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1 03:44:06
关键词: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
工程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施工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完成和履行合同的一部分,应得到参建各方的高度地重视。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必须从工程建设一开始就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按照竣工资料的相关规定进行整理、编制、组卷和移交归档。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我对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的一些粗浅体会。
一、重视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
交通部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竣工验收时,在工程质量综合评分及施工管理综合评分中,竣工图表资料的分值,均占总分的10%,而在监理工作综合评分中,文件资料则占总分值的20%。由此可见,竣工文件在工程竣工验收中起着重要作用,大量竣工文件和资料,不仅是工程验收文件的组成部份,而且是工程全过程的实录,亦是投入使用后管理、养护、改建扩建决策的重要依据,更是国家科技档案的组成部份。
在建设同时,各参建单位一开始就应充分注意编制竣工资料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与工程建设得到同步全面有序的进行。如在现阶段建设的各个项目中从开工至竣工,始终安排专职资料员负责工程文件、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和编制。如在施工资料收集整理中按:桥梁主体工程按桩基础系梁墩柱盖梁T梁预制T梁架设桥面铺装(防撞护栏、湿接缝)收集资料;每道工序按施工放样施工前准备钢筋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成品检查中间交验施工交验证书收集。这样会使得内业资料系统、真实、完整、规范,能准确反映施工全过程的情况
二、按技术档案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法
各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都对编制竣工文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和分工并对竣工文件资料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对所有图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确定卷、册、分册、本册四个层次的编制内容和体系;规定字体、数据、线条、图框、图号、纸质、纸张尺寸、文件装帧、每本厚度等具体要求;统一封面、扉页、附表的格式并复印、装订示例。对不同项目的竣工资料编制工作,文件进行了认真、仔细的阅读和揣摩,把具体的实施细则应用到实际的编制工作中去。比如在审核别注意各种材料的检验合格证、资质证、抽验单必须齐全。
其它注意事项经过归纳总结大致有以下几方面:案卷封面填写;封底备考表填写;关于总目录填写;案卷目录填写;卷内目录填写。另外还有其他要求:工程竣工文件一式四份;目录要求电子版,版面设计要按市城建档案馆的样板尺寸设计,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影响外观;监理工程师抽检的材料质量检查报告原件要放入档案中;在有变更设计案卷中要注释清楚,要做到案卷、图纸、备考表清楚,相应可查;资料整理完毕后,要根据《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小结大纲》的要求,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小结”并附在第一卷施工总结后面,属于施工管理文件。
三、重视协作单位对竣工资料编制工作的密切配合
编制竣工文件,需要收集的文件、资料、图表等内容面广、量大,需有设计、施工、质检、监理、协作单位各方面的密切配合,每个部门都必须认真负责地完成各自的任务,特别是施工和监理两者间的关系甚为密切,大量的施工资料都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手续才算完备。
在诸多竣工文件中,施工和监理两方面的资料所占比重最大,必须在施工单位撤离现场前把资料收集齐全,以免遗失。由于协作单位多(外购钢材、水泥等厂商),为了及时完整地收集好各部份资料,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资料的收集编制工作。成立竣工档案小组,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协作单位资料没有交齐者,暂不予结算工程款;
对本公司人员也要用严格的奖惩办法进行监督。另外,工程建设中购置的设备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各类试验报告、材质证明、工程变更、监理指令、生产会议纪要、业主与协作单位往来函件等原件必须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份移交齐全。
四、切实做好竣工文件档案的保管工作
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公路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必须按国家科技档案的保管规定切实保管好。竣工文件除按业主要求规定移交外,本公司还要保留一份,并将所有竣工文件资料做成电子文档,作为永久技术资料交给业主统一保存。这使得竣工档案的保管工作较以前更具系统性和永久性,方便查阅。
为了做好竣工文件的保管工作,各项目经理部都应建立了档案室,明确专职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增强档案管理员的档案管理意识。经常组织内部交流、观摩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在硬件方面,配置专用的密集架、底图柜、空调机。文件资料的包装和案卷目录、封面等均是统一制作,争取做到档案资料既有好的内在质量,也有整齐美观的外貌,使其与优质工程相协调。
1.1工程建设周期长
公路项目环评一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受项目环境特点、工程征地、地质条件、管理要求以及项目总体设计、施工方案等众多因素影响,往往要历时几年,导致项目线路选择、工程内容、环保措施、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会出现不同程度变更,以及由此变化而引发的新的环境影响问题。
1.2工程建设以生态影响为主
公路属于线性工程,是以生态环境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施工占用大量土地,填方和挖方施工,主要对公路沿线两侧的环境造成影响。一方面造成地表植被或构筑物破坏,导致水土流失、生境破坏、景观破碎程度加深等,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大面积的挖方填方施工,会引起岩体土体移动、变形和破坏,增加了地质脆弱带边坡的不稳定性,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塌方等地质灾害。
1.3公路交通环境影响范围广
公路项目突出特点表现在建设工期长、影响范围广,涉及的生态系统复杂多样、环境敏感目标多,加上公路项目污染源具有流动性,污染源强度会随着地形、生态环境状况的不同而不同,涉及到包括生态、生物、物理和化学等方面的影响。
1.4环保措施落实难度大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通常是在可行性阶段完成,项目线路选择、工程内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会出现不同程度变更,致使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工程概况会发生很大程度的变化,给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带来一定的难度。
2公路建设项目验收调查存在的问题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定量化难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是公路竣工验收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的影响如动植物生境破坏、景观割裂、水土流失、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等影响广泛,是公路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直接原因。虽然在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须进行环境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但是大部分公路施工期未对施工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致使公路竣工验收时只能通过各种调查方式或公众参与方式对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调查,做定性的调查,定性调查并不能真实、确切地反映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2.2环境影响尚未全部显现
通常在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期间,多数项目现状车流量达不到运营初期设计值,各敏感点噪声影响尚不明显,一般能够满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不会对环评及批复所要求的降噪措施及时实施,而营运期一旦全线贯通,车流量将会迅速增加,若敏感点噪声出现超标,将难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公路项目对生态的影响是一种长期的累积影响,环保验收时公路项目试运营时间短,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还未显露,措施有效性难以验证,而环保验收进行的野外调查本身也有局限性。
2.3施工期环境监理落实不够
公路项目施工对沿线环境的扰动影响较大,为确保设计、施工期环保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多数公路建设项目仅能提供施工期环保总结报告,关于环境监理的内容缺乏针对性,未真正起到现场监管的作用,难以作为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的依据。
2.4与环评单位缺乏信息交流
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结果,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验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上的2个重要环节,环评单位与验收调查单位之间应保持一定的信息交流。目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与环评单位信息交流还不够,有时不能及时解决验收调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5无完整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
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内容涉及到区域生态环境调查、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水土保持调查、景观影响调查、交通噪声影响调查、水环境影响调查、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等。目前并没有完整的指标体系来反映公路验收调查状况,因此没有完整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来反映公路建设与环境系统之间的关系。
3对策及建议
3.1加强施工期管理和环境监测
加强施工期管理和施工期的环境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主要对施工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影响进行监测,通过数据采集来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以便于施工期环境管理有的放矢。通过施工期的监测数据可以看出公路建设施工期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调查的有效性。
3.2实施跟踪监测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鉴于部分公路项目存在噪声、生态影响尚未全部显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环保验收阶段要预留敏感点声屏障位置和隔声降噪资金,营运期加强噪声跟踪监测和环保监督工作,一旦敏感点出现超标,及时采取或增补降噪措施;(2)对于长期累积的生态影响,应落实生态监测计划,在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3~5年内,委托专业单位适时开展生态累积影响后评价,对于后评价中发现的生态问题,提出相应补救措施。
3.3推进环境监理、完善全程管理体系
建议完善现有环保法律法规,明确环境监理的合法性。在现阶段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基拙上,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公路行业环境监理的技术规范和现场工作指南,完善技术指标体系,明确环境监理单位的相关职责。一定要构建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到环保验收、后评价的全程环境管理体系。
3.4加强环评与验收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
为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效性,应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在设计中应满足竣工验收时达标的要求,环保措施设计中应满足污染物监测采样的要求,生态环境本底值的调查、监测应涵盖环保验收的范围。反之,验收调查中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也应及时反映到日后的环评报告中。协调好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验收之间的关系,就能够保证二者之间的顺利交接,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全面提高有效性。
3.5验收调查技术方法多样化
常规的环境监测方法主要应用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监测指标,而对于生态环境的调查往往是定性评价。因此应针对竣工验收监测指标体系中的生态环境监测因子,应用遥感调查技术方法,对公路生态环境影响进行验收。遥感调查宏观、客观、动态,可以分析公路建设全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变化,可以为竣工验收调查提供更全面真实的数据。采用多种验收调查技术方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监测验收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中的各种指标数值增强验收调查的说服力度,提高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有效性。
4结语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一九九 年 月 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M2、人行道________M2、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M、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M2.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程
??2.1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4.5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6.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 工期顺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7.3非7。1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8.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深圳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9.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10.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10.3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10.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十六日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关键词:高速公路;竣工档案;档案管理;质量控制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人们对于高速公路的需求越发迫切,随之高速公路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这使与高速公路对应的竣工档案管理变得格外重要。竣工档案指的是项目由前期规划开始,经历立项、勘察、设计、使用与验收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资料,其中资料的类型不固定,除了基本的纸质材料,还包括图表、影像、音频等。竣工档案作为十分重要的质量检验依据和凭证,可为工程验收,以及未来的养护维修等供以可靠的依据。现就高速公路竣工档案,对其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探讨。
1 创建健全的管理网络
首先,在项目建设前,应严格按照“三统一”标准和分级管理的基本原则,创建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体系需要覆盖项目业主、施工监理、施工企业等方面的内容,进而对竣工档案实施统一且全面的管理[1]。
其次,项目业主与各参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领导队伍,同时还需指派一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专职档案管理员,主要负责文件整理、数据计算、资料收集、信息记录等工作,管理员的岗位职责需要和奖罚机制与考核直接挂钩,以规范档案管理员行为,达到提升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的目的。另外,项目的各个参建单位还要充分落实“一线工作责任制”制度,对工程档案工作的实际进展进行仔细的检查和监督,认真落实每一个工作细节,确但档案管理实现规划化与标准化目标。
2 加强合同约束
对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而言,合同管理始终处在重要地位,建设的所有过程都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因此,在进行投标时,应将档案编制要求、立卷要求以及相关规范提出的要求全部列入合同内容中,在此基础上,还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规定档案形成时间、质量等要求。为保证档案整体质量,可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先扣除一部分合同额,将其作为管理保证金,从而起到督促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3 明确监督与指导职责
考虑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点多、线长、面广,以及参建单位众多、参与人员复杂、时间长等特点,在项目建设时,需要切实强化档案检查与指导。想要充分发挥检查指导真实作用的关键在于业主方的带动性与代表性,简单来说,就是必须要由业主亲自对档案进行监督[2]。项目业主可适时采取定期开展专题会议或不定期随机检查等手段,在对工程档案实际工作进行检查的同时,督促管理部门确保档案工作和建设同步进行。业主在检查和指导工作中,需要特别留意隐蔽工程对应的档案资料,并给予足够重视,检查各项验收记录是否得到负责人签字,进而更好的保证档案真实性和完整性。另外,还要留意工程变更与计量付费相关手续的完整性,检查工程变更对应修改内容是否准确到位等,确保档案可以真实反映出项目实际情况。最后,注重项目竣工图检查,在确保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对竣工图质量进行检查,图面不清晰或印章不齐全的应及时整改,从而为工程验收使用,以及后续维修养护等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4 竣工档案质量控制措施
4.1 加强业务培训
项目建设初期,业主方应结合档案管理需求,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专职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活动,使每一位管理人员都可以学习到基本的业务知识和管理办法,进而对归档范围进行明确,统一下达档案立卷标准。同时,还要根据档案形成流程,编制一致的目录、图标与卷皮等,并将这些基本物资及时发送至各参建单位,为竣工档案的高效、有序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4.2 注重前期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建设项目的前期资料是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缺失这一部分资料,会影响到竣工档案的完整性,使得档案的作用大打折扣,无法为后续工作提供全面的资料支持,因此在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注重前期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并且这也是各参建单位甚至业主代表最容易忽略的部分。高速公路工程在开工以前,由于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临时机构合并等现象,使得人员流动性较强,很难得到统一和固定,但此时的档案材料已经形成,若不能及时度对这些材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就有可能造成“空档”问题,对整个档案编制和管理过程都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这一阶段资料收集的重要性,当遇到变动时,需要及时和接任人员进行沟通和交代,保证档案工作不会受到变动的影响,使其正常有序的进行下去[3]。
4.3 档案管理质量需要和结算直接挂钩
档案验收指的是项目业主与工程监理一同组织开展初步验收工作,然后在初步验收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申请展开最后验收工作。在对各个参建单位进行结算以前,各单位应在自检的前提下编写档案验收的自检报告,并递交给业主方和监理方。在进行验收时,须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执行,如图1所示,根据实际的验收结果,针对那些没有通过验收的参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形成对应的书面材料,要求参建单位限期进行整理和修改,直到验收合格才可以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而通过验收的参建单位,可直接办理结算手续。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切实提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质量,需要得到项目业主和各个参建单位的共同配合与支持。业主方应依靠其自身职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按照合同的规定与规范对档案质量进行认真的检查,而参建单位需要认识到档案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重要作用,做到层层把控,保证编制的竣工档案具有良好的完整性、真实性与系统性,从而使竣工档案验收更加流畅、顺利,为充分发挥自身价值和作用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邱军. 高速公路竣工档案的质量控制的探讨[J]. 黑龙江交通科技,2015,10:186.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17﹞430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个市、区有关部门(包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市监督总站、市公用站、17个区住建委)对2016年12月底前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部门排查报送的数据,经统计,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共约5630项。
(二)具体情况
根据各单位排查报送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大致原因可归为以下6类:
1.因停工烂尾、停建灭失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164项,占总数的3%。
2.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550项,占总数的10%。
3.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200项,占总数的4%。
4.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但由于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组织竣工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3051项,占总数的54%。
5.已出具监督报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监督机构已经出具了监督报告,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类工程项目数约703项,占总数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问题,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未开工建设、工程款存在结算纠纷、建设单位联系不上、建设项目部分单体未完工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962项,占总数的17%。
二、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停工烂尾工程项目,具备复工条件的,由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复工手续的办理。
二是对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规划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对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消防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对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五是对已出具监督报告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处理。
(二)处理职责
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处理工作;制定处理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向市监督总站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委法制处负责就处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给予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合法性审查。
市监督总站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三、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出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多、处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要提高对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处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责,依法处理。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处理意见,结合相关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处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开展处理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处理中难度大的事项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处理工作,系统总结分析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处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理工作将列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将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增强竣工验收及备案意识。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规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主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提示督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优化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监督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同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动态管理。市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工作,通过对所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备案专项排查活动。一是属地排查,各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排查报告报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专项排查资料和信息通报管理等情况。市住建委将对排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五是推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委内委外共享互通,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统一申报、数据自动流转、信息高效审核、结果实时打印的管理目标。
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级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验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竣工验收及备案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