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两侧绿化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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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两侧绿化实施方案

公路两侧绿化实施方案范文1

一、工程范围和规模

*(滹沱河-南三环)、石德(太)铁路(西三环-东三环)、京珠(石安)高速公路(滹沱河-栾城收费站)、石太(黄)高速公路(西三环-东三环)沿线,实施总面积为622.81万平方米。其中:

*(滹沱河-南三环)全长约21公里,沿线两侧整治宽度为30-50米,整治面积为58.54万平方米。

*(太)铁路(西三环-东三环)全长32公里,沿线两侧整治宽度为30-50米,整治面积为189.6万平方米。

*(石安)高速公路(滹沱河-栾城收费站)全长17公里,沿线两侧整治宽度为50-100米,整治面积为2*.27万平方米。

*(黄)高速公路(西三环-东三环)全长约28公里,沿线两侧整治宽度为30-100米,整治面积为166.4万平方米。

二、主要任务

主要对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绿化带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简陋建筑、破旧建筑进行拆除,并按照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规划绿线进行建设,共需拆迁164.64万平方米、提供绿化用地面积622.81万平方米。其中:

京广铁路(滹沱河-南三环)拆迁面积59.8万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58.54万平方米,涉及柳林铺、柳辛庄、柳董庄、吴家庄、彭村、塔谈、留村等村。

京珠(石安)高速公路(滹沱河-裕华路互通南侧200米)拆迁面积11.65万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94.87万平方米,涉及白佛村、西兆通等村。

石太(黄)高速公路(京珠高速互通东侧200米-石清收费站西侧200米)拆迁面积23.58万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85.1万平方米,涉及肖家营、南高基等村。

京珠(石安)高速公路(裕华路互通南侧200米-栾城收费站)拆迁面积12.7万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113.4万平方米,涉及二十里铺、南辛庄、西仰陵、三教堂等村。

石太(黄)高速公路(东三环-京珠高速互通东侧200米和石清收费站西侧200米-西三环)拆迁面积7.73万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81.3万平方米,涉及西庄村、大马村、店上村等村。

石德(太)铁路沿线(西三环-东三环)拆迁面积49.18万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189.6万平方米,涉及南新城、石桥、东简良、北焦、吴家庄、义堂、八家庄、花园、北翟营、南翟营、土贤庄、赵村、小西帐等村。

上述拆迁和提供绿化用地工作,由辖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绿化工程建设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拆迁和提供绿化用地阶段: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09年4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各自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组织对两线沿线违法建筑、简陋建筑、破旧建筑进行拆除。深入产权单位做好群众工作,按期提供绿化用地。

(二)实施绿化阶段。时间从2009年5月1日至9月1日。市园林局组织绿化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绿化,确保绿化景观效果和工程质量。

四、拆迁和绿化用地政策及资金保障

工程拆迁按照《石家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石环公路征地拆迁暂行办法》(石政发〔2005〕26号)及《关于印发征收市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石政办函〔2007〕27号)规定执行。

绿化用地有关政策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2007年第242号)规定执行,绿化用地补偿、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赔偿费用由市政府委托“两线”绿化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设立专用账户,统一组织落实,专款专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石家庄市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石政函〔20*〕110号)精神,石家庄市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协调拆迁和绿化用地政策、监督工程质量及进度等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相关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实施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拆迁和提供绿化用地。

(二)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在拆迁和绿化用地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依法办事和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三)加强宣传,协调联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新闻单位要加大拆迁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明白纸、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做好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形成良好的拆迁氛围。实行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加强调度,分步实施,协同推进。

公路两侧绿化实施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划设计、分级组织实施、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以绿化、净化、美化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地对重点铁路沿线进行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铁路沿线环境面貌和城乡环境,美化沿线城镇景观,展示地域文化特色,提升城整体形象,将重点铁路沿线建设成为环境整洁、生态优美的绿色走廊。

(二)工作重点

此次活动的重点是在建的铁路客运专线段沿线。绿化重点为铁路路基段线路两侧不低于20米,桥梁段、水体段铁路两侧不低于50米范围;整治重点为铁路沿线两侧不低于200米区域范围,以及200米外可视范围内的村镇、破旧厂房、建筑、广告牌匾、垃圾堆等。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加强铁路沿线的绿化美化。要以沿线铁路为主线,搞好路基、桥梁段、水体段以及可视范围内的农田林网、荒地荒坡、村镇的绿化美化。要科学选择绿化种类与方式,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绿色通道。要坚持科学植树,选择适宜树种,提高新植树木的成活率。要加强对铁路沿线园林绿化的管理,对缺苗和断档的要及时栽植补齐,提高绿化水平。

2.做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拆除铁路沿线两侧规定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危及安全的破旧废弃建筑,实现铁路沿线两侧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道、无残墙断壁,改善沿线环境面貌。对铁路沿线陈旧、破损的建筑、厂房立面进行清洗、粉刷和翻新改造。全面排查铁路沿线各类排污行为,彻底杜绝可视范围内排放黑烟、超标排污水现象。对沿线村屯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实行家畜圈养,加强畜禽养殖场的卫生管理,使沿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较大改观。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年2月中旬至年3月中旬)

年3月中旬前,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完成铁路客运专线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细则,农委编制完成铁路客运专线段绿化总体规划,由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省直部门并下发各县(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局、农委、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对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规划和原则要求。沿线各县(区)根据级绿化总体规划和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细则,制订完成本辖区内绿化实施方案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并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对沿线各县(区)制订的绿化实施方案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进行审查。沿线各县(区)按照审定意见完成修改,并上报领导小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农委代表领导小组分别完成对沿线各县(区)绿化实施方案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的批复。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中旬至5月末)

沿线各县(区)及铁路部门按照批复绿化实施方案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沿线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10月上旬)

完成铁路客运专线段沿线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迎接省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待省政府在年预算执行中安排或于年兑现以奖代补资金后,将以奖代补资金与财政专项资金统一下发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政府成立重点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重点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职责分工

交通局负责铁路客运专线段沿线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总体协调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省政府以奖代补政策;

国土资源局负责在省国土资源厅指导下落实铁路沿线绿化用地;

环保局负责制订对铁路沿线大气烟尘、水体整治的总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制订铁路沿线城乡环境整治总则,做好铁路沿线城区段绿化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实施细则,督促、检查各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交通局负责做好铁路和公路交叉地段公路地界内的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农委负责制订全重点铁路沿线村屯段绿化总体规划,做好铁路沿线农田林网绿化工作,对各县(区)村屯段绿化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制订铁路沿线各级河流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总则,做好铁路沿线管河流两侧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做好铁路沿线管河流两侧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爱卫办负责督导、检查各县(区)铁路沿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

规划局负责铁路沿线两侧规定范围内的规划工作;

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各区城管理综合执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各县(区)政府负责行使城区辖区内违反城建设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铁路沿线的违规违章建筑物;做好铁路沿线本辖区内的占地、动迁、村屯整治、绿化及资金筹措工作;

铁路部门按照阳铁路局制订铁路用地内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客专指挥部负责恢复铁路沿线原地貌。

四、保障措施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绿化整治工作

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所需资金由沿线各级政府承担,政府实施以奖代补,环保局、交通局、农委、水利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用于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财政要组织专项资金用于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严格标准要求,提高整治水平

沿线各级政府及铁路部门要按照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导则和绿化总体规划,结合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精心组织,认真整治,营造和谐优美的环境,全面提升重点铁路沿线的生态质量和环境卫生水平。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实施重点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点,通过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月、全民义务劳动等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

公路两侧绿化实施方案范文3

按照《2018年推进乡村振兴战实施方案》中我站承担的工作任务,我们以绿满郾城建设为工作抓手,紧紧围绕“产业兴旺”和“宜居宜业”两大目标任务,大力实施环城防护林、生态廊道、农田林网、村镇绿化美化、林业产业发展等五大工程,有序推进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林业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我们结合省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走访调查、借鉴学习等,制定了《村庄绿化实施方案》。该方案以“增林扩绿、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发展”为发展思路,重点抓好庭院、街道、休闲绿地、村内闲置土地、农田林网、围村林等六个区域的绿化建设,并对树种、苗木质量、栽植和管护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我们将依照该方案开展“绿化示范村”、“森林乡村”等创建工作,推动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步伐,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扎实开展绿满行动。

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办)及交通、水利、城建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全区2018年造林任务为0.77万亩,实际完成营造林面积1.7万亩,占区定目标任务的127%。其中,生态造林0.77万亩,优质林果发展面积0.7万亩,花卉苗木发展面积0.7万亩,中幼林抚育0.7万亩。

1.环城防护林带快速推进。在石武高铁两侧打造1000亩的生态围城林带,按照单侧不低于100米宽的标准,采用3米*3米的栽植密度,选用慈孝竹、楸树、白蜡、楝树和银杏等五个兼具生态防护功能和景观功能树种,绿化长度2.6公里;在龙江路以北(幸福渠—五台山路之间)高压走廊两侧,建设600亩的生态围城林带,栽植玉兰、海棠、樱花等观花苗木10万余株,五颜六色的鲜花次第开放,形成市民游览观赏的花海;在幸福渠、六支渠沿线建设2000亩的防护林基地。基地建设总体采用高大乔木、搭配花灌木及地被植物,以达到四季有绿、四季有花。主要栽植有黄连木、三角枫、元宝枫等20多个品种14万余株,分为楸枫特色林、银杏特色林、玉兰春色林、榆梓特色林、阔叶用材林、果园特色林、针叶用材林、连榆混交林、樟枫混交林9大特色种植区。

2.生态廊道建设全面提质。对107国道两侧绿化提升档次,形成乔灌花结合、落叶与常绿相搭配的通道绿化景观。在沙河、颍河、吴公渠、幸福渠等4条河流两侧退耕还林,完成水源涵养林1000亩。龙城镇在坡大线单侧不低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500亩。

3.农田防护林建设因地制宜。结合土地整理、千亿斤粮食、美丽乡村道路及“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以区级道路、环乡道路、沟渠、田间已硬化生产路为重点,按照“一路(沟)两行树”标准,提升完善了农田林网防护功能。

4.镇村绿化美化有序铺开。以创建“市级园林式乡镇”、“市级绿化示范村”为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积极绿化美化政府所在地及四周环境,并择优选择1—3个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行政村开展绿化造林工作。其中7邓村在村庄周围营造生态观光林基地850亩,栽植水杉、青桐、雪松等16个品种6万多株;7和龙城镇7村被评为市级绿化示范村,市政府各奖励1万元资金。

5.林业产业稳步发展。依托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增扩猕猴桃、葡萄等特色经济林种植基地,建设和提升乡土树种及珍稀名贵树种培育基地,做优、做强林业产业品牌,实现林业产业精品化、规模化、基地化。新发展经济林面积1000亩,主要集中在7等镇;如7佳程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在龙城镇幸福村增扩猕猴桃种植面积400亩,李集镇李集、老集等村新发展猕猴桃255亩。新发展苗木花卉面积2000亩,主要集中在新店、商桥、裴城等镇;如7等村新种植复叶槭、玉兰苗木400亩,旺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裴城镇胡刘村增扩白蜡、北美枫香等苗木培育面积220亩。

7月份,我站牵头,组织全区36户苗木花卉经营主体成立了郾城区花卉苗木产业技术联盟。组织联盟单位外出考察学习,建立微信群,积极搭建各种信息平台。目前正在筹备郾城花木网站,开展专业性生产服务和市场信息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联盟的成立,为培育壮大我区特色林业产业奠定了基础。

三、2019年工作计划

1.工作思路。

以“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为抓手,以“大绿化、大生态”为发展理念,以廊道绿化为重点,大力发展围村林,建设森林乡村,打造森林特色小镇。

2.工作打算。

公路两侧绿化实施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为主题,以林权改革为保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按照城市森林化、道路风景化、农田林网化、林业产业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绿化理念,以生态系统建设为中心,以增加绿量为重点,逐步打造生态健全、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城乡一体的生态体系,全面提升全市整体绿化水平,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使全市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全部绿化,路沟、河渠、通道绿化生态效益初见成效,农田林网高标准完善提高,城区绿化实现达标,在全市形成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通道(水系)林荫化、农田林网化、乡村林果化的城乡绿化一体化格局,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1%以上,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

(一)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7.98%提高到31%以上(其中,山区达到60%以上,丘陵达到40%以上,平原达到20%以上),成片造林面积达到40万亩。

(二)道路、农田、水系实现高标准林网化,林网控制面积达到450万亩,控制率达到95%以上。

(三)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小城镇及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四)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各县(市、区)林木凭证采伐率达到100%,无重大毁林案件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进一步实现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林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

(五)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取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三、建设任务

根据总体目标,重点抓好十大林业体系建设:

(一)中心城市森林体系建设

包括城区公园建设、绿地养护、主干道绿化带、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等工程。一是城区森林建设。在旧城改造中留足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绿化,对新区建设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规划实施。加大城市公共绿地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城区森林覆盖率。二是城区绿地养护管理。配齐专业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制。推行绿地广场管理养护招标制度。三是城区主干道路绿化。对城区主要干道两侧统一进行绿化景观设计,形成园林绿化景观大道。四是广泛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活动。五是充分利用建筑墙体、坡面、立交桥、屋顶、阳台等发展立体绿化。有20%以上的单位和小区达到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以上工程由市园林部门按照《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2012年4月底全部完成任务。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体系建设

按照“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灌则灌”的绿化思路,以乔木为主,灌木点缀,条块结合,林城相依,林水相依,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形成绿树绕城的绿化格局。环城防护林体系包括北部香山公路林带(含辅道两侧林带)、马棚山、焦赞山、香山等山区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总面积1.16万亩。其中,新华区完成5200亩,卫东区完成4300亩,湛河区完成300亩,鲁山县、宝丰县、叶县近郊乡镇共完成1800亩。2011年4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鲁山县、宝丰县、叶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政府

(三)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生态能源林。计划在河流、水库周边建设水源涵养林,在沙河、汝河上游建设水土保持林,在浅山丘陵区建设以黄连木、油桐为主的生态能源林。总规划面积14.17万亩,涉及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等县(市),2012年4月底全部完成任务。

责任单位: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政府

(四)村镇绿化体系建设

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新村绿化工程,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按照“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突出经济效益”的要求,充分利用进村道路、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地、水边、河边等地广植林木;因村制宜,建设一批经济型、景观型、园林型的特色绿化村。到2012年,全市60%以上的村庄绿化达到市级绿化示范村标准。新农村绿化工程规划总面积1.49万亩,涉及10个县(市、区)的大部分乡镇。

责任单位: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政府

(五)平原农田林网体系建设

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乡、村两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大力建设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总规划面积3.52万亩。以路、河、渠两侧绿化为骨架,以农田林网为基本单位,充分利用四旁、荒地进行片林建设。到2012年,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2%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2012年4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政府

(六)生态廊道体系建设

以贯穿我市的高速公路及引线、铁路、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两侧绿化为重点,以南水北调中线、沙河、汝河、澧河等河流两侧绿化为重点布局,建设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的绿色林带。重点建设漯平洛、平临、郑尧高速两侧精品绿色林带,沙河两侧规模建设特色林果采摘基地及花卉苗木基地;做好高速公路护栏内及互通立交桥墩垂直绿化,对现有的绿色通道提档升级。要加强养护,保护绿化成果。总规划面积6.36万亩,2012年4月底全部完成任务,廊道绿化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政府

(七)林业支撑体系、森林公园及湿地生态体系建设

严格森林资源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实现林木凭证采伐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的目标。按照“严格保护、科学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基本要求,在充分保护和利用好现有森林、湿地资源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生态区的景观改造工程。3年内申报并建设鲁山城望顶、森林公园2个国家森林公园和白龟湖、燕山水库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使我市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分布和类型更加合理丰富,使森林生态旅游更具活力和产业拉动力。

责任单位: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政府

(八)用材林及经济林、花卉苗木产业体系建设

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德元赠款、日元贷款、欧元贷款等国家、省重点项目。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发展特色林果产业和花卉苗木产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浅山区重点建设经济型生态防护林和名优果品林带;丘陵区重点发展名优新特果品基地,增加群众收入,壮大县域经济;平原农区发展林木种苗及花卉产业,培育有地方特色的花卉苗木,建立一批有特色、区域化的花卉公司,逐渐形成区域花卉市场。总规划面积11万亩。2012年4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卫东区、新华区、湛河区政府

(九)中幼林抚育及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建设

重点对综合效益低、林分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的低质低效林分进行改造,以及对近3年新栽幼树加强抚育和管理,提高造林保存率。总规划抚育改造面积26.67万亩。2012年4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政府

(十)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积极建立森林或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生态科技普及。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达到90%以上。广泛开展城市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参与绿化活动,扩大“青年林”、“三八林”、“婚姻纪念林”、“革命烈士纪念林”等10个纪念林基地建设。健全全市800株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市绿化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日报社、市广播电视总台

四、2011年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我市森林城市建设总规模为35.51万亩,其中,造林规模为24.92万亩,森林抚育及低产林改造面积为10.59万亩,新华区达到省级林业生态区的标准。重点完成以下10项工程:

(一)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总规划造林面积7.7万亩。重点安排在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等县(市)境内。

(二)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总规划造林面积0.81万亩。重点安排在叶县、鲁山县、宝丰县等平原农区,以提高林业对平原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

(三)生态廊道绿化工程。总规划面积3.29万亩。主要是对漯平洛高速、郑尧高速、平桐路、叶鲁路、北环路等公路沿线及城市主要道路出入口进行绿化提档升级,初步形成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环线为重点的城市生态廊道。按照《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要求,高速公路两侧建成内侧花灌木、中间小乔木、外侧高大乔木的高标准绿色通道。其中,新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漯平洛高速公路两侧绿化1560亩、郑尧高速公路两侧绿化1500亩、长安大道绿化1650亩、大香山路绿化600亩,湛河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漯平洛高速公路两侧绿化4396亩、平桐路两侧绿化1000亩、新南环两侧绿化200亩、平舞铁路两侧绿化1500亩、漯平洛高速南站引线两侧绿化500亩,卫东区政府负责孟宝铁路两侧绿化500亩、许平南高速引线两侧绿化1000亩、北环路两侧绿化400亩,宝丰县政府负责漯平洛高速两侧绿化1000亩,叶县政府负责漯平洛高速两侧绿化3748亩、许平南高速引线两侧绿化1829亩,鲁山县政府负责郑尧高速两侧绿化2500亩,汝州市政府负责漯平洛高速两侧绿化2000亩,舞钢市政府负责平舞高速两侧绿化2000亩,石龙区政府负责207国道两侧绿化1000亩。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周边及护栏内的绿化按照《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1.16万亩。主要对市区北部香山、马棚山、焦赞山等绿化空档地段以及北环路以北坡耕地逐步实施退耕,建设以刺槐、五角枫、栾树、合欢等高大乔木为主的生态防护林。其中,新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绿化5242亩,从香山至落凫山,对现有绿化空档部位及山顶部分实施防护林建设。卫东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造林绿化4305亩,重点对马棚山、焦赞山、黄瓜山进行高标准绿化,发展经济林。湛河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造林绿化255亩,重点对凤凰山、河山等进行绿化,建设高标准的生态防护林。叶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河山南坡防护林建设,面积345亩。鲁山县、宝丰县靠近市区周边建设防护林,其中鲁山县建设500亩、宝丰县建设1000亩。

(五)新农村绿化工程。总规划造林面积1.36万亩。结合新农村中心村建设,搞好村镇绿化、林业生态乡(村)创建,重点在乡村道路、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及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全市完成300个新农村的绿化任务。

(六)用材林及经济林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3.3万亩。其中在立地条件较好的沙地、滩地、低洼地营造以杨树、楸树为主的用材林1.5万亩;在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郊周边地区营造以名优特新小杂果为主的经济林1.8万亩,发展以薄壳核桃、晚秋黄梨、板栗、柿子、大枣、石榴、杏等为主的优质果品。在漯平洛、平临、郑尧、许平南等高速公路、平桐路沿线周边及沙河沿岸建设以桃树、杏树、石榴树、樱桃树、梨树为主的名优经济林采摘园区,发展旅游观光农业。

(七)苗木花卉产业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5万亩。利用城市郊区区位优势,发展林木种苗及花卉产业,培育有地方特色的花卉苗木。建设一批有特色、区域化的花卉基地,逐渐形成区域花卉市场。其中新华区建设0.35万亩、卫东区建设0.35万亩、湛河区建设0.3万亩、汝州市建设1.4万亩、舞钢市建设0.5万亩、宝丰县建设0.4万亩、郏县建设0.4万亩、鲁山县建设1万亩、叶县建设0.3万亩。

(八)建成区城市森林建设工程。城市道路建设园林景观路和花园路两种模式。园林景观路包括龙翔大道、长安大道、冬勤路、平宝大道、平安大道、建设路、姚电大道、新南环、光明路、开源路、新华路、东环路等12条道路。花园路包括复兴路、梅园路、湖滨路、吉祥路、矿工路、湛南路、神马大道、南一环、南二环、凌云路、开发路、科技路等12条道路,栽植以辛夷、银杏、楸树、椿树、楝树、合欢、法桐、五角枫、火炬树等为主的高大乔木,增加城市绿量。该工程由市园林部门按照《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做出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城市园林小区建设工程。包括城市社区、单位庭院、企业厂区、院校校区等园林小区建设及屋顶、墙体垂直绿化等建设工程。该工程由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政府按照《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组织辖区有关单位实施。

(十)中幼林抚育及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总规划抚育改造面积10.59万亩。重点对综合效益低、林分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的低质低效林分进行改造以及对近3年新栽幼树加强管理和抚育,提高造林保存率。

五、进度安排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分3个阶段:(一)创建准备阶段(2010年5月-2010年11月)1.提出申请。市政府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申请材料包括社会、经济、林业建设现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计划。2.制定规划。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经评审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3.工作任务分解。按照《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各创建单位下达工作任务,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各创建单位按照各自的目标任务,制定规划及实施方案,狠抓落实,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创建阶段(2010年12月-2012年4月)

各创建单位按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协调全市的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各创建单位工作进度、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完成情况。邀请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领导及专家指导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任务,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三)申报验收阶段(2011年-2012年)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按照制定的创建目标和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撰写《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函》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汇报》等材料,制作音像资料。由市政府向国家林业局申请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是涉及全市方方面面的庞大系统工程。为加强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研究解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各创建单位分解下达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并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督促、检查、验收。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确保创建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工作。制定《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方案》,大力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活动,组织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及新闻会,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信息平台、新闻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重要途径;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具体表现;是弘扬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经济竞争力,协调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真正在全市形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为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要与各创建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管理。对完成好的单位,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和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科学规划,严格管理

科学规划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础。要组织林业、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路、铁路、交通运输、环保、水利等部门对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全市实际,提出创建工作思路,编制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深化、细化,认真安排各个阶段的具体创建工作。市级重点林业工程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严把建设标准,采取招投标办法,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建设,确保2012年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

(五)加大投入,多元融资

各级财政部门要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经费保障,对农村林业建设,尤其是城郊结合部绿化工程在资金上给予补助。市级重点工程5.05万亩,市财政投资50%;其他工程总面积59.32万亩。其中造林32.65万亩、森林抚育及低产林改造26.67万亩,市财政列出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驻平各单位和全市人民要树立大局意识,整合力量,自觉投入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中。要按照“政府规划、市场运作、业主经营、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造林机制,加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广泛吸收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加快创建步伐。

(六)加强督查,搞好评比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督查机制,采取不同形式对各创建单位工作进行督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每期督查通报及时发送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各创建单位。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批评。

公路两侧绿化实施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各办镇结合具体情况,抽调专门人员,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努力在区辖区内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网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和内容

综合整治范围包括公路用地范围内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每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尤其是城市出入口、穿村镇路段的综合整治。

(一)通行秩序整顿。

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取缔所有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上的集贸市场和占道经营场所。及时疏导交通,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建筑控制区管理。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特别是穿村镇路段两侧建筑控制区进行综合整治。坚决制止和拆除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违章建筑及残墙断壁,对其他建筑进行美化。清理公路两侧垃圾、杂物,迁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及垃圾箱,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

2.公路路域绿化。结合路侧自然地貌,提升路侧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3.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各500米)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对影响视觉舒适度的垃圾场、拌合厂、砖瓦窑场、各种杂牌等进行拆除、迁移或绿化遮挡,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2月底前)。成立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任务。各办镇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环境。

公路两侧绿化实施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以高速公路、省道、县道森林通道建设为重点,加快平原绿化步伐,着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通道绿化林带,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城市形象,为森林和国际商贸名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森林生态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主要任务

1.在甬金高速公路两侧(包括出入口周边)各建设宽30米的绿化林带。

2.在四海大道、五洲大道两侧各建设宽20米的绿化林带。

3.在农村公路两侧种植1-2行乔木,重点做好补植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准备和启动阶段(2011年12-2012年9月)。制订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土地租用等政策处理工作,做好资金落实、工程规划设计和审批、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全面建设阶段(2012年10-2013年5月)。抓住绿化造林的有利时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3.完善和提升阶段(2013年6月-2013年12月)。做好工程的移交和后期养护管理,查漏补缺,补植完善,巩固建设成果。

三、工作方法

(一)统一规划,分段实施。

1.甬金高速公路(包括出入口周边)、四海大道、五洲大道森林通道工程由市林业局统一规划设计,由沿线镇、街道分段预算、分段招投标、分段施工;

2.农村公路森林通道工程由市交通局统一规划设计,由镇、街道组织编制预算、招投标和施工;

3.在建、拟建公路的两侧绿化林带建设,应按森林通道建设要求,与公路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在保证通道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择树种和规格,以乔木为主,适当配置灌木。做好整地填土工作,确保树木有良好的立地生长条件。做好新增绿化与原有绿化的衔接,注重连线连片种植,对断带的相邻区域进行补植、衔接,防止建设性破坏,确保森林通道成为连续、协调的生态景观带。

(三)打造彩叶林带,增加森林景观。

甬金高速公路(包括出入口周边)、五洲大道、四海大道两侧原则上按彩色林带规划设计和种植。按照“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突出景观”的原则,选择枫香、乌桕、无患子、红枫、樱花、黄山栾树、银杏等树姿优美、叶色富有季相变化的树种,突出造林与造景相结合。

(四)妥善做好绿化用地政策处理工作。

工程建设用地采用永久性租用模式,由沿线镇、街道负责租用,租金一次性付清。沿线镇街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好与当地集体、农户的关系,合理解决绿化林带建设用地问题。规划绿化带内现有苗圃、经济林可维持现状,由相关农户、企业继续经营。

(五)加强养护,巩固成果。

镇、街道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承包期内的养护管理。工程交付使用后,甬金高速公路两侧(包括出入口周边)绿化养护移交给交通部门,四海大道、五洲大道两侧环城路以外部分的绿化养护移交给交通部门、环城路以内的移交给建设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市场化、专业化的绿化管护模式,切实加强通道两侧绿化带的养护管理,确保种植一条、巩固一条、成林一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森林通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府办、林业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局、农业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道)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森林通道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分工,相互配合。要及时落实建设主体,按期启动工程建设,确保森林通道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资金,强化考核。

森林通道建设工程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按我市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所需工程建设资金和土地租用费由市财政负责安排,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支付。

森林通道建设列入2012、2013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双百”考核内容。对项目建设完成及时、工程质量较高的镇、街道,予以通报表彰;对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进度明显滞后的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