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论文范例6篇

社区论文

社区论文范文1

(一)社区教育网络课程课程与网络融合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教育形态,这就是网络课程。《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资源建设技术标准(2008)》明确了网络课程的概念:网络课程是指通过网络表现的某门学科的教学内容及实施的教学活动的总和。它包括两个组成部分:按照一定教学目标、教学策略组织起来的内容和网络教学支持环境。[7]网络课程在学历教育,特别是远程开放教育中已经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在非学历教育中也被逐步重视起来,比如干部教育领域。近些年,伴随着数字化社区建设,网络课程在社区教育领域也逐步得到应用。但总的来说,目前社区教育领域开展网络课程建设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研究也不够深入,因此,社区教育网络课程的定义尚不多见。陈乃林认为,社区教育网络课程就是“借助网络将社区的内容呈现与教学实施进行有效整合”[8]。李惟民认为,社区教育网络课程,体现终身教育思想、社区教育目标和现代教与学理论,通过所设计和制作的网络学习环境与课件,表现学习内容和组织学习进程,支持自主学习、灵活学习和有效学习,是基于网络的社区教育课程和基于社区教育的网络课程的组合。[9]理解社区教育网络课程应注意这样几点:社区教育网络课程“首先是课程,它应该包含课程的一切特征,如教育目标、教学内容、课程实施与评价等”,[10]课程不管有多少含义,一定的内容和实施进程是最关键的,也是必不可少的。“其次,它一定要体现‘网络’的媒体属性。再次,网络课程应体现网络的教学特征,属于非面授教育,教与学的双方在时空上是分离的,因此,教学理念、课程的教学设计也必须发生相应的变化,要站在学习者的角度,以学习者为中心来考虑问题。”[11]此外,还应该注意社区教育的非正规教育属性。我们一般将社区教育划入非正规教育范畴。正规教育具有明确的目的性、计划性、组织性,非正式教育具有自发性、自为性、自愿性,非正规教育则介于两者之间,是一种中间过渡状态。这就要求我们建设社区教育网络课程,既要保证社区教育目标的实现,又要注意提高社区居民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

(二)社区教育区域性专题网络课程“河北终身学习在线”平台自建课程即属于区域性专题网络课程,“社区教育课程中最具特色的是区域性专题,如区域性历史、当地著名的历史事件与人物、区域内各类博物馆的珍贵文物、当地特有的动植物、不同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多元文化、地方贸易和经济资源、产业及职业特色等,所有专题都可以列入课程创编的范围”。[12]基于此,我们借鉴李惟民的定义,将社区教育区域性专题网络课程的概念表述如下:以实现社区教育目标为目的,以终身教育思想和现代教与学理论为指导,基于网络设计的,支持自主学习、灵活学习和有效学习,体现特定区域特色的专题学习内容和组织学习进程的学习环境、学习资源的总和。

二、社区教育区域性专题网络课程资源建设与应用分析

(一)社区教育区域性专题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实践在“河北终身学习在线”平台设计和创建阶段,我们便充分考虑了学习者的学习需求,确立了特色化、本地化的课程资源建设原则,以便丰富资源类型。1.适应本地居民学习需求,开发乡土特色课程在平台创建阶段,我们便充分考虑了学习者的学习需求,专门设计了“燕赵回眸”和“跟我学”两个具有河北特色的栏目。“燕赵回眸”以河北人文、历史内容为主,建设不同类型的网络视频课程10门。“跟我学”以河北地方特色的文化体育、养生益智、生活知识与技能等内容为主,建设网络视频课程9门。2.根据现有条件,开发多样化课程本次自建课程,大部分为视频课程。其中多为新录制课程,“学唱地方戏”和“学剪纸”为从剧院和电台搜集并改造的课程。“跟我学礼仪”为学校年轻教师编制的动画式课程,该课程在2013年教育部“优秀网络课程及资源征集活动”中通过了评审,经过重新改造后成为社区教育网络课程。3.立足学校现实,探索课程建设机制据了解,目前全国电大系统中教学资源建设普遍存在着职责不清、主体不明的问题。很多省级电大设立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资源建设处等资源制作部门,但是,由于人员缺乏,专业分工不健全,这些部门往往只能承担管理职责,或作为技术主体,都难以独立承担资源建设任务。教学设计、组织策划等工作要靠其他部门人员完成,部门之间协调存在着困难,扯皮现象经常出现。在本次自建课程试验过程中,我们努力完善资源建设制度,积极进行以项目组为组织和运行模式的资源建设机制探索。虽然由于人手少,存在着多角色兼任现象,但是,我们在建设过程中十分注意强化参与者的角色意识、职责意识。

(二)社区教育区域性专题网络课程资源应用分析我们运用内容分析法和Excel软件,针对学习者发帖信息进行了初步分析。“河北终身学习在线”两个栏目共制作19门课程,网站开通近一年以来,引起了很多学习者的兴趣,我们对学习者的点击和发帖信息进行了初步统计(见表1和表2)。1.点击数分析从点击数来看,“跟我学”栏目每门课程平均点击数为1737人次,“燕赵回眸”为218人次。“跟我学”课程要远高于“燕赵回眸”。表明公众更喜欢休闲健身、文体娱乐类课程。“跟我学”课程形式多样,内容与公众生活相关度较高,容易受人青睐。“燕赵回眸”更多地具有正规学历教育课程的色彩,通俗性、娱乐性成分较少,显得曲高和寡。这说明公众更喜欢通俗性、娱乐性和趣味性较高的课程,因此,课程资源建设时,一定要在这些方面狠下工夫,特别是历史文化类课程更需格外注意。2.发帖情况分析(1)基本情况。“燕赵回眸”和“跟我学”两个栏目课程共123个帖子,其中无效帖子7个,有效帖子为116个。跟我学93个,占80%,平均每门课程发帖10.3个;燕赵回眸23个,为20%,平均每门课程发帖2.3个(见图1)。因为帖子数较少,这里的分析可能仅具有相对意义和参考价值。(2)帖子分类。根据内容可将帖子分成四类:a.评论类。包括对网站、栏目、课程以及主讲人的评价。例如,学习了“商务礼仪”课程发帖“挺好的这个网站”。学习了“太极拳(4)”课程发帖“庞大明会长讲得好,通俗易懂。”这类帖子反映了学习者学习需求、学习动机、学习兴趣。b.提问类。包括针对讲授内容的问题或与讲授内容相关的问题。例如,学习了“摄影创作如何正确使用光圈”课程发帖“抓拍时,光圈和速度顾不上调,用P档效果又不好是什么原因?”这类帖子反映了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学习深度。c.感触类。包括学习完课程以后由课程内容引发的认识、感悟、感想、抒情等情绪性表达。例如,学习了“摄影构图”课程发帖“我领悟到好的照片会说话。”学习了“河北古长城”课程发帖“长城的历史太悠久了,我国的瑰宝啊!”这类帖子反映了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学习深度。d.其他类。包括难以划分到上述三类中的帖子。例如,“个人礼仪”课程可能是一度看不到内容,有人发帖“怎么没有内容啊?”还有人提示,“用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用兼容模式就可以看了。”学习了“特殊天气摄影”课程发帖“见过特殊天气———风、雨、雾霾、雪的好照片。推荐一个冰雹天的获奖照片。”这类帖子也能反映学习者学习兴趣、学习深度、协作学习等多方面情况。(3)数据分析。“燕赵回眸”栏目课程帖子数量太少,其中,感触类、其他类和评论类帖子为10个、10个和3个,分别占43%、43%和13%。没有提问类帖子,说明学习者学习深度不够。“跟我学”栏目课程帖子数量相对较多,但极不平衡,且有明显的集中倾向(见图2)。从图2可以看出,两门改造课程“学唱地方戏”和“学剪纸”均为0个帖子。一方面,表明这两门课程居民学习需求较低。在张燕农对北京东城区居民学习需求的调查中也有相同的趋势,剪纸31.2%,戏曲25.6%。明显低于摄影51.2%,文明礼仪58.4%,[13]可以与本研究相互印证。另一方面,对两门课程还应具体分析。从制作形式来看,“学唱地方戏”是教学形式的课程,有教有学,而“学剪纸”是电视台专题片改造而成,属于欣赏类课程。结合点击数来看,“学唱地方戏”和“学剪纸”分别为1372人次和464人次,虽然都低于“跟我学”栏目点击平均数,但两者相比较还是有明显区别的。表明学习者更喜欢能够给予学习过程指导的教学式课程。“学摄影”发帖数较高,占“跟我学”栏目的69%,其中,评论类和提问类帖子也比较多,分别占“跟我学”栏目的25%和16%(见图3)。表明公民对摄影学习需求和学习兴趣都较高。“学摄影”课程发帖率高还有一个原因,即主讲人为石家庄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同时也是河北电大教职工。表明专家的身份特征对于学习者参与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有一定影响。

三、关于社区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的相关思考

通过本次社区教育区域性专题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实践,我们取得了一定的建设与应用经验,发现了许多问题,也引发了我们对社区教育网络课程建设以及课程教学等问题的思考。

(一)社区教育网络教学要不要开展,以及如何开展应该看到,目前“河北终身学习在线”课程教学功能还不够完善,无交互教学,缺少教学支持服务环节;学习主体呈现散漫状态,缺少组织与管理。因此,导致课程资源使用效果不甚理想。王林兴等认为,社区教育是非正规教育的公民补偿教育、公益性教育,其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只要方便公民、有利公民,不受任何制约。[14]我们认为,即便是非正规教育,也决不是教学无目的、办学无计划、质量无标准,它只是相对于正规教育的规范性而言。它的教学目的、内容更接近学习者工作和生活实际,并非无据可依,随意而为。与正规教育相比,它更重视主观能动性、责任意识、道德价值观的培养,强调自主性和自愿性。再有,随着社区教育机构的日益发展,其教育教学必然越来越规范化,在终身教育语境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将打破既有界限,回归教育的本真状态,有支持的远程教学理论也必然会引入社区教育领域。因此,一定的网络交互教学是必要的,至少网络课程不能处于完全无人照料状态。那么,社区教育如何开展网络教学活动呢?首先,借助实体教育机构提供学习支持。随着社区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社区教育的教学能力将不断增强,因此,社区教育教学可以通过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借助社区教育机构的教学力量为学习者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其次,开展互助学习。教育机构应有意识地多组织学习者开展合作学习,促使学习者互相提供学习支持。

(二)社区教育网络学习评价如何进行学习评价目的是检验和促进学习效果,因此,评价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社区教育网络学习评价方式、评价目的应该根据评价需要有所不同。首先,随着学分银行功能日益完善,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立交桥”将越来越畅通,这就会使更多的学习者产生包括学历在内的多种诉求。对于有学历需要的学习者,不仅需要学习评价,而且,评价必须严格规范。其次,对于那些只有非学历需求的学习者,可以通过以奖代评等方式增加学习者的积极性和学习深度,提高学习效果。

社区论文范文2

1.社区成人教育能改善社区人文环境

由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升。人们不但对富有营养的食品有要求,还对空气、水等生活环境有了要求,人们更需要舒适的生存环境。因此,社区群众需要更为生动化的文化生活,需要更为优秀的精神指引,需要更为高尚的社会情操。社区成人教育通过社区集体的组织,将社区多种资源进行充分调配与整合,为社区成人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满足社区群众的各类需求。社区个体人员要依据社区提供的成人教育培训,为自己的个性需求选择最合适的培训方法,保证自身个体素质的全面发展与提高,从而提高社区的整体人文环境,推动社会人文环境的建设。

2.社区成人教育强化社区的优化整合

社区的优化整合对于构建温馨和谐与友爱和睦的社区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时期,各类社会利益在快速调整,人们的价值观也在日益改变,新型社会的建立一时难以被认同,从而衍生出各种矛盾与问题。为了能够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社区必须发挥其基层组织能力、结构能力、教育能力等。一个社区的各类资源与能力的整合程度对社区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社区成人教育利用独特的社区整合职能,能够促进社区功能的优化整合、认同优化整合、制度优化整合,促进社会进入统一的优质管理,让社区群众随着社会发展达到社会主流价值观,保证社会整体协调的健康发展。

二、社区成人教育与社区发展良性互动的实现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了解到社区成人教育与社区发展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要想较好实现社区成人教育和社区发展的良性互动,就必须掌握二者之间互为利用的关系,采取相对应的措施。

1.培养社区成人接受教育的积极性

社区成人是社区成人教育与社区发展互动的主体,社区成人教育要依据社区成人与社区发展的需求,科学合理地使用一定的外部刺激方式,激发社区成人的学习积极性,以便实现自己期望的目标。对成人学习积极性的培养不能依靠外部条件的盲目灌输,必须要经过科学合理的心理过程。首先,必须充分掌握成人的学习需要,探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成人在不同条件下的学习需要,掌握成人学习需要的内容与变化规律。其次,还需要将成人学习制度化,创建一系列成人学习制度,转变传统的学习理念,形成全社区终身学习的氛围。

2.开设适合成人的特色教育课程

开设适合成人的特色教育课程能为社区群众提供多方位的教育机会,能够更贴近社区的实情与需求,是实现社区成人教育与社区发展的重要途径。适应社区发展需求的成人教育课程不仅要传输理论知识,还应培养成人的实践能力,既要有社区特色,又要满足成人学习需要。在社区成人教育中,社区发展与个体发展在课程的建设上应当是统一的。对于社区个人来说,使自身修养与发展能够适应社会生产活动;对于社区发展来说,使其满足社会生产、经济、科技发展和文化传播的需要。

3.创建高素质的社区成人教育工作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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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今年1月10日两院两部颁布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特别是今年3月14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明确了社区矫正的范围和执行主体。同时,该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对试点中涉及到的5种人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明确为公安机关。为此,正式宣布社区矫正进入刑事执行的一体化中,在我国未来刑事执行程序中将扮演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拟就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和国社区矫正发展的前景作一分析和探讨。

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

刑事执行中非监禁性刑罚措施促成行为养成,去“标签”后使其复归社会。社区矫正以罪犯经矫正后顺利复归社会为最终目标,体现了人道主义的要求,也是现代世界文明中刑罚执行的重大变革要求。犯罪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社会和国家,但是国家和社会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正如德国耶赛克说“作为刑事政策基础的人道主义不再是每一个人对于事物所持的同情态度这样一种个人的事情,而是社会对于犯罪现象所应承担的共同责任问题。对于犯罪人的关怀不再是一种恩惠,而是法制国家一项义务性的社会义务。”为此,社会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提供人道主义关怀,罪犯的犯罪行为也是社会所致,也就是社会环境。社区矫正使得他们继续与家庭社会保持联系,在去“标签”的前后促使行为养成,利用社会和家庭资源重塑人格,社会也履行了义务。同时,社区矫正满足了其情感寄托,感受刑罚执行的“阳光雨露”,避免了“监狱化”人格的产生。这从根本上体现了罪犯改造不是,也不能改造人的思想,思想是个自由的东西。俗话说没有任何一个自然人生来就注定要犯罪的,只是因为环境对犯罪人的影响,最终才导致成为罪犯。国家和社会只有通过改变环境,特别是犯罪的环境和所在的社会,通过行为训导和养成,养成符合社会主流要求的行为习惯,进而不再违法犯罪。

监禁性刑罚失效并难以体现刑罚报应理念,应还自由于社会公民包括罪犯。在世界范围内一直以来实行的刑罚惩罚、报应理念,是否有效,是否真正有效地预防犯罪、打击犯罪?这可能是个很难证实的命题。俗话说,在人类世界上只有建有一座监狱,人类很难有自由,这是大家共知的。长期以来,在我国刑法界盛行的“杀人偿命”报应理念,这样的理念也深深扎根于人们心中。即便在当今法治社会的今天,连最近倍受人们关注的“薄谷开来杀人案”还是如此。(薄谷开来被判死缓;张晓军被判有期徒刑9年)可是根据相关调查显示,被判处监禁性刑罚后,重新犯罪的概率比普通自然人犯罪的概率高得多,并且还有相关材料反映,监禁性刑罚执行场所变相成为罪犯“切磋技艺”的处所。这或许是监禁性刑罚作用有限性最明显的证据。特别是在海南边境、沿海省份,犯罪频发,这些罪犯经过监禁后重新犯罪的概率可谓是100%。当然很多人就说罪犯作为普通公民未经刑罚处罚前,他们的犯罪概率是100%。对于这些人接受刑罚处罚后,是否又不再犯罪?或另外一个反向命题,执行监禁性刑罚15年,经过减刑实际执行刑罚10年后最终释放,这些罪犯是不是比实际执行了15年的罪犯重新犯罪的概率又要高呢?等等门类的话题都是不得而知,我们也无从寻思并找到答案。可能只能是自欺欺人地说,监禁性刑罚是一定能起作用的,当然这也是现实所需,无法改变监禁刑罚的适用和执行。

社区矫正的核心和基础应当是社区,而非矫正。将量刑处罚比较轻,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单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今年3月1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规定来看,社区矫正的核心和主题应当是矫正,刑罚执行应当符合刑罚报应理念。但是本人认为,社区矫正是现代社会,特别是现代法治社会一大重要创举,其意义之重大可见一斑。可是,社区矫正在古代,或者说农业社会社会中,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成熟的社区来执行刑罚,并且应当是通过成熟的社区帮助罪犯形成一种有别于之前会产生犯罪的行为习惯,这靠的是罪犯所在的社区,而不是矫正。矫正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称之为手段,最终实现的是罪犯犯罪后所在的社区通过承担社会和国家责任后,完成复归社会、社区,融入社区,不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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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理论框架

《社区康复护理》课程设置基于《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FunctioningDisabilityandHealth,ICF)模式。2001年,在第54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世界卫生组织191个成员国一致签署协议认可了《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提出从身体结构和功能、活动、参与等3个部分评价残障人员的功能状况,并且强调社区环境对残障人员健康的重要影响。ICF认为,在考虑个体健康状况时需涉及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个体自身的功能及结构,与个体活动及参与。个体自身功能是指机体生理心理功能,而个体结构是指机体的器官肢体等组成。这个层面的具体功能包括意识、定向力、注意力、记忆力、思维能力、肌力等。个体活动及参与是指个体进行日常生活活动及参与社区活动的能力。具体能力包括学习及应用知识、完成基本任务和指令、沟通、移动、自我照顾、日常生活、与外界沟通互动、社区社会生活。第二个层面是影响个体健康状况的情境,包括环境因素及自身因素。环境因素对影响个体的健康状况起着重要作用,涉及从家庭成员到社区健康工作者及政策多个层次。由于自身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所以在ICF具体分类中不作考虑。ICF认为,个体在特定领域的功能是自身健康状况和背景因素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强调使正在经历或可能经历残疾的人在与环境交互作用中获得参与家庭及社会的能力。ICF摈弃了以往生物模式下对康复的认识,而将残疾视为一种社会问题,指出在实施康复活动时需要考虑一系列描述个体生活背景的环境因素,适合作为指导康复工作的理论框架。社区康复强调医学、社会及权利的综合体现,是以残障人士自身发展需求为出发点,整合社区内卫生、教育等资源,为残障人士健康、教育、谋生、社会及赋能提供发展的机会和条件。比较ICF理论及社区康复内涵,不难看出,两者都强调了社会环境对个人及其家庭康复的重要性,力求达到残障人士参与功能的最大化。因此,运用ICF作为理论框架指导高等社区康复护理课程的构建可以保障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及专业性。

1.2教学目标

在ICF理论指导下,根据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系统,该课程教学目标分为三大方面:认知领域、动作技能领域、情意领域。课程学习结束后,学生在认知领域能阐述社区康复护理的核心概念,识别常见残障类型并提供早期康复干预指导,应用康复功能评定方法评估护理对象身体功能状况,应用社区康复理论制定康复护理计划(包括适宜的家庭训练及护理要点);在动作技能领域能够熟练掌握基本康复技能(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言语疗法等)并适宜应用于残障人士,创造促进护理对象康复的情境;在情意领域具备对社区残障人士及家庭的同理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作、解决问题能力。

1.3授课对象

授课对象为护理专业本科三年级第二学期或四年级第一学期的学生。该阶段学生已经完成基础科学及应用科学课程的学习,为康复评定、康复治疗知识及康复技能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考虑《社区康复护理》与《社区护理》在同一时间段开课,可以使学生在了解社区护理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完善对社区康复内容的系统学习,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1.4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

1.4.1内容设置依据ICF认为,对个体健康状态的评定,应考虑到个体自身的功能及结构,个体自身活动及社会参与情况,而这些受到个体所处环境的影响。因此,在《社区康复护理》课程中强调突出在对个体自身功能及结构了解(康复功能评定)的基础上,考虑提供适宜的外界环境(社区康复环境构建),开展适合于促进个体自身功能改善的活动及社会参与(社区家庭康复护理)。

1.4.2课程内容《社区康复护理》的课程内容分为理论授课及实践两大部分。基于对ICF的理解,理论授课着重于4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社区康复护理基本概念及理论,包括ICF理论概念,社区康复核心概念,及社区康复护理发展等。第二部分为康复功能评定,具体授课内容包括常见残障种类、康复评估、早期康复干预等。该部分内容与传统康复专业课程类似。第三部分为社区家庭康复护理。参考ICF中的活动与参与,即进食、入厕、穿衣、沟通、行走等,具体内容包括常见疾病康复要点、康复技术(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言语疗法等)及家庭训练。该课程在讲授康复专业知识技术的基础上,突出社区康复护理的特色,如营养问题、排泄问题、膀胱功能训练、皮肤完整性、心理问题等以专题形式进行课堂讨论学习。第四部分社区康复环境构建,ICF中强调充分考虑社区环境中家庭、健康工作者、康复政策等对残障人员的影响。授课内容上通过分析讨论现有国内外康复政策及服务,分享国内外社区康复的成功案例,在与残障人士及家庭沟通的基础上,进行家庭访视及居住环境的改造,并为残障人士参与社区活动创造条件。根据不同的授课内容,教学方法涉及讲座、专题讨论、模拟教学、学生汇报、成功案例分享等多种形式。社区康复实践是《社区康复护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将所学康复理论知识及技能应用于实践,以解决残障人士的实际康复问题,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从而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其中包括校内实验及社区生产实习两部分。校内实验用于促进学生功能评定能力及康复技能的掌握。生产实习在教学社区完成,6~8人为1个实习小组。由于残障人士的康复需求及家庭社区环境各有不同,因此,采用以患者功能障碍为中心的实习理念,根据患者的实际康复特点及需求制定并实施具体康复计划,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及技能对残障人士功能障碍进行评定及干预,并通过对社区环境、健康服务及健康政策的了解,促进残障人士回归社会。

1.5教学评价

根据课程内容及特点,《社区康复护理》课程采用多元化评价方法,不仅评价学生康复护理理论及知识的掌握情况,更强调在实际社区情境中知识应用及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其中包括形成性评价及总结性评价,不仅注重结果,而且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效果。在教师评价基础上,融入学生的自评及他评,从而使评价结果更客观公正。评价方式上包括理论考核、课堂讨论、小组汇报、康复问题的综述文章、实验室模拟康复技能考试、社区康复计划撰写及实施、社区实习反思日记等。

2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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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系嵌入与网络信息传播效果关系性嵌入研究强调个体在其所处的网络中与其他个体在交流与互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际关系网对网络中个体行为的直接影响。本文在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同样引入关系强度这一变量,并同时引入同嗜性这一变量,描述了同嗜性对网络个体间信任关系的重要性,来分析网络关系嵌入特征。1.网络关系强度关系强度是研究整个网络特征的传统关键性指标,自Granovetter发表了《弱连带的力量》之后,对于关系强度的研究一直是社会学、管理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关系强度通常用来表示网络中个体之间联系的强弱。个体间的互动越频繁,他们就更会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互动,因此个体间的关系也就越紧密,即形成了强连带。在关系强度高的社会网络中,个体间的亲密程度就较高,彼此之间越信任,目标与想法也比较相似,那么个体间的交流就越频繁,信息传递的速度也就越快。基于以上学者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假设:H2:网络的关系强度正向影响网络信息的传播效果。2.网络的同嗜性同嗜性是指网络中个体间的相似性。很多学者已经将同嗜性作为基础来解释传播网络。研究表明个体更倾向于选择与自己相似的个体交流,因为这样可以减少互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冲突。许多学者也对同嗜性与关系嵌入下的传统变量信任之间的关系做出了研究。因为相似性可以使传播变得更加的简单,增加传播行为的可预测性,并促进传播网络中的信任和互惠。网络同嗜性与信息可信度之间也有着直接和间接的联系,从而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基于以上学者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假设:H3:网络的同嗜性正向影响网络信息的传播效果。

(二)认知嵌入与网络信息传播效果认知性嵌入研究强调个体所形成的价值观,语言,愿景,文化,行为等是受周边环境和自身认知影响和引导的。本文引入共同愿景及传染性两个变量来研究认知嵌入。1.共同愿景共同愿景的研究强调虚拟社区参与者对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共同愿望及目标的认知。共同愿景对于社会网络组织的作用在于它将没有利益交叉的个体联合起来,让他们为了同一个目标或愿望被充分的动员起来并采取相应的集体行为,创造出众人一体的感觉。虚拟社区中的个体之所以会积极的参与到信息的共享和传递中正是因为他们有着相同的愿望和目标,并且他们了解他们的行为对愿望和目标的达成有推进的作用。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4:网络参与者的共同愿望正向影响网络信息的传播效果。2.传染性传染理论研究强调个体的态度和行为会受到社会网络中其他个体的影响。通常情况下,个体更容易和同一社交圈内的人达成共识。研究表明一个组织的成员对信息的理解情况受到他们关系亲密的同事的态度的显著影响[6]。且当面对不确定或全新的情况时,人们更容易受到社会传染的影响。基于以上学者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假设:H5:网络的传染性正向影响网络信息的传播效果。综上所述,本文的基本理论模型如下图所示。

二、研究方法

(一)相关变量的测度本文在借鉴了国内外学者的成熟量表的基础上设计出了完整的问卷,相关变量的测度如下:1.中心度的测量借鉴了Batjargal、Giuliani的量表;2.关系强度借鉴了Granovatter、Burt的量表;3.同嗜性借鉴了Gilly、Brown、Broderick、Lee的量表;4.共同愿景借鉴了Stewart、Gosain、Hertel的量表;5.传染性借鉴了Rice、Krackhardt、Porter的量表;6.网络信息的传播效果借鉴了Rice、Krackhardt、Porter的量表。

(二)问卷设计与发放本次问卷以郭美美事件作为大的调查背景,第一部分是相关变量的调查,采用Likert量表1到7,让被调查者根据自己在郭美美事件中的参与经历来对每个描述进行判断。第二部分是对被调查者个人基本信息的调查。本研究采用网上调研的方式进行,被调查对象主要包括天涯社区、郭美美事件QQ讨论群中郭美美事件的参与者。本次共回收问卷374份,有效问卷共336份,有效率为89.8%。

三、研究结果

(一)信度与效度检验经过SPSS软件分析得知:网络中心度、关系强度、同嗜性、共同愿景、传染性、参与者传播行为的Cronbach’a系数分别为0.718、0.895、0.775、0.822、0.800、0.843,均大于0.7,即全部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因此,本文中涉及到的各个变量都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效度检验与因子分析结果表示各变量KMO值均大于0.65,Bartlett球形度检验显著性均为0.000,说明各变量有较好的构建效度。通过正交旋转后发现因子解释方差基本上都大于55%,说明各题项可以很好的解释各个变量,且各个变量设置较为合理。

(二)回归分析最优回归分析结果中的R为0.741,R2为0.550,AdjustedR2为0.544,说明已解释的变差占总变差的55.0%。并且F值为101.008,F统计值的显著性概率为0.000,由此可以看出总体回归效果显著。由下表的最优回归分析可以得知,共同愿景、传染性、关系强度与同嗜性对虚拟社区参与者传播信息的行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验证了假设H2-H5。此模型解释了方差变异的54.4%,较为理想。

四、管理建议

目前,如何利用虚拟社区达到最优的形象宣传效果的同时,最大程度的规避网络舆情现象给非营利组织、政府与企业声誉造成的影响无疑成了管理上的一大难题。在上述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本文在网络舆情的防范与处理方面为非营利组织、政府与企业提出几点管理建议以供参考。

(一)网络舆情防范1.可以充分利用虚拟社区参与者具有同嗜性的特点,建立自己的公共主页、兴趣小组、粉丝团等,注重企业形象的宣传。定期将组织的价值观、愿景、甚至资金流向等信息在上面,来增强受众对非营利组织、政府与企业的认识和了解,在群众心中树立起良好的组织形象。2.在建立了公共主页、兴趣小组及粉丝团的基础上,应引导及促进与虚拟社区成员间的良性互动,增强网络间个体的关系强度。实时的将组织的计划和近况向群众汇报,增加群众组织的信任及认同,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以便在舆情爆发初期及时引导舆论的发展方向。3.通过与虚拟社区成员的互动,即时的了解受众的共同愿景,了解民意、尊重民意。一旦发现网络中出现对组织形象不利的信息时,应派遣专门的舆情应对小组与相关的信息者进行有效的沟通,从源头上净化不良信息。时刻掌握网络舆论的发展方向,防患于未然。

社区论文范文6

2006年秋天以前,中国“农村社区”这个概念及农村社区建设还只是在少数学者中讨论和在少数地方试点,并不为关注三农问题的更多人所熟悉和认知。这一年10月,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中首次正式提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标志着执政党已经意识到农村社区建设对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而在此前,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已经取得理论和实践上的某些成果。先是在理论上,由于“治理”理念的提出,学者和政府开始从一种新的角度来审视基层的公共管理行为。治理的理念与中国农村管理的现代化进程有相当的契合,甚至有专家如贺雪峰认为:“治理”这个词,对农村政治社会研究与实践特别有用,比如农村的村民自治作为一种社会民主形式,就是一种治理。[i]因此“治理”理论也就指导了中国农村社区的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这种实践,表现为中国的某些地方政府和农村基层的管理者,开始在传统的“三农”工作中进行农村公共管理的治理,从某种角度上说,它就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管理的“社区化”。在这里,“社区化”的意义不仅表现在社会学意义上,它首先表现在政治学和管理学意义上,即它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管理模式。它注重的是建立“政府、民间组织与公民”(这里就是农民)对农村公共事务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合作管理”,建立一种“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新颖关系”。[ii]

其次在实践上,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中,有一个令人瞩目的现象,就是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提出,或者说,农村建设与管理的社区化。据了解,目前已有江西、浙江、湖北、山东、江苏、天津、广东、福建、安徽、青海、上海等省(区、市)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经验。[iii]而被称为农村社区建设“第一块试验田”的江西,甚至早于“农村新政”,在2001年就进行了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可以看出,将传统的农村建设与管理变为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改变,也不是一种理论上的探讨,而且已经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个相当广泛的实践。它表明了中国农村建设与管理正在从理念、体制、模式、途径和目标上,向着现代化与中国国情的结合迈进。中国农村的这样一种实践,也受到了已经有20多年历史的中国城市社区管理实践的启发,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提出统筹中国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的提出,以及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影响,都促进了农村管理社区化。它虽然还在起步期,但无疑它具有光明的前景。

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农村社区的定义。

在社会学的范畴中,本来这个问题并不是问题,甚至社会学中的社区理论本身起源于对传统的农村社区的研究与定义。但是,在改革开放后的当代中国,如果我们认识到必须进行农村社区重建的话,那么这种重建如何与中国农村的现实状况相结合,就凸显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因为,如果我们弄不清楚建设的对象,那岂不是有很大的盲目性。

在当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大多是把农村社区定位为行政村或自然村,后者也可以看作是村民小组。江西的实践操作者认为,所谓农村社区,是“村落——以大的自然村为单位或者以中心自然村带周围零星的小村庄”。而青岛的实践操作者虽然也定位于自然村,但考虑到青岛市所属五个县级市共有5651个自然村,设置5450个村民委员会,基本上是一个自然村设置一个村民委员会,因此也可以说青岛的实际定位是行政村。农村社区建设的另一个典型——湖北姊归,将农村社区建设定位于村民小组的新的组合,其实也是自然村。

与上述观点和操作着力点不同,笔者认为:所谓农村社区,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建设需要,可以定位于:它是指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主的,包括乡镇管辖区域和村民小组范围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这个定义指出:

首先,农村社区的主体应当是自然村或行政村,在条件可能时与现有村委会的管辖区域一致。在中国,行政村有两种情况,一是较大的自然村,本身设立村委会,是一个较为完整的自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二是村落较小,由中心自然村带分散小村落范围内的人们所结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共同组成一个村委会自治区域。

其次,农村社区也应当拓展到乡镇所管辖的区域。这是由于两个理由:⑴农村的市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已经使得传统的农村社区具有发散性、通开性,密切了与外界特别是周边地区的联系,而不再是一个封闭的社会;⑵乡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担当着特别重要的责任,也面临着自身体制改革和工作方式转变的要求。可以说,乡镇党委与政府的行为,极其广泛而深入地影响着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民的生活状态。因此,在谈到农村工作时,“乡政”与“村治”不可分,“乡村治理”也是一个完整的概念。离开乡镇党委和政府,离开较之行政村更大的地域范围,去谈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是不现实的。

再次,农村社区在许多地区应当特别关注村民小组这个层次。在很多情况下,这个层次也是自然村。特别是在一些传统色彩更浓、比较分散或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可以并且应当将农村社区建设的着力点放在这一层次。

自然村可以说是“原生形态”的农村社区,行政村可以说是“现实形态”的农村社区,而乡镇管辖范围可以说是“发展形态”的农村社区。这里特别要注意,在农村社区建设中,不要把村民自治权利与国家行政管理权力过于明确地划分。在社区意义上,如果将乡镇社区概念导入,既符合农村社区的发展趋势,也会促使乡镇党委和政府进一步的改革,如乡镇直选。当乡镇实现了较真实的直选,改变了乡镇领导的授权方式,将会使其更加融入农村社区。在那个时候,“乡政村治”将会有完全不同的涵义。

一般地说,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关注重点,应当是行政村。行政村是一个学者们感情复杂的对象,“我们有近100万个行政村,这些村庄的历史和地理格局、经济格局都很不相同,将如此复杂的村庄放在一起,给出一些一般的结论要冒很大风险,在如此多的村庄中找出反例是很容易的。……村庄并没有从农村社会结构中消失,只是在国家的干预下,村庄被重新创造出来,它与传统意义上的村庄有很大不同,首先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国家通过财产关系的变更、合并和权力赋予以后形成的;它们并非农民自我选择的结果,而是被逐渐创造出来的。在农村改革以后,村庄的行政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村庄居民之间的认同越来越低,在国家不断强化对村庄管理的同时,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村庄正迅速地趋于解体。”[iv]因此学者们在研究农村社区时,大多过于偏爱自然村,这也许有很多道理。但本书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中国大多数自然村也已经不是费孝通写的那种“乡土中国”了,虽然行政村带有过多行政色彩,也有过重的历史痕迹,但它已经形成一个农村治理的现实格局,并影响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方方面面。尽管它有一些弊端,但我们尚看不出这种格局有改变的可能。甚至,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行政村已经改变了农民的居住格局,在行政村的范围内,村民打破了原来的自然村分割,逐渐混合起来。过分割裂行政村与自然村的内在的经济、社会联系是不恰当的。行政村的存在,虽然是解体后国家干预的一个结果,但也必然有其自然条件的依据,甚至也是农民的一种认同。农民将行政村往往称为“大队”,绝不仅是一种习惯的称谓,其实也包括了一种感情和思想的认同。

同时,这个定位的一个好处是与现行村委会自治区域吻合,并与体制内资源对接。中国农村发展历来不能与基层政区的划分脱节,否认农村社区的范围与基层政区的重合,不符合中国历史的事实与发展规律。而在已有的村委会下,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有了现成的组织机构资源,便于与国家的政策(如农村医保、救济)、乡镇的指导和村民小组的活动对接。另一个好处是行政村有较大的建设容量,在进行有关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的建设和开展经济社会文化活动时,会具备起码的规模,形成更好的效益。

另外,因为社区建设实质是农民群体的自治动员机制的表达,所以当前由于税费免征改革等而导致的村两委会的功能转变也是与农村社区建设一致的。在中国农村特有的小农村社的地理状况和制度沿袭下,一个行政村的村两委班子如果一心地想干群众的事,那就必然是着力进行组织、协调、服务农民等合作上的事了。其实,合作的政治、合作的社会、合作的经济、合作的文化是四位一体的。这也是农村社区建设发育过程中积极借用村两委等体制内资源,促进村两委职能由行政职能为主转变为地方自治功能为主、促进村里人群(如阶层、代际、小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之间)关系改善的原因所在。我们希望在国家力量逐渐退出村庄或以新的方式如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显示存在、各种民间组织也会越来越多地介入乡村建设的条件下,一个村庄里的党组织、村委会、经济合作组织和其他农民自治组织能够相辅相成,整体地、循序渐进地形成村庄各种公共品的积累机制,满足村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等全面发展的需求。

不过,行政村在当前税费改革后出现了一个新情况,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这就是有的地区实行了大规模的并村运动。比如安徽合肥市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将所辖6个郊县区的原来的数千个村庄合并为500个。并村的后果虽然可以大幅度减少政府的管理成本(目前许多村干部也开始由政府发工资或者补贴),但却大大降低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同时,当一个行政村的面积达到数十平方公里,人口达到上万人,其原有的行政村的社区特征和资源将会损失惨重,其自治基础和质量也会在现有的条件下遭受打击。从这里我们再次看到政府主导的消极作用:政府仅是从自己利益而不是从农民利益出发,就轻易做出了这种与当年盲目推行公社化运动类似的决策。其实,如果政府真正承认行政村是村民自治的政治单元,那么并村最起码应当征求村民的意见。认真考虑行政村的管辖规模,将其控制在一个适当的、不超出半熟人社会的、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和有效进行村民自治的边界内,是我认可行政村为农村社区范围与层次的一个前提。

从具体情况说,在许多地区,农村社区建设应当在自然村或行政村的村民小组的层次进行,这也就是习惯说的“村落”。自然村有传统农村社区最显著的标志,即农民的熟人社会,以及在这一社会特征下的道德与伦理的特征与人际关系支配准则,由此构成了村庄认同和守望相助的行为规范。从现实的治理角度看,自然村的社区建设也有若干法律资源和管理资源。在法律上,按《村组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共同体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自治的一个层次。村民小组作为全体村民的一种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和其他财产”,同时,村民小组是农村村庄治理结构中的一个最基础的政治单元和一个有着较强行动能力的行动单位,并且村民组大都以自然村的名字来命名的。由小组全体成员选出的村民小组长负责全面管理,既要执行上面下来的各种命令和政策,比如收取税费、计划生育以及防治非典等,同时组内的各种大小事情,比如修路、维修堰塘、农业生产用水以及纠纷调解等都由组长来组织。农村税费改革带来的大规模村组合并,一下子打破了农民的日常生活界限,农民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村组合并后的“行政村”的新范围,他们的日常交往一如既往地局限在原来的界域内。

总之,关键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社区建设的范围和层次定位,而不是一概而论。虽然乡镇范围、行政村范围、自然村范围三种农村社区可以同时存在于我们的视野和现实实践活动中,但在不同地区,其着眼点和着力点不同。从一般意义上说,在经济发达地区,乡镇范围的农村社区是侧重点;在经济中等发达地区,行政村范围的农村社区是侧重点;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也许自然村范围的农村社区更加合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农村社区建设的侧重点,是在中国农村状况极其复杂的国情下,一个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

关于将乡镇也纳入农村社区的范畴,会有较大争议。这里有必要再加以更加详细的阐述。

其实,江西省从2001年开始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在试行初期,是同时把着力点放在了乡镇、行政村、自然村三级,在一些试点县初步搭建了“一级政府、两级管理、三个层次”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但在实践中,感到乡镇和行政村两个层次,工作难以沉下去,难以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特别是乡镇政府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限,村委会管理范围广,并承担着大量乡镇政府交办的事务,农村工作的许多问题,农民群众的种种企盼,完全靠乡镇、村来解决不太可能,很大程度上还得依靠自身力量来解决。经过反复探索和实践后,江西省民政部门决定将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转向村落。

但我们这里要注意,江西省的情况是2001年即农村新政前的情况。现在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上面已经说到农村社区应当拓展到乡镇所管辖的区域的两个理由,我们还可以从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宏观的进程与中国特殊的国情两个方面来把握乡镇在农村社区重建中的作用。

从我国当前农村政治和治理结构与格局上看,乡镇与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层次和两种不同的组织,乡镇是政府,而村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这种结构,使得这两种组织在农村社区的治理中有不同的任务和行为特点。乡镇作为一个“秩序从的集结点”,“作为国家与农民直面遭遇的层面”(焦若水语),特别深刻而现实地表现了它在农村社区重建中的特殊地位与担当的责任。

前一段,乡镇政府的存废引发了一些讨论。大多数学者和政治国家甚至农民自己都不认为乡镇政府应当取消,也不应改为派出机构,但是,乡镇党委和政府在保留的同时,必须重新塑造与社区的关系,实行社区化的转变。

中国县以下的治理,如果从历史上看,国家权力的影响代不相同,但大体上有着官民共治的传统。[v]官民共治是以农村社区的存在为前提的。在农村社区这个共同体中,即使是政治国家,也不得不尊重其治理的规律。这里我们要提到当代中国农村的体制改革的一个有趣的现象,即改革为乡镇政府和生产大队改革为村委会,都发生在1980年。1980年6月18日,四川省广汉县的向阳在进行“政社分开”改革试点后,将已经挂了22年的“向阳管理委员会”牌子摘下来,换上“向阳乡人民政府”牌子,建立了乡党委、乡政府和农工商总公司。而1980年1月8日,在广西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产生了全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以蒙宝亮、蒙光新、韦焕能等为代表的合寨村村民,冲破了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僵化体制,率先实行村民自治,成为“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我们注意到,仅从时间上看,乡与村的政治体制改革完全是同步的,也就是说,改革为乡和生产大队改革为村委会,虽然起步于两个省,并且没有什么统一计划部署,但都是从1980年开始的。这种时间上的完全耦合,大概有巧合的因素,但这种基本的同步,并且村的改革还有农民自发的因素,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也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同步,反映了乡村关系的一种内在联系。过去,我们试图从国家管理(控制)与农民自治的关系的角度去理解,比如乡政村治,但是,今天我们可以看出,它实际反映了一个更为深刻和本质的乡村关系:即它们是一个共同体,或者说,是一个社区。只不过“政”和“治”的表象掩盖了这一点。

后一点,可以从当前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看得更清楚。在国家“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确立后,几乎所有的学者和实践工作者都认为保留后的乡镇政府的职能是主要是向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由于农民对公共服务的极大需求和现有农村公共品的短缺,以及国家正在大力加强对农村公共品的提供,都需要乡镇这个层次来行使国家公共服务的职能,并融合农村社区自身的公共服务资源。面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现实压力,乡镇政府作为与农民最接近的一级政府,应当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要求,把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能。无论是乡镇机构设置、组织形式的调整,还是管理机制、运作机制的改变,都要有利于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为重点,提高乡镇政府服务农民的水平,通过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来调节农村各种利益关系,逐步形成惠及农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式,保持乡村安定有序。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为中心,整合农村各种资源,以低廉的行政成本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vi]从某种意义上说,乡镇政府本身就是国家提供给农民的一个公共产品。请注意农民当初自发成立村委会的初始目的,并非是什么自治,而是“协助乡政府(或者)维护社会治安和集体水利设施”,从这里可以看出它的初始动因是一种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需要,而且这种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基本还是由乡来提供的[vii]。

农村社区政治改革起步的同步现象和互动作用,使人们起码从表象上可以感知它们之间那种血肉相连的关系,并促使我们思考更加深入的一些东西。比如,如果我们不那么加强国家含有控制因素的所谓种种主导措施,农村社区的自然发展,会否导致其重建的必然结果呢?对于乡镇常委和政府新的角度定位,即它应当是联结政治国家和公民社会的一个柔软、顺畅的纽带,需要多方面改革配套,比如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但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大它的民主化程度。也就是说,要进行乡镇常委和政府的直选。乡镇自治也就是提高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应该是今后发展方向。具体说,其必要性如下:

⑴在农业税取消之后,毫无疑问的是乡镇政权面临着转型的艰巨任务。当然,乡镇政权的行政管理费用,可以由县、市、省甚至国家予以支持,但是,如何以创新思维来建构一个责任政府、有限政府,一个责任、权力和义务对应的政府,一个主要为社会提供公共品的服务型政府而非管制型政府,是摆在中国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问题,乡镇政权因其直接面对农民,更迫切和更直接地面临着这一问题。陈文胜在对129个乡镇负责人的调查中,发现现在乡镇负责人有32%的时间参加会议,22%的时间对上接待,15%的时间应付各种考核,9%的时间用来发展经济,17%的时间用来计划生育,只有2%的时间是服务群众。而在问到向上级负责和向群众负责的关系时,只有13%的人认为这两者可以基本统一起来,其余87%的均认为难以统一;如果二者产生矛盾时,有63%的人选择向上级负责。而这样做的理由,有71%的人认为上级有权力。[viii]其实陈文胜的调查只不过说出了一个大家公认的事实。

但是从已经试点直选的乡镇领导来看,他们的价值导向出现了真正的、具有根本意义的改变,从向上级负责变为向选民负责,这样,就为乡镇政府的各种任务的实现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基础。用成都市新都区委组织部部长的话说:“最重要的变化,是民主思想在我们选出来的干部中扎根了。他们当然还要受上面的制约,但考虑老百姓利益的倾向性肯定更强。他是群众选出来的,他不能不面临着一种民意压力。公推直选有效地解决了领导干部怎样对下负责的问题。可以说,基层民主让干部有了一种真正的群众意识。”同时,这种改革激活了干部动力资源,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了乡镇党委和政府工作能力和运转效率。

⑵更为重要的是,当前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是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础上进行的,其重大内容和手段是从中央到县的财政支出对农村的支持。在巨大的财富转移过程中,如果我们没有基层民主政权的有效运作和廉洁保证,各级财政的转移支付也许会变成又一次向上级邀功的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或各级贪官的又一次瓜分财富的饕餮盛宴。可以说,中央的财政支持必须得到具有一个从执政理念、价值取向、行为规则、权力制约的新型的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配合,才能收到“建设新农村”之成效。

⑶激活了农村社区的重建资源,使得社区居民更加密切地融合到社区公共生活中去,并且对于公共服务机构也就是乡镇政府和党委官员的去留有了更大的参与权和决定权。直选后的乡镇这一级党委和政府在更大程度上把自己捆绑在这个社区中,他们的政治命运和社区建设事业有了更密切的关系。而农民则有了更强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有了更强烈的参与意识、更直接可行的参与渠道及必要的决定权力。这也有利于农民组织的建设,有利于形成农村社区丰富多彩而生机勃勃的治理生态,有利于提高农民参与的制度化水平。

⑷有利于中国整体的民主化建设。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必然要从基层民主发端。由于在村级自治上我们已经有了近二十年的经验和成就,现在应当向乡镇级上升。乡镇是我国国家政权的最基层一级。由于这一特点,它与其辖区的人民有着最为密切的联系。过去封建社会称县令为“亲民之官”,因为那时“皇权不下县”,县令是政府最接近民众的官员。但是,今天,我们应当说乡镇领导才是“亲民之官”。农民对于乡镇党委和政府的关切度,由于与其利益直接相关,所以有着高度的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反过来说,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执政与管理效果,也与农民的利益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与和谐,有着极大的关系。由于这个特点,乡镇直选不但有很好的选民基础,而且从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的进程来看,它是一个具有重要指标意义的进步。由于乡镇政府具有国家政权的特点,其直选将不仅是村级自治的简单上升,它有着性质的不同。乡镇直选不但具有民主政治内在的进程逻辑和现实的社会基础,而且对整个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先行意义。邓小平早就讲过中国的县可以进行直选,虽然由于各种原因他的希望至今没有实现,但是在乡镇这个层次,如果我们能够进行直选,其重大的政治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中国现有较大的乡镇的人口,已经达到了四五万人。这在西方国家可以算是一个小市了。如果在乡镇进行直选,其意义相当于在西方国家进行小城市市长的直选,其影响将是巨大的,不但表明了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而且会在世界上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树立中国政治的新的形象。

⑸有利于巩固执政党的政治基础。通过以上各种目标的实现,对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社会基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地方党委主导下的乡镇直选大大密切了党与人民的关系,加强了党的威望,扩大和优化了党的执政基础。

综上所述,乡镇直选的改革,其实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一种回应。如果我们不审时度势,顺应时代的要求,就会犯历史性的错误。从总体上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已经给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如果说在县以上的层次进行民主政治还有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的话,那么,乡镇一级的民主改革已是一种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形势。

赵树凯说: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基层政府与乡村社会的关系,呈现反方向的运行逻辑:一方面,村庄内部的自主性资源和自主性组织结构正在生成发展,农民的自治冲动日益强烈;另一方面,乡镇对于村庄的控制性运作并没有相应消解,某些环节比的行政控制还强劲。在村庄活动越来越市场化、越来越自主化的同时,村庄内部的公共权力组织却被政府更多地作为科层制组织来管理了。形式上,乡镇对于村庄的控制日益强化,实际上,基层政府与村庄社会不断脱节。在行政控制和物质激励下,有些村庄干部还在围绕乡镇政府指令转,但是,更多的村庄干部则不然,村庄里的农民则更不然。在上级看来那些娓娓动听的工作,其实仅仅是基层政府“自己陪着自己玩”,与农民无涉。从上层听汇报,基层对于各种部署号召可以说是闻风而动,亦步亦趋,但事实上是貌合神离,渐行渐远。从政府的角度说,许多工作变成自说自话,对于乡村社会失去实际影响力,不能说是好事;从农民角度说,政府的行政控制和干预逐渐式微,社会正在自主运行,不能说是坏事。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农村工作应该首先考虑如何顺势而为,理清两者的关系边界,让农民成为乡村社会发展的真正主体。现在的问题是,逆潮流而动的政府行为还有很多。[ix]如果是强化国家控制的乡镇政府改革,那么,乡镇政府越是强化,它也就越会成为农村社区重建的障碍。今天所有关于乡镇政府存废的争论,可以归结为一点:这个政府或派出机构或自治机构能为社区农民干什么,而不是能为国家干什么。如果它不能适应社区农民的基本需求,不能为农村社区的重建作出贡献,那么它的改革与创新就始终没有完成。

如果我们从社会迸发发展角度,把县与乡镇的管辖区域作一个分析,可以看出,它们并不仅是行政区划概念,而且是国家行政区划与农村社区的关系。社区的概念,是一个社会共同体;县的概念,是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层次和级别。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不同,甚至放在一起谈,都没有交集的语言。这就是问题所在。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它的体制虽然不能说很好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基本是适应了时代的要求,所以中国皇权专制社会能够维持数千年。但是在进入现代以后,中国从来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问题何在呢?关键在于中国现代社会进程中所有统治集团或者基本没有从社会角度来审视和决定国家与社区的关系,而总是从国家控制的角度来观察和处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他们总以为国家的权力可以控制社会的全部,甚至边远的农村;或者虽然有这种审视,也有一些表面的措施,却形格势禁,无一不在现实的政治和利益格局中搞得面目全非。终于在一连串曲折和挫折之后,让我们有可能回到事物的本源上来。人,从其社会性来说,并不是非得需要国家的,只不过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由于公共管理的需要和私利对氏族统治者的异化,才产生了国家。“国家”在古今中外不同时代中占有一定地位的学者的论述中,都是一种历史的概念。它既不伴随人类而来,也不伴随人类而去。当人类进步到一定阶段之后,国家退、社会进就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中国现在已经进入这一个阶段。即使我们不从中国特有的国情认识中国农村社区重建的重要意义,仅从一般规律看,“国退民进”在社会生态中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当然提出这个问题,即建构一种新型的国家与社会、国家与社区的关系,我们并不指望在现有的官员中都具有这样的认识,我们希望的是国家领导人能够体认这一点,并指导和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人能认识和服从社会的发展规律。如果有了这种认识,那么,政府对于农村社区也就是乡镇管辖区域的公共治理,就会从过去的控制、领导、汲取,转为认可、共建、扶持。在这样一种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变化的基础上,我们才可以希望建立一种新型的国家与农村社区的关系。

而在当前现实的政治体制下,乡镇党委和政府更多地是代表国家的利益,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各种管理任务。由于政府天然的特性(即它不可避免的自利性)和当下中国政府固有的特性(即它较少被人民约束),因此在农村社区这个官民共治的社区范围内,我们看到了种种难以调和的矛盾和冲突。解决这种矛盾和冲突的办法,即使是在大的体制没有改革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加强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民主化水平,即更多地通过社区党员和农民的直接民主,来实现乡镇党委和政府的角色改造,以期实现农村社区新的治理格局的形成。乡镇政府必须将自身改造成为国家与农民的良好结合点,成为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的平滑联接部,成为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利益平衡器。只有乡镇的直选,才能完成这种柔性的过渡与角色的改造。

但当前我们还面临着现实的困惑,比如:

1.国家尚没有一个统一的乡镇政府改革的部署,而只是将其列入2007年整个国家改革的五项任务之一,[x]并且只有原则上的表述而没有具体的操作设计。

2.已有的各地区的乡镇改革,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精简下来的乡镇干部得不到安置,并有不少地区出现人员数量的反弹;许多乡镇并没有将职能转变到为本社区提供公共服务上来,仍然将“招商引资”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原来派驻乡镇的“七所八站”被取消事业费后,由财政统一“花钱买服务”,但这些原有的事业单位及人员不能适应这种服务方式的调整,出现了生存的危机;税费改革后,乡镇收入减少,而国家的转移支付又没有到位,其向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严重下降;县级改革不配套,仍然习惯沿用过去的方式向乡镇布置大量指令性的工作任务,并以此作为对乡镇工作人员的考核标准;部分地区出现了削弱乡镇政府权力的现象,如“乡财县管”;等等。

3.乡镇直选的试点没有得到国家的明确支持,反而由全国人大出面强调应按照现行法律进行乡镇长的间接选举[xi]。同时,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县乡改革不配套,一些乡镇长直选的试点出现了选举成果不能够延续下来的“孤岛”现象。除了自身改革需要完善外,主要问题出在当前的乡镇不是一级功能完整的政府,其责、权、财有着严重的错位和脱节。因此下一步要重点改革县级政府,一是向乡镇下放权力,将乡镇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所需要的权力下放给乡镇。二是改变管理方法,过去那种动辄以责任状、一票否决、层层落实责任等形式施加给乡镇政府的、根本与乡镇职能不符的、不切实际的任务目标的行政运行机制必须改变。县与公推直选乡镇领导的乡镇的关系,已经不应再是简单的上下级关系。这种乡镇领导已经有了新的权力来源,虽然这些乡镇领导人大多是县委推荐的,但起码从形式上讲,他们是老百姓选出来的,是农民直接授权和委托的。对于这种乡镇干部的管理,要有新的形式。县对他们要更多地放权,更少地下达各种指令性任务,更为尊重他们的治理方案,基本在任期内不变动他们的职务,在各种国家资源的转移支付中予以平等的待遇。

4.少数“扩权强乡”的试验,缺少配套的改革来支撑,其命运是否会与当年莱芜一样,还不好说。

5.国家有关新农村建设的部署与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之间,存在着不协调的地方。即农村社区建设的任务还只是定位于一种服务和服从于新农村建设的措施,其意义在于发掘农村现行政治组织之外的治理资源和活跃农民文化生活,以维持一种国家主导的秩序。

总的看,当前我国乡镇政府的改革创新,还处于一种摸索阶段。面对税费改革后的形势,国家还没有完全统一对下一步乡镇政府改革的认识,也没有能够从县乡村三级联动改革、乡镇改革与农村社区重建、乡镇改革与农民组织建设等方面系统谋划乡镇政府改革。

但乡镇政府的改革创新已经刻不容缓。在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改革虽然面临着空前的机遇,但也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在当前地方政府财政普遍困难,基层政府自身运转面临危机的情况下,作为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最大的问题就是生存问题。一方面前途的不确定性和财政的困难造成了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困窘与涣散,新的农村社区建设因此出现了迟滞;另一方面乡镇政府的自利性和缺少有效监督制约,使得它可能在新农村建设中扮演以前它所习惯的角色:贪腐和自肥。这样,在农村社区,就会造成新的社会冲突。

中国农村社区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一般认为有三大划时代的成绩,一是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二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形成了中国经济结构新的格局,三是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开辟了农村新政。笔者认为,农村社区重建可能成为中国农村的第四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它可能解决中国特有的现代化建设的路径问题,对于中国新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政治体制改革都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当然,这种结果和效益会否出现,最重要的是执政党和国家高屋建瓴,开拓创新,合理操作,顺势而为。

[i]见贺雪峰:《新乡土中国》。

[ii]治理的目标是善治。用俞可平先生的话来说:“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参见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8~9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iii]引自民政部姜力副部长在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2007-3-23。

[iv]王晓毅:《村庄的建构与解构》。《中国社会学网》,2006-07-07。

[v]所谓“皇权不下县”并不是常态。

[vi]迟福林:《2007,走向全面的制度创新》。《天益网》,2007-03-15。

[vii]25年后,记者在见证那段历史的大樟树下,采访到了当年经村民自己选举产生的第一任村委会主任韦焕能。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依稀在现:“大伙相约在村子里的大樟树下,七嘴八舌议论着现状,‘大队的人连村里的那一片林子都忙得看守不过来,哪有时间管我们这里的事呢’?为了防止耕牛被盗,‘村民就把牛拉进房子里与人同住,这总也不是长久之计吧’?‘快春耕了,合伙用的水渠总该理一理,人畜也不能每天都趟过村前这条小溪吧’?这些事没有人管只能自己管,属自己的事,自己都不管,还能傻乎乎地等别人管?但要管这些事总得有一个组织,有一个名义,有人牵头去办。那么这个组织叫什么,大队叫管委会,我们就叫个村委会——城里人叫居民,村里的人不就是村民吗?村民委员会这个称呼,既符合村里实际,又符合我们的身份。”留下来的问题是怎样产生这个组织,怎样来确定管事的人。韦焕能说,“过去生产队小队长是大队任命的,现在没有人任命了,我们总不能说自己出面说自己是什么吧?如果这样,人家的一句话能噎死你:‘谁说你是头呀,那么爱管事’。”最后几个人一合计,每户1人,选举村委会,依得票多少来确定在村委会中的职务。结果,韦焕能以票数最高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依次产生。“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从此诞生。

[viii]陈文胜:《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政府的职能》。潘维、贺雪峰主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ix]赵树凯:《农村发展与新的治理范式》。《支农网》,200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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