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例6篇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1

私营企业主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有着其先进性的一面,也有着其局限性的一面,怎样严格私营企业主入党的具体要求、标准和程序,把好入口关,把素质高、社会贡献大的优秀私营企业主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矗

一、私营企业主现阶段的基本状况

我们这里所说的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化经济组织,可以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私营企业是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并且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新体制条件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政策措施的保护、扶持中不断发展壮大的,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在思想上和行为上,有着积极和进步的一面,主要表现在:

1、私营企业的迅猛发展,客观上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经营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私营企业,在支持和参与集体国有企业转制,积极接纳下岗工人、城镇待业人员和乡村富裕人员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我镇私营企业共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工人6000多人。在占领国内外市场,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方面,为我们党和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奠定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提供了丰富的成功经验,2002年底私营企业共实现外贸出口6.53亿元。

2、私营企业主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能够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教育引导,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守法经营,按章纳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致富不忘党、不忘国家、不忘回报社会。比如,宁波特种油品厂老总卓善华过年过节总要捐点钱给村里的老人,那个村因修路、建桥缺乏资金他总是慷慨解囊,那户人家因病因事而贫乏他总是乐于助人,被成为"好善人".像卓善华这样致富不忘社会、热心公益事业的私营企业主在五乡还很多,像盛光包装的钱静光、华鑫工艺的钟信华、华声工贸的刘岳定等等。

3、私营企业主带头致富,起到了表率作用。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都是依靠党和国家的政策,凭借其智慧和勤劳致富,是符合先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富起来的方针,从而帮助带动周边的人包括企业内的职工共同致富,起到了带头表率作用。比如,在宁波特种油品厂卓善华的榜样带领和帮助下,其周边的人(特别是所在村的人)共办起了13家企业,逐步走上了富裕的道路。

4、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对加强非公制企业党建工作持积极态度。现在私营企业中的绝大多数共产党员,都能够发挥模范带着作用,而且又是企业的技术和管理骨干,为此私营企业主很想让他们找到一个温暖的家来共同调动企业员工的思想积极性和工作主动性,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看到,有相当多的私营企业主也存在着局限的一面,主要体现在:

1、在思想上,片面追求企业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一个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无可厚非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它的最终目标,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追求社会利益日益成为评价企业好坏的标准。私营企业主由于受资产私有、利益自占等思想影响,往往会做出偷税漏税、污染环境等损人利己、只顾小家不顾大家的行为。

2、在管理上,企业经营管理意识淡化。有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行家族化管理,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存在着"企业是我的,企业里我最大,我说了算"的观念,缺乏现代企业管理意识。从而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再发展,阻碍了企业内部的民主管理,阻碍了企业内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的发挥,阻碍了职工创造性、积极性的发挥。

3、在行为上,自由散慢、态度高傲、不愿受人、组织和法律法规的约束。有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主认为,企业是我的,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喜欢怎么办就怎么办;还有我有的是钱,我怕谁。造成私营企业主在行为上自由散慢,组织观念淡薄,态度高傲,对待职工行为野蛮,损害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不愿受别人、组织的约束,不愿受法律法规的制约。

4、在生活上,盲目追求高消费、高享受,奢侈浪费严重。部分私营企业主认为,反正我有的是钱,我喜欢怎么花就怎么花。消费大手大脚,盲目追求高消费、高享受,私营企业主间胡乱攀比之风很盛,奢侈浪费现象严重。然而,对公益事业,则缩手缩脚,不愿多拿出一分钱。

这些需要我们党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帮助他们消除错误思想,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公益事业心,严格入党标准,严格入党程序,真正把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二、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的必然性

在"七一"讲话和十六大报告中都明确提到,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各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都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可以作为申请入党的对象。这种理论、观念上的创新有着其必然性。

1、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是我国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私营企业主已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最广泛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必然要把私营企业主这一群体调动起来,纳入到党的组织管理中来,在他们之中发展优秀人员入党。

2、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私营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为把私营企业引入到良好、健康、持续的发展态势,必然要发挥党对私营企业主的制约、调节作用,必然要发挥党在私营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最好的途径就是吸收优秀私营企业主入党。

3、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私营企业主大多是腰缠万贯、富甲一方,是周边群众致富的表率。如何引导私营企业主真正发挥带头致富的作用,如何规范私营企业主的思想、行为,如何引导私营企业主增强社会公益心,造福一方等问题,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靠党组织来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

4、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是党建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私营企业主入党是党建工作的新内容、新课题,是党建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有利于党建工作领域的拓展,有利于党的阶级基础的增强,有利于党的群众基础的扩大,有利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加强。

三、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对私营企业主入党,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遵循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军人等入党相一致的共性要求,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为党工作,执行党的决议,按期交纳党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等。在此基础上,针对他们的特点,还应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自觉守法经营,模范照章纳税,财产来源合法。"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是每一个兴办企业的普通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要求入党的私营企业主必须做到自觉守法经营,模范照章纳税。这是衡量其能否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的基本体现。

2、合理支配使用财产,税后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并热心公益事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私营企业主的先锋模范作用应主要体现在如何把企业做大、做强,看是否合理支配和使用财产;看是否把税后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而不追求个人特殊消费;看是否带头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致富不忘回报社会。

3、关心尊重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密切联系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是每一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私营企业主党员履行这一义务,应体现在平等对待职工,关心尊重职工,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上,应该从思想上重视群团组织的建设,从行动上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4、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思想生活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每一党员应尽的义务。这就要求私营企业主注重个人修养,提升道德层次,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自觉抵制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在端正社会风气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支持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领导,积极为党工作,是每一党员的应尽的义务。私营企业主主要是从事企业经营工作,在处理个人与党组织关系时,要着重看他们是否支持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是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以上要求只是私营企业主入党所必须具体做到,那私营企业主入党的标准是什么?私营企业主作为入党对象中的普通一员,其入党必须坚持党员标准的统一性,即无论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入党都必须坚持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但考虑到私营企业主的特殊性,在坚持和把握私营企业主入党标准上,还要重视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持思想觉悟的先进性。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不是各个利益集团的联盟。因此,私营企业主入党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维护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必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为了维护某一阶层的局部利益。

二是要坚持政治信仰的坚定性。政治信仰有一个逐步确立的过程,但绝不应该是摇摆不定的,因次要求申请入党的人,特别是申请入党的私营企业主必须经过长期考验,看一个人的政治信仰如何,不光看他如何说,更要看他如何做,要着重考察他的现实表现。

三要坚持收入开支的合法性。遵纪守法是对每一个党员的起码要求,对一个拥有一定财产的私营企业主,要着重看其财产来源、财产支配和使用的情况。

四要坚持个人贡献的突出性。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贡献也有大校但在同等条件下,做一名党员应比他人有更多的贡献,这并非是对私营企业主的过高要求。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要坚持党员标准,坚持实事求是,防止以贡献大孝社会捐助多少取人。

五要坚持多数群众的公认性。看一个私营企业主是否符合党员条件,不但要看是否遵守劳动,平等对待工人,还要看是否得到广大职工公认;不仅要看本企业的群众基础,还要看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其他企业、有关部门的反映。

只有坚持这样去做,执行吸收优秀私营企业主入党的政策,就不会改变党的阶级基础,不会改变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性质,不会削弱党的先进性,反而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既然私营企业主入党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有了,那怎样评价其是否已经达到了要求和标准了,这需要我们制订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和方法去实现。私营企业主作为特殊的一个社会阶层,在入党程序上除了在坚持一般阶层同样的入党程序外,还要针对其本身的特点,制订一些具体的、适用私营企业主的程序。

申请递交程序。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时,可让其递交其收入来源、收入的使用情况说明及纳税申报情况说明,以证明其收入的合法性和企业是否依法纳税和依法经营。当然上级党委也会对其的收入进行审查。

入党谈话程序。在对其进行谈话的时候,可着重对其入党的动机、企业的发展历史、联系(业务往来)密切的企业进行深入了解。

入党考察程序。在收到私营企业主入党申请书后,除了对其的入党动机考察、入党公示外,还要对其的政治行为、经济行为、社会行为进行考察。可以发函"三调",向与其密切接触的群众(企业职工、其居住地群众)进行调查,向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进行调查,向与其企业有密切联系的企业进行调查,必须有书面材料证明。通过调查,以全面掌握其的社会影响力、群众公认度、企业信用度、经营合法性、生活作风等,审查其是否符合入党标准和要求。

入党审核程序。在对其进行调查后,进入到审核其是否已达到要求和标准可以入党的程序。综合所了解到的,所取得的书面证明,召开党委会来决定其是否能入党。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2

一、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现状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个体私营经济呈现连续快速发展势头,凸显出了蓬勃生机。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12万余户,从业人员26万余人,注册资金25.6万元;私营企业8197户,雇工7万多人,注册资金54.8亿元。当前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明确归属,依托行政健全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体制。2009年初,市工商局党组针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党建工作相脱节的状况,提出了组建齐齐哈尔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的设想,并以局党组名义向市委递交了报告。市委对此高度重视,于2009年8月下发了市委[2009]6号《关于成立中共齐齐哈尔市个体私营企业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明确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工商局党组的指导下履行基层党委的工作职能。对此,市工商局党组基于以往通过个私协会指导党建工作相对“较软”的实际,大胆提出“依托行政抓党建”的工作思路,通过发挥工商职能优势,借助工商登记、年检、日常监督和为企业服务等职能抓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搭建市局、分局和工商所个私党建组织机构。形成三级个私党建工作网络。市工商局由抓个私监管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书记(市委任命正处级),各区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总支书记由分局长兼任,分局主管个私监管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党委、总支副书记,个私科长任纪检书记、委员,同时要求各分局提供财力、人力支持,各区党委要配备专职党务人员2人以上,总支配备1人以上。2010年7月,为进一步明确工作归属,市委再次下发文件,明确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负责全市七区个体工商业户,规范市场及部分非区直管理的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和管理。

(二)深入调研,掌握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基础情况。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成立后,为全面掌握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了三次较大规模的调研活动。利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年检时机。通过召开系统工作会议、召开个私企业座谈会、下发调查表、深入走访和年检调查等方式,分阶段开展党建调研,并形成了可行性较强的调研报告上报市委,为开展好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健全机构,全面完成个体私营企业组织对接。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工商局党组的指导下,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依托7个区工商分局和5个直属工商所成立了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机构52个,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124人。在此基础上,积极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各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全面完成了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向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转接工作,共组建、接收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192个,接收党员1807人,初步搭建起了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框架。

(四)加强管理,全部召开第一次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工作中,认真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开展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健全了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党费收缴、民主生活会、党内监督、廉政建设等制度,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同时,通过认真指导,截至今年2月,各区个私企业党委(总支)和各直属个私党支部全部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共选出各级两委委员62人,选举出席上一级组织的党代会代表114人。今年4月,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召开了中共齐齐哈尔市个体私营企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出了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通过了两委工作报告决议。

(五)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对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分类指导。明确开展活动的着力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保证了活动效果。在健全公开承诺、领导点评、民主评议、写实管理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开展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进行指导和点评。同时,做好“自选动作”,开展了创先争优三项活动:在有形市场中开展了“评比优秀党员诚信摊床”活动,为135名个体工商户党员摊床颁发了“齐市个体工商户争创优秀党员摊床”锦旗;在个体工商户中开展了“佩戴党员标识”活动,将1050个党员徽章发到个体私营企业的共产党员手中:在私营企业中开展了“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106户私营企业党组织获得了“齐市私营企业争创党员示范岗”锦旗。各区党委、总支和直属党支部通过组织开展三项活动。增强了个私企业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引起了较大反响,有效促进了个体私营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据统计,自组建以来,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就相关工作呈文7件,发文29件,投入总经费50余万元。黑龙江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编发简报介绍了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的经验和做法。齐齐哈市日报、晚报、市电视台、电台和齐齐哈尔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先后11次宣传报道了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有关工作情况。党建工作被中共市委组织部评为2010年度全市党的建设先进单位;共青团工作被团市委评为2010年度全市青年就业创业先进集体。

二、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齐齐哈尔市的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党组织力量相对薄弱。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机构组建率不高,部分个体私营企业还没有建立党组织,有的即使组建了党组织,但自身管理能力较为薄弱,有缺经费、无场所、活动内容单调等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有的党组织负责人处处看企业主的脸色行事,对重大事项不敢过问,成了名副其实的“摆设”;有的党组织对如何发挥作用办法不多,碰到重大事情往往束手无策,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个体私营业主对党建工作缺乏认识。相当一部分个私业主对党建工作缺乏正确认识,有的认为只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就可以了,建不建立党组织、开不开展党的工作无关紧要;有的趋利思想严重,重生产经营,轻党建工作,担心党组织活动多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生产经营,因而在实际中不给予物力、财力支持。

(三)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受到自身特点的制约性较大。个体私营企业具有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党员少、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等特点,使党组织组建、开展活动

和党员管理工作有一定难度。部分党员及积极分子脱离原工作单位后,党的组织思想观念逐渐淡薄,理想、信仰日趋淡化,有的党员多年不加党组织活动,也不交纳党费,有的甚至有脱离党组织的想法。有一些外地党员来到齐齐哈尔谋求发展,由于诸多原因而找不到党组织,难以加组织生活;还有较多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下岗、待业职工中的党员以及自主择业和院校毕业大学生中的党员,因未能将组织关系转到合适的支部而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成为“党组织管不着、就业单位不了解”的两不管党员,甚至就此成为了“口袋”党员、“隐形”党员。

(四)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由于基层党支部的党务干部往往都是兼职人员。有的没有从事过党务工作,对党务工作不熟悉,缺乏党建知识,难以高水平、高效率地开展党建工作。有的党务干部素质不高,组织协调能力不强,工作力度不够,指导不及时,存在畏难情绪,也影响了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和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三、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一)健全个体私营企业党建体制,强化组织功能。一要健全组织机构。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工商局党组的领导下,将个体私营企业党建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各级党组织,配齐配强各级党务干部,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职责。二要搞好调研工作。长期持久地开展调查研究,利用登记、年检管理掌握个体私营企业基层党组织情况,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难点及原因,掌握第一手材料和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探索抓好个私企业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三要抓好制度建设。健全党内各项工作制度,通过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

(二)扩大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覆盖面,强化组织功能。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扩大双覆盖、增强影响力”为主线,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按照组建率每年至少提高10个百分点的目标,采取单独建立、联合组建、依托工商所建立等形式,建立个私企业基层党组织,通过支持和指导。把流动党员和“口袋”党员组织起来,编入党的基层组织,减少党建工作的“盲区”和“空白点”。二要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学习、观、研讨等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交流成果、评选表彰标兵等方式,激发个体私营企业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在活动中增强党性意识,提升精神境界,激发先锋作用。三要抓好党员学习教育。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健全完善学习和考核制度,坚持不懈地对党务干部和个私企业党员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使个私企业党员坚定党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四要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方面把发展重点放在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稳定、对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无党员企业中,壮大党的力量;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双培养”工作,努力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为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3

去年以来,**县在党员私营业主中开展“四争先”(组织建设争先示范、党员发展争先带头、党建活动争先开展,模范形象争先树立)活动,积极引导党员私营业主在企业党建工作中树标立杆,以点促面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一、组织建设争先示范。**年全县符合组建条件的党员私营业主企业率先建立了12个非公企业党组织;通过采取“交叉任职,双向进入”的方式,共有6名党员私营业主实行了“一肩挑”。在今年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中,五丰木业等企业支部在党员业主的配合支持下,按照“六个有”的要求,高标准配备了办公用房、党员电教等设施,并在企业管理费中列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为其它业主支持党建工作树立了标杆。

二、党员发展争先带头。针对企业员工入党积极性不高、企业支部党员发展滞后现状,12名党员企业主按照“结对培养1名以上企业员工、联系培养1名普通私营业主”要求,鼓励、带动了26人向企业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其中航盛公司总经理邹正平等3名企业业主已先后进入发展党员政审阶段。绿海油脂等企业的党员业主还制订了“招聘员工党员同等优先、培训学习党员同等优先”等激励关爱措施。

三、党建活动争先开展。以党员私营业主“一肩挑”的企业党组织为重点,组织开展“”、“两培一推”(把生产骨干培育成党员、把党员培育成生产骨干,把党员骨干推荐担任企业管理人员)和“三比三带”(比谁为企业献计多,比谁为企业解困多,比谁为企业增效多,带头学习、带头完成任务,带头搞好班组管理)示范活动,总结完善后在全县38个非公企业党组织中普遍推开,取得了企业经营与党建工作互促双赢的效果。

四、模范形象争先树立。去年以来,企业规模较大的12名党员私营业主,带动30多名企业老板出资105.5万元,成立了“**县民营企业扶贫助学基金”,积极开展扶贫、助孤和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此外,部分党员业主还受邀担任了偏远山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名誉理事,对三清六改、发展特色产业提供资金和信息支持,并在抗冻救灾中慷慨解囊,不仅较好地展示了党员私营业主的良好形象,而且在全县广大私营业主之间营造了“当党员光荣、作奉献光荣”的党建工作氛围。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4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有的是企业党建工作中碰到的共性问题,但更多的是我们过去未曾遇到过的问题,是党建工作在拓展新的领域、发展新的空间而出现的新矛盾和新挑战。私营企业党的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和应把握的原则,与国有、集体及股份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总体上是一致的,在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各项任务也同样适用于私营企业。但是,私营企业的运行机制有着自己的一些特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本上与这些特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私营企业自身发展中的一些特殊性制约着党建工作

1、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最为薄弱。在国有、国有控股和城镇集体企业,党组织与企业是同步组建的,而私营企业基本上是在较长时期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情况下运转的。因此,在私营企业,无论是业主还是职工,对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地位及作用的认识与国有、国有控股或集体企业相比,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同时,国有和集体企业党组织一般都比较健全,党员和工人的主人翁意识较强,因此党建工作的基础比较稳固。而私营企业资本属企业主个人所有,职工普遍存在受雇意识,这种意识比少数大股东控股的股份制企业职工还要强。私营企业主与普通职工的地位不平等,工人甚至党务干部都有随时被业主炒鱿鱼的可能。因此,党建工作的组织和思想基础与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存在明显差异,与股份制企业比也有差异。

2、在国有、国有控股、集体和股份制企业,党组织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尽管这一规定由于种种原因在这些不同类型的企业受到了程度不同的制约,但只要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配套的制度措施,特别是在实施细则上加以完善,这一问题还是可以得到逐步解决的。但在私营企业,由于财产完全归业主个人所有,具有自主经营自主决策的特点,就连企业能否建立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都要取决于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态度。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私营企业党组织根本无法参与企业的决策,甚至党组织要不要活动和怎样活动都往往要视业主的态度。

3、私营企业利益主体的特殊性,给开展党建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国有企业,国家作为独立的投资主体,党和国家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目的性与企业自身发展的目标具有同向性。在股份制企业,利益主体是多元的。而在私营企业,其利益主体是企业主个人,同时又是多元的。加上市场经济趋利性原则的作用,这必然带来国家与企业、企业主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的不协调性和矛盾性。企业党组织既要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又要保证企业最大利益的实现。当双方利益发生矛盾时,相当多的私营企业党组织感到无所适从。而企业员工对于党组织所代表的利益与自身利益的一致性也有不少疑惑,这影响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4、私营企业党组织的独立地位受到一定的制约。在国有、集体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是明确的。但在私营企业,相当多的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未能得到应有的体现。不少私营企业主对企业党组织的功利倾向比较突出,有的是为对外摆样子,用来提高知名度;有的是把党组织作为一种需要时派用场的“工具”使用,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应有作用难以发挥。

5、受私营企业规模和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制约,企业党组织难以巩固和正常开展活动。私营企业目前还处在发育、发展阶段,呈现出“小、散、流、变、杂”的特点。“小”就是规模小。10年前,我省1.1万家私营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只有15.4名从业人员。到2000年,企业家数增加到17.88万家,平均每个企业的人员规模仍只有16.8人;在这些企业中,职工100人以上的仅有5124家,占2.9%。(注: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资料选编》(2001年),第50页。)由于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带来了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简单直接,在这些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就有一定难度。“散”就是分布散,特别是注册地与经营地相分离的情况比较突出。“流”就是流动性大,在私营企业,企业可以选择职工,职工也可以选择企业,职工队伍的不稳定性很大。私营企业中从事第三产业特别是商贸型的占了大多数,这类企业中的人员多数处于流动状态。相当多的私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档次较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而且具有十分明显的季节性现象,客观上造成了职工的流动性大,特别是许多私营企业用工更多的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招募工人,人员的流动更是十分频繁,这就使企业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以及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比较困难。“变”就是变化快,企业不稳定性强,省内每年大约有10%的私营企业关闭或到异地经营。“杂”就是人员构成和经济构成复杂。虽然股份制企业也具有“小、散、流、变、杂”的特点,但私营企业表现得更为明显。这使得在时间和空间都要求相对稳定的党建工作难以适应,也使得党组织建设边建边瘫现象相当普遍。许多党组织的党员数刚刚达到党章规定的3名党员,这样的党组织很容易因个别人员的变动而引起反复。

二、一些地方党组织指导不够到位,影响了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发展

一是有些地方党组织对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还比较重视,但由于私营企业党建工作难度大,没有现成的成熟经验可借鉴,因此对如何经常性地抓好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有畏难情绪,往往每年召开一、两次会议或发文件进行面上部署,很少深入私营企业针对实际进行指导。

二是理论研究的严重滞后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形成制约。目前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还很不够,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没有从理论上进行科学分析,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缺乏令人信服的理论支撑。从已出台的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一些文件来看,有些思想和方法仅仅是嫁接于国有、集体企业党建的那一套做法,有些也仅仅是将实践中积累的一些经验进行简单的归纳。虽然一些相关指导文件都明确强调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是在企业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的还提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战斗堡垒,但在理论上,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这种地位和作用与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相比有什么异同,至今并没有完全搞清楚,也没有较为明确而稳定的政策规定和系统可行的操作程序,导致私营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缺乏理论指导和政策、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

三是私营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还不够明确,党建工作的责任还不够清楚。私营企业是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经济组织,其管理教育和经营方向受工商局私营企业家协会及工商联民间企业家公会指导,在经营活动上私营企业又受工商局等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存在着多头管理、指导关系错综复杂的问题。不少地方党务部门的工作手段比较陈旧,不能适应经济基础的客观变化和私营企业的特点,照搬照抄传统的党建套路,停留在党务部门自我封闭抓党建的层次上。

三、结合私营企业特点开展党建工作的若干思考

私营经济组织是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同样是党的组织活动,在私营企业中,它的活动空间、活动形式以及活动内容的安排,与我们的传统方式会有所不同。对私营经济的运转规律要积极的探索,要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一套与私营经济运转规律相适应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这就给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

1、关于私营经济组织党组织设置原则的思考。

我们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支部建在连上”。这一原则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都有坚持的必要。在战争年代,这一原则既保证了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也确保了党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人民军队是我们党领导下的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组织严密、体系完整而且又相对稳定。在这样的军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完全可以保证其自身的稳定性,并确保党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经济组织实际上是行政组织的附庸物。在当时的社会政治条件下,坚持“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党组织作为政治组织存在于以“抓阶级斗争”为中心工作、组织严密、体系完整且属于超稳定的经济组织中,也同样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企业的兼并、破产、重组非常普遍,私营企业中各类人员的流动也很频繁,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中国的入世,全球性激烈的市场竞争所导致的私营企业和人员的高变动性和高淘汰率更造成了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不稳定性。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原则必须有大的突破和创新,唯其如此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讲求实效,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把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放在那些真正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而不应该把精力耗费在即将被淘汰的企业。同时,也不宜提倡在私营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中要“消灭空白点”。那些稳定性不强的私营企业显然还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就不要硬性规定非得建立不可。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摊派数字,搞形式主义。

2、关于流动党员管理问题的思考。

由于私营企业大多数具有“小、散、流、变、杂”的特点,因此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方面的难度很大。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有关规定,凡在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党员关系及时转入。工作6个月以下的党员可作为流动党员管理。但在私营企业,不少党员隐瞒党员身份。即使公开党员身份的,其中也有一些不愿及时转入组织关系。转贴于

党员流动要及时接转组织关系,这是一个党员党性的体现。作为一个纪律严明的党,我们认为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当及时转入现单位。但仔细分析不愿公开党员身份,不及时转入组织关系的原因,却是多种多样。其中确有一部分党员党性不强,甚至有的对是否继续留在党内都无所谓。但更多的人是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由于身份的限制和户籍制度依然存在,党员从原支部迁出可能意味着利益的损失。有些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党员到私营企业工作时采取停薪留职的形式把自己的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一些农村党员也不愿意把组织关系迁出,确有自身一部分利益方面的考虑。私营企业大都有“小、散、流、变、杂”的特点,使得员工普遍对所在企业没有一种长远的组织归属感,而是抱临时的观念,所以相当多的党员并不愿意放弃既有利益而转入组织关系。这就给企业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带来了两难的困境。如果不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这就违背了党的有关规定;而要求所有党员都一律必须及时转入组织关系,那就势必影响到一部分党员的切身利益。对此,我们的看法是:党员必须首先考虑党组织的利益。我们党是纪律严明的党,在一般情况下所有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都应当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但同时要看到,现阶段出现的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党员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由于经济和社会变迁所出现的结构性问题。既然我们承认党员也可以考虑自身的物质利益,那在实际工作中就应当考虑党员的切身利益。从党的组织角度来看,重要的是在社会变迁中,逐步完善党组织的各种管理制度和措施。党员参加党的某个支部,就要在这个支部内参加活动,这个规定从原则上说是必要的。但对于处在私营企业流动性比较大的党员来说,能否在强调原则性的同时,考虑一下某些党员的实际情况。能否考虑让其组织关系留在原支部;并由该支部出具证明或介绍信,再参加所在企业的支部活动。组织部门加强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应该考虑到私营企业有别于国有、集体企业的特殊性,不能仅仅从形式上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更重要的在于更加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发挥党员的作用。当然,这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选择。随着实践的发展,应逐步地加以健全和完善。

3、实事求是,明确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私营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其党组织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的途径与方式同国有企业党组织有差别。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如何定位?发挥作用的实质内容是什么?相应的工作机制如何建立、如何运作?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的精神、科学的态度,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研究、去探索。我们认为,探讨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充分考虑党组织“应该干什么”与“能干什么”的辩证统一关系,注重可行性、可操作性与实际效果,不能从“本本”出发。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党组织在不同性质企业的地位、作用的实现形式与途径也应该有所不同。

关于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现在具有代表性的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私营企业党组织也应成为企业的政治核心;二是认为私营企业党组织只能在员工中处于政治核心。我们认为,第一种观点忽视了私营企业的特点,因此在实际中根本做不到。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不同,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也应该有所不同。不能简单地套用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否则就会带来许多难题之题。所谓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有其特定的内容和要求,主要有:生产资料是公有制的,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同其他组织一样,都有权参与管理国有企业的财产和生产经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所遇到的主要矛盾,是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问题。私营企业的领导体制、领导原则是相当明了的,即生产资料归业主所有,企业就归业主领导,在生产经营上具有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特点。私营企业党组织不具有国有企业那样的政治核心地位。第二种观点把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范围限定于“职工”,虽然从实践层面上看,这是比较切实可行的,但党组织与企业、与企业主究竟是什么关系并没有界定清楚,企业党组织怎么能在政治上起到保证监督企业经营方向的作用呢?

私营企业党组织地位的确定、作用的体现,必须满足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二是充分兼顾私营企业的特点。这两方面的要求,忽视和缺少了哪一方面都不行。据此,我们认为应该把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定在发挥政治导向作用和在员工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这主要通过五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党组织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澄清私营企业员工思想上的模糊认识,纠正其错误思想,保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的主导地位。二是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上,使企业行为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始终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三是利用自身密切联系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四是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业主与职工利益的关系,切实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内在发展动力。五是教育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在企业生产、技术改造及新产品开发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的行动去感召企业主,去影响和带动其他员工。这样,既能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又兼顾私营企业的特点。

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明确后,我们不能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而应深入探讨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手段和途径。只有这样,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客观地讲,前几年我们有关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往往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作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而是采取回避的态度。理论研究的滞后是导致实践中问题较多的一个原因。私营企业党组织如何发挥政治导向作用就是一例。现在有一些文件规定私营企业党组织对本企业工作要承担管理与监督的职能,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党组织的作用。我们觉得这种规定在原则上是必要的,但不同条件下的私营企业,其党建工作所处的环境也有着程度不同的差异性,况且私营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又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于不同条件下的私营企业党组织,其职能的定位和作用,应该有所区别。目前对于相当多的私营企业来说,监督职能实际上是虚设的。在明确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时,应该注意在政治上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方法上是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私营企业主。在国有企业,党组织可以就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而在一些私营企业,党组织只能用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方式做好企业主的工作,以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即便是出现了企业违法经营的情况,党组织也是采取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方式使私营企业主合法经营。既然法律上对企业经营已经有规范性的文件的规定,政府的有关部门和执法部门更应当负起对私营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一主要责任。又如,私营企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特点,决定了私营企业中经常出现的是私营企业主与雇工之间的矛盾。一般情况下,私营企业党组织不宜直接介入私营企业主与雇工的矛盾之中,而应以《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领导企业中的工会组织并以其为基本依托,协调私营企业主与雇工之间的关系,调解纠纷,解决矛盾,鼓励和引导私营企业健康顺利地发展。这实际上是要求私营企业党组织既要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通过党组织的工作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又要能够为企业主所理解和接受;既要协助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主的团结、教育、帮助,又要特别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在国有、集体企业,党组织是国家、集体和工人利益的代表。而在私营企业,利益主体多元化,既有国家、集体和工人利益,又有企业主利益。私营企业党组织要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发挥好作用,就必须妥善解决在企业主、工人、经营管理者等多种利益主体中党组织与各种利益主体的关系以及处理利益矛盾中的作用问题。党组织所代表的不应是哪一方单独的利益,党组织不同于工会,不是只代表工人利益;更不能只代表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党组织应代表国家、集体、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工人的总体利益,即从企业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上来考虑企业的发展问题,在企业中起一种利益整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凝聚人心、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这是私营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在实践中,私营企业党组织要独立地开展党的活动,保持党组织的独立性,这是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件。既然党的组织是政治组织,就不能成为私营企业主的“附庸”和“政治花瓶”。调查中发现,一些私营企业党组织被私营企业主当作解决劳资矛盾的工具,党组织唯业主利益是图,一味迎合业主的需要,当党的主张与企业眼前利益出现不一致时,往往将党的主张让位于业主的个人意志,缺乏党组织的独立性,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5

Abstract: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 policy, our country's Private enterprise has obtained the considerable development, the important issue which how finishes Private enterprise's ideology political works is our party faces which urgently awaits to be solved. The article attempts in view of the Private enterprise ideology political works present situation, the system to elaborate that does the ideology political works in the Private enterprise some ponders.

关键词:私营企业 思想政治工作 战略思考

key word:Private enterprise Ideology political works The strategy ponders

作者简介:

刘涛(1980.9― ),男,汉族,河北保定人,河北金融学院经贸系教师,讲师,研究生学历,200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孙国强(1984.1― ),男,汉族,河北保定人, 河北金融学院会计系教师、助教、研究生学历、200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同样也不能例外,仍然需要坚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的作用,做好私营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强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面。

一、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推进私营企业群团组织建设,用法制手段确保党组织在私营企业中的地位

党建工作是私营企业的生产力,不仅可以保证企业正确的前进方向,还是凝聚人心的“强力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直接影响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目前,大多数私营企业党组织不健全、组织设置滞后,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加强私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并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明确党组织在私营企业中的地位。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做好私营企业党员的发展工作,可以吸纳有意加入党组织的私营企业主入党,特别要注重吸纳私营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骨干入党,增添党在私营企业中的新鲜血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私营企业企业文化建设,以企业文化为载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企业文化在西方是作为以人为本的一种现代管理手段出现的,它是以企业成员共有的价值观为核心而形成的一种群体意识和群体行为规范。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凝聚力的根,通过企业的文化建设把人们引导到共同的目标上来,从而促进企业发展,同时实现自身价值,把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因此,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建立企业文化、培育企业精神、树立企业形象在总体目标和方向上具有一致性。抓好企业文化建设,有利于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和团结,有利于激发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私营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应以富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为载体,在员工队伍中大力灌输企业经营理念、企业精神,做到人人皆知,自觉地按照企业行为准则办事,在企业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平等和谐的关系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企业的全面进步。

三、要努力探索适合私营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首先,要建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机制。私营企业不同于国营企业,没有专职的政工干部队伍。不少业主在生产投入、技术人员的引进上不惜重金,而在思想政治工作的投入上却恰恰相反。对此,企业的党组织应领导和联合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形成一种齐抓共管型的大政工模式,建设一支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双肩挑,各部门负责人交叉兼任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另外,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宣传员(或称政工员)联席会议制度,构筑“生命线”的良性循环网络。组建宣传员队伍,明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形成联席会议操作过程中的良性循环网络。宣传员每次参加联席会议时,都要对本行业、本企业发展中的难点提出要求和建议。

其次,要努力探索适合私营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探索适合非公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机制,需从私营企业经营活动方式、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等特点考虑。对私营业主,着重要加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其守法经营、照章纳税、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并开展评优创先活动,引导他们爱党、爱国、敬业、守法。私营企业大都规模小,我们要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兼职队伍即组织网络建设和制度建设,引导员工对树立振兴民族工商业的理念,寓思想政治教育和培养“四有”新人于私企的生产经营活动、业余文化活动之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

参考文献:

[1]陈碧文. 私营企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0

[2] 顾贺鹏. 对企业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思考[J]. 今日科苑, 2009

[3] 沈有宏. 加强企业管理中的思想政治工作[J]. 广东科技, 2010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6

近年来,在省局党组正确领导和各处室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省个私协会被中个协评为“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优秀社团组织”,被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评为“全省非公党建先进单位”。

一、大力推进非公党建团建工作。积极推动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研究草拟了《全省个私协系统推进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草案);积极培育在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开展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总局“全国个私协会非公党建现场会”在山东召开,学习推广了我省的经验,总局、省委组织部领导和与会人员给予一致好评。积极争取团省委在省个私协会成立了省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团工委;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鸿志就山东省个私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党建带团建是巩固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有效途径,山东省工商局、个私协会积极推进个私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在机制建设、组织保障、工作推进上取得显著成效,为工商系统进一步深化非公党建工作作出有益探索,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二、努力完善“五抓五送”服务体系。深入开展“走企业、听建议,解难题、促发展”活动,紧紧围绕会员需求提供融资、人才、就业、培训、维权等各项服务。我省“五抓五送”的经验做法得到总局和中个协领导同志的高度肯定;在总局召开的全国首届工商工作创新论坛上,山东个私协会作为全国个私协系统唯一代表,就“五抓五送”的理论与实践作了专题演讲,得到总局和兄弟省局领导高度评价。与省人社、工商局等部门,组织全省17市同步举办“牵手民企——全省民营企业大学生招聘活动”,有效发挥了个私企业在吸收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夏耕副省长做出重要批示:“这次活动很有意义,很有效果,望省工商局能与有关方面合作,多举行类似的活动。同时采取措施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自谋发展”。省局牛启忠局长、王建副巡视员也先后作出批示。联合省工商局、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成立了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开展“维权进企”、网上维权和法律体检,提高了维权水平,深受民企欢迎。开展“联手助企促发展活动”活动,积极组织银企对接,帮助企业融资数十亿元,有效缓解了民企融资难题。省个私协会全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经验,得到时任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批示肯定,并殷切期望“再接再厉,总结推广基层先进典型,紧密贴近最基层个体工商业户的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发展全省民营经济,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积极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区域发展战略,为会员企业搭建交流与合作的平台。联合省黄三角建设办公室、省工商局、滨州市政府共同主办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滨州)项目对接活动,21家会员企业找到了合作项目,意向签约额15.69亿元。积极争取中个协和省发改委支持,在全国组织了110家优秀民营企业,赴我省青岛、烟台和威海三市,开展了“蓝色有约”——全国百家民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考察对接活动,有60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签约投资金额达56.9亿元。总局周伯华局长、滕佳材副局长,省政府张建国副省长,省局牛启忠局长,都对“蓝色有约活动”作出重要批示,予以高度肯定,并提出殷切期望。积极组织我省民企参加西洽会、兰洽会、青洽会等展会和赴台考察,一批企业实现走出去发展。

四、推动专业行业协会建设。积极倡导在全省新兴产业、优势行业和传统产业建立专业协会,进一步提高了协会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总局和中个协领导对“我省以行业协会为平台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予以高度肯定,批示在全国推广。积极争取在条件较为成熟的铝型材、陶瓷等行业成立省级行业分会,总结、推广行业分会建设经验,更好地发挥其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协调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委、团省委等部门,共同开展了“文明诚信企业”、“青年文明号”等评选活动,进一步树立个民营企业的社会形象,促进了个私企业的科学发展;通过新华社、大众日报、山东卫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民企创业事迹和优秀品牌,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认真办好《山东工商教育报》、《山东民营经济》杂志和省个私协会网站,进一步扩大了协会的社会影响。

六、弘扬先进企业文化。一是通过举办各种培训、交流活动,培育会员“文化兴企、文化强企”新理念;二是举办民营企业书画、摄影等文体活动,展示新时期个私企业崭新形象;三是组织“送文化送温暖进企业”大走访活动,邀请中个协、省局领导带队深入困难会员企业走访慰问,进一步密切了与会员的联系,激发了会员的创业热情;四是积极推动“传统文化进民企”,为打造百年企业提供文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