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下贫困村财务管理问题探析

精准扶贫下贫困村财务管理问题探析

摘要:精准扶贫作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的核心与亮点,其所包含的意义也在不断地丰富与深化。2020年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全国脱贫工作取得了飞跃式的发展,然而贫困村村级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不到位、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村级财务管理缺乏规程、财务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完善贫困村民主监管体制、加强贫困村扶贫资金审计、完善贫困村村级财务管理机制、优化财务人员队伍,提升财务人员素质等改进贫困村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精准扶贫;贫困村;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0引言

到贵州省调研提出扶贫开发要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精准二字。实行精准扶贫政策,符合我国目前国情的现实性需要,也为世界其他国家解决贫困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实行精准扶贫政策五年以来国家下拨的扶贫资金持续在增加,但是由于贫困地区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降低扶贫专项资金的运用效率,从而影响精准扶贫的工作成果,因此在精准扶贫背景下对贫困村财务管理进行分析研究很有必要。

1贫困村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贫困村缺乏民主监督机制。贫困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渠道受阻,民主监督形同虚设,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一是许多贫困村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运行流程环节缺乏了解,在扶贫资金的运行过程当中,对扶贫专项资金前期的规划与中期的资金流向都缺乏有效的把控,在扶贫项目后期验收过程中,也较少考虑扶贫专项资金的投资回报率。二是相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运行的过程当中因为缺乏民主监督,存在违法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的不良后果,财务信息的公开仅仅流于形式,很多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了解程度不高,村级财务的透明度低,村民监督权力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扶贫项目资金的运行情况没有及时公开,或是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流于形式。三是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接受多方面的监督和监管,主要包括立法、财政、审计、社会中介和社会舆论等多部门的监管,多头监管的方式导致各部门间权责不明确。

1.2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不到位。一是对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属于事后监督。关于扶贫资金的审计,一般主要采用事后账面审计,而在扶贫资金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审计都很少执行。审计机关并不参与扶贫项目的立项,而对于扶贫项目的立项———申报———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扶贫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多头申报问题,导致项目无法在实施前防范,审计部门针对管理中出现的失误,纠正其存在的弊端,因此无法做到在扶贫资金使用之前进行防范与控制。二是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存在执法不严、监督不严的问题。相关部门在进行审计时指出具体的违纪问题,但面对违纪问题的检查落实情况仍需加强。审计机关在涉及上下级利益关系的问题的时候,同一级审计机关经常受地方保护的约束,在如实披露和严格执法过程中出现难度。

1.3贫困村村级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农村主要有村账村管、村账镇管、“双代管”、会计委托制和“三资”委托制这五种模式。健全的村级财务管理机制会对农村经济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不完全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大部分的贫困村没有真正建立完善财务管理的制度体系,部分贫困村即使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但只是侧重于形式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执行。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由于村组织的特殊性和村级“三资”的多样性,加之村级自治制度不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不规范等原因,贫困村村级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各项扶贫补贴挪为他用,账目不清,随意开支,“三资”管理失控,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集体财产流失严重一系列问题。

1.4贫困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一是许多贫困村对财务管理的人员资格没有一定的要求,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较低,没有进行过专业系统的培训,很难胜任财务管理的职务。二是许多贫困地区“任人唯亲”的情况较为严重,也是阻碍贫困村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困难的因素。许多贫困村会计人员选定存在任意性,由于农村财务人员大多是由该村村委会直接选拔产生,导致财务工作人员对村委会干部的依附性较强,常常听命于村干部,不敢坚持正确的原则。三是较高频率的更换财务人员,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存在很多风险与隐患,一般村委会换届时期,可能该村的财务人员也会相应更换。四是村级财务人员的选拔,因为受农村地域和体制的限制,这些因素的影响使得任用财务人员的选择空间比较小,选拔财务人员通常局限于本村范围之内的。从而导致可能存在近亲选拔,内部安排和安插配人等不合理的选拔方式发生,这一不良现象不利于高素质的村级有关财务人员的选拔与任用。

2改进贫困村村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2.1完善贫困村民主监管体制。首先,从制度层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并在实施过程中对其采用多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全面监控,尤其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控和预算管理。一方面,从控制的源头开始着手,要求各级政府、扶贫办、立法、财政和审计等部门以调研为基础,提前建立项目库,并在项目库中提取下一年度扶贫项目,另一方面,设置动态监控规则。针对扶贫对象、项目措施、资金使用等不精准现象,甚至出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违规现象,通过设置动态监控规则来有效监控和及时控制。其次,构建数据共享机制。大数据时代,应当充分运用这一优势和条件,预算管理部门通过建立与扶贫、人社、卫计、民政和税务等部门,同银行间数据共享机制,把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和银行间的资金项目进行核实,以此来改善专项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效率,通过对扶贫资金运行情况、资金流程监管、风险监控和绩效目标等实时监控,结合系统软件智能汇总分析,可以充分做到多视角的监控。再次,要抓好财务信息的公开工作,村级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及村民代表都要参与到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工作中,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村级各项支出名目、资金运营的流程第一时间公布,主动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最后,要创建绩效资金管控机制,完善内部绩效监管体系,以科学调配和规范使用扶贫资金,实现扶贫资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并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对各贫困村镇进行奖励或惩罚。

2.2加强贫困村扶贫资金审计。伴随着扶贫专项资金的持续投入,更加需要加大扶贫资金的审计力度,才能用好看好“钱袋子”,才能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目前村级财务工作的审计职能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因此独立的乡(镇)审计工作应该逐渐推行起来,以此来保证审计的监督工作能够更加公平有效地进行。审计监督既要考虑村级相关财务信息的指标,也要考虑到那些非财务指标信息的因素。审计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运用其审计监督的结果,通过审计监督结果来评估村干部履行其经济责任的情况,并作为其考核村干部晋升的依据。在审计监督的过程中,若发现有关村干部发生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纪检部门处理。如果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则应移交给司法部门进行严格处理。只有做到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公正严明,有责必究,才能使审计工作发挥出其最大效用,同时也会减少村干部滥用手头权力的不良行为发生。针对扶贫资金的特殊性,应当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进行外部监管,才可以不浪费国家的扶贫资金,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各个审计部门设立专门的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并对财务和效益进行审计,同时启动复核审计程序,将第三方力量注入财政扶贫监管程序之中,引入第三方审计,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随着村级市场化的深入,建议可将一部分业务委托给注册会计师,既可以降低村级财务管理成本,又可以使村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2.3完善贫困村村级财务管理机制。为确保扶贫专项资金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利用,一是要完善村级财务机构。每个贫困乡村均应配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并对人员的职责分工及工作规范等以制度的方式予以明确。二是规范财务核算流程,减少财务核算过程中出错的可能性,从而有效避免“白条”入账“包包账”等财务管理乱象的发生,而对于没有根据有关财务核算流程办理的一切村级财务管理事项应一律拒绝办理。三是要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对财务手续的程序、账务处理的规则和财务审批的流程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手续;应根据当前农村财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目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所出现的新形势与新特点,来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规定,在制定管理规定的过程当中不能生搬硬套上级所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文件,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探索真正适合本区域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

2.4优化财务人员队伍,提升财务人员素质。一是定期组织村级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可以通过“互联网+监督”的方式,对贫困村村级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三资清理及清产核资、惠农资金补贴等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完善贫困村财务人员选聘制度。严格把关人员的选聘,优化贫困村财务人员队伍。贫困村财务人员紧缺现状,可以聘用具备财务专业资质的人员负责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村级财务人员的年龄结构及专业水准。三是加强贫困村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财经法规政策等的学习,财务管理其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拥有良好的业务水平,还要求其具备一定的道德水平,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可以推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通过加强贫困村村级财务管理,盘清集体的“家底”,扎紧制度的笼子,及早发现扶贫政策执行、扶贫资金落实中的问题,促进扶贫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使扶贫政策不打折扣,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做好“最后一公里”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为实现“乡村振兴”发挥作用。

作者:钟媛 张媛媛 凯丽比努尔·约麦尔 单位:新疆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