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要点范例6篇

民政工作要点

民政工作要点范文1

一、创新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新路子。继续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积极落实完成西秀敬老院建设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管理模式,按照“政府主办、社会经营”的原则,理顺敬老院管理机制,将辖区石山敬老院和新建东山敬老院委托非营利组织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提供制度保障。

二、不断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乡操作规程,增强低保制度可操作性,规范城乡低保申请、核查、评议、公示、审批、发放、监督等各个环节。协助市民政局做好2014年低保提标工作;进一步完善“一卡通”发放机制,帮助镇(街道)民政办建立“一卡通”系统;加大低保核查力度,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切实推进低保管理系统建设。

三、提高救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充实灾害信息员队伍,增加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海港社区、镇南社区和水头村的创建工作。

四、逐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继续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加强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和管理,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推广天海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社区建设。组织、指导第七届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宣传发动和做好试点工作,确保第七届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继续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建丰村委会的创建工作。

五、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完善高龄补贴发放制度,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手中,让高龄老人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工作。建立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完成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认真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为推进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提供评判依据,推进政社分开。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扩大公开透明度,加快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体制。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

七、积极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深化拥军优属工作。扎实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双拥工作领域,深化双拥工作内涵,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提升优待水平。积极探索优待抚恤和医疗补助新机制,不断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条件,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搞好零散烈士墓和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扶持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加大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工作督导力度,争取实现安置遗留问题100%解决。

民政工作要点范文2

一、认真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以及第***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召开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受灾群众灾后安置和恢复重建等政策措施。对民政部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大额度资金分配、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规范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修订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今年重点对以下5个方面的行为进行清理登记和纠正:(1)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2)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情况。(3)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和弘扬良好风气

加强民政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民政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和主动性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内容。坚持部党组成员和部直属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不断巩固和完善民政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部管媒体阵地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团、进社区。

五、加强民政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测评办法和示范标准,召开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座谈会。深入推进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重点治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民政公共服务行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彻底分开,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和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救灾资金和城乡低保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五保救助、社会捐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民政救济资金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重点开展对2008年度优抚安置资金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探索效能监察,总结基层民政部门经验和做法,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认真清理民政部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修订《民政部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程序和办法,健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事部门和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完善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努力构建依法、科学、民主的民政行政决策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效果评估机制。

(三)推进财务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及时修订和完善民政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规定。修订《民政部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民政部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网上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大开支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银行账号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网上监管系统。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推进民政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工作规划》要求和部党组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重点推进拒腐防变教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民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务公开有关要求,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加强民政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加快民政历史档案数字化步伐。做好民政领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研究制定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治理整顿力度,指导各地将农村财务、土地使用情况等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完成县级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修订《村委会组织法》,督促省级单位修订、完善《村务公开办法》《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探索建立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制定《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规则》。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民政工作要点范文3

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1、认真抓好城乡低保提标复核工作。按照提标后的城乡低保线,全面开展低保复核,严格履行申请、审核、调查、评议、听证、公示手续,做到政策透明、操作公开、管理规范;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档案规范化建设,力争在3月底4月初完成城市低保复核和信息完善工作,5月底前完成农村低保复核和信息完善工作;健全低保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继续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工作。

2、着力提升五保供养管理水平。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及时足额兑现供养资金;加强动态管理力度,完善五保对象数据库建设,健全五保对象档案,推进散居五保对象包保责任制落实;重点打造牌坊乡、马湖乡、张集乡和长临河镇“精品敬老院”,全面推进敬老院管理服务上水平;加大力度督导乡镇敬老院加强安全管理,督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全面落实到位;指导敬老院进一步发展院办经济,改善生活水平;加强敬老院老年教育学习,丰富院民精神文化生活;督促乡镇积极组织分散五保入院,进一步提高床位利用率,确保充分集中供养率达到60%。

3、提升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积极协调卫生、财政等部门支持配合,提高“一站式”服务时效性和服务水平;加强与卫生部门合作,争取将结算业务拓展到省、市医疗机构;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严格医疗救助政策,继续做好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等制度的衔接。

二、努力提高救助水平和应急能力

4、继续抓好救灾救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多形式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和救灾演练活动;继续加强乡、村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灾害信息员认定工作;认真落实《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查灾、核灾工作,完善灾情会商与评估制度,做到灾情调查、统计和上报及时准确;抓好《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严格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管理;继续做好临时救济和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巩固、提高和推广陈集镇陈集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果,再抓1-2个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试点工作,不断增强全民减灾意识和处置能力;认真做好县救灾储备中心建设筹划工作。

三、积极开展双拥创建工作

5、加强军地共建。进一步明确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积极开展“双拥”宣传,营造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双拥”知识教育和竞赛、法律进军营、机关和学校及非公组织军地结对帮扶,积极推动双拥“六进”活动;认真开展拥军优属,继续做好“八一”、春节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工作,做好为烈军属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召开军地座谈会,为驻军部队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支持驻军部队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积极组织开展2012年度“双拥”工作评比,为再创“全省双拥模范县”、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打基础。

6、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积极推进烈士陵园规划建设;严格优抚工作规范化管理,做好优待对象评定,按时足额打卡兑现抚恤补助和优待金;继续抓好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认真做好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子女、“两参”及铀矿开采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对象的申报、认定和抚恤补助发放工作;开展残疾军人残疾等级评定;适时进行企业干部特困救助,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按时完成优抚对象数据更新上报。

7、切实做好复退军人和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乡退役士兵档案接收、审查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资格审批及信息资料建立工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市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推荐退役士兵市场就业;制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安置任务;协调县人社局、档案局完成城乡退役士兵档案移交,确保相关关系及时接转;兑现落实军休干部房改补助政策,继续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

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成果,继续加强村级干部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会同县纪委深入实施“阳光村务工程”;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开展村民自治示范创建活动,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9、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继续实施城市社区提升和农村社区跟进计划,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按照社区服务管理“四化”工作要求,指导乡镇精品社区、示范社区、标准化社区创建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区域发展规划,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帮扶共建,抓好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

10、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登记机关的监督作用,督导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做好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年度检查制度,加大依法查处力度,推进行业协会政会分开,开展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活动,宣扬和培育典型,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五、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1、进一步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大登记信息化建设投入,及时做好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联网工作;争取如期完成1990年以来婚姻登记档案资料电子信息补录工作;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如期完成等级评定工作,力争通过3A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婚姻、收养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12、加强区划地名管理。继续推进地名标志规范化建设和地名命名工作,认真开展全县地名普查工作,为地名信息录入、上报和建立完善地名数据库打好基础;指导乡镇规范街牌、路牌建设;继续做好村居变更社区工作,力争年底全县社区总数达30%;认真做好肥西线联检工作,完成与周边县区界线联检及“平安边界”协议书签定工作。

13、加强殡葬改革与管理。继续加强殡葬和葬礼改革宣传,认真做好清明、冬至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进一步抓好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和档案建立;加强殡仪馆、花岗公墓安全管理,积极开展行风竞赛活动;整顿殡仪服务市场,提升殡仪服务质量和水平;筹备县殡葬协会成立;积极做好县殡仪馆搬迁前期准备工作。

14、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救助管理规范建设,建立健全救助档案,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改善救助条件,积极做好县流浪乞讨人员保护中心项目建设筹划工作;创新救助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依法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5、重视加强老龄工作。加大“两法”宣传普及力度,多形式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抓好档案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加强与老年协会、老年大学、老年书画协会等群团组织的合作,科学引导老年群体生活;按照市民政局《市养老福利机构考核标准》(试行)要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服务上水平;争取福彩公益金对社会福利机构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兴办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机构;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及时发放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督促各单位和涉老部门认真落实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6、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严格执行《省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儿童福利院规范管理;积极做好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报批、规划设计、招投标和建设工作;严格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接收,依法开展家庭寄养和收养;不断完善孤残儿童信息系统,积极落实孤残儿童各项政策,及时足额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深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查摸底、统计工作,争取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认真做好“春节”、“六一”期间孤儿慰问资金发放工作;认真做好贫困家庭中0-14岁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神华爱心行动”资助工作;积极实施“明天计划”,确保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得到及时手术及术后护理和康复训练;继续推动“重生行动”,确保孤残儿童和贫困家庭唇腭裂患儿及时手术。

17、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福利企业年检工作,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维护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抓好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好社会定补和上海下放居民的相关政策。

七、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18、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创新廉政建设机制;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范工作,多形式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积极打造风清气正、勤政有为的政治生态环境。

19、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县百名科长(科室)民主考评活动,推进效能建设;加大对效能建设的监督和惩处力度,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八、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0、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抓好民生实事、抓好作风转变、抓好队伍建设为目标,以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提高工作创新能力、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为目的,以创建“五好”和争当“五个模范”为主要内容,以“我承诺、我创先、我争优、我奉献”为主线,着力打造规范民政、满意民政、形象民政。

21、加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教育力度。加大对局机关、局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做到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行民政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积极营造阳光清廉、高效务实和奉献团结的民政形象。

民政工作要点范文4

一、突出“三个重点”,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重点推进“幸福村落”建设,为顺利完成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打下坚实基础。提请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幸福村落”建设,切实做好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村落单元,进一步细化明确村落理事会职能,进一步调整和充实村落“两长八员”,修订完善村落章程和村落建设规划,落实村落阵地,进一步加大政策激励支持力度,推动“幸福村落”建设深入、均衡发展。二是重点开展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确保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质量和进度。加大对县乡普查专班及普查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地名普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全面完成2015年度规定的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履行好牵头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程序,清理和规范各类地名标志设置。三是重点推进项目建设,改善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点做好“十三五”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谋划工作,扎实做好两河口镇农村福利院、九畹溪镇农村福利院一分院项目建设,确保2015年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认真做好沙镇溪镇第二农村福利院和水田坝乡农村福利院改扩建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落实“三个保障”,务实改善民生。

一是落实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受理和转办工作;提请县政府研究制定《县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核对机制,积极协调县、市政务中心建立数据分库,全面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加强城乡低保核查,全面落实“阳光低保”;提高五保老人的幸福生活指数,着重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十星级”农村福利院创建活动。二是落实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人群保障。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网络,实行街头巡逻常态化,强化寒冬酷暑救助、主动救助。深入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全面、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三是落实救灾应急保障。积极推进县、乡镇两级救灾物资储备、紧急避难场所建设,研究制定救灾物资快速调运预案,规范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高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全面加强灾害应急管理,强化重特大灾害后第一时间查灾核灾、第一时间开展灾害救助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救灾工作跟踪检查和救灾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救灾工作规范,救灾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2015年力争创建部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

三、完善“四大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请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提请县政府研究确定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营运模式并投入营运,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打造13个精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发挥其示范性、带动性作用。按政策及时发放高龄补贴并加强监管。二是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创新优抚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让每个基层优抚对象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开展新一轮全省双拥模范县创建,深化双拥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军民和谐共建。严格按政策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提高优抚对象医疗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免费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推荐就业率达到90%以上。做好优抚对象的维稳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三是完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做好第九届村“两委”干部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难点村”治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完成全省第二次社区居委会集中换届工作。四是完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依法为社会组织办理登记、变更、年检和注销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力争参检率达100%。对首批申报的29家全县性社会组织单位进行评估,确保社会组织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规范弃婴接收程序,履行好民政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巩固“双禁”成果。落实好“三区”计划项目,加大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有序组织慈善募捐,力争2015年慈善募捐达100万元。完善以站为主的福彩销售网络体系,完成上级下达的福利销售任务。

民政工作要点范文5

2013年,我局党建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争当服务民生排头兵”的工作主题,坚持抓规范打基础,抓载体促落实,抓创新跨台阶,注重在创先争优中激发活力,在拓展思路中破解难题,在服务中心中推进发展,努力为推进民政事业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信念支撑、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

一、紧贴民政实际,着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坚持把这项活动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落实到“争当服务民生排头兵”的目标要求上来。注重深化思想认识,引导党员进一步端正态度,提高参与的积极性。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和完善支部“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的标准,进一步规范基层支部的工作和党员队伍的思想行为。加强对“三承诺”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深化“践行党员‘三字经’,创先争优为人民”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与老一代党员比理想信念,与困难群众比生活待遇,与先进模范比工作奉献,看精神状态,看工作质量,看个人形象,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窗口’”的“三比三看三创”评比竞赛活动。深入宣传局系统选树的五名优秀党员,积极开展学习身边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七一前夕,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要开展好富有特色的纪念活动,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注重搞好创先争优活动的阶段性总结,拟召开深化创先争优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研究深化细化的具体措施。

二、发挥载体功能,深化党建“四个一”工程。把“四个一”工程作为基层党建的有效抓手。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既要巩固已有“四个一”工程的成果,丰富完善党建协作区、“双争双评”活动、贴心民政服务品牌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四个管住”等特色做法,又要积极拓宽思路,适应形势要求,不断创新发展新的“四个一”工程。各支部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探索研究,创新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党建“四个一”工程。“争当服务民生排头兵,共谱惠民善政新篇章”为今年我局党建工作主题,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要积极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配套活动。围绕选树示范党组织和培育优秀党员,要继续发挥好我局探索总结的“创建一块红色基地,完善一批活动阵地,健全一项评估机制,开展一套评优评先活动,打造一项精品‘工程’”的“五个一”作用,每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评优质工作、评创新建议、评业务等级、评群众满意度”的活动,从中培育和选树更有说服力、更有影响力的优秀党员。

三、围绕增强实效,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责任制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的有效举措。市委制定了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15项措施,并开设了基层党建信息平台,这将成为市委检查考核基层党建的有效措施。要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意识。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部署,上半年,要积极完成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建设的试点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固强补弱,认真落实好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制的15项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在修订完善的基础上,与各支部签订基层党建责任书;根据近几年党委成员与联系点支部开展工作情况,优化调整党委成员与基层支部的联系点,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着眼规范工作,提高质量,认真组织好每季度一次的支部书记例会,每次例会要提前确定议题,既组织交流工作,又开展问题研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采取巡回检查的方式,每半年对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局主要领导将参与检查和调研。根据市委要求,今年年底,全面推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开展党建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交流会。继续抓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不断丰富完善相应的功能和设施。重视加强党务干部的培训,年内拟对基层党务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四、把握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面临的各种挑战,始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学习党史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撰写体会、学习交流等配合措施,引导广大党员主动学习党史、熟悉了解党史,进一步坚定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认真落实基层支部的一系列工作制度,注重创新方法,着力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和“”等制度的落实。半年期间,各支部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局党委要派人参加。充分利用选树典型、评先表彰、营造氛围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意识。重视加强党员的监督管理,发挥好“双争双评”活动的功能和作用,不断约束和规范党员的言行,努力塑造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重点培养年龄轻、综合素质好的新生力量,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年内,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

民政工作要点范文6

2006年,在区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立足现实,开拓进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民”为主线,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适应形势”为主题,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紧紧把握时展脉搏,在大局中定方位,抓住机遇,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赢得了民政工版权所有作的发展进步,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2006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06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10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500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9月份,共审批了77户申请户,清退了52户,变更了52户。

2、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47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2533元;清退了41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5530元。截止9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1085户1549人。常补对象1011户1388人,非常补对象74户1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8.6万元。

3、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4、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4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2006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2006]2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个档次,全区1792户2953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57.19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6]13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06]146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15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1、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26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52.205万元,圆满地完成了2006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5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2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1、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2006年10月份共为1044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1680元/人.年;

2、下拨6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3、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4、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5、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8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8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2、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7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3、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2007年民政工作思路

2007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版权所有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