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师德缺陷的原因

农村教师师德缺陷的原因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的社会原因

(一)教育功利化的影响

教育功利化与工具化首先表现为应试教育。虽然我国实施素质教育已有多年,然而,传统教育观念并没有得以根本转变,仍把基础教育作为升学的基础,而非个人成长的基础。“由于考试选拔制度及相应的教师评价制度在教师的日常生活中的长期作用和渗透‘,出成绩’已经成为他们最重要的自我认同的方式,而‘出成绩’在本质上是为了获得权威的认同并获得相应的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而与此同时,‘逼着学生出成绩’也成为‘对学生负责’‘、为学生好’的公认的教育行为方式。”因此,教师把注意力放在了提高学生考试成绩上,成天陷在题海中,忙于找题、解题,根本顾不上学生的全面发展,也忽视以自身高尚道德品质去感染学生,师德意识逐渐淡化。其次是过分看重教育对经济发展的“内在支撑性”作用,而忽视对学生精神层面的铸造。教学方式方法的运用、教育内容的更新取舍、教育评价的标准尺度等,无不以满足社会的经济利益需要为价值取向。学校仅注重对学生进行知识的灌输,而对学生生存能力、生活能力的培养却不够重视,对学生精神层面的铸造很是缺失,较少关心为社会发展构筑强有力的精神支柱。在这种状况下,教师也会放松对自己精神层面的铸造,师德观念淡化。

(二)教师工资福利和待遇偏低

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任务较重,工资待遇较低,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城乡教师的收入差别较大。在同一地区职称相同的城乡教师的收入差别,主要体现在福利待遇上;而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与当地的公务员相比,其收入不仅体现在福利待遇上,公务员的工资也比教师多出许多。《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都明文规定:教师工资高于或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可公务员工资高于当地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普遍存在。

二、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建议

没有良好、健康的社会环境,我们很难实现教师师德形象的社会重塑和师德建设的专业化发展。

(一)规范媒体宣传,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过于神圣化的教师师德形象,会使教师背负了道德的重担,窄化了教师的精神生活世界,过于理想化合悲情化,缺乏人性化,既不利于推广和学习,也不利于师德楷模的自身发展和进步。而妖魔化的教师媒体师德形象,则进一步恶化了教师师德发展的社会舆论空间,动摇了师德榜样的正当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带来了教师身份认同的焦虑,降低了教师的道德自律。因此,规范媒体规范媒体宣传,创造良好、健康的舆论氛围,已势在必行。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针对不同的媒体类型采取不同的改进策略。

1.建立教师专业组织的新闻监督机制,改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外在媒体环境媒体对教师群体的报道,必须严格恪守“以事实为依据”的准则,而且是所有的事实和事实的所有细节,任何对教师群体形象夸张、歪曲、丑化的报道,都应该摒弃。在媒体对教师问题的报道上,除了寄希望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媒体自身道德自律外,还必须依靠教师群体自己的力量,成立教师专业组织对新闻媒体进行监督。防止其由于种种原因而对教师问题进行不真实的报道。

2.提高教育媒体人的专业素养,增强其专业判断能力,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健康的教师形象在教育类媒体中,教师师德形象一般不会出现妖魔化的问题。但是,教师师德形象的神圣化在这些媒体中比比皆是。这种教师师德形象在媒体中的盛行,在很大程度上与教育媒体人专业素养的欠缺有着极大的关系。比如,对于道德模范教师的树立,我们不能总是报道那些只有极少数教师能做到,完全牺牲自我和家人去成全别人的人和事“,这种无限上纲的观点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就是把教师当做培养人的工具,而不是一个能实现个人价值的创造性职业,这就是导致师德教育走向偏差、效果不好的一个关键原因。”

(二)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有助于教师采取正确的行为取向,进而形成高尚的道德行为。

1.真正实施素质教育与传统教育观念

相比,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就应该做到如下观念的转变:首先,转变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育观,树立学生主体观。树立学生主体观,就要求教师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学生的主体能力,使学生能主动地、独立地、创造性地学习,从而建立一种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其次,转变以应试为中心的传统教育观,树立全面质量观。要不以学生的分数和“升学率”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唯一标准。应该不仅要评价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要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认识能力、学习能力、创造能力以及身心素质、个性特长等。最后,应该把为社会培养了多少合格人才作为衡量学校质量的标准,看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能否得到培养和提高。

2.注重对学生精神层面的铸造

教育的真谛并不仅仅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它还蕴涵着丰富的伦理道德内涵。教育的伦理道德价值应首先表现为满足受教育者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与渴求。

(三)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

马克思指出“:人的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利益是推动道德发展的动力。对于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特别是那些穷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师来说,他们的生存如果都成了问题,还谈奉献,显然缺乏人性化。

1.贯彻落实《教师法》,实现教师公务员制度明确教师公务员身份,是教师社会地位及职业声望的重要保障,是吸引高素质师源的重要条件,更是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地位、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的关键。只有实现教师公务员制度,才能真正提高教师的工资收入和生活待遇。贯彻落实《教师法》,实行教师公务员制度,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同于公务员,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统一发放,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经济地位,让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的更体面、更有尊严。

2.多措并举,逐步缩小城乡教师收入差距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迅速制定并落实有利于农村学校的师资调控政策,使财政拨款向农村地区倾斜,建立教育资源配置的平衡机制,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特别是对落后学校给予足够的补偿或倾斜性支持,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解决教师面临的实际困难,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生活工作环境,增强农村教育的“魅力”,实现城乡之间教育公平。

作者:骆洪军 单位: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