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与社会工作范例6篇

民政与社会工作

民政与社会工作范文1

2020年工作总结与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大局,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改革补短板,优化服务惠民生,统筹推动社会治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各项业务全面发展,市区折子工程、为民办实事、政府绩效考核任务、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取得显著成绩,全区民政事业呈现稳中有进、不断向好的良好态势,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做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1.圆满完成专项任务。一是社会福利机构积极开展防控工作。截止目前,我区共有社会福利机构30家,其中养老机构22家、有托养服务对象驿站3家、儿残机构5家,均未出现疫情。区内高度重视,区长亲自带队开展实地检查工作。采取封闭管理措施,有效阻止了疫情传播。尽快补齐漏洞,采取延长工作时间、减少交接班次数等方式减少员工通勤。提供人性化服务,开通心理疏导热线,疏解疫情期间的各类心理问题。二是圆满完成在鄂人员、新疆喀什返京旅游人员接转和管理服务工作,共接收返通人员8033人。三是社会事务领域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取消2020年2月2日高峰日婚姻登记活动,做好2月14日特殊婚姻登记日的服务工作,当日有序完成婚姻登记60对。加强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安全保障工作,各殡葬机构实行入园“两口、两线、三点”制,预约限流、有序祭扫。

2.发挥民政兜底保障功能。充分用好社会救助政策,加强对新冠肺炎感染患者和受影响家庭的救助。强化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街面巡视组共救助67人次。发挥慈善救助作用,截至目前累计接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款136.14万元。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区社会组织共开展抗疫活动1200余场次,服务45万余人次,通过慈善组织捐赠资金107.25万元。

3.有序开展其他工作。疫情发生以来,共91人次下沉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控物资管理,确保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各项防疫物资发放到位,机关防控工作管理规范。妥善处理疫情期间“12345”热线电话,积极提升接诉即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

(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1.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已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提高,低保发放标准上调6.4%,为月人均1170元。社会救助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开通我区街道乡镇审批平台,实现社会救助受理、审核、审批一站完成。多措并举提高特困供养集中供养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6个百分点,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救助精准度提高,健全通州区家庭救助顾问制度和精准救助联动机制,共对200户困难对象进行精准救助个案服务。

2.养老服务事业稳步推进。新建养老驿站20家,辐射养老助餐点10家,7家乡镇公办养老院完成升级改造,台湖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完成。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马驹桥三乐老年公寓晋升为四星级养老院,目前我区共有四星级养老院2家,二星级养老院18家。与北三县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取得突破,联合培养养老护理员1383名。

3.儿童保障工作有序进行。举办2020年度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政策培训会,成立全市首个儿童保护多领域专家组。在16个乡镇、街道(除潞源街道)各设立一个儿童成长驿站,实现街乡儿童成长驿站全覆盖。儿童福利和保护教育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打造以儿童福利和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基地。探索开展区域内监护侵害儿童紧急庇护和救助保护服务,对区内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个案服务等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专项法律服务,困境儿童保障和关爱工作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4.“两项补贴”发放到位。为确保全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实现残疾人应保尽保,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力度。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8522人次,累计发放金额4821.70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3420人次,累计发放金额845.59万元。

(三)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1.行政区划调整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做好新设立街道筹建工作。2020年5月11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变更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起草了《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组织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内容,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20年5月,副区长主持召开新设立街道筹备会,全面部署了区划调整各项工作。9月5日,文景、九棵树、临河里、杨庄和潞邑5个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完成揭牌工作,标志着我区5个新建街道办事处的正式成立。二是做好新老街道交接工作。围绕“接诉即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加大统筹力度研究制定《通州区行政区划变更地区城市社区交接工作指导方案》,组织有关街道乡镇稳妥有序实施交接。三是做好区划调整后部分街镇界线勘测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委托市测绘研究院,启动界线勘测相关工作。四是做好拟设立街道调研论证相关工作。会同相关街道工作组初步起草拟设立街道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委办局就拟设立街道代管事宜征求意见建议。

2.社区规模调整稳步推进。通过拆分、合并、撤销、整合管辖范围和调整新建五个手段,通州区社区数量由原有的130个调整至159个,使社区规模更加合理,为实现副中心的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一是建立了社区上报规范。进一步规范了社区报建机制,显著提升了基层社区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实现了社区规模的科学合理设置。消灭了5000户以上超大型社区,目前我区1000户以上3000户以下社区共有127个,占社区总量的81.1%。合理地设置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每500人配置一名社区工作人员的标准配备社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实现了对社区的精细化管理,为提高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水平提供了坚实保障。

3.社区减负工作持续进行。一是深入开展社区挂牌清理规范工作,经与区级职能部门沟通确认,我区无拟保留社区室内挂牌,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内外规范挂牌工作全部完成。二是建立社区工作准入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准人制度的通知》,明确7项市区社区表格(系统)保留清单、3项社区开具证明目录和15项社区挂牌保留目录。

4.社区自治功能不断增强。一是加强社区民主协商,组织召开“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推进社区协商”专题座谈会,明确10余项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二是确定通州区8个社区协商议事厅示范点,已完成议事厅书法和LOGO设计活动和空间提升,积极开展社区“月月有协商、人人会协商”的微协商活动,总结社区协商案例。三是积极推进楼门院治理建设示范点工作,印发《关于报送2020年楼门院治理建设示范点建设基础台账的通知》,指导各街镇结合楼门院特色确定20个楼门院治理示范点。四是印发《关于开展垃圾分类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推进“月月有协商、人人会协商”活动,开展垃圾分类社区协商工作,全区已建成社区实现100%开展垃圾分类社区协商,协商场次共计1409场。

5.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批复通运、玉桥、梨园等6个街镇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明确各街镇社区人员编制、招聘条件等相关内容,截至目前预计完成招录社区工作者384人。二是开展社区工作者返岗工作。为规范社区工作管理,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开展借调社区工作者返岗工作,累计返岗人数348人。三是组织实施优才计划。在通运街道试点开展“优才计划”项目,大力加强社区工作人才培养,为社区工作高级人才做好储备,推动社区工作者向专业人才转化。四是提升社区服务专业水平。开展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培育扶持专业社工机构建设等6项重点任务工作,涉及新华、中仓、通运等5个街镇,有效提升社区服务专业水平。

6.社会动员力量不断增强。总结新华街道社会动员中心经验,试点建设中仓街道社会动员中心,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开展试运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工作,以解决社区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着力点,动员在职党员、干部职工、网格员、楼门长等积极参与“桶前值守”工作。

7.社会组织管理培育机制不断完善。在街乡镇级实现联合会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覆盖(5个新建街道办事处除外),新建社会组织94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动员作用,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社会化动员机制,提升社区共治水平。创新成立社会组织党校,在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双创发展服务中心建立党校和通州区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展示区,搭建社会组织党员沟通平台,定期开展党员交流、资源共享等党建活动。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类防疫工作。坚持落实防控措施不松劲,继续抓好社会福利机构、服务窗口社会治理、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物资管理,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 

   (二)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完善体制建设。持续深化机制建设。提升社区自治能力,继续提升社区共治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丰富基层自治有效载体,聚焦小区停车、公共区域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基层治理难题,制定落实“月月有协商”工作方案,依托议事厅、恳谈会、微协商等,打造社区协商议事厅示范点,通过协商共治会议协调解决社会治理难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依托“民主日”主题活动,将垃圾分类、公共卫生、文明行为等纳入村(居)规民约,推动社区(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不断提升自治意识。继续做好社区减负工作,做好社区日常运行的信息化管理。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规范街道、乡镇社会组织的孵化,配合优化营商环境引进助力副中心发展的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组织,引领社会组织在共治、共建、产业发展、城市治理中发挥作用。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运用“吹哨报到”机制,及时解决12345市民热线反映诉求,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工程,建设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计划。以社区干部培训学院为平台,继续开展社区工作者“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以社会组织党校为平台,大力提升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水平,引导社会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二是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抓好“一老一小”工作。继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实现养老驿站规范化运营,以星级评定为契机争取评定一家五星级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的床位使用率,围绕为老服务开展巡视探访和失能、半失能老人能力评估,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智慧养老,继续开展“一键呼”工作。继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与北三县养老服务一体化力争有新突破,在培训养老护理员的基础上开展鼓励北京人去北三县养老的对接会。大力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继续开展“通惠明天”项目,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和强制报告制度,规范儿童之家的运营和管理,配合市局对民办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治理整顿。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做好残疾人福利政策宣传,减少相应的“12345”诉求。

三是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抓好常态化救助工作。继续做好低保、低收入审批权下放改革,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联动机制和主动发现机制,简化办事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持续推进精准救助项目,定期召开督导推进会,根据社会救助业务需要不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做好临时救助工作。按照国家二级标准完成区救助站的升级改造,启动救助站的选址工作,启动提升救助能力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救助活动。继续做好教育、医疗、采暖等专项救助工作,发挥社会救助的救急难作用,不断完善相关会议制度。

四是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完成婚登中心的升级改造,完成5A级婚登中心创建工作。加快推进殡仪馆迁建,完成土地腾退、征地、殡仪馆设计方案征集等工作。继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扩大移风易俗覆盖面,重点推进潞城镇的移风易俗试点。做好征地超转人员的待遇发放工作。

五是继续做好党建、意识形态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单位内部队伍建设,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形成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意识形态工作中,继续保持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在关键时刻不失语,更好地为各大新闻媒体从权威、正规的渠道获取民政信息服务。利用先进的网络监测技术、三微一端平台,建立全区性、广泛性的信息触角,确保信息传送渠道通畅。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加强日常监督,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完善制度体系,筑牢基层基础,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民政与社会工作范文2

关键词:民政队伍现状原则思路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民政队伍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担,构建一支适应时展要求,能有效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素质队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促进民政队伍建设,需要把握民政队伍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民政队伍建设的原则,理清民政队伍建设的思路,推进优质、高效的民政队伍建设。

一、民政队伍建设的现状

要促进民政队伍建设,必须先了解民政队伍建设的现状。目前的民政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时,时代的发展也为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一)取得的成绩

民政工作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调节了社会矛盾、体现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稳定,并且还在营造良好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倡导传统美德、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利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推动、导向和维护作用。这一切作用的发挥都离不开民政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1、综合素质在不断提高

近年来,通过加强能力建设和开展先进性教育,民政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从思想观念来讲,“为民”理念在不断深化,“为民”责任普遍增强,“法治”意识不断强化,在工作中普遍坚持了依法行政的原则[1](p43);从行为实践来讲,“为民”实践逐步深化,善于借助多种方式来提高工作效能,提高工作对象的满度程度,并且注重开拓创新,在民政目标的设计、民政内容的把握、民政机制的建设、民政工作方式的选择等方面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民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更好的发挥民政工作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的职能,更好的发挥民政工作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稳定机制的作用。

2、民政队伍不断壮大

目前,民政队伍在不断的壮大,除了从事民政工作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外,还有从事社会服务职业的专业人员、参与社会互助的基层志愿人员。随着人们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和对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逐步规范化,近几年来社会志愿者队伍在不断的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也在逐步的壮大,这为民政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3、民政队伍人员构成趋于合理

据本课题组对南京、青岛、扬州、巢湖等地调研情况来看,目前民政队伍在人员的学历、性别、年龄等结构层次上逐步趋于合理。如青岛市四方区民政局,现有民政工作人员57人,其中50岁以上3人,40-49岁27人,30-39岁19人,29岁以下8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9人,专科44人,中专(高中)4人;其中女性19人,占全区民政人员总数的33.4%。这种人员构成与以前相比,已经有了一定变化,正在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民政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完善、有待改进的地方,要促进民政队伍建设,更应该把握民政队伍的不足。

1、专业化程度不高

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几乎没有发现一个真正出自于由社会工作类院校培养的专业人才,近几年来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民政部门的人员,专业背景极为复杂,但基本上都不是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而在此之前进入的人员又多数来自于部队转业军人或其它部门、岗位。目前在我国民政系统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总量严重不足,仅就工作量而言,平均1个工作人员要为1000名重点民政对象提供服务,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极不适应。虽然民政工作就其业务本身来讲,其专业性没有金融、会计等行业那样显著,但也有它的专业特色与技术要求,需要有一批数量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队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2、基层人员不足

据调查结果显示,基层人员不足是各地民政单位的共性。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根基在基层、优势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需要基层去落实,各项民政政策法规需要基层去实施,繁重的工作任务需要基层去完成,基层民政担负着服务群众、稳定社会的重担,可是,基层民政人员的数量与基层民政任务的艰巨性、地位的重要性完全不相匹配,出现了不得不身兼数职的“基层民政工作者”。基层民政人员时时要围绕基层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运转,抓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农田水利、教育达标、扶贫蹲点等事务,由于任务的繁重和精力的分散,影响了基层民政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而未能充分显示民政工作的优势与实效。

3、社区志愿者资源未尽其用

尽管社区志愿服务这项工作在我国已开展多年,但由于缺乏统一组织与整合,政社不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造成资源极大的浪费,致使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另外,对于社区志愿者缺乏一定的激励举措,影响了现有资源效能的发挥,甚至造成了现有资源的流失,使得志愿者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我们倡导无私奉献的志愿者精神,对那些不求回报的志愿者表示敬意。但是,为了保护现有的志愿者资源和鼓励更多人来参与志愿者事业,主张给他们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和回报,也是必要的。对社区志愿者的激励既是对社区志愿服务行为的认可和肯定,又是对社区志愿服务资源的拓展与保护。

(三)面临的机遇

民政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会影响民政工作功能的发挥,必须要加强民政队伍建设。目前,民政队伍建设面临着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

1、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民政队伍建设提供了良好契机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确立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将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和管理,更加注重发挥政府在管理社会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直接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是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方面,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必将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支持。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必然会要求加强民政工作队伍建设,并从各个方面为民政队伍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从而有利于提高整个民政队伍素质,使之更好的发挥民政工作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

2、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民政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经济增长速度较快,使我国的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收入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日益增强。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资源有助于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民政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有利于组织民政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有利于提高民政人员的福利待遇,特别是基层民政人员待遇,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等等。

3、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在我国加速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诸如房屋拆迁、社会救助、下岗失业、城市人口老龄化、青少年犯罪、精神健康、外来人口和农民工涌入城市等一些过去并不显著的社会问题正在变得突出起来,这些社会问题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专门化的特征,对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量大增。仅仅依靠民政干部职工队伍难以满足时展的需求。时代的发展,把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向了社会历史的前台。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12日在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上表示,我国将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积极拓宽社会工作人才的就业渠道,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展示自身智慧和力量的舞台。社会工作者队伍本身就是民政队伍的组成部分,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整个民政队伍的发展。

二、民政队伍建设的原则

时代的发展为民政队伍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民政领导干部及人员应该把握机遇,促进民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个民政队伍素质。促进民政队伍建设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民政队伍建设要坚持全面性原则,既包括建设对象的全面性,又包括建设内容的全面性。从建设对象来讲,民政队伍建设包括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从建设内容来讲,民政队伍建设既包括思想认识建设、专业技能培训,又包括相关制度建设等等。

(二)前瞻性原则

民政队伍要与时俱进,就需要坚持前瞻性原则。要准确预测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人才储备。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这样一个特殊时期,会出现许多新的社会问题,这就需要民政队伍要在经过科学分析之后,全面、准确的判断社会发展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对民政队伍进行相关方面的建设,以备不时之需。

(三)发展性原则

民政队伍建设要坚持发展性原则,既立足于整个民政队伍整体的发展,又立足于每个民政个体人员的发展。对于民政队伍整体来讲,要以队伍的整体发展为指向来制定队伍发展规划,定期组织相关的职业培训,提高民政队伍的职业素质,并要经常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增强民政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从而增强民政队伍的社会适应性。对于民政个体人员来讲,坚持发展性原则是指不仅仅满足民政人员维护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还要满足其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需要,以促进民政工作人员的全面发展。

(四)专业性原则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和社会关注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对民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技能的要求会越来越高,特别是对于社区工作、社会福利、各类护养照料等工作对民政队伍的专业化要求更高,民政队伍的专业化将是一个必然趋势。这就要求民政队伍建设坚持专业性原则,以适应时展的要求,提高民政服务质量。

(五)灵活性原则

民政队伍建设中,要坚持灵活性原则。比如在民政队伍培训方面,可采取短期、长期、长短期相结合的方式,灵活运用。再如在民政队伍的人员分配方面,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来分配人员,并且可以根据各阶段的工作量,来设定长期工作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在工作量多的阶段,可以采取招募志愿者、义工等临时工作人员的方式来缓解工作压力,更好完成工作任务。

三、民政队伍建设的新思路

结合民政“十一五”规划所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立足当前,放眼长远,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在遵循一定原则的同时还需要理清新的发展思路,以确保现代民政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充分地发挥作用。

(一)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

内部培养主要是指坚持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才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通过长短期培训、继续教育、脱产教育等方式和途径,加强对民政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思想道德教育、法规教育等等,提高民政队伍现有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其创新精神,开发其创新能力,使之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更好的服务社会与人民。

外部引进主要是指每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退转军人安置及高级人才的引进,它不包括正常的组织调配及系统内人员交流。在人员引进过程中,要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尽早拟定本部门所需人员计划及任职条件,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有条件的地方要选择在网络上、报刊上刊登招聘公告,让更多的符合条件且愿意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参与到竞争中来。考试录用可由民政部门与本级政府的人事部门联合进行,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规范办理,确保整个录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最大程度地避免“任人唯亲”现象的发生。对一些政府指令性安置的人员,如退转军人,在人数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考核的形式进行差额录用,并依据考核结果安置到合适的岗位。

(二)业务能力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

加强民政队伍建设,需要对民政工作人员的各个方面来着手建设,即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1、业务能力建设

民政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包括政治素质建设、管理素质建设、工作方法、专业技能建设等等。民政部门作为政府部门之一,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备足够的政治理论水平并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制度有着充分的了解,为此,必须要加强民政队伍的政治学习,提高民政队伍的政治素质。社会管理是民政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能,要高质量的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必然要求民政人员具有较高的管理素质,要加强民政队伍管理素质建设,采用理论学习与管理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使民政人员在掌握基础管理理论和技能的基础上掌握专项管理知识与方法,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管理素质。民政工作涉及的内容繁杂,需要掌握的工作方法也很多,比如在了解民情的过程中,需要借助问卷调查、访谈、沟通等方法,在信息处理过程中,需要借助办公自动化等现代化工作方法。在加强民政队伍建设过程中,还须加强民政人员工作方法建设,以提高民政工作效率。民政工作中的某些内容专业要求较强,并且专业化也是一个发展趋势,还必须加强民政队伍的专业技能建设。

2、思想道德建设

搞好新时期民政工作,除了要掌握各项业务技能以外,还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建设,包括团结奉献精神的建设,包括廉政建设、诚信建设等。民政是一项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的行业,要充分体现民政宗旨,就必须加强民政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首先,要学习、交心等活动,在集体活动中增强民政队伍的凝聚力,并且在集体中树立榜样,从而在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其次,要加强对思想道德建设的监督,以防止三观异化、腐败、失信等现象的产生。最后,要加强考评与激励,对思想道德建设的状况,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采取相应的政府激励措施,以提高民政队伍思想道德素质。

(三)全面建设与重点建设相结合

民政队伍建设既要立足于整体,全面提高民政队伍的素质,同时还须把全面建设与重点建设相结合,加强薄弱环节建设。

1、全面建设

加强民政队伍的全面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从民政队伍的级别来讲,要兼顾基层队伍建设与省市级民政队伍建设,这里的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既包括城市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又包括乡村民政队伍建设;从民政队伍的构成来讲,要兼顾干部职工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从民政队伍人员的素质要素来讲,要兼顾业务能力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等等。

2、重点建设

民政队伍建设所涉及的内容很多,民政队伍要全面加强建设,同时又要认清形势,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建设。

(1)从民政队伍级别来讲,要强化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基层民政队伍与省市级民政队伍相比,负担过重,人员严重不足,且综合素质较低。基层民政队伍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党的温暖的传达都要通过基层民政队伍。基层民政队伍担负着党和国家托付的重担,必须要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首先,要解决基层民政人员不足的问题,可以采用政策引导与市场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从社会上吸收人员充实基层民政队伍。特别是注意吸收社会志愿者资源,采用长期或短期服务的形式来解决基层民政人员不足的问题。其次,要提高基层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采用教育、培养、激励等方式来促使基层民政队伍素质的提高。最后,要提高基层民政人员的福利待遇,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从民政队伍的构成来看,要强化社区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从三支队伍建设的现状来讲,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已经比较成熟,而社区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才刚刚起步,特别是社会工作者队伍,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在坚持三支队伍全面建设的同时还应该重点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从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来说,一要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参加志愿服务、回报社会、回报社区、回报邻里的理念;二要建立机制,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认证和志愿服务考评制度,从而健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在充分发挥现有资源效能的基础上,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从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来说,要从专业培训、岗位设置和职业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要制订社会工作者职业守则、水平评价证书登记管理办法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1](p43)。

(3)从民政队伍人员的素质来看,要强化专业素质建设

民政队伍的专业化还是一个薄弱环节,要重点加强民政队伍的专业素质建设。一是要提高现有民政人员对专业化的认识,并定期组织岗位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二是要对将进入民政队伍的人员要进行职业资格认证,要科学划分各个民政岗业,逐步建立起独立、完备的民政职业体系,制订出科学的职业标准。通过这些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各类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分层次进行职业资格考核。

民政队伍的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坚持下去。民政人一定要在政府、社会的共同帮助下不断促进民政队伍建设,提高民政队伍素质,使之在和谐社会构建的舞台上充分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学举.在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J].中国民政,2006(12).

民政与社会工作范文3

一、角色重塑

民政工作是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大量基础性工作。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的过程中,由于经济生活中存在不协调因素,尤其当前农村经济面临农产品价格波动隐患的存在,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增加,反映形势严峻。学者推算目前我国城市总人口45844万,贫困人口3200万,占总人口的7%。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出,这些都给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政府职能转变,一部分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从政府和单位剥离出来,使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工作对象由特定性向公众性转变,工作领域由以农村为主向城乡并举转变,要求民政工作全方位参与社会发展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政工作是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志。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放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大背景中,科学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国家整体改革走势,把握民政工作的新趋势、新特点,着眼于民政工作功能作用的延伸和强化,就要向现代“大民政”观念转变,实现角色重塑。

首先,思想观念要重塑。用科学发展观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穿民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始终。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政府职责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民政工作的发展方向就是民政工作社会化,即吸引社会力量帮助政府开展民政工作,解决过去只注重民政自身力量,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缺少向社会赢得支持,没形成社会行为,民政工作仍停滞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作模式上。因此,要在思想观念上转变重塑,探索出一条民政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

其次,工作思路要重塑。由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变,由扶贫济困向维护人民生存权、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转变,由民政部门包揽向全社会参与转变,

第三,工作作风要重塑。实现从旧的管理模式向完善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多元化开发民政资源,引进市场经济机制。积极探索可能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深入到群众中去,解决实际问题。

最后,工作理念要重塑。用科学发展观提升民政工作理念。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由自由裁量的治理体制向法制规划的治理体制转变,由闭门操作的治理方式向公开、公正、公平的治理方式转变。进行探索性、试点性工作,探索出一条民政工作社会化的新做法,用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新的实践。

二、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推进民政工作规范高效的途径。减少政府行为随意性,促进政府监管的规则性,稳定性和透明度,就要依法行政。塑造法制性政府,是实现政府深层次改革的要求。关系到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进程,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要把民政工作纳入到法律规范中,实现职责程序法定化,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法律对所有社会行为主体的约束,最重要的是对政府的约束。要使民政部门成为有效的政府工作部门,就要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法制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解决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又管不好的事情。从“越位”方面“退位”,从“错位”方面“移位”,在“缺位”方面“补位”,不该管的坚决不管,该管的一定要管好。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民政法律法规体系。逐步解决法规滞后问题。民政工作发展与改革需要法制的支持,目前,涉及民政工作的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共73件,其中法律11件,行政法规24件,部门规章38件。一些法规从结构和功能上远远不能满足民政工作的实际需要,一些民政工作处于无法可依状态,一些法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还有的法规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要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使民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其次,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执政理论。立足于部门法视角,民政法律法规有其特殊性,要分清部门法特点,清楚其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执政理论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多方面。民政部门各级干部要学习研究民政业务、民政法律法规。建立各级民政干部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提高制度。

第三,严格依法行政。法治社会是正在形成的新时展要求,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法律法规是民政工作施政的依据。严格按宪法、组织法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范围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统一,规范行政行为。

最后,改进和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执法工作一直是民政法制建设的薄弱环节。要明确民政行政机关执法主体,要在内部进行机构职能和执法力量调整,明确执法内容、执法任务。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民政执法。

三、管理体制改革

民政工作服务对象是广大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体。民政工作是“三个代表”最具体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民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具有特殊的意义。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构建和谐社会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前,民政工作在某些体制上、法规政策上仍带有计划经济色彩,要实现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就要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目标,改革管理体制,强化管理服务,促进社会与经济同步发展。

首先,优化职责设置。“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优化的管理,就是管应该管的事。目前,民政部门的机构职责设置仍没脱离计划经济时期的工作模式,不适应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机构设置上,笔者认为在民政工作大系统下主要分三个分系统:一是社会救助系统;二是公共管理服务系统;三是基层民主政治系统。凡是市场和社会能做的事,都交给市场和社会,引导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促进政府主导型社会向多元化、民主化社会转变,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真正实现政府职能“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

民政与社会工作范文4

一、认清发展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过去的一年,各乡镇、各部门坚持把关注民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市民政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社会救助更加有效,基层民主更加广泛,优抚安置更加完善,福利服务更加优质,民间组织发展更加有序,各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民政工作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省民政厅六项大奖,被扬州市民政局表彰为先进单位。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民政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民政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尽管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和群众对民政工作的要求将越来越高。我们一定要积极顺应时展要求,把新时期民政工作放到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过程中来筹划,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中来部署,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带着对民政事业的高度负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埋头工作,俯首为民,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要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尤其是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方面,民政工作体现得最为集中广泛、最为直接具体。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很多方面要通过民政工作来落实和体现。民政部门是“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的职能部门,民政工作是保障民生、维护民权、落实民利的重要工作。因此,全市各级组织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切实把民政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要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决定我们追求的发展不仅是经济的增长,而且应该包括民主法制的健全、社会事业的繁荣、人民生活的殷实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归根结底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民政工作与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民息息相关,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民政工作,对于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提高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三要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是凝聚发展合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就我市来说,工作重点在农村,实现难点在困难群体。民政工作做好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就会为他们脱贫致富打好基础,从而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社会就将更加和谐稳定。

二、突出“为民”主题,着力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既是实现社会安定的基石,也是增强社会活力的基础。要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就一定要把“为民”作为第一要事,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求实务实作为第一追求。

一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保障中的“兜底”功能。市场经济追求效率,市场竞争遵循“优胜劣汰”,城乡困难群众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必须依靠政府和社会的救助扶持,需要民政发挥有力的“兜底”保障功能。具体到民政业务而言,就是要加快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巩固发展城乡低保工作成果,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按标施保”。要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进一步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要加快建立并逐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到主动救助,全面救助,逐步缓解城乡特困群众就医困难。要坚持把经常性社会捐助与临时帮困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慈善会等公益性民间组织的作用,加快建立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和送温暖活动为补充、各项帮扶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要进一步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人民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切实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

二要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水平。民政工作的根在基层,重点在基层,大量纷繁复杂的业务在基层,面广量大的民政工作对象在基层。为此,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必须要强化基础,夯实基层。在城市,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作用,完善居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逐步理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与社区的关系,使政府及工作部门从越位的地方退位,从缺位的地方补位,逐步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机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要求,大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在农村,要深化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今年是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年,换届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推进直接选举方式,注意保障流动选民行使民主的权利,保障直接参与,体现参与度与满意度。

三要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3.7万人,占总人口的16%。人口老龄化带来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福利设施,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管理方式,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照料,努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规范养老服务管理,科学合理地配置福利服务资源。高度关注和全方位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完善福利企业减免税收等扶持政策,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加快康复辅具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使用,探索社区康复护理路子,提高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康复水平。

今年的民政工作,在抓好以上重点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引导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继续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强化“大民政”格局,不断增强民政工作合力

民政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关系到千家万户。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加大投入,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民政工作是在党的领导、政府的主导下开展的,政府主导是推动民政工作的主体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民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切实抓好落实。要将民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真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逐年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民政事业发展。

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民政事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没有社会参与,民政工作就没有生机和活力。要加强调查研究,适应形势发展,积极探索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民政事业发展新途径。市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做到协调有方、督办有力、监督有效。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主动配合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市财政、劳动保障、教育、卫生、司法等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搞好保障制度的衔接,共同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爱的蓝天。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政策,报道成果,推广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民政工作环境。

民政与社会工作范文5

刚才,治臻同志总结了去年全市民政工作,对今年的工作作了部署,讲得很好。等一下,桂芳书记还要作重要指示,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把全市民政工作做得更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不断推进我市民政工作上新台阶

*年,我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惠民66条”这一主线,坚持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其他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各项民政事业取得新的成绩。尤其是在落实“惠民66条”方面,市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全市民政系统共同努力,办了十件惠民实事:

一是全面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现了“惠民66条”的三项指标,即“*年,把农村人均年收入2000元以下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从化市和增城市农村低保标准从130元—150元统一调整到17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从平均180元调整到200元以上”。

二是创新开展五保供养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通知》,在当地村民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上浮不低于30%的标准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并实现了五保资金全部由财政负担的根本性转变,完成了“惠民66条”的“落实国家关于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使五保对象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任务。

三是大幅提高抚恤优待标准。按照“惠民66条”的“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逐年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的,市民政局积极牵头贯彻落实“中央五个文件”精神,实施了我市近十年来最大范围、最大幅度的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和优待金标准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生活应急救助。按照“惠民66条”的,初步建立了“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生活救助应急机制”。市民政局连续6次提请市政府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近1800万元,创下了我市临时性物价补贴持续时间最长、受惠范围最大、补贴额度最高的记录,有效缓解了15万困难群众因副食品等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深得民心。

五是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推进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有近24万人次得到基本医疗救助,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民政局还按照“惠民66条”的,对完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进行了反复深入地调研论证,为出台有关政策进行了认真准备。

六是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下发了《关于加强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市共有110个街道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占全市街道的85%,有4239名老年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其中政府购买服务的3898人。

七是加快发展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年内新增8家民办福利机构,新增床位1800张,为完成“惠民66条”“到*年底,新增社会福利床位3000张”的任务奠定了基础。

八是扎实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惠民66条”关于“落实退役士兵接受2年以上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扎实开展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1166名退役士兵在17间学校接受培训教育情况良好,明年初将如期毕业实现就业。

九是福利销售再创新高。全年销售福利11.38亿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10.57亿元的年度销售任务,比上年增长12%,筹集福利公益金3.76亿元,其中市本级留成1.35亿元,为落实“惠民66条”的“推动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实现从救助型、补缺型福利向普惠型福利转变”提供了资金支持。市本级福利公益金全年立项资助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等项目91个,资助金额达10484.63万元,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发展。

十是积极开展慈善捐助活动。按照“惠民66条”关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广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年内接收经常性社会捐款700万元,捐物350万件,均创历史最好成绩;全市各级慈善会年内开展多种主题捐款活动,筹得善款1.6亿元;慈善超市、慈善门诊等惠民项目进一步发展,惠及近30万人次困难群众。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我市广大军民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我市连续第六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光荣称号,实现了“六连冠”的目标。这是我市继*年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以来获得的又一殊荣。成绩来之不易,尤需倍加珍惜。

此外,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全市首批262个社区被省命名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211个村达到了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标准,1个区、7个镇、街、22个村分别被命名表彰为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示范镇(街)、示范村。加快发展社会组织,社会自治能力逐步增强。其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规范。通过开展纪律整顿,加强作风建设,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行政效能。

去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上述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结果,也是民政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我们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惠民66条”,狠抓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工作落实,对上经常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掌握工作主动权;对内定期召开全市民政局长信息交流会,加强沟通协调,掌握工作进度,促进工作落实;对下建立了市局系统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存在矛盾,现场解决问题;对外注重抓宣传,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总结新经验新做法,树立为民服务新形象;对跨部门的工作,勇挑重担,不讲价钱,比如在落实“中央五个文件”和制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办法等涉及相关部门比较多的工作过程中,我们民政部门从大局出发,积极牵头协调各部门认真调研,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落实。总之,一年来,我市民政工作为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民政系统特别是基层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向长期以来大力关心、积极支持我市民政工作的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全市民政系统继续发扬好的作风,坚持好的做法,不断开拓创新,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切实转变观念,加快推进新时期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党的*大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为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机遇,也了新的。我市民政系统必须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大力加强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观念,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要加强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要深入学习党的*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首要政治任务,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要着眼于推动民政工作发展,深刻领会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和主要任务,使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的过程成为推动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的过程,成为推动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过程,努力发挥好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上的重要基础作用。要着眼于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响应省委、市委部署的“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发,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讨论活动,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建言献策,深刻审视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刻分析优势与不足,深刻反思思想精神状态,以开放的视野,主动学习兄弟省市、世界各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民政事业发展新举措,在全市民政系统掀起思想解放的新高潮,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要着眼于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建设。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加强民政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真正成为业务的专家。领导干部是改革发展的指挥者,是各项工作的推动者,学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水平,要带头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不仅是我们民政干部职工个人发展的需要,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我希望我们民政干部职工能以对人民负责的意识,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争当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二)要树立“大民政”意识。所谓“大民政”,是民政工作要着眼全市工作大局来谋划,要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参与来开展,要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来落实。首先,要着眼全市工作大局来谋划民政工作,这是树立大民政格局的前提。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党的*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惠民66条”。仅去年,市政府就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性物价补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救助管理长效机制等工作。这些工作都与民生息息相关,也是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民政部门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同时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民政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里来部署。其次,要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参与来开展民政工作,这是树立大民政格局的关键。社会建设内容十分丰富,重点是改善民生。民政部门承担着改善民生的重任,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但改善民生涉及的相关部门很多,单靠民政一家是完成不好的,必须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协同联动,相互配合。近年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由民政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十几个部门、甚至二十几个部门联合发文的一系列文件,其内容几乎涵盖了民政的各项主要工作,这充分说明了部门参与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和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特点。社会建设是一项需要社会广泛参与的事业,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工作者、义务(志愿)工作者积极参与。民政部门要注重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广大人民群众要踊跃参与,积极支持民政事业发展。民政部门只有善于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开展工作,才能大有作为,才能有所突破。第三,围绕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来落实民政工作,这是树立大民政格局的最终体现。民政工作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就一个部门的工作看,还没有哪一个部门工作有民政这样广泛的社会覆盖面。随着形势发展,民政服务对象还在扩大,比如社会福利工作,已从过去主要负责“孤鳏寡、痴呆傻、盲聋哑”这类群体的救济型、补缺型福利向全民型、普惠型福利转变。可以说民政工作已经延伸到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民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全社会树立起民政为民的“大民政”形象。

(三)要不断提高建设服务型民政的能力。民政工作是代表党和政府做人的工作的。民政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工作的第一要事,就是民政工作要始终突出为民、利民的人本思想,坚持为民、利民的价值取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将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民政工作的内容繁多,都是民生大事,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特别是不少工作直接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灾民等困难群众服务。可以说,没有哪一个部门的工作像民政部门这样面对的是这么多的困难群众。总理曾经说过,当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干部就是民政干部。所以,我们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者尤其要做困难群众的贴心人、代言人和利益维护人,要把有爱心和激情作为民政人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千方百计、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遗余力地为实现老有所养、贫有所济、灾有所救、残有所助、孤有所依的和谐社会尽职尽责,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四)要加快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进程。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快民政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顺利完成民政工作任务,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发发钱、拜拜年”的民政形象,使社会各界不把民政作为执法部门看待。而实际上,民政工作既是服务性工作,也是社会管理工作,民间组织、地名管理、殡葬管理等法律法规都赋予了民政部门繁重的执法任务。民政部门必须做到服务和管理并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市现行的部分民政方面的法规规章有一些已经滞后,有一些甚至已经影响到工作的改革创新,必须抓紧修改。也有一些工作比如社会救助,我市已经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很有必要认真总结,进行立法,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学会运用法律来指导工作、规范管理、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民政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五)要努力推动民政事业社会化改革。民政事业的发展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承担主要责任,确保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民政事业,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这是新时期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要改变独家包揽的工作观念,主动转变职能,从直接提供服务逐步转变为加强监督管理和宏观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将部分服务性、事务性工作委托社会组织承担,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抓紧制定优惠政策和资助办法,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经营等多样化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要发展好福利事业,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积累更多的资金。要加快发展慈善捐赠事业,激发社会各界乐善好施、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与公德意识,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的良性互动和有效对接。要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民政工作队伍的重要力量,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通过动员社会力量,扩大社会参与,形成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后劲。

三、扎实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水平

刚才,李治臻局长已经全面部署了今年民政工作任务,我都同意。下面我再几项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这是今年民政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制定方案,抓紧上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社会保障水平。要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性物价补贴机制,使该项举措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要制定出台我市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进一步解决好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问题。要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认真做好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治,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要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契机,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提高社会救助资源利用的效能,让困难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

(二)进一步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更好地形成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目前,全市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超过了100万人,老龄问题已成为我市越来越需要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要将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作为社会福利工作的重点,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养老服务需求。要健全制度,完善服务,扩大惠及范围,加快形成普惠型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对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老人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对社会老人则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优惠政策为引导,动员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抓紧筹建市第二老人院,加大对镇级敬老院的升级改造和农村“五保村”的建设;二是制定并实施扶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的政策,实现年内新增福利机构养老床位2500张的目标。到2010年末,全市养老床位数要达到4万张。三是深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平安钟”呼援服务系统建设,在今年底实现“平安钟”呼援服务覆盖老城区。

(三)进一步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更好地履行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任务。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要乘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成功的东风,进一步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在优抚工作方面,各级政府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资金投入,加大督查力度,做到资金到位、政策到位、抚恤关怀到位。市民政局要适时组织检查,确保落实好“中央五个文件”,确保优抚对象一个不漏。在安置工作方面,要继续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明年初首批学员就要毕业,民政、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和负责培训的学校要做好学员就业推荐工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将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要积极探索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服务管理新模式,积极推进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的筹建工作,完成好接收安置任务。另外,各区、县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妥善处理复员退伍军人上访问题,认真细致地做好排查、抚慰工作,做到预防措施可行,政策落实到位,思想教育到家,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处理好复员退伍军人反映的问题。

民政与社会工作范文6

一、增强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

自觉性和使命感

从时代背景看,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不断凸显。社会管理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把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不断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定方针政策,作出战略部署。党的十更是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独立成篇地提出了“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要求。2012年3月,国务院召开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首次提出了“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这一主题,从顶层设计确立了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所处的职责定位。同年9月和12月,省委省政府和常州市委市政府分别组织召开民政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民政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过程中所承担的功能与作用。与此同时,省、市各级大力实施的“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亦是顺应时代要求、倾听群众呼声所作出的科学决策,也必将赋予民政工作更多、更新的使命。

从职能定位看,民政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是骨干力量。社会管理从根本上讲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在新的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如何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和谐因素是民政工作面临的现实考量。这是因为,作为社会建设的主体之一,民政所承担的养老育孤、救灾解困等职能,服务全体人民的生老病死,关系到群众一生的利益和幸福;所承担的其他社会管理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特别是民政所承担的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建设,在社会管理中具有基石作用;所承担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具有调节稳定作用;所承担的复退安置、区划地名、殡葬事业、婚姻收养等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具有服务保障作用。这都决定了在应对“社会管理创新”这个重大课题中,没有民政工作的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工作将是不完整的、不健全的,也是不现实的。

从发展走向看,加强民政社会管理创新是大势所趋。随着社会建设与管理领域的改革步入深水区,人民群众对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的需求空前高涨,对参与社会行政事务、享受基本民利的意愿空前期待,对党和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更是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民政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乃是大势所趋。刚刚通过的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优先发展、重点培育,并且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对社会组织发挥协同参与作用、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自治进一步“松绑”,也释放了民政在创新社会管理领域发挥更大功能的信号。这既是政府和社会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民政部门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就迫切需要民政部门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打破制约民政社会管理的“瓶颈”,在基层社会管理领域寻求新的突破。

二、找准民政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

结合点和落脚点

在广义的民生视角下,民政部门作为政府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主体,要找准自身与社会管理的结合点,切实发挥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核心功能、主体作用,在保障改善基本民生、增强增加社会活力、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取得新进展,扎实提升民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效性和实践性。

厘清社会管理创新的价值导向,就是要在更深层次上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理应以实现民生幸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终极目标。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明确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当前,民政部门要发挥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骨干作用,就是要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善解困难群众的民生诉求,多谋人民群众的民生利益。具体而言,就是要按照“民生政府”的要求,当好各项救助制度、福利制度的设计者,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其他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内容的社会福利体系,以社会互助、慈善和福彩为内容的公益慈善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丰富社会管理创新的载体功能,就是要在更广领域内构建和强化“三社联动”机制。民政工作中的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登记与管理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社会管理的核心元素,更是创新社会管理最为有效的抓手和载体。如何更为有效地将城乡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作用和社工人才的专业服务作用融为一体,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全面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管理的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课题。当前,国内先进城市对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已经取得较大进展,如:苏州市成立了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增设5个行政编制的“社会建设工作处”,负责牵头协调全市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温州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设立社工委和社工办,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并创造性地推行国家社工师和地方版社工双轨制度,壮大了社会管理服务的专业力量。这些先进城市的做法和经验,都是有效抓住了“三社”载体的生动体现。

夯实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石基础,就是要在更高水平上提供和优化社会服务。社会管理既是治理又是服务,是群众工作与民生工作的有机统一。民政部门提供的社区、养老、防灾、减灾、婚姻、殡葬等基本服务,是群众和谐有序生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区划调整、界线管理和地名服务,则为促进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础条件。履行好这些职能,对于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十分重要。这就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顺应社会文明进步发展形势,着眼基本福利普惠和公共服务均等,注重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并举,加快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服务等公共服务改革步伐,推动现有服务内容和功能提升,进一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社会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三、提升民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做实社区平台,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要求,加大社区工作用房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着重扫除无用房和用房不达标的盲点;对已达标的服务用房进行提档升级和功能完善。逐步构建直接面向社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完善覆盖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综合平台。二是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2013年内实现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模式全覆盖,基本实现城乡“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管理体制的全覆盖。实施辖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三级联创,提升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年内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90%和88%以上。三是提升社区信息化服务水平。发挥省级试点优势,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部门条线服务信息资源,实现基层电子政务、网上办事和社会公共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做强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活力。一是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降低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推动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向业务指导单位转变,推行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最大限度地给社会组织活动以让渡空间。二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制定示范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标准,进一步提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常州市现代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工作,重点培育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骨干的实体性社会组织,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承载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使之尽早在社区落地、发挥功用。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活动。启动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服务竞赛,推动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管理;成立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创投活动督导机构,推动各级设立社区公益服务创投试验专项资金,实现公益创投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做优社工队伍,培育发展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一是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设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完善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和激励措施,扶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增加社工人才总量。二是加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吸纳和培育专业社工,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促进“三社”融合发展。三是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志愿者服务、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的联动机制,放大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应,让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加强社会建设中大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