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协会工作计划范例6篇

法律协会工作计划

法律协会工作计划范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居)级民主自治建设,建立、健全“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依法建制度、群众作主人”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新机制,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居)实际,制定本村(居)《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体村(居)民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建设“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健康幸福”的新家庭。

第三条:本《章程》是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规范,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及居住在本村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村(居)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全村(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员由村(居)“两委”提名,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为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本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受镇街以上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并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村(居)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村(居)计生协)在村(居)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委会的指导下,依据《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管理本村(居)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具体负责本《章程》的实施工作,承担本村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由“两委”提名,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居)计生协秘书长由村(居)计生专干兼任,会员小组由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居)计生协秘书长负责村(居)计划生育日常工作,村(居)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协助村(居)计生协秘书长开展工作。

第七条:村(居)建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监督小组,其成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村(居)民在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中的权利:

(一)有权参与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公约》、《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协议书》以及有关制度的制度和修改。

(二)有依法生育的权利。鼓励村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无生育能力的,符合《收养法》和《条例》规定,可以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三)有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四)有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的权利。

(五)有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六)有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审议本村(居)有关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监督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推选本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

(七)有享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本村(居)规定的各项优待和奖励的权利。

(八)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有不受侵害的权利。

(九)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请求法律给予援助的权利。

(十)可以自愿加入计划生育协会。

(十一)享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村民在计划生育中的义务有: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自觉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和本《章程》。

(二)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必须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不得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不得违反《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孩子。

(三)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四)有接受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指导的义务。不得近亲结婚。育龄夫妻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生育疾病的,禁止生育;已经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

(五)有及时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接受孕情、环情检查的义务。不得违反政策怀孕,发现后必须落实补救措施。

(六)流动人口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的义务。不得无证外出,外出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必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和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得隐瞒结婚、怀孕、生育情况。

(七)有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不得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阻碍育龄夫妻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不得虐待歧视女孩或生育女孩的妇女;不得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不得容留、包庇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不得仿造、骗取计划生育证明;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

(八)有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违反政策生育者,应当按《条例》规定接受社会抚养费征收;扰乱计划生育管理秩序、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房屋若租(借)给外来人口暂住时,应认真配合村(居)计生部门做好外来人口的计生管理,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验《婚育证明》,接受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及上级计生部门的管理。

(十)享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若干制度

第十条:学习教育制度。

(一)村(居)人口学校每季举办一次育龄群众培训班。讲授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结合传授时事政治、政策法规知识和村民需要的实用农业科学技术知识。

(二)村民小组经常组织会员、育龄群众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村级要利用墙报、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民主议事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计生工作例会。镇驻村(居)干部、联片领导、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村会计参加例会,必要时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汇报小结当月全村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汇报全村结婚、怀孕、出生、四项手术、三查、全过程管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其它人口计生数据情况,并按变更情况及时调整有关档案。研究解决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布置下季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二)每年召开1-2次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村(居)委会关于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实施情况和下年度实施方案的报告;评议村(居)委会成员和计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审定表彰名单;讨论决定其它有关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管理服务制度。

(一)建人口计生工作台帐。对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外来人员、享受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信息录取入机(电脑)。对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接受免费避孕药具等计生资料建档入册,并做到每月进行变更调整完善。

(二)村(居)委会应及时为新婚夫妇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出具有关证明或申办《生育证》,为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协会小组长对本组育龄妇女每月上门访视一次,积极配合镇街计生服务人员对产后、术后对象及时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做到生、孕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掌握到人。生育者在产后10天内应向协会小组长主动申报生育情况,杜绝出生漏报现象的发生。

(四)配合镇街计生服务站按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对患妇科育龄妇女和不孕症夫妇,提供防病治病知识和不孕症诊治联系服务。

(五)积极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在计划生育家庭户中树立“少生快富”示范户,搞好计划生育结对帮扶,尽力为他们提供致富项目、信息、技术、资金、销售等服务,帮助计划生育户勤劳致富奔小康。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下列内容:

(一)奖励扶助政策及对象名单;

(二)再生育政策、生育情况;

(三)违法生育生育人员及处理情况;

(四)帮扶对象及项目情况;

(五)镇街、村(居)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咨询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协议制度。村(居)委会与育龄村民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镇街政府、村(居)委会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

第十五条:评比表彰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先进计划生育协会小组、优秀协会会员和优秀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等。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六条:村(居)委每年从可支配资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计划生育经费,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人员进行奖励。

(一)对独生子女因意外亡故、致残其父母不再生育或领养的,其丧失劳动力后的养老问题,按照上级规定给予照顾。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三)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自愿终生只生一孩的家庭户,享受区给予1500元奖励金;

(四)村(居)委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就业信息,优先解决就业问题。

(五)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镇政府及村委员会承担,承担比例根据各村的情况,由镇政府与村委员会协商确定。

(六)农村独生子女特困(低保家庭)户的独生子女上学免交课本费,资金由镇计划生育事业费和民政救济各付50%。

(七)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给予产妇产后营养费补助100元,由镇街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八)贫困(家庭人平均收入1000元以下)独生子女考上国家重点大学奖励1000元,普通大学奖励500元,经费由区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九)镇人民政府审批农村建房时,“自治”独生子女家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审批。

(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自治”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

(十一)农村“自治”计划生育户改厕时每户补助100元。

第十七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进行严厉处罚。

(一)凡享受第十六条所述优惠政策后,违反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应退还所享受的一切优惠奖励。

(二)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村(居)民,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章程》处理,取消其他优先优惠措施,不得参与村各类先进评比。

(三)对非法收养、弃婴及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侵犯人身安全的,责令当事人写出检讨,赔偿一切损失;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居)民,不享受奖励扶助扶贫贷款、子女入学、就业等优惠政策。不得评为文明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村(居)委员会。

法律协会工作计划范文2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针对我市农村实际情况,应积极稳妥、先行试点、逐步推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在各方面条件较好的村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步伐。在还不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起村为主的工作和服务网络,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责任,逐步制定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合同,保证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

二、增加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

一是政府要适当增加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二是贫困农村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通过创办经济实体、计生协会少生快富新家庭计划项目等形式,增加集体的经济收入。集体经济增加后,可以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使计划生育户、特别是独女户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有保障、有提高。

三、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自治载体作用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重在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种载体,为此,必须加强我市计划生育协会的整建工作。要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组织作用,发动群众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监督,让群众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四、加强宣传、转变观念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必须是广大村民的全面参与,而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直接影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必须充分利用计生协会的宣传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每年的世界人口日、5·29会员活动日、母亲节、重阳节等节庆日举办纪念活动、宣传板报、文艺演出、培训班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树立新的生育观念,充分调动村民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自觉性,提高村民依法自治能力,以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质量和效果。

法律协会工作计划范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政府召开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起县指导、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村级规范化管理、乡镇监督服务、县调控指导的工作格局,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整体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鸭田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邹黎亮

组 长:彭 军

副组长:王柏林

成 员:罗孝良 郑雪珍 夏卫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由王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全镇出动两辆宣传车,上村入户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大意义。在主要公路悬挂不少于二十条宣传横幅,各村(居)也要张贴五十条以上标语。通过开展声势洁大的宣传活动,在全镇形成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执潮。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村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制定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村民自治的内容、要求、方法、步骤与标准条件,切实在推行村民自治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操作程序

1、确定类型。各村按村民自治的创建村、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四个类型自定一个类型,并于5月18日前报镇计生办。

2、制定章程。村(居)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负责起草《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初稿,提请村(居)两委、协会理事会和村(居)干部讨论修改,形成《章程》讨论稿,然后将讨论稿印发各户,由村(居)民提出意见,户主签字后交回村(居)民代表大会宣读《章程》修订稿,由村(居)民集体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将《章程》印发全体村(居)民执行,完成时间为6月21日—6月30日;

3、签订合同。由村委会与村民直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承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时间安排为7月1日至7月10日;

4、组织实施。在全村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村(居)民自治章程》。

(四)规范各项制度

1、大力推行村(居)计划生育专干民主推荐、镇聘村用制度。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原则上由村(居)委会委员担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村(居)民直接推举产生。村计生专干的基本条件: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拥护并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的女同志;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村(居)民普遍关心和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计划生育有关事项,都应如实公开,维护群众的知情权。村(居)民直接参与村级计划生育事务的决策,村(居)的计划生育奖励、处罚等重大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和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让广大村(民)民通过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决定;

3、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居)实际,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合同,明确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让村(居)民依章依制管理好本村(居)的计划生育事务;

4、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要重点推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出生人口名单,申请再生育村(居)居名单,违法生育处理及执行情况,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人员名单及落实情况,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标准,基本生育政策,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和计划生育办事程序等。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由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可采取村(居)民委员会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评议意见、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可以根据需要每年组织1—2次,其结果作为镇人民政府对村人口计生工作评估的依据。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委会主要成员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评估结果要与村有关干部的使用和工资挂钩。

(五)分类指导带动

全镇要培植出3个以上样板村(居)。按照创建、合格、先进、模范村(居)四种类型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计生协会建设

推行村民自治前,各行政村要针对本村计生协会的状况,通过直选的方式,优化协会机构,强化协会组织建设。主要抓三点:

1、突出抓好会长、常务副会长和会员小组长选配。

2、健全宣传教育和生育、生产、生活四个服务组,切实发挥其直接为群众服务和指导会员小组开展活动职能。

3、按照地缘接近、关系亲近、专业相近的原则,建立好会员联系户,督导会员和联系户签定并落实联系协议,真正发挥好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在强化协会组织建设的同时,要充分挥协会作用。计生协会在村民自治的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

1、村级协会要发挥组织网络优势,成为起草、制定、落实《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骨干。特别是在《章程》、《计划生育合同》起草和修改中,应十分注重发挥计生协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2、发挥会员的带头作用,并带动群众遵章守约。

3、积极搞好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技文化、法律法规和《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帮助村民提高自治能力。

4、努力搞好多种形式的的“三生”服务,增强村民的自治内在动力。

5、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真正落实会长列席村委会议、计划生育民主会、会员小组民主讲评会等项制度;监督村委会搞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通过设立意见箱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

(二)加强村支两委建设。

为实施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在村民自治建设中的作用,村支两委突出办好五件事情:

1、在决策和管理计划生育村务时,应注重听取村计生协会的意见,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协会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活动的落实。

2、保障协会活动经费,并落实好会长的补助。

3、建好会员之家和会员小组活动场所。

4、在时间、场地等方面给予协会有力支持,保障协会活动开展。

5、在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及时做好各种记录和资料的留存归档,以备检查。活动记录和资料主要包括:推行起草小组的有关记录;《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草稿和征求意见稿;召开各种会议的记录;协会活动记录等。

五、监督和指导

(一)镇协助村级抓好《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

(二)实施过程中,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村级召开会议时,镇计生办(协)要派人员列席参加,对出现的问题搞好协调工作。

(三)实施过程中,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对其《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走过场的村要推到重来。

六、标准及要求

(一)、明确工作要求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六好、四有、三落实”,即:队伍建设好、政策落实好、宣传教育好、管理服务好、制度执行好、干群关系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素质优良的计生工作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个设施齐备的的服务阵地;做到人员、报酬、经费三落实。

(二)统一实施标准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严格标准,分不同水平划定不同类型组织实施。具体分本(居)民自治模范村、村(居)自治先进村、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和村(居)民自治创建村四种类型。其具体评估标准如下: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居)的标准:(1)连续3年累计出生人口计划生育率达90%以上;(2)育龄妇女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在98%以上;(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100%;(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100%;(5)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90%以上。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村的标准:(1)达到合格村的标准;(2)连续2年达到“六无”要求。即无违法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无出生瞒报、错报、无违反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无严重的计划生育民事纠纷和恶性案件。

计划生育自治模范村的标准:(1)达到先进村的标准要求;(2)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3)连续3年达到“六无”要求;(4)“三生”服务特色鲜明,卓有成效。

社区和居委会,在坚持以上标准基础上,还要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优质服务等特色工作。对暂达不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标准的,视为正在创建的村民自治村。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全部纳入县、镇两级重点帮促范围,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综合措施,层层落实领导包转化责任制,按照合格村的要求,进行重点帮促指导,力促转化升级,加快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

(三)工作验收评估

镇政府将在年末适时组织计生、民政、计生协会等部门对不同类型的村(居)民自治村进行评估验收和授牌。其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

中国共产党鸭田镇委员会

法律协会工作计划范文4

2016计生协会工作计划一

一、 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为协会工作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要坚持把计生协会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协会工作领导机制。村计生协会建立会长、副会长和理事,联系点制度,每人都要确定1-2个基层协会联系点,加强基层协会工作的调研指导;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做好宣传发动和协调争取的工作,促使各级领导自觉地重视和支持计生协会开展工作,为协会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 深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农村计划生育管理规范化。

xx年,在村民自治工作中,首先要根据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具体要求,修改、完善和制定好村民自治章程 和计划生育合同,确保有关条文符合新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继续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大力总结推广先进协会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狠抓后进转化工作,抓好农村协会换届,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把村级计生协会建设的不断加强,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走上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健康发展轨道。

三、 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树立典型,帮促后进转化

要建立健全全村级协会网络,达到有人干事,完善规章制度,达到有章理事。在各级协会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热朝。对不挥作用或很少发挥作用的基层协会实行分类指导、重点帮助,有计划的进行整顿,促使其尽快改变面貌、确保先进村协会达40%以上,合格村动员会达90%以上。确保基层协会建设和基层协会工作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好有益于计划生育工作、有益于群众的各项活动,从根本上解决 嘴上协会、纸上协会、墙上协会的问题。给协会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增加其凝聚力,以扎实的工作迎接省市县协会今年多种形式的调研。

四、 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活动

组织协会会员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家活动。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服务工作。组织利用好计划生育宣传队,开展好群众参与的自娱自乐活动。以村人口学校或者村人口文化大院为依托,积极开展创建优秀会员之家活动。使其真正成为基层协会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开展此项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工作典型,至少培养3处符合优秀会员之家标准的典型。

五、 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把村级计划生育维权服务小组抓出特色。

xx年,村、组两级计生协会积极组织群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人口法、省条例及其它各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采取电视、广播、文艺演出、进村入户宣讲、印发小型宣传品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与此同时,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点带面。探索性开展好村级计划生育维权服务小组的拓展工作,村计生协会也成立计划生育维权服务小组,其成员由计生法规人员、司法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村级计生维权服务小组的法律指导、培训、法律咨询与,以及对计生贫困户的法律援助。

六、 以群众需求为宗旨,大力发展三生服务活动,增强协会号如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指导村级计生协会,认真扎实地开展群众需求的服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在生育、生活和生产中遇到的困难,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参与以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2010年,努力实现服务群众的四个转变,即: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纯避孕节育服务向生育、生产、生活综合服务转变。

七、 定期召开理事会、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认真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各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村民自治,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办文件精神,要按照两办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总结协会建设经验和做法,组织交流,提高协会基础工作水平。

2、进一步深化完善村民自治建立健全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村民自治工作模式,完善自治组织网络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强化民主监督,规范台帐资料。

3、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宣传活动,以文化示范户、上街宣传等为阵地,把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深入到户,引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报务。

4、组织开展5.29全国会员活动日,充分利用世界人口日、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和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节日,协调各方面力量,动员广大协会会员,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深入群众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向群众传播人口文化、计生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提供避孕药具发放、生殖健康检查等服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办培训班,播放录像等形式,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预防艾滋病基础知识的知晓率。

5、加强协会队伍建设,理论学习,提高协会会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做好协会工作的责任心,坚持深入群众,帮助群众建设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健康幸福的社会主义新型家庭。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村计生协会工作要在上级计生协会和村两委的正确指导下,依靠广大协会会员的共同努力,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上级计生协会的各项任务。

2016计生协会工作计划二

在新的一年里,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新村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在麦架镇党委、政府及计生办的指导下,在新村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得到顺利的开展,现将xx年度计划生育的协会工作计划呈下:

一、 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会员群众灌输理论宣传政策。

计划生育是一场移风移俗的革命,宣传是计生协会的五大职能之一,用广播、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知识竞赛等群众容易接受的多种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在欢声笑语中明白道理,提高认识,转变传统的婚育观念。

二、 把三生服务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1、向群众提供三生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帮助群众勤劳致富,走少生快富的幸福之路。

2、开展三优教育,生个聪明健康的孩子,是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的重要保证,是群众强烈的愿望和迫切的要求。

3、创办三优学校,使育龄夫妇经培训后使之掌握生殖健康知识和养育孩子的科学方法,既满足了群众的需求,又促进了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

三、 领导干部和协会五老会员的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党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以行为引导人,以榜样感召人,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服务思想,在群众思想政治中着重客体才能,心悦诚服,激发群众的政治热情。

四、 预计xx年度里召开两次计生协会会员会议和理事会议。

法律协会工作计划范文5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今天的显著成绩,首先得益于用科学理论和正确思想作指导。正确认识与运用人口发展规律科学地指导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人口增长惯性,做好人口发展预测,制定合适的人口计划;认识人口代际更替周期的影响,积极提倡晚婚晚育;认识生育率及年龄结构变动的影响,积极进行生育调节以使人口稳定发展;认识人口出生素质对提高民族人口质量的基础作用,积极提倡优生优育;借鉴人口转变理论,创造条件促进我国人口向现代再生产类型转变;借鉴生育率经济学理论,使用社会间接调控生育手段,推动少生优生等。正确认识人口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既认识经济发展对人口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又肯定人口发展对经济发展的能动的反作用。正确认识人口与社会发展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和促进家庭文明幸福的观点,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此外,正确认识人口与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人口控制和资源有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正确的理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与思想保障。

(二)坚持依法行政

1999年3月,我国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我国进入了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法治在英语中表述为“theruleoflaw”,意为“法的统治”。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良好的法律。现在我们所理解的法治,应是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计划生育工作如果不依法行政、执法公正,就难以保证其持续健康发展。以河北省高邑县为例,计划生育部门的经验是着力抓好三个“突出”:一是突出清理“土政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法程序,把政策统一到《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上来;二是突出“规范”。按照职权法定为原则,严格执行程序,对职权范围内的事坚决办、认真办,说得到做得到,同时不侵权、不越权,不属于计划生育职权范围的事决不乱办、蛮干。他们联合县法院,共同成立了计划生育法庭,对确属不申请复议,不提讼和拒不执行的“钉子户”,由法庭强制执行公开处理,有效防止了行政与司法的混淆;三是突出“平等”,不论干部群众,不分亲疏内外,坚持公正,一视同仁,依法处理。

(三)保证对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

党中央、国务院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问题十分重视。中共中央[2000]8号文件明确指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属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要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到2005年末,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年人均超过10元”。4近年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了提升,与之相适应,政府也不断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确保了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切实发挥群众的积极主动性

为了将计划生育工作更好地融入社区建设大平台,不少地区作了有益的探索。社区计生委及工作人员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民主产生,社区内的计划生育大事、生育政策的执行、优惠政策的落实、宣传教育活动、技术服务等由居民直接参与,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并实行居务公开,以便接受监督。在农村,完善合同管理,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做到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重视宣传教育工作

计划生育是一项全国性的工作。要做好这个工作,需要行政机关与人民之间的良好沟通。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可以让人民了解到国家制定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因和内容,可以正确引导人民的舆论和思想,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可以促进人民之间的沟通,增进人民对计生政策的支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宣传,让群众认识到这一政策是顺应我国国情提出来的,已经发挥重要作用并将长期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使得人口的增长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是利国利民的决定。通过宣传教育可大大提高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以山东省兖州市为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强调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着力启动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其一是积极开展生产致富服务。首先,他们在致富政策上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制定并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八优先”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技术培训、贷款、工商、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服务;二是开展文明生活服务。开展以婚姻家庭、治家理财、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之光”系列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三是开展生育全程服务。他们不断加强市、乡、村三级服务站(室)建设和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婚前体检、孕期保健、避孕节育、育儿保健、不孕症诊治、妇女卫生保健以及优生咨询方面的服务;形成了一条龙系列化生育全程服务体系。一位乡村干部深有体会地说“:过去计划生育是天下第一难,现在通过给群众提供各种服务,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抓计划生育成了抓农村各项工作的龙头,抓计划生育可以带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其变化之大是何其深刻而又振奋人心。

(七)加强地区之间的协作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人口流动日益密切。加强地区间的紧密协作,强化对流入、流出人口的控制,有助于提高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效。以湖北宜昌为例,1990年10月,宜昌市与邻近的四川万县地区、陕西安康地区,以及省内宜昌地区、鄂西自治区、荆州地区、沙市市等地市,通过签订《关于对流动人口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议书》的形式、实行了三省七地市五十二县的横向联合。根据协议精神,流入流出人员暂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都要把流动人口纳入本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范围,各协作地都要把对他们的管理纳入本地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议单位有责任督促辖区内各级计生部门按照协议各条的要求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自建立这种协作关系以来,宜昌市与其他六个兄弟地市间初步形成了跨地区的信息和管理网络,加强了联系与交流,增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了社会控制。

(八)推进综合治理

法律协会工作计划范文6

2、制定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划,组织实施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3、依法行政,管理好辖区内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

4、检查督促全乡各阶段各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

5、努力做好乡村两级统计台帐、报表等相关的业务工作,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6、强化机关作风,增强办公室人员的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的相关手续。

7、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人口理论知识。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文化知识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业务知识。

3、组织领导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促指导村计划生育员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依法行政,管理好辖区内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5、努力做好乡村两级统计台帐、报表等相关的业务工作,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相关人员办理好计划生育手续。

6、督促有关人员搞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7、管好、用好计划生育费,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手续,杜绝巧立名目,挪作它用。

8、坚持请示汇报工作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人口理论知识。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文化知识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业务知识。

3、服从主任的分工和工作安排,协助主任开展全乡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4、各司其职,努力做好各自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5、敬业爱岗,热心本职工作,增强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的相关手续。

6、接待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保密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龙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村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药。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1、组织乡村协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学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2、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计生协会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的工作。对本级和下级协会开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作,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指导;抓点带面,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推广、促深入发展。

3、建立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多种渠道,保证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及时、准确、顺畅地反映上来。

(1)定期组织理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会工作等会议,为计划生育献计献策,汇总群众的意见。

(3)建立乡级协会会长、副会长接访日,接待群众的来访。

4、对收集上来的群众意见进行汇总、核实、整理和分析,将有代表性的意见和问题,通过调查报告、提案、建议等书面形式,向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使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领导职责

1、会长职责:

(1)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工作。

(2)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3)履行理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2、副会长职责。

(1)受会长委托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

(2)协助会长召开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3)批准、签署或受权签署,协会承担责任的重要合同、文本、文件。

(4)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

3、秘书长职责。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项目报告文本;调处部门内外具体事务;制定工作计划,督促和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写出年终工作总结;按上级计划生育协会的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地填写各类统计报表。

龙新乡计划生育协会性质和宗旨、目标和任务

性质和宗旨

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门注册,在党的领导下,协助政府动员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任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目标和任务

1、计划生育协会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育龄群众的具体利益。其目标:

(1)协助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计划方案。

(2)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

(3)向育龄群众、青少年、儿童和老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

(4)致力于不安全的人工流产。

(5)确保在提供服务和信息时,提高他们选择避孕方法的能力,提供优质服务。

2、计划生育协会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其任务是:

(1)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在优生优育优教中起带头作用。

(2)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律和人口科学理论,弘扬先进人口生育文化,普及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知识。

(3)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三生”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

(4)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坚持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法。反对任何形式强迫命令。

龙新乡民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辖区内各种灾情及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严格落实各种救灾救济款、物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3、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

4、建立台帐、健全档案,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5、强化机关作风,增强办公室人员的服务意识,热忱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热情接待民政对象来信来访。

6、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做好民政工作。

龙新乡民政助理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2、转变作风、大胆探索、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处理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和办事效力。

3、严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纪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不挪作它用,不优亲厚友,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浪费救灾救济款的现象发生和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5、每个助理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视人民群众的疾苦为自己的疾苦,真正做到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甘当人民群众的“儒子牛”。

6、热情接待民政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并向上反映他们的疾苦和呼声,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

3、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方针,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土地资源效益的发挥。

4、负责审批辖区内农村居民个人建房、集体土地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上报审批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

5、建立台帐、健全土地档案,按时准确报送统计、财务等各种报表,为党委政府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

6、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搞好土地执法监察,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7、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8、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职责

1、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全面工作,团结带领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3、督促搞好所内的统计台帐、报表、各类档案,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4、负责调解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单位与单位之间,村与村、社与社、户与户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

5、督促建设用地审批,农村居民个人建房、集体土地征用、国有土地出让上报审批工作以及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

6、做好本辖区内的上传下达工作。上级有关土地会议精神,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乡党委政府请示汇报。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上级和本所交办的各项任务。

2、加强政治理论和相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搞好所内的日常事务及本职工作,协助所长做好各种用地审批手续,杜绝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4、编制本辖区内土地利用的总规划,管好土地资源,土地市场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搞好土地执法监察,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待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的解答工作。

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党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3、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村化技术学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科技水平。

4、协助党委及党支部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并开展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5、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做好年度培训计划,总结和各种档案管理。

6、服从党委的中心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建立成技校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按其进行量化考核。

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4、建立培训档案,学籍管理档案及其它业务档案。

5、做好人才跟踪调查工作和信息反馈工作,针对调查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和重点。

6、定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图书管理制度

1、按照图书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图书管理工作。

2、分类造册登记藏书,建立永久性档案,如有遗失应注明具体原因,未有原因,应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3、各种图书资料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能进入藏书室。

4、管理人员要爱护藏书,保持图书资料及室内的整洁。

5、建立图书借阅制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未按规定借阅者,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6、定期清点藏书,确保藏书数量与档案相符。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职能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农村新型劳动者。

2、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

3、按教育、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坚持常年办学。

4、建立完备的教学档案和学籍管理档案,加强人才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5、指导村和企业办学,培训村和企业教师。

6、开展扫盲教育,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7、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国家有关政策,搞好财务管理,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勤俭节约。

3、定期审查账务,确保钱、物、帐相符。

4、不用公款吃喝,不随便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管理,并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教师职责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

3、认真开展培训工作,使培训达到预期目的。

4、健全教学档案,加强人才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5、承担农业推广项目,培训村和企业成人学校教师。

6、积极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龙新乡化技术学校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教学、行政、财务等全面工作。

2、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中长期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

3、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密度,扩大办学面。

4、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充分调动老师的积极性。

5、积极组织参与扫盲后、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

6、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司法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指导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纠纷的调解工作。

3、制定本乡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本乡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4、搞好乡法律服务所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强化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办理各项公证业务。

5、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热情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

6、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努力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龙新乡综合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完成综合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3、负责文书材料的形成,搞好文书、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4、联系协调好公共关系,做好上传下达,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5、负责财物管理和车辆调配及后勤工作。

6、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公章,搞好会议记录和保密工作。

7、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指导基层文书工作。

8、承办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综合办公室秘书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乡党委政府和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完成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文件材料起草、打印、收发,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3、协调好公共关系,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4、搞好保密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和后勤工作。

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文化站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2、运用各种文化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和形势任务的教育。

3、利用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科技、文化信息、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

4、协助各村建立健全文化室,并组织文化室及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大力培养文艺骨干。

5、充分利用文化站现有的设施,开展图书阅览和图书借阅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6、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文物管理工作。

7、在搞好群众文化活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用于补助文化经费的不足,增强文化站的自身建设。

8、协助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乡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龙新乡宣传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的领导和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认真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搞好政治、经济、文化、党和国家的政治倾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2、负责全乡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营造正确的舆论环境。

3、宣传报道辖区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事项的规划及典范事例。

4、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宣传工作的规律和有效途径。

5、完成党委及上级宣传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宣传工作任务。

6、完成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龙新乡妇联工作职责

1、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2、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组织妇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妇女参加“双文明”建设和“双学双比”活动。

4、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以发展儿童事业。

5、发挥妇女在科技兴农中的示范作用,总结经验评比先进。

6、妇女工作做到有计划,定期检查评比。

7、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推进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认真及时处理好妇女姐妹的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9、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把优秀妇女选拔到重要工作岗位上来。

10、加强对所属基层妇代会的指导帮助,督促认真开展正常活动。

龙新乡共青团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团委自身建设,起到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积极开展正常的团务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团组织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3、加强对团支部的领导,督促团支部抓好“三会两制一课”即一年一次团员大会,一月一次团委会,半年一次团小组会,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团员制度,年度团员注册制度,半年一次团课。

4、完成共青团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任务。

5、抓好团支部(总支)、团员的档案管理、团费收缴工作;制定好发展党员推优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6、抓好青年科技工程、绿化工程、文明工程、人才工程、积极做好“希望工程”,百万献爱心活动工作的宣传及落实。

7、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加强对少年先锋队工作的领导。

8、每年年底定期召开一次全乡团支部(总支)书记会议,审议团委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工作的安排部署。

龙新乡党委书记职责

1、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负责联系人大工作,主管综合办、组织、人事、宣传、武装、党校工作,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及相关会议。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和组织党内外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4、负责乡干部的考察、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

5、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的决议,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化,经常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3、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本乡内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本辖区内的政治稳定。

5、充分发挥各支部、乡直各单位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聪明才智。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和培养,要特别重视在农村和非公经济组织的青年中发展党员。

7、协助好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本乡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考核和民主评议或测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机关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妇女和民兵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法律或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完成好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龙新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

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及《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面性的问题,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个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和事项。

3、党委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4、党委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5、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充分发表意见,认真酝酿,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察,如实记录。但必须服从表决,并坚决执行。

6、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它班子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要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7、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六月底一次,十二月底召开一次,书记主持。

2、党委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全部参加,一般应到会80%以上。

3、为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好主题,提前通知委员作好准备。

4、会议内容主要有:①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党员权利条例》以及上级组织的有关要求,对照检查党委成员的贯彻执行情况;②根据党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对照检查自己的执行情况;③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提出的意见,负责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增强班子执政能力的目的。

5、党委书记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6、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存在问题,要切实提出整改措施。

7、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的整理,上报上级组织或归档。

龙新乡党委议事表决制度

一、会议分类及主要内容

(一)党委委员会议。委员会议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讨论研究的主要事项:

1、讨论决定本级管理的干部任免,调动和处分,并向上级党委以同级领导机关推荐领导干部。

2、讨论本级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的重大规划及机关的政策措施。

3、审批所属党组织(支部)及党委工作部门的请示和听取工作汇报。

(二)党委工作会议。党委工作会议是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部署一个时期中心工作任务的重要会议。主要议题是:

1、传达贯彻中央、省、地、县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在本级的贯彻落实意见。

2、分析总结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并对下一阶段的任务作出安排。

(三)书记碰头会议。书记碰头会议是党委书记、副书记研究重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好党委其它会议作准备的重要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有:

1、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分,在党委会审批之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2、对一些敏感性的问题,先交换看法,取得一致意见,再提交党委会通过。

3、处置重大紧急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议。党委民主生活会议是党委交心谈心、检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例会。会议内容主要有:

1、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及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要求、检查党委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

2、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和本级党委的有关规章制度,就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差距。

3、交心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

二、制度和有关要求

(一)党委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根据需要研究的问题来确定会议类型。书记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作出决定,除重大决策,需召开大型会议外,一般的工作会议严格控制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以便充分发表意见,提高工作效率。

(二)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全局性,政策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允许不同意见发表。发言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态度鲜明。主持人要把握会议进程,及时归纳与会者意见,形成决议、决定。遇较大的意见分歧时,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作出决定。

(三)贯彻会议决定,加强检查督促,会议作出的一切决议、决定,党委委员与与会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不允许公开发表相反的意见。

(四)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和文书档案工作,党委会研究作出的决议、决定、未公开前,任何人不得泄露会议内容,特别是干部任免以及会议的不同意见,产允许向外透露,各类会议记录文件,材料要专人管理,年终立卷归档。

龙新乡党委公开办事制度

1、坚持党性原则,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办事制度、工作作风严谨务实。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说了算。

3、遵守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正派,坚决防止和抵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4、在干部人事工作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坚持任人唯贤。

5、工作中做到“既大胆负责,各司其职、互不推诿,互相协作、互相支持”。

中心学习制度

为营造学习型机关,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建立本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每月最后一天为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日,每月第一天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日。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2、学习内容。分为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两类。理论学习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方针、政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业务知识主要为各部门的相关知识,以及农村实用技术等。

3、建立学习笔记。每个干部职工要建立学习笔记,认真记录自己的学习时间、内容、心得体会等。

4、撰写学习体会,每个干部职工要学会动脑,每季度进行一次交流,每年交两篇心得体会。

“”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农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无论机关、农村,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3、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4、党小组,一般每月可召开一次。若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适应增加次数。

5、无论机关、农村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邀请党委委员或支部书记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亲自讲课。

龙新乡小额信贷办公室职责

1、按照农业银行下达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资金规模计划,依据乡小额信贷工作站提供的农户贷款规模及生产项目花名册,1个月内要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及时足额地把小额信贷扶贫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2、自主发放贷款与乡共同做好回收以及回收再贷工作。

3、加强对贷款的检查和贷款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代款的使用和使用效益。

4、按回收资金总额的5‰和回收利息总额的5%的标准每季度结算一次,给乡工作站支付手续费。

龙新乡党委副书记职责

1、在上级党委和乡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级党组织做出的决议决定,研究探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协助书记抓好党委工作。当好书记的助手和参谋。

4、协助书记管理党委党务工作。分管政法、司法、消防、安全生产、民族宗教。

5、对所分管的工作提出初步方案,供党委集体决策。

6、完成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任务。

龙新乡纪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内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纪委、本级党委的决议。

2、协助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及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辖区的执行情况。

4、协助党委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党员干部教育规划以及党支部和党员的目标管理等。

5、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6、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完成上级纪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纪委书记职责

1、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召开并主持纪委的相关会议。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检查和处理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做好纪委的日常工作和完成上级纪委及乡党委安排的有关工作。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人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各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乡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4、联系本乡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和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5、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6、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受理本级人大代表的辞职,接受辞职的通告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大代表的工作。

7、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补选代表资格予以公告;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8、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人大主席职责

1、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做好主席团的筹备工作,做好主席团工作计划和总结。

2、根据主席团会议的议题和主席团的职责组织调查研究、工作视察、组织听取和评议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汇报。

3、检查督促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和执行,检查各种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4、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接待处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安排布置代表组的活动内容,了解代表组的活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活动的经验。

6、开展好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办理好主席团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武装部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和兵役工作。

2、负责承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组织和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等各项任务。

3、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士家属、现役军人的安置和优抚工作。

4、负责民兵整组,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5、负责实施战时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各项任务。

6、负责拟定本地区域的战时动员计划,随时做好战时动员准备工作。

龙新乡武装部长职责

1、组织乡武装部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专干和民兵的思想情况,使专干和民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抓好征兵、整组和训练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抓好本部门的正规化建设和民兵的管理教育,严格组织纪律、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4、抓好本部门的政治理论和军事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5、带领民兵积极完成战备执勤任务,开展以劳养武活动。负责实施战时动员和带领民兵军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任务。

6、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各种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龙新乡统计站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制定的统计制度方法并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搜集、整理、提供和管理本乡的统计资料,对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

2、负责本乡的统计管理工作,按照“五统一”(统一向下布置统计工作,统一搜集和整理统计资料,统一统计数据,统一审核上级统计报表、统一向外提供统计资料)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统计工作,实施统计管理。

3、负责对乡镇各部门统计业务的协调和管理。建立部门统计报表审查,审定和签收登记制度;组织、指挥、协调有关部门收集、整理统计数据,为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提供统计分析资料。

4、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指导村级做好统计业务工作。

5、做好年度统计工作总结。

龙新乡水管站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水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并及时反映群众对发展水利的要求和问题。

2、协助乡党委、政府制定水利建设规划,指导全乡搞好水利建设。

3、按照上级水利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水利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检查、验收水利和水资源情况。

4、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开挖沟渠饮水情况,经县及水利主管部门授权发放取水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验收本辖区的水利工程。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水利经费和其它费用的收缴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用好当地各种水利资金。

龙新乡水管站站长岗位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水法》、《水资源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2、领导好全体干部职工搞好本职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做好工作总结并上报工作情况。

3、主持站务会议,安排布置站务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4、组织职工的业务培训,搞好业务建设和技术考核,提高全体职工的业务水平。

5、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核、职工出差、学习、请销假的审批。

6、培养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方法,督促检查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和执行情况。

7、接受职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处理好群众对本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龙新乡水管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按时完成本单位的各项职能工作。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科技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积极开展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国家、省、市、县的科技政策、法规。

4、负责做好全乡各行业的科技项目的引进,推广和科研课题项目,完成申报材料。

5、搞好各项科普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培训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

6、搞好乡内各种科学技术协会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协会组织的作用。

7、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面,作好业务工作。

8、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科委科协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龙新乡科技助理员工作职责

1、抓好本乡农业、乡镇企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科技推广。

2、作好乡内各行各业科技项目的引进及推广工作,让科技促发展。

3、搞好本乡农业、乡镇企业、教育、卫生和其他方面科研项目完成申报材料的组织。

4、抓好各种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建立健全,并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协会组织的作用。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科委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龙新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1、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了解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情况。

2、组织代表对全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行视察,检查了解有关部门办理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参加管理地方政务的积极性。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接受党委领导,监督、支持政府工作办法

1、坚持党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委汇报人大开展工作的情况,重大活动坚持向乡党委请示、报告。

2、每年举行一次乡人大主席团和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换工作意见、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遇到重要问题,需要研究时,也可临时组织召开会议。

3、乡政府凡是需要提请乡人大主席团审议的事项,首先要向人大主席团提出报告。

4、乡人大主席团定期或不定期对乡政府、乡直单位及领导个人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学习制度

1、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组织主席团成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主席团成员除了每月参加本单位学习外,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认真自学,学习内容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学习重点,努力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

3、主席、副主席要积极参加乡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

4、积极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

5、适时进行交流学习。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

1、龙新乡人大主席团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2、主席团会议由乡人大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由乡人大办公室协助做好筹备工作,提请会议决定,并逐项进行审议。

3、主席团会议必须有主席团成员的过半以上出席,才能举行。

4、主席团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5、主席团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领导,乡党委、政府领导及乡直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也可邀请各村负责人和有关乡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6、根据乡人大主席团的会议内容,可制发工作简讯(会刊)通报工作情况。

龙新乡人大代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评选表彰制度

1、代表创先争优活动每届开展一次。

2、评选标准。

(1)优秀代表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带头执行乡人代会及人大主席团的决议。

(2)按时出席乡人代会和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及主席团安排的各项工作。

(3)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主动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评选办法

乡人大主席团把优秀代表的名额按代表总数20%的比例分配到各代表小组,由代表小组组长按评选标准组织代表进行评选。

4、乡人大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小组的评选情况进行审议,确定优秀代表。

5、评选出的优秀代表,在本届人代会最后一次会议上进行表彰。

龙新乡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

1、乡人大主席团成员按分工联系代表小组,并参加所在代表小组的活动。

2、指导监督代表小组依法履行职责,参加代表小组对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调查、检查和视察,并将视察情况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向人大主席团反映,及时研究协调处理。

3、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代表小组组长会议,听取代表活动情况的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征询代表对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龙新乡农经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完成本站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3、引导农民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搞好农业承包合同管理。

4、负责监督、指导、培训村文书或村民小组干部,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搞好农村审计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分析、传递和归档制度,为党委、政府提供准确的数据。

6、遵纪守法、秉公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工作人员正当权益。

龙新乡农经站站长职责

1、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服从党委、政府领导,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

2、负责全站的业务和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并按期总结和报告工作。

3、主持站务会议,研究解决和布置站务工作。

4、领导和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村级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5、搞好农村审计工作和小额信贷站的工作。

6、教育工作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的完成和执行情况。

龙新乡农经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账本齐全、账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账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3、制定并实施扶贫攻坚规划,抓好扶贫工作,使全乡人民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5、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6、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全乡山、水、林、田、路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利用,强化产业结构合理化及农、林、牧、副规范化发展的进程。

8、加大科技、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9、承办并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有关事项。

龙新乡人民政府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教育、财政、税务、统计、企业,协助书记管理综合办公室。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命令。

3、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抓好骨干产业的巩固和提升。

5、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6、完成乡党委和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新乡人民政府办公会会议制度

1、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政府办公会,乡长因故不能参加时,由乡长委托的副乡长召集和主持。

2、政府办公会由政府领导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党委、人大、纪委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3、政府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

4、政府办公会讨论研究行政工作,讨论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某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安排布置有关工作,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等,充分行使《组织法》所赋予的职权。

5、政府办公会进行表决时,以参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6、政府领导及邀请参加会议的领导应坚持原则,严守秘密,顾全大局,秉公办事。

龙新乡农林水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乡长搞好财政、税务工作,分管农业、水利、林业、科技工作。

2、主持制定本乡农业、林业生产、水利建设和科学技术措施推广的发展规划和本年度目标管理方案及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全乡人民植树造林,宣传贯彻《森林法》,绿化荒山。

4、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

5、督促、检查、落实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有关事宜。

龙新乡科教文卫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助乡长抓好教育工作,分管计划生育、文化广播、卫生、爱卫会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计划生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抓好教育事业,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改进教育体制管理。

4、督促检查落实,解决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金融、社会事务副乡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分管土地、交通、电力、电信、扶贫、金融、民政、供销、粮贸工作。

2、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土地、交通、金融、扶贫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3、搞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4、督促、检查、落实所分管部门的工作;完成乡长交办的有关事宜。

5、完成乡党委和上一级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龙新乡组织干事职责

1、在乡党委的领导和县组织部的指导下,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和组织建设。

2、协助党委抓好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党员电教工作,建立党员管理档案。

3、负责向乡党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培训,抓好基层班子充实调整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干部。

4、做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5、组织实施好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员、党组织目标管理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新乡人事劳动助理员工作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依法管理本辖区内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2、负责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工作。

3、协助上级人事劳动部门监督,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和劳动合同签证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及机构编制报批工作。

5、负责乡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劳资、统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县人事劳动局、县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宣传劳务输出的目的意义,建立劳务输出相关档案,有序组织劳务输出。

龙新乡党员电教工作站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乡党委及所辖党支部的播放计划。

3、组织、协调、督促各党支部党员电教播放点,利用乡党委工作站所建片库的党教片,落实播放计划。

4、组织党教片的播放收看,认真坚持“播前提示,播后讨论,学习实践”的三个环节。

5、及时反馈有关党员电教信息和其他党建新闻信息。

6、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党建新闻,加强乡党委党建宣传。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矿山、采石场等抓好安全生产。

3、协助乡党委政府对全乡个私经济的发展制定规划。

4、组织好辖区内务工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和岗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

5、努力做好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的业务、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6、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站长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站内的全面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2、负责管理好站内事务,审阅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

3、组织站内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4、负责协调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5、负责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6、负责站内职工请假的审批,有关业务经费的审核及签字。

7、负责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8、听取职工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龙新乡企业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不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新乡财务室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搞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未经领导签字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

2、做到帐本齐全、帐面清楚,各项经费的开支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3、定期清理帐务,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钱、物、帐相符。

4、杜绝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严禁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5、搞好物资和财产使用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6、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支出。

7、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龙陵县广播电视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宣传纪委严格按照《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规定的接收内容收转境内广播电视节目,不准随意改变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接收方位角度,仰角度和极化方式。

2、开路发射必须保证完整转播中央一套和云南一套的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及其重要活动,不得随意接收其它台的广播电视节目,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3、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用广播电视接收、发射和转播设备进行接收、播放和转播反动的节目。

4、为确保播出安全,管理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不准随意让人(包括家人和小孩)进入机房,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机房,每天要认真填写机器工作日程,每月应主动上报日报表。

5、机房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卫生、通风、防水、防潮,机器应远离油烟及有害气体,同时要注意做好防鼠工作,注意检查避雷接地设施是否完好。

6、遇到较大雷电时要拉闸断电,乱风及雷雨之后要迅速对所属设备(包括避雷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机器设备故障自身无能力修复的要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领导,并将机器的详细故障情况向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尽量养活停播时间。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集中精力,做到“三个好”(随时听好机器是否有异常声音,随时闻好机器是否有异常汽味,随时看好机器是否有异常现象)。

8、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要求做到注意人身安全。

9、严禁在机房内私自接播一切耗电设备,以免增大电源功耗。

10、实行转流值班的机房值班人员,转流时交接班必须做到交接清楚,对具有持续性的要求规定,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做具体说明。

11、严格按照(开关机操作规程)执行开关机,严格遵守开关机时间(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以《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

云南省广播电视室管理制度

1、广播电视室必须服从上级广播电视部门的管理。

2、凡属上级拨给的卫星地面接收站接收设备,必须按规定完整收转中央一套和云南一套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禁止用来收转其它节目。

3、广播电视室不允许播放影碟和录像带节目,严禁转收境外、国外卫星电视节目。

4、凡遇国务院规定的重大节假期及中央、云南有重大活动,广播电视室全天转播放节目(从7:00至当天节目结束)。其它时间,每天开机不应少于6至8小时。

5、广播电视室应有专人管理,负责开关机及日常维护和一般维护,管理人员应经上级广播电视部门培训上岗。其它人员不得随便开关机。管理人员在开关机时间,应认真负责,不要远离机房。

6、机房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卫生、通风、防水、防潮,机器应远离油烟及有害气体。尽量做好防鼠、防盗工作。

7、接收设备及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无能力修复时,应及时向乡广播电视分管领导或县广播电视局报告。凡因设备故障又无能力修复停播三天以上者,应逐级报地(市)县广播电视局。

8、广播电视室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用户,了解转播电节目的质量,做好维护工作。

云南省广播电视室日常维护制度

1、管理人员要熟悉本系统设备的基本操作要领及维护常识。

2、保持机房干净清洁,且每天清扫机器上的灰尘一次。

3、建有线电视网的,要每个月巡查线路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对用户反映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进行检修。

5、遇较大雷雨时要拉闸断电,保护设备。

6、刮大风及雷雨之后要对设备和卫星天线进行全面维修。

7、机器设备有故障不能处理时,要请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检修。

“”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农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无论机关、农村可以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3、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若工作要求可随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