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制度论文范例

监管制度论文

监管制度论文范文1

绩效管理其实就是一种模式,主要就是用于管理内部人员从而将工作效率提高。这一管理模式最先开始是用于管理企业内部的,之后美国首先用于了对政府的管理上,实际效果不错。于是美国政府就总结出了一条经验:“绩效管理由三部分构成,即战略目标、年度目标以及测度体系、绩效水平。他们之间互相补充,形成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由此总结出了绩效管理的三大点:

(一)战略规划

老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开展绩效管理制度之前首先要明确目标,知道具体方法。要把战略计划这一大前提和基础打牢才能更好地实施管理政策。

1.工作绩效“向什么方向提高”

在对工作绩效进行改革之前首先要明确发展方向,要将组织目的作为使命,要确保其可操作性,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规程。

2.工作绩效“怎么提高”

对于工作绩效的提高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既有组织机构的管理和协作,也会受到一些外界因素的制约,所以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对工作绩效进行提高。

(二)年度绩效计划

总之,战略规划实际就是一个大思路。然后去一步一步实现思路,要做到每一年都有具体目标才行。所以说,还要制定更详细的年度绩效计划,他是管理的重要部分。

(三)绩效考核

要准确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并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需要运用考核这一手段。考核的方式包括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1.日常考核

即对日常绩效状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进行针对性改进,以此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2.年度考核

即对组织的年度绩效状况进行综合性分析和评价,并予以相应的奖惩措施。年度考核通常采用的是年度绩效报告的方式。

二、实施监狱绩效管理的原因

由于监狱系统的特殊性,在绩效管理方面也与企业绩效管理存在着诸多不同,而且监狱内部环境较为复杂。接下来就详细讲述下实行监狱绩效管理的几方面原因:

1.实施绩效管理有利于提高监狱的管理水平

由于监狱内部环境的复杂多变,很多监狱警察思想不稳定,在对犯人管理和改造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这就违背了监狱职能行使的目的,也为社会发展带来了许多不安定因素,这时就必须要对这些问题提起重视,首先要加强对监狱管理人员能力的提升,确保领导阶层的领导能力。

2.实施绩效管理有利于提高监狱的工作精细化水平

现在的社会很大程度上靠细节决定输赢。对于监狱部门来说,由于情况特殊,就更需要在细节上加以完善和关注,否则会有不好的影响。所以说,要首先对监狱管理的各项工作做到精细化,才能有效实施管理制度。

3.实施绩效管理有利于提高监狱警队的凝聚力

在监狱系统中监狱警队的存在至关重要,监狱警队可以直接影响到监狱工作的好坏,同时监狱警队的凝聚力问题也是各国司法部门逐渐重视的。目前监狱工作系统中实行绩效管理主要是为了带动警队人员的积极性,能够让警队人员将个人努力与监狱的发展结合到一起,增强警队的凝聚力,进而带动监狱的不断完善,更好地实现监狱的司法职能。

三、监狱绩效管理对策

1.战略规划阶段

由于我国政府绩效管理起步较晚,所以在绩效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在监狱绩效管理制度中也体现了出来,所以在对监狱实行绩效管理之前,首先要厘清几个问题。问题一:影响监狱工作的因素及应对措施包括哪些?在监狱警队的建设方面,要尽量人尽其才,对每个警队人员都要严格考核,要将每个警察的特长发挥出来,同时在警队培训方面也要加大力度,提高警队整体的实力,从而更好地实现警队的职责。问题二:监狱目标体系包括哪些目标体系包括战略目标和绩效目标两部分。对监狱工作来说,战略目标具有共同性,而绩效目标由于受客观因素制约,需要根据各监狱具体情况而定。

2.具体实施阶段

所说的具体实施阶段其实就是要对每个阶段的监狱工作目标进行制定,要根据监狱的实际情况建立工作目标,监测体制和考核制度,并且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从而对监狱管理人员形成约束。

四、监狱绩效管理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目标设立要确保与使命相一致

在我国监狱系统中经常会出现目标与使命不一致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监狱管理目标存在问题,监狱系统在犯人教育方面承担着主要责任,需要对犯人进行再教育,从而引导犯人加以改正,从内心深处接受教育,所以作为监狱绩效管理系统,首先要设立教育考核制度,要对监狱内部的教育课程进行检验考核,要严防弄虚作假,要对每个犯人的再教育认真负责。

2.要善于抓好具体事务,更要善于统筹规划

针对上级机关而言,监狱机关是执行者,抓好各种具体事务理所当然。就监狱自身工作而言,监狱机关又是决策者,因此要善于统筹规划。

3.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考核,但不仅仅是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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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内涵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指的是在一定原则和要求基础上,对具体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的内容进行优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适应经济形势发展需要的,符合国情的,结构合理、运行高效、功能齐全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具体包括:①转变职能,即以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转变质量技术监督的具体职能;②理顺关系,即必须处理好中央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③精兵简政,即必须缩减庞大的人员机构,科学、合理地设置人员编制,提高办事效率;④提高效率,即采用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改革传统、落后、低效的办事流程和方法,提高相关行政主体的监督管理效率,缩减行政成本。

1.2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机制的改革需要遵循几个原则:①政企分开、精简、高效原则。政府和企业完全的分开是提高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水平的重要前提,而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是提高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效率的必然要求,只有当机构不再庞大、人员不再冗繁时,质量技术监督的工作效率才能得以最大程度的提高;②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协作的原则。社会众多的物质部门生产的基础是社会劳动的分工配合,与社会中的物质生产部门相对应,政府也设立了各个行政管理部门,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具有相应不同的职权,但是这些职权划分必须做到清晰、权责明确、合理分工、互不交叉、规范高效;③兼顾局部和整体利益的原则。因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此项改革的开展会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在进行过程中必须权衡好各方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矛盾,保持稳定和发展二者之间的统一;④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原则。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目的,与政府的其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配合,与国际形势的发展相适应。

2建议

2.1解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的职权交叉问题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的职权交叉领域主要集中在医疗器械及设备,食品的安全生产,烟草的监督管理,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领域。由于各个部门的利益驱动和权利扩张,导致了以上领域发生问题时要么是谁都管,但是都管不好,要么是谁都不管。这种情况的存在,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严重低下。所以,根据精简机构的原则,必须理顺各个部门的职能关系,对他们各自的职权范围做出详细地划分,并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呈现出来,为以后解决部门间的矛盾提供可行的方案与措施。

2.2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需要一批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硬、服务意识强的工作队伍。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定期地对工作人员进行此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竞争意识。同时,其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如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大力宣传相关知识,提高其他广大从业人员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3增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服务职能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部门对我国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新需求。为此,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完善自身的服务职能:①增加在通信计量、体育计量器具和房屋面积上的技术监督职能;②增加在高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监督职能;③增加有关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例如,增加提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和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信息咨询和服务。

2.4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制度

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当本国的产品满足了某些要求,经过注册或是检验之后才能够获得批准得以入市。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制度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也有利于减轻质量技术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2.5改革质量技术监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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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生产调度问题研究对象为:生产任务每个环节由若干个生产单元构成,生产单元包含生产因子(人员、设备、原材料、方法、环境等),辅助因子(检修、运输、辅助等),经济因子(生产率、能耗、工资、损耗、时间等)。调度做以下假设:①特定订单各生产环节生产因子关系不变。优化使生产符合均衡生产要求。②支持因子是生产过程中公共资源,是调度要素,是生产调度研究的主要对象。③各生产单元经济因子是在生产调度时的目标要素,存在不确定性和多目标优化问题。为了满足以销定产的快速调度需求,每个生产要素Agent体根据需要向调度系统发出资源申请,从调度处获得所需要的资源,响应其他单元任务。车间内部生产异常和不确定性的存在,生产要素冲突和闲置现象经常发生,所以调度必须基于车间当前知识进行动态优化。

2制造车间生产抽象化描述

将车间抽象化为三个层次:车间管理层、生产层、支持层。第一行为车间管理,各管理环节如CAPP、ERP、CAE等分别作为一个Agent,信息化程度很高,不是本文研究对象。第二行为生产层,环节Agent中设备属性不易移动,位置属性值基本为定值,在订单不稳时,对物流资源(天车、叉车等)依赖较大。第三行为生产支持层,由各类生产支持资源Agen(t如天车)集合体构成,接受并响应各类Agent申请,担负主动向Manager报告故障,处理简单故障,为生产层服务,受管理层指挥,是调度中最活跃的因素。Agent在收到与查询相关的信息后,一些资源Agent形成自己独有的调度机制,直接响应各类申请,主动向信息需求者提供信息以及相关服务,响应函数是整个车间调度的重点、难点。车间调度服从以下原则:①生产调度必须服从生产工艺要求,必须按工艺要求顺序进行。②生产调度促进新的均衡生产产生。新订单导致均衡生产被打破,调度期望以最小代价优化可调环节尽可能接近均衡生产要求。③支持因子生产调度服从生产环节需求,服从经济原则,避免浪费和冲突。优先响应造成车间总体损失大的环节,避免某种资源集中响应。④满足时间需求的最小投入原则,完工时间必须满足订单需要情况下,进行成本优化。

3Agent集合体知识获取

车间生产环节地点固定、任务繁重、环境恶劣,随着传感设备及物联网的发展,Agent资源采集应该简便、可靠性高,达到虚拟车间和现实车间结合。有三种类录入Agent特征值方式。集中录入单元Agent在车间设置录入站,采集、录入数据采集,获取生产、设备状况等信息。环节录入单元Agent通过环节终端设备带有的网络接口输入采集、录入知识。自动采集单元具有资源调度率高、接口复杂的资源Agent等充分利用传感器自动采集及时输入车间数据库以保证迅速及时调度。实时策略对Agent属性进行分类、分机管理以满足不断变化的车间Agent的请求。

4生产调度的优化

车间调度存在两类问题:前面环节生产不足导致后继环节停工和前面环节过剩导致后继环节阻塞问题。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下,车间建设初期按照均衡生产要求,环节要素构成的Agent集合体不再是完全刚性的,需要考虑柔性Agent集合体与刚性Agent集合体的搭配,以最小投入达到最大柔性效果,产品变动时,通过简单Agent集合体调整促进新的柔性Agent集合体产生与新的流程再造,达到以最小的移动、整合达到新的均衡,减少两类问题的产生。满足服务整体效益优先,整体生产时间最小或整体经济损失最小,提高作业满意率,减少作业环节拥堵现象。

5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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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意识存在偏差

财务会计工作自从企业诞生以来就已经出现,但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财务会计工作都仅仅作为一项被动工作而存在,主要工作内容也局限于一些简单的财务会计操作实务,而在现代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当中应该予以加强的全局管理职能却仍然未能得到体现。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企业管理者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能够为企业赢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生产、销售等窗口部门,对于内部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工作不甚关心,所以想要提升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质量就必须先扭转这种管理意识上的偏差。

(二)管理手段落后

当今社会是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社会,对于网络、管理软件、信息化交流工具的应用也普遍推行于各行各业,但是对于大多数企业管理者而言,一方面碍于有限的资金,另一方面也由于管理意识不够先进,因此在建设资金的分配方面也更倾向于窗口部门而忽视了内部管理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手段的升级,尤其是对于需要不断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分析能力的财务会计管理部门,管理手段的落后直接导致他们无法及时有效的进行数据收集,无法准确掌握其他部门在资金流动及财务运作方面的具体情况,无法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而敏锐的反应与判断,进而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具体管理制度有待加强

管理工作的质量高低不仅受到管理意识及管理手段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必须具有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加以约束。而当前在许多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当中仍然缺乏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从而让管理工作难以真正发挥自身效用。比如在资产管理工作中的粗糙、程式化,没有真正实现对固定资产的有序管理,不仅难以提升固定资产的经济价值发挥,还普遍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固定资产分配不均等负面问题。在预算管理及成本控制工作方面也没有做到有机结合,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的想脱离,让资金管理工作陷入两难局面,无法有效提升其经济价值最大化发挥,无法真正实现资金管理的精细化控制。此外在会计基础工作的制度建设方面也不够严谨细致,从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看到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有让人满意的进步,此外在会计档案的使用效率及安全管理方面也一直停步不前。上述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不仅直接影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对于企业全面建设以及整个行业乃至国内经济建设发展都将造成不小影响。

二、加强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的思考

前文我们就当前企业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想要切实提升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质量就必须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对策研究。

(一)树立科学管理意识

现代企业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方面的科学管理意识不仅仅表现为明确其在企业全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与突出地位,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其具体管理内容以及如何才能够真正有效的将这种重要性意识渗透于日常管理及工作当中,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加强对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的学习与掌握,尤其是对于企业的最高管理者、经营者与决策者,这种切实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真正懂了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内容与精髓,才能够站在全局的高度运筹帷幄,才能够避免提升管理质量沦为空头口号,才能够为制度的良性运作营造一个积极的内部环境。

(二)加强管理手段升级

网络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不仅应该大力应用于生产、销售等窗口部门来提升经营效益的直接获取,更需要应用于内部管理工作当中来真正有效的提升管理工作质量,助推整个企业的健康运转。对于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来说,对于数据、信息及时、有效、可靠、安全的收集与汇总是支持管理工作科学推进的最重要一环,所以加强网络化建设、自动化管理软件应用以及硬件设备的升级换代就显得非常必要,只有这样才能够在跟上其他部门运作发展水平的同时发挥出管理工作作用,同时也才能够更快的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及企业转型做出反应与判断,真正发挥出全局管理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具体制度建设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最重要物质保障,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当中应该进一步落实一对一的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将每一项固定资产的管理都进行及时的管理数据跟踪录入,确保从购置、运输、入库、调配使用以及报废回收等各个环节都处于管理体系的控制之内,同时为了进一步实现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发挥,还应该根据资产运作现状、企业现实需求等加强资产效益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2、加强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相结合

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主要就是对资金的管理,而预算管理是加强资金运作及使用的计划性,成本控制是切实把关资金使用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所以加强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的有机结合才是真正从流入与流出的一头一尾真正做到对资金的严格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大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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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硕士学位论文;论文质量;图书馆学;引文分析法;论文质量评价

1引言

国家有关方面规定,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硕士研究生能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来解决实际问题,并且具备达到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1]。这表明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不仅能够考核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同时它还能够体现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因此,严格把控并评价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引文,一是指引语,二是指参考文献,是硕士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硕士研究生在写作论文时,为了解释研究主题的来龙去脉、便于研究开展等的需要,必然会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其中,对研究有价值的文献资料就会被作者所引用,引文则是这些被引用的文献资料。它不仅可以反映研究生对文献的吸收、消化及创新能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引文的质量对论文的质量也会产生重要影响,故而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进行评价,就不能忽视引文的作用。有鉴于此,文章试图从论文引文与论文效用的角度出发,对2014—2016年的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进行评价。其研究目的主要包括两点,一是对引文与论文效用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分析,以验证两者之间存在的联系,从而定量分析引文对论文质量的影响;二是从引文和论文效用角度,对图书馆学的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进行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以供图书馆学硕士研究生写作论文时参考,并在论文引文方面给予相关参考建议,以期提高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

2研究综述

2.1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研究

一般说来,一篇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论文形式、论文内容以及论文效用,因此,归纳以往有关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的研究,可以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对硕士学位论文形式进行评价的研究。这一类研究主要从论文结构和格式等方面进行评价,如中英文摘要是否具备、篇幅大小、图表格式是否规范、参考文献著录是否规范等。相关研究如翁涛[2]对2006年度的英语翻译类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个案研究,他对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和篇幅与提高论文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验证。陈瑜和丘文辉[3]两人也进行过此类研究。从总体上来看,仅从论文形式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进行评价的研究并不多,一般是与论文内容结合在一起进行评价。第二类是评价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的研究,主要是从论文的选题、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论文内容的创新性、论文价值、论文的学术水平等进行评价。如高耀等[4]以选题与综述、科研能力与基础知识、论文规范性、创新性及论文价值这四项指标评价了工学门类的学术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又如肖华茵[5]以论文选题与文献综述、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来构建评价体系,基于结构方程模型,对江西省高校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质量分析等。目前此类研究数量最多,评价方法多样,评价体系也比较完善。第三类是硕士学位论文效用评价研究。此类评价主要通过分析论文的学术影响力、被引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如王传毅[6]等通过分析2013年核心期刊上的论文所引用的参考文献,对硕士及博士学位论文被核心期刊论文引用的状况进行统计分析,进而对硕士及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贡献进行了评价。此外如袁?[7]、栾磊祖[8]等人也对硕士学位论文的被引用情况进行过分析。不过就目前来看,此类研究数量很少,且大都从论文的被引用情况这一指标出发进行探索。由以上分析可知,当前国内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主要是从论文内容与形式进行评价,很少有研究者从论文效用的角度开展研究。此外,论文质量评价一般也是采取由同行专家阅读文本对具体内容进行评价的方法,主观性较强,很少有人从引文的角度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定量评价,对两者之间的关系的分析也比较浅显。

2.2基于引文的硕士学位论文分析研究

从引文角度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分析的研究不在少数,不过,总结以往此类研究,发现其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研究目的:其一是通过分析引文以了解硕士研究生的文献需求,从而为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提供指导以及进一步提高图书馆的信息服务水平。此类研究如卢同同[9]利用引文分析法对2010年太原化学化工学院的77篇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分析,以此了解了该院研究生的文献需求,从而对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又如石德万等[10]通过对硕士学位论文引文的分析,指出目前图书馆信息服务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拓展信息服务新途径等建议。相关研究者还有梁学敏[11]、陈福蓉[12]、刘良璧[13]等人。大部分研究都是基于此目的而运用引文分析法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分析。其二是对硕士研究生引用参考文献类型进行分析,指出期刊文献利用情况,进而为相关期刊发展提供指导。如程晴晴[14]利用引文分析法对2010—2012年安徽大学情报学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作了分析,从毕业论文引用的参考文献这一角度,对硕士研究生的文献需求进行了解,进而为图情期刊发展提供参考,等等。有少部分研究是基于此目的进行。并非所有对引文进行分析的研究都只有以上两个研究目的,这只是对于引文分析法运用于硕士学位论文分析的研究而言的。调研引文分析法在非学位论文的应用研究,可以发现,运用引文分析法的研究目的还包括评价论文质量。如贾春海[15]通过引文分析法,发现引文类型对论文质量有所影响,得出国际会议论文及外文期刊论文引用率越高,论文的出现创新性就越强等结论。又如王全金等[16]通过分析科技论文的引文量与其被引量之间的关系,得出引文量偏少不利于科技论文质量提高的结论。冯保初[17]为完善编辑审稿,对论文参考文献与论文质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分析,他得出引文析出时间、引文语种、引文数量和引文载体及其学术层次与论文质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将论文引文作为评价论文质量的一个切入点是可行的等结论,等等。此类研究表明,从引文角度评价论文质量有一定可行性。尽管这些研究大都是对科技论文(期刊论文)等进行引文分析,进而评价此类论文的质量,但就理论上而言,评价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也可以从引文角度进行。可遗憾的是,目前相关研究并不多。吴根洲等[18]从引用位置、引用行为、引用功能等方面对70篇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引证文献和参考文献进行分析,研究发现,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对后续研究做出的学术贡献十分有限。该研究可以算是其中比较典型的。总而言之,仔细分析现有从引文角度对硕士论文进行的研究,可以发现这些研究或不够深入全面,或偏于主观定性分析,存在泛泛而谈之嫌,并没有对引文与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关系予以充分、客观的研究。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很少有研究从论文效用角度评价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很少有研究者从引文角度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进行评价,此外,以往研究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引文与论文效用之间关系的研究也不够深入。不过,尽管有一些学者认为从引文角度来评价论文质量并不够权威,但更多的学者还是认为,多数引文,尤其是正面引用的引文,是能够反映一篇论文质量的,论文被引用反映了该论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质量较高。有鉴于此,文章通过构建一个由引文形式、引文特征和论文效用等一级指标和相关二级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试图从引文特征和论文效用的角度,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图书馆学硕士论文质量进行多元评价,此外还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法、相关性分析法,对引文与论文效用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3研究设计

3.1研究对象

文章以《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为数据源,以“学科专业名称=图书馆学”为检索式,限定学位授予年度为2014年到2016年后进行检索,检得344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以2014年到2016年的344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作为研究对象,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其一是论文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失去研究分析价值;其二是论文数量必须足够适当。由于文章采用引文分析法,需要对引文进行统计分析,故而数据量及可靠性需要有所保证,以增强研究结果的说服力。

3.2研究方法

文章基于引文分析,从引文形式、特征和论文效用出发,也即以论文引用与被引用情况为出发点,由此构建了一个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通过收集各指标数据,结合定量与定性方法对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进行间接测度。需要说明的是,理论上来说,还有一些引文指标如引文的发表级别、引文作者的声誉等同样具有很大的研究意义,但由于数据不全、查找不易等原因,此次调研并没有顾及。

4研究结果

4.1引文形式评价

引文形式评价,顾名思义,是对论文引文形式及其规范进行评价。引文作为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引文形式这一角度也可以对论文形式进行间接评价。尽管范围有所缩小,但同样具备可行性。引文形式评价主要包括对引文编排格式、引文著录格式、引文标注格式进行分析,以下为344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引文形式评价分析结果。

4.1.1引文编排格式

评价引文编排格式主要从引文编排顺序和引文编号格式这两个角度进行,相关分析如下:

(1)引文编排顺序

引文编排顺序,也即文后参考文献著录的顺序及其原则。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主要存在三种引文编排顺序,其一是按文中引用顺序编号,也即顺序编码制,这种编号原则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也是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而另外两种编号原则,既不是国家标准所推荐的著者—年份编号制,也不是其衍生物。这两种编号原则分别是按文献类型集中编号和按文献语种集中编号。其中,按文献类型集中编号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先按文献类型集中编号,然后再按文献语种编号,如先把引文为期刊论文的集中起来,再按语种编号,先中文期刊后英文期刊等;另一种则是只按文献类型集中编号,中英文混合编号,如先把属于期刊论文的引文集中起来编号,中英文期刊论文再随意编号等。同样,文献语种集中编号也存在相同类别,即分为先按文献语种集中编号,如先中文后英文,再按类型编号,如中文期刊、中文图书等,再英文期刊、英文图书等,以及只按语种集中编号,各语种引文分开著录,不同类型引文随意编号。此外,通过分析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引文编排顺序发现,不仅各院校所采用的引文编排顺序不同,而且就算是同一院校,不同研究生所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也采用了不同的引文编排顺序,可见当前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引文编排顺序尚无统一标准,亟需规范。

(2)引文编号格式

引文编号格式是指引文编号形式规范性和内容规范性。2005年的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与2015年的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均明确指出,引文编号应采用方括号与阿拉伯数字结合的形式,如[1]表示。但研究发现,图书馆学硕士论文中的引文编号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如有些论文的引文编号没有方括号,直接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形如“1”;有些论文的引文编号虽然存在方括号,但其格式却不规范,以“【1】”表示;另外还存在极个别论文直接没有引文编号,等等。而通过分析引文编号内容的规范性,发现论文中存在一般性失误和原则性失误两种情形。所谓一般性失误是指重复编号或者缺省编号,这里的重复编号如引文编号中已经有文献被编号为[1],但在其后却又出现了编号同为[1]的不同文献,而缺省编号则是在编号[1]的第一篇文献后,跳过了编号[2],直接以[3]编号第二篇文献。所谓原则性失误是指重复编号,这里的“重复编号”与上述不同,是指同一篇文献由于在文中被多次引用,出现在文中不同位置,因为按顺序编号,导致其再次被编号,如文献A已经被编号为[1],但文献A在编号为[29]的文献后又被作者引用了一次,于是其又获得一个编号[30],此类现象则为原则性失误中的重复编号。按国家标准规范,同一文献在文中多次出现,应只给予一个编号,但在引用标识上有所区别,需注明页码,如“...规范的重要性[1]2。...规范的要求[2]。...遵守规范[1]78。”

4.1.2引文著录格式

关于引文著录格式的评价,在仔细对比分析344篇学位论文后,总结出以下两个评价要点:

(1)引文著录项目完整度

引文著录项目完整度,即引文著录项目的完整程度。在国家标准规范中,对引文著录的项目存在明确规定,如专著(非电子资源)的著录项目应包括主要责任者、题名项、其他责任者、版本项、出版项,其中其他责任者及题名项中部分要素为选择性著录。要求引文著录项目齐全完整,并非只是“按章办事”,更多的是为了确保学术交流互通性,因为引文著录规范的出现,其作用之一就是为了便于学术交流。分析344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发现。这些论文在引文著录项目完整度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分为两大类型:一是著录项目缺省,如有些论文在引文著录时,缺少文献类型标识项或引文页码项,又如一些论文在著录图书引文时,有些写了出版地,形如“[M].北京:北京出版社.”,有些则没有,形如“[M].北京出版社.”,前者显然符合国家标准。其他还有如连续出版物著录缺少卷号、缺少出版时间等等。目前存在此类问题的论文数目较多。二是著录项目多余,如某些论文在著录学位论文时,已经著录了文献类型标识符,但在其后又以中文表示文献类型,形如“(硕士论文)[D].”或“[D].北京: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12.”,部分论文有此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引文著录项目完整度存在的问题不局限于以上两大类型,还存在其他问题,如同一论文中,各引文著录项目存在不一致性,即部分以正确格式著录,部分又出现不规范著录现象等等,只是数量较少。由此可以看出部分研究生对引文形式规范并不重视。

(2)引文著录符号规范性

所谓引文著录符号规范性是指引文著录时所采用的标识符号是否符合规范。国家标准规定了参考文献著录时所用的标识符号,如“[]”用于文献序号、文献类型标识、电子资源引用日期以及自拟的信息等。分析344篇论文发现,在引文著录符号方面,这些论文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包括缺少或增加标识符号和标识符号不规范。前者如引文最后缺少“.”,英文文献无文献类型标识符,引文著录项目如题名前加书名号“《》”等;后者如引用页码使用“~”而不是“-”标识起止页码等。尽管此类著录符号的问题并非是主要问题,但在某种程度上,它反映了论文作者学术研究的严谨度,也应当引起重视。

4.1.3引文标注格式

引文标注格式的内容主要包括两点,一是引文在文中的标注形式,即文中引用标识格式;二是文献注释标注格式,如页下注的格式及其规范。

(1)文中引用标识格式

通过分析344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的文中引用标识发现,其在论文中存在三种情况,一是没有文中引用标识,也即通称的引用上标,如“[1]”,极个别论文有此现象;二是有引用上标,但其格式不规范,标准的著录格式如“...规范[1]”,但有部分论文的引用上标却或增、或变化、或减,不符合标准,如“...规范【1】”引用符号不规范,再如“...规范1”没有中括号等;三是有引用上标,且格式正确,大部分论文都达到了这一要求。

(2)文献注释标注格式

引文引用上标的格式规范与其是否采用文献注释格式,也即页下注格式有关,对页下注格式规范性需要加以考虑。而研究分析344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后发现,按页下注可以将其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无页下注的论文,此类占多数,多达204篇;第二类是有页下注的论文,有140篇,但发现其页下注格式不一,如对于序号,部分论文的页下注序号是以带圈数字表示,部分是直接以数字表示,部分则是以方括号加数字表示。总而言之,引文的标注格式是用来指明论文中具体内容参考何种文献的重要标识,其格式不规范或者缺失引文标注,既不利于其他研究者阅读与考证文献,同时也表明论文作者写作水平和学术道德等可能存在不足,其在一定程度可能会影响论文的质量,学界对此应予以重视,出台和完善相应规范。

4.2引文特征评价

所谓引文特征评价,是指对引文规模数量、类型、语种等反映引文基本情况的信息进行的评价。文章将引文特征这个一级评价指标细化为三个二级评价指标,分别是引文数量、引文语种、引文类型。以下是对344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引文分析后,统计得出的相应结果。

4.2.1引文数量

引文数量是指一篇论文中所引用的参考文献数量。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引文数量进行统计分析,不仅可以体现硕士研究生检索文献信息的能力,同时也反映了硕士研究生对文献信息的吸收、消化和借鉴能力,此外,在某种程度上,它还表征了硕士研究生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水平或掌握程度。因而,引文数量的多少,对论文质量可能具有影响,对其进行分析,可以更好更全面地对论文质量进行评价。在344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引文总数为21630篇,平均每篇硕士论文引用的参考文献数量为62.878篇。就平均引文引用量来看,与国内其他学科相差不大,但这一数据与国外相关研究所说的“一篇硕士学位论文的完成,大概要借鉴并消化100篇左右的参考文献”的数字相比较,其差距较大。这说明从整体上看,我国图书馆学硕士研究生在文献检索、吸收、利用等能力培养方面还有待提升。论文引用参考文献最多的有184篇,但引用最少的却只有23篇,两者差距达8倍,这表明,从局部来看,我国不同高校的图书馆学硕士研究生在文献检索、吸收、消化以及对研究动态的把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4.2.2引文类型

引文类型,确切的说,是指引文文献载体类型,文章将其分为五种类型,分别是期刊论文、图书、学位论文、电子资源和其他类型。由于每一种文献类型有其固有的特性,如期刊论文出版周期短、更新速度快,图书系统性强,但编写时间长、对最新科研动态把握不精确,故而,不同的引文类型,其对研究者和论文来说,就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分析硕士学位论文的引文类型,有助于把握硕士研究生的阅读动向和规律,进而从引文类型角度,可以对其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进行评价。表2为344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引文类型统计分析数据。在引文类型中,图书馆学硕士研究生引用最多的文献类型是期刊论文,占比达63.44%,其后引用数量由高到低的文献类型依次为电子资源、图书、学位论文、其他类型(如会议论文、报纸)。从表2还可以发现存在57条引文难以区分文献类型,这主要是由于引文著录时缺少相关文献类型标识等引文著录不规范所致。总而言之,就目前来看,我国图书馆学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参考查阅的文献主要还是以期刊论文为主,这是目前各学科存在的普遍现象,也是由期刊论文独有的优势所决定的。不过令人吃惊的是,电子资源的引用数量竟然仅次于期刊论文,其中原因值得探讨。会议论文等其他类型的文献引用数量最少,这可能是与获得此类文献存在障碍有很大关系。

4.2.3引文语种

引文语种是指论文参考文献所使用的语言。对引文语种进行分析,可以衡量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吸收、利用外文文献的能力,同时也能反映论文资料的完备性。表3为引文语种统计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在分析过程中发现,引文中的大部分电子资源难以明确区分其语种,故而在此处并未对其进行统计,所以引文语种统计的总引用量为18699篇,而非21630篇。尽管缺少部分数据,但对总体结果而言,其影响并不大。从表3的数据来看,硕士研究生在调研文献时,还是以中文文献居多,中文总引用量有15286篇,占总引文量的81.75%,其篇均引用量为44.436篇。其次是英文文献,总引用量为3356篇,占比17.95%,英文篇均引用量为9.756篇,而其他语种文献引用很少。表中记录仅有57篇其他语种的文献,分析这57篇文献,发现这些文献的引用是由研究主题决定的。如王灏夙的《日本文献资源编目规则演变及发展研究》引用了25篇日本文献,是引用其他语种文献最多的论文,其研究对象就是日本文献资源编目规则,自然会参考大量日本文献。这一组数据表明,我国图书馆学硕士研究生在阅读文献时,还是以国内文献为主,反映了硕士研究生掌握的外语语种过于单一,有待加强。

4.3论文效用评价

论文效用评价,即对论文的效用进行分析,也即对论文的学术影响力、学术价值、关注度等进行评价。文章主要从被引量和下载量两个指标进行衡量,相关结果及分析如以下内容所述。

4.3.1下载量

下载量是指一篇论文被下载的次数,文章中的下载量以中国知网的统计量为依据,即一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在中国知网上被其他学者下载的次数。一般来说,下载者下载论文主要是由于该论文在某些方面满足自身研究需求,如论文主题与下载者研究相关。因而,一篇论文下载量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该论文主题等得到学者关注的程度,也表明论文比较切合研究热度,而论文切合热度,在某种程度上,又能反映其质量或者创新性较高等等。分析论文的下载量,无疑是有利于客观全面地评价论文质量的。此外,由于硕士学位论文与期刊论文的差异,一般只有电子版本,因而,引用硕士学位论文必然先要下载论文,论文下载量与论文引用量之间存在一定联系。基于以上考虑,故此选择论文下载量作为评价指标之一,以间接测度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表4为论文下载量区间统计分析表,而图1是这些论文的下载量统计散点图。344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的总下载量为90349次,平均每篇论文被下载的次数为262.642次,单篇论文下载次数最多达2152次,最小下载量为6次,两者相差约359倍,差距之大,可见一斑。这说明344篇硕士学位论文各自的下载量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从侧面也反映了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存在部分论文很少人关注。而从论文下载量散点图和论文下载量区间分析表来看,大部分学位论文的下载量在0~500次之间,这一区间的论文有308篇,占总数的89.53%;下载量在500~100次范围内的论文数量相对而言较少,只有27篇;1000次以上的论文数量最少,只有9篇。学位论文作为硕士研究生获得学位的重要凭证,其质量、专业水平、系统性、学术性应该都较一般论文要高,但为何关注的人却存在巨大差距?这一问题值得深思。

4.3.2被引量

被引量是指一篇论文被其他论文所引用的次数,一篇论文被其他论文所引用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该论文对于其他论文而言是有用的。而判断论文是否有用,显然就是衡量一篇论文的学术价值,因而被引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征一篇论文的学术价值或学术影响力大小,在许多学者看来,一篇论文的被引量多少可以直接反映该论文质量高低。故而分析论文被引量,对于论文质量的评价也非常重要。图2、图3分别为这些论文的被引量统计散点图和被引量区间分布图。344篇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的总被引量为574次,篇均被引量为1.669次,还不足两次,可见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的被引量非常低。尽管有个别论文的被引量最高达22次,但分析图2、图3后,可知绝大多数论文的被引量在5次以下。从具体数据来看,有316篇论文被引量不足5次,占总论文数的91.86%,而且其中还有140篇论文的被引量为0次,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被引量普遍低下,由此可见一斑。

5分析与讨论

以定量和定性分析法从论文引文与效用角度对论文质量进行间接评价,可以发现,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存在诸多问题,论文质量受论文引文影响,但两者究竟存在何种关系就目前来看尚不明确,因此,探讨两者之间关系,成为研究所需。文章拟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和相关性分析法,以上述统计数据,即以形式、内容、效用三个一级指标下各指标的数据为分析基础,对引文特征指标与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之间进行分析。由于文章中形式评价属于定性评价,难以量化,故而最终确定的分析指标为引文规模和论文效用这两个一级指标及其下的10个二级指标,这10个二级指标又分别为单篇引文量、中文引文量、英文引文量、期刊论文引文量、图书引文量、学位论文引文量、其他类型引文量、电子资源引文量、被引量及下载量。其中,论文被引量与下载量为论文效用指标,用以表征论文质量,其余指标为引文特征指标,代表引文特征属性。以这些指标数据进行灰色关联分析和相关性分析,可以探讨引文特征指标与论文效用指标之间的关系,从而间接地分析引文与论文质量之间的关系。

5.1灰色关联分析

灰色关联分析法由我国著名学者邓聚龙教授于20世纪80年代率先提出,是一种利用灰色关联度来量化研究不确定系统内各因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科学方法[19]。所谓不确定系统,也即灰色系统,是指一个部分信息已知、部分信息未知的系统。如经济系统、农业系统、生态系统等,在这些系统中通常包含有许多种不同的影响因素,但又无法完全确定系统所有的影响因素,便是比较典型的灰色系统。论文质量也是一个灰色系统,其影响因素部分已知,但更多的因素则是不确定的。因而,对灰色关联分析非常适用于论文质量分析。利用灰色关联分析,可以确定一系列影响论文质量的因素中主要影响因素、次要影响因素,并对其与系统发展的关系进行评价分析。灰色关联分析法的基本思想是根据序列曲线几何形状的相似程度来判断不同序列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具体实现方法是利用灰色关联度顺序来描述因素间关系的强弱、大小、次序。随着灰色关联分析研究的不断深入,应用范围不断推广,灰色关联分析逐渐从早期基于点关联系数的灰色关联分析模型发展到基于整体或全局视角的广义灰色关联分析模型,从基于接近性测度相似性的灰色关联分析模型发展到分别基于相似性和接近性视角构造的灰色关联分析模型[20-21]。相应地,灰色关联度也由最初的灰色关联度(邓氏关联度)发展为灰色绝对关联度、灰色相对关联度、灰色综合关联度、相似关联度、接近关联度、三维关联度等。文章在综合考虑各灰色关联度的可行性和适用性的情况下,最终决定采用灰色绝对关联度进行分析。以论文效用指标,即被引量和下载量为系统行为特征(即参考序列)来表征论文质量,将引文特征指标如引文量等视为系统行为相关因素(即比较数列),对论文效用指标与引文特征指标之间的相似程度进行分析,以灰色绝对关联度为分析依据,关联度越大,表征两者联系越紧密,影响越大,反之越小。文章利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灰色系统研究所开发的灰色建模软件第七版对以上指标数据进行灰色关联分析,分别得出各引文特征指标与被引量、下载量之间的灰色绝对关联度,如表5、表6所示。由表5可得,各引文特征指标对论文被引量的影响力相差较大。就引文类型来看,电子资源引用量与论文被引量关系最为密切,两者呈现较高的相似度;其后依次是期刊论文、图书、学位论文、其他类型文献。而就引文语种来看,中英文引文量与被引量之间的关联度相差较大,中文引文量与被引量的关系更为密切。这说明中文引文量与被引量相似程度较高。但这不一定意味着中文引文量对被引量的影响较高,就笔者分析,英文引文量普遍过低导致了其与被引量之间的关联度比实际上的关联要小。单篇论文的总引用量与被引量之间的关系较弱,说明引文类型和引文语种与被引量之间的相似程度比引文数量与被引量之间的相似程度要高。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味提高引文数量并不一定有利于论文质量的提升,但丰富引文类型,也即在写作论文过程中综合参考各类文献资料,有助于对主题的把握,使得研究更为客观,进而有助于提升论文质量。而由表6可以发现,从整体上来看,各引文特征指标与下载量之间的关联度相差不大,且均在0.5左右,这表明各引文特征指标对论文下载量的影响程度相当,下载量与引文特征指标的相似程度普遍较弱。而从具体数值来看,与论文下载量关联更密切的引文特征指标是单篇引文量,其后依次是学位论文、期刊论文、电子资源等,英文引文量与论文下载量之间的关联最弱。这一现象一方面表明在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引文语种与论文下载量之间的关联性不大,另一方面也再一次从侧面显示出,我国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存在外文引用率普遍较低的问题。

5.2相关性分析

衡量事物之间,或者变量之间线性相关程度的强弱并用适当的统计指标表示出来的过程便是相关性分析。进行相关性分析的方法有很多,较为直观简单的是绘制散点图,但其存在不够准确的局限,而要求准确描述变量之间的线性相关关系,则可以通过计算相关系数来实现,如Pearson简单相关系数、Spearman和Kendall’stua-b等级相关系数等。在对数据进行简单分析后,因为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对原始变量的分布不作要求,而文章的原始变量及其数据并非都符合计算Pearson简单相关系数的要求,故文章最终采用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并结合简单散点图来分析各引文特征指标与被引量、下载量之间以及被引量与下载量之间的相关性。此外,考虑到中英文引文对被引量和下载量的影响差别较大,此处的引文特征指标在原来八个指标的基础上进行了语种区分,从而演变为十三个指标,以此进行相关性分析,所得结果如表7所示。为形象表示各引文特征与被引量和下载量的关系,但又限于篇幅,故文章只列举了与被引量和下载量存在显著相关性的几个指标(英文引文量、图书引用量。由上述图表可以得出以下三条结论:一是论文被引量与下载量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其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高达0.643,而这与论文利用的实际情况是相符的,参考引用文献必然是在阅读该文献资料之后的行为。二是论文被引量和下载量均与英文引文量、英文期刊论文引用量、电子资源引用量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即论文引用英文引文、英文期刊论文和电子资源越多,其被引量与下载量会相应提高。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引用英文或者外文期刊文献,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其研究立足于国际视野,对国内外的研究发展有充分了解,也说明了作者所查询的资料较为完备,而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论文质量的提高,论文质量较高,其利用率和关注度也就较高;另一方面,电子资源往往包含一些比较新颖的,与时事、社会发展、学科发展等密切关联的信息,引用此类资源,往往表明研究者对于学科热点等把握较为准确。电子资源的学术价值在近年来受到很多学者的关注,在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对于电子资源的引用量从整体上来看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总而言之,电子资源对于提升论文质量具有积极作用。三是图书引用量与论文被引量和下载量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即一篇论文的图书引用量越多,尤其是中文图书引用越多,该论文的被引量、下载量有可能会有所下降。这一点与一般认为的引用图书有助于论文质量提升的说法相反。笔者仔细分析其原因发现,这一现象可能是因为引用图书较多的论文多为对某一专题进行研究的论文,所引用的图书多为古籍等历史性文献资料,非直接相关的研究者很少利用其论文,导致论文被引量和下载量都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分析。不过从整体来看,尽管图书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基础性,但正因为如此,其在论文中的引用一般是出于构建基础理论的需要,对论文创新性等质量关键指标的影响较弱,加之图书由于出版周期较长,信息及学术动态更新不及时等原因,故而对论文整体质量的提升作用不大。此外笔者认为,由于图书的内容一般较多,而硕士研究生撰写论文时间有限,在某种程度上阅读图书会分散硕士研究生的精力和时间,进而对论文质量产生一定的消极作用。另外,研究分析还发现引文数量与下载量、被引量之间呈弱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为-0.017、0.02,两者几乎不相关。这说明引文数量的多少无法作为论文质量评价的指标,两者关系不大。尽管引文量多能表征论文作者参考阅读文献量大,吸收消化文献能力强,但是其论文质量是否较高还值得商榷,因此,一味追求引文数量并不可取,论文引用参考文献应择优选取。从图表来看,中文期刊论文似乎对于提升论文质量的帮助并不大,但这绝不能说中文期刊论文对于论文质量毫无意义。相反,中文期刊论文是保证论文质量的重要因素,当前引用最多的文献类型就是中文期刊论文。期刊论文由于出版周期短,新颖度大,能及时把握反映最新研究动态等特点,作为论文参考的主要资料,是论文写作与研究进行的重要条件。得到硕士研究生的普遍且大量引用,再观之学位论文,研究发现,学位论文与硕士学位论文被引量、下载量相关性不大,高被引或高下载量的论文的学位论文引用量有高有低,低被引或低下载量的论文的学位论文引用量同样或高或低。学位论文的引用能表征一篇学位论文与其他学位论文的继承性和相关性,从这一角度来看,我国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应在保证研究创新的同时,加强其学术继承性,深入研究某一主题。依据上述分析,可以发现,论文被引量和下载量均与英文引文量、英文期刊论文引用量、电子资源引用量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中文图书引用量与论文被引量和下载量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其余如引文数量、中文期刊论文引用量等与论文被引量和下载量几乎无关。此外,在当前,普遍认为论文被引量与下载量与论文质量成正相关关系。由此进行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以灰色关联分析法进行分析,得出硕士论文质量间接测度结果如表8所示,限于篇幅,只列举了质量间接测度排名前20的论文及其相关数据。

6结语

监管制度论文范文6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治化运行的基础。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要求企业管理的运作必须坚持法治化的方向。企业法治化运行最基础、最核心的工作就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企业成立、发展、壮大等各个纵向过程,合同管理遍布于企业采购、销售、运输、劳动用工、技术管理等各个横向层面。优秀的合同管理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合法性、预测性、规范性的特点,为企业提供业务性和法治性完美结合的合同,为企业提供市场现实性与前瞻性完美结合的合同,进而将合同管理与企业愿景完美结合,避免在合同决策、合同执行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最大限度地为企业避免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风险。反之,一个企业做得再好、再强,如果没有一个优秀的企业合同管理模式也不会走得更远,一个不经意间的合同风险可能会使企业多年的努力与积累瞬间崩塌。企业合同管理核心的工作就是做好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合同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实现合同目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合同相关人员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纠纷解决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规范和标准的总称。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在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企业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首先应有一个科学的、好的制度,这是做好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做到“有法可依”。当然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制度不是写在纸上,发个文件就万事大吉。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有明确的企业合同管理目标、符合企业实际但又要对企业合同管理适度超前引导,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超前性则不利于现代企业的发展,如果过度超前则在执行中遇到阻力过大,同样不利于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因此,一个优秀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二、构建合同管理制度框架存在的几个误区

1.对合同管理的系统性认识不到位,将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人为地割裂开来。如将招标管理、供应商管理与合同管理割裂。

2.对合同管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认识不到位,简单地照搬法律条文,合同制度空洞无物。

3.重视合同签订管理而忽视对合同履行的管理,没有使合同的经济效益得到充分体现。

4.在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上没有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了一个过度超前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执行中遇到困难。

三、构建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合同管理制度框架

注重合同管理制度框架的顶层设计可以有效提升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的水平,促进合同管理的整体有序推进,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设计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合同管理制度框架应当符合合法性、前瞻性、统一性、预防性、可操作性和开放性的原则。

1.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

企业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理论界通常分为合同业务部门、合同审核部门、合同批准机构、发文归档机构等。不少企业在实际中分为合同业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批准机构等。笔者认为后一观点更准确。企业的每一个有对外职能的部门都可能是合同业务部门,是企业特定标的合同管理的基础部门。合同业务部门是专业性的部门,不是综合性的部门。合同批准机构的设置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规模、企业决策层的授权情况设置不同的审批环节,并且动态调整。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审核部门)在合同管理的流程中是最重要、最关键、工作压力最大的一个环节,企业对该部门的设置是合同管理机构设置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审核部门)在合同运行环节中主要职能是对合同业务部门在合同运行中的形式、内容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发挥管理职能,也就是对合同运行情况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因此,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审核部门)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部门,应当能有效协调合同招标、文本起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争议处理等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践中不能以“权力岗位分段设岗”等理由限制合同管理部门综合管理职能的发挥。

2.授权管理。

授权委托是合同签订履行的前提,加强授权管理可以有效防范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表见制度也对企业的授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大型的企业集团应当通过年度经营授权的形式加强对下属分公司对外经营的管理,将分公司的日常对外经营业务纳入规范管理和正常轨道,非日常经营业务纳入单项授权管理。其次,对合同人的授权坚持权责相适应的原则,让实践中真正负责合同运行的人员直接签订合同。实践中存在为控制人数量代签合同的情况,也存在为控制人数量部门领导直接签订合同的情况,这都有很大的弊病。单位及部门领导应当通过审核去控制合同而不应当直接参与到合同签订过程中。最后,企业应当加强对表见、口头合同的控制。表见、口头合同与市场经济的诚信、便捷交易相适应,同时也给企业合同管理带来风险。企业应当通过备忘录、提示书等形式让对方书面确认本企业对授权管理行为的控制,管控企业授权风险。

3.流程管理。

建立符合法治理念和企业制度的流程体系。流程管理是法治理念从意识理念转换到行动层面的产物。流程管理具有可控制性、可追溯性的特点,其实质就是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法治理念的具体表现,同时可以控制领导层决策时“拍脑袋”的人治模式。一整套优秀的、科学的、体现法治理念的合同管理流程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合同管理流程是一个综合体系,而不仅仅是合同审核流程。有的企业在流程管理中将合同管理员排除在合同前置流程、合同履行流程之外,容易导致合同在审核之前已经在法律上形成的尴尬或者合同管理头重脚轻。合同管理员最了解合同运行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应当在合同运行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流程的设计要通过合同流程各阶段之间的相互制约、平衡,营造对合同运行行为相对的“体外监督”,减少“体内监督”。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合同流程各阶段之间的相互制约、平衡并不是相互保密。否则只能是失去监督制约的意义。

4.标准文本管理。

标准化文本是指企业对出现频率较高的合同事前拟定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而多次使用的合同文本。标准合同文本的使用简化了合同的订立过程,也简化了合同的审核过程,提高了合同流转的节奏与效率。标准合同文本的推行通常是在企业合同管理发展的中级阶段,合同条款带有一定的“霸王”特征。首先,企业在推行标准化合同文本的过程中要统一规划,使标准文本体系尽可能完整,尽可能覆盖企业经常性交易,达到制定标准合同文本的目的。其次,标准合同文本要考虑到交易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可以考虑对标准合同文本的合同条款制定多个选择项以适应不同的商务需要。最后,标准合同文本要有一个动态的修订过程,要向文本进一步细分,条款相对公平,制度、流程、文本相对配套的合同管理的高级阶段过渡。

5.合同管理信息化。

随着企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企业总部、部门、分支机构之间空间分离现象日渐增多,与企业精细化管理要求的矛盾日渐突出。传统的手工管理方法耗时费力。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可以实现合同信息的快速提取和科学高效管理,节约管理成本,创造经济效益,使合同管理的作用变得更加直接。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发挥主导作用,系统性地提出合同管理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合同管理权限和功能模块。合同管理信息化是为合同管理服务的,合同管理员不能沦为合同信息化管理的工具。合同管理信息化要在合同履行中充分发挥提示预警的功能,充分利用合同信息为企业领导层决策提供依据,提升合同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

四、结论

监管制度论文范文7

关键词:公害防止协定 ;环境合同; 内涵

    面对我国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仅仅依靠传统的单纯的命令控制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应对。然而,长期以来形成的错误观念却把环境保护工作仅看作是政府的任务,相关的法律制度虽然规定了公众有环境管理的参与权,但实际上,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要么只能是被动的接受政府的“施舍”,要么虽然参与到环境管理中但参与的范围非常有限,环境保护多数只是停留在口号上,再加上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的支撑,这些都影响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较完善以及执行较好,取得的效果显著的国家主要是日本、欧盟和美国,从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到欧洲国家的环境协议和美国的环境协议项目制度在实践中都获得了很大的成功,成为各国借鉴的典范。我们必须在理解环境合同的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合同制度。

    一、环境合同制度缘起与发展概况

    1.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及发展

    环境合同制度是起源于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此制度的典型是1964年的横滨方式的公害防止协定,又称为“横滨模式”。“横滨模式”的出现,是由日本当时的经济政治和严重的环境问题引起的。日本自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矿业在“富国强兵”的国策号召下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矿业的发展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矿害成了主要的环境公害。枥木县的足尾铜山矿毒事件是日本当时最具代表性的公害事件之一,其与这之后的别子铜山烟害事件以及日立矿山烟害事件等都是随着矿山的开采而发生的矿害问题。后来随着经济的急剧发展,公害程度不断上升,范围不断扩大,在日本的各工业地带连续的发生各种公害病。到了20世纪60年代,公害事件在日本已经成为民众最大的痛苦。日本也成了世上有名的“公害大国”,日本的公害预防和治理破在眉睫。再加上20世纪日本实行的是地方自治的制度,地方公共团体或地方自治团体,具有所谓地方政府的性质,是国家内部的一个组织,即相当于我国的行政机关。中央对地方主要是通过立法、行政、财政来予以控制的。日本的这种地方自治制度以及地方公共团体对地方环境公共事务的管理,为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的产生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在此之前,日本对公害的防治主要依靠法律,但当时的法律对公害防治制度的规定非常不足,能够依靠法律调整的范围很小,只能限于“与经济的发展相协调”的范围内实施,所以起到的作用也微小,而公共团体依据行政事务条例制定的制度不能超过中央政府的法令,否则就无效而不能实施。针对这种情况,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就避开了中央法令,创造了公害防止协定制度。1964年,日本横滨市让进入根岸湾人工造地的企业都承诺采取各种公害防止措施,这成为公害防止协定方式的开端。此后,让企业和公共团体签订采取公害防止措施的协定并受该协定约束的做法通常都称为横滨模式。这种方式迅速成为各地公共团体的效仿对象。到了1997年10月,日本全国市府当局仅这类协议就签署了13000份。

    采取公害防止协定的方式,使地方公共团体避免了法令的抵触问题而又能够实施有效的公害预防对策,与企业方面进行交涉在其自愿的同意之下,让其实施严格的防止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害防止协定是未在法律制度得到认可,而作为一种脱法性控制手段产生出来的。 有关公害防止协定的法律性质问题,学术界存在几种观点,主要有三种:君子协定说;民事契约说和行政契约说。很容易看出来,君子协定说是认为公害防止协定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其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企业家的态度,没有可以约束双方的机制;而后两种观点认为公害防止协定在协议具体的条款上是有约束力的。在日本,最初的处理是当对方不履行义务时,不能采取行政上的强制手段,但地方公共团体可以司法法院的判决为依据,直接或间接地强制其履行义务。两者的分歧主要在于公害防止协定是民事(私法)契约还是行政(公法)契约。在实务上,判例也在向承认公害防止协定的法律效力的方向发展,其中甚至还出现了明确宣布公害防止协定是公法上的契约的判决。

    2.公害防止协定的发展

    现在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已经成为与法律及条例并存的第三种公害防止行政上的管理制度。日本不断出现事业者与地方居民以及居民团体缔结的协议。尽管后来日本的公害控制的法律制度得到完善,但公害防止协定仍在被广泛使用。如1969年《东京都公害防止条例》制定后,就使各地的公共团体相继的制定出比法律的限制更加严厉的控制内容的横向型的公害防止条例,即使这样,公害防止协定的适用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在区域内选址的有主要公害发生源的企业,几乎都与当地的公共团体签订了公害防止协定。而且如果没有公害防止协定,地方公共团体的公害控制简直就无从谈起。随着日本公害防止协定的广泛应用,不管在公法领域还是在私法领域都出现了此种协议,主体也更加广泛,关键是创造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机制,使各种协议能够有效实施。根据日本环境厅2000年出版的《环境白书》统计,1956至1999年这43年间日本共签订了54379个公害防止协定,公害防止协定制度与日本的中央法律、地方条例、行政指导并称为日本“四大公害规制手段”。日本在较短的时间内,从一个污染公害大国转变成一个清洁的国家,公害防止协定的应用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这不仅使日本能更好的应对环境问题,而且使民众的环境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

    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取得的良好实施效果,使该项制度对世界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针对经济发展出现的环境问题纷纷采取了相似的措施,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p#分页标题#e#

    3.欧美国家的环境合同制度

    在欧洲,环境协议或称为环境合同,适用环境合同比较成功的国家主要有荷兰、法国和德国。根据欧洲委员会及欧洲环境局的官方文件,欧洲学者认为环境协议的核心特点是“以自愿为特点的一份协议或者一个自我管制行动,其相关当事人中至少一方有国家,作为实施环境法律和政策乃至更高目标的替代措施或者策略,其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 荷兰是欧洲第一个使用环境合同的国家,其称之为环境自愿协议,而且到目前为止已经签署了200多份协议,其中最著名的协议是荷兰的“目标集团盟约”。在荷兰,环境合同的主要形式是集体环境合同,而且这种形式的环境合同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并在实现荷兰的环境政策目标中起到了最为重要的作用。这种集体环境合同是中央政府(主要是环境部部长)和工商业以行业为单位签订的旨在集中消减污染物的合同。除此之外还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机关或他们的代表组织签订的旨在处理环境问题的协议,通常包括执行环境政策的资金筹备等;一种是单个的行政机关和单个的企业之间签订的,要求企业消减其排放的污染物。

    法国是行政法的发源地,也是行政合同的创始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行政合同广泛应用于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方面。政府在执行经济计划的时候,避免采取行政命令方式,而是和企业界签订合同,向后者提供一定的援助,由后者承担计划中的某些任务。法国称这种执行计划方式为政府的合同政策。 法国的环境行政合同主要有三类,即环境行政机关与工业界的合同、环境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合同和环境行政机关与公营事业的合同,环境行政机关与工业界的合同又分为特别行政合同和行政机关与企业团体的合同两类,特别行政合同是工业界在接受政府财政援助的情况下,与政府签订特别行政合同以达到控制公害污染的目的,这类合同以水污染的防治为主。而行政机关和企业团体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政府的财政援助;环境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合同主要是为了落实中央的政策,政府会对这些机关予以一定的补贴,此类补贴合同对于防治公害,特别是噪音防制、资源保育及整治河川有很好的效果;环境行政机关与公营事业的合同,这类合同主要是督促国营事业单位加强防污自制。1982年7月1日一方面由环境部与能源部,另一方面由环境部与法国电力国有企业签订为期5年的合同。合同内包括明示对水、空气、噪音、生物、景观及使用地区保护义务及应有的措施,并应对上述资源研究,以配合履行义务的充分达成。

    美国没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所以美国的环境合同也就没有环境民事合同和环境行政合同的区分,都笼统的称为环境合同。美国的环境合同是指通过在利益主体之间协商和达成可执行的协议来调整环境问题的方法。环境协议在美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美国环境合同的分类是按照合同当事人的不同而分为三种: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为企业实体的环境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为政府机关的环境合同以及一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一方是企业实体的环境合同。学者相对应的称之为环境保护民事合同、环境保护内部行政合同和环境保护外部行政合同。美国的环境合同主要是以社区为基础签订的,美国的环境协议包括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声明和有法律强制性的合同,其法律依据是《有毒物质控制法令》所规定的“新利用规则”,这项规则鼓励公司与地方社团达成协议,如果某项协议经协商达成,法令就授权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一项重要的新利用规则,以确保签署者的遵守执行。 自1991年美国环保局在联邦强制性的有毒物质释放清单制度基础上发起了“工业有毒物质项目”后,美国大力推行环境执法和环境管制改革,鼓励使用各种环境管理创新手段,包括通过谈判协议与州、土著部落和企业、社区等建立新型伙伴关系。 20世纪中后期的XL项目和随后的“共同观念创制项目”都是在这种协议管理模式下建立的,只不过XL项目是建立在个案基础上,由环保局和利害关系人与特定的公司和企业进行谈判,包括其他行政机关、整个社区等,对企业采取创新的环境管理、审计和报告项目等给于一定管制上的放松;“共同观念创制项目”是建立在对特定行业的管制基础上的,此项目是将多方利害关系人召集在一起,在合意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由于这种环境协议的管制方式较其他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灵活和有效,美国很多州都开始使用环境协议的方式来保护环境。如1991年的新泽西《污染控制法令》(PollutionPrevention Act)要求大约700家工业企业工厂准备污染防治局计划,计划和总结涉及十分重要的细节,必须每五年更新一次。法令同时授权环境部制定10~15家工厂首先实施“灵活宽泛的许可方案”。 根据该方案,参加公司将利用一种污染防治方法与政府合作,促成一项全面的计划,以满足或者超过所有许可证的要求。作为回报,参加者将获得一项统一的许可——而不是像参加该方案之前需要申请60~100项许可。

    从这些国家适用环境合同的情形可以看出,任何一种调控手段得以产生和发展,都有其特定的生存的土壤和条件,在环境保护中寻找有效的方式和制度,借鉴外国的做法,必须要深入了解这些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以求找出更加适合我国环境的环境保护机制。

    综上,日本公害防止协定的产生与发展是由日本特定的经济制度、政治背景以及社会形势所导致的,在横滨模式得到广泛应用的情况下,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对日本的环境保护的效果是其他管理模式所不能及的,虽然法律没有明确承认它的效力,但协议本身使双方或多方之间产生了信赖,在此基础上公害防止协定本身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已经不局限于政府和企业之间订立的协议。环境合同制度在欧洲国家广泛使用,与各国的国情也有密切的关系。荷兰的政治文化传统决定了环境问题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成为大家共同的责任,法国的环境行政合同有渊源的法律制度作为基础,而美国的环境协议得以广泛应用和取得良好效果,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美国的社会公众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方面享有较为宽泛的权利,使环境协议能够很好的实施,纠纷也能很好得到解决,另一方面美国的环境公益组织很多,这些环境组织的主要责任之一就是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和其适用的法律,对行政机关的行为提出建议和批评,再加上美国有很成熟的和解协议形式,法律诉讼有时也成为协商谈判各种目的环境合同的一种形,其实这些都构成了美国环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p#分页标题#e#

    环境合同是合同的双方或多方签订的旨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协议,此协议能“因地制宜、因业制宜”,使企业能够根据此协议自愿承担比制定法上更高的义务或制定法所没有规定的义务。然而对于环境合同的性质,学者之间还存在诸多的争议,我们有必要对环境合同研究的成果进行分析,弄清环境合同的相关理论知识,奠定环境合同制度的理论基础。

    二、环境合同性质的争议与确定

    环境合同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名称,人们对各国不同类型的环境合同有许多不同的观点,究竟环境合同是什么,我国要构建的环境合同制度是其中之一还是另有内涵,这些都必须正确的界定环境合同的含义以及分类,这样才不会因为理论研究的缺失而导致实践的困难。

    (一)代表性观点与评析

    公害防止协定并无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所以,学者对公害防止协定的法律性质有不同的看法。从研究日本的公害防止协定到我国的环境执法实践,学者较多的是研究环境行政合同,但随着国际上环境协议的新发展,环境协议的主体有所扩大,已经不再局限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因此,又有很多学者提出了环境民事合同、既有民事合同性质又有行政合同性质的环境保护协定等概念,显然,环境行政合同无法包含后面的协议类型。对于这三种关于环境合同的概念,有必要进行分析。

    1.环境行政合同

    基于环境协议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签订的,我国的大多数环境法学者认为公害防止协定属于环境行政合同。而且不仅在日本,在法国,环境行政合同也已经成为环境与资源管理的重要制度。我国行政合同在行政法中也得到广泛应用,再加上我国近年来在环境资源立法及实践中有些采用了市场手段来控制环境污染和资源有效利用,比如土地出让合同、排污权交易、水权转让合同、旅游资源利用合同等,所以很多学者开始研究环境行政合同,并提出很多构建环境行政合同的设想。我国环境行政合同的实践源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指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之上,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环境目标和任务,并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根据完成情况给予奖惩的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是我国最早的环境行政合同。

    环境行政合同,学者认为是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的环境管理目标、行使环境管理监督职能,与行政相对人就环境事务中各自的权利(力)、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这里的行政机关不是有些学者所指的环境行政主体,也不是有的学者认为的只要是行政主体即可,以及还有学者认为的政府或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均可,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对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认为只要是在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能的机关,就可以认定为具有签订环境行政合同的资格。 这种环境行政合同适用范围广泛,对所有的环境法领域都能适用。但是随着环境行政合同的研究和实践,他的局限性也显现出来了。首先,环境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只能限于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能的机关和相关的企业,适用范围较窄;其次,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传统民法和合同法中的一些私法原则,如平等原则、诚信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等在环境行政合同中都应该适用,正如学者指出的“行政合同的出现标志着行政法正趋向于体现一种私法的精神或本质。” 依此来说,合同法的很多制度,行政合同都是能够适用的,这样又会面临一个问题,“姑且勿论行政合同是否存在或到底哪些合同属于行政合同范畴,仅就其适用而言,它是否适用于合同法或将来的民法典,这是必须要探讨清楚的问题”。 如此的话,环境行政合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自由协商关于环境治理的问题,而且双方是否有选择权,企业能否与行政机关讨价还价等,而我国出现的环境目标责任协议是否属于这里讲的环境行政合同,以及环境行政合同与合同法、民法的关系如何,将来能否适用民法典等等,这些问题,我们不得不做深入的思考。

    2.环境民事合同

    张炳淳认为环境民事合同是指合同主体在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就环境民事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就此观点而言,环境民事合同的主体应当是民事主体,协议的内容只涉及到环境方面的民事权利和义务,这将大大的缩小了合同的适用范围。合同已经在世界各国的环境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了有效的环境保护的手段,但将环境法领域中的合同界定为环境民事合同,此种概念显得过于保守,现在的环境合同与传统的民事合同已经有很大的差异,民事合同制度以意思自治为核心,但当国家对合同进行强制性的干预时,合同已经不再是当事人的共同意志,而且,当意思自治在合同中不占主导地位时,此类合同就不能称之为民事合同了。相对与传统的民事合同,现代合同制度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强制缔约的发展、格式合同的应用以及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在《契约的再生》中,内田贵教授探讨了关系契约法与当代美国契约法以及日本民法之间的关系。内田贵指出无论是美国的统一商法典,还是第二次契约法重述,现代化和单发性的规范仍然处于核心地位,而执著于现代化和单发性的规范,无论如何引入关系契约规范都是有限度的。因此在现实社会中为了解除这一限度,更多的契约关系构成独自的领域,这导致了契约法缩小的现象。  “对当事人基于自己意思而缔结的契约给予司法上的干预乃至立法上的干预,还有,承认当事人约定的领域上的广泛责任”。无疑,将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关于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的协议称之为环境民事合同,也无法适应和涵盖现代环境合同制度的发展,虽然我们可以专门的给环境民事合同赋予特定的含义和内容,如在环境民事合同中将公法性义务转化为具体的合同条款等,而与其这样,不如给这类合同一个更科学的名称和含义。

    3.环境保护协定

    蔡守秋等学者认为“环境保护协定是指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或组织)与所在地居民或当地政府为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发生,基于双方合意,协商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纠纷处理方式和其他对策的书面协议。” 根据定义可以看出环境保护协定较之于环境民事合同和环境行政合同而言,具有主体广泛性,环境保护协定从性质上看这类协议包括的范围较前两种合同类型较广,其性质既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还有行政合同的性质。由于这种环境协议的性质较特殊,所以对其救济的方式也要区别对待,学者认为可以通过其自身的执行委员会处理、行政机关处理和诉讼的途径得以实现。环境保护协定制度利用合意的方式促使污染源单位基于其自身的自主性而主动采取措施保护环境、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是一种“合意性手段”。环境保护协议的主体虽然较宽泛,但它适用的范围从定义可以得出主要针对的是环境污染的防治和处理,而并没有涉及到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p#分页标题#e#

    众多概念的提出和制度的设计,都体现了环境法通过合同方式来协调环境资源的公共性所要求的国家公共利益和环境私人利益的目的,但对这类合同下个科学的概念,还需要对这类合同的性质以及其内涵和外延进行研究。

    (二)环境合同性质之我见

    据上分析,这类合同是一种新型的特殊类型的合同,可以称之为“环境合同”,首先可以避免因为名称而缩小了这类合同的外延;其次叫环境合同也有别于其他合同,能较好的处理和合同法的关系,使这类合同既能适应现代合同制度的一般的原理和规则,又能使其具有与一般的合同不同的特殊的适用规则;而且其主体包括民众,当事人签订合同是在一定的意志自由下签订的,是国家环境管理权、公民环境权和企业的发展权相协调的结果,环境合同更适应我国国情,有利于吸收民众参与到合同中,容易被民众接受和采纳。 “环境合同”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用来指代环境法中的合同,它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但与一般民事合同相比,环境合同有其特殊性, 环境合同中政府的干预是非常重要的,合同的共同意志与民事合同中的合意也有很大的不同。环境合同也不属于行政合同,环境行政合同仍然是行政合同的一种,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环境保护职能部门为了执行环境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约定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仅限于相关的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这种合同比一般的行政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在这里行政机关仍然是享有特权的机关,其处理问题的方式仍然脱离不了传统的行政行为在管理行政事务中的局限性,这种方式适用范围有限,也不利于全面提高企业和公众的友好合作。环境合同不同于此类行政合同,它的适用范围更广,解决问题的方式更加灵活。行政机关的特权受到很大的限制,有利于吸收更多的企业和民众的加入。

    由于学者对环境合同的认识不同,概念也有别,导致对有关环境领域的合同的分类也不同。主张环境行政合同的学者根据不同的标准将环境行政合同作了很详细的分类,根据环境行政合同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环境内部行政合同和环境外部行政合同,区别在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与其内部工作人员以及受其委托代为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或个人签订的与行政主体和非行政机关的相对人之间签订的环境行政合同;根据环境行政合同的性质,又可分为承包合同(如环境保护承包合同)、执行合同(如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书)、出让合同(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行政委托合同等;根据环境行政合同的内容不同,可分为污染源限期治理合同、环境保护建设合同、排污权许可合同、使用排污合同和环境资源保护合同等。 也有学者专门就环境保护外部行政合同进行了分类,依据环境问题的主要类别将其分为环境污染防治与环境改善合同、生态破坏防治与生态质量改善合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养护合同。环境污染防治与环境改善合同又可分为企业的建设与运营环境保护合同、污染治理目标合同、排污许可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营运合同等。生态破坏防治与生态质量改善合同又可分为河流疏浚合同、荒漠化防治合同、生态恢复合同、小区美化合同等。研究环境民事合同的学者,认为环境民事合同是一个“类”概念,它不是一个具体的合同,它可以根据具体的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情况确定合同的名称,并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如此的分类有,根据适用对象可分为污染治理合同、固体废物服务合同、排污权交易合同;根据目的可分为环境分配类合同和环境消费类合同。这些分类由于仅局限在特定的定义之下,如前面分析的概念的缺陷一样,只是对现实出现的有关环境的合同进行了一定的归类,不具有开放性,环境合同理论是开放的发展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将来会出现更多的类型,所以对环境合同进行科学的分类,找出其适用的统一的规则,对环境合同制度的构建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将我国环境法实践中出现的有关环境资源的交易现象,结合合同制度理论和环境法理论再加以抽象和深化,这对于完善环境法理论和制度体系以及解决现实的环境问题和引进国外的先进制度,促进我国环境法的实践发展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这里对环境合同的分类不是根据主体进行的,而主要是从实现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沟通与协调的角度对环境合同进行的分类,即结合合同制度对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实现之间的协调把环境合同制度主要分为环境分配合同和环境消费合同。依环境合同的的目的将环境合同分为国家与私人之间的环境分配合同和私人与私人之间的环境消费合同。这种分类相对来说比较科学。在我国,政府间的环境资源交易也是实践,如浙江东阳和义乌两个市政府间的水资源使用权交易协议,也是以平等自愿协商的方式进行的,也应该属于环境合同的范畴。

    (三)环境合同的内涵及外延

    1.环境合同的内涵

    本文所构建的环境合同,是通过对前面各种有关环境领域的合同的分析和总结,结合合同制度认为,环境合同是包括国家在内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环境合同涉及的范围很广,关系到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环境的保护问题;主体也广泛,除了政府、企业,还包括与一定环境有关的公众。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环境保护蕴含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所以环境合同这种制度既要使环境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实现他们的经济价值,同时又要在开发利用中维护当地的生态环境,避免环境的恶化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为此,环境合同制度必须要兼顾两者之间的关系,所以从环境资源的分配到消费,环境合同的基本模式是:政府(有些情况下也可是企业)与企业和当地的公众(通常是地方的环保民间组织或团体)共同签订一个合同,在合同中,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地位应当有明确的约定。根据学者的观点,这种只以合同的形式来确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应当被认定为最广义的合同,或者说这类合同是指可以发生任何法律上的效果的合同,发生什么样的效力,则要根据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不能简单的用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理论来解决,环境问题关涉到国家管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综合问题,不能简单武断的用一种方式解决。环境合同制度能够最有效的达到三者的统一。#p#分页标题#e#

    2.环境合同的特点

    环境合同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一是当事人是三方,这三方是国家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企业和当地的民间环保组织或自发成立的环保团体,甚至包括一定区域的社区,民众作为环境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环境合同制度里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环境合同区别于其他环境管理方式的重点所在。建立环境合同制度最大的意义在于它能够构建和谐的环境发展模式,公害防止协定之所以在日本能够得到长足的发展,主要是由于日本具有官民协调的文化传统,官民双方都不愿意简单地用生硬的法律手段来处理权力和义务的关系;在荷兰的环境保护合同也是其传统的不同的争执利益团体和不同的民间组织协商文化的体现;美国的环境合同的最终达成也必须有利害关系人包括社区和工作利益团体的参加,这些共同的特性告诉我们,环境问题的解决、环境和人类的和谐相处,所有的关于环境问题的处理必须要有民众的参与,把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公众和团体作为环境合同的一方,能够更好的发挥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同时,这样的环境合同具有很大的透明性,对于环境问题可以做到事前调整,避免大的环境问题的发生,这是环境合同中最重要的特点;

    二是这三方当事人在不同的具体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及地位是不同的,例如在环境资源分配合同中,环保组织或团体主要处于监督的地位,在环境消费合同中,企业和公众是合同的主要当事人,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是提供指导和服务的一方;

    三是合同中约定的关于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防止污染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和达到的标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经济的发展仍然会带来巨大的环境损失;

    四是环境合同以协商和行政指导及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方签订合同要以平等协商的方式,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相关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各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知识的指导。

    3.环境合同的外延

监管制度论文范文8

关键词:网上银行;监管

一、我国网上银行监管现状

1、关于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是指利用互联网为产品、信息等提供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储蓄和贷款、转账支付、账户管理等,打破了传统的支付方式,大大提高了商品交易的便捷程度,改变了人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甚至给我们带来“无现金社会”这样一个新型的消费观念。

2、我国对于网上银行的监管现状

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事物的发展,也产生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而中国现有的法律对电子商务普遍缺乏强制性,借由网络这个虚拟的载体,存在着许多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甚至无法理清的现象。目前,中国有超过20家银行,200多个网站和网页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可想而知,每天通过网上银行交易的数量之大,却都在网络这个大背景下悄悄地进行着。如果对于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没有明确的立法,随之而来的问题会不断的爆发,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

二、为何需要完善网上银行监管

1、网络银行如何保护客户隐私

互联网交易,电子货币、电子支票等代替了现金,客户需要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登录网站或网页进行交易,那么与此同时,网上银行系统运营商将获得大量的他人个人信息,网络应该如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问题呢?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完善《民法》,加大对隐私权的保护,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网上银行应确保个人信息的积累和使用受到限制,以此确保交易安全。

2、网上银行的赔偿责任问题

一旦实现了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无论是合同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只要是网络银行的责任,最终都逃脱不了赔偿的问题,换句话说,就是客户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获得赔偿。(1)网上银行疏忽迟交支付信息,其责任仅限于转账或付款令加利息,除非事先就预见会发生这样的损失。如果银行故意或非法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涂改、污损客户的交易数据,他们应该补偿客户的全部损失。(2)需要制定强制性责任规则,以解决电子银行和客户责任问题。(3)没有法律规范,客户和网上银行将被要求协商,达成双方明确法律责任有关的协定。(4)客户可以为若干专业投保,以获得损害赔偿保险。

三、从发达国家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中得到的启发

发达国家在网上银行这个方面发展的比较早,时间上也比国内的长,因此针对网上银行的法律监管制度也相对比较完善的。本文以美国为例,在网上银行以及法律监管制度上处于领先的水平。作为使用网上银行的发达国家,美国充分认识到技术革新的重要性,认为网上银行是创新性的银行,而技术更新是其生命。因此美国对于网上银行的发展采取的监管态度是比较宽松的,并且立足于现有的对于传统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美国银行业监管局还制定了一些特殊的监管规则专门针对网上银行的特征。1.监管机构和立法的概况。在对网上银行的监管上,美国采取的方式和对传统银行是相类似的,货币监理署、美联储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要监管网上银行,纯网上银行的监管则是由储蓄监管局负责。2.美国监管机构采用的是现场检查这个方式,同时明确银行董事会和高层的管理责任。由此可见,网上银行的风险监管是建立在完善的法律体系的基础上的,可以制定一系列专门用于规范网上银行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不一定需要全部重新制定,可以在原有的针对传统银行的监管法律制度上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且,必须具备一套有效的风险监督机构和体系来进行对网上银行的风险监督。网上银行相关法律制度的监督和完善,要从监管部门的角度出发,建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就先降低风险,补充一些适用于网上银行相关业务的法律条文,更要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避免发生网上银行的信誉风险问题。

四、如何完善我国网上监管法律制度

第一,针对网上银行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逐步完善。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为主体,将其他一些规范和规章进行修改和整合,明确网上银行的监管主体以及监管的职责,另外,针对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原则和推出都要进行立法明确。第二,建立健全以风险监管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构。需要注意对网络银行的公司董事会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网上银相当于是一个风险很高的企业,因此要加强对网上银行的风险分散,可以在银行的网站上将风险进行详细的说明,做好提示,银行的基本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等也需要公示出来。第三,完善网上银行的监管体制。改善传统的监管模式,建立一个全国可以进行共享的数据系统和银行信息系统,网上银行风险监管和全国数据系统可以进行联网,这样就可以确保风险监管部门可以及时的从中了解到网上银行的相关信息,并进行跟踪和监管,发现了问题也能及时进行整改,另外,明确监管的主体和责任,加强金融行业内部和外部监管主体对网上银行的风险进行监督,这是以政府为依托建立起来的约束体系,指信息技术主管部门等。第四,对网上银行的信誉风险监管进行完善。注重保护客户的利益是保持银行稳健发展的基础,首先在保护客户的利益的基础上明确好双方的职责,其次对于网上银行的客户,必须要进行一定的安全风险提示,更要保护好客户的个人信息,防止泄露出去。

五、结语

完善网上银行监管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外成熟的例子,在原有的传统银行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补充,提出适用于网上银行的规章制度,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监管信息系统,同时维护好客户的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使得客户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金晓辉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具体建议中国商界2010

[2]于皓月我国网上银行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3]吕露李玲浅谈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法制与社会2007

[4]应妮我国网上银行风险监管法律问题研究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