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范例6篇

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范文1

一、本次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国家专项计划批(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批)理工农医类院校(专业)在我省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及办法不变。

二、2019年国家专项计划批(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批)在我省实施区域为8个贫困县,即镇赉县、大安市、通榆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靖宇县。报考条件为:

1.符合我省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截止7月16日22:00时,未被录取且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四、考生只能填报本次所公布的院校和专业,填报其它院校和专业无效。本次征集志愿理工农医类设3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投档期间,考生原所报国家专项计划批志愿以及国家专项计划批第一轮征集志愿无效。

五、在本次征集计划中,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部分院校降分录取,具体降分幅度详见院校专业备注。

六、考生应在7月17日8:00时—12:00时直接登录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平台,或登录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网上志愿填报入口,完成本次征集志愿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如遗忘密码,须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密码重置。

七、考生要严格按有关院校、专业备注中的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范文2

关于提前单独录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次录取院校

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的通知

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提前单独录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次录取工作即将结束。目前,尚有少数计划没有完成,现面向广大考生征集志愿,将本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名称及计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国家专项计划允许世居少数民族、久居城镇居民和在藏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干部职工子女(或被监护人)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牧民子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确填报。

一、征集志愿截止时间

7月22日上午8:00至7月22日中午1:00。

二、征集志愿填报网址

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信息服务系统(220.182.46.131:8001)

三、注意事项

国家专项计划范文3

【关键词】弱势群体 贫困地区 专项计划 公平 建议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22-0003-03

一 专项计划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我国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于2012年联合发出《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从2012年开始的5年内,确定21个省份的680个贫困县约1万名学生,将成为“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受益者,以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的方式上大学实施贫困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是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和保障贫困地区弱势群体入学升学权力的一项政策,通过该政策来保证贫困地区的学生能够读大学,有机会读好大学。针对这一政策,国家在每年招生工作通知中,也不断强调其重要性,并督促其公平执行。以2014年为例,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将再次强调该政策的实施,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将专项计划作为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平等的手段。专项计划的指向比较明确,均由教育部直属的高校承担招生计划,这就保证了该计划内的学生能进入最一流的大学,而不是普通高校,针对的对象是在高考考试中的弱势群体,家境贫困,在正常高考情境下可能由于地区的招生数量较少或者高考考生过多而不能进入一流大学的优秀学生。

在政策内容方面,专项计划在公平领域属于弱势补偿类政策,通过弱势补偿促进教育公平可以有三种方式:一是受教育权、入学机会和就业机会的补偿;二是实体上的补偿;三是对以往教育不公平的利益受损者的补偿。专项计划即为第一种补偿方式,通过对入学机会的倾斜,使得弱势群体获得同他人相同的机会,从而保证了公平。

在政策具体执行方面,生源的确定由生源地省份自行负责,生源地省份划定具体区域,贫困学生自主网上报名。以专项计划范畴内的省份河南省为例,自主招生录取的“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合格考生志愿设置在本科一批,可以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并且高招网站和阳光高考网站上均有报考流程(见下图)和政策照顾的具体地区。

由生源地省份确定名额、学生自主报名,而非国家统筹确认或学校推荐,保证了在高考招生录取中各省份的自,也能够使政策最大限度地照顾最需要的地区和学生,直接将学生和省级招考机构和高校进行对接,也从一定程度上增大名额选择和确定的透明度。

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申请流程图总的说来,教育公平本身不能和教育平等画等号,传统的一刀切、一条线的政策不能够带来教育公平,资源、地理位置等区位因素以及历史文化因素会造成明显的地区差异,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采用相同的评判标准会带来不公正的结果。公平是一种价值评价,有质的要求,而平等更具有量的特性,是对教育资源分配状态的表述。因此在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资源分配向弱势群体倾斜,是保障教育公平的内在要求。罗尔斯的《正义论》中指出:“差别原则将分配教育方面的资源,以便改善最不利者的长远期望。”对于贫困地区学子而言,专项计划向其分配的教育资源,不仅仅是保障其一时的教育权利,也为其未来摆脱贫困状况提供了教育基础。

二 专项计划可能带来的负面问题

专项计划虽然是我国高考体制改革下,突破单一招生录取方式,改善贫困地区学生现实状况的好政策,但是从另一个方向看,也有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在计划制定和实施中应该重视和规避。

专项计划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反向歧视,正如美国著名的巴基案,原告巴基是一位白人,在1973年和1974年,他申请加亚利福尼大学戴维斯分校医学院,由于该校对少数族裔的特殊招生政策,虽然他的成绩远高于那些少数族裔的学生,但是却未被录取。因此他对这一政策向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提出控诉,指控医学院的这一特殊招生政策违反宪法,并要求医学院批准他入学,这一极端事例也反映了这类招生政策可能会带来反向歧视,本来的弱势群体得到了政策的倾斜,从原来的非弱势群体角度来看,就受到了一定的反向歧视,虽然在公平视域内,完全的平等、平均并不是真正的公平,但是如果政策的力度把握不当,对非弱势群体而言造成的反向歧视也是不能忽视的问题。

同样的,在我国专项计划背景下,假设有两个同样努力的学生,考出相同的分数,因为一个学生是贫困省市户籍,在高考中得到了政策的照顾,进入了一流的大学,但是另外一个学生没有任何政策加分,只进入了普通高校,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对他就是不公平。

不仅如此,由于我国户籍制度和高考的分省定额录取政策,导致了一些特殊现象――异地高考和高考移民。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庞大,很多人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背井离乡来到了大城市,随迁子女也随父母进入了大城市的学校,但是在升学过程中却遇到了种种困难,有些学生因为达不到迁入地的落户或者读书年限的要求,不得不回到原籍参加高考。近年来,这种现象越来越多,也得到了国家的重视,下发了许多针对异地高考的政策,但是在专项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有可能会导致一个问题,有些学生是专项计划政策支持的学生,但是却在资源丰富的大城市读高中,在异地高考无法进行的情况下,自然地回到原籍考试,得到了专项计划的支持,这对贫困省市没有享受到高质量教育资源的其他学生也是不公平的。

此外,不同地区的分数线和招生名额不同,导致有些地区考生多,录取分数线高,有些地区考生少,录取分数线低,或者一些高校资源丰富的地区录取名额较其他地方多,导致了高考移民这一特殊现象。在近年的高考中全国不同地方都查处了一些高考的移民考生,因而不排除有些考生为了得到专项计划的政策支持,进行高考移民,这也是有违专项计划的初衷的。并且,专项计划针对的群体究竟有多少,一共招5万名学生这个数字的确定是否能涵盖所有的群体,不同地区应该招多少学生,每个区域应该如何分配名额,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并且这种政策的倾斜,国家资源的倾斜究竟能不能带来同付出相同的回报,也要打一个问号。

因而,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这些问题,需要从很多方面进行努力,笔者将在下文中给出一定建议,以利于专项计划更好地实施。

三 对专项计划的建议

1.政策制定要全面,要有配套政策的支持

专项计划确实是可以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政策,不仅仅提高了社会对贫困地区学子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注,也将教育公平落到了实处,使得该群体切实受惠。但是在制定该政策时,要多向贫困地区深入调查,在评价加分政策时,有人提出要根据贫困地区教育质量的不同进行加分。同样的,在专项计划的制定过程中也同样要注意名额分配的问题,每个地区需要多少个名额,每个名额应该分给谁,不能想当然地分配,要深入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来分配。因为每年的学生情况不同,应该酌情进行变动。并且政策必须能够落到最需要的学生身上,根据地区的不同实施不同的政策。要深入贫困地区内部,判断该地区是否需要该政策,需要怎样的政策,不能盲目制定。

由于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要在政策制定之初就避免和减少非贫困区学生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专项计划帮助的情况,避免造成更大的不公平,哪些人是专项计划的照顾对象,应当有明确的区分。考生的家庭情况和户籍情况要有严格的证明,并且要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筛查,考生是否是为了能够得到专项计划名额转户口,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立刻取消其资格。

专项计划对待贫困学子升入大学后并没有其他更多的政策支持,对学生进入高校以后的情况并没有继续跟进,计划是否能奏效,专项计划照顾的学生是否都进入大学学习,而没有因为家庭贫困放弃学业,都应该有后续的政策支持保证学生的入学。并且这批学生进入学校后,因其多为加分或特招录取,学习上是否有困难,学校层面应该给予学习方面的支持,此外,很多参与专项计划的院校许多都是在经济发达或省会地区,学生是否能适应,经济上是否能承担,都是政策制定者应当考虑的因素,应当加强政策层面和学校层面对于专项计划贫困生生活方面的支持,确保政策的落实。

2.政策执行要严格,适应地区特点

一个好的政策能否带来好的效果,关键在于执行,专项计划作为一个弱势补偿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执行。由于专项计划是在高招正式批次招生之前进行,因此必须做好政策的宣传,避免一些符合条件的学生错过报名时机,并且参与计划的学生一般不会再参与正式批次的招生,所以必须保证参与计划的学生尽可能都被录取,而不会造成参与了专项计划但错过了高考录取,造成“没有学上”的尴尬境地。和专项计划类似的,还有农村自主选拔录取和地方专项计划两个政策,应该有层次地安排好政策执行,不能冲突或者浪费政策名额,同时也要均衡不同学校在地区间招生的比例,在确定计划名额后要将名额落实在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不能滥用或少用。

此外,专项计划应当同其他针对贫困学生的弱势补偿政策形成良好的沟通,能够贯穿贫困学生的求学乃至就业,将机会补偿和实物补偿相结合,同奖助学金政策、助学贷款政策相贯通,不仅使学生能上学,还要使学生上好学。

3.加强政策的监督监管

高招政策一直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教育政策之一,其结果往往会受到大众的重视,因此更要注重对政策执行的监管以及结果的监督,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或者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首先,要明确哪些地区、哪些学生在政策涵盖范围内,要完善监督制度,明确由谁监管、如何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是减少“高考移民”和一些现象的有效手段。利用一些强制措施对一些想要钻政策“空子”人进行处罚,也能够对他人产生震慑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氛围,有助于专项计划公平、有序地执行。

其次,惩罚只是在问题发生以后才被动执行的措施,若要真正保证政策良好的实施,必须建设一个良好的环境。在高考改革大背景之下,高考趋于多元化,公平性也越来越高,因此不断对政策本身进行修正,加大社会对政策和公平的理解,是专项计划能够真正顺利执行的保证。

再次,要对政策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参与计划的学生是不是得到了入学的机会,有没有入学,是不是真正将教育公平落到实处,都是应该监督的。作为专项计划学生的接收方,学校应当对该类型学生进行跟踪并及时汇总其情况,不能将政策的执行仅仅交给地方,不应该将专项计划止于高考招生。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李泽兵.社会监督是医治“高考移民”的良方[N].中国改革报,2008.07.21

国家专项计划范文4

【导语】

说明:

1、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3、考生须符合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范文5

“973”计划的任务是什么?

答:1997年6月4日,原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要制定和实施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随后由科技部组织实施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亦称“973”计划)。制定和实施“973”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工作做出的重要决策;是实现2010年以至21世纪中叶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迎接新世纪挑战的重要举措。

“973”计划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是支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领域和重大科学研究的计划。

“973”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公共安全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在世界科学发展的主流方向上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为未来高新技术的形成提供源头创新,提升我国基础研究自主创新能力。

问:“十五”期问,“973”计划取得了哪些成就?

答:“十五”期间,“973”计划的实施推动了我国基础研究的发展。一批阶段性研究成果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露。创新成果在国际学术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1)在科学前沿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影响。在纳米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地球科学、数学、物理学和化学等学科的若干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在SCIENCE、NATURE及相关学科一流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文,在国际上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非线性光学晶体、量子信息和通信等方面的研究居国际前列;超强超短激光、纳米材料和纳米结构、蛋白质结构与功能、脑与认知、动物克隆、创造新物质的分子工程学、古生物学、海洋科学等领域取得一系列创新成果。整体研究水平显著提高,在国际上产生了重要影响;数学机械化、辛几何算法等方面保持我国特色和优势。

(2)基础理论的源头创新推动技术创新。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了产业竞争力。服务国民经济建设。通过对钢铁凝固和结晶控制等基础理论的研究及其技术的系统集成。开发出以高洁净度、高均质和超细组织为特征的新一代钢铁材料。其强度比目前的普通钢材提高了约1倍。在国际上首次建立了“一水硬铝石型铝土矿反浮选理论和技术”。光电子器件、光存储及信息功能材料研究等方面取得若干突破性进展,取得了一系列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及微机电系统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突出进展。

(3)大大促进了基础研究与国家目标的结合,在能源、资源环境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方面解决了一批关键科学问题,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方面取得多项创新成果,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支撑。

(4)农业、人口与健康领域基础研究水平显著提升,在农业动植物功能基因组与分子改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生态安全、重大疾病与传染病治疗、创新药物、生殖健康、生物医用材料等方面解决一批重大关键基础科学问题,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奠定了科学基础。

问:“十一五”期间,“973”计划的战略目标是什么?

答:(1)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为提高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优化产业结构提供科学支撑,为国家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2)在世界科学发展的主流方向和具有我国优势、特色的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一批在国际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大幅提升我国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

(3)吸引、凝聚、培养创新人才,造就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的将帅人才和创新研究团队,促进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显著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

问:“973”计划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强调自主创新,鼓励学科交叉。实现重点突破;

(2)坚持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相结合的立项制度,坚持“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研究团队,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工作;

(4)坚持规范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完成结果实施绩效考评。

问:“973”计划在管理制度上有哪些举措?

答:“973”计划对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推进计划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主要制度有:

(1)实行回避制度。专家顾问组成贯和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不相互兼任。不能参与项目申报或承担项目。在项目评审评估和验收等管理环节中利益相关人员应回避。

(2)实行保密制度。在“973”计划项目评审评估、结题验收和实施过程中,评审评估专家和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能复制、透露或引用项目相关内容,不能对外透露评审评估过程中的意见和未公布的评审评估结果。

(3)实行公示制度。对立项计划、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结果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实行信用制度,对项目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专家等在实施“973”计划中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记录,并作为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活动的重要依据。

问:“973”计划的支持领域有哪些?

答:围绕落实《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973”计划将围绕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综合交叉、重要科学前沿等领域,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同时,组织实施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问:什么样的项目(课题)可以申报“973”计划?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973”计划申报项目应满足的基本要求是:

(1)符合年度申报指南内容;

(2)围绕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着眼解决国家中长期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

(3)重大科学前沿问题的研究,要体现学科交叉与综合,发挥其中国优势与特色。使其有可能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

“973”计划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是: (1)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2)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

(3)利用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条件。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问:“973”计划如何组织管理?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科技部负责“973”计划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制定国家重点基础

研究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编制年度计划,申报指南;负责申报受理、建立备选项目库、立项、评审评估、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协调、监督等工作。

专家顾问组对“973”计划进行学术咨询。专家顾问组的主要职责是:开展“973”计划发展战略研究,对计划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对年度申报指南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受科技部委托主持立项综合评审和咨询工作;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领域专家咨询组参与“973”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过程管理。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定期向科技部提出咨询工作报告;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科技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受科技部委托主持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此外,科技部还设立了“973”计划联合办公室,加强“973”计划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的协调和衔接。

问:“973”计划项目主要分为哪几类?申报“973”计划都需要经过什么样的立项申报程序?

答:“973”计划以重大项目和研究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领域,通过重大项目、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等研究专项实施。研究专项由若干重大项目组成。重大项目由若干课题组成。

(1)重大项目立项评审一般需要经过初评、复评和综合评审3个步骤,以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为辅。

初评是同行评议。同行专家依据项目申请书进行书面评审,从项目是否体现国家战略需求与科学前沿的结合、学术思路的创新性、研究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研究队伍的水平和研究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审。

复评是领域评审,本领域同行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根据领域发展需求和布局,从项目的重要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研究队伍的水平、研究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审。

综合评审是专家顾问组主持的战略咨询。所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从国家战略需求、项目的创新性及研究队伍的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专家顾问组根据评审结果向科技部提出立项建议。

(2)研究专项立项评审一般需要经过初评和复评两个步骤。

研究专项的立项程序是:研究专项专家组提出组织实施方案的建议,科技部审定组织实施方案并申报指南;科技都可委托专家组或相关专业机构对研究专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建议。

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突发性事件等需要国家特殊或紧急部署的有关项目,科技部委托专家顾问组进行学术咨询,专家顾问组向科技部提出立项咨询意见。

科技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立项建议,审议确定立项项目,聘任项目首席科学家,按规定程序批复项目计划任务书。

问:项目立项以后,本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项目一般设一名首席科学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首席科学家组建项目专家组,采取民主决策方式组织实施项目。

项目首席科学家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项目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研究队伍,聘任课题负责人把握学术方向和研究重点;开展学术交流,推动基础科学数据共享工作;接受科技部和财政部组织的检查,支持领域专家咨询组的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研究方向、研究计划、研究经费等方面的重大调整。应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项目专家组一般由7到9人组成。其中不承担项目研究任务的同行专家应不少于3人。

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经费管理,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保障。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固有固定资产和研究成果的管理。

科技部委托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等作为项目依托部门,协助进行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督促项目实施。协助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项目研究计划、调整方案和结题等提出审查意见。

问: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定期向科技部报告吗?

答:“973”计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定期向科技部报告。为了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保证项目实施过程的有序进行,加强集成管理和各部门的协调沟通。“973”计划制定了项目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1)项目实施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课题设置、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重大事项的变更。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批。

(2)项目实施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项目首席科学家每年年底前应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按规定要求向科技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问:“973”计划项目要进行中期评估吗?

答:“973”计划项目的实施实行中期评估制度。项目实施两年左右进行中期评估。主要是进一步明确项目的研究计划和目标,调整和优化课题设置、经费和人员配置。中期评估由科技部委托领域专家咨询组主持进行,重点评估项目的工作状态和研究前景。根据中期评估结果,科技部与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项目首席科学家与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签订课题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

问:“973”计划项目验收有哪些阶段?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项目实施期满应进行结题验收。若由于客观原因需要提前或延期结题,项目首席科学家应与项目依托部门商量后向科技部提出提前或延期结题的申请。项目延期结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提前或延期结题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科技部统一安排。

结题验收工作包括课题验收和项目验收两个阶段。项目验收在课题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项目验收主要依据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和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

课题验收应在项目结题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一般在课题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课题验收主要依据课题计划任务书、课题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和课题结题验收总结报告。

问:“973”计划的项目验收怎样进行?

答:课题验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主持,会同项目依托部门组建课题验收专家组,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课题验收重点是课题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水平及创新性、课题对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研究队伍创新能力、人才培养情况等。

项目验收由科技部负责,委托项目验收专家组分领域对项目研究计划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优秀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项目验收的重点是项目研究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研究成果的水平与创新性、项目首席科学家的作用、研究队伍创新能力、优秀人才培养情况。以及项目组织管理等。

国家专项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技计划及管理不断调整和完善,基本适应了各个阶段科技发展的要求,反映了不同时期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确定,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对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还存在着重复分散、效率不高等一些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对科技计划管理进行进一步的改革,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纲要》精神,以促进自主创新为核心,以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宗旨,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为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要求的“权责明确、定位清晰、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公正、公开、规范和高效。

二、基本原则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围绕促进自主创新的主题,既要充分吸收和继承现有计划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更要与时俱进,坚定改革,大胆创新;既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解决当前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新思路、新举措,力争取得突破,又要加强总体设计,综合集成配套改革措施,积极有序推进。重点要突出以下几项原则:

1、体现国家目标。围绕党的十六届**提出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纲要》为指导,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提出的重大需求,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问题、提升产业竞争力、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等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2、促进自主创新。把促进自主创新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遵循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律,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类科技计划要鼓励自由探索,突出原始创新,提高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应用开发及产业化类科技计划要面向市场,突出集成创新,以企业为实施主体,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问题,提高科技的支撑能力。

3、加强统筹协调。围绕国家整体的创新目标,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考虑政府和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统筹科技发展与改革,统筹项目、人才和基地建设,统筹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产业化安排,统筹集成各方面的科技资源,充分利用国外的科技资源,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

4、明确权责划分。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要进一步明确计划、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咨询、服务等各类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强化责任制,加强监督,逐步建立咨询、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

5、完善管理制度。围绕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管理新机制,制定明确的管理流程和办法,规范科技计划管理运行的秩序,强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推进依法行政和计划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科技计划管理的公正和公开。

6、提高管理效率。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要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费使用效益为目标,进一步简化程序,建立科学的评估监督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共享机制,保证国家科技计划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改革措施

为切实保证“**”国家科技计划的有效实施,计划管理改革要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并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构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1.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对创新活动的导向作用。科技计划是政府组织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主要包括国家科技计划、部门(行业)科技计划和地方科技计划等。作为科技计划的主体,国家科技计划要围绕促进自主创新,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对现有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进行必要的改革和调整后,“**”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主要由基本计划和重大专项构成:基本计划是国家财政稳定持续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包括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等;重大专项是体现国家战略目标,由政府支持并组织实施的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重大工程建设,通过重大专项的实施,在若干重点领域集中突破,实现科技创新的局部跨越式发展。

2.明确国家科技计划的定位。围绕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各国家科技计划要进一步明确定位和支持重点。基础研究计划要突出原始创新,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973计划构成,主要定位分别为自由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国家目标导向的战略性基础研究;科技攻关计划要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支撑作用,加强集成创新,突出公益技术研究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以发展高技术、实现产业化为目标,进一步强调自主创新,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和前沿性,重点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要突出资源共享,以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等建设为主要内容,为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支撑;政策引导类计划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措施,重点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化、面向农业、农村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国际科技合作等的引导和支持。重大专项按照国家发展的战略需求,明确实施的目标,根据需要和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3.把加强自主创新作为优化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配置的战略重点。根据公共财政要求和创新活动的特点,调整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配置和结构,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国家财政科技投入重点加大对基础研究、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的稳定支持,加大对科研基地、条件平台和科技队伍建设的支持。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政府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引导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其他力量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形成全社会投入自主创新的良好局面。

4.加强科技计划的协调衔接。围绕国家的整体创新目标,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之间、国家科技计划与部门、地方科技计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和集成,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制度性的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就国家、部门和地方的各类科技计划当年进展及下一年度安排等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科技计划的年度报告制度,以加强集成,避免重复交叉。

(二)进一步推进部门(行业)和地方的自主创新工作

5.发挥部门(行业)在促进自主创新中的作用。国家科技计划目标的确立及重大项目的确定,要充分听取部门(行业)的意见。把征集部门(行业)等科技需求和重大项目建议,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措施。有效集成部门(行业)的资源,加大对行业共性技术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在攻关计划项目和863计划重大项目中的组织实施作用。加强部门(行业)的监督作用,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的有效实施。在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中设立行业引导项目,由部门(行业)负责管理和实施,重点支持行业科技发展中的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技术储备、应急反应和基础性工作等,提高行业科技发展的持续创新能力。

6.提高地方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地方科技工作的指导,强化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其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共建实验研究基地,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对区域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统筹区域科技协调发展,在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中设立区域引导项目,主要由地方负责管理和实施,提高区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有效集成中央和地方的科技资源,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对县(市)科技信息平台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县(市)科技服务和支撑能力。

(三)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7.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建立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听取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反映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应用及产业化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要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项目的评审要更多地吸纳企业同行专家参与。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支持,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于重大专项和基本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集团、企业联盟牵头承担,或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项目实施新机制。

8.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的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加大对大型骨干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的支持,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国家工程中心、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等,建设一批企业的研发中心,打造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平台。加大现有研究开发基地与企业的结合,建立面向企业开放和共享的有效机制,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9.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平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整合科技资源,进行技术合作开发,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国家政策引导类计划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孵化器等中介机构的建设,建设一批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服务平台,形成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和创新的新机制和环境。

(四)促进科技自身的持续创新能力建设

10.加强对项目、人才、基地的统筹安排。国家科技计划从以支持项目为主,逐步转向统筹安排项目、人才、基地,实现从技术突破的单一目标向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高的综合目标转变,把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作为项目论证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发展与改革的结合,优先支持改革取得实质成效的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国家科研基地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加强项目实施与能力建设的有机衔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的实施,造就一支创新队伍,建设一批创新基地,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11.加大对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在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中设立人才专项资金,支持青年创新人才、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优秀创新团队以及“小人物、小团队”的成长。鼓励科学家的自由探索,高度关注具有创新性的“非共识项目”并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费用支出比例,鼓励科技人才的流动与交流。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鼓励和支持青年人才、海外留学人才等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12.加强和统筹创新基地的建设。制定国家创新基地的发展规划,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基地建设的统筹和支持力度,合理布局创新基地建设。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把创新基地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支持。改革国家创新基地的管理运行模式,对创新基地实行分类支持和管理,对基础研究类和社会公益类基地实行稳定支持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化、产业化性质的基地,实行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和共建的方式;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及其他综合性基地通过竞争择优、后补助或项目倾斜等多种方式支持。鼓励共建创新基地或联盟,制定公共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标准与规范,促进资源共享。

(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3.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开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态势分析,建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专利查新制度,并把它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突出自主创新,把创造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作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重要目标。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形成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可用于支持重大成果国内外发明专利的申请和保护。

14.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鉴定与管理机制。改革科技成果鉴定方式方法,建立科学的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发挥成果鉴定与管理对自主创新的积极导向作用。完善科技成果的评价评估制度,进一步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国家层面不再组织成果鉴定,对技术水平的评价不作为项目验收的内容。制定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共享机制和办法,建立国家科技计划成果数据库,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重大创新成果的报告、登记和信息制度,促进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转化和共享。

(六)积极推行有利于创新的科技计划管理新机制

15.加强技术预测工作。建立面向社会和产业需求的技术预测制度。把技术预测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技术预测机构和队伍,完善技术预测方法,建设国家技术预测平台,提高技术预测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调整、优先发展领域的选择以及研发资金投向和重点等提供决策支撑。

16.建立和完善独立的评估制度。在国家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中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的制度。加强科技计划评估专家队伍和独立评估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评估程序,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适应不同科技计划和管理工作特点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和基地等的评估工作,为计划项目调整和科技工作的绩效考评提供科学依据。

17.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制定分类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提高其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参与计划项目评审、评估、监督、成果评价与推广等管理工作。

18.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科技计划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管理数据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机构、主要承担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咨询、评审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并将其信用状况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19.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加快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构建网上科技计划管理“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的网上运作和管理。建立重大项目储备数据库、科技计划项目信息数据库等,加强综合信息管理,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科技计划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

(七)进一步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开性

20.完善专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评审和验收专家库。参与项目评审、验收等同行专家,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扩大专家遴选的范围。充分发挥专家在战略、技术、经济、经费预算等方面的咨询作用,规范专家参与计划项目管理、咨询、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建立回避等制度,完善专家参与管理的机制。

21.改革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机制。规范项目的申报评审程序,严格项目的申报评审要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实行网上申报管理。建立立项决策和评审咨询相互分离的机制,根据计划项目的不同特点,逐步实行网上评审等制度。加大竞争性项目的招投标力度,实现决策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根据科技创新的自身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急迫需求,建立项目立项的快速反应机制。

22.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在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凡不涉及保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评价等信息,都要通过电子政务网络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

(八)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23.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公共财政改革要求,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决)算制度,建立科技经费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科学统一的科技计划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经费的支出科目、报表体系和使用范围。加强对项目配套资金的监管,保障科技经费的及时拨付和合理使用,提高科技计划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4.建立制度化的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科技资产的管理,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监督,逐步形成财政审计部门的专业监督、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监督和项目组织部门及承担单位的日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科技计划经费的绩效考评,逐步形成制度化,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九)建立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