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范例6篇

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1

目前,辽宁省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阶段,“存量债务的化解”和“建设资金的来源”是这个阶段发展的关键问题。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PPP模式在筹集项目所需的资金、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降低项目整体投资风险等方面具有非常显著的优势。辽宁省在积极、有序、稳步地发展PPP模式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辽宁省在PPP项目发展的过程中,应采取的举措是:逐步完善与PPP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成立专门的省级PPP工作机构,创新PPP项目的融资模式和渠道,加快人才队伍培养等,以此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PPP模式;辽宁省;融资模式;助推作用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必要途径,更是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党的十以来,中央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做出了相应的部署和安排,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亦逐渐成为国内外学者的关注焦点。根据国际经验,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广泛地推广和应用政府与私营机构合作模式即PPP模式,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难题,完善城市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另一方面有助于防范和化解城镇化建设中的运营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辽宁省位于中国东北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的重要结合部,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既是实现辽宁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强大引擎和重要保障,也是促进辽宁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辽宁省经济体制和机制创新的重要抓手。目前,辽宁省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阶段,“存量债务的化解”和“建设资金的来源”是这个阶段发展的关键问题所在。在此背景下,研究如何发展PPP模式助推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PPP模式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PPP模式又称公私合营模式,是政府与私营机构之间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基于具体项目的合作模式。英国政府在1982年首先提出该种模式,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各国政府的实践逐渐证实了该模式是能够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模式,该模式随之被逐步推广开来。我国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和推广PPP模式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PPP模式有助于筹集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需的资金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主要通过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税收、土地出让金收入、地方投融资平台和发行地方债等传统方式进行融资,这些融资模式由于各自的局限性,难以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充足和持续的资金供给①。PPP模式则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有效弥补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巨大资金缺口,拓宽了融资渠道,形成了常态化的资金供应链,既通过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盘活了社会存量资本,又通过长期持有特许经营的方式,调动了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良性发展。

(二)PPP模式有助于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大量的公共设施项目如果以政府为单一主体进行资金供给和运营管理,容易出现内部投资结构不协调、重复建设等问题,进而导致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低下。PPP模式则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运营管理的优势,为居民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则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项目的规划和监管当中。这样,政府部门和社会部门通过合理分工,实现优势互补的合作,有效地提升了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和质量。

(三)PPP模式有助于分散和降低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公共项目建设的整体投资风险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公共项目由于其具有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影响范围广泛等特征,在其融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②。这些风险如果由政府部门单独承担,势必加大其压力和负担,不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PPP模式则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将不同的风险分配给适合和能够承担的各方,建立起科学的风险分担机制,进而实现公共项目整体风险的最小化。

二、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投融资的现状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辽宁省在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城镇体系空间格局逐渐清晰,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城镇化率始终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并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迅速推进

近年来,辽宁省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的阶段,城镇人口数量和城镇化率均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如图2和图3所示。2014年底,辽宁省城镇人口达到2944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7.05%,仅次于广东省,位居全国第二,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28个百分点。根据2015年公布的《辽宁省“十三五”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方案》,预计2020年辽宁省的城镇化率将达到72%左右。在此过程中,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地方政府开始组建地方性融资平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截至2013年底,辽宁省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387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3606亿元,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64%左右,通过地方性债务平台进行融资逐渐成为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的重要形式.

(二)辽宁省无法依靠财政收入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

近年来,辽宁省的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持续增加。但由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明显快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导致财政收支的缺口持续扩大。与此同时,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超过辽宁省财政收入的一半,成为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财政收支缺口的持续扩大和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使得辽宁省在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依靠财政收入特别是土地财政模式来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难题是不现实的。

三、发展PPP模式助推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建议

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在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仅依靠政府部门提供的财政资金,会存在资金短缺、效率低下和风险放大等问题。2015年国家大力推广PPP模式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与措施,在此大背景下,辽宁省也在通过积极、有序、稳步地发展PPP模式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并从2015年年初起陆续公布了几批PPP项目。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各市和省本级单位共报送PPP项目536个,总投资5635亿元,其中存量项目196个,总投资1461.5亿元;新建项目340个,总投资4173.5亿元。这些项目涉及市政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农林水利、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文化产业等诸多领域,有效地缓解了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紧张局面。但是,辽宁省在发展PPP项目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以及发展模式单一、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等。借鉴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辽宁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完善与PPP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参与项目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良好的法律环境是PPP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PPP项目从设计、建设、融资到运营、管理和维护都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参与方的行为①。目前,随着国家有关PPP项目配套制度的陆续,辽宁省对PPP项目的规范运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省政府和省财政厅分别出台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PPP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但并没有正式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的过程中,PPP项目往往集中于一些资金投入大、牵涉范围广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领域,不完善的法律法规则无法保障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出现纠纷和争端时,还会造成无法可依的局面。因此,在国家法律正式颁布之前,辽宁省在推广和发展PPP项目时,应将PPP模式纳入地方立法范畴,为各参与方的权责划分、风险分担以及纠纷处理提供地方性法律依据,以保障各参与方的权益。在此过程中,辽宁省可借鉴英国的做法,依据国家各部门颁布的相关部门规章制定PPP规范指南,在不与现行法律冲突的同时确保规范指南的顺利实施。

(二)成立专门的省级PPP工作机构,对PPP项目进行全程监管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为了推广PPP项目,设立专门的PPP工作机构可以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提升运行效率,并通过提升项目运作的透明度来加强对项目的全程监管。目前,辽宁省仅在PPP项目正式时,成立了一些PPP项目小组,并由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兼职领导,在专业水平和资源配置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辽宁省应设立专门的PPP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所有PPP项目进行整理、指导和监督。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PPP模式的相关立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以财政管理部门作为PPP项目的主管部门比较合适。在此过程中,辽宁省可尝试由省财政厅负责,联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和省交通厅等多个部门建立专门的PPP工作机构,对PPP项目的制度设计、项目储备、监督管理和争端调解等工作进行全面的协调和管理。

(三)创新PPP项目的融资模式,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PPP项目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具有项目规模大、建设时间长、利润回收慢等特点。在巨额项目资金筹措的过程中,融资模式的单一和资金来源渠道的狭窄成为阻碍PPP项目深入开展和持续运作的主要原因①。目前,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辽宁省第一批和第二批PPP推介项目中,主要采用的是BOT(建造—拥有—转让)和TOT(移交—经营—移交)模式,项目融资模式相对单一。PPP项目的融资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融资渠道相对狭窄。因此,辽宁省在利用PPP模式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努力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在此过程中,一方面,辽宁省应根据项目的条件创新PPP项目的融资模式,在保证政府有效管理的前提下,给参与项目的私营机构更多的选择空间,以提高私营企业参与项目的积极性,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PPP项目提供充裕的资金供应。另一方面,辽宁省应改变传统的以银行贷款为主要方式的融资渠道,通过引进保险机构和养老机构等战略投资者的长期资金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并将产业投资基金出售给机构投资者,或者通过发行项目债券和市政债券等方式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降低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融资成本和风险。

(四)加快人才队伍培养,设立第三方机构

PPP项目作为促进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生力量,既需要具备经济、法律和财务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又需要能够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架设沟通桥梁的专业化中介机构。目前,随着辽宁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省内精通PPP项目的专业人才和专业中介机构的数量很难满足PPP项目的发展需求。因此,辽宁省应加快PPP项目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并通过设立第三方机构来加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沟通,确保PPP项目的顺利完成。在此过程中,一方面,辽宁省应加快对省内财政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培养精通PPP项目理论知识和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并通过引进PPP项目的专家型人才,加快人才队伍的建设。另一方面,辽宁省应加快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建设,以便在PPP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相关审批等方面给予政府专业性的意见以及对企业进行专业性的指导,并在此基础上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结论和展望

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辽宁省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扩大内需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此过程中,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将为辽宁省的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从长远来看,多方共赢和可持续发展的PPP模式将在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并将有效推动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良性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辽宁省在发展PPP模式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采取的举措是: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参与项目各方的合法权益;成立专门的省级PPP工作机构,对PPP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创新PPP项目的融资模式,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加快人才队伍培养,设立第三方机构等。

作者:王佳佳 李锋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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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2

    小阎村通过申请贷款,借助金融市场的力量,对全村温室进行了现代化改造,开始了大规模科学种植蔬菜的进程。除了村民自有土地,村集体土地收益每年都给村民分红。特别是贷款还清后,合作社收入的70%都用于给村民分红,其余20%扩大再建设,10%用于全村福利事业。改革开放之初,土地承包责任制极大释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蕴藏在土地中的原有价值。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土地分包到户的碎片化导致单体农民的竞争力下降。而小阎村通过村民土地入股的土地流转方式再次将土地集中起来,这种土地流转形式成为新城镇化建设中的一条重要经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土地的作用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其根本之处。如何整合现有碎片化土地,发挥城镇集中优势,同时又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犯,这是城镇化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而小阎村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借鉴,那就是土地入股流转,收益再分配村民。这既集中了土地,又富裕了农民,无疑可以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极大助力。

    集中经营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土地政策是城镇化建设的根本,必须通过土地政策的再次调整释放市场经济下土地的应有价值,而这种调整的主要形式就是土地的集中化经营。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原有的农民个体经营已经优势不在,必须将其力量集中才能发挥规模化效益,从而在国内市场甚至国际市场具备强大竞争力。在这个方面,小阎村的合作社集中经营模式无疑属于成功经验,可为城镇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对于农民的生产性经营,特别是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宁河县本就拥有一整套种苗培育和技术培训支持措施。在宁河百利种苗示范基地,他们引进了优良的国外种苗,并通过先进的温室技术实现了大规模无污染种植。

    在种苗培育好之后,基地还免费发放给当地农民,而且提供一整套技术支持和咨询帮助。在当地政府的努力下,这种政府保障、农民种植的模式迅速成为宁河生态农业的发展范本。正是这种模式为小阎村的集中经营提供了关键保障,而这种模式也在小阎村得到了最为典型的呈现。小阎村在改革开放之后一直有着种植特色作物的传统,并由此成为当地最先富裕起来的乡村。全村土地重新整合之后,同时也随着优良种苗的引进,小阎村形成了以西红柿为主、青椒茄子等为辅的温室大棚种植经济。在具体管理经营上,村民在忙完自有大棚种植养护之外,还可在村集体所有大棚工作,并有相应工资发放。而在销售环节,除了村集体大棚,农民自有大棚的作物也必须统一销售。这不仅可以解决村民个体经营作物的出路问题,还避免了村民间的相互竞争,在与销售商的价格谈判中取得优势地位。这也是小阎村合作社集体经营众多优点中的一个。在高产量、优质量的基础上,小阎村还积极探索生态农业旅游经济,努力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使得经济收入远远高于单纯种植销售所得。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大量的资金之后,小阎村还乘着中央城镇化建设的东风,重新规划本村土地,为全村兴建别墅住宅,并配套旅游设施,形成了改善生活、繁荣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在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大形势下,小阎村的这种以绿色生态农业为主导的集中经营发展模式无疑为城镇化建设的多形态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直观的案例。城镇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通过对小阎村发展模式的初步总结,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土地政策调整和集中经营模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中,土地政策无疑是最为根本之处,这是与其基本生产资料的地位相匹配的。而土地流转后的集中化也是为更好地进行集中经营,同时集中经营也是发挥土地规模化优势的重要保障。但是,在对小阎村的考察中,问题也同时存在,这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模式的有限复制性。小阎村的发展始于1978年的土地分包,而当时的主导者也就是现任村支书刘俊仕。在小阎村35年的发展历史上,刘俊仕一直处于领路者的关键位置。因此,小阎村发展模式的成功离不开刘俊仕,正是其出众的领导能力和个人魅力推动了小阎村的每次变革。而这种领导模式在可复制性上存在着局限。我国当前的新型城镇化必然是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展开,由此需要最大程度的模式复制性。只有模式具备可复制性,才能在城镇化经验推广上发挥重要作用,否则只能作为个案存在。因此,在对小阎村发展模式的总结上,我们必须尽量消除其个例性,而发掘其模式复制性。二是户籍制度的局限性。小阎村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可称作新型农村社区,而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这就需要从户籍制度上进行改革,突破农村与城镇的户口壁垒。而小阎村的成功发展到目前为止还未涉及到户籍制度。不过,这个问题也无法在小阎村层面得到解决,而是需要天津政府甚至中央政府进行顶层设计,从根本上解决户籍改革存在的种种阻碍。其实,小阎村自身也在利用经济红利发展村级福利政策,如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都在改善。但是,基层工作的有效性必须得到政府的政策回应,如此才能打通存在数十年之久的户籍限制。小阎村的发展无疑是极为成功的,其经验也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特别是在本届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形势下,小阎村的成功模式为天津乃至全国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借鉴。同时,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必须得到澄清和解决,最终为一种城镇化模式成立的可能性提供完善论证。

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3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中小城市;路径研究

城镇化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内需、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将城镇化作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攻方向,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对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进行了重点部署。为此,抓住中小城市这个新型城镇化战略布局的主战场,是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

一、问题的提出

现阶段,学者们围绕中小城市的新型城镇化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成果丰硕。经过梳理,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发展中小城市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关键的阐释,如王方[1]、李雪梅[2]等认为发展中小城市的新型城镇化是时代的需要;二是对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的案例分析,贾舒宁以河北为例探讨了中小城市区域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策略[3],罗文宝、张婷婷以重庆市彭水县为例探讨了西部地区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4];三是从中小城市的发展要素讨论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谢姣从人口就地城镇化[5],曹雁翎从农民工长期居留意愿[6],黄静晗、郑传芳从农业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等角度[7],研究了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政府主导下的中小城市城镇化建设怎样建,面临哪些挑战,有何经验,值得进一步研究。本文以湖北省X市为例,以X市新型城镇化重点部署建设“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为切口,剖析中小城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为中小城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中小城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面临的主要挑战

X市是湖北省东南部的一个中小城市,是武汉城市圈成员城市之一。全市有五县一区,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0亿元,地方税收达到50亿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5738元、12955元,三大产业比重调整为17.5∶49∶33.5,城镇化率为51.2%。X市依托“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这种政府主导的新型城镇化能调动多方面资源推进城镇化快速建设,在几年内实现X市城乡面貌的大改变,但在建设过程中面临一系列问题与挑战,严重影响城镇带的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首先是思想认识不统一。在以项目为依托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由于任务要求不够具体、目标体系不够健全、宣传引导不到位等,党员干部与群众思想认识还有差距。一方面,干部思考不够深刻。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部分干部对于城镇带的定位、建设与未来没有作深入统筹考虑。另一方面,群众支持参与不够。部分沿线老百姓由于短期内无法从城镇带建设中得到实惠,没有通过城镇带建设解决自己最关心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问题,认为城镇带建设是面子工程。部分群众“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一些本来可以通过投工投劳解决的问题,过分依赖政府,寄希望于政府,导致政府大包大揽,没有真正把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其次是规划统筹不够。在推进城镇带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虽然注意了规划统筹,但规划不够。一是规划设计滞后。城镇带的规划滞后于建设,先建设后规划等问题较为严重。尤其是建筑风格还没有统一标准,整个建筑和色彩不和谐。城镇带道路绿化、路灯安装、地下管网设施、景观系统等专项规划也未启动。城镇带责任单位以辖区为界线进行规划设计,对城镇带整体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功能布局等缺乏统一考虑,城镇带的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未得到很好的统一。二是科学统筹安排不够。全年工作的计划性不强,通盘考虑不周全,对于有些工作尤其是项目的推进,没有充分考虑设计、环评、招投标等环节程序,不能让责任单位做到早知道、早安排、早启动。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县市区之间、单位之间、乡镇之间联系不紧、沟通不畅、统筹协调不到位、紧急问题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特别是项目行政报批、规划设计等方面的统筹更要加强。再次是集聚能力不足。集聚能力的强弱对加快城镇带建设非常重要。目前,X市新型城镇带集聚能力不足问题较为突出。一是产业发展不够。虽然新型城镇带产业发展有比较好的基础,但产业发展不够问题是最大的实际。从总量来看,城镇带产业总量不足;从地域来看,一些县市产业发展有待加强。二是筑巢引凤不够。当前城镇带项目建设进展较快,但城镇带产业发展“筑巢有余、引凤不够”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建成的项目闲置率较高,商业入驻率较低,正虚席以待。三是配套服务不够。在建设过程中,部分因城镇带建设拆迁失地的农民,其养老、医疗、户籍、就业等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部分居民还建安置点在建设前期未充分征求意见,存在规划设计不科学,农民不满意、不愿意搬迁等问题;部分小区和新城教育、医疗、交通、商贸网点及休闲娱乐设施严重缺乏,给居民住行带来极大不便,也严重影响到人口的集聚。最后是承载能力不强。综合承载能力是城镇带建设发展的底盘支撑,关系到城镇带发展的强度和方向。X市新型城镇化在承载能力方面主要面临三个问题。一是环境问题。在垃圾处理方面,未能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垃圾车与专职保洁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以镇为单位建设的垃圾填埋场无法满足农村垃圾处理需求;在污水处理方面,沿线乡镇缺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未能实现分流,给污水处理带来难度。二是土地问题。当前,城镇带用地矛盾较为突出。一方面是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省级下达的城镇带建设用地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建设需求;另一方面是重点项目审批较难,城镇带建设中调整土地性质审批存在一定困难。三是资金问题。当前,城镇带建设主要是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来推进,还未建立有效的社会资本参与、群众融入机制,导致政府前期和后续投入非常大,政府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三、加强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意见

针对X市新型城镇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措施。第一,提升规划统筹能力。一是健全完善规划体系。要按照“全域、全程、全面”的要求,统筹好市、县、镇、村四个层级,统筹好总体、专项和重点区域三个类别,形成功能协调、覆盖城乡、体系完善的规划体系。市级层面重点做好城镇带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要与市县“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各区段规划有机衔接,做到规划“不打架”、不冲突、不割裂。二是促进“多规合一”。注重规划的系统性、协调性,坚持战略规划、产业规划、空间规划、重大项目的规划系统集成,切实解决好各类规划自成体系、互不衔接的问题。三是加强规划管控。在城镇带建设中,要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的理念,着力提高规划执行力,坚决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约束性、强制性。四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要科学统筹安排好远期、中期、近期特别是一年内的重点工作任务,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避免随意性。做好沟通协调,确保问题不积压、矛盾不堆积,顺利高效推进城镇带建设。第二,提升集聚带动能力。一是大力发展绿色产业。要坚持把培育绿色产业作为城镇带建设的根本支撑,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要以打造农产品加工业为突破口,着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要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要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充分利用好城镇带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要加大产业招商力度,严格落实“降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带建设。二是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城镇带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人来做。要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城镇带发展保障能力。要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不仅要做好河道综合治理,也要做好城镇污水垃圾的处理,全面提升城镇带环境承载力。要做好城镇特别是居民安置点的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建设,提升城镇带人口吸附力。三是放大文化效应。文化是城市魅力之源,是城市精神之本。城镇带建设要凸显历史“血脉”和文化“基因”。要保护和挖掘文化原生态,注重对古村落文化等乡土环境、人文历史、民俗习惯相融合的本土特色要素的挖掘,实现文化再造,塑造城镇带个性。要依托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名木、历史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品,一村一韵”的“特色村落”。要注重现代文明的植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提升承载保障能力。一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要将生态大保护原则贯穿城镇带建设的全过程,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创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置方式,建立“户分拣、组收集、村转运、镇压缩、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农村太阳能微动力自动化污水处理系统,彻底改变城镇带内农村生活垃圾乱倒、生活污水乱泼的现象。要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通过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现城镇带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彩化,改善城镇带居民生活环境。二是破除土地瓶颈制约。采取有效措施,合理规划建设用地,缓解项目用地矛盾,实现城镇带沿线经济发展与土地保护的“双赢”。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建立城镇带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大胆探索城镇带农户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加强市级层面的统筹管理,多渠道破解土地制约,缓解用地指标不足问题。要强化用地管理,规范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对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确保城镇带建设用地程序合法合规。三是优化资金投入机制。必须用好统筹的办法、改革的办法、市场的办法筹集发展建设资金。要谋划搭建城镇带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扶持,整合各种涉农项目资金,灵活运用“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集中集成投入城镇带建设。要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及市场运作优势,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镇带建设。第四,提升创新驱动能力。一是推进理念创新。践行“城市即景区、城市即旅游”的理念,整合城镇带生态资源,变“在城市里建公园”为“在公园里建城乡”,将城镇带打造成产、城、人、文四位一体的最美最绿生态带。践行“互联网+”理念,发展“互联网+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践行“互联网+城镇管理”,探索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政务的发展路径,提升城镇居民生活的便利性。践行“海绵城市”理念,优化城市排泄和雨水利用功能,把城镇带建设成为一块吸水“大海绵”。二是推进体制创新。创新投融资机制,以贺胜金融小镇和金融集团为依托,深入推进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充分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村经营机制,以省级“四化同步”试点镇为示范,推动“多权同确”,同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激发城镇带发展内生动力。三是推进管理创新。提升镇域服务职能,加快潘家湾镇和贺胜桥镇省级扩权强镇试点,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减少行政管理层级,扩充城镇行政功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农村社区治理能力,将城市社区管理的理念与经验引入农村社区,设立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将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社区。创新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加快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促进城乡人员双向流动,保障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选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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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罗文宝,张婷婷.西部地区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思考:以重庆市彭水县为例[J].改革与战略,2014(9):1-4.

[5]谢姣.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川东中小城市人口本地城镇化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5.

[6]曹雁翎.新生代农民工中小城市长期居留意愿考察:基于新型城镇化背景[J].贵州财经大学学报,2014(5):3-9.

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4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生态城市;城镇一体化;和谐;绿色;低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社会、自然、经济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要求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而新型城镇化正是达到这一要求的主要途径之一。自2003年提出新型城镇化,我国就迈入了一段前所未有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阶段。多年来,党和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始终强调“稳中求进”,坚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之路,融入生态文明理念,让人们在优美、和谐的自然环境中生活和工作,这对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对生态城市的规划和实践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和生态城市的内涵

(一)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一方面强调“以人为本”,注重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另一方面坚持城乡“统筹发展”,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式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从而消除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其核心在于不易牺牲环境、农业等为代价,着眼于整体,覆盖农村,促进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可见,新型城镇化打破了行政区域限制,推动了各地区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给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生态城市

从狭义上讲,生态城市就是按照生态理念和原则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建立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人们聚居环境。从广义上讲,是基于对社会、自然、经济三者之间关系的生态认识,按照生态学原则构建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一种有效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和途径。而新型城镇化下的生态城市建设既包括狭义也包括广义上的,显然人们要为此不断努力和付出。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推动下,我国进入了城市化发展的快速道,所谓的“城市病”问题日渐突出,遂提出了建立生态城市,这既是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意义重大。

二、新型城镇化下的生态城市规划设计

新型城镇化和生态城市虽有所不同,但二者之间有着必然联系,最终目标都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建设生态城市必然要有明确的定位、科学的规划设计,以及可靠的付诸实践活动,三者缺一不可。

(一)明确定位

确定城市定位时,主要考虑四个方面因素。第一,自然环境条件,即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及其周边的自然环境;第二,地理位置,是指城市所处的区域位置,如位于交通枢纽地带,一个区域的中心地区等;第三,城市的文化传承和历史渊源。我国是文化古国,现代城市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地,更承担着文化传承的重担。倘若一个城市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在确定定位时就不得不考虑文化因素;第四,产业结构和经济基础。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城市原有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基础是其实现突飞猛进发展的基础。如处于东北老工业区的城市就要以工业建设为重点,同时考虑如何维护生态平衡、搞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然后再看是否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等。

(二)规划设计

生态城市规划不仅涉及城市功能设计,更要有人文设计、景观设计,既利于美化环境又能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具体而言,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以人为本”,加快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经过多年建设,发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最大问题是农民市民化的速度低于城市化,说白了就是农民跟不上城镇的发展速度。面对这样情况,必须“以人为本”,全力解决城乡间的“分离”问题,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例如,统一社会福利、统一户籍、统一资源税收机制和分配机制等,让农民的生活水平逐步上升。虽然这一点目前很难实现,但它可能城镇化未来趋势之一。

第二,“城乡统筹”,全速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为了符合新型城镇化和生态城市发展,需要按照城乡基本特色进行合理规划,遵守相关的原则或要求,以此来拉近城乡之间的差距,维护生态环境。第一,保护地方特色;第二,乡村生产和生活要在地理空间上合理的混合存在;第三,尊重自然;第四,维护生态循环正常;第五,加快小城镇建设,以带动周边乡村经济发展。

第三,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城镇功能完善,统一布局城乡的基础设施,以降低公共服务上的差距,同时促进城镇化建a设由高耗能向低耗能转型,实现“低碳”发展。

第四,解决当前城市发展难题。一直以来,城市作为某一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中心,既是各种利益的汇集点也是各种矛盾的集聚地。例如,城市空间拥挤、交通堵塞、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这些问题都是城市快速与生态之间矛盾的反应。对此,要通过城乡统筹发展,生态城市建设,去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构建一个社会与自然关系和谐的生活家园。

(三)建设实践

1、景观。将自然景观和城市建筑群完美结合起来,让城市充分生机活力。现代城市都是由各种建筑结构组成的,如果没有绿色的自然景观,生活在高楼林立中的人们将如同置身于沙漠一样。所以要适当在建筑、道路周围安置绿化带,种植乔木、灌木等植物,建设街心公园以发展园林式城市,既可以柔化城市建筑线条,又可以减少噪音、美化环境。

2、生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源支撑体系,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例如,以节水、节地为中心构建资源节约型农业生产体系,以重效益、节能、节材为中心构建城市产业生产的生态化体系等。尤其要全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城镇化建设中逐步落实生态城市建设,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发展生态经济,切实建立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联动。另外,促进城市交通规划建设,降低地理空间紧张。

三、结束语

总之,在新型城镇化中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是一项长久而艰巨的任务,各方人员要不断为此付出努力,争取早日构建和谐家园,实现小康社会,还我们子孙后代一个优美、和谐、宜居的生活家园。■

参考文献

[1]颜丽杰,王国恩.城市规划行政的制约机制―――公众参与[J].规划师,2009(9):57-59.

[2]卢华翔,茅海容.从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J].城市规划,2010(9):27-31.

[3]邱跃.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市规划委内部运行机制的调整[J].北京规划建设,2008.

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5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供需缺口;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月28日

一、金华市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5年12月末,金华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6,890.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9.84亿元,同比增长3.41%。各项贷款余额为6,127.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93.81亿元,同比增长6.87%。全市企业贷款余额为3,733.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55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3,284.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77亿元。金华市(含辖属县市)小贷公司36家,注册资金92.1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53.73亿元,纳税5.03亿元。而上市公司仅21家。

金华市金融业增加值不断增长,金融机构单位和从业人员不断增加,金融系统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但与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资金运用结构欠合理。信贷资源过多地流入房地产行业和证券市场,挤占实体企业和个人的发展空间;二是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由于规模、财务等天生缺陷的限制,小微企业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获得信贷资金的能力有限。尽管政府出台各种优惠扶持政策,巨大融资需求仍得不到解决;三是贷款产出效益不断降低。有研究表明,金华市金融贷款余额与GDP的比值在逐步提升。这说明贷款的产出效益下降,即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在减弱。

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加快了产业的聚集,增加了居民的教育、购房等消费和伴随这些消费的信贷需求。目前,金华市城镇金融业务仍然局限于传统的资产和负债业务(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在城镇建设中发展缓慢。金华市城镇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主要依靠小额信贷和惠农贷款,但这远不能满足城镇化过程中急剧增长的金融需求。

二、金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异质性金融需求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至今仍深刻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如何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突破经济增长的桎梏,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建设新型城镇。而在此过程中,金融服务的支持必不可少。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目前金华市城镇建设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金融需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现代农业产生的金融需求。现代农业意味着农业产业化,即公司制度在农业中推进。这将导致农业的公司经营风险的增加。加之农业本身的脆弱性特征,现代农业对巨额保险的需求大大提高。然而由于初始保险成本和风险过大,现在很多金融机构不愿踏足这一领域。

二是新型居民住房和教育产生的金融需求。新型城镇建设必将改变传统农村居住和教育方式。传统农村的居住和教育比较节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较少。而随着城镇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大家对新型居住和教育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随之而产生巨大的金融需求。

三是产生的资本要素转换需求。随着我国的推进,村镇居民镇集体宅基土地、自建住房、小企业厂房等产权的厘清,城镇居民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业,产生的土地要素向资本要素转换的需求不断增长。在此过程中也将产生大量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

四是新型城镇的支付方式创新和理财需求。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也异军突起。然而,由于金融机构网点和网络建设的落后,加之城镇居民对互联网技术不甚熟悉,传统城镇的支付方式仍很落后。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以人为核心的建设,必然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知识能力,随之产生巨大的支付方式创新需求和理财规划需求。

三、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建设政策建议

从金华市目前的金融发展水平和供给状况来看,和新型城镇建设过程的金融需求相差甚远。巨大的供需缺口,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共同协作努力来满足消除,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1、以人为本,打造普惠金融。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普惠金融就是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并确定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体为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大力建设城镇金融基础设施,加强新型金融体系建设,促进城镇居民共享现代经济改革的成果。

2、以市场主导,财政引导,拓展城镇企业投融资渠道。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多渠道推动股权投资和融资。建立城镇企业互助基金,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为一地区、一产业量身定制专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个性化城镇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中小企业信贷成本。放宽城镇金融准入门槛,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发展,稳定民营经济的资本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3、借力互联网,推动智慧金融发展。智慧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紧密结合形成的新兴模式。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而互联网金融成本低、效率高,然而互联性强、风险也很大。新型城镇建设必然要抓住网络互联技术,推进城镇建设和金融发展。相关部门应抓紧制定行业标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建设好金融大数据系统。政府部门要积极探索建设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与服务。

4、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特色城镇、特色产业。努力创新新型城镇化特色金融产品。各大金融机构,尤其地方性商业银行应当深入当地调查研究产业形势和企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信贷支持方案。积极扶持特色产业,建立专项信贷计划。根据金华市各县各镇不同的产业环境和金融环境,实施差异化发展、打造产业的特色投融资平台。完善城镇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区域经济资本要素的顺畅流动。金融机构应在做好传统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努力拓展资产配置、财务管理、保险等新型金融服务形式。

5、建设适应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和金融监管模式。政府部门要做好宏观协调发展,着力于社会信用环境优化,金融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的协同发展机制构建。抓紧土地、户籍、财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城镇各方面协调发展。对于微观主体,要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风险管理体系等,约束管理,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则应该组织设立专职部门,调查研究获取新型城镇化各领域的最新金融创新信息,监控城镇金融发展状况,不断提升监管创新能力。针对城镇金融创新及潜在金融风险特征,采用功能监管模式对金融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与管理。

主要参考文献:

[1]符永鑫,邢苏颖.城市包容性发展与中国新型城镇化关系的文献综述[J].商,2012.8.

新型城镇化建设范文6

关键词:四川;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4月1日

新型城镇化是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创新理念和模式,找准路径和重点,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原则,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互动的城镇化。四川作为西部经济大省和农业大省,近年来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通过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动城镇化由传统的土地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转变,由城乡分割向城乡一体转变,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四川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探索了经验。

一、四川推进新型城镇化基本做法

(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四川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核心,把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基本目标。一是提高城镇规划管理水平。加快省域城镇体系及四大城镇群规划编制步伐,加快编制城镇综合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扩大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和县域全域规划编制试点范围;二是推进各级城镇和新农村协调发展。建立城镇群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带动效应,推进新区建设,完善旧城功能,加强中小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实施 “百镇建设试点行动”,从2013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启动100个省级试点镇建设,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等专业特色镇。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综合体,打造“准集镇型”农村新型社区,推进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三是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满足基本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差异化需求的住房供给体系。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10万套。改造城市旧城区危旧房和棚户区40万套,改造农村危旧房50万户。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推行节约型住宅开发模式,推进商品房住宅全装修;四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旧城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快雨污管网和排涝设施建设。实施“绿色城市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设省和市(州)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完成50%的市(州)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二)以统筹城乡为重要抓手,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四川在总结成都部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实施“五个统筹”,着力深化“五项改革”,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

1、稳步推进“五个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加快形成。一是统筹城乡规划。四川启动省域城镇体系和四大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截至2013年底,完成100个试点小城镇、8,500多个新村规划,建成5,000多个新村聚居点;二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安排城市新区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区域中心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项目。安排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是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推行工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全省拥有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个,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8个,部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1个,产业向园区的集中度达到65%。鼓励发展特色优势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现代循环农业和高效节水农业,继续推进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全省就业服务业务软件统一,基础数据向省级集中。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化。成都市获批为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35.5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占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总数的33%。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省所有政府办和77.8%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上网采购率98.51%。县级公立医院100%取消药品加成;五是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在安县等15个县(市、区)开展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纳入财政基本保障范围。

2、着力深化“五项改革”,城乡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除成都市外,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推行租住稳定住所人员落户、非直系亲属挂靠户口、建立公共户口簿等政策,探索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二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林权的确权颁证基本完成。11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试点。全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5个、县级交易平台50余个、乡镇交易平台600余个;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出台跨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职保、居保间转移接续办法,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四是开展用地制度改革。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批准“挂钩”项目1,021个、周转指标61.4万亩。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成都市已流转1.05万宗(含灾后联建房用地),金额21.8亿元,自贡、德阳、广元3市也研究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五是推进农村金融创新。进一步推进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村银行网点的电子通汇率达到99%,累计消除支付服务空白乡镇817个、空白村3.84万个。

二、四川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城镇化发展水平总体滞后。四川城镇化率2013年比全国低近9个百分点。城市功能不完善、不协调,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生态空间不足等“城市病”显现。与此同时,全省城镇人口3,400万人中还包括了规模达1千万多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户籍在农村的农民工及随迁人口,如果扣除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农民工,按户籍计算的城镇化率则只有28%。这部分人口并未真正融入城镇、享受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居民。能否让这部分数量庞大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顺利转变为市民,从根本上决定四川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尽合理。四川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大,作为新型城镇化发展主体形态的城市群发展不足,一些地方城市发展相互不协调,产业和功能相互雷同。全省缺少百万级的区域中心城市,城市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效应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中小城市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功能弱。

三是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城镇化过程中过度依赖低成本的资源进行数量扩张。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看,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进入新世纪以来,四川城镇化发展进入了高速阶段,2000年四川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是991.1万平方公里,当年城市征用土地面积26.9平方公里,2012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855.6万平方公里,当年城市征用土地面积71.1平方公里。各地城镇建设用地仍较粗放,用地结构不合理。一些城市发展超出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是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不强。工业化、城镇化与服务业的发展没有形成良性循环,产业集聚带动社会分工深化细化不够,人口城镇化滞后导致需求拉力不强,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和集聚缺乏支持,造成产业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不高,对城镇化发展支撑能力不足。

三、政策建议

(一)以城乡一体、多规衔接、约束有力为重点,进一步健全规划编制、管理、监督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城乡新形态。科学规划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基础。传统城镇化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脱节的片面城镇化和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无序城镇化。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持规划引领,通过有力有效的规划管理,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不断提高规划社会化程度,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分层规划的体制,强化部门协调和区域协作,确保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土地利用、交通发展、新村建设等各类专项规划相互融合、相互衔接,切实做到多规融合;三是进一步完善规划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规划执法,特别是应探索建立规划管理的问责机制,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分解到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行政责任,多管齐下,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二)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加快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当前,四川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育相对不足,尤其是作为中西部劳动力输出大省,城镇产业支撑和就业吸纳能力不强的问题更为突出。应进一步挖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巨大潜力,探索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动力激活机制、城镇化空间集约拓展机制、人口城镇化质量提升机制、适应快速城镇化的城市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县域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低成本就近转移。一是建立完善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按照将产业园区作为产城融合重要结合点的要求,加强规划指导,注重典型示范,同步规划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加快完善已经建成的产业园区综合配套,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业,促进实现产业和人口的同步聚集;二是创新现代农业规模经营机制。探索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大园区+小业主”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总结推广以土地股份合作为核心,以公共品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和农村金融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三是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示范,推动重点镇向小城市转型发展、一般乡镇向特色镇转型。按照建设“镇级市”的思路,试点赋予经济发达镇更充分的县级管理权限,提高自主发展、自我管理权能。巩固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乡镇重大公共项目民主决策机制。

(三)以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重点,健全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推进人口的城镇化,实质就是要降低城镇入户的门槛,让进城农民一起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为此,必须加快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差别化福利待遇,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功能。一是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快消除横亘在城乡之间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二元结构,推动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二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积极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以农民工群体为重点,逐步实现对其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医疗卫生、住房及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探索制定对长期居住、生活在特大城市的进城务工农民实施有条件入户政策,如上海、广东等地开展的积分入户政策。加快推进进城农民平等享受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切实加强对进城农民的就业扶持,加大政策和资金引导力度,鼓励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尽早实现在城镇“安居乐业”;三是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分类引导,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推动持有居住证的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大力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逐步整合公安、民政、住建、计生等多部门信息资源,探索建设“人房地”合一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建立健全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户籍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四)以完善农民财产权利和促进耕地保护为重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城镇和农村共同发展繁荣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根本要求。农民财产权利不完善,农村资源、资产缺乏流动性,是制约农村经济和农民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方面要让进城农民有安身立命的资本;另一方面也要盘活用好农村资源,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当前,应以提升农村产权确权质量和建立健全产权交易体系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确以质量为先的要求,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共同投入的机制,积极推动开展实测确权,为后续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少留或不留隐患。二是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拿出一部分土地增值收益,对因承担耕地保护义务而丧失部分土地发展权利的农户进行补偿,一方面能更好地激发农民自觉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有效途径。可选择部分已开展实测确权、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逐步在全省推广。三是推动建立省级层面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制度和交易体系,稳步推进农村产权依法有序流转。缺乏政策规范和交易载体,使大量的农村产权交易在“地下”运行,既不利于农村市场健康发展,也难以有效保护农民权益。应积极推动制定统一的农村产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流转办法,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交易体系,将各类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纳入规范管理,保障农民更好实现自身财产权益,同时为逐步推动城乡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要素平等交换创造条件。

(五)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为重点,深化城乡用地制度改革,有效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以征地制度为核心的现行用地制度,农民参与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很低,造成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推进新型城镇化,既要进一步拓展城乡发展空间,实现对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也要促进农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提高财产性收入的同时自觉参与推动城镇化进程。为此,应继续在严格执行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深化用地制度改革。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和鼓励农民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或土地股份合作社,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或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创新挂钩试点体制机制,优化项目区设置和节余指标的使用,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二是稳妥地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在符合城乡规划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稳步推动农村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建立零星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推进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有偿腾退宅基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三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发经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对在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的,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引进社会资金、股份合作、自主开发等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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