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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养老现状范文1
【论文摘要】为深层次的研究我国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现况,以成都市温江区为例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多阶段抽样的方法,对温江区各个年龄段拥有农村户籍的群众进行了抽样并结合定性、定量的统计分析,将单因素分析与多因素复合分析相结合,横向分析与纵向分析相结合,对收集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深层次的分析,反映我国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的现状,并结合分析结果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提出相应的建议。
1.调查报告
本调查于2009年2月21日对成都市温江区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现状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
此次调查通过多阶段抽样的方法,对温江区各个年龄段拥有农村户籍的群众进行了抽样,抽取样本总数为100户。由于采用的是现场登记、现场答疑的回收方法,不仅回收率达到了100 %,确保了调查的质量,还获取了其他相关信息的第一手资料。
(1)为了更好的研究各年龄段的经济情况,我们对年龄段与家庭人均月收人两个变量进行列联表分析,50岁以上的人群人均月收人主要集中在500元以下,占到调查人数的70 %,收人水平低下,在这个年龄段的人群中,人们基本上没有工作,平时的日常费用支出主要来自于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或者是子女的赡养费用。在22一35与35一50的两个年龄段里,人们的人均月收人水平比较稳定,集中在500到3000元之间,虽然收人差距比较大,但是目前基本的生活水平还是可以通过自己收人得到保障。
(2 )在问题“您对新型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的信息回馈中,对“年龄段”、“经济状况”与“了解程度”三个变量进行了因果分析与交互表分析,只有10%左右的被调查者对目前实施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比较了解,然而,大多数被调查者都反映对对该项制度并不是很了解,了程度仅为一般或者根本就不清楚。对该项制度比较了解的被调查者主要集中在35岁以上的年龄段中,在35岁以下的被调查者中,仅有一人比较了解,大多数人们都不是很清楚。这一方面反映了年轻人对养老保险的关注程度不够,但同时也折射出目前温江区对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人们的了解程度偏低,只有35岁以上必须购买社保的群体对该制度的具体内容才有所了解,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更为有效的宣传方式,且对还未参与社保的人群应特别关注。
(3)在问题“您是否担心退休后的养老生活”的信息反馈中有71 %的被调查者担心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这主要集中在低收人者,其中,在“担心养老生活”的被调查者中有34.3%的位于500元以下的收人水平中,有34.3%的位于500元一1500元的收人水平中。1500元以上收人水平的人们基本上不担心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因为这部分高收人者主要在22 - 40这个年龄段中,他们有更多的时间与财力采取购买其他商业保险等措施来保障自己以后的晚年生活。
(4)在问题“以您现在各项养老保险金的总和,退休后您觉得生活水平会是怎样”的信息反馈中,大约一半的被调查者反映目前的养老金金额无法保障自己基本的生活需要。50岁以上的人群中有69%的被调查者反映目前的养老金使自己的保障程度处于中等偏下的状态,有少数人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而其他年龄段的被调查者大多数觉得处于中等水平。可以看出目前的养老金金额对于患有较多疾病的老年人还是有点紧张,保障不够,这为我们以后的改革起到了导向性作用,可以设置合理的机制,不同年龄段的社保金额区别对待,体现相对公平。 转贴于
(5)在问题“您觉得退休后每月需要多少养老金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信息反馈中,有41%的被调查者认为按照目前的消费水平,每月400一600的养老金才可以基本保障其生活需要,26%的被调查者认为600 - 800元比较合适,29%的被调查者认为800元以上比较合适。如果以比例0.04,0.41 ,0.26,0. 29作为权重对各样本距均值400 , 500 ,700 ,800进行加权平均,由期望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到社会群体对社会养老保险金额的月期望值为635元。
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对社会养老金最低需求的程度与被调查者的年龄段有着密切的关系,在50岁以上的被调查者中,有75%的被调查者对养老金的要求为月400一600元,而更为年轻的调查者则认为月400 - 600的养老金将不能保障目前消费水平下的生活需求,在35 - 50岁的人群中,有65%的人觉得月600元以上才能维持自己的晚年生活需求,而在22一35的人群中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月800元以上养老金才能保障自己退休后的养老生活,这与各年龄段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有着关联性,根据托宾的绝对收人假定的消费理论,人口的老龄化现象与生活必需品范围的扩大都将影响人们长期的消费倾向,而按照目前的费水平,低年龄段比高年龄段的人们在对保障金额的要求数量上有差异是正常的,如何更好地解决这种生命周期跨期赡养的问题是以后如何改革的重点之一。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模式的构建
基干目前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施行实地问卷调查所反应的具体问题,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对比借鉴,为我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明确的方向。
(1)实行个人帐户管理。该帐户包含三个户头:普通户头、保健户头、特殊户头。普通户头可以用于个人的养老、教育、购房等方面;保健户头用于个人的医疗保健;特殊户头用于养老和紧急开支。
(2)实现全国联网办理业务,由于中国特有的农民工现象,通过全国联网办理,简化办理手续。
(4)鼓励私人缴费,在私人缴费上实现缴费多样性、灵活性。
农村社区养老现状范文2
关键词:农村;新农保;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2-034-03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基本特征分析
(一)中国农村养老概况
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并且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正在以每年超过3%的速度递增。2000年,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占总人口的10.2%。到了2011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又增加到1.85亿。预计到2015年,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2020年达到2.43亿,几乎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位老年人。而根据目前空巢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18年后二十位中国人中就有一位空巢老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剧增,成为我国老龄化趋势的重要特征。
(二)中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农村养老方式是指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各种方法、手段、途径或形式。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存在三种形式,即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其中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养老的主要形式。
1.家庭养老
所谓家庭养老就是家庭成员或者说亲属网络,如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制度。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方式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家庭养老比例高达64.2%。也就是说,农村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结构,可以使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三个方面都获得基本和可靠的供给。中国人从古至今家庭本位的文化使得家庭的赡养功能发挥到极致,家庭养老的形式被延续下来。多年来,在农村以家庭的形式来实现老年人的养老,适应了我国农村的乡情、村情、家庭,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
2.社区养老
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Robert E.Park)认为社区的基本特征是这样的:(1)一定地域有组织的人口;(2)多少完全植根于它所占领的土地;(3)个人生活在相互依赖的关系里……社区养老就是以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多方面的力量,充分动员社区中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为老年人的安老、养老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使老年人留在熟悉的环境中,和亲人们、熟悉的邻居、朋友们一起安度晚年。据统计,到2010年年底,我国已经建成带有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2万个,可以提供留宿照料床位1.2万张,日间照料床位4.7万张。这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老压力。
3.社会养老
我们这里指的社会养老主要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险是指相对于“老农保”而言的“新农保”,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简称。它是以国务院2009年9月1日出台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为标志,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为基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的的一项重大社会政策。同过去的“老农保”相比,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改变了以往的农民自己缴费,本质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截至2012年7月底,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超过4亿人,其中:1.16亿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二、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
1.家庭规模缩小、家庭功能弱化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改变,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很多困难。有调查表明,90%的独生子女父母认为“只生一个孩子对父母未来的生活和养老不利”。他们担心唯一的孩子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离家远去后。自己的生活没有依靠。家庭的小型化,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2.人口流动加快、代际倾斜严重
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老人的孩子们出去打工了,所以就留下来很多的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一老一小在一起,老人得种地,孩子得上学。农村很多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成为一大难题。同时,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生子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3.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自理能力下降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这一切必将加重家庭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二)社区养老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区养老资金不充足
由于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集体经济发展落后是一种普遍现象,再加上各地方政府财政实力的非均衡性,因此,养老资金投放不足,成为困扰农村社区养老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社区养老机构需要提供专业的护理,同时它们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失能老人,老人能承担的服务费用很少,而政府的资金支持又很少,因此,政府在社区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方面远不能满足社区养老机构的实际运作。
2.养老服务人员不足
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养老模式的建设,人力资源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农村社区养老人员主要由专职社工和志愿者两部分构成。目前从农村社区机构的实际情况看,受过专门护理相关服务培训的专职社工人员较少,同时社会上愿意为社区服务的志愿者也不是很多。这是农村社区养老亟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三)社会养老存在的问题
我们之前谈到过社会养老主要是指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我们主要是研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警惕新农保走“老路”
20世纪末,我国农村尝试建设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但运行一段时间后停滞。老农保为什么会失败?根本原因是保费完全由农民个人缴费,没有国家财政的支持,最终演变成农民自我储蓄。眼下“新农保”正在全面展开,根据规划,我国将于2020年全部实现所有农民都享有新农保。“新农保”的实施,政府财力是关键。当前“新农保”在实践中,“空账运行”、强制搞“新农保”、片面强调考核参保率等,这些值得我们警惕。
2.养老金结构不合理
《指导意见》中规定,60周岁老人要想拿到国家基础养老金,其子女应该参保。这个附加的规定使“新农保”覆盖难度增加,而且也使“新农保”的执行成本大增。从附加的新规定中可以看到,单从表面上看,它对整个农民参保率有很大的提升,但实际上也会出现逆淘汰现象,即那些农村最需要帮助的贫困老人,反倒是帮不了。这些捆绑政策最终还会增加新农保的执行成本。
三、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路径选择
(一)大力提倡孝道,强化家庭养老功能
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文化问题。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因此,要继续发挥家庭养老的作用。而要强化家庭养老功能,政府就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激励子代对亲代进行家庭养老。纵观各国经验,激励家庭养老主要从两个方面人手:一是增加不养老的成本,二是增加养老的收益。
1.增加不养老的成本
增加不养老的成本是指通过增加不养老行为的成本以降低此行为的发生,达成养老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障,可以参照新加坡的《赡养父母法》中的做法:凡拒绝赡养年迈父母者,其父母可以向法院。政府要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政策及法律体系,规范包括农村老年人在内的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养老行为,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
2.增加养老的收益
增加养老的收益是指通过增加养老行为的收益以增加该行为出现的概率,达成养老的目的。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政府可以鼓励有条件的县、乡镇、村对养老的家庭进行现金奖励,同时开展“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等。例如江苏省江阴华西村规定年满80岁村民的三代直系亲属每年每人可得奖金100元,年满90岁村民的三代直系亲属每年每人可得1000元奖金,百岁村民的三代直系亲属每年每人可得10000元奖金。此外,政府也可发挥政治利益诱导的激励作用。例如,在入党、晋升等方面对农村那些典型人员予以适当的政策倾斜。
(二)扩大农村社区养老比例
农村养老需求大于供给为社区养老提供了空间,社区养老成为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要依托。要更深层地发挥社区养老的作用,就必须加大对农村社区养老的财政支持,同时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体制建设。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
1.增加对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财政支持
大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缓慢,当地养老服务机构无法得到充足的资金,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对农村社区养老机构的财政投入。不仅要增加国有养老机构的财政投入,还要放宽政策,鼓励更多的民营和私营养老服务机构到农村社区,进一步发挥政府与非政府合作的“官办民营”的社区养老机构的作用。政府通过调集资源,运用财政转移支付手段,加快培育养老服务机构,弥合社区养老的不足,让老年人拥有一个幸福祥和的晚年。
2.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制
一方面,应在大专院校开设老年人护理照料和医疗康复的专业课程,培养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家庭护理和医疗保健;另一方面,借鉴国外先进的社区养老服务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例如,美国在社区养老方面形成了一个老年服务链条:老年公寓由政府出资建在城市里最好的位置,但是经营老年服务事业却是民营的专业集团,这些集团打造一个服务链条,比如生产早餐、晚餐以及医生服务等,这是一种最好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还有瑞典的“时间银行”,将志愿者为养老服务所花费的劳动以时间为单位计入个人储蓄账户,等到其年老需要服务时,可以从其储备账户中支取等值的服务时间。这种方式既可以促进公众的道德水平的提高,同时也符合农村财力紧张的现状。
(三)构建“新农保”的整合机制
1.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要灵活多样
眼下“新农保”正在全面展开,根据规划,我国将于加20年前全部实现所有农民都享有“新农保”。我国新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上是地方政府每人每年补贴30元。但是考虑到我国中西部财政较困难地区的实际情况,“新农保”在运行过程中应实行改革,在制度设计上应灵活多变,可以不要求较困难地区盲目地实现参保率,或者是国家在经济困难的地区加大财政补贴,避免一刀切和急功近利,警惕“新农保”走老路。
2.构建“新农保”长效供给的相关配套机制
农村养老远比城市更为复杂和困难,要构建“新农保”长效供给的配套设施,必须着眼于全局。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出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使“新农保”制度建设尽早驶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另一方面,要加强领导,为“新农保”长效供给提供组织保证。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新农保”制度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领导下,推进“新农保”工作顺利实施。
农村社区养老现状范文3
论文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方式主要存在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和储蓄养老等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除了继续保持和况固家庭养老的方式外,还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方式并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资全的投入。
养老保障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一个主要项目。它是指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经济、医疗以及服务照料等方面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救助措施。养老保障制度的内容比较广泛,具体包括收人保障、医疗保障、最低生活(福利)保障、住房保障、生活服务和保健服务等。
一、农村养老的三种基本形式
2004年底,中国60岁及以l-老年人口为1.43亿,2014年将达到2亿,2026年将达到3亿,2037年超过4亿,2051年达到最大值,之后一直维持在3亿一4亿的规模。如何保障老年人口晚年生活是全社会都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而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差距,使得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更加严峻。目前农村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和储蓄养老。
(一)家庭养老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养老内容,主要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只个方面。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城镇占24.0%,农村地区占39.1%,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农村养老方式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集体养老
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的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五保制度”是对农村丧失劳动力,无依无靠的老、弱、孤寡残疾居民以“五保”即保证他们的吃、穿、住、烧、葬(教)等为内容,以社会救济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五保”的供养方式逐渐通过建立敬老院来实现对孤寡老残人员的集中供养。目前,五保供养是我国农村地区最为传统的政府供养方式。这种养老方式对符合要求的老年人主要采取两种供养形式,一是集中在敬老院供养,即由乡(镇)、村安排在敬老院享受养老保障;二是分散供养,由村级组织负责,安排邻里照顾。
(三)储蓄养老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指老年人口依靠 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和土地政策,使农业人口从农业生产经营中中获得的收人微薄,生活所需的不足部分往往由外出打工补充。大量的农村青壮年人口纷纷外出打工,通过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或多或少地积攒了一部分财产。他们的这些积蓄除了用于日常开销、教育投资、医疗费用的支出,还通常用于“防老”。目前我国的农民工人口已达到1.5亿左右,大部分人并不打算永久性地居住在城市。有了一定的积蓄后,很多农民工首先想到的就是回老家修房子,目的就是为了将来的养老。
二、农村养老保障体制的现状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化的时代。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障方式遭遇到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农村养老保障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以湖北省为例,2005年,湖北省农调队,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在全省17个市县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之后又专门针对农村养老问题在5个县市对150个农户进行了重点调查。调查显示,湖北省农村老年化比重呈加快上升之势,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却相对滞后,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一)农村社会保障功能的弱化
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人严重不足,大多数的老年人基本处在社会经济保障体系之外。广大农村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年人群体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他们身上体现不够。此外农村集体经济脆弱,致使农村社会化养老举步维艰。与城镇一样,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其实是一种福利和救助制度,主要由集体经济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虽然国家在城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也在农村推行了养老保险,但于集体经济脆弱等多种原因,农村养老保险举步维艰。据湖北省农调队2005年对170个村的抽样调查,2005年底,村均累计负债近78.5万元,这就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无力承担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农村养老保险的费用完全要农民自己承担。17个县市,1700个农户调查显示,有近六成的农民认为如果养老保险费用完全要自己负担,他们不愿参加养老保险。2006年,社保养老保险的实际运作情况比意向调查结果还要差,参加养老保险的只占农户总人数的10.5%。
(二)土地功能的“虚化”
土地不仅被农民视为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而且被视为失业保障(当从事非农业劳动收入不佳时,农民可以退回到土地,获得生产和生活资料)和养老保障(在青壮年和老年健康期通过劳动获得的收人,可以维持自己的老年基本生活)。然而,近年来,农村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在不断“虚化”。一方面,进行农业经营的收益越来越低,甚至出现了种田亏本的现象。土地给予农民的养老保障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展,部分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这样,部分农民变成了“非城非农”的失地农民,土地养老保障无从谈起。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耕地面积锐减。许多农村老年人失地后,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拮据,用于养老的积累更少。
(三)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勿庸讳言,家庭养老依然是现阶段我国养老的基本模式。但从现实社会及调查材料看,它已不能承担所有的养老任务,正受到来自于计划生育政策和城市化、工业化社会共同引发的人口结构老龄化、家庭结构核心化等严峻挑战。现实各种因素的结合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瓦解,子女对老年人的照料和慰藉不像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也就是说,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正开始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挑战。统计资料显示,在我国2004年平均3.8个乡村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据2005年湖北省对170个村的抽样调查,平均3.2个农村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据巧。个农户重点调查,2005年农户用于养老的费用仍然达到每位老人974元,养老费用占农户家庭年纯收入的8.5%。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制的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面对我国庞大的农村人口群,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为避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滞后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巫需找到一条适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养老保障的发展道路。就目前我国的农村现状而言,需要继续发挥家庭养老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社会养老保险并加大对农村养老的资金投人,方能解决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现实问题。
(一)继续巩固家庭养老机制
赡养老人无论从伦理道德还是从法律规定上讲,都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从我省农村的实际出发,家庭养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不应排除家庭养老保障,而是要通过社会化养老保障机制来促进家庭养老。一是以政府行为推动农村家庭养老,在全社会形成养老光荣的风气。政府通过农村基层组织每年对农民家庭养老情况进行评定,对尊老、爱老,尽到赡养义务的农户予以挂牌褒奖,并在减免税费土予以扶持。二是加强对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督促。其形式有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等。近年来,老年协会在引导和督促家庭养老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红白理事会引导人们对老年人的丧事简办,减轻了家庭负担,把钱用在老年人生前生活改善上,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对此应进一步加强和引导,促进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机制
社区养老是发展新农村的新趋势。加强社区养老的文化建设和服务理念,尽可能解除落后地区农民的养老后顾之忧,尽快改变其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不但对落后地区人口控制发挥作用,也对促进落后地区人口流动、增进落后地区市场经济的因素有着重要意义。城市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相比,农村社区养老体系建设起步晚,远不能适应和满足农村老人的需求。为此应从三方面加强农村社区养老机制建设。首先,加快建设农村敬老院。敬老院是我国长久以来最具代表性的老年服务内容,曾受到老人的喜爱和子女们的青睐。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形成,农村敬老院的数量越发难以满足老人的需求,因此,必须加快农村敬老院的建设步伐。其次,农村老年服务的内容必须增加,包括老年医疗服务、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不能自理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内容,以满足老年人不同的需要。再次,尽可能在经济上给老年人以支持。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有的经济发展迅速的农村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了退休制度,也有的按年给予补贴,对老年人的养老作用很大。但这要以雄厚的集体经济为基础。因此大力发展对于农村集体经济,是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机制的重要之举。
农村社区养老现状范文4
论文摘要:建认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不可少的部分浙江的农村社会保障面临挑战,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不少的问题二因此,应当建立城乡一休化的二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推进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改革发展、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浙江省不仅进入厂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第二位,由于浙江的社会经济较发达、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速度上升迅速,浙江乡村衡量老年型人口的四项指标均高于城市地区‘可见,浙江乡村的老龄化程度比城市地区严重,面临的挑战比城市地区更大(见下表)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浙江作为全国第一个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的省份,更应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方面先行一步。
一、浙江省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浙江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在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上有了拓展:一是集中在敬老院供养,由所在村提供粮食资金,由乡镇企业收人、乡村提留和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二是老年人分散供养,由村级基层组织给予照顾。但这一保障项日所涵盖的老年人口比重较小。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救济,主要是建立在.“三提五统”基础上的“五保”制度。此外,浙江从2001年起,将农村居民也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中。当然,能享受到这一制度的人,目前所占比重较小。
目前,浙江的农村老人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类:
一是家庭养老模式——养老经济上的支持力来源主要是来自家庭成员;二是自我养老模式——主要的经济支持力来自自我的储蓄或者其它的劳动所得和投资所得;三是社会养老模式——主要的经济支持力来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养老金支持或者是社会人道主义的帮助。在上述三类养老模式中,又以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主。
在社会养老模式中,其主要经济支持力来自以下几种类型:
(一)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是浙江农村的一个新型养老模式,1995年在全省展开。由于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正处于过渡期(由民政部转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有此交接工作还没有完成,所以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没有大的发展。
(二)农村社区农民退休金制度这是富裕农村社区为保障本社区老年农民养老的一种形式,其资金主要来自村办企业的利润、出让土地款或其他集体经济资产。村养老基金实行退休金制度,其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而定,不同程度地解决了本社区农民的养老需求。
(三)计划生育养老保险与计划生育公益金等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是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与纯女户父母养老保险。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浙江提出了在全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重点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进行社会救助.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障近年有所发展,但目前浙江农村仍以家庭养老和以个人自养为主,作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核心部分的社会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养老社会保障的差距仍然十分明显。其存在的问题十分尖锐和复杂。
(一)认识偏差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深受城乡二元结构理论的影响,从而形成了浙江省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最大误区:由农村解决自身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
(二)立法滞后农保工作至今尚没有一部完整规范的、由人大通过的法律,导致实际工作中体制关系难以理顺,法律责任不明确,政策尺度难把握(如开展农保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等矛盾,直接影响农保制度的确立。
(三)基本方案尚需完善首先,方案需进一步精算。现行方案缺乏令人信服的坚实依据,尤其是在一些具体测算指标上尚无完整的体系。其次,如何体现风险共济的保险原则。目前浙江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完全个人账户制”,这种方案权益关系明确、符合农民的心理。但它背离了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基本特征。同时,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无法统筹、难以体现风险共济。这又背离了社会保障的根本性质。
(四)社会化水平低,投保人数占应保人数的比例小国家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对象为20 - 60岁的农村居民,但是目前浙江农村20-60岁的投保人数占应投保人数的比重不足50 % 。
(五)人均参保值低,根本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的需求到1999年底,全国有8000多万人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累计收人保险金仅为184亿元、1998年向59.8万参保人发放养老金“人均42元”(中国社科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组,2000),略高于各地支付给“五保”老人的平均费用。这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只能起补充作用,而不能起保障作用。
(六)养老金缺乏适当的保值增值措施,投资渠道单一目前浙江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存人银行,二是购买政府债券。这两条途径的收益率都非常低。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实现当初农民投保时国家承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12.9%的利率,则养老金不仅不能保值和增值,反而会贬值。
(七)公平性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般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
(八)管理不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分散,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不健全,使得管理水平低下。加之将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使用集于一身,有悖于国际上将征、管、用分离的通行做法,致使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难以得到保障。
三、发展趋势——对策思考
对于农村养老问题,如果仍然局限于从农村寻找解决的途径,必然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我们应当看到,正是农村特别是广大的农民工对城市经济的无私贡献,推动了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21世纪,农民的养老问题陷人了困境。如果不能及时建立以社会公平为前提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推动城市的发展,势必会极大地挫伤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要最终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只有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前提下逐渐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只有这样,广大农民才能真正公平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一个重要原则:损益补偿。也就是说,在此政策中受损的群体在彼政策中应得到相应补偿,以利于维护各种利益的均衡。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损益补偿”的具体表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大势所趋。浙江作为一个经济大省和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理应为全国树立榜样。浙江以强大的经济后盾来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可行的。
(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支持条件
1理论支撑
(1)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符合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社会保障有两个基本理念:生存权和社会公平。首先,生存权具体表现为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其次,社会的发展追求两个目标:即“公平和效率”。市场经济自动倾斜于效率,社会保障则是通过国家干预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而向公平倾斜的制度。当然,这两者之间需要实现最佳组合。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上看,社会保障的第一责任人是政府,其基本要求是保障每个公民基本生活的尊严。只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国家可以根据具体的地区条件,采取不同的方式,以体现保障水平的区域性差异等。但是,差异性必然以普遍享有社会保障为基础,必须以“社会公平”为前提。
基于社会保障的上述理念,构造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模式必须以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为前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代际和谐,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发展目标。农村老年人同样是法定公民,政府和社会有责任来保障其晚年的生存状态;而他们无固定的养老收人、其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要甚于城镇老年人,从而更需要社会保障。
(2)浙江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迫切性和必然性。第一,浙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的过程,实质上是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不仅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消除城乡壁垒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第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应对农村老龄化的需要。浙江农村正面临自然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双重压力。大多数老年农民既无积蓄(或少得可怜)、又无保障(没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覆盖面小且保险水平低,其生活基本上依赖子女的供养。这种供养缺乏“制度”刚性,弹性余地很大)。农村老年人口的“老有所养”成为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政府对这个问题的解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三,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摆脱浙江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困境的惟一途径。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采取属地管理。农民只有取得当地集团的成员权,才能在需要社会保障时得到一定的保障。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是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另一方面是为了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使农村过剩劳动力真正从经营土地上转移出来。也就是说,要使农民自觉地从土地保障中解脱出来。这就必然要求有新的社会保障作为替代机制。
(3)笔者坚持“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第一步,在农村首先建立与城镇相类似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保险(养老和医疗保险)法定化、补充保险(商业保险)市场化和救助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线,救灾救饥等)社会化的机制灵活的农村“社保”体系;第二步,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保障系统,为实现城镇社会保障与农村社会保障之间的制度接轨做准备,最终完成两者之间的转换与衔接、真正实现一体化。
2实践条件
(1)浙江的经济发展良好,为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基础。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近年来,浙江的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地提高,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发展迅速。这一切都为进一步健全浙江的社会保障体系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2)浙江人口年龄结构处于“黄金时期”,为建立农民养老保障提供了最佳时机。人口生育率的快速下降是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主要原因,老年人口会逐步超过未成年人口,而进人老龄化社会和随之而来的高龄化社会。在这一人口变动过程中,某一时期会形成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中间大,两头小”的人口结构,也就是未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都比较低,使得劳动力供给充足、社会负担相对较轻。人口学者称这段时期为发展社会经济的“黄金时期”。
一般来说,这样的“黄金时期”可以持续30年到50年,并主要取决于生育水平下降的速度。生育水平下降越快,高比例劳动力的潜在发展机会就越大,黄金时期的持续时间也越短。浙江的老龄化来得又早又快,其发展机遇也既早又快,稍纵即逝。
研究结果表明,一个社会的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的30-40年是储备积累资源、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最佳时期,时间少于此期,则会使养老基金储备不足;时间太长,又必须面对巨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等问题。据预测,浙江将在21世纪的三四十年代进人老龄化高峰期。我们必须抓住现在的“黄金时期”快速起步,时不可失,时不我待。
(3)农村居民的养老的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建立新的养老保障体系提供犷心理基础与思想保证。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经过十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了初步框架,具备了进一步完善的许多可行性条件。据对浙江农村的有关调查显示,62.6%的农民认为有必要交纳农村养老保险金,只有8.3%的农民认为没必要交养老保险金。可见,解决养老问题切合大部分农民的需要。用养老金方式养老已逐步被农民接受。这说明,农民养老保障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而为建立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心理基础与思想保证。
(4)加人世贸组织,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世界接轨创造了时代机遇。进入WTO以后,社会保障的运作与管理将越来越规范化、公正化、社会保障的体系与制度趋于法制化和科学化。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必将与世界接轨,要接受世界的评判。目前我国正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和组织机构的培养与建设,其发展速度很快。随着社会工作专业性教育在浙江的迅速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业化队伍和专门化机构力量将会得到改善,从而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世界接轨创造了时代机遇。
(二)建立与完善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总思路
以人为本,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财政一体化与区域财政适度差异相结合,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集体、社会等多元投人为渠道。积极提高农村养老的社会化程度;量入为出,分类指导,分阶段运作;逐步取消城乡差异,确保物质供养、兼顾生活照料、注重精神慰籍,稳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学的城乡一体社会保障现代化管理体系,实现浙江省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社区养老现状范文5
论文关键词:乌鲁木齐;养老保障
一、乌鲁木齐市养老保障的现状
自1986年养老保险制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试行以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相关文件,基本建立了包括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撤村建居失地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截止2007年6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2.52万人,净增1.9万人,基金收缴率94.72%,清欠3160万元,清欠率18.59%;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3.44万人。“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全市13.15万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1.09万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失业保险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积极开展了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准备及测算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13.9万人(含部分中央、自治区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97%。
为解决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险问题,乌鲁木齐市于2004年10月在水磨沟区设立了全疆第一个为城镇灵活就业者服务的养老、医疗保险试点。由于靠领取低保、救济金生活的城镇居民收人较低,造成交纳保费非常困难,在客观上限制了这些居民参加保险,所以水磨沟区社保局将最初采取医疗、养老保险捆绑交付的方法改为两保可任择其一,为具有不同缴费能力的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城镇居民专门制定合理的缴费方案,在短期内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城镇居民参保率。
在农民养老保险方面,乌鲁木齐县于1995年由民政局负责在七道湾乡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因为当时没有完整的农村养老保险配套政策和足额的资金作保证,导致运行中出现种种困难,以致工作无法继续,所以此项工作没有在全县乡推行下去。2007年4月,乌鲁木齐县在县南郊和北郊分别开展了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为内容的调研,开始尝试在农村推行养老保险制度。
二、乌鲁木齐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在覆盖面上,根据统计局的统计,乌鲁木齐劳动力人口有90万100万人,按现在42.52万人的参保数看,即使加上行政事业单位未参保但采取退休制度的人员,参保面也只在50%左右,覆盖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在参保人员中,灵活就业人口达到了l1万人,占了25%左右,但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具有劳动关系不固定、收入不够稳定持续、经济承受能力较弱等特点,决定了他们定期缴费、持续参保的难度较大,再加上部分用工单位不履行义务,一些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不签劳动合同,短期工无法保证纳人保障范围,因此还有大量从业人员游离在养老保险之外。此外,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滞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还未纳人养老保险的范围之内,这为企业已参保人员向未参保的行政事业单位流动造成了障碍,为将来解决这些人的续保问题埋下了隐患,这些人员也是未来扩大覆盖面的一个重要方面,需要尽快纳入统一的城镇养老保险体系中。
(二)养老保障资金不足,尚未形成多元化筹资渠道
2006年,由于退休人员增资的压力,乌鲁木齐养老资金出现了一个亿的缺口,和全国大多数地方一样,乌鲁木齐也存在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现象,如果要还清历史旧账,把个人账户做实,大致需要三四十亿资金。目前由于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达到了省级统筹,所以每年的资金缺口可以由自治区财政拨款解决,尚未出现大的困难。但乌鲁木齐市养老保险基金欠费严重,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欠费大户有31家,10万元以上的有71家。经调查,这些欠费企业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欠费的主要因素是企业负担过重,部分企业经济效益逐年滑坡,已面临破产境地;同时,一些企业负债金额大,无法走上正常的经济发展轨道;由于养老保险实行确保发放政策,部分困难、特困企业在缴费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选择只缴纳医疗保险,而对养老保险则长期拖欠。近年来,自治区采取将返还或补贴资金先拨付企业,再由企业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由此出现少数企业将补贴资金暂挪他用的情况。以上这些情况的出现反映了现行基金征缴制度上的弊端:基金缴费大部分来自于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占小部分,但享受待遇的权利主体却是职工个人,企业在享受待遇上却是无偿的,这就无形中削弱了基金征缴机构对作为缴费权利主体的企业的制约手段,而享受待遇的职工个人又很难约束企业法人代表缴费,从而产生了基金征缴“一手软”和养老金支付“一手硬”的问题,导致了社保缺乏收缴力度,在目前社会保险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单纯依靠用行政手段强化征缴,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在社保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基金增值机制尚未形成。资金筹集方式单一,缺乏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社会捐赠作为社会救助的筹资渠道尚未形成规模,民间慈善组织、企业基金会组织几乎为零,缺乏政府重视和政策引导,缺少民间团体积极参与和社会互动。
(三)城乡养老保障呈现二元化特点,农村养老保险基本上是空白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缺乏具体的政策和法律依据。目前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的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定的参保范围是: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农牧企业、自治区地方国有农场、外来人员和进城从业的农民工、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等。还没有制定出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及参保范围。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和人员不足。乌鲁木齐地区城镇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是由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局具体管理,按城区划分,有7个社保所,工作人员近千名。而乌鲁木齐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有职工13人,承担着人事、工资福利、退管、劳动、再就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大量工作,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承担农村养老保险这项工作,目前乌鲁木齐县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一直由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社保所负责。
3、难以确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的关键所在。现阶段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扶持”的办法是符合农村实际的,虽然农民非常愿意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乡镇村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如果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自己全额承担,则会挫伤大多数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没有政府作强大的后盾和财政的支持,这项工作难以开展。
4、农民对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了解不多。根据调研的信息反馈,农民对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概念模糊不清。由于商业保险是纯商业性的(以盈利为目的),难以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并且与社会保险争夺市场,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社会化管理中对异地退休人员的管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在异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上还存在一些制度漏洞,尤其是新疆建设兵团大量老人退休后跟随子女居住在乌市,而他们的养老金和相应的管理仍然由原先当地社保部门管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出现了异地退休老人去世后家人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当地社保部门为了加强监管,防止出现冒领,要求异地居住人员定期要提供一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又造成了更多的工作上的麻烦。
三、推动乌鲁木齐养老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几点建议
当前,要遵循以人为本和公平有效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乌鲁木齐养老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明确政府在养老保障中的主要责任
养老保障是一种政策性保障,政策性保障具有政府兜底的福利性质,是一种政府行为,目的是要保障参保人员拥有基本的生活水平,避免与同期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比差距过于悬殊,政策与商业性保险不同。此外还必须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保证参保人员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各种因素而下降,这也有利于增强未参保人员的吸引力。
(二)扩大多元化筹资渠道,完善筹资机制
首先,坚持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原则,建立单位与个人参保缴费的强制机制和激励机制,扩大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第一,建立起参保缴费的强制机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企业经营状况,对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交付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作出具体规定,目的是帮助亏损企业度过难关。对破产企业,则要优先清偿职工社会保险欠费,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目前建筑企业拖欠养老金严重的现象,应该要求自治区建委将提取的劳保统筹费用直接拨付到乌鲁木齐社保经办机构,用于建筑企业申报时,冲抵其社会保险应缴费用。第二,建立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每年通过行业协会、工会组织的评选,或社会保险基金中心的推荐,将参保缴费的先进企业在报刊上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其次,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为社会捐赠者提供捐资渠道、捐资程序、捐资使用反馈信息和社会监督电话,一些较大的救助项目可定期向全社会公布。要使社会捐赠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形成规模,形成居民的自觉行动。
(三)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逐步向“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过渡
随着“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区成为能包容一切社会人的社会载体,加强社区建设是实现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与服务的关键。因此,笔者建议:第一,加强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当前的社区建设,不论从基础设施还是管理水平,都难以承担社会化管理的重任。作为社会保障的基层管理单位,政府必须给予权力和财力的支持。一是协调解决办公地点、办公经费和服务设施;二是明确社区在社会保障中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三是给予优惠政策,扶持社区服务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第二,以街道为单位,整合社区保障资源,发挥社区的管理、救助、保障和服务功能。由街道、街道所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家委会等各类组织共同选出代表,组成社区委员会,行使具体管理、救助、保障和服务功能。
农村社区养老现状范文6
Abstract: Pension, especially rural pension is a major problem now facing China society. Being challenged on the thinking, economic and systemic of pension of rural aged thanks to realistic factors of aging population, weaking functions of traditional family, low coverage of social pension and insufficient production of land,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is a definite requirement of building well-off society. The article emphasizes the current rural pension situations and challenges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construct harmonious society and promote rural development by solving these rural pensions.
关键词:农村养老方式 养老问题老龄化老年人口
Key Words: Rural areas, pension ways, pension problems, aging problem, aged populations
我们任何年代任何人都不能忽视养老这样的大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广大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据我国第十次人口普查统计,目前约有60%的人住在农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存在很大差距。农村的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导致严重的“三留”(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社会的建设。如果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与稳定。
一 我国目前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现状
1.人口流动和老龄化速度加快。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这种人口流动使农村人的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农村6.74149546亿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7764870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18831709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8%。(2)据有关方面的估计,到2030年老龄化高峰时,我国农村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2.29%。这种现状会成为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会为家庭、集体、国家、社会增加负担,而且也显然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2.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
我国目前最重要的养老方式仍然是家庭养老,特别是养儿防老的观念在中国农村根深蒂固。但从现实社会及调查材料看,养儿防老已不能承担所有的养老任务,特别是儿子结婚生子之后,就要承担起一个小家庭的所有任务,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老人。相反,在广大农村地区,现在出现了一种普遍的社会养老现象――养女防老,尽管计划生育政策要求每户只能生一个孩子,但绝大多数农村人家都是有儿有女。老人到了晚年,身体免疫力下降,不免出现各种各样的疾病,特别是老人生病住院,在医院照顾老人的80%是女儿(数据来自我的调查)。但是农村的独生子女的家庭还在逐年增多,这就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3.社区养老发展滞后。
与发达国家成熟的社区服务体系相比,我国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尽管近年来城市已取得长足的进步, 社区扶持在少数地方也有所加强,但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与城市相比严重滞后。表现为:一是老年服务体系比如敬老院不仅没有普及,而且现有的许多都是条件非常差的,也没有专业的人员护理。二是对老年人经济上支持不足甚至没有支持。对60岁的老人,在一些经济发展迅速的农村会实行退休制度或按年龄给予补贴。这对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作用很大。但这只是中国农村极少的一部分,大多数人无缘享受这种补助。三是老年协会组织在农村还存在着组织不健全、不完善、不系统的问题。我们期待农村的老年协会组织在对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督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使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也尽量调解和化解。(3)
4.社会养老保障严重不足,覆盖范围太小
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止到2009年底,中国进城务工者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200万人增加到2009年底的2.3亿人,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647万人,比2008年底增加231万人(4)。这个数据显示,这个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很值得我们深思。但我国的基本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农村的养老保险体系中,也没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
5.土地难以满足农村的养老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国家建设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势必会忽视环境的破坏,影响农地的质量和收益,再加上我国人口在不断的增长,人多地少是我国目前的最基本的国情。据有关方面的专家估计,到2040年我国的失地农民将达到8000万―9000万。我国的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大约40%来自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1/4左右来自劳动收入。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以之养老更是奢望。有的农民已经摆脱土地的束缚,参与到现实的社会保障中。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
6.农村的经济落后为养老问题埋下了隐患。
农村的养老问题归根到底还是经济问题,经济落后是农村养老困难的最基本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农业本身是第一产业,创造生产力的效果没有其他产业那么明显,国家对其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也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发展主要在农村,特别是在边远的农村,农业收入全靠天,如果遇到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农民这一季甚至一年的劳动都白费了,温饱都难以解决,何谈养老。国家的管理也可能会因管理层级太多而导致对这些身处边远农村的管理的失灵。所以,由于农业产业的弱势,农村经济的落后,为农村的养老问题埋下了隐患。
二 当前中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所面临的挑战
1.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
农村老年人大多数没文化没知识,接受的教育不够,在思想观念和认识上都缺乏先进性,尤其是处在边远农村地带,老年人从未离开过土生土长的地方,接受到的都是传统的思想,他们的观念和认识仍停留在一个与社会发展逐渐不相适应的水平。除了家庭养老,养儿防老之外,根本不知道还会有社会等为他们养老,这种思想认识上的挑战,在农村地区尤为明显。所以,他们对国家在农村地区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了解不多,关心不够,有病不严重就自己撑着,病重有钱自费看病,没钱在家等死,这种现象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这就足以看出农村老年人对自己养老问题的重视程度,观念需要更新,认识需要提升。
2.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与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中国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城乡差别大,20%的人占有80%的社会财富,换句话说,80%的人占有20%的社会财富,而这80%人中的大部分在农村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导致今天“三农”问题的关键,农村地区经济水平的落后又是导致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难以解决的直接原因。另外,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许多贫困村民无法投保,而少数村、乡镇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利用公款为自己投保,养老保险成了这些人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而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也不能专款专用,基金的管理级别也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这种经济上和管理上的挑战也是影响养老保险的运行和群众投保的积极性的重要原因。
3.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滞后。
从1986年开始,中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经过几次的调整都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02 年2月,农保管理体制仍未理顺。(5)2009年,国务院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6)。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虽然经历了几次调整,但仍然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涉及的覆盖面仍然很窄,虽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对于高昂的医药费,农民依然没有减轻多少自己的压力。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的准确的对法律做出调整。
三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几点思路
1.提高教育文化水平和对养老的认识,转变养老观念。农村养老困难的重要原因是教育文化水平低,经济落后,所以要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改变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适应新条件下养老机制的转变。其一,改变完全依靠后代养老的观念,树立多方式多渠道的养老观念,包括依靠社区、依靠个人、依靠土地等等,这样可以减轻家庭养老的压力;其二,改变只有儿子才能养老的观念,打破赡养责任中的性别划分,使女儿和儿子共同承担养老的责任;其三,改变合居才养老、分居则不管的观念。合居、分居只是各自方便的需要,并不改变责任义务关系。子女要一如既往地尊敬和赡养父母老人。此外,应进一步强化青少年一代的尊老爱老意识,努力维持家庭养老制度,为迎接老龄化的更大冲击创造雄厚的人力资源条件。
2、建立和完善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建立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要因地制宜,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即应该立足于中国国情,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缴费能力的不同,适时、适当地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只有当地区经济有剩余而且不影响生活消费的情况下,可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而当农民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时,谈养老保险是不可能的。目前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应包括社会养老机制、社区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机制和个人养老机制。这几方面各自不同但又是一个整体。社会养老主要提供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社区养老机制主要是给予一定的经济上的补助,家庭养老体现了子女对老人的回报,个人养老是农民在年轻的时候积攒一定的资金为今后养老做铺垫。所以,一定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的养老保险机制,特别是社会和社区的养老机制,与家庭养老和个人养老相结合,确保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但是我认为,农村养老除了社会等养老外,最重要的是要靠自己养活自己。
3、加大对农村老年人养老的资金投入。
农村养老困难,归根到底还是钱的问题,资金短缺是影响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原因。所以,这就需要政府、社区等好好规划农村养老资金的问题。首先,基金的筹集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但考虑到农村家庭收入的不平衡性,保险费的交纳标准一定要灵活,实行高中低多档次。还要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其次,要加大社会救济和社会慈善对特殊的农村老年人的救济力度,特别是对“五保”老人和其它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的帮助。最后,完善立法,确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高教育水平,加大投保的宣传力度,发展农村经济是确保农民养老基金投入的最有效的手段,也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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