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分类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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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分类方法

城市垃圾分类方法范文1

[关键词]城市垃圾分类;物理成分;措施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8-0206-01

一、相关理论依据

1.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定义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两种,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垃圾分类是指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的具体方法,即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按一定技术标准的收集方法来分类,它与城市生活垃圾的混合收集相对。而广义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泛指城市对所有固体废物的处理过程,具体包括提供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这几个环节。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过程和分类系统是最完整的,垃圾源头分类从系统的角度来看是最有用的,特别是研究到垃圾输送各个环节。本文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包括两种含义。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可以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处理、处置或回收利用区分。目前有两大类:一为可回收利用废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另一个是厨余垃圾、可回收利用废物、有害废物、其他垃圾。

1.2 垃圾资源化利用定义

垃圾的资源化一般是指一些现有的固体废物在经过一系列的处理后变为可利用的资源。现在国内外普遍的观点是将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划分为三种定义。一是物质回收利用,固体废物进行材料回收利用,废物经过处理和回收如纸张、玻璃、金属等材料;二是材料转换,即利用该系统对废料进行转换,通过转换变成新形式,如使用废橡胶和废玻璃生产铺路材料,利用炉渣生产水泥和其他建筑材料,采用堆肥产生有机废物。

二、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及物理成分分析

2.1 生活垃圾产量及影响因素分析

城市生活垃圾的逐年增长,影响了城市建设和居民的生活发展水平。发展的城市生活垃圾要进行处理,影响垃圾产量变化的原因中主要包括人口和居民生活水平这两个因素。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国大城市人口在100~500万人,而且增长迅速,随着近年来城镇化的步伐加快,商业经济活动增多,人均工资不断提高,人均消费量也有所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如道路建设、园林绿化、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增长这些都是城市垃圾产量增长的原因。

2.2 生活垃圾物理成分及影响因素分析

表1和图1可以看出:城市垃圾的总体改变趋势是无机物的组成下降,有机成分和固体废物的整体趋势已经逐年提高,垃圾中水分含量高。这些特点应该在处理过程中引起注意。

城市固体废弃物造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有机物,产生高浓度的有机物主要是由于植物的有机成分比例继续增长。市政废物垃圾中含有纸、布、塑料、金属、玻璃、木材、橡胶、皮革这些可回收利用的资源,由于城市可回收网络发达,大量的高价值、便于运输的废品通过废物回收,可集中资源再利用,最终达到处理厂是几乎没有市场价值,被污染过的不容易拆解的固体废弃物。

三、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3.1 垃圾源头分类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

垃圾源头分类对废物管理措施非常重要,如果没有相关政策垃圾源头分类很难实施。通过促进源头减量,并针对垃圾分类推广,国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地方政府,通过改进垃圾源头分类技术来有效控制城市固体废物,以及相应的目标和实施措施,目前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仍处于试点阶段,还很薄弱,需要大力推动。

3.2 垃圾源头分类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第一步就是要进行垃圾的源头分类,这只是垃圾分类资源化的开始。如果在居住区还要加一种分类垃圾箱,除了两种类型的可回收和其他垃圾,厨房垃圾在居住区也很多,如果没有明显的标志提醒,群众很难清楚如何分类。

3.3 垃圾分类管理不到位

在很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中,还是采用旧的管理办法,没有相关的源头分离及废物管理实施细则,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到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各方面环节,需要协调卫生、环保、环卫、社会和企业等不同部门解决。但是,这些部门都是相对独立的,需要设置有一个协调机构来协调这些部门的工作共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四、方法和措施

4.1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原则上按“四大类”区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采用的分类投放方式:在试验区的基础上,定义了4种不同的颜色,放置在不同的垃圾桶上。在居民小区的公共区域放置分类垃圾箱。在小区的指定位置放置一个有害垃圾回收桶,并做好安全防护。

4.2 分类运输方式及处理方法

主要涉及在收集、运输的方式上,依然采用传统的方式,进行分类收运。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及资源和利用如图2所示。

五、结论

总之城市垃圾分类还存在许多问题,急需有完善的垃圾分类体系和收运体系来加快城市垃圾分类投放及收运步伐。本文研究表明如果建立生活垃圾三级分类体系,就能为垃圾资源再利用提供基础,保证终端垃圾综合利用。

参考文献

[1] 瞿利建,陈 全,瞿志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研究现状[J].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3,12:25-29.

[2] 木木. 垃圾减量分类 让城市更美好[J]. 青海科技,2013,06:42-43.

城市垃圾分类方法范文2

摘要:垃圾处理已成为我国继能源、交通、工业三废之后又一重大难题,目前广泛使用的垃圾填埋法、堆肥法、焚烧法等常规方法各有其利弊,通过对照比较垃圾焚烧处理是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经济、有效地进行垃圾处理方式,是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趋势。

关键词:城市垃圾;处理方式

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一、垃圾处理的常规方法及其利弊 (一)填埋法 根据工艺的不同,又分传统填埋法和卫生填埋法两类。 1、传统填埋法 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在自然条件下,利用坑、塘、洼地将垃圾集中堆置在一起,不加掩盖,未经科学处理的填埋方法。 2、卫生填埋法 卫生填埋法是采用工程技术措施,防止产生污染及危害环境土地的处理方法。 此二种填理法处理量大,方便易行,投资省,是我国目前处理城市垃圾的一种主要方法。但此法缺点是填理后易造成二次污染(污染地下水源),被填埋的垃圾发酵产生的甲烷气体易引发爆炸等,还占用大量农田面积,垃圾填埋场周围臭气等严重影响大气环境。 (二)堆肥法 堆肥法就是把城市垃圾运到郊外堆肥厂,按堆肥工艺流程处理后制作为肥料,成本低、产量大。由于经济实用的化肥大量普及,堆肥量大,劳动强度大,全面比较后,市场越来越小。 (三)焚烧法 按焚烧原理不同,全世界又主要分为炉排炉焚烧、流化床焚烧、热解法三种。 1、 炉排炉焚烧 就是将城市垃圾运到焚烧厂的垃圾池,经料斗慢慢进入炉堂,经过干燥、燃烧、燃烬三个阶段,在大量氧气的助燃条件下,垃圾在炉排中用不同方法搅动下,充分燃烧,烧烬的炉渣入渣池冷却后,运往厂外填埋,垃圾燃烧后产生的大量高温烟气(850-900℃)进入余热锅炉换热,过热蒸气再进入汽轮发电机组发电。 2、流化床焚烧 就是将城市垃圾运到焚烧厂倒入垃圾池后,经抓吊入料斗,垃圾从焚烧炉的顶端投放进炉内后,落在活动床的中央,然后慢慢通过热砂床(600-700℃),其结果是垃圾被热砂焙烧而失去其水分变脆,继之分散到活动床两侧的流化床。在流化床内,脆而易碎的垃圾被剧烈运动的砂粒挤成碎片而很快燃烧掉。另一方面,垃圾中的不燃物则与砂粒一起移动到焚烧炉两侧,通过不燃物排出孔,与砂粒一起自动排出炉外。 此种新型流化床焚烧炉能够在不经事先处理(破碎)的情况下直接进行焚化,是1981年研制成功的。它的典型代表是日本任原公司,目前单台日处理量已达390t/d。但它的价格仍然和炉排炉一样很高。 3、热解法 热解法是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垃圾在热解装置中受热而使有机质分解,转化成燃气。燃气进入余热锅炉换热后,过热蒸气进入汽轮发电机发电。 此种方法是近10~20年研制出来的,是这三种焚烧法中最新焚烧理论。由于此种炉型结构简单,无运动件,设备技术投资比较前二种便宜约50%,很有发展前途。它的产品以美国和加拿大公司为代表。 焚烧处理的优点是减量效果好(焚烧后的残渣体积减少90%以上,重量减少80%以上),处理彻底。但是,根据美国的报道焚烧厂的建设和生产费用极为昂贵。在多数情况下,这些装备所产生的电能价值远远低于预期的销售额给当地政府留下巨额经济亏损。由于垃圾含有某些金属,焚烧具有很高的毒性,产生二次环境危害。焚烧处理要求垃圾的热值大于3.35MJ/kg,否则,必须添加助燃剂,这将使运行费用增高到一般城市难以承受的地步。

二、技术发展趋势对比 (一) 垃圾的焚烧的优势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速度加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导致了城市垃圾量的不断增加。我国目前已有600多座城市,城市垃圾量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长。而垃圾的处理不到1/3,真正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能源利用的比例更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在城市周边很难寻找适宜的垃圾填埋的场地,因此,造成我国城市垃圾处理问题相当严重。目前我城市生活垃圾90%采用填埋处理,但是如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填埋产生的高浓度渗出液,会造成地下水以及地表水的严重污染,对水资源造成严重威胁。同时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会污染大气,如若处理不当,其产生的危害会延续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垃圾焚烧处理是目前国外应用最普遍的垃圾处理方法,此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处理程度高。垃圾焚烧厂建立在城市周围,运送垃圾方便,并且可以向城市提供电能或热能,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垃圾焚烧发电已成为发达国家处理生活垃圾的主要途径和电力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用计算机控制使焚烧炉运行在最佳运行工况,并且有先进的尾气处理设备和严格的排放监测手段,使得垃圾焚烧对大气造成的二次污染降到最低点 (二) 垃圾焚烧处理面临的问题 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综合处理的一个重要步骤。通过分类收集和相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既可以保证有用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又可以大大减少垃圾的最终处理费用。目前我国各城市还没有普遍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有的处于试点运行阶段,而这与我们即将采用的垃圾处理方式不相适应。垃圾分类收集后,最终处置的垃圾量及垃圾成分都会发生变化,由于分类使有用的资源得以循环再利用,处置的垃圾量将减少,同时降低了垃圾运输费及处置费。垃圾的分类还可以减轻机械磨损及腐蚀,延长焚烧炉的寿命,减少维护管理费用。同时也降低了有害成分的含量,易于二次污染的控制。垃圾的分类是大势所趋。因此对于采用垃圾焚烧处理方式的城市,应充分考虑垃圾的分类。 (三)环境保护措施 垃圾焚烧处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及实现可持续发展道路。垃圾的资源发电可以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容化、资源化。但由于垃圾的特性,在垃圾焚烧的整个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对环境不利的影响物质,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以达到垃圾焚烧的真正目的。垃圾焚烧处理的主要污染物有:臭气、烟气中的有害物质、垃圾渗出液、飞灰及反应物。目前烟气的排放标准已经制定和实施。对于垃圾渗出液的处理方法,国内一般采用喷入焚烧炉内处理,但最好采用污水处理方法。对于垃圾堆放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也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处理排放。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城市垃圾以卫生填埋和高温堆肥技术为主,近几年各城市开始进行垃圾焚烧处理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中可燃物、易燃物含量明显增加,热值显著增大,一般经过分类、分选等预处理后,垃圾热值已接近发达国家城市垃圾的热值。因此我国一些城市,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等已具备了发展焚烧技术的基础。

城市垃圾分类方法范文3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立法;执法

中图分类号:D922.6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8-0085-02

随着城市规模、人口的迅速扩张,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穗港都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生活垃圾处理难题。在生活垃圾处理上有许多需要相互借鉴的地方,也有许多需要通过合作解决的问题,对两地的生活垃圾处理法进行比较,可为解决诸如此类问题奠定基础。

一、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法治概况

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法律依据有:一是《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二是《广卅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该规划全面制订了广州市城市固体废物处理的计划、方针,提出了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分类收集的理念和目标。三是《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等,根据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规定了对它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虽然广州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依据比较多,但这些规定比较原则和概括,缺乏可操作性的实施规范。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和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企业的资质审批;负责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粪便、死禽畜、变质肉类等无害化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区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管理等。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近年来广州市在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前提下,勇于开拓进取,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显然跟不上城市垃圾增长的速度,造成目前垃圾围城的严峻局面。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缺位,比如,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押金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等。

二、香港的城市垃圾处理法治概况

香港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废物处置条例》、《产品环保责任条例》,其他相关法例还有,《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管制乱抛垃圾,《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防止及管制乱抛废物,并可于任何地方移去垃圾及废物。《郊野公园条例》禁止任何人士在郊野公园乱抛垃圾,《海岸公园条例》禁止任何人士在海岸公园和海岸保护区乱抛垃圾。

《废物处置条例》是管制废物处置的基本法例,监管范围包括废物的收集、处置及废物进出口,加上其他相关的环保法例,提供了一套完备的架构,从废物产生直至最终弃置的阶段,全面地管理香港废物。《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为实施生产者责任计划提供法律基础,并以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作为条例内首个生产者责任计划。

特区政府主要通过执行性立法管制废物。政府制订了许多计划来贯彻执行立法,如废物处理计划、塑料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自愿性生产者责任计划(包括电脑回收计划、充电池回收计划、旧电器回收计划、玻璃樽回收计划等)、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工商业废物源头分类计划等。

香港政府对废物的处理采取减量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的措施。《废物处理计划》是香港都市固体废物处理策略的纲领。按照这项计划,废物处理设施全部南环保署负责管理,包括3个策略性堆填区和废物转运站网络。都市固体废物的管理策略是以各个策略性堆填区以及邻近市区的废物转运站网络为基础的。策略性堆填区是处置废物的主要场所,废物转运站,是从人口聚居的主要市中心所收集的废物会运往废物转运站压缩,然后装入特制的货柜内,再运往策略性堆填区处置。用这种方法运送大量废物既可降低整体运费,又町大大减少大量小型废物收集车在道路上行走对交通及环境造成的滋扰。已关闭的堆填区需至少30年才可全面修复,在此期间堆填区的土地将持续沉降,不适宜发展建筑物。修复承办商必须确保堆填区在期内状况安全,并符合环保标准及作合适的土地使用。已修复的堆填区将陆续发展成康乐设施,例如游乐场、运动设施、休憩公园等。把堆填气体用作非矿物燃料的做法,既环保,又有助减少本地的能源需求。把抽取出来的堆填气体燃烧或加以利用,能大幅减少已关闭堆填区所释出的温室气体。《减少废物纲要计划》制订多种减少废物的方法,提升都市固体废物(特别是家居废物)的回收率。

香港政府重视公众参与废物处理,在都市固体废物处理的信息公开方面非常完善。比如,就废物的收集,公众可通过环保署的网站,查询到每一个废物收集点的具置,甚至连废物分类回收桶/三色桶位置都可以查询到。全香港设立5个环境资源中心和一个流动环境资源中心,负责对公众进行环境健康教育,宣传环保理念。除此之外,香港政府通过举办各种公众咨询会,邀请公众参与,比如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公众咨询、关于扩大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公众咨询、建议医疗废物管制计划公众咨询、检讨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提供收集及处置化学废物服务的收费公众咨询。环保署还筹办工作坊,邀请公众参与讨论香港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的发展;在环保署网站建立重要的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促进旧物免费转赠或象征性收取费用。

三、比较和借鉴

穗港两地都高度重视对现有城市垃圾采取分类处理,主要以填埋方式或焚烧方式,实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尽量减少现有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然而,穗港受不同的文化背景、法律传统、现实立法、执法体制不同之影响,针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也不相同。

(一)主管机构、分类和处理方式不同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广州市的主管机构是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而香港归属于环保局。广州市把城市生活垃圾作为单独一个类别,又可分为4个小类别: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对上述4小类垃圾分类后再行处理,目前主要采用填埋处理。而香港把城市生活垃圾称为家居废物,主要采用堆填处理。

(二)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送方式不同

广州市采取分类收集容器,实行责任人制度。在从收集容器运往垃圾处理厂的过程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何避免二次污染,只是笼统的规定。香港是采取从人口聚居的主要市中心所收集的废物先运往废物转运站压缩,然后装入特制的货柜内,再运往策略性堆填区处置。以这个方法运送大量废物既可降低整体运费,又可大大减少大量小型废物收集车在道路上行走对交通及环境造成的滋扰。

(三)管理方式方法不同

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国土房管、环保、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香港环境保护署则是通过严格立法,如《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为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提供法律基础。《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提出一套策略解决严峻的废物问题。生产者责任计划是《政策大纲》内一项主要政策工具,透过落实“污染者自付”的原则和“环保责任”的理念减少废物,并把有用的物料回收和循环再造。在生产者责任计划下,制造商、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须分担回收、循环再造、处理和弃置废弃产品的责任,以期避免和减少有关产品对环境的影响。

(四)公众参与程度不同

香港环保署通过多个不同的伙伴计划,鼓励和引诱公众参与,实施废物立法。如充电池回收计划、电脑回收计划、玻璃樽回收计划、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旧电器回收计划、绿色乡郊减废计划等;另有引诱企业参与订立自愿性的协议,如自愿性月饼包装管理协议等。环保署在作出决策前广泛举行公众咨询活动,开展公众咨询事项。如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公众咨询、堆填区扩建计划可行性研究、扩大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公众咨询等。

(五)分析和借鉴

严格、全面、细致的立法是城市垃圾处理法治的基础。香港为处理都市固体废物,制定并颁布了《废物条例》、《产品环保责任条例》、《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等。在健全立法基础上的依法治理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关键。香港为严格执行都市固体废物处理立法,港府环保局制定和执行了丰富多样的执行计划,如废物处理计划、减少废物处理计划等。

广州市由城市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权力比较集中,责权分明。但不利之处在于城市生活垃圾中包含很多有害废物、可回收物,而这些需要环保部门专门处理,因此就存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后在部门之间的移交问题。同时,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很强的环境专业技术性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要严格的环境监测和监管,如对垃圾填埋场沼气危险的评估和预处置,国外的经验一般是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理,这样可以降低管制成本、集约资源、提高处理效率,香港即由环保局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并对填埋场沼气危险进行评估和回收处理。

城市垃圾分类方法范文4

关键词:城市垃圾;资源化;城市环保

中图分类号:TU8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城市垃圾是指城市中固体废弃物的混合体,包括电子废弃物、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塑料类垃圾等。工业垃圾的数量和性质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是不一样的,因此,工厂应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排放标准处理垃圾后,再排放在固定的地区。建筑垃圾一般为无污染的固体,可用于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渣,种类繁多,应进行分类处理。电子垃圾是污染较严重的固体,可做循环利用处理。废塑料垃圾是危害较严重的,可导致农作物的减产,导致动物死亡,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更难处理,如果埋在地下,需要很长时间分解,因此,可作为焚烧发电。

2.城市垃圾的来源

随着全球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环境问题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重视.在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城市垃圾已经向人们敲响了警钟。根据垃圾产生源不同 ,可将城市垃圾主要分为居民生活垃圾、街道保洁垃圾和集团 (机关、学校、工厂和服务业 )垃圾三大类。经济发达、生活水平较高的城市 ,有机物含量均较高。以燃煤为主的城市,垃圾中煤渣、沙石所占的份额较多。

3.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现状

3.1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特点

一直以来,我国城市垃圾的处理方法和处理量都较少,一般都是收集起来,未经处理的堆放在城郊地区,只有一少部分经过无害化处理,因此,资源化程度很低。主要表现在獒不分:(1)城市垃圾资源化的方法很少,我国主要以堆起来当化肥用和回收循环利用,还有一少部分利用填埋的方法回收沼气。(2)城市垃圾经过资源化的数量很少,我国城市垃圾的处理量仅有总垃圾量的5%,70%的垃圾是经过填埋的方法处理掉,没有回收的价值,只有20%的垃圾经过简易的堆肥,进行资源化,其他资源化的方法量更少。(3)城市垃圾中资源化的种类很少,我国城市垃圾中还有很多有用的物质,但最终被利用的很少,废旧回收的主要有金属、电子、塑料、玻璃等,堆肥的主要是一些容易腐蚀的物质。(4)城市垃圾的资源化经济效益差,由于我国资源化的技术较低,专门的资金又不足,因此,资源化成本偏高,导致的经济效益较低。

3.2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存在的问题

(1)我国人们资源化的意识淡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已经改变了,资源的回收意念淡薄了,因此,加大了回收的难度。(2)我国资源化法律法规不健全,我们只是把精力放在垃圾量的控制上,只是为了减少垃圾的量,没有把重点放在垃圾的资源化上,导致人们对垃圾资源化的不重视,管理的不完善,不利于垃圾资源化。(3)城市垃圾资源化的资金不足。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的资金只能从政府拨款,但建设大型的垃圾资源化站需要大量的资金,而政府的资金有限,导致垃圾资源化设备落后简陋。(4)我国的城市垃圾混合回收。由于人们的素质高,虽然有关部门号召垃圾分开放置,但是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做到,混合回收的垃圾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分类处理,因此,不利于垃圾的资源化。(5)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落后。我国的城市垃圾有机成分少于无机成分,可燃成分少于不可燃成分,因此,资源化程度低,加大了垃圾资源化的难度。

3.3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的潜力

(1)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程度较低,经济效益较差,但存在着较大的潜力。我国城市垃圾可资源化的种类较多,由于我国生产技术的落后,自然资源的利用率较低,垃圾中残留的可用成分较多。(2)垃圾资源化有利可图。据有关数据统计,垃圾的处理费用远远大于垃圾资源化费用,因此,垃圾资源化可节约开支。(3)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垃圾资源化技术不断的提高,垃圾资源化研究已是目前的热门话题,同时国外已有众多成熟的案例可供我国垃圾资源化借鉴。(4)可寻找垃圾资源化所需资金的投入途径。我国垃圾资源化程度低主要是由于资金的不足,限制了垃圾资源化的进步,目前,可适当收取居民的垃圾排放费和管理费,增加垃圾资源化的资金收入,(5)我国人口众多,排放的城市垃圾的种类广泛,量多,为城市垃圾资源化提供了足够的来源。(6)城市垃圾资源化收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民的拥护。

4.加强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的对策

4.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资源化意识

积极宣传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的意识,垃圾分类回收可降低垃圾资源化的难度,降低资源的浪费,在小区和路边设有明显的分类盛放垃圾的垃圾箱。

4.2征收城市垃圾费

长期以来,我国的环保费用都是由政府提供,资金来源有限,限制了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处理。而市民征收城市垃圾费符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既为城市垃圾的资源化筹措了资金,又能减少城市垃圾的排放量。

4.3发展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

科技的进步可增加可利用废物的种类及其利用深度,提高综合利用率,从而推动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垃圾资源化技术的研究,为城市垃圾资源化提供硬件支持是非常必要的。

4.4加强城市垃圾资源化管理。

城市垃圾资源化管理,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城市垃圾资源化的法规体系,如资源回收法、废弃物处理法等,用法律的手段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资源综合利用行为,并把它变为自觉行动。其次,要改变目前政企合一的垃圾管理体制,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宜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将垃圾清运单位和处置单位从政府部门独立出来转变为企业,自负盈亏,实行有偿的社会化服务,环卫部门进行管理、监督。第三,建立城市垃圾资源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能力。

结束语:

在低碳经济、资源回收利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基础性下,资源化作为城市垃圾优化处理发展的重点,环保处理,废弃物回收利用,尽管资化利用技术新工艺新技术任重而道远,但通过普及环境教育,提高环境宣传力度,让更多居民参与垃圾环保各个工作领域中,可缩短垃圾处理的优化周期,提高资源利用率,城市环保会有预期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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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晶,华珞,王学江.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分析与比较[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年03期

[3]刘盛萍,蔡敬民,吴克,金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对策探讨[J],合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04).

城市垃圾分类方法范文5

【关键词】经济发展 生活垃圾分类 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及垃圾分类概述

循环经济的概念于20世纪90年代被引入国内,并得到不断深化和实践。目前,国内普遍意义上的循环经济是指按照清洁生产要求及3R(Reducing减量化、Resuing再利用、Recycling资源化)原则,对物质资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经济过程。与传统经济发展的线性模式不同,循环经济是一种以物质闭环流动(closing materials cycle)为特征的经济增长模式。循环经济力求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以期充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在生产、消费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并通过分类、清运、回收,提高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水平。从循环经济关注的主题来看,垃圾分类无疑是其重点关注的内容。事实上,垃圾分类正是随着循环经济的兴起而出现的,也是循环经济中的一个标志性组成部分。其中,如自然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都是其要考虑的技术层面的问题。实践中,往往也将循环经济的理念更多地融入到了垃圾的回收、清运、处理中,研究者指出只有将垃圾的处理与循环经济结合起来,把循环经济纳入到废物处理的每一个过程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污染问题,同时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面临的主要问题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减量是系统性的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整体水准仍然较低,政策框架、技术标准、社会观念、产业化程度等各个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相关政策与责任体系有待完善。一是缺乏合理而高效的顶层设计。城市垃圾管理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末端环节,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社会性,涉及面广泛。目前各部门、环节仍然衔接不顺、缺乏整合,亟需在更高层面上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二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标体系尚不够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列出了8项与垃圾分类有关的评分指标,但仍然较为粗线条,需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且该标准与相应的责任体系、收费机制尚未有效衔接,在实践中存在脱节现象。三是从源头到末端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尚未形成。垃圾分类责任可分为产生源责任、运输责任、处理责任等。其中,运输责任、处理责任相对明确,但产生源类型则极其多样、量大面广,在目前的收集运输方式和技术系统水平下,具体责任人和相应责任难以确定,如果不能形成从源头到末端的分类责任体系,就无法使各类垃圾分别进入合理的处理渠道。

市民观念、生活和行为习惯的转变难。每个家庭、每个市民按照分类标准和垃圾收集站标识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是垃圾得以有效分类回收、处理的重要源头和保障。事实上,中国大部分地区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仍然欠缺,即使是在上海这样相对发达的地区,居民的垃圾分类处理情况也不容乐观。根据调查,市民大部分都会支持垃圾的分类回收,但由于个人生活习惯、意识等问题的存在及影响,混合投放垃圾的习惯的改变还需很长时间。

物流系统与技术环节瓶颈。在提高分类回收效率的同时,清运过程中的物流系统和垃圾处理技术能力同样重要。当前,由于城市整体规划水平、公共事务管理能力、迅速增长的生活垃圾总量、有限的资金投入和产业化程度等诸多原因,我国城市的垃圾分类清运水平仍有待提高。就处理环节而言,目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大体有回收利用、填埋、堆肥、焚烧几种方式,在日本,高温焚烧处理的垃圾比例接近80%,其余则多数用于堆肥,填埋的垃圾比重极少。相较之下,我国城市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仍较为单一,以填埋为主。如北京市2009年垃圾处理中,填埋、堆肥、焚烧三种处理方式所占比例分别为90%、8%、2%,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显而易见。

循环经济学视角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策略

明确垃圾分类处理的思路和步骤。第一,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用2~5年时间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明确规定垃圾分为“资源垃圾”、“厨余”、“有害”和“其他垃圾”四类,并对每一类垃圾进行细化,制定出指导操作性强的分类说明。在此过程中,必须下决心改变居民投放垃圾习惯。目前大部分楼宇住宅小区大多在每个楼层设置垃圾桶,如在原先的垃圾桶边增设一个厨余垃圾投放桶,经测算一个1000户的住宅小区,至少需增加设施设备投入10万元,以及每年由此增加其它费用约需10万元,而且分类投放参与率和准确率难以提高。

第二,推动“资源回收四合一”。借鉴台湾的经验,统筹小区居民、回收商、地方政府及回收基金等力量,实施资源回收、垃圾减量,并通过回馈方式鼓励全民参与。初始阶段可以直接补助居民,调动其积极性。同时设立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基金主要来源是对生产制造、进口或销售名目中应回收废弃物厂商征收的清除处理费,用于对从事资源回收的社区居民和回收商进行补贴,运用政府“有形的手”调节促进资源回收。

第三,推行“垃圾不落地。取消原设在小区或街道两侧的垃圾投放点,要求居民将垃圾拎到垃圾收运车停靠点,在固定时间段内直接投放到垃圾收运车内。如台北市投入各类垃圾收运车辆近1000辆,设置线路184条,垃圾收运车停靠点4122个,每天下午4点至晚上10点30分收运垃圾。全台湾不论城市乡村均实施“垃圾不落地”,在大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几乎见不到垃圾桶,但城市干净整洁,基本杜绝了乱扔垃圾现象。

第四,实行“垃圾费随袋征收”。垃圾费按量征收符合“污染者付费”和公平原则,是国际公认的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垃圾减量的有效措施,被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广泛采用。“垃圾费随袋征收”要求居民投放垃圾时必须使用专用垃圾袋,而专用垃圾袋售价中包含了垃圾处理费。推行此项制度,允许分类出来的资源垃圾和厨余可以不用专用垃圾袋,免收垃圾费,这形成了“既做环保,又能省钱”的局面。如台湾新北市一般废弃物清运量从1999年的3778吨/日降至2006年的2804吨/日。然而到了2006年之后,垃圾减量不再有明显的下降趋势。2010年新北市全面实施“垃圾费随袋征收”,至2011年新北市垃圾减量至1361吨/日,一般废弃物清运量人均仅为0.35公斤/日,取得了惊人的成效。

第五,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倡导居民养成生活简朴、爱物惜物、物尽其用的生活习惯,通过引导、奖励及法规约束等方式,扶持资源再生产业。通过颁布有关垃圾源头减量方面的法规,限制使用塑料袋购物、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鼓励生产、流通、消费采用“易于分解、拆解或回收再利用的材质”、“含一定比例再生资源”或“标明分类回收标志”的产品。

完善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法律框架。第一,形成更具实践指导意义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目前,我国垃圾分类相关政策体系不完善,已经制定出台的政策也未能得到有效实施。在“大循环战略”作为国家整体战略被提出、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焦点问题的时代背景下,应当将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水平相关的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并成为硬性指标、赋予一定权重。

第二,完善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框架。政策要有效指导实践,必须落实到法律法规层面。与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践起步较晚,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法律体系框架不够清晰,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垃圾的种类为顺进行编排,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既分散,也不明晰,不利于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同时,法律法规内容不完善、修改修订滞后也较为突出,关于垃圾分类实施的具体法律法规,目前只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法律法规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响应速度则明显滞后。

第三,营造保障和促进垃圾分类的良好道德环境。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属于现代社会的生态文明要求,因此,要积极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发挥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以多种工作形式和实现方法,在全社会形成较为严格的环境道德规范,宣扬“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光荣,不分类回收可耻”的道德观念,以社会工作管理部门为轴心,形成遍布街道、社区、楼宇的监督网络,兼以微博等新兴社会化媒体平台的曝光威力,形成近年来的“拒绝中国式过马路”、“光盘行动”等新型道德风尚。

形成更为科学精细的技术标准体系。第一,科学化的垃圾分类方法。所谓科学化,即不仅要对垃圾以其性质、成分特点为标准进行分类,而且要充分考虑并结合回收、清运等各个环节的实际工作情况。如深圳市确定居民小区、餐饮区、办公区、公共场所四种方法。居民小区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酒楼、宾馆、饭堂等餐饮区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它垃圾三个大类。大型办公区可回收物细分为:纸类、饮料瓶罐类、塑料类;机场、车站、码头、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垃圾可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个大类。

第二,接地气的垃圾分类标准。所谓“接地气”,即垃圾分类标准要鲜活、具体。因为垃圾分类的主体并不是专业工作者,更不是学者,而是广大居民。应充分考虑市民的阅读和理解需要,根据分类原则,多列举一些各类垃圾包括的具体内容,并可采取图文并茂、多种介质的形式,使分类标准更加明晰,更易于市民了解和熟悉。如台湾公告的应回收废弃物明确为15大类、36项、60多种,十分清晰。深圳市目前也在应回收的器物上以文字和图画的形式注明内容。

第三,加强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投入。做好理论研究,是形成技术标准体系、有效指导实践的前提。垃圾分类虽然是具体环节的工作,但其背后涉及领域复杂,既关系到政府职能划分和机构改革,又关系到社区建设和公民参与;既涉及产业经济、循环经济理论,又涉及环境工程、化学工程技术,需要各学科领域加强合作。可参考IBM等企业的前沿经验,建立相应的专门研究咨询机构,吸纳各学科背景的优秀人才和实践工作者,构建能够提出城市垃圾分类整体方案的本土智库。积极参加国际气候环保峰会论坛,主动举办循环经济发展的会议,参与国际合作机构的活动及技术人员培训,交流经验,学习技术。

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第一,强化民众自觉参与意识。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民众是分类工作的主体,应当将居民垃圾分类作为其责任和义务,以法律法规形式予以明确。如台湾于2005年开始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对未按标准分类的,要求重新分类或拒绝接收其垃圾。我国也应当考虑加强立法工作,明确公民责任及处罚依据,理顺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率,在法治的框架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同时,要加强文化观念的培养,在环境文化建设上下更大力气。比如,在整体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中,构建一套相对整齐划一、较为醒目的垃圾分类回收指引视觉符号系统,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习惯。

第二,发挥社区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中的作用。无论是“美丽中国”的建设,还是“大循环战略”的实施,落实到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上,都需要社区发挥基础性作用。因此,要从观念上更加重视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构造新型公民参与网络,变被动的配合、接受、教育为主动的互惠、行动和彼此帮助,实现公共信息的有效普及、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公民的自我组织能力,让社区成为具有高度能动性和较高行动效率的垃圾分类行动主体。此外,近年来我国物业管理得到飞速发展,对垃圾分类要赋予其具体明确的责任,并以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比如制定或修改“物业管理”法规,加入垃圾分类处理条款。

第三,构建开放、合理的NGO准入和参与机制。环保型非政府组织可以最大范围和较集中地整合民间力量,参与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通过举行讲座、展览、组织公益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既可以向社会宣传环保意识,向政府表达意见,又可以向企业施压,以保障环境的有效改善,还可以有效地弥补市场、政府失灵所带来的问题。当前,我国环保型非政府组织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处理过程中的作用还相对有限,应制定相关政策,构建开放、合理的NGO准入和参与机制,从制度、资金、人员等多方面扶持鼓励相关NGO的发展壮大,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做出更多贡献。

促进垃圾分类相关产业的发展升级。第一,转变公共服务的供应模式。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的绝大部分工作由政府部门及相关附属机构承担,需投入大量经费、占用相当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要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将垃圾分类回收、清运、处理全过程的供应模式由政府自办转变为市场化,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垃圾分类收处链条的运转效率,而且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较低成本、较小财政压力,迅速聚集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和先进理念,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有序整合和产业升级,实现整体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第二,以本地化为基础,培育跨地区、全链条的产业集团。“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随着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水平的提高,只要运作得当,垃圾完全可以从负担变成财富。不仅如此,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依托大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制度,以现代商业目光审视,这个链条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更有着巨大的商业开发空间。城市垃圾分类收处的市场化、产业化,完全可以立足本地化,吸收国际资本、聚集先进技术,合理配置资源、扶持优质企业,培育跨地区、全链条的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产业集团,这不仅有利于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质量的提高,而且能实现企业规模化效应,为可持续发展构筑体制机制保障。

第三,积极引进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型企业,以政策、财政优惠等措施吸引相关高技术企业入驻。如垃圾焚烧技术,日本是目前生活垃圾焚烧技术最先进的国家,焚烧厂的数量位居世界第一,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可用于发电,实现了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而且处理量大,减量效果明显。台湾的垃圾焚烧技术也相当成熟,焚烧发电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完全达到空气排放标准。厨余垃圾厌氧发酵制沼气技术在国外也十分成熟,在特定的厌氧条件下,微生物将有机质分解,其中碳素物质转换为甲烷和二氧化碳,甲烷可以直接燃烧发电或进入家庭燃气系统,沼渣和沼液可以作为有机肥料利用,目前较成熟的技术有法国的ALORGA工艺,丹麦的Carl Bro工艺等。

城市垃圾分类方法范文6

[关键字]:现状 ; 新思路 ; 应用对策

1、国内外现状

1.1我国垃圾分类的主要方式及问题

我国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问题是影响城市垃圾处理的大问题。

1.1.1 虽然垃圾分类的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垃圾处理产业化意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体现,但是都没有对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和处置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说明,所以立法没有起到一定的效果。仅仅依靠公民的个人意识很难做到垃圾分类投放

1.1.2 公共设施不全面。当前,城市的各个小区虽然都备有足够数量的垃圾桶,但是只有少数会区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而且就算是有所区分,也没有很详细 的按照垃圾的种类进行分类。所以造成居民有意识的注意到垃圾分类投放但是也无的放矢的局面。

1.1.3 实现垃圾分类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科学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做到环保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目前垃圾投放的混乱程度也就造成了我国垃圾处理方式的不规范,大多仍以焚烧和填埋为主,不仅造成了环境的污染,也极大的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1.2 国外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位于欧洲中部的德国来说,人均用地面积很大,经济发达造成城市垃圾的数量巨大。据不完全统计,德国每年产生垃圾的数量大约能达到3000万吨,并且分类详细。主要分为玻璃、纸、纺织品、金属、家具等可回收垃圾、厨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其他不可再生的垃圾等。鉴于德国垃圾的现状,他们积极研究垃圾处理技术,并成为世界上最早进行垃圾焚烧技术开发的国家。目前以及有了利用垃圾剩余的能量进行热电联产的技术。目前垃圾填埋处理场地的数量已经大大的降低。

以德国为首,很多的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投放和处理方法和技术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新思路―进行垃圾资源化的分类方式

2.1 将垃圾作为资源进行处理

其实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就已经提出了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是随着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城市供热集中化、燃料气化范围等不断的扩大。生活垃圾的主要组成成分也在不断的变化,有些有机的废物变成了生产有机肥料的上好原料。所以说,将生活垃圾按照其组成成分进行分类,为最终的垃圾处理方式形成有力条件,不仅能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又能进行资源的回收利用。所以预想解决城市垃圾的堆积问题,进行垃圾资源化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

2.2 形成垃圾资源化处理系统

城市垃圾的处理不仅涉及到垃圾的分类收集,后期的运输了处理也是缺一不可的步骤。所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资源化处理系统也是有实用价值的方案之一。[1]

2.3 垃圾分类收集运输

在国外,学校、工厂等人员密集的地点一般都设有分类的垃圾投放装置。并且依据不同的颜色分类具体。垃圾被分类的收集起来之后又通过运输车进行分类运输和处理,从而形成有效的垃圾处理系统,也促进了废品的有效利用。

3、城市垃圾分类投放的应用对策

城市垃圾分类投放处理不仅关系到我们生活的环境,也关系到整个国家乃至整个民族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应该严格的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3.1提高公民的分类投放的意识

垃圾的产生于公民的日常生活和活动息息相关,所以我们没一个人都应该有人的意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所以我们应该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和动员,梳理和添加群众的思想道德观念。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从每个公民的自身做起,真正做到垃圾分分类投放。

3.2加强立法

由于现阶段,人口素质还未达到一定的水平,所以应该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且对功名的行为要做到及时的监督。比如说,依照德国的做法,每个垃圾袋上都有相应的二维码,以便出现问题的话可以追加责任。继而进行处罚或者纳税的增加、降低社会福利等,在类似这样的监管下,有助于公民检点自己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随意排放,有助于公民形成垃圾分类投放的生活习惯。

3.3 建立健全配套设施

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是垃圾分类处理,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前提条件。所以在加强立法宣传和提高公民的自身素质的同时,加强配套设施的建设也是促进垃圾进行有效处理的有效途径。

比如,针对垃圾的类别,设置多种垃圾箱,并从颜色上醒目的加以区分。而不是现在存在的一种或者两种垃圾箱。再有,如果垃圾分类投放之后仍然进行混合运输,就失去了分类收集的意义。所以,我们可以投放多种垃圾车,将垃圾分类运输,或者在一个车厢内设立多个框架,将不同的垃圾分类存放运输,这样做能节省运输工具的资金投入,但是仍需要对运输车的便捷程度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实施。最后就是要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的方式和水平。[2]

3.3.1 提高我国对垃圾分类处理的处理水平

目前,我国处理垃圾的方式还主要以普通填埋、焚烧为主,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造成了对大气、水源和土壤的污染,同时由于可再利用的资源没有进行分拣也造成了资源的流失和浪费。所以,通过对垃圾分类处理管理系统的设立以及配套设施的建立健全,我们应该注意垃圾处理方式的科学化,提高生化的处理方式水平。将高科技技术贯穿到垃圾产生和处置的全过程中去,利用科学技术实现垃圾资源化。[3]

3.3.2 借鉴他国经验

目前,德国、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有了一些成型的垃圾处理系统和垃圾处理方式[4]。这些对于我们来说,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所以,在垃圾分类投放处理的方案实施的过程中,我们要吸取他们的经验教训,探索研究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垃圾处理方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