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普法工作计划范例6篇

教师普法工作计划

教师普法工作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省实施“特岗计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改善农村教师结构、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宗旨,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科学配置、严格管理”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实施“特岗计划”工作。

1、与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有机衔接。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应该是教师总体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结构性矛盾突出,且能够保证3年聘任期“特岗计划”实施结束后,能有空编用于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正式聘用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2、与中小学教师补充、调整教师队伍结构统筹考虑,有机结合。通过实施“特岗计划”,逐步改善和解决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3、与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有机结合。特岗教师的安排要充分考虑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学科、学段等因素,科学配置,发挥实效。原则上“特岗计划”安排在县以下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也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4、地方“特岗计划”与国家“特岗计划”统筹规划,一并实施,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和有关政策等保持一致。

5、严格执行政策,坚持规范操作。各市(地)、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机制,严密工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质量和管理的规范化。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我省在今年继续实施国家“特岗计划”的同时,启动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共拟招聘特岗教师808人。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国家“特岗计划”的范围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即“部级贫困县”)、边境县(市)、原“两基”攻坚县,包括泰来县、东宁县、抚远县、桦南县、汤原县、鸡东县、饶河县、爱辉区、孙吴县、逊克县、兰西县、漠河县等12个县(市、区),拟招聘特岗教师308人;实施地方“特岗计划”的范围为“省级贫困县”、“十弱县”以及有特殊需求的县(市),包括通河县、龙江县、克东县、富锦市、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庆安县等8个县(市),拟招聘特岗教师500人。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岗计划”与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结合实施。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已被2010年“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正式录取人员,若其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区域为“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且本人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可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直接聘为特岗教师。这部分人数为11名,其所用岗位不列入公开招聘计划。因此,列入公开招聘“特岗教师”的设岗计划总数为797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为辅。2009年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以及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

(一)招聘对象

1、取得教师资格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0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小学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2010年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按2010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和本人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对口或相近。

3、普通话条件。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及分工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省教育厅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实施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要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协同省教育厅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及聘后管理工作;各市(地)、县(市、区)要根据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总量,在“特岗计划”实施期满后可用空编数额安置特设岗位教师,省编办要加强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设置特设岗位县(市、区)的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要成立实施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实施“特岗计划”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加强实施工作的管理。设岗县(市、区)的县级有关部门要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他生活必要条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设岗的学校要加强对特岗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五、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并提出设岗方案、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和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开通招聘报名网站、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招聘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集中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上岗任教的程序进行。招聘的具体办法详见附件1。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报告。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并应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单位的党(团)组织活动;人事档案由服务县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企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保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未被录(聘)用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保部门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各方面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新晨

六、有关政策保障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笔试加10分,面试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的有关精神,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聘用特岗教师。

3、黑龙江大学、哈师大两所高校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与“特岗计划”的实施结合进行。已被正式录取攻读教育硕士并符合“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聘为特岗教师。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4、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相同待遇,并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

5、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总量内正式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及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必要和可能的就业服务。

七、资金保障

教师普法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县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遵从法律崇尚法治”“五好”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教育执法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进程,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根据教育局2016年度普法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按照各自制定的普法方案,广泛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好工作计划,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县教育局。

1.全面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全面实现法制副校长全覆盖。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2.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法制教育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经费“五落实”。

3.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授课技能,提高法制课教学质量。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法制教育,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4.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到各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多种媒体共进的普法格局,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

5.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校刊、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进行法律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6.结合已有的文化建设基础,充实丰富法律方面书籍,升级建设一个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要免费开放,为广大师生提供学法普法的固定场所。

7.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教育局政策法规股,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

教师普法工作计划范文3

我校要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完成普法的学习宣传任务,按照县法建办、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五五普法”工作实际,特制订出今年的“五五”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为指导。继续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把普法教育同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民主管理和法律意识,增强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依法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为确保今年普法工作,学校落实普法责任制,校长、书记亲自抓,完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门卫**、学生住管**为组员,各教职工小家为小组。思品教师、班主任为学生的宣传员。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按县局的统一布置,抓好普法工作,切实做到普法工作为教学工作创造安定团结的育人环境。

三、“五五”普法的对象和重点

对象:教师、职工、学生和教职工的待业子女及家属。

重点:教职工、学生和学校门卫保安人员学生住管、食堂炊事人员。

四、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

以十六大精神、《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建设》和《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学习主要内容,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为重点,结合学习《中国公民手册》、《行政诉讼法》等。

五、普法学习的具体要求

1、普法学习坚持以集中辅导、讲座为主,结合小组学习个人学习,看录像、知识竞赛,思品课教学,统一考试等形式进行,普法教育面达99%以上。

2、定期召开校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工作,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小组成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办事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

3、组织教职工学习专业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亚格依法办事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继继开展“三让一树”活动,让学生成才,让人民放心,让家长满意,树文明校风。**年4月学校举办反普法讲座;**年**月举办禁毒宣传讲座;**年**月由交警队举办一次交通法规讲座;**年**月由法治辅导员举办一次师生大型普法活动讲座,其余时间由教职工自学。

4、按照“五五”普法的五年规划及**年计划安排好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三到位。“五五”普法的学习考试一年一次,试题以县司法局提供的试卷为标准,成绩册和样卷由学校存档,成绩册报文教局备案。

5、学生通过思想品德课、法制教育课、班会、少先队主题队会、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及防骗、防拐等意识的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6、用健康、文明的生活占领校园文化阵地,禁止“黄、赌、毒”现象在校内发生,崇尚科学,反对,珍爱生命,远离,加强反邪、禁毒、防艾教育,优化育人环境。

教师普法工作计划范文4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法律意识

每学期我们都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法律学习计划和制度,坚持经常学习,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组织学生学习《小学生守则》和《规范》,强化学生的养成教育。对学生经常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从小知法、守法。学校每年度都对教师、学生进行普法知识测试,以巩固普法成果。

二、建立职能机构,明确依法治校职责。

为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决策,民主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建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法制教育工作,师生校内申诉、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等。依法制定《学校办学章程》,学校管理制度。保障教师教学、教研、进修、民主参与管理的权利,工资足额及时发放,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益,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努力处理好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的关系。

三、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管理学校

1、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施民主集中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凡重大事项均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心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后执行,实行了校务、政务公开。

2、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着重做好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加强校园的治安管理,学校安排一名教师为校警,与值日、值宿教师值班巡逻,确保学校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学校消防和用电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确保学校用电、用水安全;制定了安全方面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师生能够迅速疏散,同时利用班会、集会时间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课程,做到开足、开齐课时,认真上好每节课,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不随意传动或变动授课时间。

4、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以《守则》、《规范》为主线,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法制教育。在法制教育上做到了“四落实”,即有教师、有教材、有课时、有活动。学校每年度把九月份定为“普法”宣传活动月。集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5、规范收费行为,切实治理乱收费现象。凡涉及向学生、家长收费用的,我校都严格按照财政、物价及上级教育行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着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并在收费期间向学生、家长进行公示,维护了学校、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四、存在的不足:

1、由于条件所限,学校没有建设校外法制教育基地,仅限于校内进行的法律学习、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教育的途径还不够宽泛。

2、对社区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程度还不够,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还比较单一,缺少丰富性和多样性。

教师普法工作计划范文5

一、“七五”普法全面启动

1.基本情况:全县23所学校(幼儿园)共有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34人,校外法治活动基地7个,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56人。

2.“七五”普法启动大会。2017年4月初,教育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教育法治及“七五”普法启动大会。教育局纪检书记赵家义同志就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作了动员,他要求各级学校一是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本校发展的总体规划,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联系好教育局给各校选聘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下发给各学校的法治读本的作用,加强法治教育课程建设,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各学校要保障好普法经费,并把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加强督查,推广经验,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细化决策流程、规则;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学校“一把手”要坚持“逢文必审”;推进政务和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要明确本校法治建设的工作任务和重点。要以开展“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校”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教育实际,进一步抓好普法工作。

3.制定了《县教育局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016—2020)》,每年都制定印发《教育法治及维稳工作计划》、《“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去年和今年还制定印发了《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局普法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普法工作纳入到局行政、党组的目标管理之中。局党组、局领导班子,将“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的局长办公扩大会听取、研究、布置“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

二、“七五”普法法治建设顺利展开

各个学校成立了“七五”普法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年级主任组成。制定了本校普法规划、计划和办法,开展了大量的法治宣传法律法规讲座活动。我们确立了坚持以十和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局颁发的“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着力增强局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个学校开展了大量的法治宣传法律法规讲座活动,建立了班子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把学法和用法作为学校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法律进校园活动,重点学习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教师法》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各校班子集体学法规定了每年不得少于4次,校长、书记学法不少于40学时,并将学法用法纳入了干部及学校年度考核和综治工作评比表彰。教师学法纳入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中,重点学习了《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与未成年人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教师的法律素养,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各校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了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做到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经费“五落实”。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理论和常识,培养民主法治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努力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养成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自觉依法规范行为,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

三、创设“七五”普法法治建设抓手与平台

各个学校将依法治校作为办学宗旨,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贯彻依法治校的思想,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不但把法治教育纳入到课程之中,使之有效地与学校的德育、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还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教育法治工作计划的要求,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家长听法律专家的专题讲座;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升旗仪式、学科渗透等途径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以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一些学校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促进学生的学法用法。把法治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有机结合,把法治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征文、开办法治手抄报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学生法治教育。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学生社会实践”等形式,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治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有的学校针对一些问题学生,坚持有重点地进行法制治教育,如有的学生在课堂上顶撞老师,不遵守课堂纪律,有的喜欢与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旷课迟到等,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分类进行重点帮助教育,突出用法教育。针对使用暴力手段,欺弱霸道的学生进行《刑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对不遵守学校纪律,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混迹于一起的学生,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教养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教育采取个别谈话、个别讲解等形式进行。通过对有问题的重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增强了学校法治教育的整体效应,使问题学生转变大,进步快,都能自觉地遵纪守法。

四、“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与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评比同步进行

为加大“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教育局将“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和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评比同步进行,总体工作都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考核方案。结合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评估指标体系,对工作落实到位,普法活动开展好的学校和单位进行表彰,同时也作为考核学校主要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五、存在问题和难点

1.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比较匮乏,教师队伍整体法治素养不高。

2.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单一,片面依靠课堂教学,未与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协调统一法律学习有难度。青少年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短时间想取得高效,仅靠学校是难以完成的,应学校、家庭、社会联体。如何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引导家长重视家庭美德和家庭文化建设;如何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是当前学校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3.青少年法治教学活动设计不合理、不科学,缺乏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绝大多数活动受安全等因素影响,只限于校内,校外活动基地利用率不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工作建议

以党的、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依据,以依法治国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重要举措,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相应计划,坚持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教育全县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县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着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全面提高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依法治教水平,实现学校优质特色发展。

1.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师资保障。加强与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联动,要强化师资保障,加强学校法治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办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切实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水平;积极探讨招录法律专业大学生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可行性,彻底解决中小学法制课专任教师短缺和专业素养与业务水平不高问题。

2.完善联动机制,形成教育合力。重视联合教育功能,教育部门联合关工委、文化部门、工青妇等部门社团组织,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重视学生离校期间的“社会”教育功能,确保校内、校外教育不留空档。关注学生思想变化,健全学校与社区、家庭的全社会联动互动机制,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随着校园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学法用法守法已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学校的各项工作也在校园法治建设中稳步提高。

教师普法工作计划范文6

1.请问为什么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答:为了实现《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要求,2011年以来,全国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实施了8个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国在园幼儿三年增加了918万人,比过去十年增量的总和还多,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67.5%,三年提高了10.9个百分点,“入园难”情况得到初步缓解。

但整体上看,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依然不足,中西部农村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的入园率较低,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等困难群体“入园难”问题仍比较突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农村幼儿园运转普遍困难;幼儿园师资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亟待提高;保教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地方的幼儿园“小学化”仍较严重。必须按照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的是继续用三年左右时间,巩固和扩大一期成果,进一步解决好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入园难”问题,同时落实好“国十条”关于投入、师资、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要求,构建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2.实施第二期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第二期行动计划,必须始终坚持“国十条”确立的基本方向,同时根据新时期新要求,突出阶段性特点。

一是坚持公益普惠。重点是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公益普惠。一方面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将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二是注重可持续发展。重点是健全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投入、用人、监管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办好学前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政府职责。重点是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积极发挥中央财政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3.第二期行动计划提出到201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目标达到75%左右,请问是如何考虑的?

答:我们组织专家和相关研究机构经过系统研究论证,最终将2016年毛入园率目标确定为75%左右,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回应群众期盼。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百姓对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诉求日益增强,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虽然近几年学前教育发展很快,但“入园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还很突出,必须进一步提高入园率,满足人民群众迫切的入园需求。

二是顺应国际趋势。经合组织(OECD)国家、金砖国家普遍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抢占人力资源早期开发高地的重要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普及。2012年OECD国家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平均已达92.8%,俄罗斯、巴西、南非等金砖国家的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远高于我国。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入园率,为增强国家未来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具有现实可行性。经测算,把毛入园率目标确定为75%,年均增速在2.5个百分点左右,相当于近三年年均增速的70%。通过实施二期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项目,保持现有的财政投入和工作力度不减,硬件建设和师资能够基本满足需要,这一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4.实施第二期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针对当前学前教育在资源、投入、师资、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扩大总量。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资源短缺问题。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实际,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调整结构。调整学前教育资源结构,着力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让孩子们有园上、上得起。调整布局结构,优化幼儿园布点,让孩子们就近入园。调整投入结构,在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条件保障的投入力度。

三是健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完善用人机制,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补充制度,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四是提升质量。改善办园条件,让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园舍、玩教具配备等逐步达标。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成长。

5.当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依然短缺,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打算如何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答:经过第一期行动计划,全国公办园增加1.7万所,但总体占比仅33%,难以满足老百姓接受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第二期行动计划继续把大力发展公办园作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建设一批城乡公办园。合理确定公办园布局,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地区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特别要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各类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服务能力。要求各地参照教育部门办园的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措施,解决好这些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师资队伍和运行保障问题,提高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是落实好小区配套园建设要求,确保公益普惠。要求各省(区、市)出台小区配套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提供普惠。2015年底完成对现有小区配套园的清理整顿工作。

6.现在民办幼儿园占比很大,但提供普惠的能力还不够强。请问在第二期行动计划中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将在继续落实用地、税费等优惠政策,以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认定和扶持力度。要求各地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经费补贴、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其提供普惠。

二是建立扶持长效机制。要求各地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扶持办法、监管措施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成本核算、限价收费、财务审计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公益普惠性目标的实现。

7.近几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很快,但是经费不足的矛盾在很多地区仍比较突出。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在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是保障。第二期行动计划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学前教育长效投入机制。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投入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地落实好“国十条”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特别要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的投入。

二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在做好资源建设的同时,要支持解决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运转保障等问题。各地要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

三是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每年继续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幼儿资助制度、培训幼儿园教师,引导和激励地方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同时,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现学前教育办园成本合理分担。

8.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不高、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仍然不能满足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如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将从解决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待遇、素质等方面问题入手,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各地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快补充幼儿园教师队伍。特别要督促民办园按规定补足配齐合格的教职工。

二是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在积极核定公办园编制的同时,创新保障方式,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加强对民办园的监管,督促其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

三是健全培养培训体系。各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划,扩大培养规模。鼓励地方通过免费师范生、幼教特岗计划等方式,为农村培养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2015年前完成对幼儿园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9.近几年幼儿园安全、卫生事故时有发生。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对加强幼儿园监管出台了什么针对性的举措?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

一是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履行好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考核。

二是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教育、卫生、公安、质检、安监、食药监等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卫生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卫生保健、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三是落实幼儿园管理责任。幼儿园要建立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园舍、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10.随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老百姓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对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把提高质量作为四大重点任务之一,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各地要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的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实行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每个区县根据幼儿园布局划定责任区,落实教研指导责任人,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

二是加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教研交流和互助提高,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

三是构建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研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以质量评估为手段,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关键因素的评估。

四是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要求幼儿园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科学保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要求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

11.如何确保第二期行动计划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答:学前教育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改革发展任务相当艰巨,需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要做好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以县为单位制订三年行动计划。要做好配套政策的落实工作,将相关工程项目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民生工程予以保障。

二要健全行动计划推进机制。要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建设、国土资源、卫生计生、编办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重要工作任务要分解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