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招生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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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严格保障学生入学权利,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初中、小学招生

(一)招生入学原则

对县内的小学毕业生按监护人住址“相对就近”划入初中学校就读;小学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小班就读”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招生入学对象

1.县直属学校和各教管中心正式在册有学籍的毕业生。

2.外地回本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3.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入学细则

1.农村学校招生范围、办法

农村中小学原则上按行政区域和招生责任范围招生。农村中小学按家长意愿及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接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对辖区内适龄儿童不按时入学的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督促其家长送子女入学,小学适龄儿童因病因残需免学或缓学的,应督促其家长办理免学或缓学手续,其他正常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必须达到100%,农村所有六年级毕业生升入本乡镇初级中学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2.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办法

(1)城区小学毕业生家庭在县内有固定住房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划片。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学生本人或父母在县内有固定住房的(有房产证,且必须是第一产权人),按照学生本人或父母名下的房产地址进行划片,就近入学。(需要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二是学生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同在一起,且学生父母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情况,按祖父母名下的房产地址划片,需要提供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县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其父母无房证明(证明父母双方名下均没有房产)及户口簿(证明三代人的关系)。

持有公证书的,可于6月底前办理产权证,并以产权证为准登记相关信息。

(2)县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者本人在县城内无固定住房(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合同以及私下购房合同等情况均视为无固定住房)的,按其暂住证地址,可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就近学校的学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适度调剂。

(3)非县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且学生本人或父母在县城无固定住房的,在主城区相关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调剂到六中和八中两所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可根据临时居住地址,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

(4)对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结合划片实际予以照顾。

(5)对外地回的小学毕业生或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在我县初中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家长持学生小学毕业生档案、学籍档案、学生户口簿及家庭住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到县教育局办理登记,分类统计,安排入学,登记时间为7月10日前。

(6)对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县小学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家长持学生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商人员要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和住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按规定通过验定或年检;外来务工人员要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经人社局确认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到招生片区学校登记。学校按照先片内学生、再手续齐全的外来学生的顺序依次接收,对外来生源过多难以容纳的,学校可以安排到有空额的联盟学校或采取适当提高入学条件、电脑派位、随机抽签等办法招收。最终未被招收的及时到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八中等有空额学位的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应足龄入学

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及儿童身心发育的特点和规律,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后再入学。各小学要引导家长从儿童的长远发展着眼,防止揠苗助长。针对少部分与规定入学日期相差较小的儿童家长的入学要求,各小学要进行耐心地解释和说明后果(无法注册学籍),取得家长的理解和认同。一年级新生注册时家长需提供儿童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各小学严禁招收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四)招生限额

1.农村及城区中小学可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总数和学校容量自主设置班级,班额不超过限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

2.将城区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纳入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招生。

(五)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起始年级未在本片区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可凭房产证、户口簿、转学证明等到片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在片区学校班级未达到班额上限的前提下,可安排入学,若已满额,则到相对较近的其他未满额的学校就读。各学校、特别是城区学校校长必须对本校学籍学生总数及平均班额数做到心中有数,

2、非起始年级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携带有关证明资料到相关就读学校申请就读,学校根据班额实际情况,在不超额的情况下予以审定接受。

3、严格学籍管理,禁止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即学生学籍与就读的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做好政策方案制定和宣传

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招生的时间、范围、条件、工作流程、责任分解、审核监督等予以明确。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投诉,让广大学生家长知晓招生政策,确保所有片内适龄儿童都能按时报名入学。农村小学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宣传动员,稳定生源。

(二)妥善做好入学动员和服务

学校要对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认真摸排,对未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动员入学,如学校动员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局报告,依法强制动员,保证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热情接待家长和学生。对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沟通和疏导工作。

(三)严格执行招生限令

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城区各小学应严格按照所划招生区域招生,不得擅自招收不属于招生辖区内的儿童或未适龄儿童。

(四)严格把好登记审查关

城区学校要组织政治素质好、招生业务熟的人员做好登记报名和材料把关、审验工作,对申请人提供的户口、房产等信息要仔细、认真进行核实,对有争议的要通过上门明察、周边暗访等形式予以核实。初审结束后将申请人信息登记造册,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登记入学,对确有争议的交由校务监督委员会审核议定。同时组织由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及纪检监察等人员参加的监督队伍,对招生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五)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严禁分重点班、快慢班、层次班等,严禁举办所谓“实验班”、“重点班”等。要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收费,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热心服务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通过伪造房屋产权、户籍等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方式进入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材征订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教材及教辅目录,通过新华书店主渠道进行征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或搭售省定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各学校严禁统一代购、指定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任何品种的教辅材料或读本,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强化舆论监督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检查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2

组织机构

1、于2017年6月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1、学习相关文件,明确工作要求。

校长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上向全体组员宣讲了区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招生政策,明确要求和操作方法,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通过组长会议、全体教师会议向全体教师宣讲一年级新生招生政策,做到人人了解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学校牵头成立幼小教育衔接课题组,分课题与幼儿园老师密切协作开展科学研究,老师深入幼儿课堂了解孩子日常课堂教学情况,指导幼儿园教师和家长提前做好一年级新生学习生活等衔接项目。同时组织幼小老师开展联合教研活动,向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开放我校低年级学生教育实况。如:学生行为规范一日常规要求、课堂教学各环节中学生基本教学习惯要求等,让幼儿教师和孩子了解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促进一年级新生尽快适应小学生活与学习。

2公布招生信息,做好家校互动。

认真做好一年级新生家长的接待咨询工作,学校通过入村公布招生入学信息,6月10日及时向村居委会张贴“新生招生简章”告知家长及时到学校进行新生报名。6月20日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健康儿童持户口证明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告知书”,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人人参与,按照预定操作顺序,有条不紊的帮助家长完成告知书的领取,告知家长在6月25日之前将“告知书”交回学校教导处,对于特殊学生提醒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对于拿到告知书未来报名的个别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成员利用下班后的休息时间,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进行了沟通。

招生工作体会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2017年新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全体教师学实学透,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使得本次新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3

学校将以《__市__中学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厦大创新实验班”、高中“实验班”为依托,把保送班的教育教学工作与落实《__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结合起来,确保国家课程开设,突出__教育特色,结合学生兴趣爱好开展拓展教育,加强综合实践能力培养,注重__素质提高,开展__创新、机器人、海模、空模等多样的__类课程及活动。充分利用厦大资源优势,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进入大学实验室,实际体验科研过程,利用__大学实验室、图书馆、校园网等优势资源,提供学习资源支持。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的有效衔接,为一流大学输送高素质人才。

学籍在__中学,符合普通高中普通生报考条件(非__户籍学生要符合限报条件),初中三年在学籍校实际就读(即无寄读经历)的2015届初中毕业生。

招收学籍在__中学,在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的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维度表现突出的学生。

80名(以__班为主,__班学生60%以上给予保送,人数不足部分保送普通班学生,其中前20名保送创新班)。

(一)工作小组:

(二)监督小组:

学籍在__中学,符合普通高中普通生报考条件(非__户籍学生要符合限报条件),初中三年在学籍校实际就读(即无寄读经历),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优秀,且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维度表现突出的2015届初中毕业生可提出申请。

1.报名时间:2015年*月16日- *月21日。

2.报名地点:__市__中学教务处,电话:__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__中高中学保送入学申请表》一份。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和监护人同意,可直接向我校教务处索取报名表,或通过访问__市__中学网站(网址__)在本文件后的“附件”中下载报名表。

(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申请保送、符合条件的学生的初中三年的学业成绩折算分(按初一下和初二下占35%、初三上期末占65%的比例折算成绩),加上在初中阶段获得的市级以上__类(如__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航模竞赛等非学科竞赛)竞赛奖励(加分1-3分)形成折合成绩(具体折算办法见“附件一”),按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批。

九、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1.资格审核:2015年*月22-25日。

2.符合资格名单公布:2015年*月27日在__中学学校网站(网址*)中“招生动态”或“招生考试-中招信息”中公布,并上报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公示。

3.报批拟录取对象名单:5月7日前上报__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批。

4.公示拟录取对象名单:5月15日前,经__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核准后,在__市教育局网站、__市招办网站和__市__中学网站及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

5.公布录取对象名单:5月20日在__市教育局网站、__市招办网站和__市__中学网站及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

本方案所指的获奖项目或参评项目均须为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月21日期间获得,以证书落款为准。

十、本方案需在__市教育局网站、__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相关网站网址

1.__市教育局:*

2.__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3.__市__中学:*

4.学校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咨询电话:*,招生监督电话:*。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__市__中学中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__市__中学2015年招收保送生成绩折算办法细则》

__市__中学

2015年*月17日

根据申请保送并符合条件的学生的学业成绩折算分加上获奖情况折合分形成折合成绩,按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①学业成绩折算分。将初一年期末考语文、英语、数学及初二年期末考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卷面成绩总和按35%折算,初三上市质检中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五科的原始分按65%折算,折算后两个数据相加形成学业成绩折算分。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4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 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1.具有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位于泰城中心城区范围以外(以2017年新修改《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准)。

(二)初中

1.具有泰山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位于泰城中心城区范围以外(以2017年新修改《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准)。

(三)其他情况

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办理;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外来客商子女,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外来客商子女入学规定>的通知》要求办理;持有“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外籍学生、港澳台籍学生,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入学规定执行。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须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就读。

二、审核资料

(一)泰山区户籍

1.户口簿;

2.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者购房合同;

3.其他佐证材料(根据学校具体制定的方案而定);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一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为依据,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学区内生源予以接收,查验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育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

5.《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户籍所在地位于泰城中心城区范围以外(以2017年新修改《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准)。

1.户口簿;

2.《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办理时限1年以上);

3.房产证或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期限1年以上,小区物业费用缴纳证明);

4.监护人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人社部门备案)或泰山区工商营业执照(泰山区税务部门的纳税或申报证明,1年以上);

5.在泰安市或泰山区社保部门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由学校网上提报审核);

6.《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三)特殊情况认定

1.因房产抵押贷款无法提供房产证明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2.已购房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学校需到实地进行家访确认。

3.各公办中小学要按照2014年开始实行的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的要求,依据近四年或者五年招生的数据库信息,认真做好房产年限审核工作。

4.法定监护人出示的房屋产权须为100%产权、房屋性质为住宅。

三、招生流程

(一)小学阶段

1.8月14日—8月23日,各学校公布招生方案及工作安排,做好招生前的宣传解释工作。

2.8月24日—8月29日,报名审核。 公办小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生源所属类别到学校登记审核,学校将符合在泰山区就读的学生信息录入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网址:tsedu.993721.net/baoming_1.asp),经审核符合在本校就读条件的学生确定录取入学,若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学校向区教育局或者街道镇提出统筹申请。对不符合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告知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条件就读的地区就读。 民办小学。符合年龄要求及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持《招生方案》中要求提交的材料到学校审核,经学校录取后将学生信息录入中小学招生平台(网址:tsedu.993721.net/baoming_1.asp)。

3.8月30日,学校录取新生。

4.8月31日,家长登陆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二)初中阶段

1.8月14日,各学校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宣讲招生政策和网上操作流程。相关初中学校参加。

2.8月15日—8月16日,完善信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者监护人登陆“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网址:tsdeu.993721.net),修改完善家长联系电话、学生身份证号,补充监护人身份证号、房产证(不动产证)号及房屋座落。有意参加民办初中报名的家长,在完善信息后,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查看民办初中招生方案,了解学校招生方式。

3.8月17日—8月18日,汇总招生平台信息。

4.8月19日—8月27日,学校审核并录取学生。 公办初中。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凭毕业生小学学籍号和身份证号登陆“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查询初中资格审核学校。住址信息一致的可持“审核资料”中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学校审核;住址信息不一致的可持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在平台打印的《小学毕业生信息表》到家庭实际住址所在学区学校进行审核登记。资格审核学校在招生平台查询监护人房产信息是否属实或者进行家访,学校确认属实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调拨申请,生源调拨完毕后,学校直接点击录取。 民办初中。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出招生人数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8月26日——8月27日,安排统筹生源。区教育局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排符合统筹入学条件的生源。 备注:泰山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及学籍证明等材料于8月15日-16日到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泰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地点)采集信息。未在网上登记信息或提报虚假信息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四、招生管理

(一)进一步明确招生工作责任主体。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义务教育段学校(含市直及市直以上义务教育段学校、泰安英雄山中学初中部)的划片招生和统筹入学工作。各街道镇继续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学校划片招生和统筹入学工作。各学校除招收学区内生源外,还要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生源。 备注:泰安望岳中学继续承担原泰安市实验学校西校区的学区生源入学任务。

(二)进一步发挥联合办学的优势。东岳中学与泰前中学加大合作办学力度,成立“泰安东岳中学泰前分校”,选派优秀管理干部和教师到泰前中学参与管理和任教,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泰安六中和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集团化办学优势,加大教师交流、学科教研工作力度,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集团整体办学水平。

(三)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即:(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凡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区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形成不稳定因素的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工作。各中小学校应当接受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协助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联络工作。省庄镇、邱家店镇要做好本辖区内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学校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各学校要主动对接扶贫工作部门,了解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失学、辍学儿童的登记、劝返、报告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五)进一步规范学籍注册工作。各中小学招生工作与学籍注册同步完成。新生建籍必须依据招生平台信息,学校录取新生并通过审批后,立即将招生平台的学生电子信息导入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为新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做到人校一致、人班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不得办理学籍。

五、招生要求

(一)强化责任。各街道镇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5

环翠区教育局,开发区教体处,机关各科室,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市直有关学校,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

根据《威海市2018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威招考委〔2018〕1号)精神,严格落实鲁政办字〔2015〕152号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市直普通高中、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共计划招生3840人,音乐、体育、美术、综合艺术及科技创新特长生计划单列,具体计划和录取比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2018年招生计划表 学 校总计划数普通生体育生音乐生美术生综合艺术生科技生合 计384032891421392004030威海一中新校区700615253020——10威海一中820760301510——5威海二中 920 824 37 34 20 —— 5威海三中4002652010100——5威海四中500445301010——5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120————404040——威海市实验

 外国语学校100100威海大光华

 国际学校280280注:1.2018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和威海一中招生总计划数不包括国家、省安排的新疆内地高中班学生80人、青海海北班学生40人。2.2018年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中,其中:威海一中新校区羽毛球4人、乒乓球2人、女足4人、手球2人、橄榄球3人;威海一中男篮6人、女篮6人、男足8人;威海二中男排4人、女排5人、健美操8人;威海三中排球9人、乒乓球2人;威海四中健美操4人、田径6人。3.威海一中新校区高水平管乐团队成员招生30人,纳入学校艺术生招生计划中。4.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为自主招生,上述计划为中心城区指导性计划,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中。

二、普通生招生

(一)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新校区招生范围为威海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技区、经技区、临港区,下同),按志愿填报招生。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招生区域基本保持不变,根据生源分布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以下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孙家疃街道;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北。

威海二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羊亭镇、张村镇;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南、初村镇;经技区城区、崮山镇。原则上即墨路以北为北校区招生区域,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生意愿适度调整。

威海三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温泉镇;经技区。

威海四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孙家疃街道、羊亭镇、张村镇;高技区;临港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下同)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一中新校区,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初中学校驻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户主非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一中新校区,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挂靠户口所在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二)区域认定。

考生可选择所在户口薄地址或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招生区域,以2018年3月1日前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材料为准。必要时,须提供证明考生与所在户口薄户主或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关系的有关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其他法定监护人证明等)。

选择使用考生所在户口薄地址认定的,户主须为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户主为其他人的,不能认定为威海一中或威海二中区域,根据户口簿地址认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区域。

选择使用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的,产权所有人须为考生或法定监护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的考生,不能认定为威海一中或威海二中区域,根据毕业学校地址认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区域。

具体认定办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录取原则。

威海一中新校区普通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学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批次录取资格线,计划未完成不降分录取。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按同一批次录取;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按同一批次录取。同批次学校普通生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学校招生区域内资格线以上考生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录取资格线以上且超出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默认调剂到同批次其他学校(威海二中为北校区),不同意调剂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

三、特长生招生

(一)基本要求。

市直普通高长生招生,要严格执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号)和《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威教发〔2014〕13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二)区域划分。

威海一中新校区特长生、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均为中心城区;其他特长生按普通生招生区域实行划片招生。

(三)考试录取方式。

1.美术特长生。美术类专业考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专业考试时间为3月10日,考试结束后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专业合格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招生计划数量,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6月15日至16日填报学校志愿。录取时,分批次依据志愿情况,按学校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学校专业录取资格线,专业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录取资格线上考生达不到2倍比例的,不做计划调整。具体详见《威海市2018年市直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专业统考工作实施意见》。

2.音乐、体育、综合艺术特长生。音乐类、体育类、综合艺术类专业考试由各高中学校组织,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各学校均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学校招生计划的,相应缩减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学校要在学校招生简章中自行确定特长生具体报考条件、最低专业合格线、最低文化分数线。已被报考学校确认为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

3.科技创新特长生。凡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科技论文须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的(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均具备报名资格。市直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并及时将考生考试报名花名册(盖章)及考生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查备案。

科技创新特长生专业考试由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依据志愿填报情况,威海一中新校区按招生计划数1.2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规定招生区域内,其他市直高中按照招生计划数1.2倍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97%。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要求。

市直高长生招生简章要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统一,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16日。

威海一中新校区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19日;威海一中、威海二中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20日;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音乐类、综合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22日。

市直普通高中须于5月10日前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须安排纪检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部门等人员参与监督。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综合艺术类特长生专业合格名单,须于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同时上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自主招生

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实行自主招生,不限定招生区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学业考试成绩按照计划1:1.2的比例向学校提供考生名单,招生学校负责录取。学校自主招生方案于3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实施。

五、指标生分配办法

威海一中新校区、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将普通生计划总数的85%作为指标生计划数,按照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和考生数各占50%权重的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划定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录取资格线前需确认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完成情况,在指标生平均分数线下12分内仍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从学校调出统一调剂使用。

六、成绩公布及志愿填报

6月25日公布成绩,同时公布录取资格线。

6月15日上午,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分别组织召开以中考招生政策为主题的初四考生全体家长会,解读中考填报志愿和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6月15日至16日考生填报志愿。需填报的志愿有:1.普通生志愿:填报威海一中新校区普通生志愿;其他学校根据招生区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同批次不同意调剂的考生,提出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申请。2.美术特长生志愿:填报威海一中新校区、威海三中、威海艺术学校美术生志愿;其他学校根据招生区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音乐、体育、科技创新、综合艺术类特长生志愿,根据报考学校专业合格名单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

6月26日至28日,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七、录取顺序及要求

(一)录取顺序及报到时间。

威海一中新校区安排在其他高中学校之前录取。各有关高中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安排在同批次普通生之前录取,未被录取的可参加普通生录取。

录取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威海一中新校区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2.威海一中新校区普通生。

3.威海一中新校区科技创新特长生。

4.威海一中、威海二中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5.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普通生。

6.威海一中、威海二中科技创新特长生。

7.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音乐、体育特长生,威海四中美术特长生。

8.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

9.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

10.威海三中、威海四中科技创新特长生。

11.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

12.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

7月3日前公布录取结果,7月5日至6日报到。

(二)工作要求。

1.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网上录取、报到确认”的原则,各有关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

2.达到录取分数线并同意入学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经学校确认无误后领取正式入学通知单。学校要及时组织新生办理交费、注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入学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各学校要在考生报到结束次日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考生报到情况,并上报考生放弃入学资格的相关理由。

3.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于8月25日前将审核认定的录取结果(含自主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录取信息库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手续。

八、工作纪律

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要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管理,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五个严格、五个严禁: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禁在计划外录取学生;严格落实招生区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格执行录取标准,严禁随意降低标准录取;严格执行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一经市教育局审定后,严禁随意变更;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学籍注册将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交的名单为准,对其他任何单位提供的名单不予受理,新生一经录取报到严禁跨校借读。

九、职责分工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市直高中考试的组织、评卷、成绩汇总和录取工作;基础教育科参与市直普通高中科技创新特长生的录取工作,监督市直普通高中计划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注册学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参与市直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考试、艺体特长生(含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考试及录取工作,监督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6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公布的《包头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获悉,包头2018年中考时间为6月26日-28日。

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及计分办法

考试时间为5月22日—25日。

信息技术和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0分,全部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体育测试按照市教育局《包头市2018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分值为30分,计入中考总分。考试时间为5月5日—20日。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体育。蒙授考生加试汉语。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一张试卷。

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汉语及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英语学科另设听力测试。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考试:实验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应掌握并能独立完成的实验(其中物理20个,化学8个),每名考生只做1个实验(通过抽签确定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操作考试,题库自动组卷,学生答完网上提交,系统自动给分。理化实验考试考前十天内由市中招办书面通知各考点学校考试所需要的理化实验仪器、药品材料;考前1天将考试试题发放到各考点实验室,由各考点实验人员准备各试题所需要的实验仪器、药品材料。凡承担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任务的考点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配齐配足实验材料。

体育测试:按照《包头市2018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方案》规定,现场电子测试,现场给分(具体计分办法参照2017年标准执行)。免试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由各旗县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总后,于4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并于4月24日—28日在“包头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和《包头教育》报进行公示(内容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班级等)。公示无异议,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于5月5日前将花名册交付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登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