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中的危机管理范例6篇

组织中的危机管理

组织中的危机管理范文1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公共危机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

当前,如美国“9.11”事件、“非典”、禽流感等危机事件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重大挑战,危机管理也就成为各国和各级政府都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如何减少危机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灾难是每个国家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则为公共危机管理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视角。

一、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优势

(一)非政府组织的概念及特征。非政府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正式组织形式,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的非政府系统社会组织。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是非政府组织的基本特征。是区别其他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和主要衡量标准。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优势。公共危机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其需求的不仅仅是财、物资源和强制性机制,而且需要危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尤其是在一些突发状态下,危机事件的不可预知性往往会加剧政府权力“失灵”。在这种情况下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将会最大限度地显现出来。

1、贴近民众的优势。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性组织,更多的体现为一种公益性和社会性。它的成员来自基层社区,是民众利益的代表,能更好地把民众各方面的诉求表达出来,从而架构起政府和民众沟通的桥梁。在危机发生时,非政府组织的公益性宗旨使得它能够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凝聚民间资本,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其民众的力量投入到危机应对工作中。

2、维护社会公平的优势。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主体,在公共事务处理中更多地关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社会中那部分没有利益表达渠道的弱势群体的利益经常就被政府忽略。而很多的非政府组织则以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作为服务对象,它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福利、维护社会公平。

二、公共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参与不足的原因

在国外遇到紧急灾害时,我们往往看到非政府组织活跃的身影,但是在中国我们更多看到的是政府忙碌的身影,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热情和发挥的效应远没有预想中的理想。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参与不足呢?

(一)制度性缺陷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危机管理设置了门槛。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登记管理实行双重管理原则。双重管理原则加强了政府在登记管理方面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管理和限制。但是这种双重管理原则的设定也为很多的非政府组织设置了相当高的门槛,使得大批活跃在民间的非政府组织被拒之于合法登记的门槛之外,难以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发挥其应有的效能。

(二)独立性缺失使得其社会公信度相对较低。非政府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宗旨使得它对政府形成较强的资源依赖性,政府的财政拨款成为了其主要的基金来源。这种依赖性使得其无法实现独立和自治。独立性的缺失使得非政府组织带有较强的官僚化和商业化倾向,使得民众对其公益宗旨产生怀疑,对其角色和地位重新定位,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度相对较低。危机发生时民众更多的是将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而对这股强大的社会力量常常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信任。

三、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政策建议

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非政府组织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才能使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需要从政府培育和非政府组织自身建设方面来推进其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一)政府对非政府组织进行培育和扶持

1、政策方面的扶持。非政府组织参与了危机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因此,政府应该在政策上,尤其是税收上,对非政府组织给予扶持和帮助,应尽快完善非政府组织资金筹集和管理办法,通过政府采购制度为非政府组织提供安全可靠的资金保障。同时,对非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相关培训,使非政府组织能够胜任危机管理的任务。

2、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建构。法律的支持是一个组织有效开展活动的重要前提。政府应以立法的形式确立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地位,界定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权责关系,规范公共危机处理的程序和办法,及时化解两者之间的矛盾,防止政府利用公共权力侵害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权益,为非政府组织介入公共危机管理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3、构建危机管理过程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调机制。政府部门在危机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起到统一调配、全程指挥的作用;而非政府组织应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根据政府的要求和安排开展相关活动。应建立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之间危机管理的综合协调机制。该协调机制包括建立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应急联动系统,一旦危机发生,系统即可立即启动,在彼此之间确保信息的畅通。

(二)提高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公共危机治理水平。非政府组织若想参与到政府的危机管理过程当中,就必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其社会公信度,创造更多的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机会。

1、非政府组织要提高自身的筹资能力。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非政府组织参与政府危机管理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非政府组织要在秉承公益使命的前提下,广泛吸纳社会捐赠,同时要主动寻求与企业的合作,扩大经营性收入。

2、非政府组织要吸引高科技人才,为其参与危机管理做好人员储备。危机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很多危机的处理都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因此,非政府组织要吸引优秀人才和专业人员;同时,还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还要继续发挥其志愿性优势,做好志愿者的社会保障工作,以便于在社会活动时招募到更多的志愿者。

组织中的危机管理范文2

摘 要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在现代社会人类与自然和社会的矛盾日益多元化,对于各种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处理,非政府组织依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发挥着无可取代的重要作用。本文对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以及目前所存在的发展困境进行了分析,并对今后非政府组织的良性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 非政府组织 公共危机

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在极尽所能地征服和改造生存环境的同时,也不断地受到来自自然或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威胁和伤害。一个国家战胜危机的能力以及危机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着这个国家的生死存亡。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国也必须及时地提高自己调控处理危机的能力,而据一般规律,当一国的人均GDP达到了500至3000美元时,社会将进入人口、资源、环境、效率与公平等矛盾较为激化的关键时期,容易产生社会失序、经济失调、心理失衡等一系列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的问题[1]。经过了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改革开放触及到了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由之而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日益严峻;另一方面,经济建设对资源的过渡开发所带来的环境恶化问题,已不断引发了各种极端自然灾害并严重威胁到了民众的生存和发展。公共危机不可避免,而怎样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危机事件是一个十分紧迫的现实问题。

一、公共危机与非政府组织

危机通常是指在相关信息并不充分的情况下,决策者的核心价值观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或挑战,事态的发展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并且需要迅速做出决策等不利情境的汇聚[1]。而公共危机是指由于内外部的高度不确定性因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的一种紧张状况[2]。公共危机管理就是指在此情境中,作为组织的决策者在有限时间的约束下以及不确定性带来的压力中,做出关键性决策以及应对危机的处理措施,从而使全体社会成员及组织在危机中得以生存,并把危机所造成的灾难损失降到最低,主持危机后全社会的正常运转活动。

应对公共危机的主要决策者是政府,其对于社会资源财物的调配能力,以及严密的管理机制和强制力是得天独厚的。但政府绝不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唯一主体,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比如特殊情况下的公共危机对专业技术的要求,以及政府科层体系对公共危机信息的公开的阻滞作用等,必须实现危机管理的多元主体参与,以弥补政府功能的缺失以及降低管理成本,而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非政府组织。

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界定,目前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是由美国的莱斯特•萨拉蒙教授所提出的,认为非政府组织是一种自发的社会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于政府的运作体系之外,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自愿性和组织性等特征。

二、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中的优势作用

第一、公共危机中专业技术支持的提供者。非政府组织的成员大多来自不同领域的社会基层,基于共同的兴趣和责任而参与组织,他们具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同正式组织中的专家智囊相比,非政府组织的专业队伍在组织机构上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可以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并能从各个角度细致地观察社会,从而提供更全面和专业地信息与支持。

第二、公共资源使用以及公共服务绩效的监督者。在每一次的公共危机的管理过程中,都关涉到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和服务的调用与配置,这些资源的调配大多是紧急的、非常规的,如何高效合法地使各种资源及时发挥效用,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至关重要。而非政府组织具有自治性和相对独立性,它既不隶属于政府又不受其直接支配,相对简单的组织结构使其在应对公共危机方面游刃有余。非政府组织可以有效地克服政府机构庞大,以及部门繁多所带来的工作效率低下、官僚腐败现象严重等弊端,其丰富的经验和监督的角色可以使公共资源及时地高效地发挥作用。

第三、民众基层利益和社会公正的关注者。非政府组织具有天然的民众基础,代表的是社会各层面民众的利益诉求。政府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主导者,但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政府往往只是从宏观的视角出发去考虑问题、制定决策以及采取行动,这样难免会忽视到一些细节问题,甚至导致政策制定的有失偏颇。非政府组织来源于民间,对于那些在公共危机中最容易被政府忽视掉的边缘性社会群体,非政府组织往往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扶持,这对于维护社会公正以及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弥补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疏漏和欠缺是不无裨益的。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困境

首先,我国现行法律政策环境的不健全与监督管理机制的匮乏。在我国,目前针对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条例仅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条例》和《基金会管理办法》等,而这对于我国数量大种类多、遍布各行各业的非政府组织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对于不同类型的非政府组织,既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其组织权益不受侵犯,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危机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同时更需要有严格的法律手段规制其行为防止权利的滥用,明确非政府组织在处理公共危机的事宜过程中的权责问题。

其次,社会文化环境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认识的局限。非政府组织源自西方社会,其产生和发展与深厚的西方文化背景密不可分,成熟的公民社会以及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的公民意识、公益精神和自治观念等,都催生了非政府组织的成长与壮大。而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以及家族宗法制的观念根深蒂固,社会公众对集权政府过于依赖和迷信必然影响对非政府组织的关注和信任。与此同时,这种文化下产生的非政府组织本身也会对政府产生过度依赖,其特有的独立性、灵活性和专业性根本无从发挥。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新的社会价值体系尚未建设完备,旧的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已受到巨大的冲击,于是非政府组织生长所必须的志愿精神、公益精神以及社会公信严重不足,而这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壮大是十分不利的。

最后,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自身资源不足。一方面,资金和经费的短缺。在我国现阶段的非政府组织,正处于从政府领域向公众领域过渡的时期,组织的运作方式已经习惯了向政府争取经费划拨,而不是通过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依靠社会的信任而获得公众的捐赠。长此以往,造就了组织资金链的恶性循环,愈发依赖政府就愈发缺乏独立生存自负盈亏的能力。另一方面,人力资源的不足。在绝大多数政府支持的自上而下的非政府组织中,其主要工作人员几乎都来自政府机构内部,从一线上退下来的离退休人员。而在许多自下而上的非政府组织中,则几乎没有固定的人才上升渠道,活动的开展主要依靠的是志愿者的力量。非政府组织的专职人员的户口档案、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得不到落实和解决,严重制约着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也使其参与处理公共危机管理活动的能力大受影响。

四、促进非政府组织良性发展的政策建议

现代社会公共危机的特点决定了对于危机的管理必定是一个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要提升一国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就要在强化政府危机管理能力的同时,大力推进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优势作用,从而促进全社会和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要积极推进非政府组织的法制建设,制定出其相关的规章制度,对非政府组织的权利义务、行为方式和活动规范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对其监督和法律责任的界定进行详细说明,逐步取消或修订现行法律中限制和影响非政府组织正常发展的不合理条款[3],为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要加强对公民社会的建设,提高公众的志愿精神、公益精神和自治观念,完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形成,努力提升民众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关注和信任度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高良好的文化环境。要重视非政府组织的内部资源管理,积极创新吸引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高素质人才渠道,同时要增强其筹集和管理资金融通的能力,提高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性和自治能力,为非政府组织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薛澜.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组织中的危机管理范文3

【关键词】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非政府组织作用

当今社会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社会状态变化快速,社会生活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多面性,全球化、多元化的发展带来了众多冲突,在此背景下,危机随时可能爆发。这些危机包括政治危机、社会危机、公共安全危机、经济危机等,会给各国的经济政治带来严重危害。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隐藏着各种各样的危机,不论何种危机都有可能随时爆发,从实际事例可以证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进入公共危机事件高发期,而且危机事件呈现高频次、大规模,组织性、危害性、暴力性加强等特征。我们必须防患于未然,建立良好高效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

应对公共危机事件就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危机管理机制,政府的性质与职能使其在危机管理机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主导角色,但政府不是万能的,它不能也不必要代替一切,作为危机管理机制中重要一员的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时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公共危机事件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难控性、紧迫性,这从需求上要求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危机时发挥作用。非政府组织具有公共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志愿性,在专业技术、灵活性、组织机制上等具有优势,从供给角度讲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时发挥重要作用具有了可能性。

1、必要性分析

公共危机事件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难控性、紧迫性,它的破坏性极大,影响很广,不确定性很大,从而使应对的成本很高,对专业技术、组织体系等要求很高,其社会危害性决定了应对公共危机具有公共性和慈善意义,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作为公共服务的当然提供者政府自然在其中起主导作用,政府在应对危机时具有某些独特的优势,如大量的财、物资源,严密的管理体系,强制性的管理机制等。但同时,它也有一些局限性,比如特定的公共危机要求特定的专业技术去应对,政府严格的层级体系可能阻滞公共信息的传播等。单靠政府很难达到及时、有效地应对公共危机的要求。所以,应对公共危机是一个庞杂的系统的社会公共工程,其需求的不仅是财物资源和强制性机制,也需求专业性技术和社会自治机制,非政府组织在提供专业技术和自治机制方面有着对政府的“助理”作用。

从上表所列出的比较内容可以看出,在具体的某一项灾害应急管理过程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由于各自拥有不同的资源、组织和社会优势,参与危机事件应急管理的目标、地点、时间、方式、内容以及具体效果等都存在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作为两类各具特色的社会组织,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两者之间应当互相配合,加强沟通,协同运作。公共危机的特性决定了在应对危机中仅仅发挥政府的作用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利用非政府组织的专业性、灵活性等优势特性,以弥补政府的不足之处。可见在危机管理中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是非常必要的。

2、可能性分析

非政府组织的内容复杂多样,但普遍具有公共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志愿性等特征。非政府组织的特性使其在应对公共危机时有了发挥重要作用的可能性:

(1)非政府组织的公共性是它能够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是发挥重要作用的基础。公共性是非政府组织愿意进入营利组织一般不愿涉足的领域,应对公共危机具有很强的慈善意义、无利可图,并且介入其中还带有相当的危险性。另外,公共性也使得人们对非政府组织的信任大于对营利组织的信任,它们更容易获得认同。

(2)非政府组织往往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绝大多数非政府组织在成立之初就将自己的目标定得很明确即:关注某一类社会问题或救助某一弱势群体,并将根据自己的目标设定标准来吸纳组织成员。他的专业性有利于其在危机处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3)非政府组织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在公共危机中会出现许多新的问题,新的矛盾,而政府组织往往由于严格的层级体系或某些政治原因,价值因素使得他们反应缓慢或者没反应,而非政府组织则可以在公共利益的旗帜下迅速地做出反应,灵活的调整自己具体的工作方向和工作内容,解决公共危机带来的社会问题,提供多样化而不是政府般整齐划一的服务。

(4)非政府组织的机制合理性。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时的运作成本低于政府组织,因为非政府组织有志愿者参与,他们可提供免费服务;非政府组织没有庞杂的行政体系和组织机构。非政府组织一般具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心,其成员一般热衷于其所开展的事业,这也可以提高它在应对公共危机使得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公共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作用的表现

在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建设中,需要建立一个由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国际资源等元素构成的网络系统。在强调政府部门危机管理的同时,还应实现危机管理系统中参与主体多元化,最大可能地吸纳各种社会力量,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应对危机,使危机处理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创新精神及更高的效率。非政府组织是整个社会组织中最重要的元素之一,是社会系统实现协调、沟通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危机应对网络中的不可或缺的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非政府组织在危机预警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应对危机事件最好的结果实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在危机爆发之前及时消除产生危机的根源,既可节省社会资源又避免其破坏性,更重要的意义是危机给人类带来的生命、生理和心理等创伤不是一句简单的“已经控制住了危机”可以弥补得了的,所以公共危机的预防以及危机升级的防控极其重要。而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上接政府下联基层群众的“桥梁”角色使其能够更加便捷、迅速的发现危机的根源和苗头,从而呼吁并引起整个社会的注意和重视;另外,非政府组织的专业性使得它们对于特定公共危机的产生有着更加敏锐、前瞻的洞察力,这是他们的技术优势;并且他们的使命感也使得他们对公共危机特别的关注,对危机给予别的组织一般不能做到的重视。

2、在危机发生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1)危机事件一旦发生,政府动用行政力量解决危机,有时会出现调度不灵,协调失衡,行动不及时的情况,这时就需要有大量的非政府民间力量的支持,危机发生地就近的非政府组织此时就可以快速的发动和组织大量民间专业人员、应急物资应对危机,为聚集庞大的社会闲置力量提供支持。非政府组织更具有专业性,可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救助工作。(2)非政府组织还时刻关注危机中政府部门无法或不及关注的社会成员的利益,并予以必要的物质和精神的支持帮助。例如在非典时期,社会中大量的民工、无业人员、城市游民等弱势群体,没有被纳入政府行政管理的范畴,因此,这部分人群的危机防范往往是政府部门最难以顾及的软肋,相应的管理和约束皆出于缺失状态。因而,作为非政府组织的社区或各种民间志愿组织就可以发挥他们的作用,弥补政府行为的不足,使社会的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成员都不被忽视。(3)在危机处理中,非政府组织有利于社会凝聚起来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形成独立的自组织能力,以实现危机时刻社会自我管理与政府组织的良性互动。危机时刻公民应培育出一种健康理性的、自主的独立意识,而不应对政府全盘依赖。从我国处理危机的现状看,目前只有政府的积极性,却缺乏社会自身的主动性。(4)临时的非政府组织在危机中也发挥重要作用。在危机中,往往会形成一类由危机所涉及人群自发组成的非政府组织,它们可能没有正式的法律地位,可能没有固定的组织架构和成员,但他们在固定的地域范围内发挥重要作用,有很强的自生性。此类自组织有着相当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也较容易组织,对外界忽视了的危机可以自发地具体的应对,它对于正式的大型的非政府组织又是一种作用。推而广之,在危机爆发之后社会基层完全可以发动这样的组织开展应对措施。(5)非政府组织在危机后的处理善后作用。非政府组织主要是辅助政府部门进行危机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包括:给与必要的经济援助、弥补其在危机中的损失,启动生产;组织、调节供销渠道及时提供民众生活日常和急需物品,保障公众的日常生活;陈述发展生产对解决危机问题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性;强化相关的社会福利政策实施力度等;募捐及组织志愿服务等。主要是为了发展经济,稳定政治,重新恢复和建立各种秩序。

四非政府组织发挥作用的保证

当今世界各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危机管理的作用日益突出。例如:日本阪神大地震中最先到现场并发挥作用的就是民间组织;美国“9.11”事件中,非政府组织体同样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我国,一些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时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相比较,国内非政府组织无论在数量规模上还是在发挥作用的效能上都存在很大程度的不足,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危机时的作用的发挥。要保证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危机时发挥更大作用,需要从多方面加强建设与改进。

1、政府应建立与非政府组织的平等合作关系,促进非政府组织的良性发展。政府应该以立法形式确立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地位,进一步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界定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的明确关系。在法律上两者应该是平等的,是指导与被指导、扶持与被扶持的关系。积极合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危机使得作用,大胆委托非政府组织开展工作,并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引导、管理和监督,防止“志愿失灵”现象的发生。在政策上要降低非政府组织的准入标准,在税收政策上,应对非政府组织给予扶持和帮助,应尽快完善资金募集和管理办法,在资金募集途径和方式等方面给非政府组织提供安全可靠的后勤保障。政府在推进我国社区建设的进程中,要大力倡导社区非政府组织建设,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而促进社区非政府组织的成长与壮大。

2、非政府组织本身应加强能力建设,与政府有效合作。当前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与国际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突出表现在整体意识、专业化管理和自律规范等方面。专业化的非政府组织,应该具有明确的服务宗旨、清晰的工作计划、科学的领导系统、专业志愿者和学者、理性的决策系统、规范的筹资方式和资金管理模式、有力的监督机构等要素。在加强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建设进程中,一方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开展科学化、规范化的组织操作,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形成“一整套人力资源的开发、配置、使用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支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工作团队。大力发掘、培养组织领导人才;引进专家和学者;对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设立上岗服务证制度,建立志愿工作者专业评估体系。同时,非政府组织应该主动邀请政府监督其工作;在处理社会事务时,应该充分听取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政府的工作计划;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拨款资助。使组织走向内部控制良好,外部关系融洽的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另外,为更好的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应该注意建设非政府组织管理制度的评估机制,即从每次危机中吸取经验教训,对非政府组织危机管理制度自身做出评价,使制度本身具有自学习和自适应性,以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确保其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更新能力。

3、提高公众参与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使公众愿意并从事公益的事业。参与性是非政府组织区别于政府和市场的又一特性,几乎所有的非政府组织都或多或少的依赖于人们的志愿参与。一般说来,自主型而不是依附型社会文化更容易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建立与发展,自主型而不是专制型社会文化更有利于非政府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程和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社会精神的培育和独立性现代人格的形成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非政府组织的“志愿性为公”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参与其中激励依靠的是人们对社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依靠的是人们古道热肠般的仁慈心与同情心。所以,培养社会的独立性、自主性的同时培养社会公德心、使命感就显得格外必要。

建立完善高效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是应对危机事件的基础核心,作为危机管理主体的政府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危机事件已不是单靠政府的力量就能处理好的。要高效及时的应对公共危机不但要发挥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还必须发挥以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力量。而现阶段政府不仅要认识到非政府组织所具有的重要的社会作用,还应在组织机制建设中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大力支持和指导,以使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不断的壮大发展。非政府组织也存在着诸如“志愿失灵”的缺陷需要克服,还需要不断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建设与内外监督,为其发挥最大作用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薛澜、张强、钟开斌,《危机管理?D?D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组织中的危机管理范文4

(一)公共关系危机的表现形式

公共关系危机有的是一般性危机,也可以称作公共关系纠纷,常见的像员工行为与组织管理制度的冲突、组织服务态度不好与消费者公众之间的矛盾纠纷等;但是,如果是产品或组织的信誉危机、重大生产失误、突发性的商业危机等,则是组织所面临的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的真正公共关系危机。

有些公共关系危机是发生在组织内部,波及的范围不太广,直接破坏组织的凝聚力;相对而言,有些公共关系危机则发生在组织外部,涉及公众广泛,不可控因素较多,处理起来也相对比较困难。也有一些公共关系危机是由于组织主体的某种行为引起的危机称为人为公共关系危机,具有可预见和可控两方面的特点,也就是说,如果平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的,损失也是可以避免的或者可以降低的;而那些不是由组织的行为直接引起的危机则属于非人为公关危机,最典型的诱因当属自然灾难,这种危机容易得到组织内外部公众的同情、理解与支持。

此外,公共关系危机还有显在危机和内隐危机之分。如果矛盾冲突已经十分明显,爆发只是个时间问题,或组织公共关系状态已经异常,声誉已经遭到破坏,甚至这种状态还有进一步蔓延恶化的趋势,则为显在危机;内隐危机指潜伏性危机,这种危机与显在危机相比,不仅不太容易被觉察,而且对组织形象的损伤也更加严重。

(二)公共关系危机的特征

1.突发性。突如其来的危机事件的发生总是让人感觉始料未及,危机什么时候发生,会带来多少损失,影响程度有多大以及具体态势往往都是组织意想不到的。

2.聚焦性。公共关系危机往往会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在当今这个互联网时代,有关危机信息的传播速度飞快,辐射面相当广,使组织危机情境迅速公开化,导致发生危机事件的组织瞬间就会赤裸裸地暴露在社会公众面前,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成为家喻户晓的评论对象,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

3.破坏性。由于危机常具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特点,所以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就会对组织产生极大冲击力,不仅会造成组织经济上的损失,更主要的是对组织形象和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有时候甚至影响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使组织公共关系状态陷入十分困难的局面。

4.必然性。表面上看公关危机具有偶然性,但是客观地说,任何看似偶然发生的危机,其实都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如果深入研究不难发现绝大多数的危机往往都有其必然性。组织发生危机如同死亡和税收一样,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任何组织都有可能陷入公关危机。

5.紧迫性。危机是具有极大破坏性的,对组织来说,危机一旦爆发,犹如星星之火,其破坏性的能量就会迅速释放,没有缓冲的余地,转眼成燎原之势,所以说公共关系危机具有紧迫性。

因此,面对危机如果组织能够准确识别公共关系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共关系危机事件采取得当的措施,使组织化险为夷,转危为安,形成新的发展机遇也不是不可能的。

二、公关危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公关危机管理意识淡薄,缺乏预警管理机制

越来越多的组织在日益成长壮大的同时,也在关注组织形象建设和维护,但在危机管理方面仍然没有正确的公共关系理念,对社会利益、社会责任的认识仍停留在口头上,在组织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矛盾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维护组织自身利益,居安思危的管理意识薄弱,这成为组织发展中的一块短板,制约组织的管理水平,一旦出现危机,这块短板就有可能成为组织发展的致命因素,甚至导致更大的危机蔓延。

同时存在危机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即便有些组织内部设立了应对公关危机的专门机构,但是缺乏对从业人员的系统培训和规范管理,导致公关危机爆发以后,只能临时抱佛脚,拿不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来化解危机的不利影响;只有健全预警管理机制,果断采取既有序又有效的处理措施,才是有效化解公关危机的关键,否则稍有不慎便会加剧公关危机的危害。

(二)渠道不畅,媒体关系处理不到位

公共关系主客体信息的双向交流沟通是由通畅的传播渠道实现的,而组织在利用媒体传播方面恰恰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普遍存在缺少与媒体建立和谐关系的意识,缺乏深层次的沟通合作。公关危机一旦爆发,组织会成为社会舆论和公众议论的焦点,有时组织还比较消极地应对媒体的报道,更有甚者封锁消息,这样一来,公众就没有办法及时得知自己所关心的信息,公共关系主体与客体之间就等于失去了联系,在信息传播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公众就会通过想像和猜测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和关切,媒体也会被迫从其他非正式渠道来获得有关的信息,所以,切断或阻塞传播渠道的后果往往就是为公关危机的成功处理设置更加巨大的阻碍,大大降低了有效化解公关危机的比率。

(三)漠视公众的反应,缺乏责任心

公关危机发生以后,组织在处理公关危机的时候,往往是先考虑自身利益,把自身利益放在危机处理的第一位,而漠视公众的利益,不愿主动向公众进行解释说明、也不能真诚求得公众谅解,来缓和对立情绪,这必然会使公众产生受到岐视的感觉,这种极度缺乏责任心,采取逃避缄默不愿承担应有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的做法,是公众所不愿意看到的,从而激化了矛盾,使组织成为公众的对立目标,陷入更大的公关危机中,不仅遭受到主要公众的谴责,还受到媒体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抵制和抨击。因此,只有树立危机意识,完善公共关系预警,疏通公共关系传播渠道,真诚对待公众,勇于承担责任,才是应对公关危机的根本所在。

三、公共关系危机管理的原则和对策

(一)公共关系危机管理原则

1.预见性原则

预见性原则是指组织在危机没有发生之前就对各个领域和环节进行事先预测和分析,提早发现危机可能发生的苗头,并制定全面、可行的危机预案和计划,将危机消灭在萌芽之中;遵循危机预测原则还体现为危机事件发展前期管理者准确判断危机发展态势、影响程度和社会公众的反应,很好地把握潜在危机的态势,能够避免危机的进一步扩大。

2.及时性原则

公共关系危机管理过程中首要原则就应该是及时性原则。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所以组织面对任何危机都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快速反应,如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危机反应非常淡漠,不能诚恳主动与公众进行沟通,只会错过危机公关处理中最重要的黄金时机,拖延时间的后果只会让公众对组织失去信任,所以说公共关系危机管理工作中赢得了时间就等于赢得了形象。

3.真诚性原则

真诚指三诚,即诚意、诚恳、诚实。如果做到了这三诚,则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公共关系危机的聚焦性特点决定了危机事件发生时组织的一言一行备受公众关注,回避隐瞒封锁危机的鸵鸟政策是公共关系管理的大忌。只有如实说明情况,深刻认识组织的不足,真诚向公众道歉,愿意接收舆论的监督,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用真诚打动公众,才能缓解矛盾,赢得公众理解,才能成功矫正在公众心目中留下的不良形象。

(二)公共关系危机管理的策略

1.树立危机意识,建立危机管理预警系统

组织不仅应当树立防患于未然、居安思危的意识,还应该建立危机管理预警系统。第一,信息预警。信息预警是危机防范的前提。在环境变化、危机酝酿过程中,往往会有征兆,如果能敏锐地捕捉反馈到信息,才能提前进行预防,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第二,组织预警,即设立一个应付危机的专门的常设机构,以便及时处理危机或是将危机消灭在萌芽之中,只有专门的拥有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的公共关系危机管理部门,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拿出最有效的方案来解决危机。第三,制度预警,即制定一系列防范危机的规章制度,做到有备无患。

2.尊重公众,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公共关系危机的后果必然是会殃及公众利益,公众有不满情绪也是正常的,组织应予以充分的关注和理解。组织一方面要正视面对公众指责和媒体质疑同时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真诚地向公众致以歉意,尊重顾客的意愿,平息公众的怨怒情绪,尽可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以示组织的诚意,从而取得公众的谅解,从根本上避免危机的进一步扩大;其次,可以开展喜闻乐见的、亲和力强的、沟通直接有效的联谊会、座谈会、参观展览等社会型公共关系专题活动,了解内外公众的需求和愿望,尽力解决,也让公众更加深入了解组织,从而认同组织;此外,还可以通过为社区服务、环保、赞助等公益活动,展现组织的社会责任感,转变公众对组织的不良看法,在公众心目中重塑形象,赢得舆论的广泛理解和支持,提升组织的美誉度。

3.畅通传播渠道,确保实现双向对称的公共关系良性传播

公共关系传播的突出特点是双向对称沟通,充分运用公共关系主体与客体之间双向的信息交流反馈沟通的方式,赢取公众的理解、信任、支持与合作。公共关系危机管理过程中相互间需要交换的信息量非常巨大,此时只有把组织的真实情况、组织以公众利益为第一的诚意输出给公众,同时搜集反馈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期望,才能获取公众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才能理顺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才能降低危机对组织的形象损失。因此,公关危机管理应该畅通各种传播渠道,尤其应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众的有效传播。

组织中的危机管理范文5

公共危机事件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难控性、紧迫性,这从需求上要求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危机时发挥作用。非政府组织具有公共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志愿性,在专业技术、灵活性、组织机制上等具有优势,从供给角度讲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时发挥重要作用具有了可能性。

1、必要性分析

公共危机事件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难控性、紧迫性,它的破坏性极大,影响很广,不确定性很大,从而使应对的成本很高,对专业技术、组织体系等要求很高,其社会危害性决定了应对公共危机具有公共性和慈善意义,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作为公共服务的当然提供者政府自然在其中起主导作用,政府在应对危机时具有某些独特的优势,如大量的财、物资源,严密的管理体系,强制性的管理机制等。但同时,它也有一些局限性,比如特定的公共危机要求特定的专业技术去应对,政府严格的层级体系可能阻滞公共信息的传播等。单靠政府很难达到及时、有效地应对公共危机的要求。所以,应对公共危机是一个庞杂的系统的社会公共工程,其需求的不仅是财物资源和强制性机制,也需求专业性技术和社会自治机制,非政府组织在提供专业技术和自治机制方面有着对政府的“助理”作用。

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参与危机管理异同一览:

比较内容政府非政府组织

应急目标l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l维护法纪

l维护社会秩序

l若为冲突事故,则可能包括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受灾人群的基本权利

中立性如果政府为其中的冲突一方,则政府参与应急管理不具备中立性一般而言中立(不分种族、国籍、宗教、政治面貌等);并按实际需要提供援助

工作地点管辖区域一般比政府小的多,按本身网络、政策、资源等而定

行政决策过程视中央和地方权责划分而定在问责与效率之间取平衡,强调独立志愿人员的参与

资源调动从政府财政支出部分机构有储备的资源可作周转,但一般也需要尽快筹集、募捐专项资金

应急手段

若为暴力性或特别重大的危机事件,政府可能动用军队、警察等暴力机器l人员派遣

l物资援助

l募集资金

l心理援助

(摘自:薛澜、张强、钟开斌,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从上表所列出的比较内容可以看出,在具体的某一项灾害应急管理过程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由于各自拥有不同的资源、组织和社会优势,参与危机事件应急管理的目标、地点、时间、方式、内容以及具体效果等都存在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作为两类各具特色的社会组织,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两者之间应当互相配合,加强沟通,协同运作。[1]公共危机的特性决定了在应对危机中仅仅发挥政府的作用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利用非政府组织的专业性、灵活性等优势特性,以弥补政府的不足之处。可见在危机管理中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是非常必要的。

2、可能性分析

非政府组织的内容复杂多样,但普遍具有公共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志愿性等特征。非政府组织的特性使其在应对公共危机时有了发挥重要作用的可能性:

(1)非政府组织的公共性是它能够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是发挥重要作用的基础。公共性是非政府组织愿意进入营利组织一般不愿涉足的领域,应对公共危机具有很强的慈善意义、无利可图,并且介入其中还带有相当的危险性。另外,公共性也使得人们对非政府组织的信任大于对营利组织的信任,它们更容易获得认同。

(2)非政府组织往往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绝大多数非政府组织在成立之初就将自己的目标定得很明确即:关注某一类社会问题或救助某一弱势群体,并将根据自己的目标设定标准来吸纳组织成员。他的专业性有利于其在危机处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3)非政府组织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在公共危机中会出现许多新的问题,新的矛盾,而政府组织往往由于严格的层级体系或某些政治原因,价值因素使得他们反应缓慢或者没反应,而非政府组织则可以在公共利益的旗帜下迅速地做出反应,灵活的调整自己具体的工作方向和工作内容,解决公共危机带来的社会问题,提供多样化而不是政府般整齐划一的服务。

(4)非政府组织的机制合理性。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时的运作成本低于政府组织,因为非政府组织有志愿者参与,他们可提供免费服务;非政府组织没有庞杂的行政体系和组织机构。非政府组织一般具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心,其成员一般热衷于其所开展的事业,这也可以提高它在应对公共危机使得服务效率和质量。[2]

二公共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作用的表现

在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建设中,需要建立一个由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国际资源等元素构成的网络系统。在强调政府部门危机管理的同时,还应实现危机管理系统中参与主体多元化,最大可能地吸纳各种社会力量,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应对危机,使危机处理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创新精神及更高的效率。非政府组织是整个社会组织中最重要的元素之一,是社会系统实现协调、沟通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危机应对网络中的不可或缺的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非政府组织在危机预警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应对危机事件最好的结果实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在危机爆发之前及时消除产生危机的根源,既可节省社会资源又避免其破坏性,更重要的意义是危机给人类带来的生命、生理和心理等创伤不是一句简单的“已经控制住了危机”可以弥补得了的,所以公共危机的预防以及危机升级的防控极其重要。而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上接政府下联基层群众的“桥梁”角色使其能够更加便捷、迅速的发现危机的根源和苗头,从而呼吁并引起整个社会的注意和重视;另外,非政府组织的专业性使得它们对于特定公共危机的产生有着更加敏锐、前瞻的洞察力,这是他们的技术优势;并且他们的使命感也使得他们对公共危机特别的关注,对危机给予别的组织一般不能做到的重视。

2、在危机发生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1)危机事件一旦发生,政府动用行政力量解决危机,有时会出现调度不灵,协调失衡,行动不及时的情况,这时就需要有大量的非政府民间力量的支持,危机发生地就近的非政府组织此时就可以快速的发动和组织大量民间专业人员、应急物资应对危机,为聚集庞大的社会闲置力量提供支持。非政府组织更具有专业性,可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救助工作。(2)非政府组织还时刻关注危机中政府部门无法或不及关注的社会成员的利益,并予以必要的物质和精神的支持帮助。例如在非典时期,社会中大量的民工、无业人员、城市游民等弱势群体,没有被纳入政府行政管理的范畴,因此,这部分人群的危机防范往往是政府部门最难以顾及的软肋,相应的管理和约束皆出于缺失状态。因而,作为非政府组织的社区或各种民间志愿组织就可以发挥他们的作用,弥补政府行为的不足,使社会的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成员都不被忽视。(3)在危机处理中,非政府组织有利于社会凝聚起来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形成独立的自组织能力,以实现危机时刻社会自我管理与政府组织的良性互动。危机时刻公民应培育出一种健康理性的、自主的独立意识,而不应对政府全盘依赖。从我国处理危机的现状看,目前只有政府的积极性,却缺乏社会自身的主动性。(4)临时的非政府组织在危机中也发挥重要作用。在危机中,往往会形成一类由危机所涉及人群自发组成的非政府组织,它们可能没有正式的法律地位,可能没有固定的组织架构和成员,但他们在固定的地域范围内发挥重要作用,有很强的自生性。此类自组织有着相当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也较容易组织,对外界忽视了的危机可以自发地具体的应对,它对于正式的大型的非政府组织又是一种作用。推而广之,在危机爆发之后社会基层完全可以发动这样的组织开展应对措施。(5)非政府组织在危机后的处理善后作用。非政府组织主要是辅助政府部门进行危机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包括:给与必要的经济援助、弥补其在危机中的损失,启动生产;组织、调节供销渠道及时提供民众生活日常和急需物品,保障公众的日常生活;陈述发展生产对解决危机问题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性;强化相关的社会福利政策实施力度等;募捐及组织志愿服务等。主要是为了发展经济,稳定政治,重新恢复和建立各种秩序。

四非政府组织发挥作用的保证

当今世界各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危机管理的作用日益突出。例如:日本阪神大地震中最先到现场并发挥作用的就是民间组织;美国“9·11”事件中,非政府组织体同样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我国,一些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时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相比较,国内非政府组织无论在数量规模上还是在发挥作用的效能上都存在很大程度的不足,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危机时的作用的发挥。要保证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危机时发挥更大作用,需要从多方面加强建设与改进。

1、政府应建立与非政府组织的平等合作关系,促进非政府组织的良性发展。政府应该以立法形式确立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地位,进一步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界定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的明确关系。在法律上两者应该是平等的,是指导与被指导、扶持与被扶持的关系。积极合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危机使得作用,大胆委托非政府组织开展工作,并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引导、管理和监督,防止“志愿失灵”现象的发生。在政策上要降低非政府组织的准入标准,在税收政策上,应对非政府组织给予扶持和帮助,应尽快完善资金募集和管理办法,在资金募集途径和方式等方面给非政府组织提供安全可靠的后勤保障。政府在推进我国社区建设的进程中,要大力倡导社区非政府组织建设,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而促进社区非政府组织的成长与壮大。

2、非政府组织本身应加强能力建设,与政府有效合作。当前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与国际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突出表现在整体意识、专业化管理和自律规范等方面。专业化的非政府组织,应该具有明确的服务宗旨、清晰的工作计划、科学的领导系统、专业志愿者和学者、理性的决策系统、规范的筹资方式和资金管理模式、有力的监督机构等要素。在加强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建设进程中,一方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开展科学化、规范化的组织操作,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形成“一整套人力资源的开发、配置、使用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支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工作团队。大力发掘、培养组织领导人才;引进专家和学者;对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设立上岗服务证制度,建立志愿工作者专业评估体系.[3]同时,非政府组织应该主动邀请政府监督其工作;在处理社会事务时,应该充分听取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政府的工作计划;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拨款资助。使组织走向内部控制良好,外部关系融洽的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另外,为更好的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应该注意建设非政府组织管理制度的评估机制,即从每次危机中吸取经验教训,对非政府组织危机管理制度自身做出评价,使制度本身具有自学习和自适应性,以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确保其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更新能力。[3]

3、提高公众参与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使公众愿意并从事公益的事业。参与性是非政府组织区别于政府和市场的又一特性,几乎所有的非政府组织都或多或少的依赖于人们的志愿参与。一般说来,自主型而不是依附型社会文化更容易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建立与发展,自主型而不是专制型社会文化更有利于非政府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程和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社会精神的培育和独立性现代人格的形成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非政府组织的“志愿性为公”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参与其中激励依靠的是人们对社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依靠的是人们古道热肠般的仁慈心与同情心。所以,培养社会的独立性、自主性的同时培养社会公德心、使命感就显得格外必要。

建立完善高效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是应对危机事件的基础核心,作为危机管理主体的政府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危机事件已不是单靠政府的力量就能处理好的。要高效及时的应对公共危机不但要发挥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还必须发挥以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力量。而现阶段政府不仅要认识到非政府组织所具有的重要的社会作用,还应在组织机制建设中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大力支持和指导,以使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不断的壮大发展。非政府组织也存在着诸如“志愿失灵”的缺陷需要克服,还需要不断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建设与内外监督,为其发挥最大作用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薛澜、张强、钟开斌,《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王绍光多元统《第三部门国际比较研究》[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3]贾西津《中国公民社会和NGO的发展与现状》[M]清华大学NGO研究所2002

组织中的危机管理范文6

在建筑施工项目中,人们一般把不确定因素定义为“风险因素”。若对施工项目中的风险熟视无睹,或者对于已经认识到的风险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今天的风险就会演变为明天的危机。

建筑项目危机的涵义可以表征为:当施工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产生的严重后果不能够被妥善处理,逐渐恶化演变为项目的危机。建筑施工项目危机管理就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尽力消除潜在的危机因素,防止危机的发生;在项目危机爆发后,能给予及时的回应,将损失降到最低;在危机消除后,经过总结和学习,不断完善项目的管理体系和危机管理体系的过程。

识别危机是危机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区别不同危机的特点,对危机进行明确的分类,才能很好的识别和检测危机。按危机产生的起因可分为:技术上的危机,主要体现在技术上的错误,缺陷导致的危害;自然上的危机,主要是自然外界环境突发性影响,如气候的变更、地震等;政治上的危机主要是由政治系统、战争及公共事业政策等;社会上的危机是由于社会各方利益集团引起,如环保组织的抗议等;组织上的危机,是由于组织内部结构、性质带来的,如工作人员不同的民俗、文化造成的冲突。

二、建筑项目危机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施工组织管理出现的纰漏

施工组织的管理对整个施工有直接的影响。施工危机的产生,大多数情况是由于组织对潜在不稳定因素的忽略,错过了预防和控制的良机,问题集中表现以下几方面:(1)组织规范不完备;(2)组织沟通失效;(3)组织功能失效。

(二)过度市场竞争带来的弊端

市场竞争环境无疑给建筑施工带来了许多潜在的危机因素,其主要表现为:(1)建筑施工的周期越来越短,没有足够的时间消化不稳定要素;(2)激烈的竞争使得项目组织不断通过压低价格以期获得工程,为了获利又采取手段降低成本,如在生产中偷工减料、减少施工人员等;(3)市场要求快速的产品更新、跳跃性技术又带来了全新的产品。

三、建筑项目危机的应对

(一)危机发生前的预防

(1)建立完备的组织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项目组织的高层领导有责任领导组织的劳动保护工作,并监督整个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各种法规政策,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劳动保护作业的知识,督促他们定时对下层员工开展教育,并定期检查劳动保护工作,关心劳动条件的改善并结合组织情况,制定和贯彻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等。

(2)有效的沟通。危机之所以会给人们带来危机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危机的突发性和难以预料的发展事态。有效的信息沟通可以减少施工项目危机带来的突发性,并做到“防患于未然” 。

(3)建立工程项目危机管理的动态模式。针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本身的复杂性、多阶段性,将项目进行的全过程实行动态危机管理,将危机管理化分为:检测、确认、决策、执行、反馈、修正和总结七个阶段,由这七个阶段相互关联和逻辑性组建了动态危机管理模式,这个模式对工程建设整个全过程和全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均实行动态管理。

(二)危机发生中的应对措施

(1)启动危机应对计划,进行预警。建筑施工现场出现了异常情况,首先要进行预警,使项目施工现场的危机管理人员各司其职,根据不同的状况可以采用不同的预警方式,譬如有现场的火警通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通报等。

(2)进行初始评估定级。建筑施工项目危机发生后需要对危机的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初始评估包括事件影响的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根据评估的结果及项目危机应急状态分级。初始评估和定级的结果是由危机管理组织人员共同决策,定级后需要上报相关政府部门。

(3)救护行动。主要包括:第一,人员查点;第二,搜寻和营救行动;第三,疏散;第四,危险区进出管制。这也是对危机进行隔离的一种方式。一是确保人员的安全;二是防止产生对项目不利的信息;三是防止有些“趁火打劫”的行为。

(三)施工项目危机管理评价

建筑施工项目危机管理评价,它的任务是对建筑施工项目组织危机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评价,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危机防范的工作内容、建筑施工项目危机管理组织的设置、建筑施工项目危机应对计划、建筑施工项目危机决策和施工项目应对等方面的评价,提出建筑施工项目危机管理的不足之处或存在的问题。建筑施工项目危机管理评价的基本目的是通过对建筑施工项目危机及危机管理的过程的客观评价,提高施工项目组织预防和处理施工项目危机的能力,也就是提高项目组织分析预测施工项目危机的能力、对施工项目危机的防范能力、应对能力。因此,施工项目危机管理评价应本着总结和提高的态度,客观地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