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工作计划范例6篇

国企党建工作计划

国企党建工作计划范文1

**党支部深入贯彻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新时代党建工作,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新要求,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党支部根据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省属监管企业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集团党委《关于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支部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建总要求,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行以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公司实现年度经营业绩指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坚持打基础、重规范、补短板、出特色、求实效,深入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完善基本制度、抓好基本落实、强化基本保障,促进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持续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党建重点工作

(一)支部建设标准化

1、组织设置。支部进行合理设置,对支部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自查,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2、班子配备。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经理层,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支部领导班子。

3、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省国资委和集团党委的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发展党员,注重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注重“双向培养”,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重视在业务工作一线和青年员工中发展党员,积极吸收业务水平强、专业能力过硬的员工入党,今年力争发展预备党员1名。

4、队伍建设。做好支委委员的培训工作,完成支委会的换届改选。党建工作机构和人员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1、“三会一课”。倡导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每个问题学懂、学深、学透,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工作计划,报集团党委备案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一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半年至少上1次党课。支部书记一年至少讲1次党课,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创新党课方式,开设党性教育、综合素养、典型宣讲等精品课程,突出党课的政治性和实际业务工作中的针对性;推广“微党课”,讲身边人、身边事、身边理,以小见大,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做到会议记录准确、真实、完整,半年向集团党委上报一次工作情况。

2、组织生活会。按照集团党委的统一安排,至少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3、民主评议党员。按照集团党委的统一安排,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体检”,对党员进行党性点评,确定评议等次。对不合格党员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

4、谈心谈话。按照谈心谈话年度工作安排每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收集《谈心谈话表》,要求支部书记和每位党员及群众代表至少谈话一次,支委委员之间、支委和党员、群众代表之间经常谈、普遍谈。

4、主题党日。将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五确定为支部主题党日(因工作安排原因可以酌情推后或提前),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载体,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开展民主议事或志愿服务,使之成为党员学习日、党员议事日、党员奉献日。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1、党员绩效管理。把日常履行岗位职责、参加组织生活、模范发挥作用等方面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党员每月按时填报积分表,支部按季度进行党员积分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公司范围进行公示,并作为评先评优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2、党员教育培训。支部书记或支委成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党务工作集中培训;党务工作者至少参加1次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党员今年自学或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2学时,加强党员理想信念和企业文化教育。注重运用办短训班、信息化手段等占用时间少、培训效果好的方式教育培训党员。大力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提高基层党建信息化水平,支部设立于参与、充满正能量的网络互动平台。

3、组织关系管理。根据集团党委安排,对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以及违法违纪处置情况进行集中排查,要求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必须纳入一个党支部,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

4、党费收缴管理。月初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半年至少公布1次收缴情况。每名党员持有《党费证》,记录及时、规范。

5、党内激励关怀。积极开展“支部关爱党员、党员服务员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支部班子成员对口联系服务有困难的党员,党员联系服务有困难的普通员工,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做到“五必谈五必访”。

6、促进改革发展。以贯彻落实集团《改革创新56条》为导向,以2021年公司重点任务为依托,一是设立1支以党员示范岗为标杆的党员突击队,努力攻坚,加快促进公司转型发展步伐;二是探索开展支部互联共建活动,与其他支部共同开展党建活动,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公司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支部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落实责任,在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及时向集团党委汇报党建工作新进展、新形势、新突破。

2、参与议事决策制度。支部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落实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事先由党支部领导班子研究讨论的规定。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3、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党支部书记按照集团党委的安排,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支部党员大会评议。述评内容重点是党支部书记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自身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1、基本设施。优化功能配置做到“十有”:有标志、有党旗、、党徽、党员形象公示(组织架框图)、入党誓词、党员权力、党员义务、党员发展流程图、党员学习资料、桌椅、党员电教设备。

2、统一风格标识。党务公开和政策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包括组织简介、责任分工、工作计划、公开承诺、党务公示、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拓展网上阵地等。

3、工作台账。党务专员负责对公开栏进行管理维护,包含年初计划、年终总结、党费收缴、设岗定责、分类管理、考核结果、发展党员、党员教育、民主评议、支部活动剪影、结对帮扶、其他事项等内容。

(五)加强党对工会、群团工作的领导。

加强工会和群团工作的指导。组织职工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好工会委员会在维护员工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推进公司工作开展等方面的职能。加强公司共青团工作,加强对团员的先进性教育。实行分管共青团工作的党总支成员定期上团课制度,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加强共青团思想、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司业务工作水平。

(六)强化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在先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基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集团党委关于深化作风纪律建设部署要求,并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规、条例、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干部要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反腐倡廉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全体党员要自觉做群众的表率。要求员工做到的,党员干部要首先做到,工作不以权谋私,要勇于牺牲个人利益,顾全大局;要关心职工生活,给职工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对成绩不夸大,对缺点不隐瞒,努力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创建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在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廉洁自律方面率先垂范,强化对各自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重一大”日常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保证每一位公司领导干部廉洁奉公。

(七)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发表了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同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增加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严肃了工作纪律。落实集团党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党支部《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的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八)落实“书记联项目”和“党员先锋行”

国企党建工作计划范文2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头看活动,着力加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刻阐述,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上级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公司于2011年3月至8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了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公司将开展回头看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这次学习教育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在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紧紧抓住“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这些关键环节,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完成这项任务。要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实效,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谋划对策,以知难而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应对各种挑战,以科学的态度和辩证的思维破解各类难题,努力把企业面临的外部压力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继续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各级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当前企业面临的市场经济环境对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领导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能力素质作为当前事关企业成败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

要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创建标准,继续深入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创建活动经验,积极探索创建活动规律和方法,在分析班子现状、查找班子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中推动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切实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任和拥护的“四好”领导班子。要实现“四好”领导班子创建和党建工作与绩效考核的有机结合。

要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整体素质。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他们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进一步提高他们把握市场规律、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落实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在领导班子内部努力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相互宽容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注重发挥班子集体的智慧和合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要继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使综合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成为我们选拔和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切实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培养和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要加强后备领导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完善后备领导干部人才库。要继续坚持干部任前考核和公示聘用制度,扩大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要继续完善不适岗干部的调整和退出机制。对那些经过长期考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干部,从既有利于企业发展又兼顾其历史贡献的立场出发,在做通思想工作的前提下,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岗位调整,尽可能地让每一名干部都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工作,尽可能地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继续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各级党组织的工作重点之一抓好、抓实,力争抓出成效。要深入贯彻十七大提出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我公司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和要求,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大为人才服务的工作力度。要满腔热情、坚持不懈地为人才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用实际行动感召和凝聚各类人才,真正把吸引高水平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好现有人才作为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

要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学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公开、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人才选拔机制,全面推进和创新人才强企战略。

要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通过政策支持、精神激励和待遇提高来不断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形成聚人才、兴人才的良好公司面。

要继续遵循人才分级培训原则,配合行政,统筹抓好战略性人才和一般性人才的培训工作,加大人才培训工作的力度和广度,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1  

2011年公司党委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2011年党委工作计划

农村党风建设工作计划

中学学校党建工作计划要点

2011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

2011年基层党建工作计划

市水务局2011年党建工作计划

2010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

2010年学校党建工作计划

查看更多>>

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人才的引进力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其待遇,做到一视同仁。对那些思想品德、业务素质特别优秀的外聘人员,可以考虑提拔重用,为他们发挥才干、创造业绩、实现价值创造条件。

四、继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党的组织基础。

全公司各级党组织要以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在谋大公司、议大事、把方向上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要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方面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任务完成方面发挥支持协助作用,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方面发挥沟通参与作用,在构建和谐企业方面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工作方面发挥领导组织作用。

企业党建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基础在基层,创新在基层,活动在基层。全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充分重视并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扩大党组织的工作覆盖面。要针对高度分散、流动性强、环境艰苦的企业特点,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方式为重点,构建有利于项目(车间)支部开展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项目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党群干部的业务培训,对个别工作水平相对较弱的党支部,要加强对他们的指导,帮助他们练好内功,增强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对党支部建设情况的检查和考核,通过制定有效的检查和考核办法,保障各项党建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要继续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要深入开展“双培养”工作,努力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使党员成为企业的优秀人才。要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参观、研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在活动中增强党性意识,陶冶志趣情操,提升精神境界,塑造健康心理,激发先锋作用。

五、加强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要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职代会精神,广泛宣传2011年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任务的重点难点、措施办法,以此来统一思想、激发智慧,凝聚力量,从而形成上下同心、共谋发展的良好公司面。

要充分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作用,积极研究探讨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面向基层、服务一线、融入管理、贴近职工”的要求,做好在深化改革和转换体制机制过程中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要突出抓好一线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市场形势、质量安全和企业信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危机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品牌意识和效益意识。

要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的途径和办法,大力开展和谐文化、质量文化、安全文化、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企业文化理念,积极引导职工树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忠于职守、诚信经营、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价值理念和职业精神,努力营造融洽的内外部氛围,为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要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并扩大我公司多年来所取得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扎实工作。要继续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落实创建措施,争取更好的创建效果。要继续开展文明单位、文明集体、文明职工评选活动,将创建活动同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促进改革、保证发展的目的。

要加大集团视觉识别规范手册的推行力度,严格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公司党委将适时组织抽查,促使各项目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形象建设上得到整体提高,并以此作为文明单位考核、评选的重要内容。

六、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努力营造健康稳定的内部环境。

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通过教育使企业领导人员更好地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中央纪委提出和重申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等制度。

要继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结合企业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管理理念,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运用多种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建立完善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廉洁从业长效机制。

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和压力落实到人,把责任制的执行始终贯穿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

要继续推进效能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发挥惩处的治本作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运行。以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案件为线索,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加大对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七、加强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全力推进和谐企业建设。 【2】

2011年公司党委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2011年党委工作计划

农村党风建设工作计划

中学学校党建工作计划要点

2011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

2011年基层党建工作计划

市水务局2011年党建工作计划

2010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

2010年学校党建工作计划

查看更多>>

全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和职工发展的关系。

各级党组织和工会要继续加强和完善企业民主建设,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代会在劳动关系处理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要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深入一线,贴近群众,认真倾听职工心声,清楚把握职工思想动态,畅通职工意见反映渠道,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以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保持企业稳定。

要继续深化群众性创新创效活动。要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支持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开展好各种劳动竞赛、技能比武、合理化建议和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努力使广大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为促进和谐企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3)

2011年公司党委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2011年党委工作计划

农村党风建设工作计划

中学学校党建工作计划要点

2011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

2011年基层党建工作计划

市水务局2011年党建工作计划

2010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

国企党建工作计划范文3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国企党建工作计划范文4

一、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薄弱点

基层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石,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的直接依托,是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巩固执政地位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但随着市场化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制度改革,基层党支部以往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企业发展的需要, 基层党支部对企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呈下降趋势。在国有企业依据当前企业管理制度进行重新设计与组织的情况下,组织结构呈现扁平化的特点,企业管理人才趋向于专业化和精干化,而对党支部建设投入精力较少,基层党支部人员配备明显不足,有些还属于兼职性质,使党支部形同虚设,对其有效作用的发挥产生影响。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呈现过盛的现状,人员结构不合理,层次不分明,在有限名额的限制下,有用人才的引进只能被局限于很小的范围之内,致使党员队伍数量有所下降。为了弥补这一空缺,国有企业在优秀党员的发展上就出现了把关不严、要求降低的情况,致使党支部整体质量下降。另外,一部分基层党支部党员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认识不全面,表现出忽略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趋势,对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很好的坚持,甚至还有些党员出现党性意识日益淡薄的现象,使其起不到在日常工作中对基层职工的引导作用。

二、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策略

1、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重视

企业领导在基层党支部建设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没有企业领导者的支持与重视,党支部建设就难以顺利开展,党支部管理者是党支部建设的骨干力量,对党支部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进展效果产生直接影响,只有在党支部管理者和企业领导的良好配合下,才能有效激发基层党支部的引导作用。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必须给予党支部建设以足够的支持,同时还要求党支部管理者具有坚定的革命理想和崇高的政治信念,并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服务、为社会做贡献的理念。在此过程中,要求基层党支部和企业领导者共同配合并协调好企业内部的各种关系和矛盾,有效开展对企业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以此充分激发广大职工参与党组织工作的热情。

2、运用科学的党支部建设理念

党支部工作创新以组织理念更新为基础和前提,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必须首先加强工作理念创新,包括主动结合企业发展、顾全企业发展大局。众多的党支部建设经验显示,不以企业发展为基准的建设会导致企业发展与基层党支部工作脱节,不能发挥党支部在企业管理域经营中的引导作用。科学的党支部组织建设理念是党支部开展建设的理论支持,包括工作标准、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工作职能,要求党支部充分了解企业的发展规划、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在建设工作开始前做好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及时调整建设方案,还要重视进行明确的建设分工、加强团队协作能力,以此以科学的建设理念为指导切实贯彻企业党支部建设。

3、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环境下,国有企业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使企业发展始终沿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党支部的指导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这不仅对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出了紧迫的时间要求,更对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提出了要求,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党性觉悟、道德素养是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重点。根据企业管理经营的实际需要,党员干部要广泛参与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以党员干部的模范性行为和高尚的思想觉悟,充分激发基层员工的工作热情,调动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使企业发展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4、健全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健全管理制度的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也不例外,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样需要管理制度做保障,以此促使党支部为企业改革与稳定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首先,健全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当前国有企业的党支部领导班子主要是由行政人员组成,为提高引导质量要加强行政工作与企业上产管理的合并协作,包括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明确领导分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其次,健全党员学习制度,上级党组织要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把握好党员学习的方向,积极参与并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重视把政策学习和政治学习相结合,把企业的发展环境与发展目标相结合,把企业遇到的问题与发展成果相结合,以此明确学习目的、突出学习重点;再次,健全激励机制,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为党员干部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要大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争优创先活动,以此增加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5、提高党支部书记素质

国企党建工作计划范文5

一、前期工作总结

我街积极应对新的发展形势,通过优化服务手段,全面提升软环境建设水平,保证xx地区各项事业稳步前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提升工作影响力,党建工作彰显亮点

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提高班子和队伍的整体效能。以抓班子建设为重点,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班子每周一例会等制度,在处理与主任及班子成员关系上,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不计较,以诚相待,和谐相处。在用人上,坚持公道,用人唯贤,知能善任。在对待工作态度上,以身作则,树立正气,培养大家的敬业精神。在处理存在问题时,采取了以教育为主,批评处理为辅的方法,调动了全体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使我们办事处逐渐成为一个和谐、有战斗力的集体。二是继续做好扩大党在非公企业“双覆盖”工作。对地区内的大项目从引进落地开始党建工作便及时跟进,做到“启动一个,跟进一个,指导一个,建成一个”,于9月底完成了新建30家党组织的组建任务。同时还要做好以恒隆、大发为龙头新成立的党支部的巩固完善工作,使其尽快成熟,成为xx地区的又一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三是精心组织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隆重召开了xx街道非公企业党组织纪念建党90周年暨“两先两优”颁奖 --《xx儿女情》主题文艺晚会。十余家企业,500多名员工参与演出,机关和全体社区工作者也献上了一份祝福,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四是探索建立了中街商业街党建新模式。开展了双百示范工程,在商业街党员柜台全部建立共产党员示范岗,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商业街区的两个100%覆盖。完善了商业街共产党员服务中心,新增七个功能区,搭建了四个平台,承办了全区党建工作观摩会。广泛开展了“xx先锋活动”,建立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三联”网络,搭建了党员创先争优和发挥作用的新平台。让每一项工作都有党员在带头示范,每一个领域都有党员在一线推动,让全街三千多名党员真正成为推进发展的核心力量。五是加强纪检监督作用。在社区纪委的基础上,在区纪委的指导下,探索建立了成立廉政工作站,充分发挥助廉义工的作用,建立民主评议工作机制,聘请软环境建设监督员,加大对科、队、站、所的监督和评价力度,提升科队站所服务水平,明确了25个岗位廉情预警点和50个廉政预警点,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六是依托地域资源,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配合区委宣传部举办了第四届中国东北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暨沈阳第二届古玩艺术品交流大会,做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高端的展示平台和优越的市场条件为本次交流大会吸引了大量的本地和外地客商,向社会各界展示了xx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成果,xx街道因此被第四届中国东北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评为最佳支持单位。

国企党建工作计划范文6

林xx,男,现任xx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工会主席。

自2004年任xx集团党委书记以来,该同志带领全体党员,按照“企业需要、业主理解、职工拥护、党员欢迎”的要求,扎实开展企业党建工作,积极宣讲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为推动企业发展、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影响力做了大量工作。

参与生产经营,助推企业品牌提升

为帮助xx集团实现“振兴民族工业,实现产业报国”的目标,他积极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提出把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作为党建活动的主攻方向,以“再造竞争新优势,科学发展上水平”为主题,力促党建工作“落地生根”。一是主动参与企业规划制定。为提升企业发展实力,他建议董事会成立领导小组,由董事长南存辉担任组长,自己担任副组长,挑起企业“十二五”规划制定的重任,并围绕推进“四项扩展”和构建技术研发、投融资、金融服务“三个平台”,全身心地投入到规划制定中。在与专业人员完成发展规划后,又立即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规划内容,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分解各项任务,以党员的率先执行推动规划目标的实现。二是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他视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组织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通过思想工作、个人影响力督促人力资源部门建立企业发展战略人才储备、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等机制,并组织开展“创新、创优、创效”活动,以人才培养推动各项技术创新。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在他的带领下,党员、员工积极建言献策,被董事会采纳的200多条整改建议为企业带来了2亿多元的经济效益;开展了首席技术专家、首席职工、工人技师和关键岗位首席操作员评比活动,建立健全了“xx科技十六条”等创新激励机制,在员工中形成了“技术至上、质量至上”的共识。三是精心打造企业文化。针对企业文化薄弱的实际,他组织企业党员员工、相关专家等,利用4个多月的时间,连续开展调研工作,提炼了xx使命、xx目标、xx精神、xx价值观、xx经营理念等五方面文化内涵,形成一套企业价值观体系,并通过卡片制作深入宣传,使企业文化成为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四是努力改变企业各方的思想认识。他把争取董事会支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在xx集团成立党委与董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董事会派送理论书籍,以党委的行动、个人的魅力影响董事会,南存辉董事长称其为“良师益友”、“工作上的战友”。他还率先在集团内成立关工委、xx家长学校,每年组织开展10场家庭教育报告、思想道德教育报告,为xx员工的子女、家长授课,逐步提升了党建工作的影响力。

真情关爱员工,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他始终把解决员工问题放在第一位,经常深入厂区、车间了解员工情况,在危难时刻、困难时期把集团董事会、党委的浓浓情意带给了员工。一是尽心为员工谋福利。他多次向董事会提出“员工待遇与劳动强度、工作环境相挂钩”、“企业利润增长,员工待遇也要相应增长”等建议,并提议为全体员工参保“五险一金”,发放生日蛋糕券、节假日补贴、春节纪念品等福利,多方协调后,得到董事会的大力支持,各项福利措施一一得到落实。二是热心解员工之困。他提议成立“xx爱心基金会”,并带头捐款,实行“党员带头捐、员工自愿捐”,动员董事会捐款,先后筹集100多万元,为因台风、火灾、重病、地震、车祸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员工80多人渡过难关,先后发放了爱心基金70多万元。三是关注员工身心健康。针对企业员工心理脆弱、工作节奏快、压力大的特点,他积极与温州康宁医院联系,在xx成立了温州地区首家拥有EAP(员工心理健康援助计划)的企业。同时,每年为员工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四是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经常向集团董事会、经营班子灌输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企业公民”已经成为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识。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他第一时间建议董事会履行社会责任,不顾余震的危险,先后四次到灾区开展慰问帮扶工作,为汶川地震灾区共捐出1300万物资和1000万现金。

注重工作创新,激发党组织活力

针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展历程短、现成经验少的实际,他大胆探索,积极实践,走出了一条符合企业发展的党建路子。一是创立“四结合”学习型班组。为使行政班组与党、工、团活动联系更加紧密、工作更加系统化,他主持召开20多次班组长专题研讨会议,并结合班组内党、工、团员的分布情况,创造性地将党小组、工会小组、团小组建在行政班组之上,建立“四结合”型班组,并引入岗位竞争机制,设立流动红旗,哪条流水线表现突出,小红旗就流动到哪里。二是改进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为及时掌握上万名员工的思想动态,他带领党群工作人员,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开展为期6个月的员工思想政治状况大调研,实行人性化管理,推行员工心情“日统计、日管理”,让员工贴出“笑脸”、“愁脸”图案,简单明了展示每天的心情;推行员工思想动态表(心情篇),记录每位员工心情,五颗星代表心情很好,三颗星代表心情较好,一颗星代表心情一般,没有星星表示心情不好,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及早解决问题,促进了企业和谐发展。三是创新培训方式。他把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作为自己的职责,组建了由230名党员骨干为主体的“实践型”、“技能型”讲师队伍,并带头自主开发数百门培训课程。目前,共举办培训班1700余期,有6500多课时,参训人次达6.8万余。2010年,他还围绕“如何当好班组长”的问题,为企业各部门班组长授课9次。

潜心理论研究,积极宣传非公有制企业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