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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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范文1

 

关键词:知识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 知识经济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基本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石,是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行了系统调查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实践证明,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正确的理论。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断受到一些挑战,特别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引起了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 

一、“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及其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

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巨大进步,直接参与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人在发达国家越来越少,在发达国家白领工人的数目已经超过蓝领工人;科技产业、信息咨询业、金融保险业以及为生产与生活服务的众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却日益提高。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加大对高科技领域和教育的投资,以便在激烈的国家竞争中占有一定席位……近十几年来,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人类基因工程,纳米技术等不断取得新成就,人类已经迈入知识经济时代。

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的报告《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为知识经济下了一个著名定义:“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更新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应用之上的新型经济。它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创造性的人力资源为依托,以高科技产业和信息产业为支柱,在经济增长源泉上。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

知识价值论认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取代资本和劳动,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有些学者认为,为反映知识在经济中的首要地位,经济理论中要用“知识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例如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写道:“‘劳动价值论’诞生于工业经济初期,必将被新的‘知识价值论’所取代,在信息社会中,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知识是一种完全不同类型的劳动”,“我们必需创造一种知识价值论”。“商品的价值的实体是知识,价值是由商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知识量决定的。”“知识的使用。能够在生产中创造新价值,创造大于生产或购买它所花费的价值。我认为这就是知识价值论的主要内容”。1985年,日本学者芥屋太一在《知识价值革命》中用“知识价值社会”来描绘未来的社会。他说:“我在这里引出了‘知识价值’这一新的概念。顾名思义,就是‘知识的价值’、‘知识所创造的价值’。更严密的定义是:由于符合社会构成与社会主观而得到社会承认的创造性的知识价值。”1999年12月北大历史系教授何顺果先生发表了《劳动时间不再决定价值——千年经济回眸》一文,根据20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清楚地说明了知识经济时代“劳动时间已不再是并且必然不再是判断价值的尺度”。

二、知识价值论并没有否定劳动价值论

但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并不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劳动价值论仍具有鲜活生命力,因为:

首先。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品仍然具有商品的两重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

知识是属于人的一种对象性的具有客观内容(信息)的意识形式。它不是人脑天生固有的,而是人通过人脑的意识思维活动对相关对象的观念掌握,是人类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产物。知识作为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能量的产物,是人类劳动的结晶或劳动成果,而不是人类劳动本身。当知识参与生产和交换过程时,就形成了知识产品,于是它们就有了价值和使用价值。知识产品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都具有有用性,因而具有使用价值;但知识本身并不创造价值,正如再先进的机器设备不创造价值一样,所以知识产品都是人们辛勤劳动的成果,知识产品都具有价值。

其次,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二重性理论仍然适用。

一些学者提出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其中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认为马克思创造劳动价值论时尚处于工业经济初期,科学技术并不发达,在劳动过程中也是以体力劳动为主,因而马克思所指的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指体力劳动,在科技如此进步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今天,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虽然马克思那个时代,直接劳动者的劳动,以体力为主的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主要形式。但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是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

关键词:知识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 知识经济

论文摘要: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及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有人试图用“知识价值论”取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面,临新的挑战。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价值论仍有着鲜活的生命力。当然,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是僵化的理论也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基本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石,是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行了系统调查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实践证明,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正确的理论。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断受到一些挑战,特别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引起了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 

一、“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及其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

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巨大进步,直接参与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人在发达国家越来越少,在发达国家白领工人的数目已经超过蓝领工人;科技产业、信息咨询业、金融保险业以及为生产与生活服务的众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却日益提高。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加大对高科技领域和教育的投资,以便在激烈的国家竞争中占有一定席位……近十几年来,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人类基因工程,纳米技术等不断取得新成就,人类已经迈入知识经济时代。

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范文2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人力资本,马克思政治经济学

马克思资本理论与西方人力资本理论都是强调劳动者和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虽然西方人力资本理论本质上不同于,但是它有关人的价值和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实证研究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1.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本理论

人力资本是指劳动者受到教育、培训、实践经验、迁移、保健等方面的投资而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的积累,亦称"非物力资本"。由于这种知识与技能可以为其所有者带来工资等收益,因而形成了一种特定的资本--人力资本。[1]李建民教授从个体和群体两个角度对人力资本下了定义:对于个体,人力资本是指存在于人体之中,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健康等质量因素的总和;对于群体,人力资本是指存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群体每一个人体之中,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健康等质量因素的整合。

人力资本理论的定义在我看来应该是指,由马歇尔、舒尔茨、贝克尔等众多不同时期的学者提出并创立的关于人力资本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并包括其继承者对它的发展,即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人力资本理论。我国有许多学者也在从事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他们的定义大多沿袭了舒尔茨等人在人力资本理论的定义方面的内容,无论是西方学者还是我国的学者观点大体是一致的。

2.西方人力资本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西奥多·W·舒尔茨是公认的人力资本理论的构建者。他通过对美国农业经济问题的长期研究,发现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农业产量迅速增加,农业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土地、人口数量或资本投入的大量增加,而是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和人的生产能力的迅速提高。[2]舒尔茨在1960年的美国经济协会的年会上首次提出了人力资本才是促进现今经济飞速增长、社会不断进步的决定性因素。他认为,一国人力资本的存量越大,质量越高,那么其劳动生产率就越高。同时,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一样,并非是免费获得的,而是需要投资才能得来的。因此,舒尔茨也被成为"人力资本之父",并于1979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

贝克尔弥补了舒尔茨只分析教育对经济增长的宏观作用的缺陷,系统进行了微观分析,研究了人力资本与个人收入分配的关系。贝克尔学术研究特点在于他把表面上与经济学无关的现象与经济学联系起来,并运用经济数学方法进行分析。他提出了"时间价值"理论、儿童"量-质"权衡理论以及人力资本投资-收益均衡模型, 即人力资本投资的边际成本的当前值等于未来收益的贴现值。

爱德华丹尼森对舒尔茨论证的教育对美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做了修正,他将经济增长的余数分解为规模经济效应、资源配置和组织管理改善,知识应用上的延时效应以及资本和劳动力质量本身的提高等等,从而论证了1929至1957年间美国的经济增长中教育的贡献率应是23%,而不是舒尔茨所讲的33%。

雅各布明赛尔将人力资本投资与收入分配联系起来,并给出了完整的人力资本收益模型,从而开创了人力资本研究的另一个分支,同时他还研究了在职培训对人力资本形成的贡献。

3.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的资本理论包括劳动价值理论、货币理论、资本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资本循环与周转、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理论、生产价格理论、商业资本理论、借贷资本理论和地租理论。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源泉,人类的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马克思把人的劳动分为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前者具有较高的价值,是多倍的简单劳动。他把可以提高人的智力和技巧的科学技术与教育看成是生产力的重要来源。同时,马克思还提出了劳动力的价值构成理论,在此基础上,他又把劳动分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非生产性劳动就是指劳动者受教育、培训以及保持劳动能力的那部分劳动。

马克思所强调的"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实质上是强调"人"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劳动,必然是人的劳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的劳动决定着商品的价值,决定着商品的生产,从而也就决定着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劳动者是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的主导者,是推动社会生产向前发展的能动因素。马克思以劳动创造价值为起点分析了人的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人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4.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西方人力资本理论的关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阐明的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的基本原理从概念、结论和思路都与西方人力资本理论有着惊人相似的地方。

人力资本在舒尔茨的理论中体现为,"劳动者变成资本家,是由于他们获得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和技能的结果。""由于拥有其本身的人力资本价值, 劳动者已经变成了资本家"。"工人因人力资本投资而成了资本家。"而国内有学者认为,马克思虽然没有使用"人力资本"的概念,但在"劳动力概念"的解释和使用上已蕴含了人力资本理论思想,舒尔茨所说的"人力资本"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力。

二者的主要联系有:

1)舒尔茨的人力资本概念和马克思的劳动力概念是极为相似的,都是强调这种人的能力或劳动能力只能存在于劳动者身上或者说存在于"活的人体中"。

2)舒尔茨人力资本投资的内容和马克思劳动力价值构成的内容也是极为相似的,都是强调"我们称之为消费的大部分内容构成了人力资本投资。"强调"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3]

3)舒尔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马克思不变资本、可变资本的论述极为相似,都是强调人力资本、强调活劳动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4)舒尔茨人力资本数量、质量的论述和马克思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的论述极为相似,都是强调劳动力质量,强调复杂劳动的重要作用。

5)舒尔茨关于"劳动者成为资本的所有者"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讲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思想也是极为接近的,他们都是从研究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作用入手,而深入到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

6)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一种评价机制高度评价了人的劳动,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作为一种评价机制高度评价了人力资本。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是首先阐明了他的劳动价值理论,然后再进一步揭示出剩余价值的来源,建立起他的剩余价值理论,而西方人力资本理论的创始人舒尔茨是先从现象形态上提出"索罗技术进步残差"问题,然后再进一步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而其共同特点都是强调在经济增长中劳动者和人力资本的作用。通过这种对比可以明显看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舒尔茨人力资本理论的影响。

5.结论

西方人力资本理论的提出,反映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正在迫使西方一些经济学家不得不重新回到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科学轨道上来,正确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之间的关系,可以在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科学实用内容之间打开一个基础性的通道。可以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马克思科学劳动价值论对现实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认识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对当代人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1] 舒尔茨.人力资本投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 付小平.人力资本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管理科学.2010(6).

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范文3

论文摘要:当前进行的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具有以往争论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实际上,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草之间矛盾的理论表现。而这一矛盾却是这场争论的实质内容。它表明:这一矛盾在改草之初,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进一步研究、探讨这个问题,并做出正确的回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社会理论工作者不能回避的责任。

当前,以晏智杰教授与卫兴华教授为代表的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具有已往争论完全不同的性质和特点,突出地表现在:(1)双方争论的焦点,已经不在是劳动价值论的个别问题,而是其根本问题;(2)争论的双方,不再是共同承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展开的争论,而是其中一方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正确性、科学性提出质疑,认为应该加以修改或突破而展开的争论。

这场争论主要集中在这样一些问题上,诚如晏教授概括的:“你说需要根据实践的发展重新认识经济学的价值概念,他说这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概念不相符合;你说价值源泉不仅有劳动,还有其他要素,他说这是马克思早就批判过的观点;你说生产要素价值论并不一定否认剥削,他说这不可能,理由是:马克思就是这样批判萨伊三要素价值论和三为一体分配公式的;你说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有历史局限性,应该对之有所突破和超越,他坚决反对,理由是:这样做就是否定劳动价值论,就是反,……”晏教授用“你说,他说”的形式,概括了双方争论的一些主要问题。所说的“你说”的你,指的就是晏教授本人以及和他持有相同观点的人,“他说”的他,指的就是卫兴华教授以及和他持有相同观点的人。双方争论的这些主要问题,即从价值概念、创造价值的源泉,直到劳动价值论是否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等问题,涉及的都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根本性和实质性问题,即劳动价值论本身存亡筱关的问题,因而,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和注意。

在这场争论中,晏教授表示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的质疑,明确表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不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实践的要求,应该修改和突破。如他所说:“其实我对劳动价值论的缺点和不足所做的说明都是一些尽人皆知的基本事实,例如,我指出了资本主义的历史进程已经超出了马克思经济学说的预见,因为按照马克思经济学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早就应当寿终正寝;又如我还指出了社会主义历史进程同样超出了原来的预想,尤其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成功实践,证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是一个伟大的真理,而传统观念认为社会主义同商品生产或市场经济是势不两立的,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而我根据世界发展潮流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科学论断和重大决策,也难以从传统经济学得到理论的支撑,其间的距离和抵触该是何等的巨大,对我们改革和发展的命运该是何等的关切。”.

在这里,我们不去对所谓“尽人皆知的基本事实”进行是非的讨论,也不想对“一系列新的科学论断和重大决策”是否科学等而展开辩论。需要指出,引起人们关注的是:马克思经济学说对“尽人皆知的基本事实”和晏教授提出的“一系列新的科学论断和重大决策”,“从根本上来说是否定的”,如果不对这些否定,那它“就不是马克思经济学了”。晏教授把市场经济改革的事实和理论与马克思经济学说之间的对立、不相容等说得如此明白、透彻。这正表明晏教授已经深刻地感到马克思经济学说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之间存在着极其深刻的难以弥和的对立和矛盾。

面对这一矛盾,晏教授试图用修改、突破和超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的办法,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要求,提出:“传统劳动价值论有历史局限性,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应该对之有所突破和超越……。” “哪怕是劳动价值论这样的基本理论,在新形势下甚至会被要求加以修改和突破同样不可避免。’也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科学论断”,诸如“价值源泉不仅有劳动,还有其他要素”,“生产要素价值论并不一定否认剥削”等等。然而,正是这些所谓“新的科学论断”,在卫兴华教授等人看来,非但不是什么“新的科学论断”,而且根本就不是什么科学论断,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的“丑化、窄化和矮化”,是对的背离和否定,故而加以反驳和批判,从而展开了这场意义重大的争论。

这场争论所反映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之间的矛盾,在现实生活中,集中表现在这样一个间题上,即社会主义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的条件下,能不能搞商品或市场经济?这是在改革之初就已经提出来,但未能很好解决的老间题,现在又被重新提出来了。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的回答是,社会主义不但不能搞商品或市场经济,而且,还要消灭商品或市场经济。如恩格斯明确指出:“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会被消灭。”主张并坚持社会主义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人们则认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在内)的条件下,不但可以也应该搞商品或市场经济,而且,还要大搞商品或市场经济。

这样两个鲜明而又对立的观点通过劳动价值论的这场争论充分地表现出来,一是要坚持并捍卫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必然是反对社会主义走发展商品或市场经济改革之路。认为马克思经济学说对资本、对私营经济、对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对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从根本上来说是否定的,否则就不是马克思经济学了。反之,而要坚持走商品或市场经济改革之路,必然要提出修改、超越和突破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因为,改革的行为和理论都“难以从传统经济学得到理论的支撑……其间的距离和抵触该是何等的巨大,对我们改革和发展的命运该是何等的关切。”

晏教授等人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之间存在矛盾,并以此为由,提出修改、超越、突破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这种根据或理由是片面的,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人们同样也可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不符合基本原理或不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经济学说,来否定这种改革实践。这两种说法各执一端,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像这样重大的间题,必须要有更充分的不容辩驳的事实,才能进行说明。基于这种要求,像晏教授所指出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成功实践,证明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是一个伟大的真理”,可是,却没有说明“成功实践”指的是什么?是指社会主义已经成功地搞起或搞成了市场经济?还是指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成功地巩固、发展、壮大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这是两种不同的情况,不能混为一谈。如果指的是前者,是不会有异议的,因为,社会主义完全可以把市场经济搞起来,而且,还会使它不断完善、健全。然而,搞起来的市场经济是不是巩固、发展、壮大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方面需要用建立市场经济以后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变化的事实来说明。

关于这个间题,早在一百多年以前,恩格斯曾告诫过:“如果生产商品的社会把商品本身所固有的价值形式进一步发展为货币形式,最先的和最重要的结果是商品经济的普遍化,于是商品形式和货币就侵人那些为自己生产而直接结合起来的社会组织的内部经济生活中,它们逐一破坏这个社会组织的各个纽带,最初,……货币使个人的耕种代替共同的耕种;后来,货币以最后的分割取消了还实行定期重分的耕地;最后,货币促成了遗留下来的公有森林和牧场的分配。”在这里,恩格斯清楚地阐明了商品经济是怎样一步一步地否定、瓦解公有制,使人们似乎有身临其境目睹其过程之感,首先是商品经济的普遍化;然后,破坏为自己生产而结合起来的社会组织的各个纽带。最初,使个人耕种代替共同耕种;后来,取消了定期重分耕地;最后,把剩下的一点公有部分也分了。

历史的事实也充分地证明了商品经济必然否定、瓦解公有制。在原始社会末期,氏族公社之间发生了商品交换,这是商品经济的萌芽状态。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逐渐渗透到公社内部,其结果,不是巩固、强化了原始社会的公有制,相反,加速了原始社会公有制的破坏和瓦解。当然,商品经济的发展加速原始社会公有制的瓦解,促进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无疑是历史的进步。但是,如果不是从社会的进步而是从商品经济与公有制二者之间的关系来考察,它也充分地说明商品经济与公有制二者之间是不相容的,是商品经济否定、瓦解公有制的历史证明。

遗憾的是,现在有些人把原始社会末期出现商品经济和公有制并存这一事实,看作是商品经济与公有制二者之间不存在矛盾、可以相容的历史证明。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欠妥。事情很清楚,假设二者之间不存在矛盾,能够相容,那就一定会相得益彰,即商品经济发展了,公有制也能得到强化和巩固。然而,事实相反,商品经济发展了,公有制却逐渐地被削弱、瓦解。可见,把原始社会末期出现和存在的公社之间的商品交换作为商品经济与公有制之间没有矛盾,可以相容的证明,是不科学的、不恰当的,是对历史事实的严重曲解。

中国改革实践也在继续证明发展商品或市场经济,必然削弱、否定、瓦解公有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实加以说明。

一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在数量上绝对地减少。改革以来,采取有偿转让的形式,使相当多的一部分小型国有企业转为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也有的国有企业被私人企业兼并,使全民所有制经济在数量上绝对地减少了。

二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在相对地缩小。改革过程中,国家采取允许、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几年来,它们发展很快,在个别地区还占有绝对优势。就全国来看,在数量、固定资产、商品零售额、上缴税收等方面的比重也在迅速增加。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非公有经济部分对当前经济总量的贡献,已经不是1/3了,而是超过了50%。据国家统计局的普查报告显示,截止2001年年末,我国一共有法人单位510.7万个,其中私营单位数量已占总数的43.7% ,首次超过国有企业数量。这一切表明全民所有制经济明显地在相对缩小。

三是中、小型国有企业越来越被个人所控制。在实际存在的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广泛推行着承包等形式的责任制。在这些责任制中,权力、责任和利益越来越集中在承包者个人或私人身上,他们有决定和左右企业和职工命运的权力,承包者越来越成为企业生产.的组织者和支配者,同时,也更明显地成了企业生产资料的支配者。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发生像恩格斯所指出的那种现象,即生产或生产资料的支配者,将成为企业“本身的主人”。随着这种趋势的进一步加大,恩格斯所说的那种现象发生的可能性也并非不存在。

四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向私有制演变,这主要表现在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私人成分在不断扩大。如果说在承包等形式的责任制中,私人成分还没有以它本来的面目直接地出现,那么,在改革进一步深人并广泛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股份制中,私人成分则以它本来的面目出现、存在和扩大着。

就全民所有制企业来说,可能采取的股份制形式,不外有这样三种基本形式:第一种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的各个企业通过互相参股或出资创办的股份制企业。这种股份制形式能不能解决全民所有制产权不明确的问题呢?显然是解决不了的。因为,构成这种股份制的各个全民所有制企业本身的产权不明确,即资产、资金等产权都是不明确的。当它们拿着自己握有的那部分产权不明确的资金去购买股票,即把产权不明确的资金换成了股票,那么,这些股票的产权是不是就明确呢?显然,是不明确的。因为,这里改变的不是资金的产权,而是资金的存在形式,即把原来的货币形式变成了现在的股票形式。第二种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其他公有制形式的企业通过购买对方股票或互相参股而组成的股份制形式。同样的道理,全民所有制企业用来购买对方股票的资金,其产权是不明确的,现在换成股票了,其产权依然是不明确的。第三种基本形式,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其他各种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共同建立的股份制经济。为了把问题说得更清楚,我们把其他各种所有制经济只用私有制经济来代表。即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

一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在数量上绝对地减少。改革以来,采取有偿转让的形式,使相当多的一部分小型国有企业转为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也有的国有企业被私人企业兼并,使全民所有制经济在数量上绝对地减少了。

二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在相对地缩小。改革过程中,国家采取允许、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几年来,它们发展很快,在个别地区还占有绝对优势。就全国来看,在数量、固定资产、商品零售额、上缴税收等方面的比重也在迅速增加。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非公有经济部分对当前经济总量的贡献,已经不是1/3了,而是超过了50%。据国家统计局的普查报告显示,截止2001年年末,我国一共有法人单位510.7万个,其中私营单位数量已占总数的43.7% ,首次超过国有企业数量。这一切表明全民所有制经济明显地在相对缩小。

三是中、小型国有企业越来越被个人所控制。在实际存在的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广泛推行着承包等形式的责任制。在这些责任制中,权力、责任和利益越来越集中在承包者个人或私人身上,他们有决定和左右企业和职工命运的权力,承包者越来越成为企业生产.的组织者和支配者,同时,也更明显地成了企业生产资料的支配者。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发生像恩格斯所指出的那种现象,即生产或生产资料的支配者,将成为企业“本身的主人”。随着这种趋势的进一步加大,恩格斯所说的那种现象发生的可能性也并非不存在。

四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向私有制演变,这主要表现在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私人成分在不断扩大。如果说在承包等形式的责任制中,私人成分还没有以它本来的面目直接地出现,那么,在改革进一步深人并广泛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股份制中,私人成分则以它本来的面目出现、存在和扩大着。

就全民所有制企业来说,可能采取的股份制形式,不外有这样三种基本形式:第一种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的各个企业通过互相参股或出资创办的股份制企业。这种股份制形式能不能解决全民所有制产权不明确的问题呢?显然是解决不了的。因为,构成这种股份制的各个全民所有制企业本身的产权不明确,即资产、资金等产权都是不明确的。当它们拿着自己握有的那部分产权不明确的资金去购买股票,即把产权不明确的资金换成了股票,那么,这些股票的产权是不是就明确呢?显然,是不明确的。因为,这里改变的不是资金的产权,而是资金的存在形式,即把原来的货币形式变成了现在的股票形式。第二种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其他公有制形式的企业通过购买对方股票或互相参股而组成的股份制形式。同样的道理,全民所有制企业用来购买对方股票的资金,其产权是不明确的,现在换成股票了,其产权依然是不明确的。第三种基本形式,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其他各种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共同建立的股份制经济。为了把问题说得更清楚,我们把其他各种所有制经济只用私有制经济来代表。即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改为股份制时,可以将国有资产折合成许许多多有一定面值的股份或股票,其中国家可以按比例握有绝大部分的股份。比如握有80% 、70%…的股份,其余的20%、 30%…的股份可以以股票的形式由私人经济所购买,这样,原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就成了股份制企业,问题是,这种股份制形式能不能解决全民所有制企业产权不明确的问题呢?很显然,也是解决不了的。因为,国家握有的或占有的80%、 70%…的股份,是由全民所有制企业产权不明确的资产或资金转化而来的,这些产权不明确的资产或资金转化成股份或股票其产权显然也是不明确的。

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范文4

谈到的当代价值问题,就离不开正确理解的理论内涵和将与实际相结合两方面。不理解的理论内涵,就无法明白在当代的价值;不明确如何将与实际相结合,就不能实现的当代价值。换句话说,研究的当代价值问题,就是“回到马克思”和“让马克思走入当代”。

首先,的本质是共同的。是严整的科学体系。它的核心社会理念,是无产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它的核心理论,是对这个社会理念的具有严密性和完整性的科学论证。的社会理想不是基于道德原则,也不是基于信仰的宗教千年王国,而是由一系列基本原理的科学论证作为理论支撑的。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由他们的各国后继者继承、发展和实践的,以追求通过不同方式改变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最终达到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达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学说。

其次,应当坚持的基本原理,即坚持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任何一种思想体系或是学科,都有属于自己的基本原理或者说基本思想。它决定该学说的本质和学科的性质。也是如此。作为一个科学体系,它当然包括自己特有的基本概念、范畴、命题和最基本原理。基本原理是作为科学体系的理论支撑。如果没有基本原理,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基本原理与各国实际相结合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不符合发展史,也不符合社会主义运动的实际。

第三,还应当重视经典文本的研究。文本的研究,偏重于马克思和恩格斯说了什么,怎么说,是在什么条件下针对什么问题说的。文本的研究有助于全面、准确掌握基本原理,而原理的深入研究则有助于提高文本研究的高度。文本中包含在其他著作中以不同方式重复论述的基本原理,也包含针对某一具体问题具有时效性的个别论点;还包含在与对手论战中,由于辩论的需要而对某一方面、某一问题的过分强调。因此要真正分清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理,哪些是需要结合实际加以丰富发展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后人错误的附加和教条主义的理解,当然要研究文本,而且应该从整体角度,从文本的相互对照中研究文本。在文本研究中,我们可以明显发现一个特点,凡属的基本原理,都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部著作中不断重复出现的,是全部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的核心观点。例如关于唯物主义原则、辩证法原则、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以及资本主义必然为社会主义社会所取代等等观点都是这样。当然,由于每本书写作时间和解决的问题不同、论战的对象不同,论述的方式不同,强调的重点可能不同,而且论述本身也在丰富、准确、发展,但其中有一点是不变的,即基本原理的根本原则不会变化。

最后,回到马克思并不是最终目的,而只是发展哲学的必要条件和手段。马克思与我们毕竟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间距,他没有也不可能穷尽我们在现时代所必然面对的所有问题,更不可能满足我们在现时代的所有理论需求;他所提供的理论和方法启迪着我们的思想智慧,但却不可能代替我们自己在今天的探索、思考与创造。哲学的当展无疑离不开马克思的思想资源,但马克思哲学却不应当是我们在今天的唯一思想资源。哲学不应当也不可能是马克思哲学在新时代的简单照搬和原样放大,而是其本真精神在现时代的提炼、提升、发挥和再创造。正是依据于对于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的自觉理解和深度把握,我们才有资格继续以哲学的名义来说话和写作。而且,自马克思和恩格斯以来,人类在实践、科学和哲学等各方面从来没有停止过自己的探索与创造,并取得了极为丰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它们都应当成为哲学当展的现实基础和思想资源。正是立足于当代大实践、大科学和大哲学,并回答它们所提出的种种问题,哲学才获得了自己的坚实基础,展示出自己的特别功能,发挥出自己的当代价值,并发展出自己的时代内容。

综上所述,哲学与一切旧哲学的根本不同在于,它是时代的产物,又超越产生它的时代的局限;它是时代的产儿,却属于所有的时代。它不是所谓“绝对真理”和终极看法,而是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对于认识和把握今天这个新的时代,仍是不可替代的。我们在今天,必须继续坚持的基本原理和本质要求,认真研读经典著作,并在社会实践中不断运用、发展、充实,使能够解决当地的新现象、新问题。通过“回到马克思”,再“让马克思走入当代”,才是真正解释并解决了当代价值的问题。(作者单位:长春市朝阳区白菊路派出所)

参考文献:

[1] 陈先达,《论基本原理及其当代价值》,载于《研究》,2009年第3期;

[2] 陈先达,《世界观科学性的客观依据》,载于《当代国外评论》,2004年第1期;

[3] 袁秉达、郑云天,《彰显的当代价值和现实意义》,载于《思想研究》,2009年第1期;

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范文5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价值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4-0011-01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最核心的观点是:人的活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的一般劳动创造价值。价值和财富虽有一定联系,却是两个具有不同含义的概念。价值是抽象劳动所形成的人类的一般劳动的凝结,而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简单说来,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主要包括:

(1)商品的二因素及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劳动的二重性。生产的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是商品生产的前提条件。“经济学家们毫无例外的都忽视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商品有二重性――而象斯密、李嘉图等人那样只是单纯地分析劳动,就必然处处都碰到不能解释的现象。实际上,这就是批判地理解问题的全部秘密”。可以说,劳动二重性理论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马克思从分析资本主义的商品着手,分析并得出商品包括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因素,而商品的二因素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抽象劳动)决定。其中,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只有商品具备了使用价值,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社会劳动才能被承认,才能形成价值。

(2)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只有劳动而且是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无论剩余价值还是其他形式的利润、利息、地租等均来自于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其他物质性生产要素,如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虽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发挥作用,但价值的源泉只有一个,即活劳动。按照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活劳动,也就是生产性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而绝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属非生产性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和土地都不创造价值。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建立起了自己独特的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将活劳动归结为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

二、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

作为生产劳动的活劳动是人在劳动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耗费,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但劳动和生产资料一起成为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源泉。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劳动生产力的因素,不仅包括劳动者主观人身条件,而且包括科学技术、组织管理、生产资料和土地等客观物质条件。客观物质条件影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劳动生产力,进而影响价值量的变化。由此,得出结论,就价值的实体而言只能是劳动,但非劳动因素对价值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

价值分配问题在经济理论体系中始终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马克思经济学始终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这种重要性不仅在于它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生产和消费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在于揭示一定社会制度各种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反映出这种利益关系背后的各种决定因素。价值分配理论研究的是价值创造出来以后按照什么原则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进行分配的问题。按照的基本观点,分配方式和原则是由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的,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决定了与之相联系的不同的分配方式。

劳动创造了价值,并不等于劳动者要得到全部新价值才是合理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针对拉萨尔派提出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指出,在未来的、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也不可能“不折不扣的”得到他所创造的全部劳动产品,劳动产品在分配给劳动者个人之前,还要作出各项扣除――为了维持社会正常的生产和再生产,还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同样的,在市场经济中,首先,为了维持社会正常的生产和再生产,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投入。生产要素要投入,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就有权要求获得报酬,也就是要素的所有者的所有权在经济上要求得到实现。这样,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就必须在各种生产要素之间来分配,就不可能由诸要素之一的劳动力要素的所有者独占。再从维持整个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来看,劳动创造的价值就更不可能只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者,这就是市场经济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依据是要素的贡献还是要素的价格

市场经济的分配必然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生产要素就是生产过程的实现所需要的各种投入,主要包括:劳动、资本、自然资源、技术、管理等等,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劳动分配、按资本分配、按自然资源分配和按技术按管理分配。那么,各种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的依据是什么呢?有的观点认为是要素的产权。生产要素的产权,或者说所有权,只是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因,而不是依据。有更多的人认为,要素参与分配的依据是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中作出的贡献――按贡献分配。所谓贡献,应当是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作用不同,贡献也就不同;作用的程度不同,贡献的大小也就不同。所谓按贡献分配,是指按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作用的大小来分配。在这里,作用的大小决定了分配的多少,所以,作用大小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经济利益的实现。那么,问题就来了:作用的大小怎样来认定,由谁来认定?是由某一种要素的所有者来掌握这个权利,还是大家共同协商议定?而且,要认定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作用的大小,就必然对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进行比较。那么,不同的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怎样比较它们的大小、轻重?比如:是劳动重要,还是资本重要?是资本重要,还是知识重要?这种争论在最近珠三角的“民工荒”中因为招不到工人而看着几百万订单流失的企业老板那里,在手握专利而找不到投资者的发明家那里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研究市场经济下的按生产要素分配,马克思关于平均利润、生产价格的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科学的方法和思路。按照这个思路,我们能不能这样来分析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实现:在市场经济中,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都有权利用自己所有的生产要素去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要实现这个追求,要素的所有者在要素投入上必然要有选择――选择有利的投资场所,引起相同要素之间和不同要素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会引起要素供求的变化,这个变化最终影响一个时期各种要素的价格,而这种要素的价格就是这一时期要素参与分配、获得收入的依据。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实际上是按要素的价格来分配。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45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6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71页。

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范文6

战后几十年来,在新技术革命与经济全球化的共同作用下,各个国家之间逐步形成了以新型的国际分工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开放型经济为国策、以发达的市场体系为纽带的大融合,0世界经济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经济现象与经济过程,对世界市场上国际价值及其作用规律的发挥产生了重要影响,导致国际价值呈现出与马克思时代不同的变化与特点。如科技因素在国际价值形成中的作用日益显化;国际价值规律对国与国之间生产与交换的调节作用不断强化;国际价值实现的市场平台扩大化,实现方式多元化;国际价值实现的障碍多重化。

一、影响国际价值变化与特点的因素分析

在马克思时代,市场交易方式相对简单,市场空间和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比较有限,充当世界货币的贵金属的价值比较稳定。与之相联系的,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及其作用力也比较易见,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动能够比较直观地反映商品的国际价值。而在当代,新技术革命的作用不仅对决定商品价值的原有的传统因素产生影响,而且还引发了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新因素。新旧因素的交互作用,使商品价值的决定更呈复杂化趋势。再加上信息化、全球化引发市场结构的变化,使市场主体与客体之间,企业的生产经营与产品的出口营销之间,存在着大量的信息非对称性,所有这些,是导致新时期国际价值变化特点的主要因素。面对这些影响国际价值变化的因素,有必要进行具体的分析。

1在新技术革命作用下传统因素对国际价值的影响

(1)生产资料。在马克思时代,作为第一次科技革命的产物——蒸汽机的出现及其在生产领域的应用,使直接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劳动资料发生重大变革,即机器代替手工工具。大机器在生产领域中的普遍使用,成为当时生产方式的典型特征。在当代,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的技术装备水平远非马克思时代的普通机器所能及。在新技术革命的作用下,生产资料的构成中不仅劳动资料发生了质的变化,劳动对象的范畴也在扩展,出现了许多新的劳动对象。就劳动资料的变化特点来看,由于计算机在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劳动资料的技术装备水平大幅度提高,其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而且这些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范围在不断拓展,即由发达国家不断地向发展中国家输出。这就使得生产过程中这些高科技含量的生产资料包括技术装备和劳动对象,必然对国际价值产生新的影响,表现在产品价值中物化劳动所占的比重大大增加,还表现在由于劳动资料无形损耗速度加快、折旧期缩短而产生对产品价值的影响等。

(2)劳动力构成。在马克思时代,企业的规模较小,机器设备的技术含量较低,企业内部专门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员数量少,管理人员的数量极其有限,为机器生产服务的各类人员也主要在企业内部,很少延伸到企业之外,显示出当时劳动的特点是:以体力劳动、重复型的简单劳动、企业内部的生产型劳动为主,劳动者的组合结构以普通的蓝领劳动者为主。而当代,在新技术革命的作用下,企业的生产再也不是停留在原来的普通机械上孤立地进行,高科技含量的设备引领着企业的生产不断提高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致使直接生产过程发生了一系列质的的变化,与此相联系的劳动过程也发生了相应的质变,使当代劳动出现了与马克思时代不同的新特点——以脑力劳动、创新型复杂劳动以及企业内外部结合、生产型与服务型并重的劳动为主,劳动者的组合结构以白领劳动者为主。而作为当代劳动者主体的科技劳动者、管理劳动者和高级生产、服务劳动者所从事的高级的复杂劳动,对商品的国别价值和国际价值的影响作用,也远远超过马克思时代。

(3)劳动生产率。在当代,由于高新科技在生产领域中的广泛应用,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率远远高于马克思时代,对国际价值的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具体表现在:劳动生产率提高导致各个国家内部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降低,而世界市场上国际价值总量却在增长。产生这一经济现象的原因在于,从各个国家内部看,高新科技的应用引发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不仅使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大量增多,而且使单位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大为减少,致使单位商品价值量下降。而从国际范围看,高新科技引发了许多新产业、新部门的开拓,许多新产品、新服务的提供,大大增加了国际价值的总量;占据主导地位的大量高级复杂劳动力的使用,会大大增加国际价值的总量;先进技术装备的使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增加产品总量的同时会消耗更多的劳动对象和生产设备,使转移的旧价值增加,从而相应增大单位商品的国际价值量。这就是当代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商品价值和国际价值的双重影响。

(4)供求关系。战后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信息化、全球化的作用下,世界市场获得了长足发展,市场规模空前扩大,市场机制日趋完善,商品在世界市场流通的速度、范围是马克思时代不可比拟的。但信息化、全球化也引发了世界市场竞争的空前加剧,使由供求关系导致的价格波动更加明显地影响商品国际价值的实现。一方面,各个国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其政府、商会和企业纷纷加强营销网络、进出口渠道的构建与维护,以促进世界市场流通渠道的畅通,客观上有利于国际市场商品的供需平衡。另一方面,各个国家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采取种种手段,对市场的供求施予国别政策和人为的影响,使国际市场供求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失灵。表现在有些国家为了提高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不惜对出口企业进行明贴暗补,而对外则采取关税壁垒和各种非关税壁垒等措施,将别国具有竞争优势的商品拒于国门之外,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国际市场上商品的供求平衡,进而影响了商品国际价值的实现过程。

(5)货币价值。在马克思笔下,世界市场上是由黄金和白银等贵金属充当世界货币的材料。世界货币作为衡量商品国际价值量的外在尺度,其自身价值的变化,必然会对商品的国际价值量产生影响。在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内在尺度不变的前提下,世界货币的价值变化与商品的国际价值量变化成反比关系。而如今,黄金、白银等贵金属早已退出流通领域,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联盟组织的纸币替代贵金属在世界市场上流通,实际上执行了世界货币的职能,成为衡量商品国际价值量的外在尺度。这些国家和地区联盟组织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会采取措施使本币币值变动,从而引发国际市场的汇率波动,进而影响世界市场商品国际价值的变动。

2新技术革命引发的新因素对国际价值的影响。

信息化、全球化不仅改变着原有的传统因素对国际价值形成的作用机制,而且引发了一系列影响商品国际价值的新因素。

(1)网络贸易。网络贸易是在20世纪90年代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实践证明,网络贸易显著地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大大推进了国际贸易向快速化、简易化的方向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在网络贸易领域中,参与交易的各方只要支付少量的网络通信费就可以获得所需的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的存储、交换和处理,大大节约了交易费用;二是参与交易的各方无须中介的介入,只要借助于全球性开放的互联网进行直接的联系与交易,大批的买卖瞬间即可完成,大大提高了交易速度;三是参与交易的各方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时掌握世界市场的行情和需求动态,对于出口商来说,可以根据世界市场的行情和需求动态来安排商品的生产和组织出口,使商品的出口能够与不断变化的世界市场需求相适应,促进供给与需求的均衡,以体现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调节作用的有效发挥。

(2)产业垄断。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表明,垄断对商品价值的形成和实现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在世界市场上,垄断对商品国际价值的影响作用,也大体相似。在当今的信息网络时代,垄断出现了新现象,突出表现在信息产业自身的领域。由于信息产业是新兴的产业,信息经济具有规模效益递增的特点,各国政府都把它作为战略性产业加以扶持和保护,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其发展,这就使得信息产业容易产生垄断。再加上特有的经济效益、高额的垄断利润使该产业中的垄断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利于促进其发展,以继续强化其垄断地位。这一切使信息产品的国际价值很大程度上受垄断企业的个别价值所左右,垄断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往往会凭借其垄断地位制定产品的垄断高价,使其大大偏离真实的国际价值。(3)服务贸易。战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其增长速度远高于国际货物贸易。与普通的货物贸易相比,国际服务贸易具有自己的特征,给服务产品的价值决定带来新的问题:一是有些服务具有独享性。如数据信息处理、环境保护以及城市规划等专业,涉及的是特定的主体和客体,部门之间、行业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也难于用统一的价值尺度来衡量;二是大部分的服务具有不可贮存性。这是由国际服务的供给与消费几乎同步进行的特点决定的;三是贸易对象的两权具有可分离性。在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中,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转移到进口者手里,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发挥一次作用。但国际服务贸易则不同,其贸易对象的两权往往可以分离。如在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中,服务的出口者可以凭借其所有权,通过契约关系,在同一时期或不同时期分别向不同的进口者转让使用权,使产品的使用权得以多次转让。由于同一服务的使用权可以多次转让,多次参与国际贸易。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调节作用也相应地发挥多次。

(4)组织干预。战后发展起来的国家或地区间的经济合作组织,都有其共同之处,即通过成员国或地区政府间的协商,逐步消除区域内的贸易障碍,促进区域经济与贸易的发展。在有的经济合作组织内部,例如欧盟,不仅在成员国之间拆除商品、服务的贸易壁垒,实行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而且在组织内部推行统一的货币,从而使价值规律调节商品生产与流通作用越出了各成员国的国界,商品的价值也相应地由原来的国别价值发展为区域价值。区域价值的出现有利于国别价值向国际价值的过渡。然而,这些经济合作组织对外却依然维持一定程度的贸易壁垒,从而客观上造成了统一世界市场的分割,又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际价值的形成。显然,国家或地区间的经济合作组织的干预,对于国别价值向国际价值的发展和国际价值的形成,客观上产生着双重影响。

二、马克思国际价值论的创新与发展路径

众所周知,马克思没能完成他所设计的按照由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到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的顺序来研究资产阶级经济制度的写作计划,也没能留下关于国际价值研究的完整理论表述,散见于其著作中关于国际价值理论的相关论述,是100多年前马克思在当时的市场背景下,依据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国际价值问题所进行的初步探索,所形成的有关国际价值的论述大多是基于他的劳动价值论在世界市场的应用和逻辑延伸。这些论述,不仅成为后人继续研究的有益借鉴,同时也为后人对国际价值的进一步探讨留下充分的余地。

当今世界市场出现了与马克思时代不同的新特点,也带来了国际价值的新变化,需要我们对这一系列变化、特点进行新的探索,以此创新马克思的国际价值论。在新时期,创新与发展国际价值论,需要运用马克思的科学方法,研究信息化、全球化对国际价值带来的影响及其引发的国际价值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不仅要研究当代国际价值形成的基础条件,而且要研究国际价值的决定与国际价值的实现,还要研究国际价值规律的具体作用等问题。

从国际价值的形成看。在信息化、全球化作用下,生产资料、劳动强度、劳动生产率、货币价值等影响国别价值形成的传统因素的变化,同样是引发国际价值变化的因素。这些因素可以在不同的时段、以不同的组合方式对国别价值产生影响,其影响可以是同一方向、不同程度,也可以是相反方向、相同程度等多种组合情况。由于国别价值是国际价值形成的基础,国际价值是国别价值在空间上的延伸,对国别价值的创新与发展研究,同样适合于对国际价值的研究。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在信息化、全球化作用下,供求关系、网络贸易、产业垄断、服务贸易以及组织干预等一系列新因素的出现与变化。研究这些发展变化的新因素在不同时段、以不同的组合方式,在方向、程度上对国际价值的形成所产生的不同影响,也是新时期探讨国际价值论创新与发展的一条重要路径。

从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看。价值规律在世界市场上的作用,实际上是其在国内市场作用的扩展和延伸。与国内市场相似,在世界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同样是通过供求关系的变动影响价格的涨落,以此调节生产要素的配置和总劳动量在世界范围的分配。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然而,与马克思时代不同的是,战后,在信息化、全球化的作用下,世界市场上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出现新的变化,即呈现出泛化、强化和更有效的特点。对这一系列新特点的深入探讨,是研究新时期国际价值创新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此外,在新时期,价值规律的调节手段也有新的变化,即当今价值规律在通过供求关系调节世界市场的进程中,往往是通过利率、汇率以及利润率等具体的经济杠杆进行的。这些经济杠杆会从不同角度、以不同的组合方式对世界市场的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结构以及货币流量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世界市场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和世界总劳动量在各个不同生产领域的分配。对这一系列经济杠杆调节作用的具体研究,是探讨新时期国际价值论创新与发展的另一条重要路径。

从价值规律的作用结果看。一旦商品从国别市场进入国际市场,随着空间的变化,相应的,价值规律的作用及其优胜劣汰功能也从一国范围扩展到世界范围。在世界市场上,由于较发达国家和较落后国家的生产率水平差距较大,他们的单位产品价值差别也较大,这有利于较发达国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较高的利润率。同时较发达国家还可以凭借对市场的垄断,进行不等价交换,以较少的物化劳动换取较多的物化劳动,获取超额利润。所以,马克思说:价值规律在这里有了重大的变化,一个国家的三个工作日也可能同另一个国家的一个工作日交换。比较富有的国家剥削比较贫穷的国家。在新时期,尽管国际贸易和各国间的经贸往来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世界市场得到了很大的拓展和完善,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和方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价值规律的优胜劣汰的功能依然未变,国际市场上不平等交换的机制依然存在。由于战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具有不断拉大的趋势,在价值规律优胜劣汰功能和不平等交换机制的作用下,通过国际市场交易所实现的利润由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发达国家也就不可避免,这也就是战后以来富国越富、穷国越穷、南北差距具有不断拉大趋势的重要原因。与此相应地,也引发了战后国际经贸关系方面新的统治和依附关系。显然,研究新时期世界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结果,考察国际贸易所实现的利润由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发达国家的问题,这既是马克思国际价值论在当代的应用,也是对当代国际贸易中国与国之间经济关系的探讨,它是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国际价值论的又一条重要路径。

从国际价值到国际生产价格的转化看。马克思在研究国别价值时,详细地探讨了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转型问题。而在他经济学著作和手稿中,虽然有不少与国际价值相关的论述,但关于国际价值转型问题即国际价值转化为国际生产价格问题,却几乎没有涉及。即使在马克思关于国际价值论述最集中的《资本论》第一卷第20章“工资的国民差异”中,其目的是在于分析比较各个国家由于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力的不同引发工资方面的差异,而不是专门着眼于对国际价值与世界贸易问题的研究。这就为后人的研究留下了空间。我们知道,战后,在新技术革命的作用下,国际贸易与世界市场获得了长足发展。伴随着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不断发展,利润率的平均化将不再局限于国内。在国际市场上,等量资本要求获得等量利润的规律也将会发挥作用。国家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基于对利润最大化的追逐导致的激烈竞争,必然会引发的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尽管这种流动难免会遭遇到国家和地区之间各种形式的壁垒不同程度的障碍,但国际间的要素流动毕竟是一种趋势,它最终将导致世界市场的利润率趋于平均化,从而商品的国际价值也就会转化为国际生产价格,当然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发展过程。因而,我们可以根据马克思研究国别价值转化为国别生产价格的思路和方法,来探讨新时期国际价值到国际生产价格的转化问题,使马克思关于国别价值转化为国别生产价格的理论在国际上得以拓展和延伸,以此确立世界市场上商品交换中的国际生产价格形态,这是新时期国际价值论创新与发展的再一条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