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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1
我镇地处重庆市西南城郊,幅员面积47.61平方公里,城区面积10平方公里,总人口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3万人,农业人口3.2万人,辖10个行政村、14个社区居委会,是全市首批45个中心镇、100个经济强镇和商贸中心镇之一,也是巴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和主战场。200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99亿元,工业总产值87亿元,实现本级财政收入501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52元。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进程整体推进,乡镇服务和管理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镇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乡镇执法改革,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积极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在干部群众中大力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促进了依法治镇战略的顺利实施。特别是新一届党委、政府明确了“工业强镇,商贸富镇,创业兴镇,和谐稳镇”发展战略和努力把花溪镇建设成为“重庆首善之镇”的奋斗目标,把依法行政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尤其是市政府“关于改革行政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出台后,按照“三级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花溪实际,镇党委、政府将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践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重大举措,积极主动争取纳入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镇,切实做好委托执法工作,并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了综合执法实施方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了执法机构、职能和执法队伍清理,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和管理,并积极思考探索适应新形势和镇街工作需要的执法改革新思路,为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二、立足镇情,创新思维,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改革新途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改革行政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解决乡镇执法力量分散,执法制度不健全,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我们紧紧抓住被区政府确立为全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镇的契机,整合行政执法资源,率先在全区组建了行政综合执法队,对镇内具备行政综合执法的74名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了执法培训,并在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队下设城市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卫生管理3个执法分队。行政综合执法队的主要职能是统筹镇内重大执法活动,制定行政综合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台帐,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为,解决行政执法中的各类问题,协调各执法分队认真开展执法。日常工作由各执法分队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开展执法工作,遇重大的、复杂的、综合性较强的执法活动由行政综合执法队统筹组织实施,从而较好解决了执法力量分散,执法力度较弱等问题。我镇认真开展委托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区安监局、区药监局、区规划分局等部门委托执法的范围、权限依法开展执法活动,今年上半年,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先后集中组织开展了违法建筑拆除、征地保护性施工、农贸市场管理等5次综合执法,取得显著效果。拆除违法建筑83处、9万多平方米;取缔游医药贩、无照经营等12个;消除安全隐患9处。
三、强化管理,规范执法,积极构建行政执法新机制
为深入扎实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紧密结合镇情,按照市政府191号令和区法制办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开展了行政执法“五清理和四规范”工作,将计划生育、农业服务中心、安监办、市政所、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等六个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责,执法文书,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归类,并对清理后的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74名行政执法人员和部门公示上墙,同时,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证件登记管理制等,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为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不定期将镇政府和各部门的执法职责、依据、范围、程序及行政审批许可登记、条件、期限、收费项目、标准、办事指南等公示上墙,为开展行政综合执法创造了条件。
四、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积极创建服务型政府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
各乡镇应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
确定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三个部门为示范活动单位。示范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以及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着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探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途径和办法。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制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定期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统一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调研、中期论证和后期审查工作。二是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合法性原则,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效期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有机整合。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x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绵游府发[2006]19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规定,认真审查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区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巩固清理成果。五是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在被正式通过后应当在*政务网上公布,尽快让群众了解和知晓。(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四、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要把*政务网和今日*办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区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认真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保密局、区信息办)
五、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求,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纠纷,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新方法。制定行政调解办法,明确调解原则、调解范围及调解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调解流程,设计配套的调解文书,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不断强化调解优先意识,科学、规范、高效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认证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听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年内选择1-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听证。二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比例达到100%。三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促进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定评估机制,采用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定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制度,年内选择1-2件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核减行政审批项目,完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中介活动,防止“变相审批”和“只批不管、以批代管”现象。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通过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
二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积极推进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培训和综合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围绕“两个加快”,针对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加大依法治理力度,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灾后重建正常秩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灾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重建办、国土三分局、区房管局、区建环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二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着力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权责脱节、职能边界不清等问题。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堵塞行政执法漏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五是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研究。政府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对推进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研究,探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部门)
九、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改革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拓宽行政复议范围,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简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健全区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行政复议的公信力。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审判机构的联系,完善与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重视司法监督,严格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十、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和行政层级监督,注重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区政府各部门要向区政府报告当年本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各乡镇政府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强化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通报执法检查和跟踪整改情况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一年内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分别组织1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区政府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评查率不低于本部门上年度案卷总数的20%。本年度末组织力量对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纳入2010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十一、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
继续抓好以创建法治政府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广电局、区政府法制办)
十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3
关于开展“放管服”工作的自查报告
旗政务服务局: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转变行业职能,我局根据阿左旗政务服务局下达的《关于贯彻落实全旗“放管服”改革推进会议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阿拉善盟净化整治生态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度责任清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
(一)简化办事程序。抓住转变政府职能的“牛鼻子”,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改善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服务。如何实现群众办理业务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是城管局党委在新时期狠抓“放管服”改革追求的目标。1.对前来办理行政许可的经营业户(除即办件外)均能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没有附加任何法律法规以外的证明材料。对于以前个别申请事项存在法律法规以外的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前期户外广告设置需提供各片区证明以及施工方的各项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全面实 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 方便企业和经营业户办事,让“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直至“一次也不跑”成为一 种新的工作常态。2.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目前我局窗口户外广告设置以及渣土审批的时限由过去的十五个工作日压缩为三个工作日,对于企业和群众急需的抢修性挖掘道路等申请,实现急 需急办、先办理后完善手续。同时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所需的道路挖掘、杆线迁移申请,实行联合踏勘制,由过去的十个工作日压缩到2-3个工作日,更加方便了企业的生产建设进程。
(二)坚持以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等制度,实行大厅一站式受理,一窗口对外,限时办结。落实 工作“零缺位”措施,实施精准办公,规范业务工作流程,确保前来办事的经营业户得到满意服务,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完善权利运行流程。认真落实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梳理汇总我局共有614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 7项,行政处罚 593项,行政强制措施2项,行政强制执行 8项,行政监督检查3 项,行政征收 1项。对确认梳理的行政职权,按照“一职权类别一流程”的要求,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各环节的承办科室,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
(四)做好执法权力下放和衔接工作。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增强乡镇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 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遵循合法合理、重心下移、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最大限度地向乡镇下放行政执法事权。
1.下放行政执法权力内容按照旗政府的要求,我局推行“能放则放”的原则。一是处罚权在局级,而大量工作由乡镇负责的权力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事项下放给乡镇。二是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乡镇不具备主体资格的,采取委托的形式下放给乡镇。在对城市执法局行政处罚权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采取直接下放、委托执法的方式,将83项行政处罚权和7项行政审批下放至乡镇,赋予乡镇相对应的管理职权和责任及相对应的执法区域。
2.认真做好衔接落实。
一是加强管理。对下放的处罚权力进行动态管理,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
二是加强指导。和乡镇综合执法中队主动做好承接工作,明确承接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相关事项,落实承接机构和人员。在旗法制办的领导下,城执局多次组织对乡镇综合执法中队的业务培训,发放学法执法手册1000余本。2019年城执局结合乡镇执法特点组织编印《乡镇综合和执法手册》500册,上半年印发给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
三是明确责任。对实行委托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和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明确权责义务。对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要求承接工作人员具有执法资格。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要求,乡镇承接下放的权利后,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取消收费标准的政策,认真落实收费情况,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收费环节的事中事后监管。所有行政许可,由窗口及时传至数管中心,由数管中心通过网站和APP等途径下传至各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对审批事项实行单项监管,同时执法大(中)队可以对审批事项全部内容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探索实行承诺制,依据申请人承诺办理各类事项,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申请人承诺存在虚假,给予严厉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根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相关要求,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执法能力,截至目前我局企业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条,个人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8条,通过城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功能,2019年以来12319城管服务热线一共受理1355条群众举报,办案率98%,有效的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教育引导群众修身律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六)跟进“一张网”建设,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的每个事项与“一张网”对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三级 四同”,即同一事项区盟旗三级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7个事项在系统中办理,以“外网申报、内网办理、网端推送、快递送达”为主要模式,真正实现“全程在线、一网办理”。
二、存在问题
目前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我局涉及的权力事项多,有些业务 要求高,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维护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不能及时向经营业户答复的问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
(二)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中事后监督检
查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同时,历史无办件,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
(三)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涉及需要到现场勘查(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有的需要专业部门现场核验(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涉及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四办”在实践上尚有一定难度。
(四)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审批业务缺泛关联性,增加了审批成本,降低了行政审批效率。
三、整改措施
为了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便利化公共环境,我们将改进工作方法。
(一)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不见面审批办理流程,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 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主动对标国内先进评价标准, 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实现“上一个网服务全方位”, 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 理全覆盖, 推广“不见面审批”、“一次都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的改革, 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网上办事模式。
(三)加强培训,提升服务。加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马上办”服务 模式。部门要根据实际做好窗口一线人员业务培训,并组织人员到推行效果好的部门现场观 摩,杜绝“脸好看,门好进,但事难办”现象,避免“马上办”服务模式“新瓶装旧酒”, 同时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否则要进行问责。
(四)进一步完善首问自任职和AB岗补位制度。一是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城执局的工作职能及各科室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协调、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对方交代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决定不予办理的,应说明理由或出具不予办理的法律依据;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并做好相关材料登记工作。二是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要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但具体承办人不在时,要按AB角补位制要求,由科室其他人员负责办理;当AB角都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并记下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具体经办人办理。
特此报告。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4
但是,由于农村文化市场具有点多、面宽、线远、难管等特点,不仅存在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市场监管相对薄弱的问题;而且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丰富了农民群众的视野,对文化消费也有了更高的需求,一些非法文化产品乘机由城市转人农村,如盗版制品、非法销售安装卫星接收器、非法网络文化产品等日趋蔓延,使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文化市场监管函盖面日益广泛;加上农村文化市场法制尚不够健全,无证照非法经营活动问题相对突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存在鞭长莫及、疲于应对的问题日渐凸现,给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深化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完善延伸文化市场监管手臂,成为我区继2011年全省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现场会以来积极探索实践的新课题。下面,就我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实施重心下移,派驻组团乡镇文化市场监管中队的做法,向大家作一汇报。
一、具体做法
余杭区总面积1220平方公里,由于我区东西向距离长,区政府所在地又处在全区最东则这一地理特殊性,容易产生鞭长莫及的情况。为适应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需要,2011年1月,经区编委批准,我局调整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在原有22名人员编制不增的情况下,改为设“二科三中队”(综合科、审理科和组建了三个执法中队)。
(一)定模式。我们重新合理配置大队的行政执法资源,
下移管理重心,分块缩小监管跨度,将全区监管区域分成3片,除临平城区5个镇(街道)由一中队管辖外,分别在古镇余杭片5个乡镇和良渚片8个镇各派驻一个中队。每个执法中队配备执法人员3至4名,执法专用车一辆,实现以组团中心乡镇为据点,就近监管、辐射周边、全面覆盖的我区农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管新模式。中队所在地中心乡镇政府为执法中队提供了固定的办公用房,大队调配添置了必要的工作和生活设备。2011年10月,余杭片中队已先期进驻余杭镇。
(二)定原则。在派驻执法中队的过程中,我们确定3项原则: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处罚统一原则。中队要积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争取有力支持,明确乡镇(街道)属地协助监管事项不变。中队实行垂直管理,隶属区大队的派出机构,在行政处罚主体统一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中队执法工作权限,鼓励中队创新执法手段和方式。二是坚持精简高效,整体运作原则。派驻执法中队,改变了区大队一级监管运行模式,实行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查处权与裁量权分离,科室与中队整体运作、同步联动,提高了综合行政执法效率。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协调推进原则。派驻执法中队涉及人员、经费、住所、装备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诸多问题。我们将推进派驻中队与贯彻《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创新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模式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先简后繁、逐步细化,积极稳妥开展推进工作,保持了人心稳定、管理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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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制度。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准绳,也是一种集体的承诺。在新模式运行过程中,我们明确大队原有的内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评议这三方面制度要根据新情况修订、补充和完善。目前,新增订和正在修订的有《执法中队工作职责》、《中队办案经费开支使用制度》、《值班工作制度》、《承办案件审理复核制度》等,使派驻中队工作规范推进。
(四)定机制。工作机制是工作程序、规则实现有机联系、有效运转,较为固定的一种工作方法。在多年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实践中我们已经积累了一些十分有效的工作机制。在推进派驻中队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强调坚持有效的机制不放弃,新的机制要创新。目前,正在酝酿和推行的有“中队执法区域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中队执法区域各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管理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中的重要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扫黄打非等文化市场集中治理行动方案,协调解决派驻中队执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文化市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主要是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办事窗口的审批工作数据信息与大队科室、各中队执法检查信息定期通过网络或纸质载体互相反馈,必要时召开会议沟通反馈;并要求有关政策法规、市场动态在局门户网上公布,供相关行政机关调阅、市民查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案件审理复核机制”:派驻执法中队其查获的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按“案件审理复核机制”规定程序报大队审理科复核和报批,对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告知执行三个阶段每一步骤如何操作规定了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确保案件承办工作顺利进行。
“中队执法监督机制”:主要设置了大队对中队的内部层级监督措施,如对多次举报却查而不获的案件、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组织督查的运作规则;中队管辖区域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局行政监察办和大队还分别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网上信箱,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对执法中队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过错责任追究。
“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将实行办案数量、类别、案件质量和规范执法等一系列量化指标考核,任务到人、指标量化并和上级案卷评选、技术比武等各类获奖挂钩,对不能完成基本任务的科室和中队人员年度不能参评优秀档次和先进工作者,改变执法人员工作考核“大锅饭”、评先按票数的粗放管理模式。
二、存在困难
我区派驻中心乡镇执法中队工作才刚刚开始,在筹划和运行过程中,我们感到存在以下困难:
(一)人员明显不足。自XX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以来,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编制人数由原来的7名,增加至现在的22名(实际在岗18名)。但随着监管内涵和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以及派驻中队执法模式的需要,我们感到人员明显不足。
(二)生活遇到难题。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中层干部和执法人员家庭均在临平城区,下派到中队工作,距离城区都有1小时左右的车程,加上由于文化市场是晚上相对活跃的特殊性,不可能天天早出晚归。安居才能乐业,就需要解决队员宿舍、就餐等生活问题, (2)
(三)协管需要磨合。派驻中队执法后也容易使个别乡镇文体中心(综合文化站)人员产生推卸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的责任,原有的发挥乡镇(街道)文体中心属地协管的工作容易淡化,需要解决统一思想认识问题。派驻中队是文化市场专业执法运行机制的调整,通过下移管理重心,分块缩小监管跨度,解决镇乡街道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资格缺位问题,不是取代当地人民政府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属地监管的职责。
三、继续推进
在中心乡镇派驻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队,就近监管、策应周边,也给行政相对人就近履行法定义务带来了便利,其管理成效是显而易见的。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推进,不断完善,初步思路如下:
(一)争取增添人员。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人员不足问题,落实在中队部所在地招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协管员办法。对大队新录用和交流调入的公务员实行先安排在中队锻炼的措施,以保障中心乡镇派驻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队工作深入推进。
(二)经费列入预算。派驻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队不可避免会增加一定的行政执法成本,我们将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将中队开办经费、办案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5
一、加快创建法治政府工作体系建设
(一)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的建设法治政府7个方面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二)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活动。确定2-3个区(市)县或乡镇(街道)为依法行政示范点,各区(市)县政府要选择1-2个乡镇(街道)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三)进一步规范乡镇依法行政。围绕**试验区建设,梳理乡镇政府职责权限,明确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任务和要求,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基层延伸的有效办法。
(四)健全学法制度。一是各区(市)县政府要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集中培训制度,切实保障学法的时间和效果。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力度。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着力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权责脱节、职能边界不清等问题,推进政府部门职责的法定化、规范化,科学、合理地设置体现本级政府功能特点的政府机构。
(二)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是规范依附于行政审批的前置审查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四是清理企业年检(年审)审批事项,规范企业年检(年审)需提交的审批资料。
(三)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程序,编制完成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四)强化诚信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诚信政府建设若干意见》、《**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坚持合同法律审查制度,完善重大合同备案制度,对全市行政机关对外签订的合同及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提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应当进行听证。二是健全重大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等制度。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行政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三)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制度建设
(一)围绕试验区建设开展政府立法工作。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3件,拟制定政府规章11件,拟加强调研论证项目43件,为试验区建设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二)建立立法后评估制度。一是制定并实施《关于开展政府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立法后评估的对象、内容、标准、方式、程序、评估结果和评估效力等内容。二是选择2件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试点,制作评估报告,逐步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继续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英译工作。组织有关科研机构把政府规章及重要规范性文件翻译成英文参考文本,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
(四)清理规范性文件。一是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规范行政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一是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三是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和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逐步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文书。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流程,加强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83号)要求,推进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并将细化、量化后的行政处罚标准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灾后重建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41号),确保灾后重建工作依法实施。
(五)严格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管理。一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省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以外的其它执法证件的,应及时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公示制度,将本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应当持有的执法证件的名称和颁发机关向社会公告,接受行政相对人监督。三是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四是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和公示制度。二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是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一是拓宽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渠道,探索建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请审查规范性文件机制。二是严格报备制度,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在规范性文件公布后15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市政府法制办要坚持严格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化解行政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渠道。在行政复议案件多的部门建立行政复议专门受理窗口。二是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拟订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标准,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三是对各区(市)县政府落实行政复议机构、专职人员和经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四是坚持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诉讼审判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五是继续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六是认真落实法院行政审判开庭前、审理中、审理后向行政机关发出的“一案三建议”。
七、完善社会自治功能
(一)完善农村基层治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试行)》,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推进社区群众自治建设。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培育社会组织,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
八、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一)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政府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职责。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研究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各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增加其在政府工作目标考评中的分值比重,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量化考评体系;建立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核、奖惩挂钩的考核制度,对经考核评定为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进行表彰奖励。
(三)坚持政府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区(市)县政府要坚持落实政府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市政府各部门要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6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森林是地球上宝贵的自然资源,其对人类的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对生态与社会的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对森林加以保护,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强化森林资源保护。通过行政手段保护森林资源成为当今社会通用的一种有效的手段。本文对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响应的对策。通过解决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达到更好地保护我国现有的森林资源,有效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的。
一、林业行政执法的基本概述
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相对行为人,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国家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具体实现的活动过程。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在越来越复杂的环境和压力下,能否克服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是更好地保护我国现有的森林资源,有效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键。
二、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林业行政立法与当前林业发展的现状不符
虽然近年来,林业立法已经涉及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层面,但是,在立法时对一些具体的程序规定不是十分完善,导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界定不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的管理中,在执行权利的同时没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林业社会参与的广泛性以及林业主体多样性的特征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对违法当事人的各种违法案件的规定也显得比较模糊,致使在执法时不能有效的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2.众多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职权重合,行政执法效率低
从目前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状况看,除林政部门作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代表其执法外,其他如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在执行林政处罚时都需要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这些单位共同执法就造成可以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机构过多、过散、过滥、这些有执法职能的机构存在着执法职能相互交叉、相互扯皮,从而导致执法力量分散,难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所以建议成立林业行政执法联合队,统管所有的林业行政执法,效果会相对好一些。
3.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林业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执法客体量太复杂,导致执法困难。近年实行考试进人后,淡化了专业知识,所考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执法人员的林业和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再加之学习的内外环境不具备,学习风气没有形成或是流于形式,林业执法人员特别是乡镇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有的对基本的、简单的办案程序没有掌握或掌握不够,致使执法过程中不时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执法,适用法律法规条文不当,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4.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
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确立1个内部机构,统一管理林业行政处罚工作。林业行政案件在调查结束后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送至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意见后,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但是实际的工作中,因政府机构改革,大部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未设立专门统一的林业法制机构,现行的林政部门没有确实起到真正的审查把关、监督作用,致使林业各执法部门执法的自由裁量权随意性扩展,使得林政执法的标准质量降低。
三、治理对策
1.完善林业立法,建立健全林业各项法律规范
林业立法是林业依法行政的基础,林业立法要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成功的做法,不断改进立法工作的不足,提高林业立法水平和质量。同时要遵循林业社会参与的广泛性以及林业主体多样性的特征,在林业行政立法过程中,既重视林业建设的政府主导作用,也要把把林业执法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界定清楚同时要发挥各种组织、机构和各种社会角色的作用。
2.建立健全林业综合执法机构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统一负责林政案件的把关、审核、监督工作,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以从根源上堵塞执法漏洞。通过考核、测评的方式,成立以森林公安为龙头、由林业主管部门的各股、站、室业务骨干组成的林业执法综合队伍,以更加有效地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这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的作用。
3.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可以采取培训、轮训等方式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林业业务知识的培训,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准确适用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工作责任心,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素质,在实践中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健全县级林业执法行政部门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是最基层的林业主管部门,林业执法权能否行使到位全靠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因此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要健全专门统一的林业执法队伍以及林业法制机构,只有形成统一、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才能不断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提高林业执法效率。同时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构,即法制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