署会考虑政府的优先事项,如“国家计划——新南威尔士州2021”中的五大领域——重建经济、服务质量的反馈、基础设施翻新、加强基层社区的环境、回应政府问责均被优先考虑。
三、绩效审计个案
(一)背景。根据相关法律,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管理是国家公园和野生动植物服务部(NPWS)的核心责任。由于过去50年的土地转让和收购,国家公园和野生动植物服务部(NPWS)对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的看护范围变得很大,包括家宅、灯塔、高山和沿海的小屋、人防工事、道路桥梁和田园、林业和矿业基础设施等。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对各类部级、州级、地方级重大资产进行维护和修复,同时必须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国家公园的目的是保护对人类具有特殊价值的各领域遗产,包括具有历史、科学、社会和娱乐价值的地方。国家公园和野生动植物服务部(NPWS)有责任使市民能够欣赏、理解和享受其保护对象中的历史遗产的文化价值。所以,审计署对国家公园和野生动植物服务部(NPWS)如何管理由其看护和控制的历史文物遗产进行了审计,这关乎文化的传承、历史的维护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
(二)审计报告的格式。2013年新南威尔士州审计署了“历史遗产国家公园”审计报告《HistoricHeritageNationalParksFullRe-port》。该审计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和附件三部分,摘要包括背景、结论、调查结果、建议、环境和文化遗产办公室的回应;正文包括介绍和主要的调查结果;附件有三个,附件一是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历史遗产的种类,附件二是新西兰历史文化遗产“6P”管理系统介绍,附件三是关于审计项目本身的一些介绍,如审计的目标、准则、人员、花费、方法等,报告中包含很多照片、图和表。
(三)审计的目的、结果和建议。该次审计的目的是确定国家公园和野生动植物服务(NPWS)是如何管理由其看护和控制的历史文化遗产的。审计的结论是NPWS在历史文化遗产资产管理方面是有效而且高效的,但是其他方面则并不是。审计结果显示,新南威尔士国家公园和野生动植物服务部并未在其管辖范围内系统地、全面地、充分地进行管理决策,并未有效确定护理的优先次序、未量化对历史遗产维护的充分程度,现有数据表明有大量堆积的工作,整体历史遗产资产基础条件正在弱化。审计人员提出了7条审计建议,环境和文化遗产办公室对7条建议逐一进行了回复。
(四)审计的依据。根据1983年《公共财政和审计年法令》中指定的审核要求进行设计,并符合澳大利亚审计标准ASAE3500的要求。该次审计确定的绩效标准为: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服务部已制定实现管理目标的策略及取得的历史文物遗产管理成果;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服务部实现这些成果的有效性。审计过程由JackiHayes和RodLongford实施,SeanCrumlin提供方向和质量保证,此次审计费用主要为工作人员费用、印刷费用和间接费用,合计约为$153,500。
(五)审计的方法。本次绩效审计的方法包括文件分析,阅读相关准则、研究报告、评论和其他资料;与环境和文化遗产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主要利益相关方进行了讨论;与其他地区同类情况进行了比较;根据数据库和相关资深人员的反馈选择了悉尼海港工业和皇家公园的遗产进行了参观考察,并实地考察了沿海、山脉、西部、蓝山、南海岸、远西地区、西南大都市区、东北地区、西部河流区域等地。
四、借鉴之处
相比而言,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开展的绩效审计数量较少,绩效审计所匹配的体制基础、人员基础较为薄弱,在此背景下,如何开展好政策落实跟踪、环境审计等,体现新时代的审计监督职责,新南威尔士州绩效审计具有如下几点可借鉴之处:
(一)审计项目的立项紧扣民生主题。从已公布的审计报告来看,新南威尔士州的绩效审计每年的审计项目大都包括教育、污染、健康、家庭、社区、交通等领域,这些领域与人民的生活、生计休戚相关,而且往往一个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管理和协调,一旦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必然会积重难返。在报告中提出了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建设美丽中国等新时代的发展目标和思路,在这个奋斗的过程中,审计作为检查、监督国家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执行的治理工具,可以在审计项目的选定上,将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作为绩效审计的重点,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评价和监督。
(二)完善的审计项目过程控制。在项目开始之前要进行长达9个月的了解、沟通和计划,充分了解拟定审计的范围、审计对象的业务过程、绩效评价的标准等;审计过程中有明确的审计准则可以遵守;审计报告出具后要与被审计对象和行政首脑、议会进行沟通,议会还要责令涉及部门反馈意见或进行整改。所以,有了完善的过程控制,审计的效力和权威性更为显现,审计的效果和影响力更为深远。我国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准则的制定、审计前的了解和计划以及审计后的落实整改方面尚有不足,这些不足制约了审计的效果,审计的效果反过来又进一步影响了审计的权威性,这不单是审计行政管理体制的问题。
国际绩效审计由最初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3E”发展到现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境性的“5E”。中国绩效审计的发展从效益审计开始,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后是加大效益审计的分量,全面推进绩效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与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建立绩效审计体系,到目前基本建立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绩效审计体系。中国政府绩效审计是一个阶段式的发展,虽然在逐步和国际接轨,但是中国政府绩效审计距离经济性、效率型、效果性、公平性和环境性的“5E”目标还很远。中国绩效审计和国外相比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国内对于绩效审计有不同的看法。但国内学者大都认同《利马宣言》中对于绩效审计的定义,即绩效审计是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经济性、资源使用的效率性、达到目标的效果性进行的审计,这是对当局政府的审计。中国审计法对中国政府绩效审计也做了简明的定义,就是对国家各级部门的财政收支或者国有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及其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审计和评价。
二、政府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1、没有推进真正意义上的政府绩效审计。
在推进绩效审计中,会遇到不同程度的阻力。绩效审计必然会触动一些人的经济利益,而且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于绩效审计的后续工作没有做出长远的考虑,处罚力度不够。政府绩效审计在实际执行中缺少保障体系,财务审计是审计署的主要工作。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引进国外理论,理论先于实践。自中国审计制度恢复以来,政府绩效审计的重点是对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审计,很少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绩效审计。审计署的审计绩效报告过于重复审计成果,在一些有代表性的意见方面应该公布出来,有益于民众了解在使用预算资金方面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并看到中国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所做出的努力,而不是笼统的给出一些建议的总数。
2、缺乏系统性的绩效审计体系。
中国的政府绩效审计研究主要是引进国外的理论,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绩效审计体系。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工作人员目前也没有精准掌握绩效审计的理念,缺乏系统的绩效评价标准,其使用的审计方法也落后于西方国家,没有建立真正适合我国的绩效审计体系。而且现行的政府绩效审计理论研究也不是本土成长起来的,借鉴的理论不健全,绩效审计实践缺少契合的理论作指导。
3、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政府绩效审计不同于财务审计,其耗费的审计资源更多,质量要求更高。但就人力资源来讲,绩效审计不仅需要更多的审计人员,对绩效审计人员的专业和素质要求更高。绩效审计要求不仅具备财务、法律、战略、管理、评估、工程等专业知识,还要更好的领悟国家政策,以中立的态度评价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业绩。但是当前政府审计人员中符合型人才不足,有些工作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去执行审计工作,绩效审计意识有有待提高。
三、政府绩效审计完善路径
1、积极推进政府绩效审计的开展。
政府绩效审计源于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解除,政府绩效审计实际是代表社会公众在监督政府对公共资源或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开展政府绩效审计需要自上而下的统一,增强绩效审计人员为人民服务和监督政府公共资源运用的意识。总结国外政府绩效审计的经验,把现行的财务审计向真正意义上大规模、大范围的政府绩效审计转变。同时完善绩效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为绩效审计提供有效的保障。
2、健全政府绩效审计体系。
随着政府职能由监督型转向服务型以及人们对社会公共服务水平需求的提高,政府也越来越关注自身风险,未来的研究应当系统地构建政府绩效审计理论研究框架。同时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大众对于政府审计职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立健全的政府绩效审计体系迫在眉睫。在我国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背景下,探索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绩效审计理论和方式体系,是当前我国政府审计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3、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在政府审计工作中,政府应培养具有专业绩效审计技能的绩效审计人员,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强绩效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感,提高其对政策水平的领悟感。大力招进和培养复合型人才,改善审计人员的结构,提高绩效审计队伍的能力。
四、结语
关键词:荷兰;审计院;绩效审计;最新发展;启示
一、引言
荷兰的国家审计至今有六百多年的历史。当前,荷兰一直积极参与国际审计活动,同时也是多个审计组织成员国之一。绩效审计是荷兰具有代表性的审计,环境审计又是荷兰绩效审计的特色审计,经验丰富。在信息共享时代,审计知识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二、荷兰绩效审计的最新发展
(一)荷兰的国际活动。荷兰积极参与国家审计活动,希望与他国交流审计工作,共同促进审计研究的发现,为其审计研究增加附加值,加强外国审计机构的制度,帮助伙伴国家提高公共财物管理,提升公众对审计信任度,促进审计文化的交流、学习和发展。在国际上荷兰审计院积极参与各类活动:INTOSAI开发委员会的工作,制定审计机构标准、能力建设、对诸如金融危机和大数据之类的发展采取联合对策;作为审计与道德、环境审计和IT审计工作组的成员;自1960年以来荷兰审计院一直作为欧洲联络委员会成员与欧盟其他最高审计机构合作。
(二)荷兰绩效审计发展历史。1927年,荷兰颁布了《预算和会计法》授权审计院审批国家决算,并扩大了绩效审计范围。在50年代和60年代一直有加强绩效审计的讨论声音。于是,在1976年新的《预算和会计法》中要求审计院开展绩效审计,同时允许依靠内部审计,这样就有效协调审计院人员有限与政府活动与职能之间日益扩大之间的矛盾,至此也扩展了审计范围,给予审计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帮助了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荷兰开展的绩效审计大致可分为两种,对大多数或所有的政府各部共同的支出的横向绩效审计,还有活动和政策进行比较性分析与协调,以及对某个部门进行审计的纵向绩效审计。审计院在1985年发表了第一份政府范围的绩效审计报告,主要报告政府各部会计部门的组织情况。自1985年以来,审计院每年至少发表一份政府范围的绩效审计报告。如1986年,审计报告内容是关于预算过程的控制;1988年,审计报告是关于对722项中央政府补贴的管理效率和效果的评价结果;1990年,对政府组织政策评价的方法进行了绩效审计。
(三)荷兰绩效审计最新发展。1.绩效审计目标。荷兰绩效审计的目标就是改善荷兰政府,以及有关组织机构运营的合规性、效益性、效果性。2.绩效审计内容在早期的实践中,荷兰的绩效审计较多关注程序、制度之类,认为正确的程序和可信赖的制度更为重要,没有十分重视审计结果。但是随着时间变化,为了更符合经济活动的发展幸会,现在荷兰审计院越来越重视效率和效果的研究,逐渐将关注的重心从程序制度转变到绩效审计关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包括环保性与公平性。3.绩效审计对象当前,在荷兰审计院官方网站显示现在已经开展过的审计主题有45个,主要研究并重点关注的方向为具有重大财务和社会意义的政策领域和主题。也从中可见荷兰是以审计对象的目标开展绩效审计,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给予不同关注点。审计主体就是绩效审计的对象。当前,荷兰对数十个政策领域开展过审计工作,涵盖领域十分广泛,主题囊括较为全面,展现了荷兰绩效审计工作丰富的经验。4.绩效审计标准根据荷兰的法律要求,在审计过程中主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1)以目标为导向的国家管理,即审计财务制度、合同和保证各项支出经济性的制度等;(2)公共服务组织、审计组织的经济性和效率性;(3)公共服务功能、审计政策的效果性。这也构成荷兰绩效审计的主要标准。5.绩效审计依据以荷兰绩效审计中的特色审计,即以环境审计为例,作为开展环境审计的代表性国家,也是最为重视环境保护的国家之一。荷兰的绩效审计重点关注如社会福利、居民收入、教育、住房、社会安全等领域,首先在开展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再进行绩效审计。环境问题是荷兰绩效审计计划的六大主题之一,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包括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气候变化、自然资源开发、健康威胁、物理环境退化等。根据荷兰最高审计机关网站上公布的环境审计方面最新的审计研究成果有海上风能成本、空气质量联合报告研究、解决肥料污染畜牧业、能源政策等,目前成果丰富。荷兰的环境法律体系包括来自欧盟的环境保护条约指令,相关欧盟法院关于环境案件的判例,以及荷兰自己国内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和荷兰法院有关环境案例的判例。自1989年起,荷兰政府通过定期制定并公布《全国环境规划政策》,确定一段时期内环境保护目标,规定大部分环境领域的一般标准,构建评价政府、公民环境行为调控的基础与准绳。审计人员通过对此参照,形成有关标准,构建出评价审计结果、得出审计结论的审计框架,以此来执行开展审计工作。除此之外,还有诸如《环境管理法》等法律支持,均为荷兰环境绩效审计开展的审计依据。
三、荷兰绩效审计的经验与启示
(一)开展绩效审计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以荷兰为代表的国家对绩效审计的资源投入比重较大,甚至成为国家审计的主要任务之一,绩效审计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国绩效审计工作开展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扩展。多于他国交流,借鉴他国绩效审计,更多细节关于哪些方面开展绩效审计、如何开展绩效审计、绩效审计目标等不能仅限于笼统、模糊的提到开展绩效审计而已,更应该细化具体化实化,虽然不能一下子规划出全面的绩效审计执行蓝图,但是可以逐渐丰富。
(二)绩效审计的开展需要法律作为支撑。荷兰的绩效审计有法律权力保护,可以有法律依据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干扰,所以搜集审计信息时能够得到被审计方的工作配合。就荷兰的绩效审计开展来看,如果绩效审计有相应的法律和准则体系有助于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并规范工作流程,获得较好的审计效果。由于荷兰开展绩效审计时间长,相关审计准则与审计体系也比较完善,而我国目前绩效审计开展也正是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所以健全的法律和准则体系不可或缺,这不仅在于绩效审计,对于其他类型审计也是如此。
(三)绩效审计结果多渠道公开透明。荷兰绩效审计开展过的项目在其官方网站上均有披露,公布的报告内容包括审计背景、原因、任务、目标,审计方法与出具的建议等。对于更重要的长期项目则根据审计内容、审计报告、给众议院的信件、政策文件等,进行汇总,并出版成为刊物。相比之下我国绩效审计结果公开,不多一方面不利于审计人员之间展开信息交流、从同类型绩效审计项目中相互借鉴学习,对绩效审计开展有一定困难;另一方面不利于社会公众、舆论监督等其他形式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公众监督的过程也是对政府保持信心的过程。因而,就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方法而言,可以从荷兰绩效审计实践上借鉴经验,多渠道公开审计报告,让可以透明的审计结果透明,增加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体现为民服务的性质。
(四)绩效审计技术应用方法多样。荷兰的绩效审计多应用调查、评估和分析技术等审计方法,方法多样。且一个审计项目往往运用三种以上的审计方法,包括政策文件研究、建立数据模型进行评估,组织会议讨论等形式。通过荷兰绩效审计运用的方式,可以看到现实是复杂多变的,需要审计人员不断随机应变,因而绩效审计方法也需要不断进步以适应实际情况,这意味着对审计人员的要求也更为严格。审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各种知识,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创建审计共享平台或许有助于审计人员交流审计技术,经验借鉴,共同解决实际问题。
(五)利用审计合作提升审计质量。审计工作不是单打独斗,需要与其他部门、其他审计审计方式相结合。荷兰绩效审计工作中利用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与其他部门保持沟通,保证审计工作不重复,减少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并且在荷兰的国际审计工作中,可以看到荷兰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进行审计交流,相互学习与借鉴,这也时对我国绩效审计的启示,展开多方合作,保持审计工作沟通,吸收各方建议。
(六)审计机构保持独立。荷兰的审计机构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开展审计工作,其最高审计机关和职员的地位、职能和权限受到法律保护,审计法案中规定了最高审计机关的审计任务、审计对象、审计标准等,审计地位独立,不容易受到其他权利干预,有利于审计机关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保持客观公正。
四、完善我国绩效审计的建议
我国目前也正在积极开展绩效审计,一直走在前进的道路上,通过对荷兰绩效审计最近发展得到的经验与启示,在其基础上提出以下四条完善我国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完善绩效审计工作保障。从荷兰绩效审计开展来看,在绩效审计方面的审计准则、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不断完善,让绩效审计人员有法可依,有理可用,保障审计独立性地位。对于审计人员关于绩效审计知识要不断进行培训,丰富绩效审计人员的审计方法,不满足于通用审计方法的使用,也要掌握绩效审计专用的审计方法。构建绩效审计交流平台,分享已开展的绩效审计类型、审计案例、审计方法,保障审计人员的及时交流,成为审计人员共同探讨绩效审计工作开展的平台,成为绩效审计工作的智囊库。
(二)丰富审计内容。荷兰绩效审计开展的主体十分丰富,不仅关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也关注成本、投入与产出,以及结果,根据当前绩效审计工作的重点适时选择相匹配的目标。我国绩效审计正走在前进的道路上,审计内容还可以扩展丰富。在确保可行性的基础上对审计内容可作出探索。
(三)增加审计结果报告公开程度。荷兰绩效审计结果报告有多种渠道,如网站、出版成刊物。审计结果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各机构部门未来执行政策工作就会形成压力,督促自身做的更好。从长久来看,审计结果报告公开不仅是发现问题,也是督促被审计对象解决问题,以良好的状态继续创造新的社会价值。因此,国内绩效审计也应当不断完善审计公告公开制度,引入公众监督,适当制造压力促进多方进步发展。
(四)审计方法多样化。荷兰常用的审计方法有评估、调查、分析、政策文件研究、构建数学模型、进行会议讨论、与相关领导干部沟通了解等,针对这些审计方法,国内绩效审计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并编写学习手册,再对绩效审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五、结语
自20世纪40年代绩效审计产生以来,政府审计工作中越来越多的涉及到对绩效进行审计,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对绩效审计的研究。本文介绍了澳大利亚的绩效审计标准,并在对我国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现状以及其存在的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以助于完善我国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关键词】
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评价指标
一、引言
20世纪40年代,绩效审计开始出现,在政府绩效审计产生之前,政府审计工作基本上就是合规性审计。与传统的合规性审计相比,绩效审计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因此,各国的政府审计工作中越来越多的涉及到对绩效的审计,绩效审计在政府审计工作中的占比越来越大。到1970年以后,西方国家政府审计的主要工作已经转变为对政府工作的绩效进行审计。绩效审计作为一种手段和工具,能有效地提高政府在公共管理领域的效果、明确区分不同管理部门在公共管理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公众对社会的监督机制以及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我国绩效审计的出现晚于西方国家,因此与我国相比,西方国家在绩效审计方面拥有更加成熟的制度,其相关的法律制度与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等方面也更加完善。在国外绩效审计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澳大利亚的绩效审计。因此,本文以澳大利亚绩效审计为例,分析了我国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首次开展绩效审计。随着审计的发展,绩效审计在我国政府审计工作中也越来越重要。审计署在2008年公开的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2011年公开的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都明确表示要更加全面的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健全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以及构建绩效审计评价方法体系。
二、澳大利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澳大利亚政府对绩效审计的探索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70年代。20世纪70年代末,澳大利亚对审计法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新审计法拓展了审计长的权利,要求其对政府机构的绩效进行审计。澳大利亚在1997年又进一步修改了审计法,新法中列明审计长可以要求在任意时间对政府商业企业及其所拥有的子公司之外的所有政府部门开展绩效审计。如果政府商业性企业的主管部长等提出请求,审计长也可以对政府商业企业及其所拥有的子公司开展绩效方面的相关审计。在澳大利亚,审计署每年大概会48份绩效审计报告。澳大利亚绩效审计标准包括以下几种:
(一)《良好实务指南》
澳大利亚审计署绩效审计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以《良好实务指南》为评价标准。在审计署所出具的绩效审计报告的都会提到其所参考的《良好实务指南》的标题。在对澳洲教育培训计划进行绩效审计后所出具的报告中就指出,国际教育集团没有采用审计署的“许可项目管理”良好实务指南。缺乏许可项目管理系统,以致于在工作中很难确定哪些工作已经开始实施,以及这些工作的实施成果在多大程度上推动实现集团的整体目标。
(二)政策文件和法律规范
澳大利亚审计署在2004年度旱灾救助绩效审计报告中指出,农村调整局所得的周报告来源于一些非正式渠道,违背了《农村调整法案》中关于监督与报告的要求,这种做法使得所获得的报告整体上不具有一致性。
(三)国际同行业水平
美国在气象服务之一领域的绩效审计较为领先,因此澳大利亚审计署在对此领域进行绩效评价时,会以美国的相信息为标准进行评价。澳大利亚审计署在对气象局提供的气象服务进行绩效审计时指出,澳大利亚在对恶劣气候预报方面的准确性与美国存在一定差距。
(四)国外审计部门在进行相似审计工作时所采用的评价标准和取得的成果
加拿大、美国等一些国家的绩效审计做的比较好,澳大利亚审计署比较关注他们的审计工作,甚至会采用这些国家在审计中采用的评价标准来作为自己的评价标准,以期望发现那些可能同样存在于本国的问题。澳大利亚审计署在对天气服务进行绩效审计的过程中,在对服务的成本进行分析时,就参照了加拿大和美国实施气象服务绩效审计时使用的评价标准。
(五)审计对象自己制定或采用的效益标准
在开展的澳洲教育集团的审计项目中,审计署发现其需要9周的时间才能完成海外资格评价,这个时间远远超过了集团自身所提出的30天的要求。
(六)相关研究或部门制定的技术手册
澳大利亚审计署在进行2000年度的政府机构互联网安全的绩效审计时,在参考《保护安全手册》的基础上,对审计对象是否按要求制定适用于自身的信息技术安全政策问题进行了检查。该手册是由澳大利亚国防信息管理委员会所制定的。结果显示,制定的安全政策从质量到内容,在10个被审对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七)已得到的审计结果和已提出的审计建议
这个评价标准更多的是应用在跟踪绩效审计项目中。澳大利亚审计署在开展2004年度银行谨慎监管的跟踪绩效审计的过程中,对相关机构是否采纳2000年度审计署对银行谨慎监管所给出的指导建议的情况进行了评估。
(八)其他
除了上述的七项之外,澳大利亚审计署的审计评价标准还涉及:国内外具有相同性质的主体的先进经验、国外审计署或审计机关制定的相应标准、政府部门提供的具有专业性的信息、国家或行业的统一标准等。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在绩效审计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制定完善了相应的评价标准,其评价标准科学且具有可操作性,为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了相应的依据,同时又促进了绩效审计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美国在制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方面的先进经验,但是也应注意到,由于各国审计目标和审计环境之间的差异性,要考虑到制定的评价标准应与自身相适应,而不是盲目的生搬硬套。
三、我国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从政府审计出现至今,已经探索制定了许多与审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但是由于我国的主要审计工作还是对财务收支及预算等进行审计,绩效审计的发展时间还长,还没有经历足够的时间去完善。因此,这些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关于财务审计方面的文件,而关于绩效审计的规范性文件很少。虽然没有出现绩效审计的字样,一些文件中出现了与绩效审计有相似含义的字样,如对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等,但即使提到了这些字样,条文也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内容。由于目前尚未颁布实施针对绩效方面的审计规范,因此在对绩效进行审计的工作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困难。
(一)我国在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研究中可能存在的误区
我国对绩效审计评价标注的研究可能存在着一定的误区,通过对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相关论文的阅读,可以看出学者对于评价标准大致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将相应的绩效指标作为评价标准,在对相关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研究中探讨的是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选取问题;另一种理解则更进一步,认为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对绩效进行衡量的一个标准,用这个标准来对选取的绩效审计指标进行衡量进而对绩效进行评价,而不是绩效绩效指标。关于“标准”的定义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下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TACO)一直在进行这个方面的研究,曾以“指南”的形式对“标准”的定义进行了规定,指南中指出“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指定和批准的文件。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导则或特殊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领域内最佳秩序的效果。”因此,本文认为对于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第二种理解较为准确,即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对绩效指标进行评价的一个标准(特殊值),而不是指绩效指标本身。
(二)我国现有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本文在对相关资料进行阅读整体后,认为我国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要求以及依赖于审计人员自由选择这三种标准。
1.从2008年至2010年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公告中可以看出,我国在绩效审计工作中所关注的面有所扩展,我国现阶段的绩效审计中,3E审计仍占有核心地位,并向5E进行延伸,还增加考虑了控制性和创新性。总的还说,在目前的绩效审计工作中,我们主要关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3E)、合法性、保全性、环境性、公平性、创新性以及控制性九个方面。虽然绩效审计关注的范围扩大,但是合规性仍是审计所关注的主要内容,合规性的评价标准是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审计人员无法进行选择的标准。虽然3E在绩效审计中也处于核心地位,但是在我国的审计工作中,缺乏具体可支持的指标和技术手段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估,因此也就没有提到相应的评价标准。
2.根据我国的国情,上级与下级之间处于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我国的评价标准还可能包括上级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要求。
3.由于我国对于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没有像澳大利亚那样有具体的明文规定,所以我国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有随意性,更多的是依靠审计人员的选取(可能有多种标准)。
4.但是查看审计署的绩效审计报告可以发现,在绩效审计报告中也可能并没有评价标准,只是列出了审计成果,并没有对绩效进行评价,没有相应的评价标准(无论是与以前年度进行比较还是与别的较好国家做比较)。审计署网站截至目前公布了2010、2011、2012、2013、2014四个年度的绩效审计报告。2014年绩效审计报告中对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的描述为“2014年,审计署共审计707个单位,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3090.17亿元,审计人员人均实现审计成果9274万元,审计经费的投入产出比为1:256”。但是从以上描述可以看出,这些描述仅仅是一些绝对数的列举,并未与以前年度的审计成果进行纵向的比较,也没有与国外审计署或者是其他机构进行横向的比较,也就是并未对这些数据指标进行比较判断,说明审计署的绩效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是否得到了提高。
四、启示与建议
在对澳大利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以及对我国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现状与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以下四个建议来帮助完善我国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一是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关于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规定要系统全面,在运用时不存在疑问,具有可操作性。澳大利亚所颁布的审计准则和绩效审计指南中,就详细地对评价标准的定义、特征、恰当性、来源渠道等反面进行了解释说明。二是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来源渠道应比较广泛。审计的评价标准可以来源于国际同行业的水平、相关的法律政策、良好实务指南、积累的经验以及以前年度的审计结果和建议等。绩效审计的对象可能涉及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对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性质的被审计对象的要求和目标会有所差异,因此评价标准不可能统一。同一被审计对象在不同的时期进行绩效审计时,也可能会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因此,审计评价标准的来源渠道应该比较广泛,这样在选取评价标准时才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所选取的评价标准才能有较好的适应性。三是不要仅依赖于审计人员来选取相应的评价标准,审计人员可以与被审计对象就所要采用的评价标准进行沟通协商,最好能选取一个双方不存在异议的公认的标准。澳大利亚审计署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很重视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在审计进点前,被审计单位都会收到审计署下达的审计通知书以及相应的评价标准,在召开审计进点会和后续的审计工作中都会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就评价标准进行讨论,了解其对该标准的理解以及认可程度。四是3E在绩效审计中仍然处于核心地位,因此与其有关的评价标准在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中也应处于主导地位。科学的构建以3E为主导的指标体系并且建立该指标体系相对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作者:熊洁 陈耿 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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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网站———政务公开———绩效报告.http: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规划.http:
从改革开放初期至今,近四十年的时间里,中国现代内部审计从起步到发展,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存在着与我国经济环境相应而生的一些弊端与不足。面向未来,传统的企业内部审计以财务审计为中心的理论模式已经很明显不能满足企业现代管理的需要,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导向已渐渐兴起,成为主流。而在我国,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不受重视,与企业风险管理相结合更是少之又少。本文以内部审计理论为基础,结合实际,对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职能做出分析,并针对我国现阶段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与弊端进行探索。
关键词:
内部审计;风险导向审计;风险评估
0引言
市场经济是发展中的经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与完善,企业所处的环境日益复杂,在其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客观的存在着潜在的风险与变数。企业中的内部审计是为公司治理而设置的,众所周知,公司治理是以企业绩效提高,价值增长的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目标与理论基础的一致性使得其成为企业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使得企业在充满风险与变数的市场环境中得以生存发展。在我国内部审计短短四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它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经验,在坚持依法审计下秉承着实事求是的信念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然而,在国际内部审计与公司风险管理相关联后,我国内部审计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1我国现阶段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
首先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依赖于对企业各部门运行情况的了解,其次内部审计的职能是评价、咨询和监督企业内部各部门运行情况,这样在为最高管理当局服务时,才能不受其他部门的牵制,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由于我国内部审计起步较晚,在短短四十年的时间内我国内部审计未能得到长足发展,又由于对国外经验借鉴的各不相同而导致了各方面发展不平衡,这样就造成了我国国内现存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多样性。
1.2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不完善
在我国,虽然有由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做依据,规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应涉及到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等,但在实际企业中的可操作性并不强。譬如,直到现在我国很多企业仍将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现定于“查错防弊”,这使得内部审计的功能和作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我国大部分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都停留在财务审计,审计对象过于狭窄。
1.3内部审计模式和技术落后
在我国大部分企业中内部审计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等财务相关资料,所以内审技术采用的方法仍是账证、账账以及账表核对,这样的审计无法为企业提供具有重要价值的审计信息,更难以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除此之外,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中仍在使用从报表到账簿到凭证到结论的旧的审计思路,在审计过程中不但耗费的时间与精力过于多,成本高,而且得出的审计结果没有新意,效果也不明显。因此,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无论是在审计模式还是审计技术上都过于落后,内部审计工作无法为企业改善经营情况,加强企业对风险的应对能力。另外,内审知识结构及内审人员素质决定了我国的内部审计不可能在模式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要求,内部审计结果也不可能具有权威性。企业本身不注重内部审计工作,很少或不为内审人员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内部审计人员通常是处于“闭门造舟”的情况下,对先进的审计知识的接触与吸收基本为零。
2发展和完善我国内部审计的对策探讨
2.1内部审计要为企业的风险管理提供建议
从我国内部审计的现状来看内部审计的职能———评价、咨询、监督,并没有在我国企业内部切实的得到发挥。而由于经济的发展为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内部审计的职能只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才有可能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带来增值。在国外,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已经在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中实现,我国在这一点上应积极向国外借鉴。对于已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的企业,应当将内部审计参与到风险管理中,由此,可以进一步通过内审工作帮助企业分析风险情况,及早发掘潜在风险。对于已做出的内审报告,内审部门应及时将其传递给各相关部门及董事会等高层管理者,帮助企业管理高层鉴别风险,做出正确、及时、切实可行的决策。这些就要求内部审计加强工作的灵活性,通过与各相关部门及公司管理高层之间的交流,不断调整内部审计工作及风险关注点,使其更加符合管理高层的期望。
2.2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相比较于国外内部审计的立法,我国政府仍应该根据本国经济情况强化内部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想内部审计在企业内部确保顺利实施,单单靠国家是不够的。企业自身应当根据各自的具体经营情况,通过借鉴先进和成功的内审经验,明确自身内部审计地位,界定内部审计工作范围。此外,企业还应强化内部审计考核,规划好审计工作重点,例如规定在机构撤销与合并时、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更换调动时加强审计工作。
2.3内部审计要善于沟通,服务于管理
在我国企业内部,通常有由于内部其他部门的不理解与不配合而导致的内审工作受阻的情况。由于内部审计需要与企业各个部门都有良好的沟通,在首先做到熟悉各部门的工作的条件下,才能更好的进行内部审计。所以企业自身应做好以下三方面:第一方面,应在企业内部强化风险管理思想,让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员工充分从思想认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避免内部审计是“找麻烦”的思想在企业内部蔓延。第二方面,企业管理层可以考虑让各个部门的员工协助内部审计,参与内部审计,从而理解审计工作,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知。第三方面,内审人员应注意在日常工作中多与其他部门交流,为基层服务,在以服务为宗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内部审计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促进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各部门之间与公司管理者、所有者的沟通,使企业能够在经济浪潮中稳步前进。
2.4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企业首先应合理化改善对内审部门人员的专业要求,对于财务以外的专业,诸如法律,管理等专业人员的安排量要扩大。只有全面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更好的帮助企业规避各方面的风险。其次,就是对内部审计人员加强对不同职责的内审人员进行有重点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对先进审计技术、审计理念及内控测试技术等的学习,不断进行知识的补充。第三,企业可以制定交流日,让内部审计人员之间互相沟通,共同解决问题。最后,企业还应加强内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内审人员之间互相监督。
3风险管理导向下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
纵观我国现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情况,除了中国联通,武汉钢铁等大型企业逐步将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与公司管理相结合外,其余大多数的企业在内部审计制度建立方面处于迷茫状态,很多企业的组织构架中没有明确的内部审计组织。然而,内部审计应从全局评价企业风险,据资料显示,我国大型企业Z企业和S企业自2016年引入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制度后,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日趋显著。一方面,合理有效的内部审计促进了企业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为两企业面对多变的经济环境制定出了风险管理战略,在企业中担任起了咨询者、建议者和协调者的角色。另一方面,风险管理则促进了内部审计的有效开展,不但保证了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而且使其向着更加持续多变的方向发展。风险导向下的内部审计在Z企业和S企业中的应用给予我们实践性的经验,风险导向下的内部审计确实能为企业更好的规避风险,我们应在其余大中型企业中借鉴,帮助我国大中型企业推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
4结论
在经济环境日新月异的今天,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和企业实际需要的内部审计比起来是远远不够的,没有良好的内部审计,在国际化的经济浪潮中,企业难以立足。为了我国企业良好稳步的发展,只有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风险管理相结合全面良好的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我国企业才能过及时发现和规避经济风险,从而带领我国经济更好的向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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