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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1
县供销社启动实施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供销社的有力指导下,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开放办社、夯实基础、服务三农"的改革发展思路,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服务领域,在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做了有益探索,推进改革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全面落实__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了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的《__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照目标任务,完成了改革试点工作:讲治供销社创建全国供销总社基层社标杆社建设;__供销社搭建新型农资经营平台建设;天师供销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我县被列为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
一是全力推进新型基层社建设。依托供销社社有企业自建、与经济合作组织联建、吸纳社会能人带资带项目共建等形式,联合"新网工程"、社区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及专合社等成员,遵循"政府主导、供销社领办、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机制,依照《公司法》、《章程》及加盟协议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与基层供销社合署办公,推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工作机制体制,实行"自主经营、分级核算、自负盈亏",促进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今年,已完>!
二是积极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建设、市场化运作"的要求,狠抓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是围绕蔬菜水果种植、猪鸭鸡养殖等特色农产品,规范发展魔芋、白果种植和为民养殖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引导、扶持、服务,提升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二是天师供销社试点,推动合作社跨区域、同类型产品联合,积极探索"联合社+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推动水果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和组织化生产,成功组建__花果山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是推行"基地+批发市场+零售终端"、"基地+配送中心+零售终端"产销模式,全力开展"农超"、"农贸"对接,在县城、__、讲治新建农产品直供直销网点3个,极大地满足当地消费需求。
三是全力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省供销社对庄稼医院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和改造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总体发展目标。今年以建设幸福美丽新村为契机,强化新农村综合体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提升改造__、__、__庄稼医院3个,新改建__镇__社区、__乡__村、__乡__村等幸福美丽新村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5个,整合资金150余万元,安置失业人员30余人。累计建设庄稼医院55个、社区综合服务社78个,已覆盖全县20个乡心场镇和70%的村社,广泛开展日用品销售、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可利用垃圾回收等经营服务,同时适时提供文化体育、市场信息、农技培训、病虫害防治等便民服务,为当地农民搭建了生产生活服务的综合平台。
四是创新搭建新型农资经营服务平台。基层供销社牵头,依托农资公司及连锁配送网点、庄稼医院直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签订农资直供配送、区域联采协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户生产成本。彻底变革农资企业传统经营模式,从过去的单一经销商向现代综合服务商转型,深入开展配方施肥、科学用药、统防统治等"一站式"农技服务,今年已圆满完成__供销社平台搭建试点工作。通过新型农资经营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起集县、乡(镇)、村级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超市、庄稼医院、社区综合服务社为一体的农资经营服务体系。
五是创建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平台。按照全国供销总社提出的《县级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实施方案》"五个一"要求,我县积极创建省供销社电子商务示范县,领办供销社控股的幸福家园商贸有限公司,探索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发展路径,在__工业园区一号楼,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建设"三区四中心",即农产品展示区、工业品展示区、电商体验区、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创业孵化中心、培训中心。创建的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平台,将彰显三大主要功能,一是培育市场主体,由幸福家园商贸有限公司建立"幸福__"(__)综合平台,对接全国供销总社"供销e家",实现网上交易我县各类产品;二是搭建服务平台,成立电商创业孵化中心、培训中心、__县电子商务协会、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积极完善全县电子商务创业公益平台;三是实施信息化改造,建设我县、乡(镇)、村电子商务"三级示范"网络服务工程。
农村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2
深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创新建立“合作社+金融+主导产业”、“合作社+金融+贫困户”等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有效扩大农村金融资源供给,逐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创新精准扶贫帮带模式,助推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为争当“五个示范”、加快实现“三大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主导产业。一是依据各村资源优势和群众意愿,大力发展水果、蔬菜、畜禽、水产、花卉苗木、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建设。二是争取市联合社对辖区主导产业相关建设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对承建产业发展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涉农贷款、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三是加强产业培训、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配套服务,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主导产业。
(二)提高涉农金融供给。一是充分争取市联合社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引导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合作金融部门争取信贷产品,开展扶贫互助金融帮扶,多渠道、多层次满足主导产业和贫困户信贷需求。二是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积极探索针对主导产业的保险品种,落实贫困户人身财产扶贫小额保险全覆盖。三是降低涉农融资成本。争取脱贫产业项目贷款予以一定财政贴息,除小额扶贫信用贷款外,一般贫困户涉农贷款每年由市财政贴息30-50%,重点贫困户予以全额贴息。对积极发展主导产业、吸收贫困户较多的联合会会员单位在市联合社给予一定程度的担保费减免(其减免部分由市财政补贴),并免收农合联会费。
(三)完善服务网络。一是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加合会及市农合联,进入市农合联组织体系,网络辖区内90%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人口。二是配合市农合联延伸服务网络,在重点区域建立基层惠农服务网点,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三是借助金融网格化建设,有效实现村级主导产业和贫困人口普惠金融的全覆盖率。
(四)创新扶贫帮带模式。一是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吸纳贫困户,提高贫困人口组织化程度,帮助其发展主导产业、增加非农收入。二是引导优质的联合会员单位,与贫困村、重点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兴建产业基地,发展主导产业,开展精准帮扶。三是发挥联合会的纽带作用,对贫困村、重点贫困户开展无偿的产业培训、技术指导和市场营销服务,帮助其因地制宜发展主导产业,实现增产增收。
三、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从2016年1月下旬开始,至2015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底至2月中旬)
成立“农村合作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充实、完善办事处联合会,开展村级联合分会试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下旬至5月20日)
1、2月底以前,全处50%以上的行政村成立联合分会。开展走访慰问和调查摸底,了解贫困人口信贷需求,帮助贫困村找准产业发展方向,确立脱贫主导产业。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管理暨诚信教育、金融知识综合培训、送金融知识进农村等活动。
2、3月底以前,开展联合会员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兴建产业基地,发展主导产业:开展“金融服务网络零距离”、“信用体系整处推进”、“诚信宣传和诚信意识教育”等主题活动。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推出扶贫信贷产品,推进贫困户评级授信及信用贷款工作。
3、4月底以前,全处所有的行政村成立联合分会,通过市农合联组织体系,网络9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人口。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房屋等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4、5月20日以前,持续开展产业政策、生产技能、经营理念等系列培训活动。建立村级金融网格,实现“小额扶贫信用贷款”全覆盖。健全“合作社+贫困户”的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强化风险防控。
(三)总结阶段(5月20日至5月底)
1、各单位对开展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2、根据工作安排,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办事处分管领导为组长,办事处联合会及各村联合分会为成员的金融扶贪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建立办事处、市农合联及金融机构多方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风险控制。一是对贫困人口致贫原因、信用状况、生产能力等进行详细调查,精准分类。依据不同类型,执行有区别的金融扶贫政策。二是严格落实“合作社+贫困户”的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加强信贷资金的跟踪管理。三是根据市农合联要求强化风险处置,综合运用产权赋能、转移就业、社会救助等措施,提高贫困人口贷款履责能力。
农村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3
1.1解决农村“三农”问题(农村、农业和农民)是新一届政府施政的一大重点。“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途径是培育和完善农村要素市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保持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
1.2然而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存在很大问题,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组织不完善,无法为农村提供较好的金融服务……从1999年开始,全国上千家农村基金会全部关闭;四大国有银行大规模撤并31000多家地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农村的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发放贷款。因此现在农村剩下的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政府干预、管制限制以及历史包袱),整个信用社为“三农”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力同样非常有限。第二、不仅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无法向农村经济提供足够的金融服务,而且事实上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渠道。例如,近年来全国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在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又贷款给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专项用于农副产品的收购,这两块资金几乎相抵。到2002年11月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吸收各项存款19469亿元,各项贷款14117亿元,两者差5352亿元,其中有价证券及投资1812亿元,净存放中央银行684亿元,拆借给其他金融机构1152亿元,加上其他一些因素计算,估计从农村流出资金约3000亿元(夏斌,2003)。第三,由于货币管理当局对一切非正规金融持严厉管制的态度,因此民间金融仍然处于初级发育阶段,无法进一步扩展规模和经营网络,从而只能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提供简单的金融服务,无法充分满足农村经济和农民的融资需求。
1.3总之,缺乏合适有效的金融机构为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后者的融资需求构成了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也是阻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2、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机构的构成
2.1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演化
自1979年开始市场化改革以来,为了配合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推动农村经济、金融市场化的发展,农村金融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93.这一阶段的主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方案主要是恢复和成立新的金融机构,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组织的多元化和竞争状态。包括①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并改变了传统的运作目标,明确提出大力支持农村商品经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②随着体制的瓦解,农村信用合作社也重新恢复了名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地位。农村信用合作社也不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但它接受中国农业银行的管理;③放开了对民间信用的管制,允许民间自由借贷,允许成立民间合作金融组织,例如80年代末首先在四川省成立的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同时允许成立的还有一些农业企业的财务公司,企业集资异常活跃;④允许多种融资方式并存,包括了存款、贷款、债券、股票、基金、票据贴现、信托、租赁等多种信用手段。
第二个阶段:1994~1996.在第一阶段改革的基础上,这一阶段的改革更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和思路,提出了要建立一个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的金融体系的口号。[1]更具体地说,这一农村金融体系包括以工商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主要为农户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支持整个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进步、保证国家农副产品收购以及体现并实施其它国家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此①于1994年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试图通过该银行的建立将政策性金融业务从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中剥离出来;②加快了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的步伐,包括全面推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对信贷资金进行规模经营,集中管理贷款的审批权限,等等;③继续强调农村信用社商业化改革。根据国务院1994年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计划在1994年基本完成县联社的组建工作,1995年大量组建农村信用合作银行。不过,实际进度大大落后于这一阶段所设计的目标。另外一个重要的政策变化就是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再受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改由县联社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督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承担。
第三个阶段:1997~。在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和1997年开始的通货紧缩后,在强调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对金融风险的控制也开始受到重视,客观上强化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主要体现在:①开始在国有专业银行中推行贷款责任制;②收缩国有专业银行战线。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日渐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③打击各种非正规金融活动,对民间金融行为进行压抑。1999年在全国范围内撤消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并对其进行清算(Seesection2.2.2);④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确定到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上,且进入2003年以来这一政策趋势日益明显且力度不断加大。包括:放宽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的限制、加大国家财政投入以解决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不良资产问题、推动并深化信用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等等。2003年11月底8省(市)(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这标志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SeeBox2.1)。
专栏2.1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最新进展及其主要内容
2003年6月27日中国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方案》提出了试点改革要解决的两大主要问题,以及对农信社改革的四项支持政策。
两大问题:(1)改革农信社产权制度,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以解决“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难题。产权改革的具体组织形式可以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产权组织形式(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不搞“一刀切”。具体而言,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银行机构;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市),可以以县(市)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其他地区,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乡镇信用社、县(市)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采取有效措施,通过降格、合并等手段,加大对高风险信用社兼并和重组的步伐。对少数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需求较少的信用社,可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2)改革农信社管理体制,明确规定由地方政府负责对农信社的管理(包括使农信社贷款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进行人事管理等),由国家监管机构(主要是银监会)依法实施监管,但在微观经营决策上由农信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
四项支持政策。包括:(1)对亏损农村信用社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保值贴补息给予补贴。具体办法是,由财政部核定1994年至1997年期间农村信用社实付保值贴补息数额,由国家财政分期予以拨补;(2)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对西部地区试点的农村信用社一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他地区试点的农村信用社,一律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3年1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所有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3)对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可采取两种方式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以解决农信社不良资产问题:一是由人民银行按照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安排专项再贷款。专项再贷款利率按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减半确定,期限根据试点地区的情况,可分为3年、5年和8年。专项再贷款由省级政府统借统还;二是由人民银行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票据期限两年,按适当利率分年付息。这些票据不能流通、转让和抵押,可有条件提前兑付。这两种方式由试点地区和农村信用社选择;*(4)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允许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灵活浮动,贷款利率可在基准贷款利率的1倍至2倍范围内浮动。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不上浮,个别风险较大的可小幅上浮(不超过1.2倍),对受灾地区的农户贷款,还可适当下浮。
2003年11月底8省(市)(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这标志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银监会的宣布,为解决农信社不良资产问题的资金投入规模将达到1500亿元。
2.2农村金融机构的组成
经过近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迄今为止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这一金融体系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1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组织结构
2.2.1正规金融
可以把受到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市场当局监管的那部分金融组织或者活动称为正规金融组织或活动。中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重建,是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也是四大行中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一个银行,其分支机构几乎遍布中国所有的乡镇。到2001年底中国农业银行拥有资产25279.90亿元,4.5万家分支机构并雇佣了49万名职工。农业银行重建的初衷是为了支持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但事实上农行的业务基本与农业农户并无直接关系,其贷款的绝大部分都投入了国有农业经营机构(如粮食局和供销社)和乡镇工业企业。和其它国有商业银行一样,从80年代起中国农业银行就一直进行着商业化改革。但在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之前,中国农业银行的业务兼具商业性和政策性,此后一部分政策性贷款业务,例如主要农副产品收购贷款、扶贫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政策性贷款被划转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7年后农行政策性业务剥离速度加快,农行的经营也日益强调以利润为核心。但迄今为止,农行仍然有部分贷款具有政策性贷款的性质(例如对供销社的贷款、一部分扶贫贷款等等),农行的日常经营也无法完全避免地方当局的干预,这是农行资产质量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银行,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为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相分离的重大措施。农发行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业农户,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发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到2001年末,农发行拥有资产7698.53亿元,2273家分支机构以及近6万名职工。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2003年6月末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6966亿元,占全部正规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比1996年末增加5483亿元。直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农村信用合作社都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农村基层组织,大部分存款必须转存到农业银行,从而信用合作社事实上成为了将农户存款引导到国家所支持的集体农业和乡镇企业的一个主渠道。1996年后农村信用合作社脱离农业银行的领导,而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监管。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超过50%的贷款必须投向其成员。另外,超过3000元以上的贷款必须有抵押品保证。1999年农村信用合作社被允许向农户发放消费型贷款,主要用于房屋建造、教育和医疗贷款。迄今为止,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并没有受到限制,可以涉及包括生产、消费以及商业的各个环节,可以向农户、私营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提供贷款。另外,考虑到农村贷款的高风险性质,人民银行允许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利率拥有较其它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更灵活的浮动范围,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1年期贷款利率的浮动上限不能超过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利率50%。到2001年底,农村信用合作社拥有资产16108亿元,35529家地方分支机构以及61.52万名职工。截止到2002年末,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为4万家,各项存款1.98万亿人民币,各项贷款1.39万亿人民币,存贷款规模均据全国金融机构第四位。目前农信社是全国法人机构最多、从业人员最多和城乡分布最为广泛的金融机构(关于农信社发展概况,SeeBox2.2.1-1)。
在其它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农村商业银行属于股份制银行,目前只有张家港、常熟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三家。三者成立于2001年底,均由原来的农村信用社改造而成。
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只吸储,再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2003年8月后这一资金运行格局有所改变(ForDetails,SeeBox2.2.1-2)。除邮政储蓄之外的上述其他金融机构均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有资格获得中央银行再贷款。例如,2001-2002年间人民银行就对农村信用社分别新增再贷款312亿元和260亿元。
专栏2.2.1-1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51-1959):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到1957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信用社88368个。这一时期的农村信用社,资本金由农民入股,干部由社员选举,通过信贷活动为社员的生产生活服务,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质。
第二阶段(1959-1979):由于政治上的原因,农村信用社曾先后下放给、生产大队管理,后来又交给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社基本成为基层社队的金融工具。
第三阶段(1979-1996):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成立了县级联社。这段时期农村信用社成了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走上了“官办”的道路,贷款大量投放乡镇企业,农民对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失去监督。
第四阶段(1996-2003):根据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从该年起农信社改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中国农业银行不再对农信社进行领导管理,强调要按合作制重新规范农信社,县以上不再专设农信社经营机构,要加强县联社建设并由其负责农信社业务的管理。但在实践中这些政策很少能够予以落实。
第五阶段(2003-):为了解决农信社改革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SEESECTION3.1.2),从2003年底开始进行农信社试点改革(SeeBox2.1)。目前改革仍在进行之中。
专栏2.2.1-2中国农村邮政储蓄及改革思路
在目前中国的政策性金融制度下,中央银行用来自邮政储蓄上存资金,以再贷款的方式借给农业发展银行。而且上存利率和再贷款利率是倒挂的,2002年2月后,邮政储蓄存款利率为1.98%,上存利率为4.347%,再贷款综合利率为3.015%.对邮政储蓄支付高额存款利息,已经成为央行沉重的财务包袱。
另外,邮政储蓄的吸储规模不断上升,2000年期末余额为4578亿元,2001年为5912亿元,2002年扶摇直上至7376亿元。邮政储蓄在存款市场的份额在2002年底已达8.48%,成为仅次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第五大吸储大户。这无疑会限制农信社的筹资能力(邮储存款近8000亿元中,约60%来自县以下)。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央行采取了两个措施:一是规定从2003年8月1日起,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人民银行部分,按照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目前为1.89%)计付利息。这样一来,邮政储蓄不仅无法靠存贷利率差获取利息收入,反而会有所倒贴;第二,为了对邮政储蓄自2003年8月起的利息损失有所补偿,央行同时规定自同期起邮政储蓄新增存款可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于除贷款外的多种业务,例如可以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买卖、与政策性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还可依程序申请成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承销团成员。显然,央行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改革只会进一步加剧农村资金的外流。
目前针对邮政储蓄改革的各种争论中,呼声较高的一种方案是将邮政储蓄业务从邮政系统中独立出来,创立单独的邮政储蓄银行,不做直接面对企业的贷款业务,而将资金批发给其他金融机构获取利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2003,以下称国发方案)。这种方案的确可能会有利于邮政储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毫无疑问,它同样会加剧农村资金的“非农化”。至于创立农村储蓄银行的想法(经济日报2003年10月28日)则更不可行,它不仅不符合中央以农信社改革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思路,而且其最终结果可能是重复并放大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
我们的建议是在“国发方案”的基础上,开放农村民间金融,并干脆直接取消农村邮政储蓄业务。这样做有如下好处,一是由于没有邮政储蓄吸储,农村民间金融的放开不会直接对农信社的资金来源造成大规模的冲击;二是开放农村民间金融既可以形成农村金融的竞争局面,又不致加剧农村资金流向的“非农化”(SeeSection5.2);三是原“国发方案”中提高邮政储蓄资金使用效益的好处仍然可以得到保留。
2.2.2非(准)正规金融
非(准)正规金融组织或活动包括所有处于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市场当局监管之外发生的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行为。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初期,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由于得到了经济管理当局的默许甚至支持,一度非常活跃。但从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逐渐转向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加大了对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管制力度,并终于在1999年解散了农村合作基金会,从而结束了非(准)正规金融的有组织状态。
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合作基金会是80年代中期兴起的准正规金融组织,其经营资本主要依赖于农户的资金注入,其经营活动归农业部而不是中国人民银行管辖。到1996年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存款规模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1/9.农村合作基金会对农村经济的融资需求提供了极大的支持,一项全国性的调查表明农村合作基金会45%的贷款提供给了农户,24%的贷款提供给了乡镇企业。这不仅大大超过了农业银行的相应贷款比例,而且超过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中投入农村经济的比例。由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不受货币当局的利率管制,因此其贷款利率较农村信用合作社更为灵活,贷款的平均收益也更高(Brandt,Park&Wang2001)。为了消除来自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竞争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所造成的冲击,1997年,当局做出了清理整顿、关闭合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决定。随后的1998-1999年,包括村级基金会在内的整个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彻底解散并进行了清算。[2]
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非正规金融体系主要由亲友之间的个人借贷行为、个人和企业团体间的直接借款行为、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高利贷、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组成。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也是类似于信用合作组织,基本上均被取缔。合会(国外称轮转基金)是各种金融会的统称,通常建立在亲情、乡情等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带有互助合作性质。图1中除了部分小额信贷、不计息的亲友借款和企业团体间借款之外,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其他金融组织或者活动均属于非法。
3、农村金融改革对农村金融的影响
3.1对正规金融的影响
1979年以来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直沿着使农村正规金融商业化的目标前进,并在90年代中期后大大加快了商业化改革的速度和步伐。按照当局的设想,商业化改革之后的农村正规金融体系应该更好地发挥支持农村和农业经济的作用,然而正如我们在第一节中所指出的那样,迄今为止农村正规金融并没有很好地达到政策制订者的预期。
3.1.1对中国农业银行的影响尽管中国农业银行的大部分政策性贷款业务已经划归给了1996年成立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但农行仍然承担了许多政策性贷款业务(见2.2.1),这些贷款的管理均属政策性金融管理范畴,无法免除政府职能部门的干预。农行还必须根据政府的要求发放“救灾”贷款、“安定团结”贷款等带有明显政策性性质的贷款。这些贷款直接影响到农行资产质量。
商业化改革更直接影响到了农行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负面:①农行的业务可以涉及几乎所有经济活动,在现有经济体制下,投资农业的回报相对较低,因此农行的贷款流向具有天然的“非农化倾向”;②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以后,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日渐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1998年至2002年初,包括农行在内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共撤并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且撤并还在继续。这样一种组织结构明显加大了农行向分散的中小农户以及乡镇企业进行融资的成本,从而进一步打击了农行提供农业贷款的积极性;③虽然农业银行在大多数地区还设有县级机构,但由于贷款权的上收,很多分支机构都是只存不贷,从而加大了农村资金供需矛盾。
3.1.2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影响中国农业银行不断收缩在农村金融领域中的战线以及政府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等准正规金融组织的打击,客观上确立了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近乎垄断的地位。1997-2001年,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从10555.8亿元增加到17263亿元,分别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近13%和12%;各项贷款余额从7273.2亿元增加到11971亿元,分别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近10%和11%,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从1776.8亿元增加到4417亿元,分别占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近54%和77%。1997-2000年,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从占金融机构乡镇企业贷款余额的69.5%增加到75.4%(李静,2002:158-170)。
但是,由于以下原因,农信社在满足农村融资需求方面仍然作用有限:①农信社只是名义上的金融“合作”组织,在实际经营中,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官办性质依然存在,从而使其经营经常受到官方的行政干预,没有突出创办时所欲体现的“合作”性质[3],从而不仅难以履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宗旨,而且行政干预下的贷款往往最终成为呆帐、坏账,大大恶化了农信社的资产质量,据央行估计农信社积累的历史坏账达数千亿之多,不良资产率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多数在50%以上,在某些经济不发达省份甚至高达90%以上。;②由于商业化改革,农信社的经营也更加强调贷款质量和回报,其经营的利润导向越来越明显。由于农业活动的比较收益受到人为压低,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上也无足够激励向农村经济活动提供贷款,表现为真正用于支持农村和农业经济的贷款数量不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报告指出,农信社的贷款实际上只覆盖了20%左右的农户(IFAD2002)。许多针对地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案例研究也表明,无论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高度城市化地区,还是在广大中西部地区以及部分东部农业大省,农村信用合作社都表现出“非农化”特征,或“城市化”特征,直接表现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网点设置的城镇机制化趋势、资金流向的城市化和从业人员的城镇居民化(盛勇炜2001);③农信社所受到的贷款利率和抵押品管制(SeeSection2.2.1)不利于它向规模小且分散的农户、中小农村私营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提供贷款;④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纷纷撤出县域,农村信用社也试点统一法人、县乡两级法人并试点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这必定会加大农信社在向中小农户、中小私营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提供贷款的交易成本;⑤由于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事实上的垄断地位,缺乏来自外部的良性竞争,因此其改善内部管理、加强金融风险控制的动力不足,这无疑也是农信社资产质量不高、经营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3.1.3对农业发展银行的影响在现行政策性金融体制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仅是单纯的粮棉收购贷款银行,业务仅限于支持粮棉流通,根本无法充分发挥支农作用。即使在支持粮棉流通方面,也同样存在突出问题。棉花购销已经市场化,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种植业结构的调整、粮棉购销主体的多元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量明显下降,以购销信贷为主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资产业务也出现规律性明显下降。据农业发展银行统计,2002年,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的8个主销区省份,农业发展银行的粮油购销贷款比上年下降56%。而与此同时,一些支持难度远远小于粮食收购资金供应的带有公益性的经济活动如良种繁育、种籽购销等,不能得到政策性信贷的扶持,更得不到商业性信贷(何广文2003)。
由于以上因素的作用,农村正规金融组织无法很好地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1997年以来,农户和乡镇企业贷款困难问题加剧。据统计,全国乡镇企业贷款余额占(正规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呈下降趋势,由1997年的6.7%下降到2000年的6.1%、2001年的5.9%.2000年底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99371.07亿元中,农业贷款余额仅占4.92%(何广文等,2002)。农业部对江苏省武进县个体私营企业的调查显示,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有45.1%认为贷款难,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有86.5%认为贷款难(《中国经济时报》,2002.8.21)。
3.2对非正规金融的影响
正是由于正规金融机构收缩农村阵地,农村金融市场中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供给越来越少,农民的信贷需求不得不转而依赖于非(准)正规金融(温铁军,2001)。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市场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信贷机构的四倍。对于农民来说,非(准)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IFAD,2001,xii)。实地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例如,温铁军等人对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共15个省份24个市县的一些村庄进行了个案调查,发现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高利息的民间借贷发生率达到了85%(温铁军,2001)。据估计,仅在浙江温州市,地下金融的规模就已达到600亿元人民币之巨(贺军,2002)。
但货币当局对非(准)正规金融的发展一直持怀疑甚至反对态度,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在维持金融秩序、打击非法融资活动的口号下,一度在农村民间融资中极度活跃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被管理当局勒令撤消和关闭,从而结束了中国民间金融的有组织状态。政府对非(准)正规金融的态度使民间金融要么消亡,要么转入地下金融状态。虽然非(准)正规金融组织远较正规金融灵活(例如相较后者而言,前者可以收取更高的贷款利率),但由于无法组织化和正规化,非(准)正规金融在满足农村融资需求方面所起的作用终究有限。
4、各方对改革农村金融体制的建议
针对目前中国农村金融的现状,许多专家学者都提出了今后如何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可以概括为:进一步界定、分离出中国农业银行中的政策性业务,集中力量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由于农信社是目前农村正规金融中的主力军,因此对农信社的改革构成了今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相应地,绝大部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建议也集中到如何进一步完善对农信社的改革建议上来。这些建议主要包括:
4.1进一步加大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的改革力度,实现农信社利率市场化。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将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试点扩大到更多的市(县)以及更高的行政级别(从乡营业点扩大到县营业点),二是扩大农信社存贷款利率浮动的范围(马晓河,姜长云2003;IFAD2002;;Brandt,Park&Wang2001),以使农信社以更灵活的姿态提供农村金融服务。
4.2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革,为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提供体制基础。目前有数种备选模式可供选择,(1)原有农村信用社框架内的重组模式:即2000-2001年进行的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组建省联社为标志的江苏模式;(2)股份制模式:即2001年在信用社基础上改组成立的常熟、张家港、江阴三市农村商业银行模式;(3)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即2003年4月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组的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试点模式。考虑到中国各地区农村经济、文化、地理条件千差万别,以上三种模式又各具不同的优点和缺点,因此在模式的具体选择上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因地制宜(人民日报,2003-09-25)。换言之,并不存在一个最优的模式,不能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代替合作制(何广文,金融时报,2003-06-09)。除以上三种已经进行试点的模式外,有专家还建议在调整金融准入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甚至外资银行收购农村信用社,以此带动农信社的体制改革(马晓河,姜长云2003)。
4.3为了更好地推进农信社改革,有必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解决历史上农村信用社因政策性因素形成的呆坏帐(谢平2001),[4]同时考虑由国家为农信社的农业贷款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
4.4在管理体制上,中央部门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自主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目前情况下和现有认识水平上的最佳选择(王洪章、刘锡良2003;人民日报,2003-09-25)。
4.5放松对非(准)正规金融的管制,允许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林毅夫2003;马晓河、姜长云2003;何广平2003;谢平2001;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2001)。
大部分上述建议在国务院于2003年6月颁布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有关农信社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经营机制和政策扶持等细则中都有所体现(SeeBox2.1)。
5、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5.1《方案》会有多大效果(WillSchemeWorkWellinTheFuture?)
从《方案》公布,选择八个试点省市进行农信社改革以来至今,新一轮农信社改革历时仅半年,还没有充分的信息以对此次改革的成效进行评判。但有两个信息值得注意,一是截至2003年11月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已经实现9年来全行业第一次扭亏为盈,共盈利1.48亿元;二是截至2003年底,八个试点省市不约而同地基本将省联社模式作为第一选择。
就第一个信息而言,应该可以判断为这种农信社全系统的扭亏为盈基本属于短期性的政策刺激效应——一项体制性改革不太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立竿见影。同时,农信社盈利并不代表它的“非农化”倾向有所改变,实际上,数据显示同期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仅占贷款总余额的42%。就第二个信息而言,到很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反应了此次试点改革的弊端所在:即由上而下的产权改革设计并没有体现出(反而远远背离了)《方案》设计之初所欲体现的“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原则。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经验表明,凡是成功的改革案例(例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乡镇企业发展等等),均遵循了“基层发明-上层肯定-试验推广”的“由下而上”的制度创新模式(或所谓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式);凡是失败、效果有限或后遗症极大的改革案例,均走了一条“上层设计-试验推广”的“由上而下的”制度创新模式(或所谓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这种不同改革方案选择的不同效果可归因于改革设计者、参与者和受益者之间对信息的享有程度存在极大差异,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不同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而导致两种改革模式中不同经济主体相互博弈的结果大相径庭。随着时间的推移,《方案》的实施结果是否会与《方案》设计目的相一致是大可怀疑的。事实上,已经有官方人士和学者对此表示了忧虑(陆磊2004;于宁、何禹欣2003)
最后,农村金融问题实际上是农村各方面问题的综合反应(农村要素市场、农民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护等等),很难想象《方案》这样一个纯粹从金融角度出发的政策设计会对农村金融发展起到治本的作用。
5.2新的政策建议
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上,这里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5.2.1创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Settingupmedium&SmallSizefinancialAgencies)
迄今为止,农村经济的基本单位是那些中小规模的农户、私人企业以及乡镇企业,理想的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是能够为这些农村中小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充分的金融服务。显然,由于相对于大银行而言,中小银行在向小规模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上更具比较优势,因此农村合适的金融结构应该以中小金融机构为主。不过,目前有关农村金融改革尤其是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各种方案(SeeSection4andBox2.1),客观上都会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向中大型化发展(何广文、冯兴元和李莉莉2003)。因此,在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进程中,必须注意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挥作用的有效边界。例如一些学者认为,信用合作社的最有效边界就是村落的边界。突破了村落的地缘和血缘边界,信息不对称就会产生,借贷风险也会大幅增加(何广文、冯兴元和李莉莉2003)。另外,小额信贷、民间自发的金融合作,互助会及其他的自发的借贷行为都应该是适合农村现阶段经济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
5.2.2必须提倡充分竞争(FreeCompetitionamongRuralFinancialAgenciesisNecessary)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放松并最终解除对农村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歧视和压抑政策,从而使不同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之间出现良性竞争的局面是十分必须的。现有改革方案并没有认识到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的重要性,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扩大金融服务(包括数量和品种),满足农村融资需求。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在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中,才能有足够的信息比较判断不同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从而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目前在解决农村信用合作社历史坏账的问题中就存在一个道德风险问题,即部分农信社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把正常情况下造成的呆账归结为历史包袱(谢平2001)。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外部市场环境条件下,这一问题才有解决的可能。而放开民间金融,将非(准)正规金融纳入正规金融的轨道,是在农村金融发展中实现充分、自由竞争的最佳制度选择(SeeSection5.1)。另外,只要有合适的配套改革措施,放开民间金融并不一定会对农信社的经营造成很大的冲击(SeeBox2.2.1-2)。
5.3.3解除对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管制(RemovingtheRegulationsonRuralEconomicandSocialLife)
在目前针对农信社改革的各方建议以及最新的政策措施中,一般均通过由国家规定贷款比例的方式来达到农信社贷款支农的目的。这一措施是必要且符合国际惯例的。但过去的历史经验也表明,这种国家硬性规定贷款比例的做法并不能扭转农村金融机构贷款“非农化”趋势。这里有必要指出,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流向的“非农化”是和农村和农业经济的低回报率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只要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回报率一直处于较低状态,资金流向的“非农化”现象就不会消失。反过来,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也会进一步恶化农村和农业经济投资环境。
农村和农业经济目前的困境,从根本上讲是和政府在农村中所推行的一系列不恰当的政策所联系在一期的。迄今为止,政府对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仍然有相当的干预和管制,包括粮食收购和一系列从上而下、并未配备足够资源的赶超指标。这些政策和管制妨碍了农民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调整资源配置,优化生产结构,从而加重了农民的税费负担,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陶然、刘明兴和章奇,2003),从宏观上来看则直接导致了农业比较利益不断下降和恶化。因此,只要政府不放弃这些干预和管制政策,农村和农业经济的收入增长潜力就不会得到提高和释放,从而农村金融机构的“非农化”倾向就不会消失(章奇、刘明兴、Vincent和陶然2004)。
总而言之,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机构的“非农”偏好,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继续深化针对农信社本身的改革,以使农信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杜绝政府参股或干预管理决策;另一方面,政府必须放弃对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干预,以释放农村和农业经济增长的潜力,从而恢复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的信心和动力。5.4.4目前农信社改制的试点模式,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政府对(改制前后)农信社经营的干预。这不仅是农信社所面对的问题,也是整个中国金融体制所面临的问题。未来的进一步改革,必须将政府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实施金融监管,防止地方政府对农信社具体经营行为的干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邮政储蓄必须与邮政体制联动改革”,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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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广文、冯兴元、李莉莉:“农村信用社制度创新模式评析”,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资料库,2003年8月;
贺军:“民间金融的大机遇”,载《新证券》,2002年9月23日。
李静:“农村金融发展情况”,载《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58-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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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磊:“农信社改革模式需要改革”,《财经》200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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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铁军:“农户信用与民间借贷研究:农户信用与民间借贷课题主报告”,载中经网50人论坛,200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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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奇、刘明兴、VincentYiuPorChen和陶然:“中国金融中介与城乡收入差距”,《中国金融学研究》,2004年第一期(即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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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Albert,LorenBrandtandJohnGiles,1997,“GivingCreditwhereCreditisDue:theChangingRoleofRuralFinancialInstitutionsinChina”,papersubmittedfortheannualmeetingoftheAssociationforAsianStudiesheldinChicago,ILduringMarch13-16,unpublished.
Brandt,Loren,AlbertParkandWangSangui.“AreChina‘sFinancialReformsLeavingThePoorBehind?”,paperpresentedattheconferenceonFinancialSectorReforminChina,11-13Sep,2001.
这是作者为亚洲开发银行(AsianDevelopmentBank)所撰写的分析报告内容之一,非经作者同意,请勿转载。
注释:
[1]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2]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其经营中所出现的问题,就其性质而言并不比那些正规金融机构所出现的问题更严重(温1999)。而且农村合作基金会之所以会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经营不善,而在于地方政府的不适当干预(周其仁2000)。Park等(2001)的研究亦表明,当局之所以会强行关闭农村基金合作会,在于防止后者的竞争会对农信社经营造成冲击。
农村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4
一、基本情况:截止2014年底,爱辉区工商注册农民合作社125个,成员总数3218人,带动非成员农户3200户。经营的种类涵盖农资、农机合作、粮豆薯种植、北药、瓜菜、菇茑、山珍特色种植、奶牛、家禽养殖等多个方面。现有农民合作社中,按行业划分,种植业90个,畜牧业14个,农机服务业16个,其它5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数量偏少,发展不平衡。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数量偏少,成员本身认识还有待提高,且由于各乡镇重视程度不同,发展不均衡,影响了合作社作用的发挥;二是成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合作社领办人多数是农民,受个人认识和素质的原因,受小农意识影响,农民组织水平先天不足,面对激励的市场竞争,魄力不够,不敢投入,有观望态度;二是制度不健全。部分合作社组织内部运行机制还很简单,仍在沿袭家族式的管理方法,存在规范的问题,表现为农民主体地位不突出,与农户联系不紧密,分配制度不健全等使合作社成员对专业合作社关切度不高。四是资金不足。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资金短缺。受自身发展限制,农村合作社组织融资比较困难,农民自愿投入股金少,内部筹措资金困难,这些都影响了合作社发展的速度。
三、改革举措。
(一)加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按照《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黑龙江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规范社名录实施方案》要求,爱辉区农经站依据全区现有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对全区合作社进行了摸底调查,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据省示范社、规范社评定标准,对合作社进行规范管理,评定打分,达不到要求的乡镇,重点帮扶一到二个合作社逐步完善,使农民合作社真正发挥作用。农经站对全区11个乡镇的农民合作社进行普查,对没有发挥作用的合作社进行剔除,对发挥作用的合作社建立档案,并进一步规范。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对村会计、专业大户、合作社理事长进行了《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规范化建设要点“依法设立、产权明晰、制度健全、管理民主、财务规范、分配合理、服务完善、诚信经营”八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针对没有帐目或者帐目不规范、但发挥作用的合作社,农经站和乡镇农经站财会人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对合作社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财务的规范极大的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
(二)定量补助。由于理事会、监事会人员属于义务服务,不享受任何薪酬待遇,在运行合作社业务过程中,无任何管理经费,造成管理人员有惰性思想。为加快规范合作社的发展,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改革举措,2014年年初,区政府从扶持规范合作社建设管理方面考虑,对重点扶持的两个合作社拨付管理费11.4万元(其中爱辉区勇胜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5.4万元,爱辉区坤河乡坤河村富民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6万元),用于合作社的日常运行,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合作社正常、有序开展业务。
(三)优惠政策在春耕前发放。由于商业银行贷款资格认定标准的不断提高,合作社以其资质和入社土地进行贷款,金融部门对此不予认定,致使合作社在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支持时,为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只能利用社会上高额贷款公司或抬钱进行农业生产,无形中增加了合作社的生产成本。同时,依据《2014年爱辉区扶持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优惠政策》,政府将对符合验收标准的种植、农机合作社给予扶持政策。但勇胜和富民合作社均存在春耕生产资金高额贷款现象,无法提供正规贷款手续,享受优惠政策将化为“泡影”。为实现政府在规范合作社建设中推波助澜作用,区政府利用省级农民合作社创建机遇,由勇胜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坤河村富民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农业生产资金借款申请,分别以当年生产的农产品作为抵押,政府借款资金30万元(每个合作社借款资金15万元、无息),用于春耕生产。在2014年11月30日前,此项借款一次性偿还区政府。
(四)重点发展的合作社农业保险全额覆盖。勇胜、富民、三好、兴安等合作社自主经营生产的耕地,实施农业保险全额覆盖。为加强合作社的抗风险能力,增强社员对合作社的信任度,培育和提高合作社运行管护能力,勇胜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自主经营生产的534公顷耕地和坤河村富民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651公顷耕地,兴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398公顷、三好农民专业合作社643公顷,2014年一次性完成农业保险实施全部覆盖。
农村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检查,全面掌握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解决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机制,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09年以来种粮农民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良种补贴资金落实情况、高效农业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社会救助资金落实情况、新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落实情况、职教助学金落实情况、农村河道整治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省脱贫攻坚财政奖补资金落实情况、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其它问题。
(一)区农委负责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种粮农民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1)种粮农民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时间通过“一折通”全部发放兑付到户,有无乡(镇)、村干部收回农民“一折通”存折代领补贴或抵扣其他收费项目等违规违纪问题;
(2)粮食(水稻)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面积是否实行公示,乡(镇)、村有无虚报户头、虚报补贴面积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3)区统计表、乡镇统计表、补贴面积到户公示清册等档案资料是否规范;
(4)补贴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粮食(水稻)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经费是否按规定安排使用,有无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良种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是否落实到户,实行公示,乡镇、村有无虚报补贴面积等违规违纪问题;
(2)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时间发放兑付到户,有无收回农民“一折通”存折代领补贴或抵扣其他费用等违规违纪问题;
(3)补贴资金是否纳入粮食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财政资金拨付、地方配套工作经费落实等是否规范及时,有无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4)是否按要求做好中国农民补贴网与“一折通”平台对接工作,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3.高效农业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1)项目补贴资金是否按标准发放到位,有无挤占、挪用、克扣高效农业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2)高效农业项目建设质量情况、项目完成情况。
4、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1)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是否公开透明,购机审批把关是否严格,购机程序是否规范;
(2)执行补贴政策是否公平、公正,是否按要求对购机对象进行公示;
(3)农机管理单位是否存在擅自抬高农机具销售价格、倒卖补贴农机、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4)农机管理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补贴机具经销商由申报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农民自主与经销商商定价格等规定;
(5)农机管理单位申报的补贴农机销售报表是否真实,补贴资金结算是否及时。
(二)区卫生局负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落实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是否按规定配套到位,有无配套不到位、虚假配套、挪用、挤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超比例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开展医疗服务、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而给予报销的行为;
3.参合医疗机构药品、诊疗项目收费是否符合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有无乱加价、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区教育局负责的职教助学金落实情况
1.职教助学金是否按规定配套到位,有无资金配套不到位、虚假配套、挪用、挤占职教助学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职教助学金是否按规定标准足额发放,有无少发或多发、有无以发放实物代替或冲抵学费、餐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3.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双重学籍重复享受、将综合高中学生列入中等职业教育助学范围,虚报人数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四)区民政局负责的社会救助资金落实情况
1.城乡低保资金落实情况
(1)统计报表是否按时准确上报,低保档案是否按三级档案管理模式要求,一户一档;
(2)是否严格按照户主本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公示、乡镇(街道)核实、区审批程序办理低保,做到按户施保、应保尽保,有无拆户保、合户保、人情保等违规违纪行为;
(3)是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保障对象,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保障金业务,是否按三级分类施保,设立不同保障标准;
(4)是否设立低保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城乡低保资金配套比例足额安排预算资金;
(5)城乡低保资金是否全部采用“一折通”发放,有无乡镇(街道)、村(居)干部收回“一折通”存折代领或私分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和救灾物资采购、发放落实情况
(1)救灾专项资金是否设立专户管理,有无挪用、克扣、贪污、冒领救灾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2)救灾专项资金和物资是否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发放程序及时发放;
(3)救灾物资采购是否经集体研究、公开招投标;
(4)春荒采购报表、花名册是否准确详实。
3.五保供养、关爱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1)五保供养经费是否从村级三项经费中分列出来,纳入区财政社保专户,集中供养经费是否按月足额拨付到乡镇核算中心,分散供养经费是否通过“一折通”及时足额发放,有无挤占、挪用、克扣五保供养经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2)是否严格执行《关于建立五保供养标准供养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宿政办[2008]124号),按时足额提高标准;
(3)关爱工程资金是否存入区财政账户,专款专用,乡镇配套资金是否及时汇入区财政专户;
(4)乡镇是否按时保质完成关爱工程床位建设任务,配套设施是否完备,有无挤占、挪用关爱工程建设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五)区水利局负责的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是否按规定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做到应招标全部招标,各项手续完备;
2.是否严格执行资金专项管理,并在有关媒体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有无超出项目资金补助范围、标准发放资金,有无挤占、挪用、克扣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3.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实施,有无随意变更、调整项目情况,有无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现象;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年度批准实施的项目进行验收。
(六)区农工办负责的扶贫资金落实情况
1.省脱贫攻坚财政奖补资金落实情况
(1)资金拨付手续是否完备,项目有无立项,是否按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
(2)实施的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的建设质量及社会效益情况;
(3)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挤占、挪用、克扣、贪污等违规违纪问题。
2.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1)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挤占、挪用、克扣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农村劳动力培训机构是否符合定点培训机构条件,是否有与承担培训业务相适应的师资力量和培训设备;
(3)培训机构上报的培训人数与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是否一致,有无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检查采取点面结合,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账册、走访农户等方式进行,各部门首先进行自查,区政府纠风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实施方案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8月3日-8月7日)
为保障监督检查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区直各有关部门定人定责,指定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此次监督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并设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二)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自查阶段(8月8日-9月30日)
各乡镇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分头组织自查。乡镇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涉及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条线涉及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主要方法如下:
1.关于对农委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方法
(1)种粮农民补贴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区统计表、乡镇(街道)统计表、补贴面积到户公示清册等档案资料;二是对照项目档案,随机走访农户核查实际到位情况;三是查看资金专户管理、财政资金拨付记录、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资料。全区所有乡镇必须全部检查,每个乡镇检查行政村数不得少于6个,每个行政村访问农户数不少于10户。
(2)良种补贴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公示照片、区统计表、乡镇统计表、补贴面积到户公示清册等档案资料;二是对照项目档案,随机走访农户,核查实际供种情况;三是查看财政资金拨付情况、供种企业证账管理、地方配套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全区所有乡镇必须全部检查,每个乡镇检查行政村数不得少于6个,每个行政村访问农户数不少于10户。
(3)高效农业补贴资金的检查:一是查看2009-2010年实施的项目资料及资金拔付等情况;二是现场察看项目建设情况。
(4)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检查:一是查看农机管理单位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补贴农机具中标价格、补贴标准、购机人员名单、购机合同等相关资料;二是随机抽取部分购机人员进行走访调查;三是查看农机管理单位账目及与定点经销商的往来情况。要走访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全区购机人员总数的5-10%,走访每种不同型号机器购置人数不得少于购此型号机器总人数的5-10%,在抽取购机人员时要充分考虑到区域范围,确保每个乡镇都抽到,保证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2.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情况检查的主要方法
一是查看区资金专户管理、财政资金拨付记录、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资料;二是抽查医院5-10种销量大、价格高的药品,并将其价格与江苏省最高限价进行核对;三是查看病人病案的医嘱用药,并与医疗定点机构上报新农合结算的药品目录进行核对;四是检查医院的财务报表,药品进销存明细账,并与医院结报信息中的用量进行核对。
3.关于对职教助学金情况检查的主要方法
一是查看区级资金专户管理、财政资金拨付记录、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资料;二是检查职业学校职教助学金来往账目,看财政拨付的资金和学校发放的资金是否相符,有无挪用助学金或用于抵扣学生学费、餐费等;三是查看发放资金花名册,抽取部分在校就读的学生进行核实。
4.关于社会救助资金情况检查的主要方法
(1)城乡低保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低保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账册、拨付款凭证等资料;二是对照低保对象名册档案,随机走访低保户,核查低保金实际领取情况;三是查看财政资金拨付、账务管理、区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全区所有乡镇必须全部检查,每个乡镇检查行政村数不得少于6个,每个行政村走访低保户不少于5户。
(2)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和救灾物资采购、发放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救灾款物采购报表、公示材料、区统计表、乡镇统计表、发放到户清册等资料;二是对照发放清册,随机走访受灾群众核查救灾款物实际到位情况;三是查看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拨付记录、物资采购发放等资料。全区所有乡镇必须全部检查,每个乡镇检查行政村数不得少于6个,每个行政村走访受灾农户不少于10户。
(3)五保供养、关爱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关爱工程建设项目批复及招投标情况;二是随机抽取部分乡镇敬老院进行走访调查,核实资金落实,核查老人在院生活待遇,集中供养率和敬老院设施建设等情况;三是查看财政五保供养资金和关爱工程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情况;四是随机走访分散供养老人,查看五保供养标准落实和供养资金领取情况。全区抽查的乡镇不得少于6个,检查行政村数不得少于6个,每个行政村访问分散供养人数不少于5人。全区检查的乡镇敬老院不少于5所,关爱工程不少于5个。
5.关于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资金检查的主要方法
一是查看2009-2010年实施项目的招投标、资金拔付、合同执行等情况;二是现场察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工程建后管护情况;三是走访群众,了解工程实施的有关情况。
6.关于扶贫资金检查的主要方法
(1)省脱贫攻坚财政奖补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立项及相关台账资料;二是查看区级资金拨付账目、项目资金使用账目和项目验收报告;三是实地查看项目完成情况及质量情况。全区所有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项目都要检查。
(2)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一是检查区财政部门核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以及将培训补助资金拨付至定点培训机构的明细账目;二是查看定点培训机构每期培训学员档案,根据培训人员名单走访调查;三是查看培训机构相关资质及教学设施。全区所有定点培训机构都要检查,并抽取每个培训机构的每期培训人员总数的5%进行走访。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于10月9日前将自查情况及案例报送至区政府纠风办。
(三)区政府纠风办组织抽查阶段(8月8日-10月15日)
区政府纠风办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对全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抽查。原则上抽查与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自查同步进行。一是听汇报。听取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二是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抽查。对全区各乡镇(街道)、村居、职业学校、定点医疗机构、敬老院、河道疏浚工程项目、高效农业项目、劳动力培训机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农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抽查。
(四)整改迎查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区监督检查组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反馈通报抽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严肃处理截留、挪用和克扣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损害农民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并针对问题查找薄弱环节,不断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管机制。同时,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迎接市里11月份开展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农村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6
按照市统计局的安排,X县统计局成立了调查组,抽取省级“三变”改革试点示范村X镇x村和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X村作为调研对象,采取入户访问、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调研人员与上述两个村村干部座谈并共同填报《乡村振兴相关统计指标调查表》,在每村选取x户进行问卷调查,详细了解了实施现状,梳理和汇总了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通过对X村和x村全面深入的走访了解和“解剖麻雀”,我们对于近年来农村的变化和发展有了更加感性的认识,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探索实践进行了理性思考。
一、“乡村振兴”。
x.基本情况。调研人员通过查阅X村和x村村上档案的方式,对以上两个村子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x)X村。全村贫困人口占x.x%,属于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覆盖率达x%。特色产业发展比较好,占总耕地面积的x.x%,主要是香菇、水果,有“三品一标”x个,“三品一标”基地面积x亩。农产品销售方式紧跟互联网发展浪潮,开展网上销售农产品农户x户,占比达x.x%。本村上学x-x岁儿童较多,占总人口比例达到x%,劳动力相对减少。在乡村治理方面,基层民主参选率达x%,有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达到x人。村干部平均年龄偏大,达到x岁。家庭医生签约率达x%。留守儿童x人,留守老人x人。通自来水农户x户,占比x%,卫生厕所改建农户数x户,占比x%。行政村公路通达率x%,通互联网农户占x%,x平方米以上村卫生室x个。脱贫人口占比x.x%,从事二三产业劳动力比重较低,只有x%。全年村集体经济严重依赖财政投入,总收入x万元,其中经营收入x万元,财政补助资金x万元。
(x)x村。常住人口x户,常住人口x人,其中贫困户x户x人,贫困人口发生率达x%,属于贫困村。村上生活垃圾经过集中处理方面比较到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覆盖本村x户,覆盖率达x%。在特色产业方面规模较小,“三品一标”基地面积只有x亩粮食种植面积超过耕地总面积一半还多,农业生产依赖财政投入。使用沼气农户比例较高,达到x户,占比x%。在乡风建设方面,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比较丰富,儿童入学率达x%。在乡村治理方面,基层民主参选率达x%,有新型职业农民x人。村干部平均年龄很大,达到x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参保人数x人达x%,家庭医生签约率达x%。基础设施建设较好,通自来水农户x户,达到x%;卫生厕所改建农户数x户,达到x%;行政村公路通达率x%,通互联网农户x.x%,x平方米以上村卫生室x个。脱贫人口占比x.x%,未脱贫人口仍占大部门,脱贫攻坚任务非常艰巨。从事二三产业劳动力比重较低,只有x%。全年村集体集体收入严重依赖财政补助,没有经营性收入。
x.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乡村旅游产业链有待延伸。受限于信息、技术、资金等因素,X村和x村均没有开展乡村游的农户,村旅游产业发展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只有X村有x户开展住宿餐饮的农户,食宿等接待条件有限,游客吃、住、游、娱延伸不足,尚未形成乡村旅游的完整产业链。
二是干部后备力量比较缺乏。
总体上看,目前X村和x村村干部平均年龄偏大、年轻干部缺乏、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x村村干部平均年龄达到x岁。
三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尚在筹建之中,经营收入较低或无。
x年,X村村集体收入x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x万元,x村村集体收入x.x万元,全部为财政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后续发展乏力。
x.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要充分利用“能人治村”的优势,注重村年轻干部培养,通过村干部“传、帮、带”,加强村干部后备力量建设,在农村党员发展、培养、教育等环节加强规范化管理,让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二是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体系。
首先是提高农民就业技能。由政府帮助加强就业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务工技能。其次是加强社会保障兜底。当前,新农合医疗保障虽已全覆盖,但门诊报销比例低,看病住院仍然是农民的大笔开销,农村因病返贫现象还是农民最担心的事情。及时实施困难救助。一些缺乏劳动力的低保边缘户,生活上的困难还不少,需要各级多加关心,定期摸底、掌握动态,及时予以帮扶。
三是进一步坚定绿色发展路径。
坚定不移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动摇,逐步把自然生态优势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提升发展生态旅游业,提升乡村旅游的品位和档次,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传统农业,扩大有机蔬菜和优质水果规模种植面积,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的绿色品牌农产品。
四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帮扶体系。
发挥政府经济部门的业务优势,帮助村里挖掘特色产业和资源潜力。帮助加强技术指导,在农业栽培、林业种植、等领域下派专业力量,帮助发展各类生产活动。有些基础相对薄弱的行政村,工作合力形不成,特别需要上级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农村指导员,帮助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合作,把那些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并且认真负责的同志选派到基层一线,为乡村振兴多作贡献
二、“三变”改革工作。
x.改革实施总体情况。X县采取一系列硬措施,提早谋划、统筹部署x年脱贫攻坚和“三变”改革工作,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和“三变”改革向纵深发展。县上制定了《X县x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和《X县x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县“三变”办拟定了《X县x年“三变”改革实施方案》和《X县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按照整村推进、整流域推进、整沟域推进、连片开发思路,突出抓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壮大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确保x年度x个贫困村x.x万人口顺利脱贫退出。x年全县“三变”改革工作在巩固x个试点村的基础上,每个镇办再发展x至x个“三变”改革村(社区),使全县“三变”改革村达到x个。将清产核资和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三变”改革的基础和着力点,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计划x月底前完成股权量化、股份合作和项目实施工作。
x年继续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要求,对初步具备发展种植、养殖、乡村旅游等基础条件的区域,先行发展一批规模适度的特色产业,形成产业特色突出、市场前景较好的初级发展平台。围绕食用菌、猕猴桃、有机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要求,坚持因地适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推动做强做优特色产业,激活发展资源,拓宽增收渠道。
x.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情况及现状。x年全县“三变”改革工作在巩固x个试点村的基础上,每个镇办再发展x至x个“三变”改革村(社区),使全县“三变”改革村达到x个。
x.“三变”改革试点示范取得的成效。脱贫攻坚中,X县按照试点先行思路,先期选择x个村社区试点,推行“党支部+‘三变’+集体经济+贫困户”模式,大力实施“三变”改革。县上从清产核资入手,认真摸清每个村社区的土地、山林、水域、旅游等资源底数,弄清楚使用现状。在此基础上,推动资产股份化、土地股权化,激活原先闲置低效的资源。X镇X社区依托靠近X景区的区位优势,统一租用x户村民的闲置房屋,发展农家乐x家,每户每年获得租金x万元。
同时,积极招商引进龙头企业,兴办专业合作社,培育能人大户和家庭农场,通过发展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土地流转,引导吸纳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力等入股,建设农业园区、产业基地,让农民或贫困户获得土地租金、务工工资、股金分红等多重收益,加速发展农业产业、振兴村域经济。目前,X县已流转土地x.x亩,打造了万亩白茶、万亩猕猴桃等x个连片产业基地,新培育x家龙头企业、x家专业合作社、x户家庭农场。
期间,X县出台了《实物资金入股“三变”实施办法》《“三变”改革企业配股办法》等规定,强化利益分配导向,兼顾企业、集体、个人利益,明确界定了集体、合作社、农民等独立实体入股权重,企业根据规定对流转资源和入股资金分股配股实行保底,优先保障贫困群众,确保群众股权实现收益。县财政列支x万元,专项用于试点村“三变”改革;捆绑整合涉农资金,实行政策优惠,将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农业产业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列入规划,优先扶持发展。依托政府在制度、财力、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大力支持,X县“三变”改革进展顺利。
截至去年年底,已累计投入资金x.x亿元,x个试点村共流转土地x亩,x亩山地实现了资源变资本;财政投入和吸纳社会资本x万元资金变成股金;全县x户农户入股变成股东,其中贫困户x户x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