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抑制理论论文范例6篇

金融抑制理论论文

金融抑制理论论文范文1

论文关键词: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控制,综述

一、相关金融学理论简述

在详细阐述金融控制理论之前,我们先了解另外两种金融学理论——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通过对这两种金融学理论的了解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金融控制理论。

(一)金融抑制理论

20世纪50年代,格利和肖开始关注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得出结论——当一国的政府对本国金融实行严格的控制时,就容易出现抑制金融发展,进而抑制经济发展的现象。20世纪70年代,麦金农和肖调查了大量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状况,发现很多国家存在金融与经济相互抑制的恶性循环现象,他们称为金融抑制。金融抑制可以概括为:一国政府对金融业制定了政策,人为的降低利率,实行歧视性的信贷政策,以此促进经济发展,但却制约了金融业的发展,使金融业处于一个没有效率的状态,反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的一种状况。金融抑制有几个特征:一是金融市场上的价格不能反映实际价格水平;二是金融市场是分割的;三是高存款准备金率。虽然金融抑制有很多缺陷,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也意识到这些问题,但很多政府依然采取金融抑制政策。因为他们的金融体系和税收制度还不健全,只有增强对金融的控制才能保持政府的财政能力,才有力量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这样虽然造成了资金配置上的低效率,但是却能掌控经济的发展。

(二)金融深化理论

1973年,麦金农和肖各自系统地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其核心观点是政府要放松对利率的控制,鼓励银行间竞争,以此最终实现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可以概括为政府放松对利率的控制,加深资产金融化的程度,逐渐形成一个发达的金融体系,使金融业具有充分的竞争性,从而使金融业在经济的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最终形成金融与经济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的一种状态。金融深化的标志有三个:一是推进利率市场化;二是发展正规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三是构建一个有效的中央银行系统。虽然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一系列问题,但对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没有足够重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不完善,信息传递效率差,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如果单纯鼓励银行间竞争,可能会引起恶性竞争,不利于金融业的发展与稳定。政府放弃干预推行利率市场化也会使发展中国家失去调控金融活动的能力。2007年美国发生次贷危机,进而波及全球,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过度的推行了金融自由化,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过度的金融深化并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金融控制文献综述

(一)金融控制的内涵

宽泛的讲,控制是政府对经济的所有干预,政府实行金融控制政策是指在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中,政府采取有利的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等政策工具,对经济市场化进程的速度进行控制,而不是在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实行过度的市场化措施,并最终在不出现严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实现金融的和经济的发展。政府对金融进行控制的时,由于执行力度、对象和步骤的不同,金融控制的效率也不同。本文认为金融控制是政府对金融领域的控制,即政府为了促进金融业发展、弥补金融市场失灵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以出台法律法规为主要手段对金融主体进行扶持、引导、规范和约束的总和。

(二)国外金融控制文献综述

金融控制一词,最早由麦金农提出,他指出财政控制应优先于金融自由化。麦金农的金融控制理论是一种财政和货币控制理论,该理论指出转轨时期的政府靠发行货币取得资源将导致通货膨胀,而不会实现经济增长,因此必须实行财政控制,并建立完善的税收机制。

1、金融控制内涵的界定

维斯卡西认为,政府控制是政府以法律手段,以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为目的而运用的一种强制力。丹尼尔·史普博对控制的界定结合了经济学、法学等对控制的定义,他指出,尽管市场是控制政策存在的理由和前提,但以往对控制的界定都倾向于把市场忽略掉,因此他把行政决策和市场机制统一了起来,认为控制是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政策的一种规则或特殊行为。

金融抑制理论论文范文2

关键词: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金融抑制;中国农村;金融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2.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8-0081-03

一、国外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理论

涉及金融制度变迁的理论首先包括信用制度理论、货币制度理论和金融中介理论,三者均侧重于微观领域的研究[1]。在宏观领域,20世纪60年展起来的金融发展理论主要讨论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金融变量的变化、金融制度变革对经济发展的长期影响,探索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所应采取的金融政策(金融制度)等,几乎概括了金融制度变迁的各个方面。

1.金融创新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家对金融创新的研究较多,以戴维斯(S.Davies)、诺斯(North)和沃利斯(Wallis)为代表。这种创新理论认为,作为制度创新的一部分,金融创新是一种与经济制度互为影响、互为因果的制度变革。基于这种观点,金融体系的任何变动都视为金融创新[2]。因此,政府行为的变化会引起金融制度的变迁,如政府货币政策要求金融稳定和防止收入分配不均等而采取的金融改革。这种制度变化本身并非意味着金融压制,而是含有创新的成分。如1919年美国联邦储蓄体系和1934年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是作为政府当局为稳定金融体系而采取的有力措施。尽管这是金融管制的一部分,但也被认为是金融制度创新行为――监管制度创新。

2.现代金融发展理论。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的形成阶段,格利和肖、帕特里克、戈德史密斯等奠定了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的基础。帕特里克( Patrick) 认为,在经济增长的起步阶段,金融引导经济增长;当经济进入快速增长阶段,经济变得日益复杂,此时经济中的摩擦会对金融服务产生需求,并刺激金融发展[3]。在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方面提出两种模式:一是“需求追随”模式,强调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导致农村金融组织及相关金融服务的供给先于农村经济主体的需求;二是“供给领先”模式,强调农村金融组织及相关金融服务的供给先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他还认为,这两种模式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相适应,两种模式之间存在一个最优顺序问题。该理论对于研究中国农村金融组织的制度供给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3.金融抑制理论。1973年,麦金农(MeKinnon,1973)、肖(Shaw,1973)分别出版了各自的著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分析了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的问题,其理论学说通常被归结为麦金农―肖理论体系。是20世纪7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最具代表性的成果。肖和麦金龙认为,在许多发展农村金融制度研究,因为存在着“金融抑制”,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特征是“金融二元性”,国有金融组织垄断经营,利率扭曲,资金总量矛盾突出,金融工具不足,信用形式单一,补贴性信贷利率和信贷配给使农村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麦金龙和Pischke、Adam、Donald在考察了农民与正式金融组织之间的交易行为后得出的结论,论证了这些经典结论。农业是弱质产业,收益率低且风险大,因此在金融市场中政府适当保护农业和农民是必要的[4]。但美国政府1996年农业信息报告说明了政府在力图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也损坏了市场效率的事实,并且提出了可通过降低市场准入的限制和减少市场分割以改善这一状况。美国学者艾林爵(Paul.N.Ellinger)和奈弗(David.L.Neff)运用随机成本边界法和非参数成本边界法来评估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率,并用对数成本函数来估计农村金融机构成本关系中随机成本的边界。

在麦金农(1973)发展金融理论中,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系统被分割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以银行、证券市场为代表的肴组织的现代化金融市场(或金融机构);另一部分是以高利贷、当铺、私人钱庄等为代表的传统的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这样现代化金融市场和传统的金融市场并存的金融结构就是麦金农的二元式金融结构。他们第一次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发展中国家,分析了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的典型特征和产生根源,考察了金融抑制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他们发现,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明显的金融抑制现象。政府一般对利率实行严格的管制。在利率管制下,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通货膨胀往往促使实际利率为负值。一方面,负实际利率损害了储蓄者的利益,削弱了金融体系集聚金融资源的能力,使金融体系的发展陷于停滞甚至倒退;另一方面,负实际利率向借款人提供了补贴,刺激后者对金融资源的需求,造成金融资源供小于求的局面,从而需要实行信贷配给。但是国家往往根据自己的偏好分配金融资源,损害了金融体系在配置资源中的功能。金融抑制体现的是金融制度由政府主导、制定,他们提倡的金融深化、金融自由化实际上则是发挥个人、组织的自主性创新,提倡非政府经济主体对金融制度作出诱致性制度变迁。

4.世界银行的综合研究报告。近期国外对农村金融的研究以世界银行的综合研究报告(2002)为代表,①亚隆(Yaron) 本杰明、皮普雷克等考察了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评价标准。从农村金融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和农村金融市场的独立性和可持续性两方面,就农村金融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方面,提出了对于成长(生产)的贡献和促进经济公平发展(如对贫困阶层和落后地区的资金供给)两种判断标准。事实上,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效率普遍较低及其独特的服务目标,往往不能对其业绩进行恰当的衡量,因此亚隆提出,应主要从服务范围和自我维持程度两个方面来判断农村金融的成功程度。一是在金融服务范围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范围的广度取决于其服务的客户类型和其提供的金融服务的多样性,如为农村贫困农民或低收入农民提供多少服务,是为农业还是为非农业活动提供金融服务,农村贷款额大小和农村储蓄账户的多少,农村银行分支机构和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数目,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资产的年增长率(实值)等等。二是在自我维持能力方面,如果一家农村金融机构的收入等于或高于其支出(包括诸如其权益的机会成本之类的投入因素),则这家金融机构就被认为是能够自我维持。一般来说,各国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各种或明或暗的补贴主要包括:市场利率与付给优惠性借贷资金的利率之差,以外币计值的贷款损失,低于市价的利率吸收的强制性储蓄,某些或全部营运费用的直接拨付,以及免受法定储备金要求和强制投资的约束等。可以用补贴依赖指数(SDI)衡量农村金融机构对各种补贴的依赖程度,进而评判农村金融机构的自我维持能力。补贴依赖越低,表明农村金融机构独立性越高,其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就越强。并且以此衡量标准对三个成功的农村金融机构即泰国的农业与农业合作社银行(BAAC)、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的小额信贷部和孟加拉乡村银行(GB)的成功经验进行了总结。

二、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研究述评

总的来看,随着20世纪80年代制度经济学的不断传播和农村金融改革实践的推动,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入。

1.金融抑制和变迁研究。张杰(1998)对中国金融制度的结构和变迁进行了研究,指出国家金融控制和金融垄断的目的在1979年以前是为了推行国民经济的赶超战略,1979年后则是渐进改革的需要 [5]。黄燕君(2000) 通过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过程,归纳出该阶段变迁的两个特征:一是从性质上讲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变迁,二是其自上而下的特征与农村其他经济制度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路径相悖,直接结果是民间借贷的产生和发展,且该阶段的变迁使农村金融组织的产权关系更加模糊。谢家智、冉光和(2000)从路径依赖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认为农村的制度环境、产权制度以及组织制度所决定的利益机制形成了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虽然目前合作金融的框架已经确立,但远未达到合作金融的宗旨 [6]。杜朝运(2001)对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的研究指出,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是在基础性制度变迁之前出现的一种过渡性的次级制度安排,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的治理应成为次级行动团体的政府完善制度变迁的一种行动。

卞志村、毛泽盛(2007)对目前学术界对农村金融问题产生原因的三种解释进行了分析。这三种观点分别为:金融抑制观,金融组织不健全观,金融机构内部治理观 [7]。三种观点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的视角,在解释当前农村金融问题方面均有独到和合理之处。但从分析深度来看,金融抑制观比后两个种观点更深刻,因为从某总程度来看,正是长期的金融抑制带来了金融体系色残缺,金融组织不健全和内部治理不完善只是表象而已。因此,金融抑制理所当然的成了引起金融问题产生的最重要的原因。

2.博弈论研究。从博弈论的视角史晋川、杨兆廷(1997,

2009)则对非正规金融的兴起和发展给出了一个博弈论的解释非正规金融现象实质上是各种利益制衡的结果是政府部门原有金融机构以及各种经济成分及企业家社会公众相互博弈选择的结果其背后体现的仍是人的自利动机与来自各方面的约束条件的不断冲突与融合的过程也就是说非正规金融的形成是社会各方合作博弈均衡演进的过程。

3.定量分析。从定量研究来看,将金融深化理论应用于中国农村金融领域的实证研究不多。最早计算中国农村金融相关率(FIR)指标的是徐笑波、邓英淘等(1984),计算方法是用“行社存款”与“农村国民收入”之比来衡量中国农村金融深化的程度。并通过图示分析了两者的变化规律[8]。张元红(1995 )计算农村金融相关率的方法与前者类似,采用的是“行社存款”与“农村GDP”之比。张兵等(2002)对农村FIR与农村经济增长进行了研究,他对上述指标进行了修正,用“农户存款”、“农业存款”和“农户手持现金”之和作为“农村金融资产数据。以“农业GDP”代替“农村国民收入”指标来计算农村FIR,研究结论是中国农村金融深化的进程大约比全国落后十年左右,同全球金融发展水平相比,大约落后三十年左右。许崇正等(2005)则从影响农民的几个关键因素入手,利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得出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曾经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总的来讲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增收不利。温涛、冉光何等(2005)利用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得出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之间不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农村金融发展只是农户储蓄比利率上升的格兰杰原因,而不是农村信贷比率上升的格兰杰原因 [9]。程恩江等(2003)应用补贴依赖指数(SDI)法对苏北一个县的信用联社在1999―2001年期间的SDI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如果不良贷款的历史包袱在三年中平均分摊该信用联社须将贷款利率提高53%才能抵消获得的补贴的作用。

4.制度效率研究。对制度效率的研究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课题组(2005)将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归结于农村生产模式及农村金融体系效率的低下等 [10]。姚树洁等(2004)也基于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以国定资产、权益和存款为投入,以税前利润或者贷款为产出对中国农业银行在1995―2001年间的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如果以税前利润为产出,则农业银行的平均效率相差约23个百分点,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最低。

另外,对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变迁的大量文献的研究对象聚焦在浙江温州,如史晋川等(2003)、郭斌等(2002)、张震宇等(2003)等[11]。于海(2003)在分析中外农业金融制度的基础上,从比较制度的角度对中国农业金融的发展进行了研究,宋宏谋提出应建立多元化、复合式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12]。

三、述评

国外涉及金融制度变迁的有关文献中,基本是对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制度进行研究,少数涉及发展中国家,针对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研究相对非常缺乏。不过Levine提出的理论和测算金融抑制程度的方法对于全面深入的理解中国的农村金融至关重要,这种金融抑制符合中国目前农村金融的发展的状况,对金融抑制的研究尚少。中国学者对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研究中,缺乏对制度变迁长时期的数据量化分析,对制度变迁内在影响因素和变迁的动力的分析也有不足,对农村正规和非正规金融制度效率的比较和两种制度之间的关系也缺乏深入分析。同时,对农户和农村企业在金融领域内行为的研究多是个案性质的,尚有待总结和归纳。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两种制度整合在一个分析框架中的分析尚少,未来的研究有待于在这方面突破。

参考文献:

[1]王芳.外生金融域内生金融――一个历史视角[J].货币金融评论,2003,(9).

[2]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3]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4]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中文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8.

[5]张杰.解读中国农贷制度[J].金融研究,2004,(2).

[6]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变迁与政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7]钱水土.中国农村金融体制三十年.改革的回顾与展望[R],2004.

[8]徐笑波.中国农村金融的变革和发展:1978―1990年[M].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

[9]徐唐龄.中国农村金融史略[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

[10]邓智毅.金融效率制度性分析[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金融抑制理论论文范文3

关键词:财政压力;金融抑制;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全要素生产率

一、引言

经历了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但长期依靠资本、劳动等要素投人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所积累的弊端日益显现,极大地制约了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2015年5月27日主席在浙江召开的华东七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首次阐述了“十三五”规划总体框架。提出了保持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改革体制机制、推动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扶贫开发的“十大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指由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的经济增长方式向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即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来看,经济增长方式基本上都经历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相似路径。各国政府在转型过程中都相应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产业结构升级、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金融改革等,而金融在其中的作用更是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并逐渐成为经济转型的焦点所在。然而,由于与发达国家体制存在根本不同,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注定要有所区别。总体看来,政府收入主要来源于财政体系和金融体系,而中国的财政分权体制使得地方政府为了实现自身业绩而形成区域间竞争。竞争优势主要通过金融体系对经济的贡献程度来体现。而政府迫于财政压力,往往会采取金融抑制的政策,因为金融抑制可以为政府提供隐性的财政收人,通过抑制本地区弱势行业的发展,政府可以将金融资源更多地分配给具有传统发展优势的行业,以实现完成经济业绩的目的,从而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金融自由化的过程就是金融抑制不断降低、金融扭曲不断减少的过程,而分析其背后的财政原因,并将财政压力和金融抑制相结合来考察,对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金融发展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已被大量研究所证实,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金融抑制现象,McKinnon指出,具体的金融抑制措施表现为政府对金融活动进行过多的强制干A,人为控制金融资产价格,控制利率和汇率等。McKinnon随后又提出,发展中国家政府大多通过制定和实施压抑金融发展的政策来实现自身的政治目标,这些政策会给金融深化及金融发展形成阻碍,从而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国也有同样的发展经历,俞静文的研究发现,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之后。金融抑制仍活跃于经济发展中,这直接限制了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负面影响。张Z和沈坤荣指出,这种负面影响尤其给经济结构转型造成了巨大的阻碍。

为什么在了解金融抑制带来的不利影响之后,政府仍要采取金融抑制政策呢?国外学术界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一是Honohan和stigutz的公共利益观点。由于市场失灵会对金融的稳定带来威胁。适当的金融抑制可以便于对货币进行管理,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使经济免受来自外部的冲击。从而实现收入及财富的合理分配。二是Battilossi的财政观点。政府可以通过金融抑制建立自己的金融特权,以此减轻预算压力,为规避市场约束创造条件。这样的结果是,金融市场用以反映经济基本面情况及为财政收支状况发送信号的能力将由于金融抑制而遭受损害,经济发展及收入分配状况将因此而产生严重扭曲。

针对中国的现状,国内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一是国有企业补贴观点。刘瑞明指出,政府采取金融抑制措施主要因为中国的国有企业数量众多,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中国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支持方式从直接补贴改变为依靠银行信贷。通过对金融进行干预。使得国有企业比其他所有制企业更易从银行获得融资。由于官方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均衡利率,因而这种金融抑制使国有企业变相获得大量的政府补贴。二是政府收益观点。该理论认为,政府可以通过金融抑制获得大量隐性收益。李广众研究发现,中国政府通过金融抑制所获得的隐性收益大约占GDP的0.71%,占各项税收总和的6%。三是发展战略观点。陈斌开和林毅夫指出,中国政府所推行的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是金融抑制产生的历史原因。金融抑制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压低了资金使用成本,使优先发展重工业所需的大量资金得以保障。四是财政分权体制观点。张军洲提出,中国实行的分权让利财政管理体制是从1980年开始的。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及责任,提高地方政府追求区域经济发展的意识。由于金融抑制可以带来隐性的财政收入。因而政府迫于政绩及财政压力往往会采取金融抑制的政策。可见,财政分权体制说是从中国体制的宏观背景下加以论述的。与发达国家及新兴市场国家的财政体制背景存在着本质不同。袁洁和王业斌研究发现,在财政分权体制的刺激之下,中国地方政府肩负着实现地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公平分配收入和公共物品提供等重大职责。当地方政府财政人不敷出时,就会极力寻找替代品以弥补缺口,而干预金融资源就是其重要选择之一。周立指出,在政府干预金融市场化改革后,由于财政分权体制及地方政府业绩考核压力的共同影响。金融发展路径逐渐扭曲为地方政府逐步进入而中央政府逐步退出的过程。Greenwood和Jovanovic认为,地方政府迫于政绩及财政压力,会通过采取金融抑制的政策获取收入,获取的收人越高则金融抑制对金融自由化的负面影响就越大。张Z和沈坤则认为,地区间竞争在地方政府主导下愈加激烈,地方政府面对巨大的财政压力,会以大量投入低价格要素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地方经济,以实现短期增长的考核目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省际全要素生产率,但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由于投入要素价格含量高而不被采用,从而促使落后地区以更加粗放型的方式加速增长。

尽管上述文献对政府体制、金融体制及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行了论证并得出了相关结论,但这些研究并没有专门探讨财政分权体制下财政压力是否通过金融抑制影响本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特别是没有用实证方法分析金融抑制背后的财政成因。以及二者对经济结构增长方式产生的影响。本文从财政压力和金融抑制相结合的角度研究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型问题,试图对中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型难做出解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四)经验分析

本文通过LLC和ADF-Fisher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以确保数据的平稳性及回归结果的有效性,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中可以看出,经济增长的集约化水平(gq)、国有银行垄断程度与财政压力交叉项(monopoly×press)、银行资本利用率与财政压力交叉项(capitalxpress)、贸易开放程度(trade)、人口抚养比(age)及资本增长率(gk)指标通过检验得出的P值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其他指标也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

本文分别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对式(6)-式(10)进行面板数据回归,根据Hausman检验的结果,笔者认为更适合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拟回归方程进行检验,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表3的回归结果,对各变量存在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如下:

(1)地方财政压力对金融抑制各变量存在显著为正的影响。说明地方财政压力越大,地区金融受到的抑制程度也就越高。从控制变量来看。人均GDP对金融抑制各变量具有显著为负的影响,说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越多,因而金融受到抑制的程度越低:人口抚养比对金融抑制各变量具有显著为负的影响,说明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加剧,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管制会逐渐减少;经济开放程度对经济抑制的影响并不很显著,这与现实状况也较为相符,经济的开发程度越高,要素流动相对自由,同时促进了本地区企业间的竞争,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为金融的发展与创新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对金融抑制不会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

(2)地方财政压力和金融抑制各变量对劳动力增长率存在正向影响。地方政府由于财政压力通过对有限的金融资源进行干预,重点利用金融资源支持地方关键行业的l展,以期维持业绩水平及保持就业率稳定,这就会对劳动力增长率有正向的影响;地方财政压力和金融抑制各变量对资本增长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金融抑制通过改变储蓄率、贷款利率等方式造成金融扭曲,使资产重新配置于不同的资本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占比及资本积累速度;而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是负向的,说明虽然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占比及资本积累速度,却阻碍了省际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这会固化地方政府依靠资本积累速度带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从而抑制了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也将对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从控制变量的影响来看,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开放程度和人口抚养比对上述三个被解释变量均有正向促进作用,说明随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经济开放程度的扩大及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加剧,政府对金融及要素市场的干预与管制逐渐减少,在一定程度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此研究结果与中国现实情况一致,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政府对金融及要素市场逐渐放宽管制。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速度也在逐渐加快。

(3)从地方财政压力和金融抑制各变量对经济增长的集约化水平来看,它们之间是存在负向关系的。说明地方政府在财政压力下。会通过金融抑制提高资本积累速度,使得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得以持续发展,经济很难向依靠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贸易开放程度和人口抚养比三个控制变量的影响来看,对被解释变量是有正向促进作用的,说明随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经济开放程度的扩大及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加剧,政府逐渐降低了对金融及要素市场的干预与管制,金融抑制程度得到了缓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这同中国现实情况也较为一致。

金融抑制理论论文范文4

关键词: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约束;金融体系

FINANCE EVOLUTION THEORETICS AND OUR FINANCIAL SYSTEM'S REFORMATION

CHEN Liu_qin

(Tianjin Economic & Development Research Institute , Tianjin 300202,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finance control and its localization, finance deepen and its disfigurement inherently, finance restrain and its tropism on the policy, put forward that our financial system 's reformation should confirm the finance deepen as an ultimate goal of the reformation, take the finance restrain as an essential measure, and harmonize the connection between currency fina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Key words: Finance control; Finance deepen; Finance restrain; Financial system;

一、 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 “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 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 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 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性功能,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 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 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 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 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5] 王松奇: 《金融学》[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金融抑制理论论文范文5

金融抑制最早由Mckinnon川和Shaw}Z}等学者于1973年提出,口的是用来解释发展中国家欠发达的原因。尽管,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速为世界瞩口,但金融抑制现象仍较为严重。在我国,金融抑制的主要表现为:融资方式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比重较小,而过多依赖于间接融资方式的结果是资金过多地向效率较低的国有企业集中,许多非国有的中小型企业资金来源只能依靠非正规和内部融资,从而导致金融市场的不断分割。此外,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虽然早在1996年中国就一直渐进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2013年实现了贷款利率的完全放开,2015年10月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管制,但是取消对利率浮动的行政限制,实际上意味着的并非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结束而是利率改革迈进了新的阶段,央行仍然会对利率进行管理,只是会更加看重货币政策工具和传导机制。    

对于金融抑制产生的缘由,学术界给出了多种解释,但是毋庸置疑的是金融抑制的产生都由政府来主导。政府在经济和金融中的干预,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政府通过直接干预,促进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教育等来投人带动经济增长,为企业运营和银行业发展提供稳定而良好的经济环境。其二,政府对金融活动强制干预,例如对利率实施管制,实行较大的存贷利差、调高存款准备金、对国有企业进行信贷倾斜和保护政策。虽然较大存贷利差、较高的准备金大大提高了银行的账面盈余,但效率较低的国有企业会直接会降低银行资产质量,导致不良贷款的产生。    

银行不良贷款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世界金融危机频发以来,一直受到各界的高度关注。经济动荡、金融危机的发生大多与银行体系积累的不良贷款有着密切关系。在我国,银行占据金融体系的主导地位,而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攀升明显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绊脚石。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率为1. 59%,较2014年年末增加了0. 24个百分点。不论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日本经济危机还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及2013年的欧债危机的经验,都显示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大幅攀升均会与金融危机相生相伴。因此,在深化金融改革的进程中,针对居高不下的银行不良贷款率,我国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降低金融风险,预防危机发生。从十八大以来,金融改革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外汇管理和还是上海自由贸易区设立后对人民币兑换的试行都为金融改革的深化奠定了基础。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也对商业银行体制进行了改革,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信贷审批干预程度大幅下降,然而在财政分权的大背景之下,政府对金融资源的干预并不会立刻消失,金融抑制也仍会继续存在。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是否能够降低不良贷款率,有效地能起到资金融通中枢的作用?从政府角度来看,是否能够协调直接干预和金融抑制的程度?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能在理论上提升对金融改革的认识,在实践上也对中国金融深化和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文献回顾    

金融抑制通过政府针对金融体系采取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其中包括:利率上限管制、信贷配给、上调准备金、限制居民持有国外资产等。Mckin-non川和Shaw最早提出金融抑制理论时认为,政府规定的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会出现信贷配给现象,资本回报率远低于市场回报率,因此政府对利率的人为控制不利于储蓄和资本的积累。Dixit};}在生产效率的理论基础上,也验证了金融抑制导致国内外利率水平差异,进一步形成投资扭曲。Dooley & Chinn的研究认为金融抑制会要求银行准备金调高,这将会导致国外货币政策对国内投资、消费以及资本流动造成冲击,甚至会影响该国国内经济的正常运行。可见,取消金融抑制政策、深化金融改革可以提高投资效率,防止投资扭曲,促进资本积累,消除国外政策冲击进而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和社会成员福利。然而,既然学术界和政府都能意识到金融抑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为何仍然选择采取金融控制政策而金融自由化改革进程缓慢呢?    金融抑制政策是发展中国家金融改革之前几乎都会实行的政策,而Van Riet}s}提出,不仅发展中国家存在金融抑制,发达国家也实行了不同程度的金融抑制政策。对于政府实施金融抑制的缘由解释,Honohan & Stiglitz 认为金融抑制在市场失灵情况下可以对信贷进行正当合理的配置,避免外来冲击,提高社会整体的运行效率。其次,金融抑制承担着保证政府隐性财政收人的重要任务,除了财政体系之外,金融体系为政府提供了相关利益,而且此种收益与财政征税相比更为容易,因为在发展中国家与税款相关的监管和征收所产生成本是相当大的,金融抑制政策可以降低政府对税收制度、税率进行变动时遇到的困难。Brandt & Zhu}'}提出金融抑制主要是为了支持国有经济的发展。而Stiglitz } A }则认为,在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情况严重,政府的干预能够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进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金融抑制理论论文范文6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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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5]王松奇:《金融学》[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