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煤矿安全管理意见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煤矿安全管理意见范文1
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对象与范围
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小煤矿是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的各类矿井。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中的小煤矿和其他国有小煤矿,可参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116号)执行。
(二)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是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要求。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但是,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突出,违法、非法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安全生产状况十分严峻。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对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从*年下半年算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到2010年明显好转的目标,任务十分紧迫和重要。
3.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小煤矿是我国煤炭开采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其健康发展,必须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
4.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特大事故;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小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在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10年,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煤炭工业‘*’规划”的要求。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6.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7.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小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8.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9.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井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10.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小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1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3.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14.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16.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7.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18.落实现场管理制度。煤矿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9.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生产和辅助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煤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20.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井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采用金属液压支护,2008年底淘汰木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要建立采掘工程质量班组验收标准和办法,严格当班的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
21.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22.加强爆破材料和放炮作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坚持“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分别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限停止操作)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23.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达标计划和考核标准,努力实现小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
24.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
25.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26.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每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报告。
27.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工作。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或检修的矿井必须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要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煤矿整顿、整改完毕后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五)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28.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制度。新建、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的生产规模,应符合煤矿建设项目产业政策。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必须由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报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建设。“*”时期,各地区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29.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煤矿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篇》,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0.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资源整合、基建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严禁资源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禁基建过程中边施工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进行生产。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按照设计核准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建设单位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
31.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煤矿必须严格按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组织生产,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32.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33.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生产。煤矿违规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4.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煤矿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确保按规定落实对职工的培训。自身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小煤矿,必须与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35.落实全员安全培训。煤矿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36.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防范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37.保障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时,应当落实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38.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矿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不得提供伪证和虚假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按规定及时存储或补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三、加强小煤矿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一)健全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机制
39.落实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政府作为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完善小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充实和加强本地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制订本地区煤矿安全发展的整体规划,研究制订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进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施煤矿的整顿关闭。小煤矿要自觉服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
40.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统一行动,落实对小煤矿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不服从政府依法监管,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相关证照、依法关闭等行政处罚。
41.严肃事故查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小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予以资质处罚:对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责令参加复训,合格的退还其两个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颁发。
(二)扎实推进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2.加强组织领导。煤炭行业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43.发挥员工监督作用。小煤矿要组织员工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现场监督作用。
44.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予以曝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和媒体举报煤矿违法违规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瞒报伤亡事故等。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加强基础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煤矿安全管理意见范文2
关键词:中小型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状;建议
0引言
中国煤炭储量居世界第三位,约为1100×108t左右,煤炭能源在中国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约占75%以上,由此可见煤炭仍是中国重要的基础产业[1]。作为煤炭生产和消耗大国,中国每年出现的煤矿事故是煤炭发展的过程中遇到的最亟需解决的问题,其中中小型煤矿出现安全生产问题最多。安全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煤矿企业整体管理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中小型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国内大多数中小型煤矿的安全生产保持相对稳定状态,但中小煤矿生产中仍存在诸多潜在危险和不安定因素,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威胁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任务仍十分重要[2]。本文分析研究国内一些中小型煤矿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问题的建议。
1中国大部分中小型煤矿安生产监督管理现状及主要问题
a)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存在移位和失位现象。由于中小型煤矿事故率比较高,一些矿主害怕承担责任,为防止以后出现事故承担法律责任,于是就有人钻法律的空子,雇佣别人当矿长,造成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失位与移位;b)超能力生产问题没有彻底解决。超能力生产是事故频发的诱因。由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对煤炭的需求急剧上升,然而煤矿安全投入跟不上煤矿本身的发展和市场需求。从市场经济利益角度出发,很多中小型煤矿都存在严重超能力生产,而且屡禁不止。如陕西省铜川矿务局的陈家山煤矿核定矿井生产能力150×104t/a,而2004年前10个月已产煤210×104t[3]。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2012年8月29日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8人死亡,5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80×104元,该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104t/a,而2011年实际产量为14.17×104t,2012年3月—7月为8.4×104t,矿井设计定员为274人,而事故发生时共有职工753人,其中从事采掘作业职工共计661人,严重超出设计要求;c)矿工特别是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薄弱。煤矿工作风险大,报酬低,因此工人都是以农民工为主。这些人知识水平低,缺乏安全常识,而一些中小型煤矿为节省成本,不愿对员工培训。这些矿工,安全意识不高,生产手段落后,安全装备简陋,以致发生瓦斯爆炸、冒顶、透水、着火等事故。“11•27”特大事故就是电工带电检修DW80型开关,电火花引爆瓦斯产生的特大事故。2014年4月21日云南曲靖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发生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498×104元。调查表明,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非法越界组织生产,121701炮采工作面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采煤,违规串联通风、循环风,工作面微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浓度界限,违章放炮产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
2主要对策及措施
a)围绕开采工作重点,创新监管模式。加强监管力度,优化监管模式,使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责任落实到个人,尤其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定要落实到人,防止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移位和失位。矿长因为要承担的责任比较多,因而有动力狠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引进先进的技术,引进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的控制方案。对矿井工人定期培训,让矿工学习开采技巧、开采安全常识、学习日常工作中如何自我保护,让工人认识到矿井工作的危险性,从而树立安全意识,保证煤炭开采安全;b)加大超能力生产整治力度。煤炭开采是一个统一协调的系统,其几个主要生产环节形成一个稳定的微循环系统,有任何一方面超额,都会影响这个系统正常运转,超出一定承受范围就会发生事故。因此要加大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力度,定期核定和检查煤矿生产能力,同时,还要落实各项治超政策,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对超能力生产的惩罚;c)树立监管人员安全观念,建立全新的监管队伍。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必须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力度,让所有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树立安全观念,培养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防患事故能力,提前预防和监管煤矿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企业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行事,依规建设并落实相关制度法规,相信能对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4]。
3结语
只要人们认识到中小型煤矿事故多发的原因,矿井采用先进设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矿工安全教育,让矿工学习安全常识,树立安全意识,学习自我保护能力,并严格遵守井下各种规章制度,那么实现中小型煤矿稳步发展、安全生产指日可待。
作者:李文平 单位: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
参考文献:
[1]王子光.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思考[J].科技资讯,2012(5):94.
[2]钟显林.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2(12):44.
煤矿安全管理意见范文3
【关键词】煤矿;机电运输;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煤矿生产的机械化水平迅速提高,煤矿运输设备大量引入,煤矿机电安全日益成为矿井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煤矿机电运输存在于生产的每个环节,并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
一、煤矿机电运输中的隐患及原因分析
(1)管理工作不到位。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观念差,安全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生产效率,没有把“安全第一”的思想彻底贯彻下去,在操作中无视“三大规程”及其它安全规章制度,指挥、操作都存在违规违章问题。这与有些矿井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忽视生产安全和工人人身安全,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生产观念有很大关系。同时,安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也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顺利的进行。(2)人员替工问题混乱。代岗替工人员临时接任工作,对所代岗的工作不甚了解,没有接受过相关培训,操作能力和技术熟练度差,安全知识匮乏,容易产生盲目操作和违规违章指挥,在给所代岗的工作带来安全事故的同时牵连到其它工作,给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带来不良后果,威胁到替工人员本身和其他工作者的人身安全。这一隐患的产生与替工的不规范、缺乏相关规章和管理有关,也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心有很大关系。(3)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调换随意、频繁,岗位调整混乱、无章可循,这都会给矿井安全生产埋下巨大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是接受了专业的培训并取得了操作合格证的较高质量的工作人员。由于他们接受的培训是专门针对某项工作的,所以他们的工作岗位不可随意调动。如果不考虑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不注重工种的用工要求随意调增工作者,给生产带来安全隐患。(4)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存在安全问题。忽视地面维修的隐患排查。地面维修标准低、执行验收制度不严格,没有对设备的各项性能进行全面检查。井下安装和运行维护的隐患排查都不到位。不重视安装或安装前准备不充分,没有选好安装位置、打好安装基础,给安全埋下隐患。使用设备时缺乏日常维护,没有定期排查,不能及时更换旧的、坏的部件,从而造成安全事故。
二、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预防对策
(1)完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面扼杀安全隐患。众所周知,安全工作离不开管理,管理的引导决策职能有很大作用。因此,必须完善管理制度,制定管理条例,充分发挥管理者的作用,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向管理要安全。(2)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矿机运工种对专业性、技术性的要求相比其它工种强很多,因此不可随意指派工作人员,任何工种都要任人唯能,要选择技术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安全意识强的工人任职。为解决临时用工问题,要尽力避免使用临时用工,并加对强临时用工的管理。(3)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安全安装验收制度。规范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工作,强化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改造和设备的设计、购置、施工和验收的管理,强化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落实监督管理避,免监管行为流于表层,防止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全面的可行的机电运输设备安装验收的管理条例,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4)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精简人员,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完善竞争机制,对管理和技术人员采取竞争上岗,采用新的工资制度,将工资按技能划分为不同等级,迫使工作者主动学习安全业务知识。创新培训方式,如将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业余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内培与外培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全体工作者的素质。(5)加强矿井质量的标准化。矿井质量标准化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只有实现标准化,才能实现统一管理,使煤矿的生产形成一定范式,避免随意生产带来的混乱与安全隐患。矿井质量标准化的落实,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使生产效实现到多倍的提高。将矿井质量标准化当做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并由静态达标转向动态达标,提高对生产过程的重视度,实现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达标。矿井的领导和管理层面要注重标准化的实现,以决策者的身份推动矿井质量的提高。本文通过对煤矿机电运输的隐患进行分析总结,制定了预防事故发生的对策,希望能给减少矿井工作中的煤矿机电运输事故提供好的建议,为矿井的安全生产、稳步增产做出贡献。
参 考 文 献
煤矿安全管理意见范文4
摘 要 随着我国的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信息化水平日益提高,而国家在对煤矿的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上也越来越高,所以,为更好的实现对煤矿的安全管理,将两者巧妙的结合在了一起。本文就信息化管理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 煤矿安全管理 信息化技术 应用
煤矿安全信息技术应是集分析、预防、监控、应急全方位、一体化的系统工程。尤其应注重预防和应急处理模块,转被动为主动,充分的将信息化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紧密融合,有效地管理控制煤矿安全工作,保障矿井的安全有效建设。
一、信息化管理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一)安全信息收集
安全信息收集主要是由安全岗(网)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录入到计算机中。本模块主要包括安全信息录入、对安全隐患的处理意见、领导审批意见、对安全隐患处理落实情况和安全信息的综合查询等功能。
(二)安全规章制度
该模块是煤矿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汇总,供有关人员查询、学习和参考。煤矿安全规章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依据,是由一件件血的教训而写成的,它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煤矿事故管理
正确地记录煤矿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并查明事故的原因,记录事故的综合分析和处理情况。真实地记录发生的安全事故,可接受事故教训,起到安全警示作用,并作为该部门安全情况评比的依据。
(四)防治病毒入侵、传播
大力学习计算机病毒防治知识,有效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计算机病毒是由计算机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指令。计算机病毒的发生可导致计算机系统崩溃、文件丢失、设备损坏。计算机病毒的传播方式主要有文件复制、接收发送邮件、下载文件等,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工具有磁盘、优盘、移动硬盘、光盘等。
(五)交接班管理
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交接班信息管理模块的主要适用范围是安全监管人员对交接班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处理,同时移交处理意见及结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需要记录的交接班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本班次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人身伤亡事故、作业停止标志牌悬挂、非伤亡事故、三违人员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等。在进行班次交接的时候,需要了解上一班次所发生的问题及解决状态,掌握尚未进行检查的关键控制点的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以此为依据制定本班次跟班安检人员相关工作的开展计划,这也有助于责任的确认,掌握系统跟踪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人员定位查询
可查询到某人员当前是否下井及在某一时间段的下井记录。此外,部分模块还可以和其他矿井信息技术结合使用。以上面介绍的人员状态查询模块为例,除可单独应用外,还可以和跟踪定位系统配合使用。
(七)安全标志管理
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需要在各有关场合作出醒目标志,在矿内部安装的安全标志也是不容忽视的。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对安全标志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本模块记录全矿安全标志的安装地点、内容和使用情况,并备有安全标志的基本知识。
(八)实现安全预警的信息化
要想保障煤矿工作者的安全,就要建立起良好的安全预警体系做好对煤矿开发地的勘探工作,借助精密的仪器设备,利用计算机,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功用,实现各个网点的紧密联系,对勘测点周围进行大规模的勘探,以针对所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防御,确确实实的做好安全预警工作,才能尽可能的减少灾害的发生。
二、煤V安全管理中应用信息化管理的优势
(一)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危害
实现信息化管理,能够大大降低安全事故对人身安全的危害一方面,工作人员可以很好的分析勘探所得数据,对矿井的开采有个大致的了解,并能做好预警来应对各种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对下井人员的定位也大大保障其人身安全,简单的一查便能知晓矿难地的受困人员等等一系列的信息,可对工作人员的救援活动大有裨益。
(二)实现信息化管理使工作条理化
信息化不仅使安全信息清晰明了的呈现在工作者的眼前,还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实现煤矿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方便了工作者的工作,获得信息更为便捷,能够更好的针对问题来制定出解决问题的计划,使繁琐的工作变得更加条理化,并且能够进一步的监督规范工作者的行为,能够使他们完成好自己的任务,降低了违规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了交流
拓宽了言路,使每个人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管理者也能获得更加有用的信息,针对这些信息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来。信息化管理不仅加强了基层工作者与领导之间的交流,使得管理者能更好的了解基层工作者的需要,并为其需要提供帮助,使工作更顺利更加高效的完成以及更好、有针对性的做出决策。
三、结语
总之,只有把信息化管理放在煤矿安全生产的首要位置,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意识,把信息化管理真正落到实处,那么,煤矿的安全管理才有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才能真正实现。
参考文献:
[1] 郑保强.煤矿安全管理中计算机信息化系统的应用[J].煤炭技术,2013(10).
煤矿安全管理意见范文5
关键词:煤矿机电;安全管理;运输隐患;防范
前言
根据我国对于煤矿安全的研究数据可知,在现阶段的技术发展条件下,在我国的各类煤矿安全事故当中,煤矿机电运输当中的安全隐患所占比例较高,达到50%。同时,由于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及运输隐患问题自身普遍性与随机性的特点,更容易造成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出现漏洞。因此,文章对于机电安全管理以及运输隐患预防措施进行制定与完善,旨在最大限度上降低机电设备运输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1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及运输隐患现状
1.1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现状
煤矿安全事故的产生,与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密不可分。完善与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能够为煤矿的正常运行奠定基础。但当前煤矿安全管理现状不容乐观,主要存在安全生产意识以及机电管理制度两个方面的问题。
1.1.1 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现代煤矿生产经营中,注重效益却轻视安全管理。造成内部管理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欠缺,安全意识无法树立,忽视了安全管理在煤矿生产中的必要性。此种状况的产生,将严重影响整个安全生产意识的建立,无法形成以安全为中心的煤矿生产计划,致使安全隐患得不到清除。
1.1.2 缺乏健全的机电管理制度。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煤矿企业内部满足安全生产的重要衡量标准。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规范煤矿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因素。按照国家对于矿井的实际规定,每一个矿井需要具备17种基本的机电管理制度,但当前很多矿井并未将相关标准进行贯彻与落实,即便建立了相应内容,管理制度也并未能够为企业做出指导性的意见与建议,安全管理混乱无序。同时,作为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人员,也存在职责缺失的状况,在进行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管方面,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整改意见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为煤矿安全管理埋下隐患[1]。
1.2 煤矿机电运输隐患现状
煤矿机电运输隐患是近年来诱发煤矿安全重大事故的主要因素,在现代煤矿企业生产与发展过程中,煤矿机电运输隐患威胁较大。下面对煤矿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在煤矿机电运输当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主要包括电气火花等诱发事故以及运输系统缺乏科学等方面的内容。
1.2.1 电气火花等因素诱发重大事故。随着煤矿现代化建设,满足时展步伐的同时也造成煤矿生产现场各类机电运输设备的机械化水平的提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煤矿生产效率,却也埋下相应安全隐患。在带电作业状态下,电缆火花、信号照明防爆设备以及喷灯等各项设备运行都可能造成井下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以及相应安全事故。例如2005年,辽宁孙家湾煤矿某立井所发生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最终调查的原因显示是由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所造成的,在长期大负荷工作状态下,瓦斯大量凝聚。操作工人违章带电检修照明信号,带电状态下产生电火花,引发瓦斯爆炸。这起事故共造成200余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需要引起业内人员的重视与警惕[2]。
1.2.2 运输系统缺乏科学。对整个煤矿安全影响因素中的内容进行分析得知,各项硬件设施为煤矿安全生产带来相应隐患,其中的运输系统同样存在着不小的问题。结合对于现行煤矿工作的调查报告发现,对于中小型的煤矿企业而言,井下轨道铺设质量普遍较低,并未按照煤矿生产以及运输标准进行设置。同时,由于井下运输机车的安全配置以及各项防护措施不到位,并且由于大量工作负荷造成的运输系统的机械磨损,人员对于规范操作认识较差,导致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缺乏保障[3]。
2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及运输隐患防范措施
2.1 加强煤矿安全教育
煤矿工作由煤矿员工直接执行,其自身的素质高低以及专业技能的掌握水平,能够直接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因此,对于整个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普遍欠缺的情况下,需要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同时,管理层提升对煤矿安全生产意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决策内容贴近安全生产。首先,注重安全知识教育,明确由于操作不规范可能诱发的安全事故,提升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用意识强化行为;其次,重视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做到按照科学标准进行操作;最后,提升管理人员以及基层员工的责任理念,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充分保证煤矿运行的安全性。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状况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健全完善的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使得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工作发挥具体作用。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当中,应该使得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相应的作用,在安全管理当中充分的运用规范、系统以及科学的安全管理条例将各方面内容进行充分落实。同时,还应该将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运用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中,观察其可行性,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为煤矿企业营造良好的煤矿作业环境[4]。
2.3 做好机电运输设备安装与验收
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与验收是保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保证煤矿机电安全运行的前提与基础。因此,煤矿企业想要做好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与验收,需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保证安装技术人员的专业性。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是保证煤矿生产经营的关键,在安装方面必须按照具体操作规范进行安装,为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奠定基础;其次,强化验收流程。在验收方面需要认真对待,避免由于安全问题造成严重事故;最后,规范验收人员的检验标准。制定全面系统的验收制度,强化验收人员的专业素质,对机电运输设备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验收,保证设备运行安全性的提升[5]。
2.4 建立科学化的运输系统
科学化的运输系统能够有效避免运输隐患,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想要建立科学化的运输系统:一方面,基于煤矿的生产企业而言,需要重视运输系统当中轨道的铺设,提升轨道铺设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为科学化的运输安全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对机电运输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由于运输设备具备复杂性特点,在安装之后需要进行定期维护,掌握零部件维护以及运输方面的需求,检查磨损、破坏以及零部件老化问题,全面检测健全隐患可能发生点,在根本上提升机电运输设备安全性能。只有保证上述两个方面内容的建立,才能够建立科学化的运输系统,提升整体运输性能,为煤矿的安全管理提供发展保障,确保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为企业创造最大效益。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煤矿机电的运输在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尤为重要,需要提升到与企业发展同等位置。煤矿机电的安全管理以及运输隐患,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煤矿企业的发展状况,与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可见,排除煤矿生产当中的各项安全隐患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宋涛.浅议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及隐患预防[J].绿色科技,2013,5(12):215-216.
[2]李利勇.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及隐患预防策略探究[J].知识经济,2014,4(5):81-82.
[3]郝永勤.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及隐患预防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4,10(8):68-70.
煤矿安全管理意见范文6
关键词:萍乡市政府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
1构造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安全方针、政策的指引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逐渐好转,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发达的采煤国家相比,我国煤炭行业依然面临着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资源回收率低、产业集约化程度低、劳动力素质低、安全管理水平低等一系列问题。当前在我国煤炭需求快速增长的形势下,矿井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对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有着重要意义。
煤矿的安全生产运行过程就是指人-环境-安全行为-安全状态-人的反复循环,其中,人是安全生产运行中的核心因素。安全管理就是要着重研究和控制在生产活动中自由度极大的人,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基础和保证。煤矿发生事故,除了环境和设备诱发的因素外,更多的是人为事故,即责任事故。要克服人为事故的发生,必须要运用安全心理学的原理,培养训练员工养成自我控制的素质,从而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出现,避免事故的发生。
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安全是永恒的主题,是企业经济效益得以保证的基础,是矿区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和谐社会的呼唤。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珍惜生命、本质安全是每个职工追求的迫切愿望。因此,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势在必行。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与传统煤矿安全管理的区别:传统的煤矿安全管理主要依靠于行政手段的推动,着眼于系统运行的结果,往往是以集中整治或综合治理的形式来管理安全工作,一般都是出现问题解决问题,或者是事故发生之后,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再根据调查结果修正系统。这种“事后处理”的管理方式由于存在许多诸如治标不治本等弊病,因而很难从源头上遏制事故的发生。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是一套以危险源辨识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管理职工不安全行为为重点,以切断事故发生的因果链为手段的全面、系统、可持续改进的现代安全管理体系。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强调的是“煤矿事故可防、事故风险可控”的过程管理,是变“事后处理”为“事先控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实行关口前移、预控为先。从管理对象、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直至最终的管理目标,形成了一整套按照自动循环、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这一持续运行、不断改进的长效机制,注重依靠机制、依靠流程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经济杠杆推动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
2萍乡市政府构造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
创建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是站在深刻审视安全生产大格局,切实推进煤炭企业不断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战略高度实施的重大研究课题,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在管理上的再次质的飞跃与升华。
萍乡是一个以煤建市的老工业城市,开采煤炭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煤炭工业是该市的传统支柱产业之一。目前共有煤矿数量126处,其中四万吨以上煤矿63处,三万吨及以下煤矿63处,分布在辖区内三县二区的30个产煤乡镇,点多、线长、面广。全市地方煤矿核定生产能力458万吨,煤矿直接从业人员4.8万余人,间接从业人员10万余人。2010年全市地方煤矿产煤460万吨,煤炭工业产值13.6亿元,上缴各项税费1.7亿。煤矿地质条件复杂、“五大灾害”齐全,安全管理的难度较大。
近年来,该市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核心,积极实施“专业治安、科技兴安”工作战略,从2007年开始,经过努力,在借鉴国有大矿先进的安全监管经验基础上,萍乡市政府已先后构建了具有萍乡市煤矿特色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2134”监管工程。通俗地讲,就是抓住两个责任主体,用十三种制度,管理好四种人。近年来,为进一步理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关系,明确两个主体的工作责任,制定了十三项安全管理制度来约束和规范煤矿企业生产者、经营者、投资者和监管者四种涉及安全生产人员的行为,包括《萍乡市煤矿安全生产员工奖罚指导意见》;《萍乡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事故淘汰制度》;《萍乡市煤矿管理层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评估细则》;《萍乡市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门槛制度》;《萍乡市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等级评定标准》;《萍乡市煤矿(3+1)现场管理百分制度》;《萍乡市煤矿重大安全隐患会诊排查制度》;《萍乡市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到矿“二十查”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十项措施》等一系列地方煤矿安全法规和相关制度,简要介绍如下:
《萍乡市煤矿安全生产员工奖罚指导意见》:共9章,218条,从采煤、掘进、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爆破器材管理和防治水等方面详细列举了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所遵循的条令条例和对违章人员的具体处罚措施。
《萍乡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事故淘汰制度》:主要包括4条,凡煤矿企业发生3人以上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多次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市安委会将对事故责任人实施淘汰,列入萍乡市安全生产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煤矿管理人员,由原发证单位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并终身禁止在萍乡市范围内从事煤矿和其它高危行业的管理工作。
《萍乡市煤矿管理层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评估细则》:从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和事故发生严重性等五个方面分别进行打分,根据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量化处理,对不合格的煤矿企业进行整改。
《萍乡市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门槛制度》:从四个方面对煤矿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和死亡不同人数的所需采取的具体事故处理措施。
《萍乡市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等级评定标准》:按煤矿现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萍乡市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A类为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矿井,B类为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井,C类为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矿井,D类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矿井。评定标准采用地面设施必备条件(20分)、安全生产基本管理规定(20分)和井下安全生产基本必备条件(60分)三大项综合组成,每一项中又具体包括不同的评比内容和评分标准。
《萍乡市煤矿(3+1)现场管理百分制度》:通过具体的萍乡市煤矿现场管理制度考核表,市煤矿安全专业检查组在例行煤矿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萍乡市煤矿现场管理制度考核表》中所列安全隐患时,由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根据《督办书》中指出的隐患直接从基本分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萍乡市煤矿重大安全隐患会诊排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煤矿安全重大事故进行会诊,对会诊后认为存在隐患的煤矿下达《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监控整改任务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