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行风工作计划范例6篇

卫生院行风工作计划

卫生院行风工作计划范文1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的过程。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本着代表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结果可用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或修订以及指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监测范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范围应包括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各环节,监测的产品应包括食品和食品原料、辅料。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起草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起草监测计划时应邀请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应收集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定期制定或修改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名单,作为起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科学依据。

第五条 (预警管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建议。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建议,并决定是否予以公布。

第六条 (能力建设)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本着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原则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各省、市(地)、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

第二章 监测计划的制订

第七条 (计划分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分为常规监测计划和临时监测计划。常规监测计划是为掌握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而进行的系统、持续的监测活动,一般以年度为一个监测时段。

临时监测计划是针对食源性疾病信息、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新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而制定和实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临时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

第八条 (监测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按照优先顺序提出需要列入监测计划的建议。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的优先顺序基础上,参考以往食品安全监测情况、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提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草案,报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上述计划草案研究同意后联合印发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监测内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监测目标、监测范围、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措施和考核等内容。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起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时,同时对需要列入监测范围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食品中有害因素名单进行补充或修改。

第十条 (优先范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覆盖的范围和年度重点,并优先考虑以下品种:

(一)婴幼儿或儿童食品;

(二)容易反映食品安全状况的食品;

(三)消费者关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热点问题;

(四)使用范围广、消费量大的食品。

第十一条 (优先危害选择)食品安全监测的风险应优先选择毒性作用和健康影响较大、风险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风险因素。

第十二条 (具体内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包括以下与实施该计划相关的具体要求:

(一)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包括采样机构、检验机构、结果汇总等);

(二)各监测机构所承担的具体监测内容(样品种类、来源、数量、检验项目);

(三)样品的封装、传递及保存条件;

(四)采样方法、检验方法及依据;

(五)结果汇总及报送机构;

(六)监测完成时间及结果报送日期。

第十三条 (信息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核实相关信息,对需要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或需要制定临时监测计划的,应提出草案内容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章 监测计划的实施

第十四条 (技术机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

管部门共同确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计划实施)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和检验工作有关规定,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完成监测计划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监测数据,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第十六条 (隐患检测)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机构还应承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食品安全隐患检验任务,及时报送结果,并根据检验结果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是否需要进行风险监测、评估、检验和管理的建议。

第十七条 (检测方法规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用的检测方法应经方法学研究确认可行,并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与成熟技术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八条 (数据汇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进行汇总分析,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第十九条 (信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费用保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为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提供检验费用。

第二十一条 (检验管理)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应当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对出具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 (质量控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质量控制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考核范围、考核项目、评价标准等,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食源性疾病监测)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预警与应急等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特有的人口特征、主要生产和消费食物种类、预期的保护水平以及经费支持能力,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第二十五条 (术语定义)本规定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食源性疾病监测:是指通过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对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和调查所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信息。

食品污染:是指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则,在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过程中因非故意原因进入食品的外来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真菌毒素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

卫生院行风工作计划范文2

1、提高新农合制度保障能力。全县农民自愿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住院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稳定在75%以上,基本医疗补偿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落实重大疾病保障政策,确保22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70%。出台有关计划生育、疾病防治、妇幼保健的惠民政策。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会同人寿保险公司做好大病保险及时结报工作。进一步扩大支付方式改革覆盖面。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和信息平台。

2、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率,保证基层用药需求;加强二级医疗机构按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3、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补偿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薪酬改革,巩固基层医改成效。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逐步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加强乡村医生的后备力量培养和岗位培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筑牢农村卫生服务网底。

4、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扎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绩效考核,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务。

二、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契机,全面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5、积极稳妥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衔接,掌握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单独家庭界定,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政策实施前已生育第二孩的查处工作,落实奖励政策的衔接。加强生育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防止出现政策理解和认识偏差,促进积极稳妥依法实施。

6、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年”活动,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以内。加大“两非”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对B超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定期开展“两非”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7、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幸福家庭指标体系,着力培植创建示范点,从发展产业、政策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入手,培育和确认一批幸福家庭创建示范户、示范村,引领创建工作整体推进。

8、推动利导政策区域全覆盖。全面落实农村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农村独生女中高考加分等政策,资格确认率、发放到位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城镇非从业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提升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爱帮扶的政策措施。

9、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推进流动人口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继续推进边界区域协作、重点地区区域协作和驻外协会的建设,努力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

10、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现免费孕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开展无意外妊娠村(居)创建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技术服务指导、利益导向驱动、青春期健康教育、男性参与互动等路径,不断提高避孕有效率,防止意外妊娠发生,降低出生人流比。加强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满足群众需求。

11、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继续将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单独实施,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兑现,并将考核结果应用于全县综合目标考核。简化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方式,通过考核,确保“三个坚持不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票否决”制度)和“四个到位”(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三、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

12、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完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避险迁建和卫生随迁安置房、牛庄乡卫生院住院部、23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及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卫生室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村卫生室五化(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完成市级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深入开展“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创建2个四化乡镇卫生院,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13、加强人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力争引进各类人才30人左右,争取三支一扶人员20名左右,争取组织部门引进20名左右专业人才进编。二级医疗机构按既定规划做好专科建设规划与创建,力争市级重点专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14、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继续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全国大型义诊周”等活动。大力推广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继续做好第三方电话回访制度,畅通医院与患者之间沟通渠道。继续抓好一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强护士岗位管理,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推进老年护理工作。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废弃物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进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制度。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15、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着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制定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力争取得新进展,逐步推行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做好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积极探索县乡村中医药人员一体化管理。加快中医药“三堂一室”建设,创建3个国医堂,继续开展“十县百镇千村”中医药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以中医中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和“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依托,切实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16、加强卫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按照“智慧”和“科技医疗”的要求,组建功能强大、资源共享的县级区域卫生计生信息综合平台,将卫生计生管理、公共卫生、人口信息、医疗信息、健康信息等进行统一采集,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规范使用电子病历。加强人口管理信息等业务系统应用与指导,健全动态信息采集更新机制。开展村(居)计生无纸化办公试点。

四、以健康管理为核心,增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17、继续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H7N9禽流感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实施好中盖结核病防治二期项目,探索防治模式,创造经验。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探索推进健康管理工作。

18、加强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部门联动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达到100%。开展卫生应急人员技术培训,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举办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19、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加大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增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启动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实施妇幼健康惠民工程,实施6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确保全年重点目标的实现。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行集体预防服药“五个必须”的要求,确保幼儿用药安全。

20、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健全基层监督网络,强化综合监督职能。落实首席监督员制度,加强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学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计划生育的专项整治活动。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服务流程,强化过程监管。

21、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继续开展“美丽·清洁家园”行动,启动省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创建1个省级卫生乡镇和1个市级卫生乡镇。

22、努力打造健康。着力实施“健康”全民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推进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的健康管理。开展以家庭护理为主的老年人家庭保健,全面推动健康养老。启动中小学生健康管理,切实落实中小学生的预防保健措施。全面推动无烟环境创建工程。

五、以破除“”为重点,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23、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反对“”的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全面规范经费管理,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纪律。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2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明行业纪律,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文明创建活动。

六、统筹做好各项卫生计生工作

25、以加快融合为目标,深化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科学制定卫生计生“三定”方案,突出职能转变,明确职责划分,减少职责交叉,做到优势互补,加快推进卫生计生行政机构的改革融合。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完成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卫生监督与计划生育执法机构的合并。统筹推进计生协会的参公入序工作。

26、加强宣传和文化工作。全面深入宣传有关卫生计生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围绕深化医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及利益导向政策全覆盖,大力宣传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成果、特色亮点、品牌和重大工作成就,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加强理论宣传,弘扬卫生计生核心价值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开展卫生计生先进典型宣传推介。建立健全卫生计生常态化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和奖励机制。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制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推动和创新人口健康知识传播,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卫生院行风工作计划范文3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纠风办、**区卫生局关于《2008年**区民主评议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和区卫生局《2008年效能建设评估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院管理,强化我院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医院发展为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简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通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效能建设工作,使机关处室为临床和群众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后勤为临床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副技部门为一线临床科室的服务更加到位、更加便捷。医院管理更加顺畅,内外环境更加和谐,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加提升,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二、效能监察和政风、行风评议内容

一效能监察内容

1、2008年卫生局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党政一把手考核方案〉〉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监察,了解工作进度,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每季度召开协调会各部门汇报、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对2008年医院党委、行政工作计划分解内容的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监察,了解责任科室和落实进展情况。召开季度工作反馈会,督促落实完成。

3、对行风热线和职工、患者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进行监察,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的制度和工作程序,按时办结各类投诉,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4、对院务、党务公开及医疗公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督导。

6、对机关职能处室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劳动纪律等情况进行监察,了解是否按区政府、卫生局和医院相关规定廉洁、高效、依法履职,方便职工办理事项。

二政风、行风评议内容三、效能监察和政风、行风评议范围

机关各处室、各临床、副技、后勤科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四、效能监察和政风、行风评议的方式

1、组织医院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

2、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开展走访及问卷调查。

3、召开季度工作汇报会和协调会。

4、检查投诉举报情况。五、效能监察和政风、行风评议的组织实施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以效能建设促党风、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行党委统一领导,院长、书记负总责,主管领导负分管责任,主管部门负具体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效能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和评议组织机构。附后

2、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召开“北京**医院政风、行风暨效能建设会议”。下发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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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2自查整改、自我评议阶段7—8月:以科室、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开展“我们身边有哪些不文明行为、不到位工作”的自查、自醒活动,从自我寻找不足、寻找差距入手,提高意识、转变观念。针对不足开展“提升自我,服务他人,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主题教育活动。将“迎、讲、树”活动和行风评议、效能建设有机整合和协调,促进医院全面、和谐发展。开展满意度调查和社区共建走访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改进工作。

3考核迎评阶段7—9月:接受区民主评议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工作检查评议

五、工作要求

卫生院行风工作计划范文4

她们刚刚从兰陵县文峰山医院查体出来。自从文峰山医院完成了卫计资源整合,她们再也无需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担忧,一切都由文峰山医院悉心包办。定期来文峰山医院查体,已经成了她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习惯。

整洁的地板、明亮的走廊,再加上周到的服务,初入这里,你会误认为到了名仕会所。与其他弥漫着消毒水味的医院不同,这里的空气中飘扬着芳草的清香,令人感到十分亲切。

如果是健康查体的日子,这里人头攒动,看似拥挤,不过大家却一点都不急躁。首先,文峰山医院专门设置了等候区,杂志、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全都一应俱全,让前来检查的育龄妇女能够惬意地等候,丝毫不会感到焦躁;其次,等候大厅还配备了先进的叫号系统,大家按照顺序依次检查,谁都不用慌,谁都不用抢,秩序有条不紊,告别了混乱拥挤的旧时光。

再往里走,则是文峰山医院精心打造的检查环境,独具匠心的设计随处可见:特意挑选的粉红色窗帘,让人精神放松;恰到好处的屏风,令人十分有安全感;地上可爱的小脚丫箭头,使人明确知道检查的顺序……这些受人称道的小细节,体现出文峰山医院将群众体验放在第一位的良苦用心。

这是文峰山医院借助卫生与计生资源整合的有利契机,率先在兰陵县全县打造的育龄妇女“一站式”精品服务。这项目先后投入资金10万余元,将原妇产科进行全面装修改造,通过墙面粉刷、贴墙砖、改造厕所、设立温馨等候大厅、安装叫号服务系统、安装电视及无线网等措施进行环境提升,让育龄妇女进站享受到了温馨、便捷的服务。同时,依托卫生院的医疗资源和技术服务优势,为全镇育龄妇女开展了免费健康体检、查环查孕、免费妇科疾病筛查、免费放环等综合服务。在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同时,也增加了妇科病源,实现了卫生与计生整合后双赢结果,带动了医院更好的发展。

然而在卫计资源整合之前,情况跟现在天差地别。旧的体检场所条件有限,导致育龄妇女最头疼的就是查体。当时的场所很小,等候时只能站在室外,大家在北风萧萧中瑟瑟发抖。为了早点查完早点回去,大家在诊室门口挤成一团,互不谦让,反而导致秩序混乱、进度缓慢。为此,很多育龄妇女曾因嫌麻烦,一度放弃了定期查体,给自己的身体健康留下了隐患。而现在,卫计资源整合令检查条件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来查体简直是一种享受,大家争相主动来参加检查,再也不需要谁来督促。

在卫计资源整合工作上,兰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也有很多独到之处,不仅细化分配了各个部室,而且在墙上挂满了各种健康知识。长长的回廊里,每两扇门之间都挂有不同的讯息。前来检查的育龄妇女们一路走一路看,待到检查完毕,自己也成了半个专家。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计算好检查周期,定时进行更换,并且根据时节变换,精心挑选最合时宜的内容,确保群众每一次来都有新的收获。

其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还有专门的引导员,帮助不熟悉流程的育龄妇女完成检查。她们一边维持秩序,一边引导步骤、答疑解惑,不仅和蔼可亲,而且认真负责。她们就像耐心的亲人,帮助姐妹们排忧解难。

文峰山医院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只是兰陵县卫计资源整合工作成果的一个缩影。截至2015年11月,兰陵全县乡镇计生服务站和卫生院已全部完成整合,统一为一站式服务模式。

兰陵县结合本县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整合卫生计生资源,这对新形势下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导和强化意义。

兰陵县卫计局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更名为兰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人、财、物整建制划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同时也将县城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生技术服务职责划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17个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整合到乡镇(街道)卫生院,加挂乡镇(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牌子,承担本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根据各乡镇不同情况,兰陵县将乡镇(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划制了两种模式:一站式服务模式和过渡式服务模式。一站式服务模式就是将进站查环查孕等技术服务工作,完全纳入到妇幼保健健康查体系统管理,由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健康查体工作;过渡式服务模式,是针对因卫生院业务用房暂时紧缺、不能承担育龄妇女年度进站查体工作而采取的“分离式”服务模式,将进站查环查孕等技术服务工作暂时放在原计生站,由医院抽调B超医师轮流去原计生站开展查体工作,给每个查体后的育龄妇女发放价值200元的免费健康查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持卡可享受医院的健康查体套餐(包含血尿常规、乙肝五项、两癌筛查、生殖道感染疾病诊治等)。

卫生院行风工作计划范文5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卫生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近三年来,各项工作实现质的飞跃,取得骄人业绩,创造了我县卫生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各项卫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明显成效;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得到加强完善,服务规模、条件、能力、技术和水平有较大提高;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取得明显成效;卫生科技工作成果累累,中医先进县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深入、城乡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医疗、药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卫生行业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卫生工作在保障和促进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按照县委宣传部通知要求,现就近三年来我县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卫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卫生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重视和关心支持卫生工作,特别是年“”疫情爆发流行后,卫生工作更加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县县委、政府把卫生工作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必要的投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别设一名领导分管或联系卫生工作,做到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亲自督促,分管领导亲自协调、亲自组织部署,党委政府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支持、卫生部门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基本建立。

(二)思想观念和工作思路发生重要转变。针对卫生系统长期受计划供给体制的影响,对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卫生供给体制的改变适应性差,思想观念陈旧和管理模式滞后等问题,在系统内深入广泛地开展以“克服六种思想,增强六个意识,适应五个转变,实现六个突破”和“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以及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与发展”等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医疗卫生单位各级管理层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经营、管理、服务等理念和市场、改革、危机、竞争、创新、发展等意识都发生了重大转变,在系统内广泛形成思改革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对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性质的再认识,学会了运用计划和市场两只手,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计划经济的顺势作用与市场经济的逆向作用相结合结合,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宗旨,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列为检验卫生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满足和扩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思想观念和思路的转变有力推动了卫生改革与发展,在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消费需求的卫生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卫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理顺了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及卫生系统差额拨款单位退休人员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人才物管理职能从乡镇人民政府上划县卫生局,年村卫生室人财物移交当地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聘用决定权移交县卫生局实行依法准入,年开始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移交县卫生局,年起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卫生差额单位经费补助机制实行定额补助,克服了财政拨款的随意性。年底全县医疗卫生基本实现全行业管理;二是建立了卫生工作双向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既强化了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能和综合协调职能,更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三是建立了以聘用为核心和绩效考核挂钩的人事管理和内部分配制度。实行了院所长公开选聘和科室主任竞争上岗制;四是进行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改革。分别成立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五是对部分卫生资源成建制归并整合。撤销了卫生防疫站,右甸镇卫生院、苟街岔河卫生院、麻风病防治院,其人财物及职能成建制的分别归并县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苟街中心卫生院,使现有卫生资源最大限度得到开发和利用;六是多渠道融资发展卫生事业迈出新步伐。创建了我县首家民营私立医院(天和医院);同时允许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职工融资购买医疗设备,既壮大了业务,也增加了收入改善了政府投入不足职工待遇低的状况;七是医疗卫生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有力。推行了院务公开、病人选择医生、住院一日清单、费用查询、收费公示、后勤服务社会化和药品集中招标、医疗设备竞质竞价集中采购等单项改革,并形成固定制度执行。通过以上改革,有效的促进了我县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一是卫生资源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和医院卫生院床位总数等资源配置日趋合理。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6个,其中,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144个,包括县直医疗卫生单位6个、乡镇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12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卫生技术人员831人,病床830张,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和病床数分别为2.56人和2.47张。二是医疗服务利用增加。年,预计到年底全县医疗机构(不包括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门诊诊疗人次可达80万人次,住院人数1.8万人。病床使用率70%以上。

(五)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加强。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有序成效显著。两年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框架已基本建立,初步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和两年全县分别有29.9673万和30.6683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分别为96.8%和98.01%;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累计受益人次万,支付减免补偿金额万元,年达到当年8000元住院封顶线的有6人。年1—10月住院单次补偿达1万元以上的有人,达到住院封顶线1.5万元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切实减轻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极大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参合农从中得到真正实惠;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医疗机构得到了发展,前些年由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诸多因素影响,乡镇医疗机构基本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新农合的开展给医疗机构注入了新的活力,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实施过程中,管理、技术、效益等多方面得到了提高;增强了农民的健康意识,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认识及参合的意愿较实施前明显提高,新农合制度的施行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欢迎。二是建立了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制度。有效实施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建立了巡回医疗制度和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装备巡回医疗专用车一辆。农村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促进和提高。三是在项目的带动下,乡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四是组织实施了第二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年经省市评审达到“基本合格县”标准。按照规划要求,今年正在组织申报“合格县”。

(六)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传染病发病率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年1-10月报告乙类传染病4种94例,发病率44/10万;妇幼保健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72.36%、保健覆盖率97.46%,住院分娩率83.55%,新法接生率99.27%,儿童系统管理率64.97%,孕产妇死亡率58.92/10万,婴儿死亡率10.6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79‰。

(七)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年至年,共投资6584.5万元,全面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单位业务用房建设,建筑总面积5.86万平方米。其中,5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投资5584万元、建筑面积3.71万平方米;12个乡镇卫生院、投资600万元、建筑面积900平方米;125个村卫生室、投资400万元、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至年底固定资产总值预计突破8078万元,为年未1700万元的4.7倍;累计设备总值2555.1万元,为年未数332万元的7.7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配置了ct、电视x光机、腹腔镜、麻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中高档先进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基本配齐了b超、心电、常规检验、x光机等常用医疗设备,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计量认证年通过省级评审确认,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年通过省级评审验收投入使用,县妇幼保健院引进运用多种现代技术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服务。投资130万元建成局机关办公楼,年至年投资近100万元完成机关及职能科室和县乡合管办电脑、传真、电话、打字复印、数码相机、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配置,年至年先后投资150余万元对局机关、县医院、中医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5个单位8辆公务车辆进行更新。随着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使卫生行业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各的同时,医疗卫生单位业务收入逐年增加,增强了发展后劲,年首次突破2000万元大关,预计年可接近5千万元,

(八)卫生科教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建立了设备统筹、人才培养、科技奖励等多项优惠政策,人才培养和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及科技成果转换运用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近3年选送到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人员达220人,398名在职卫生专业人员参加在职成人学历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44名乡村医生参加全国乡村医生中专班学习毕业,180名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好医生网站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引进推广适宜新技术、新项目240项,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医学论文302篇;8项科研课题分别获市县科技进步奖;积极引进实用型人才,连续3年考录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才缺乏状况正在逐步改善,年建成远程可视医疗站,促进了医疗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九)重大疾病防治扎实推进。一是县乡两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年实现网络直报。二是计划免疫工作明显加强,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儿童计划免疫达标县,“四苗”接种率达到99.52%,年将乙肝和乙脑、流脑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年又将15种传染病纳入免疫规划,相应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脊髓灰质炎达到消灭标准,云南省卫生厅授予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三是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疫情保持“零记录”成果,鼠疫、霍乱疫情连续40多年无病例报告,疟疾达到基本消灭标准,云南省卫生厅曾授予我县疟防工作先进单位,结核病防治项目覆盖率以乡为单位达100%,年卫生部授予结核病防治先进集体,近几年以来均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无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传染病发病率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四是艾滋病防治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年起实施防治艾滋病工作五项工程。年全面完成—年艾滋病防治三年人民战争规划目标,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分别授予我县至年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先进集体;五是年获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了公共卫生管理组织、指挥、信息、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后勤保障等七大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年以来,先后有效处置炭疽、流行性出血热、中小学流感暴发、细菌性痢疾暴发等传染病疫情以及下六甲小学学生饮水中毒事件和交通、矿山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8起,对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十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步入规范化。组建了卫生监督所,年完成了监督执法车辆、设备及人员培训等机构能力建设,以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十二)其它卫生工作有效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持久开展,城乡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年以来,每两年一次的卫生城检查评审,一直保持乙级卫生城成果,年创建甲级卫生城已通过市级评审转报省爱卫会,中医先进县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医政工作不断加强,全面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护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严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建立健全了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报告制度,为医疗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扎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累计完成无偿献血5000余人,红十字会工作有效落实,抗灾救灾成效明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平安工作,年底医疗卫生单位全部被命名为“平安单位”。

(十三)党风行风建设得到加强。加强党风和行业作风建设是卫生部门工作的永恒主题,长期以我们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有效促进卫生党风行风的根本好转。在行风评议和每年行风建设考核中,卫生服务社会问卷调查,综合满意率连续保持96%以上。卫生系统良好形象已经在社会中普遍树立。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卫生院行风工作计划范文6

一、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

1、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补贴标准。根据《*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要求,到*年底全县乡(镇)卫生院及十一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乡镇卫生院分院)全部达到《*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的总体目标要求。县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年,县财政投入150万元,专门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其中风化店乡卫生院、姚官屯乡卫生院房屋面积未达标,医疗用房不足,需各投资20万元进行扩建;杜生镇卫生院、薛官屯乡卫生院、黄递铺乡卫生院、大褚村乡卫生院等需旧房改造投资50万元。每个乡(镇)卫生院设备等达标补助2.5万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1.5万元。所在地乡(镇)政府根据实际能力给予适当补贴。

2、标准化村卫生室暨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补贴标准。对卫生室暨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按照“村级和社会投入为主、县财政补助为辅”的原则,县财政对标准化卫生室暨计划生育服务室的建设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新建或改造的标准化卫生室暨计划生育服务室,县财政按照每间房1000元的标准(每个标准化卫生室暨计划生育服务室补贴4000元)给予补贴。*年县财政补贴120万元;*年县财政补贴60万元。乡(镇)政府根据实际能力给予适当补贴。

二、落实乡、村两级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经费

乡(镇)卫生院院长工资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列入县财政预算(平均每人每年1.8万元)。各乡(镇)卫生院的防保经费(防保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每年列入县财政预算,全年共计98万元。

县财政对承担预防保健和疫情报告等公共卫生工作及承担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予以每人每月50元补贴(承担预防保健和疫情报告等公共卫生工作每月补贴30元,承担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工作每月补贴20元),全年共计38万元,每年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合理安排农村卫生人员培养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