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例6篇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1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CSR);研究现状;不同视角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7-0061-02

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于20世纪初首次在美国提出,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西方国家关于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已经相对成熟,而国内方面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较晚,到20世纪90年代,国内一些学者才开始对其进行研究,因此对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理解和研究还没有西方学者的成熟和完善。一般认为,国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最早的是袁家方,他在1990年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这本书中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争取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同时,面对社会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根本利益,必须承担的义务;同时他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划分为不同的几个方面,包括对职工、社会、能源、生态环境、消费者以及国家的责任[1]。自此之后,国内学者开始逐步关注起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由于认识角度和研究视角的差异,诸专家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也各有不同。刘俊海博士首次把社会责任纳入公司治理研究的范围中去,并指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赢利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种社会利益包括自然人的人权,也包括自然人之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享有的权利和好处,包括债务所有人、企业消费群、企业员工、企业的竞争对象、社会环境、社会弱势群体、当地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等[2],这一观点的提出有力地批判了传统的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行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卢代富运用逻辑学的方法对各种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进行汇总和评析,进而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3]。李立清则认为最简单的意义上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除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之外的“第三种责任”,并指出这种责任是企业在社会领域内对自身行为后果的“回应义务”[4]。在他看来,企业社

会责任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它的“内生性”。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在我国也逐渐得到普及,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2006年3月国家电网了我国大陆企业首份社会责任报告,成为国内相关企业学习的表率,在这份报告中,企业社会责任是这样定义的,即企业对所有者、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自然环境承担责任,以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统一。

2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指企业对哪些对象或主体承担社会责任以及具体承担哪些责任。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可以发现,国内大多数学者在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时就已涵盖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张兆国,梁志钢等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研究视角,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对债权人、政府、供应商、客户、员工和社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以及环境所必尽或应尽的责任[5]。王玲则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和资源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责任等,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6]。李培林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指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对投资者、顾客、员工、债权人、政府和社会环境的责任[7]。李晓丹根据国内学者的研究情况,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作为划分标准,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归纳为企业对公司股东的责任、对公司员工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8]。按照现在的理解,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股东、对员工、对消费者、对所在社区和环境以及对社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等,再进一步可归纳为四个方面的责任,也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公益责任、道德责任四个方面。

3 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研究视角

3.1 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

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过程中形成了众多理论,有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公民理论、社会契约理论等,而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不仅有利于人们更好地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还能明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面对的对象和主体,也就是我们上文提到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国内关于这方面的理论文献更是层出不穷,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角度,金建江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观,并指出企业不愿意去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决策信息的不对称,建议在企业治理机构中设立一个“利益相关者委员会”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从而使得企业积极地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9]。辛杰基于消费者响应的视角,对国内外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指出了当前研究的不足之处并分析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在未来研究所需要关注的问题[10]。赵瑾璐,张志秋等在对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情况进行整理总结的基础上,以利益相关者原理为出发点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部及外部效应进行了福利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来完善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11]。王阳,赵祥则把研究的对象放在传媒企业上,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传媒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履行对策[12]。

3.2 其他主要的研究视角

除了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外,国内大多数学者都从不同的学科领域或多或少的进行了研究,鉴于文献数量原因,在此,主要就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进行评述。王慧,王建琼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引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根据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依据不同的指标进行研究和评价,构建了一个动态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13]。孙艳从中国对外开放的背景出发,基于贸易与投资视角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实施带来的影响,并指出企业要获得长远发展就应该实施社会责任的必要性[14]。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定的环境问题,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势在必行。王超就立足于此表明了低碳经济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统一性,并指出了我国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15]。阎泽睿,赵公民则基于元分析视角,从具体行业和领域、指标体系、相关理论、实证与应用及评价方法五方面对2005―2012年间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归整[16]。此外,更多的学者将研究方向集中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上。温素彬,方苑以46家上市公司2003―2007年的数据为依据,运用面板数据模型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已经开始关注其社会责任,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变量对当期财务绩效的影响为负,但是从长期来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具有正向的影响。这一结论显然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特征相符合,由于企业社会责任这种正向影响的滞后性,企业为了短期利益往往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加上国家惩罚机制的不完善,更是“纵容”了这一行为。唐俊峰,李立峰则以2011年和2012年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为依据,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提升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4 结 论

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文献的整理,可以使得我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发展脉络有个清楚的认识,同时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学科交叉的方法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将研究逐步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但是从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来看还不尽如人意,企业的短期的狭隘目光还一时难以转变,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真正实施起来还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这其中需要企业、政府和个人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袁家方.企业社会责任[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0.

[2]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3]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3):137-144.

[4]李立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为例[J].南方经济,2006(1):105-118.

[5]张兆国,梁志钢,尹开国.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2(2):139-146.

[6]王玲.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性质、特征和内容[J].法学家,2006(1):136-142.

[7]李培林.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可持续发展[J],现代财经,2006(10):11-15.

[8]李晓丹.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两个前沿问题的思考[J].特区经济,2014(1):195-197.

[9]金建江.从利益相关者视角解读企业社会责任[J].财经科学,2007(11):98-105.

[10]辛杰.基于消费者响应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综述[J].山东社会科学,2011(5):163-166.

[11]赵瑾璐,张志秋,王子博.基于利益相关者角度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经济问题,2013(12):76-79.

[12]王阳,赵祥.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传媒企业的社会责任对策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4(3):49-50.

[13]王慧,王建琼.基于生命周期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9-12.

[14]孙艳.贸易与投资视角下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1):55-57.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2

关键词:“史家办报”社会责任论《申报》

史量才是“史家办报”思想的集大成者,目前关于史量才新闻思想研究的核心是对“史家办报”思想的内涵与价值的理解与诠释。一般认为,史量才在《申报六十周年发行年鉴之旨趣》一文中集中阐释了其“史家办报”思想,他主张报人应“负直系通史之任务”,“以史自役”,用史家的职责和道德要求报人;办报与史家治史鉴往知今一样,关键在于使读者“致用”①。论者多从办报与治史的关系上加以论述,这不无道理,但难以揭示出办报作为新闻事业与治史的本质区别。从大众传播的社会责任理论来考察,“史家办报”思想根植于中国史学传统与文化,更是源于西方自由主义的办报理念,在传媒与社会的关系上表现出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实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报刊社会责任论。社会责任论认为,传播自由与媒体责任相互依存,大众传媒在享受新闻自由的同时,有义务承当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作为商业大报的《申报》在“以史为鉴”思想的指导下不仅追求经济利益,而且“为社会为历史立一较有权威的言论机关”,发挥了监督政府、向导国民的舆论先导作用。“史家办报”作为中国化的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其形成是与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史氏的办报活动、办报环境等紧密相连、水融的,因而在内涵与意义上表现出与西方的社会责任论诸多的不同之处。总书记曾在世界传媒峰会上高度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研究“史家办报”的社会责任理念,对于建设今天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仍然具有现实价值与借鉴意义。

追求新闻自由与独立,监督政府,服务民众,是“史家办报”社会责任内容的重要体现。新闻自由是社会责任的前提,没有自由就没有责任,这是社会责任论的基本内核。欧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独立于政府的新闻自由,社会责任论的内涵主要是针对传媒滥用新闻自由、追求商业利益以及对社会的负面作用(如黄色新闻泛滥等),以追求独立于商业利润的、服务公共利益的新闻业为目标,主张政府对传媒进行一定的“干预”。与西方关注滥用新闻自由的负面影响不同,“史家办报”的社会责任主要是以争取新闻自由和独立为内涵的,因为当时的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内忧外患、军阀混战、政局动荡,毫无新闻自由可言,报业市场化程度不高,没有独立的新闻业,所以争取新闻自由与独立、反抗政府或其他势力对报刊的控制与操纵就成为媒体发挥社会作用的重要保障。

史量才信奉西方的自由主义理念,他追求的新闻理想是“国有国格,报有报格,人有人格”。“独立之精神”、“无偏无党”、“服务社会”是史量才办报思想的核心。政治上自主,不听命于任何一个政治集团,不受官方或军阀操纵。1931年12月13日《申报》发表时评《再论自由之真义》,反对反动派无故扣发上海各报,要求言论出版自由“有绝对之神圣,为任何人与任何势力所不能侵犯”。经济上独立,不接受任何政治势力、军阀的津贴。《申报》实行企业化经营,依靠广告与发行获得了巨大成功。1921年12月19日史量才对来访的美国新闻学家格拉士说:“虽十年来政潮澎湃,敝馆宗旨迄今未偶迁。孟子所谓‘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与顷者格拉士君所谓‘报馆应有独立之精神’一语,敝馆宗旨似亦隐相符合,且鄙人誓守此志,办报一年即实行此志一年也。”②史量才和《申报》的“无偏无党”、不带色彩的独立精神,并非没有自己的观点,其本质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的立场,值得肯定的是,在民族危亡关头,史量才作为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能够从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出发,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进步作用。

真实、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是传媒形成独立舆论的前提。社会责任要求报刊提供真实、全面、客观、重要的信息和解释等。史量才看到民国后时局的变化很快,只有迅速、翔实的新闻报道才能跟得上时局的变化和发展,赢得更多的读者。史量才为了丰富和扩大《申报》的信息量,增强新闻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可读性,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通讯网络,重金聘请当时国内一流的记者如黄远生和邵飘萍等为其撰写新闻通讯,并在国外重要城市聘请特约通讯员。《申报》主编陈景韩主张写新闻要客观,报道要忠实:“一曰确,二曰速,三曰博。”《申报》在形成企业化大报后继续保持着新闻报道方面的权威地位,它的新闻报道信息量大、内容丰富、客观公正,显示出一定的独立性和公共品格。

言论是报纸发挥社会影响力、体现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申报》作为商业报纸,一开始仿效美国大众化报纸,采取重新闻轻言论的办报方针,史量才主张“无偏无党”、“经济独立”、“以报传史”,要做“社会的木铎”。“九一八”事变后,面对空前的民族危机,史量才的思想发生重要变化,他认识到不争取言论自由报纸是没有出路的,开始批评的内外政策。他对《申报》进行重大改革,加大对“时评”的改革力度,要为战乱不息、经济衰败、民不聊生的国家大声疾呼,唤醒民众。《申报》改革可谓是“史家办报”社会责任理念的直接宣示。《申报六十周年纪念宣言》称“以积极之行动,努力于本报之改进,努力于应负之责任,不徘徊、不推诿、不畏缩,尽我绵薄,期有以自效,是为本报同人深自体念后最大之决心”,“肩荷此社会先驱,推进时代之重责”,“使社会进入合理常规”,“使我民族臻于兴盛与繁荣”③。《申报六十周年革新计划宣言》认为“新闻事业为推进社会最有力的工具”,力图“传达公正舆论,诉说民众痛苦”④。1932年6月对苏区发动第四次围剿,《申报》鲜明地表达了反内战主张,连发了三篇“剿匪时评”,影响巨大。“一・二八淞沪抗战”后抗日救亡运动席卷全国,史量才及《申报》积极投入到抗日救亡运动中,《申报》通过新闻报道和评论等对宣传抗日救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致力于文化事业,启迪民智,教育民众,是“史家办报”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史量才办《申报》有着比盈利更为崇高的办报动机,就是坚持“文化启蒙”、“新闻救国”的路线,积极从事文化事业。社会责任论认为,大众传媒不仅是商业机构,也是大众学校,传播文化是大众传媒的一个重要功能,报纸应发挥教导民众、传播知识、传承文化的作用。在史量才看来,《申报》不是一般的企业,更是文化事业,它是承载与传播文化的重要阵地。史量才认为报纸是民族生命所系的文化的载体,报馆同人“深知民族生命之系于文化,文化之传后无穷者为历史”,因此,《申报》刊行60年来,“息息负历史文化之责任,又同时力趋于时代以前,应环境之演化,开风气于方新,所求不负其使命者,固未尝一日去诸怀抱也”⑤。黄炎培先生回忆,史量才“先生独着眼社会事业,以为一国之兴,文化实基础,而策进文化以新闻为先锋”(黄炎培《史量才先生之生平》)。

在陶行知等进步人士的影响下,史量才希望通过文化事业来“启迪民智”,将文化知识普及到平民百姓之中,提高国民思想素质,促进社会进步,使贫穷落后的中国逐步走向富强。改革后的《申报》由原来注重盈利的商业报纸发展成为具有强烈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进步“舆论机关”。史量才相继出版《申报月刊》和《申报年鉴》,邀请丁文江等人精心绘制《中国分省地图》和《中华民国新地图》,编行《申报丛书》。先后创办了申报新闻函授学校、申报职工业余学校、申报妇女补习学校等教育机构。1932年12月创办申报流通图书馆,深受上海店员、学徒、工友的欢迎,起到普及教育的作用。史量才认为,报社开设图书馆很有必要,把它与《申报》相衡,“一则以史事为经,一则以学艺为纬,但全力与文化,庶民智因而日进,民德因而日立,以抵于国家富强之域”⑥。这种兴办社会文化事业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的理念与实践,旨在开启民智,挽救国家危亡,与民国时期启蒙与救亡的主题相呼应,与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文化启蒙、新文化运动的思想启蒙一脉相承,是史量才追求进步与爱国精神的具体表现。

“史家办报”社会责任理念的形成,并不是偶然和孤立的现象,追根究源大致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源于我国史家文化传统,史家精神一直受到报人的推崇,对此已有颇多论述,在此不再赘述。其次是源于西方自由主义的办报理念,即追求新闻业的独立精神。民国初年报界畸形发展,许多报纸为一党一派作宣传鼓动,靠津贴过日子,党同伐异,新闻报道与评论毫无公信力可言,根本没有把报纸本身当成一种事业。有识之士坚持西方自由主义的办报理念,提出了新闻“独立”的要求,开始创办“无偏无党”、“经济独立”的新型报纸,如邵飘萍的《京报》、张季鸾等人接办《大公报》提出“不党、不私、不卖、不盲”的“四不主义”、成舍我创办《世界日报》宣布不党不偏的办报宗旨等。史量才改革《申报》,把这份商业报纸变成了“权威的舆论机关”,这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与其他报纸追求新闻业独立的趋势相一致的,对推动我国近代新闻事业的发展与进步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再次,在报刊的功能方面,西方传媒重视报刊的经济功能和娱乐功能,我国报刊比较偏重于政治功能、教育功能和文化功能。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发达国家传媒市场化程度普遍较高,报刊的商业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公众媒介素养有所提高,社会责任论主要是对传媒滥用新闻自由、片面追求商业利益的反驳,要求传媒自律并对社会负起责任。而我国报刊的情况则有所不同,近代中国始终面临着救亡图存的重任,国民素质相对较低,近代报刊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首先是适应政治斗争的需要,报刊成为先进分子宣传救亡图存、救国救民的利器,所以政党报刊、文人办报等成为中国近代报业的主流,这与西方市场经济成熟条件下的报刊截然不同,我国报刊尤其是政党报刊作为舆论工具、教育工具的作用被发挥到极致,而报刊作为商业机构的功能则受到抑制,商业报纸一直未能发展成为主流,张季鸾对此有精辟的阐述:“中国报有一点与各国不同,就是各国的报是作为一种大的实业经营,而中国报原则上是‘文人论政’的机关,不是实业机关。这一点可以说是中国落后,也可以说是特长。民国以来中国报也有商业化的趋向,但程度还很浅。以本报为例,假若本报尚有渺小的价值,就在于虽按着商业经营,而仍能保持‘文人论政’的本来面目。”⑦这是我国报刊的传统与特色,即使是商业报纸也不能不受到影响,“史家办报”是近代报刊重视社会责任的个中翘楚。毋庸讳言的是,“史家办报”也存在难以避免的局限性。作为商业报纸的《申报》常常徘徊在义利之间,有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趋向,比如在新闻报道方面,特别重视社会新闻,为了吸引读者,扩大发行量,《申报》也刊登了不少低俗、庸俗的社会新闻;表现在广告经营方面,《申报》对广告极为重视,广告版面超过了新闻版面,甚至出现了一些低级趣味、黄色下流的广告;等等。但瑕不掩瑜,从总体上看,“史家办报”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责任论,在中国新闻史上代表了民主自由、爱国进步的趋向,其地位与作用是不可磨灭的。

注 释:

①陈建云主编:《中外新闻学名著导读》,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2页。

②谢介生:《世界报界名人来华者之言论丛辑及予之感想》,载《最近之五十年――申报馆五十周年纪念》,申报社,1922年2月初版。

③1931年9月1日《申报》。

④1932年11月30日《申报月刊》。

⑤见《申报六十周年发行年鉴之旨趣》,刊于1932年11月30日《申报月刊》,原刊于《申报年鉴》(1932)。

⑥见《申报流通图书馆一周年纪念册序》,载《申报流通图书馆第二年工作报告:纪念史量才先生》,申报流通图书馆主编,1935年2月出版。

⑦1941年5月15日重庆《大公报》社评《本社同人的声明》。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3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食品安全;食品企业;扎根理论

中图分类号:C9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5-0043-07

一、引言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有效实施食品安全治理、引导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实质是拷问中国食品安全治理面临的这些问题:为何有的食品企业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但也有不少食品企业甚至是名牌或龙头企业违背社会责任?有哪些主要因素影响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其驱动机制和调节机制又是怎样发挥作用的?目前我国学术界和政府尚未深入研究和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中国政府日益重视食品安全治理。近几年已经施行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系列法律法规,并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最高议事协调机构,十报告也提出今后需要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然而,这些改革在近几年并未收到显著成效。根据复旦大学吴恒创办的“掷出窗外——面对食品安全危机,你应有的态度”网站、国家食品安全中心网站“质量播报”栏目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中国食品安全论坛网站“食品安全问题曝光”栏目(未披露2010年的数据)的数据统计,中国2010—2012年度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数量与趋势如图1所示。图1表明,虽然三种统计数据的差异较大,但均反应了中国自2009年实施《食品安全法》之后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数量仍然呈上升态势,并未明显扭转。为了克服单一政策监管的低效,2012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作为今后食品安全治理的六大任务之一。因此,只有明确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其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才能制定实施政府监管强制性与企业履责主动性相协同的高效食品安全治理政策。

二、文献综述

现有文献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是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过程、需求层次、宏微观主体、传导机制等五个视角展开的。

(一)根据内容界分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一些学者认为利益相关者、企业绩效和外部环境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三大影响因素。利益相关者因素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政府、非盈利组织、消费者、股东、职工等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正当诉求,以及对减少贫困、降低污染等社会诉求的回应[1]。企业绩效因素关注企业社会责任行动对企业绩效产生的影响,寻求以提高企业绩效为目的的最优社会责任履行方式、途径、程度和时机等[2];杨春方(2009)发现出口业绩、创新程度、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企业绩效因素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方式和程度具有显著影响[3]。外部环境因素强调对企业取得合法性、增强声誉、响应公益行动、规避市场风险、铸就顾客忠诚等具有重要影响外部环境,包括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地域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外部环境压力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4]。在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法律环境的完善程度和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5],以及政府控制、政府层级、市场化进程等外部环境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水平具有显著影响[6]。

(二)按照过程界分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Brickson(2007)认为,根据内容界分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忽视了企业组织及其管理层对社会责任产生作用的精神框架和意识过程,无法让管理层认知企业所处的现实世界[7]。为此,Kunal等(2008)构建了一个企业社会责任意会(Sensemaking)过程模型,该模型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意会过程分为认知(Cognitive)、语言(Linguistic)和意动(Conative)三个递进环节。其中,认知环节包括对企业的目标定位和合法性判识,语言环节包括对企业正当性和透明度的传达,意动环节包括对利益相关者履行社会责任的事前承诺等[8]。郝云宏等(2012)认为目前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存在重经济理性而轻制度理性的偏失,并基于合法性理论构建了一个“制度环境—制度压力—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三因素影响过程模型[9]。

(三)根据需求理论识别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Tuzzolino等(1981)借鉴马斯洛创建的人之五层次需求理论,构建了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需求因素框架,它将企业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盈利、合法等)、安全需求(竞争地位、避免倒闭等)、心理需求(利益团体、合作共享等)、自尊需求(市场地位、产品领先等)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慈善行动、环境保护等)[10]。其中,企业自我实现的需求即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求,它受前四种需求的影响且在前四种需求得到满足时才会产生。McWilliams等(2001)根据经济学的供求理论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一种投入,建立了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供给与需求模型,并通过实证检验发现企业规模、多元化水平、研发支出、广告支出、政府采购、消费者收入、劳动力市场、产业生命周期等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需求性影响因素[11]。

(四)基于宏微观主体间关系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Aguilera等(2007)构建了一个企业社会责任多重影响因素框架,该框架划分了微观个体(企业管理者等)、中观组织(行业等)、宏观国家和泛宏观国际组织(政府联盟等)四个主体层次,结合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学理论分析了影响这四层次主体支持企业社会责任的工具性(自利性)动机、关系性动机(主体间关系)、道德性动机及三种动机的交织影响[12]。S. Li等(2010)比较分析了中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四个新兴市场国家的跨国公司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发现缘自国家、行业和企业三个层次,其中具有不同法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国家产生的影响最大[13]。杨春方(201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国家、社会和企业三者进行利益博弈的结果[14]。

(五)从传导机制视角探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企业社会责任的传导机制是国外学者研究的热点,其基本思路是首先确定前置驱动因素,再通过中介因素的传递或调节作用,最终影响到企业社会责任。主要观点有:国家与社会文化(集体主义、权力距离等)影响企业管理者的价值观,后者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在法规政策、行业自律规则和投资者的监督规则等制度因素的调节下,企业经济基础前置地驱动企业社会责任;中国企业的产权性质和产权结构决定企业承受的政治干预程度,政治干预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交织影响决定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水平;企业领导类型影响下属员工的伦理认知,后者直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效果,其中变革型领导比交易型领导产生的影响更大;甘地(Gandhi)文化对印度结构(国家政策等)产生了重要影响,后者决定着印度企业处理社会责任问题的方式;企业核心价值观影响企业伦理进而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最终影响到企业财务绩效。

国内学者对传导机制的研究较多。韵江等(2005)认为公司治理、组织能力分别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前置变量和中介变量[15];李建升等(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文化驱动企业绩效的中介变量[16];姜志华(2011)认为企业高管价值观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前置因素,企业文化是中介因素[17];周立新等(2012)发现中国家族企业的内部能力(制造能力等)和外部关系(社会网络等)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具有调节效应[18]。

综上所述,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的研究视域广泛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过程、需求层次、宏微观主体和传导机制等方面,但尚存以下不足:一是目前的研究路径为探索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适性的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缺少针对社会责任具有特殊性的食品企业、重污染企业等的专项研究。二是传导机制的研究结论差异很大,甚至存在一些矛盾。如前所述,前置驱动因素有国家与社会文化、企业经济基础等多种观点,中介或调节因素也有企业管理者的价值观、制度因素等多种观点,其原因可能是现有文献大多采用演绎法考虑到了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局部因素,缺少采用归纳法探索整体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因此,本文以中国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扎根理论质性归纳研究方法,对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进行整体性探测研究,以期为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提供政策建议。

三、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目前尚无全面系统的有关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的概念、范畴、测量量表和理论模型。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7)的调研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不一致,甚至存在一些误解[19]。因此,设计结构化问卷对企业管理层进行大样本调研未必有效,也受调研条件和成本的限制。由于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探测这些影响因素需要广泛深入的信息来源。公司网站具有内容广泛、信息量大、更新及时等优势,其信息蕴含着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影响的各种现实因素。因此,本文选取中国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为样本,以各公司网站所有栏目披露的全部信息作为资料来源。剔除了生产白酒等特殊消费品的公司,最终得到58家样本公司,其中沪市17家,深市41家。

扎根理论是由Glaser和Strauss(1967)首创的一种不受理论假设限制的质性研究方法,它是从原始资料中探寻现象背后的核心概念,通过对资料进行反复比较分析和编码,探测出若干概念、范畴及其内在联系,最终构建出扎根于实践的理论模型。扎根理论包括开放式编码(初始编码和聚焦编码)、主轴编码、理论编码和理论饱和度检验四个步骤[20]。以下将运用扎根理论、采用NVivo 8软件对58家样本公司进行分析处理。

四、概念、范畴的提取与模型构建

(一)开放式编码

开放式编码是对原始资料逐词逐句地进行分析、标签和编码,从原始资料中产生大量初始概念(初始编码),并进一步从初始概念中发掘提炼出若干范畴(聚焦编码)。为了尽量排除主观定见、专业背景和个体偏好的影响,本文采用公司网站披露的原生词句作为标签,从中发掘初始概念。根据NVivo 8软件的统计,一共参考了1992条原始语句,从中提取了171个初始概念,在剔除出现频次少于3次的初始概念后,最终得到157个初始概念。由于初始概念数量多且存在一些交叉重复,进一步对初始概念进行分类组合,按其实质归纳为16个范畴。为了节省篇幅,表1仅列示了出现频次较高的前3个初始概念和16个范畴。

(二)主轴编码

主轴编码是由Strauss和Corbin(1990)在早期扎根理论基础上创设的一种编码类型,它通过探寻范畴间的内在联系,发展出作为“范畴之轴”的主范畴,形成更大类属的维度[20]。根据表1中的16个范畴在性质、内容、结构、条件、行动、结果等方面的逻辑联系进行比较与归类提取,确定为5个主范畴。各主范畴、对应副范畴及其内在联系如表2所示。

(三)理论编码与模型发展

理论编码是从主范畴中提炼、归纳出核心范畴,并探寻核心范畴与主范畴及相关副范畴间的内在联系,再以“故事”的形式呈现研究对象的整体连贯图景及其背后的因果脉络,最终发展出新的理论模型。经过理论编码,得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核心范畴,围绕该核心范畴的“故事”概要为:企业文化、质量改进、经济绩效、企业荣誉四个主范畴对企业社会责任主范畴存在显著影响;其中,企业文化是内在前置驱动因素,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根本动因,二者形成原生的“企业文化—企业社会责任”驱动关系(简称“文化—责任”关系);质量改进、经济绩效、企业荣誉对“文化—责任”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属于情境条件因素;质量改进、经济绩效是内部情境因素,企业荣誉是外部情境因素,三者共同调节“文化—责任”关系的一致性程度和强度。以该“故事”为基础,建构出一个新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模型”(如图2),按其构件简称为“文化—情境—责任”模型。

(四)理论饱和度检验

为了保障理论构建依据的初始样本量足够大,初始概念和范畴提取参考的资料更具开放性,本文并未采取扎根理论常用的事先预留部分样本以备理论饱和度检验的理论抽样方法,而是采取由三位本课题组成员独立地对源自全部样本公司的初始概念、范畴、主范畴、核心范畴及其逻辑关系进行复查、质疑、增减,再进行集中辩论、取得共识的方法进行理论饱和度检验,结果并未发现存在实质分歧的范畴、主范畴、核心范畴和逻辑关系。此外,还对高金食品、涪陵榨菜两家食品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裁及生产部、技术部、战略部、市场部、财务部的负责人进行了深度访谈,结果初步验证了模型逻辑关系的正确性。由此表明,“文化—情境—责任”模型基本达到理论饱和。

五、“文化—情境—责任”模型的阐释

运用“文化—情境—责任”模型可以解释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机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包括企业文化、质量改进、经济绩效和企业荣誉四个主范畴,但它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机制(强度、方向等)存在差异。

(一)“文化—责任”驱动机制

企业文化由企业的理念、价值观、使命和愿景等因子决定,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前置驱动因素,它通过影响食品企业领导层和员工的意识与行动驱动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发生与否及履行程度大小。根据样本案例发现,“文化—责任”关系的一致性取决于企业文化的类型和强度。

1. 企业文化的类型影响“文化—责任”关系的一致性。由于企业的领导者特质、发展历程、所属产业、所处地域和宏观经济社会环境等存在差异,产生了多种类型的企业文化,不同类型的企业文化传达的理念、价值观、使命和愿景等具有差异,进而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驱动产生不同的影响,发生作用的企业社会责任维度也可能不同,甚至出现维度间发生矛盾的情况。以双汇集团为例,其愿景是“做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该企业文化驱使双汇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经营型)慈善责任维度而弱化(质量型)食品安全维度。根据双汇网站公示的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双汇累计捐赠达1.6亿元,但在2011年发生了“瘦肉精”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即发生了“捐赠”与“掺假”并存的怪象。

2. 企业文化的强度影响“文化—责任”关系的一致性。当企业文化的影响力较弱时,如滞留于表层文化而未深入中间层和核心层文化,企业几乎不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要能驱动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发生,其影响强度需要达到某个“阀值”,当影响强度超过该“阀值”后,随着其强度的持续增大,“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程度会越高。因此,“文化—责任”关系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复杂的非线性关系。例如,三元股份自1997年上市以来一直强化以“倡导绿色与健康的文化”、“质量立市、诚信为本”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即使在2008年我国乳品产业几乎全盘陷入“三聚氰胺”事件的形势下,三元仍能独善其身。

(二)情境因素对“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调节机制

质量改进(由研究开发、质量管理两个范畴决定)和经济绩效(由经营模式、销售绩效和治理结构三个范畴决定)是影响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内部情境因素,这两大因素是“文化—责任”驱动关系的科技支持、经济基础和管理保障,是食品企业能否将社会责任动机付诸实践、保障食品安全的内在物质条件。企业荣誉(由企业地位、品牌荣誉、资质认证、高管荣誉和领导视察五个范畴决定)是影响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外部情境因素,是食品企业实现“文化—责任”驱动关系的外在动力和压力等精神条件。

质量改进、经济绩效和企业荣誉三个情境因素均通过影响“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程度或强度发挥调节作用。当三个情境因素的综合影响微弱时,如三者的影响均微弱或三者的影响虽然较大但调节方向相反导致影响相互抵消,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主要由企业文化直接驱动,此时“文化—责任”驱动关系变得直接强烈;当三个情境因素的综合影响强烈时,如三者的影响强度和调节方向均非常积极或非常消极,将会大幅促进或抑制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此时“文化—责任”驱动关系变得间接微弱。三个情境因素对“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调节机制如图3所示。

图4为情境因素对“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调节机制总结。图4中,A、B、C三条曲线分别代表企业文化类型和强度不同的三家食品企业,依次对应于图3(1)中的A、B、C三点;曲线C上的C1、C2、C3点分别对应图3(2)中的C1、C2、C3点。图4以C企业受到情境因素的正面影响为例解析了调节机制的基本原理:当C企业的“文化—责任”一致性程度最高时,情境因素的调节效应最小;当情境因素的影响最强时(图4中的C3点),“文化—责任”一致性程度最低,调节效应最大;反之,当情境因素的影响最弱时(图4中的点C1点),“文化—责任”一致性程度最高,调节效应最小。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根据58家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的网站资料运用扎根理论探测发现:企业文化、质量改进、经济绩效和企业荣誉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其中,企业文化是内在前置驱动因素,质量改进和经济绩效是内部情境因素,企业荣誉是外部情境因素。进一步构建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模型(“文化—情境—责任”模型),分析了“文化—责任”关系的驱动机制和情境因素对“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调节机制。其中,企业文化的类型和强度驱动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三个情境因素的强度和方向调节“文化—责任”关系的一致性程度。此外,还探测出企业荣誉这一新的主范畴,它包括企业地位、品牌荣誉、资质认证、高管荣誉、领导视察五个范畴。其中,领导视察和高管荣誉是我国情境下的两个特色范畴,二者在中国食品安全治理中具有独特的作用。由于“文化—情境—责任”模型是基于扎根理论质性探测方法构建的,模型中的范畴、主范畴、核心范畴及其作用机制和路径等有待大样本定量实证检验。

(二)相关政策建议

1. 加强食品企业文化建设。文化建设是十提出的“五位一体”总布局之一,企业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战略在微观企业层面得以开展、创新和传承的重要阵地。中国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加强食品企业文化(内在前置驱动因素)建设至关重要。一方面,食品企业应当加强对自身企业文化的诊断和创新,改变目前企业文化同质化严重、忽视食品产业根本使命元素的现状。例如,多家样本公司提出了“健康、诚信、忧患、快乐”、“团结、进取、创新、发展”、“勤奋、进取、团结、忠诚”等同质化的企业文化。这表明食品企业应当立足于中国的现实情境,加强融合中华文化与食品产业特质的企业文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生态文明等核心元素融入企业文化并付诸实践。另一方面,政府在制定实施有关文化建设总布局的政策时应当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特别是关涉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食品企业文化建设,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食品企业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鼓励食品企业实践、创新和传承具有中华优良传统和先进文化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

2. 加大对食品企业科技创新和质量改进的支持力度。食品企业的质量改进、经济绩效是调节“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两个内部情境因素。食品企业对研究开发和质量管理的投入不足或对经济绩效的片面追求均会导致企业社会责任的低下或缺失,引发食品安全事件。部分样本案例表明,我国食品企业的研发成本、认证成本、质量管理系统的投入与运行成本、接受监管成本、诉讼风险成本等高昂,可能导致部分食品企业甚至食品产业的经济绩效底线难以保障,采取无法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低成本低质量生产经营策略可能成为某些企业的现实选择。这就需要政府在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以惩戒食品企业的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的同时,还需正视食品产业的高风险与低回报不对称性问题,从宏观产业经济调控的高度进行规划,制定实施财政、金融、税收、技术服务等政策支持食品企业的科技创新和质量改进。

3. 规范食品企业的荣誉建设。企业荣誉是调节“文化—责任”关系一致性的外部情境因素,其提升能够促进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荣誉包括企业地位、品牌荣誉、资质认证、高管荣誉和领导视察五个范畴。其中,国家领导人、部级领导和地方政府官员对食品企业的视察,其作用是多方面的,可能对企业既产生强烈的激励机制又形成严厉的鞭策机制,甚至影响到企业文化建设;也可能存在国家的食品安全治理与地方政府的经济保护主义交织作用于食品企业的冲突性机制;等等。领导视察发挥作用的机制、路径和效应等,在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中尚待深入研究。因此,政府制定实施科学规范的企业地位和高管荣誉评价制度、权威明确的品牌与资质认证制度,以及国家领导人和各级政府领导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品企业进行巡视、视察和督导制度等,是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特色制度安排。

4. 强化食品企业的法制教育。在“文化—情境—责任”模型中,本文注意到缺失了有关“法规制度”的外部情境因素。从扎根理论的客观主义出发,本文并未人为增添这类范畴。其原因是样本中仅有几家公司披露了依法纳税、安全生产两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已归入表1中的法律责任范畴),目前尚无一家样本公司披露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及相关承诺等,甚至所有样本公司网站均未出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初始概念。这表明,目前我国食品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意识还非常淡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全国食品管理与工作人员开展了广泛的学习交流活动,但目前尚未将这些法律法规理念深入到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企业层面,食品企业还未做到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准绳回应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27]。因此,在今后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管理等食品安全治理行动中应当有效开展引导食品企业学习和宣传法律法规等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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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luence Factors of Food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Food Safety Administration Policy

——An Exploratory Research Based on Grounded Theory

Chen Xujiang,Gao Lu

(School of Accounting,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67,China)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4

关键词:社会责任 财务绩效 上市公司 滞后效应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自 20 世纪 20 年代提出以来受到了理论界和企业的广泛关注。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正在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潮流。在国外,随着 SA8000 等社会责任标准的推出,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逐渐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在中国,很多企业也开始越来越重视社会责任问题,人们普遍希望企业能够主动地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本文希望通过此次研究,针对我国的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这一问题上的困惑而给出比较明确的结论。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对企业社会责任(CSR)和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最早源于 1972 年,当时,Bargdon和 Marlin 提出了一个问题,污染有利可图吗?于是,Bargdon 和 Marlin 开始研究纸浆行业的股本回报率与环境污染的关系。同年,Moskowitz 研究了 14 家具有社会责任的公司半年内股票价格的增长。这两个研究都得出了积极的结论,即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的财务绩效有积极的影响。Vance 于(1975) 重复了 Moskowitz 的研究,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发现 Moskowitz 所提到的 14 家公司 3 年间的股票价格出现下跌,并明显低于大盘走势。Alexender 和 Buchholz ( 1978 )在 Moskowitz 和 Vance 研究的基础上调整了市场风险,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性。后来的实证研究不断重复正相关、负相关和无相关三种结论。直到目前,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问题,国外学者也并未得出一致的研究结论。Griffin 和 Mahon (1997 ) 统计了 1972~1997 年的 51 篇论文的研究结论,其中正相关的 33 篇,负相关的 19 篇,无相关的 9 篇。之后,2000 年,McWilliams 和 Siegel等研究者得出的结论是,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性。

(二)国内文献 我国学术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李正在 2006 年以 521 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相关性问题,结果表明,从当期看,承担社会责任越多的企业,其价值越低;但从长期看,承担社会责任并不会降低企业价值。宋献中、龚明晓( 2006)年研究了公司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价值,得出了信息的公共关系价值的增值效应大于决策价值的增值效应的结论。沈洪涛、杨熠( 2008) 也研究了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价值相关性,结果发现,2002 年以后,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开始具有正的价值相关性。王怀明、宋涛( 2007 )以 140 家上证 180 指数上市公司 2002年至2004年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对国家、投资者和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绩效则是负相关的关系。温素彬、方苑( 2008 )以 46 家我国上市公司 2003~2007 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大多数社会责任变量对财务绩效具有正向影响作用,并且显著性大大提高,从而反映出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正向影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长期性。总体而言,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研究中所使用的样本量较少,而且基本上都是基于横截面数据的分析,因而分析结果难免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并且,我国学者更多地关注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财务绩效的关系,而对于社会责任的实际承担水平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甚少,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只是采用了外延式的罗列方式,缺乏理论上的系统性和统一性。一些学者认为,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之间的相关性研究,之所以会出现三种研究结论,主要有几个原因:(1)各种研究所使用的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评价方法不完全一致。(2)变量的控制问题。如何能说明不同企业财务绩效的差异是由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差异引起的,国外研究通常的做法有两种:一是使用大规模、多行业的样本,观察一段时间内样本的表现;二是选择同一行业多个样本进行研究。但这样仍然很难排除其他因素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 (3)很少考虑行业、企业规模、企业历史对研究的影响,没有将所选取的样本企业分行业单独进行研究,也很少有研究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分别得出结论。(4)没有考虑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影响的滞后效应。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水平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可能会因企业的宣传力度、公众知觉的滞后等因素的存在而具有时间上的滞后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本文根据国内外大多数学者的研究结果,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1:企业对国家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的财务绩效呈正相关

企业主动承担对国家的社会责任贡献,响应国家的号召,投资于政策支持的产业,依法纳税,必将会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使企业获得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容易享受到政府的政策优惠,从而对企业的财务绩效产生积极作用。

假设2: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的财务绩效呈负相关

按照我国许多学者的说法,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而国有企业过重的社会负担是由于承担了过多的冗员和工人福利等社会型职能造成的。

假设3:企业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的财务绩效呈正相关

在投资者层面,企业主动承担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贡献有利于赢得投资者的信赖,稳定并提高企业的筹资能力和筹资水平,为企业经营提供持续而稳定的资金基础,从而大大利于企业财务绩效的提高。

假设4:企业对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的财务绩效呈正相关

一般来说,企业对公益事业的贡献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更容易赢得社会公众的信赖和顾客忠诚度,对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产生积极影响,对企业来说相当于获得了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有助于企业财务绩效的提高。

假设5:企业的财务绩效会在时间序列模型中与企业上一两年承担的社会责任水平表现出正相关关系。

即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存在滞后效应。由于存在宣传力度、公众知觉的滞后等因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可能会表现出时延,具有滞后效应。

假设6:企业的社会责任贡献对财务绩效的影响会依据行业差异而有所不同

即利用不同的行业数据进行回归,各个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关系会表现出不同的结果。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考虑到企业的捐赠赞助支出、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的可获得性,以及为了使得样本容量尽可能大从而使回归分析更加真实可靠,本文选用了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除制造业和金融、保险业之外所有行业的全部上市公司 2010~2012 三年的数据,共计上市公司 549 家,分布于除制造业和金融、保险业之外的 11 个行业。与国内学者先前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国内学者先前的研究大都采用了抽样的方法,样本容量较小,代表性不强;而本文选取的则是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除制造业和金融、保险业之外所有行业的全部上市公司三年的面板数据,因而样本容量较大,代表性更强。本文研究所用的数据全部来源于 RESSET 金融研究数据库中上市公司的各类报表以及巨潮资讯网站所公布的上市公司年报。使用的是样本公司合并年报中的原始报表数据。

(三)变量选取和模型建立 本文所设计模型中的变量分为被解释变量(因变量)、解释变量(自变量)和控制变量,具体设计如下。(1)被解释变量(因变量)。本文选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WROE)作为企业财务绩效的评价指标,计算公式如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WROE)=报告期净利润÷平均净资产。(2)解释变量(自变量)。本文在国内众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选用国家贡献率( GOVCR)、员工贡献率(EMPCR)、投资者贡献率(NVCR)和公益贡献率(CHACR)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标,具体计算如下:国家贡献率(GOVCR)=(支付的各项税费-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营业务收入;员工贡献率(EMPCR)=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投资者贡献率(NVCR)=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公益贡献率(CHACR)=捐赠支出÷主营业务收入。(3)控制变量。由于不同企业的规模、成长能力不同,而这些因素会对企业的财务绩效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本文将企业的规模、成长能力作为控制变量纳入到回归模型中。由于本文将会对样本公司分行业进行回归分析,所以没有将行业哑变量单独作为控制变量放入回归模型中。控制变量的具体计算如下:企业规模=(总资产);成长能力(净利润增长率)=(本年净利润-上年净利润)÷上年净利润。

本文首先采用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和横截面回归分析的实证研究方法,这与国内大多数学者先前的研究是一样的;与之不同的是,在横截面回归分析之后,还将使用时间序列回归分析和分行业的时间序列回归分析,以检验本文第五、六个假设,即企业社会责任贡献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具有滞后效应并依据行业差异而会有不同的结果。这也是本文与国内学者先前研究的主要不同之处。本文进行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和回归分析,均使用统计分析软件 SPSS16.0。具体回归分析模型设计如下:

横截面回归分析模型为: wore2010=β0+β1GOVCR2010+β2EMPCR2010+β3NVCR2010+β4CHACR2010+β5Netprfgrrt2010+β6LN(totass)2010+μ

时间序列回归分析模型为:WROE2010=β0+β1*GOVCR2010+β2*EMPCR2010 +β3*NVCR2010+β4*CHACR2010 +β5GOVCR2011 +β6*EMPCR2011+β7*NVCR2011+β8*CHACR2011+β9*GOVCR2012+β10*EMPCR2012+β11*NVCR2012+β12*CHACR2012+β13Netprfgrrt2012+β14LN(totass)2012+μ

四、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表(2)、表(3) 和表(4)可以看出,各个变量在三年中表现都相对稳定。其中,反映企业绩效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三年的平均值分别为 9.0500%、6.5427%和 8.7364%。在四个解释变量中,国家贡献率、员工贡献率和投资者贡献率的平均值比较接近但标准差却相差很大,说明样本公司的这三个变量稳定性相差很大。员工贡献率的标准差最小,表现得最为稳定;国家贡献率的标准差最大,表明最不稳定。在本文所选取的四个解释变量中,公益贡献率的平均值很小,标准差也最小,说明样本公司的捐赠赞助支出水平普遍较低。

(二)回归分析 本文选择样本公司 2012 年的数据进行横截面回归分析。结果如下:从表(5)和表(6)可以看出,整个横截面回归模型的拟合优度 R2 值是 0.188,F 统计值为19.197,显著性概率是 0.000,因而即使在 1%的水平上也是显著的。根据表(7)的回归分析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国家贡献率(GOVCR)的回归系数为 0.074,显著性概率是 0.001,表明国家贡献率(GOVCR)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WROE)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与国内大多数学者先前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验证了本文的第一个假设。(2)员工贡献率(EMPCR)的回归系数为-0.186,显著性概率是 0.021,表明员工贡献率(EMPCR)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WROE)之间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也与国内多数学者先前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验证了本文的第二个假设。但这一点与国外大多数学者的研究结果是相悖的。国内一些学者认为这是由于在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中,企业承担了对员工过重的社会负担,从而降低了财务绩效,使两者出现负相关关系。(3)投资者贡献率(NVCR)的回归系数为 0.020,显著性概率是 0.673,表明投资者贡献率(NVCR)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WROE)之间呈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与国内部分学者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但国外的大多数相关研究则显示这二者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4)公益贡献率(CHACR)的回归系数为-1.398,显著性概率是 0.724,表明公益贡献率(CHACR)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WROE)之间呈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与国内外大多数学者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结论都不一致。这一点可能是由于企业承担的公益贡献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存在滞后效应造成的。在时间序列回归中,以样本公司 2012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被解释变量,通过回归分析考察样本公司在 2010、2011年的社会责任贡献是否会影响 2012 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表(8)和表 (9)可以看出,整个时间序列回归模型的拟合优度 R2 值是 0.248,F 统计值为 11.501,显著性概率是 0.000,因而即使在 1%的水平上也是显著的。根据表(10)的回归分析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在时间序列回归模型中,大部分解释变量都不再显著,只有三年的员工贡献率在 5%的显著性水平下仍旧保持显著。(2)2010员工贡献率的回归系数为 0.840,与被解释变量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3)2011员工贡献率的回归系数为-0.537,与被解释变量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4)2012员工贡献率的回归系数为-0.294,也与被解释变量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5)在上述结论(2)(3)(4)的基础上,可以得出一个粗略的结论,即员工贡献率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存在滞后效应,这就验证了本文的第五个假设。具体说来,企业当期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贡献,不仅会影响到企业当期的财务绩效,而且还会影响到企业以后的财务绩效。反过来说,企业当期的财务绩效,不仅受自身当期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贡献水平的影响,而且还受前一两期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贡献水平的影响;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三五年),这种影响随时间倒推会显得越来越强烈(回归系数绝对值越来越大),并且由负向影响逐渐转为正向影响。这也进一步表明,企业承担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贡献,是一种长期的“投资”过程,最终会反映在企业财务绩效的提升上。可能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什么我国大多数学者先前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员工贡献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国外多数学者却得出相反的结论。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以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除制造业和金融、保险业之外所有行业的全部上市公司为样本,使用2010年至2012三年的数据进行时间序列回归分析和分行业的时间序列回归分析。结果发现:(1)企业对国家的社会责任贡献会对企业当年的财务绩效产生积极影响,但这一影响并不存在明显的的滞后效应。(2)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贡献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存在明显的滞后效应,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企业当年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贡献会降低该企业当年的财务绩效,但从长期来看会对企业的财务绩效产生积极影响。(3)企业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贡献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也存在滞后效应,但这种滞后效应并不显著,需要视行业而定。总体而言,企业当年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贡献可能会降低该企业当年的财务绩效,但从长期来看会对财务绩效产生积极影响。(4)企业对公益事业的捐赠赞助支出对企业的财务绩效并没有显著的影响。这可能是由于我国企业的捐赠赞助支出水平与国外的企业相比普遍偏低。事实上,从 2012 年数据来看,本文所选取的 549 家样本公司中只有 268 家在 2012 年有捐赠赞助支出。(5)企业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会根据行业差异而有不同的表现,而且正如本文所假设的那样,由于受企业的宣传力度、公众知觉的滞后等因素影响,多数变量会存在滞后效应。因此,在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时,使用时间序列回归分析要比横截面回归分析更优越,分行业的时间序列回归分析又要比全部行业统一进行时间序列回归分析更优越。

(二)建议 据此提出如下建议:(1)企业应该重视对国家的社会责任贡献。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政策环境,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财务绩效提升会产生直接的影响。(2)正如国内的一些学者指出的,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对员工承担了过重的负担,这对企业当期的财务绩效造成了负面影响。从理论和国外学者的研究来看,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贡献无论是在当期还是从长期来讲对企业的财务绩效都应该产生积极的影响。这说明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利于企业摆脱“包袱”,完善对员工的激励制度,从而提升财务绩效。(3)针对我国企业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贡献降低企业财务绩效的现象,国内的一些学者指出应进一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以解决我国企业中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问题,形成企业合理的股权结构和债务结构,从而给股东和债权人以切实动力和能力去督促企业提升绩效。(4)国家应该完善公益捐赠的各种制度,并通过减免税收、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进行政策鼓励,以激励企业履行对公益事业的责任与贡献,重视捐赠赞助支出,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赢得社会公众的信赖和顾客忠诚度,对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产生积极影响,从而提升财务绩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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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5

【关键词】 上市公司; 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特征; Logistic模型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问题在美国发生次贷危机后,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企业追求其经济利益的同时,在社会责任方面还应为社会公民承担更多的责任。履行社会责任也是很多跨国公司用来提升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全球社会责任运动推动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的多方面开展,契合了科学发展观的主旋律。在法律规范方面,从2006年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2006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08 年5月,上交所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这两项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截至2012年4月30日,沪深两市披露2011年报同时披露其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达到582家(含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公司),披露的数量继续保持增长。582家公司中,有393家属于应证交所强制披露规则要求披露的;有189家属于自愿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这一数字比上年增长了30%;在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中,有22家在2012年中断了。那么,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与不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有哪些明显的公司特征呢?

本文以2009—2011年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特征。

二、文献回顾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由于人类的活动对自然的破坏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那么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来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呢?社会责任报表、传统报告、目标社会责任报告是德国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三种主要形式(Dierkes,M.1979)。英国与澳大利亚的企业采取的披露形式多样化,在年度报告中单独的一个部分或是年度报告中其他主要专题中讨论,也有采用单独的报告,大多以描述性信息披露为主(Pang,1982)。法国则采用了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其规定是世界上最具特色,也是最完整的,包括年度社会资产负债表,用货币金额向股东、工会和雇员传递社会责任信息,揭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积极倡导对社会责任会计项目进行独立核算。许家林、刘海英(2010)发现央企100份社会责任报告中有一部分采用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的模式进行披露,大部分是采用其他模式,披露的内容缺少准确性、较随意,缺少规范。卢馨、李建明(2010)发现在沪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中,环境信息的披露存在于多个项目中,主要的方式仍然是董事会报告和报表附注。阳秋林认为应以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社会利润表和社会现金流量表作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

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历程来看,最开始在年报中穿插简单的描述发展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来进行披露,更好地满足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者,也促使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深入探讨。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

国外学者主要研究企业规模、外部利益集团的压力、企业经营业绩、企业文化和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大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更多、更广泛,但在披露内容及强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包括不同行业间也一样存在差异(Jenkins & Yakovleva,2006)。另有学者认为法律制度因素会随着信息环境的丰富,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呈现减弱的趋势(Hope.2003)。众多学者研究发现,盈利能力、公司资产年龄以及财务杠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示正相关关系。国内学者多从公司规模、企业绩效、资本成本、地域差异、公司治理等方面采用实证方法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一是公司规模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沈洪涛,2007;马连福和赵颖,2007)。二是资本成本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呈现的是“U”型关系(孟晓俊、肖作平、曲佳莉,2010)。三是财务杠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学者的结论并不一致。孙清亮、张天楠(2010)认为存在正相关关系,而沈洪涛(2007)认为两者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四是财务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同样也存在不一致的结论,有的认为两者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杨春方,2009),有的认为公司盈利能力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不显著(尹飘扬,2010)。除此之外,部分学者还从企业的所有权性质、股权集中度、行业属性、制度压力等方面研究了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

总的来看,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从规范研究过渡到实证研究为主。因为国内企业早期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较少,所以大多数学者的研究样本都是以年报为主,单独研究社会责任报告的较少,即使有限的一些研究,也只局限于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本身进行研究,没有与不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的比较研究。

三、研究假设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假设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情况受到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双重影响,本文主要分析影响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基本特征。

公司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需要有足够的盈利作为支撑,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会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带来更多的盈利,形成良性循环。由此,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1: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与公司盈利能力正相关。

处于成长期的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愿更强烈。根据信号理论,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会在利益相关者中传递良好形象的利好信号,赢得更多的支持,能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由此,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2: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与公司成长性正相关。

政治成本理论认为,公司的规模越大,就越有可能受到监管部门、环保团体、媒体、其他社会团体等的关注。因此,规模大的公司,为增强公司声誉、降低政治成本,倾向于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3: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与公司规模正相关。

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应该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债权人认为公司过多从事社会责任事业会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因此,本文要求证的假设是:

假设4: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与资产负债率负相关。

2008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颁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相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其财力、人力、物力及政策支持等方面具有更多的优势,应该更倾向于社会责任报告。由此,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5:公司性质为国有控股企业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正相关。

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社会信息披露水平是有差异的,重污染行业的企业更容易在环境保护和员工福利等方面受到来自政府和其他监管组织的压力,为了树立良好形象和降低管制成本,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更有可能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由此,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6:公司属于重污染企业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正相关。

不同的上市地点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及监管方面也会有所不同,从而会影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因此,本文要求证的假设是:

假设7: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与上市地点相关。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9—2011年深沪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剔除了ST、PT公司,防止极端值对统计结果造成偏差;因为金融保险行业的特殊性,也剔除了金融保险行业的上市公司;再去除一些数据不全的上市公司,最终获取6 301个研究样本。数据来源于CSMAR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样本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来自于巨潮资讯网。

第三,国有控股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负相关,与假设5不符,这与国内学者先前研究的结论不一致。可能是因为国有控股公司的样本较少,也从另一方面印证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评分偏低,影响社会责任报告的。

第四,重污染企业以及沪市上市公司更倾向于社会责任报告,假设6和假设7成立。这与王建明《环境信息披露、行业差异和外部制度压力相关性研究》的研究结论一致,沪市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范围比证交所广;另外一个原因是沪市的上市公司一般规模较大。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特征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规模大、资产负债率低、非国有控股、重污染行业和沪市上市的公司会更多地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而公司盈利能力未表现出对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显著影响,营业收入增长率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影响呈负相关,表明企业在片面追求利润时会忽视社会责任的履行,经营理念上具有短视性。

本文提出建议如下:一是扩大强制披露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可在对三类公司强制披露的基础上,增加某些对环境、社会民生等有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作为强制披露的范围。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应该选择部分行业进行社会责任报告强制披露试点。二是制定社会责任指引。沪深证交所制定的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格式与内容没有统一规定,建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工作的推进提供框架指南。三是督促践行社会责任。政府相关部门要从拟上市公司开始就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特别是对规模一般、资产负债率高、国有控股企业等加强社会责任的履行,强化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文的研究局限在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影响因素不仅有公司的外在特征,还有内部的治理结构等。另外,本文只考虑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与否,没有观察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本身的内容,这些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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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J].会计研究,2007(3).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6

[关键词]持有型经济犯罪;刑事证明责任倒置;无罪推定;社会契约论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1117

1不断彰显的无罪推定原则是本文的研究背景

11不断彰显的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原则,近年来越来越受到我国立法实践和国家政策的重视。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党的十报告提出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活动等,都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相关内容。特别是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于被指控者诉讼权利的保护体现得尤为明显,如第四十九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第五十条关于“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都无不和无罪推定的精神相吻合。通过这些立法活动和国家政策,可以看到无罪推定的精神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作用正在逐步得以彰显和加强。

12“契约”视角下的证明责任倒置

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相对应,是证明责任倒置的理论根基。在推崇有罪推定原则的国家,采用证明责任倒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一个无罪推定精神不断彰显的国家,证明责任倒置的存在是否具有正当性是值得讨论的问题。贝卡利亚在表述无罪推定时提到了“契约”,他说“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1]。这句话的意思可以这样理解,取消对一个人的公共保护的前提是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契约精神是研究刑事推定相关问题的重要思想,本文将以社会契约论为分析视角,在社会和国家对法治和人权保障的不断重视,无罪推定原则不断得到彰显和完善的背景下,探讨持有型经济犯罪证明责任倒置的正当性问题。

2持有型经济犯罪证明责任倒置的正当性:“社会契约论”视角下的分析

21证明责任倒置是一个例外

“证明责任”的概念是随着诉讼制度的发展慢慢出现的,证明责任直接关系到诉讼的进程和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利益,是整个诉讼过程公平正义的基础和关键。证明责任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的概念源自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理论,是指本应由 “此方当事人承担的证明责任被免除,由彼方当事人对本来的证明对象从相反的方向承担证明责任”[2]。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倒置是基于形势政策、公共利益的考虑,为打击某类犯罪的需要,将部分实体法事实的证明责任规定由被告人承担,是证明责任在实体法领域的分配。在针对特定犯罪的刑事诉讼中,控方只需承担部分事实的证明责任后,即可推定犯罪成立;被告人主张推定事实不成立,则要承担证明责任。[3]证明责任倒置作为举证责任的一个例外责任,对其进行研究可促进我们对诉讼实践的进一步反思,为证明责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22证明责任倒置具有正当性

221证明责任倒置与无罪推定的含义相左

证明责任分配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就是无罪推定原则[4],不同的诉讼指导思想必然会导致不同的证明责任配置。从无罪推定原则中可以引申出的一个重要规则就是控方负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可以说,某种意义上,无罪推定原则与不自证其罪、沉默权等实体诉讼权利一道形成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个权利集合,和控方负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的含义是一致的,对这些权利的违反,都是对无罪推定原则的侵犯。从此观点出发,证明责任倒置显然与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相左。那么,作为控方负担证明责任的例外――证明责任倒置是否应该被禁止呢?

222证明责任倒置与社会契约论的相通之处:对社会原始基础的维护

证明责任倒置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违反,是否具有正当性。有学者指出:无罪推定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性权利,仅仅为了一公共政策而舍弃该权利,难以说得过去。[5]在表面上看来,证明责任倒置貌似是在维护公共政策、公共利益而舍弃了无罪推定原则,但是当我们仔细分析深层次的关系,却发现证明责任倒置对公共政策、公共利益的维护只是表面的,其本质所保护的,则是社会之所以存在的原始基础。社会得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契约,马克思曾经断言: 国家起源于人们相互之间的契约。“自然法是一种求得互不伤害和都不受害的(对双方)有利的契约。……公正不是某一个自身存在的东西,而是存在于人们的相互交往中,它是一种契约,是每一次在一些国家内为了不损害他人和不受他人损害而制定的契约”[6]。本文正是以社会契约论为切入点,论证证明责任倒置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违反具有正当性。

223无罪推定原则与社会契约论的相通之处:对人主体权利的尊重

无罪推定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原则,正是对人的主体权利的尊重,对政府与公民之间关系的反思,对刑事诉讼中的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的认可、保障和维护,才逐步推动无罪推定原则成为刑事诉讼应加以贯彻的法定基本权利。[7]这和“社会契约论”对人主体权利的尊重方面,具有相通之处。对于“社会契约论”本身,虽然学界众说纷纭,但不可否认的是,一国的宪法在形式上往往具有“社会契约”的性质,就这一“性质”而言,以“社会契约”为切入点探讨证明责任倒置的正当性问题是有意义的。而且,在不同角度对一个制度进行审视,能更全面地了解这一制度,然后才能在改革完善这一制度的道路方向上做出正确的判断。

224持有型经济犯罪证明责任倒置的正当性

自古以来,法律或政府的基本原则被认为是建立在契约或协议的基础之上的。诡辩的作家提出远古的定约人是否有权利约束未来的后代,但事实是:我们的政府仍然可以沿着毫不间断的轨迹追溯到那份原始。[8]社会秩序这个神圣的权利只能建立在自愿约定的基础上,所以要探寻任何制度的正当性源泉,就必须回溯到那个原始的“第一约定”,对证明责任倒置正当性的探讨也不例外。

持有型济犯罪中一个典型的罪名就是巨额财产,我国的刑事法律在巨额财产中规定了证明责任的倒置。巨额财产,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9]刑事法律对涉嫌本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加了一项法定要求,即其应当对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财产、支出说明来源,如果不能说明的,可以以此项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们不妨把巨额财产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状态称为B,那么在检察院提出初步的证据证明B状态后,我们有理由怀疑B状态的上游行为是非法的A行为,如贪污受贿等,而且我们有理由怀疑B状态可能会造成非法的下游行为或消极的社会状态C,如社会对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怀疑以及对政府丧失信心等。如果不存在证明责任倒置,在B状态时被控告人没有任何证明责任,所有的证明责任归控诉方,这是被控告人应当享有的诉讼利益,也是无罪推定原则赋予被控告人的权利。

但是,正如前所述,因为被控者的这一状态,可能已经使刑事法律所保护的某些客体受到了侵害,并且使得公共利益处在一种随时被侵害的危险状态。这时候为了被控告人的权益,把公共利益、公民权利已经受到的侵害以及即将可能受到的侵害放在第二位是否合适,无罪推定原则所追求的刑事被告人在诉讼中具有主体地位是否应该如此诠释。众所周知,古典思想家(特别是1600年到1900年的)习惯于把政府本身建立在一个假定的原始社会契约上。公民把自己的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国家,从此作为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国家,在人民享有的利益不受侵犯的权利需要国家给予保护时,国家就应该向侵害者追责,这是国家的义务,侵害者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原始的契约。在检察机关承担了相应的证明责任以后,处在C状态的被控告人,有义务就自己的这一状态的合法性予以证明,这是他享有被契约所保护的其他权利的基础。

3正当性不等于普适性:须设定严格的适用条件

按上述逻辑,似乎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套用这样的公式,即只要有初步证据证明被控告人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就是对这份契约的侵犯,然后都可以此为名,让被控告人履行证明义务。这样一来,直接让被控告人证实自己无罪就行了。这与本文所讨论的不是同一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分清“做M是为了保护N”和“为了保护N就必须做M”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证明责任倒置是保护这份原始的充分不必要条件。本文所要论证的是在满足特定条件下[10]适用证明责任倒置具有正当性,我们确立证明责任倒置制度是为了保护契约,但并不意味着为了保护契约就必须适用证明责任倒置。正当性并不意味着普适性,正义天平的两端是通过惩罚犯罪以维护社会正义和赋予被告人权利以保障人权,在对人权的保护愈来愈被重视的今天,只有更严格地设定适用证明责任倒置的条件才能实现对后者的最大尊重和保护。正如学者们对此问题进行的研究,并以此出发论述了可以适用证明责任倒置的不同条件,我们探究证明责任倒置的正当性,不应该抛弃这些研究成果,不能脱离刑事实践。因为人们通过社会契约找到正义的基础是纯粹的理论假设下的“原初状态”,是一种“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而我们的社会显然不是这种“原始状态”,所以只有在这些理论成果和实践基础之上进行的研究才具有价值,其成果才具有生命力。

4结论

每一种文化、每一种制度的诞生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条件和环境背景,历史上我国以农为本,相比较西方的以商为本,我国的契约精神相对匮乏。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社会契约论也仅限于工具主义,不可能从中衍生出强有力的文化价值体系。但社会契约的立论基础,却满载着法治的价值目标追求,在形式上看契约精神只不过是一项私法原则在政治生活领域的引申运用,但实质上体现了对法治合理性的追求,体现了人类对法治沿着合目的性和规律性的方向发展的期望。康德在《理论上正确,实践中无用》中说原始契约“仅仅是一个理念;但它无疑具有实践的真实性”。以社会契约论为切入点审视持有型经济犯罪中的证明责任倒置,可能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得不到一个确定的答案,但是可以为制度的设计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