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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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总结范文1

2011乡镇卫生院工作总结

三、医护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一切工作以质量为核心。为了把医疗质量真正摆上医院管理的核心地位,今年,在继续完善和进一步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制定了《湟中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医院、科室、个人三级质量控制网络,调整和充实质控和业务管理机构,加强了医院的质量管理,形成了全院上下同把质量关,同抓质量管理的良好局面,避免了严重差错事故的发生。二是坚持以两种效益为保障。一方面要求医务人员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不要有以“救命恩人”自居的思想,要有视病人为“衣食父母”的观念,全力搞好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工作。另一方面要求行政工勤人员不要有“低人一等”的思想意识,要有为临床一线服务就是为病人服务的胸怀,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当好主人翁的思想。在全院范围内正确处理好了两种效益的关系,收到较好的效果。三是一切服务以病人满意为标准。我们定期征求病人及群众意见,继续聘请社会监督员,针对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医院实际,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参加医药招标采购,降低成本,减少损耗,提高效益,病人住院天数仅为4天,减轻了病人负担。在检查、诊疗过程中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维护了病人的权益。在门急诊工作中,积极探索调整诊疗流程,规范导诊服务,基本缓解了“三长一短”的难题。在院务公开方面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制,药品及检查项目费用公示制,保护病人知情权,尊重病人选择。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的争创百姓放心医院活动,赢得了病人的信赖。四是强化质量管理和综合管理。开展以“优质、高效、低耗”为主的“卫生管理年”第二主题活动。按照“二甲”医院质量体系和考核内容保持了医院季度考核、月考核和院领导不定期深入科室的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了年终有评比、季度有检查、月月有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逐步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全院基础护理合格率达91.3%,“三基”考试合格率达100,年内无护理事故发生,健康教育达100%,急救药品、物品完好率为100%。

同时,加大了院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涉及职工住房分配、药品采购、人才培养等热点问题以及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等重大决策的出台和实施。公开的方法,除以职代会为主要载体外,以院周会、交班会、座谈会、公示栏等多种形式互补,同时注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院务公开逐步走向一个较为完整的运行体系。九、全力以赴做好“非典”防治工作为应对非典型肺炎发生,我院成立了xx医院非典型肺炎应对领导小组及就治小组,制定了我院《“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预案》、《2003~2004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非典”防治工作制度》,开设了独立的“发热诊室”,改建了传染隔离病区,完善了《传染病区隔离制度》、《防治“非典”门诊隔离制度》及《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规范》、《突发公众卫生文秘114版权所有事件应急预案》。

今年,由于基础建设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特殊要求,我院取消了很多文体活动,但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奋斗的精神,依然显示出医院文化的教育功能。全年共组织宣传义诊活动4次,完成了农村基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工作。在帮扶工作中,给xxx卫生院援助六孔无影灯一台,资助宣传农村300余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减免特困病人医疗费用24000余元,为红十字会、困难病人捐款7000余元,体现了广大职工奉献爱心、扶危济困、博爱助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总之,200x年我们承接了2002年良好的发展势头,圆满完成了2003年各项工作任务,也为200x年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有信心,在新的一年来临之际,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地区医疗卫生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建功立业,为广大病患者解除痛苦,再造健康贡献力量。

2011乡镇卫生院工作总结

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总结范文2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扶贫解困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四权分离”制度,兑现201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33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61人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奖励对象目标人群352户扶助及奖励金210.18万元。2014年确认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92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64人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奖励对象目标人群392户,12月份将兑现奖励金及扶助金。

2、民族地区帮扶工程。开展包虫病病情调查人数累计为8500人,完成率130.77%;开展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14人,完成率116.67%。

3、医疗卫生工程。一是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75%。二是完成4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该项目已与村级活动室合建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完成率400%。三是免费向123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其中农村114对,完成率103.64%,城镇9对,完成率112.50%。

4、民生实事。一是继续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先后于2012年11月、2013年10月完成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草药、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全部零差价销售,严格控制药品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实施以来让利患者金额达248.5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覆盖率100%。二是启动实施免费婚前体检项目,积极开展婚前体检宣传动员工作,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免费为72对拟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进行婚前体检,完成率102.86%。三是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累计375人,住院分娩率94.75%,补助资金18.75万元;免费为农村孕产妇及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累计759人。四是协助州人民医院到各乡镇开展白内障筛查工作,完成筛查贫困白内障患者778人,其中符合手术指征70人。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新农合参合率99.01%;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三是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目前管理高血压患者5453人,管理糖尿病患者1422人,登记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29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5597人,孕产妇健康管理535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2342人。四是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五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分级医疗诊治制度,积极推进双向转诊。

2、项目建设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48万元,新建住院部大楼及附属楼9180.6平方米,该项目已主体完工进入内部装饰阶段。二是县民族医院建设项目,进入一层修建阶段;三是冷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四是德威乡卫生院、岚安乡卫生院、泸桥镇中心卫生院业务和生活用房建设项目已主体完工进入内部装饰阶段,预计2014年12月完工。五是县疾控中心包虫病实验室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入地质勘查及初步设计阶段,今年7月县疾控中心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及食品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

3、人才工作。一是“阳光天使”招聘情况。2014年考核招聘人数6名,考试招聘人员5人,完成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协议1人。实施人才强化培养计划,选派74名专业人员分别参加省、州组织的专科团队、岗位培训、临床进修、岗前培训等人才培训。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4人。二是对口支援情况。今年我县接收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医务人员11人,干部8人,县人民医院选派1名医务人员对口支援冷碛镇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医师在基层累计诊治群众16871人次,开展示范手术44台次,开展新技术项目16项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936人次,我县安排业务骨干医务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30人次。三是柔性流动服务情况。今年全县共组建医疗队73支、派出医务人员累计415人次、义诊患者8659人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7万余份,免费发放药品价值1.4万元,培训基层医务人员593人次。

4、继续实施人口计生“五大工程”。一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巩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成果,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县计划生育定点免费机构开展计划生育科技服务7952人次,实施计划生育各类手术1145例,上门咨询7952人次,门诊咨询7952人次,发放避孕药具2800人次,“三查”7086人次,生殖道感染疾病检查860人次,随访6160人次,无引产、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发生,开展计生服务巡回下乡45次。切实加大药具管理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特色服务窗口建设工作。药具应用率达91.7%,有效率达100%,随访率达99%。二是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巩固生育文化大院、中心户等建设。抓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共发放卫生和人口计生各类宣传资料近3万份。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活动6次,开展计生政策法规、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宣传咨询11000人次。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5%,群众知晓率达95%,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90%。三是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四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启用“计生通”项目,全面完成人口计生计划。全年总人口68414人(10个乡镇),出生人数569人,出生率8.32‰,自然增长率为3.61‰,符合政策生育率95.96%,死亡率4.71‰,综合节育率为87.07%。全面核查清理人口数据,统计数据准确率和全员人口信息主要项目准确率均达到90%。五是构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的指导,落实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特色亮点做法。

一是全面加强各医疗机构班子建设,对所有医疗机构班子进行了充实和调整。二是全面实行乡镇医务人员包村,主动上门服务。三是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开展医务人员技术大练兵活动。四是公共卫生健康体检整合资源,上门服务。五是对全县医疗机构设备进行清理,全面调剂,保证设备全面运行。六是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检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明显减少,由于县财政拮据,根本无力全额承担配套的专项补助资金并承担兜底责任,再加之基本药物统一采购过程中存在部分中标药物厂家因无利润常常缺货和配送不及时,部分群众反映个别药品价格甚至高于药店销售价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的有序实施。

(二)人员编制不足。机构合并后,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核定行政编制12名,工勤控制数1名,较机构改革前行政编制数减少5人,工勤编制减少2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现有编制6人,较机构改革前编制数减少3人;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医院等级要求,事业编制严重不足,如县人民医院经州卫生局核定200张床位,按照床位和医技人员1:1.5的原则,应核定医技人员编制300名,目前县人民医院编制170人。

(三)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结构不合理,量少质弱。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卫生人才缺乏,特别是骨干人才、专科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如县疾控中心上半年退休7人,现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相对薄弱;乡镇卫生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较少,学科不配套;村医整体素质不高、普遍无资质,无法从事相关医疗卫生工作,这些已成为制约基层卫生事业跨越发展的瓶颈。

(四)县级公立医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管办分开、政事分开、高效管理体制等方面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综合改革压力大。

(五)医疗设备设施总量不足,严重老化落后。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设施严重不足,已有的医疗设备设施也非常落后,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如:县人民医院作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无放射医学工作站、国际听力电测仪等设备。县疾控中心无dr、离子色谱仪等设备。

(六)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问题。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无规范化的医疗废弃物处理,现仅作一般性的焚烧、掩埋处理。除冷碛中心卫生院原项目经费建有污水处理系统外,其余医疗卫生单位均无污水处理系统,影响环境保护,极易发生医疗废物污染事件。

(七)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县人民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待遇不高,很难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薄弱,违法生育处罚不到位。

(九)乡镇计生专干调整频繁,兼职过多,队伍不稳定。

三、2015年工作计划

(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技术人员大练兵活动,通过“打造医院标杆服务窗口”培训、科技大练兵活动、业务能力培训及开展医德医风建设讲座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

(二)切实抓好卫生计生项目建设。实施烹坝、得妥、加郡、兴隆、杵坭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三)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使群众受益率达100%。

(四)进一步清理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设备进行调剂使用,确保设备全面运行。

(五)进一步完善分级医疗诊治制度,积极推进双向转诊。

(六)坚持综合施治,完善人口计生统筹协调机制。

(七)突出宣传引导,强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意识。

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总结范文3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抓实医疗质量

今年着重抓了全县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如何防范医患纠纷工作,出台了《2013年县卫生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意见》,检查督导了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质量情况并督促其整改提高。今年上半年医患纠纷的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明显下降趋势,同时着力化解医患矛盾纠纷,上半年共调处6起医疗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努力提升能力建设

一是合理布局城区医疗网点。为更加适应新形势下卫生发展需求,我们邀请了省卫生厅专家组对我县医疗网点布局进行科学规划,逐步形成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以基层卫生院为支点,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区域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新格局,以满足不同人群的个性化医疗需求。

二是有效提高人员素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补充人才队伍;科学合理地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上级医疗机构的培训、进修,提高专业技能;实施人才服务团、对口帮扶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县人民医院已于1月份圆满完成整体搬迁。由省发改委立项的、、、、5所乡镇卫生院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卫生院已完成一层楼板浇筑,卫生院正在浇筑地圈梁;、、卫生院已开标,正在公示,将于6月底全面开工。

(三)积极推进医改工作

1.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2013年,全县参合农民26.15万人(其中贫困人口参合13913人),参合率达99%。截止2013年5月份,我县筹基新农合基金5960.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37.00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870万元、个人缴费1507.58万元、利息收入2.90万元、历年结转2142.72万元)。2013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总额为34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80元,个人缴费60元。截止5月共有15.00万人次获得新农合补偿,补偿资金3314.60万元。统筹基金使用率81.34%,一次性报账率99.32%,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75.5%,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12年的6万元提高到8万元。2013年我县与22家县乡定点医院、40余家城市定点医院签订了新农合直补服务协议。控制住院统筹基金总量,实行门诊、住院日均费用、次均费用限额,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加强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资金监管力度。

2.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4所基层卫生院和131所村卫生室(一村一所)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乡、村两级基本药物全覆盖。为确保药品质量,基本药物由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各基层卫生院基药药物药占比和销售比均达到95%以上。基本药物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3.进一步加强健康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健康档案填写合格率,加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重点人群规范化管理,截止2013年5月31日,我县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数212865份;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管理24074份;0-6岁儿童保健管理23223份;孕产妇保健管理1860份;高血压健康管理14701份;糖尿病健康管理4704份;重型精神病健康管理882份。

4.进一步落实免费救治政策。按照政策规定,继续开展六病免费救治活动。一是继续开展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工作,今年上半年救治先天性心脏病12人;二是继续开展尿毒症免费救治工作,今年上半年救治10人;三是继续开展“光明·微笑”工程,今年上半年共有11名白内障患者、4名唇颚裂患者得到免费救治。四是积极开展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今年上半年共免费救治重性精神病患者14人,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使群众得到真正实惠。

5.进一步加强预防保健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电子屏、卫生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处方等方式广泛宣传,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疾病防治,卫生保健知识和国家的相关卫生政策,提高公众的健康保健和防病意识。二是大力加强疾病控制。1-5月份,全县累计报告传染病407例,报告发病率为144.69/10万,手足口病报告发病39例,无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积极开展了结核病的查、治、管工作,1-5月份新发涂阳病人32例,初治涂阴病人32例,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达100%,追踪率100%,追踪到位率95%。继续实施了扩大国家免费规划,1-5月份全县完成一类苗预防接种40985针次。切实加强了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及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加强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督导,开展了防控应急演练、医疗救治卫生应急演练。三是大力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了“降消”项目,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今年我县未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和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继续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截止5月31日完成住院分娩补助1250人;继续实施了农村孕前期和孕早期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截止5月31日,完成免费叶酸补服944人。

(四)其他中心工作同步推进

1.红会工作有力开展。红十字会开展“送温暖”活动,分发救灾大米54.8吨,5100人受益。开展为四川雅安地震灾区募捐活动,募集救灾款5.6万元。开展《省遗体捐献条例》宣传工作,印发简报一期,悬挂横幅4条,张贴标语42条,进行公开咨询服务2次,发放宣传资料250份。

2.“三送”活动落到实处。在我局的挂点村被调整至乡东坑、新河村后,我们及时调整了“三送”工作队伍,制定了详细的驻村工作计划,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在加强相关政策宣传的同时,全面了解了挂点村的人口状况、收入构成、村级经济收入、村级债务、产业布局等情况,并针对驻点村的困难,制定帮扶具体措施,增强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积极做好全系统维稳、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上半年处理件13起,确保了卫生系统的安全稳定。

4.爱卫会开展了城乡环评工作,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向省爱卫办申报了农村小型自来水项目一个,农村改厕项目2000座,项目资金130万元。

5.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明显。卫生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奔赴沿海发达城市招商,经过不断努力,成功引进两家企业:县天洋功能助剂厂,总投资3000万元,现已与县政府签订合同,办理营业执照,预计今年10月投产;省万顺门业制造有限公司,总投资3000万元,已注册登记,正在申请工业用地建厂房。上半年共引进内资24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在实施新农合保障和基本药物零差率等惠民政策以来,病人明显增多,然而人才引进、留用困难,导致现在大部分医疗单位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

2.卫生投入相对不足。整个卫生系统原本负债较多,加上新的卫生重大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资金缺口较大,势必导致相关医疗机构产生新的债务,影响卫生事业的发展。

3.个别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下降。我县的乡村医生普遍存在年龄大、受教育程度不高的问题。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信息平台上的工作有一定难度。同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两级由于没有药品利润,收入大幅下降,导致个别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提升服务能力建设。以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主抓手,抓住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大好机遇,依托省卫生厅的挂点扶持和省厅领导的关怀,加快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纵深推进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科学布局城区医疗网点,全面打造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精品县。

2.继续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严格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患纠纷调处,着力化解医患矛盾。

3.继续加快医改工作步伐。进一步巩固乡村两级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拓展延伸县级综合医院配备基本药物。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大力推广“先诊疗,后结算”的服务模式。落实卫生惠民政策,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乡村一体化管理。

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总结范文4

为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资源要素,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尤其是向主城区和园区有序转移,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异,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全面促进“六个”建设,助推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按照阶段性改革目标,分级设置准入标准,建立完善各类群体转户进城的制度通道,最终实现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

二是自愿有偿。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依法办理,有偿退地,完善社会保障,确保农村居民进城后,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积极稳妥。充分兼顾政府的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分类分阶段有序推进,防止损害农民利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

四是综合配套。通过改革创造资源增量,以市场手段将资源增量变为财富,以财富增量推动实现改革目标。

五是促进发展。着力消除人口自由流动障碍,激活城乡各类要素,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结合全县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自然环境、资源承载等因素,分阶段推动人口向乡镇、园区、县城和主城区聚集,实现县域内户籍合理转移,逐步形成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良性机制。

年,农村人口转为城镇户籍人口10.1万人,全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3%以上;其中,年新转城镇户籍人口5万人,年新转城镇户籍人口5万人。2012-2020年,农村人口每年转为城镇户籍人口3.8万人。2020年底,全县城镇户籍人口达到5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三、准入条件

参照(渝府发〔〕78号)有关规定,积极引导本县籍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落户,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

(一)主城区

1.本县籍农村居民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2.本县籍农村居民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入户。

3.本县籍农村居民在主城区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1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二)县城

1.本市籍农村居民在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2.本市籍农村居民在县城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入户。

3.本市籍农村居民在县城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1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三)园区

本市籍农村居民在园区务工经商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四)其他乡镇

本县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五)其他规定

1.本市籍农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可迁移入户。

2.城镇年老父母身边无子女,其本市籍农村子女可投靠迁移入户。

3.本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居住时间限制。

四、保障机制

结合户籍转移,系统建立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待遇差距,促进城乡户籍制度融合,推进城镇化加速发展。

(一)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处置机制

1.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允许自转户之日起3年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允许保留林权。鼓励转户居民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参照同时期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另文制定。

2.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保留其在以后整户转移中获得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相应补偿或收益的权利,不再享有分配宅基地的权利。待家庭成员整户转为城镇居民时,退出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并享受相应补偿。

3.县农村土地整治流转机构负责对农户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进行补偿和处置。其中,退出的宅基地、承包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的,由国有土地储备机构承担补偿费用。建立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用于农户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补偿所需资金。

4.县农村土地整治流转机构应积极盘活利用转户退出的土地。按照规划及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要求,对退出的承包地加大国土整治力度,促进承包地向经营大户、龙头企业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水平。退出的宅基地,在优先保障农村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增减挂钩、地票交易等方式显化其资产价值。产生的地票及大宗的承包地、林地使用权可在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

(二)建立住房保障机制

1.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农村居民纳入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保障范围,改善稳定就业农民工、新毕业农村籍大中专生、新退役农村籍士兵等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员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转户居民购置普通商品房。

2.加大县城城镇规划区内转户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投入和建设力度。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比照廉租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享受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等相关优惠政策。县城城镇规划区农村居民,具备条件的可转户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集中居住小区。

(三)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其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金由县国土房管局核准的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代缴。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不足以缴纳的,差额部分由个人自筹资金缴纳。代缴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转户居民。

2.农村居民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在劳动年龄段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达到规定条件的,享受与城镇企业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

3.依法被征收土地的转户居民按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过去已征(占)用地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失地人员,在完善征地审批及农转非手续后,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

4.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办理农转非手续,并随家庭一起退地的,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后接续参保。

5.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四)健全医疗保险制度

1.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在劳动年龄段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达到规定条件的,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2.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五)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建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实现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强城市社会救助和社区公益设施建设,切实满足城镇扩容后服务管理和救助保障等公共服务的需要。

(六)建立完善就业保障机制

1.将转户居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对有一技之长的,通过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2.对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强化职业指导,搭建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引导农村籍和农转非的大中专毕业生到主城、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等实现稳定就业。

3.本县农村籍和农转非的初高中毕业生就读市内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给予定额生活补贴,生活困难的给予定额学费补贴。

4.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转户居民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扶持,帮助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凡办理农转非的纳入城镇创业扶持政策范围。

(七)建立完善培训机制

1.分类开展转户居民教育培训。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县职教中心这个平台,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对所有转户居民开展新市民教育培训;以提高学历为目标,对16—30周岁的转户居民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标,对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转户居民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2.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促使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对企业新招用的农民工,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开展针对性强的岗前培训,使农民工尽快上岗和稳定就业。对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参加岗前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并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3.建立完善转户居民教育培训管理体系。推行弹性学制,以县职教中心为主体,帮助转户居民开展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分阶段、分时段以“累计学分”的形式完成学业。结合实际,开展送职业教育进园区、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八)建立完善城乡教育保障机制

1.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转移人口目标和重点接受农民工转户的区域,准确把握城乡适龄人口及中小学在校生规模变化状况,留足教育用地,在县城、乡镇按照城乡规划,新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做大县职教园规模。

2.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做好新增学校师资配备、师资专项培训等工作,满足新增学校教师需求。

3.完善各级各类学生就读政策和资助体系,保障转户居民子女接受公平的教育。改善转户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完善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转户居民子女享受国家政策优惠。

(九)建立完善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按照城市功能区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加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保障转户居民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体在县内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十)完善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

1.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2.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当年起,给予5年的政策过渡期。在政策过渡期内,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3.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自当年起,5年内享受农村各项补贴政策。

五、工作重点

(一)突出户籍人口向主城区和园区转移。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户籍人口向主城区转移,让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更多地转为主城区户籍人口,享受主城区居民生活待遇;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园区住房保障力度,公租房和廉租房重点向园区倾斜,学校、医院、商场向园区配套,提升园区承接水平,促进户籍人口向园区转移,让广大农民成为园区产业工人,增强园区经济社会活力,使园区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地,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

(二)突出新生代农民工和中职学生向城镇户籍人口转移。户籍制度改革重点向新生代农民工倾斜,充分利用各种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和税收政策,积极整合各项就业再就业培训资源,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技术培训,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成为新的城镇居民或园区产业工人。户籍制度改革重点向中职教育倾斜,以联合办学的方式,扩大中职教学规模,提高中职教学质量,拓宽中职学生就业空间,让更多中职学生在主城区落户。

(三)突出承包地和宅基地退出与利用。各乡镇要及时跟进做好转户农民的思想工作,确保转户农民及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退出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整治和开发利用。要对退出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专门建立档案和台帐。要加快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的整理步伐,对整理后宅基地,及时纳入农村发展建设用地,通过增减挂钩的方式加大开发利用力度,或纳入市地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争取最大的土地收益;对整理后的承包地,要及时向经营大户、龙头企业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土地产出水平。对宅基地和承包地退出和利用工作有力的,给予一定工作奖励。

(四)突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农民转户成为城镇居民后,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积极为其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将其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全面纳入城镇保障体系,使其享有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待遇,实现社会保障的全覆盖,解除转户群众的后顾之忧,真正实现转户后生活有保障、有提高。

六、工作步骤

户籍制度改革要以开展转户工作为主线,根据不同时期,分宣传培训、调查摸底、全面实施、稳步推进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培训阶段(年8月15日至年8月31日):制定宣传方案,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动员会议。县电视台、《报》开辟专栏,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要制作专页,对户改工作进行政策解答,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要层层召开会议,制发宣传手册,全面深入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知识,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强化业务培训,专题召开培训会议,让具体经办人员熟悉操作步骤和相关政策,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9月1日至年9月30日):各乡镇组织精干力量,对本乡镇的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历年已用地未转非人员、未转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失地农村移民和其它符合条件的自愿转户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细清楚,对象明确。

(三)全面实施阶段(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组织辖区的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历年已用地未转非人员、未转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失地农村移民和其它符合条件的自愿转户的转户为城镇居民,相关部门同步跟进落实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相关配套机制。

(四)稳步推进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转户为城镇居民,全面启动宅基地和承包地退出工作,全面落实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相关的配套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全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周伟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张献强、谭志龙、颜正福、张力、田跃明、陈爱军、陈颖、张兴安为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国土房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教委、县城乡建委、县民政局、县规划局、县市政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委、县移民局、县统计局、县金融办、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武部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陈新宪同志兼任,全面负责全县户籍制度改革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检查指导乡镇工作,以及其他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乡镇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加快组织实施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具体工作,配套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县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县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完善相关工作细则,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协调平衡;县公安局负责制定户籍登记准入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户籍登记准入工作;县国土房管局、县农委负责制定农村土地退出补偿实施细则;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和转户居民的就业培训细则;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负责做好转户进城人群的住房需求和平衡工作;县经济信息委、园区管委会及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用工企业农民工转户的动员和转户籍的服务工作;县规划局、县城乡建委、县市政局负责城市人口扩容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县教委负责做好学校规划建设工作,满足新增学生的入学需求;县卫生局负责做好城镇医疗机构规划建设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推进农村五保对象、新增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转户进城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城市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县人口计生委负责调整转户居民生育政策和奖励扶助政策,做好农村居民转户后的计划生育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推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失地农村移民转为城镇居民的相关工作;县金融办负责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转户居民的集中培训;县财政局负责制订户籍制度改革资金平衡的具体方案,做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所需资金的统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推进户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将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