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生态观论文范例6篇

哲学生态观论文

哲学生态观论文范文1

一、时代拷问:生态时代的精神与哲学

刘福森教授开门见山独创性地提出,生态哲学的真谛是时代的精神,打破一贯式的“欧洲中心论”哲学观,他将哲学与民族文化、时代特征、现实生活相结合,提出哲学应该是人类思想对那个特殊时代的某种特殊反思方式,而不是形而上的“一般哲W”。结合现实世界生态危机大背景,刘福森教授提出了生态哲学是时代精神的显现。

“欧洲中心论”的哲学观认为,凡是不以西方的知识论、实体论的范式存在的非形而上学的思想或观念都不是哲学,在他们看来,只有一种哲学,那就是欧洲的知识论的、实体论的形而上学的“一般哲学”,其他形式的哲学都不是哲学。针对这种情况,刘福森教授从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哲学的民族性、哲学与现实、哲学与时代几个角度深入剖析了哲学并不是大家所认为的只是“一般哲学”,而是有着“特定”立场的、与民族文化紧密相关的、以生活世界为根源的、与时俱进的有个性的“特殊哲学”。刘福森教授强调,没有超越特定时代的“一般哲学”的存在,也没有古今适用的一般“哲学知识”。因此“什么是哲学”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哲学有“立场”,它不是科学、不是知识,哲学的评价尺度更不是现世的。对此,他从哲学与文化的关系入手,提出“哲学本质上是一个文化的概念”,科学以具体事物为标准,而社科人文则是以人为中心。哲学是文化价值观的来源,是一个民族文化系统得以形成的原因。从人文与哲学的关系分析中,强调哲学不同于科学,它是不以知识论、实体论的逻辑分析为对象,如中国哲学的“人生境界”的追求,所超越的不是对外部对象的认知,而是对自我人生的终极关怀。即使是哲学的具体社会功能,也应该与时代以及特定现实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刘福森教授看来,哲学是“特定时代的特殊哲学”,应该与时代相契合。再者,哲学的社会功用评价最终根源于特定时代现实生活世界中人的行动的精神需要。哲学家之所以能够成为时代的精神代表,并不是因为他们远离现实生活和脱离时代的议题,相反是因为他们以自己的抽象的哲学理解反映了特定时代的生存主题。当今时代的哲学需要重新定位“立场”,生态危机的时代议题迫切希望人与自然紧张的关系得到改善。换而言之,人类的观念亟须从物质丰饶中享受凡人幸福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现代社会对前代社会的超越不容置疑。诚如刘福森教授所言,没有脱离现实生活和现时代的“一般哲学”,任何哲学都是在一定时代产生 ,并随着这一时代的消亡而失去其社会功能, 从而被新的哲学所取代 。任何现实的哲学都是仅仅属于它所在时代的有个性的 “特殊哲学 ”,而不能成为超越于时代之上的 “一般哲学”, 因而研究当今时代针对生态问题的“特殊哲学”是与时俱进的。显然,生态哲学不是把“一般哲学”应用于具体生态问题时所产生的一个应用学科,而是生态文明时代的一般世界观,是生态文明时代的新哲学。诚然,当今社会需要一种新的哲学观,它迎合生态危机的需求,同时又是一种突破“一般哲学”的“特殊哲学”观。

时代性是哲学的重要特性之一。刘福森教授分析道,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只有符合时代要求的哲学,并且是思想对时代进行把握了的哲学才是有用的哲学。“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1近代以后的西方工业文明造就了现代性哲学,而在生态文明即将到来的新时代,生态哲学将是对时代把握的最新哲学。时代文明的变换昭示着哲学思维的进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在刘福森教授看来,任何哲学都是思想对时代的把握, 离开具体的时代条件谈论哲学,都是无意义的,因而任何哲学都是时代的产物 ,是思维对时代具体情况的把握,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由此,刘福森教授推演出,生态哲学是未来时代的时代精神,是活生生的能动的精神,与时代问题的处理联系紧密。哲学的研究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 根据时代的发展需要弘扬适合于本时代的新观念 ,批判落后于时代的陈旧的哲学观念。生态哲学就是这种不断变化发展的存在,它是迎合时代的精神;事实上,每个时代的现实问题仍需与其相匹配哲学的指引。现在,西方工业文明已经陷入了空前危机中,表现为生态环境危机和资源危机,而实际上是人类的生存危机,旧时代文明正在呼吁新的时代精神的到来――生态精神的文明。刘福森教授认为:“生态哲学就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生态文明,是按照生态文明的价值与逻辑所构想起来的新时代的哲学。它是生态文明的‘活的灵魂’,是一种不同于西方近代传统哲学的新哲学。”2他认为,超越西方传统的“进步”观,人类需要第二次启蒙,寻找“生态”和“人道”二者和谐共处之路,迎合新时代的时代精神,生态哲学应然而生。因为,每一个特定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时代哲学,而这种哲学只属于它所在的时代的精华,只有专属于特定时代的个性哲学,而生态哲学就是对当今时代的把握,就是当今急切需要的时代精神。

哲学是时代的精华,代表着每个时代的主流价值观,传统“欧洲中心主义”的哲学不能一成不变地适用于每个民族、每个时代,刘福森教授甚至从中国哲学的境界论的角度,批判了以这种“一般哲学”代替每个时代每个具体现实生活的“特殊哲学”的方式,提出哲学必须是契合具体的时代和现实条件的时代精神。在当下生态危机的21世纪,生态哲学就是应对的哲学,针对现代性不可持续且充满破坏的哲学而产生。然而,生态哲学不仅是要凸显价值性,而且还要阐发一种不同于现代性哲学的自然观和知识论,刘福森教授的历史主义哲学观,针对现代性哲学而提出生态文明的哲学,具有启发意义,但是将哲学与科学分开对立,似乎预设了事实与价值的二分,哲学有立场而科学却没有,隐含着科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事实上,正是在现代性哲学与科学分离情况下,间接导致了人类欲望的膨胀,过度依赖科学而不去追逐精神的指导,其结果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破坏、生态危机的日益紧逼。

二、生态文明与生态哲学

卢风教授阐释了一种社会化的整体性思维建构,对现代性哲学提出挑战,结合新世纪的时代精神对整体主义环境哲学进行科学的完善。他认为现代文明是工业的文明,其结果就是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我们的时代亟需要一种新的生态文明来将其取代,而生态文明的时代中所需要的就是生态哲学的指导。

从历史学和人类学的视域来看,文明是指一个民族或若干民族组成的族群的整体性社会组织和生产――生活方式。它往往包含着三个维度:器物、制度和观念。卢风教授认为,器物代表一个文明的物质基础,何种生产力水平直接关乎文明的发展,制度是一个文明的未来图景,如生活理想、价值追求甚至世界图景。而观念是文明的灵魂。人类与其他动植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人有观念或精神,指导人类去实践,观念创新则技术和制度不断创新,任何一种文明都内含着丰富的观念思想,而哲学则是一切观念精神的最高范畴与概括。文明随时代变化而不同,哲学亦如是。“哲学与它的时代是不可分的。……哲学并不是站在它的时代以外,它就是它的时代的实质性的知识。”1可以说,时代性决定了文明与哲学的实际视域,时代问题需要何N哲学,这种哲学就会应然而生。

然而,现代性的哲学是理性泛滥的哲学。关于现代性的批判,卢风教授首先分析了它的指导思想,也就是现代文明的哲学内核。现代文明是一种以理性为内核被统治阶级所信仰的文明,经过启蒙精神的鼓舞,这种理性迫使人不断地向大自然进军,在满足人类自身需求而攫取资源的同时,放纵了人性,无度,使人性变得贪婪。可以不客气地说,现代工业文明的特征就是不可持续,在器物维度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如“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排放”的生产方式;而与之相应的现代性指导哲学更是表现出与自然对立分裂的趋势,也就是说,现代文明的哲学是对自然破坏的、不可持续的、展露人望的哲学。

对此,卢风教授具体分析了现代文明的主流意识形态,包括物理主义自然观、独断理性主义知识论(科学观)、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反自然主义价值论、人类中心主义道德观和物质主义价值观(人生观和幸福观)。现代性思想貌似周密,其实包含着极端的畸形发展思维。不扬弃现代性哲学思维,就无法揭示现代文明的致命弊端和“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排放”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可持续和潜在危险,更无法为生态文明提供有利的借鉴。如物理主义自然观认为大自然只是物理实在的简单累加,可以用计算主义方式来对待一切,甚至使人认为能够凭借理性去彻底地认知外部世界。现代性文明是以理性为导向,科技万能和物质主义为特征的不可持续的文明;它强调社会物质方面的增长,要求人们大量消费。波德里亚曾将现代性社会指控为消费社会,即从以生产型社会进入到由消费为主导的社会,为了让物品的消费促进生产,不断给人家造成需求的假象,尽管不是生活必须品,但是在舆论和广告的掩饰下,给人们的消费观造成了扭曲,让人们不断地去消费。于是,消费就成了不必要的浪费。“今天,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盛现象。”1

现代性文明,是不平等的文明,人类为了自我的利益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其他大地存在物,如猎杀一部分动物来满足人类的欲望;可以说,人类的这种不平等、局部、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发展方式,潜在地建构了社会的不平等的等级划分。现代文明带来了物质的极大丰富的同时,也让人迷失在了物质丰饶之中,导致现代人的狂妄、贪婪,颠倒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科技过分依赖的理念甚至变成了人走向自由的哲学,但实质是与自然对立敌对的哲学。其实,自然(人平等的在其中)是终极的本体,它包容一切,人应该心存敬畏,不应该僭越自称“上帝”,即使在自然的世界中,人类的理性让其拥有了比其他存在物更多的权利,也仅仅只是暗示着人类比其他自然物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显然,我们的时代急切需要出现一种新的可持续的哲学来指引生态文明的发展。

卢风教授认为,生态哲学正是这种新的可持续的哲学,它是生态文明的核心观念,是未来时代的时代精神。只有生态哲学的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人们才会开始去改变器物及其制度方面的追求,不再无限制地去攫取自然资源。对此,卢风教授对生态哲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如果说现代性理论为现代工业文明的合理性作了“合法”的辩护,那么生态哲学可以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必然性和可行性进行周密的论证。提倡生成论自然观和谦逊理性主义知识论,人类才会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有了共同体主义政治哲学、自然主义价值论和非人类中心主义道德观,我们才能明白,人类社会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很小一部分(包括各种系统),无论是经济圈、生物圈、政治圈以及人类的伦理道德方面,人类文明必须与地球的一切协同共生。树立了超越物质主义的价值观、人生观和幸福观,我们会发现,物质丰饶的享受仅仅只是人生的子部分,对内寻求境界的提升会让我们得到更多的满足感。这些对重构生态哲学为理论指导的生态文明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作用。

对生态哲学的分析告诉我们,生态文明应该是绿色的文明,它呼吁人们适度消费、理性消费。诚如卢风教授所强调,人类理性只能去发现和用以指导有意义的人生规划,用以指导有节制的改造环境、制造产品、创造财富,而不是企图去发现自然奥秘的全部。生态文明呼吁人们适度追求物质财富,鼓励人们对内进行精神方面的追求,即追求非物质方面,让人从中超越出来,以追求德行与境界的方式追求无限,在适度向外用功的同时,对内修身,加强对哲学生态思想的追逐,以此来改善自由放纵的心态,让人类明白,尽管在地球生物圈中,人类享有比其他生物更多的权利,但在此同时却负有更高的责任。在未来的生态文明中,生态哲学定然要求理性为自然而服务,它进步的关键在于抑制人类的物质贪欲。

从社会性整体建构上研究生态哲学,卢风教授深入剖析了现代性哲学及其带来的各种利弊,尝试消解“主体―客体”和“事实―价值”的截然二分,并结合新世纪的时代精神对整体主义环境哲学进行科学的完善,与以往哲学纯形而上的理论研究不同,卢风教授的生态文明及其哲学分析是以现实性的中西方理论比较为切入点,为后来研究者开拓了视野。同时,卢风教授呼吁人类明白,理性应该确保知识进步而不僭越,并在价值观上认识到事实与价值的相互渗透的重要性,厘清科学导向。在实践中,人类对地球上的其他存在者承担相应道德责任,使个人与生态共同体处于有序互动关系之中,同时走出文化贫乏,走出物质财富孤单增长,以一种正确的生活之道去超越物质主义的价值观、生活观和幸福观,如此,生态文明才能为“大地”中的一切事物带来希望和光明。卢风教授的这些观点,无疑是十分具有启发意义的。

三、关于生态哲学本体的思考

曹孟勤教授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试图找寻生态世界本体论的理论支撑,扬弃主奴式的本体论承诺,提出建构人与自然世界一体化的哲学,即哲学本身生态化,从征服自然的自由走向生态自由,实现人与自然主奴关系的终结,是生态哲学的时代使命。

(一)哲学本身生态化――人与自然本质统一的生态本体论探究

曹孟勤教授认为,生态哲学的建构是以人与自然和谐平等的关系为核心,从人与自然整体上来建构一种对立统一的平等关系,终结主奴关系式哲学(西方哲学的潜在传统思维),就是哲学本身的生态化。

终结主奴关系式哲学,需要建构一种人与自然世界一体的哲学,使哲学本身生态化。为了与当前的生态哲学区别开来,曹孟勤教授将哲学本身的生态化称为哲学生态学。哲学视域中的人与自然关系生态化不是指人作为自然界的普通成员与其他生物个体共同构成地球生态系统,而是指人作为自然界的对立面,直接与自然界构成生态系统。这种人与自然的整体关系不是生态哲学所推崇的消解的整体观,生态哲学虽然强调整体性,但是整体决定个体,整体的价值大于甚至优先于个体的价值,主奴关系结构仍然没有在其哲学中得到消解,或者说又退回到古希腊的自然中心主义哲学之中。曹孟勤教授认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自然中心主义,都是属于主奴的自然关系,或者人屈从自然,或者自然被人不断征服,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必须在更高的人与自然的整体关系中得到升华,那就是人与自然平等对立,这种对立平等的关系是有生态概念作为导向的,其目的是为了终结人与自然分裂的趋势,将人与自然世界建构成一体不分的整体,以此来终结西方传统哲学中所暗含的主奴关系。可以通俗地说,以建立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关系的哲学来终结传统哲学中的主奴关系哲学,就是哲学本身的生态化。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中得出,迎合现今时代危机的哲学必然与生态问题紧密相关,其关系论也应以人与自然对立统一的整体关系为中心。整体观是生态哲学思考的出发点,其实,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并不会贬低人类的主体性和尊严,自然本是大全,万物之源,不同于具体的自然物,它具有化生万物的特质,人类只有意识到这点才会心存敬畏,自然永远充满着神秘,永远充满着包容,人类不应以征服的态度去对待自然。再者,地球作为人类甚至一切存在者的共同生活世界,不仅人类有道德伦理上的地位,作为其他动植物也应该与人类等同对待,这和生物中心主义的观点不同,它要求人与自然辨证同一,如曹孟勤教授强调,人即自然,自然即人。显然,作为生态哲学的重大变革,人与自然的这种对立平等的本体论建构给我们提供了生态哲学发展的新思路。

在目前的生态哲学的研究中,无论是主张以人为本体还是强调以自然为本体来进行生态研究,都欠缺整体性观点,是片面的研究方式。超越这种片面的思维的关键就在于将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生态伦理本体。正是由于这种生态本体是人同自然界的本质一体化,人为中心即自然为中心,自然为中心即是人为中心,于是就消解了人类中心论与自然中心论的对立,成为两者之上的新的生态伦理本体。

曹孟勤教授从人与自然的内在关系结构出发,分析得出人与自然关系的传统内在结构是主奴关系。主奴关系式的哲学视域使人类将自然看作与自身对立的东西,内在包含着一种主奴征服与被征服的异化生态关系,要么人被自然所统治,形成敬畏自然的奴仆心态,要么人类以主人的视角对自然进行任意践踏,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它都不是一种平等互动的良性状态,更不是人与自然的正当合理关系,随之而来的本体也是有所倾向。人类需要终结主奴关系式哲学,建构一种人与自然一体化的哲学,即哲学本身生态化,作为对当代生态危机的回应,消除从古希腊就开始的本体论承诺所带来的潜含的主奴式生态关系,对传统理性工具思维进行人道化的生态超越。从何种向度入手研究,曹孟勤教授提出,重新建构人与自然生态关系不能以“一与多”的思维模式去理解人与自然,这样只会使人类将自然视为取之不尽的资源宝库,无所顾忌地去向自然索取。再者,将自然理解为“一”,而人则是“杂多”中的一员,贬低了人的地位的同时,也异化了自然。而黑格尔的对立统一辩证思维模式给予我们启示,人与自然应该是本质的对立统一关系。换而言之,哲学的生态学认为人与自然是对立平等关系,从整体上建立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人和自然处在平等对立的关系上,但这种整体关系不是说人是主体的普通成员,而是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超越传统以人和以自然为单一本体的片面性,从整体上来进行探究本体,得出人与自然辩证同一,人即自然和自然即人。

(二)生态自由思想的创造性精髓(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是人的生态自由)

关于生态自由思想,曹孟勤教授也有其独特的认识。他认为,生态自由是一种人在其中的整体性自由,我们不能孤立地原子式地进行研究,只有以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方式去探索,才能澄明生态自由的本质。

曹孟勤教授认为,要达到真正的生态自由,必须人自由,物亦自由。人与自然同一就在整体上消解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使人与自然融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人与自然同一消解了两者的对立,人也就克服了外物对人的束缚;没有他者的物役,人便能独立自主地安排自身活动,从而达成了自身的自由。“只有没有外在于我的他物和不是我自己本身的对方时,我才能说是自由。”1但仅仅只是祛除人自身的限制,是终究不能克服自然本身或者自然整体与人的对立。在整体的向度上,人不仅在自然面前赢得自由,而且也应该让自然万物获得自由。曹孟勤教授强调,所谓让自然万物获得自由,即是指让自然万物按照其自身的自然本性而存在,在人获得“自由”,对自然无所畏惧、肆意破坏的情况中,改变人类对待自然的工具性态度,做自然忠诚的看护者,找到自然物本身的美和自由,而不是单纯的有用性。

人c自然的统一构成了世界的整体,从中生成的精神也就是生态精神,从中生成的自由亦为生态自由。曹孟勤教授提出,人与自然统一,人只有在生态整体中与他者进行物质交换,并保持人与自然之间平衡才能实现生态自由,那么,自然界所表现的是人生命本质的对象,具有表现和确证人类自我的价值,人表现为自然,自然也就表现为人,保护自然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那么,作为自然的人,也就担负着保护自然的责任,关怀万物,就是这种自由的内在要求。可以说,人的自由在于人对自然的看护,看护好自然才能有人的自由。在生态自由的关系建构中,人在其中是扮演着自然的守护者的角色,为自然界承担着道德责任,事实上,生态自由(人与物都自由)本身就蕴含让万物竞自由的生态道德责任。再者,伦理的原初意义中就包含着人对自然的看护,真正的自由是人与自然一体的自由,人在保护自然的同时也是在看护自己的自由,因为自然界就是人的对象性的存在,毫无疑问,只有在这种人德(人守护自然)与天德(自然关爱万物)相统一的情况下,才可成己成物,在看护自然的同时得到自由。自由在于人对自然的看护,看护好自然就有人的自由,从征服自然的自由走向生态自由,人的自由就是自然的自由,自然的自由就是人的自由,人要真正实现两者的自由,必须对自然进行看护。

曹孟勤教授开辟了一条研究生态哲学的新路径,拨开西方传统的人与自然的主奴关系迷雾,创造性地提出人与自然本质性的统一及哲学生态学,从而实现主奴关系式哲学的终结。在生态哲学的研究中,人的研究是与自然的整体建构息息相关的,曹孟勤教授面对生态整体主义伦理学的局限性,充分利用黑格尔统一理论和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科学论证了人与自然达到 “人即自然,自然即人”的整体融合,从人与自然对立统一的更高境界中去找寻生态哲学的本体论理论支撑,对生态哲学进行大胆研究尝试,为人类走出现代性以征服自然的自由之境提供了与众不同的理论借鉴。

四、反思“自然”:态势哲学新解

生态哲学是针对现今主导性哲学――现代性哲学而产生的批判哲学,尽管与发展了三个世纪的现代性哲学比起来,生态哲学还尚显稚嫩,但是其强大的兼容性,汇通着中外哲学精华。谢阳举教授就从老子哲学中汲取“自然”,以此来阐发态势哲学的观点,增加生态哲学的理论厚度。“自然”一词首见于老子的《道德经》,尽管只是出现了寥寥五次,但其意义之重大,预示着中华文化开始思考与环境关系问题,寻求与生态系统的高度和谐,考证“自然”有利于丰富生态哲学的理论基点,为哲学生态化、生态哲学中国化提供更实在的理论权威支持。

谢阳举教授认为,老子的“自然”不等于自然界,而是指一种正常、恒定、动态平衡的态势。在老子看来,世界和事物的本质就是事态或态势,“有”、“无”就是其用来表示事物及其状态、动态转变的特点,不同于西方哲学的“存在”与“虚无”,“有”“无”更倾向于事物发展的一体两面,昭显这世界的流动性和事物的不确定性。再者,在老子的哲学话语中,说事物“自然”,等于说事物表现如常态,以合理、健康、稳恒的状态存在着、发展着。“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老子》第16章)王弼注曰:“复命则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将“常”解释为复命,从整体意义上来看,更接近正常、恒常的状态和趋势。可以说,“自然”就是一种如其所是的恒常态势。

从对老子的“自然”的分析,谢阳举教授认为老子的哲学是一种态势哲学,具有存在和事物变化方面的意义,“有、无”描绘了事物运动变化中的两种趋势,表现了事物存在和变化的趋势以及运动发展过程中充满张力的状态。那么,态势哲学的意义是什么?谢阳举教授对此回答:“超越是自然之实践环节的关键。”1由于人类群体的特殊性,在事物交往过程中所体现的复杂性,老子哲学中抽象出“有为”和“无为”这对概念来总括人类的活动行为。然而,“有为”并不绝对地与“无为”对立,老子提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48章),是彻底的无为而有为,可以说,无为中包含着创造性。这种创造性是自然优先的体现,自然是无为的,同时又是无不为的,“无为而无不为”就成了人和自然的常态。“老子的取向是无为而无不为,在这里,自然是统一‘有为’和‘无为’的理想概念,也是行之有效的实践原则。”1在实践上,“无为而无不为”就成了事物的常态特征。老子哲学内含着对自然友好的意思,无论人还是自然,都是“有无”两面的运动。从“无为无不为”的释义中可以得出,尊重自然的最佳态势的本质就是尊重自然态。占有、自恃、主宰等都是破坏自然所规定的态势与平衡的,皆为外在强加于自然状态之上,事事皆有自己的规律,即“无为而有为”。

谢阳举教授“自然”的“无为而有为”观点,为生态发展观提供了新的研究视野。谢阳举教授认为,我们今天的哲学是人为的哲学,庸俗狭隘的人本主义立场,将自然置于有限中,我们要坚定地站在客观整体的角度上,依赖人内在价值、关注自然世界本身、对自我进行超越、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超越,既不否定人性化,也不过度依赖外在力量,以自然态势的方法来进行反思和超越,将人的有限性融入到大自然的无限中来寻找存在的意义。再者,对于中国传统的境界式的哲学,谢阳举教授的观点无疑是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将道的自然态势哲学引入自然生态中,以境界式的演化方式来分析自然的发展,这与当代刚性的生态哲学理论研究不同,不是一种直接的论断,更多的是用一种开源的方式给当代生态哲学的研究学者进行心灵上的洗涤,我们的世界是否只是工具的泛滥、人的理性的过度发展、科学地位的无限提高,还是在于我们思维态势和行为定势的自然化?这就值得后来者进行下一步的探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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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哲学 结构 层次

无论是作为现代学术建制中的一门学科,还是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现象,哲学都是一个庞大的"家族",它是由各种要素纵横交错相互联系而形成的有一定层次结构的系统。本文试图对哲学的层次结构作一番简要的考察,并结合这种考察谈谈作者对哲学界存在争论的几个问题的看法。厘清哲学内部结构的各种层次,对于哲学的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无疑都具有重要的前提性意义。

哲学观点

哲学内部结构的层次,按照从低到高、由简到繁的顺序排列,首先就是哲学观点,即具体的对于某一哲学问题的看法。这是哲学的细胞形态,哲学的最低层次。一定的哲学理论和哲学体系,就是由这些具体观点按照一定的逻辑建构而成的。我们越是往哲学历史的早期追溯,就越是发现那时的哲学还不具有理论或体系的结构形式,而只是一些具体的哲学观点。哲学理论和哲学体系需要详细严密的逻辑论证来展开,缺少这样的论证就无法构成哲学的体系和理论。而在哲学的早期阶段,这样的论证是付之阙如的,因此只有具体的哲学观点,还谈不上哲学的理论和体系。例如,我们在伊奥尼亚学派的哲人那里,往往只看?quot;水是世界万物的始基"(泰勒斯)、"万物的始基是气"(阿那克西美尼)、"万物的始基是火"(赫拉克利特)等观点和言论,而很少看到他们对这些观点的详细论证。这不能完全归结为文献的佚失和缺乏,实际上是那个时代哲学发展水平的反映和表现。正如黑格尔在谈到泰勒斯时所说,泰勒斯的哲学"并不表现为一个完成了的系统,这并不是由于缺少资料,而是因为最初的哲学还不能有系统。"

哲学观点虽然是哲学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但光有一定的哲学观点的人,还不能被恰当地称之为哲学家。哲学家,严格来说,是指有自己的哲学系统的人。由于在历史上,哲学曾经获得了"智慧"的别名,哲学家也被溢美为"智者"的化身,人们有时会习惯于把在某一或某些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物也尊称为"哲学家"。这种称呼并无恶意,但却是不准确的。实际上我们看到,一些从事实际工作或精神文化生产的人,如科学家、艺术家、宗教家、政治家等,往往会从自己的实际工作形成某些具有哲学意味的思想观点,但这并不等于他们已经是哲学家。当然,他们不是哲学家,并不降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的意义;在他们的实际身份上再增添或追加"哲学家"的称号,他们的工作意义也并不会因此而增加。

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同时兼有多种身份,例如萨特,他既是一个哲学家,又是一个曾经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他本人并未领取)的文学家,而且他的文学与他的哲学之间,具有高度的内在相关性,他用小说和戏剧的形式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如《恶心》、《苍蝇》、《间隔》、《死无葬身之地》等,弥漫着浓郁的哲学意识。但是我们不应忘记,萨特之所以被称为哲学家,并不是因为他的这些文学作品,而是因为他是《存在与虚无》、《辩证理性批判》等哲学名著的作者。

还有这样的情况:有的人终生以哲学为业,但他只是研究或阐释别人的哲学,并未提出自己的具有原创性的哲学思想,至少没有使自己的哲学思想构成一个有条理的系统。对于这样的哲学研究者来说,准确的称谓或许可以叫做"哲学专家"。哲学专家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一般来说总是占据哲学队伍构成中的绝大部分。通常他们有如下两种存在形态:如果他们以研究历史上的某一或某些哲学问题或哲学家为职志,那就是恰如其分的"哲学史家";如果他们以诠释现今正在流行的某种哲学为己任,那就是所谓"哲学宣传家"。哲学史家和哲学宣传家与"哲学家"之间,虽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但毕竟是有区别的。"哲学家"这一称谓,如果我们在严格的意义上去理解,就不能用于泛指一切研究哲学的人,而应该用于特指哲学研究者中,那些有着自己的原创性哲学思想系统的人。

明确"哲学家"称谓的意义,并不是为了单纯的正名,而是要对我国的哲学研究提出更高的要求。

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

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是哲学的机体形态,哲学的中间层次。一定的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总是由具体的哲学观点构成的,但并不是这些观点的简单堆积和拼凑,而是这些观点的有机组织。由于这样的组织,具体观点可以放大也可以缩小其功能(视其组织情况而定)。但不管是放大还是缩小,它们都在该理论或体系中重新获得了自己的位置,其意义必须借助于整个理论或体系才能得到理解和说明。平时人们常说要完整、系统地理解某一理论或体系,而不能只抓住它的个别观点和结论,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其实,要正确地理解某一具体观点和结论,同样离不开对整个理论或体系的把握。

"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在这一提法中,我们是把"理论"和"体系"作为涵义相同的概念来看待的。因为任何理论,都必然是由一系列具体观点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体系,否则就达不到理论的水平。

哲学体系又有两种:思想体系和叙述体系。所谓思想体系,在这里是指各种具体的哲学观点之间的内在联系。任何一种成熟的、系统的学说,都必然有自己的思想体系;反之,没有自己的思想体系,而只是一些零星的偶发的见解,就还够不上被称为学说的水平。叙述体系是指阐释、论证和发挥一种思想体系的概念、范畴系统。具体的哲学观点,总是凝结、体现在相应的哲学概念、范畴中,这些概念、范畴之间的联系和转化就构成它的叙述体系。从这种意义上看,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哲学范畴体系,也就是哲学的叙述体系。由此观之,哲学的叙述体系并不神秘,它与哲学的思想体系也不是截然对立的。

但是,思想体系与叙述体系毕竟是有区别的。首先,思想体系是一种学说本来具有的,是这种学说在创立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因而是任何哲学理论都必然具有的,也是叙述体系的根基和活水源头。其次,思想体系的奠基人和完成者,都只能是该学说的创立者本人,因此它只有一个。与之不同,叙述体系则是在一种学说形成过程中,或在这种学说形成之后,根据其思想体系自觉地建构起来的;它的建构者,可以是该学说的创立者本人,也可以是"他人"(包括同时代的其他人和后来人),因此它可以有多个。一个学说的创立者,必有其思想体系,但不一定有其叙述体系;或者在学说的某些方面有其叙述体系,在另一些方面没有其叙述体系。例如马克思主义,它当然有着自己的思想体系,在政治经济学方面也有着相当完整严密的叙述体系;但马克思在创立自己的新哲学时,却并没有刻意为它制定一个一劳永逸的叙述体系。马克思的哲学也不同于历史上那些体系化哲学,他给我们留下的只是他的哲学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思想体系,而没有留下他的叙述体系 , 马克思哲学的叙述体系是由后人建构的。

一般说来,叙述体系的建构要以思想体系为基础,必须忠实于思想体系。但实际情况证明,二者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如果一个叙述体系出自该学说创立者之手,它可能与其思想体系较为融洽和接近,但也存在着不相一致的情况,例如黑格尔哲学中体系和方法(内容)的互相矛盾,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如果叙述体系出自他人之手,情况就更加复杂,因为这样的体系体现的是他人对该学说的理解,只能通过他人的阐释揭示出来,而这样的阐释和揭示必然是多样化的,乃至是多元化的。由后人建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叙述体系与马克思哲学原生形态的思想体系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

近年来,中国哲学界兴起了一股强劲的试图通过"回到马克思"来阐扬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意义的研究热潮。如果能本着"同情了解"的态度去看待问题,这种主张的积极意义是不难发现的。因为马克思哲学的文本,自从它们被创作出来以后,已经经过了几代人的解释,形成了若干互有差异的解释系统,我们现在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实际上已不可能完全摆脱历史上的解释。一般说来,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要以文本本身为基础,应尽可能达到与文本实质内容的一致。但是,这种"一致"是一个无止境的无限的"对话"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文本解释系统的各种衍生形态必然是多样化的。这些多样化的形态之间可能形成互补的关系,也可能形成竞争的关系。解释文本的文本又形成新的文本,我们称之为衍生文本。被解释的原初文本与解释文本而形成的衍生文本之间的关系,是源与流、一与多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派生与被派生的关系,而是一种循环关系。一方面,文本及其意义存在于对它的解释中,"多"和"流"是对"一"和"源"的补充和发展(当然也包括偏离),现实中只能通过"多"和"流"去达到"一"和"源",这是解释对文本意义的制约性;另一方面,文本又制约着对它的解释,并且为评价各种解释提供某种尺度和准绳(当然,这种评价是通过各种解释之间的比较和竞争来实现的)。因此,所谓"回到马克思",只是要求"回到"在历史演进中(特别是在后来的解释中)被"遮蔽"的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上,并以它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出发点,结合当今的时代精神和思想成果,去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形态;它不是也不可能是要"回到"马克思哲学的一切既成结论上,并教条主义地固守这些结论。在这里,"回到马克思"与"发展马克思"的统一是通过"返本"与"开新"的循环来的。就是说,"返本"的内在要求和目的正是"开新";而"开新"要成为真正富有新意的发展和创新,又离不开对马克思哲学精神实质的不断深入的把握,也就是要求不断"返本"。显然,这是一个在无限反复的循环中不断提升的过程。

哲学形态

哲学形态(morphology of philosophy)是哲学的生态形式,哲学的次高层次。一定时代的哲学学说或哲学体系,不可能"只此一家",而总是有很多。哲学迄今一直是在不断的分化中发展的,而且越是往后,哲学学说或哲学体系的数量就越多。这样就造成了两种意义上的哲学形态:一是同一时代各种不同性质的哲学学说共时性统一的形态,标志着各种哲学派别(同一性质的多种哲学学说,构成一个学派)在同一时代的同时存在;二是不同时代多种多样的哲学学说历时性统一的形态,标志着哲学本身的历史演进。包括上述两种意义在内的哲学形态,是广义的哲学形态,它们分别代表着哲学样态在空间上的多样性和在时间上的异质性。

我们在这里特别提出来用于对哲学进行整体性把握的哲学形态,是狭义的哲学形态,它是上述两种意义上的哲学形态的辩证综合。这样的哲学形态,是包括历史与时间尺度在内的哲学样态的多样性统一。实际存在的哲学样态的多样性,在这种统一中表现为一种有机的整体性,类似于生物界多种多样的生物(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在历史进化中所形成的生态系统。易言之,我们把"哲学形态"看作是包含一定时代标准在内的具体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的本质抽象。具体的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是极其多样的,随着哲学的发展甚至可以是无限的。这种多样性和无限性在理论的可能性上与哲学家的个体数量等值。而哲学形态固然也是多样的,但由于把时代标准包括在内,因而具有时代性上的统一性。对于这样的哲学形态的考察,必须有时代性标准,才能把握其内在逻辑。一种有助于我们说明问题的方法是: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家的哲学观为典型个案,通过考察他们对"哲学是什么"、"哲学研究什么"、"哲学包括什么"等问题的理解和回答,来揭示哲学形态的历史演变。例如考察古希腊哲学,我们可以选择伊奥尼亚学派、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作为典型案例,从中可以看到哲学形态经历了自然哲学--人生哲学--第一哲学的演变过程。

由于哲学的历史形态不是固定不变的,一定时代的哲学到底怎样为自己定位,也不是由自己本身决定的,而是由那个时代的知识状况及其分化程度决定的,因此,我们可以从人类知识积累基础上所发生的学科分化和整合的角度,来寻求哲学形态的历史定位。

哲学类型

"哲学类型"是哲学的历史形式,哲学的更高层次。"哲学类型"是比"哲学形态"更深刻的概念。如前面所述,哲学形态是包含一定时代标准在内的具体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的多样性统一,因此,可以把哲学形态看作是具体的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的本质抽象。而哲学类型则可以进一步看作是对哲学形态的本质抽象。哲学形态固然已经包括了一定的时代标准在内,但它的时代概念一般是小尺度的;而哲学类型作为哲学的历史形式,它所反映的是大尺度的时间范畴内哲学形态的统一性,即撇开其中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和偏差,把握其内在巩固的必然性和恒一。如同对"社会转型"的把握,不能把同一社会形态内部的任何变化都看作社会形态的变化,而必须考察社会形态的根本性质变化一样,对于"哲学类型",也必须要考察历史的"长时段",才能把握到哲学的整体性转变。所不同的是:对社会转型的考察,依据的是社会根本性质的变化;而对哲学类型转变的把握,依据的则是哲学理念(idea of philosophy) 的变更。

例如,人们通常把西方哲学的发展史概括为古代的本体论哲学、近代的认识论哲学和现代的语言哲学。这种概括就是从"哲学类型"着眼的。人们因此而把近代哲学的变革称作"认识论转向"(epistemological turn),把现代哲学的变革称作"语言学转向"(linguistic turn)。对此,有的西方学者作了这样的解释:"首先,哲学家们思考这个世界,接着,他们反思认识这个世界的方式,最后,他们转向注意表达这种认识的媒介。这是否就是哲学从形而上学,经过认识论,再到语言哲学的自然进程。"

上述概括无疑是对哲学类型转变的一种有力说明,而且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同。但是,为了说明现代哲学区别于传统哲学(包括古代和近代哲学)的特点,以及现代哲学转向的实质内涵和核心意义,凸显作为现代哲学的马克思哲学的当代价值,我们在这里提出另一种更简约的概括,即哲学类型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

近年来,一些学者明确提出在马克思哲学研究中,必须超越近代知识论哲学模式的问题,我认为这种提问方式就是从哲学类型上着眼的。事实上,如人们已经发现的那样,西方哲学发展到19世纪中叶,发生了一次重大转折,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为标志的哲学的革命变革和以现代西方哲学产生为标志的西方哲学改变形态,是这一转折的具体表现。 这一转型是如此之巨,它使马克思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在面貌上如此之不同于传统西方哲学,以致人们常常怀疑马克思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究竟还是不是哲学。应该说,这正是一次极好的机会,可以让我们在二者的充分比照中来认识现代西方哲学的特点和马克思哲学变革的真实意义。人们普遍承认,现代西方哲学的产生是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型,它力图超越以主客心物二分为出发点,以建立关于世界的本原、本质的叙述体系为目标,以基础主义、本质主义为理论特征的传统哲学,使哲学研究在不同程度上从抽象化的自在自然界或绝对化的观念世界返回到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同样,马克思哲学不是,从而也不能把它解释成任何意义上的传统哲学,马克思哲学在哲学史上所实现的革命变革的伟大意义,就在于它比一般现代西方哲学更彻底、更全面地超越了传统哲学的二元分立、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和思辨形而上学等倾向。马克思哲学所关注的不再是建立关于整个世界的完整严密的叙述体系,它不固守任何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相背离的抽象原则,而是直面人的现实生活实践,从中发现本来固有的现实联系。

以上论断无疑是深刻的和富有启发的。问题是,人们对现代哲学转型的内容和特征还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表述。而要深刻地认识并理解现代哲学转型的意义,就要对传统哲学的实质作出准确的反思和说明;而要对传统哲学的实质作出准确的反思和说明,又必须揭示传统哲学的支撑性理论假定。

什么是传统哲学的支撑性理论假定呢?这要从作为一种哲学之出发点的理论假定的概念说起。金岳霖先生说?quot;哲学中的见,其论理上最根本的部分,或者是假设,或者是信仰;严格的说起来,大都是永远或暂时不能证明与反证的思想。如果一个思想家一定要等这一部分的思想证明之后,才承认它成立,他就不能有哲学。""思想的起点(就是论理上最根本的部分)总是在论理学范围之外。则一部分思想在论理上是假设,在心理方面或者是信仰。各思想家有"选择"的余地。所谓"选择"者,是说各个人既有他的性情,在他的环境之下,大约就有某种思想。这类的思想,就是上面所说的成见。" 金先生此处所说的"见"或"成见",就是我们所说的作为哲学出发点的支撑性理论假定。

包括古希腊罗马哲学和近代哲学在内的传统西方哲学,作为总体来看,具有这样两个相互统一的基本信念(理论假定):第一,相信万物本原或本体的存在,并把解决本原或本体问题作为解决其他问题的基础;第二,相信理性可以把握本原或本体,并把完善理性工具看作哲学的根本任务之一。因此,传统西方哲学的支撑性理论假定,就是用理性去追求万物的本原或本体,或者说是理性主义和"万物本原(本体)论"的统一。 对传统西方哲学来说,追求万物的本原或本体是它的目的,而理性则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二者的统一构成了传统西方哲学的基本信念,是传统西方哲学的两个主要的支撑性理论假定。而在这两个假定中?quot;本体"的假定又比"理性"的假定更根本些,它往往是理性能够得以成立的根据和保证。同时,二者又是相互规定的:一方面,"理性"要以"本体"为凭借;另一方面,"本体"又要由理性去发现。这种相互规定的特点,使"本体"不再仅仅属于对象范畴,而且属于主体范畴;不仅属于所指范畴,而且属于能指范畴。我们看到,近代哲学家对"本体"的理解,正是突出地体现了后一方面的特征。在这里,传统西方哲学的两个基本信念得到了高度合一的规定:实体即主体,对象即理性,所指即能指。通过这样的高度合一的规定,传统西方哲学的支撑性理论假定事实上已经合二为一:追问?quot;实体"概念为"能指"的"终极实在"。由此种支撑性理论假定而规定的传统哲学的理想,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

哲学——以追求终极实在为依归,以奠定知识基础为任务,以达到终极解释为目标。

怀抱上述理想的哲学,就其作为一种哲学类型来说,就是西方传统哲学。对于这种哲学类型,人们使用了各种不同的名称来标志它,如"理智形而上学"、基础主义、本质主义、逻各斯中心主义等等,这些名称分别从特定的层面或角度揭示了这种哲学的特点和本质,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本文依据这种哲学所凭借的支撑性理论假定,将其直接命名?quot;本体论哲学" 。而要把握这种哲学的特征,就必须研究这种哲学类型所代表和象征的哲学理念或哲学观念 。

哲学学科

这是哲学的最高层次。哲学是一个大的"家族",包括了古今中外的一切哲学学说、哲学流派、哲学形态和哲学类型。就目前的情况看,借用维特根斯坦的术语说,哲学这个大家族的成员还只有一些"家族相似",实际的差别非常之大。不仅各种不同文化传统的"哲学"互不相同,各个国度的哲学互不相同,各个时代的哲学互不相同,甚至同一时代同一国度同一种文化传统中的各个哲学派别的面貌和特点也互不相同。这些不同或差别,使我们在今天的条件下来谈作为一个整体的哲学学科,似乎显得非常抽象,或者说,很难找到它们之间的共同点。这里不妨选择中西哲学比较的视角,来初步讨论一下相关问题。因为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重大差异,不论过去和现在,都是一些人否认中国有哲学的理由。

说起哲学,人们都普遍承认,它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本来固有的学问。这当然不是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可称之为"哲学"的思想内容,而是说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学科,它并没有能够在中国传统中建立起来。诚然,在中国传统文献中,"哲"字古已有之。但是,有"哲"字,并不等于有哲学。中国古汉语中虽有"哲"字,但尚未把它与"学"字联系起来,构成一门有独特对象和系统的理论学科;一些大体够得上哲学水平的思想言论,也往往包裹在政治、经济、伦理、军事等等议论中,而未能从中独立出来,构成为有系统的独立的学问。这一点,是大多数研究"中国哲学"的人也承认的。例如冯友兰先生就说:

哲学本一西洋名词。今欲讲中国哲学史,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

金岳霖先生在为冯先生的《中国哲学史》一书所写的"审查报?quot;中,曾对"中国哲学史"这个概念进行了一番语义分析。他区分了"中国哲学的史"和"在中国的哲学史"两个概念。这看起来有点咬文嚼字,实际上是别具匠心。按照我们的理解,前者以肯定中国有自己固有的哲学为前提,任务只是把这种哲学按照历史发展的线索整理和叙述出来;后者则不同,它不以肯定中国有自己固有的哲学为前提,因此任务便不是把已有的东西整理和叙述出来,其困难自然要大得多。

在这个困难面前,有两种可能的结局:(1)用"哲学"概念的本义审视和检核的结果,发现中国没有所谓"哲学",不仅没有独立的"哲学"这样的学科,甚至连够得上"哲学"水平的思想也没有,于是,"中国哲学"这个概念不能成立。黑格尔和其他一些奉行"西方中心主义"文化观的人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是一种极端化的做法,虽有其逻辑上的严格,但由于它把"哲学"的含义过分狭隘化,客观上甚至会助长某种文化偏执的狂热情绪,反而不利于对中国传统思想的清理。所以大多数中国学者(包括冯友兰先生)没有采取这种态度。(2)退而求其次,承认中国没有建立起独立的"哲学"学科,但又肯定中国有够得上"哲学"水平的思想,于是,按照西方所谓"哲学"的本义,在中国传统文献中去搜寻这样的思想,并按照西方所谓"苎?quot;的范式去整理和叙述之。我们看到,冯友兰先生在30年代出版的两巨册《中国哲学史》,就是按照这样的路子写出来的。他说:

所谓中国哲学者,即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也。所谓中国哲学家,即中国某种学者,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家名之者也。

冯先生认为,西洋所谓"哲学",大体包括宇宙论(物理学)、人生论(伦理学)和知识论(方法论)等几个部分。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可称之为"哲学"的东西,大致有先秦子学、魏晋玄学、宋明道学和清人义理之学。

金岳霖先生之所以区分两种意义的"中国哲学史",是因为他意识到建立这样一门学科的基本困难。这种困难是前提性、根本性的,而不是技术性、枝节性的。哲学史成立的根据是哲学。如果连"哲学"都谈不上,自然谈不上"哲学史"。但是,即使承认前者,即承认中国有所谓哲学,而且是中国自己的不同于西方的"哲学",也并非就毫无困难。只是困难发生了转移,由"是否有"哲学的困难,转移为"什么样"的哲学的困难。而这二者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什么是哲学",也就是哲学观的问题。金先生说:

欧洲各国的哲学问题,因为有同一来源,所以很一致。现在的趋势,是把欧洲的哲学问题当作普遍的哲学问题。如果先秦诸子所讨论的问题与欧洲哲学问题一致,那么他们所讨论的问题也是哲学问题。以欧洲的哲学问题为普遍的哲学问题当然有武断的地方,但是这种趋势不容易中止。既然如此,先秦诸子所讨论的问题,或者整个的是,或者整个的不是哲学问题,或者部分的是,或者部分的不是哲学问题;这是写中国哲学史的先决问题。

又说:

哲学有实质也有形式,有问题也有方法。如果一种思想的实质与形式均与普遍哲学的实质与形式相同,那种思想当然是哲学。如果一种思想的实质与形式都异于普遍哲学,那种思想是否是一种哲学颇是一问题。有哲学的实质而无哲学的形式,或有哲学的形式而无哲学的实质的思想,都给哲学史家一种困难。"中国哲学",这名称就有这个困难问题。所谓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呢?如果一个人写一本英国物理学史,他所写的实在是在英国的物理学史,而不是英国物理学的史;因为严格的说起来,没有英国物理学。哲学没有进步到物理学的地步,所以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写中国哲学史就有根本态度问题。这根本的态度至少有两个:一个态度是把中国哲学当作中国国学中之一种特别学问,与普遍哲学不必发生异同的程度问题;另一态度是把中国哲学当作发现于中国的哲学。

金岳霖先生所提的问题,在近年来引起了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的激烈争论。我认为,要回答中国传统中是否有"哲学",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问题。这个问题类似于科学界关于中国古代是否有"科学"的争论,很难简单地断定"有"或"无"。因为说到底,这里的"有无"不是一个历史问题,而是一个哲学问题;它不能通过历史考证得到解决,而是代表着一种文化策略和文化立场。换言之,判定"有无"取决于我们据以作出判断的标准是什么;而这个标准,就是我们所持守的"哲学"定义。采纳什么样的"哲学"定义作为我们的判断标准,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问题(实际上,哲学中几乎没有人人都接受的公共事实),它在深层上受制于我们的观察出发点和价值意图。就是说,这里看似事实判断的"有无"问题,背后隐含着更深的价值判断。"有无"之争,实际上是中心与边缘的话语权之争。

哲学生态观论文范文3

什么是我们今天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已有的"思想材料"呢?广义地说,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这里所谓"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是借用了高齐云先生的提法。参见《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原生、次生、再生形态》,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当代研究的成果,包括当代西方哲学的成果,推而广之,人类文明的一切已有精神成果,都是我们今天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材料"。当然,对这些思想材料不能没有一定的鉴别和取舍。 而我认为最值得我们珍视的,应该是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这也是本文提出"回到马克思"的用意所在。这样说的理由是: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是真正能够代表和体现马克思哲学精神实质的理论形态,它是我们继续发展马克思哲学的可靠理论基础。

之所以要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长期以来,以斯大林1938年9月发表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为蓝本的,从前苏联移植过来的传统教科书体系模式,已经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乃至被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准模式和惟一正统的形态。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取代了本应由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占有的地位。

我之所以特别提出要回到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还因为在我看来,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区别。这种区别不是枝节性的,而是根本性的。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未能充分体现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的精神实质,甚至可以说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马克思哲学的精神实质。

事情是否如此呢?这里拟从哲学观的视角作一些分析。

一、所谓"哲学观",简略地说,就是哲学的自我观照或哲学家的自我意识。

它是哲学家对与哲学活动本身有关的一些根本性问题的观点、看法和态度。这些问题包括哲学的主题、对象、性质、方法、结构、功能、任务,哲学的产生、形成、发展和未来命运,哲学与现实、哲学与时代、哲学与其他文化活动的关系,哲学活动的目的、意义与价值,哲学家的形象及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角色,等等。其中,哲学的性质问题或"哲学是什么"的问题,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是哲学观的核心。

逻辑地看,"哲学是什么"的问题可以解析为这样三个问题:"哲学曾经是什么"、"哲学将来是什么"和"哲学应该是什么"。前两个问题涉及的是"哲学是什么"的事实层面(既定事实和推定事实),关于它们的定义可称之为哲学的描述性定义;后一个问题涉及的是"哲学是什么"的应然层面,关于它的定义可称之为哲学的规范性定义。

描述性定义属于"史"的视角。从哲学史上看,"哲学是什么"不可能有一个最终的规定。一部哲学史,同时也是哲学观的演变史。如何看待哲学中具体观点的演变,需要有一种哲学史观;如何看待哲学观本身的历史变迁,则需要有一种哲学观的哲学史观。从哲学观的哲学史观看,一种哲学一经形成,即成为历史,它的理论框架、概念系统和思维方式一旦被凝固化,对探求新知和哲学的发展就会起阻碍作用。真正的哲学,应当成?去蔽"者而不是"遮蔽"者。

规范性定义属于"思"的视角。哲学研究者所凭借的就是"思",最好是切己的"思"。从思的视角看,每一个从事哲学研究的人,都不可避免地要对哲学作出自己的理解和规定,否则就不可能展开其理论活动。哲学家个人对"哲学是什么"的规定,实际上是他对哲学的一种理解,即他认为"哲学应该这样(是什么)"。"应该"的问题,要求哲学家必须保有自己的价值立场。从一定价值立场出发的一定的哲学观,是哲学家自己为自己设定的哲学规范。它不仅是哲学家全部理论活动的逻辑起点,是他进行理论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而且是他全部理论活动所要达到的结果和目的。

当然,上述两种视角又不是完全无关、彼此外在的,事实上它们常常交汇在一起。也只有把两种视角结合起来,即把"思"的视角和"史"的视角结合起来,把"思的历史性"和"历史性的思"结合起来,才能对"哲学是什么"的问题作出比较恰当合理的说明。而这就是要回答"哲学能够是什么"的问题。这一问题的确切含义是:按照哲学发展的历史,和它在今天所达到的水平,什么样的哲学才算得上我们时代里真正的哲学。

二、马克思的哲学观,是马克思对哲学的规范性见解。马克思在创立自己的新哲学时,并没有刻意为它制定一个一劳永逸的体系,甚至也没有给哲学下过明确的定义。他的哲学观,是通过一系列论战性著作来表述的。

早在1842年《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就意识到哲学与现实世界的"相互作用",表现出反思辨哲学的倾向。这一思想倾向,在随后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神圣家族》等著作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终于形成为明确的哲学观。在这里,马克思又加进了批判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新因素,从而使自己的哲学观与一切旧哲学观划清了界限。

第一,马克思哲学的产生宣告了那种超越实证科学的玄思哲学的终结。就根本性质而言,马克思哲学不再是提供什么终极真理知识的理论,既不是寻求一切存在背后的所谓隐秘本性或终极本体的理论,也不是妄想为世界建立统一体系、提供世界整体图景的理论。它把传统的形上本体论哲学作为一种过时的哲学形态远远地抛在了自己身后。

第二,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是科学的批判精神。早在马克思哲学形成初期,马克思就提出:"我不主张我们竖起任何教条主义的旗帜";"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式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如果我们的任务不是推断未来和宣布一些适合将来任何时侯的一劳永逸的决定,那末我们便会更明确地知道,我们现在应该做些什么,我指的就是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所谓无情,意义有二,即这种批判不怕自己所作的结论,临到触犯当权者时也不退缩。"这一体现新哲学原则精神的思想,为马克思一贯坚持和重申。

然而,传统教科书及其所代表的马克思哲学的再生形态,并未鲜明地体现马克思的哲学观与旧哲学观的本质区别。相反,它沿袭了旧哲学关于哲学问题的许多非科学的提法。例如,把马克思哲学看做也是主要回?世界的本原是什么"、"世界的构成和本性是什么"、"整个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等问题的理论。这是把马克思哲学"本体论化"的表现。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哲学不可能代替科学和实践经验去回答世界"是什么"的问题;回答世界"是什么"的工作,只能由实践经验和科学知识来提供和完成;以超验、玄思的方式和姿态发言的,只能是梦呓和伪科学。至于传统教科书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再生形态,把哲学变成迁就眼前事变的注解性工具,更是严重背离马克思哲学的批判精神。

哲学生态观论文范文4

关键词:文化哲学;元理论;哲学范式;主体性;现代性

中图分类号:C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65(2013)03-0120-08

文化哲学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国内兴起,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显学,也成为当前国内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目前,学界对文化哲学的理解和建构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态势,如清华大学教授邹广文所言:“有趣的是,如同人们对‘文化’的理解复杂多样一样,在对‘文化哲学’的界定上也是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众说纷纭。”

笔者认为在这种“众说纷纭”的局面下,其实主要呈现了对文化哲学的三重解读:作为元理论的文化哲学、作为与意识哲学相对的文化哲学以及作为批判理论的文化哲学。笔者希望通过对这三重解读的分析能对文化哲学的概念的厘清以及文化哲学理论建构有所裨益。

一、作为文化学科元理论的文化哲学

将文化哲学作为文化学科的元理论,实际上是从“文化”与“哲学”两者的内在关系来把握文化哲学。有学者将“文化”与“哲学”两者的关系理解成为“器”与“道”的关系。邹广文对其描述为“前者是经验的,后者是超验的,前者所要解决的是‘现象界’(或称感性现实世界)的问题,后者要追求的是‘物自体’(或称宇宙本原的问题);前者涉及物的存在方式和人的生活技巧,后者涉及物的存在根据和人的生存意义”。“文化”被认为是人存在的外在形式,而“哲学”是人存在的内在向度,文化哲学则是内在与外在两种向度的统一,它最终要探讨的是文化的内在本质、研究方法等基础问题,为文化学科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这是众多学者认同的一种解读,即使许多学者并不是从这一维度来诠释文化哲学的,但是他们也不否认文化哲学的形而上学地位。洪晓楠坚持从这一维度把握文化哲学,他认为文化哲学为文化人类学提供了哲学基础,他具有抽象整合文化人类学的功能,他说:“由于任何一个文化人类学理论都有着相应的哲学基础,因此,对文化人类学的理论成果进行哲学的抽象和概括,并试图为一切研究人和文化的人文科学提供研究的出发点,在哲学的基础上形成抽象完整的人的形象也就成为文化哲学的重要内容。”邹广文也说:“文化哲学作为一种抽象性概括性方法,它应是文化学、文化人类学、文化社会学等各门实证性文化学科的一般理论研究。”他强调文化哲学与文化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直接联系,强调文化哲学对文化学科的抽象概括的功能。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文化哲学与文化人类学的关系,简言之,文化哲学为文化人类学提供了本体论基础,提供了对人类文化进行“总体性”把握的方法指导,而文化人类学则为文化哲学提供了形而下的研究资料,从哲学的形而上学地位即文化哲学是从本体论层面来回答文化的深层问题,从这一点来区分文化哲学与具体的文化学科是这种解读的主要特征。

将文化哲学视作一种元理论,是有着深刻的理论根据的。文化哲学自兴起以来,一直受到诟病的是文化哲学的理论视域与文化学的理论视域很难区分清楚。例如有学者归纳分析了文化哲学的四种基本视野:“第一,强调文化哲学是文化学的元理论。……第二,认为文化哲学是对人类文化现象的总体性考察。……第三,不同文化圈和文化形态的比较研究。……第四,文化哲学是以文化为本体,探究人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宽容的哲学形态。”通过仔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四种视野中的后三种视野其实都在文化学的视域之内,受到了质疑,但是即使是第一种也同样受到了质疑,邹广文质疑说:“既然界定文化哲学是‘文化哲学的元理论’,那么这种‘元理论’的视点应如何着眼?如果认为文化哲学讨论的是‘文化是什么、文化的结构和功能是什么、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什么’等这样一系列问题,显然这属于‘文化学’视野中的问题。”邹广文的质疑是合理的,如果这样着眼“元理论”,的确没有跳出文化学的视域,那么文化哲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正如道格拉斯・凯尔纳(Douglas Kellner)指出的那样,“这是元理论的工作,当人们正在倡导一种自己的独立概念之际,它试图抓住一种事业的前提”。文化学虽然回答文化的结构、发展规律等问题,但是它对自身学科的前提是缺乏反思的,文化学是以“文化”的存在作为前提的,对“文化”本质的思考与回答不可能在文化学内部得以完成,这一点是通过哲学实现的,这就是道格拉斯・凯尔纳所说的“哲学”在介入“文化研究”时首要的特殊功能。道格拉斯・凯尔纳这里不仅提供了解读文化哲学的一种路径,他还通过对“哲学”介入“文化研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的论述提供了对文化哲学合法性论证的一种方式。道格拉斯・凯尔纳在《文化研究与哲学:一种介入》一文开篇提到:“过去二十年来,文化研究已经成为一种全球的显学,哲学已经成为这一事业中一种非主流的并常常备受抑制的一维。”道格拉斯・凯尔纳实际上告诉我们三点信息:第一,文化研究已经成为一门显学;第二,哲学在文化研究的推广和发展中发挥了作用;第三,哲学的作用发挥受到了抑制。这里道格拉斯・凯尔纳已经隐晦地表达了他的观点,他认为文化研究的学科发展,需要哲学发挥更大的功用,哲学的功用不应该被抑制,而且应该积极介入到文化研究中去,接着他指出哲学介入文化研究的三种特殊功用,论述了“哲学”介入“文化研究”的必要性;除此之外,他还说:“我并不想夸大哲学的重要性,我的论点是今天的文化研究应该在发展一种适应现时代挑战之文化研究的努力中通过合并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理论、文化批判和一种批判理论的多样性进行其跨学科计划。”他实际上论述了“哲学”与“文化研究”合流是一种理论发展趋势,也就是具有必然性。道格纳斯・凯尔纳并没有明确提出“文化哲学”的概念,但是他在这里关于“哲学”与“文化研究”二者关系的论述从研究对象上将文化哲学与文化学区分开来,文化哲学因此具有了存在的合法性,同时文化哲学的形而上学地位也得到了捍卫。

将文化哲学视作一种元理论,也是具有现实背景的。20世纪的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发展,推动了文化哲学的理论自觉。人类学最初的研究视域非常狭窄,只是从生物学的角度研究人的体质特征问题;后来,人类学逐步拓宽视角,将社会、历史、文化等元素融入到人类学研究,形成了典型的文化人类学理论,泰勒的《原始文化》和摩尔根的《原始社会》就表达了早期文化人类学的进化论观点;进入20世纪,由马克斯・舍勒开创了哲学人类学,将哲学与人类学研究结合起来,将人类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随后,文化人类学吸收和借鉴了哲学人类学的方法,将“哲学”、“文化”、“人”三者统一在理论研究之中,形成了所谓的“文化哲学人类学”,这一新的理论形态被许多学者认为是文化哲学的典型理论形态。例如,有学者就认为“现当代文化哲学人类学就是文化哲学的典型形态之一,它实际上是对生物哲学人类学、心理哲学人类学、宗教哲学人类学等部门哲学人类学的概括、总结和整合。”邹广文也将结构主义文化人类学等文化人类学学派归入文化哲学。这正说明当下一些学者对文化哲学的把握正是从哲学在文化学科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突显的理论背景下完成的,对文化哲学的理解不能离开道格拉斯・凯尔纳所说的“哲学”介入“文化”的特殊功用。

二、作为与意识哲学相对的文化哲学

把文化哲学理解为与意识哲学相对的哲学研究范式,是对文化哲学的另一种解读。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如果从哲学演化的内在机制来看,我们可以说,在西方哲学史上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哲学范式:一种是追求普遍性知识的、思辨的理论哲学或意识哲学范式;一种是关注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实践哲学或文化哲学范式。”对西方哲学史两种范式的这种划分实际上是援引了新康德主义者文德尔班的观点,文德尔班对整个西方哲学史进行了考察,认为哲学史上存在着两种传统,以哲学的对象来区分,第一种哲学传统可以追溯到早期的古希腊哲学家,哲学家追求的是真理和知识体系,哲学“主要表现为形而上学和认识论”,这一传统就是思辨哲学的传统,在西方哲学史的发展中占有主导地位;第二种哲学传统是由苏格拉底和智者派开创的,哲学家所关注的是人的生活实践、价值和意义,哲学“主要表现为伦理学或道德哲学、社会哲学、美学、宗教哲学等”,这就是所谓的实践哲学或者文化哲学的传统。而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将两种哲学传统的对立归结于研究范式的不同。

那么,何为哲学范式?文化哲学的研究范式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呢?“范式”一词本来是哲学家库恩提出的哲学概念,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重点阐释了“范式”的内涵,意指科学共同体所具有的共同信念,这些信念“在一段时间里为实践共同体提供典型的问题和解答”。在库恩“范式”的概念内涵的原有基础上,对文化哲学持这种解读的学者对“哲学范式”作了重新表述,他说:“哲学范式不是指某种具体的哲学分析方法,而是指哲学的总体性的活动方式,它涉及到哲学理性活动的各个基本方面,是指哲学理性分析、反思和批判活动的最基本的方式和路数。”这就是说“哲学范式”是一个历史时期的哲学活动整体所具有的共同特征,而不是某一种哲学流派所具有的独特的哲学方法,那么对“哲学范式”的理解不能横向地比较,即不能从同一时期不同哲学流派的比较中去理解,而只能是纵向地历史比较,将后一时期的哲学活动与前一时期的哲学活动进行比较,两者在整体特征上的差异,就是哲学范式的内容,就是两者所各自具有的范式特征。

因此,将文化哲学和意识哲学作为哲学史上相互对立的两种不同范式,实际上并不是将文化哲学视为一种哲学流派,也不是视为一种哲学思潮,而是一段时间内整个哲学活动所具有的共同特征,文化哲学渗透在各种哲学理论中是当下哲学活动的主流特征。

那文化哲学究竟是一种什么范式呢?这需要在与意识哲学范式的比较中得以把握,意识哲学注重思辨,哲学活动在于追求牢不可破的知识体系和“绝对真理”,因而不关心现象世界,不关注入的生活世界,哲学理论局限在纯粹思辨的“理念世界”,那里是无“人”的世界。因此,文化哲学作为以意识哲学对立的哲学范式,它必然具有浓厚的人文气息,具有关注现实的生活世界,关心人的生存境遇的特征,哲学活动不再是追求真理,而在于探讨人的意义与价值。正是基于此,有学者认为文化哲学应该坚持“日常生活批判”的方式。上述观点并非一家之言,江天骥在《从意识哲学到文化哲学》一文中,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也认为“文化哲学主张回到日常的生活世界”。由此,我们看到,文化哲学肩负着将哲学从“无人”的思辨领域拉回到现实的生活世界的历史使命。

文化哲学作为一种哲学范式,它实际上完成了哲学史上的革命性的范式转换,它意味着在当下和未来的哲学活动中文化哲学范式取代意识哲学范式而成为哲学活动的主流范式,任何哲学理论都不能忽略人的价值维度。这一场革命从康德就已经开始,康德区分“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批判了“纯粹理性”统治一切的错误观点,为人的“实践”(在康德那里主要指道德实践)开辟了一块独立的领域,康德虽然有力地批判了思辨哲学,然而自身还是无法摆脱思辨哲学的幽灵,但是他的批判精神被后来的哲学家所继承,为思辨哲学的范式转换拉开了序幕,文化哲学这一过去长期被忽略和抑制的一维,被逐步认识和确立。程在论证文化哲学的合法性时,对此有过明确的论述,他说:“当代哲学在它内在逻各斯方面和外在的世界(社会历史)功能方面,都有一些导致哲学在一定程度上、或者说在一定意义上呈现‘失语’状态的问题。当代文化哲学研究理路的提出,也就是力图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探索。”并且“不少哲学家在自己的探索中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一种新的追求:哲学研究应该有新的思路和方法,它就是:从理性哲学向文化哲学过渡”。因此,文化哲学作为“新的思路和方法”,是哲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哲学活动当下以及未来应该坚持和选择的方向。

三、作为批判理论的文化哲学

将文化哲学视作批判理论,实际上是将文化哲学的主要功用和理论使命归结于反思和批判现代性,这种解读强调从文化哲学产生的时代背景来把握文化哲学。“现代性”的概念是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扩展而产生的,而现代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的过程,现代性就是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而产生,并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现代性首先是一种时代意识,通过这种时代意识,该时代将自身规定为一个根本不同于过去的时代。”现代性作为一种时代意识,它坚持理性至上、个人主义、历史进步等观念,这些观念最初被人们热情拥护,是因为它促进了人们的自我觉醒,呼吁人们追求个人自由、解放,将人从原有的具有依附性、严格等级制的封建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现代意识破除了人们原有的神话、自然崇拜等意识观念,成为统治人们的主导意识,它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破除原来落后的生产方式的历史过程在人脑中的反映,它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同时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继续扩张开辟道路。但是现代意识并不是人们应该永恒坚守的价值观念,资本主义自身的发展证明了它自身宣扬的那些观念所具有的欺骗性,人所获得的“自由”只是个人解放的假象,绝大多数人并没有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反而是为生存物质条件所迫不断地出卖自身,让资本家获得了充足的劳动力,人类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解放,而是又被纳入新的受压抑和束缚的社会环境中。

持这种解读观点的学者,往往是把“文化哲学”中的“文化”理解为一定历史时期形成的生存方式,但它不拘泥个别的文化形式,而是侧重于这一时期内人们日常生活的整体性特征,这一特征不仅反映在这一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精神领域,也表现在人们的行为方式中,总之,它浸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文化哲学对“文化”的反思,实际上是对人生存方式的反思,由于现代性深入到人的存在方式――文化中,控制和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因此,对现代性的反思处于文化哲学的理论核心之中。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兴起的文化哲学,它企图对人类生活的各种文化现象的反思深入到对现代性的反思和批判,因此,文化哲学在产生之初,就决定了它批判性的本质特征。正是基于这样的解读,许多学者并不认同文化哲学肇始于新康德主义的观点,他们根据文化哲学反思和批判现代性的本质,将文化哲学追溯到马克思那里,因为“许多当代的研究者都认为,马克思是对现代性现象进行批判性反思的真正的先驱者”。将文化哲学视为一种批判理论,也让众多学者将20世纪的批判理论特别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批判理论作为文化哲学的理论形态;同时,基于反思批判现代性的共同理论目标,后现代主义理论也被纳入文化哲学的理论形态当中,洪晓楠指出:“后现代主义是一场广义的文化哲学运动。”

四、三重归一:文化哲学的合理内核

应该指出,上述三重解读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甚至会导致对文化哲学理论认同上的巨大分歧。比如,有学者对文化哲学持第一重解读,将它视作一种元理论,最后将文化哲学定位为一种和历史哲学、道德哲学等并列的一个哲学门类;也有学者将第二重解读庸俗化,抓住文化哲学范式注重人的价值、意义等特征,将所有与人及其文化形式相关的哲学派别和门类全部纳入文化哲学的理论框架之中,文化哲学变成了集科学哲学、语言哲学、艺术哲学、政治哲学、历史哲学、宗教哲学、法律哲学、管理哲学、教育哲学等多种理论的“学科群”;当然,还有学者将文化哲学视为批判理论,将众多的文化批判理论、社会批判理论等批判理论也归入文化哲学旗下。其结果毋庸置疑将是“鱼龙混杂”、“莫衷一是”、“众说纷纭”的局面。当然这是一种隐含危机的局面,“目前的问题在于,在文化哲学的旗帜下集合了无数差异颇大的理论学说,人们往往把文化学、人类学、文艺学、历史学等领域的研究‘非反思’地冠以文化哲学的名义,而文化哲学的真正地平线则变得十分模糊、十分可疑,以至于人们习以为常地提及文化哲学,而细追问起来,却很难说清文化哲学的具体规定性”。在各种不同观点相互攻讦、文化哲学的丰富性看似不断扩展的同时,文化哲学自身的界限开始模糊,处于不断被消解的状态之中,在“无所不包”的外衣下是文化哲学合法性的危机,文化哲学想要统摄众多理论的雄心壮志与它理论建构中的尴尬处境形成鲜明的反差。

但是,在多重分歧的背后,存在着统一的可能性。其一是:统一的理论基础在于文化哲学的研究者不管持有哪种观点,最终都将文化哲学的理论核心聚焦于“人”。其二是:现代性批判的维度应该处于核心地位,它是文化哲学的根本理论生长点。

李维武、何萍认为:“文化哲学所探索的主题,实际上是人的主体性问题。”衣俊卿说:“人是哲学的根本,人是哲学的主题。”李成蹊论述说:“文化哲学研究的对象则是人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实践活动,人是文化哲学的本质和核心,离开了对人的研究,文化哲学的研究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邹广文也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作为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正是在文化哲学研究的这一共识的基础上,上述解读分别从三个不同角度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

第一,将文化哲学视为文化科学的元理论,是将哲学的对象确立为人及其主体性。哲学的对象不是文化科学所面对的具体的文化形式,哲学思考的是文化现象背后的深层问题,文化是人的存在方式,又是人的创造性成果,文化现象中已经蕴含了人的本质问题,文化本质的追问最终会变成人的本质的追问,文化科学的成果只是为文化哲学提供了必要的理论资料,而哲学思考的根本对象应该是人及其主体性,人是哲学的主题。

第二,将文化哲学视为与意识哲学相对立的哲学研究范式,是在研究范式中确立了人的地位。文化哲学作为一种研究范式,应该坚持哲学回归“生活世界”,回归人们的日常生活,关注人的生活实践及其价值。文化哲学关注的世界与意识哲学关注的世界是截然不同的,意识哲学的世界中是“无人”的理念,而文化哲学的世界中是现实的人。只有在研究方法上把现实的人置于核心的地位,人才能真正成为哲学的主题。

第三,将文化哲学视为一种批判理论,是强调文化哲学的批判性本质,其最终将人的地位在哲学的理论旨归上得以确立。反思和批判现代性,是要将人们固守的现代意识予以破解,将人从现代意识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制度和生活习惯中解放出来,因此,文化哲学的理论旨归是人的真正的全面的自由解放。

第四,三者都将文化哲学的批判对象指向现代性。三者的统一在当下的理论研究中存在着“冲突”,虽然三者对文化哲学的理论侧重、产生路径、基本走向、理论渊源、理论形态等的解释存在着差异,这种“冲突”并不是事实上的矛盾,而是我们理论融合中的不协调。但三者是内在统一的,在文化哲学的三重维度中,现代性批判的维度都处于核心地位,它是文化哲学的根本理论生长点,因为文化哲学作为一种时代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文化哲学的时代性恰恰表现在它是随着现代性问题的产生而兴起的,离开了文化哲学的时代背景,离开了时代提出的问题,文化哲学就失去了理论生长的动力,反之,确立了文化哲学现代性批判的维度,文化哲学的研究范式和理论对象也会随之确立。

哲学生态观论文范文5

【内容提要】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哲学就是一种解释学哲学理论。在这一理论领域,马克思不仅先于狄尔泰完成现代方法论解释学的创立,而且先于海德格尔完成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变,同时,贯穿马克思一生理论活动的是他独特的批判解释学。因此,在谈论解释学这一哲学理论时,马克思是一个无法绕过去的名字。

【英文摘要】In a certain sense,Marxist Philosophy is hermeneutic.In thistheoretic field,Marx has created mordern methodological hermeneuticsprior to Dilthey and completed the transformation of hermeneuticontology before Heidegger;and through the theoretic activities of Marx’life,there is an unique social critical hermeneutics.Therefore,marx isan unavoidable name when we discuss the philosophical theory ofhermeneutics.

【关 键 词】马克思/方法论解释学/本体论解释学/批判解释学Marx/methodological-hermeneutics/ontological-hermeneutics/socialcritical hermeneutics

【 正 文 】

如果我们的研究不是拘泥于思想的表达形式,而是注重思想内容的实际意旨,那么毫无疑问,马克思的名字应当与当代解释学哲学理论相关联。福柯就把马克思看成是与尼采、弗洛伊德共同开辟当代解释学道路的三位思想家之一。其他当代西方学者如海德格尔、罗蒂、德里达、利奥塔德、杰姆逊等,也对马克思在这一理论领域中的地位与成就从不同的方面给予了高度肯定。而在这方面,我国的研究和发掘相对显得滞后和薄弱。这里,本文试图以马克思哲学活动的线索为背景,特别地 说明马克思解释学哲学理论的创立与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其不同的解释学范式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与转换。

一、马克思当代方法论解释学的创立

《博士论文》是马克思最初哲学活动的成果。它显露出一个端倪,即把解释学援入历史哲学、尤其是人生哲学。正是这一特征,我们说它标志着马克思先于狄尔泰完成了方法论解释学从近代向现代的过渡,创立了当代方法论解释学。解释学融入人生哲学这一特有的方法论,马克思主要是通过在论文中对“自我意识”哲学的声称和对“此岸世界”真理的确立而实现的。

马克思这一解释学理论的确立有其自己时代的思想背景。19世纪上半叶,是传统哲学(从古希腊哲学一直到近代德国古典哲学的哲学形态)衰微、现代哲学形成和确立的时代。马克思在进行自己最初的哲学创造活动时创立历史哲学、尤其是人生哲学,从而“拒斥形而上学”和对抗实证科学,已成为当时思想界的旗帜与方向。然而,马克思在接受这样一些背景知识时,所表现出来的情况是很复杂的。一方面黑格尔哲学“就像一个奸诈的美女”把马克思诱入到她的怀抱,另一方面马克思又与黑格尔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哲学目的;一方面马克思从青年黑格尔派的立场出发,另一方面却表现出与其他“兄弟”成员在观念上的差异。这一情形决定着马克思将锻造出自己独特的哲学体系,而这一体系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初具萌芽。

《博士论文》中,马克思以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为题,通过比较研究,揭示了伊壁鸠鲁与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上的全面对立,粉碎了以往学者认为伊壁鸠鲁哲学是对德谟克利特哲学的简单剽窃的结论,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解释方案。马克思强调指出,在理解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运动的三种形式(即直线下落、偏斜运动、排斥)时,必须注意这三种运动在哲学上的意味。由于伊壁鸠鲁设定了原子的偏斜运动,因而赋予了原子一种“纯粹形式”的存在规定性,一种“自我规定”。因此,伊壁鸠鲁实质上标举了这样一种哲学原则,即抽象个体性之最高的自由和独立性。当伊壁鸠鲁把“偶然性”上升到“感性世界”的最高原则时,他实质上也实现了对现实、对感性个体生命存在的最直接的肯定(亦即“此岸世界”真理的确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称伊壁鸠鲁为“最伟大的希腊启蒙思想家”。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哲学的重大意义就在于提供了批判的否定的环节,提供了行动自由的可能性;它作为一种社会学的基础,其实践意义便是论证了人的自由。

不难看出,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哲学的这一人文意蕴的揭示,本质地宣誓了自己的解释或理解活动的根本原则,即在理解或解释任何一个“本文”对象时,不能脱离对人的生命和生活的指向。因为一切知识都以生活的关联为基础,一切哲学理论也都起源于日常生活的关联和个体的自我意识。既然“生活从根本上说,是在科学、艺术、个人生活中全面地显示出来的精神行为的表现”[1],既然“感性的自然只不过是对象化了的、经验的、个别的自我意识”(P233),那么,对世界的理解、对历史的诠释、对某一“本文”对象的说明,就变成了对生活概念和精神概念的揭示。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旨趣是论证个体的自我意识的自由,这种哲学与其说是人生哲学的基础,毋宁说是从原子那里借了话题来的人生哲学的本身。所以在伊壁鸠鲁那里,个别的物理现象的解释成为不经意的东西,观察对象的主体自身才是他注目的焦点。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哲学的差别不仅是一个纯理论问题,而且与他们时代上的差别相关联。德谟克利特生活在古希腊的繁荣时期,个人可以安静地探讨外部世界的问题,因此他的原子论便主要地成为科学理论的原则;伊壁鸠鲁出现在古希腊社会的衰落时期,以往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和个性下面临破灭的危机,为了不致遭到这种毁灭,就应保存自己的自由和独立性,因此,他的原子论已经不是纯粹的理论原则,而首先是在破坏着的社会条件下保存个性的生活原则。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提出了解释学的几条基本原则。第一,“解释不应当与感性知觉相矛盾”。这既是伊壁鸠鲁主张的惟一原则,也是马克思认同的解释学原则。这一原则是马克思通过阐发伊壁鸠鲁对“偶然性”的强调和肯定而得到声称的。第二,对一切“本文”的理解,不应当依据实证科学的原则,而应当从历史哲学、特别是从生活哲学出发。这一方法论原则的提出,马克思是通过发掘伊壁鸠鲁以偶然性对抗德谟克利特的必然性的思想而得到提升的。第三,对任何一个对象的理解,必须上升到形而上学的哲学高度,才有可能求得真正的理解。这一方面的解释学原则,是马克思通过对伊壁鸠鲁哲学的形而上学特征的概括而达到的。马克思认为,不能理解伊壁鸠鲁哲学的形而上学的特征,使以往的理解者对伊壁鸠鲁哲学作了消极理解,而没有发现其中有价值的东西;而正是一个从维柯、赫尔德、康德以来的历史哲 学、文化哲学的兴起的时代到来,理解伊壁鸠鲁哲学的时候才真正到来(P286)。当马克思这样提出理解或解释活动的原则时,他实质地确立了自己的方法论解释学。这一方法论刷新了施莱马尔赫在解释学上所强调的语法解释与技术(心理学)解释的方法论,使解释学踏上了现代之路。

二、马克思本体论解释学的创立

实现解释学从方法论到本体论的转向,马克思远远先于海德格尔。马克思从方法论解释学转到本体论解释学的这一趋向是与当时整个哲学的重大转型相关联的。所谓哲学的重大转型,指的是传统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向。就哲学自身的理论逻辑看,这一转向主要是由于传统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主客二分论的思维方式无法继续更好地说明和解释对象世界(包括人自身),从而昭示着“认识论中心主义”将要被哲学历史无情地淘汰。一种新的哲学形态——“存在论”哲学也就成了19世纪上半叶哲学家们着力寻求的目标。而与之相对待的也就是本体论哲学。传统哲学本体论是一种抽象的“宇宙本体论”,而现代哲学是“人类世界”的本体论。马克思敏锐地把捉到哲学发展的这一趋向。他放弃方法论解释学而转向对本体论解释学的建构,就是他哲学活动中心的转移和目标的调整。按照他自己的话讲,新哲学必须“拒斥形而上学”,“把人们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人自己身上”(P161-162)。这是新哲学的一个宣言。

《博士论文》具有发展到本体论观念上的萌芽。马克思在论文中注重对伊氏偶然性思想和观念的阐发,并以偶然性展示出一种新的哲学精神。这种哲学精神就是使偶然性摆脱它作为必然性的附属物的地位,成为与人生活相关的存在的原则和思维的原则。应该指出,马克思在论文中对伊氏的偶然性的哲学意义的阐发与评述,一方面由于自我意识原则本身的抽象性质,另一方面由于他本人尚未真正进入到社会生活领域,因而不免流于空疏贫乏,因为如此,我们认为,《博士论文》只是在某种意义上隐含着走向本体论解释学的契机和可能。

马克思后来正是在两个方面的引导下展开自己哲学的全新格局的。这两个方面即是:(1)在现实问题的引导下,使马克思实际进入社会生活;(2)在《博士论文》中所持的自我意识哲学的理论矛盾(自我意识是真正的创造者主体,但自我意识又需与世界相关联、相统一)的引导下,使马克思与“自由人”发生决裂。在经历了“《莱茵报》时期”和《德法年鉴》时期”之后,马克思先前具有的发展的哲学观念终于滥觞于《巴黎手稿》。马克思的《巴黎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哲学上最大的成就就是在本体论上引发了一场革命。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概念和实践原则是在这里得到初步的、尽管还不系统但却是最重要最本质的表述。《手稿》中,对实践概念和实践原则的阐述是通过“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原则”的提出和发挥而达到的。从具体的内容看,马克思把“劳动”(“感性的对象性活动”)看作是人的本质的体现,通过分析劳动的历史形态提出“异化劳动”学说,并联系地追问了私有财产的人学本质。这一追问不仅导致了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也引发了本体论上的伟大变革,即脱离传统的理智形而上学的束缚,通向现象学的人学,成为对人的生存论本质的探讨。在这里,马克思的研究是把实践(《手稿》中称“劳动”或“感性的对象性活动”)与对人的本质提问结合起来的:一方面实践是在对人的本质提问中确立起自身的本体论意义,另一方面对人的本质的提问因其实践的解答而达到本体论的说明。它实际地标示着马克思的解释学哲学理论从方法论进入到了本体论。

《手稿》中有两个重大的思想。第一,由于实践是关于存在与非存在、存在的现实性、自然界与人的现实存在的根本原则,所以,马克思认为,一切理解或解释活动的出发点只能是人类的社会实践。离开人的实践活动或“感性的活动”,一切对象都变得抽象而不可理解。在《手稿》中,马克思有一个命题就是“非对象性的存在是非存在”。这一命题的意思是说,离开人的“感性的对象性活动”,一切存在对人来说就变得没有意义,因而对人来说也就不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而是“非存在”或者“无”。而这也就是说,我们的理解或解释活动不可能是指向一种非现实的东西,而只要是对现实存在的一切(自然、人或“本文”)进行阐释,就又无可回避地牵扯到对作为存在的那个存在(“前概念”、“前知识”)的理解。在这里,作为存在的那个存在就是指人的“感性的活动”或实践。当马克思把实践当作区别于自然本体的人的本体时,他实质上是指证了解释学的本体论意义。第二,既然劳动乃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既然人的本质只能在对象性的活动的产物中得到现实的体现,那么,对劳动活动的对象性存在的理解,也就成为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客观理解。《手稿》中,马克思特别指证了人的对象性活动之最普遍、最根本的产物就是“工业”——“通常的、物质的工业”。马克思说,尽管工业直接完 成着人的非人化,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异化形式,但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打开了的书本”,是“感性的人的心理学”。这里马克思的意思是,任何理解或解释活动,在说明人的本质时,不能脱离活动的对象性存在;在对某一对象性的存在进行诠释时,又必须看到对象性存在的属人的本质。在这里,马克思以现象学的人学贯穿解释学,正是对解释学的本体论意义的指证。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实践原则的本体论意义被清楚地加以表述。《提纲》中,马克思提出问题;而在《形态》中,马克思则径直把实践本体论展示为生存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本体论解释学在《提纲》和《形态》中进一步得到了深化和确立。其观点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为理解—解释活动澄明本体论的前提(即社会实践的前提)。客观说来,马克思在《手稿》中确立自己的本体论哲学时,在理论上借助了两个人的重要思想:一是费尔巴哈关于“感性—对象性”原则;二是德国古典哲学关于“活动”的概念,特别是黑格尔的劳动观。尽管马克思在吸收这两位思想家的观点时表现出了他的批判和超越和向度,但是这种批判的大功告成和完全脱离旧哲学的窠臼,则是在《提纲》和《形态》中才达到的。

《提纲》中,马克思有一个着名的论断,即“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在这里,马克思以批判的形式肯定和宣示了自己哲学的态度和纲领:应该把理解或解释活动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要看到理解或解释活动规定着实践活动的方向和方式,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要看到,任何一种解释活动都是在实践活动的基地上得以展开和形成的,实践活动对于解释活动具有本体论的优先地位。正是这样一种关系,马克思在《形态》中进一步指出:“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P221)因此,是否是从实践出发理解和看待对象,这是旧哲学的本体论与新哲学的本体论在原则上的差别。《提纲》中,马克思这样提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P189)这一表述所包含的思想是异常深刻和值得发挥的,因为它正体现着新哲学在哲学史上完成的革命性变革和当代意义。从肯定方面说,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解释学要求把存在物(事物、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去理解;从否定意义上说,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解释学反对抽象的物质观念,因为它具有唯心主义性质和倾向。“抽象的物质”实质上分享着唯心主义基地。如果说在黑格尔那里“抽象的自然界”只不过是“自然界的思想”,那么,对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来说,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离开人的经验和存在所谈论的自然,亦是“抽象的物质”。由于这种唯物主义越来越“变得片面了”(P163)、“变得敌视人了”(P164),所以,这样一种哲学“必将永远屈服于现在为思辨本身的活动所完善化并与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主义”(P160)。这种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是把“实践”视为一切存在与非存在的本体和最高原则的新的哲学形态。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是马克思哲学的一般原则,也是他本体论解释学的根本原则。

第二,进一步把理解或解释活动看成是人自身的一种生存方式。“理解是人的存在的基本方式”这一命题,不是海德格尔而是马克思最先提出的。马克思在《形态》中表达的思想最明白不过地陈说着这一本体论解释学的命题。

马克思在《形态》中着力从历史的角度揭示人的几种生存样态。在《形态》的一开头马克思回答了考察人类社会生活的历史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以什么为前提的问题。他指出,任何历史的记载都应该“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它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P42-43)马克思对自己的历史观的这一概括,表征着他对人的存在即“人的实践生活过程”的整个描述,亦即对人生存境遇的整体揭示。按照他的思路,人的整体生存境遇有这样几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生存样式:(1)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样式(“生产生活本身”);(2)人的政治生存样式(“国家生活”及其 一切制度设施);(3)人的观念生存样式(一切“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

理解或解释活动,作为人们的意识活动、观念存在,作为人本身的一种生存样式,马克思在《形态》中主要是通过对“意识”及“意识形态”的考察分析而揭示的。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在人对自然,人对人从而人对社会的多重对象性关系中,人以自己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自己同一般动物直接区别开来。正因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他才得以通过对象化的活动使自己的存在具有多重对象性关系;同时,也正因为人的存在的对象性关系的多重性,他才得以在总是非完成或非封闭的存在状态中使自己成为有意识的存在物。“意识一开始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P34)。人是自己的思想意识的生产者,而且思想意识一旦上升到观念形态,它又“透明”着人的生存样态。马克思从三个方面分析了人们的意识活动和观念存在。其一,意识的产生与人的“感性的活动”或“实践”有着发生学意义的关系。作为产生意识的物质(人的大脑)和产生大脑的物质,都不是一般“感性的对象”的物质,而是“感性的活动”的物质;与意识有着某种不解之缘的语言,同样也只是由于“感性的活动”的迫切需要(交往的需要)而产生。其二,科学、哲学、道德、艺术、政治、法律等“纯粹的”理论,不只是人的观念对象的当下影像,更主要地“印证”着“感性活动”的主体的一种认知系统、意念、审美情趣和价值观念。这不仅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相当程度的确证,更是人对自己对象的自然、人和社会的多重关系的一种观念把握和文化把握。其三,正是这样一种观念形态,反映着对应的人的自己的多重对象性关系,因而它实际地表征着人在现实世界的各种生存样态。马克思说,从根本上看,意识只可能是社会的、历史的意识,意识的根源乃在于物质的社会关系和现实的历史活动之中。“意识形态”是由于人的“感性的活动”的发展,确切说是由于分工的发展造成的。

三、贯穿于马克思一生理论活动中的批判解释学

马克思的一生都在思考和解答着他那个时代的课题,即资本主义向何处去以及人类如何获得自我解放。这一课题理所当然地与“市民社会的高度发展和完善”有着直接关联。马克思是通过对哲学的批判返归现实,从而解答时代课题的。“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对黑格尔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对法国唯物主义的批判”、“对黑格尔以后的哲学形式的批判”……,这一系列哲学的批判,不仅使马克思得到了严格的理论锻炼,加深了对现实社会矛盾的认识,更加透彻地理解了近代哲学和哲学本身,而且使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批判解释学的哲学理论。这里,依据马克思哲学创造活动的历程,可大致把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在《博士论文》阶段,马克思试图通过对“自我意识”哲学的阐明和发挥,特别有效地表现出所谓启蒙、自由、反叛等具有社会批判意义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哲学理论主要是通过对自我意识哲学的社会批判意义和社会启蒙意义的阐发而得到体现的。首先,自我意识作为“自身肯定的完整性”,反对神(或上帝)的观念。正如伊壁鸠鲁的哲学被特别地理解为“自由的无神论”一样,马克思试图通过这种无神论的自我意识的原则,来与现存社会的理论纲领形成尖锐的对立。其次,自我意识作为自由的精神式样,扬弃柏拉图式的宗教激情,从而确认批判的科学和启蒙精神的结合理性。在马克思看来,现存社会只有通过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启蒙才能燃起“纯洁的理想科学之火”,并且重建“世界历史进程中生气勃勃的精神”。最后,自我意识原则也直接意味着某种社会政治意图(尽管这种意图主要是以否定的方式来体现的)。对马克思说来,既然“自我意识”是一切的基础或源泉,并且仅仅存在于自我运动中,那么历史就不是由最高实体所完成的东西,而是在时间中不断向未来进入和生成的东西。既然这一原则的本质乃是持续的否定性和纯粹的自发性(能动性),那么,以批判为中介的自我意识的实现过程就是一个无限制的发展。而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所确立起来的真理,就是“人”(个人)及其“自由”。

2.从《巴黎手稿》到《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个阶段,马克思通过“异化劳动”学说的提出和对“意识形态”本质的揭示,批判了私有制特别是当下社会的不合理性,展现了人的理想生存样态和理想的社会图景。

《手稿》的一个重要理论特色就是“异化劳动”学说的提出。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认真的批判研究”和“完全经验的分析”,马克思提出了“异化劳动”的四个基本规定,并初步描述和分析了现实社会的基本方面,即私有财产的现实。异化劳动与私有制是相互表里的,正像异化劳动生产出私有制的基本关系一样,私有制也不断地巩 固和再生产出异化劳动的前提和结果。这种本身分裂的、矛盾的和异化的社会经济现实,既是国民经济学的基础,同时也构成了异化的宗教观念的世俗基础。因此,一方面,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更加深入地接触到了世俗基础本身的矛盾,因而较之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理论向前迈进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大步;另一方面,异化劳动学说是对现存社会的私有制前提的批判,远远超出了国民经济学之不可逾越的界限和障碍,开启了社会理论和社会批判的新方向。

《手稿》的批判立足点是共产主义或“人类社会”。通过对私有财产人学本质的追问,马克思把“异化劳动”理解为人的“自我异化”,并进而把这种“自我异化”了解为最终会被得到“扬弃”。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作为社会的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彻底的、自觉的、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P117)在这里,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哲学理论“深入到了历史的本质的维度中去了”。如果说“无家可归状态变成了世界的命运”,那么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正是从这一“存在的历史的意义去思此天命”。在这一点上,现象学的胡塞尔和存在主义的萨特都没有达到与马克思在同一维度对话的水平。

关于“意识形态”的批判解释学是马克思在《形态》中提出的。《形态》中,马克思在指证了意识形态的社会历史根源后,进一步对意识形态的特征以及它的根据本身进行了分析。这一分析表明:(1)意识形态是社会生活本身分裂的结果。只是由于社会生活本身的分裂,才一方面导致意识形态在表面上独立发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导致了意识形态同生产力、同社会状况发生矛盾的必然性。(2)意识形态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反映。(3)意识形态具有思辨的目的论和抽象的普遍形式。一方面人们总是爱把从后来历史中得出的抽象,思辨地想像为前一个历史时期的“目的”;另一方面统治阶级总是赋予自己的私利以普遍性的思想形式。(4)意识形态总是歪曲和颠倒现实的关系。既然意识形态乃是从社会分工和阶级对立中产生的,既然意识形态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那么,所谓独立性和普遍性的思想,不过表现着“共同利益的幻想”;正是这种幻想,使得现实关系被掩盖起来、被颠倒过来,使得“观念统治着世界”、“观念统治着历史”成为意识形态的普遍特征。因此,马克思说:“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排除人类史。”(5)必须对意识形态进行理论的批判和实践的批判。从理论上说,不对意识形态进行理论批判,就不可能揭示意识形态的基础和秘密——现实的社会生活及其内容矛盾和分裂,从而去除意识形态对现实关系的歪曲和对自身的遮蔽。从实践上看,既然意识形态是从现实社会本身的分裂,是从内部对立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那么,对意识形态的实践批判意味着实际地“改造工业和社会制度”,意味着消灭分工、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对立。通过对意识形态的批判,马克思实际地解构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也实质地表述了这样一些批判解释学的哲学观点: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不是从观念出发解释实践,而是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不是用单纯的观念批判去解释历史的变动,而是用现实的历史变动去说明观念的兴衰起落;不仅仅只从理论上解释对象世界,重要的是要从实践(行动)上去改变对象世界。这最后一个意义就是马克思经常提到的“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

3.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当下社会生活最普遍的表现形式——“拜物教”的批判,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再现了这一社会人的历史的生存(“物化”)的图景。

马克思对拜物教的批判主要是通过对商品的分析而达到的。在马克思看来,商品充满了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本来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却表现为商品与商品互相交换,以物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由于这种转换,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受的物。这种人和物颠倒的幻觉似于宗教迷信,所以称为商品拜物教。与对商品拜物教的分析相联系,马克思还揭示了货币、资本的拜物教的性质和秘密。马克思认为,“拜物教”只会产生这样两种结果。一方面,物的自然属性被主体化,从而构成了超感觉的、神秘莫测的东西。生产资本会自动产生利润,生息资本会自动产生利息,土地资本会自动提供地租。这些神秘性决不是物的自然属性造成的,而是物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的必然表现。另一方面,人被物化。在一个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里,不但人成了物、商品、货币、资本、机器和技术的奴隶,而且人与人 之间的社会关系也由于变形为物与物的关系而变得晦暗不明。

马克思对“拜物教”的批判实际上只不过说明,批判解释学应该注意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即既然这个物质世界是人类的生活世界,那么对这个世界一切“物”的说明解释或对物与物的关系的批判分析,就要透过物的掩盖层面发掘人与人的真实关系或人的真实存在。解释学作为一种哲学理论,不是实用的一种技术,而是批判。这种批判的目的是通过联系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条件,揭示资本主义意识形式的伪装,把握历史过程的真实意义。

4.从中年起特别是晚年,马克思通过对人类学的深入研究,把自己理论研究的视野扩展到“东方社会”,提出了东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从而解构了“欧洲中心主义”。

在马克思一生的理论中,有关于西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也有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的理论。马克思关于西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主要是他通过对西欧社会历史的研究而提出的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和社会发展形态的理论。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的理论,主要是他的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和在分析了俄国农村公社的发展趋势后,提出的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着名论断。马克思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东方社会由于其自身特殊的地理环境、社会组织和政治制度,将会表现出与西方社会完全不同的历史发展道路和社会形态的复杂性。既然如此,那么在东方社会的研究中套用西方社会的理论模式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一结论蕴涵着它对“欧洲中心主义”的解构。这里,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的哲学理论体现了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和思想:不存在着抽象的一般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这也就是马克思赞同的黑格尔的真理观,即真理不在开始,也不在结尾,真理在过程之中。既然真理是一个过程,那么对某一对象或“文本”的解释说明,就必须结合这一对象或“文本”特有的历史情境,作出具体的结论。不是照搬或套用一般原则,而是要在解释学中贯彻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原则。逻辑建立在经验事实之上。

透过马克思整个批判解释学的哲学理论我们看到,不论是他的早期阶段,还是他的中晚年,其批判解释学的对象都是直指“元叙事”(黑格尔式的思想传统——“纯思辨理论叙事”和法国启蒙主义的思想传统——“自由解放叙事”),从而力图揭示“资本主义持续变革的逻辑”,预见性地阐述资产阶级时代所面临的经济危机、文化危机、社会危机。这种批判解释学提供的是“整体社会的视界”(杰姆逊语),它表明,对于当代批判理论来说,马克思的批判解释学哲学理论是“不可超越的视界”。

综观马克思的解释学哲学理论,无论是他的方法论解释学,还是他的实践本体论的解释学,甚或是他的批判解释学,一个共同的目的都只在于不断进行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本文之间的对话。这其中,他主张实践的优先性,并始终坚持历史主义的意识。如果按照海德格尔的话说,理解是指一种“筹划”,那么,马克思的整个解释学哲学理论实质上就是表明,人们根据自己的可能性来选择自己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并进而筹划着自己的未来。我们认为,这样去理解马克思的解释学哲学理论,是比较恰合马克思对“人类解放”怀着深深眷恋的旨趣的。当然即便是这样一种“恰合”,仍须我们认真去领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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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生态观论文范文6

2006年10月,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刘卓红教授的专著《历史唯物主义新形态的探索――卢卡奇社会存在本体论研究》。该书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读罢全书,我有几点想法。

第一,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是时代的要求。

看得出来,刘卓红教授关注卢卡奇社会存在本体论研究,并不单纯是为了客观地评价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个具有重要历史地位的人物,而是通过评价卢卡奇来力求创新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态,或进一步说是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

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确是我国哲学界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改革开放初期的思想解放运动,即关于“实践检验真理标准”命题的讨论,奠定了推进我国理论联系实际,思想解放、敢于创新理论的哲学基础。当前,改革开放已经全面展开并发展到更深层次,社会需要有更深一步的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而开展思想理论创新关键在于哲学的创新,归根结底来说。思想观念的转变就是哲学思想的转变。从当前党中央确立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指导思想来看,由于社会现实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因此,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地检讨思想领域的哲学世界,或者说对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转变作新的思考。

我们国家历来非常重视哲学教育。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用于干部和学校哲学教育的就是被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以下简称《原理》)。这本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哲学教材已经发行到第5版了,发行总数超过1000万册,加上与该体系和内容基本相同的各种版本的教材,其数量更大得多,足可见其使用范围之广和作用之大。然而,我们不能不承认的是,尽管《原理》的体系和基本内容在半个多世纪里的历史作用获得了充分肯定,但从哲学形态来说,它已经不再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了。在具体内容及内容的安排上,虽然经过多次修改有很大的变化。但其基本形态源于原苏联斯大林时期的《联共(布)党史》是不争的事实。作为那个时期哲学形态基础的本体论,卢卡奇早已作过批判,“致力于纠正斯大林哲学中忽视主体研究的片面性倾向,着力恢复主体研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位置,是他的一贯态度。”而现在我们最新版本的《原理》虽然在“实践”等问题的阐述上作了较以前更充分的论述。但在几个基础性问题上却仍然基本保留原有的观点。2006年,《学术研究》第5期发表了生教授的《对三个基础性问题的辩证思考》和杨寿堪教授的《哲学原理教科书中若干问题质疑》两篇文章,讨论的都是哲学教科书存在的问题。我在《岭南学刊》第4期发表了《矛盾辩证法质疑》一文,又在《学术研究》第10期发表了《关于哲学原理教科书几个基础性问题的质疑》一文。这两篇文章也都是力求检讨传统哲学形态。试图为构建哲学新形态探路。读了刘卓红教授的这本书,更加深了我对《原理》质疑和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解。

第二,哲学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地进行自我批判的过程。

在刘卓红教授这本书的“导言”中,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一元性和多样性的关系。这些论述是很有见地的。“20世纪,马克思主义哲学已从创立和奠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框架走向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探索的‘百花争艳’的新时代。一百多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历程充分证明了一个道理:马克思主义哲学总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自觉地赋予自身以创新的品格。”哲学的创新品格,归根结底是哲学本质的要求。哲学被誉为“时代精神的精华”,时代变了而不创新,就失去了哲学的本质。《原理》的哲学形态,是“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产物,现在已经进入“和平和发展”的新时代,出现了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社会化等一系列新问题。马克思生活的时代这些问题才刚刚萌芽,马克思以其特有的哲学的敏锐对此作过一些原则性的论述。而时代的这些新特点,现在则成为我们时刻感受到的现实。既然时代的特点和总体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那么反映时代精神的哲学能不发生变化吗?哲学原本具有“无定论”的品格,在各个方面都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新的时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探索出现“百花争艳”的局面实属马克思主义哲学生命力的体现。

开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创新并非易事,因为这关涉到世界观形态的改变。个别观点的改变尚且不易,世界观形态的改变当然更难。就我们自己来说,要对曾经坚持和教授过的《原理》进行改革,就需要我们坚持哲学的本质,富有强烈的自我批判精神和勇气。所谓自我批判,就是首先要超越自己,要有自己的思想见解。我们平常说人都是有思想的,但这只是就思想活动而言。如果从内容来说,其实大多数人只是思想别人已经思想过的思想,也就是没有自己的思想。什么叫做有自己的思想?1977年去世的著名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布洛赫的第一墓志铭说得好:“思想就意味着超越”。思想家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探索而又超越前人的。比如,柏拉图超越了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又超越了他的老师柏拉图,马克思曾自认是青年黑格尔派,后来又超越了黑格尔,等等。超越就要有所创新,创新才有发展。“对早期不成熟思想的反思和自我批评,是晚期卢卡奇探讨社会存在本体论的理论起点。从卢卡奇整个思想发展过程来看,晚期思想的提出得益于对早期思想的自我反思,是在批判前者的局限中构成完善理论自身、实现理论自我超越的内在动力的产物。”我认为,我们现在特别需要卢卡奇这种勇于自我反思、自我批判的精神。自我质疑、自我反思、自我批判是觉醒的开始。在自我批判的过程中前进,是哲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愿我们的哲学能通过自我反思和批判而早日觉醒。

第三,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关键是开展本体论研究。

其实,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早已对《原理》的体系和内容提出过许多诘难。对如何建立哲学新形态也作过许多有益的探索。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应如何表述的问题,就有过人的哲学、实践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生活哲学等等提法。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直至当今,《原理》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在哲学教育中仍是主流。何以一种过时的哲学形态却一直难于改变呢?这里涉及哲学本身和哲学之外的很多因素。就哲学本身来说,我看主要有相互关联的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长期以来,《原理》表述的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几乎是毋庸置疑的。创新哲学形态就是改变《原理》的形态,要改变一种长期占据主流地位的哲学形态本身就是极其困难的。二是在探索哲学新形态的过程中。人们通常只是阐述对新形态的看法并加以论证,对《原理》的许多问题,特别是基础性问题并没有逐个提出质疑和深入讨论。这就给人一种印象,似乎《原理》除个别提法外,总体来说还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

的阐述,因此,“创新”只在原有的框架和内容上作某些调整和改变即可。三是不少力求作出创新的形态,并没有找准新形态的基点。就各个问题的论述而言,似乎都有根有据且有说服力,但没有一个基点,也就难于形成一种新的“形态”。这个新的基点是什么?也是我在思考哲学创新形态过程中一直把握不准的问题。读刘卓红教授的《历史唯物主义新形态的探索――卢卡奇社会存在本体论研究》一书,我似乎有所醒悟:哲学形态改变的关键是本体论。或者说。只有建立在新的本体论基础上的哲学,才能称为哲学的新形态。当然。我们坚持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因此,新的本体论必须是马克思所阐述的本体论。

刘卓红教授的这本书开宗明义说:“对本体的论证开始了哲学的历史,启动了哲学的传统。哲学发展的历史证明了本体论是哲学最久远的组成部分,是哲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从本体论创立的最终意义来看,它是试图从事物所具有的终极存在、初始本原去理解和把握事物的存在本性,以及揭示事物向前发展的内在根据的一种理想形态。”对于马克思著作中没有直接提出本体论的问题,书中作了较为详细的讨论。其实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来看,他们曾经考虑过写作哲学的专门著作,但因情况改变而未能如愿。恩格斯在1888年写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单行本序言”中说:1845年我们两人决定共同钻研我们的见解,“特别是由马克思所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但后来没有写完。恩格斯在写《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终结》)时,找到“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就是大家熟知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恩格斯写《终结》,部分地是在马克思逝世后继续做这项工作。他做这项工作并不是直接论述他们所要建立的新的哲学形态,而是首先要批判旧的哲学形态。关于这个新形态哲学区别于以往哲学的特点,恩格斯用了一句十分概括的话来表述,就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而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及其他著作来看,“劳动”、“实践”、“社会存在”、“关系”等概念,无疑是马克思恩格斯拟建立的新形态哲学的核心范畴。由此可见,卢卡奇将新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概括为“社会存在本体论”是有充分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