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哲学的整合论

音乐与哲学的整合论

一、音乐与哲学的辩证关系

贝多芬是哲学家,否则,我们将无法从他的作品感受到历史运动的规律:黑暗的重压、光明的崛起、抗争、思考、奋起、痛苦与欢庆;我们将无法从他的作品中感受到龙虎风云、慷慨悲歌、缠绵情思、英雄胸怀;也无法感受到那于庄严的热情中寄托着的古往今来的仁人志士的理想与追求。叔本华认为:“哲学除了最完美准确地复述世界的本质外,别无其他”。因此如果能做到在概念上对音乐作完全准确、最完美和详尽的解释,即详尽地复述音乐所表现的东西,那么“这立即也就成为在概念上对世界的一种充分的复述和解释,或成为一种内容与此完全一致的东西,即真正的哲学。”因此可以看出,音乐和哲学在复述世界的本质方面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二者在根本精神上具有一种内在的同一性。

二、先秦哲学家对音乐的思考和理解

1、孔子孔子在《论语•八佾》中提出“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将“仁”看作其礼乐文化的核心和根基,是其哲学思想中“仁”学的自然延伸。礼是外在的社会道德规范,仁则是一种基于“爱人”之心的人心所固有并推及于社会群体的情感心理要求。孔子将乐和礼、仁结合起来,把礼、仁看作乐的对象和目的。他在这三者的关系中强调了“乐”的感染、陶冶人的性格和情操的作用,提出了“成于乐”“,游于艺”,将以“乐”为代表的艺术活动同培养合乎其社会理想的道德情操以及儒家的理想人格结合起来。在“乐”的这种实践过程中,不仅能够求得社会群体与个体间道德情操伦理关系的和谐,而且也必将获得精神上审美的愉悦快乐体验。这时“,乐”就不仅仅是达到“礼”和“仁”的手段,而升华为与个体和社会的存在与发展紧密联系的一种生活态度和精神境界。

2、孟子孟子论乐,是以仁、义为内容。他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其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因此,孟子实际上是将伦理道德的完善与精神情感的审美体验结合在一起,从而使他的“乐之实”在具有伦理学意义的同时,更具有美学的意义。同时他还肯定了“乐”的实现使人在行为上,包括在情感体验上获得的快感,即所谓“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因此,在孟子的音乐思想中“,乐”这一概念既包含有具体的价值内容,又代表一种理想化的行为方式,而孟子思想体系中伦理的与审美的、感性的与理性的内容便统一于其中。

3、老子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在音乐思想上提出“大音希声”的观点,将合乎“道”的本性的“希声”之乐,看作是最大,即最完美的音乐。对于具有“道”的属性的“大音”,老子是排除从感性上去把握的,他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因此,在对待音乐的态度上,老子以“希声之乐”为美,而以感官上能够把握的音乐为不美,于是“大音希声”亦可称为“道音希声”,说明大道的声音是听不到的。由此,老子的“大音希声”实际上便具有这样两层含义:首先,最高最美的音乐是与“道”相符的音乐,亦即天然而非人为的音乐;其次,音乐的深层内容──音乐的本体、本原、本质是超感性的、无声的。因此,老子的“大音希声”观念可以被看作是我国古代自然音乐观最初的哲学升华。

三、音乐与哲学的本质

音乐的本质就是一种哲学。在某种意义上,音乐是人的生命的自由和创造力的表现,是一种现实人性的自由表达。它符合人类心理和生理结构的乐音律动,它萦绕着、浸透着人类的心灵,使人类返归于自我、返归于内心自由情感的宣泄。哲学的本质就是一种音乐。哲学的思考方式是抽象的方式,它将人的生命和情感形式普遍化和符号化。所以,哲学亦可说是对音乐现象抽象化的概括和解释。在这个意义上,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论乐典籍便也哲学经典著作。古希腊时期的先哲柏拉图说:“节奏与乐调有最强烈的力量渗入心灵的最深处”,因此能够成为“思想和哲学的导线”正是因为音乐与心灵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才使它永远与哲学不可分割──音乐和哲学都基于人的生命律动的节奏。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是同一的。可以说,人类的哲学孕育着一种音乐精神,而这也正是哲学自身审美本质的体现。

作者:李晶 单位: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