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范例6篇

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范文1

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在其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政策及纲领性措施。

《指导意见》甫一出台,上述政策即被业内人士点评为“打破中国银行业垄断的风向标式的破冰之举”。加之银监会紧随其后的重点解读,几度梦醒几度黯然的民间资本“银行梦”这一次或已成真。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民资进入金融领域已经是大势所趋,但措施真正落地还需审时度势。

从影子到现实

备受热议的《指导意见》首发于7月5日,全文虽然只有4000字,却提出了包括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扩大银行不良贷款处置自、引导银行理财产品对接实体项目、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在内的10项基本措施。因此,市场也习惯性地称其为“金十条”。

“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也成为当前经济形势的必然要求。”有分析人士指出,因政策措施推行的时间节点正处于国内经济下行的非常时期,因此《指导意见》的核心原则就是要统筹金融资源,用以支持宏观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重点指向于“调结构”的步骤与举措:首先,引导银行向政府所支持的部门倾斜;其次,政策鼓励通过发行债券为所支持的部门提供融资;最后,提出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的准入,增加市场参与者,以实现为所支持的部门提供融资的目的。

在此过程中,《指导意见》还意在指导金融业自我转型,提出金融业还需要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开门迎客”,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于是,“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被作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纲领性措施编入《指导意见》,成为政策亮点之一。

事实上,早在《指导意见》之前的6月19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就已经对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其中,“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因是首次提出,会后即被媒体迅速捕捉。

引发业界关于“民营银行闸门将要打开”、“民间资本将圆银行梦”的猜想,实际上早在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便已萌动。而《指导意见》让这种萌动由影子变为了现实。

“垄断”倒逼民营银行再上路

从国务院常务会议到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央政府两度重申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前后不过半个月的时间。

尽管银监会在《指导意见》后以文件解读的形式指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对于动员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多元化,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但在经济学家马光远看来,《指导意见》出台的意义还在于起始于6月的“钱荒”让高层意识到金融改革滞后的短板,以及金融垄断引发的资源配置扭曲和蕴藏的系统性风险。

“《指导意见》事实上就是对‘钱荒’和中国金融改革最好的回应。”马光远认为,目前存在于国内金融业的最主要问题仍是供给不足。唯有放开金融业的垄断,才能在抑制银行业暴利的同时,构建更合理的中小企业融资途径。

马光远指出,除了民生银行作为首家民资进入金融业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外,从1996年至今,虽然国内的金融机构经历了股份制改革,但无论是几大国有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还是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股改,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民间资本作为主发起人的资格被莫名其妙地剥夺了。

然而据记者掌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分别为42%和5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整体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比达92%,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93%。

既然如此,在国内目前的金融领域中,民间资本为何一直处在游离状态?

对此马光远认为,虽然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都在字面上“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成立银行等金融机构,但在缺乏任何实质性操作意见的情况下,这些所谓的鼓励措施最终只能不了了之。即使在村镇银行这些国有资本其实并不愿意染指的“鸡肋”领域,在现有的制度条框下,民间资本进入,必须由作为最大股东的银行,也就是国有银行来牵头,否则根本无法成立。这成为民间投资进入银行业的最大制度障碍。

不仅如此,他还认为,金融抑制和垄断导致实体经济和金融发展成了两张皮:一方面是实体经济在发展中需要承受极高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却人为提高银行业的准入门槛,导致金融的短缺。在此背景下,尽管国家一直在强调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但国内的银行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进入门槛高,民间金融无法给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造成了人为的短缺。

学者冉学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国内经济中大多数领域都实现了市场配置资源,但像金融等关键性领域一直以来都是由政府牢牢把控。

冉学东分析指出,中国的金融市场以商业银行为主要部分,而在商业银行中国有银行占据了绝大多数资产。其他的股份制银行尽管是股份化,但是其大股东仍然是国有大型企业。城市商业银行虽有部分民营股东,但是占比很小,话语权也少。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整体上仍属于国有控股体制,但国有控股制度存在致命缺陷。”一直主张深化体制改革、加速推进中国金融业民营化进程的全国政协委员、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此前指出,就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而言,大型国有银行与政府控股的商业银行占商业银行资产总规模的95%,民营银行仅占商业银行资产总规模的5%。

董文标分析认为,所谓的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在中国经济改革转型中很难再扮演重要角色,并可能成为经济改革的阻力,因为国有控股性质决定其不讲市场语言,只讲政府语言。

而“一股独大”,又让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水平难以提升,使其大而不强。在这种制度模式下运行的商业银行,不仅不利于促进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还会在经济动荡、危机出现时把风险传递给政府,给政府财政带来潜在压力。

“因此,《指导意见》再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可谓抓住了中国金融业目前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化解中国系统金融风险的真正之道。只有大量的民营银行成为主流的金融机构,金融短缺和金融资源的错配才能迎刃而解。”马光远说。

民间资本蓄势待发

《指导意见》在松解了民营银行绳索的同时,也压低了民营银行发起人的准入水平线。即便高层表态年内会运筹1~2个民营银行试点,但无论参股、转型现有机构,还是设立银行,民间资本已经蓄势待发。

一直拥有“金融梦”的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此前曾表示,未来金融有两大机会,一是金融互联网,即金融行业走向互联网;二是互联网金融。而后者正是他所擅长的领域。

有消息称,这几年以来,马云不断尝试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尽管支付宝此前表示“永远不会成为一家银行”,但马云在相关业务领域的试水一直未停止。从提供支付功能到小额贷款,再到如今的余额宝理财服务,业界统一的观点是:马云正不断“吞食”着传统的银行业务。

无独有偶,6月初,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也表示,如果金融市场能充分开放,保证国有资本、境外资本、民营资本公平竞争,会给金融行业以及整个经济带来持久旺盛的活力。

而目前最让市场值得围观的,当属曾创造过中国金融业数例“奇迹”的浙江温州。

作为去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民资银行”板块被视为温州金改的叫好之作。截至6月末,温州市辖区地方法人银行已累计吸收民间资本投资总额97.13亿元,“民资银行”板块逐步成形和完善。

温州柒零叁网站一位资深版主向记者透露,在当地,民企老板对“民营银行梦”有着强烈欲望。在6月下旬举办的“华商名企对话经济名家”的论坛上,与会企业家谈论最多、最为热烈的话题就是民营银行。

其实早在2001年,温州民企就曾有意向银监局申报组建“建华民营银行”。2006年、2010年及2012年,温州商界又三次提出建立民营银行的建议,但最终被否。

有观点认为,如今面对民营银行的“闸门”将开,不少温商的“银行梦”被唤醒,期盼着能以纯民资直接发起设立一家新银行,实现从只当银行股东的“民资银行”,到真正参与经营的“民营银行”的历史性跨越。

“自担风险”难题待解

尽管民营银行重启的政策信号已经释放、来自民间资本的回应颇为高涨、开展民营资本设立中小银行的试点条件已具备,但在吕卫国看来,“在风险自担的提示下,民营银行操作具有一定的难度”。

作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温州商会的名誉会长,吕卫国此前一直牵头温商银行的申办工作。

他认为,在各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吸储大战”夹缝中,风险自担提示在客观上将造成民营银行吸储能力大为减弱。一旦民营银行操作不当导致破产等情况,储户在存款过程中就会感到不安全。

对此担心,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余位网友,他们多数认为,即便民营银行出现在自己身边,像储蓄、贷款等常规业务还是会选择大型银行,其原因是担心民营银行会存在倒闭的风险。少数网友也认为,如果在民营银行存款利率高、安全性有保证的前提下,也会选择民营银行作为存款机构。

而与监管层拟通过制度安排确保主发起人拥有承担金融机构经营失败风险能力的表态相比,有受访者亦指出,民营银行设立不宜一哄而上,至少应有一个试运行期,而且监管制度和监管框架必须先行。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为了防止民营银行“一哄而上”的逐利局面和关联交易等风险,可以采取渐进有序的方式,初期可以先试点,再对相关监管管理做出调整。

“要对民间资本的股东资质设立一定的准入标准,如资本要求,高管要有多少年的金融从业经验,主要的资本出资方要有从事多少年以上的金融相关行业的经历。”奚君羊说。

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范文2

2005年2月24日,也是在两会前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因为意见共有36条,又称“非公36条”或“3号文件”。一时间,全社会掀起了关注、支持非公经济的热潮。2005年的春天,被国内外经济学界称为“中国民营经济之春”。

―年过去了,私营企业的发展环境有何变化,政策有何不足?2006年2月底,民间与官方先后举办了纪念活动进行总结,非公经济又成为坊间关注的热点,甚至热过中央“一号文件”。一致的观点是,“非公36条”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方面足以彪炳史册,不过,地方与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方面与民企的期望还有距离,今后应大力改进。2006年,政府、社会在对私营经济的支持方面会迈出多大的步伐,值得期待。

“非公36条”力图改善民企发展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胡德平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3号文件”公布之后,国家有16个部门制定了贯彻“36条”的配套措施,比如工商管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银行、铁路、航空、税务、法制办等,有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出台了配套文件与措施。除了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广东、浙江、福建、上海之外,―些西部省区也出台厂这样的配套措施。在“非公36条”的影响下,―些民营企业也进入了过去很难进入的垄断行业。比如最近国家成立了金沙江流域开发公司,其中民营股份占15%,有一个装机容量为240万千瓦的大型水电站就是由民营企、业为主来投资的。民航中,已经有3家民营企业:奥凯、春秋、鹰联开始运营客运。

“对‘非公36条’来说,目前的关键仍然是要强调全面贯彻落实和认真执行,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其中包括政策环境、舆论环境、金融环境、投资环境等,以便使民营经济早日真正获得公平待遇和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在公平竞争中健康发展。”不久前,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厉以宁在上海考察民营经济时发表了这样的看法。

“非公36条”是在国家已经比较重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意义以后,在学者、企业家们的呼吁下制订的。其最早的倡议者,就是厉以宁教授。他曾受托带领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调查组,专门到辽宁、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进行深入调研,发现民营经济在发展中受到重重阻力,譬如准入领域受到很大局限,在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等方面遭受到大量不公平的待遇,舆论环境对民营经济也相当不利,等等。在厉以宁主持下,调查组于2003年第四季度写出了一份详细的报告,呈交给全国政协。同时调查组还上书总理,并附上了这份报告。总理对这份报告十分重视,于2004年初作出批示,委托国务院研究室和发改委牵头起草了“非公经济36条”。

“非公36条”是一个原则性的框架,一共36条,包括平等准入,允许非公资本进入国家垄断行业、公共事业、金融行业,以及在融资、培训、权益保护等方面。

也许正是考虑到上述“意见”需要具体化,其最后一条是:“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凋查研究,抓紧制订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及配套办法,认真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配套措施成为两会热点

民企要参与公平竞争生存依然障碍重比如在“36条”出台后拿到“执照”的三峡通航,虽然准许运营,但在油价、空管、资金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压力,同时,例如针对通用航空的机场设置,声讯网络建设及空管服务体系等相关的配套服务还有待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雨润集团董事局主席祝义才递交提案,建议国家积极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并抨击了有关配套措施落实的滞后。提案指出了目前我国民营金融在发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民营金融缺乏法律法规规范和保护由于一些认识上的原因和体制障碍,民营金融发展缓慢,与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及民营中小个业强烈的融资需求很不对称参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市场准入的条件高,由于民营资本规模小且分散,难以参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以引入外资为优先目标,且外资注入国有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卜享受超国民待遇,而民营资本则望尘莫及。

胡德平表示,我国民营企业炼油厂已经有8000家,炼油能力已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但是要把石油行业做得更有效率,资源利用得更好,应该实现大中小企业各得其所。

“经济也像一盘棋一样,大的车马炮那固然好,小的兵卒士相也不可无啊。另外一个,我们进入石油行业确实也要解决一个配套问题,有的也很开放,给了若干家民营企业,有进口打油、成品油的经营权,但是给了这个权他不给配额,给了配额不给炼油厂的排产计划,你进来没法炼,或者给了排产计划不给运输。”胡德平说。

两会期间,就有来自民营企业的政协委员提出相关议案,其内容是要求贯彻3号文件,让民营企业进入石油行业。

来自全国厂商联的一份调查显示,有关人士对小国非公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指数较去年下降了3.6个百分点。这份对民企负责人与工商联官员的调查显示,有―半以上受防者认为,“融资渠道”、“土地使用”、“税费负担”、“地方保护”等情况未获得实质性改善。

2006年会有何突破

对于2006年会在配套措施上有怎样的突破,国家发改委的意见无疑最为权威。

在“非公36条”颁布一周年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介绍说,今年有可能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行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联、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的意见;关于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军工领域的若干意见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油气、矿产等领域的条件及准入的相关规定关于鼓励中小企业开发新岗位的政策意见关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等。

他认为,《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颁布一年来,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任务还没有完成,上一步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出台具体措施及配套办法,“成熟―个,一个”。

据悉,从2006年起的“十一五”期间,国家还将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包括研究制定《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并通过加人信贷支持、鼓励上市等手段,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北京人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K单忠东教授指出,贯彻落实“非公36条”任重而道远,对民营经济短期内在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公平竞争等方面产生立竿见影的预想是不容乐观的。“非公36条”是“十一五”规划深化体制改革、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应当辩证地看待当前形势,对它的落实要有充足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家除了要在新的利好环境下继续“内练创新,外修发展”,还应紧跟政府经济发展思路,学习和领会“十一五”规划等政府调整性政策,学会与政府“共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按规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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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库

我国中小企业目前已超过360万家。

个体工商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6%。

中小企业为全国创造了58.5%的国内生产总值,68.3%的出口额,48.2%的税收并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

我国专利的66%是由中小企业发明的,74%以上的技术创新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82%以上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开发的。(本数据截至2005年底)

“非公56条”颁布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主要配套文件

2005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

2005年4月18日,国务院减负办下发《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

2005年6月,民航总局颁发《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

2005年6月15日,国防科工委颁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2005年7月中旬,铁道部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

2005年7月28日,银监会下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

2005年9月20日,商务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实行出口信用保险专项优惠措施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

2005年9月26日,商务部出台《商务部关于促进中小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5年9月28日,电监会通过《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范文3

“重庆模式”的产生背景

经济模式表示经济机制运行的一定式样。区域发展模式是指“在一定地区,一定历史条件,具有特色的经济发展的路子”,“一种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才具有它意义的经济模式,一旦越出区域,发展模式就会改变” (费孝通,1983)。由此可见,任何一种区域经济发展模式都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都离不开其特定的历史文化条件和区域环境。如珠三角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历史条件,开放、包容、内外兼蓄,使得这一地区在更易于接纳外部生产要素:苏南地区在吴文化的熏陶下,苏南人精致、勤劳、忍耐、守秩序,集体意识强,适合工业化大生产的要求;身处地理位置偏僻、资源贫乏的温州人,在“求生存,谋发展”的征途中,锻造了富于首创精神、开拓解放,豪迈大气,强调个性能力的温州文化,也使该地区的人们更重市场、懂经营; “晋江模式”的核心内涵在于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和海交文化优势,大胆探索,闯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形成了以市场经济为主、外向型经济为主、股份合作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和运行机制。这些地区在当地文化等因素的作用下,遇到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好政策,就迅速崛起。

与上述地区一样, “重庆模式”的产生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的区域因素。一是现阶段,国家正大力倡导“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i二是重庆在直辖以后,非公有制经济获得飞速发展,至2005年已占据“半壁江山”;三是西部大开发、三峡库区建设等政策和重庆直辖体制为重庆民营经济的调整及发展赢得了广阔的空间和良好的机遇。 “重庆模式”的出现是上述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重庆模式”登上历史舞台的标志性事件是2005年9月重庆市公布《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俗称“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下发后,全国各省市区都迅速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然而,像重庆市这样在“十一五”规划中制定多达26700字的发展民营经济专项规划,在全国却绝无仅有。从内容上看,该专项规划是重庆市对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全面落实,发展规划中所提措施不同于其它省份以指导性意见为主,而是更显具体、有力且有可操作性。从这个意义理解, “重庆模式”是在国家大力倡导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一宏观环境下的产物。

重庆市非公经济在直辖后获得长足发展,2005年对GDP的贡献率高达66.2%,占GDP比重由直辖前1996年的24.9%上升到2005年的50.4%,占据了重庆经济的半壁江山(见图1),为“重庆模式”的产生准备了充分条件。与此同时,重庆市政府、企业界纷纷意识到重庆民营经济要持续壮大,实现2020年达到18000亿元占GDP比重66%的目标,必须彻底消除结构性矛盾,清除体制,而为解决这些深层次问题而实施的系列政策,客观上为“重庆模式”的出炉注入强劲动力。

重庆位于长江上游、处在三峡库区腹地,是西南工业重镇(全国6大老工业基地之一),西部惟一的直辖市,直辖体制、国企改制、三峡工程建设和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为重庆争取到了更多国家资源、优惠政策,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更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优化了软硬环境,为民营企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与升级,赢得了时间,降低了成本,从而造就了像力帆、隆鑫和宗申摩托车三巨头等大批优秀民营企业,由此奠定了民营经济“重庆模式”形成的坚实基础。

“重庆模式”的内涵

“重庆模式”的基本内容可以透过《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来反映。该发展规划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现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和战略重点、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发展指导、产业空间布局、近中期重点投资项目方向与安排、培育重点非公有制企业、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素质、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等内容。它们构成了“重庆模式”的基本框架。

“重庆模式”与晋江模式、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形成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力量不同,后四者体现更多的是一种民间自发的力量,而前者看上去则像是一双“有形的手”在做“推拉运动”。这是由于它们所处的历史时代背景不同的缘故。对比另外四种模式,我们可以发现“重庆模式”的一些特色内容:

核心――政府“高调挺私”来加速民营经济发展,这也是该模式的精髓:

亮点――政府积极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新的领域,一是矿产产业,二是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三是垄断行业,包括电力、铁路,乃至造船及航运等:

基础――民营经济个体无论从量,还是从质上都获得了极大提升,一批有优势的企业和产业在重庆已经形成;

实质――制度创新,即在适应重庆民营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以及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需要上实行的制度创新。

由此,我们可以将“重庆模式”概括为,它是政府强力推动的,通过实施产业发展指导与空间布局、放宽市场准入,来扩大民营经济经营的范围与领域;通过清除政策歧视、体制屏蔽等体制障碍,为民营经济营造平等竞争环境:通过培育重点民营企业,提升民营企业素质,塑造优良的市场主体。

当然,从发展模式的形成历史来看, “重庆模式”目前处于成长初期。它之所以能成为一种发展模式的基本“构件”已经具备,但其内涵还有待丰富,还需要填充一些实质性内容,这有赖于重庆民营经济的创新性实践。

“重庆模式”对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启示

民营经济“重庆模式”刚诞生不久,一些学者专家、官员,甚至我国民营经济的主管单位――中华全国工商联等纷纷指出,重庆“政府力挺”民企发展的做法,将成为全国典范,并可将“重庆模式向全国推广”。

“重庆模式向全国推广”的提法或做法其正确与否,在此不作评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重庆模式”对于与重庆同处于西部的其他地区来说,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这是因为重庆市与西部其他省区一样,都存在民营经济总量不大,实力不强,结构性矛盾突出,总体素质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西部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导致的体制未得到彻底清除,西部大开发扶持政策落实不够,政府服务滞后,民营企业自身素质总体不高等因素。由此可见,为解决西部民营经济发展所面临共同问题而出现的“重庆模式”,值得向西部地区推广。

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范文4

×年上半年,昌平区在东小口镇白坊、狮子营两个集体经济实力强、又不稳定的村进行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分别于××年月、××年月、××年月启动,了第二批个村、第三批个村和第四批个村的改革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其余个村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一、改革的基本做法

(一)组建工作机构和队伍,筑牢工作基础。建立区、镇、村三级工作体系。区级成立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从区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名干部组建了个驻村工作队,深入到改革村指导工作。镇级成立相应的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清产核资、人口清查等工作组。村级“两委”班子在区、镇两级领导小组和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在人员到位的基础上,对所有参与改革的区、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先后组织次培训会,培训达余人次,并适时组织实地考察学习,使其全面、准确掌握改革的有关政策、操作规程等。

(二)清产核资,摸清底数。由驻村工作队、镇(街道)、村经管财务人员和村党员代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清产核资、人口清查工作组,对村内账目和全部实物等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土地、树木、较大固定资产及出租出借物等)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对年成立合作社以来村民的人口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入社原始股金进行核查,并登记造册。将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每户原始股金清查及核实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村民张榜公布,征求村民意见;根据村民意见和政策规定进行核实、完善后,再向村民张榜公布;对村民提出的具体问题再进一步核查,核查结果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布给村民作为村集体经济底数。

在完成改革的个村进行的清产核资工作中,累计清查资产万元,清查土地亩,重新确认可量化净资产万元。

(三)制定方案、量化股权。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村民座谈会广泛听取村民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了解村里实际情况和演变过程。然后,由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对老股金处理、集体净资产量化配股、股东界定、奖励政策提出方案,对历史,遗留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拟定解决办法,起草成《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将《意见》发给村民,使村民对照《意见》自己测算股份,一般三个月。在村民理解、熟悉《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召开村民座谈会,对《意见》进行讨论、修改,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村民张榜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对村民提出的具体问题和特殊情况,按政策规定,研究解决办法,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交村民代表或村民讨论、表决,确定解决办法,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在对《改革意见》充分讨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对改革的具体内容、操作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做到改革方案、方法公开、公正、可操作性强。

在股权设置上,扣除原始入社股金按原始股倍返还后的集体净资产用于量化股权,设集体股和个人股。其中:集体股不超过,为集体组织成员共同共有,其收益由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处理遗留问题、村级事务管理及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必要的社会公益性支出;个人股主要由户籍股和劳龄股组成,户籍股按人口平均量化配股,劳龄股按劳动力的劳龄配股,同时设独生子女奖励股,使集体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

(四)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公司化管理。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要求,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经济合作社章程》、《经济合作社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长选举办法》、《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章程》等制度,召开股份合作制创立大会,通过《经济合作社章程》、股东按本人持有股份选举产生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以及董事长、监事长,如需要设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然后,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发放股权证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

二、取得的初步效果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变革性尝试。它破除了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传统经济体制,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农村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了农村城镇化。

(一)变农村集体资产的抽象所有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体的按股所有,并受益,使农民得到实惠。

改革后,通过股份合作制方式,使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按股份量化给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将村集体资产形成的收益逐年按股份分配下去,使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利益。据统计,××年,昌平区完成改革并已经进行分红的个村,分红总额万元。其中分红最多的白坊村共发放红利万元,村内股东个人分得红利最高为万元,户分得红利最高为万元。狮子营村徐士荣由于旧村拆迁前房宅已卖,没得到补偿,生活困难。产权改革后××年全家分红万元,他说:“要不是产权制度改革,我就要饭去了。”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行,破除了过去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抽象所有、共同共有、实际上很难保障应得利益的体制怪圈,形成了农民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良性局面,真正体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

(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得到有效保全,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中,通过清产核资,使各村明晰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特别是理清了过去多年来形成的一些陈账,处理了呆坏账和不良资产。同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进行了追缴,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今后的发展清了家底、除了包袱。如狮子营村通过清产核资就追回欠款万元,处理不良资产万元。

(三)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同步改革,理清了党支部、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使党的基层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方式不断创新,执政能力不断加强。

在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建立起机构制衡或机构加职务制衡的机制,使党支部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实现了由支配人、财、物的经营者变成服务、监督的掌舵者,党支部围绕着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需求,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引导、监督、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已被改造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是依法独立经营的市场竞争主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和法律的规定,村委会严格尊重股份制企业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不再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直接的管理和干预,而是集中精力搞好全村社会事务的管理、发展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化解村民矛盾及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

(四)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的监督制约机制,从体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农村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

经过改革,建立了既相互配合又有制约监督的民主管理体制,使干部处在企业股东、监事会等的监督之下,把财权、事权合理分解,使权力真正掌握在农民群众的手中。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土地出租、购置较大固定资产、公益性工程等)均需经股东们表决同意,村干部(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只能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支配村集体资产的集体股部分,而且按年初计划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预案定向支出,用后公布帐目,使他们在各种有效的监督之下只能将权力用来为股东服务,而无法。在已经完成改革的村,各股份合作制企业新当选的董事会成员及村两委班子都非常注重自身形象,自觉廉洁自律。改革完成的村用于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较改革前都有了大幅度降低。

(五)调动了村民加快发展本村经济的积极性,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有了组织保障,村民主动参与,几套班子各司其职,形成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农民变成股东后,比以往更加关心村里的经济发展状况,积极为村经济发展献言献策,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用股份制改造共有的集体所有制,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党企分开,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村委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民主决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相互制衡监督,又密切配合的新型村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了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和发展村级经济的能力,从而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后,以往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尤其是村民和“两委”之间的矛盾明显减少,形成了为加快发展的合力。

(六)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推动了试点村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界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身份,保证了失地农民和农转非人员对原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权,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了稳定地生活来源,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农村的稳定;通过设置独生子女奖励股,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老人按照劳动贡献拥有相对多的股份,解决了农民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还发现以下问题:基层干部对改革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推进改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村干部和农民股东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对新型农村管理体制还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监督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昌平区将从方面进一步完善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在改革前和改革中,按照分类指导、按需培训的原则,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使基层干部、党员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熟悉规律,学会方法,切实增强领导、组织、推动改革的意识。在改革完成后,及时举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干部培训班。

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范文5

一、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

(一)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问题。市直、各县区每年在省安排年度工业用地指标中不少于30%,用于解决民营企业发展所需用地。

(二)产业转移工业园优先安排主导产业特色明显、掌握核心技术,产业链长,税收好的民营企业进园,对该类有困难的企业购地款的30%可缓交1年。

(三)经市经贸、科技等部门认定在孵化期内处于创业期的研发、设计、创意型民营企业,其租用厂房的租金在1年内由当地财政给予20%补贴。

(四)构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厂房、土地供求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布全市新供用地的规模、区位、产业引导要求等信息。

(五)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外,民营企业可以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各类工商企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0号)办理。

二、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六)建立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助机制。凡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规范有效的融资担保,当地财政按每年月均担保额的0.1%给予补贴。

(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积极为民营企业创造条件,提供优质服务;重点培育5—8家上市后备企业,力争5年内有2—3家民营企业实现上市融资。

(八)引导创业风险投资参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支持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创业投资机构,对初创期民营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发展前景好的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三、大力实施自主创新和名牌战略

(九)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创新。对创立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民营科技企业,在每年市级切块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指标中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安排专项补助。

(十)鼓励民营企业建立自主研发机构。凡达到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标准的研发机构,由当地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资金支持。

(十一)设立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实施名牌战略和自主创新等。从*年起,市、县区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作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

对利用银行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的,由专项资金适当安排贴息支持。对获得发明专利并形成生产规模的民营企业,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在每年市级财政安排的科技进步和创新奖励资金中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大力推动全民创业

(十二)创优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落实企业投诉机制和机关办事责任追究机制,为企业提供金方位、保姆式的服务;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大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宣传力度,激励民众刨业和促进企业发展。

(十三)建立民营企业创业辅导基地。通过政府出资建设、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和企业殷份合作建设等形式,加快建立民营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对企业合资建设的,政府应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十四)鼓励科技、专业人才创业。凡博士、硕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进入民营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创业的,在2年内由同级财政给予厂房租金5%的补贴。

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五)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业活动,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市县区政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订立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推动骨干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结成对子,提高企业的科研能力。

(十六)实施民营经济考核。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列入当年经济考核,对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入库税收增速排名前列的县区实行奖励。

(十七)建立民营企业联系制度。市县区领导挂钩联系本地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密切关注民营企业发展,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十八)鼓励兴办投资融资、技术支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等专、世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服务。对为民营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服务机构,给予优先考虑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

(十九)大力开展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为企业家提供较高层次的专业培训;实施“紧缺人才培育计划”,每年组织成长型中小民营企业定向培育一批紧缺人才;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组织企业培训高素质经营性管理人才;举办改制、国内外上市政策法律法规解读等专题培训,培育企业资本运作专门人才。

(二十)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招聘服务。开展民营企业和技工学校的定向交流,通过订单培训、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民营企业招聘、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服务。帮助解决民营企业中高层管理、技术人才家属户口迁入、子女入学等问题。

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范文6

为了更好地推动种植业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冀发[*]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业系统职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支持农业种植业领域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对于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推动市场化进程,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增加就业岗位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推动农业种植业领域的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农业部门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系全省农业系统实际,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各级农业部门领导在思想上要放心放胆、工作中放手放开、政策上放宽放活,为农业种植业领域的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引导农业种植业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引导,大力支持农业种植业领域民营经济实体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引导重点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争取更多民营企业进入重点龙头企业范围,享受扶持政策,逐步增强企业实力。倡导民营企业走“龙头+合作组织+农户”的路子,逐步建立起规范的利益联结关系,形成科学、高效、稳定的联结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依托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等产业。支持蔬菜、食用菌等行业龙头企业申报各级财政扶持的有关项目,鼓励其引进新品种,建立高标准示范园。鼓励、引导农户实行标准化生产,为企业生产更多合格农产品。帮助企业与农户签定农产品收购合同,发展规范的订单农业。

三、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协助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推动民营经济利用外资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全省农业种植业民营企业的了解,收集民营企业利用外资项目,及时组织项目对外,协助招商引资。了解外商投资意向,将一些具有特色优势、经济效益明显、市场前景广阔的民营企业项目介绍给外商,增进双方了解,争取合资、合作。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面向民营企业适当安排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的贷款或援助,及时协调与金融、工商等部门联结关系,防止不良资金产生。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一批民营农业企业家出国考察,进行商贸洽谈。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对外经贸洽谈活动,使民营企业家开拓眼界、拓宽思路,促进我省农产品出口的发展。

四、搞好补贴,强化服务,推动民营农机事业发展,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重点摸清农机大户拥有机具数量、作业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入占全户收入比例等重要农机评价指标,制定民营农机大户界定标准,进行重点扶持。结合农业发展项目,充分利用“黄箱”、“绿箱”政策,对民营农机户发展新式农业机械进行补贴,视财力及民营农机户所具备的条件,适当进行倾斜,现行补贴标准可放宽。县农机管理部门根据省下达的补贴标准、补贴指标、补贴条件,在项目区内项目实施前进行公示,购机农民持身份证、购机发票,经村委会证明、乡农机站审核同意,到县农机管理部门领取补贴,逐步建立“乡签合同、县立档案、市建信息库”科学、高效的补贴办法。要在春耕生产、“三夏”、“三秋”大忙季节,建立农机技术服务网络,为农机户搞好培训、信息、维修、供应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提高机具利用率。对生产新式农业机械的股份制企业,加强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引导生产、科研、大专院校、推广、农艺等几个部门相结合,加快生产企业开发新产品的步伐。

五、开放市场,健全制度,提高种子部门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凡是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不区别经济组织所有制性质均可以申办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准许进入种子市场。在品种选育、品种审定、种子进出口管理、引种管理以及种子案件处理过程中,对民营种子企业执行相同的标准。建立、健全《河北省种子总站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内部审查和制作程序规定》、《河北省农业厅种子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纠办法》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保证种子管理和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之处)、建立举报和咨询电话等措施,提高管理工作效率。依照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原则,规范种子企业经营行为,保护种子企业品牌,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种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增加面向民营经济实体项目,鼓励民营企业采取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经营、代销种子等形式发展连锁经营,实现规模效益,不断提高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

六、多措并举,全力为民营经济组织发展土肥事业营造良好环境。鼓励民营经济实体开展测土施肥技术咨询服务,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对从事测土施肥技术开发、服务的民营经济实体的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支持民营经济实体从事肥料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和示范推广,并加强技术指导。在肥料登记管理、肥料广告审查等方面保证民营经济实体享有与国有企业平等的主体地位,并搞好服务。

七、组建协会,健全网络,引导民营经济搞好农药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河北省农药营销协会作用,积极组织民营经济实体参与国内外市场开拓与竞争,推进经营单位与企业间的联合和合作,密切农、工、商关系,搞好产销衔接,培育和发展农药商品市场。依据农药市场需求信息,正确引导会员调整经营规模、品种结构、营销价格,形成安全、经济、优质、高效的生产经营环境。定期组织会员交流,提高经营者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由协会牵头,以会员为重点,带动实施农药连锁经营。组织协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合作和联合,帮助企业解决好连锁经营中资金不足的困难。充分发挥河北省植保技术推广协会作用,广泛吸纳民营经济实体入会,整合植保技术推广、教学、科研、生产和经营部门资源,为会员搞好服务。通过收取信誉保证金、执法监督、目标管理、规章约束、全面考核、加强培训、年终奖惩等组织措施,建立、健全乡、村植保服务组织,不断提高服务组织的业务水平,使其成为诚信服务、守法经营的经济实体。

八、加强技术指导,不断提高种植业民营经济实体技术含量。以蔬菜、食用菌产业为重点组织专家顾问团和农业技术人员,定期深入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咨询,指导新品种引进、筛选和示范,使民营企业成为新技术、新品种的集散地。发挥各行业、产业协会幅射面大、熟悉市场的优势,组织民营经济实体定期召开现场会、研讨会,交流经验,传递信息,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加强与国际先进种子公司合作,建立新品种示范园,做好试验、示范、推广和新品种展示,探索建立“政府采购、先用后返”的运营机制。对于一些质量好、价格高、购买困难的种子、种苗,采用政府集中采购的方法,优先让民营企业试种,收到效益后再返还种子款。加强与财政、计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选择一批实力雄厚、生产规模大、管理模式先进和带动能力强的私营企业项目,给予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推动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