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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范文1
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条“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相关规定,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志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以建立和完善“城市低保义工制度”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义工服务活动,切实加大和谐社区、平安社区创建力度,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凝心聚力建设和谐**。
一、界定对象,规范管理
为将城市低保义工制度落到实处,2009年初,我们结合县情和城市低保工作实际,出台了《建立城市低保义工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凡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身体条件允许的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参加两次环境卫生整治、治安巡逻等公益性义务劳动。每年必须完成30个小时以上的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义工服务。参加义工的低保对象,以其所属居委会为单位进行登记,填写《**县城市低保对象义工服务登记表》,颁发《城市低保对象参加义务劳动记录簿》,用于记录低保对象参加义工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完成质量等。同时,按月对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对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公益性义务劳动的取消享受资格,并在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至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有8000余名具有服务能力的低保对象申请参加义工服务。此外,有500余名60岁以上的老低保对象主动参加义工服务。在他们带动下,有10000余名普通群众自愿加入义工服务行列。
二、明确内容,整合资源。
为确保城市低保义工制度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使城市低保对象义务劳动有序运转,不走过场,我们面向全县征集知识型、技能型和普通型共3类12项义工服务项目,供低保对象自由选择参加,结合自身特长开展义工服务活动。同时,为整合低保对象义工服务活动资源,各社区居委会均建立了城市低保对象义工服务活动通报制度。各社区居委会在开展低保义工活动前,将义务劳动的时间、地点、项目、服务对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居务公开栏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以便有参与义工服务活动意愿的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截止目前,全县低保对象共计参加义务劳动28520人次,完成义工服务87000小时,服务对象达154000余人次。
三、注重效果,反响强烈
城市低保范文2
近年来,企业下岗人员和社会贫困人口增加,低保任务愈来愈重。2007年8月以来,我们在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后,针对低保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逐步探索建立“部门协作、街道负责、群众监督”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两年来,共清退5888户16037人,核减补助标准703户2132人,提高补助标准1917户2132人,新纳入4434户11613人,初步扭转了只进不出的被动局面,保证了城市低保政策的落实。
一、以人性化的工作理念把握低保动态管理
低保制度是党和政府关注弱势群体、改善民生的社会保障“最后一道防线”。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低保投入逐年增加,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低保对象不仅享受生活补助,还可享受教育、医疗、廉租住房等诸多优惠,成了人人争吃的“唐僧肉”,一些人滋生了“就业不如吃低保”的懒汉思想,产生了想方设法钻空子、弄虚作假吃低保的不良现象和“人情保”、“关系保”等不正之风。对此,我们一是加强宣传,把国家政策交给群众,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公告、传单、板报、街头咨询等方法,广泛宣传低保政策。街道和社区设立宣传阵地、印发宣传材料、组织宣传活动。每次复查复核,都下发专门通知,提出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07年,有1300多户超标享受低保的家庭主动申请退出低保。二是热情服务,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开展了“做困难群众的贴心人”活动,社区干部和低保工作人员本着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的原则,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帮助解决生活难题。南街福兴园社区居民妥志敏一家三口,夫妻下岗、儿子无业,已享受低保多年。2008年其妻提前办理退休手续,每月有600多元的退休金,社区干部帮助他的儿子应聘小区保安,每月800元的工资收入,全家生活困难有所缓解,妥志动申请退出低保。
二、以社会化的机制推动低保动态管理
低保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推动动态管理,矛盾很多,光靠民政一家难以奏效。我们采取了“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作,街道社区落实”的方法,收到了良好效果。
“民政部门牵头”,就是区民政低保管理部门在动态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我们成立了两个核查小组,抽调专人常年深入街道社区复查复核,制定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复核、复查、、监督等一整套规范的工作程序。各街道和核查小组严把“四关”,即收入关、户口关、赡养关、审批关;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申报内容不清不放过、手续不全不放过、不按程序申报不放过、群众有争议不放过。设计制作了“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登记表”、“低保对象就业收入情况调查表”和“申请低保家庭子女就读情况调查表”三种表格,统一调查内容,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有关部门协作”,就是建立市、区低保管理部门“上下互动”机制和区低保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左右联动”机制。两年来,我们在市低保管理中心的支持帮助下,与市社保中心和各区社保中心实现了信息共享,第一时间掌握职工退休情况,建立及时清退超标享受低保人员的长效机制。几年来,共清理此类人员2721户7614人。我们与市客运办联系,对出租车人员进行摸底,清理出租车户享受低保的300多户,纠正一些群众反映的“开着小车吃低保”的现象。与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联系,认真查证,清理事业单位职工违反政策领取低保的70多户。今年,我们在城区工商局的配合下,清退375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户。
“街道社区落实”,就是每次核查的具体任务最终由街道社区落实。我们把已经掌握的低保对象收入情况,交到街道社区复核落实,确保公平公正。街道社区在复查中推广了“查、访、问、看、亮”五步工作法。查,就是查清有群众举报的、从其他渠道掌握情况的人员;访,就是经常深入小区走访居民,了解社区居民生活情况;问,就是在走访中,走一家、问三家,谁家有婚丧嫁娶,最近收入有何变化,有无空挂户冒领的,有无已故没有及时停保的;看,就是走进低保对象家中,看室内是否高档装潢、有无高档消费品等;亮,就是检查情况让大家评议、核查结果张榜公示。2007年,社区干部在小区走访中得知,市塑料三厂一车间被山橡集团兼并重组后一些职工重新上岗。我们及时与山橡集团联系,落实重新上岗人员名单和收入,进行了清退。
三、以民主化的模式保证低保动态管理
低保工作政策性强,必须推行民主管理,没有群众的参与,就难以形成良性发展。我们抓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区、街、居三级民主监督机制。分别设立了区低保审批小组、街道办事处低保资格审核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低保资格评审小组,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各自职责,严把申报关、审核关、审批关,实行两榜公布。在街道设置举报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低保对象代表等作为低保义务监督员。今年,为了方便低保对象及时了解更多的低保信息,我中心筹措资金安装了LED显示屏,宣传低保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对取消和新批低保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了群众监督。
二是实行低保工作政务公开。明确区、街、居三级低保工作机构职能分工,街道和社区负责低保的初审、申报,区低保管理中心负责审批。实行政务公开,区低保中心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实行首问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上墙,群众办事有接待、有指南;街道建立低保政策宣传栏,低保申请条件、范围、程序、标准等一目了然;社区建立低保申报、审批结果公示栏。区低保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建立了完整的低保档案,配备了相关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方便快捷的低保政务查询系统,在区低保中心设置电子信息库,输入全区低保户动态管理情况,方便随时查询,提高工作效率。
城市低保范文3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民政部门的辛勤努力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城市低保制度逐步健全,管理逐步规范,工作质量逐年提高。但从全区来看,城市低保工作还存在管理水平不高,操作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部分县市甚至出现扣发、冒领、挪用城市低保金等严重违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低保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程序,提高城市低保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全区开展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提升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比较规范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操作程序和管理要求。
二、规范内容
(一)规范各级职责。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要求,切实履行各级低保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便于操作、符合政策的原则,对辖区城市低保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真正成为开展工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质量提升的有效手段。
(二)规范操作程序。要针对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低保操作程序。按照符合政策、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的原则,将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分解细化,低保对象从提出申请到批准领取低保金,需要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下岗证、失业保险证明、收入状况证明、身体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经过个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社会化发放5道程序,把城市低保工作置于一个公开、公正与公平的平台上,真正成为一项阳光工程,减少人为因素对救助工作的影响。要将低保操作程序提供管理,不论是扬,活动开展差的地区,在全区通报批评。检查结果将制成流程图,在各级低保机构显要位置张贴,并采取适当形式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做到家喻户晓。要普遍成立、份发放、及时调整”的样式、位置、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由社区主任、低保专干、社区内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员组成5-7人社区低保评审小组,全面负责本社区低保工作。街道(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低保审核工作,有重点地做好入户调查、抽查工作。要在本地区设立社区、乡镇、区县三级公示栏,做好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告。按照位置醒目、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统一公示的样式、位置、内容。
(三)规范档案管理。一是规范档案管理内容、样式、保存时限。自治区正在研究制定《自治区低保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各地要进一步规范细化档案管理内容,坚持做到按期整理、内容齐全、专人管理、存放整齐。要按照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入户调查表》、《保障金调整申报审批表》、《保障对象登记表》,进行认真的填写登记,做到各类报表上报及时,数据准确、规范、真实。二是实行分类建档。根据低保对象有无劳动能力、家庭特殊困难状况等建立常补对象档案、非常补对象档案等不同类型的管理档案,为分类复核、分类救助奠定基础。三是规范会议记录。要规范街道(乡镇)和社区《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本》、《保障对象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登记本》、《公示》、《公告》、《群众来访登记本》等,并对记录的内容、要素、保存时限等进行统一规范。
(四)规范资金管理。一是规范低保财务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安排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自治区年初下达的预算指标,结合当地财力积极落实自筹资金,不得因上级加大支持力度而减少地方财政投入,不得用上级补助抵顶本级预算指标,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做到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拖欠,不得将保障金用于非最低生活保障以外的其它支出。二是健全低保财务档案。上级下拨的资金、本地区配套资金以及资金发放时的低保对象花名册、每月统计报表等要认真收集整理、分类归档,随时接受媒体、社会、群众以及司法监督。三是规范低保资金发放。要确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依据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免收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费用的通知》,认真做好与金融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大社会化发放力度。常补对象要尽量做到社会化发放,当前确实有困难的地区,要积极想办法,妥善安排好保障金的发放。非常补对象的低保金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按月集中发放,无行动能力的保障对象,由街道、社区采取协议委托、上门服务等办法发放。
(五)规范日常管理。一是建立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制度。街道(乡镇)和社区要组织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各级低保工作机构,要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取得联系,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进行就业培训,为其提供就业机会。鼓励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参加有收益的劳务输出。二是建立低保对象定期报到制度。低保对象每月要到社区报到两次,对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社区要派人每月走访一次,低保对象外出打工或其它原因需长时间外出的,要向社区说明。三是建立签订协议制度。根据低保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健全完善低保对象签订协议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要签订协议,协议明确享受低保的条件、时间、内容、要求。协议签订时间最长为一年,到期经个人申请,并经审查符合低保条件,可重新签订协议,纳入保障范围;不申请或经审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取消低保资格。
(六)规范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辖区城市低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紧密结合起来,使之制度化。要扩大监督范围,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各地州市每年要对县市低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县市每半年、街道(乡镇)每季度要进行一次重点核查。要普遍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定期在报纸和广播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听取社会和广大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健全责任追究,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措施(7月上旬)要认真组织对中央、自治区以及本地区城市低保政策法规等有关文件再学习,特别要重点抓好《自治区城市低保操作规程》、《自治区城市低保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或实施办法。
第二阶段:搞好示范(7月下旬)各地要通过全面衡量,采取先行一步、分步实施的方法,在本地区确定1个县市做为规范化建设活动示范县市。自治区将根据各地示范县市的开展情况,确定1-2个县市作为全区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示范县市。通过示范活动,带动全区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提高。
第三阶段:参观交流(8月上旬)在各地开展示范活动的基础上,在全区开展“我看兄弟单位,兄弟单位看我”活动,自治区民政厅将组织全区部分地州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低保工作人员参观示范县市,通过参观学习,达到共同学习、相互提高的目的,为下一步全面实施打下基础。
第四阶段:组织实施(8月下旬至10月底)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在前期学习文件、参观交流的基础上,按照有创新、求突破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规范化建设活动。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11月上旬)自治区民政厅将协调自治区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采取抽查等方式,对部分地州市进行检查验收。对活动开展好的地区,在全区进行通报表彰,活动开展差的地区,在全区通报批评。检查结果直接与年底以奖代补资金考核挂钩。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是今年城市低保工作的一件大事。这项活动的开展,对于规范全区城市低保工作,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一工作,配强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城市低保范文4
这是一对退休老两口带着重病儿子的三口之家。老两口从企业退得早,两人合计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维持三口人的生活。
像他们这样的家庭,人均收入比低保标准高了那么一点点,因此享受不了低保;也正因为不享受低保,就不能申请廉租房。那么经济适用房呢?也够不上,按照现在昆明的市场价,最低也要每平方米2000元,按老两口的收入依然买不起。
低保标准能不能再提高些,惠及更多人,让像他们这样的家庭也享受一下低保?民政厅有关负责人答,低保标准已经提高了三次,还要再提高,但具体方案还未出来。
因此这样的人群,接近或略等于低保人群的,我们称之为低保边缘人群或城市低收入困难户。随着物价的上涨,这类人群备感压力,大米三块多,油、猪肉、生活日用品全线上涨……不仅如此,他们还徘徊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之外,是本该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人,却实际上被排除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之外。
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之间徘徊的这类“夹心层”怎么办?据悉,“山东莱芜市建立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联动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改过去的‘补砖庆’为‘补人头’――把过去补贴开发商建房的资金,作为‘购房券’补贴给低收入者。”低收入者有用这“购房券”买房或租房的自由,至于何时何处买房租房,悉听尊便。政府和各级部门要做的就是调查核实统计真正的低收入困难户,避免政策“打折扣”。这倒不失为一种探索中的方法,只要肯真心诚意地为百姓办事,相信方法还应该很多,因为办法总比困难多。一些国家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做法也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在美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住房保障法规《住房法》、《国民住宅法》、《城市重建法》、《住房与城市发展法》等,从法制上保证了住房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比如《住房法》规定,政府必须为低收入者提供较低租金住房,其租金一般不到私有住房租金的一半;又比如《国民住宅法》规定,政府提供低利息贷款,鼓励私人投资于低收入家庭公寓住宅,建成后的住房,优惠提供给受城市重建或政府公共计划丧失住所的家庭。
在新加坡,早在1968年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允许动用公积金存款的部分作为首期付款之用,不足之数由每月交纳的公积金分期支付,从而极大地促进了低收入者购买的积极性。该政策原本只针对最低收入家庭,1975年后政府对中等收入家庭放开了限制。
在日本,政府通过降息、减免税等措施促进住宅建设。
在俄罗斯,政府发放住房补贴金、执行税收优惠方案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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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产业;城市低保对象;直接就业效应;间接就业效应;就业增长空间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7-0065-05
一、生产业的概念与特征
生产业 (又称生产者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核心,它是一种高智力、高集聚、高成长、高辐射、高就业的现代服务业,贯穿于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社会总生产的各个环节之中。对于生产业,理论界有不同的定义。从狭义的方面来讲,生产业满足的是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对服务的中间使用需求。从广义上来讲,它满足包括政府消费、出口和资本形成等对服务的最终使用需求。
一般比较通行的认识是,生产业是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用作中间投入的服务”,生产业作为一种中间投入,其提出所需要的服务或者非市场化的中间投入即可以用于商品或者服务进一步生产的非最终消费。从内涵看,生产业主要面向生产者,是社会分工的结果,是生产者在市场上购买的服务,是围绕着企业的生产进行的保障,它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诸环节。
二、生产业对城市低保对象就业影响的研究意义
从全球经济发展的整体来看,服务业发展迅速,其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服务业吸收就业的比例也不断增加。统计数据表明,其中消费业的比重却日渐下降,真正起拉动作用的是生产业,生产业是服务业中增长最快的部分,不但超出服务业的平均增长水平,而且远远高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1],生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
我国目前正处在新一轮的经济快速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服务业的作用日益重要。近年来,北京市服务业尤其是生产业呈现出集聚发展,领先增长的态势,不断增强了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然而,相对于生产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却对真正需要解决就业问题的城市低收入人群并不“宽容”。如何尽快实现转型提升,实现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缓解当前迫切的城市低保对象的就业压力,是北京市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服务业是吸收就业增长最快的部分,相对于其他行业,它的准入门槛也相对较低,吸收就业能力较强。生产业作为一个中间投入的行业,它与其他行业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效应,并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能够达到经济发展和就业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以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生产业为突破口来促进生产业的快速发展,增强生产业对制造业的渗透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北京市生产业就业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分析
北京市生产业具有很强的间接和直接就业效应,并且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在影响生产业的诸多因素中,哪些因素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就业能起到促进作用?哪些因素会对其产生阻碍作用?影响的程度有多大?本文利用面板数据模型,从实证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
(一)研究方法与变量选择
1.研究方法介绍
面板数据(panel data)也称时间序列截面数据(time series and cross section data)或混合数据(pool data)。面板数据是同时在时间和截面空间上取得的二维数据。面板数据模型的优点是它既考虑到了截面数据存在的共性,又能分析截面数据中存在的个体特殊效应。它不仅能克服时间序列模型中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同时还能够很好地识别和度量单纯的时间序列和单纯的截面数据所不能发现的影响因素。
一般的面板数据模型可以用如下形式表示:
Yit=αit+βitXit+μit(i= 1,2,…,N;t=1,2,…,T)(3.1)
其中Yit为因变量,Xit为解释变量,Xit=(X1it,X2it,…,Xkit),k为解释变量的个数,αit、βit为估计参数,βit=(β1it,β2it,…,βkit),μit为随机扰动项,T为时期的个数,N为横截面的数量。
用矩阵表示为:
Y=Xβ+μ(3.2)
其中:
Y=Y1Y2…YN;X=X1X2…XN;μ=μ1μ2…μN;β=β1β2…βN(3.3)
是一个的向量;是一个的矩阵;是一个的向量。
针对上述的面板数据模型,我们一般设定三种形式,分别为:
形式1:αi≠αj,βi≠βj(3.4)
该种模型我们称之为变系数模型,其除了存在个体影响外,在横截面上还存在变化的经济结构,所以结构参数在不同横截面上是不同的。
形式2:αi≠αj,βi=βj(3.5)
该种模型我们称之为变截距,在横截面上个体影响不同,个体影响表现为模型中被忽略的反映个体差异的变量的影响,又分为固定影响和随机影响两种情况。
形式3:αi=αj,βi=βj(3.6)
该种模型我们称之为不变截距模型,也成为混合估计模型,其在横截面上没有个体影响、没有结构变化,用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给出了a 和 b 的一致有效估计。相当于将多个截面数据混合放在一起作为样本数据。
城市低保范文6
关键词:城市低保人员;再就业;低保制度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4-0000-01
如今随着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大力实施,民众的生活质量也大幅度提高,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日益完善。但是贫困现象依然存在于我们周围的生活环境中,城市中有这样一类群体即低保人员,他们享受着国家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国家的这种民生制度保障了这类人群的基本生活需要。国家实施低保救助针对的对象主要是一些无任何经济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一些下岗及家庭贫困的失业人员。不过如今也存在着一种骗保的现象即有劳动能力的青年人群不愿意主动寻求工作,而是呆在家里享受国家给予的低保制度,这种现象违背了国家是对社会真正贫困人群进行援助的初衷,无形中也加重了政府的经济财政压力。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和提高低保人员的就业积极性,促使他们早入融入社会工作人员的群体中去,帮助他们实现就业,转变自己的社会角色,发挥自己的真正社会价值,降低贫富差距的悬殊,为构建社会和谐作出自身的努力及贡献。
一、享受国家低保制度人员的现况
享受国家低保制度人员家庭的平均月收入都是处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下的,因此政府给予的补助是属于一种差额经济救助。政府要合理制定城市的最低生活标准,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国家制定的最低生活标准是相对于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而言的,因此需要结合当地的物价水平、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来制定。低保人员存在就业难的这种现状,原因是再就业的意识及积极性不高,就业观念很落后,安于享受现在国家给予的低保生活状态,有的低保人员长期享受低保制度导致慵懒的思想日益剧增,不想通过自己的辛苦劳动来换取生活保障的收入,因而要大力转变这些低保人员的落后思想观念,改善他们的就业生活态度。
二、实施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地方政府面临的财政经济压力过大,全国范围内享受国家低保制度的城市居民将近已有一千万人左右,国家用于救助贫困居民的低保资金也将近达到一百多亿,随着享受低保制度的贫困居民人数逐年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也日益加重。对于贫困家庭的具体收入也难以评定及核准,有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提供假的申请证明,这严重影响了政府低保工作开展的秩序。低保工作人员的整体综合水平需要加强和提升,专业化程度较低,低保工作机构和专业的工作人员数量也较少,这都导致不能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信息的不对称性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真正需要享受国家低保制度的贫困家庭没有落实到。在对申请低保的贫困家庭中,工作人员对其家庭的经济收入核实也只是通过到其家庭走访核查而做出判定,事实上只通过这种方式是不能准确客观地了解到家庭的贫困实际情况,同时对于贫困家庭中应更多倾向于孩子和老年人这种弱势群体的经济救助。
三、促进和完善低保人员再就业政策
(一)转变就业观念
开展提升低保人员自信心的教育观念,鼓励他们参加再就业培训,打消他们消极观念,为他们重拾踏入就业岗位的自信心。对低保人员加强宣传和动员,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社会工作的行列中去,增加这类人群的就业渠道,了解他们的就业目标和意愿动向。要让他们知道政府的低保制度并不是永久长期的,促进他们尽早就业,鼓励他们与城市街道社区联系,提供自己的求职证明,这样便于扩大低保人员的就业机遇。为了促进低保人员的快速就业机会,我们要发动各个部门齐心协力进行合作和沟通,建立就业互联网机制,可以使得低保人员及时了解到最新的就业数据及指导,同时要尽量开通及扩宽各种就业渠道,为低保人员提供更方便的就业条件。
(二)增加就业渠道
鼓励企业吸收低保人员,为这类群体提供就业机会,同时也要加强低保人员的职业培训技能,能够更好的满足企业的职位所需,达到一种供求平衡的关系,合理利用好人力资源成本。同时开展的大型招聘会对于低保人员来说也是寻求就业机会的一种途径,稳定市场需求。自主创业对于低保人员也是一种很好的就业渠道,这就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可以设立针对低保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及服务,金融机构也要开设贷款优惠政策,鼓励低保人员,为他们设立专门的资金贷款优惠,提供方便优质的便携条件。
(三)开展社区就业服务
为低保人员开拓良好的就业机会,从他们的工作技能实际出发,开发和建立适合低保人群的就业岗位,达到人力市场的供需平衡,合理利用好人力资源,使得城市社区也真正做到为民服务的精神。特别是针对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不高的人群,要为他们开展技能教育培训,使得他们可以轻松上岗,社区可以开展如家庭清洁工、看护老年人、接送孩子等一些劳务类的工作,这就为低保人员提供了很大的就业空间和机会,响应了国家低保制度有效而大力的实施。有寻求就业意愿的低保人员首先也会向所在社区寻求援助,社区作为基层机构也是有义务给予工作需求的低保人员鼓励及帮助的,因而社区要积极的采取措施帮助低保人员实现再就业的机会,提供合适的岗位。社区在鼓励低保人员的再就业培训中发挥主导带领的职能作用,督促他们进行定期的学习和培训,实行教学班级制,积极聘请有专业技能知识的教师参加对低保人员的就业培训指导,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的促进低保人员的就业。同时也可以鼓励低保人员投入到社会的一些公益性岗位,有效地分配了自身所拥有的人力资源及价值,也发挥了自己作为一名社会公民应尽的义务,减轻了国家财政的经济负担,将享受低保制度的机会给予了其它贫困的家庭。
参考文献:
[1]廖益光.社会救助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