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论文范例

卫生法论文

卫生法论文范文1

本文作者:路杰 姚进文 王玉霞 张争妍 单位:甘肃省卫生厅统计信息中心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省白银市卫生局

目前全国卫生统计使用的“官方”系统是全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此系统始建设于2007年,统计范围包括国家、省、市、县、乡五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填报时间按照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所要求的时点数进行填报,逐级审核报送,产出的数据是卫生系统最权威、法定的卫生统计数据。但近年来由于卫生部各司局相继推出了各自的业务统计系统,也要求市州一级填报并经省卫生厅审核后上报卫生部,统计内容与卫生统计存在重叠、指标解释和统计口径不一,出现同一指标产出不同的数据。医改监测时段与卫生统计时段不一致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医改年”概念,医改年中的“季”或“期”和自然年中的“季”或“期”不一致。大部分统计人员和各级领导不太了解这一情况,导致同一指标的数据不一致。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不严数据质量是卫生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数据质量控制不严,卫生统计就失去了意义。尽管国家和地方都相继出台了一些卫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力,致使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统计分析与应用不足尽管统计直报系统产出了大量的指标数据,但领导想要的数据往往没有。目前所掌握的数据指标都是最原始数据,如医疗机构数、床位数、住院病人数等。缺少统计分析数据,如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医疗机构增减、人员增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某种疾病发病趋势数据等等。这些问题一方面由于统计制度太宏观、应用层的产出指标较少等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与统计人员未能积极主动开展统计分析有关。

充分认识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卫生统计数据已成为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对卫生统计数据的重视和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卫生统计数据已成为反映医改成效的主要数据来源,卫生统计工作能否为各级政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是对各级卫生统计机构的重大考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强随着广大民众就医需求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医疗卫生服务享有知情权。及时准确地卫生统计信息,有利于医疗卫生单位和群众了解卫生事业发展情况,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进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进医患沟通。卫生统计工作的任务日益艰巨2007年以来,从年报、半年报、季报到月报、实时报,医改监测数据报等,统计任务越来越多,统计项目也越来越复杂。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完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做实统计基础,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快统计信息化,为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提高卫生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反应医改成效加强卫生统计工作,提高卫生统计数据,使卫生统计数据能真实反应阶段性医改成果及医改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应从人才队伍建设、统计制度的落实、统计口径的统一等方面着手。加强卫生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合理配备统计人员统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卫生统计数据的质量。各级卫生部门应按照《统计法》和《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合理设置卫生统计机构并配备专业统计人员;二是加强卫生统计人员培训,通过建立统计人民院在职培训、岗前培训等制度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统计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卫生统计制度及方法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做好数据收集、整理、报表制作等工作,做到数字来龙去脉清楚,上报数据有根有据;二是实现统计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明确统计口径、指标解释、计算方法,使统计人员规范开展工作,领导了解统计基本概念;三是完善卫生统计指标体系,适当减少全面报表,确保指标体系相对稳定。建立年度考核和数据质量执法检查机制一是将卫生统计工作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年度工作综合检查考核范围,利用每年召开的办公室主任会议或信息科长会议,通报当年各单位统计工作情况;二是定期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卫生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或抽查;三是建立统计数据质量通报机制,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上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加强医改数据报送管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按照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建立医改数据库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医改办函〔2010〕12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医改进展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发〔2011〕84号)要求,明确医改数据的报送管理、职责、任务分工。明确省卫生厅(局)医改数据报送职责省卫生厅(局)医改办负总责,负责工作布置、审核及协调工作,统计部门负责直报平台升级及维护,各业务处室负责监测数据审核。确定省医改办采集数据报送工作流程根据职责分工,卫生厅(局)医改办或统计部门负责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收集;各业务处室确定医改数据报送联络人,负责提供和审核数据并签字确认。卫生厅(局)医改办审核数据并报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省医改办、卫生部。建立全省医改进展监测数据会审机制卫生厅(局)医改办组织相关处室及时对医改监测数据进行会审,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数据修订,订正确认后再上报省医改办及卫生部,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卫生统计工作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下大力气弥补在卫生统计工作上欠下的帐,使卫生统计数据能真实反应医改中存在的问题和成效,根据统计数据积极调整医改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卫生法论文范文2

1.1研究对象。

选取2009年12月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眩晕门诊就诊的BPPV患者30例及2015年1月就诊的BPPV患者30例,分别纳入2009年患者组及2015年患者组。纳入本研究的标准:①短暂的眩晕病史;②Dix-Hallpike试验及滚转试验可以观察到典型的位置性眼震。③排除其他原因继发的BPPV。排除标准:①患有其他前庭疾病如梅尼埃病、突发性聋、前庭神经炎;②理解能力欠佳或不能配合者;③有严重颈椎病、心功能不全和运动障碍者。

1.2治疗方法。

诊断明确的患者初次就诊时给予手法 复位或复位椅复位。连续复位3次,具体方法参见2006年贵阳会议提出的BPPV诊治指南。

1.3疗效评价及随访。

患者初诊时记录其基本信息,初诊时填写调查问卷,内容包括:性别、年龄、侧别、发病诱因、病程、首次治疗后好转时间、残留症状、复位次数、有无复发、眩晕持续时间、伴随症状、有无基础疾病(糖尿病、高血压)、首次就诊的医院、首次就诊的科室、所做检查、就诊次数、治疗方法(口服药物、静脉输液、手法复位、物理治疗)、既往治疗费用等。复诊前2天电话随访患者眩晕变化情况,并嘱咐按时复诊,复诊行位置试验检查有无眼球震颤,第1次复诊痊愈者则结束治疗,第1次复诊未痊愈者则预约1周后复诊,直至痊愈。疗效评价:①眩晕和位置性眼震完全消失为痊愈;②有效:眩晕和(或)位置性眼震减轻,但未消失;③无效:眩晕和位置性眼震无变化,加剧或转为其他类型的BPPV。

1.4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9.0统计软件包进行分析,组间两两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行列表资料χ2检验;疗效评价为等级资料,采用列表资料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治疗效果评估。

2009年患者组手法复位后首次治疗的总有效率为83.3%,2015年患者组手法复位后首次治疗的有效率为90.0%。2009年患者组BPPV确诊的平均就诊次数为(7.8±2.5)次,平均治疗花费5041.8元;2015年患者组BPPV确诊的平均就诊次数为(2.2±1.1)次,平均治疗花费419.5元;患者就诊科室为骨科、神经内科、急诊科、中医科、耳鼻咽喉科;所做检查多为头颅CT、头部MRI、颈椎CT、颈椎MRI和颈部血管超声等。

2.2治疗相关费用。

复位费用2009年患者组平均为(220.5±27.2)元,2015年患者组平均(180.4±17.1)元;药品费用2009年患者组(1380.5±48.3)元,明显高于2015年患者组(43.2±3.3)元,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5.677,P<0.05);检查费用2009年患者组(3162.3±489.6)元,明显高于2015年患者组(162.4±22.5)元,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987,P<0.05);检验费用2009年患者组为(278.5±77.9)元,高于2015年患者组(33.5±9.4)元,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5.342,P<0.05)。就诊次数2009年患者组为(7.8±2.5)次,明显高于2015年患者组(2.2±1.1)次,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371,P<0.05)。

3讨论

卫生法论文范文3

1.1研究对象

某镇已婚妇女3000名。

1.2研究方法

由某市皮肤医院(某市性病防治中心)派出经培训的专科医生、检验人员、公共卫生医师、护士等人员组成的研究小组,分别于项目起始阶段即基线和12个月、24个月进行两次随访共3次现场横断面调查,具体方法如下:(1)问卷调查:采用一对一的问卷搜集社会人口学、性病艾滋病知识、危险行为和疾病负担情况等信息。(2)梅毒筛查和治疗:利用梅毒快速检测方法进行梅毒筛查,20分钟告知结果。对于快速检测阳性的对象,则抽血带回某市皮肤医院(某市疾病防治中心)进行确证检测。对于确证现患梅毒的病人,及时通知检测结果并及早按照国家指南提供免费规范治疗。(3)健康教育:检测前后专科医生可以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发放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回答对象提出的问题,宣传正确的知识。

1.3实验

快速血浆反应素实验(RPR)作为梅毒检测的筛查实验。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PPA)作为梅毒检测的确证实验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1.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组间比较使用t检验。计数资料的结果采用卡方(X2)检验。以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P<0.01为有极显著性差异。

2研究结果

2.1梅毒快速检测阳性率和梅毒确证阳性率(传染报告阳性病例)

孕妇发病率为1.8%,非孕妇发病率为1.1%,两组之间的差别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梅毒检查的费用和治疗费用

梅毒RPR检查10元/人,确诊20元/人。平均治疗费用,孕妇高于非孕妇(P<0.05)。

3讨论

卫生法论文范文4

前苏联教育家赞可夫说:“只有在学生情绪高涨,不断要求向上,想把自己独有的想法表达出来的气氛下,才能产生出丰富多彩的那些思想、感情和词语。”可见兴趣是人力求认知、探究某种事物或从事活动的心理倾向。当一个人对某种事物发生浓厚兴趣时,他就能积极地思索,主动地感知事物,同时产生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环境对人的影响作用是巨大的,孟母三迁是为了给孟子创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创新历史教学活动也必然如此。因此,在历史教学中,我们要想办法创设一种和谐欢乐的氛围,使学生具有一种自由、快乐的心态,使他们主动参与,充满信心、充满激情地进行思考和创造。例如在上中国近代现代史《红军长征》这一课之前,我会要求学生们做一下准备:找到自己身边的老红军或者革命前辈,听他们讲真实的革命故事,写下自己的感想。有了亲身的体会。在历史课堂上,我的教学将继续引导学生更深层次的思考,比如长征的精神,长征的意义。往往这时学生们都会争相发言,联想丰富。这时,我告诉学生,学习历史,要从生活中发现历史,只有切实感受到一段历史,我们才能从中得到体会!就这样,学生在实践中明白了学习的要求,学会了真实的表达。这样,历史教学激发了学生的兴趣,激活了学生的思维,圆满地完成了教学任务。

二、启发想象,求异创新

爱因斯坦认为: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的一切,推动时代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一切创造都伴随着想象,发展学生想象力是培养创造性思维的关键所在,而历史教材中的历史故事都是言已尽而意无穷的,留下诸多让人寻味、想象的空间。历史教学中应充分引导学生去体味,去思考,展开想象去再创造是培养创新能力主要方式。比如,让学生给《昭君出塞》写一个续篇,比如昭君出赛后的生活情况,和对家乡的想念。这样既有趣味,有能够激发学生创造力。“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个学生想象都具有鲜明的个性和创新的色彩,教师要允许学生有不同答案,鼓励学生一意多叙,改变所谓统一的、唯一的标准答案和僵化思维的现状。不能用简单的对错来评判,只能看哪种答案更合理,更有创造性。在这种教学环境下,大胆求异,突破思维定势,从事情或问题的反面(逆向)去想,以取得成效。这就是求异思维或叫逆向思维。这时候老师就引导学生,让他们思考自己如果在场会怎么办?这样学生们就能认识到创新原来就是身边的一点一点,无处不在,学生以后也会强调创新,注重创新了。

三、注重兴趣培养与质疑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历史活动课

赞可夫说:“要以知识本身吸引学生学习,使之感到认识新事物的乐趣,体验认识知识中克服困难的喜悦。”兴趣是创新先导,学生把学习作为一种乐趣,就会主动积极身体力行,这是培养学生学会学习极为重要的前提。因此,历史教学过程中力求把课堂教学设计得生动活泼,有吸引力;有时课外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以激发学生的创新学习兴趣。如在上《秦朝的统治》一课时。打破常规的教学设计,让学生熟悉课文,根据自己的理解与想像写一篇“秦朝灭亡后,二世皇帝见到始皇嬴政他们的对话,比如儿子怪老子太暴力,老子说儿子太无能等等。”,写完后,同学之间相互交换阅读,认真与课本史实对照,找出优缺点,阐述理由,这样课堂气氛非常活跃,学生争相把一些好的对话和见解读出来,并结合课文加以阐释;宋代学者朱熹说过:“学贵有疑,大疑则大悟,不疑则不悟。”历史教学活动重点在于让学生说出自己的想法,而不是老师在讲台上照本宣科。如何引导学生进行创造性思考,是优化高中历史教学活动的关键。如讲到《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一课时,书上的评价是“一次成功的无产阶段革命”,有学生提出问题“现在的俄罗斯不是回到资本主义制度吗?是不是说明十月革命最后也还是没有改变俄国的命运?”尽管这个问题显得有些偏激,但它代表了学生心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疑惑……学生提出的这些说法,教师都应鼓励,应该肯定学生对问题的思维发散。有时教师可向学生提出一些问题,以引导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

四、运用赏识和激励,强化学生创新的兴趣和信心

每一个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素养、生活经验和情感气质,对历史作出各自不同的解读。这种体语、解读的本身就是一种再创造。这是历史课的独特魅力所在,这本身也是潜在培养了学生的思维发散。教师的鼓励与肯定也就保护了探索、创新的积极性,而决不能用教师的“权威”、统一的“模式”、所谓的“标准答案”去扼杀学生的思维创新。鼓励实际上是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就等于拔动学生创造的心弦,点燃其思维的火花。而赏识则会给学生送去快乐,使之产生兴趣,增强干劲。所以在教学中多鼓励少批评,给学生创设体验成功的机会,让学生发现自己的价值。学生有了成功的体验,就会相信自己的能力。这种成功感对每一个人终身的发展都是很重要的。在教学中应该对所有学生都寄予同样深切的期望,并满怀爱心地注视他们的成长,让人人都能享受体验到成功的乐趣。面对学生千奇百怪的思考方法,面对学生五彩斑斓质问,作为一名历史教师应该感到高兴,而不是站在你自己的角度,以一个成年人的观点去看待学生的思维,也许在你的眼里学生的思想是很傻很天真的,可在学生们的眼里这些问题都是非常严肃的。教师不应该以自己的立场对学生思考加以指责。特别是一个历史教师,更不该如此。面对学生创造性的提问,我们要加以肯定,一句表扬并不是很难的事,对学生来讲确实最大的肯定。

卫生法论文范文5

关键词:《中国卫生法制》;中医药;卫生法律;中医药法律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在疫情防控、疾病治疗期间发挥了巨大作用,也引起了我国社会各界对中医药发展的关注,中医药行业迎来重要发展契机。国务院于2009年5月7日颁布的《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研究制订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1]。《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曾指出“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为中心,以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中西医结合,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中医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可见加强中医药行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的同时,其相关法律的研究势在必行。《中国卫生法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集学术性与实用性为一体,研究卫生法和卫生法学理论,探讨卫生法制工作的规律和发展方向,介绍国内外卫生法制建设动态和卫生法学研究成果,交流地方卫生法和执法经验,普及卫生法律知识等的中文学术期刊,在相关卫生法律研究领域中具有代表意义。本文通过分析《中国卫生法制》近10年来中医药相关法律研究情况,并根据其结果指出我国近年中医药相关法律的研究状况,以期为中医药相关法律的发展提供建议。

一、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以《中国卫生法制》2010年1月至2019年12月所刊发的中医药法律相关的44篇学术论文(不包括简讯、文摘与信息等)为研究对象,对其数量、作者单位、基金项目、被引情况逐条记录,进行统计分析。

(二)方法。在参考相关文献的研究方法基础上[2],通过查阅《中国卫生法制》2010年1月至2019年12月所刊发的1111篇学术论文,仔细查看有无中医、中医、中医药相关信息,并将登记数据分类输入Excel进行统计处理。

二、结果

(一)总体情况。统计发现,在44篇中医药法律相关的文章中以2019年占比最高,达到6.29%。2010年和2011年整体占比也较高,这与当年期刊中开设中医药管理专栏、中医与中医专题、医药知识产权专题有关。随后中医药相关的发文量呈现了下降趋势,但从2016年开始整体呈逐步上升的趋势,除了与当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有关,也从侧面反映出近年来学术界对中医药行业开始重视,与之相关的学术研究开始增多。但不可否认的是,近10年关于中医药法律相关研究情况整体较少,仅有3.96%,值得反思。见表1。

(二)第一作者单位及所在地区情况。通过查阅44篇中医药法律相关文章的第一作者所在单位,统计发现排在前6位的分别为北京中医药大学(8篇,18.18%)、南京中医药大学(4篇,9.09%)、首都医科大学(3篇,6.82%)、江苏省中医医院(2篇,4.55%)、上海中医药大学(2篇,4.55%)、中国政法大学(2篇,4.55%)。第一作者所在单位的地区前3位分别为北京(18篇,40.91%)、江苏(10篇,22.73%)、广东(3篇,6.82%),皆为我国经济医疗发达地区。

(三)研究内容。44篇文章中,有关键词的有43篇,主要以中医药、传统中医药知识、中医药立法、知识产权、立法、中医医师为主,总体可体现出中医药相关法律研究的热点,高频关键词统计见表2。44篇文章的主题内容涵盖了中医药法、传统知识、法的制定、医疗损害、中医医师资格考核、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诊疗活动等,依次为11篇、4篇、4篇、其余为3篇,研究内容较为广泛。

(四)基金项目。全部的44篇论文中,17篇有基金项目资助,涉及23个项目,全部为国内单位部门资助,统计结果见表3。由表3可知,获基金资助论文占统计论文的38.64%,资助面较窄,总体受资助数量较少,各年分布不均,且部级项目近10年发表的论文仅1个,远少于其他三类级别项目,可能无法满足较高层次对中医药相关法律深入研究的需要。

(五)被引情况。44篇论文中共有31篇论文被引用,被引用超过10次的有4篇,被引频次在10次以上的论文统计结果见表4。由表4可知,被引10次以上的论文刊发于2010-2016年,总体被引数量较少,被引用的论文大多集中于讨论,中医药知识产权、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立法这几个方面。

三、讨论

(一)研究范围广泛、但研究数量较少。44篇论文基本涵盖了我国中医药领域目前的热点问题,但从《中国卫生法制》近10年的刊文情况来看,关于中医药法律相关的文章数量较少,无法满足当前中医药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并且缺乏对中医药法律人才培养的相关论文,无法为提高中医药领域相关人才的储备提供借鉴和参考。社会成员对我国中医药法律认知情况也缺少相应的社会调查,没有相应数据的支撑,也缺少这方面的文章,以至于无法为我国完善中医药立法提供意见参考。

(二)中医药法律人才培养规模不够。随着教育部专业的调整,目前仍开设医事法律相关专业的中医类院校较少,造成中医药法律基础人才储备不足的现象。以2020年研招网硕士、博士招生目录检索来看,在硕士培养阶段,仅有北京中医药大学和暨南大学开设相关专业,分别开设在中医学和药事管理学科下。在博士培养阶段仅有北京大学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开设相关方向,分别放在临床药学和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下进行招生。可见,我国目前中医药法律人才储备不足,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不够,中医药相关法律研究的数量自然也就较少。

(三)国家资助较少。《中医药法》自2017年7月1日实施以来,引起法学界与中医学界的广泛关注,从近3年该刊中医药法律相关的发文量明显提升就可以看出来。但从所受到基金资助情况来看,所获得基金支持较少,尤其是部级基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部级基金资助的论文成果出现,可见国家对该方面研究的资助还不够,无法满足研究者对中医药法律相关理论的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四、建议

(一)继续开设研究专栏,搭建研究平台。从该刊近年来的栏目设置来看,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中医药研究专栏了,很多的与中医药相关法律有关的文章都刊登在理论研究、执法与研究和医事法苑等栏目,不利于加强引导,形成中医药法律专门的研究平台。在国家大力重视中医药行业发展的背景下,建议期刊可重新开设中医药相关法律研究专栏,以加强引导,吸引从事中医药相关法律研究学者的广泛投稿,以适应我国中医药行业全面发展的需要,并以此为契机搭建中医药相关法律研究平台,加强学术交流,以促进我国中医药相关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

(二)加大中医药法律人才培养规模。面对当前开设医药卫生法律专业高校较少的情况,要加强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中医类院校与综合实力较强的法学院高校可以实行联合培养机制,利用各自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补齐短板,共同开设医药卫生法律专业,既保证了人才培养的能力,也可以保障人才培养规模,还保障了人才培养的质量[3]。

卫生法论文范文6

关键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形式;培训内容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生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93年原国家卫生部开始试点,2005年北京市要求住院医师必须到北京市卫生局认定的基地进行规范化培训。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提出,要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要求医学院校本科生毕业后,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以提高临床诊疗能力为主,辅以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人际沟通交流等内容。与此同时,相关的研究也日渐增多,且2009年后关注度显著提高,科研基金和数量于2014年达到峰值[1]。但鲜有研究涉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必要性及培训内容和形式。为了了解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必要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本研究对正在北京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进行了抽样调查,了解住院医师对目前培训内容、形式、时间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介绍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是正在北京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选择在2015年10月27日参加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所有住院医师,共268人。课题组于本次培训结束后发放调查问卷268份,回收有效问卷268份,有效问卷回收率100%。

1.2调查内容

在征求了临床医学专家、医院管理专家和卫生法学专家的意见后,自行设计了问卷“关于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的调查”。问卷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性别、从业时间、科室、人事关系所在医院级别;对培训必要性的调查;对培训形式的调查,包括时间、人数、小组讨论形式等;对培训内容的调查。

1.3质量控制

问卷发放前对所有参加问卷调查的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人员进行了培训,向其解释问卷中的相关内容,确保其对于问卷内容的真实理解,以保证问卷效果。当场回收所有调查问卷,使用EpiData3.1建立数据库,并由两名数据录入人员进行双盲录入,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4统计分析方法

使用SPSS21.0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分类变量采用频数和百分比进行描述。

2结果

2.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在268名调查对象中,男性100人,占37.3%;女性168人,占62.7%,男女性别比1∶1.68。从业时间在1年以下的151人,占56.3%;1年<从业时间<2年的77人,占28.7%;从业时间2~3年的23人,占8.6%;从业时间3年以上的17人,占6.3%。内科70人,占26.1%;外科45人,占16.8%;妇产科13人,占4.9%;儿科22人,占8.2%;其他科室共116人,占43.3%;缺失2名,占0.7%。人事关系所在医院为一级医院的21人,占7.8%;二级医院的62人,占23.1%;三级医院的181人,占67.5%;缺失4名,占1.5%。

2.2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必要性

调查对象中125人(46.6%)认为非常有必要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135人(50.4%)认为有必要,只有8人(3.0%)认为没有必要或不太必要,即有97.0%的医师认可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必要性。规培医师认为没有必要或者不太必要的原因分别是:6人认为已经了解授课内容;2人认为投入的时间与收益不成比例;2人认为授课水平有待提高;1人认为进行临床工作不需要了解这些知识;1人认为授课内容有待改进。

2.3培训形式的相关调查结果

在培训课时的安排上,选择4课时的有110人(41.0%),选择2课时的有107人(39.9%),选择8课时的有32人(11.9%),选择16课时的有18人(6.7%)。在培训形式方面,非常支持以专题讲座形式培训的有176人(65.7%),比较支持的有79人(29.5%),不太支持的有11人(4.1%),反对的有2人(0.7%)。非常支持采用分组讨论形式培训的有87人(32.5%),比较支持的有133人(49.6%),不太支持的有40人(14.9%),反对的有8人(3.0%)。对于考核方式,支持开卷考试的132人(49.3%),支持撰写小论文的15人(5.6%),选择闭卷考试的8人(3.0%),认为无须考核的113人(42.2%)。

2.4安排的培训内容的必要性调查

在安排的培训内容的必要性上,共设计了4个选项:非常有必要、有必要、不太必要、完全没必要。调查发现,培训所选择的各项具体内容,均有人认为非常有必要和有必要,其中医疗机构管理的需求率最高,达到100.0%。需求率最低的是依法行医内容,但规培医师对其的需求率也高达91.4%。

2.5对工作有帮助的培训内容调查

在“您认为对工作有帮助的内容”这个问题上,72.4%(194人)选择了医疗机构管理,70.9%(190人)选择了医师执业注册制度,67.9%(182人)选择了医生的法定义务,54.9%(147人)选择了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38.8%(104人)选择了疫苗接种管理制度,39.2%(105人)选择了艾滋病防治制度,38.8%(104人)选择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4.8%(120人)选择了母婴保健法律制度,见表6。调查结果表明,在规培医生认为对工作有帮助的内容方面,医疗机构管理、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生的法定义务排在前三位,疫苗接种管理制度、艾滋病防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需求较小,但仍有38%以上的医师认为应该培训。

3讨论

3.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重视卫生法律法规

有观点认为,经过了本科阶段卫生法学、卫生法或者卫生监督学课程的学习,在住院医师规培阶段不宜纳入卫生法律法规的内容。调查结果表明,高达97.0%的调查对象认为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是非常有必要和有必要的。这说明仅靠本科阶段的系统学习,无法满足临床实际的需要。与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进行小范围的交流发现,他们认为,在临床工作一段时间以后,会带着问题参加培训,这样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制度,提高依从性,降低违法行医的概率。比较研究发现,中外住院医师培训内容大体相同,即医学知识和技能、人文素质、管理制度等[2]。所不同的是,国外更加关注医学人文素养[3],我国的住院医师更希望了解法律制度。我国住院医师对法律知识的渴求度排在临床实践技能和理论之后[4]。因此,尽管培训内容与本科阶段的学习内容重合,但强化培训仍然是非常有必要的。

3.2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形式应该更加灵活

尽管调查对象认为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是必要的,但普遍不愿意为此花费太多时间。80.9%的调查对象选择4课时和2课时。对于班级人数,48.1%的医师认为100人左右最好。至于培训形式,更多的人非常支持和比较支持专题讲座的形式,占95.2%;82.1%的人非常支持和比较支持分组讨论,这说明分组讨论的设计应更加精巧,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其中。在考核方式上,42.2%的人认为无须考核,49.3%的人支持开卷考试,只有3.0%的人选择闭卷考试,分歧较大。可见,学员比较抗拒一般的考核方式,未来应探索在临床实践考核时考查学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3.3培训内容的选择应遵循与临床密切相关的原则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内容繁多,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主要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与临床工作关系密切的义务包括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医师的法定义务、传染病防治、疫苗接种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调查结果表明,当前的课程设计比较符合学员需要,每个法律法规内容都有相当多比例的学员认为非常有必要和有必要。这一方面说明学员对法律法规的重视,另一方面说明学员不是非常清楚自己的主要需求。目前,培训教师只能根据自己的认识有所取舍,未来需要更加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以更准确地把握住院医师的需求。

3.4培训内容应侧重与医疗纠纷相关的领域

尽管学员希望了解各种法律法规,希望知道法律到底要求自己做什么、怎么做,但选择医疗机构管理的人数比例明显更高,至于临床活动应遵守的疫苗接种管理制度、艾滋病防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关注度明显较低。这说明一方面医生希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对不大容易引发医疗纠纷的管理制度重视度不够。在医患关系紧张的时代背景下,依法行医、避免医疗纠纷是所有从业者的共同诉求,医生更渴望了解与医疗纠纷有关的制度也是必然的。笔者认为在培训中,应在介绍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多地考虑该制度是如何引发医疗纠纷的,如何才能避免,从而使培训内容更加符合学员需求。

3.5理顺卫生法律法规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北京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涉及的法律知识内容比较多,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卫生法律法规依托《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重在介绍法律对执业活动的要求。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依托《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围绕损害赔偿展开。如果设计得当,这两部分内容可以做到无缝衔接、相得益彰。

4结语

医学界早已认识到了依法行医的重要性,但鉴于规范医师的制度众多、内容繁杂,导致培训内容差异较大。住院医师参加的是规范化培训,应使培训内容、形式规范化。在积累了多年培训经验之后,北京市已经具备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基础,未来应进一步细化培训内容,并尝试通过考核来使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达到预期效果,并为推动依法行医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尹超帮,孟开.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现状[J].中国医院,2016(2):28.

[2]孟群.中外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概况[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0.

[3]冯宁翰,达建,张炜,等.临床医学教育要注重伦理和人文素质教育[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6(10):1654-1655.

卫生法论文范文7

随着市场经济和医疗改革的深入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面临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复杂,一部分医疗工作者面对经济利益的诱惑和日益增大的工作压力,出现了医疗失误、索取红包、变相收费、过度医疗等异化行为,成为了与医疗卫生行业“救死扶伤”的根本宗旨不协调的群体。因此,医疗卫生事业一定要走向法制化道路,做到卫生事业管理法制化、医务人员执业规范法制化、医患关系处理法制化。对于医学院校来说,只有不断开展医学生法制教育,培养懂法、守法、用法的综合型医学人才,才能符合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香港大学法学系陈弘毅教授说过:“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从医学伦理学的层面来看,“依法治医观”是医生职业道德观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医疗工作者要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关系,对自己负责、对患者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使工作关系契约化和合法化,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正常发展。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使医疗人员对依法治医有正确的认识,同时也要对医生职业抱有正确的价值观和生命观,尊重患者的权利。使自己对职业规范的要求从法律制度的“他律”走向道德内省的“自律”。

当前医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困境

医学教育专业性强,专业课程课时多、难度大,专业知识和技术是否过硬直接影响患者身心健康和性命安危。因此,医学院校在开展医学生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重视医学专业教育、轻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教育的现象。一是法制教育还是以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36课时的《法律基础》为主,课时少,针对性不强。二是《卫生法学》和《医疗纠纷的概述与处理》等卫生法学都是选修课,不参与奖学金的评定,对就业没有太大影响。三是医学生专业学习课程多、内容多、压力大,客观上造成学生无暇顾及选修学科,对卫生法律等人文课程只能简单应付,无法深入理解。四是法律课程的教学还是以理论灌输为主,缺乏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案例分析,教材也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能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医学院校的法律师资薄弱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律课程的授课老师教学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医学院校的大部分法律课程不是必修课,在学校整体教育系统中不是主要地位,所以学校在引进法律教学人才方面明显力度不够,法律课程的教师在医学领域的实践知识不足,不能在课堂中联系实际,使法律课程失去了对培养医学生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的良好作用。

一方面是临床带教老师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许多临床带教老师侧重于对学生进行医学知识和临床技能方面的教学,对执业医师在工作中会遇到的医患矛盾和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在临床带教时不能有效地指导实习生。另一方面是法制教育的硬件建设短缺,没有与新时期医学生法制教育相适应的教材素材和实践基地,使医学生法制教育始终停留在课堂上和校园内,学生们不能直观地认识和学习卫生法律知识。法律基础和卫生法学的重要性,法制知识与医学专业的联系,如何加强自己的人文法制素养,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在医疗工作中帮助和保护自己,这些问题都是医学生应该充分认识和不断探索的。但是,近年来对医学生的调查研究中显示,超过半数的医学生不能充分认识上述问题,造成了他们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成效不理想的现象。例如,许多学生不能认识到现代医患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医生与患者是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关系,在医疗工作中应该把尊重和维护患者享有的权益放在首位,还保持着“以医务人员为中心”和“自己是权威”的传统观念。还有些学生不懂得规范执业和依法行医的重要性,没有意识到医生是一项具有高度责任性和风险性的职业,应该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否则他们在实习和行医时就会因为工作疏忽或非规范化操作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在医疗纠纷中处于被动局面。

加强医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加强医学生法制教育,就是为了让医学生在未来的医疗实践中自觉运用法律知识,规范行医、依法行医,尽可能地避免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关系和谐健康发展。在教学内容上体现一个“通”字一是法学课程与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人文课程的内容融会贯通,全面审视法律与道德、心理、社会等多个学科的关联,提高医学生的人文综合素养。二是法学课程与医学专业知识、医学实践内容交叉,根据卫生行业的实践经验来决定医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重点开展举证责任倒置、医疗纠纷处理、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医疗事故的处理等案例的分析,增强法学教学的现实性和全面性,使教学内容更加符合医学生的专业特点。例如把法学、医学伦理学和医学结合在一起,提高学生对安乐死、克隆人、试管婴儿等问题的价值判断能力,充分理解从法律层面制约这些行为的重要意义,把医生这一职业与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等紧密联系在一起,达到“德法兼修”的良好效果。在教学方法上体现一个“活”字改变以往说教式和灌输式的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分析、PBL(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模式)和情景教学法等,通过案例的再现和重组,激发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医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例如把“佛山弃婴”作为PBL教学案例,以“弃婴”案涉及哪些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为引发学生思考的问题。在教学理念上要体现一个“新”字一是要善于吸取国外医学人文法律素质教育的先进经验,科学设置国内医学生人文法律教育体系。二是要善于关注伦理学界和医疗界的理论发展和社会焦点,把新鲜内容及时加入教学内容。三是要善于培养“双轨”卫生法律教师,在医学院校开设医学法学专业,培养跨医学法学学科专业人才,弥补我国这方面人才的空缺,选拔既精通法律又有医学教育背景的优秀人才担任医学院校的法学课程教师,增强教师对医学生法律教育的驾驭能力。

卫生法论文范文8

随着人们对健康和医疗卫生需求的多元化,医学科学的迅猛发展和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卫生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提升卫生管理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与知识水平。本文以社会需求为出发点,针对新形势下卫生管理专业人才知识与能力的需求,提出了人才培养对策。

1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1人才培养不能与时俱进

改革开放以来,医疗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急需掌握现代卫生管理知识的全方位卫生事业管理人才。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很多医学院校对卫生事业管理人才培养目标的界定、培养模式的确立没能与时俱进,总体思想的把握不够准确,培养出的知识储蓄型专业人才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卫生改革人才的需求。

1.2专业特色不明显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还没有卫生事业管理本科专业,多数院校只是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方向而开设,其专业特色不明显的问题愈加突出。⑴课程设置不合理。目前我国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模块以“公共基础课+基础课+专业课程”为主,缺乏人文社会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没有相对系统的课程,管理专业课程也不能自成体系。由于受总学时的限制,一些专业课程只开设应用性的课程,不开设相关基础学科,各课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没有凸显卫生管理专业交叉学科的特色,导致学生的基础理论面窄,知识结构不合理,综合素质与能力不强,社会适应性差。⑵教材内容陈旧,脱离实际形势,更新速度较慢。目前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课程教材重复编写现象严重,各学校教材使用混乱,更新慢,最长使用年限长达10年。近年来卫生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政策、法律、法规等相继出台,几乎改变了卫生领域原有的格局。但由于教材内容本身的滞后性,新的改革、新的思路很难迅速在教材中得以充分体现,使学生不了解当前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状况,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⑶师资力量薄弱。多数院校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任课教师资源不足,有时一个教师身兼几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没有时间巩固专业知识、进行课题研究。专业老师中半路出家、或新近毕业的居多,普遍存在对卫生事业管理缺乏整体认识,更缺乏实际的专业实践技能和教学经验,造成学生专业理解上的困难和对专业发展方向的盲目。

1.3专业实习没有量化的评价标准

目前卫生事业管理的实多在医院行政职能科室或卫生行政部门,在实习过程中与实习结束后缺乏质量跟踪和评价体系。如何评价实习生学到了哪些技能、达到什么样的层次,如何用一个量化的标准来衡量实习生,这些都应成为实习中的重要内容。由于缺乏标准或缺乏评价程序,实习生没有一个具体的目标,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2社会对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知识与能力的需求分析

用人单位的调查主要在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

2.1卫生事业管理人才的知识需求结构

用人单位对所需人才应具备知识的重要性进行排序,得到的结果依次是管理学知识、医学知识、卫生法学知识和其他知识。不同性质的单位对人才知识需求的比例有一定的差异。医院对人才所拥有的管理知识、医学知识和卫生法学知识的比例分别为35%、30%、18%,说明医院要求不仅要懂管理学知识,而且要懂医学知识和卫生法知识。卫生行政部门对人才的管理学、医学和法学知识的需求比例为40%、21%、24%,表明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不仅要有医学知识背景,更要懂管理知识和卫生法学知识。

2.2卫生事业管理人才的素质能力需求结构

⑴医院方面

理解执行能力。能理解并结合医院实际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评判能力。熟悉疾病的类别及特征,能够进行疾病的合理检查诊治和基本评判分析。组织管理能力及医患沟通能力。对内,医院目标计划的制订,组织活动的开展,各部门机构的协调与沟通,突发事件的控制与处理;对外,既要有稳妥处理事件的方式方法,更要有联通卫生行政部门、医院与其他单位的公关交际能力。

⑵卫生行政部门方面

分析决策能力。能理解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地方性的政策,为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宽松的卫生管理和执法环境。组织管理能力及撰写报告能力。能解决所属地部门之间、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社会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对卫生管理提出建议、协调关系、解决问题,不断学习、管理创新的能力。

3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建议及对策

3.1转变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⑴明确专业定位,培养目标与现实相结合。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应定位于主要培养在政府卫生事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医保机构、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从事实际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是一个以医学、经济学、管理学、卫生学、法学为学科基础,集多学科为一体的专业。各院校应根据社会需求,在制定专业培养模式时大力提倡知识“宽口径、厚基础、广人文”,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不仅要求毕业生的医学知识较丰富,而且要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的技能;具有质量管理、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具有较强社会调查与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⑵优化课程设置,建立新型教学内容体系。在保证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知识系统完整的前提下对医学类课程进行整合,用较少的学时完成医学知识教学,增进医学类课程的融合,提高教学效率。专业基础课程对培养学生的组织协调力、交际能力、表达能力和人文艺术修养起着重要的作用。专业基础课程应以培养学生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实践能力为目的,合理制定核心课程,保证培养人才能满足社会基本要求。同时,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开设相关课程实现卫生管理人才的个性化。开设特色课程,如卫生政策研究理论和分析、卫生管理新进展、医疗市场调查与预测等课程,对学生了解最前沿的卫生改革发展相关信息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时还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能力与科研能力。选修课也要占有一定比重,照顾到学生的兴趣爱好。

#p#分页标题#e# ⑶合理制定实习评价标准,加强基本技能培养。从学校和社会对学生的要求出发,从学生的出勤和纪律,论文写作的条理性、逻辑性、严谨性和科学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用人单位对实习生满意度等方面制定实习评价的量化标准,在实习过程中和结束后评价学生的实习质量,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在保证实习、见习的基础上多鼓励、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法律宣传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提高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以职业生涯规划为基础,坚强基本技能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技能和素质,如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等;鼓励学生走出学校,参加社会活动,如开展接触社会的卫生管理实践,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专业调研,参加卫生下乡活动等,培养关注民生、贴近民众的应用型卫生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