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共有的经济规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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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共有的经济规律范文1

【摘要题】经济理论研究

【关键词】马克思/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劳分配

【正文】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践发展的合乎逻辑的必然要求;而按劳分配,又是多年来公认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这样,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就成为现阶段社会主义分配理论中一个基本问题。周为民、陆宁二位在《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新华文摘》2002年第11期全文转载,以下简称“周文”),对此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其最终结论“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按劳分配因市场关系而转化为按要素分配”的基本观点,是颇值得研究的。

一、马克思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观点

我们要讨论按生产要素分配问题,首先就要明确什么是生产要素、什么是分配、什么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既然周文是“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的,相关讨论也都是从马克思经济学“范式”展开的,我们就从马克思的有关基本观点入手展开分析。

(一)马克思对分配概念给予的科学说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作为社会再生产四环节之一的“分配”给出了严密而明快的定义:“由每年新追加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分成三部分,它们采取三种不同的收入形式,这些形式表明,这个价值的一部分属于或归于劳动力的所有者,另一部分属于或归于资本的所有者,第三部分属于或归于土地所有权的占有者。因此,这就是分配的关系和形式,因为它们表示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注: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这个定义告诉我们,分配的客体,是产品中新生产的总价值;参与分配的主体,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既包括劳动力的所有者,也包括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

(二)马克思所揭示的产品分配与生产条件(要素)分配之间的内在联系。马克思在对社会经济肌体的深刻解剖中,科学地揭示出了生产对分配的决定作用。他指出,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关系,“赋予生产条件本身及其代表以特别的社会性质。它们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注: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所谓“生产决定分配”,其实质就是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关系,决定产品的分配关系。生产条件(要素)的所有权,就是分配产品的索取权。任何一种产品分配,都是由生产条件(要素)的一定分配(占有)状况决定的。这就科学地论证了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三)马克思所指出的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规律的普遍适用性。马克思经过多年的研究,对社会经济肌体的内在构造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在他的晚年曾毫不犹豫地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1966。)这就是说,任何一种产品分配,都是由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所决定的。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决定产品的分配,从而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产品,适用于“任何一种分配”,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把这一规律局限于某个特定条件之下,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这一规律发现者的原意。

因此,虽然马克思没有明确提出“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规律”这样一个概念,但他是这一规律的真正发现者和论述者。我们要“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按生产要素分配,来讨论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就不能不对马克思的上述思想作一说明,这应该是我们展开讨论的共同的理论基础。

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科学含义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讨论,学者们虽然发表了很多的见解,但是,什么叫“按生产要素分配”?对于这样一个讨论中最基本的问题,却未见较为科学而完整的说明,更未形成共识。有的学者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也有的学者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注:余陶生,评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和按生产要素分配[J],武汉大学学报,1997(2)。)讲清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准确含义,是一个讨论中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我认为,要确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本来含义,与确定其他所有的事情一样,都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研究。

从“质”的方面来讲,分配关系总是人与人的关系。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之所以要“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于进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是分属不同的所有者的。生产要素所有者为生产过程提供了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结束时,就要求从生产过程的结果中分得与自己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相适应的一部分生产成果。他之所以有权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因为他具有对自己所提供的那部分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如果进入生产过程的是无主土地、自然森林、空气、阳光或海水等生产要素,也就不存在按这些生产要素分配的问题了。可见,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权利,直接来自于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生产要素所有权,是对生产成果索取的权利依据。所以,从性质来说,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准确地说,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即按土地所有权、资本所有权,劳动力所有权、专利技术所有权等进行分配。这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最本质的规定。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最基本的含义。如果离开了这一点,必然会导致对“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误解。

从“量”的方面来看,每一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时,究竟是按照它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还是按照它对生产过程的贡献进行分配?对此,我认为,既不能简单地认定就是前者,也不能武断地判定就是后者,更不能绝对地把两者分割开来。

其一,在一般情况下,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质量和数量分配,是统一的。例如,土地这种生产要素,它的数量越多,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当然也就越大;它的质量越高,即土壤越肥沃,位置越优越,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当然也就越大。所以,在这里,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并不矛盾。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割裂开来,更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

其二,在许多情况下,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又会出现不一致。例如,劳动力这种要素,有的人,体力、智力和技能可能都很高,但是工作态度不好,贡献并不大。这就形成了二者的脱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分配依据的,应该是生产要素的贡献,而不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因为,进入生产过程的每一种生产要素,正是因为它对生产过程有用,对生产结果的形成作出了贡献,它才有权取得生产成果的一部分。所以,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一致时,坚持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是科学的;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不一致时,坚持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仍然是科学的。在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中,已经包含着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的理由。但是,在复杂的经济生活中,每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以及生产成果的贡献,往往是很难估算的。

其三,由于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及生产成果的贡献很难准确地判断,所以,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往往是同时并存的。例如,土地所有者出租土地而得到地租,资本所有者出借资本而得到利息,这时的土地和资本等生产要素,都是按其数量和质量参与分配的。只要双方达成了出租土地或借贷资本的协议,不管这些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贡献如何,生产要素所有者都要按已经达成的协议参与分配。而劳者的计件工资、销售人员按销售额提取个人收入等等,则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的典型形式。有些生产要素,是既可以按数量和质量参与分配,也可以按贡献分配。如技术专利,既可以按其数量和质量进行买断性转让或一般性转让;也可以按采用这一专利技术后企业利润增加额的一定比例提成。前者是按数量和质量分配;后者是按贡献分配。这两种参与分配的形式,在实践中都是存在的。

在这里,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形式的存在,并不是对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原则的否定。生产要素的数量多,质量高,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自然就大。只是在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无法准确计量的情况下,不得不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来参与分配。而这种分配数额的确定,也是基于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依据经验和概率来加以确定的。其表现形式是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但其基础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

所以,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准确含义,从质的规定性上,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从量的规定性上,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同时也可以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存在条件

“周文”得出其“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基本结论的主要论据是,他们认为“按要素分配如等价交换一样是一种市场现象,是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相联系、相统一的具体分配方式”。这也就是说,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存在条件是市场经济。持这种观点的,在我国还是大有人在。我所特别尊敬的一位经济学家也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市场配置资源这种特定的经济运行方式所决定的”,“是市场经济所共有的分配方式”。(注:汤在新,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分配方式[J].经济学家,1997,(2).)说按生产要素分配不只限于资本主义,不为资本主义所独有,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存在的条件是“由市场配置资源这种特定的经济运行方式所决定的”,显然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我们先来看市场经济之前的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要素。谁占有了土地,谁就具有了凭借土地所有权占有土地产品的权利。谁要租用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不管你是将土地用于何种用途,都必须按租用的期限支付地租。劳动力,是封建社会的另一基本的生产要素。封建社会劳动者已经不再是奴隶社会的奴隶,虽然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但劳动者已经具有了基本独立的人格,对自身的劳动力,劳动者具有了基本的所有权。土地所有者要雇佣劳动者来投入他的生产过程,就必须让被雇佣的劳动者参与这个生产过程生产成果的分配——为劳动者支付工钱,也就是使用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报酬。在劳动者租用土地所有者土地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采用劳役地租的形式,以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使用权来交换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使用权。在这里,按生产要素分配——既按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也按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都是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存在着的。

我们再来看奴隶社会。在奴隶社会中,劳动者没有独立的人格,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主既占有物质的生产资料,又占有劳动者(当然就占有劳动者身上的劳动力)。全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都属于奴隶主所有,在整个奴隶社会,只有奴隶主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因而能够作为分配主体的,只有奴隶主这一个阶级。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与牲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一样,没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因而没有参与分配的权利。在整个社会当中,哪个奴隶主占有的土地和奴隶等生产要素数量多、质量好,哪个奴隶主就会得到更多的生产成果;那个奴隶主占有的土地和奴隶等生产要素数量少、质量差,那个奴隶主得到的生产成果就会少一些。整个社会的生产成果在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依然遵循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规律。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是以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私有制为突出特征的社会。如果对此来一个反向思维,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就更为明确了:假如这两个社会不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那么,生产要素的私有制,对社会经济过程还有什么经济学的意义呢?

显然,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在封建社会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存在着,在奴隶社会也明明白白、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这足以说明,按生产要素分配绝不只是市场经济所特有的现象,它另有其存在的条件。按生产要素分配存在的条件是什么呢?

生产要素,也称生产条件,过去讲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资本三个方面。现在讲生产要素,除了土地、劳动、资本之外,还有技术专利,企业家才能等。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是进行生产活动、创造物质财富所必不可少的。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没有财富之父母,也就没有财富。生产要素是财富的源泉,它对于人类的生存,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生产要素是重要的,又是稀缺的。生产要素的极端重要性,决定了财富的创造非用它不可;生产要素的普遍稀缺性,又决定了它不可能无限地随意得到。两方面的结合导致了人们迫切地占有生产要素的强烈欲望。因为,把极为重要而又极为稀缺的生产要素据为己有,也就掌握了生产的主导权,占有了获得生产成果的权利。于是,便产生了生产要素的所有制。社会对这种所有制关系的确认、调整和保护,便形成了所有权。

生产要素成为人们的所有物之后,再把这些生产要素用于生产过程,必须通过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允许并把生产成果的一部分分配给这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否则,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宁可让生产要素闲置起来,也不让你使用。一般说来,任何一种生产过程,都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缺一不可。但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往往不为同一个所有者占有。这样,生产的进行,要求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把他们各自占有的生产要素投入一个共同的生产过程。这个生产过程的结果,便归这些生产要素所有者共同占有,并按照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多少或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贡献的大小,在他们之间分配。这种按照生产要素所有者为生产提供的生产要素的质和量及其贡献来相应地分配产品的客观必然性,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规律。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和稀缺性,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存在的客观基础或条件。这一客观基础或条件,是与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共存的,因而,按生产要素分配产品的规律,是迄今一切社会经济形态共有的经济规律

四、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

由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是在迄今为止的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都存在的,是为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经济规律,它不随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演进而变化,也不随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而转移。因而,它是本质层次极高的经济规律。在封建社会,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而取得地租;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凭借资本所有权而占有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凭借自己付出劳动的贡献而获得报酬,尽管这都是反映其社会最具本质经济关系的经济规律,是对决定各自社会性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经济规律,是本质层次很高的经济规律,但是,对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而言,它们都不过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在这几个社会的具体表现形式。

“周文”未加任何证明,就简单地断定“按要素分配如等价交换一样是一种市场现象,是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相联系、相统一的具体分配方式”,不仅是不正确的,也显得有些武断。“周文”又以这样一个未加任何证明的、不正确的论点为主要依据,简单地得出了该文关键性的结论:按劳分配是本质,按要素分配是现象,“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按劳分配因市场关系而转化为、表现为按要素分配”。这个结论的错误在于,它恰恰是把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搞颠倒了:把本质层次更高的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说成了现象和形式,而把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具体表现形式的按劳分配说成了本质和内容。

在明确了上述几点之后,我们再来分析我国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

诚如“周文”所指出的,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是以全社会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为前提、为条件的。在这样的条件下,每个社会成员都不能再以资本的、土地的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依据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每一个人都只是平等的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除了自己的劳动,谁也不能向社会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只有劳动力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出现在个人分配中的,只有劳动力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所以,生产的成果,在社会进行了必要的扣除之后,按照每个人所付出的劳动贡献来进行分配。在这里,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依然是存在的。只是在全部生产要素当中,除了劳动力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要素可以成为个人的所有物,能够为个人所占有的,只有自身的劳动力,这时,按生产要素分配,便直接地表现为马克思的按劳分配。

但是,这种按劳分配的“马克思条件”,在全世界的所有国家中都从来没有实现过,在我国更是从来没有实现过。实行这种按劳分配的条件不具备,这种按劳分配当然也就根本不可能实行。我们现在所实行的按劳分配,只能是存在于我国现有经济条件当中的、不同于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的另外一种按劳分配。

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社会经济条件与“马克思条件”的主要差别,在于远远没有实现全部生产资料的全社会共同占有,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都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所有者,这些不同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都要在分配中得到承认,得以实现。这样,在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周围,还有不同的资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技术专利权的所有者,等等,这些不同的参与生产成果分配的平等权利,只能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平等地全部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在这里,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其他的生产要素所有权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劳动力,是诸多的生产要素之一,劳动力的所有权,是诸多的生产要素所有权之一。这种社会经济条件中的按劳分配,也同样只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容之一,它构成了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一个方面,一项内容。也就是说,我国现阶段的按劳分配,是包括在现阶段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的。二者的关系,首先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是种概念与属概念的关系,这是两者之间最基本的关系。

“周文”在其关键性的错误结论的基础上还得出了这样的推论:“不能因此而误以为按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除了按劳分配以外还按资本等其他要素分配”,这真实不可思议的混乱!如果说,“生产要素”中包括劳动力,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却不包括按劳分配,这在逻辑上怎么能讲得通呢?按生产要素分配为什么就不能包括按劳分配呢?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明明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怎么能说“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就不能再“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了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并列,并要按劳动的贡献分配、按资本的贡献分配、按技术的贡献分配、按管理的贡献分配,等等,这就构成了统一、完整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整体。按生产要素分配中包括着按劳动的贡献分配,这是显而易见的。按劳分配只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一个方面、一个部分,除了按劳动的贡献分配之外,还一定有按资本的贡献分配、按技术的贡献分配、按管理的贡献分配等等,如果除了按劳分配以外根本就不再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那只要讲按劳分配就完全可以了,还一定要再提出一个“按生产要素分配”做什么呢?

问题的实质恰恰在于,以往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只讲按劳分配(虽然在实践中按劳分配也没有搞好)而排斥了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所以,正如“周文”所说:“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确立,特别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变化,’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要求已经合乎逻辑地被提了出来”。既然“周文”已经意识到了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实践这棵“常青之树”提出了要按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分配的要求,为什么又在自己文章的结论中轻易地把它否定掉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同时,“周文”的说法也明显地混淆了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的区别。

在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关系的讨论中,有的学者为了解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命题,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生产要素”,只是指资本和技术等劳动力以外的生产资料,不包括劳动力在内,所以才有了按(非劳动力的)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这种解释显然是过于牵强附会了,无论是从马克思对生产要素的定义来看,还是从经济学界的使用习惯来看,生产要素从来就是既包括物质的生产资料,也包括劳动力,谁都不会否认劳动力是生产要素之一,讲按“生产要素”分配,却又把劳动力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是不可思议的,对“生产要素”范畴的这样一种解释,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也不符合经济学界的共识,因而是难以成立的。

在明确了按生产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这样一种两者之间的基本关系之后,接下来的问题还有两个:一个是如何认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问题;另一个是怎样理解“按劳分配为主体”的问题。

既然按劳分配是包括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的,这就不存在一个所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问题。党的“十五大”报告虽然使用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说法,但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已经不再使用这种说法。如果承认按劳分配包括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是对二者客观内在联系的科学揭示,再纠缠这个问题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党的“十五大”报告和“十六大”报告,都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但经济学界对这个问题却缺乏应有的、深入的研究。劳动的贡献、资本的贡献、技术的贡献、管理的贡献等,都是作为生产成果分配的依据,是处在同一层次上的并列的关系,可以有一个以谁为主的问题。“周文”认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不是在同一层面上并列或‘主辅结合’的关系”,从而否定了这一问题的存在,是不应该的。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来理解“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具体含义呢?

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和稀缺性,不仅决定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的存在,而且还决定各种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大小。同一种生产要素,可以相互比较其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优劣,容易决定其各自所占的比重或份额。不同的生产要素投入同一生产过程,在分配所生产的产品时,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相互比较,孰轻孰重?这就要看哪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更重要、更稀缺。例如,在奴隶社会,劳动力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工具还很简陋,在生产中的作用不是很重要,最初的土地也还很多。这时,对奴隶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就很重要。封侯,要以分封的户数(实际上也就是劳动力的数量)为标志。到封建社会,土地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所有权成为权力的象征。产业革命之后,资本成为生产最必不可少的要素,资本所有权成为支配一切的东西,成为“普照之光”。这时土地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虽然都独立存在,但都要受资本所有权的制约。到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国计民生的基本生产资料实现了公有,在社会成员个人参与生产成果分配的权利依据中,属于个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范围和比重都明显地下降,在个人收入分配中的重要性大大降低,而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在个人收入分配中的重要性明显地提高。在这一基础上,按劳分配在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作为科学技术的创造者和科学技术知识主要载体的劳动者,对社会生产过程的重要性日益增强,“按劳分配为主体”得到了更为坚实的生产力基础的支撑。

无论如何,坚持并强调“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初衷,是要保持劳动收入在个人收入总额中的主体地位,而不能让非劳动收入无限制地扩张。“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的范围和程度,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范围越大,公有化的程度越高,“按劳分配为主体”就体现得越充分。但是,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反复告诫我们:生产资料公有制范围的大小、公有化程度的高低,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按劳分配为主体”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和愿望所决定,而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如果脱离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现实状况,一味去追求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那将要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惩罚。

【参考文献】

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导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于刃刚,戴宏伟.生产要素论[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9.

杨欢进,刘树.按生产条件分配产品规律及其数量分析[J].求是学刊,1988,(1).

社会经济共有的经济规律范文2

关键词:四维金融投资技术;宏观经济规律;外汇规律;期货规律;股票规律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05-0074-06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一、绪论

在当今世界经济研究领域,各种经济理论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经济理论研究工作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然而,在这表面繁荣景象的掩盖下,经济学家的研究工作实际上早已进入了一个徘徊不前,无法突破的研究怪圈:忽视对宏观经济走势的研究,过分重视和追求经济理论和方法的创新。比如,当我们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去检验经济学家的理论是否有效时,我们发现经济学家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法则,无论是多么富有创见,多么令人耳目一新,但最终还是经不起实践的检验,无法把握经济的变化规律。自1825年英国第一次爆发经济危机开始,至2008年的184年间里,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历过21次经济危机。期间,没有一位经济学家能做到提前把握世界主要国家的宏观经济趋势何时将出现拐点,经济危机将何时发生。经济学家所做的只能是眼睁睁地看着经济危机发生,给世界经济带来重创,而经济学家至今却拿不出有效的理论和方法来避免和防止经济危机的发生。

经济学家认为,经济理论研究包括纯理论研究和现实经济问题研究。前者是对经济理论的改进和完善,后者是对经济实际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对有关经济现象做出理论上的解释,并创立出新的理论。其实,在我们看来,正是经济理论研究上的主次混淆、舍本逐末才是导致今天经济理论研究工作进入一个怪圈的真正原因。经济理论研究应该包括主次两个方面:主要方面是研究如何依据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现象和数据把握宏观经济走势。次要方面是对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现象做出理论上的解释并发展新理论。这种理论上的解释必须既要顺应宏观经济趋势,同时又能起到对经济发展的微观调整的作用。如同一个良医,既要有诊病的技术,又要有治病的药方一样,经济学家既要有把握宏观经济变化趋势的能力,又要有把握这种趋势必须具备的理论和方法,两者不可偏废其一。在经济研究领域,宏观经济走势的研究必须占据主导地位,经济理论的研究应服务于宏观经济走势的研究。

宏观经济走势是什么?宏观经济走势是指在经济运行过程中那些尚未发生的、仍处在“无”的状态下的变化趋势。也就是说,宏观经济运行趋势是无形的,看不到摸不着的,所以一直以来经济学家无法在这一领域取得技术上的突破,甚至包括那些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在内的经济学家都坚持认为,未来的经济运行趋势具有不确定性和随机性,这些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的因素是造成经济学家无法把握宏观经济规律的根本原因。因此,经济学家的通常做法是根据现行的经济理论和个人的经验,去预测未来经济变化趋势。预测是事先推测或猜测,只能达到50%左右的准确率。尽管如此,在报端、学术刊物以及经济理论研讨会上我们经常会看到经济学家针对同一个经济问题发表观点相左的预测文章,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与猜谜语毫无二致。比如,自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以来,关于经济理论、经济现象的分析日渐活跃,从宏观经济到产业经济,各路经济专家纷纷上阵,发表他们的经济预测文章。这方面有两个实际的例证。一是对后奥运经济的预测,在北京奥运会召开之前,就有专家到处发表言论,预测奥运会后中国经济将持续较快增长。二是对中国房地产业走势的预测,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早在2007年就有人以专家学者的身份,用赌博的方式坚称房价将会呈上涨趋势。他们的错误预测往往是误导了公众,对政府决策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无独有偶,自19世纪初至今的200多年间里,西方经济学家、金融学家、金融投资者为了获取高额的投资收益,先后研究出不下百余种的图表和指标分析技术,简称技术分析。长期的投资实践表明,技术分析仅能达到一种类似于猜测的50%的准确率,无法把握外汇、期货、股票的未来变化规律,因而掌握指标分析技术的投资者往往赚少亏多,外汇、期货、股票市场成为吞噬资金的无底黑洞。令人痛惜的是,从国家级的投资集团,到大名鼎鼎的金融投资机构,再到普通投资者,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仍然在沿用西方技术分析,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大舞台上,正不断地上演着一幕幕投资失败的悲剧。例证一:2007年11月27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宣布从二级市场直接购得富通集团约4.18%的股权,称为富通第一大股东,后增持至4.99%,前后共斥资超过238亿元人民币。到2008年11月份,富通的股价已下跌超过96%,导致中国平安238亿元人民币投资只剩下10亿元人民币。例证二:2008年10月21日,香港中信泰富有限公司(Citie Pacific Ltd.)称,因一位管理人员用判断澳元走势的衍生工具进行了不当操作,该公司面临着近20亿美元的损失。中信泰富是一家得到部分中国政府资金支持的香港上市公司。

从表面上看,经济规律似乎与外汇、期货、股票规律没有多大的关系,甚至有人认为两者毫不相干。但如果从这些规律的属性上进行一番深入研究,我们就会发现无论是经济规律还是外汇、期货、股票规律,其实都属于同一类规律。比如,经济学家要做的是如何把握未来的宏观经济运行规律,金融投资者要做的是如何把握外汇、期货、股票未来的变化规律,所以两者面临同样一个技术难题,即如何把握各自未来的变化规律。在规律的属性上,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均属于未来的变化规律。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经济学家和金融投资家所做的就是要把握未来中的那些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作用和价值的无形规律,如经济、金融以及外汇、期货、股票规律等。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经济学家和金融投资家尚未找到如何把握这类无形规律的行之有效的技术方法。

从1991年我们的技术研究工作开始,至2006年四维金融投资技术研究取得成功,历时15年,我们不仅从理论上找到了世界经济学家无法把握宏观经济趋势和金融投资家无法把握外汇、期货、股票的

未来变化规律的症结所在,而且找到了如何破解这种规律的方法。归纳为如下三点:

第一点,有形物质存在于三维空间。三维空间研究的是由一种有形物质形态向另一种有形物质形态的转化规律。把握三维空间中的有形物质变化规律的方法是分析、判断、推测、猜测等“有为”的技术方法。

第二点,无形物质存在于四维时空。四维时空是三维空间和时间的合称。四维时空研究的是无形物质与有形物质的相互转化规律。把握四维时空中的无形物质变化规律的方法是“自然无为”的技术方法。

第三点,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都属于未来的变化规律。未来囊括了所有的无形物质。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属于四维时空中的无形物质与有形物质的相互转化规律,必须使用“自然无为”的技术方法,才能把握这种规律。

我们认为,经济学家无法把握宏观经济规律和金融投资者无法把握外汇、期货、股票的未来变化规律的症结就在于:错误地认为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属于三维空间中的有形物质规律,因而使用把握三维空间有形物质变化规律的分析、推测等有为方法,去把握存在于四维时空中的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

二、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属于四维时空中的“有生无”的转化规律

(一)四维时空:三维空间加上一维时间构成四维时空。三维空间囊括了一切有形物质。时间囊括了一切无形物质。因此,四维时空既包含了三维空间中的有形物质,又包含了时间中的无形物质。

(二)四维时空存在无形物质与有形物质的相互转化规律:根据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宇宙形成之前的无形的“道”(0),经过“一”(1)这一阶段的孕育,诞生出一个包含阴阳的完整的物质实态“二”(2),“二”即表示一切存在于三维空间中的有形物质。这一阶段,物质运动形态经历了“由无形物质形态向有形物质形态转化”的变化过程。即“无”生“有”的变化过程。用“无生有”数字式来表示,即为:0-1-2。我们把这一变化过程称之为“一来”。

根据老子所说的“有无相生”,物质形态的变化过程,既包括“无”生“有”的变化过程,也包括“有”生“无”的变化过程。所谓的“有”生“无”,就是把“道生一,一生二”,反转为“二生一,一生道”。这一阶段,物质形态的变化经历了“从有形物质形态向无形物质形态转化”的变化过程。用“有生无”数字式来表示,即为:2-1-0。我们把这一变化过程称之为“一往”。从而构成一来一往,非常对称。

在四维时空中,既存在由无形物质形态向有形物质形态转化的规律,又存在由有形物质形态向无形物质形态转化的规律。我们把这种“有”与“无”相互转化的规律,称为无形物质与有形物质相互转化规律。这种相互转化规律最初是由无形物质形态向有形物质形态转化,然后再由有形物质形态向无形物质形态转化。循环往复,没有穷尽。

(三)四维时空科学研究的是整个物质世界:四维时空科学研究的范围不仅包括从无形的“道”(0),经过“一”(1)的孕育,逐步诞生出来“二”的有形物质,用数字式来表示,即为:0―1―2,而且包括从“二”的有形物质,经过“一”(1)的孕育,逐步诞生出无形的“道”(0),用数字式来表示,即为:2-1-O。

(四)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属于四维时空中的“有生无”的转化规律:根据以上对四维时空中的有无相互转化规律的研究,我们能够比较清晰地认识到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属于老子“有无相生”中的第二阶段“有生无”的转化规律,即由有形物质形态向无形物质形态转化的规律。对于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而言,是由有形的数据信息向未来无形的数据信息转化。用“有生无”数字式来表示,即是2-1-0。数字式2-1-0不仅仅是用以表示“有生无”的转化规律,重要的是这里面包含了中国古代象数原理,也即万物皆有其象,有象必有数,象为外表,数为内在,象为阳,数为阴,象反映的是有形信息,数反映的是无形的信息,谁能把握事物内在的定数,谁就能把握事物的未来规律。所以只要破译了“有生无”数字式2-1-0,也就意味着破译了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中隐含的数字密码。

三、破译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中隐含的数字密码

(一)破译“有生无”数字式2-1-0

第一步,如何破译“有生无”数字式“2-1-0”中的“2”。

1 “2”表示三维空间中的一切包含阴阳两种形式的有形物质:即表示空间因素的阳性的有形物质,简称空间数字,和表示时间因素的阴性的有形物质,简称时间数字。

2 破译“2”的具体方法是,第一,提取表示空间因素的阳性的有形物质信息,也即空间数字;第二,提取表示时间因素的阴性的有形物质信息,也即时间数字。

空间数字,是指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在前一阶段运行过程中产生出来的表示空间因素的数字,如某个期货品种:上升了1000点,又回落了2000点。其中1000和2000,就属于空间数字。

时间数字是指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在前一阶段运行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与表示空间因素的空间数字相对应的时间数字。如某个期货品种:上升1000个点用了6个月的时间,6个月的时间与1000点相对应,6属于时间数字。又如某个期货品种:回落2000点用了10个月的时间,10个月的时间与2000点相对应,10属于时间数字。

第二步,如何破译“有生无”数字式“2―1―0”中的“1”。

1 “1”是由阴阳各半、质量对称的物质构成的,包含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1”包含了一半阳性的有形物质和另一半阴性的有形物质。

其二,“1”既包含阳性的有形物质――空间数字,又包含阴性的有形物质――时间数字。空间数字和时间数字必须保持完全对应的关系。

2 破译“1”的具体方法包括如下两点:

第一点,提取表示空间因素的阳性的有形物质信息,也即空间数字,然后将提取的空间数字进行周期量化,以确定提取的空间数字属于哪一个空间周期。

空间周期是指临界数字45、450、4500和50、500、5000,按照倍数递增或递减的顺序排列,形成的一系列数字。空间周期又依照升跌幅度的大小,分为标准小周期、标准中周期和标准大周期。

标准小周期:以45和50按照倍数递增或递减的顺序排列,形成的一系列周期数字。递增周期:45,90,135,180,225,270,315,360…等,和50,100,150,200,250,300,350,400…等。递减周期:360,315,270,225,180,135…等,和400,350,300,250,200,150…等。

标准中周期:以450和500按照倍数递增或递减的顺序排列,形成的一系列周期数字。递增周期:

450,900,1350,1800,2250…等,和500,1000,1500,2000,2500…等。递减周期:3600,3150,2700,2250,1800…等,和4000,3500,3000,2500,2000,1500…等。

标准大周期:以4500和5000按照倍数递增或递减的顺序排列,形成的一系列周期数字递增周期:4500,9000,13500,18000,22500…等,和5000,10000,15000,20000,25000…等。递减周期:36000,31500,27000,22500,18000…等,和40000,35000,30000,25000,20000,15000…等。

比如:若提取的空间数字是275,因为275大于250而小于300,所以就把275作为一个250点的标准小周期看待,剩下的25点作为超过250点空间周期的余数。

比如:若提取的空间数字是1200,因为1200大于1000而小于1500,所以就把1200作为一个1000点的标准中周期看待,剩下的200点作为超过1000点空间周期的余数。

第二点,提取表示时间因素的时间数字的正确做法是,找出与提取的空间周期数字相对应的时间周期数字。

时间周期是指与空间周期数字相对应的时间长度。提取的时间周期数字的大小,是依据空间周期数据而定,以确保时间周期数字与空间周期数字的完全对应。而空间周期数字与时间周期数字的对应,说到底,是两组“特别自然数”的对应。

“特别自然数”就是自然数字中,除了1以外,那些没有构成倍数的自然数。如,1、2、3、5、7、9、11、13、17、19、21、23、29、31、35、37、41、43、47、49、53、59等。其他数字,只要与以上这些“特别自然数”构成了倍数的关系,它仍属于“特别自然数”。

比如,与50、500、5000点空间周期所对应的时间周期可以是5分钟K线或50分钟K线、5日K线、5周K线等。表面上看50、500、500不是自然数,但它们是自然数5的倍数,所有也属于自然数。因此说50、500、5000点空间周期与时间周期5分钟K线、50分钟K线、5日K线、5周K线的对应,包含了自然数5与5的对应。

又如,20、200、2000点空间周期所对应的时间周期可以是20分钟K线,也可以是40分钟K线、4小时K线、4日K线。因为这其中,空间周期包含着自然数2,而20分钟、40分钟、4小时、4日K线是自然数2的倍数,所以20、200、2000点空间周期与时间周期20分K线、40分钟K线、4小时K线、4日K线构成对应关系。

由于“1”是由阴阳各半、质量对称的物质构成的,空间周期数字和时间周期数字中的两组自然数的完全对应,就是确保“1”的阴阳物质的对称。

第三步,如何破译“有生无”数字式“2-1-0”中的“0”。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还必须从“有生无”数字式“2-1-O”说起。“2-1”表示的是,阴阳两种形式的有形物质信息――空间数字和时间数字“2”,向空间周期数字与时间周期数字完全对应组合的“1”转化。此时的物质形态仍属于三维空间的有形物质。

1 “1-0”表示的是空间周期数字与时间周期数字完全对应组合的“1”向无形物质的“0”转化。此时的物质形态已转化为无形物质。

2 “0”是一种无形的物质,它存在于时间中。由于时间囊括了一切无形物质,我们要把握“0”这种无形物质的规律,就必须从“1-0”化生阶段中的时间周期数字入手。

破译“O”的方法包括如下两点:

第一点,计算时间周期K线数字:就是从“1”包含的时间周期数字人手,计算空间周期数字范围内的时间周期K线数字。

比如,美元指数从昨天的最低点81.000开始,到今日的最高点81.500,总计上升500点。据此,提取的空间周期数字应是500点,时间周期数字应是5分钟K线。

计算时间周期K线数字的方法是,在空间周期数字500点的范围内,计算从最低点81.000到最高点81.500之间,共有多少根5分钟K线数字。若得出5分钟K线数字是12,12就是时间周期K线数字。

第二点,时间周期K线数字是数字密码。在“1-0”化生阶段中,是“1”化生出了“0”。同样道理,“1”包含的空间周期数字和时间周期数字,化生出了“0”包含的时间周期K线数字。时间周期K线数字就是那些隐藏在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中,并且对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起着支配或决定性作用的数字密码。

(二)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的创立: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属于“有生无”的转化规律,所以要想破译这种规律,必须首先破译老子“有生无”数字式“2-1-0”的密码含义,创立一套完整的、可重复使用的、具有自然无为属性的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

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属于四维时空中的自然无为的规律。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任何试图以有为的方法去把握的这种自然无为的规律的做法,是注定要失败的。这就要求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既不可以掺杂任何在三维空间科学研究中人们业已习惯的有为的技术方法,也不可以使用文字语言,因为文字语言是三维空间的产物,是人与人交流所必须使用的“有为”的技术手段,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切性的缺点,所以必须使用数字语言。数字是自然的产物,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唯有使用数字语言,才能以自然无为的方式,直观地、准确地把握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

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为: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之“有生无”的转化规律=已经到达的空间周期数字+提取的空间周期数字+提取的时间周期数字+计算得出的时间周期K线数字。解释如下:

1 “已经到达的空间周期数字”,是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在前一个阶段运行过程中已经到达的空间周期数字,它相当于“有生无”数字式“2―1―0”中的“2”。

2 “提取的空间周期数字+提取的时间周期数字”,不是一般的数字相加,而是从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前一阶段的时空周期数字中提取的一对完全对应的空间周期数字和时间周期数字。它相当于“有生无”数字式“2―1―0”中的“1”。

3 “计算得出的时间周期K线数字”,是在空间周期数字的范围内,计算时间周期K线得来的一组时间周期K线数字,它相当于“有生无”数字式“2―1-0”中的“0”。

为了简化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我们不妨用N来表示“宏观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有生无’的转化规律”,N=已经到达的空间周期数字+提取的空间周期数字+提取的时间周期数字+计算得出的时间周期K线数字。

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包括如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计算出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已经到达的空间周期数字”。

第二步,根据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在前一阶段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时空数字,首先“提取空间周期数字”,然后根据提取的空间周期数字,“提取时间周期数字”。

第三步,根据已提取的时间周期数字,“计算得出时间周期K线数字”。

最后,根据计算得出的时间周期K线数字,也即密码数字,可以确定并预知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未来一个周期的运行趋势和升跌周期数字。

四、四维金融投资技术的应用

(一)四维金融投资技术的计算实例

1 2009年4月29日计算伦敦铜近期和中远期的运行趋势及空间周期数字。

已知:伦敦铜从2008年7月2日最高点8940,下跌至2008年12月23日的最低点2825,共计下跌了6115点,6115点包含了一个6000点的标准空间周期。

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的三个步骤:

第一步,计算伦敦铜从最高点8940下跌6000点空间周期所到达的周期数字,即8940-6000=2940。

第二步,根据已有的空间周期数字6000,取用的时间周期为60日K线。

第三步,根据时间周期60日K线,经过计算得出伦敦铜6000点下跌空间周期范围内的60日K线数字是3。

兹列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如下:

N=2940+6000+60日K线+3

根据以上计算式中的空间周期6000、时间周期60日K线和K线数字3,得出计算结果如下:

其一,就中远期而言,2009年伦敦铜有3000点的上升空间,伦敦铜将要到达的空间周期点位是6817-6900点。

其二,就近期而言,伦敦铜从4月16日的高点4885开始,有一个1000点的下跌空间周期,也即伦敦铜将要下跌至3900-3800点。之后,伦敦铜将开始反转,进入一个1000点的上升空间。

2.2008年10月28日计算中国股票综合指数“中证流通”(代码:399902)下一个空间周期的运行趋势及空间周期数字。

已知:“中证流通”从2008年1月15日的最高点5736.52,下跌至2008年10月28日的最低点1626.04,总计下跌了4110.48点。4110.48点包含了一个4000点的标准空间周期。

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的三个步骤:

第一步,计算“中证流通”从最高点5736.52,下跌4000点空间周期所到达的周期数字,即5736.52-4000=1736.52。

第二步,根据已有的空间周期数字4000,取用的时间周期为40日K线。

第三步,根据时间周期40日K线,计算得出最高点5736.52至1736.52之问的40日K线的数字是6。

兹列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如下:

N=1736.52+4000+40日K线+6

根据以上计算式中的空间周期4000、时间周期40日K线和K线数字6,得出的计算结果是:2009年“中证流通”有2000点的上升空间,将要到达的周期点位是3603-3700。届时“中证流通”到达此点后,将会出现一个500点以上的回跌空间。

(二)四维金融投资技术的准确率

四维金融投资技术是人类科学史上第一项超三维空间科学的技术。根据宏观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有生无”转化规律的自然属性,四维金融投资技术是在破译了老子“有生无”数字式“2-1-0”的基础上成功创立出一套自然无为的、可重复使用的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在整个计算过程中,它使用的全部是数字语言,没有加入半点人为的分析、推测的成分,所以四维金融投资技术能够达到100%的准确率。

(三)四维金融投资技术的应用范围

1 四维金融投资技术可以用于计算和把握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规律。只要有详细的、完整的经济或金融运行数据(包括月、季、年的数据),我们就能够掌控经济变化的动态情况:其一,宏观经济运行趋势是继续平稳的向上运行还是将出现经济下滑?其二,若继续平稳运行,可以计算出宏观经济走势将平稳运行至未来哪一年。其三,可以提前一至三年计算出宏观经济走势下滑的大致时间。

2 四维金融投资技术可以用于计算和把握国际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所有投资产品的运行规律。

3 四维金融投资技术可以用于计算和把握现货市场中的任何一个产品的运行趋势。

五、四维金融投资技术的科学价值与市场价值

(一)四维金融投资技术的科学价值

第一,技术的准确性。四维金融投资技术是人类科学史上第一项四维时空科学的技术,具有100%的技术准确率。

第二,技术的可重复性。四维金融投资技术效法老子“有生无”数字式“2-1-0”,创立了一套自然无为的、可重复使用的四维时空数字计算式,通过提取和计算相关数据,就可以十分准确地计算出经济和外汇、期货、股票未来的变化趋势。

第三条,技术的社会贡献性。有了四维金融投资技术,我们可以做到:

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趋势,预知经济危机的发生时间,提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避免危机的发生。

准确把握世界金融市场中的任何一个金融产品的运行趋势和升跌周期数字,帮助那些需要得到技术支持的投资财团,避免投资失败悲剧的重演。

四维金融投资技术的诞生,不仅在理论上理清了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是一种什么样的规律,而且在技术上破解了这个困扰着全世界经济学家和金融投资者200多年的世界性难题,结束了经济学家和金融投资家不能把握宏观经济规律和外汇、期货、股票规律的历史。

(二)四维金融投资技术的市场价值

从三维空间科学和四维时空科学来划分,科学技术可以分为两种:

社会经济共有的经济规律范文3

与此同时,森林的生态环境调节功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林业不但是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同时也是生态公益功能生产部门。但是,在分类经营不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对林业生态公益功能的认识只能停留在宣传上,还未能做到针对森林的公益功能采取有效的经营措施,也未能理顺受益与经营之间,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因此也直接影响到生态公益林经营和商品林经营两者之间的正常经营关系,使两者的主体功能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国有林场在我国南方林区占有重要地位。广西全区共有国有林场150个,经过数十年的经营,这些国有林场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经营条件,正成为我区林业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林业在下世纪取得突破性发展的希望所在。但是,由于经营体制不顺,产业单一,林业分类经营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再加上严格计划的约束,近几年来,在实现造林绿化后,部分国有林场不能很快转到高效林业方向上来,从而造成林场效益下降,经营风险承受能力降低,经济上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因此,如何搞好国有林场的林业分类经营,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对生态公益林实施有效的经营和保护成为国有林场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森林分类经营 与林业可持续发展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的战略问题。我国林业部门也根据这一战略分别制定了国家及各省区的21世纪林业行动计划。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与林业分类经营有密切的联系。林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林业可持续发展不可能通过无限制扩大经营范围来实现,只有通过对林地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提高林地生产力水平才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向。这对国有林场尤为重要。现在国有林场的经营规模已基本确定,林场经营面积只有缩小而不可能扩大。因此,国有林场走外延发展来实现可持续发展不现实的。

实现林业分类经营,基本指导思想是根据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经营森林。商品林追求的是投资的经济效果,其经营行为完全是一种商品生产行为。商品生产行为主要受市场经济规律约束。因此,对于商品林经营不宜采取太多行政手段去管理,也不宜采用严格的计划去控制,而应由企业根据市场作出选择。生态公益林则以森林生态公益功能的发挥为主要经营目的,而生态公益功能则不可能直接体现为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以总体功能最佳为指导,协调经营行为,理顺经营与受益、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才能保证其经营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林业分类经营其实质是林业经营的集约化与细分化。通过分类经营,可使经营对象整体功能发挥最佳,实现高效经营,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即有利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协调社会经济的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国有林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的必要性

1.实行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

长期以来,林业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产出投入比低,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经营部门经营自主权有限,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是服从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实施经营,林业不能彻底走向市场。

实施分类经营,可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商品林的经营,使林业部门能够选择经济效益好的经营对象来经营,从而使商品林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后,亦可吸引社会生产资源流向林业部门,部分解决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国有林场实现森林分类经营后,其商品林经营完全属企业生产行为,一切经营活动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利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积极性,亦可避免林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实施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

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是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这种效益的受益主体往往不是森林经营者,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经营不投入,而经营者主体投入不受益的矛盾。在分类经营不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国有林场的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成为林场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经营对象。由于没有产出,林场不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施有效经营。因此,在未实施分类经营的情况下,由于不能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不可能实施有效的经营,大大降低了防护效益。

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明确责权关系,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解决生态公益投入,可使其不再成为经营单位的经营负担,有利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使其生态防护效益得到时最大限度发挥。

3.森林分类经营是国有林场林地资源有效利用的保证

林地是国有林场最重要的生产资源,由于受经营管理水平限制,一方面是林场为了维护林地所有权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另一方面,林场对有限的林地资源利用效力低。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对现有林地科学规划,按森林主体功能划分经营类型,同时在商品林经营中大力发展高效林业,可以有效解决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效力低下问题。

现行经营管理体制与林业分类经营

我国国有林场现行管理体制已沿用多年。其基本特点是把国有林场作为事业单位管理,在商品生产中,林场向国家纳税体现与国家的经济关系,向主管部门缴纳各种专项费用体现隶属管理关系;对木材实行限额采伐。这种管理体制有其合理性,在林场经济自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国家事业费投入,解决了林场建设初期的造林投入。同时,通过集中专项费用筹集了大量林业基本建设资金,为大规模绿化造林提供了投入保证。在我国林木资源较少的情况下,实行限额采伐也是保护有限林木资源的最有效手段。

但是,也应看到,要实现分类经营,现行管理体制也存在很大局限性。首先,从责、权、利关系看,实施分类经营后,商品林的经营完全是商品生产行为,林场的商品林经营活动应等同于企业的商品生产活动。林场的生产经营应计算投入产出,占用生产资源应支付一定的代价。林场的经营成果主要通过所有权分配,而现行管理体制不能根本解决这些问题。

其次,从投入关系分析,林场投入的两个问题未能很好解决,第一,林场现有商品林大部分是国家投入形成的,由于林场实行事业化管理,这部分商品林林场在生产受益中,未能把国家投入的利益体现出来。第二,林场的生态公益林是林场的非商品生产对象,但林场必须投放生产资源经营管理,这对国有林场又是不合理的。

第三,现行税费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行为有冲突。林场在木材生产过程中,通过缴交“两金”体现部门管理关系,这种方式缺乏根据。而林场占有的林地资源,国家投资等又未在林场的经营成果分配中体现。这显然不是规范企业的管理方法。上述问题在实施分类经营过程中都应加解决。

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措施探讨

1.国有林场划类经营

国有林场实施分类经营首先应解决国有林场的划类经营问题。措施上可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把国有林场划为两大类型,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和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对于商品生产型国有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这部分资金又可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森林效益补偿费解决。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我区的大部分水源林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可按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防护林占绝对优势的国有林场也应作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管理。

2.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划类经营

社会经济共有的经济规律范文4

【关键词】会计师 审计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现状分析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现状的数据分析

从国家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计师事务执业质量检查通告中,可以对事务所审计质量的现状有一个数据上的认识。2012年,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共检查事务所1493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121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87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处罚比率为8.1%;2013年,共检查事务所1486家,对存在问题的159家事务所和299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处罚比率为10.6%;2014年,共检查事务所1438家,对存在问题的89家事务所和211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处罚比率为6.2%尽管从数据上看,2014年与2012年和2013年相比,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比率确有下降,惩罚注册会计师的人数也有所回落,但并不意味着审计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地控制。我们仍然要清晰的认识到,那些并未被发现的问题还有许多,抽查的结果不能代替整个行业的情况。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8209家,注册会计师98707人,这样庞大的数字,通过抽查处罚比率计算,中国可能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达到500多家。这样的情况十分不容乐观,抽查结果反映的问题,远比实际的问题轻。

(二)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原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并入2007年5月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并更名为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06年至2010年间,被南京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聘请,为其进行审计。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在2006至2010年的五年时间内,持续虚构利润,五年内虚增利润超过三亿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百分比从130%到5500%不等。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低下成因分析

(一)外部原因

外部原因,即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环境因素,是外界作用在审计行业、审计行为及审计过程后,对审计质量产生的影响。主要从经济因素、法律因素和企业因素和其他一些因素进行分析。

(二)内部原因

内部原因,即来源于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其在组织、规模、制度、收费和执业人员方面影响着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审计过程产生影响,并最终直接作用于审计质量。下面从以上五个方面展开分析。

三、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低下的对策

(一)强化审计市场的竞争

市场经济规律对审计质量有着重要的制约作用,只有培育成熟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才能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我国的审计市场不稳定,是因为注册会计师的政府审计力量过于薄弱,应该创造政府的行政力量对注册会计师社会服务和需求的影响力度。在审计市场中,如果要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应当规范审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新的审计准则,推动审计结果的公正、公开、透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服务需求的要求提高,完善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已经成为大众所趋。

(二)健全法制建设

以立法的形式,为审计行业构建一个完备的规则体系。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规范合约书会计从业人员,使其在审计过程中遵照程序,规范严谨,认真履行职责。同时,从制度上确定审计违法的行为,向那些想要借审计活动来获得个人利益的人彻底关上大门。同时,对于那些以身试法的人予以严厉的惩罚。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自律,对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负责,提升审计质量,重塑审计信用,使会计是整个行业焕发新的生机,产生新的正义之风,使每一次的审计结果都禁得起检查和考验,使整个行业信用得到认可和赞扬。

(三)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监管体系

当前在我国已经形成了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及民间审计的审计系统,这三种系统三足鼎立、齐头并进,各有侧重、时有协同。但是,我国的审计监督的法律制度还不太完善,缺少具体的法律依据,审计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是很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建设滞后。

(四)推进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建设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工作进行的支撑基础,其自身建设的价值,在提高审计质量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采用合伙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加强合伙人的风险意识,其为避免发生问题、承担责任,会更加关注审计质量,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升。同时,不断推动中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扩大规模,加强对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关注,引导其形成联合扩大规模,增加优势。使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扩大,有利于提升器自身独立性,使审计质量更加具有可行信性。由于组织形式的改变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的制度做出新的适应性的调整,对于管理模式、经营方法要做出改变。通过强强联合的发展方式,对审计收费做出合理的规定和调整,规范审计收费。一系列的自身建设,都为审计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能力

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核心,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是确保审计质量的关键,因此在审计工作中提高整个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能力显得至关重要。在实施审计业务中,必须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否则将无法确保审计质量。

社会经济共有的经济规律范文5

关键词:教育观念 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 社会教育

我国及世界各国目前都在进行教育改革,而推动教育改革的动力就是教育观念的根本改变。教育观念对教育改革就具有先导性和前瞻性的作用。教育观念对教育改革实践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它改变着教育的面貌,决定着教育的成败。[1]

这里我们将教育按类型可分为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三大类。在人才的培养中,这三类教育都很重要,是紧密相连的三个套环,三者相互结合,互为补充,在人才成长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可以说,人的成才是这三种教育共同作用的结果。[2]所以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者都必须进行相应的更新和改革,否则只有其一或其二,就陷入了“木桶理论”的困境,仍无法从总体上改变我们教育观念落后的局面,进而也就不能为我国教育改革的提供新鲜的动力。

一、 家庭教育观念

“家庭教育从广义上说,是指家庭之中年长者(尤其是双亲)对于家庭中的年少者(尤其是儿童)直接或间接地无意识地发生的教育影响[3]。”

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全方位、终身的, 没有优良的家庭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家长关于家庭教育的观念直接影响着儿童社会化的进程,家庭教育的取向也决定着孩子日后发展的潜力与趋向。[4]

我认为,根据我国家庭教育的现状,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家庭教育观念的转变:

第一,要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大教育观念

时至今日,在广大家长的头脑里,只要一提到教育,就往往只想到学校教育,很少想到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在考虑人才培养时,只从纵向考虑,即,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却很少考虑横向网络所发挥的作用,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者的综合整体效益,这种在宏观上的失误,致使多年来造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自为政的局面,其最终的结果就是不能很好的培养全面健康发展的新一代人才。

第二, 要形成尊重孩子的主体性地位的观念

孩子是生命的个体,是独立的存在。家长需要尊重孩子的家庭平等地位,而不应该把孩子只当做自己的专属,让孩子按照自己的希望去培养孩子,要求孩子去完成自己未完成的梦望,而不顾及孩子自身的条件与兴趣,这无异于舍本逐末、缘木求鱼。就像当今社会的“出国热”、“假期补课热”、“兴趣班热”等,家长望子成龙无可厚非,但是父母们一定要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发挥孩子的主观能动性,重视其兴趣的培养和引导,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地对孩子实施教育,千万不要揠苗助长。

第三,要塑造开放、全面、交往的观念。

当今时代是一个空前开放的时代,传统的封闭式教育格局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全方位开放式的新型教育。不要将孩子圈在封闭的环境里,不让其上网,剥夺孩子的活动玩耍时间,完全的注重课本知识和考试成绩,而不管孩子的身心健康、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开发和保护,陷入应试教育的深渊无法自拔。长此以往,孩子会产生厌学情绪,会缺乏交往的能力,身心健康会受到影响。科学的家庭教育应涵盖孩子身、心、智、德等诸多方面,应是对孩子全方位、立体性的培养和开发。这就要求人们在教育观念上实现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由专业性教育向通识性教育的转变,在教育方法上采取德、智、体、美、劳等几育并举、整体育人的教育方略。

第四,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学习一劳永逸的观念在高校表现的比较明显,很多学生考上大学以后,觉得一下子没有人管了,家长便不再过问了,老师也不像高中那样严格管束了,反而失去了目标和动力,从而产生了一种在心理学上所说的需要与期望,一个人需要被别人需要和期待(而儿童阶段更是需要这种被需要和期待),这样才会体现出他的价值。然而这背后所隐含的是家长和学生自己所共有的考上大学就万事大吉了,就一劳永逸的观念。很显然,这种观念已经不适合现代的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需要,所以我们更要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

总之,家庭教育是时代提出的新课题,让我们共同努力,加快转变家庭教育的观念,实现家庭教育的科学化、现代化,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去培养和塑造的现代化人才。

二、社会教育观念

教育对一个国家、民族起着固基作用。社会应该树立全社会尊师重教的风气,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师社会地位,这便是社会教育观念改变的现实紧迫性。基于此,我们应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一)实现教育的法制化和民主化。

教育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它包括了教育民主化和教育法制化两方面的内涵。教育民主化已成为一种时代潮流,树立教育民主化的理念是儿童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教育法制化是国家、社会对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对家长、学校、社会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二)认识到教育观念的进步与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5]

现代的教育经济学证明,教育投资不是消费性投资,而是最有效的生产投资。教育能提供经济社会的发展所需要的人力资本,从而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建立把经济规律与教育规律相结合发展教育的观念充分认识、发挥教育的经济功能,是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

(三)建立社会各界参与教育事业的观念。

首先是我们的政府应该合理规划建设经费分担的制度,明确中央、地方、学校的经费分担责任范围,使教育资源从开始就法制化规范化,避免教育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作为现在的我国政府来讲,不是财力问题,而是意识问题、观念问题。政府不仅仅应该实现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而且应该超过它,并用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以及教育的监管和评价等手段来监督教育经费的分担,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改善我国教育仍比较落后的局面。

同时鼓励第三方参与办学(比如允许他们可以适当盈利),对愿意捐资助学或是办学的私人和集团给予政策性的倾斜和扶持,从而提升他们参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促进我国教育的多样化发展。

最后,让家长和社区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和监督中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提高我们现有的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我们的教育质量,然后真正体现教育改革的要求,实现教育改革的目标。

(四)教育不仅要面向现在又要面向未来的观念。

各级学校都具有多方面的社会职能,体现在各级教育即为当前社会经济服务,又为未来社会经济服务的功能,其中高等教育表现最突出。因此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教育的这一特征,树立教育既面向现在,又面向未来的观念,这样才能把当前利益与将来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激发起长期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坚定信念。

同时要看到教育投资的滞后效应,不要急于求成。正确认识受教育过程较长的周期性和教育投资性收益的间接性和迟效性,遵循人才培养的周期性和发展的规律性,科学合理的规划教育的发展,既适应现在教育改革的需要,也要高瞻远瞩,顺应未来教育的发展趋势。

三、 学校教育观念

现代社会把培养孩子的主要责任交给了学校。学校不要盲目追求特色,要强基固本。如打好学生的身体基础、知识基础、技能基础等。学校不仅应向孩子传授基础文化知识,而且还应该教育孩子,使之具有良好道德观念和学会各种技能,使其长大成人后能胜任工作,适应社会,对社会负责。

(一)从管理者角度出发:注重节约教育资源,经费统筹,明晰学校产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包括调整学校和政府的关系,丰富学校的社会资本以及协调学校内部各利益主体的关系等。通过制度化的约束,减少政府对学校办学的过多干预,使学校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学校运作效率,从而保证学校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强调家长和社区参与学校的管理决策,为教育资源的实用提供合理的监督。最终保证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效率,提高教育质量。[6]

(二)从教师的角度出发:

1.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应正确认识自我。所以教师应承担多重教育角色,即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者;民主师生关系的建立者;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者;学生终身学习的莫基者。总之,教师应成为学生学习的激发者、引导者和指导者。(蔡寿福)[7]

2.只有深刻理解学生主体地位的实质,在课堂上,把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地调动起来,尽可能让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教学改革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3.教师必须从传统的教育观念中解脱出来,正确认识和理解教学过程,确立教学方法新观念,树立全新的教师观、学生观及师生关系观,更新和整合教学评价观点,因材施教,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培养创新人才。

除了以上三者所特有的观念转变,还有他们三者所共有的以人为本观念、全面发展观念、提倡素质教育的观念、教育多样化观念的发展和落实,也只有政府、学校、教师、家长与学生都认识到教育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将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者结合起来,发挥三者的教育职能作用,创建科学合理的适合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期所需的教育观念,创建学习化社会,才能改变我国目前教育发展落后和薄弱的现状,才能培养学习型和创新性人才,才能为我国新阶段的教育改革做出贡献。

注释:

[1]于琳:现代教育观念是教师立教之本[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3),27~28页

[2]季慎英:家庭教育观念变革[J].新疆教育学院学报. 1989(1),14~17页

[3]闫海涛,左彩云:当今我国家庭教育观念的五大误区[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5),88~91页

[4]闫海涛,左彩云:当今我国家庭教育观念的五大误区[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5),88~91页

[5]王景龙,陈昌贵:龚守相:建立新的社会教育观念[J].上海高教研究.1989(4),43~45页

[6]张学敏,叶忠:教育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第1版.

[7]蔡寿福:现代教育观念的科学体系[J].课程改革论坛.2002(8),67~69页

参考文献:

[1]巨瑛梅:终身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渊源、演变及现状[D].北京师范大学.1999.

[2]李乃文,邵良杉:学习化社会教育观念探讨[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2(z1).

[3]梁济宏:明确树立终身教育观念[J].现代教育管理.1998(4).

[4],张骅骅:浅谈中美家庭教育观念之异同[J].当代学前教育,2007(5).

社会经济共有的经济规律范文6

关键词:国有林场;森林;分类经营;遂昌县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1)05-0072-02

收稿日期:2011-04-27

作者简介:鲍英杰(1970―),男,浙江遂昌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1 引言

遂昌县共有4个国有林场,经过数十年的经营,这些国有林场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经营条件,正成为遂昌县林业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林业取得突破性发展的希望所在。但由于经营体制不顺,产业单一,林业分类经营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再加上严格计划的约束,近几年来,在实现造林绿化后,部分国有林场不能很快转到高效林业的方向上来,因而造成林场效益下降,经营风险承受能力降低,经济上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因此,如何搞好国有林场的林业分类经营,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对生态公益林实施有效的经营和保护成为国有林场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2 遂昌县国有林场现状分析

遂昌县国有林场现行管理体制已沿用多年。其基本特点是把国有林场作为事业单位管理,在商品生产中,林场向国家纳税体现与国家的经济关系,向主管部门缴纳各种专项费用体现隶属管理关系;对木材实行限额采伐。这种管理体制有其合理性,在林场经济自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国家事业费投入,解决了林场建设初期的造林投入问题。同时,通过集中专项费用筹集了大量林业基本建设资金,为大规模绿化造林提供了投入保证。

(1)实现分类经营,现行管理体制也存在很大局限性。从责、权、利关系分析,实施分类经营后,商品林的经营完全是商品生产行为,林场的商品林经营活动应等同于企业的商品生产活动。林场的生产经营应计算投入产出,占用生产资源应支付一定的代价。林场的经营成果主要通过所有权分配,而现行管理体制不能根本解决这些问题。

(2)从投入关系分析,林场投入的问题未能很好解决。林场现有商品林大部分是国家投入形成的,由于林场实行事业化管理,这部分商品林林场在生产受益中,未能把国家投入的利益体现出来。同时,林场的生态公益林是林场的非商品生产对象,但林场必须投放生产资源经营管理,这对国有林场又是不合理的。

(3)现行税费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行为有冲突。

林场在木材生产过程中,通过缴交“两金”体现部门管理关系,这种方式缺乏根据。而林场占有的林地资源,国家投资等又未在林场的经营成果分配中体现。这显然不是规范企业的管理方法。

3 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措施探讨

3.1 国有林场划类经营

国有林场实施分类经营应解决国有林场的划类经营问题。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把国有林场划为2大类型,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和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对于商品生产型国有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这部分资金又可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森林效益补偿费解决。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遂昌县的大部分水源林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可按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防护林占绝对优势的国有林场也应作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管理。

3.2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划类经营

对国有林场划类经营后,还应对国有林场的资源划类经营。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其经营投入主要通过经营管理投入预算由国家投资解决。商品经营型国有林场由于存在两类资源,还必须对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于商品林完全由林场自主经营,国家或主管部门少干预;对于生态公益林应实行森林效益补偿制,解决其经营投入。实施时,可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征收,林场则通过税费减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拥有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大小确定林场应得补偿额。

4 国有林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的必要性分析

4.1 实行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

长期以来,林业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产出投入比低,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经营部门经营自有限,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是服从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实施经营,林业不能彻底走向市场。

实施分类经营,可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商品林的经营,使林业部门能够选择经济效益好的经营对象来经营,从而使商品林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后,亦可吸引社会生产资源流向林业部门,部分解决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国有林场实现森林分类经营后,其商品林经营完全属企业生产行为,一切经营活动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利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积极性,亦可避免林场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 实施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

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是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这种效益的受益主体往往不是森林经营者,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经营不投入,而经营者主体投入不受益的矛盾。在分类经营不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国有林场的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成为林场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经营对象。由于没有产出,林场不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施有效经营。因此,在未实施分类经营的情况下,由于不能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不可能实施有效的经营,大大降低了防护效益。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明确责权关系,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解决生态公益投入,可使其不再成为经营单位的经营负担,有利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使其生态防护效益得到时最大限度发挥。

4.3 森林分类经营是国有林场林地资源有效利用的保证

林地是国有林场最重要的生产资源,由于受经营管理水平限制,一方面是林场为了维护林地所有权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另一方面,林场对有限的林地资源利用效力低。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对现有林地科学规划,按森林主体功能划分经营类型,同时在商品林经营中大力发展高效林业,可以有效解决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效力低下问题。

参考文献:

[1] 奚旦立.环境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