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整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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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整治方案

地质灾害整治方案范文1

(一)重点防治区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港两岸平原区及北部、西部丘陵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散布于*、坛石、长台、张村、双溪口、保安等乡镇。张村、双溪口、保安、大桥、坛石、峡口、廿八都、塘源口、凤林等乡镇及全市公路两侧为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重点防治区域;大陈、*、上余、双塔、长台、清湖、虎山等乡镇(街道)及浙赣铁路两侧为地面塌陷的重点防治区域。重点防灾地段为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公路尤其是新建国道、省道、县乡级公路、水库库区公路和山区公路沿线;工程建设强度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斜坡;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矿山的尾矿库、闭坑矿山的采空区;地面塌陷较发育的灰岩地区。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是指受灾害威胁人数12人以上,或因灾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全市共有以下6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1.*镇*村*自然村后山坡滑坡隐患点;

2.*镇*村*自然村北东向500m地面塌陷隐患点;

3.*镇*村路头自然村见*坡滑坡隐患点;

4.*镇前*五家岭自然村*后山坡地面塌陷隐患点;

5.*镇前*五家岭自然村*后山坡地面塌陷隐患点;

6.*镇前*五家岭自然村*弄后山坡地面塌陷隐患点。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时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并报市国土局备案。各村要对本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重点防范时段

2009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10月,梅汛期、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或台风降雨开始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

二、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我市共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98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20个,占隐患点总数的20.41%;崩塌隐患点28个,占28.57%;泥石流隐患点25个,占25.51%;地面塌陷隐患点25个,占25.51%。地面塌陷是我市威胁最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约占地质灾害威胁总人数的40%,威胁财产约占受威胁财产的51%。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编制实施

镇根据各村实际编制辖区内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

市气象局会同市国土局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对辖区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及影响程度做出预报,使我镇及有关部门能够在时间和空间上更有效地部署防灾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地质灾害隐点的巡查和治理工作

地质灾害隐患点按“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进行勘查和治理。今年我镇地质灾害勘察、应急排险的重点是*村*后山坡滑坡。

(四)加强公路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交通和旅游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继续做好公路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

1.灾情巡查、提醒、分级管理制度。镇村要在汛前、汛中组织对本辖区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铁路沿线进行实地巡查,对各点的灾情现状及发展趋势作进一步分析评价,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并建立巡查台账。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段,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的山区农村,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灾害提醒制度,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防范期值班制度。在整个防范期,镇政府各村要坚持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电话24小时畅通。

3、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灾害险情,各村要视情启动本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如灾情严重或紧急,镇政府将视情启动镇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4、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各村要根据《*省地质灾害报告制度》要求,认真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四、部门职责

镇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负责。国土、气象、水利、交通、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镇政府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健全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落实年度防治方案编制,会同气象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预报(警)系统建设,及时落实汛期值班、灾情巡查、灾情速报和通报等制度。灾情发生后,认真配合各村核查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灾民落实重新建房用地,同时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组织技术人员及时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督促其他部门制定本部门防灾预案并落实防灾措施。

(二)镇水利办

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在建或拟建水利工程项目要有防灾措施。汛期之前,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地面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逐步加强和完善小流域洪灾的预警和信息化工作的建设。根据省政府要求将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小流域山洪防灾体系。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受毁工程修复方案,指导抢修受毁水利工程。

(三)镇交通办

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铁路工程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在建公路铁路的边坡保护工作,要坚持“边建设、边治理”的原则,尽量减少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地质灾害隐患。对因公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公路、水库库区公路、山区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负有治理责任,要及时制定防范措施。新建公路铁路未治理好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的,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对辖区内所有公路沿线存在隐患的地段,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雨天必须进行灾情巡查,并建立巡查台帐,发现险情,要及时设立警示牌,按防治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四)镇教育部门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气象、水文、地质灾害易发区图以及乡镇规划等资料,及时编制和完善学校防御地质灾害总体预案,明确辖区内防御地质灾害的重点学校,并组织指导辖区内易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学校编制具体的防灾预案,建立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防灾减灾知识、防灾预案和自救措施的普及宣传教育,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学校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五)镇规划、建设站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农村集镇建房必须按规划统一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六)镇农办、林业站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坚决退耕还林,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要改为旱地,滑坡体上不能全垦造林和种植高大树木。一旦灾情发生,要积极配合各村抓好农作物的救灾工作。

(七)镇广播站

根据全镇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做好地质灾害防范期内的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通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警预报工作,在灾害发生时及时提供救灾现场气象服务。

地质灾害整治方案范文2

一、地质灾害面临的形势

我市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塌陷(重晶石采空区塌陷)、地裂缝、崩塌等。其它类型地质灾害由人为因素引发,如非法取土、采砂等。

(一)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地面塌陷主要为采空塌陷。地裂缝主要是和采空塌陷伴生的,在塌陷区周边一定范围内

产生,以重力作用为主。采空塌陷和地裂缝主要发生在柏城镇和柴沟镇的老重晶石矿采空区。采空塌陷具有较强的危害性,对地表建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二)崩塌。采石厂和其他露天开采矿山存在潜在的崩塌隐患,危及作业人员的安全。主要分布在柴沟镇、井沟镇、阚家镇的石料开采矿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措施

(一)防治重点。根据现有资料,初步确定防治的重点为柏城镇、柴沟镇重晶石采空区和阚家镇、柴沟镇、井沟镇的石料开采矿区。

(二)防治措施。各镇街区要搞好日常调查,摸清各自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遇有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超过50毫米的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废弃矿井周边的撤人预案,除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外,还要在汛期针对灾害种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加强动态监测,适当避让。在采空区边界处设立警示标志、网护等设施;采用放顶、回填、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推广应用充填法填埋采空区(利用矿渣、水泥或高水速充填材料)。

2、崩塌。各镇街区要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石料开采企业的现状,尤其对石料开采企业相邻之间形成的界墙、矿区周边出现的裂缝等灾害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工清除危险性大的危石、孤石;要组织并督促企业及时对危险处进行护坡处理,采用喷浆护坡等措施加固陡壁。同时,在矿区周边设立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3、对取土、采砂等形成的废弃矿坑周边的居住区,要派人监测,如遇特大暴雨,应通知周边人员做好撤离工作;组织全体村民,做好群测群防工作;植树造林,加固危险斜坡,修建泄洪道等;修拦挡坝,沟床治理,导流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治理和隐患点治理。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市国土资源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镇街区、村居应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二)切实加强隐患点巡查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我市在每年6月以后进入汛期。各镇街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隐患点的再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公路铁路沿线、重晶石采空区、采石区、采砂和取土区、重点建设工程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要重新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做出危险性判断,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并逐一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要及时填制、补发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保证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持有“防灾工作明白卡”,受威胁居民按户持有“避险明白卡”。要在存在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全天候专人监测,必要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

(三)认真落实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设立值班联系电话,一旦接到险情报告,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防治工作。要指导当地村(居)委会、群测群防人员以及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部门、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和险情巡查,遇强降雨天气情况时,要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和巡查,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市国土资源部门,并通知受威胁人员迅速撤离。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派出应急分队开展现场调查,预测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防治建议。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和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应加强信息互通,针对防治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

地质灾害整治方案范文3

关键词: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危险性评估;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C35 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江西省宜春至安福二级公路,起点位于宜春市清宜线127+852处,终点位于吉安市安福县山庄乡塔基前附近,与已建成通车的省道S239线(分宜至安福)二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41.822公里。沿线设有大、中、小桥30座、隧道1座。分析和研究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为防止与减轻地质灾害对公路工程的危害、防止与减轻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提供地质依据。

2 地形、地貌

本项目沿线地形中段高,北、南两端低。北段为丘陵、盆地区,线路绕山脚而行;中段穿越武功山脉,为低山区,线路沿七里河南下,南段为丘陵区。北段,标高85-204米;中段,位处武功山褶皱隆起区,地形起伏剧烈,山体陡峭,沟壑纵横,切割剧烈,海拔高程200~660米之间,植被茂密;南段(双田至终点段),位处安福褶皱带,山体呈波状起伏,海拔高程115~250米之间,植被发育。依据公路沿线不同的地貌成因和形态特征,可将评估区地貌类型划分为岩溶盆地、冲洪积盆地、剥蚀丘陵区、剥蚀低山区。

3 地层岩性

沿线出露地层较多,岩性复杂多变,地层自新至老有:第四系、二叠系、石炭系、泥盆系、震旦系,不同地形地貌分布岩性如下:

岩溶盆地区:主要岩土类型为第四系冲洪积层,下伏基岩为石碳系灰岩及二叠系厚层状灰岩、钙质页岩、含炭钙质页岩,岩溶发育。

冲洪积盆地区:岩土类型主要为第四系冲洪积层与下伏震旦系松山群老虎塘组千枚状砂岩、变质砂岩及混合岩。受构造影响,岩石裂隙发育。

剥蚀丘陵区:岩土类型主要为震旦系松山群老虎塘组砂质千枚岩、变质砂岩及泥盆系上统佘田桥组砂岩、粉砂岩。岩层受构造影响,裂隙发育,岩体破碎。山顶标高143~220米,高差10~90 米,地形坡度10~25°,山体覆盖层薄,松散土层厚一般小于1米,局部基岩。洼地区覆盖层厚一般小于5米,主要由粘土及中粗砂组成。一般千枚岩全风化带厚度5~10米,而千枚状砂岩、变质砂岩全风化带厚度2~5米,风化残积层以含砂低液限粘土、粉土为主,厚度一般1~4米。

剥蚀低山区:岩土类型主要为晚元古界震旦系松山群千枚岩间夹千枚状砂岩、变质砂岩,及混合岩,岩石具有硅化现象,石英脉发育,局部发育有燕山期花岗岩。基岩全风化带厚一般5~10米,局部12米,风化残坡积层以低液限粉土、粉土质砂为主,厚约2~3米,局部4~5米。

4 区域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新建公路沿线地形地貌条件复杂,褶皱、断裂等构造发育,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地质环境条件较差,降雨集中时段易发生崩滑流地质灾害,采矿活动、开采岩溶水及外部加载与震动等条件下易产生地面塌陷,线路处于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易发区。

据调查和收集沿线及周边发生的崩、滑地质灾害点17处。以小型崩滑为主,主要因修路切坡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在集中降雨或暴雨诱发下形成,总体上属于暴雨型地质灾害。

5 沿线人为工程活动及其影响

新建公路沿线人为工程活动主要有当地居民建房、修路切坡、取土、以压水井等形式少量开采地下水、采石、采高岭土矿、采硅石矿等。

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经对公路沿线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点、公路两侧的自然斜坡、人工切坡、面向或穿越新建公路并有可能形成泥石流的沟谷、公路沿线地面塌陷易发性实地调查,并分别对上述灾点、人工切坡、自然斜坡、沟谷、地面塌陷对新建公路的危险性进行了评估,结果如下:

6.1 滑坡

公路沿线部分地段路堑边坡发生小型滑坡灾害,发现有13处,灾害规模50~1800m3,均分布于丘陵低岗区。其中11处分布于震旦系老虎塘组变质岩地层中,1处分布于泥盆系佘田桥组沉积岩层中,1处分布于印支期花岗闪长岩层中。滑坡性质均为土质滑坡,主要是因公路工程建设,对山坡坡麓、坡脚进行开挖以后,形成了一个新的临空面,使坡体失去了支撑力、破坏了原有的平衡状态,在强降雨条件下,边坡失稳并沿结构面(层面、裂隙面、软弱夹层等)发生滑移。

6.2 崩塌

公路沿线部分地段路堑边坡发生有小型崩塌灾害,发现有4处,灾害规模6~30m3,均分布于剥蚀丘陵人工切坡部位,处于震旦系老虎塘组变质岩地层中。崩塌主要为土质崩塌,次为岩质崩塌,①土质崩塌:有两种崩塌方式,其一是边坡顶部开始产生裂缝,经不断的发育形成土体剥落式崩塌;其二是边坡中下部存在较松散砂性土层或存在持水度较高相对软弱的土质,经不断淘蚀后而发育成的坠落式崩塌。②岩质崩塌:发生在变质岩类区,岩质崩塌方式有错落、剥落。从调查资料的分析结果来看,顺向坡、坡体高(大于10m)、坡度陡(50~80°)、岩体裂隙发育、有不稳定结构体或危岩、有软弱夹层、植被以灌木草丛为主等,均是有利于岩质崩塌发生和发展的条件,具备这些或某些条件的岩质边坡易在持续几天降雨作用下,发生崩塌。

6.3 自然斜坡稳定性

公路沿线穿越低山、丘陵及冲积堆积平原,地形起伏较大,特别是中段,位处武功山褶皱隆起区,地形起伏剧烈,山体陡峭,切割剧烈,海拔高程200~660米之间,自然坡度均较大。沿线出露地层以震旦系变质岩为主。受构造的影响,岩体裂隙发育,岩体较破碎,坡体表层多有残坡层粉质粘土、碎石土层覆盖,厚度为1.00~8.00米。在强降雨条件下,高陡自然斜坡存在崩、滑的可能,对公路存在一定的威胁。

6.4 泥石流

据野外调查,评估区范围内未发现泥石流现象。

6.5 地面塌陷

据野外调查,沿线1000米范围内未发现岩溶地面塌陷,也未发现采矿采空塌陷。

6.6工程切坡稳定性

公路沿线主要切坡路段有122段,共计长度16156米。切坡工程主要分布于变质岩类地层区,在降雨(特别是汛期)条件下,工程切坡易诱发崩滑灾害。

7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对存在诱发滑坡、崩塌可能的高陡边坡和人工切坡段应采取挡土墙、喷锚支护和坡面防护等适宜的工程措施进行防治,防止滑坡、崩塌和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

2、填方段应根据边坡高度、基底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和填料种类等控制人工边坡的坡度,做好相应的排水设施,并采取植草等生物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路基塌方。

3、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桥梁工程,对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桥头岸坡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治。

4、对沿途人工切坡应进行复垦或采取生物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

5、对公路沿线矿区在开采时,控制开采巷道与公路的距离,并做好支撑防护,防止采空塌陷等地质灾害。

8 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深刻领悟到交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于是展开了大规模的道路建设。在山区傍山修建道路,不可避免地要开挖边坡。部分路段边坡开挖高陡且没有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雨季极易崩滑,威胁交通安全。因此,在公路建设中应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止公路建设和运营阶段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郑颖人,陈祖煜,王恭先等.边坡与滑坡工程治理(第二版)[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

[2]江西省宜春至安福二级公路施工图设计阶段路线工程地质报告A段[R].南昌 东华理工学院勘察设计院南昌分院,2006年.

[3]江西省宜春至安福二级公路施工图设计阶段路线工程地质报告B段[R].南昌 江西省物化探地质工程勘察院,2006.

[4]宜春至安福二级公路新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R].南昌: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2010.

[5]中国地质调查局.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规范(DD2008-02)[S].2008.

地质灾害整治方案范文4

一、“三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由局办公室牵头,矿管股、地质环境股结合全县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起草全县国土资源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国土资源所、机关股室,建立起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我局立足于部门实际,把“三项行动”细化为三大类,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四个阶段、三个内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三个阶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三个内容)的具体工作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三是落实责任主体。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制订出具体工作方案,以保证本单位“三项行动”的稳步实施。

四是严格指导督促。我局近期配合相关部门派出检查组赴各乡镇督促、指导“三项行动”的开展。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地排查治理非煤矿山的地质灾害隐患和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量的矿山,违反地质环境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隐患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提高对矿山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防止麻痹大意的思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毫不松懈地抓好工作,认认真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开展好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全力推动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多找差距,不盲目乐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认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巡查记录,确保巡查工作不留盲点和死角。

二是加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治。整治工作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等。

三是加大监管和执法监察力度,促进整治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了行业专项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安排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照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工作班子,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应急工作机构,把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专项整治

工作中本着什么情况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严重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加强对矿山、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及监测工作,并进行重点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责令停产或取缔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和采石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日常工作中,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安全生产”宣传月、“十一”期间,我局都要会同县公安局、安监局、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采矿行为,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今年1-5月,分别深入乐红、龙树片区,在乡镇政府的支持配合下,重点对龙树乡辖区内白岩、石灰窑、徒家坟砂石料开采点进行了检查,发现多处非法开采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针对存在问题,检查人员对向太府、苏正检、李家顺、李太恩、李雄恩、李宏正、马大贤、李才军、李毛进、王高正等人,一是做耐心细致的安全生产、矿产资源和治安管理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二是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炸药4公斤、导火索4米、雷管3枚,并对有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三是由国土资源局下发违法开采通知书9份,依法责令停止了非法开采,作业人员立即全部撤离了现场。但当检查人员深入现场时,没有非法开采,当检查人员撤离现场后,又出现了炸石取材的情况。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动态巡查,通过蹲点守候,抓获了非法开采者,当场没收钻机1台、钻杆2根、撬杆5根、炸药6只,处理非法开采者3人。

(四)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有效防止和查处、打击矿产资源非法开采行为;坚决关闭非法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井,严厉查处已经取缔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进一步检查和核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发现和掌握隐患点变化情况,检查监测人员的值班监测情况,督促和指导监测人员搞好监测,做好监测值班记录;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督促,加强矿山环境调查、监测和灾害防治,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

20*年,*认真开展了矿山专项整治工作,20*年至2009年,又深入开展了治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成立了领导组织和办公室,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坚持动态巡查,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打击一直保持高压态势。目前,金属矿的开采已比较规范。在砂石料开采方面,因*“11.15”、“11.26”和“8.10”地震后恢复重建的需要,以及龙树片区砂石料资源相对紧缺,导致非法开采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农村,冬春季节,砌房盖屋多,农民自采自用确实存在,且点多面广,难以发现和及时有效制止。

四、相关建议

地质灾害整治方案范文5

在具体工作中,国土资源部每年会印发扶贫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明确全年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同时,在出台政策、开展国土资源改革试点等工作中,对贫困地区给予重点倾斜,促进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服务保障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加大政策倾斜 支持资源开发

国土资源部结合国家扶贫开发有关规划,在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方面给予贫困地区倾斜,并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农村扶贫开发实际需求,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在编制下达2013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适当增加了贫困地区用地计划指标,并要求各地统筹安排好城乡建设用地,按照城镇化发展总体部署,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防止大城市过度扩张,合理安排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在调剂追加计划指标时,对部联系的乌蒙山片区、赣南革命老区、河北省阜平县、湖南省新田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等国家贫困县分别适当安排计划指标支持。

二是在编制下达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根据农村扶贫开发实际、土地整治潜力等情况,适当增加有关省份的增减挂钩指标,支持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三是加强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指导,部署开展了江西钨矿和稀土、甘肃钨钼、云南锡钨、贵州遵义锰矿、安徽金寨沙坪沟钼矿等一批重点矿区和重点矿种的专项规划,统筹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区域发展,着力推进找矿突破,优化矿产开发利用布局,延伸产业链,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贫困地区民生改善。

四是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给予贫困地区倾斜政策,推进建设“江西赣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江西赣南钨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一批示范基地,支持矿山企业运用新技术、采用新工艺,提高资源开发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

推进土地整治 提高耕地质量

2013年6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有关推进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工作的函》,积极组织指导和督促各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土地整治在扶贫工作的特殊作用,发挥土地整治的扶贫功能,把土地整治作为支持扶贫开发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贫困地区的土地整治。

按照“变输血为造血”的扶贫工作方式,遵循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统筹安排的原则,以提高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坚持基本农田整治与中低产农田的改造建设相结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贫困地区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工程。2013年,在全国贫困地区安排土地整治项目1735个,建设规模2109万亩,投入资金333亿元,大幅提高了贫困地区耕地质量,改善了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贫困农户收入。

防治地质灾害 保障财产安全

为加大贫困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积极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部依据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重要政策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针对贫困地区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实施调查评价工程、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搬迁避让与治理工程,实施范围包括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三地州592个县(旗、市)。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15年)》,将六盘山区等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分别纳入13个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并部署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2013年,国土资源部针对重点防护区加大防治力度,在年度切块资金中予以重点支持。当年2月,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趋势研判工作,分析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地质灾害形势,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指导。4月,部下发通知,对防治工作提出总体要求,部署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重点任务,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安排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的自查和检查工作,部负责同志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先后30多次赴重点地区调研指导工作。针对重大隐患点开展应急演练,全国共组织开展演练4668次,参加人数达54.8万人。针对分布于农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简易实用的演练。针对1月11日云南镇雄滑坡灾害、3月29日自治区墨竹工卡县滑坡灾害、4月20日四川芦山地震、7月10日都江堰山体滑坡、7月22日甘肃岷县漳县地震等重大地质灾害,国土资源部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7月18日,部下发《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原有部署和工作基础上,从即日起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

国土资源部积极研究部署,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的防治体系建设。在牵头联系的乌蒙山片区,重点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和找水打井。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按因素法切块部分向四川省、云南省和贵州省倾斜,其中为进一步帮助云南省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从2013年起连续8年每年安排10亿元,云南省每年匹配10亿元,用于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组织编制了《乌蒙山区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总体方案(2013―2015年)》,计划利用3年时间,在乌蒙山片区完成38个图幅的1:5万水文地质调查1.7万平方千米,在严重缺水地区打井152眼,建设地下河提水工程6处,实施表层岩溶水开发工程18处,开展12个重点县域的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工作,预计可解决100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预计每年拨付项目资金4000万元,三年共计1.2亿元。

为支持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部下发了《关于实行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快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保障灾后重建用地需求、启动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加大土地整治支持力度、加大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降低用地成本等7个方面。

地质灾害整治方案范文6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环境利用

地质灾害是人类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灾害。地质灾害对人类的伤害较大,危险系数较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若是某一地区发生地质灾害,当地的地质环境也会受到影响或者是发生改变。地质灾害有很多种类,像地震、火山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随着人们对地质的不断研究,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地质环境的利用,越来越受到众多地质学家的重视。地质灾害的形成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从人类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我们要以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整合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和地质环境的利用工作。本文从以下几点展开论述,试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

一、地质灾害概述

1、概念。

地质灾害属于地质现象的范畴。通常情况下,不良地质现象称之为地质灾害。板块运动容易使地质灾害产生。人类对地质环境的活动较为频繁,会给地质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地质环境的恶化,容易促使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时地质灾害是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作用下而产生的。地质灾害会危机人类的生命,损害人类的生存环境,延缓经济、社会建设工作的进程。较为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地震、水土流失、土壤盐碱化、滑坡、土地沙化、黄土湿陷等等。

2、我国地质灾害的现状。

我国受地质灾害的侵扰较为严重,我国拥有较为宽广的国土面积,绵长的边界线,地质条件较为多样。从世界受灾程度上看,我国无论是对规模、强烈程度以及危险系数的统计,相对来说数字较为庞大,可见我国受地质灾害的程度较为严重。我国西南地区降雨丰富,物资充沛,但暴雨现象也比较常见,西南地区山体受暴雨的冲刷,容易发生地质灾害,表现为滑坡或者是泥石流,对该区域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对当地的通讯设施和经济建设有所破坏。我国西北地区,气候干旱,土壤贫瘠,人群较为密集,使得土地沙化严重,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延缓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进程,影响了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速度。我国四川等地多年来深受地震的困扰,对当地以及国家带来严重创伤。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也随之加大,致使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呈上升趋势。地质灾害防治问题急需要被解决,防治工作必须被落实。

二、地质灾害防治系统

我国深受地质灾害的侵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倍受众人所关注。我国的地质防治工作通过不断的摸索和探索,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上级到下级都有较为合理有效的安排,形成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系统。我国通过对国民普及地质灾害的防治常识以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等方式,强化国民意识,避免因慌乱使地质灾害中人员伤亡率上升。我国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心放置在“预防”上面,有利于对地质灾害做出及时有效的整治方案,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区划调查。

地质灾害发生会给当地的地质环境造成影响。有关人员调查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地质环境情况,并做好记录整理归档,作为评价地质灾害潜在危险系数的资料依据,然后对评估风险并做区划。统计各地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和规模,做好区划调查工作,有利于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监测警报。

监测指的是监测地质环境的变化,并对环境发生的变化进行分析掌握可能诱发灾害的隐患资料。警报是构建灾害报警系统,依据监测的结果,向居民发出防灾预警信号。监测警报对技术和行政有较高的要求。监测警报系统的完善支撑着后续防治工作。

3、搬迁整治。

上述两个系统为搬迁治理系统奠定了基础。搬迁是指对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地区,采用搬迁避让的方式,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将该地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治理是运用工程治理措施,从根本上治理地质环境,清除灾害隐患。二者主要以调查监测地质灾害的数据为根据,评价地质勘测的结果,分析诱发地质灾害的隐患,确定灾害隐患地点。

三、环境利用评价系统

地质环境的利用具备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评价系统的构建要从地质环境利用自身出发。地质环境利用评价系统是在弄清某地地质环境利用实况的基础上,分类设置实施方案,从而提高地质环境的利用率。地质环境若是能够被充分利用,可以有效缩短地质灾害的波及面,减轻危害度,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起到服务的功效。地质环境利用评价系统中开展评价活动要以体现地质环境发展的可持续性为目标,考虑活动是否符合实用的要求,是否可以实行的问题。地质环境利用评价系统,评价的范围涉及地质环境条件及变化,环境质量,灾害成因、风险级别等等。评价系统的思维模式不能固定于一种模式上,要有探究意识,勇于革陈出新。工程地质环境质量、灾害防治调控、功能区域的划分等都属于地质环境利用评价系统研究的内容。评价系统遵循评价结果好用的工作原则,考虑工作方案是否符合区域特征和服务目标的要求。在工程方面,构建地质环境安全系统,有利于人员实施凿山建隧等大型工程时,降低对地质环境的损坏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构建工程地质环境安全系统,为工程的实施提供安全保障。结束语综上所述,地质灾害的不定时性和不可避免性,会给人类带来难以预料的伤害。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地质环境的探究。我国深受地质灾害的侵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倍受众人所关注。我国的地质防治工作通过不断的摸索和探索,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本文从地质灾害入手,对地质灾害进行了概述,试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系统和环境利用评价系统,以供参考。

参考文献:

[1]杨洪,冯薪霖,周芙蓉等.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2).

[2]陈国金,陈松,陈江平等.巴东城区规划发展的地质环境综合效应分析[J].水文地质工程地质,2011,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