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投资基金论文范例6篇

产业投资基金论文

产业投资基金论文范文1

关键词:产业投资基金风险分析控制

产业投资基金概述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其特点可以概况为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但是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要比证券投资基金大。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产生的环节上看,可以将风险分为两部分:一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对象的风险;二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方面的风险。而这两方面的风险又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构成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的因素很多,此外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和基金市场发展初期,基金市场中各类行为尚未完全规范,因此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对这些风险的准确把握,有助于各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使产业投资基金得到健康发展。

产业投资基金风险分析

(一)流动性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本身或者所投资的资金是否具有合理的流动性而产生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有5-10年,投资对象是特定的企业,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所以流动性不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固有特性。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的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是否能够达到有效规避和防范。其次,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见效周期较长的实业、未上市企业或上市企业的未流通证券,因此其投资的资产缺乏流动性。缺乏流动性使资金的周转存在困难,一旦所投资项目经营状况不佳,基金的处境将会十分艰难。特别是当基金的存续期满后,基金仍不能从所投资资产中变现,那么,整个产业投资就以失败而告终。

(二)市场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指市场主体因市场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包括经济周期波动、利率变动、通货膨胀导致的购买力变化等宏观经济因素的改变而产生的风险,以及行业政策的变化所引起的行业供求关系改变所产生的风险。从微观环境来看,市场风险指投资企业产品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容量的不确定性。其决定了产品的市场商业总价值,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最后形成的产品对本行业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如果产品市场的容量不大,会导致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利润甚微或亏损。市场接受新产品的时间不确定性。产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产品往往是市场中尚未出现的新产品。新产品被市场认可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不确定的。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不管产业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新兴产业或者是传统产业,都会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市场竞争。如果投资的产业市场竞争激烈,高的预期投资收益一般就难以达到,投资结果不理想。

(三)经营管理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经营管理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能力,及其在具体项目经营管理上的不确定性。具体包括项目选择风险和决策管理风险。项目选择风险指由于对投资项目选择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决策管理风险则指由于管理技能缺乏或管理方式不当所造成的损失。产业投资基金运行,通常遇到的经营管理风险有:体制风险。体制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所采取的设立方式,及其基金运作过程中责权利的划分方式而产生的投资风险。经营风险。主要由项目选择风险和规模选择风险两部分组成。项目选择风险是由于对项目的选择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项目的规模风险是指项目在选取规模和种类上存在的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人才的流失对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个别技术人才的流失有可能导致整个技术的崩溃,因此人力资源风险也是时时存在的。

(四)投资环境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环境风险指资本市场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政策环境风险指由于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对待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而引起收益变化。随经济形势的变动政策不断变化,从而使产业投资基金政策不明朗。

第二,法制环境风险是指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等造成对产业投资基金损害的可能性。我国仍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各种规范市场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特别是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就可能存在与其它法规产生冲突、甚至由于理解不同而出现触暗礁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国执法队伍的素质原因,在产业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发生纠纷时,产业投资基金的正当权益保护就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第三,市场环境风险指由于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不完善而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产生收益减少的可能性。目前,我国的市场机制仍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干扰,特别是在金融领域的行政干预更加普遍。

(五)市场交易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交易风险指由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因价格的变动而引起的风险。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是依封闭式方式设立的,与封闭式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它股票一样,产业投资基金一旦上市流通,就要接受市场法则的检验。普通股票的风险同样存在于产业投资基金中,买进卖出、市场炒作等二级市场的各种风险都会发生。另一方面,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通货膨胀)也可能使同样数量的货币在不同时期的购买力产生差异,从而引起产业投资基金收益变动。

(六)道德信用风险

道德风险指基金管理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或收益减少的可能性。投资过程是基金管理人对资金的运作过程,除了资金因素,还有投资水平、投资技术等因素。其中基金管理人的道德水平和价值取向对基金收益也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在投资项目选择、论证决策、经营管理、获取收益等一系列环节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有关人员的道德品质的影响。同时,当前我国的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秩序还比较混乱,专业性的组合投资和高素质投资队伍比较欠缺,资本市场特别是产权(股权)市场不够有效。最突出的问题可能是企业会计做假账,审计结果缺少诚信,使得产业投资基金无法对项目做出科学判断,增加投资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

产业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需要不断探索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对策与方法。

(一)以预期的高收益性抵消流动性风险

由于产业投资资金大都投资于特定的企业,有一定的投资回报周期,因此,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往往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能否有效规避和防范。由于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流动性不足是一个很大的风险。为了弥补这个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常常是以预期的高收益来抵消。

(二)以科学的管理决策控制经营管理风险

对于项目选择风险的控制,一方面要具有科学的决策机制,使选择的项目具有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要尽量利用有效的渠道争取到有益的项目。而对于基金管理风险的控制,则要求尽量提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吸引高素质的基金管理人才。要从根本上规避经营管理风险,还必须建立有效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使基金的运作过程有一套高效、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

(三)以规范完善的市场法律体系控制环境风险

对于投资环境风险的控制,要不断地完善市场体系和规范市场行为,理顺政府职能,使行政干预从微观经济领域中脱身,让位于市场机制。同时,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等多种途径逐渐减少和消除这类风险。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并规范道德信用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外,要避免道德风险,最根本的措施是强化规章制度的管理,将个人收益与业绩真正挂起钩来,制定合理的激励约束制度,让每一个基金经理在获得合理报酬的同时相应地承担风险及其它责任。

(五)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起运作产业投资基金

我国大部分产业投资基金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由当地政府牵头发起,上报国务院申请设立。其发展思路是:先由地方政府设立一个目标,然后想方设法寻找投资人,再去寻找基金管理人。这种做法实际是本末倒置。很多情况下,地方政府不过是打着设立产业基金的旗号筹集发展资金,根本没有市场化思维,更无法适应投资者,特别是一些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产业基金可能会沦为地方政府操控投资的工具。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运作应该真正采取市场化的方式,从而杜绝非市场化造成的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1.鲁育宗.产业投资基金导论——国际经验与中国发展战略选择[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2.李敏.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基础研究[M].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6

3.徐燕鲁.产业投资基金风险研究[J].低温建筑技术,2008.3

产业投资基金论文范文2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兴起与民营资本准入问题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兴起产业投资基金(亦称私募股权基金,简称产业基金、私募基金)已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并称的全球四大金融支柱。美国自l999年起,产业投资基金在资产总量上成为最大的金融产品,取代了商业银行资产总量第一的地位。在过去的十年里,美国私募基金的年回报率平均是12•7%,而纳斯达克、道琼斯等平均收益率只是7%左右,私募基金的投资从长期来看实际上比股市的投资回报高将近1倍,其迅猛发展之势和优良的投资机会为世人关注。近年来的金融创新将国外的私募股权基金以产业投资基金的形式展现在国人面前,活跃在这一领域的基本上多为前来试水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尽管相应的法规还未正式颁布,中国第一只真正意义上以人民币募集资金的本土产业投资基金———渤海基金的获准注册,已牵动起各地产业投资基金申报的热潮。除了若干以投资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形式活动的私募股权基金之外,据报道已有上百家上规模的产业投资基金申请正在排队候签。

(二)产业投资基金为民营经济带来机遇产业投资基金的兴起,为民营经济以较大的规模进入金融领域,进而实现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提供了契机。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不仅在现有的不甚通畅的银企信贷间接融资渠道和改制上市直接融资渠道之外,又增加了一条更适合高成长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而且为有实力的大型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拓展带来了机遇。近些年来,民营经济介入金融资本虽然在入股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兴办民营担保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方面崭露头角,但远不如参与或发起产业投资基金所能够形成的规模效应。因为在剧烈市场竞争中通过不断的产业创新成长起来的民营资本,与产业投资基金私募的实质性特征和市场化营运的本质要求以及规模化发展趋势十分吻合,而这些特质也正是产业投资基金和民营经济所共同需要的。(三)民营资本的产业投资基金准入问题境外资本在我国组建产业投资基金已经获得合法身份,民营资本进入境内组建的产业投资基金的前景还不明朗。在《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讨论稿中,规定产业投资基金只能向五类特定的机构投资者进行私募。五类特定机构投资者主体指的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社会保障基金或企业年金进行投资的法人受托机构或投资管理人,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企事业单位,发改委规定的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这里特定的机构投资者中,除了最后一类为发改委留了一个开放性的审批口子之外,其他几类明确没有包括民营企业。讨论稿强调的是特定机构投资者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特性,民营资本虽然在第二类的金融机构投资者中已有介入,但分量轻微。

股份制银行和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中民营资本举足轻重,这里的“其他金融机构”却并未予以明确。民营资本的产业准入已经不是一个新问题。国际上通行的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的划分都是在投资实践中自然形成,不会有我国现在这样由政府部门人为地划分为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并由此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框架规定准入对象。在人们一般的理解中,创业投资多是与风险投资联系在一起的,多是成功几率较小的风险项目,所以政府鼓励和允许民营资本进入;而产业投资人们多理解为垄断性行业或基础建设项目投资,收益相对稳定可靠,就只能由国有资本独揽。且不论这种明显地对民营经济不公平的产业准入政策是否决策合理和它背后可能导致的寻租现象,就是从资金运用和项目效率上看也是不可取的。政府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行业进入设置门槛和自身的强力介入,为国有资本配套一系列扶持政策,都可以理解。但对于一个经过试点和实践,境外资本都可以进入的投资领域,实在没有必要再以投资者的经济成分定取舍了。投资者的投资实力、经营能力、营运纪录,以及能否接受相应法规的监督管理,应该是更可取的门槛取舍标识。其实,产业投资基金本质上是一种风险性的实业投资,而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是金融市场改革推出的金融创新产品,而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政策调控工具。初生的产业投资基金亟需政府的扶持引导,这与民营资本的介入并行不悖,而且它的成长壮大还要依赖以民营为主导的市场化运作。

二、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及其风险性投资实质

(一)产业投资基金实质的考察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外通称为创业投资基金(VentureCapitalFund,简称VC)和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EquityFund,简称PE),是一种向特定投资者(通常是机构投资者)以私募方式筹集资金,主要对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集合投资方式。产业投资基金采用公司制、信托制或有限合伙制等形式,投资的目的是基于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投资推动企业发展,并在合适的时机通过企业上市、转让股权或股份回购等退出方式实现资本增值收益。根据目标企业所处阶段不同,可以将产业投资基金分为种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长期基金、重组基金等。早期阶段的为创业投资基金,成长或重组阶段的为私募股权基金。

在我国的金融投资实践中,由于一直是将创投资与在高技术创新、新商业模式领域运作的风险投资联系在一起,而产业投资基金在目前就只是指的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信托计划形成的契约型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二是国家发改委特批的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比如天津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三是各类以投资公司名义出现的、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式相同的投资机构,只是这第三种并没有纳入基金的法律监管范围。如果不包括各类投资公司形式的机构,私募股权基金就包含有信托契约型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和公司型的产业投资基金两种形式。我国信托契约型的私募股权基金基本上都是活跃在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只有公司型的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投资于实业领域,这样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实际上是包含证券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而我们现在理解的产业投资基金其实就是投资于实业的公司型产业基金,也有人称为实业投资基金。不论国内外的产业投资基金在形式上有何区别,或是我国产业投资基金概念界定如何模糊,它们都它包含着一个共同的实质性特征,那就是私募性的实业投资。

它们都是通过私募形式,集合社会资本,达到一定的规模,原则上是在实业领域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投资者按照其出资份额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同时设计出退出机制,以便在一定时期后通过上市、转让或回购等方式,出售已增值的股权获取利益。投资选择在项目判断上失误,或资金进入后项目经营失败,及其投资迟迟无法退出变现,基金的风险性实质即会凸显出来。产业投资基金的私募形式是相对公募形式而言的。公募基金(Publicoffering)向非特定的的投资者募集,必须强调其公众的资信背景,因而在规模上有较大的规定要求,需要多一些的审批环节和信息的披露,监管的加强也增强了基金的公众资信,加大了社会一般的公众投资者的信任程度,投资风险相对减少一些,但其营运效率和效益自然也会大打折扣。私募基金则不同,它所应对的监管相对要宽松得多。既然是私募它就必然带有资本主体的盈利诉求,产业投资基金高投入、高回报和高风险的特征表露得更为强烈,实现资本安全和增值的宗旨及市场竞争的生存压力,逼迫它的营运必须更加灵活高效,更加遵循资本运行的游戏规则、贴近市场、寻求机会,以自行承担和刻意规避市场的所有风险。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识别既然在产业投资基金在本质上无异于风险性的投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又为什么都对产业投资基金寄予殷切的厚望?主观上看,他们把产业投资基金看成为弥补财政资金不足的一个来源、经济调控的一种政策工具和结构调整的外生动力。他们期望在建设资金来源上以产业投资基金来帮助缓解资金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填补资金缺口,减轻财政负担,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在宏观调控上运用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调控的经济手段,扶持主导产业的建设发展,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宏观经济的协调控制。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改造和调整现有的产业体系,提高地方或产业的资本和技术结构。客观上看,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的条件已逐渐成熟。近年来在政策法规上颁布了《信托法》,修改了《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合伙企业法》,证券市场实行的全流通改革,基本消除了各类私募性质的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与运作的法律障碍。在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建设方面,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都希望介入产业投资基金。基金的低成本融资和资本集聚迅速,加之我国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全球性的流动性过剩以及自主创新带来企业良好的投资价值,都使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具备一定实力的机构投资者跃跃欲试。产业投资基金在中国有很大的市场机会和良好的盈利前景,但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它的发展条件还并不是十分完善,特别是刚刚在境内兴起和众多正在蕴酿中的以官方主导为背景的产业投资基金,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它与市场机会伴随而来的诸多风险。

三、民营资本介入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化解

(一)境内产业投资基金创新的不断探索我国境内产业投资基金的探索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首家经人总行批准的淄博基金于1992年成立,此后各地批准设立的近百只各类基金涌现出来。这些基金基本上都是政府主导型的背景,规模都比较小,最大的才5•81亿元人民币,最小的仅1000万元人民币。在当时房地产热、股票热、期货热、产权热等浪潮的推动下,一些地方和部门受利益驱动纷纷介入投资基金,但对投资基金又缺乏正确的认识,使得基金设立和运作过程都缺乏规范。基金在运作上带有浓厚的投机色彩,市场定位不明,绝大部分搏杀于证券市场,基金债券化和股票化。由于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以及法律监管缺失等原因,基金运作与管理的风险频频发生,致使我国初期的产业投资基金大多偃旗息鼓。当时境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热潮中成立的香港中银国际的中银中国基金,规模为1亿美元,最后基金净值也是所剩无几。

在随后境内基金的整顿改造中,这些“老基金”有的清盘退出,有的自生自灭,有的转变为“新基金”,包括直接规范为证券投资基金或转为产业投资基金。这样才有部分基金投向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关键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等我国亟需资金发展的产业。但境内真正意义的产业投资基金直至近年才出现,2006年天津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成为一个标志。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出台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吸引外资和分散产业投资基金风险,引进观摩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操作规范。该办法规定,只有达到规模以上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才能设立中国产业投资基金。我国正式提出和探讨产业投资基金应该是由此开始,但由于当时的投资环境远不如现在,成长性企业的素质和资本市场的发育都有待提升,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并不容易,以至于当时投资“中国概念”的境外私募股权基金以失败的居多。这种状况直到近年大的环境改变才随之改观,一大批境外产业投资基金开始活跃在中国的资本市场。

(二)民营资本介入金融领域的成功尝试金融领域在国内一向是国营的垄断性领域,这个盈利高、扩张快的行业,对进入企业的资产规模与质量、持续经营能力和管理人员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金融改革创新使这一领域的准入管制有所松动,境外资本已捷足先登,许多大型民营企业也早已注意到金融行业的高投资回报率,正在谋求进入这一领域的各个方面。金融领域的民营资本在股份制银行进展顺利,其中在民生银行已经占到55%的股份,在浙商银行已占到85%的股份。截至2005年底,在11家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中,民营资本已经占有12%的股份,115家城市商业银行中的民营资本已经将近1/3,农村商业银行民营资本已经占到56%,农村的合作银行民营资本到了32%。据报道希望集团的刘永好投在民生银行里的资金已经有了10倍以上的回报。创业投资及其金融服务一直是个高风险领域,一般的民营资本不会轻易涉入。早期启动的创投和担保企业大多为政府主导以国有资本组建起来,实际经营起来业绩平平,有的甚至步履维艰。但就在这样一个政策性很强、前景不明朗的高风险领域,深圳民营的中科智担保公司以5000万人民币起家,用7年时间,实现资本金美金担保额超过300亿人民币,资本金从5000万扩展到约20亿人民币,成为全国最大的担保公司和国内第一家外资进入的担保公司。在产业投资基金方面,尽管相关法规尚未出台,政策不太明朗,敏锐的民营资本已经以投资公司的形式涉足试水了。日前由多家大型民营企业发起,经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组建的世华联合投资公司,将其业务方向锁定为产业股权投资,以区别于直接进入风险投资和证券投资。它将挑选中国的成长型企业投资,具体委托于专业的中科招商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来操作打理,采取所谓“主业+基金”模式,在保持主业经营优势的前提下避免企业多元化投资风险。宣称在5年后做到100亿元人民币规模的世华联合投资公司,事实上成为中国首家以公司型发起设立,而以契约委托型运营的民营产业投资基金。

(三)产业投资基金风险化解的制度安排监管部门之所以在产业投资基金准入问题上的态度还不明朗,主要还是对民营资本存有某些风险上的顾虑。其一是规模问题。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由大型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认购,国家通过必要的审核,在开始阶段来选择试点行业和地点。民营资本一般规模都不大,可以考虑组建小型的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而这在目前是作为不用实行审批制的创业投资基金来运作的。其二是信用问题。直到现在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特别是中小企业家民营企业报告体系的建设还困难重重,民营资本形成和构成的特殊性,使其在信息披露和监管等方面要复杂得多。其三是法律规范约束问题。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私募基金尤其是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民间甚至有一些不法分子以此形式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归结到一点就是基金的安全问题,乃至由此引发的金融动荡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实际上,政府主导的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和资金运用中的系统风险同样不同程度的存在。

国有企业权责不明,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监管不到位,对市场反应不敏感,还要不时服务于上方非经营性的任务目标,资金运用效益自然低下。有人披露国家这几个五年计划期间,政府投资的项目至少60%或70%都没有形成效益。相反民营资本如果是如此投资效益那就是不可想象的。产业投资基金本质上具有风险投资的特点,它的高风险和高回报特点决定了在制度安排上,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商业化运作,必须强调基金投向决策的高度敏锐决断、基金绩效与操作者个人利益的高度关联。由国家财政或政府主导背景的国有资本组建起来的产业投资基金或投资公司,在企业运行机制上显然满足不了规范的制度约束。更何况我国加入WTO以后,按照有关条款的要求,政府的有关资金在涉及到市场竞争的企业活动中都受到严格的控制。民营资本背景的投资实体,撇开它先天的一些不足,在国情的熟悉和适应程度、经营灵活程度与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以及经营决策效率和内部人控制风险等方面,都具有政府主导的国有资本投资实体难以比拟的优势。随着自身的进步成熟和社会法规监管的完善,民营资本的一些先天不足也将会不断地得以改善。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具有强烈的政府干预色彩,政府的本意是引导和推进金融领域的创新更快更稳地开展起来。超级秘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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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跨国基金;直接产权;间接产权;物质产权;价值产权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2)-0100-05

一、跨国基金及其产权关系的几种流行解释

世界上最早的基金可追朔到1822年,荷兰国王威廉一世在布鲁塞尔创立的信托基金,这只基金专门投资于外国政府发行的证券。1868年,英国创立的政府信托基金被公认为是世界上基金业诞生的标志,这只基金以海外及殖民地政府发行的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被称为“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Foreign and Colonial Government Trust)”[1]。由此可见,基金从诞生开始就从事着跨国经营和投资业务,即买卖外国政府或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

基金不仅开展跨国经营和投资,而且进行跨国融资。基金跨国融资,即向国外投资人发行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如离岸基金(Off-Shore Fund)、国家基金(Country Fund)等,他们都向基金公司设立地(或注册地)所在国以外的投资人出售基金券或受益凭证。一些国家为了充分利用外资,纷纷在国外设立国家基金,吸引外国投资人投资于本国国内金融市场,如香港新鸿基中国基金、日本山一中国股票基金等。这些国家基金采用信托投资方式,以一个国家(一般是本国)政府或者企业发行的有价证券作为特定的投资区域和对象,其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向其他国外投资人销售完毕后,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公开上市交易,从而达到为一个特定国家(一般是本国)的政府或者企业实现跨国融资的目的。

我们称从事跨国经营和投资业务或跨国融资业务的基金为跨国基金。跨国基金是海外投资和融资的重要方式,其规范发展不仅直接影响世界经济繁荣和发展,而且关系到世界金融风险的防范。因此,准确地把握跨国基金的产权关系是十分必要的。

随着跨国基金发展壮大,学者们试图探索和解释跨国基金的产权关系,但结果似乎不尽人意。流行的产权理论有三个基本观点:一是产权的对象是唯一的,即实物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至多还涉及到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二是产权的所有者是唯一的,投资人(出资人)是产权的唯一所有者,即使是在组织内部也具有严格的排他性;三是产权是唯一的,“一物一权”,但产权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可以划分与转让,与组织相关的其他参与主体或利益相关者事实上所拥有的权利(如使用权、收益权等)都是唯一产权的部分权利,是通过产权的唯一所有者(即投资者)转让而获得的。这种产权理论仅仅从实物对象和投资人的角度解释产权关系,研究产权的视角是一维的。

依据流行的产权理论,基金产权的对象是实物资产(如办公设施与设备),基金产权的所有者是投资者(人)。流行的产权理论是在研究实体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在实体经济中,资产只有一种存在方式――物质形态,产权的各项权利是高度统一的,产权主体是单一的。然而,在虚拟经济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基金资产不仅有物质形态(如办公设施与设备),而且具有价值形态(如基金券或受益凭证等)[2];基金产权权利的界定与划分可能是无止境的,而且往往各种权利之间存在交叉[3],准确的界定和划分十分困难,几乎是不可能的;基金资产作为一种组织资产,不仅包括实物资产,而且包括人力资产、公共环境资产以及各种资产组合所形成的无形资产①。正如经济学家德姆塞茨所说:“持股者实质上是股份资本的出借者,而不是(企业或公司的)所有者,尽管他们的确参与了诸如合并之类的偶尔的决策。股票持有者真正拥有的只是他们的股票。”[4] 由此可见,流行产权理论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注重基金资产的实物形态,忽视价值形态;强调投资者而忽视其它要素所有者(如基金经理人、职员以及基金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政府)事实上占有或控制的基金权益;注重独立物产权与基金组织产权的一致性,忽视二者的区别。

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很好地解释了基金与市场之间的替代,从交易费用的角度说明了基金存在的合理性[5]。然而,运用这些理论来研究跨国基金的产权关系,只能得出,跨国基金并不是在所有制上属于国际所有,而是在众多国家开展业务的某国基金,重要的是跨国基金以广泛、多样化的规模活动来替代“市场”进行组织管理。新制度经济学也不能很好地解释跨国基金的产权构成,同时,也不能令人信服地回答跨国基金为谁所有、为谁服务,跨国基金与国内基金的区别以及跨国基金从事海外投资或融资的产权约束是什么等问题。

[注:①组织资产,如基金资产、企业资产,一般是四类要素:资本、企业家才能、劳动力、公共环境分别转化成实物资产、人力资产(企业家才能资产和劳动力资产)、公共环境资产,并有机结合而形成的。参见李全伦:企业性质新论:要素产权与企业产权之交易契约的履行过程[J],《中国工业经济》2006.8。

② 笔者认为,供应商、顾客和居民只是为公司财富的创造或实现提供了准备或条件,而没有参入公司内部的财富创造过程,因此,不拥有公司的产权,即使拥有,也是通过国家占有的权利而间接得到的。本文不予考虑。

③“直接产权”是指不通过其他的产权主体且充分独立(排他)地对选择基金资产的使用所强制实施的权利,因基金的物质资产与价值资产的分离,形成物质产权与价值产权的分离。“间接产权”是指必须通过其他产权主体且高度依附(有限排他)地对选择基金资产的使用所强制实施的权利,间接产权为基金物质形态资产所在地的政府以及基金内部的职工所拥有,表现为国家间接物质产权、个体间接物质产权。参见李全伦,企业产权研究的新视角:直接产权与间接产权[J],《财经研究》2002(7):38-44。]

以赫姆斯特姆(Bengt Holmstrom)、布莱尔(Blair, Margaret M.)等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理论逐步兴盛,并日渐受到关注。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跨国基金的经理人应当对基金所有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负责,这些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投资人,而且包括经理人、职员、贷款人、国家、有价证券发行者以及基金公司所在地的居民,他们都对跨国基金具有一定的所有权②[6,7]。但是,利益相关者理论并不能回答:跨国基金的利益相关者分别拥有基金的什么产权,其产权对象、获取产权的依据、实现产权的方式分别是什么等问题。

为此,本文运用四维产权分析框架:直接产权与间接产权、物质产权与价值产权③,以离岸基金为例分析跨国基金的产权关系,试图回答与跨国基金的产权构成相关的某些问题,探索规范跨国基金行为的途径和对策。

二、基金产权与要素产权的交易契约:一种基本假定

根据“企业(基金)是一组契约关系的联结”这一基本命题,我们将基金相关契约的边界限定在基金要素的提供者。如图1所示,基金要素提供者包括投资人、经理人、职工(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的职员)、政府,他们把“基金”看作虚拟化、人格化的组织,并分别向基金提供其所拥有的相对优势要素:资本、企业家才能、劳动力、公共环境(简称“四类要素”),即以转让其优势要素产权为代价,而分别换取企业的直接价值产权、直接物质产权、个体间接物质产权和国家间接物质产权[8]。

投资人向基金提供的相对优势要素是资本①。按照资本性质,可将投资人划分为股权资本的提供者(基金持有人)和债权资本的提供者(基金债权人,包括贷款人、租赁人)。资本与资产应有明确的界限。“资本”反映了投资人与基金的行为关系,若仅从投资人看,“资本”只是货币或实物,至多是潜在的资本,只有从投资人手中转移到基金,基金才将其看作要素,投资人才把其看作获取收益的手段,才能称其为资本。而“资产”是基金转化四类要素的结果,是四类要素循环运动到一定阶段的存在形式,仅反映了基金内部的行为关系。

经理人向基金提供的相对优势要素是企业家才能②。基金的经营管理职能是独立的,经理人通过向基金提供企业家才能而独立地行使基金的经营管理职能。企业家才能作为要素成为理论界的一种共识还是新近之事。传统理论研究的基金主要是业主制和合伙制基金,如规模较小的私募基金,在这些基金中,资本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是合一的或分离不明显的,因此,人们的注意力仅集中在资本要素上。随着现代基金制度的迅速发展,现论虽然一致地意识到资本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的分离,但又由于企业家才能与劳动力具有相似性,一些学者又将企业家才能与劳动力等同起来,甚至不承认管理、科技也创造财富。随着实践的深入,人们不仅意识到企业家才能是相对独立的要素,而且认为企业家才能是最重要的要素。

政府向基金提供的相对优势要素是公共环境。政府提供的公共环境无处不在,无时无刻地不影响着基金的经营活动,但是,基金理论却很少将公共环境视为微观要素,一般将公共环境当作宏观经济因素看待,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共环境本身的公共品性质,基金与政府间关于公共环境要素的交易具有非等价性。事实上,政府提供的公共环境也是基金的要素之一,也参与基金的财富创造过程,并分享基金收益或分担损失风险。政府提供的公共环境,既可能是政府创造的,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也可能是天然形成的,如自然资源,还可能是后天形成的,并与政府作用没有直接关系,如市场状况。需要指出的是作为要素之一,并不是所有的公共环境都能为基金所利用,都能成为基金要素,但任何基金客观上又不可能不利用政府提供的公共环境要素,只是在利用的程度、数量、方式等方面,不同的基金会有所不同。

[注:①“资本”在现论中一般被分成:人力资本(如企业家才能、劳动或生产能力)和非人力资本(如投资人、贷款人的现金、租赁人的实物,它们进入企业就变成了企业资产)。本文中“资本”仅指非人力资本。

②“企业家才能”不仅包括经营管理能力,而且包括技术研发、市场开发等能力,因此,企业经理人不能仅仅被理解为企业的经理或厂长,还应包括企业内从事研发活动以及市场开发工作的高级职员。]

职工向企业提供的相对优势要素是劳动力。各派理论尽管有诸多分歧,但在劳动力是要素这一命题上是完全一致的。在本文中劳动力与企业家才能是严格区分的,尽管两者同属于“活劳动”,但本文中“劳动力”主要指人的体力表现出来的劳动生产能力。因此,职工主要是基金内部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的职员,如清洁工、司机、门卫、初级技工等。

就具体基金而言,四类要素的若干所有者分别与基金订立产权交易契约,并按照产权交易契约投入基金所需要的相对优势要素。如图1所示基金与要素所有者之间关于要素产权与基金产权的交易契约包括:投资人与基金之间订立关于资本产权与基金直接价值产权的交易契约;经理人与基金之间订立关于企业家才能产权与基金直接物质产权的交易契约;职工与基金之间订立关于劳动力产权与基金个体间接物质产权的交易契约;政府与基金之间订立关于公共环境产权与基金国家间接物质产权的交易契约。

需要说明的是,基金对每一类要素所有者进行的产权分配是基于该类要素本身特点及其在财富创造时的作用而定的,最终使每类要素各尽其用,每位所有者各尽其能。同类要素的不同所有者所拥有的基金产权内容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其占有该类基金产权的份额。基金直接价值产权在投资人之间的分配是依据购买基金券或受益凭证的数量而定的,购买的基金券或受益凭证越多,占有的基金直接价值产权就越多;基金直接物质产权在经理人之间的分配、个体间接物质产权在职工之间的分配是依据企业家的才能、劳动力的特点,按照等级制进行的,等级越高,占有直接物质产权、个体间接物质产权就越多。这种基金产权分配是基金与要素的产权交易契约所规定的。

三、跨国基金的产权归属:以离岸基金为例

离岸基金是跨国基金的典型成员。离岸基金的融资业务和投资运营业务都在基金公司所在地(或注册地)以外的其他国家展开,相对于离岸基金的注册国而言,离岸基金从国外投资人手中筹集基金资本,并买卖国外政府或经济组织发行的有价证券,称为“两头在外”。离岸基金的资产注册登记一般不在基金发起人所在地的母国,而在母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如有“避税天堂”之称的卢森堡、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因为这些国家或地区对个人投资的资本利得、利息及股利收入均不课税[9]。

假设一只离岸基金的资产注册地在A国,向B国的投资人Ij销售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将从投资人Ij手中筹集来的资本金用于买卖C国的企业Xi发行的股票,如表1所示。从这只离岸基金与企业Xi的产权主体及产权对象比较中,可清晰地发现这只离岸基金的产权结构,并可概括出跨国基金实施跨国经营和跨国融资的产权前提。

从表1可看出,离岸基金的经理人既是基金直接物质产权的所有者,负责对基金行使经营管理权,又由于拥有企业Xi发行的股票(即企业Xi的价值资产),而占有企业Xi的直接价值产权,成为企业Xi直接价值产权的所有者,负责对企业Xi行使股权,而企业Xi的经营管理者仅仅占企业Xi的直接物质产权,是企业Xi直接物质产权的所有者。基金公司的职员不仅是基金个体间接物质产权的所有者,而且是企业Xi的个体间接价值产权的所有者,而企业Xi的职工仅仅是该企业Xi个体间接物质产权的所有者。

从表1可看出,基金公司所在地的A国政府不仅拥有基金的国家间接物质产权,而且拥有企业Xi的国家间接价值产权,负责规范、引导基金的海外直接投资行为和融资行为,B国政府仅仅拥有基金的国家间接价值产权,负责规范、引导投资人Ij的海外直接投资行为,C国政府仅仅拥有该国企业Xi的国家间接物质产权,负责规范、引导企业Xi的生产经营行为,包括其海外直接融资行为。无论是就离岸基金,还企业Xi而言,海外直接投资行为与海外直接融资行为是同一行为的两个方面,因此,该行为要同时受到三国:基金注册地A国政府、投资人Ij所在地C国政府和企业Xi的所在地C国政府的法规约束,即需要三国政府就离岸基金和企业Xi的产权及其权利达成某种协议或者默契。

从表1还可看出,离岸基金的直接价值产权属于基金投资人Ij,离岸基金的国家间接价值产权属于投资人Ij所在地的B国政府,此外,若基金的投资人Ij不是一个单一的自然人,而是一个投资组织(如另一只基金),那么,离岸基金还存在一种个体间接价值产权,这种产权的所有者是机构投资者Ij内部的职员。

由此可见,基金的直接物质产权与直接价值产权完全分离,为扩大基金规模创造了条件,而基金的国家间接物质产权与国家间接价值产权完全分离,并归属于不同国家的政府,使基金进行跨国基金进行跨国直接融资变为现实。企业Xi的直接物质产权与直接价值产权,以及个体间接物质产权与个体间接价值产权完全分离为基金进行跨国投资成为可能,而企业Xi的国家间接物质产权与国家间接价值产权分离,并归属于不同国家的政府,使基金的投资经营业务范围超出国界成为现实。

四、结束语:基金跨国经营和跨国融资的产权基础

综上所述,基金和企业(如Xi)的四类产权相互分离,归属于相对独立的不同产权所有者,是基金实施跨国经营和跨国融资的产权基础,其中,基金和企业的国家间接物质产权与国家间接价值产权相分离,分别属于不同国家的政府,是基金实施跨国经营和跨国融资的关键。从众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的对外开放过程中政府所起的作用和所实施的政策措施可以得到验证。一方面,无论一国范围内企业的股份制如何完善,即企业的直接物质产权与直接价值产权分离的程度怎样,无论另一国基金进行海外投资欲望有多高,但是,若这两国政府未能就企业的相关事务(本质上是相关企业产权及其权利)达成某种协议或者默契,即企业的国家间接物质产权与国家间接价值产权相分离,基金的跨国投资和经营是不可能开展的;另一方面,无论一国范围内的基金业如何发达,如何渴望进行海外融资以扩大规模,即基金的直接物质产权与直接价值产权的分离程度怎样,无论另一国投资人的闲置资本多么丰富,寻求海外投资的积极性如何高涨,但是,若这两国未能就基金的相关事务(本质上是相关基金产权及权利)达成某种妥协,即基金的国家间接物质产权与国家间接价值产权相分离,基金的跨国融资是不可能进行的。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日益提高,基金的海外直接融资行为和投资行为成为世界经济繁荣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运用四维产权理论和方法来探索跨国基金的产权构成、产权对象、产权主体等问题,寻求跨国基金进行海外投资和融资的产权基础,有利于正确地认识并自觉地接纳跨国基金,有利于明晰跨国基金的产权关系,规范基金产权所有者,尤其是跨国基金投资和融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国家及其政府的权利和行为,降低基金内部的交易费用,构建多元产权所有者参与的基金治理机制和途径,从而促进跨国基金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降低世界经济发展中的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刘振亚.美国共同基金[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钟鹏荣.中国企业为谁而办[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 ,2001.

[3]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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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oaseRH.The Nature of the Firm[J] . Economica, New Series,Vol.4, No.16(Nov., 1937):386-405.

[6]HolmstromB . Moral Hazard in Team[J] . The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13,No.2(Autumn, 1982):324-340.

产业投资基金论文范文4

[关键词]社会需求;金融投资;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0-0186-03

1 引 言

金融投资类专业是目前高考市场、考研市场中考生和家长的关注焦点,除了未来就业,如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的收入高、工作稳定的影响因素外,依靠金融投资的专业基础知识实现个人及家庭的合理理财规划也是解释该现象的主要原因。

虽然高薪、稳定、需求多,是很多考生及家长对金融投资类专业今后就业去向的美好印象,且一些人力资源公司、调查公司公布的数据更让该类专业获得了有力的支持。但现实给予我们的反馈却是金融证券行业急缺业务人员和高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就业市场的毕业生供给越来越多,在需求不变甚至减少的情况下,结果只能是薪酬水平下降和工作机会减少。在此背景下,如何调整金融投资类专业的布局,设计更加适应当前及未来经济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各大高校须认真思考及研究的重要课题。我国高等教育一直以来都以改革为思路导向,而金融投资类专业的教学改革也颇受社会各界的重视,这与金融投资在我国社会改革与发展中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不无关系,在金融自由化、金融工程化、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背景之下,提高我国金融投资机构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必然是加强金融投资人才的培养。高等学校就像一个加工企业,其产品正是市场需求的各式各样人才,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犹如厂家对自身产品规格、型号、功能、质量、包装等各方面的控制要求,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产品能否适应市场。教学培养目标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未来的人才能否真正服务于社会,为市场所欢迎。因此,金融投资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迫在眉睫。

2 金融投资类专业特征

2.1 专业方向及内容

金融投资的基本原理与技术体现在金融产品及环境分析和金融资产定价。证券投资、金融资产定价、金融风险管理、理财规划是金融投资的主要应用领域,金融投资的研究内容也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方向展开的。

方向一:证券投资。该方向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投资组合的选择、现资理论、证券市场理论、政府监管以及系统、全面的投资决策过程。

方向二:金融资产定价。该方向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金融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定价原理;通过定价模型的创新,改善经典定价模型的精确性、现实性,为创新性金融产品进行定价。

方向三:金融风险管理。该方向主要是风险管理和投资组合研究,研究利用创新和金融工具,实现投资组合和有效管理金融风险,特别是在中国特有利率制度环境下研究金融衍生产品定价风险,以及专业化的现代风险分析与管理技术在我国金融产品投资管理中的应用和发展。

方向四:理财规划。该方向主要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特定的程序制定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的投资理财规划,主要包括投资规划、消费支出规划、教育规划、保险规划、税收筹划、退休养老规划、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等。

2.2 专业理论基础

金融投资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它运用了经济学、金融学和投资学的基本原理,又吸收了运筹学、数学等多门学科的精华。但真正作为金融投资理论基础的还是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本原理和各种理论学说。有关价值的来源、价格的确定以及金融市场特性的理论构成了金融投资专业的核心基础理论,主要包括:估值理论、资产组合理论、资产定价理论、套期保值理论、期权定价理论、理论、有效市场理论等。伴随金融市场国际化和交易与监管的全球化进程,汇率决定理论、利率理论、利息平价理论等也构成金融投资专业的基础理论。随着金融投资专业的迅速发展和各专业之间的相互渗透,各种自然科学的前沿理论和工程技术也日益显示其在金融投资中的重要应用价值。

3 金融投资类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分析

近十年来,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金融产品日渐丰富,投资手段和投资途径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但仍然存在着投资渠道不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的投资理财服务品种匮乏等问题,从而如何通过合适的投资途径,采用多样化的投资方式以实现这部分资金的保值、增值,成为居民和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适应市场需求,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纷纷开展综合经营业务,面向企业和居民开展除传统金融业务外的多种多样的投资与理财服务。投资理财市场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金融投资专业人才。

银行类金融机构对金融投资人才的需求。银行业在我国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等。银行是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信用货币、管理货币流通、调剂资金供求、办理货币存贷与结算,充当信用的中介人。银行是现代金融业的主体,是国民经济运转的枢纽。

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对金融投资人才的需求。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投资基金、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在证券市场大发展的背景下,证券公司、兼营证券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投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基金托管部、证券登记结算等机构以及上市公司、股份公司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与此同时各公司所需要的人才也在急剧增长,各证券公司大量基础性工作正需要大量的金融投资类人才。而且伴随着证券市场、股份公司和证券相关机构的发展,特别是开放式基金的推出、新基金的入市,都极大地激活了证券市场,我国证券业正在迎来一个新的发展良机。与此同时,证券从业人员以及懂经济更懂证券投资的人才逐渐成为各公司争夺的对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和担保基金对金融投资人才的需求。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是我国为应对金融危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而采取的重要措施。目前,各种所有制的信用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正在筹建当中,随着这些信用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和运营,将需要大批的投资与理财专业人才。

理财行业对金融投资人才的需求。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一精神对于理财市场,意味着居民持有的财产将向多元化发展,不再仅以储蓄为主;意味着居民收入结构将更为多元化,收入构成更加合理与平衡,理财需求将更加强烈;意味着理财市场中的理财工具、理财产品发展将更加迅速、品种将更加丰富,一个更大更有发展潜力的理财市场即将到来。随着个人财富的迅速增长,中产阶层家庭规模迅速扩大。在物质财富增长的同时,经济生活中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大大增加,威胁着家庭财富的安全。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投资理财市场已经初步形成,商业机构为具有不同需求客户提供个性化理财的能力正在迅速提升。

股份公司对金融投资人才的需求。当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投资体制,它包括自主决策、行为规范、责权利三者统一的多元化投资主体体系。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责权明确、自负盈亏。因此,投资方向是否明确,融资的渠道是否合理,如何开展资本运作,如何申请上市等相关知识对企业越来越重要。另外,上市股份公司与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股民的日常联系、交流也需要部分专业人才。既懂企业经营管理,又具有证券、银行相关知识的人才也越来越收到青睐。

一般企业单位对金融投资人才的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很多企业不再局限于原有的基本业务,而是将闲置的可使用资金用于投资以获取更大的收益,因此,很多企业单位设置了资金管理等部门,对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调配和使用,并尽可能在满足企业基本业务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投资,这就要求企业具有既懂财务知识,又有投资理财意识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调查显示,我国60% 以上的工商企业在进行融资、理财、投资等业务时,渴望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甚至有不少公司已经专门成立了融投资部。可见,一般的公司都有投资与理财人才的需求。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当中的主体——企业对投资与理财人才的需求亦与日俱增。

4 社会需求状况对高校金融投资人才培养的启示

上述分析表明,金融投资与理财专业人才在经济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社会对此类人才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合理发展金融投资与理财的专业人才培养和教育,符合行业和市场的要求。

4.1 金融投资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选择

金融投资类专业的毕业生可到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从事投资顾问、实际操盘、基层管理、产品销售等岗位,毕业生亦可到各大商业银行、诚实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从事理财顾问、基层管理以及其他等工作岗位,还可以到保险公司从事理财顾问、基层管理、保险培训、专业销售等岗位。

4.2 增设相关选修课程,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调研情况显示,企业需要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事实上很多投资与理财业毕业生出去后不仅可以从事证券、银行、期货、保险等企业的相关投资与理财工作,有的还要兼做财务会计、企业日常管理等工作,所以具有较多综合素质的投资与理财人员将会是企业格外欢迎和器重的对象。此外,加强学生沟通能力方面的教育及培养是一个重要课题。投资与理财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必须与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为此建议在投资与理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相关财经类的专业选修课程和人文类公共选修课,拓展学生职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着力加强学生全面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

4.3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企事业单位要求投资与理财人员具备良好就业观念和较好的岗位适应能力。根据调查高职投资与理财专业毕业生在中小企业里工作人数比较多,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条件所限,往往不能给毕业生提供较好的工作环境,这就要求毕业生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吃苦耐劳的品性。学校要让毕业生多了解现实社会,要有多种思想准备,调整自己的就业心态,放弃“工作是享受”的错误观念。学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工学交替活动,充分利用学生寒、暑假期间积极地开展学生认知实习、专业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要让学生了解岗位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熟悉工作环境和业务范围,以使学生在毕业后能尽快调整心态,适应岗位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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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创新理论综述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地螺旋式发展的。那么,金融业作为大千世界的一个事物,其成长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只有金融创新,才能使其不断发展,长盛不衰。

关于金融创新的理论,学术界已经提出不同的解释,但其根本内容基本一致。创新理论的先驱――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即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产生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所以,金融创新也不例外,包括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制度的创新等。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西尔柏在《金融创新的发展》中认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最大利润、反抗金融压制的“自卫”行为,是对其所受的约束的反应,被称为约束引致型金融创新理论。其中,约束因素包括法规、竞争、风险及其他因素等。

美国经济学家凯恩在1984年提出监管-规避理论。他认为金融企业为了获得最大化的利润而通过金融创新来逃避政府的管制,但当金融创新危及金融制度稳定时,政府又会加强管制,这种管制将会导致新的一轮创新。凯恩认为,管制和规避引起的创新总是不断交替,形成一个螺旋式发展的过程。

辛基于1992年从金融创新的供给角度提出了一个金融创新模型:TRACK+理性的自利=金融创新。TRACK的五个组成部分为:技术、监管调整、利率风险、消费者和资本充足状况。

二、艺术品投资所遵循的理论基础

在金融学中,投资的定义可以表述为:一定经济主体为了获取预期不确定的效益而将现期的一定收入转化为资本或资产。投资主体即投资者,可以是居民、企业或其他盈利性机构,也可以是政府或其他盈利性组织。

在投资学中,有一个重要的投资学理论,即现资组合理论。马科威茨是现资组合理论的创始者。他在1952年发表了题为《证券组合选择:投资的有效的分散化》的论文,用方差(或标准差)计量投资风险,论述了怎样使投资组合在一定风险水平下,取得最大可能的预期收益率。他在创立投资组合理论的同时,也用数量化的方法提出了确定最佳投资资产组合的基本模型。

根据以上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其理论宗旨是将资金投资多元化,并将其中各种投资品的权重确定,对其收益进行加权平均即可得出加权平均收益。以往,人们会对证券投资多元化。现在,我们不仅可以进行证券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而且可以进行艺术品投资,给之以权重,实现投资多元化,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三、国内外艺术品投资现状

国际上,一些国家艺术品投资发展已有较长的历史。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市场中,他们均以资本运作作为其市场基本运作模式,艺术品是其重要的投资品,当然也不例外。其中,包括艺术品财产鉴定和财产估值、艺术品财产保险、艺术品投资基金、遗产和遗产经营、投资者俱乐部、艺术家(品)后援会、艺术品投资与担保等,都获得了较大发展。比如,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纷纷建立了艺术投资基金,如美国艺术基金、美国格雷厄姆基金、美国经纪人基金、英国艺术基金及铁路养老基金等,并获得良好收益。据英国铁路基金分析报告,其艺术品投资年均收益率高达13%。再如,苏富比艺术品投资银行,艺术品投资贷款是效益、风险比例最佳的贷款之一。以艺术品作为投资的担保物和抵押物,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是非常乐于被接受的。并且,瑞银、花旗、JP摩根等银行均已建立艺术品个人理财中心。

国内由于资本市场不断发展,银行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为了增强竞争力,他们必须开发新的金融产品,使金融产品、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多元化。2007年我国艺术品投资已经走入银行,这在银行业务中可谓一种创新金融产品。我国民生银行经银监局批准,已经推出“艺术品投资计划”1号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民生银行的《艺术品银行业务发展研究报告》显示,近两年我国艺术品市场正经历着两位数增长的时代,中国传统与当代艺术品的表现都是越来越强,尤其是油画艺术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此次的产品将通过参与目前最具成长潜力的中国当代艺术板块投资,分享高价值投资回报。由此可见,我国艺术品投资将与金融有机结合,金融将为艺术品市场提供服务。

四、艺术品投资的优点

资深专家夏叶子在《艺术品投资学》中提到“艺术品投资是企业的剂”。艺术品在企业的利润和效应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利,企业的艺术品投资也不例外,但是它又不同于其他投资,它有它的特殊性。

艺术品投资属于一次性投资,而其他投资,需要不断地投入新的研发、科技、设备、工艺改造及人力资源、生产、销售等费用。另外,艺术品投资与实业、证券投资相比较,需要的人力资源相对较少。再者,艺术品投资在技术更新方面的要求比其他投资品种要少。由此可见,艺术品投资较其他投资的成本较低。

艺术品可以作为机构投资者的资产储备。首先作为真正的储备资产,机构投资者投资于艺术品,以享有艺术品的增值回报。作为战略投资基金,投资者如果对市场季节敏感,可以在淡季将剩余资金购买一些艺术品。随着企业的改革和经营多元化,企业面临的风险增多,企业可以有意识地将一定规模的资本投入于艺术品市场,以有利于化解企业改革与多元化经营带来的风险。

艺术品可以在异地良好地流通,不影响其价值的变现。投资者在买进艺术品时可以匿名进行,这是区别于房地产投资的,即使遇到资金紧张时,将其变现也不会损害公司的形象和信誉。金融业发生的灾难一般都是可见的,容易引起媒体关注,使其他同类资产不宜出售。显然,艺术品投资与其不处于同一风险体系,可以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

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类企业均可投资于艺术品市场,而且这种投资与其主营业务处于不同风险体系。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几乎所有的大型保险公司均将其保费资金的重要部分投资于艺术品。

产业投资基金论文范文6

【关键词】水务产业 投融资 产业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一、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概念

投资基金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国际上发展最迅速的金融投资工具,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与银行、保险并列的三大金融支柱。投资基金的品种非常丰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从投资对象的角度,可以分为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后者一般指对未上市公司股权就行投资的基金。

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又被流行称为产业投资基金。这是因为,我国投资基金的实践,最早是从设立境外产业投资基金开始的。大约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在境外设立了许多主要投资于中国概念或境内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都在名称上冠以“产业投资基金”的称呼,1995年国务院批准颁布了关于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第一个全国性法规――《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因此,“产业投资基金”的称呼便流行开来。但是,作为我国一个新型的金融创新工具,境内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到目前为止尚无法可依,对产业投资基金如何定位,一直是一个有广泛争议的问题。因此,一直以来业界对产业基金的界定始终没有统一的标准。其中,流行较广的是仍在讨论中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因此,从定义上看,国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在含义上有一致的地方,但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似乎赋予了更丰富的内容。

本文提出的水务产业投资基金属于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范畴,是指专门投资城市水务行业的产业投资基金。它具有四个基本特征:定向投资,专门投资水务行业;专业管理,为被投资企业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技术支持;收益稳定,水务项目现金流非常稳定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基金收益非常稳定;资金充裕,其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定向募集的方式产生,募集对象主要是以银行、社保、保险等追求长期稳定回报的大型机构投资者为主。在我国,尽快设立水务产业投资基金是解决长期困扰我国水务行业的投融资困境的有效办法之一。

二、水务产业投资基金能有效解决我国水务产业投融资困境

长期以来,资金不足是我国水务行业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面对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水务行业的强劲投资需求,紧靠城市政府财力已无力维系,我国城市水业开始出现巨大的投资缺口,巨大的供需矛盾已实质性地决定了我国水务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方向。从2002年相关部委的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文件的出台,到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使我国水务行业的投融资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跨国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带来的大量社会资本不断涌入城市水务行业,我国水务行业的投融资结构开始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的特征。企业主体的参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水业的供需矛盾,然而,由于企业股本金的限制、贷款条件的制约、项目融资对于股本金的资金要求等困境的存在,今后很可能出现目前市场上活跃的投资企业主体难以继续投资的情况。我国水务产业急需与日趋完善的长期社会资金相结合,创新投融资机制,以期尽早走出困扰已久的投融资困境。

从行业特征上来看,城市水务产业投资大、资本沉淀性强、回收期长、收益率较低,但市场风险小、现金流稳定、发展前景较好,比较适合资金规模较大、收益要求不高但追求稳定的社会长期资金。当我国水务产业正为日益巨大的投资缺口而步履维艰时,我国社保、银行、保险等庞大的社会长期资金却正为没有更多合适的长期投资渠道而心急如焚。而水务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为城市水务产业的投融资开辟一条新途经。它像一条纽带,将社保、保险等长期社会资金集合起来,定向投资于城市水务行业,不仅可以使长期资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保证合理收益水平,改变投资收益过低的状况,而且可以使这些长期资金成为满足我国水务行业巨大投资需求的重要资金来源。与一般企业投资相比,水务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城市水务产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优势:一是股权投资优势;二是资金规模优势;三是市民和财政长期负担较轻;四是投融资和运营效率优势。

三、设立水务产业基金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现阶段,探讨设立水务产业基金是否具备可行性,应着重从四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是否具备与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相匹配的长期资金来源;二是专业的水务产业基金管理团队是否已经形成;三是设立水务产业基金的法律政策条件是否已经具备;四是水务产业基金是否具备合适的退出渠道。

1、长期资金来源

从理论上而言,现阶段以追求资金安全性和长期稳定收益为主要目标,对投资水务产业具备较强意愿,且资金又非常充裕的长期资金主要表现为三类。

(1)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长期资金。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2005年社保基金的资产规模已达1.84万亿元,全国社保基金累计节余6066亿元;此外,截至2006年年末,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规模也达1.97万亿元,资金运用余额达到1.78万亿元。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处于对资金安全性的考虑,这些长期资金,通常只能投资国债等收益率较低的资产,导致投资收益较低。例如,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一直徘徊在2-4%之间。与社保基金目前的低收益率相比,目前水务项目一般不低于7%的投资收益率和低风险性显然对这些大型机构投资者具有强烈的吸引力。

(2)商业银行的储蓄资金。据央行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商业银行存贷差已达11万亿元,各商业银行经营压力持续加大。一方面,商业银行出于资产配置的考虑,急需寻找投资渠道;另一方面,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这会加重银行的系统风险。因此,商业银行急需寻找一种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的投资渠道减少存贷差,降低系统风险。

(3)巨额的民间资本。据央行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金融机构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已达33.54万亿元,同比增长16.82%。就目前的投资渠道而言,银行存款和债券投资收益率偏低,股票市场不但风险高,而且需要专业的技术,因而也不能满足民间资本的需要。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设立水务产业投资基金所需的长期资金来源非常充裕,而且会对投资水务产业基金表现出相当的兴趣。而相对于我国水务产业的万亿投资需求而言,仅需动用以上资金的2%即可满足我国水务产业的投资需要。

2、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

自上世纪末我国水务行业实行市场化改革以来,政府在吸引社会资金弥补投资缺口的同时,近几年已经越来越注重运行管理的实效。一些社会资本由于缺乏相应的行业从业经验,开始寻找专业公司合作;一些社会资本出于简化管理的需要,开始将水务项目外包给专业公司运营;而以运营为主导的投资企业会发现,如果不能解决长期融资问题,回归运营也许是更好的选择。由此,随着市场需求和行业分工不断细化,我国水务市场逐渐孕育了一批日渐成熟的专业水务运营公司,如2006年中国城市水业战略论坛评出的优秀专业运营公司:北京城市排水集团、上海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安徽国祯环保、北京建工金源、深圳大通水务、上海城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这些专业化运营公司以其运作独立性、运营专业化、技术权威性、服务职业化的比较优势,或向投资者提供水务项目投资测算咨询,或向投资者或地方政府提供专业的水务资产运营管理服务,广泛活跃于水务市场中的不同市场化改制项目中,锻炼并积累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水务项目投资和运营管理人才。从工作的内容和效果来看,这些纯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化水务运营公司已初步具备管理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的能力,换句话讲,满足水务产业投资基金要求的专业管理团队已基本形成。

3、法律政策条件

早在1997年,为了促进传统产业的提升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我国投资基金立法就逐渐提上议事日程。1998年1月,朱基总理作出了“请计委、人行抓紧制订基金管理办法,经批准后可以试点”的重要批示,同年,国家计委开始起草《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然而,由于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是个新生事物,在其立法过程中,争论、取舍、选择始终贯彻全程,时至今日,产业投资基金仍然没有取得法律地位。

尽管法律政策不到位,巨大的需求仍然使得产业投资基金以多种迂回的方式出现在资本市场或投资市场中。其中,主要的有两种:公司形式和信托形式。然而,由于各方面对私募股本资本市场的认识还很肤浅,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条件仍然很不成熟。近年来,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政策条件有了很大改观。随着《信托法》的颁布,《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尤其是2006年《合伙企业法》的修改,产业投资基金在设立和运作上所遇到的必须国家行政机关审批、双重纳税、退出机制、出资人参与管理等多种法律障碍已基本消除或弱化。

2006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一五”规划提出:“发展创业投资,做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取向。同月,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2006年6月,平安信托公司发起设立的“柳州自来水项目股权投资计划”获保监会批准,成为保险资金投资水务项目的首吃螃蟹者,标志着上述提及的包括保险业在内长期资本投资水务产业的通道已经打开。同年12月,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正式成立,虽然仍带着浓厚的政府主导色彩和创业投资基金色彩,但已标志着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以上分析表明,尽管仍在酝酿中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尚未时间表,但在我国设立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4、退出渠道

产业投资基金能否运作成功的另一关键因素在于,所投资企业经过基金的培育而使项目达到预定规模或发展目标以后,能否顺利退出投资,实现资本回收和资本溢价。惟有如此,基金本身的资产才具有流动性,才能实现产业基金的良性循环;否则,基金就会蜕化为参股性质的投资公司,不仅基金自身陷入被动,而且也无法充分实现其投资收益。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能够为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提供良好条件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真正形成,因此,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渠道仍然较为狭窄。尽管如此,实践中仍然可以发现一些行之有效的退出渠道,总结起来,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的成功退出渠道主要有:一是通过将所投资企业上市转让基金所持有股份;二是通过产权市场或地方次级市场向其他战略投资者转让股份;三是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退出;四是特定契约退出。产业投资基金还可以通过签订特定的投资契约得到退出的目的;五是被投资企业清算。这是最后的一种被动退出渠道。就未来而言,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建立与完善,IPO和产权交易市场应成为国内水务产业投资基金最主要的退出渠道。

四、结论与建议

1、满足我国水务行业的巨额投资需求

水务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长期资本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新型金融工具,可以满足我国水务行业的巨额投资需求,而且必将以其独特的优势,极大地改变我国水务市场的投融资格局,促进我国水务产业更快健康发展。

2、设立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尽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尚未出台,但从水务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和运作所需的长期资金来源、基金管理团队、法律政策条件、以及退出渠道等四个关键条件来考虑,我国目前设立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3、有限合伙制是国际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惯用的组织形式

随着2007年6月1日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的开始实行,产业投资基金在设立和运作上所遇到的多种障碍已基本消除或弱化。面对国际水务巨头在我国水务市场上攻城略地的严峻形势,虽然《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尚未出台,但首创股份、深圳水务等部分在进行我国水务产业战略布局方面频频遭遇资本困境的本土龙头水务企业,仍然可以考虑迅速以有限合伙的形式组建水务产业投资基金,以免坐失对水务产业战略布局的良机。

【参考文献】

[1] 刘昕著:基金之翼: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理论与实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 中国城市水务改革发展研究报告:水务产业投资基金与城市水务未来,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

[3] 曹文炼:关于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本市场的思考――在“中国私募股本市场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