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论文范例6篇

公司行政论文

公司行政论文范文1

关键词:证券公司行政处置证券法

风险证券公司行政处置的概念

目前,由于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置程序规定不够完善,证监会对于风险证券公司所采取的措施仍处于探索、整理、求证阶段。行政处置是指在证券公司出现风险的情况下,证券公司的主管机关对该公司采取各种行政措施化解其风险,帮助其重组或使其顺利退出市场的过程。行政处置有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含义,广义上的行政处置是指只要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行政行为介入了风险处置程序,这样的程序就属于行政处置程序,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撤销、责令关闭、托管、行政接管都属于行政处置程序。狭义上的行政处置仅指行政机关对高风险证券公司依法采取取消证券业务许可、责令关闭,并组织行政清理的行政程序。本文采用广义含义,认为行政处置程序是在采取行政措施后到企业重整成功或进入破产程序前这一段程序。

风险证券公司行政处置的基本模式

(一)撤销

在新证券法出台前,证监会作出撤销的行政决定并没有直接依据,只有200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可以参考,该条例规定的撤销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终止其经营活动,并予以解散。可以看出,《条例》的初衷是对银行这种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进行的规定,并未充分考虑证券公司这一新生事物。因为无法可依,证监会只好类比《条例》,对证券公司予以和银行相同的处理。直到2006年新证券法的实施,在现行法体制下,撤销才有了充分的法律根据。

(二)停业整顿

停业整顿指当证券公司从事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存在严重财务风险,对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已经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之虞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组成停业整顿工作组进驻该公司,审计其资产负债情况,清查其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和化解其风险的行政处罚措施。当时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施停业整顿的条款在法律依据上尚不充分,但是在新《证券法》中,这个问题得到解决,新证券法规定了证券监管部门对风险证券公司的处置手段包括了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三)托管

托管是指对陷入经营困境或发生产权关系重大变动的证券公司委托专门的托管机构经营管理,以有效实现资产的增值保值,控制证券公司的风险。我国对证券公司的托管,是一种委托经营管理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使证券公司获得重生的可能,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增值和优化,避免破产引起的社会风险。如果实在没有挽救的可能,才关闭证券公司。另外我国的托管是一种行政托管,是由证监会出面委托大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证券公司进行托管,体现了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的国家意志。在新证券法生效前,我国对证券公司采取的托管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形式上类似的“托管”也仅在《条例》中有简略规定。因此,《条例》也很难作为对证券公司营业部实施强制托管的法律依据。新证券法为托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接管

接管也叫做行政接管,是指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接管组织全面控制公司并代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职权经营管理公司。接管期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组织相关各方通过内部整合和外部救助等方式对被接管公司进行重整、重组,使其恢复正常经营,避免被采取其他处置措施或破产。接管届满时,如果没有延期,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确认导致接管的情况消除,接管终止。如被采取其他处置措施或破产的,则转入相应的程序。

(五)责令关闭

责令关闭证券公司,是指中国证监会对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吊销其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终止其经营活动的行为。责令关闭属于公司法上强制解散公司的一种情形。在新证券法第153条规定的监管措施中并不包括责令关闭,该条规定,“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仅仅规定了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和撤销四种措施。因此,在新证券法生效后,责令关闭这种处置形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当然以上五种行政处置方式不是并行不悖、非此即彼的,它们相互交叉、相互转换。如责令关闭这种行政处置方式,即可由证券监督机构直接做出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在停业整顿过程中作出。

我国行政处置程序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证监会的行政介入缺乏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出现风险时,证监会是否有权利介入其处置程序,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介入,并无学者在理论上予以探讨。新证券法出台前,证监会对于风险证券公司的处理也是“有劲无处使”,找不到合适的工具和方式来行使手中的权力,只能一案一议地进行摸索。2005年新证券法颁布,对于证监会在实践中的作法也予以了肯定,但也只是泛泛概括。第153条规定,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但是,对于证监会以何种组织形式介入,它们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如何规范相应程序,怎样开展个人债权的收购,对于这些行为的前后顺序和相互关系都没有规定。特别是采取行政措施后的清算,更是缺少法律依据。

(二)行政处置工作组的行为乏力

目前我国的风险证券公司处置分为两个阶段,行政处置阶段和破产清算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工作内容有一定的重合,比如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保全资产,清收债权;处分债务人财产等。前者成立的目的是发现并控制证券公司风险,保证社会的稳定,因此在行政处置过程中的处置原则是“稳定压倒一切”,为了稳定可能进行一些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做法。而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原则是“以债权人利益为本位”,严格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行事。

(三)行政处置程序中的司法配合缺位

行政处置程序不同于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多地清收债务人资产,防止债务人财产的流失而采取的措施。然而,行政处置程序是一种行政程序,行政程序中并不能天然地阻断其他刑事、民事、行政程序以及保全和执行措施。因此在行政处置过程中如果出现证券公司为当事人的诉讼和执行行为,通常情况下应正常进行,但是如果行政处置为这些司法程序让路,那么证券公司的财产将流失贻尽,无法保证广大客户的权益,因此为了配合行政处置程序,最高院下发了“三中止”通知,即在一定期限内,对已进入风险处置阶段的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为被告的民事案件尚未受理的暂缓受理,已经受理的中止审理,对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止执行。“三中止”为行政处置程序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三中止”并不是万能良药,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它也无能为力。

对行政处置程序中司法难题的解析及建议

(一)行政处置程序的范畴及其运作程序

要明确行政处置程序的概念,届定出其范围。现实中对证券公司纷繁复杂的处理办法,学界和实务届对行政处置的范围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行政处置仅包括停业整顿和责令关闭,有人认为包括撤销、行政接管和托管。制定法律首先要明确其调整的范畴。要以证券法第153条为基础,对于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撤销和责令关闭这几种程序进行详细的界定,它们分别适用于何种情况下的风险,程序如何展开,这几种程序之间的关系如何,它们能否互相转化,转化的条件是什么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行政处置工作组的性质

目前,我国参与行政处置的各类组织形式多样,有整顿工作组、接管组、托管组、现场工作组、清算组、风险处置组等,并且在不同的案件中它们的组成也不尽相同,比如在有的案件中清算组由当地政府组成,在有些案件中,清算组由中介机构担任,同样还可能由资产管理公司担任。同样,托管组有些由资产管理工作组成,也有些由实力雄厚、业绩良好的证券公司组成。复杂多样的工作组形式和临时多变的人员构成,及各方利益集团的博弈,各种工作组之间各自为政、缺乏沟通,造成重复劳动和推诿责任的不良现象。

(三)行政处置程序中的司法配合

新《破产法》第134条也可能看出立法机关对风险证券公司行政处置的关注和对“三中止”的肯定,该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可以看出,“三中止”在破产法中完成了它的法律化,弥补了司法解释的先天不足,将效力扩展至所有的执行程序。但是,破产法的此条规定也有不足之处,实践中还有对证券公司财产进行的保全程序和刑事中的扣留程序,对于它们134条还是无能为力的。这样的不足有待于一部风险证券公司处置法予以弥补和解决。

(四)行政处置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从目前司法实例来看,经过行政处置程序的证券公司很少重组成功,一般都要进入破产程序,而破产程序和行政处置程序中有许多工作的指向是相同或相似的,如债权的清查清收、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等,如果在破产程序中对于行政处置程序的工作不予以认可,就可能造成两种后果:在否定行政处置组的单方意思表示行为,这样在破产程序中就需要再进行一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否定行政处置小组与他方的双方意思表示行为,这样就破坏了既成的法律关系,破坏了法律稳定性和预期性,并且会使第三方在与清算组进行法律交往中增添顾虑,而增大投入成本且降低效率。因此,同化行政处置程序和破产程序中相同的工作组织和工作程序是两者顺利衔接的关键。

参考文献:

公司行政论文范文2

关键词:政府控制 信用渠道 银行绩效 侵蚀

引言

当前,始于新兴市场的金融波动不仅折射出以货币市场为代表的我国金融体系承压现状,更是反映出了以“货币空转”为代表的银行信贷资金非有效配置的运行态势。相关研究表明包括大银行、中小银行和影子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主要业务集中在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而非市场经济系统,这也是信贷资金非有效配置的部分体现。基于此,激活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财政资金存量使得流转于财政渠道的货币得以有效配置是解决当前我国经济金融面临问题的应有之义。结合2013年7月3日总理所提出的激活财政沉淀资金进而实现稳增长调结构的经济微刺激政策,可以确定的是我国当前沉淀于财政渠道的资金数量不可忽视,尤其是近年来基于政府平台的财政信贷资金的流转对于财政渠道内部资金沉淀形成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那么在此背景下,基于政府控制的视角研究通过财政信用渠道所形成财政资金存量对商业银行运行的影响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文献回顾

当前作为市场经济中政府和市场地位界定的延伸命题,公司治理结构中政治因素与公司绩效或公司价值关系已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各国公司运行的事实和经验研究均表明了政治因素是各国公司治理中的不可忽视的因素,而这种现象尤其是在法制制度落后、市场经济意识薄弱的国家或地区更为显著(Faccio,2006),可以看到体现政府控制意图的政治联系因素对于公司的实际运行同时存在正向推动和负向制约的对立性结论。

已有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体现政府对企业控制意图的政治因素对企业发展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Roberts(1990)、Fishman(2001)等研究指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政治联系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企业融资,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机会(Faccio,2006等)。当然除去融资方面,政治联系因素也可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税收补贴、财政引导等政策方面的优惠(Goldman et al,2009)。就国内的相关研究而言,也存在诸多支持政府控制对于公司发展具有正向推动的经验研究,胡旭阳(2006)经验研究表明,针对我国存在相对严格管制的金融行业而言,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身份可以有效帮助其突破金融行业壁垒,极大地推动了民营企业通过正规金融渠道的融资机会,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和成本(罗党论、甄丽明,2008)。余明桂、潘红波(2008)研究指出,从融资渠道层面而言,上市民营企业高管具有官员背景和政治身份的政治因素是关系到企业是否能获取银行贷款或者长期银行信贷资源的重要因素,具有政治联系的民营企业在获取银行信贷资源及更为优惠长期的信贷资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其研究也进一步指出,在金融发展、产权保护及法制水平落后的地区,政治关系对于企业发展推动作用更为显著。

当然,体现政府控制意图的政府对于公司运行的干预也不可避免为公司市场化运行产生消极影响。现有的部分经验研究揭示,政府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公司绩效合理实现(Boubakri et al,2008等)。Fan,Wong等(2007)对中国IPO公司的研究揭示,在其公司上市3年内,以CEO为代表的公司高管政治关联因素均制约着公司股票回报、销售增长及销售回报的预期表现。Vickers,Yarrow(1998)研究认为,基于政治诉求原因,政府会引导其控制下的企业更加注重社会效应和承担社会责任,进而引致企业运行偏离市场化轨道,最终使得企业偏离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而对企业绩效形成制约。同时政府的干预也会使得政府成为一支掠夺之手,进而损耗公司的利润和财富(Shleifer,Vishny,1998)。而对不同国家的企业效率及绩效而言,Megginson,Netter(2001)和Djankov ,Murrel(2002)通过对不同所有制约束下的企业绩效进行系统对比分析研究,认为总体上国有控股公司企业效益一般低于私有企业效益,其绩效表现同样如此。

综观现有相关研究,结合当前经济体系中所出现政府通过财政信用行为形成的财政资金存量及货币空转所形成短期银行间货币市场承压现状,我们有理由怀疑:政府控制是否是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财政信用渠道形成的关键因素?通过财政信用渠道形成的财政资金存量是否引起商业银行绩效侵蚀?

在此意义上,文章结合前文分析和既有的文献给出研究假设H1:政府控制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财政信用渠道形成具有显著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文章研究假设H2:基于财政信用渠道所形成的银行体系中财政存量资金抑制银行绩效提升空间。

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和变量选取

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经济数据的特点尤其是公司财务数据特点可知,公司财务数据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具有其惯性,尤其是从公司高管角度而言,其自身具有维持公司盈利水平不变乃至增长的内在激励,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公司财务数据具有其内在惯性影响。同时相关经济理论认为,基于惯性或者数据的惯性调整,个体的过去行为对于当期行为具有潜在不可忽视的影响,而面板数据的其中一个优点就是将个体动态行为嵌入到模型中进行控制。

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本文针对文章研究思想并结合研究假设H1和H2依次给出非平衡动态面板经验模型:

(1)

(2)

其中,Fdepit表示t期政府在第i家银行的财政存款;Fdepit-j为政府财政存款的滞后项,下文将详细分析;Stateit为表示t期第i家公司性质的哑变量,当t期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为国家时取值1,其余取值为0;GROAit为t期第i家公司总资产净收益率相对缺口,其量化原理就是依据HP滤波方法得到公司潜在总资产净收益率ROATit,然后利用公式:得到对应样本公司总资产净收益率相对缺口,借以表示样本公司绩效状况,如果GROAit>0则表示公司实际总资产净收益率超过潜在收益率,表明公司绩效不存在被侵蚀的现状,反之,如果GROAit

在模型设定的基础上,对本文前定变量或控制变量进行设定。首先,根据既有的相关文献,本文选取公司总资产自然对数Ln(size)表示公司规模,因为公司规模不仅反映公司经营实力及其在行业中地位,同时更是反映了我国政府控制倾向,在我国规模较大的四大商业银行均为国有银行,故此文章选定公司规模作为前定变量进行控制。此外,结合已有文献,选取公司财务杠杆(Leve)、账面市值比(BM)和净利润增长率(Ng)对公司相关财务变量进行控制,借以控制公司的风险水平和发展潜力对公司绩效及财政信用的影响,因为公司财务杠杆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公司资本结构和财务风险水平,而账面市值比和净利润增长率反映公司投资机会和发展潜力。同时,依据Faccio(2006),邓建平、曾勇(2009),肖浩(2011)等人的研究,对公司治理层面、高管政治背景及公司性质等相关变量进行控制,主要有公司股权集中度因素,在文章中选用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平方和(H3)量化股权集中度因素,同时依据前文归纳的关于政治因素的常用衡量方法,对样本公司高管政治背景进行衡量,若高管或公司具有四大方面中的一种,则认为公司具有政治联系,并用哑变量Political表示,具体就是若存在政治联系Political取值为1,反之为0。而其余的核心变量在前文模型设定中进行阐述,在此不做赘述。

(二)样本及数据选取

结合本文的研究思想,文章选取国内A股市场金融行业上市银行作为研究截面样本,具体截面样本为截止到2013年第一季度上市的银行金融机构但是剔除掉样本观测数据不足8个季度或2年的15家上市银行,并结合数据可获得性,样本跨度为2005第1季度到2012第4季度。为了尽可能扩充数据容量避免拟合偏误,本文选取的数据频率为季度数据。数据均来自于对应年度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和CSMAR系列研究数据库。

经验分析

(一)基本统计描述分析及相关检验

结合经典的研究逻辑,首先对变量序列的观测值进行基本统计描述分析,借以对整体数据统计分布规律进行分析。同时根据金融行业有关数据的特点,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观测数据异常值对拟合结果造成偏误,首先结合基本统计描述对相关数据序列分布规律进行分析,其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中基本统计描述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商业银行总资产净收益率及股权集中度均呈现近似于正态分布性态,其在样本期内的分布也较为平稳。同时资产分布和政府财政存款分布波动幅度较大,其资产分布呈现略微右偏分布,而财政存款呈现略微左偏分布。净利润增长率显示出高度集中并且略微右偏的分布性态,对应的账面市值比分布呈现显著集中性态,但其分布波动较为平稳,而公司杠杆水平分布的波动幅度较大,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盈利和风险分布不均的实际运行状况。整体上看,对应变量序列的统计分布基本符合国内上市商业银行实际运行预期。

在统计描述分析基础上,本文结合动态面板特点和长面板数据变量序列特征,首先对相关变量的平稳性进行检验,由变量序列平稳性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文章的变量序列在计量意义上是具有平稳特性的。

在平稳性基础上,结合动态面板思想,对解释变量的内生性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由方程(1)检验结果看,初始自助检验统计量(5.35)是显著的,结合其对应P值、已有文献及研究需要,存在内生关系的变量为两个(state 和political)。因此X2 分布自由度为2(内生解释变量个数)对应P值为0.02,在5%的显著水平上拒绝原假设,也即表明存在内生解释变量。同样方程(2)的检验结果表明模型不能拒绝存在2个内生变量的假设。

(二)回归分析

在相关检验的基础上,对模型(1)和(2)进行经验回归,经验拟合结果摘录如表3所示。则由表3拟合结果可以看出:

首先从整体层面分析,针对模型(1)而言,总体上除去股权集中度、公司财务杠杆及净利润增长率对财政存款影响不显著之外,其余控制因子对于财政存款影响均显著,而针对模型(2)而言,除去绩效自身滞后2期因子对于当期绩效缺口影响非显著外,其余控制因子的影响均显著。同时结合模型(1)和(2)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模型拟合结论是稳健的。

其次,分别从模型(1)和(2)的具体影响因子层面分析,模型(1)拟合结果表明,我国财政存款滞后因子对其当期影响积极并且显著,揭示了我国以财政存款为代表而对财政信用渠道具有惯性的,同时样本公司性质及高管政治身份对我国财政信用渠道影响积极并且显著,其中高管政治身份对于基于政府的财政信用渠道影响最大(0.2),在很大程度上揭示,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形下政府控制对于基于政府财政信用渠道形成具有积极并且显著的影响,这一结论既承接既有的相关研究文献同时也符合研究假设H1预期。而对于其他控制因素而言,除去公司规模及账面市值比对财政信用渠道影响积极且显著外,其余变量如财务杠杆和净利润增长率对其影响并不显著,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公司资本结构、风险水平及发展潜力并不是影响政府财政信用渠道的主要因素。结合模型(2)拟合结果,可以看出,滞后1期的总资产净利润率与当期总资产净利润率积极相关且显著,但滞后2期项对当期影响并不显著,而公司股权集中度当期因子及滞后1期因子与公司绩效缺口负相关且显著,间接表明了银行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有利于公司缓解公司绩效侵蚀程度,即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积极相关。但是对于政府的财政信用渠道所形成的财政存量资金因素而言,政府的财政信用渠道与公司绩效侵蚀变量积极相关且显著,在一定程度上而言,政府财政信用渠道存在着对于公司绩效侵蚀的状况,这一结论也直接验证文章研究假设H2:我国基于财政信用渠道所形成的银行体系中财政存量资金抑制银行绩效提升空间。同时拟合结论揭示公司性质、规模、财务杠杆及账面市值比也存在对公司绩效侵蚀的状况,而高管的政治身份和净利润增长率有利于提升公司绩效。这一结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政治关联因素与我国银行业绩效的关系是积极并且显著的,而对应本文控制的公司层面因素却并不支持上市银行绩效的提升。

结论

文章基于非平衡动态面板数据对我国基于政府控制因素而形成的财政信用渠道对银行绩效影响进行系统经验分析。其经验分析结论不仅进一步验证体现政府控制意图的政治关联因素与我国商业银行绩效之间积极相关的事实,同时也揭示体现政府控制意图的公司性质和高管政治背景与基于财政信用渠道形成银行系统财政存量资金存在积极内在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给出基于政府信用渠道形成财政存量资金对银行绩效侵蚀的经验结论,更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经验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涛.国有股权、经营风险、预算软约束与公司业绩: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发现[J].经济研究,2005(7)

2.罗党论,刘晓龙.政治关系、进入壁垒与企业绩效―来自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管理世界,2009(5)

3.潘红波,余明桂.政治关系、控股股东利益输送与民营企业绩效[J].南开管理评论,2010(4)

公司行政论文范文3

【关键词】民营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影响因素

股利政策作为企业的核心财务问题之一,一直受到各方面的密切关注。因为现金股利的发放既关系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又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发展。如果支付较高的现金股利,股东可获得当期收益,但是过高的股利,将使公司留存收益大量减少,公司或者将增发新股,或者将大量举债,这势必增加资本成本,最终影响公司的未来发展。而较低的现金股利,虽然使公司留存有较多的发展资金,但将导致公司形象受损。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上市公司管理层很少真正重视现金股利政策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制定现金股利政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现金股利政策波动多变,缺乏连续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如何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围绕股利政策进行系统的探讨,使现金股利发放与股东收益和公司未来发展相均衡,对公司管理当局而言十分重要。

国内外的学者对股利分配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目前股利理论大体分为传统股利理论和现代股利理论。传统股利理论主要包括股利无关论和股利相关论。股利无关论认为:在完美资本市场下,公司的股利政策不会影响到股价。与股利无关论相反的是股利相关论。股利相关论包括“一鸟在手”理论和税差理论。“一鸟在手”理论强调为了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企业应实行高股利分配率的股利政策。税差理论则是在MM股利政策理论基础上放宽假设,强调了税收在股利分配中对股东财富的重要作用。20世纪70年代以后现代股利政策理论是在不断放松MM理论的假设条件以及对其进行实证研究而展开的,至少包括客户效应理论、信号理论、成本理论等内容。

一、研究样本的选择

关于样本的选择,本文从我国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随机抽取了17家派发了现金股利的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并分别统计了17家民营上市公司2007—2010年的报表数据。在样本数据的选择上,本文遵循以下原则:

(1)剔除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因为它们的资本结构、会计处理具有特殊性,和其他企业的可比性较小;

(2)剔除少数派现的ST、*ST公司;

(3)剔除财务数据或公司治理数据不完整的公司。

本文分别计算了青岛海尔(上海600690)、苏宁电器(深圳002024)、美的电器(深圳000527)、东方集团(上海600811)、用友软件(上海600588)、雅戈尔(上海600177)、新希望(深圳000876)、三房巷(上海600370)、沙钢股份(深圳002075)、伟星股份(深圳002003)、新和成(深圳002001)、德豪润达(深圳002005)、天奇股份(深圳002009)、传化股份(深圳002010)、精功科技(深圳002006)、华邦制药(深圳002004)、大族激光(深圳002008)一共17家民营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现金股利、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现状进行分析,然后从内部财务状况的角度找出影响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因素,最后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建议。

二、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现金股利现状分析

(一)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

上市公司派现是否稳定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本文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派现年数是否连续来进行分析。从表1可以观察到,连续四年派现的有8家,占17家民营上市公司比例的47.06%,连续三年的有1家,所占比例为5.88%,连续派现两年占分析样本的17.65%,还有5家民营上市公司为不派现或者派现不稳定的公司,占样本的29.41%。由此可见,2007之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稳定性虽然有所提高,连续派现四年以上的公司比例达到了47.06%,但仍有高达29.41%的民营上市公司不派现现或者派现水平不稳定,连续性不强。

从前边17家民营上市公司的分析结果来看,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信号传递理论我们知道,股利政策的变动会影响资本市场上股票价格的变动,进而会影响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没有明晰的现金股利政策和目标,因此在股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缺乏长远规划,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

表1 不派现公司数量比例表

项目 数量 比例

连续派现四年 8 47.06%

连续派现三年 1 5.88%

连续派现两年 3 17.65%

不派现或者不连续派现 5 29.41%

(二)不派现现象严重

表2给出了2007年之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派现情况,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企业甚至出现了亏损的现象。因此,一些企业选择了不分红的政策。2007年之后,派现民营上市公司的数量逐年下降,不派现公司数量逐渐上升,虽然派现公司数量较多,可是不派现现象仍然很明显,四年来平均不派现公司比例为33.82%,2010年更是高达41.18%。

表2 不派现公司数量比例表

派现公司数量 派现公司比例 不派现公司数量 不派现公司比例

2007 12 70.59% 5 29.41%

2008 12 70.59% 5 29.41%

2009 11 64.71% 6 35.29%

2010 10 58.82% 7 41.18%

平均 45 66.18% 23 33.82%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获得回报是上市公司的责任,但是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明显缺乏这种责任感,不分配的现象带有普遍性,大多公司选择不派现,未派现的公司大多都是因为当年盈利状况比较差,才不得已不分配,然而也有很多当年的盈利状况还是比较可观的民营上市公司也未采取任何分配方式,这种“捂紧口袋”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三)现金股利支付水平低

上市公司派现水平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衡量,一方面从绝对水平衡量,即每股现金股利。另一方面是相对水平,即现金股利支付率,反映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拿出多少回报股东。表3统计了2007一2010年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派现水平。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绝对值和相对水平较低,即使派发的现金股利上升到最高点的时候也未能突破0.2元/股,且四年平均的每股现金股利为0.148元/股。现金股利支付率数年来同样处于小于25%的水平。四年平均的现金股利支付率也仅仅为19.95%。

表3 公司股利支付情况

2007 2008 2009 2010 平均

每股现金股利 0.149 0.144 0.176 0.123 0.148

现金股利支付率 18.22% 21.15% 24.22% 16.19% 19.95%

在我国不成熟的资本市场上,证券投资者偏爱送红股而不喜欢现金股利,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对股东的税前现金分红比例持续处于较低的水平,平均分红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尚不到50%,若扣除税收因素影响,占净利润的比例将会更低。

三、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影响因素及分析

(一)盈利能力

反应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有很多,本文选取了这17家民营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来分析每股现金股利与盈利能力的关系。图1反应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图1

从图1中我们明显能够看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每股现金股利受到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是呈相同方向变动的,每股现金股利与他们也呈相同方向变动。从信号传递理论来看,每股现金股利、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呈相同趋势变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向投资者传达了公司盈利状况的信息。作为内部人的经理层通常选股利支付水平向投资者传递私有信息。通常,公司提高股利支付水平意味着公司管理者对公司未来能够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以支持较高的股利允满信心。相反,如果公司管理当局预计到公司的发展前景不太好,未来盈利将呈持续性不理想时,那么他们往往维持甚至降低现有股利水平,这等于向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发出了利淡信号。

(二)偿债能力

反应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有很多,本文选取了偿债能力的一个核心指标资产负债率来研究企业每股现金股利和偿债能力的关系。为了更清楚的把二者的数据放在一个坐标系作比较,现在将所有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都缩小100倍,这样并不影响对17家民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的大小作比较。图2反应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图2

从图2中我们看出我们明显能够看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每股现金股利受到资产负债率的影响,随着资产负债率的的变动而变动,资产负债率上升时,每股现金股利随之下降。相反,每股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时,每股现金股利反会上升。实证会计理论的债务契约假设说明,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的过程,通常受到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要求的各种契约性限制。负债比率高的公司倾向于选择股票股利,增加权益项目的会计政策,借以优化资本结构。相反,如果企业偿债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外部筹资能力,财务风险较小,则一般倾向于多支付现金股利,较少地留存盈利。

(三)成长能力

反映企业成长能力的指标有很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其中之一,该指标反映了企业由于自身的正常经营带来的利润,能够较好的反映企业的成长能力。为了更清楚的把每股收益和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数据放在一个坐标系作比较,现在将所有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都缩小100倍,这样并不影响17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作比较。图3反应了每股现金股利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之间的关系。

图3

从图3中可以看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每股现金股利基本上受到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影响,整体上呈相反方向变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上升时,每股现金股利随之下降。反之,每股现金股利上升。根据“啄食理论”,企业在有新的资金需求时,会首选成本最低的留存收益来满足。公司在未来有较多的投资机会,就会有较多的资金需求,出于长远发展的考虑,为开拓市场和扩大生产经营,企业会把净利润留存在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或扩大规模,这样可以增加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那些具有很多投资机会的处于高速成长阶段的公司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可能很低,倾向于减少或者不支付股利。相反,那些投资机会不多,成长缓慢的公司现金会比较充足,倾向于支付给股东较高的现金股利,股东也可寻找更有利的投资机会,同样可以解决公司过度投资的问题。

四、完善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建议

(一)不断提高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利润是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的主要来源,上市公司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并同时具有较高的盈利质量是股东获得长期、稳定的现金股利的经济基础。所以,公司应努力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价值,这样才能更好的回报投资者。还要重视企业现金流的充足性,在提高盈利水平的同时提高盈利的质量,力争使企业的所有盈余都能为企业带来真实的现金流量。

(二)改善公司资本结构

股利发放方式对公司资本结构有直接影响,良好的股利政策,有助于改善资本结构,使其趋于合理。如果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过高,则应考虑将股利留在公司或配股增资,以增强其财务力量,降低财务风险。反之,如果资产负债率过低,则应派发现金股利,同时考虑增加负债,提高财务杠杆利益,或回购一部分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有良好的投资方案,在确定投资方案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最佳资本结构,相应确定应留存在公司的盈余及搭配的负债。

(三)相机制定股利政策

一般而言,当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时,由于所需资金较多,可以不分配股利或者发放少许股利。相反,如果企业增长缓慢,则应该提高股利发放率。一个企业的成长过程可以用生命周期理论来描述,即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一般来说,企业应采用与它们在生命周期中所处阶段最相适应的股利政策。

五、结论

本文分析了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并且选取了一些代表性的财务指标,从内部财务状况的角度找出了影响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因素,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建议,希望能够引导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制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但是文章选取的样本数量少,并且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在市场运营过程中,还应综合考虑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以及股东因素法律因素,因此,文章还有待于后续的研究,不断的修改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张宁.中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影响因素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08.

[2]胡爱荣,邵立洲.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影响因素的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09(7).

[3]侯伟.用友公司股利政策影响因素分析[J].时代经贸,2008(3).

[4]杨奇原,李礼.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商界,2006(8).

[5]刘善存,孟向博.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2009(10).

[6]冯锦慧,郝文明.公司鼓励政策的影响因素及选择[J].会计之友,2004,(1).

[7]张俊霞.企业股利政策影响因素分析及其选择[J].财会通讯,2010(5).

作者简介:

刘吉成(1963—),宁夏中卫人,管理学博士,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财务智能分析。

公司行政论文范文4

关键词:影响;探究;总结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成长性企业:是指目前尚处在创业阶段的企业或者单位,自身掌握着某些优势(如行业领先、技术垄断和管理高效等),并依靠这些自身的优势很可能在将来的企业发展过程中,迸发出巨大的市场爆发力,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得到高投资回报的创业企业。

一、成长性、冲突对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

1.为了防止公司政策执行人员,作出有损公司价值,和损害股东权益的决策,我们利用公司治理作为控制权的安排。但是由于公司之间存在类型的差异,所以公司治理方面,常常出现多元化信息和多元化目标没有达到对称的现象出现。这种不对称现象的出现,直接造成成本差异在中出现。有效的公司治理,是实现提高公司价值,减低成本的目的,但是在进行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公司的绩效和公司治理之间却没有明显的职能区分,而且彼此之间的力度也很有限,这就为成本差异的出现,埋下的乱源。不但如此,不同公司所面临的不同成长环境,导致的差异也有可能造成成本差异现象的出现。

2.公司治理这种行政手段,在一些信息不对称的企业之中十分重要。因为有效的公司治理,可以提高公司控制,保障控制出现不对称信息的力度。有效的控制了信息不对称现象,在企业中的发生,就可以变相的提高公司治理的效果,并提高公司治理放映企业绩效的能力。只有公司治理真实的将公司的实际情况,反映出来,公司治理才能根据公司绩效,做出最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决策,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的同时也能有效提高公司本身的价值。

二、成长性、冲突与公司财务政策探究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提高公司治理对企业发展的帮助,加强公司治理正确反映公司绩效的能力,也就是进一步保障公司治理安排,做出正确的公司决策,也就实现了我们提高公司自身价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的目的。我们可以进行成长性、冲突与公司财务政策的有关探究,主要探究方向是:成长性、冲突对公司投资选择的影响;成长性、冲突对公司融资政策选择的影响以及成长性、冲突对公司股利的影响三个方面。

1.成长性、冲突与公司投资选择探究

公司的投资行为,是公司获得利益价值的主要手段,只有公司的决策者,做出最有利于公司获取最大利益的投资决策,才能实现公司价值提高,公司股东获益的目的。正确的投资决策直接来源于企业正确的绩效信息。也就是说公司投资决定导致投资不足,还是投资过度,直接来源于成长性、冲突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2.成长性、冲突与公司融资政策选择探究

资本结构理论研究的主题一直都将债务融资作为重点内容。成长性、冲突对公司融资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公司债务融资的多少而决定。不但如此,公司的成长性存在的差异,与公司引入的债务融资结构共同作用,也可以影响公司本身在未来运营中的负债战略和负债的价值大小。

3.冲突与公司股利探究

现实生活中,信息不对称,以及问题引发的公司价值的问题也比比皆是。这极有可能造成公司在向股东分利的过程中,公司价值下降,以及影响公司内部的股利政策,导致严重的经济后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公司的问题及相关财务政策的选择,已不能被企业自身的状态所局限,而应结合公司内外各项因素,进行战略性的整体权衡。根据本文研究结果,在治理冲突时,需要同时利用公司内部与外部的力量进行解决,不仅要通过公司的微观治理机制进行调整,也应结合法制观景,通过政府管制,对整体环境进行更进一步的改善。

参考文献:

[1]王德武,钟富胜.公司治理、关联担保与公司价值研究[A].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2008年学术年会(第十五届年会)暨中央在鄂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研讨会论文集(下册)[C],2008.

[2]龚凯颂,卢春荣.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A].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2008年学术年会(第十五届年会)暨中央在鄂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研讨会论文集(下册)[C],2008.

[3]谭劲松,辛宇,徐莉萍,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公司治理课题组.控股股东性质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来自珠江三角洲地区非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A].中国会计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中册)[C],2006.

公司行政论文范文5

【关键词】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 产权性质 政府干预

不同产权性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是存在差异的,他们之间的差异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热点,且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制度一直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本文主要从政府干预的视角进行研究,旨在发现政府干预如何对不同产权性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造成影响。

一、理论基础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行,我国大多数公司是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有利有弊,可以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但同时也产生了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问题。问题主要是由于企业的委托产生的。现有的研究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制度一直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而且在高管薪酬制度的实践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国内外学者研究高管薪酬的理论方面的基础,主要包括委托理论和激励理论。

委托理论是解释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现象的理论基础。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问题也接踵而来,因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以自身利益为导向的,他们关心的是自己的薪酬总额而非企业总价值,反之,企业的所有者是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导向的,他们的决策是出于对企业整体的战略考虑。如何更有效地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使他们的行为符合所有者的预期变成了问题的关键。实践证明,对管理者进行一定的薪酬激励可以有效地激发管理者的工作动机。

激励理论是处理需要、动机、目标和行为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动机是由需要来激发的,同时需要确定人们的行为目标。激励理论主要是从人的内心出发进行激励,它解释了为什么以及什么样的业绩评价可以促进企业业绩的提高。由研究方向的不同,激励理论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过程型激励理论和内容型激励理论(沈敏,2006)。

过程型激励理论主要是研究从动机产生到采取行动的整个的心理过程,目标是找出对人们的行为起决定因素的关键因素,从而很好地利用这些关键因素来预测和控制人们的行为。比较著名的是由心理学家弗罗姆提出的期望理论,该理论认为,动机的激励水平来源于人们认为在多大程度上人们可以期望达到预期的结果,并且这个结果有没有足够的价值,人们积极性的大小取决于期望值和效价的乘积,换句话说,就是人们对目标的把握性越大,估计达到目标的概率越大,激发的动力就越强,人们的积极性就越大。所以,在对高管进行薪酬激励时,要注意目标的设置,设置的目标不仅具有挑战性还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在这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激发人们的工作动机。

内容型激励理论主要是研究激发动机的诱因是什么,比较著名的是在1943年由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论,他从人们的需要层次出发,将人们的需要从低到高分别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情感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沈敏,2006)。该理论认为,人们的需要具有层次性,满足了较低层次的需要才更能激发出更高层次的需要,所以在高管薪酬的激励中要注意了解管理者的需要,不同层级的人员具有不同层次的需要,而且人们的需要会随着上个层次需要的满足而发生变化,企业的所有者应注意到这些问题,对高管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激励。

二、概念界定

1.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在公司的管理中担任重要角色,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在《公司法》中狭义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广义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公司的董事和监事等。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行,企业的董事人员和监事人员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渐成为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所以在本文的研究中,将高级管理人员定义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监事等人员。

2.公司绩效与产权性质。公司绩效是指在一定的经营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的经营绩效以及经营者业绩,包括盈利能力、营运水平、偿债能力以及发展能力等。本文研究的是公司所有者对公司经营者的业绩评价,借鉴以往的研究,对公司业绩采取以下指标进行衡量:为了消除盈余管理的影响,选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企业总资产的比值来衡量业绩水平。

根据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不同,我国的企业性质可以分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在中国不仅仅是指中央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民营企业是指实际控制人是个人或者集体等的企业;外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投资参与的企业。为了更好地对企业的产权性质进行界定,参照以往的研究,本文将实际控制人为国家、国资委、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等的企业定义为国有企业,其他的则为非国有企业。

三、研究分析与假设

在国有企业中,高管除了有薪酬激励外,还有更多的其他机会,如晋升、政府奖励等,但是民营企业多数是以薪酬来衡量高管对企业的贡献大小,民营企业的高管薪酬普遍高于国有企业。政府干预的存在,使得国有企业承担着一定的政策性压力,如扩大就业等,导致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和高管人员的薪酬之间的因果关系变得模糊。陈东华(2005)指出,政府干预可能会削弱以业绩为基础的薪酬机制的有效性,而民营企业受到较少的政府干预,高管薪酬和经营绩效之间的因果关系很明显,政府干预对民营企业的薪酬业绩敏感性不会造成显著性影响。由此,本文假设:政府干预对国有上市公司的薪酬业绩敏感性影响更大。

四、样本选择与模型设计

本文以2008―2011年所有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剔除被ST或PT的公司336家,剔除金融类476家,剔除数据不全的2 532家,共得到6 532个有用数据,其中,2008年1 308家,2009年1 427家,2010年1 759家,2011年2 038家(具体数据来自和国泰安数据库)。

文章借鉴现有的研究,选取前三名高管和董事的薪酬平均数的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pay),政府干预指标(gov)选取樊纲与王小鲁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中“减少政府干预”的数值,该数值越大表明政府干预越少;对于产权性质(nsoe)的定义,本文借鉴以往的研究将实际控制人为政府、国资委等的公司定义为国有上市公司,其他则为非国有上市公司(其中:国有上市公司取值为0,非国有上市公司取值为1),选取公司规模(size:公司资产的自然对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rcear)、财务杠杆(lev)、独董比例(独立董事与董事总数的比值:d)和股权集中度(g)作为控制变量,并对年度(year:以2008年为基数)和行业(ind:以制造业为基数)进行控制,经豪斯曼检验后对全样本以随机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并设置gov与rcear乘积项来衡量政府干预对不同产权性质上市公司业绩敏感性造成的影响,将样本按照产权性质不同分为国有和非国有两个样本,经分析,预计国有上市公司的样本中gov与rcear乘积项前面的系数应该显著为正,非国有上市公司样本中gov与rcear乘积项前面的系数不显著。为了检验本文的假说,建立以下模型:

pay=ao+a1gov+a2gov×rcear+a3rcear+a4lev+a5size+a6d

+a7g+a8 year+a9 ind+ε

其中,ai是待估参数,ε是随机扰动项。

五、实证分析

1.描述性统计。对6 532个样本进行的描述性统计(表略,编者注)显示,各变量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的标准差均在理想范围内,所以本文未对各变量进行winsorize处理。

2.皮尔森相关性检验。由皮尔森检验相关性统计表(表略,编者注)显示,各变量的皮尔森系数均小于0.8,表示各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为了进一步对各变量的多重共线性进行检验,本文求得各变量的vif值均小于3,可以基本肯定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可以直接进行回归。企业规模、业绩和高管薪酬之间的相关系数比较大,符合实际情况。

3.实证结果分析(实证结果图表略,编者注)。回归结果中R-sq表示模型对被解释变量的解释程度,各数值均在0.2左右,说明国有企业样本中因变量高管薪酬变动中有大约22.52%可以用自变量来表示,非国有企业样本中因变量高管薪酬变动中有大约27.09%可以用自变量来表示,模型还是有一定的研究意义,模型的二次回归中F统计值的P值均小于0.05,表明模型具有统计学意义,

实证结果显示,国有企业的样本中Rcear的系数不显著,表明国有企业中高管的薪酬与业绩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是很明显,这正是由于政府干预的原因造成的,政府干预使得国有企业拥有更多的晋升机会等非物质激励,模糊了业绩和薪酬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非国有企业的样本中Rcear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非国有企业中高管付出努力取得的业绩大小可以用高管取得的薪酬来衡量,另外,Rcear×gov的系数在国有企业的样本中显著为正,在非国有企业的样本中不显著,因为国有企业受政府干预比较多,政府干预的存在又恰恰会对高管薪酬业绩的敏感性造成影响,政府干预多的时候,国有企业的薪酬业绩敏感性会降低,政府干预少的时候,其薪酬业绩敏感性会变大,而且政府干预的数值越大表示政府干预越少,所以Rcear×gov的系数符号在国有企业的样本显著为正,表示政府干预越大,高管薪酬业绩的敏感性越小,符合原有假设。另外,为了更好地检验模型的稳健型,本文模型的业绩指标选取企业的每股收益(eps)进行替代回归,结论依旧符合原假设,由于文章篇幅有限,不再赘述。

六、结论

根据本文的实证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企业的产权性质以及相应的政府干预会对企业的高管薪酬造成一定的影响,不同产权性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是存在一定差异的,该差异受到政府干预的影响。基于以上的结论,为了更好地发挥企业高管薪酬激励的作用,政府必需减少对国有企业以及非国有上市公司的干预程度,以便充分发挥高管薪酬对高管人员的激励作用。

(作者为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陈东华,陈信元,万华林.国有企业中的薪酬管制与在职消费[J].北京:经济研究.2005(2).

[2] 方军雄.我国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存在粘性吗 [J].北京:经济研究.2009(3).

公司行政论文范文6

[关键词]股利政策 企业生命周期 股利生命周期理论

一、股利政策主要理论回顾

(一)信号传递理论

信号传递理论认为,在不完美市场上,公司内部管理者和外部股东(现有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发放现金股利是公司内部管理者向外界传递公司现金流量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信息。然而,股利政策的信号传递理论仍然存在缺陷,对很多现实中的股利分配现象解释不了,还有很多研究结果与信号传递理论相悖。

(二)理论

理论一直以来研究比较多,然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关于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结论存在不一致的方面,随着股权集中度的提高,问题与股利政策并不一定呈线性关系,而是应该考虑多方面因素,如不同的法律背景、不同的市场条件等,呈现出不规则的曲线关系,因而理论对股利政策的解释力还是不够。

(三)客户效应理论与税差理论

客户效应理论认为,不同的投资者对风险偏好不同,对投资的回报形式期望也不同,因而投资者都会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进行投资,整个证券市场会自动达到平衡。税差理论认为,由于不同投资者之间以及现金股利和资本利得在税收方面存在差异,所以会导致投资者选择税负最低的方式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然而,除了英美一些公司外,大部分公司,尤其是我国,股权普遍比较集中,因而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时一般都是从大股东利益出发,根据大股东对现金的需求或者对其他控制权利益的获得情况,选择股利政策,侵害中小股东利益,使得客户效应理论和税差理论也不能很好的解释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

二、生命周期理论与股利政策

正是由于信号传递理论、理论以及客户效应和税差理论在解释公司股利政策时存在很多不足,没有一致的结论,如Denis和Osobov(2008)对股利政策决定因素的跨国研究就否定了信号理论、追随者效应以及迎合理论对股利政策的解释力。而生命周期理论是从企业的整个发展阶段来研究公司的股利政策,将投资政策和股利政策相结合,与传统的股利无关论、信号传递理论和理论都不相同,既考虑了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前期融资成本的减少,又考虑了成熟期成本的降低,为解释“股利之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笔者认为生命周期理论应该引起学者的关注。

(一)关于“企业生命周期”的研究发展

企业生命周期类似于产业生命周期和产品生命周期,都是假定发展过程类似于活的生命体。但一些企业可能有多个产品,每种产品又可能存在于不同的行业,因而企业生命周期不同于行业生命周期,也不同于产品生命周期。但至今,如何对企业生命周期阶段进行划分尚未有公认的定论。对企业生命周期的研究主要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早期相关研究领域的文献广泛关注企业是否存在生命周期现象。Haire在1959年提出组织发展可能会遵循一致的模式。第二阶段的研究着重是针对企业生命周期阶段划分模型的研究,例如Chandler在1962最早引入了生命周期阶段划分模型,他认为企业战略和结构随着生命阶段不同而不同。近年来,随着企业生命周期阶段划分理论的逐渐成熟,出现了应用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研究财务决策行为的文献(如Anthony和Ramesh,1992;Black,1998:Aharony等,2003),学者们逐渐将生命周期理论运用到财务领域的研究中。很多学者研究了企业不同生命周期的财务特征,如张俊瑞、张健光、王丽娜(2009)研究了企业生命周期与现金持有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发现现金持有水平的高低顺序分别为成熟期、成长期、衰退期企业;超额现金持有企业中,超额持有水平的高低顺序是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企业;现金持有不足企业中,持有不足程度的高低顺序是衰退期、成长期、成熟期企业。

(二)股利政策与生命周期理论内在联系

关于股利政策的研究,笔者认为必须结合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综合考虑企业的筹资能力、筹资特征以及投资能力、投资特征来分析。因而生命周期理论为分析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现金流、投资、筹资等特征提供了很好的方法视角,对股利政策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Fama and French(2001)、Grullon et aI.(2002)以及DeAngelo et a1.(2006)提出了股利政策的生命周期理论。他们认为,企业保留利润可以给企业带来诸如节省债券发行费用及其它融资成本等好处,然而,保留利润会使企业产生各种弊端,如自由现金流的成本等。因此,股利政策显性或隐性地依赖企业对保留利润的成本与收益的权衡。并且,随着企业利润的积累与投资机会的减少,企业对保留利润还是分配利润的权衡也随着时间动态变化。在企业早期成长阶段,企业投资机会所需资本超过企业内部产生的资金(内源资金),企业保留利润并转为企业的投入资本进行投资所带来的好处大于成本,企业不进行股利分配;企业进入成熟阶段后,投资机会的减少和累积利润的增加,使得企业以股利的形式分配剩余资金,从减少自由现金流被管理者随意处置所带来的浪费中得到的好处将占优。因此,分配股利对企业变得越来越有吸引力。因而股利政策的生命周期理论实际上结合了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财务资源与投资机会、筹资能力方面的特征,通过对特定阶段保留利润的相对成本与收益的权衡来推导出企业最优的股利政策。

中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一方面投资机会相当多,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大多数上市公司都存在“资金饥渴症”。根据股利政策的生命周期理论,在这样一种商业环境下,中国上市公司相对少的支付股利特别是现金股利,似乎也存在着理论上的合理性(徐腊平,2009)。

(三)股利政策的生命周期理论相关研究概述

Fama和French(2001)研究认为,与不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相比,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一般是盈利能力较强,成长机会较少以及规模较大的公司。LLSV(2000)发现,在投资者保护较强的国家,高成长性的公司比低成长性的公司支付更少的现金股利。LLSV的经验结果显示:当股东利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时,股东愿意为了公司的未来成长性而放弃现时的现金股利;较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能够优化公司资源的配置,

在高成长性公司增加投资,而在低成长性公司增加股利;较弱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所带来的成本就是股利政策的扭曲以及公司资源的错误配置。2006年,DeAngelo,H,DeAngelo.L和Stulz提出了股利生命周期理论,试图全面解释公司是否支付股利及支付多少的问题,实证检验后认为,成熟的、盈利能力好的公司倾向于支付股利。该理论将企业本身特性、外部经营环境及股东的预期相结合研究公司的股利支付行为,更为合理地解释了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Denis和Os-obov(2008)从世界范围(美、加、英、德、法、日6个国家)研究发现,近年来,除了美国和加拿大,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市值甚至占整个资本市场市值的90%以上,并且更集中于前20%发放股利的公司,他们认为这种集中现象与生命周期理论一致,即自由现金流量是决定股利政策的主要因素。谢军(2009)认为大部分研究均没能具体回答,过度现金股利是否会恶化公司资源配置,并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负面效应,也未能恰当识别现金股利的派发究竟是出于减少冗余现金的需要,还是出于控股股东套取现金的企图。他试图通过检查现金股利支付率与公司成长性的关联性,考察现金股利政策对公司资源配置的影响,并着重分析第一大股东持股变化对现金股利政策的资源配置效应所带来的影响。结果发现,第一大股东的现金股利政策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当公司成长性较高时,第一大股东会保留更多的现金用于成长性机会的投资;当公司成长性较低时,第一大股东会以股利的形式将多余的现金支付给股东。对于高持股公司组,公司成长性对现金股利支付率具有显著的逆向影响,且影响值较大;对于低持股公司组,公司成长性对现金股利支付率也具有逆向影响,但影响值的经济显著性和统计显著性都较弱;对于中持股公司组,公司成长性对现金股利支付率的影响介于两者之间。徐腊平(2009)实证结果表明,股利支付的生命周期理论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具有较强的解释力,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呈现生命周期特征。

三、生命周期理论的主要研究方法

(一)样本数据

实证研究的数据多采用面板数据,其中又可以分为单一国家数据和跨国数据,如Denis和Osohov(2008)提供了留存收益――投入资本组合在股利政策中扮演重要作用的跨国证据,目前来说关于股利政策的生命周期理论,相关研究还不是很多,主要是对单一国家单一市场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在我国,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相比发达国家发展比较晚,并且上市公司的发展还不够成熟,上市公司的数据不够全面,因此,未来对生命周期理论的研究可以从数据方面进行拓展,当然这需要考虑到不同市场股利政策影响因素的不同,具有一定的难度。

(二)实证研究方法

关于股利政策的生命周期理论,关键在于对企业生命周期的准确划分,抛开股利政策,关于企业生命周期的研究在企业管理领域已有很多研究。划分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的方法主要是用销售增长率、资本支出增长率、股利支出、企业年龄等指标综合确定,相关研究主要有Black(1998),Aharony(2003),Dickinson(2006)等。宋剑峰(2000)运用Edwards-Bell-Ohlson模型对中国股票市场进行的经验研究显示,市净率是一个能较好预示上市公司未来成长性的关键指标。张俊瑞、张健光、王丽娜(2009)计算标准化销售增长率和标准化资本支出增长两个指标来确定企业所处生命周期阶段。徐腊平(2009)将企业财务生命周期阶段的变量采用留存收益与投入资本组合,即RE/TE或RE/TA(使用RE/TA进行稳健性检验)来衡量,其中RE为留存收益,TE为总股本(所有者权益),TA为总资产。

股利政策与企业生命周期的研究目前主要采用描述性统计、多元回归(OLS)、逻辑回归(Logistic模型)、方差分析参数检验、非参数检验等方法。DeAn-gelo以1973~2002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描述性统计、多元回归等方法实证研究了上市公司不同生命周期与股利政策的关系;张俊瑞,张健光,王丽娜(2009)通过采用2004~2006年在沪深两市上市的A股公司为样本,分别用方差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了企业生命周期与现金持有之间的关系;谢军(2008)从大股东掏空的视角构建~个现金股利模型,用于反映现金股利支付率、公司成长性、第一大股东持股之间的互动机制以及现金股利政策对公司资源配置的影响,选择2003~200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数据进行多元分析。

四、本文结论及未来研究方向

综上所述,本文对国内外相关股利政策的理论研究状况进行了总体概括,针对研究存在的不足,本文主要关注了目前研究尚不够全面、不太成熟的股利生命周期理论,认为股利政策的生命周期理论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应该引起相关学者的关注。本文分别从生命周期理论的研究发展、股利政策与企业生命周期的内在联系、目前股利政策的生命周期理论相关研究以及主要实证研究方法等方面,对股利生命周期理论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综述。

我们可以发现国内外学者对股利政策的生命周期理论已经有了相关研究,但是研究还不够多,研究方法和数据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同时,各国之间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的发展情况各不相同,因而研究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公司的股利分配企业生命周期特征相同与不同之处,对我国上市公司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