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规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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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规划

医疗卫生规划范文1

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指导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规划引导各类项目建设。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先后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采供血体系、麻风病防治体系、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等一系列卫生建设与发展规划,做到了每一类建设项目都有一个建设总体规划,按规划组织实施;同时,会同省卫生厅组织每个省部级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基本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严格按规划办理立项审批。二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我们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制定建设方案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单位承受能力和当地群众的实际需求,该改造的改造,该合并建设的合并建设。三是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会同卫生部门先后制定了《湖北省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湖北省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标准》、《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等,对各类机构的建设规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纳入建设规划的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保证每个建设项目建成后达到达标而不超标。四是统筹规划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安排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考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到位,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投资一旦下达便能迅速启动形成新的工作量;优先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重点扶持的区域倾斜,着力改善这些地区卫生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优先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将全省具备条件的市州级中医院和县级中医院纳入相关规划建设范围,并在投资上给予倾斜,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严格项目审查,有效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严把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审查关。每年底,我们结合下一年中央投资安排方向,会同省卫生厅对各地拟申报中央投资计划的卫生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审查,重点了解项目的土地、规划、能评、环评等前期手续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审查结束后,将各类卫生建设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进行排名,在第二年安排中央投资项目时,将前期准备情况与项目安排挂钩,原则上按照审查的建设进度择优选择,确保中央投资下达后能立即开工建设。二是严把方案设计审查关。配合卫生部门先后制定了《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象设计手册》、《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形象设计手册》、《湖北省中医机构文化建设形象设计指南》、《湖北省救护车外观标识形象设计手册》等,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外观、内部效果、标识标牌等进行规范和统一。在项目实施前,我们会同省卫生厅按照不同的机构类型,组织专家分级分期分批对所有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建设规模经济适用,建设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形象设计标准统一。三是严把项目开工条件审查关。我们不仅在申报项目时严格审查把关,在中央投资下达后,我们依然做到力度不减、措施不松,要求各级发改、卫生部门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项目监管,全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部门、专家协作会商机制。每年召开至少两次协商会议以及组织召开相关领域专家的咨询会议,共同推进我省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重点项目督办机制。会同省卫生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投资千万元以上重大卫生建设项目督办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定期到重大项目单位进行指导和督办检查,重点督办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责任制落实和责任追究五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建立项目督导检查机制。近4年,省级组织开展卫生项目建设督导检查20多次,将检查结果向项目单位当地政府反馈,对暴露出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落实。四是建立项目通报与约谈机制。会同省卫生厅,建立了基本建设项目工作台账,坚持项目月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全省卫生建设项目最近进展情况。

医疗卫生规划范文2

1在民族贫困地区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仅占全国总人口数的8.04%,而分布地域却达63.7%,且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为国家级特贫地区,特贫人口所占比例相当大,人们生活水平偏低,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较为突出,不少农村病人往往是“小病拖,大病挨,重病等着埋”,因而卫生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其次,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现象大量存在。再次,城乡卫生资源配置比例严重失衡。从总体上看,我国现有20%的城市人口,占用着全国75%的卫生资源,而80%的农村人口仅占用着25%的卫生资源。从民族贫困地区的局部来看也是如此,据1997年保靖县卫生统计,全县12%的县城人口占有65%的卫技人员,而88%的农村人口仅拥有35%的卫技人员。同时,卫生资源宏观规划不力,社会办医自成体系,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布局不合理等现象严重存在,如保靖县存在“卫生一条街”问题,即县医院、中医院、妇保所集中到一条街上,医疗卫生机构为增强竞争实力,只得竞相扩大规模,增加病床,扩充人员,添置设备,分摊设点。因而外延扩张的盲目性与内涵质量管理的滞后性并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民族贫困地区卫生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政府对卫生事业的宏观调控,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2民族贫困地区要抓住机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

民族贫困地区由于经济的严重困难,极大地制约了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但是,民族贫困地区实施区域卫生规划面临不少机遇。一是党的十五大召开之后,我国各项改革不断深入,为发展卫生事业提供了契机。如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国企“抓大放小”、“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等。特别是最近调整确定的卫生部职能,重点在于宏观调控各项卫生行为,为增进人民健康服务,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作为重要职责明确提出来,这不仅是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的机遇,更是卫生行政部门当好政府参谋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二是扶贫攻坚的机遇。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是国家为发展贫困地区经济的“输血”政策。如湖南省委、省政府[1994]17号文件决定,举全省之力打好以湘西为主战场的扶贫攻坚战,实行六地(市)对口扶持六县(市),卫生扶贫为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民族贫困地区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在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方面的作用,积极争取医疗卫生技术、医疗仪器等方面全方位的支持,以充实、调整区域内卫生资源。三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机遇。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政策。特别要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的优惠政策,对民族贫困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群众健康状况、卫生服务需求等因素,进行详细调查、科学预测和全面分析,充分考虑实施过程中因利益格局的调整而出现的种种矛盾,积极稳妥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程。

3民族贫困地区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的目标、原则与做法

区域卫生规划的总目标是根据区域内人群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资源配置,按照成本效益的原则,制定干预措施和实施目标的策略,改变和消除与区域内群众卫生服务需求不相匹配的卫生资源配置的无序与低效状况,在区域内建立起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能公平、有效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卫生服务的卫生服务体系。其要求以增进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做到统筹兼顾、相互协调、讲究效益、提高质量,实行动态的全行业的管理、科学的预测和决策的基本原则。民族贫困地区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要坚持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计划、财政、城市规划、人事、劳动、卫生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卫生资源调整的配置思路,针对经济严重困难的实际,在控制和打击乱办医现象的同时,按照低耗高效的配置原则,考虑多个方案,实行最优选择,以求总目标的实现。以下各种做法,可供参考。

3.1机构合并。即对一个区域内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功能接近、布局不合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合并,优化组合,实现优势互补,解决资源闲置和浪费的问题。如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的合并,走“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路子。防疫和医疗机构的合并,重点加强预防保健功能,改善重医轻防的格局。防疫和皮防机构合并,功能兼顾,加强性病防治。中、西医疗机构合并,重点加强中医建设,改变“西医发展,中医萎缩”的中西医比例失调的局面,弘扬祖国医学和民族医药的优良传统。妇幼保健机构或乡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跨行业合并。

3.2机构兼并。即由效益好的医疗卫生机构将长期效益较差,自身无发展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建制兼并。可实行跨行业、跨级别兼并。也可由医疗卫生单位兼并效益较好或对其造成竞争威胁的个体诊所,吸纳社会优秀卫技人才,发展壮大公立卫生机构。

3.3机构让渡。即把经营管理不善、经济困难、效益较差的医疗卫生单位委托同级别的效益好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以强带弱式全经营管理。被让渡单位仍然享有独立法人地位,实行独立核算,让渡单位通过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带动被让渡单位的发展。

3.4机构转缩。即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发挥都不充分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机构规模的限缩性调整,功能由医疗防保型转为单纯防保型。

3.5调整社会办医。根据18个城市,100所企业改革试点经验,企业医院将逐步交由当地政府或社会开办。政府能否接收,由谁接收,接收后是继续开办,还是“关、停、并、转”,要视当地社会经济和区域卫生状况而定,切忌“一刀切”。

3.6凭借外力,办合资、外资等医疗卫生机构,或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现有医疗卫生机构,以进一步改善卫生资源整体效益,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发展活力。

3.7实行对口卫生扶贫。即将区域内城镇医疗卫生单位与农村卫生院结成扶贫“对子”,由卫生局制定管理措施,促进其从物质、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多层次全方位的卫生扶贫,以增强农村卫生院的“造血”功能。

3.8盘活地产。对医疗卫生机构合并后调整出来的地产进行易地置换或出让迁建,通过地产运作,充分挖掘卫生资源潜力,发挥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医疗卫生规划范文3

2013年,河北省制定《河北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2013-201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了河北省卫生信息化2013-2015年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发展目标。在《规划》推广执行的过程中,得到了河北省广大医疗机构的积极配合,在各级医疗机构的不断努力下,整体信息化的推进过程中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标杆医疗机构不断涌出,优秀的个性化服务系统层出不穷。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新医疗改革政策,不断加快推进河北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进程,逐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力推动河北省信息惠民工程与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开展,推动《规划》进一步实施,促进医疗卫生信息化技术、应用、经验的交流与合作,近日,由河北省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卫生信息中心与河北省卫生信息协会共同主办的河北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交流会暨河北省健康信息网络第二届第四次会议在石家庄市河北世纪大饭店召开。

专家云集 规格高端

河北省健康信息网络会议已经成功连续举办两届,本次会议围绕河北省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现状、未来发展技术支撑、新技术在卫生行业的应用等议题展开。本次大会受到来自国家卫计委相关领导与专家、河北省卫计委相关领导以及来自河北省医疗卫生行业及卫生信息化建设业内人士、行业内技术专家学者、相关媒体等400余人共同关注与参与。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会宾首先为大会致开场辞,对医疗卫生系统信息技术的未来发展做了深入解读。他指出:“医疗卫生系统要紧密围绕深化医改和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大局,适应卫生计生资源整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标准规范、能力储备及科学化管理。主要包括:持续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推行居民健康卡工程进展,解决远程医疗存在的问题。”

随后,国家卫计委人口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总后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副会长傅证发言,他对河北省卫生信息化近年来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未来的建设发展同时寄予了希望。

他指出:“河北省的卫生系统、深化医改卫生事业的发展建设、信息化建设都有显著的进展和成绩,也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密切关注、指导考察,业界也很注意河北省的卫生信息化发展。”作为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资深专家,他也对各级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情况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各级医疗机构在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时,要紧跟政策步伐,制定完备的相关标准与细致的规划,并严格遵循,逐步稳进地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还有重要的一项是信息化带头人也就是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主管,要有很高的管理与技术方面的素养,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持续的推进医疗改革,更好的进行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新技术支撑医疗IT发展

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的发展,为全行业带来了新的技术支撑与动力,作为传统行业,医疗卫生也在新技术浪潮下积极谋求自身转型发展。本次大会演讲嘉宾也大多围绕医疗健康云、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在卫生行业的应用作为议题展开讨论。其中对于区域医疗平台的建设与移动技术在医疗行业的应用在本次会议中被多次提及,已经成为整个医疗卫生行业建设的重点。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参与讨论的技术专家,大多具有很深的医疗IT从业背景,对技术与行业都有很深的理解,其中来自芯联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杨宏桥总裁即为具备多年三甲医院信息主管经验的资深HIT专家,他为大会带来的主题为《下一代移动通信――i呼》的演讲,从行业背景与技术前沿等多方面介绍了当下移动技术为医疗卫生行业所带来的颠覆性影响。心医国际、医惠科技、H3C、飞塔、华为等多家服务商的技术专家也相继介绍了自身在医疗行业领域里的特色产品,这些前沿技术为与会嘉宾带来了思路启迪,同时也将为医疗机构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提供重要支撑。

下午的论坛环节,总医院原医务部主任陈运奇、福州总医院计算机应用于管理科教授高级工程师陈金雄、河北省工业大学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王树强、河北省儿童医院主任周连茹等专家都分别就医院信息化反思与机遇、区域医疗信息化验收与评价标准、京津冀医疗健康一体化发展机会与医院等级评审与信息化等方面主题作了分享。

领导们的政策解读,专家们的技术分享与案例剖析,得到了与会嘉宾的高度关注,本次大会的召开为推动信息惠民工程与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的开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供了更多方案和思考。

相关链接

河北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详解

医疗卫生规划范文4

1.1基层医疗“以药养医”的模式依旧存在

目前,大部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营状况依旧不佳,收入和支出严重不平衡,严重亏损。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中只有药品出售得相对较好,其他医疗服务性收入几乎没有,机构运营成本结果只能靠药品收入来弥补,但依旧远远不够。

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运营情况不佳

目前农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良好的财务运营管理,还不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在获得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后却无法有效的合理利用,导致产生了严重的资源浪费情况。财务运营不佳则就无法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发展扩大。因为收入和成本不成正比,在收入增长的同时,支出的增长速度比收入更快,导致每年的运营结余不足以维持当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1.3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巨额负债

部分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为基本建设等各种原因存在着负债,但是又因为财务运营能力不佳,无法获取足够的盈利进行偿债。这样就经过长年积累,产生了巨额的负债。

1.4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体发展不平衡

众所周知,在农村中普遍存在着各级医疗机构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不同地区的相同级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不平衡,同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同年份发展不平衡,同地区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发展不平衡,因为卫生机构之间存在优劣之分,加上绝大部分患者都有“重优质、重高级”思想观念,这就导致了好的医疗机构发展越来越好,甚至在超负荷运转,差的医疗机构则发展越来越差,甚至出现了医疗资源浪费。纵观全国大部分农村比较得出:村级卫生服务站发展情况不佳,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比村卫生服务站稍好,县级医院是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发展最好的。因为发展不平衡,则无法同步进步,相互之间还会有所制约,甚至导致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无法拓展。

1.5政府投入不足制约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各地政府虽然每年都有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的资金,但投入资金的比例和数额几乎维持原样,导致分配到各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相对来说就是逐年降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缺乏盈利手段的情况下,政府投入不足最后制约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2改善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现状的建议

2.1政府性投入资金需合理

应将地方政府的卫生财政情况加入政府每年考核中,使得当地政府能够更加重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财务状况以及机构的发展情况与问题。政府应能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大投资力度,提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每年投资总量,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彻底地落实,不再停留在纸上谈兵。制定有效合理的投资分配计划,将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够高效地分配到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做到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合理平衡的发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需要重点关注和支持。

2.2任用培训相关经济类管理人才

拥有充足资金后更需要加强合理的运营管理,不能让非专业管理人员盲目进行管理,导致资金不能发挥最大效用。需要挑选合适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学习,提高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意识以及经营管理能力,使得其能够对机构营运支出和收入进行综合协调,能够将机构的效益最大化发挥。除了以上所述,在资产管理以及机构设施合理配置上也应进行长远规划,使得投入资产能够得到充分利用,降低因自身不了解而产生资源浪费的情况。

2.3相关医疗保险制度需要完善

为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需要制定一系列合理适用的配套医疗保险制度,使得广大居民能够合理地被分配到各级医疗机构就诊,要从制度上使得农村居民对于看病求医的方式得到改变,而不是一拥而上过度集中到其中某一级医疗机构就诊或是自己盲目买药胡乱治病。

2.4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根据各地不同的卫生体系建设情况,制定出不同的计划,继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进行推进和发展,有效地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可以充分利用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合理优化分配各级医疗机构卫生资源,减少因为系统内部上下游竞争而互相抑制发展。

2.5系统的成本核算及适度收支平衡

为了避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以药养医”的现象,需要对整个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进行规划调整,不仅能做到将人群进行分流就诊,还能进行系统的就医成本核算,使得在业务拓展的同时,能够使得收支适度平衡。

2.6对固定资产及各种物资进行适用管理

就当前各地区存在的同类大型医疗设备采购过多,实际效用并不高的现象,相关部门应统一对其进行盘点与管理,同时也可相互调剂,将自身不需要的设备通过折旧采购或者赠送的方式,移交给急需此类设备的医疗机构。今后应以地区为单位对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进行规划,在对应的规划管理措施论证后,再决定是否采购;进一步建立完善大型设备库存物资及固定资产的调剂制度和流程,提高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用。

3结语

医疗卫生规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充分整合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坚持人才为本、质量优先,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坚持分类指导、均衡发展。通过努力,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建立基础设施齐全、基本装备配套、人员素质较高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模式,完善综合卫生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基层卫生服务,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家庭服务为主要服务方式,切实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明显改善农村基础卫生状况,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指标:

1.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村卫生室全部改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并根据人口数量的要求,本着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适当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年至20*年每年建成12家,根据需求到2010年再建成若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20*年通过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验收,20*年争创全国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

3.所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都能够提供“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

4.基层所有社区医护人员完成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20*年,全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

5.6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5%以上。

6.到2010年基层从事临床的医务人员,学历本科以上达到95%。

7.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为100%、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

8.到20*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方便群众就医

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加快村卫生室改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步伐,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科学规划,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便群众就医。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原则和标准:

1.原则: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依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行政区划等综合因素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以一级医院(街道卫生院)为基础组建,服务5-10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居民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人数达到5000人口以上的再建数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设置科室时,要做到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和方便、实用、温馨等特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5000平方米,设社区卫生服务部、医疗康复部和行政部,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任务,根据居民需求等可设置相关科室与一定数量的床位。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开展适宜常规手术。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公共卫生医师及开展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备能开展“六位一体”综合所必须的基本医疗设备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使用面积400-600平方米。应设有疾病控制室、妇幼保健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健康教育室(健康档案室)、诊断室、治疗室、输液室、化验室、药房。各室根据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城郊结合部的还应配备相应的公共卫生医师及开展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配置诊察床、便携式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急救箱(出诊箱)、便携式氧气瓶(袋)等常用仪器及计算机、交通工具。

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其他设置要求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加快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卫生队伍素质

严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建立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把加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着力培养一批具备全科医学理念、综合业务知识和技能,能运用适宜技术、提供适宜服务的基层卫生人才,增强综合卫生服务能力。

开展农村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现有卫生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卫生服务人员每5年应到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一次。加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培养农村卫生服务的专门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在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接受全科医学学历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和综合技能,提高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学历层次。到20*年,全区现有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

加强区二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援,有计划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门诊、带教、讲座等业务指导。做好优秀人才引进和开发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专业学历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一年的规定。符合条件自愿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可比照高级专家延退的有关政策,适当延长其退休年龄。同时区财政局、卫生局要每年拿出专项经费,鼓励和引导高级人才到基层服务。

(三)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居民基本健康需求

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强化综合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站都能够提供“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做好社区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实施综合防治和群体性干预;做好辖区内孕产妇、儿童的保健管理工作,推行妇幼保健服务属地化管理模式;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提高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知识普及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咨询,做好全民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方便快捷、质量优良的基本医疗,逐步提高社区急救水平和能力;开展以肢体康复为主的康复服务,着力提高慢性病人的生活质量。

要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强化连续服务、上门服务。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脆弱群体为重点,对居民实行不间断的健康管理,规范慢性病、精神病人的管理,为康复期病人提供主动的、连续的、便捷的、有效的、廉价的服务。到20*年,我区60岁以上老人健康建档率达到95%以上。完善责任医生制度,全面实行团队服务,主动上门,提供契约式、人性化的服务,把居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解决在基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

街道、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对政府举办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并纳入每年卫生经费预算,用于街镇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配备建设和设备配置、信息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补助,补助经费随着社会经济和财力的增长而相应增长。区、镇街两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卫生站的新建、改建分别给予改造建设资金。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备由区卫生局负责提供,土建项目由各镇、街道、村负责。每建成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区财政给予30万元以奖代补;每新建、改建一家卫生服务站,区财政给予每家3万、1万的标准以奖代补。

区发改部门要将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积极推进我区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

区人事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核定出政府兴办的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的工资总额,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要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科学落实内部分配,最大限度的吸引优秀卫技人员进入基层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符合定点准入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将符合基本医疗服务的服务项目如家庭病床等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纳入定点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所使用的药品,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规定。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应低于在二级、三级医院就诊费用的自付比例。

区物价部门要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的价格政策。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收费项目原则上按《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省物价局、卫生厅规定执行,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政府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外,放开根据居民需求开展与基层卫生服务有关的延伸价格,收入由卫生服务机构自主分配。

区规划部门在新建或改扩建居民住宅区时,按城市规划标准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并无偿提供给政府兴办的农村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区税务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农村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期间,按国家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

各街道、镇要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街镇发展规划中,统筹安排并无偿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区政府、各镇街要成立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农村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府发展农村卫生服务年度工作目标,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考核挂钩。同时,定期召开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新时期的农村卫生工作,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开展年度检查评比,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医疗卫生规划范文6

明确工作目标

(1)清理化解旧债。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逐步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

(2)制止发生新债。在化解旧债的同时,建立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申报审批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项目建设和购置设备,先按程序申报,经批准后实施,所需资金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

(3)建立运行新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等各项经费,不留经费缺口。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项目由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通盘考虑,确需建设的由政府财政资金解决,逐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新机制。

坚持化债基本原则

(1)谁举债谁负责。按照各级人民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卫生事业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职责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负总责,发改、卫生、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债务具体清理、统计,完善资料并上报。

(2)先清理后化解。在全面摸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底数的基础上,锁定债务,逐级审核认定。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安排,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先后顺序,逐步化解债务。

(3)先认定先补助。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我市各级政府承诺在2013年9月前全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任务,省级统筹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地方给予补助。省医改办对各地债务化解工作统一组织考核,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扣回财政相应补助资金。我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债务,对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并且被上级认定的,优先给予补助。

确定债务化解对象和范围

纳入本次债务化解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纳入化解范围的债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直接相关的债务。具体形式包括: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施工单位垫资以及向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借款形成的债务。

债务计算时间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原则上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之间形成的长期负债不纳入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计算范围,由我市各级政府参照中央、省文件精神的要求自行化解。

科学组织化债实施工作

(1)严格审计,摸清底数,锁定债务。我市各级政府组织审计、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统一对每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每项、每笔债务认真清理核实,剔除不实债务,锁定实际债务。债务清理过程全程公开,清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经核实锁定的债务,逐笔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

(2)逐级上报,逐笔认定。在2011年10月31日前,县市区政府将锁定后的债务报送市审核,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审计、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集中对债务进行审核,组织县级交叉抽查。然后再将经审核的债务报省级认定,省审计、财政、卫生共同组织债务认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现场重点核查,并将认定的债务反馈给市级和县市区政府。

(3)统一打包,整体剥离。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对债务进行分类,严格划分县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责任,将审核认定的全部债务统一打包,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剥离,交给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成立化债经办机构,统一接纳、登记、管理债务。

(4)统筹规划,逐步化解。县市区政府统筹规划本区域债务化解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债务化解任务。根据上级认定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明确偿债次序,分类逐步偿还结算各项债务,优先偿还医务人员集资等个人的债务及世界银行贷款债务。县市区财政在预算中单独列支用于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支出。

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偿债支出

(1)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我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方筹集偿债资金,从以下渠道建立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二是中央、省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资金和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化解债务的专项补助资金;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收支结余资金;四是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后超收的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偿债;五是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途径筹集资金;六是社会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筹资用于偿债。

(2)建立健全制止新债发生的多渠道补偿新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2010〕62号)要求,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要按程序申报,经批准后实施,所需资金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坚决制止发生新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不得举借新债。加强源头控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不得将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资金转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