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项目投资风险分析

银行项目投资风险分析

一、银行项目投资中的风险

(一)投资风险

由于资本市场的运作方式与货币市场有着明显的区别,且我国银行在资本市场上运作经验欠缺,因此如果我国银行将业务领域延伸到证券领域进行投资时,就会产生一定的投资风险。例如,银行可能通过直接贷款给证券公司或者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原先委托证券公司理财、代办资金转帐结算等业务所产生的风险是有所不同的,主要包括产生信用放大、证券公司财务危机和金融监管盲区等宏观的金融风险。

(二)财务风险

我国银行在经营投行业务时,可能会产生财务风险,即开展投行业务的母银行与子公司之间由于多次使用同一笔资本金(即资本金的重复计算)而导致银行的风险扩大,以及由于财务杠杆作用使得子公司的盈利发生变动,从而引起整个集团财务状况也产生变动的风险。

(三)政策法律风险

虽然近年来我国银行开展项目投资业务已渐成风气,部分政策和监管法规也出现了松动的迹象,银行有望进一步拓展项目投资业务的创新空间。但是目前我国仍实行金融分业制度,对于银行开展项目投资业务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和政策,而且这种分业管理容易造成政出多门,不利于我国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交叉经营,也不利于风险控制和监管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风险控制策略

(一)健全风险识别与内部评级机制

为了防范混合经营项目投资业务所产生的各种风险,我国银行还必须构造有效的风险识别系统。参照监管当局设立的一组可全面反映银行混业经营所面临风险的指标体系,如VaR、CVaR等,我国银行应定期对其项目投资部门或子公司的内部变量进行测评,以便尽早发现和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同时还要强化压力测试,提高对突发事件的敏感性和识别能力。该机制还要求银行按规定上报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包括银行内部的相互支持、关联交易、担保等信息,由监管当局根据有关资料和列出的识别指标以及相应的指标权数,计算开展项目投资业务的银行的综合得分,并作出风险评估,对风险多大的机构提出警告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建立银行内部“防火墙”机制

“防火墙”是针对银行机构开展项目投资业务所产生的弊端而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由于银行经营投行业务会带来特有的风险:关联交易、利益冲突等,因此,银行应该在开展项目投资业务的各部门或各机构之间建立资金、信息、人员的“防火墙”制度。从西方国家的立法来看,一项完善的“防火墙”制度应包含“法人防火墙”和“业务防火墙”。“业务防火墙”又可具体分为“资金防火墙”、“管理防墙”和“信息防火墙”等。应该说,目前我国在“防火墙”方面的建设还远没有国外那么系统完善,但也有一些相关的规定,比如不允许银行资金直接进入股市,要求集团内各机构在业务、财产、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等。由于各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和金融业及其监管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各国银行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适度的“防火墙”,而不一定要有完全一致的规制内容,但一般包括:法人分离、业务限制、信息流动限制。

(三)构建银行内部风险监控框架

立足于整个银行基础上的风险管理框架是一个战略管理、控制流程、基础结构支撑及环境影响四大要素有机统一体。而风险战略是立足整个银行,将其转化为各部门和各管理人员的实际行动,并全面融合到各种经营行为中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严格的流程控制,需要一个有效的基础结构支撑,需要适宜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环境。它区别于以往的风险控制的主要特点有:

1、风险管理战略是与经营管理战略融合在一起,以此确定适合自身能力与股东偏好的企业风险偏好,在可控的、合意的风险水平上评估新的市场机会。

2、它是一种全面的风险管理,与主要重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传统风险管理不同,全面风险管理还非常注重结算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全面的风险因素,不仅把资金的损失作为一种风险,还提出了声誉风险和人才风险,关注重点不是某一个机构或地域的风险,而是侧重于综合衡量和管理整个金融集团在全球范围内的风险承担。

3、它全面考虑了风险整合与集中管理。

4、以计量经济学、IT新技术为金融风险管理的基础,越来越注重定量分析,大量运用金融工程技术与数理统计模型,如VaR等,风险管理模型化成为其主要特征。

三、总结

我国银行开展项目投资业务是大势所趋,作为银行工作者的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加强银行项目投资的内部控制,防范潜在风险,从而使我国银行项目开发业务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