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体系探析

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体系探析

摘要: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处在探索阶段,还不能满足创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建立“辐射模式”和“聚焦模式”相结合,公共课、选修课为主,双学位或辅修课为辅的四年不断线的教学体系和“分层多元”的课程体系;确立“初阶-中阶-高阶”分层的目标定位;从师资队伍建设、实践实训教学平台、政策激励制度3个方面构建大学生创业教育的保障体系。

关键词:创业法律教育;“分层多元”;教育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大学生创业不可避免地要与法律打交道,如果创业大学生接受过良好的创业法律教育,不仅可以在创业过程中少走弯路,有效预防创业的法律风险,还可以充分利用法律资源保护自己和企业的合法权利,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然而麦可思《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调查数据显示,在28项核心知识重要度排名中,法律知识居于第6位,而被视为创业教育重心的行政与管理知识仅居于第14位,在核心知识的满足度排名中,法律知识则远远落后于行政与管理知识居于倒数第三位。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亟待加强。

1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现状

1.1对创业法律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理念基本缺失,创业法律教育处于边缘地位,而且很多高校并没有将创业法律教育纳入教学体系。目前很多高校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一般都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就业规划》《大学生KAB创业基础》等公共课对全体学生进行创业法律通识教育,但是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和学时非常有限,大约4-6学时,效果欠佳。究其根源可能在于,2012年教育部制订的《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创业基础”教学大纲里法律课程主要体现在“新企业的开办”这一模块中,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涵括了公司法、会计法、税法、合同法、保险法、劳动法等,但是所占课时非常有限,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为完成任务只能简单阐述相关内容,根本无法深入。

1.2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教学非常薄弱

目前高校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主要是集中在大一的上述公共课,以少数创业法律讲座等为补充,课程设置严重不足,尚未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课程教学非常薄弱,缺乏分层次的创业法律教育,忽略了不同层次学生对创业法律教育的需求。有些高校虽开设《经济法》《税法》等法律选修或辅修课程,但没有统一的基础性课程和教学培养目标,且这些课程的教学对象具有专业局限性,课时往往只考虑教学大纲与教学内容的完整性,无法为大学生全面系统地讲授创业法律知识,赶进度的教学也缺乏针对性。近年来部分高校针对有强烈创业意愿或已经创业的学生开设《大学生创业法律实务》选修课,但为数不多。此外,目前高校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主要为课堂单一的理论讲授,缺少必要的实践实训环节和实践性指导,普遍存在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技能培养的倾向,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能保证教学实效。

1.3创业法律教育师资专业化程度不够

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需要专业的师资队伍,但我国各高校现有的创业法律教育师资队伍,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尚不能满足学生的多元化教育需求,很难让大学生真正全面地了解法律、运用法律和培养大学生们的法律逻辑和法律思维。目前担任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教师主要是思政课教师、政工干部、辅导员,既缺乏丰富的法律知识,又缺乏法律实务技能和创业实践经验。虽然不少高校都开设有法学专业,而法学专业的教师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务的“学院派”现象,少数具有具有司法实务经验的教师,同样没有创业实践经验,对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这一具有很强公益性的工作,不是不感兴趣,就是无暇顾及。而经管学院或商学院的相关法律课程教师,一般都是工商管理学科背景,普遍缺乏企业工作经历、创业经验,未接受过全面系统的创业法律教育。

2“分层多元”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体系构想

2.1建立“分层多元”的课程体系,确立正确的目标定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的要求,应采取“辐射模式”和“聚焦模式”相结合,兼顾不同层次学生对创业法律教育的不同需求,建立“分层多元”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体系和课程体系。其中,课程体系包括三类,一是创业法律意识类课程,以法理学为主,旨在培育学生的知法守法意识、遵守交易规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是创业法律知识类课程,包括商事组织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商事主体行为与规则法(民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和解决商事争议的法律(仲裁法和诉讼法);三是法律能力类课程,以实践或实务类课程为主,包括企业法律实务、商法实务教程、法律谈判等课程,要大力提倡采用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课外训练式、情景体验式、创业基地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法,鼓励学生逆向思维。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目标也应该分为3个层次,最低层次是讲授法律知识,较高层次是塑造法律理念和法治精神,最高层次是激发大学生的法律创造能力。具体教学中,以公共课、选修课为主,以双学位或辅修课为辅,贯穿大学学习全过程。

2.2以公共课为载体面向全体大一学生开展初阶创业法律教育

依托现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KAB创业基础》等课程,嵌入创业法律内容,主要依靠校内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对全体大一学生进行初阶的创业法律教育。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尤其是依法创业的意识,让学生了解创业与法律的关系、创业所需的基本法律知识、设立企业的条件和流程、大学生创业应具备的法律素质和能力。此阶段的创业法律教育以理论讲授为主,授课过程中上下两学期各邀请校内法学院(系)具有公司法务经验或商学院具有法律知识的老师开展一次2学时的专题讲座。

2.3以选修课为主对不同专业的大二学生开展中阶创业法律教育

线上以网络公开课、慕课等在线课程为主,由学生自行选择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即可,让学生了解与创业直接相关的法律。线下一方面鼓励经济管理学院或商学院、法学院(系)的专业课老师对现有相关法律课程进行内容改造,以适应创业法律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鼓励老师开发建设专门的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创业意愿选择课程,在专业教育过程中融入不同行业创业的相关法律知识。如对经管类专业32学时的《经济法》课程进行改造,课程教学中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体验式教学法等,让学生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起草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模拟企业设立的流程和所需的法律文件,模拟处理企业经营中的经济纠纷,让大学生成功创业者分享创业经验和法律风险的控制等。此外,上下两学期各开展一次2学时的专题讲座,穿插案例分析和课堂讨论,增强教育教学的实效性。

2.4对有强烈创业意愿或已创业学生开展“聚焦式”创业法律教育

针对大三、大四有强烈创业意向或已创业的学生,坚持以创业实际和创业需求为主线,精选法律教育内容,以有效培养和发展大学生在创业中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依靠校内经管、法学院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的教师,专门开设定向开发的选修课,如《大学生创业法律实务》,编写《大学生创业法律实务》讲义或教材;课堂教学以小班案例讨论和互动式为主,重点讲解创业不同阶段的法律风险和防范应对要点,引导创业学生关注自己所从事行业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变化情况,对自己的企业进行法律风险诊断。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教育技术,建立创业法律教育课程网站,并加以模块化和可视化,有条件的可以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和在线开放课,为学生提供丰富的高阶在线创业法律教育资源,便于学生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学习;线下建立创业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创业法律实训,重在培养这些学生法律政策掌控力、从法律中发现商机的能力、依法妥善解决纠纷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建立“分层多元”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保障体系

3.1建立一支“法商结合”、专兼职结合的创业法律教育师资队伍

创业法律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实践性特征,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其必须具备创业理论和创业实践经验,因此,美国创业教育从一开始就十分注重师资的培训。我国高校创业法律教育师资还需较大提升,应整合校内外的师资资源,通过两个主要途径优化我国创业法律教育师资力量。一是校内专职教师校外任职,学校老师可以参与到校外企业的经营管理,实际探索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风险,然后再将其带回课堂;二是聘请社会上具有丰富企业法务经验的律师、企业内部法务人员、法官、仲裁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成功企业家等担任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兼职导师,走进校园兼职任课,讲解企业运营中的实际法律问题及解决办法,对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等内容,增强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实战性。

3.2搭建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实践实训教学平台

大学生创业活动和创业法律教育突出的实践性,要求创业法律教育必须加强实践教学。国内已有高校引进了国内最先进的“领航者-创业实训系统”,即运用计算机虚拟仿真技术,让学生在模拟的城市中经营一家模拟的新创服务型小企业,通过选址、组建创业团队、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产品开发、采购、生产、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模拟创业经营活动,实现企业的盈利和发展壮大。但目前该软件还有待进一步升级,嵌入创业法律教育模块,增加创业前的法律政策环境分析、企业设立的法律文件准备、签订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借款合同、模拟处理经济纠纷等模块,让学生在模拟对抗经营企业的过程中掌握创业必备的法律技能。

3.3建立并完善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政策和激励制度

一是建立政府、企业和高校三方合作机制。对政府来说,尝试建立公益积分制度,鼓励有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及相关人员参与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当达到一定积分时可以从政府免费获取一定的公益服务或税收减免等优待。二是在评优评先、课题申报、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励校内专业老师积极参与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鼓励教师编写特色讲义或教材、开设高水平的选修课,举办讲座,为创业学生提供创业法律咨询、创业必备法律技能辅导和培训、创业企业法律风险“会诊”服务等。

4结语

大学生创业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创业素质教育、技能教育、法律教育等各方面的相互结合,高校在这一方面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资源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尤其是深化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改进教学方法,服务于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进而实现国家“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需要全体法律教育工作者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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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海涛 肖迢 孟光 单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