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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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范文1

一是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

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4月14日上午由局党组书记同志集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4月15日上午在镇村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集中组织村干部、党员、群众学习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街上来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为群众就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答疑解惑,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范文2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水产品安全生产和安全消费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活动主题

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构建和谐。

三、活动时间

年5月开始

四、宣传内容

(一)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四)优秀水产品养殖生产企业和优良水产品。

五、宣传形式

(一)学习贯彻。利用局机关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向结合的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市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省、市、区相关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现场宣传。组织局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水产品养殖生产单位,张贴、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咨询,送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下乡,强化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道德意识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消费意识。

(三)媒体宣传。

一是编发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在中国渔业政务网、海上、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等网络宣传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是联合电视台制作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闻报道,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区委、区政府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所作的管理工作和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

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范文3

当前,农民购置新机具的积极性高涨,农业机械进入了新的高速发展期。但随着农业机械拥有量的逐年增加,农业机械的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在当前情况下如何 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有效地保障农机的安全生产,是我们农机监理部门不得不面对的一大问题。

一、基层农机监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新的农业机械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发展时期,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有望得到明显改善,为保障农业机械安全有序、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在基层执法工作过程中,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执法依据不够充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农机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施登记、检验、办证等权利,明确了农机部门在农田、场院的检查权,但没有赋予农机部门独立的上道路监督检查的权力,导致对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不能实施有效监管,公安交警部门由于警力有限无力对拖拉机交通安全进行全程管理,致使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无牌无证、黑车非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助长了无牌无证脱检行为的发生。

2.“三率”增长亟待提高

以我县为例,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机保有量快速增加,但是,由于机手法律、安全意识淡薄、管理范围较大等种种原因,导致农机登记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较低。如据不完全统计,我县拖拉机注册登记数仅占拥有量的80%,拖拉机的检验率在60%左右,持证率为50%左右,为农机安全生产埋下重大隐患。

3.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法律观念淡薄,素质不高

由于农田作业机械开展作业的季节性比较强,且小型农机结构紧凑,重量轻,易学易操作,部分操作手根本不把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技术培训当回事,安全意识淡薄,不按正规操作规程作业,麻痹大意或野蛮作业、酒后驾驶操作等引发事故。

近几年,由于农机保有量的大幅增加,一些农民买到机械以后,就开始作业,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教育,法制观念淡薄,驾驶技术低下,只知道干活,不知保养,不仅降低了机械的使用寿命,还易引发事故,因此,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驾驶员素质,这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一次重大任务。

4.农机对伍建设急需加强

在岗农机监理人员不足。以我县为例,县级农机监理所有十一人,乡镇有48人,现在多数不在岗,能坚持工作的不足20人,有的乡镇监理员调动频繁,往常没人干活,面对进村入户源头管理、安全检查、实地检验等工作,力不从心。另外,由于交通、通讯设备跟不上去,经费投入少,致使是农机监理工作无法正常运行。

二、对加强基层农机监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完善农机监理法规体系,坚持依法监管

完善农机安全监理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结合上位法,尽快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加快制定与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基层农机监理部门的职能,增强执法约束力,为农机安全管理提供法制保障,将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农机安全管理体系的良好运行和持续改进,使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不断改善。

2.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政府应当对农机安全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力量,实行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措施,把部门行为变为政府行为,全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同时要层层签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农机安全工作列入政绩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县、乡、村、营机户驾驶员五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做到层层有抓、事事有人管,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农机操作手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增强全民农机安全意识

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要根据农机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协调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农机校共同研究制订详细实用的技术培训计划,组织农机操作手学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农业机械的基本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农业机械的操作技术。要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向农机操作手宣传《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树立“安全是效益,安全是生命,安全是致富之本,事故是败家之源”的安全生产理念。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活动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民、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4.强化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净化农机安全环境

农机监理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违法处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和执法监督力度。县级农机监理部门要做好执法人员的组织培训,按照农机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合理调度执法人员和车辆,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检验、酒后驾驶、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违法行为,协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伪造农机牌证的犯罪活动,全力推动“三率”合理快速提高。

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范文4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出40多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诸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已经逐渐系统化,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和法规的集合法群与总体框架,且日趋科学合理。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认证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2年推出了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基本生产条件审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时,必须加注QS(QualitySafe:质量安全)标志。当前,我国多部门对农产品进行多种形式的质量安全认证:农业部设立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分别对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进行认证管理;国家环保总局成立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对有机食品进行认证和管理;国家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等三个部门对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进行认证、监督和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多头监管、效率低下

不同管理部门负责农产品链的不同环节(见表1),造成了多个部门“多方散分、齐抓共管”的局面。部门的多头管理,中间缺少必要的协调和沟通,致使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法效率大打折扣;若出现了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易出现相互推诿、问责无人的现象。管理机构之间权属关系模糊,监管内容亦有重复,不但加重了市场主体的运营成本,一定程度上浪费了管理资源,而且也会发生许多矛盾,引致各部门之间监督和管理权限相互摩擦与冲突。

(二)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缺陷

我国有一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和法规出台时间较早、覆盖面不宽、标准不高,难以适应现阶段广大消费者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需求和新变化;部分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比较笼统,可操作不强,具体实施起来或多或少“无章可循”;一些法律和法规的兼容性存在相互交叉和矛盾、执行部门协调不一致等状况;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规范性和持续性,背离了制定法律和法规的初衷,降低了它们应有的效力。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认证及检验检测体系问题突出

1.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始建于20世纪60年代,截至《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前(2009年2月28日),已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国家标准20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基本建立了以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农产品)标准体系。受食品(农产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1)各部门分别制定各自的相关标准,虽总体数量较多,可相互间既有交重、又有脱节,其协调性和衔接程度较低;(2)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的个别重要指标和标准存在缺失,尚不能满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求;(3)一些标准标龄较长,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影响了其科学性和合理性;(4)相关标准技术性强、执行要求较高,需加强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

2.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经过不断探索,业已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认证种类繁多、标准多重且不统一;(2)相关监督和管理部门对认证后食品(农产品)的监管机制不健全,存在惩处不严、执法不力的情况;(3)认证体系仍不完善,缺少专业技术人才;(4)认证知识普及率不高,致使认证产品不能得到社会认可。此外,我国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方面的宣传力度还很小,政府、企业、生产者(农户)和消费者等各利益主体未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重要性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有些农产品虽然已经具备了申请和认证条件,可对农产品的认证意义认识不充分,觉得其农产品只要能以自己认为不错的价格卖出去,没有必要将资金和精力投入到认证的注册、认证及管理上,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认证。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标准体系与检验检测体系互为补充,促进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发展。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存在的问题是:(1)相关职能机构、部门设置重复,相互间协调性差,效率低下;(2)部分质检机构、实验室环境条件较差,检验检测设备老旧低效,检验检测手段比较落后;(3)质检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精、尖的技术型人才,同时也缺少管理型人才;(4)质检机构的地域分布不均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质检机构、实验室的建设滞后,基层设置几乎空白。

三、发展策略

(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法律法规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农产品管理体系中,法律法规体系是基础,质量标准体系是依据,行政管理体系是主体(周应恒,2008)。只有明晰各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认证条件确认与申报、生产(种植)标准和技术规程的制定和评价、生产基地和市场流通中相关的检验检测等技术鉴定和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职责,才能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需要从法律法规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方面着手: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颁布实施专门的食品安全法,在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对其强化和完善;对当前诸多种类繁多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摈弃那些“过时”、“不适用”的“旧法律法规”,完善整个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触犯或违犯农产品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

2.健全质量安全标准、认证及检验检测体系

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及认证的研究及修订,建立和完善一套既符合当前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认证体系,合理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认证体系的层级构成。引进国际领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建立统一、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梳理各个农产品(食品)管理部门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调整、明晰其监管职责,尽可能减少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披露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产品(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农产品(食品)控制体系。

(二)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明确供应链各环节责任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的宣传,增加对信息可追溯系统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如:电视、报刊、杂志、培训等),促进对加贴信息可追溯标签农产品的消费和购买。另外,加大对加贴信息可追溯标签农产品的供给,通过多种途径降低加贴信息可追溯标签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和信誉,要积极指导注册人规范使用、管理商标标识,对违反标准的生产者(农户)或企业吊销“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标识使用资格。推广使用商标防伪标签技术,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编写条形码、保存相关记录,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追踪,当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便可进行信息追踪,尽快发现问题所在环节并进行控制,从而明确供应链上各利益主体的相应责任。

(三)加强对质量安全农产品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

地方政府可对从事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农户或企业进行专项补贴,使之“有利可图”,这样才能极大地刺激质量安全农产品的生产积极性;大力扶植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别是从财政资金上给予倾斜或补贴,更好地发挥其在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化、质量安全性及销售中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运用财政资金支持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基地农户标准化的生产技术应用和推广工作等,以期保证生产基地能够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出符合标准的质量安全农产品;大力扶持从事质量安全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企业,从财政上支持其销售方式和渠道的拓展,如:举办质量安全农产品展销会,建立网络销售平台,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

(四)加大对质量安全农产品的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让生产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企业等利益主体充分认识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于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提高、农民增收以及整个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另外,也要加大消费者对质量安全农产品的认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了解和认知,通过相应的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做到让消费者可有效识别并及时举报有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充分发挥消费者在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作用,唤起社会上每一位消费者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护意识,从简单的保护意愿转化成切实的行动。

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范文5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1】

为了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打造平安社区,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县、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现与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签订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要实行责任包保,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体有人抓。

二、对辖区内存在的影响或危及居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及时向社区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三、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统计和掌握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基本情况。

四、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得少于四次。

五、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宣传活动。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考核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监督单位:天星社区居委会

监督负责人:

履行责任单位:

履行责任人:

20XX年XX月X日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2】

甲方:青白江区清泉镇廖家场社区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特制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小组要加强对辖区群众、学校师生及重点单位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建立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制度。各小组落实一名村两委成员抓交通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的交通安全工作。同时对本小组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状况登记造册,排查社区道路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发现无牌无照车辆、无证驾驶员、来历不明的车辆及时报派出所。负责辖区内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合做好交通安全五进活动,让群众养成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的习惯,不搭乘不安全的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

三、加强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员的教育。各小组组长、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要摸清本辖区驾驶员安全状况,对个别交通安全意识差,经常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驾驶员要加强教育,树立交通安全第一的思想,促使他们做到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并作好安全会议、宣传教育、检查等记录。

四、加强联系,广泛合作。各小组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各小组对事故易发路段要及时做好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以便及时进行整改;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面包车、三轮和两轮摩托车、农用车等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保证交通四项指数(即事故发生数、死亡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数)有明显下降,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的交通安全。

xxx场社区

(公章)

责任人:

责任单位:(公章)

责任人:

时间: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所辖社区(筹委会)内不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社区(筹委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所属辖区内车辆的安全基本情况,熟悉车辆安全运行动态情况。

2、社区(筹委会)委会应当向所属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3、社区(筹委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善后和调查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1、街道办事处责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2月底前对各社区(筹委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告街道办事处。

2、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当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并不得参加街道评优活动。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街道办事处、社区(筹委会)各一份,签字生效。

街道办事处

目标责任人:

社区(筹委会)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4】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订船舶管理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保证责任船舶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保证所属船舶证书、证照齐备,救生设备齐全,船舶属于通航状态,按规定配备持证船员。不冒雾、冒险航行,不超载,不带病航行。

2、督促所属船舶执行救生衣穿戴规定,气象不良时不发航的规定,在汛期执行减载和停航的规定。

3、自觉维护渡口、码头安全秩序,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发航,不争客(货)、不拖客(货)。督促所属船舶执行签单发航制度。

4、自用船舶严禁从事营运,严禁超员、超载、超航线航行。

5、主动参加村委(社区)组织的安全培训,并督促所属船舶的船员参加。

三、考核办法:

1、村委(社区)每年12月前对船舶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乡船舶管理站。

2、凡违反本责任书或水上交通安全规定的,由乡船舶管理站对船舶业主给予批评,并扣除安全管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其停止运输活动,特别严重的直接取消其从业资格。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乡船舶管理站、村委(社区)船主各一份,签字生效。

村(居)委会目标责任人:

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范文6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深化“平安畅通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镇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在全镇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将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金其荣任组长,镇党委员、政法委员朱强、天凝派出所、交警天凝中队、镇司法所负责人任副组长,镇新居民管理所、工办、团委、村建站、文化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天凝中队,由交警天凝中队中队长张少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信息收集反馈和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与内容

宣传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即交通安全宣传月;第二阶段(1月1日至1月中旬),强化宣传阶段;第三阶段(1月下旬)为总结表彰阶段。

(一)第一阶段:交通安全宣传月(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主要内容和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群众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使全镇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和主要公路沿线农民、企事业单位员工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接受一次交通法律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主要措施:

1、开展一次主题为“守法才能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充分采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警中队、新居所、文化站、司法所、村建站、团委、工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机关干部、群众和交通参与者,在镇区主干道路、农村公路沿线村、车站、公共广场等群众聚散地,通过设立交通法规宣传站,展出交通安全展板,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全镇驾驶员、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和公路沿线群众受到教育。

2、开展一次主题为“交通安全手拉手”集中宣传活动。交警中队民警、新居所工作人员要携带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展板、宣传资料等,采取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等方式,讲解典型案例,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开展维护交通秩序活动。

3、开展一次主题为“安全才能回家”集中宣传活动。交警中队将制作安全驾驶和非机动车安全出行提示牌,在50人以上企业停车棚进行悬挂,使员工时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安全出行。

4、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创建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优秀交通安全管理干部、优秀机动车驾驶员争创活动。

(二)第二阶段:强化教育阶段(1月1日至1月中旬)

主要内容和目标:在第一阶段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深化、细化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是运输企业、有车单位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机动车管理员、中小学生、公路沿线村民等。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巩固扩大第一阶段宣传效果。主要措施:

1、抓好元旦、春节安全出行宣传。两节期间,交警中队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交通安全宣传车、道路交通安全图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出行知识,保障节日安全。

2、指导有车单位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机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重点企业、重点单位,检查、督促宣传情况,帮助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章立制,把交通安全的内容落实到厂规、店规、校纪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之中,做好单位内部日常的交通安全教育。

3、建立和完善宣传阵地。全镇所有村(居)、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4、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要紧紧依托镇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在全镇居民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进一步巩固宣传成果。

(三)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1月下旬)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次宣传活动进行总结,报镇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对全镇宣传活动进行评比,对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运输企业、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于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识,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