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计报告范例6篇

项目审计报告

项目审计报告范文1

一、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范围、用途和时限

审计项目后评价基本目标是实现对审计项目内在价值的评优排序,发现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总结审计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用于指导下一轮的审计工作;借助这一系列活动,审计项目后评价实现控制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等核心目标。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是实现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的最终环节,为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服务。因此,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直接决定着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范围、用途和时限。

(一)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范围 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范围是指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对象、时间、内容界限。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对象是被评价的审计项目,直接取决于所选择的后评价客体。考虑到审计项目后评价过程的独立性、后评价客体差异对后评价指标及后评价标准的影响等因素,一个审计项目应该对应一个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当审计项目后评价客体分为不同阶段时,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针对本次后评价所检查的阶段发表评价意见。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内容限于审计项目后评价的实际情况,记载审计项目概况和审计项目后评价过程,不能涉及与审计项目后评价无关的内容。

(二)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用途 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能够满足后评价报告使用者的不同需要。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包括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及其监管部门。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可以借助后评价报告了解审计项目的整体完成情况,包括审计绩效表现的优劣、审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并可以通过相关指数的比较在不同审计项目中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也可以通过后评价报告获悉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便及时调整后续审计工作计划;此外,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还可以通过后评价报告获取对审计人员相关工作的客观评价,以此作为对审计人员实施奖励或者惩罚的依据,从而能够有效调动起审计人员改进工作的积极性。

(三)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时限 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是记载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审计后评价过程及结论的书面文件,因此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由后评价主体在审计项目后评价实施结束时编制。后评价主体应该在既定时限内向其派出机构提交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以便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能够及时获取有效信息。审计项目后评价通常于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终结,所有审计项目已完成归档之后实施,也可以根据审计机构的实际需要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期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则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该于本次审计项目后评价工作结束时提交。

二、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内容

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清晰、完整地反映被评价审计项目的总体状况和本次审计项目后评价工作的过程及成果。通过分析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和后评价报告须载明内容的重要性次序,可以进一步梳理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基本框架。

(一)基本要素 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该包含以下要素:

(1)标题。标题是表明文章、作品主题的简短词句。标题应当放置于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开端,明确指出该篇章的主题。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标题可以使用“XXX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主副标题的形式,如“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XXX审计项目”。

(2)收件人。收件人是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提交的对象。通常情况下,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收件人是审计项目后评价派出机构,即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或其监管部门。

(3)正文。正文是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记录审计项目概况、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简介、审计项目后评价程序及方法、审计项目后评价结论、审计项目后评价建议等内容。正文力求简明扼要、清晰易懂。

(4)附件。附件是与正文一同组成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辅文件。附件包括后评价主体与审计组的沟通文件、审计组的自我评价、后评价主体使用的评价标准、后评价主体评分表等有助于理解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书面文件。

(5)签章。签章是指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要载明的审计项目后评价组的名称和后评价组组长的签名和私人印章。签章可以提高后评价主体对审计项目后评价的责任感,以示对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可靠性负责。

(6)报告日期。报告日期是指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向其派出机构提交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时间。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可以通过报告日期验证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可靠性和时效性,从而判断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使用价值。

(二)正文的主要内容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正文的主要内容有:

(1)审计项目概况。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简要介绍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概况、审计项目类型、审计项目规模、审计组组长及组员信息、审计项目实施的起止时间、审计项目取得成果等审计项目背景信息。审计项目概况主要说明审计项目性质特征、审计人员构成信息、审计项目成效三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对审计项目概况部分的阅读,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可以对被评判审计项目的审计难度及审计绩效进行初步了解。

(2)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简介。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扼要地阐明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的人员构成情况,不仅需要载明审计项目后评价组负责人和成员的名单,还须进一步说明审计项目后评价组成员中是否有外部专家或者审计组成员的参与。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是否具备胜任审计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专业知识,是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是否值得信赖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需要对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的情况进行说明,以便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对后评价主体的能力做出评判。

(3)审计项目后评价程序及方法。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描述审计项目后评价的各项工作流程以及审计项目后评价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方法,说明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如何运用各项后评价工作、使用哪种后评价方法获取最终评价结果。工作流程及评价方法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审计项目后评价结果。判断审计项目后评价工作流程的合理性需要考虑:工作流程与评价思路是否存在偏差,工作流程对评价思路的调整是否影响后评价目标的实现。判断审计项目后评价方法的合理性则要考虑:后评价主体借助评价方法所要达成的目的,评价方法自身的优缺点,已有评价材料能否满足评价方法的需要。

(4)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是后评价主体在审计项目后评价过程中收集的、用于评价审计项目的相关数据和文字材料,包括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程序表、审计证据等已经归档资料,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满意度评价、审计后续整改效果、审计纠正金额及类型等材料,审计人员的自我评价材料等。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后评价主体收集哪些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来源及其用途。后评价主体收集的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是否丰富、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的来源是否可靠、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的用途是否正确,直接决定着审计项目后评价的可信赖程度。

(5)审计项目后评价内容。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层次清晰地阐述审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即明确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从哪些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审计绩效和审计难度是审计项目的主要特征方面。后评价主体可以从审计绩效、审计难度两个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评价,根据二者所涵盖的内容细分审计项目后评价内容的层级结构,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审计项目后评价指标。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简要描述审计项目后评价内容框架,使审计项目后评价内容一目了然。

(6)审计项目后评价标准。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计项目后评价所采用的后评价标准。审计项目后评价标准是审计项目后评价指标评分的参照系。通常情况下,审计项目后评价标准可以采用行业标准、历史标准、计划标准、经验标准等类型。后评价主体应当根据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以及后评价指标的性质,选择恰当的后评价标准,以合理评判审计项目。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对后评价标准的说明,能够使报告使用者了解后评价主体是参照何种标准对审计项目进行评价。

(7)审计项目后评价结论。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该以准确的后评价指标值、综合评价指数值为基础,对审计项目各方面和整体完成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后评价主体根据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将审计项目后评价内容具体化为审计项目后评价指标,依照审计项目后评价指标对审计项目要素进行评价,并且根据审计项目要素的评价结果对审计项目做出整体评价。审计项目后评价结论能够使报告使用者直观地获取后评价主体对审计项目要素及总体状况的评价。

(8)审计项目后评价建议。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针对审计项目后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后续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的建议。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要以事实为依据,深入分析审计项目后评价发现的影响审计绩效重大问题的原因、后果,指明审计机构相关内部控制、质量管理机制的缺陷,提出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审计项目后评价建议须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能够切实弥补审计项目后评价发现的相关制度缺陷,有效提高后续审计项目的审计绩效。

参考文献:

项目审计报告范文2

一、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目标定位

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就是围绕项目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综合审计评价,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等角度提出审计意见建议,站在宏观角度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这是投资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与投资审计工作初期相比,其审计目标既有延续性,又有延展性,主要应着眼于“三个服务”。

(一)服务宏观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必须以促进依法行政、完善机制、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为主要目标。政府投资项目中往往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的损失浪费和资产流失、建设市场秩序不规范、投资效益差、投资效率低等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外部监管不力,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不够;投资管理体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缺乏有效的投资责任和风险约束机制;内部控制不够完善,政府投资运行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审计机关必须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从审查资金筹集、运行、管理等方面入手,着力揭露体制不适应、法规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等宏观管理方面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服务。近年来,绍兴市审计局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把握党委政府领导的关注重点。20**年组织开展了政府可用住宅房源专项调查,盘出房源库存*套计47.32万平方米。按同期安置市场价格计算,沉淀资金总量超过14个亿,相当于绍兴市本级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一半左右。审计在指出房源空置规模偏大、周期偏长、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同时,提出了“建立跨部门间剩余房源调节机制”等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服务民本民生。民生是发展之基,也是当前党和国家最为关注的重大问题,党的**专门强调提出了以“五有”为主要内容的民生改善目标。国家审计拥有经济监督和评价职能,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证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审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就必须关注社会热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是改善地方经济发展条件、推动地方经济加快发展的基础保障,与群众利益有着密切联系。一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甚至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对政府公共投资领域热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是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应有的题中之义。如绍兴市审计局每年安排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审计,围绕房源安置、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绩效评价,其中秀水苑项目为市政府收回资金*万元;龙州花园项目收回*万元及剩余房源347套;润沁花园项目直接为政府增加收入*万元,促成有关部门收回安置房差价款3593.7万元,盘出房源175套;快阁苑三期项目挽回国家建设资金损失*万元,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获评审计署表彰项目。

(三)服务反腐倡廉。**以来,党中央多次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并要求审计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投资领域的权力主要表现为决策权、审批权、监管权、建设资金支配权等,目前尚缺乏一套完整、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去制约。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就是要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揭露政府领导或政府部门因决策不科学、不民主、不合理或决策失误造成的无效投资及损失浪费等问题,监督其决策行为;揭露项目概算与实际严重脱节或弄虚作假申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监督政府部门的项目审批工作有无失察、失职的问题;揭露建设领域因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或监管滞后,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监督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是否及时有效;揭露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利用权力干预建设的活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规定,干预工程承发包,不顾批准的设计概算,干预工程建设过程、建设工期等滥用权力的行为,监督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的权力运用;揭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各种违规行为,监督政府领导对建设资金的支配权等。

二、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这些年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快速成长,但与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以及社会各界的愿望相比,投资审计还存在不足之处,集中反映在“三个滞后”上。

(一)理念滞后。绩效审计是现代审计的核心内容,也是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型的重要标志和关键所在。绩效审计能够最直接、最充分地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得到体现,因此投资审计要率先走绩效审计的路子,这是审计机关需要认真对待的重大课题。目前投资审计实际上仍以查错防弊为主,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仍是重点。这主要在于投资领域的市场运作、建设管理尚不规范,发现和揭露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仍然是投资审计的主要内容。审计人员在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概算执行、工程造价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审计经验,查项目、找问题可谓驾轻就熟;至于投资是否合理、效益如何,则很少予以评价。

(二)方法滞后。当前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投资决策论证体系尚不健全,权责分明、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还不高,由此造成的损失浪费有时令人触目惊心。而投资审计多以事后审计,缺乏必要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未能真正渗入建设全过程。即使审计发现某建设项目由于投资决策论证不当,建成后很快报废,上亿元投资失效,却只能是“事后诸葛亮”,对已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浪费于事无补。近年来,各地虽然也安排了部分在建项目审计,但由于受传统思维定式和审计力量有限的约束,“在建”审计也成了“最终”审计,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并未真正有效形成。

(三)效用滞后。刘家义审计长曾经指出,投资审计的现状主要还是“就违纪查违纪,就资金审资金,就项目审项目”,从宏观上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都还比较差,这种情况在投资审计领域仍然是普遍现象。由于审计人员宏观经济知识的匮乏和宏观管理意识的淡薄,审计意见建议要上升到机制和体制层面,往往感到有些力不从心。虽然各级审计机关一再强调审计人员应从微观着手、宏观着眼,围绕体制、机制和制度找问题,但投资审计仍难以改变就事论事围绕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等问题展开的现状。即便是一些署、省组织开展的大型审计项目,也多是问题和情况的罗列,很少能涉及到宏观层面,因此难以对宏观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起到参谋作用。

三、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基本内涵

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走向,结合当前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内涵应当更丰富,需要各级审计机关在不断实践中加以把握和完善。

(一)性质内涵。即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是什么的问题。目前较为成熟的理解,就是真实性审计、合法性审计和效益性审计的结合。目前财务会计数据失真现象较为普遍,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还必须建立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完成的基础上,再进行效益评审。如近三年绍兴市审计系统共审计政府投资项目(标的、标段)*个,核减工程造价16.57亿元,移送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事项*件。如果没有这些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对项目效益的评审就会产生很大的偏差,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真实性也就无从谈起。换言之,只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三者统一,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才能够充分体现审计预防性、建设性的职能。

(二)时序内涵。即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介入时点问题。目前的投资审计大多是事中的造价审计或事后的决算审计,绩效审计大多采取后评估方法,经济效益方面往往是只评不审,审计监督存在一定的“时滞”现象,防护性和建设性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为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强化事前、事中审计。事前重在防范,事中审计重在监控,事后审计则重在监督评价,这种全过程跟踪式的审计方式,能更好地发挥审计在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决策、控制成本、节约投资、提高效益上的作用。基于这种指导思想,近年绍兴市审计局对曹娥江大闸、嘉绍跨江大桥等重大工程,都采取了审计结对共建方式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因此,从时序角度看,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应当是一种事前、事中和事后相衔接的审计。

(三)要素内涵。即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些什么的问题。政府公共投资项目考虑的不仅是项目本身的投入产出效益,更重要的是要考虑项目建成后对社会的影响程度,是否满足社会需求,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是否得当,是否满足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在社会效益评价中既要考虑效益原则,同时也要兼顾公平原则。此外,当前大众对公共工程的环境效益也越来越重视,审计评价过程中要考虑项目建成对社会环境和社会资源的影响,是否对自然环境造成损害,是否对自然资源进行了合理、节约的利用,包括对土地、能源等各种资源的利用情况等。因此,宏观服务型绩效必须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绍兴市审计局在环城河综合整治工程绩效审计中,坚持围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防洪效益等来展开,以详实的数据资料作出了科学客观的审计评价,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

(四)评审内涵。即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怎样评审的问题。受以往财务审计思维定势的影响,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更多注重了对财务数据与信息的审查分析,在经济效益评价方面往往定量多、定性少,在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评价方面往往定性多、定量少。这种状况应努力加以改观。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中,我们应尽可能将所得情况与既定规范以及审计标准进行比较,同时借鉴国外效益审计的某些技术方法,对各项指标予以量化,如计算资金节约度,价值量与实物量,收入分配效果指标包括分配指数、劳动就业效果指标、综合能耗指标等,分析项目建成后不同利益主体受惠情况,并评价其合理性和公平性,从而使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既能定性,又能定量。绍兴市审计局在环城河综合整治工程绩效审计中,结合项目的特点和用途,共设计了39个评价指标,函寄20位水利、环保、社会学、建筑等方面专家进行求证,并用以量化评价项目绩效,评审结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公认。

四、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关键环节

政府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额大、控制环节多,建设过程中的决策、规划、设计、采购、招标、施工、监理等任一管理环节出现漏洞,都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浪费,影响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因此,全过程审计是必然要求,但着重应把握好一些关键环节:

一是立项决策的审计与评价。工程项目的决策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着该工程预期的经济效益和整体的社会效益。因此,实施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首先应注重对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审计评价。要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局部与整体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决策进行准确客观的分析与评价。

二是建设资金的审计和评价。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性资金,其中大部分还是政府负债借贷融资。由于资金数额大,建设工期长,管理部门和环节多,在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转移、使用和管理中都有可能出现问题。审计机关必须坚持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坚持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抓住资金流动的各个环节,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作出审计评价,真正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用得其所、提高效益。

三是项目管理的审计与评价。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是广大群众关心的重点工程、“民心工程”等。工程质量问题历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审查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以规范的项目管理保障项目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四是投资绩效的审计与评价。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是非经营性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益。因此,衡量其效益就不能只看其自身的经济效益,更应该注重其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优劣程度以及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效果,要从宏观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价项目的投资效益。

五、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方法途径

为更好地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应准确把握和运用以下一些方法途径。

(一)因地制宜落实“必审制”

**省政府**号令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在当时的背景下,这个文件的出台,对于国家审计职能向政府投资领域延伸拓展,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这些年绍兴市审计系统坚持从加强全社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视野,来筹划整个投资审计工作,基本实现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年至20**年,投资项目送审金额分别达到*亿、*亿、*亿和*亿;审计核减额分别达到3.84亿、4.25亿、5.09亿和*亿。20**、20**两年,绍兴市投资审计核减额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左右。但是,随着投资审计工作的迅速发展,取得的成效迅速放大,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项目领域的作用得到承认,地位不断巩固和加强,投资审计的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而审计转型也要求更多地关注宏观。与之相对的是,投资审计力量配比与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在人手相对短缺等各种客观因素制约下,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必审制”,任务太重,压力太多,风险太大。因此,不同地方对政府投资项目国家审计“必审制”,应该有一个更为准确科学的理解和把握。“必审制”作为一项制度,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更多的是一种宏观要求,可以理解为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都“可以”审,而不是全部“必须”审。审计机关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处理好全部与重点的关系,既可在规避风险的基础上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也可突出重点选择部分项目实施审计。

(二)因利乘便强化竣工决算审计

修改后的《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造价审计是竣工决算审计的一部分,是竣工决算审计的基础。如何正确处理好这对关系,直接影响到投资审计的方向问题。从近几年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实践看,造价审计一般侧重于控制造价,注重审计核减金额,有的时候核减比例确实也比较高,能够为政府节约大量资金。所以说,造价审计直接体现了审计成效,体现了绩效审计的要求;竣工决算审计则侧重于查深查透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从中发现一些共性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从审计机关角度讲,在审计力量相对固定的情况下,这两者的审计效果是此消彼长的关系,造价审计搞得越多,竣工决算审计力量相应就要缩小。在造价审计相对成熟的情况下,审计应更多地关注竣工决算。这样说当然不是不要造价审计,而是要在关注造价审计的同时,更多地关注竣工决算审计。

(三)因情制宜实施跟踪审计

为推进投资审计工作创新,各级审计机关都在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办法。应该说,对政府投资项目采取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利于解决以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事后审计多、效果不明显的问题,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通过“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及时、有效地监督投资管理、建设管理各环节以及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更好地防止国有资金流失、损失浪费和舞弊行为发生,促进和改善投资管理。这种方式将审计监督“关口”由事后向事前、事中转移,把节约政府投资和规范项目管理工作做在项目开始之时,贯穿项目建设过程之中,最后再把住决算审计关。从加强管理角度看,“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一个比较理想的办法,但这种审计方法需要耗费大量的审计资源,尤其是在目前力量配比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尚不适合搞更多的跟踪审计项目。因此,对于“全过程”跟踪审计这样一种审计方法,在运用上需要把握好一个“度”的问题。各地应在能力许可范围内,选择一些事关国计民生、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力争利用有限的审计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审计监督效果。

(四)因势利导深化组织审计

宏观服务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基础,在于做精做优做大项目,而不在于项目的多少。由于受国家审计力量和审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等因素制约,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成为审计机关的必然选择。而组织审计只要运作得当,往往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如绍兴市计划在今后5年时间里,对越城区10个组团和袍江、镜湖、城东三个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审计。今年5月份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共30人左右,先期对越城区金鸡塘等5个组团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审计,发现了拆迁安置、资金使用、费用支出、工程建设管理、资产处置等六个方面存在的25类问题,审计提出了完善保障出资人权益机制、严肃拆迁政策统一补偿标准、严格成本管理控制费用支出、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强化资产管理健全处置制度、制订切实有效的偿贷计划等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此专题听取了情况汇报。深化组织审计的关键在于规范运作,这些年绍兴市审计局先后研究出台了《组织审计业务招投标办法》、《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审计守则》、《建设项目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组织审计业务质量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办法,通过《年度组织审计协议书》的形式,从12个方面约定协审单位责任,以制度规范协审单位行为,以业务质量考核强化组织审计质量监控,以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监督促进组织审计规范化。

项目审计报告范文3

一、项目概况

圣荷塞市水资源预防处理控制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水控办)为市环境服务局下设机构,通过检查、抽取样本、指导监督活动,监督检查461户厂家,核实其执行预处理标准情况。其目的是限制工业污水排放总量,强制执行联邦法规,帮助污染控制中心达到国家排污系统所规定的排污标准,从而有利于保护环境。水控办由3个处组成:法制处,负责指导对厂家污水进行检查和取样;检查处,负责收集污水样本、监控污水排入污染控制中心状况,指导监督检查厂家;教育处,负责公布信息资料,组织教育活动。2000~2001财政年度,职工人数34人,经费预算为297万美元。

审计目标是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对水控办的功用。包括:水控办资源充分利用的程度;设备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水控办检查活动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审计范围包括大型厂家和一般厂家设备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的信息数据资料,以及水控办的检查报告。审计方法主要是获取了一份最新的控制跟踪大型厂家及一般厂家的设备信息数据库备份,并且对它完成了许多分析性测试,并将上述数据库与其它来源的信息资料包括环境服务局实验室的样本资料、向地方水质委员会呈送的年度报告、执行日志、车辆油料耗用日志以及水控办的档案文件进行了对比核实。还检查了数据库中的工作量信息,主要是检查和取样的事件。还审阅了计划检查日志、溢出反应日志和联邦法规,并且会见了地方水质委员会代表,以此阐明水控办提出的调整要求。但没有对数据入口的充分控制进行测试,包括密码和数据访问。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经过审计,发现水控办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水控办人员过多、效率低下、内部资源没有充分利用。综合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水控办相对于工作职责检查员与技术员过多。水控办对每户厂家抽检时没有执行联邦法规和年度报告中规定的抽检频率,他们执行的是一个内部规定,要求每年对每户厂家进行1至12次的抽检,是水控办年度报告中规定的抽检频率的3倍。在1999~2000年,水控办只需4个检查员和4个技术员就可以完成地方水质委的抽检频率,但水控办实际拥有21个检查员和7个技术员。

2、水控办超额检查工业用户设备和采集水样。1999年,水控办对工业用户在排污没有违规的情况下实行了400多次不必要的检查和500多次不必要的取样。比如,1999年,水控办对1家大型厂家进行了25次检查,实施了28次取样合计抽取样本39个。同时,水控办超额实施监督工作且效率低下。1999年,水控办收集了1 824个监督样本,仅发现5个违规排放,发现违规率2.9%。而且,水控办对五分之四认为有重大违规问题的工业用户没有进行任何监督活动。

3、水控办目前干线取样水平是低效的,检查员是大量闲置的。水控办基本上在干线上每周收集2次样本,结果超过了700个干线样本。同时,水控办的干线取样在发现污染源方面非常有限。而且,在1995年,干线取样本应是技术员,但最终指派的是检查员,而一个检查员每年的花费比一个技术员每年的花费要高出3.5万美元。另外,检查员实际检查和取样工作时间仅为他们可用工作日的43%左右,他们完成一项检查项目将耗去他们实际执行检查工作日的一半左右。比如,一个检查人员在9个小时工作日内仅有36%的时间进行检查,并且在那些天内,花费了59%的工作时间才完成一个检查。

4、水控办检查员所做的检查工作,仅仅不过是读表和采样而已。审计人员审阅检查记录时,发现检查员经常是在观察点查看PH表和收集样本,很少根据程序和指导去执行检查。厂家通过例行公事的《自我监测报告》提供上述信息,或者一个技术员在取样时能够收集上述信息。另一方面,检查员又执行了其它一些与检查无关的工作。审计发现每个检查员轮流执行日常电话值班、3个检查员从事数据库分配。而且,检查员进行某些许可的应用软件计划检查,要求顾客花不必要的行程到詹克路上的污染控制中心接受检查。

5、环境服务局每年可以削减水控办人员经费170万美元及其他相关费用。水控办实际发生的费用240万美元减去根据有效地执行地方水质委规定而测算的费用64.4万美元,总额超过170万美元。因此,在2000~2001财政年度水控办与达到国家排污系统规定比多花了170多万美元。同时,水控办的超员导致了不必要的车辆费。根据对1998年9月至1999年10月车辆使用的分析,发现15个法制处的检查员平均每部车辆每年行驶仅5 069英里。尽管车辆总体利用不足,但在1999至2000年,水控办还购置5部新车花费了9万美元。审计认为,水控办将28位检查员和技术员裁减到8位,环境服务局可以转出20部车给其他市属部门,因此可以节省36万美元新车购置费。最后,水控办过度取样导致环境服务局不必要的实验费。

其二是水控办在处理违法违规事件方面没有一贯地执行合理的处理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1998至2000年期间,有18%至25%的强制处理行为存在错误。通过分析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强制处理行为数据,发现有18%至25%的强制处理行为没有执行《强制处理反馈计划》规定。如审查1999年的220项强制处理行为发现有39项(18%)没有执行《强制处理反馈计划》规定。而且,1998年、2000年上半年审查的样本中分别有25%、24%违反项目程序。检查员使用主观判断是造成许多强制处理错误的原因。

2、并没有对所有认为违法行为按规定执行强制处理行为。1999年,水控办对违规排放和PH值超标处理了341项。另有32起违规排放和PH值超标案件没有处理,占上述确认案件的9%。另外,在1999年,水控办对13起严重违规事件没有根据规定召开整改会议,占要求开会总数的22%。由于没有适当的处理,我们发现上述一些生产厂家后来仍有违规。

3、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水控办主管审查过检查员的报告和违规案件。水控办缺乏监督管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有主管或者其他管理者审查过检查报告、或者一贯地审查处理行为。其结果是,强制处理违规行为往往存在不一致或不适当。在他们的检查报告中、实验结果以及生产厂家自我监测报告中,存在一些没有发现的不规范的问题。而且,难以确保水控办检查员遵循本单位的程序。

4、执收罚款不够规范。一是没有对圣特卡啦拉违反工业废物规章收取罚款的设备进行准确规定。如水控办通知圣特卡啦拉市对一些不应该收取罚款的生产厂家执行了罚款,并且当那些生产厂家已经整改纠正后,没有通知圣特卡啦拉取消向这些设备收取罚款。从而,不必要地多收了用户下水道罚款2.1万美元。二是合计有2万美元行政罚款没有执收。三是将违规排放收取的民事罚款10.7万美元存放到水污染控制中心基金中,而不是存放到圣何塞市下水道服务和利用基金中。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圣荷塞市审计局具体提出了18条有建设性的、可操作性的且对被审计单位触动较大的审计建议。包括:

1、为确定是否符合标准,对大型用户和一般用户设立一个检查和取样的最小合理频率数;调整水控办的工作程序,并确保水控办的人员执行上述工作程序。

2、为监督取样和干线取样确定一个稳定和合理的取样频率,使得能够满足联邦规定;设立相应的程序和方法,使水控办人员执行规定的监督和干线取样频率;必须建立一个系统,能够客观公正地确定合理的设施监督内容。

3、认真安排水控办检查和取样的行程,使水控办职员的工作时间和资源最大化利用。

4、制定一个书面程序和管理报告,允许对监督活动和水控办的工作进行充分地监督和审查,并确保始终坚持水控办检查的目标、程序和频率。

5、评估解除或削减顾客到污控中心进行的关于油脂拦截机计划检查的提议事项;要求水控办主管答复电话咨询;重新让3个从事数据跟踪的检查员回到检查的岗位上。

6、规定水控办的使命、目的、宗旨和工作活动。

7、规定水控办实际的必需的工作量,编制一个能够满足国家污水系统许可要求又能高效使用检查员和技术员的职员安排计划。

8、根据建议1、6、7向市议会提交一个调整预算草案。

9、根据水控办人员裁减的情况,对汽车总量进行合理地调整。

10、我们建议市议会执行委员会:将审查市五年汽车更换项目纳入到市审计局2001~2002年的审计工作计划中。

11、根据水控办修正后的工作量,对水控办的支持服务如实验服务,进行合理地调整。

12、确保水控办检查员在处理违规时一贯性和执行水控项目程序。

13、建立和实行合理程序,确保所有确定的违规问题一贯地根据水控办程序进行处理。

14、制定成文程序和管理报告,确保主管领导对检查员的活动包括检查报告和处理行为进行充分地监督。

15、与环境服务局共同努力,制定和实行成文程序,确保执行市议会批准的行政引用计划。

16、建立和实行相关程序,确保圣特卡啦拉市正确地及时地得到通知:罚款项目的设备;罚款项目清单中应删去的设备。

17、向市议会财政和基础建设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圣何塞市违反工业废物规章行为实行罚款的可行性报告。

18、确保今后任何通过圣何塞市政编码15.14.720项下估定的民事罚款存放到541基金。

项目审计报告范文4

(一)审计报告上方标题格式为: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课题项目经费专项审计结题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中间标题格式为:被审计课题项目名称及被审计单位名称;

(三)审计报告下方标题格式为:审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审计报告文号格式为:审计机构名称缩写+京政管审字+〔年度〕××××号。

二、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一)范围段:主要内容为审计机构受托对审计对象进行经费专项审计的依据和审计程序,范围段的内容如下: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我们接受委托,结合课题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承担的市市政管委××××课题项目(名称)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承担单位的责任是提供本次审计所需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

我们的责任是对课题项目总决算表、账簿及会计凭证的合规性、完整性、公允性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依据市市政管委制定的《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课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市市政管委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课题项目任务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文件进行独立审计。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承担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与相关资料等项内容,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英文报告格式 ·会议报告格式 ·读书报告格式 ·工作报告的格式

(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立项时间:

计划验收时间: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市市政管委分类归口管理处室:

项目总额: 万元

其中:市市政管委拨款: 万元

2、课题项目主要任务

3、该项目工作停顿或延期原因(有/无),如有请说明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有/无),如有请说明情况

(三)审计内容:包括各项经费来源,经费支出的项目预算数,账面数和审定数。各项经费来源的项目预算数、到位数、到位率、支出数和支出率;

(四)审计结果:在审计结果中应按本细则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出现的问题予以披露,对影响审计结果的其他问题予以披露;

(五)审计意见: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六)附送文件:包括《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课题项目经费总决算表》、《设备购置明细表》、市市政管委分类归口管理处室对经费预算调整、延期的批复、其他附送文件;

(七)审计报告签章:包括审计机构公章、两名注册会计师签章;

项目审计报告范文5

一、利用外资项目审计的作用

十几年来,各级审计机关从审计公证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援贷款项目的年度财务报告起步,逐渐扩展到审计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和国外商业贷款项目,成为国家外资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推动了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和项目执行单位贯彻落实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利用外资项目审计的作用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提高项目财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利用外资项目年度财务报告和有关会计资料,综合记录和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活动、项目建设成本和经济效益,是项目管理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国内外投资者监督项目执行和作出管理与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是各有关方面关注的焦点。因此,我国政府主管部门为利用外资项目制定了一系列财会和外汇管理的法规、制度;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投资者在融资谈判阶段坚持要求,受资方必须承诺在项目建设期按时提供经由审计师公证的年度财务报告,否则不予贷款;项目开工后如不能收到合格的审计公证报告,就停止支付各项贷款。我国审计机关开展利用外资项目审计以来,每年对所有在建的国际组织贷款和援助项目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证,及时建议项目执行单位调整或纠正审计发现的,避免了重大财务信息的漏报或误报,有效地提高了这些财务报告和有关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既为项目管理部门机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了可靠、有用的财务信息和决策依据,也有效地维护了我国利用外资的国际信誉,为各类项目执行单位顺利地向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外贷款组织提取所借贷款提供了保障。

(二)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事项,维护国家外资管理法规的严肃性,维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各级审计机关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外资管理法规制度以及以我国政府名义同国外贷款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私自买卖外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国外贷款机构违反贷款协议的过分要求,及时予以制止;坚持不纠正的,依法予以揭露和处理,从而保障了国家法规制度和利用外资项目协议、合同的贯彻落实,维护了国家在利用外资领域的经济秩序。同时,促进了我国政府在利用外资方面实行的平等互利和效益原则的落实,保护了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改善了我国利用外资环境,增强了国外投资者对投资的信心。

(三)促进提高利用外资项目的管理效率

评审利用外资项目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是利用外资项目审计的一项重要。通过审查评价,发现和揭示项目执行单位在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物资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促使项目执行单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执行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率。对法规制度不适用或不完善所造成的管理问题,以及宏观管理效率的倾向性问题,审计机关则通过审计意见书或专项审计报告,向项目执行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等,提出改进宏观管理的建议,促使我国利用外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四)促进提高利用外资项目经济效益

实现利用外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整体效益,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我国利用外资的目的所在,也是防范类似东南亚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根本途径。无论是审计利用外资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或合法性,或评审项目管理效率,各级审计机关都以促进提高利用外资项目经济效益为着眼点。通过审计,发现影响实现项目经济效益的障碍,分析评价排除障碍的途径,向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反映项目资本金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足、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阻碍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外部条件问题,提出减少损失浪费、挖掘提高经济效益内在潜力和增强外债偿还能力的审计建议。审计机关还通过综合分析和揭示外资运用领域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向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提高外资使用效益等方面的建议,为各级政府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促进实现利用外资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加强对外资运用的宏观调控,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国外贷款项目审计

国外贷款项目,是指使用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及其机构(以下简称“国外贷款机构”),向我国政府及其部门提供的专项贷款所建设的项目,或向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提供的、由我国政府及其部门担保的专项贷款所建设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审计指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外贷援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活动。这项工作已成为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利用外资项目审计的一项基本任务。 审计机关将国外贷款项目建设期审计作为年度必审项目予以安排,因为大多数项目贷款协议规定,接受国外贷款的中方机构必须在项目建设期的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向国外贷款机构提供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署根据国外贷款项目的债权债务关系和项目受益者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按照审计署制定的《审计机关关于审计管辖范围划分的暂行规定》,确定审计分工,办理审计授权。中央财政或国务院各部门及直属企业事业组织直接受益、承担债务或者提供债务担保的项目,由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直接审计,或者授权有关审计署派驻地方特派办和派出部门审计局审计。地方财政或地方政府及其各部门和所属企业事业组织,接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中央主管部门转贷或转拨外资的国外贷援款项目,一般由审计署授权有关地方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基本程序是在审评项目内部控制系统的基础上,从审查项目财务报告编制方式开始,逐项审查财务报告反映的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审查项目周转金帐户,审评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效益。对负有直接偿还外债责任的项目单位,还要审查其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评审项目内部控制系统

评审项目内部控制系统目的是通过检查核对部分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与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程度,验证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发现其缺陷和不足,据以估计审计风险,明确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调整或修改审计方案,向项目单位提出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内控系统评审要点在于审查、评价项目及其执行机构是否具备健全有效的授权控制、职责分离控制、岗位责任制度、资产保护控制、内部审计和稽核制度、帐务处理和财务报告编制的及时、完整、准确性控制及会计档案保管控制等机制,来保障经济业务处理真实、合法和有效。

(二)审查项目财务报告编制方式

国外贷款项目财务报告单独反映项目自开工以来当年和累计的财务收支、项目建设进度以及资金运用成果,是项目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国外贷援款机构监控项目建设成本、进度、质量及效益的重要对象,一般由项目资金平衡表或项目资金来源与运用表、项目(工程)进度表、项目贷款提取情况表等组成。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专用帐户的项目单位,要编制反映专用帐户收、支、存情况的专用帐户报表。使用费用支出表提取国外贷款的项目单位,还应编制费用支出汇总表。国外贷援款项目财务报告的编制方式,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可比性和有用性。审查项目财务报告编制方式,可以发现和防止技术性差错,从而保证项目财务报告公允、可比、有用。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 1.项目财务报告或项目汇总财务报告编制的依据、格式、内容、程序、时间等与有关会计制度、项目协定和国际会计准则的符合程度,以及前后一致性,有无缺表、缺页、缺项、缺说明、错格、错行或漏填的情况。如发现有重大遗漏或重大差异的,应查明原因,并要求项目执行单位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要在财务报表说明中作适当注解。

2.项目财务报告中各类合计数的正确性,各种相关数据和相关会计报表之间衔接勾稽关系的符合程度,以及本期报告与上期报告的勾稽关系。对项目汇总财务报告,要重点检查数据来源是否经过审计,上下级之间的往来数据处理是否正确。

3.会计报表和报表说明与有关会计总分类帐和明细帐、会计凭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实物资产记录的一致性。

(三)审查项目资金来源

国外贷款项目资金是项目建设不可缺少的资源,总体上分两类,即外资和国内配套资金。按资金性质及来源细分,外资可分为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项目投资贷款及联合融资;国内配套资金可分项目财政预算拨款、国内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其他自筹和其他收入等。审查国外贷援款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是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的重要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

1.提取外资的进度、类别和比例遵守项目协定的情况,提款证明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批手续的完备性,会计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已提取外资金额同国外贷援款机构对帐单的一致性,以及按照项目协定或外资转贷协定及时、足额向下级项目单位拨付已提取外资的情况。对援助实物,要着重检查实物验收手续完备性及库存实物与会计帐、表、证的一致性。重点查处挤占、挪用、转移、贪污外资等违规、违纪行为。

2.对项目单位先垫付项目建设费用,然后用费用支出表或追溯报帐方式,或者在外资帐户关闭以后以偿付方式提取的外资,其垫付开支的范围、用途、限额、程序、支付日期、审批程序和会计处理遵守项目协定的情况。尤其要逐项检查费用支出表所列各项支出是否专用于项目建设,是否有合格的报帐证明文件。对自营土建工程支出,要审查有无合格的监理师或工程师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验收证明;对出包土建工程支出,要检查是否具备合格的承发包合同、承包商提款申请和工程价款结算单等;对设备物资采购支出,要检查有无合格的采购合同、供货商发票、运货单据等。要重点查处涂改、伪造提款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

3.按照项目协定,及时、足额筹集、拨付、核算和管理国内配套资金的情况。重点检查各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自筹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无违法集资、摊派,有无将国外贷援款兑换为人民币充作自筹资金的情况;其他项目收入,如单项工程试运行收益和外汇帐户存款利息收入等,是否按规定及时完整入帐,有无隐瞒收入或形成帐外资金的问题。

(四)审查项目资金运用

国外贷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工程建设、设备和物资采购、人员培训费和专家服务费等。其中,外资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引进设备和物资采购、外国专家聘用、出国人员培训等必须以外汇支付的开支;国内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为引进设备配套的土建工程建设、项目区移民、项目管理、预付工程款等不需使用外汇支付的境内开支。它们是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审查项目资金运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是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的核心任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项目支出。国外贷款项目支出分类比较特殊,通常分两类,一类按国内基本建设支出项目分类,包括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和交付使用资产三项。其中,“在建工程”反映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其他支出”指除基本建设以外的各项支出:“交付使用资产”反映会计期末已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经验收合格交付或结转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的实际成本总额。项目财务报告中的项目进度表就是按这种分类综合反映项目贷援款和国内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另一类按国外贷款项目协定确定的项目贷款“核定分配金额”项目分类,包括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货物采购、培训考察、咨询服务等。项目财务报告中的“项目贷款提取情况表”就是按这种分类反映项目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两种分类都记录和反映项目支出,有其内在联系,也有核算范围不同造成的差异。审计时,要检查各项支出是否用于项目协定规定的目的和范围,证明文件是否合规、齐全,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有关会计制度,同时注意核实两种分类造成的支出项目之间衔接勾稽关系。重点检查承发包合同和结算程序的合规性和真实性,有无工程非法转包,或提高结算定额;工程劳务支出,材料费,间接费用和待摊投资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有无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虚报支出及计算错误;已完工程交付使用程序的合规性,以及设备物资招标、采购、验收、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正确性。对擅自改变外资用途、在招标采购中行贿受贿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惩处。

2.实物资产。国外贷款项目资金有相当部分占用在实物资产上,具体包括:国外援助物资,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生产单位使用的各项固定资产,购置的设备、物资、器材,以及为调度资金而购买的有价证券等。审计时,要检查其支出是否真实,计价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帐实是否一致,对领用、调拨、盘点亏损处理的管理是否完备。对擅自转让、串换和变卖进口设备物资、利用有价证券搞非法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要重点依法查处。

3.预付、应收(应付)款。这类资金收支主要反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预付备料款、工程款和大型设备款,应收(应付)国内外贷款利息、承诺费、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应收(应付)款项。对这类资金,首先要检查是否真实,支出证明文件是否合规、齐全。要检查应计国外贷款利息和承诺费的计算是否正确,还本付息是否及时。对有拖欠还本付息款的单位,要查明原因,促进偿还。要重点查处利用这类往来帐户转移、挪用项目资金或调节项目建设成本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审查项目银行帐户

国外贷款项目银行帐户是存放、支付项目资金及办理结算的主要工具,按币种可分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两类,两类帐户可再细分为一般帐户和专用帐户。对项目银行帐户实施审计监督,是国外贷款项目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外币专用帐户,每年必审,审计意见要在审计报告中专项表述。

项目银行帐户的审计方法和审计内容与一般银行帐户审计基本相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外币专用帐户审计有一些特殊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评审专用帐户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2.验证国际金融组织拨付的开户资金、回补资金、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入帐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审查各项支出的合规性,要逐笔检查各项支出是否用于项目协定规定的用途,审批手续和支出证明文件是否合规、齐全,应向下级项目单位拨付的报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下拨。

4.验证年末结存和在途资金是否真实,与项目财务报告中的银行存款余额的勾稽关系是否衔接。

(六)审查项目外币业务

外币收支在国外贷款项目财务收支中占有相当大比例。审查项目外币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国外贷款项目审计不可缺少的内容。重点检查发生外汇业务时或年末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记帐;外汇兑换和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擅自经营外汇业务、有无将项目外汇资金转移境外开户存放。对挪用、转移、套汇、逃汇和私自买卖外汇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查处。

(七)评审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

高效的项目管理是实现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可靠保证,实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才能达到利用国外贷款的根本目标。评审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是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的一项重要目标。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系统,特别是内部控制系统、外债债务管理系统和防范外汇风险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在建项目建设目标或计划执行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项目概(预)算确定的成本指标、定额的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后使用或运营的经济效益、效益、环境效益和外债偿还能力,以及对优化经济结构、完善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地区经济平衡和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影响等。

(八)审查项目执行单位财务报告

对直接承担国外贷款项目外债偿还责任的项目单位,审计机关还要审查其单位财务报告。因为这类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直接影响项目效益和偿债能力。审计内容按项目单位所属行业财务收支审计要求进行。如,对工商企业类项目执行单位,按工商企业审计规范进行;对金融企业类项目执行单位,按金融企业审计规范进行。重点审查与国外贷援款项目配套资金收支以及项目经济效益和偿债能力有关的资金运用、资产、负债和损益,分析评价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指标。

三、国外贷款项目审计报告

按照我国政府同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签订的项目贷款协议,向贷款提供方出具符合国际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是我国审计机关实施国外贷款项目审计的一个显著特点。换言之,国外贷款项目审计报告不仅要符合《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署制定的《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而且要符合国外贷款项目协议规定的国际审计准则;不仅要有中文本,而且要有本;不仅要送交国内被审计单位,而且要送交国外贷款提供方。

根据这一特点,我国审计机关从审计第一个国外贷款项目开始,采取编制对内和对外两套审计报告的方式。对内审计报告依据我国审计法规编制,全面反映审计机关对国外贷款项目建设期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评价,对违法违规事项的处理意见以及对管理薄弱点的改进建议,是起草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基础;对外审计报告依据国外贷款项目协议和国际审计准则编制,侧重对国外贷款项目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公允发表审计意见。随着世界银行对我国贷款项目执行过程中内部控制和遵守项目贷款协议的情况愈来愈关注,对非财务信息的要求越来越详细,以及我国审计机关国外贷款项目审计监督机制和审计法规体系越来越健全,两类审计报告编制规范的差距越来越缩小。适应这个转变,审计署于1999年2月2日《审计署关于规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的通知》(审外资发[1999]17号),规定:“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不再分对内对外,以内外合一的审计报告同时满足审计监督和审计公证的需要。”“不再另行出具审计意见书。对于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等问题需作出审计决定的,由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另行下达审计决定。”这项规定不仅适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同样适用那些需要对外出具审计报告的其他国外贷款项目。

内外合一的国外贷款项目审计报告,既要符合我国审计法规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项目执行单位管理部门的要求,又要符合国外贷款项目协议、国际审计标准和国外贷款提供方的要求,在内容和形式上不仅与以前审计报告有较大变动,而且与一般审计报告也有区别。下面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为例,简述编制国外贷款项目审计报告的基本要求。

(一)内容及排列顺序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五部分,按顺序排列如下:

1审计师意见;

2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说明;

3有问题和证据不足支出汇总表;

4贷款协议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意见;

5违反法规事项和其他事项。

(二)审计师意见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师意见”,是实施项目审计的审计组和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结果,依据审计署制定的审计评价准则和国际审计标准,对业经审计的项目年度财务报表和项目执行单位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合法、公允和前后一致发表的审计意见。

1审计师意见的要素。

审计师意见的要素包括:标题,报告对象,审计范围,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名称,编制财务报表的责任归属,审计机关对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审计工作所依据的审计标准或惯例,基本程序的说明,审计师意见,报告抄送对象,审计组长签字或审计机关盖章,审计报告签发日期,以及审计机关通讯地址。总的要求是:标题固定,统一用“审计师意见”;报告对象的名称准确,不能缩略或用简称;正文规范,表述要恰当,内容要齐全;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时,落款由审计组长签字;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时,落款盖审计机关公章;审计报告签发日期用结束现场审计日期;审计机关地址应为可通讯地址,并列示电话、电传和邮编。

2.审计师意见的分类。

审计师意见分无保留意见、有保留意见、相反(否定)意见和拒绝发表意见四种类型。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报告,审计机关应发表无保留意见:

各项贷援款支出完全用于项目贷援款协议规定的建设目标;

所有财务收支符合项目贷援款协议规定的财务契约;

反映和揭示的内容符合中国会计制度,报表种类恰当,编制基础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并充分揭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重大差异及其影响;

反映和揭示的内容完整、真实、公允,表内数据计算正确,表示勾稽关系正确,表、帐、证、实相符。

(2)对有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协议等不合法行为,对故意弄虚作假,造成表、帐、证、实不一致,揭示内容失真的财务报告,审计机关视情节轻重,选择确定出具“除……之外”类有保留意见,或出具相反(否定)意见。

这类违法违规和不公允的事项主要指:

反映的财务收支违反贷款协议规定的财务契约,尤其是贷款支出没有用于贷款协议规定的用途,虚报、抵顶、冒领贷款,违规采购,擅自变卖贷款进口物资等;

不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制度;

尽管会计核算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制度,但财务报表未作真实、公允的表达。

会计处理方法没有遵循一贯性原则。

(3)对存在下列不确定问题的财务报告,审计机关应视情节轻重程度,选择确定出具“除……可能对财务报表有影响之外”类有保留意见,或不发表意见:

审计评价标准不明确;

审计范围受限制,使审计师无法获得必要的审计信息和审计证据,如审计师不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缺乏会计记录等;

被审计事项内在不确定性,使审计师无法对被审事项作出客观结论,如未决诉讼,长期合同的执行结果不明确,企业继续经营能力不确定等。

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双方对编制财务报告所遵循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报告揭示方式等有严重分歧。

上述四类审计师意见的适用范围,可图示如下:

凡是有保留的审计师意见,都应在发表有保留意见之前、范围段之后,专列一段,用以陈述发表有保留意见的原因或理由。

有时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协议要求审计师对特殊事项发表审计意见,例如对贷款资金专用帐户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费用支出报表的真实和合规性,对财务报告补充资料,对实际财务指标与规定财务指标的符合程度等。这种情况下,审计师意见中也应当专项表述对这类特殊事项的审计意见。

3审计师意见模式。

国际通用的审计师意见模式有两种,即“范围意见”式和区分责任式。多数审计师倾向采用区分责任式。下面以区分责任模式分别列示对非盈利性项目财务报告的审计师意见

(无保留意见)范本和对盈利性项目财务报告的审计师意见(无保留意见)范本:

(1)对非盈利性项目财务报告的审计师意见(无保留意见)范本:

XX省农业开发项目办公室:

我们审计了你办管理的农业开发项目(9999CHA)1998年12月31日的资金平衡表及截至该日止同年度的项目工程进度表、贷款提取情况表和专用帐户表。编制上述财务报表是你办管理部门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所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按照国际审计标准和审计规范进行的。它要求我们计划并实施审计,以保证上述财务报表没有重大误报。审计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包括检查支持财务报表中金额和揭示的证据,评价所使用的原则和管理部门作出的重要估算,以及对整体财务报表内容进行评价。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你办的政策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世界银行农业开发项目贷款协议(项目编号:9999CHA;生效日期:1997年5月1日)的要求编制所附财务报表。

我们认为,第一段所列财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反映了你办农业开发项目199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截至该日止同年度的项目资金收支情况以及1998年12月31日的专用帐户余额,符合前述会计准则。我们同时还检查了本年度第12�;18号费用支出报表,我们认为这些费用支出报表符合项目贷款协议,可以作为申请提款的依据。

本报告将送交你办管理部门和世界银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或XX省审计厅)。

(2)对盈利性项目财务报告的审计师意见(无保留意见)范本:

XXXX公司:

我们审计了你公司199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截至该日止同年度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我们也审计了你公司执行的世界银行贷款XX设施环境保护项目财务报表。编制上述财务报表是你公司管理部门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所附财务报表和相关附表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按照国际审计标准和中国审计规范进行的。它要求我们计划并实施审计,以保证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没有重大误报。审计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包括检查支持财务报表中所列金额和揭示内容的证据,评价所使用的会计原则和管理部门所作的重要估算,以及对整体财务报告内容进行评价。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为发表上述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你公司执行的政策是,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和世界银行贷款XX设施环境保护项目贷款协议(项目编号:5555CHA,生效日:1998年1月6日)的要求编制所附财务报表。

我们认为,第一段所述财务报表和相关附表以及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财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反映了你公司199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止同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和项目资金收支情况,符合上述会计准则。此外,我们审查了本年度第12�;18号费用支出报表。我们认为这些费用支出报表符合项目贷款协议,可以作为申请提款的依据。

本报告将送交XXXX集团和世界银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或XXX省审计厅)。

通讯地址

(三)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说明

按现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财务会计制度,非盈利性和国家统借统还项目的执行机构要编报项目财务报表;盈利性、统借自还项目的执行机构不仅要编报项目财务报表,还要编报项目执行单位财务报表。

项目财务报表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平衡表(或项目资金来源与运用表)、项目工程进度表和贷款提取情况表。使用专用帐户的,还应编制专用帐户报表。使用费用支出表(SOE)报帐提款的,还应编制费用支出表汇总。项目执行单位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无论采用哪种报告形式,都要反映实际财务收支和重要的形象和价值业绩指标,及其同报告年度和累计概算或计划的对比情况。

编制财务报告是项目执行单位的责任。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项目贷款协议、项目协定和中国会计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如果所遵循的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有重大差异,应在财务报表说明中陈述差异及其金额。

尽管审计机关不是编制财务报告的责任者和质量保证者,但是,审计机关有责任通过审计师意见说明,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公允。当审计机关对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时,亦即证实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合规;当审计机关对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有保留意见时,亦即证实财务报告除了有保留意见、相反意见或不发表意见的部分之外,其余部分真实、公允、合规。如果审计意见与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和合规性不符,审计机关要对审计意见所产生的误导后果负责。

(四)有和证据不足支出汇总表及其说明

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中编列“有问题和证据不足支出汇总表”及其说明,是审计机关将国外贷款项目对内、对外两套审计报告合二为一之后新增加的内容,也是根据世界银行1998年7月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手册》的要求补列的,目的在于简要列示审计中发现的违反项目贷款协议规定的支出,不合理支出,或被怀疑为不合规的支出,以及审计人员不能取得能证实合规性和合理性证明文件的支出。只要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有问题和证据不足支出,就应编列“有问题和证据不足支出汇总表”及其说明。如果审计中发现项目贷款协议有不符合中国国情或项目具体环境的条款,审计人员也应提出积极合理的改进建议。

“有问题和证据不足支出汇总表”及说明的基本格式如下:

(五)贷款协议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意见

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取消原审计公证报告中的“管理意见书”,增加“贷款协议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意见”,也是审计机关对国外贷款项目对内、对外两套审计报告合二为一之后在报告内容和形式方面的变化,它是根据世界银行1998年7月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手册》的要求改变的。其目的在于向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和世界银行报告审计中发现的与项目贷款协议条款的不相符事项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揭示项目内部控制对项目执行的合规性和项目财务报表真实、合法、公允的保障程度。其格式和内容如下:

贷款协议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评价意见

XXXXXX项目办公室:

我们审计了所附(列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名称)19**年12月31日及截至该日止同年度(或期间)的(列明业经审计的报表或明细表),并于(列明日期)对上述报表提交了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国际审计标准和中国审计规范进行的。

一、关于对遵守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协议有关条款及其他指南的评价

为合理保证(被审计单位或项目)项目财务报表没有重大误报,我们在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JP3〗遵守(列明生效日期)生效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JP〗际开发协会)项目贷款协议有关条款以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规定的其他程序的情况进行了符合性测试。为便于报告,我们将有关条款和程序归纳为以下几类:

。会计核算条款

。财务条款

。采购条款

。对项目条款的技术评价

。采购指南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或国际开发协会规定的其它程序

。(概括其他适用的贷款协议条款)

但是,对项目遵守上述条款和程序情况发表意见,不是我们的审计目标,所以,我们不对此发表意见。我们在测试中发现了(说明此类事项的数量)重大不符合事项,按照国际审计准则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或国际开发协会)有关指南的要求,我们应该报告上述事项。重大不符合事项指没有遵守或违反(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或国际开发协会)贷款协议或其他程序中有关的规定或禁令。重大不符合事项使审计师有理由认为,上述没有遵守规定或违禁事件所造成的误报,加总起来,对项目整体有重要影响;或者会引发有关方面的重视。

重大不符合事项在本意见的附件中作详细说明。

二、关于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为确定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所采用的审计程序,我们在计划和实施审计过程中关注了(被审计单位或项目)在编制财务报告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我们这样做并不能为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提供保证。我们对编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关注无须揭示内部控制结构中存在的所有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数个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在设计或运行时,不能将风险降到相对较低的水平。风险是指项目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常规过程中,不能发现特定财务报表(指审计师正在审计的报表)可能存在重大误报。我们发现了XX件我们认为存在重大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事项。

重大缺陷情况在本意见的附件中予以说明。

本报告将送交(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或国际开发协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或XXX省审计厅))。

通讯地址

(六)违反法规事项和其他事项

按照《审计署关于规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的通知》(审外资发[1999]17号)规定,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增加“违反法规事项和其他事项”部分,用于反映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规事项和前几部分未披露的其他事项。审计人员在编写这部分时,可以采用表格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文字叙述的形式。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应包括:审计发现的事实,金额,实际和潜在的影响,违反的具体法规、规定,产生原因的,处理意见等。

四、商业外债项目审计

商业外债项目指境外商业银行、银团和非银行机构,境外租赁机构,及其他境外金融投资者,向我国政府及其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提供的商业性贷款、买方信贷、债券、融资性国际租赁及其他形式的外债项目。商业外债项目以其融资方式的灵活性优势,在我国借用外资项目中占据较大比重。商业外债项目审计指审计机关及合格的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商业外债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活动。开展商业外债项目审计是国家外债管理的重要手段,审计报告成为外汇管理部门审批新借外债项目和经营外汇业务的依据或。

商业外债项目审计内容,包括借债单位举借的中长期、短期贷款,对外发债,担保和外汇业务涉及的实有和或有资产负债,外汇业务合法性,财务状况,经营能力,以及外债承受能力等。根据审计侧重点和审计时间的不同,商业外债项目审计方式分为年度外债检查、发债前检查和专项检查,这里主要介绍年度外债检查内容。

(一)审查直接借款单位外债收支

1.借用中长期和短期外债是否经过外汇管理局批准;实际借债的金额、币种、期限、综合成本、筹资市场和筹资方式等是否符合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借债条件;外债资金是否及时汇入境内;有无按规定办理外债登记;借入资金是否及时汇入境内,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2.对外提供担保是否经过外汇管理局批准;担保金额与对外负债额之和与自有外汇资金的比率是否超过法定限度。

3.开展外汇业务是否经过外汇管理局批准;办理外债转贷业务或外汇调济业务的范围、规模、期限、利率等是否符合外汇管理局批文的要求,盈亏绩效如何。重点查处用外债项目资金搞投机性外汇交易或参与房地产投资的问题。

4.还本付息情况,近三年借用外债的还本付息有无拖欠或延误;未来三年还本付息预算及还贷能力预测是否合理、可信。

5.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方面是否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审查直接借款单位财务状况和还债能力

1.验证直接借款单位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依据经过验证的年度财务报告,反映借款人财务状况和还债能力的几项指标,包括资本金到位率、外汇资本占资本金总额的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本盈利率,据以评价借债单位财务状况和还债能力。

(三)审查外债项目财务收支

1.项目立项程序的合规性,重点检查项目可行性是否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经过够资格机构的评估;固定资产投资是否纳入国家或地方基本建设规模,以及配套资金和物资是否落实到位。

2.在建项目财务收支,检查内容与前述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内容基本相同。

3.完工项目财务收支,重点检查项目完工后是否及时经过有资格机构验收,并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项目实际成本是否真实、合规,有无超概算;项目运营效益能否达标等。

(四)审查用款单位财务状况和还债能力

1.验证用款单位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结合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核实年末外债余额;检查用款单位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外债,有无挪用、转移、挤占外债资金和擅自用外债资金搞风险投资或外汇交易的问题;计算违规违纪金额占外债余额的比率。

3.依据经过验证的年度财务报告,计算反映用款单位财务状况和还债能力的几项指标,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本金总额、利润总额、长期投资总额及投资分红总额、外汇收入总额、应偿还外债本息总额、偿债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以及资本盈利率等,据以分析、评价用款单位财务状况、还债能力,分析评价用款单位财务状况对外债偿还的影响,分析评价用款单位拖欠应还外债本息的原因,找出薄弱环节或问题症结,研究对策,提出改进建议。

项目审计报告范文6

[关键词]内部审计;模式;探讨

一、“1+N”审计模式定义

“1+N”审计模式是指在审计业务实践中。当执行审计计划中要求的一个大型综合审计项目时,初步尝试的一种全新的内部审计模式。其中“1”是指一个主要的审计项目,“N”是指在开展一个主要审计项目时,同时开展若干个专项审计子项目。比如在大型综合的管理效益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中,以管理效益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为主要审计项目,辅之以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矿区运行费用等若干个专项审计子项目的一种审计模式。

二、实行“1+N”审计模式的必要性

随着管理部门对企业保值增值的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监督的必要性日益增强,监督的频次不断增多。根据委托部门不同的审计需求,内部审计部门在同一时期往往会对一个被审单位承担由不同部门委托的从不同角度审计的不同项目。以往的做法是分别选择不同的审计队伍,承担不同的审计项目。这会造成对被审单位重复进点、交叉进点,有时甚至会出现不同的审计组同时进点但又各自为政的情况,审计资源无法共享,从而造成审计资源浪费,同时也给被审单位带来极大的配合负担。因此,在内部审计中,积极探索一种全新的、更加优化的审计模式就显得尤为必要。“1+N”审计模式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三、实行“1+N”审计模式的意义

实行“1+N”审计模式,主要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项目人员能够同时进点,审计项目在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减轻被审单位负担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实行“1+N”审计模式必须具备的条件

1.审计项目必须具备大型综合审计项目的条件。实行“1+N”审计模式的审计项目。必须具备“1+N”审计模式的条件,即一个主审项目,外加若干个专项审计项目。一个主审项目和若干个专项审计项目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自成一体。

2.对审计人员的综合审计能力要求比较高。承担“I+N”审计模式的审计人员。必须具备综合审计能力。审计人员在审计分配给自己的审计业务时,往往需要关注到其他审计业务内容,并将所关注到的重要风险和审计关注点及时传递给相关的内部审计人员。目前内部审计人员中复合型人才比较欠缺,能够全面承担审计任务的审计人员不多,大多数审计人员只懂某一方面的知识,遇到新任务时常常无从下手,审计质量往往不高。因此。需要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全面、复合型的内部审计人才。

3.审计组成员中必须具备熟悉生产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业人才,必要时可借助其他专业部门的专职人员。“1+N”审计模式,往往需要精通某一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比如安全工程师、节能减排专家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审计组成员中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时,可以借助外部力量。比如借用一些企业内部其他专业部门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某一领域的专业人才,以满足审计组成员对审计业务的需要。

五、“1+N”审计模式的实施

1.做足审前准备工作。审前准备工作是任何一个审计项目能够成功的关键,一定要认真做好审前准备、审前调查工作,切实增强“1+N”审计方案的针对性。在审计项目确定后,要对被审单位进行审前调查,摸清被审单位的大体情况,初步了解和掌握被审单位的机构设置、财务收支、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并对其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初步了解,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环节,认真分析取得的资料,研究确定审计的重点内容。审计组长应统一协调“1+N”审计组成员的审前准备工作,审计组成员除了通过审计管理系统分析被审单位的财务数据外,还可以通过登录被审单位的LIMIS系统、合同管理系统、生产数据统计平台等系统,取得被审单位的非财务数据,结合财务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主审项目与若干子项目分别编制审前实施方案,各方案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

2.统一现场组织实施。“1+N”审计模式对现场组织实施的要求比较高,大型综合性审计项目通常需要设置一个大的审计组长,全面负责审计项目工作,同时设置一个副组长专门负责“N”个专项审计项目工作。审计组成员虽然分为一个大的审计组成员和若干个专项审计小组成员,但是审计组成员审计思想要高度统一,主要审计项目和若干个专项审计项目均由一人担任审计组长,统一协调调度工作,确保审计思路高度统一。专项审计项目虽然由副组长具体负责,但都是在一个大的审计组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审计工作。

3.严格现场管控,确保审计质量。“1+N”审计模式审计分工灵活高效,因此要实行严格的现场管控,确保审计质量。审计底稿实行严格的三级复核审计程序,部分审计底稿则需要实行审计人员一小组长主审副组长组长等的四级复核审计,确保现场审计的质量。

4.审计组成员及时沟通信息,互通有无。为确保各小组成员能够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1+N”审计模式审计组长需要增加召开跨小组审计人业务交流会的频次。在交流会上,审计组成员对发现的问题在会上提出来,经过大家充分的讨论,以确定审计重点,同时审计组成员对自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与涉及其他审计人员负责审计内容的相关信息应提示相关审计人员,做到资源共享。审计组成员分工虽然相对独立,但通过实时沟通协调、审计组长明确审计内容、跨小组配合、及时调整组内人员工作分工等方式,既确保内容无漏项,也避免重复性工作,极大提高审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