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模的划分范例6篇

城市规模的划分

城市规模的划分范文1

【关键词】:城市森林建设;驱动模式;规划

【前言】:城市森林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989年,当前学术界对城市森林的界定主要是指城市内与城市周围的树木、林木与相关植被,也包括城区、近郊等对城市环境产生显著影响的植被区域。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地区城市森林建设工作也纷纷开展,显著提高了城市森林的覆盖水平。在这种背景下,更需要正确认识到城市森林建设的驱动模式及其规划的相关问题,为更好的推动城市森林建设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1.城市森林建设规划的驱动力

通过总结我国各地区在城市森林建设实践历程来看,我国城市森林建设基本按照“需求-功能-驱动”的流程开展的,即人们对事物有某种需求之后,并认识到某种事物能发挥这种功能,那么人们就会产生寻找或者制造这种物质的驱动力。

在城市森林建设过程中,其驱动力主要表现为:

(1)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当前城市建设中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态势,城市居民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居民而言,保证自己所在城市的生态环境良好、景色优美并能在城市中感受到娱乐,就是城市森林建设的主要目标。从这一点可以说明,我国各城市居民已经表现出强烈的生态需求条件,并且各地区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已经有了明显提高,这就势必会推动城市森林建设工作的开展。

(2)就城市森林本身而言,其因为具有多样式的功能而得到社会的认可。城市森林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生态功能,这是由森林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包括减少噪音、吸收有害气体等;但与普通的城市森林相比,城市森林还具备服务城市各类主体的社会属性,这是因为,城市森林虽然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城市空间内,它又被定义成一种具有服务功能的绿色基础设施,能够为城市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因此可以判断,在研究城市森林驱动问题时,需要将城市森林的社会服务功能放在首位。

从上文分析来看,城市森林与城市之间在功能与需求方面具有耦合性,因此,必须要正确认识到城市森林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构建完整的“城市-城市森林”体系,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城市森林建设驱动模式实践策略研究

由于我国城市森林建设驱动模式主要按照“需求-功能-驱动”的流程开展,因此在城市森林驱动模式实践中,需要先从城市的需求入手,才能保证驱动模式的构建能满足城市需求。

2.1以生态为主导的驱动型城市森林建设研究

在城市发展中,生态问题的影响十分明显,为了实现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的统一,是相关人员工作的重点。本文所研究的以生态为主导的驱动型城市森林建设,主要结合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本身的变化情况而展开研究的。由于城市森林在生产过程中具有客观规律,人们可以借助这种规律,依靠人们对自然的渴望,转变为一种驱动力,促使城市森林水平提高。另一种驱动就是外在驱动,源自于人们对城市环境的渴望,希望通过建设城市森林,来进一步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最终构建完整的城市森林系统。

从部分地区的实践经验来看,生态驱动型的代表城市就是江苏省扬州市。扬州市一直是我国传统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当地重要的旅游风景区。在近几年的城市发展中,扬州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因此,扬州市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争做江苏省唯一的“五星级”生态城市,开展了一系列的城市森林建设工作,连续出台了《扬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扬州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等资料,对本市生态建设工作进行明确,并重点支出了城市森林在整个生态城市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在经过扬州市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扬州市城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4A级景区数量位居地方前列,显著提高了城市整体水平。

2.2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驱动型城市森林建设研究

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驱动型城市森林建设工作,直接反应出人们对城市森林的经济追求方面。例如,很多城市为了进一步推动自身经济发展,往往会将城市森林建设作为工作的突破口,这样不仅能提高城市环境的整体质量,还能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保证。据统计,在2013年全年,我国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3.06亿人次,包括海外游客861万次,直接收入超过200亿元。从这则数据可以发现,城市森林的建立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为城市增加收入。从我国整体环境来看,在建设驱动型城市森林之后,城市的绿化水平将会得到明显的提高,这不仅让居民能享受到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会为城市发展提供新的引擎。因此,最后政府可以在财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快推进城市森林建设,最终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

从目前应用情况来看,这种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驱动型城市森林建设已经在我国沿海省份得到了有效的推广,江苏省、辽宁省、天津市等地区已经推广了一系列城市森林建设的方案,并对城市森林建设提出了很多具有操作价值的意见。

结论:在城市发展中,城市森林是提高城市整体性能的关键点,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美化度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必须要只重视城市森林建设工作,并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各地区在开展城市森林建设过程中,必须要正确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两个驱动力对城市森林建设的影响,能在充分了解生态环境管理与经济发展要求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杨财根,郭剑英.生态文明建设下城市森林公园旅游解说研究――以南京紫金山森林公园为例[J].西北林学院学报,2014,03:221-226.

[2]时宇,李明阳,杨玉锋,等.基于CLUE-S模型的城市森林公园土地利用情景规划方法研究[J].西北林学院学报,2014,05:163-168.

[3]周大庆.论城市森林管理与制度创新[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6,01:87-90.

城市规模的划分范文2

关键词: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关系研究

引 言

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土地资源的利用也变得越来越紧张。城市的交通规划与土地的利用间出现了一系列诸如城市规模扩大使得资源紧张、交通不顺畅、交通业跟不上城市的发展等问题。而城市交通规划对市规划又有促进作用,城市交通规划促进城市空间形态的形成、促进城市历程的发展。城市交通规划对城市规划有如此重大的作用,那么如何在使土地资源能够得到良好的开发与运用的前提下,发挥城市交通规划对城市规划的促进作用是目前研究的主要课题。

1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与城市交通规划的关系研究

所谓城市用地布局就是指城市的大小和形态,各类用地规模、性质、以及空间的分布,也包括了开发建设的时序、密度和强度,其决定了城市中的人与物的空间分布状况。其中,城市交通指的就是城市中的人与物的空间流动,其是城市内部的一切活动联系的载体。二者一动一静、相互联系、制约。

城市和交通可是称为是相伴而生,在最初是由于交通便利而导致人们的聚集产生城市,其后因为城市的发展壮大而进一步使得交通发展。因此,城市和交通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例如,图1即为城市的用地布局模式与交通运输设施做形成的一个闭环的系统。

2 城市规划对城市交通起决定性的作用

2.1 城市用地布局决定城市交通结构

不同城市的用地布局也是大不相同的,这也就导致了城市的形态以及规模的迥异,即城市内部各中用地之间的组合是相异的。因此,必然会导致城市内的空间流动各不相同,而决定城市交通分布的形态的正是流动量,这也就导致了城市的交通结构出现差异。

2.1.1 从整体的布局形态上划分

从整体的布局形态上进行划分,可以将城市分为单中心城市模式、多中心城市模式以及“带形城市”模式。

(1)单中心城市模式

单中心城市模式多存在于中、小城市中,一般人口在20万左右,也可以称为“摊大饼”式的发展模式。通常情况下,这种模式的城市其市中心会有过多的零售业、企业以及工业,导致人口和就业岗位十分集中,使得中心市区的交通需求量十分大,而远离市中心的交通需求量又十分小,呈现为从市中心向外的放射状递减的现象。因此,针对此类城市,应在市中心区发展大运量、快捷的交通方式,并在中心区的边缘设置环路,从而形成“输配环”的交通系统,见图2。当前,我国的大多数城市(包含一些大、中城市)都采用的此类交通系统。

(2)多中心城市模式

多中心城市是我国当前的城市发展主流模式,其主要可以分为中心+副中心形式中心+组团形式中心+卫星城镇等多个形式的组织方法,但是总的来说,城市的人口与就业岗位的分布特征基本是相似的。通常情况下,此类城市的人口和就业岗位的分布都是比较均匀的,集中点十分明确。值得注意的是,必须要使中心和副中心(或者是组团、卫星城镇)的交通联系便利、快捷,建立起一个“点对点”式的快速交通。因此,此类城市宜在市中心和副中心(或者是组团)之间发展以运速高、运量大的交通方式为主,而其余地区以分散、自由为主的“网络”城市交通结构。

(3)“带形城市”模式

“带形城市”主要指的是城市的用地受到自然条件(例如:河流、高山以及峡谷等)的限制,使得城市只能沿着河岸活着谷地的方向延伸,从而形成了一个带状的布局。此类城市的交通方向性十分强,其交通主要分布于沿城市发展方向的道路系统上,并且空间距离十分大,因此适合发展轨道交通或者是大运量的公共交通为主的“轴向”城市交通结构。

2.1.2 从整体布局的强度划分

从整体布局的强度上进行划分,可畏级将城市的布局分成低密度的分散模式和高密度的集中模式。

(1)低密度分散模式

低密度的分散模式指的是城市中的土地利用用途较为单一,开发的密度较低,使得城市的布局呈现为一种分散的用地布局模式。一般为低密度的分散模式的城市都具有多个中心,城市内部的工作区域、住宅区域、购物区域以及学校等地都是相互分离的,整个城市从中心向郊区蔓延,用地较为分散、土地的浪费现象严重。

此类城市,单位土地面积上所产生的交通需求量比较小并且十分分散,不容易组织公共交通,宜发展运量较小且自由分散的私人交通,例如小汽车交通等。在美国,大多数的城市都是此种类型。

(2)高密度集中模式

高密度的集中模式主要指的是城市土地利用多元化、综合化、密度高,城市布局较为集中的城市土地利用模式。此类城市通常拥有一个集中且活力十足的市中心。同时,除了少数的商业中心区、高级住宅区以及工业区,城市的土地都具有多用途层叠的特征。这样的土地利用模式能够大幅度地节约土地,缩短工作与住宅之间的距离,从而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城市的无限蔓延。

但是,此种土地利用模式必然会产生大量并且集中分布的交通需求,因此必须要有具备高运载能力的交通模式与其相适应。我国的城市发展基本采用的都是这种模式。

2.1.3 内部用地规模的差别

对于同一种的城市布局,若是其内部的各种用地的规模以及组合方式具有较大的差异,也会导致城市交通结构的不同。例如,城市内部各种用地的相互位置关系、地块大小都对城市的交通系统及分布产生较大的影响。

2.2 城市用地布局影响城市交通发展

(1)靠山临海的城市布局会对城市的对外交通出入口产生较大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城市的用地布局都是靠山或是临海的,那么山脉以及海洋就限制了城市交通出入口的朝向。

(2)城市道路的两侧用地性质和道路的性质不相符合,从而会影响到道路的通行能力。城市的道路从使用性质上能够划分为“交通性”的道路以及“生活性”的道路。若是在“交通性”的道路两侧开发建设交通吸引量或是交通发生量较大的项目,必然会导致交通量的大幅度提升,从而影响到道路的通行能力。

(3)道路两侧的用地布局的密度过高或是建设的强度过大,其产生的交通量大于道路的交通容量,就会产生交通拥堵,甚至对整个城市的交通发展产生影响,最终使得城市必须要拓宽与之相平行的道路,从而分担其交通量。

3 城市交通规划对城市规划的促进作用分析

城市交通规划的实际操作影响着城市未来发展规模与空间结构,决定着城市的土地应用状况、城市的文化与商业占地、城市的经济。城市交通规划还为城市用地的空间布局、城市的空间结构提供前提条件。

3.1 促进城市空间形态的形成

为了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使城市的住宅不会出现郊区化的现象,一座城市未来的高速发展离不开现代交通系统对市中心人口及其就业的转移。城市交通系统使城市组织及空间更为合理,使土地资源的利用更为有效,使土地布局更为合理。城市交通系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调整了产业结构、改善了市民的生活、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及未来可持续的发展。

3.2 促进城市历程的发展

现代化的交通方式使人们出行的速度、方便、舒适等需求得到满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座城市的未来规划于现代的交通运输业是一个整体。城市的规划是城市交通未来规划的前提条件,而城市的交通规划反过来又促进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决定了城市未来的动脉、形态及布局。

4 结 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都有其重要性,寻找城市规划同城市交通规划共同发展的契合点。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关系密切,对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是城市交通规划的根本,城市交通规划促进城市历程的发展及城市空间形态的形成。因此,通过城市的规划布局与城市的发展模式研究出城市交通规划的框架,有利于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陆童.城市交通规划对城市规划的促进――以交通枢纽为例[J].科技资讯,2011(17):16~17.

城市规模的划分范文3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理论研究

1、引言

对于城市建设来说,科学且合理的城市规划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实践证明,城市规划与城市广大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不仅与城市现在的经济发展有密切联系,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的长远发展。同时,城市规划管理不仅涉及到多学科的基础理论,也涉及到各种产业发展的基本知识与综合应用。因此,只有在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之后,才有可能简历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体系。

2、城市规划管理依据

首先,城市规划管理包括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城市规划编制管理主要是组织城市规划的编制,征求并综合协调各方面的意见,规划成果的质量把关、申报和管理。城市规划审批管理主要是对城市规划文件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等。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由于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不能很好的相互衔接,使得规划管理工作过于复杂。其中一种突出的现象就是,城市规划的审批周期漫长,直接导致了规划编制人员精力的浪费。而在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细化工作进度较慢,导致规划管理依据的缺少。

3、城市规划管理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要因地制宜地、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城市各建设项目,采取适当的城市布局结构,并落实在土地的划分上;要妥善处理中心城市与周围地区及城镇、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新建与改建、当前与长远、平时与战时、需要与可能等关系,使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步骤、内容相协调,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注意城市景观的布局,体现城市特色。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具体阐明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在这里,扼要地把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基础。城市土地利用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城市合理布局、环境质量和城市形态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致命点。如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对城市土地的利用进行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就难以落实,当然就更谈不上按照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的建设了;因此,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极其重要的内容。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指为了保证城市规划区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的审批程序,对于各类建设活动进行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项大量性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3)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是: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检查和群众性监督的作用,对于各项进行中的建设活动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严格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城市规划区出现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贯穿在建设项目从立项(选址)、定点、用地,直到建设申请、施工、竣工验收,以及使用的全过程中。

4、城市规划管理模式

在我国,不同的城市所采用的城市规划管理模式不同,比如,北京采用高度集中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上海模式的特点为规划管理权高度分散,深圳市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采用分级垂直管理模式,广州市采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模式,虽类似于上海模式,但规划管理权的分散程度却远不及上海。上述四种具有典型意义的规划管理模式实践的结果,表现出各有利弊,规划管理高度集中者,由于绝大多数的管理业务集中在一个部门,使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使规划管理已滞后于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管理过度分散者,其短期行为、前瞻不足的弊病也日益显露出来;而有的规划管理权虽较多地集中在市级管理机构,但由于区规划局主要是对区政府而非市归划局负责,因此在城市规划执行和实施的推进上也存在一系列矛盾;深圳的规划管理模式是迄今为止较为成功的模式。当然,规划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并不仅仅由于规划管理系统内部的缺陷,而更多地受到来自于系统以外的压力。

5、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5.1 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1)规划管理的无序性

由于城市盲目的跟随潮流所导致的规划管理的无序性,盲目地对城市进行重新规划或者旧城改造,使得城市的风貌与历史建筑遭到不可恢复的破坏,另外也带来了了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

(2)管理手段的缺乏性

管理手段的缺乏主要表现在规划管理审批不及时、管理职能不健全、资金不足以及规划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等方面。如果城市规划没有得到及时的审批,将会影响整个城市建设的进度。管理职能不健全使得一些房地产企业有机会进行一些违法的操作。此外,进行城市规划必须还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和专业的管理人员。

(3)缺乏公众参与性

从我国实际的城市规划管理展开工作来看,城市规划往往只是由政府在操作,公众参与参与意识不强,未能将群众的聪明才智很好地发挥出来。

5.2 做好城市规划管理的策略

(1)统一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管理要做到协调发展,就必须坚持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从各方面综合考虑,不仅要考虑到整体的规划,也要兼顾局部区域规划。

(2)坚持量力而行

在进行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从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难点、重点,不断摸索、创新,直到开发出一套与实际情况相匹配的规划管理方法。这样,不仅节省了城市规划的财力物力,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城市整体的功能。

(3)引导公众参与

引导公众参与,不仅是城市规划管理的客观要求,而且城市规划管理本来就与公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是由于,城市规划管理与各个部门都有着利益关系,所以,必须要建立一个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合理性。

6 小结

城市规划问题需要不断地进行研究,本文仅从上述几个方面给予简要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也会越来越先进,对于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和模式也会不断完善和更新,使得城市规划越来越合理、科学。

参考文献

[1]戴茜,傅小坚.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改进建议[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01).

[2] 程海霞,.浅析城市规划的现状及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11(08).

[3]张国军,徐聪.浅谈城市规划管理实践[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9).

[4]王成庆.浅论城市规划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8).

城市规模的划分范文4

关键词:分析几何;城市规划;设计应用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复杂性特征表现的越来越明显,对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分形学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广泛运用,为传统常规的城市规划设计工作解决了很多困难。本文进一步对分形学在城市规划设计领域的应用进行探索。

一、分形学的相关概念及性质

分形学是分形几何学的简称,其研究的对象都是不规则的几何体,在我们生存的环境中不规则的物体和现象是占大部分,因此,分形学又被称为是表达自然的几何学。分形几何创立之后,在学术界和工业界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更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一)曼德勃罗对分形的定义

著名学者曼德勃罗在几何学中首次提出分形的理念,并将其下了两种定义:1.当一个集合B的Hausdoff维数大于集合B的拓扑维数时,集合B被称之为分形集。通常来讲,集合B的拓扑维数是一个分数,而不是整数。2.对于一个物体或者现象来讲,如何其部分和整体按照某种形式构成相似,则称之为分形。后来的学者在此基础上做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工作,并从研究的理论和实际应用中发现,曼德勃罗所定义的分形学概念并不能完全的诠释分形学的含义。

(二)分形学的特点

分形几何体具有很多其他物体不具备的特点:1.分形几何体是具有任意大小的尺度比例的精细结构;2.分形集无法用传统的几何语言进行描述,不是一些方程的解集,更不是可以用点的轨迹表示出来的;3.分形几何体具有自相似性,任何一个分形几何体的局部与其整体之间都存在着某种形式下的相似性;4.分形几何体的分形维数是严格大于其拓扑维数的。

二、分形学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

分形是大自然通过千百万年自然力作用才产生的优化结构,分形几何体能够充分的利用空间,做到最合理的分配。人们发现分形理论之后,在很多方面进行了实际的理论应用,其中城市规划设计理念中就加入了分形的设计构想。

在城市规划设计过程中,会将专享空间与共享空间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划分,并在各自的空间内单独进行规划设计。但是,无论是在一个建筑的内部的房间和大厅,还是在该建筑群内的楼房和广场,又或是城市之间的田野和乡村,不论你从任何一种形式来进行观察,都会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着结构关系上的相似性,这些事物的本质上都存在着城市空间的分型结构。并且,在城市规划的其他方面,分形学都有所应用。比如说城市的交通系统,就会被分为通信系统、商业系统以及各类的独立系统,这些都是用到了分形学的理论思想。

空间本身就是一种需要进行管理的重要自然资源。人们在其中进行生活和工作,但是,彼此之间的交流也受到一定的阻隔。对于一个自然形成的部落,没有专门的人员对其进行规划,这个空间的格局就会出现很多局部差异,局部内各自进行独立的规划设计。逐渐的发展成为城市之后,相应的规划部门开始出现,管理者对整体进行优化,但是,受到管理者管理思维的局限,一般情况下无法实现整体上的完全规划。因此,现有的很多城市,都是主要以局部优化为主体,整体规划设计进行辅助。随着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的整体规划思想越来越重要。局部优化有利于人们居住环境的和谐发展,然而整体优化更加有利于整个城市的空间利用率的提高。

我国的学者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就已经开始对城市规划中的分形理论进行深入细致的科学研究工作。并且,发现了分形学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大量应用实例。下面我们就具体的来进行分析。我国的国土面积相当庞大,每一个城市的规划设计都有所不同,各自代表着本城市的文化底蕴。著名的学者刘继生先生对东北地区的一些城市进行过深入的分析研究工作,他利用Zipf公式对九四年的东北地区城市规模分布进行关于分形几何特征的研究工作,研究发现辽宁省的城市规模分布是明显的双分行结构,而吉林省的城市规模分布则具有单分形结构特征,黑龙江省城市规模分布为局部分形结构,三个省份,虽然彼此相邻,但是在规划设计上有所不同,但是,其中的共同点就是都采用了分形学的理论思想进行城市规划设计。从东北的整体城市规模分布上来看,呈现出局部分形图式的特征,但是,其中有明显的双分形痕迹。

陈彦光教授利用城市动力系统的Cobb-Douglas 函数与异速生长模型,对河南郑州的土地、人口以及产出三方面之间的非线性关系的形象几何图式进行系统分析,从理论上对城市结构进行动力相似研究,并在实际的郑州城市空间与发展的规划设计方面提供了关于分形学理论指导,并且基于广义 Beckmann-Davis 模型,得出理论上的城市体系总量的快速系数吸收约等于最大城市的快速增长系数。陈彦光教授还将该研究理论成员用于了广州和郑州的土地构成分析上面,并且发现,在城市化地区中,其所具有的土地形态的分形维数一定会大于其他类型的土地空间分布的分形维数。

黎夏借助元胞自动机的原理对城市发展密度进行模拟。并且,在其研究之后,元胞自动机在模拟分形的城市系统方面应用的越来越广泛。黎夏的研究工作就是将密度梯度函数引入到 CA 模型的转换规则当中,并用“灰度”来对状态的转换进行表示。该模型的应用,为不同城市规划的发展提供了辅助理论依据。

刘小平通过对多智能体系统(MAS)的城市土地利用进行动态的变化模拟试验,提出了一种新的创新方法。该方法利用环境层与多智能体层进行组合,用于对城市中居民和房地产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多智能体和环境之间的互相作用,对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变进行探索。从一九九五年到二零零四年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对广州海珠区进行实地研究,并且,通过和元胞自动机模型进行对比发现,多智能体系统对于复杂的城市模拟要比CA更为的准确,更有利于对城市空间格局的整体规划工作,近些年,这一研究成果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应用效果比较理想。

三、城市规划中分形学的重要意义

当我们读城市规划的本质特征分形结构真正深入研究之后发现,分形学对城市规 划设计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分形结构在城市中随处可见,无论是在城市的硬件设施规划中,还是各式各样的城市软设施规划中。城市的管理者在进行规划设计过程中,应该重点理解分形学中层次性与相似性的具体含义。城市规划设计的过程是一个“由上及下”的过程,在对一个城市的土地进行规划的时候,首先应该利用分析层次理论判断出该土地和其周边的环境之间存在的“大联系”,之后才能对这块用地采取内部的规划设计工作,并且,在工作的过程中运用到自相似性原则。

城市空间结构内在的“模式”原则可以用分形学中的自相似性进行解释,即在同一个层次空间内的实体之间的关系符合相似的模式。并且,这一模式原则对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自相似性来自于多种规模空间之间的层次,所以层次性与自相似性是密切关联的。分形学中的自相似性可以算作是一种“模式”,然而,层次性是对城市空间体间在规模方面关系的描述。因此,相似性就是与层次相对应的“小关系”。城市规划的管理者,就应该理性的运用城市中的这样自相似性,比如说,城市空间的自相似特征,城市交通的自相似性,以及功能上的自相似性。这些自相似性是在不同层次上提供服务。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人员在对城市的空间进行系统规划的过程中,可以按照分形空间在各自的层次上具有的自相似性,在对同一层次以及更高层次的空间之间关系的研究分形基础之上,对空间的下一层实体进行规划设计,即一个空间实体内部各空间实体之间的关系与本层或上层空间实体之间的关系是同构的或近似同构的。空间和功能的自相似特征还可以进一步运用在一个地区的城市体系的发展规划中。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本身就是一个开放性的规划过程,无论是局部的规划设计,还是整体的规划设计都可以。也可以只对城市中的某一个小部分进行规划。但是,这种规划设计过程非常具有可扩展性,因为其具有自相似性,所以在其他的任何一个局部区域都可以进行应用。在过去的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中个,尽管人们并不了解分形学理论在城市规划设计方面的应用,但是,在实际的规划设计中已经开始自觉的将分形学理论运用进来。

四、小结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在其规模上都会发生重大的改变,人数的不断增加,对物质以及文化的需求也不断提升,这些都给城市的规划建设带来巨大的压力,如何能够更好的进行城市规划设计工作,已经是一个全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分形学以其本身所具有的特征优势,将在城市规划设计领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因此,我国的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人员要对分形学理论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工作,力争将其理论精髓理解透彻,并将其运用到城市规划设计方案之中,使得我国的城市布局更加的合理化,促进我国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匡文慧,张树文.长春市百年城市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演变的信息熵与分形机制研究[J].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7,01

[2]闫力,李伟.浅析分形的复杂美学在设计中的意义——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新院区规划为例[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6

[3]王丽萍,李云亮.基于分形的港口城市用地形态和结构的时空演化特征——以连云港市为例[J].淮海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01

[4]杨立国,周国华.铁路枢纽城市空间扩展特征及机制研究——以怀化市为例[J].热带地理,2010,02

城市规模的划分范文5

【关键词】城市规划;分析

【中图分类号】TU369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4-3954(2011)03-0222-01

一、城市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

从中小城市建设进程来看,这一时期的城市规划设计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城市规划起步晚,意识淡薄。

2、规划人才匮乏,管理人才的数量、质量和知识结构不合理,素质偏低的现象长期存在,在中小城市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市规划及其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3、规划科学性不强,缺乏长远性。①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滞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②生态环境规划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③没有科学有效地分区规划,使整个城市功能布局、用地平衡、资源配置等都处在模糊的状态。目前部分中小城市公建项目的报建审批,不是在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城市功能区建设,而是按建设单位自行协商的地点进行平面规划,出现了本末倒置的规划行为,其后果是致使城市公共设施服务半径小、服务功能少、布局不均匀、发展不平衡。

4、地方特色不鲜明,综合功能不配套。部分中小城市不是结合本地区的人文、历史、地理、景物等实际来搞规划,而是贪大求洋、舍近求远,搞大而全、高而空的规划;不是结合自己经济能力、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等实力和功能来搞规划,而是在出政绩、顾眼前、想局部等心态和目的下定规划,因而出现一个模式、一张脸或者功能不齐、配套不全的城市设施现象。

二、中小城市城市规划设计的目标和原则

1、中小城市城市规划设计的目标

中小城市同大城市一样也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系统内各个社会群体之间价值取向和利益倾向都有所不同。中小城市城市规划设计是一种使中小城市发展合理化、有序化的手段,由此它的进行过程就必须要考虑并综合中小城市社会的价值理想和利益要求。在实践中,不同人群的关注目标和价值取向并不相同,行政领导认为中小城市城市规划设计是中小城市形象的设计,是一种策划、也是一种对本地区的宣传。规划设计人员认为中小城市城市规划设计是一种对中小城市空间形态进行研究和设计并转译成控制准则的过程,借此引导中小城市三维空间形态的有序生成,规划部门则认为中小城市城市设计是一种管理的策略和依据。城市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商注重从投资效益出发来评价中小城市城市设计对地块产生的影响。于是,人员相互之间对中小城市城市设计要求和目标就迥然不同有时甚至于相互冲突。

(1)协调城市群体。

中小城市的区域特征表现为城乡结合的特色,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第一产业布局调整的中心,中小城市城市规划设计应充分体现到这种特殊性,站在区域的高度,注意各中小城市间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可能,充分考虑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研究其职能特征和辐射范围,既满足本市的基本要求,又以最佳规模的原则统一部署,达到各显其能、相互促进的目标,特别在中小城市密集地区,城市规划设计更要体现区域宏观决策的作用。

(2)优化产业结构。

中小城市往往会具有一、二、三产业并存的产业结构特征,即使第二产业,与大城市的工业也不同,大多有较强的块状经济特点,城市规划设计必须考虑到这种特点并加以利用和引导。在城市规划设计中体现产业特点,力图反映这种特色,使之明确区别于大城市的产业特征,通过城市规划设计起促进产品市场化的作用。

(3)合理城市规模。

中小城市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和相对有限的特点。城市规划必须注意到这种特点,对前者,必须考虑到发展需求的阶段规模,具有应变能力,规划设计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对后者,必须既注意规模效益,又具有尽可能多的便利性,同时注意人口规模相同的中小城市与大城市居住区中心的区别,着力于提高中小城市的辐射影响能力。

(4)表达生活模式。

中小城市在生活模式上存在有一定数量的产、销、居一体的方式,这是由于中小城市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缘故,因此城市设计应倡导这种生活模式,并在空间、功能、景观等方面组织出多种形态,避免简单搬用大城市设计的做法,要体现灵活性的特征。

(5)传达文化底蕴。

中小城市虽不能回避平均文化教育水平相对大城市较低的现实,但也绝不可低估传统文化的深厚性。所以,中小城市的城市设计目标应促进传统文明的学习和现代文明的传播相结合,以提高文化素养,创造和保护中小城市的良好面貌,树立特有的公共意识。总之,中小城市城市设计应当和文化规划相结合,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设计。

2、中小城市城市规划设计的原则

城市规划设计的原则,是正确处理城市与国家、地区、其他城市的关系、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城市建设的内部关系等的指导思想。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遵循和坚持以下原则:

(1)整合原则。中小城市规划设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关系的整合原则: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科学考虑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区、工业区、商业区、文教区等,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要正确处理好城市规划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辩证关系;要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避免重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2)经济原则。中小城市规划要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重要。

(3)美学原则。规划是一门综合艺术,需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安排城市的各种物质要素,以构成城市的整体美,给人以美的感受,避免“城市视觉污染”。

(4)社会原则。所谓社会原则,就是在城市规划设计中树立为全体市民服务的指导思想,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尽量满足市民的各种需要。所以规划设计要注重人与环境的和谐和要大力推广无障碍环境设计。

参考文献:

城市规模的划分范文6

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 城市规划; 协调

中图分类号: 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8-0021-02

1前言

规划,即长期计划,它属于未来学研究的范畴,是对未来的控制,是提高决策的整体性和科学性的一种手段,它不是暂时行为,而是时期过程。它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仅能解决目前问题,而且更是解决长远问题的重要方法,它是对客观事物未来的发展进行超前的调配和安排。加快城市化发展进程,已成为各级政府当前的首选课题。城镇要发展,规划应先行,这是不争的事实。城镇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一些专题、专项性的补充控制规划。这些规划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密切相联,正确处理好它们的关系尤其重要。在此,仅就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问题加以探讨。

2 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1城市总体规划涵义

城市规划是指预测城市的发展并管理各项资源以适应其发展的具体方法或过程,用以指导已建环境的设计与开发。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空间功能布局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城市规划通常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在一些大中型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之间增加城市分区规划。其中城市总体规划指综合性的城市规划,它是代表城市政府意志的一种行为,通过对城市未来发展目标的确定,制定相应的实现城市布局的途径和步骤,并通过对城市空间尤其是城市土地使用的分配和安排来引导和控制未来城市的发展。

2.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涵义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为了改变并控制土地利用方向,组织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生产力,根据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上的优化组合和时间上实现优化组合的安排。它是在一定时期内对土地的充分、科学、合理、有效利用。其中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从全局和长远的利益出发,各级政府为贯彻国家的土地利用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以及地区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而编制的在部门间分配土地资源、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构想和设计方案,即对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全部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所做的总体的、战略的部署和统筹安排。

2.3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衔接上存在的问题

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相互协调、相互衔接,才能有利于城乡发展。然而,长期以来,两个规划编制部门不互通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在实际操作中编制标准、技术手段不统一,二者之间不但协调性差,而且在衔接上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城市建设用地资源浪费,不能实现集约节约用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2.3.1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总体规划的立足点不一致

城镇总体规划的立足点是拉大城市框架,提高城市化水平,推进城市化发展,以加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为目的,因而偏重于增大城镇数量,扩大城镇规模,强调外拓发展;而土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是平衡区域内的所有农用地与建设用地需求,着眼于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控制城镇规模,强调内涵挖潜。这种规划差异性导致两个部门的规模无法一致起来,并常常表现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2.3.2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区的面积、地点、用地规模及范围的确定上存在较大差异

一方面是规划区的面积、地点并不完全一致,另一方面,受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的限制,规划时限差异、部门之间利益冲突等因素限制,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图反映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与城市规划中所确定的发展范围也不尽一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往往偏小。另一方面是建设用地规模大小不同。据不完全统计,绝大部分城镇的城镇总体规划大都突破或超过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例如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中心城区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14.48平方公里,而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的发展规模为1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明显大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规模。

2.3.3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时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实现同步编制

在我国,城市规划在长期的规划实践中,吸收和借鉴了国外优秀的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规划编制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规划编制较为成熟,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也较强。相比之下,土地利用规划在我国实施不久,20世纪80年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才起步,但未得到深入贯彻,直至1996年才得以全面展开。据调查,全国绝大部分的县城新一轮城镇总体规划都已正在编制或已编制完成,并且有的已付诸实施;而全国市县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仅是在试点阶段,尚没有开始编制。如包头市上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1996年编制的,而城市总体规划是1992年编制的;而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2002年完成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试点编制工作将在2004年才开始。

2.3.4规划实践中具体操作上有时难以协调

“两规”在工作实践中也往往存在难以协调的问题,例如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两者缺一不可,分别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土地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操办。实际中,可能会出现一方同意选址、另一方不同意用地预审的情况,导致建设项目不能立项。另外,有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就为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单方修改土地有偿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

2.3.5城市总体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未能衔接好

一是用地规模衔接问题。城镇用地规模过大,对保护耕地不利,而且将突破人均耕地指标;城镇用地规模过小,则不利于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形不成聚集效应。这是一对难解的矛盾。二是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划定不切合实际。有的地方保护率达到90%以上,个别地方甚至高达95%以上。如此高的保护率,显然不合情理,没有发展余地,应确定一个留有余地的保护率。基本农田并不是越大越好,这是一个误区,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因地制宜地去确定保护比例。

3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的思路与途径

3.1建立“两规”编制协调机制

首先,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改变部门观念,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不但要各项规划的主管部门参与,而且让相对的各项用地部门如交通、水利和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等也参与进来,共同研讨将来关于它们发展方向的问题,从有利于城市发燕尾服和城市土地管理的角度出发,对“两规“中的人口规模、城市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城镇用地分类标准和用地内涵重新界定和统一。如在农村和城市人口规模上,当前的“两规”编制中,所选用的人口指标和用地指标显然是不相协调的,规划编制人员应听取多方意见,综合计生、公安及统计部门三方数据,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人口规模。其次是健全人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土地主管部门对两个规划编制及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监督制度。

3.2统一用地分类标准

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采用国土资源部新颁布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这个新的土地利用分类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城镇地籍分类进行了合理的归并,为适应《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将全国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但经与城市用地分类比较不难看出,两者在诸多分类上仍存在名称相同而内涵不同的问题,既有交叉,又有重复,数据难以共享,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带来诸多不便,例如,城市用地分类中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殡葬设施用地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而土地分类中的公用设施用地仅指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及瞻仰景观休闲用地,不包括交通设施用地及殡葬用地;另外城市用地分类中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指公园、街头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而土地分类中的公园、公共绿地等属于公用设施用地。因此建议在城市规划区内可以仍然采用城市用地分类,当然为了适应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可做适当的调整与修正,而在规划区外可采用全国土地利用分类,这样可以避免用地分类标准上的相互冲突问题,也为“两规”的协调提供了有利条件。

3.3完善“两规”实施管理机制

完善的规划法是规划得以运行的有力保障,是规划思想和规划地位的最高体现,是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是对规划运作系统的法律化。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将“两规”协调问题进行统一规定成为当务之急。建议对《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两规”协调的规定进一步明晰,以增强规划权威性、便于具体操作执行。其中,应该明确“两规”的实施反馈与调控管理,在实施管理中,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技术,例如“3S”技术,辅助规划管理、决策、设计和监督等工作。

3.4城市发展方向协调统一

要使“两规”在城市发展方向上达到协调统一,必须先确定城市的性质,城市性质的确定对城市发展规模和发展方向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根据我国的国情,保护耕地应作为城市发展用地时首先考虑的问题,其次结合区域范围内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在确保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合理的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即向宜建区和基础设施有所延伸的地方拓展。

3.5多途径寻求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当前,城市化进程已到了关键时刻,在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同时,也要保护日益稀缺的耕地资源。无疑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矛盾集中的焦点。在实现区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一手抓耕地,合理用地,集约用地;一手抓土地开发整理,不但要在城市化进程中推进集约用地,而且要在集约用地中加快城市化建设。第一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建立耕地转用管制制度第二加强集约用地机制,严控建设用地规模,积极盘活城镇存量土地,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第三提高城市化率,在加大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同时,积极进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合理调整农村用地结构;第四使建设用地规模在两个规划中均保留部分空余调剂指标,以利于协调。

我国人口众多,耕地资源相对稀缺,只有在实践中协调好“两规”之间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的矛盾。在“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指导下,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仍需进一步协调和衔接,才能更为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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