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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等级划分标准范文1
通过开展全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科学反映我市当前的地价水平,对全市城镇基准地价全面了解和科学调控,进一步促进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为主导的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二、工作任务
根据《省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技术方案》运用综合分析方法,对全市城镇土地进行更新分等定级,调整土地级别,同时重新评估各级土地、分用途土地的基准地价,确定各种用途土地的基准地价调整幅度,并对评定后的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技术审核与科学平衡,形成新一轮的具有可比性和操作性的基准地价体系。
范围包括市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土地,以及各乡镇所在地城镇建成区。
三、技术依据
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3《省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技术方案》
四、技术路线
1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为依据,以《省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技术方案》为技术标准,结合市城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对土地级别有重大影响并能体现土地区位差异的经济、社会、自然等因素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土地的等级别进行重新评定,并划分出新的土地等级。
2土地定级基础上,以土地收益为依据,根据调查资料,参考市场交易地价资料,更新基准地价。
3利用重新划分的土等级和评估出的基准地价成果,参照市各建制镇及城区实际情况及特征样本点地价,结合各部门专家征询意见,经过对影响地价总体水平的自然、社会、经济和行政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不同土地等和级别、不同用途类型的基准地价变化幅度,并进行适应调整,确定最终成果,实现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
4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定级与估价中涉及的数据进行信息化和标准化处理,建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平衡信息系统,最后进行成果汇总和报告编写。
五、提交成果
(一)文字成果
1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方案、技术方案。
2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二)图件成果
1土地级别图
2基准地价图
3土地定级单元分值图
4土地定级因素作用分值图
(三)基础资料汇编
1土地定级分级面积汇总表
2基准地价表、影响因素权重表、基准地价上下调整幅度表、基准地价修正系数及宗地地价影响因素说明表
3原始资料中间计算结果和其他过渡图表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政府下发文件,建立领导组织
2绘制工作底图和编写工作方案
3设计并印制表格
(二)实施阶段
1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资料调查。
城区资料搜集与调查由地籍事务所负责,乡镇资料搜集与调查由各乡镇土地所调查。
2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资料的整理及量化。
1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和各建制镇情况,选择定级因素及因子,通过特尔裴法专家征询,最终确定定级因素、因子体系及权重值,对其数据进行整理与分析,同时用手工标注到定级估价工作底图上;
2确定各定级因素影响分值,定级单元的建立及分值计算,并用计算机标注到图上;
3土地分级面积的量算;
4采用《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里要求的方法进行地价测算;
5确定新一轮基准地价调整幅度;
城镇土地等级划分标准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镇党政联席会议和镇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引进、跟踪、落实、扶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镇区位交通优势和镇内交通环境,明确道路建设的等级标准并协调镇、村、组工作责任等,全面完善我镇路网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实施意见,明确我镇道路建设等级和投资主体,进一步规范道路建设中的土地补偿和拆迁补偿问题,并根据道路等级和实际情况明确镇、村、组各方责任,加快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含村组联网路)三级路网建设。
三、实施细则
*镇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含村组联网路)建设主要涉及到道路等级划分、投资主体、土地补偿和拆迁补偿四个方面。
1、道路等级划分
城镇道路分为三级: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含村组联网路)。
主干道作为镇内交通快捷通道,大多位于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的热点区域,“通过性”与“服务性”并重,我镇主干道包括:*大道、海仔北路、石崇大道、石茶路、李横大道、龙腾路、石洲-石横大道、向沙路、龙岗大道和东江大道、锦绣路等。
次干道作为服务范围最广的城市干道,是镇内区域的联络干道,既要汇集村组联网路的交通,又要疏解来自主干道和快速路的出入交通,我镇次干道包括:*路-里仁路-*大道、工业大道、*大道、马场西路、马场东路、*路、康王路、中心路、公园南路、龙田路、海仔南路、石崇北路、石崇纵路、教育路和石崇横道。
支路(含村组联网路),作为镇内汇集、疏散交通的道路,主要用于短距离出行,以服务功能为主,是体现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理念的最好载体,我镇支路包括各村的公路和村组联网路等。
以上各等级道路的具体划分以附件2“*镇道路等级分布图”为准。
2、投资主体
我镇现有道路如属省道、市道的,应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升级改造或维护保养资金;新建道路如能申请省市扶持资金的,应积极向省市申请。除此之外,道路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镇财政和村组。
(1)主干道的投资主体
镇内主干道建设都由镇财政负责投资,我镇也将争取将镇内主干道纳入省道、市道升级改造范围,向省、市申请改造资金。
(2)次干道的投资主体
镇内次干道都由镇财政全额投资建设。
(3)支路(含村组联网路)的投资主体
支路(含村组联网路)的投资主体分两种情况:
一是属于镇连片统筹土地红线范围内的支路,由镇财政负责投资建设。
二是不属于镇连片统筹土地红线范围内的支路(含村组联网路),由镇财政与村组两级分摊。根据村组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及档次,分摊比例分四个类别:
第一档次的3个村(*村、*村和*村),镇财政与村组按3:7比例分摊;
第二档次的5个村(*村、*村、*村、*村和*村),镇财政与村组按4:6比例分摊;
第三档次的5个村(*村、*村、*村、*村和*村),镇财政与村组按5:5比例分摊;
第四档次的6个村(*村、*村、*村、*村、*村和*社区),镇财政与村组按6:4比例分摊。
3、征地补偿
(1)主、次干道的征地补偿
主干道、次干道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属于村、组集体的,镇财政不予补偿;使用权属于私人或企业的,由镇财政全额补偿。
(2)支路(含村组联网路)的征地补偿
关于支路(含村组联网路)的征地补偿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支路所占土地在镇连片统筹土地红线范围内的,由镇财政负责补偿;第二种情况是支路所占土地属于村组的,由村组无偿提供;第三种情况是支路所占土地属于私人或企业的,由支路所在村组负责补偿。
4、拆迁补偿
道路红线范围内建筑物的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镇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石府〔*〕48号)有关规定执行。
(1)主干道、次干道的拆迁补偿
主干道、次干道红线范围内建筑物的拆迁补偿款由镇财政全额承担。
(2)支路(含村组联网路)的拆迁补偿
对于支路(含村组联网路)红线范围内建筑物的拆迁补偿根据村组经济综合实力排名档次而分类:
第一档次的3个村(*村、*村和*村),镇财政与村组按3:7比例分摊拆迁补偿费。
第二档次的5个村(*村、*村、*村、*村和*村),镇财政与村组按4:6比例分摊拆迁补偿费。
城镇土地等级划分标准范文3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土地资源配置策略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背景与问题
新型城镇化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路径。本世纪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问题成为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瓶颈。我国土地的现状警示,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有限性逼迫中国的城镇化不能走无限定的扩展城镇空间规模为主要形式,必须另辟蹊径,走节约集约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为道路。但是,现实与理论总是存在一定的悖论,破坏生态自然,挤压农村的空间,借发展之名圈占农民的土地等等短视现象屡禁不止,进而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甚至造成。因此,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着眼于“新型”二字,用新型的理念、新型的机制、新型的路径解决目前城镇化进程中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问题是一个长期的实践问题。
2.城镇化进程中城镇建设土地资源配置总体趋势:——合肥实践
根据合肥市2006—2020年土地总体规划,合肥市土地资源配置总体趋势是:(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至2020年,规划耕地保有量374027.39公顷。2006-2020年,规划耕地净减量控制在 3537.24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0年,耕地净减量控制在 2720.92公顷以内。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为 322429.96公顷。(2)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至2020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约为 22821.52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22821.52公顷。其中,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8311.77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8311.77公顷。2011-2020年,规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14509.75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14509.75公顷。(3)建设用地控制规模。至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37749.31公顷。2006-2020年,规划净增建设用地 22890.56公顷。其中,2006-2010年,净增建设用地 11193.22公顷;2011-2020年,规划净增建设用地 11697.34公顷。
从以上趋势看,今后长时期合肥土地资源配置主要呈现如下特点:(1)在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将继续强化土地资源开发的管理,通过规划明确开发与保护的范围;(2)禁止性开发的区域将呈增多的趋势;(3)限制性开发区域将采取更加严厉的硬性的保护指标进行量化;(4)“大土地”理念治理下,更加注重和鼓励向地下空间、高空等拓展建设空间;(5)建设用地土地供应量将受到进一步的控制,特别是郊(县)区建设用地的土地报审批制度更加严格,建设用地供应量日趋紧张。
3.合肥新市镇建设中土地资源配置的策略和建议
创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式和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管理水平是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关键点。因此,合肥在推进新市镇建设过程中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方式至关重要。
(1)更新新市镇建设理念是创新新市镇土地资源配置方式的前提。首先,在推进新市镇建设过程中,对新市镇的土地资源配置要始终坚持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健全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特别是要有合理的土地产权基础和收入分配机制,以形成土地资源配置的长效机制,实现土地利用的节约集约化,为合肥新市镇的可持续发展储备足够的土地资源。其次,合肥在推进新市镇建设过程中,通过严格筛选项目用地,合理确定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容积率、用地标准等措施,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市镇建设要创新规划管理,从根本上避免平面规划制度方法,确立高空、地面、地下立体式规划制度方法,最大限度地配置以土地为支轴的使用空间,提高土地复合使用水平。再次,借鉴国内外土地资源配置的成功经验,结合合肥郊县的实际,深入分析各地土地资源的特点,探索适合合肥新市镇建设用地路径。
(2)建立科学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体系是创新新市镇土地资源配置方式的关键。综合相关研究成果,建立合肥新市镇建设的土地使用的合理评价体系,科学规范具体流程。①新市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在宏观层面上,建立新市镇用地结构分析的指标体系。②以新市镇功能区(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政务文化区)为评价对象,基于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和约束条件,并考虑通过现有规划图件获取数据的实际操作情况,制订中观层面上的功能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③确立合理的评价标准。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按照土地利用程度将新市镇土地划分为四个等级:低度利用、适度利用、集约利用、过度利用。对应上述评价等级,根据新市镇建成区的实际范围分别确定市民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服务用地、政务文化区用地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④确立科学地评价方法。明确合肥推进新市镇建设的不同阶段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价指标权重的方法,比如专家估测法、频数统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模糊逆方程法等;其次,建立比较科学的评语集;再次,对评价标准和评价对象进行标准化计算;最后,给出新市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评价结果。
(3)建构合理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是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方式的目标。土地资源配置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合肥在推进新市镇建设过程中,要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就要建构合理的新市镇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和安徽省制定的土地利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一要科学地制定新市镇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要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新市镇建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做好新市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制定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的考核办法,真正实现建设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三要在新市镇建设中大力推进新市镇所在地的旧集镇改造,从改造中拓展更大的居住与建设用地空间;四要在招商引资中充分重视社会法制环境、服务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的同时高度重视新市镇可持续发展中土地资源的综合承载力;五要提高土地资源监督与执法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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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毛蒋兴,阎小培,《城市土地利用模式与城市交通模式关系研究》,《规划师》,2007年第7期。
②郭先登,《关于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的思考》,《东岳论丛》,2007年第2期。
③姚士谋,陈爽,年福华,《中国大城市用地空间扩展的若干规律特色》,《地理科学》,2009年第1期。
④吕萍等,《土地城市化及其度量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应用》,《中国土地科学》,2008年第8期。
⑤张安录,杨钢桥,《小城镇发展与建设用地管理》,《城市规划》,2000年第9期。
⑥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国大地出版社2004年版。
城镇土地等级划分标准范文4
一、概念及内涵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征地区片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应的基准时点为2008年1月1日,有效期为3年。区片综合地价测算范围的确定依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电发【2008】25号)》,“征地区片价测算范围重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根据呼和浩特市的实际,确定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范围覆盖呼和浩特市所辖的4个区(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土地面积2158km2,其中农用地面积总计1534.94km2。此次测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包括现有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二、区片综合地价中区片划分
(一)运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进行划分
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是考虑农用地各种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性质特征对农用地价格和土地征地补偿费多少的综合影响,揭示土地征用补偿价格形成及其空间分布的差异性,在多因素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多因素加权分值相近的原则划分土地征用补偿综合价格区片。也就是说,以行政村级区域为基本单元,选择影响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因素,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模型来计算各个村级行政单元的总分值,然后根据单元总分值分布的频率和变化特点选择单元分值频率分布变化转折点的综合分值作为分级界线确定指标,进行征地区片的划分。然后,对综合分值相近的单元进行归并和调整,划定区片。
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进行划分时,选取了土地类别、土地区位、亩产值、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和农用地等级7个因素和23个因子,根据所得频率直方图将其划分为六级。
(二)运用农用地等别法进行划分
农用地等别调整法是在行政村行政界线的基础上,根据农用地级别界线并考虑其它相关情况,适当调整划分征地区片的方法。由于农用地级别考虑人均耕地数量、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不充分,因此,在调整界线时要适当考虑这些因素对区片的影响。
(三)运用专家经验法进行划分
专家经验法是以专家作为索取信息的对象,依靠专家的知识和经验,由专家通过调查研究对问题做出判断、评估和预测的一种方法。它是在行政村行政界线的基础上,根据经验对行政村的基本情况进行判定,直接划分征地区片的方法。
采用以上三种方法,结合主导因素法,最终确定区片级别(见表1)。征地区片级别的最终确定以因素法为主要依据,用专家经验法和农用地等别调整法结合农用地定级结果进行校核。即在三种级别图形成后,对离城近的单元,比较分析因素法形成的总分值的分布规律和专家经验合理性,对偏差大的不合理的单元要进行调整,注意区片的大小要适当,要以环城路和高速路为边界进行适当分割和调整,区片规模应当较小。对离城较远的基本单元,以因素法和专家经验法确定级别,单元归并时尽量考虑到行政区界的完整性。对离城市最远的区片级别确定时,以农用地等别调整法和农用地定级法为主要依据,用因素法和专家经验法校核,区片规模可以适当放大。
三、征地区片价测算研究
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价测算采用专家经验法、征地案例比较测算法和年产值倍数测算法,参照农地价格因素修正法进行。
(一)征地案例比较测算征地区片价
采用呼和浩特市征地案例期日修正计算和呼和浩特市土地交易价格指数综合确定期日修正系数(见表2)。
情况修正系数根据同一单元同一时点不同交易方式来确定,正常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为1.00,协议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为0.74。
本次共搜集全部征地案例300个,经方差检验选取有效征地案例95个,对有效征地案例进行情况、期日和区域、个别因素的修正。
(二)专家经验法测算征地区片价
综合判定法是在行政村行政界线的基础上,根据经验及现实市场状况,对行政村的基本情况进行判定,直接确定征地区片价的方法,专家经验法确定结果见表2。
(三)年产值倍数测算法测算征地区片价
年产值倍数测算法是以农用地年产值为基础,按照一定倍数测算征地区片价的方法。征地区片价等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中,农用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土地综合年产值的倍数计算。
(四)征地区片价的确定
征地区片价的初步结果依据上述各种测算方法的实际结果确定。在对各种测算方法结果的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确定,其中征地案例比较测算法价格权重为0.5,专家经验法测算价格的权重为0.4,年产值倍数测算法价格的权重为0.1,呼和浩特征地区片价确定见图1,将征地区片价测算结果见表3。
四、验证和调整
征地区片价初步测算结果要经过三方面的验证,一是与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比较;二是和周边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的比较;三是与农用地定级估价成果比较。
(一)与现有征地补偿水平比较
征地区片价必须与现有征地补偿水平相衔接,并适当高于现有征地补偿水平。以赛罕区为例,经调查,2001年征用农地平均补偿费标准为9550元/亩,征用农地人员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平均5130元/亩,两项合计14680元/亩,经期日修正后为25378.93元/亩,本次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价的平均价格(按照面积加权平均)为3.7238万元/亩,测算结果高于现有征地补偿水平。
(二)与周边市(县)征地补偿水平比较
征地区片价必须与周边市(县)的征地补偿水平相衔接。经过与包头市的征地区片价的比较,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价的最高价为30.22万元/亩(按照最高上浮42.57%),包头市征地区片价最高价为价格为22.4万元/亩(按照最高上调50.0%),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价的最低价为价格为0.8547万元/亩(按照最低下调32.63%),包头市征地区片价最低价为价格为0.8万元/亩(最低价),呼和浩特市的征地区片价的最高价、最低价均高于包头市的征地区片价,说明结果合理可行。
呼和浩特市征地区片价与周边旗县的统一年产值确定结果比较,也证明做到了与周边旗县统一年产值成果的基本衔接。
城镇土地等级划分标准范文5
【关键词】农用地农村居民点废弃工矿用地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农用地整治、农村居民点整治、土地复垦和宜农土地开发潜力。根据2010土地利用现状,开鲁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界土地总面积435,320.21公顷,包括8个一级地类、29个二级地类。全县耕地总面积121,173.9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7.84%;园地总面积1,030.0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4%;林地总面积111,730.5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5.67%;草地总面积158,111.0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3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18,904.3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34%;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6,909.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8731.0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0%;其他土地总面积8729.3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0%。
2010年以后,全县土地整治总规模为10564.93公顷,补充耕地的总潜力为6629.87公顷。其中,土地整治远景补充耕地潜力为5701.68公顷;土地复垦远景补充耕地的潜力为303.79万公顷;农村居民点整治补充耕地潜力为624.40公顷。
一 开鲁县农用地整治潜力
根据开鲁县土地利用结构及耕地整理资源构成情况,全县有耕地121173.92公顷。其中,水浇地118076.86公顷;水田233.08公顷;旱地2863.98公顷。以水浇地为主。
从以上数据看,全县灌溉条件较好的耕地占有相当的比重,相当耕地农业基础设施较完整,光、热、水资源基本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根据调查和评价测算,待整治耕地区片面积为10.43万公顷,将潜力等级划分为三级,即增加耕地系数≥3%为Ⅰ级;增加耕地系数3%~1%为Ⅱ级;增加耕地系数≤1%为Ⅲ级。调查评价测算结果为:耕地整治农用地潜力为5701.68公顷,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98.75%。其中:Ⅰ级潜力区农用地整治潜力为29885.56公顷;Ⅰ级潜力乡镇有3个,主要分布在建华镇、小街基镇和义和塔拉镇。Ⅱ级潜力区农用地整治潜力为41289.99公顷;Ⅱ级潜力乡镇有5个,主要分布在东来镇、黑龙坝镇、开鲁镇、东风镇和吉日嘎郎图镇。Ⅲ级潜力区农用地整治潜力为7299.64公顷;Ⅲ级潜力乡镇有5个,主要分布在义和塔拉镇、大榆树镇、麦新镇、清河牧场、辽河农场和保安农场。
二 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
1.农村居民点整治内涵
农村居民点整治的内涵是在调查县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基础上,参照村镇建设标准和当地宅基地标准,通过对2020年人口数量及城镇化水平的预测,分析测算各县区规划目标年合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及可整治为耕地、农用地的面积和增加耕地系数。
2.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
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同时考虑计生委、城市规划等对全县及城镇未来人口的预测结果,采用算术平均值法综合确定全县2020年的总人口和城镇人口。预计2020年全县总人口为44.71万人,城镇人口为18.67万人。
根据通辽市编写的《开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专题汇编》中的要求和开鲁县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实际情况,参照农村居民点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最终确定202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采用471.71㎡/人。
目标年农村人口总数=基期年农村人口总数×(1+自然增长率)规划期±机械增长量目标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目标年农村人口总数×人均用地标准宅基地整治潜力面积=基期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目标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预测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达12283.6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区面积为8377.56公顷,增加的耕地系数为68.20%。
农村居民点整治对远景潜力进行整治潜力分析。待整治的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41.64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为624.40公顷。将潜力等级划分为三级,即:增加耕地系数≥80%为Ⅰ级;增加耕地系数65—80%为Ⅱ级;增加耕地系数≤65%为Ⅲ级。评价结果为:Ⅰ级潜力区可补充耕地38.81公顷;Ⅱ级潜力区可补充耕地70.79公顷;Ⅲ级潜力区可补充耕地为514.80公顷。
三 废弃工矿用地复垦潜力
全县有待复垦的废弃砖场29处,涉及东风镇、开鲁镇、建华镇、小街基镇、吉日嘎郎图镇、东来镇、义和塔拉镇、大榆树镇、黑龙坝镇、保安农场和辽河牧场。待复垦面积为378.91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为303.79公顷。将复垦潜力划分为三级,即增加耕地系数≥90%为Ⅰ级,增加耕地系数75~90%为Ⅱ级,增加耕地系数≤75%为Ⅲ级。评价结果为:Ⅰ级潜力区可补充耕地113.45公顷;Ⅱ级潜力区可补充耕地109.10公顷,Ⅲ级潜力区可补充耕地81.23公顷。
土地复垦区土地复垦利用方向:适合复垦为农业用地的通过统一规划,开展土地平整、植树种草,建设人工草地,改良土壤,逐步恢复到农业利用状况;适合复垦为建设用地的通过统一规划,开展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用地的基本要求,减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压力。
实施措施:平整土地,进行水、路、林配套,改善土壤耕作条件,提高土壤肥力。
四 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整治潜力
开鲁县地域开阔,地势平坦,土地资源较为丰富,可提供大量的耕地发展灌溉农业,目前有效灌溉面积为123.20万亩,占耕地面积66.4%,因此发展农业灌溉有很大的潜力。其次是牧业灌溉几乎是空白,因此今后发展牧业草牧场、饲草料地灌溉潜力很大。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紧紧围绕国家退耕还林、还草和风沙源区治理以及全县农牧业产业化战略方针,依托国家国土、水利部技术支持,以种植优质高产饲草料为主。按照“以水定草、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的原则,通过行政、经济等手段,狠抓饲草料基地建设,加快饲草料基地向规模化、高效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推动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
全县有待整治饲草料基地有8片,涉及开鲁镇、建华镇、义和塔拉镇、小街基镇、吉日嘎郎图镇等5个镇。
实施措施:基地利用大型时针式喷灌机进行节水灌溉,到2020年,全县饲草料种植面积达到1.53万公顷。
五 结论
根据调查和评价测算,待整治耕地区片面积为10.43万公顷,将潜力等级划分为三级,整治潜力的空间很大。
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达12283.6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区面积为8377.56公顷,增加的耕地系数为68.20%。农村居民点整治对远景潜力进行整治潜力分析。待整治的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41.64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为624.40公顷。
全县有待复垦的废弃砖场29处,待复垦面积为378.91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为303.79公顷。
目前有效灌溉面积为123.20万亩,占耕地面积66.4%,因此发展农业灌溉有很大的潜力。其次是牧业灌溉几乎是空白,因此今后发展牧业草牧场、饲草料地灌溉潜力很大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5〕159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曾培炎副总理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2005(8)
[2]关于开展我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及前期工作汇报
[4]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内蒙古经济社会调查年鉴.2010
[5]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通辽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0—2010
城镇土地等级划分标准范文6
关键词 数据库农用地分等成果完善
中图分类号: S34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耕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如何合理有效的利用、保护、管理耕地资源,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是我们长期面临的重大课题。通过开展农用地分等成果完善工作,可以全面掌握和科学量化耕地质量等级状况,建立新的耕地分等成果数据库,笔者借鉴农用地分等数据库建立的方法,结合本溪市南芬区农用地分等成果完善工作的具体情况,通过开展补充调查,更新有关数据,探讨基于ARCGIS下,完善建设新的耕地分等成果数据库,形成与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相一致的耕地质量等级成果。
一、南芬区概况
南芬区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区南部25公里处,东南与本溪县接壤,西与辽阳市相邻,区域面积619平方公里,总人口近10万,其中城镇人口6万余人,农业人口3万多人,辖两乡、一镇、两个街道办事处。南芬地处长白山系——千山山脉东延部分,山势起伏,林茂水丰,森林覆盖率72.4%,年降水量为800毫米左右,气候温暖湿润。本溪市南芬区2011年变更调查土地总面积为61456.4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095.09公顷,园地面积153.59公顷,林地面积50499.95公顷,草地面积为887.67公顷,城镇及工矿用地3357.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27.6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06.71公顷,其他用地28.16公顷。
二、数据库建设
1、技术方法
以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的耕地图斑作为分等单元,套合本溪市南芬区已经完成的2007年土地分等定级估价数据库,获取相应的参数因子,并赋予分等单元产量比系数(β)、光温或气候生产潜力指数(α),沿用原有等别计算方法,重新进行分等单元指数计算,并转换为国家等,确定耕地质量等级,形成与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行政区面积相一致的耕地质量补充完善等级数据成果。
2、关键技术环节及处理
(1)资料准备
农用地分等成果完善基础图件资料以201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图件为工作底图,采用上一轮农用地分等成果图件为基础图件,收集所有南芬区历年来的相关资料,经过严格核实资料数据,根据农用地自然质量影响因素的空间差异,按区对资料(图件、数据)进行分类整理补充,形成最新的农用地分等成果数据库。
农用地分等成果完善工作对象: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中本溪市南芬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耕地(水田、旱地、水浇地)。
农用地分等成果完善工作范围:以2011年土地变更数据库中行政区面积为准,涉及南芬区所辖的2个乡镇,1个街道。
(2)资料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最新土壤资料,用于更新县域内耕地的土壤有机质、土壤质地、土层厚度、土体构型、障碍层距地表深度、土壤酸碱度、土壤盐渍化程度、地表岩石露头度等分等因素属性值。
根据近十年来县域内土地整治、大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补充调查,以确定新增耕地和整治耕地在土层厚度、坡度和灌溉保证率等分等因素属性上的变化。
收集整理土地利用条件、土地经济条件等基础资料,用于完善县级的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和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
(3)数据处理
直接将农用地分等数据库进行投影坐标转换,与土地变更数据库进行叠加分析转换。转换时将土地变更数据分等单元(耕地)与原农用地分等单元进行叠加分析,根据叠加结果分为二种情况处理。首先,对相互叠加时有交集的土地变更数据分等单元,直接继承原农用地分等单元的各项分等参数;其次,对相互叠加时没有交集的新分等单元,采用内插法计算此单元的农用地分等参数。
(4)质量检查
①校验内容
自然质量分、土地利用系数、土地经济系数、耕地质量初步分等成果。
②校验方法
在所有分等单元中随机抽取不超过总数5%的单元进行野外实测,将实测结果与计算结果进行比较。如果与实际不符的单元数小于抽取单元总数的5%,则认为计算结果总体上合格,但对不合格单元的相应内容进行校正;如果大于5%,则按工作步骤进行全面核查、校正。
(5)成果整理
利用新分等单元计算结果建立自然质量等别图、利用等别图和等别图,并根据《农用地分等数据库标准》形成新的分等数据库。按照规程及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要求细则,先后完成了划分等别、图件制作、数据汇总等工作。
三、与前一轮农用地分等数据库对比
在上一轮农用地分等工作中南芬区农用地总面积:3909.58公顷,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为6~11等共计6个等,利用等别为4~9等共计6个等,分等等别为2~8等计7个等别。而此次农用地分等成果完善工作中,面积为5095.09公顷,增加了1185.41公顷。本溪市南芬区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各等别面积中,7等地增加130.26公顷;8等地增加193.75公顷;9等地增加289.95公顷;10等地增加469.60公顷;11等地增加387.55公顷;而6等地减少285.71公顷。本溪市南芬区农用地利用等别中,4等地增加47.20公顷;6等地增加287.22公顷;7等地增加758.38公顷;8等地增加179.78公顷;9等地增加52.01公顷;而5等地减少139.19公顷。本溪市南芬区农用地分等等别中,2等地增加29.17公顷;4等地增加645.09公顷;5等地增加527.96公顷;6等地增加480.89公顷;7等地增加120.48公顷;8等地增加52.01公顷;而3等地减少670.19公顷。
两次作业区范围要求不一致,本次数据采取的是二调的辖区面积,因此形成了作业面积增加,由于本次分等单元、各项指标因素采用的是二调的农用地图斑,形成了耕地面积增加,导致各级别土地面积大体趋势都为增加,在质量因素上部分高等地质量级别略微下降,主要原因为农民过度开垦用地、城市扩建、自然灾害的形成等。
四、本溪市南芬区耕地分等成果数据库的应用
本溪市南芬区耕地分等成果数据库主要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产能核算、农用地等级变化监测与评价、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土地整治。利用耕地质量等级成果,通过等级折算,实现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在税费改革中,为新增费的征收标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新增费的分配方法等工作提供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