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课程论文范例6篇

法学课程论文

法学课程论文范文1

关键词:经济法;项目化;应用流程

《经济法》属于经济专业的一项专业技能课程,也是该专业学生在参考会计师考试和注册会计师必考科目,然而这经济法课程当中那些繁杂难懂的规律法规和繁乱庞大的经济法律体系结构,一些讲授经济法课程的教师有时都会感到头疼,在加上陈旧的教学方法严重的缺乏科学合理性,导致专业学生缺乏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以及单独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学生在课程学习当中仅仅了解和学习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完全不具备实践运用的能力。大部分高职院校当中对经济法课程不断进行教学改革,通过运用项目化教学是进行专业教学革新、优化经济法课程及职业教育培养的切实需求,也是助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举措。

一、简述在经济法课程教学当中项目化教学法所包含的内容

在高职院校当中所使用的项目教学法就是让学生单独的构建起一个完整的实践项目教师在其中给予正确的指导来实施的教学行为活动。项目教学方具备‘将项目作为核心、教师作为引导者、学生做为教学的主体’的特点,将陈旧的教师为教学主体,学生被动接收和学习的教学模式进行有效的革新,探索出学生积极参与、自主合作、探究创新的全新教育教学模式。以往的经济法教学方法将教材的章节作为教学内容的主线,专业课程教师就是依据教材章节当中的各个理论知识点依次的向学生进行讲授的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方法就是把教学内容设置成为让学生独立进行完成和学生主动参与,教师给予正确引导,在实践当中获得知识的过程。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正确引导下将项目作为核心,以实践工作任务当做依据,努力打造以学生为教学主体,教师为教学引导者的学生自主学习、探讨的专业教学模式。

二、项目教学法在高职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中应用流程分析

1.项目教学模式的项目确立阶段。项目确立阶段就是进行项目教学法的准备时期。教师应依据所要讲授的知识内容,专业技能和实践当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出单个或者多个项目和任务。所建立的项目当中必须包括课程教学的所有内容,在其中有机的深入各种理论知识点和专业技能,并在项目当中适当的深入职业态度教育、价值观念教育和情感教育的内容。在确定项目任务难度的时候应依据专业学生具体状况确定。2.项目的实施阶段。该阶段主要为项目教学的实施阶段。通常情况下都是由专业教师来确定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学习热情的教学形式,比如,在实践性方面、以学生感兴趣的形式将项目展现给学生。在项目的实际实施阶段,教师给予学生适当的引导和帮助,使学生能够建立起进行项目任务实践的团队,可以将班级分为几个项目小组,或是将一个班级当做项目任务完成的团队。在向项目小组下达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任务。实践项目当中所制定的任务难度及教学目标应依据学生实际学习状况和特点来确定,若是学生还处在课程学习的初期,就要对项目的具体流程及任务进行详细的说明。在项目团组内部学生通过探讨明确各自任务之后真正的展开项目进入到项目的实施阶段,学生单独进行资料的查找、分析、探讨和模拟。3.项目评价阶段。在项目的评价阶段是该教学模式重要的巩固时期。在项目任务完成后教师应组织学生对各个项目小组所完成的结果及时的进行评价,同时记录到学生的考核成绩当中。学生评价应采取团队小组委派代表表述与学生自由表述相结合的形式,教师应给予适当的归纳和评价,并对学生在项目实践结果当中所表现出来的各种问题进行指出和纠正,并给学生指出今后在学习当中应努力学习的方向。在评价阶段详细流程为:团队小组分别进行项目成果展示、教师给予客观评价、团队小组进行总结和反思。

三、运用项目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1.项目教学中项目的难度不宜太大。想要在专业教学当中取得更加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应对学生对课程有关法务知识与基础性理论知识的学习状况有个充分的了解,也要对班级人数、进行教学所使用的各种设备配置状况进行充分的考量,继而提升项目化教学的实际可操作性。除此之外,高职院校近些年以来不断加大扩招力度,学生综合素质平均水平逐渐降低,因此在实施项目化教学时应充分考量学生的具体状况和能力来设置科学合理的项目化教学内容和考核标准。

2.实施项目化教学应和经济法的其余教学手段互相配合。项目化教学仅是经济法诸多教学手段当中一种教学方法,以往的教学方法也是有一定优点的,所以我们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形式,与经济法的传统教学方法互相配合的来实施。与案例教学对比,项目化教学更加重视项目的课外实践性、整体性和学生实践运用能力的培养。

3.制定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考核标准与相关机制。项目化教学的考核方式,尚在探索阶段。在项目化教学大纲编写时就要考虑考核的方式,以适应项目化教学需要,达到项目化教学的效果。项目化教学的考核方式可以用综合成绩(100%)=项目成绩(50%)+作业成绩(20%)+期末成绩(20%)+平时成绩(10%)进行考核。这种评价机制更注重考查学生对项目的理解、项目的操作和结果上。

4.培养项目化教学教师。从事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教师,应当了解会计、税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了解实际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完成专业理论的系统学习,而且其实务能力和实务素养能够帮助学生较好完成项目化教学的任务。最大的问题是教师,不具有实务经验和能力,很难接受和推行项目化教学。

作者:徐东妮 单位: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9).

法学课程论文范文2

因此在以追求务实的法学教育环境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已经成为一门渐趋弱势化的学科。

运用讲授教学法,系统传递核心知识

由于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是以中国法制发生、发展为基本线索,以大量史料为理论来源,具有时间跨度长、涵盖内容广泛且零散、文字艰深晦涩、专有名词难以理解等特点,因此教师在采用讲授教学法时,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一)优化教学内容,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在讲授宋代法律制度时,教师先简要介绍宋代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使学生初步了解宋代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地位,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不仅促进了科学技术的提高、文化教育的兴盛和思想观念的更新,还使得宋代法制文明依然居于世界的前列。随后教师以重点和难点为主线系统讲授核心知识体系,在两宋法制指导思想方面,应重点讲授程朱理学和永嘉功利学派对宋代立法思想的影响;在立法活动上,主要讲授《宋刑统》、编敕、编例和条法事类;在行政法律制度上,应着重于两府三司的中央行政机构、由御史台和谏院组成的中央行政监察机关、宋代科举制度改革和历纸、磨勘等职官考课制度;在刑事法律制度上,应把重点放在《重法地法》等刑事特别法和折杖法、编配法等宋代独具特色的刑罚制度上;在民事法律制度上,教师讲授的重点是,宋代因佃户、雇工、婢女等有了民事主体资格而扩大了民事权利主体范围,婚姻制度受程朱理学的影响而进一步强化了夫权,宋代物权体系以所有权、典权、永佃权等为主要内容,契约制度以担保制度、契约中介制度和竞标缔约制度为主要特色,继承制度主要是宗祧继承、户绝继承以及女性、遗腹子、私生子、义子、赘婿等的财产继承;宋代经济法律制度可结合王安石变法讲授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青苗法和市易法等,此外还有独具特色的禁榷律法;在司法制度方面,重点介绍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和审刑院,宋代临时审判机构案议、制勘院、推勘院,还应结合《洗冤集录》、《折狱龟鉴》和《棠阴比事》等着作讲解宋代证据制度。

(二)从学生熟悉的背景知识人手,激发学生的浓厚兴趣

法学课程论文范文3

经济法课程目前在西安翻译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中作为专业基础课开设,授课对象几乎涵盖了学院所有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授课教师都由具备较长工作年限和中级以上职称者担任,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教学团队,在教学上有一定的实力。但是,对西安翻译学院经济法课程设置情况(见表1)的分析可以看出,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是不充分的,对学生法学应用能力的培养也是不充分的。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1.学生课前储备知识不够,案例教学效果难以达到预期。法学学科知识的关联性很强,学习经济法要求学生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同时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经济学、会计学和管理学知识,才能较好地理解经济法的内容,将知识融会贯通,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是学生毫无基础,直接开设这门课程,无异于要建立空中楼阁。大部分专业的经济法课程都在大学第一、第二学期开设,见表1。面对毫无基础的学生,教师不得不边打地基(介绍课前储备知识),边盖房子(讲授经济法的内容),学生学习起来也很吃力,案例分析时抓不住要点,不知从何入手,因而在讨论案例时往往找不到解题的方法,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

2.课程学时有限,案例教学时间难以保证。目前的经济法课程主要是在讲授课程内容的过程中,通过老师给出具体案例,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或者课堂讨论,老师再做出点评这一方式来授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如表1所示,课程内容非常宽泛,学时安排普遍不足,一般为64学时,少数专业为48学时甚至32学时,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够留给学生分析案例、进行讨论的时间和次数都很有限。

3.学生对案例教学看法不一,教学目标不能全面落实。案例教学法虽然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但在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下,部分学生尚不能接受案例教学法这种要求学生全程参与、与老师、同学良好互动,自己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上课方式。虽然上课过程中老师积极引导,可这部分学生依然没有兴趣、不积极参与甚至表现的茫然失措,致使教师精心准备的教学内容难以全面达到预期效果。

4.所用教材没有体现出专业差异性,案例教学因专业施教流于形式。经管类各专业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性,经济法教学也应该考虑到这一差异性,教师在备课时应该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的不同,对授课内容有所侧重,同时也应该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选择适合各专业学生的经济法教材。比如,对财务管理专业所选教材中《会计法》这一章内容就应该详细介绍,市场营销专业的教材中《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一章就不能一笔带过。而目前的现状是所有专业都用同样的教材,为了保证同样的教学进度,教师讲授同样的内容,使用同样的案例,因专业不同而施教于学生,没有落到实处。

二、对其他民办高校经管类经济法案例教学的借鉴意义

1.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将课程放在高年级开设。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内容非常广泛,不仅横跨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多个部门法,而且涉及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对学生的知识储备要求非常高。这门课程如果放在大学低年级开设,由于应该先修的课程还没有学习,学生在基础非常薄弱,甚至是空白的情况下学习这门课,无论教师授课水平如何高超,案例教学这一方法如何先进,在有限的学时安排内经管类学生也很难锻炼出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然也无法用法律术语或法律思想来分析和解决日后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2.因专业不同选用适用案例教学的教材,引导学生自学。在现在经济法课程学时有限、案例教学时间难以保证的情况下,为了尽可能提升教学效果,应该摈弃单纯的介绍法学理论的教材,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选用适合各自专业的可供学生自学的教材,这些教材应该带有较多的贴近日常生活的案例,对学生理解法律条文有所启发,对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问题的能力有所帮助,以便学生课下自己学习案例来弥补课堂上案例教学的不足。

法学课程论文范文4

(一)完善音乐教法课程

音乐教学法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必修的课程之一,亦是学前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五大领域教学法之一,是培养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高素质、强实践的重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理论课程。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幼儿园音乐教学理论知识、正确的音乐教育观点和多样化的音乐教学方法;能针对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特点选择幼儿园音乐活动的材料,并能够设计幼儿园音乐活动方案和组织音乐活动。在课程安排上应从第二学年上半学期开始实施,将原来的音乐教学法课程分为:基础理论及课堂设计18个课时,教学内容的组织分析与教学方法20个课时,幼儿园见习、实习2周,教案撰写和试讲演练30个课时,做到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使课程教育对学生知识水平的提高产生最优的效能。

(二)加强师资队伍的培养与发展

1、师德与岗位责任的培养

(1)建设高素质“双师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要求,培养教师首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培养教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职业教育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发展为本。

(3)培养教师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身学习。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4)培养教师为人师表,加强人格修养,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2、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业务提高在不断完善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更要不断提升音乐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克服技能单一的现象。

(1)在教育教学中开展“互帮互学”活动:“以老带青”、“以优带差”,“在学中提高、在做中提高”,不仅专业技能提高,更要在实践中提高对音乐的感知能力,进而启发引导学生分享音乐,提高音乐鉴赏水平。

(2)不断提高音乐教师的审美能力、审美修养。增强学生的向师性,进而使学生更加喜欢音乐教学法课程,并在学习中发现美、感受美、积淀美,对音乐产生更大的兴趣。

(3)不断提高教师音乐教学的业务能力。要重视以学生为主的音乐教学设计,能根据幼儿园音乐教学的特点与课题内容设计课型。防止填鸭式或单纯模仿式教学模式,避免学生的参与、发现、表现、创造欲望受到抑制。

(4)教师还要注重学习,通过网络,搜集有关幼儿音乐教学的各种资料,使成型的音乐资源、信息,能够在合理采纳的过程中予以储存和运用。

(三)音乐教法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

教学模式就是为完成教学目标任务而采取的一定教学方法和形式。如美国人乔以斯和威尔在《教学模式》中指出:“没有一种教学模式是为适合所有的学习类型或学习风格而设计的。”音乐教学法就是教音乐和学音乐。教学时倡导体验、摸索、探究、合作,强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旨在改变过去单向灌输式的教学,使学生主动参与到音乐教学法的学习与实践中来。

1、发展探究性教学模式探究性教学模式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学习方式对音乐教学法教学内容中的主要知识点进行自主学习、深入探究并进行小组合作交流,从而较好地达到课程标准中关于认知目标与情感目标要求的一种教学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认知目标:对歌唱、韵律活动、舞蹈、音乐欣赏、打击乐等有关知识的掌握和认识能力的发展两方面;情感态度目标:对音乐情感的体验、音乐表达能力的发展和对有关音乐活动的兴趣、爱好的发展;操作技能目标:运用身体动作对音乐认知的能力和运用身体动作进行表达音乐的能力。这种教学模式的实施有利于音乐教育活动的设计、组织,必须以促进幼儿心理整体协调发展为基本出发点,其中认知目标涉及与音乐学科相关知识、概念、原理与能力的掌握;情感目标则涉及思想感情与道德品质的培养。

2、创新情景化教学模式情景教学模式是以案例或情景为载体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提高课堂效率。主要教学手段包括:

(1)创设幼儿园实际教学场景,形象逼真。能获得与实体相似的形象,给学生以真实感。

(2)运用生活显示情境,实物演示情境,音乐渲染情境,直观再现情境,角色扮演情境,语言描绘情境等方法,把学生引入一定的情境之中,把知、情、意、行融成一个整体。

(3)情境教学模式对“教”与“学”具有双重促进作用。它拓展了教师音乐教学法教学的思路和方法,提高了课堂效率。有利于掌握音乐教学的方法和原则,同时还提高了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教学实践的能力。

(4)情境创设的多样性、目标性。它可以在课堂教学中,也可以在课余活动中,还可以延伸到学生在幼儿园的实习生活中。情境媒介等现代教育技术通过多种因素相互作用,采取视听结合的手段,以色彩艳丽、生动形象的画面、悦耳动听的音乐,使学习内容图文并茂、栩栩如生,是教师进行情境教学的先进手段。使音乐教学法教学从单一的教学方式向全方面素质教育转换,把教学活动开展得更加丰富多彩、取得实效。

3、开展微型课堂教学模式开展微型课堂教学模式,创设模拟幼儿园音乐教学的微型课堂。通过师生角色的转换,使学生的自主学习获得最佳效果。最关键的是要从学生的角度去创设微型课堂,使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使命,即“未来的幼儿教师”应具备的能力。结合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法课堂实际,在教学中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开展微型课堂的教学模式:

(1)讲授类教师运用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如幼儿音乐教学作用、任务、总目标、分目标等)。

(2)启发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任务和音乐学习的客观规律,采用形象思维,以发散学生的思维为核心,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讨论类在教师指导下,由全班或小组围绕唱歌、音乐欣赏、舞蹈、节奏活动等教学法的选材、组织教学、设计过程等共同研讨,相互启发。

(4)演示类教师在课堂教学时,把幼儿园音乐活动实际教学实况、教学场景展示给学生看,或通过现代教学手段获得感性知识。

(5)表演类在教师的引导下,组织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戏剧化的模仿表演和再现,以达到试讲、演练的目的,可以分为教师的示范表演和学生的自我表演两种。4、借鉴优秀的音乐教学法积极借鉴西方优秀的音乐教学法,整合多种艺术形式。比如:奥尔夫音乐教育法强调感受和表达,而非知识和技能;柯达依教学法倡导以歌唱为主;达尔克罗兹方法论主要包括体态律动、视唱练耳、即兴音乐活动及铃木的早期音乐教学法等。让学生在认识到:在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中,歌、舞、乐三位一体,才是符合个体发展处于初始状态的儿童的音乐学习的天性,它为儿童创造了获得全面、丰富、综合的审美体验的机会。因此,在音乐教学法课堂上合理整合各种艺术形式,以发挥它们的综合效应,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儿童观、艺术教育观以及掌握运用这些音乐教育的技能,为将来岗位上更好地开展幼儿音乐教育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和必备的职业能力。

(四)积极推进音乐教法课程实践

1、与幼儿园搭建“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合作平台是推进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法课堂可行性、实践性教学的重要途径。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大学生的实践课程。一是要积极构建和不断完善音乐教学法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不断更新实践教学观念;二是要丰富实习内容,拓宽实习功能,分散见习与集中见习相结合,不仅仅是教学观摩、备课、上课、制作教具,更要组织幼儿音乐领域各个活动的实践教学,例如:舞蹈、唱歌、音乐游戏、有组织的音乐活动等,既让学生明确自己将来的工作职责和技能需求,更让学生找到今后加倍努力的方向。

2、通过园本培训使一线教师具备幼儿园音乐教育基本的理论知识,在教学中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思考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有助于教师将来既可以由浅入深地对教学实际进行分析,又可以以实战带理论,以实例说道理,挖掘教学的广度、深度,革新教学理念,有利于教学模式的创新和改革。

3、开展职前、职后技能培训。邀请优秀毕业生返校谈自己的就业经验,让学生早准备,实现角色转换。另外聘请专家来校讲学,使学生有初步的认识,以消除实习时的紧张、焦虑情绪,较快进入角色,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学校和幼儿园"无缝链接"。

二、结语

法学课程论文范文5

    运用讲授教学法,系统传递核心知识

    由于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是以中国法制发生、发展为基本线索,以大量史料为理论来源,具有时间跨度长、涵盖内容广泛且零散、文字艰深晦涩、专有名词难以理解等特点,因此教师在采用讲授教学法时,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一)优化教学内容,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法学课程论文范文6

关键词:语法教学 教学价值 语言运用能力

当前,语文新课程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语文课程的性质被规定为工具性和人文性相结合。“工具性”着眼于语文课程培养学生语文运用能力的实用功能和课程的实践性特点;“人文性”着眼于语文课程对于学生思想感情的熏陶感染的文化功能和课程所具有的人文学科的特点。从语文课程的性质中我们不难看出,语文课程的教学势必要突破以往单纯的语文知识的传授,于是人们开始淡化语文知识,其中也包括语法知识,那么新课程背景下的语文语法教学是不是就应该被束之高阁?答案是否定的。下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语法教学的目的

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我们知道教学内容是由教学目标决定的,语文新课程标准规定语文课程目标根据“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三个方面融为一体。从这三个维度中我们可以看出,语文知识在语文教学内容中是首当其冲的,语文知识又和语文能力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什么是语文知识?首先,它包括了“字词句篇﹑语修逻文”,同时它还包括关于文章和文学的听、说、读、写的事实、概念等方面知识。什么是语文能力?就其核心的一点来说就是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知识是能力的基础,无知必无能,你没有“字词句篇﹑语修逻文”的基础知识谈何去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既然这样,那为什么新课程标准要求不必进行系统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呢?其实,新课程标准是针对我国语文教育长期存在的一个弊端提出这样的要求的。上世纪50年代初的中学语文教学是不讲语法知识的。50年代后期一直到90年代末,语法知识的教学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曾经一段时期,语文课本被一分为二:一本为“文学课本”,主要是精选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本为“汉语课本”,主要讲授汉语语法知识。结果效果并不好,语文课长期被冠以“少”“慢”“差”“费”的代表,遭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批评,甚至出现“误尽天下沧桑皆语文”的过激话语。反思这些现象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语法教学总是跟着语法研究的步子走,只把注意力放在语言各要素﹑各成分的系统分析上,这种教学虽然收到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严重脱离语言运用实际的缺点。多年的结构形式分析或静态描写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过于强调语言各要素、各成分的系统性,忽视语言综合运用的实践,事实上已经钻进了从理论到理论的牛角尖。所以我们认为中学语文语法教学不应该系统地去研究语法,也不应该淡化甚至抛弃语法,而是应该通过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知识去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

二﹑语法教学的价值

传统的语文能力观认为一个人的语文能力包括“听” “说”“读”“写”四个方面,但人们没有把这四种能力综合地动态地联系起来,而是孤立地静止地去看待,而我们在生活或学习中很难只运用其中一个能力去完成某项语文任务。于是我们从以前的听说教学发展到了现在的口语交际教学,同时我们还提出了“语文综合性学习”这一崭新的学习领域,再有我们不断强调语文学习要加强感悟﹑诵读﹑积累以增强语感。但另一方面,对于语法的教学我们却不断地淡化,这对于提高我们的语文能力是百害而无一益的。我们在听说读写的过程中,仅凭语感是会犯很多的错误的,而且学习速度会很慢,因为要积累很多的语言材料,反复地去诵读,不断地去感悟。这时候如果我们把语法和语感结合起来,定会做到事半功倍。语文课要让它真正姓“语”就必须落实到语言层面。阅读是这样,我们每篇文本都是通过语言文字去刻画人物形象,去描绘山川景物,去表达思想感情的,脱离语言悬空而无据地去感悟,或者说天马行空地去想象是毫无意义的;写作也是这样,你必须要借助语言去表达内心的感受;口语交际还是这样,你在和他人对话或者倾听他人说话的时候主要都是通过语言进行交流的。我们在这些语文活动中要想把语言用正确、用好就离不开语法。

三﹑语法教学实施策略

(一)明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前面已经探讨过,语法教学应以提高学生正确理解和应用祖国的语言文字能力为目的,具体地说就是在各种语文活动中,能够运用语法知识完成“听”“说”“读”“写”等各项语文任务。这一目标也决定了语法教学的内容要做到“精要”“好懂”“管用”三个原则。所谓“精要”,是指我们所讲的语法知识要少而精,但不要误解为讲的语法知识越少越好,“精要”和“管用”是相通的,也就是说,我们讲的语法知识要满足学生日常“听” ﹑“说”“读”“写”的需要。“好懂”要求我们不必繁琐系统地向学生灌输语法知识,也不必去死抠一个个语法的概念,让学生死记硬背,而是深入浅出地通俗化地去讲解,并辅以反复地练习。

(二)静态的语法教学和动态的语法教学相结合

静态的语法教学是指教学没有进入交际活动的语言结构,分析语言结构的关系,分析各种语法结构,分析语言结构的显性意义。动态的语法教学是指教学进入交际活动的语言结构,分析语言结构的使用和功能,分析语言环境对语言结构的制约,分析语言的隐性意义。在语法教学中两者要结合起来,而且以动态的语法教学为主。也就是说语法的教学要创设语言的交际环境,在具体地语言交际环境中去提升学生的语法能力。

(三)语法教学与阅读教学相结合

语法教学完全可以和阅读教学相结合。我们探讨过,文本的分析必须要落实到语言的层面,也就是我们在分析文本的时候要具体地分析一些关键的语句或者说字词,对于字词和语句的理解,如果我们仅仅把它们孤立出来,从意义上去解读的话,无疑是有问题的,我们必须把句子放在整个段落中,把字词放在整个语句中去考察,这就很自然的会运用到语法结构上的知识,这样我们对于意义的把握会更透彻和深刻。

(四)语法教学与写作教学相结合

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作文教学,教师往往很重视审题立意,选材取景,谋篇布局而忽略语法。但是如果我们运用语法知识来指导作文写作往往会有很多收获。由于语法教学长期被淡化,现在学生的作文语法错误层出不穷。句式杂糅和搭配错误等语法错误十分常见。教师在作文教学时除了强调作文内容以外,在形式上也一定要落实到语言层次上,针对学生犯的语法错误,让学生结合学习到的语法知识自己去分析并纠正,这样多次以后一定会提高学生正确运用语言的自觉性。

四﹑结语

新课程标准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素养包括的内容很多,但语法是提高语文素养最基础而且必备的因素之一。任何一门语言的学习都离不开语法,有人说:“母语的学习完全可以在自然习得中完成。”这句话是经不起推敲的。我们提倡的是“母语的教学要在自然习得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语法教学。”这应该成为当前中学语文教学的一个共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S].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张志公.语文教学论集[M].福建:福建教育出版社,1981.

[3]倪文锦.高中语文新课程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庄文忠.静态的语法教学和动态的语法教学相结合[J].语言文字运用,19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