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化学中相的概念范例6篇

无机化学中相的概念

无机化学中相的概念范文1

【关键词】自主论/还原论/生命现象/解释/遗传信息

【正文】

1.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的方式是概念自主性的逻辑延伸

如果承认生物学理论具有自主性,那么理论自主性的根本在于概念的自主性,即存在所谓不能用物理——化学术语进行描述和定义的概念。生物学理论自主性的另一表现——理论体系的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方式,是概念自主性的逻辑延伸。另一方面,生物学理论中仅存在自主性概念并不必然导致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例如,孟德尔遗传学、公里化处理后的群体遗传学和进化论的演绎体系(1),其中所有的概念都没有与物理——化学发生关联,都是自主的,只有在一个体系中,例如,以分子生物学为主体的现代生物学,存在自主性概念的同时,又存在物理——化学的术语和概念,并且,二者都处于解释起点的位置,才必然导致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的理论结构,这种结构成为融合自主性概念与物理——化学概念为一体的方案。就现代分子生物学来说,其中的物理——化学概念所描述的是生命现象中的分子及其行为,而自主性概念所描述和推演的是我们宏观经验的生命现象本身,这二者之间,从概念的构造和体系的建立的过程来说,分属两套逻辑体系,因而它们之间没有逻辑演绎的导出关系(2),同时,由于生命现象的复杂性(即使假定把它描述成所谓的因果反馈网络是可行的方案),难于形成一个由前者到后者的历史演化的因果决定性的理论描述,剩下来将二者结合在一个理论中的唯一方案就是目的性解释或功能性解释的方式。由此形成的体系中,自主性概念(如遗传信息)处于核心地位,物理——化学的术语和概念(如dna,蛋白质)是附属的。现代还原论(或称分支论,企图将生物学作为物理科学的一个分支)对生物学理论的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方式的一切责难,以及将其变换为演绎解释方式的企图,如果不首先化解概念的自主性问题,将是徒劳的。

从生物学理论的客观构建过程来说,这些“自主性概念”是直接从生命现象中认定的,因而也是无机世界所没有的。在自主论看来,无论站在什么角度或立场上,“自主性概念”是理论中不可再分解的最基本,最原始的元素,是解说其它现象的起点;而在还原论看来,从物理——化学的立场或从无机界与生命界的关系的角度来看,“自主性概念”是复合的,应由物理——化学的术语和概念复合而成,因而它们就不应是理论中最基本的元素。我们顺着还原论的思路思考下去,还原,就是最终由物理学中的概念逻辑地演绎“自主性概念”的内涵。物理学中所有概念都终究归结为可感知、可操作的三个量纲:质量、空间、时间。物理科学内部的还原都是这种归结:对热质的否定并把热现象归结为能、温度归结为分子的平均动能,从化学到量子力学等等,著名的“熵”,则以热量与温度的关系来表示,在申农创立了信息论之后,人们便千方百计地寻找“信息”与物理学的关系,勉强将其与“熵”联系起来。从有限的意义上说,分子生物学还原了经典遗传学,将基因还原为dna和“遗传信息”,而“遗传信息”如何进一步归结为物理学的量纲呢?“遗传信息”是一系列生命过程的整体赋予dna等生物大分子行为以生物学意义的概念,也就是说在解释的逻辑次序上整体在先,元素在后,这是“遗传信息”这一概念的自主性的来源。因此,分子生物学的还原仅是有限意义上的还原,甚至不能说是还原,因为它仅仅是以一个自主性概念(遗传信息)解说了另一个自主性概念(基因),而“遗传信息”已成为现代生物学的研究范式或纲领的核心。因此,现代分子生物学并没有给还原论以支持,而且具有反作用,因为,如果说经典遗传学是一个演绎体系因而在这一点符合还原论的要求,那么分子生物学由于“自主性概念”与物理——化学概念的混合而具有了目的性解释和功能解释框架的特征,这成为生物学理论自主性的表现特征之一。

现代自主论正是从分子生物学的这些自主性特征出发,声明了自己的原则和立场。

2.现代自主论的原则及其本体论基础

从活生生的生命现象中直接认定一些概念,从而它们独立于无机界,有别于物理——化学语言,使建立在这样的概念之上的理论具有自主性,最极端的例子是本世纪初的生理学家杜里舒(h·driesch)将“活力”概念科学化和理论化,使它成为逻辑解释的起点;孟德尔到摩尔根所构造的经典遗传学中的“基因”,也是直接以生命现象以及从中所获得的数据为根据认定的有别于物理——化学的概念。本世纪六十年代,分子遗传学将“基因”用dna分子片段代替,使人们一度认为生物学的自主性是一种虚幻的认识,迟早会消失的。但是,并非dna分子片段唯一地代替了基因,而是dna分子与“遗传信息”二者一起来解释基因。“遗传信息”又是直接来源于生命现象的概念,仅就这一点来说,分子生物学仍然具有自主性。这是现代生物学自主论的根据。

现代自主论的主要论点是生物学完全有根据形成自主的概念,“自主”意味着不能由物理——化学术语来分解或描述或定义。为了区别于分子生物学诞生之前的生机论或活力论,现代自主论提出以下原则:将生物学能否还原为物理科学与能否用物质原因阐释生命现象严格区分为两个问题。(3)这个原则所要强调的是,物理——化学并不是对物质世界的唯一表述方式,关于生命有机体自身的物质原因的表述(生物学理论)则是另一种关于物质世界的理论表述方式,二者之间不存在逻辑蕴涵或逻辑导出关系。生物学还原为物理科学,其严格意义是以物理——化学的概念和定律来解释生命现象,从而推演生物学理论。仅从概念的层次来说,完全用物理——化学的术语描述或定义生物学概念,已经非常苛刻而至今远未做到。现代自主论“用物质的原因阐释生命现象”则宽松得多,实际上,分子生物学就是这样,以生命大分子组成,再加上遗传信息、复制、转录、翻译以及选择、稳定等诸多生物学独有的自主性概念,成功地阐释了从功能到进化的许多生命现象和活动。这是一个非常实际的原则,既可以摆脱科学史上令人厌恶的“活力”纠缠,又没有象还原论那样自套枷锁。

虽然如此,如果深究这一原则,则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现代自主论所称的具有自主性的生物学概念的认知来源无疑仍是对生命现象的直接认定,因此,在还原论或分支论那里应该是纯粹的解释对象的生命现象,在此成为认知和解释的起点。至少在这一点上与“活力”概念是相同的;

第二,现代自主论的本意是,生命现象中的物质运动方式为无机界所没有,因而对这些运动方式、关系等可形成独立于或自主于描述无机界物质运动方式的物理——化学的术语、概念乃至规律、理论,作为解说生命现象的前提。这种主张或可与当下的生命现象或“功能生物学”(4)相谐调,但与科学界的一个基本承诺(也是一个从未被证实过的预设)相抵触:生命来自于无机界。这意味着生命现象中的运动方式与无机界的运动方式有—个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关系,描述它们的理论也应有一个统一的逻辑关系,因而自主性不应该是必然的。

第三,在解释上,“物质的原因”中的“物质”是指生命体组成,主要是生物大分子,因此在现代自主论看来,分子生物学在具有了自主性的同时,又具有了物质性。而具体体现这种主张的分子生物学必然是自主性概念与物理——化学的术语和概念相“混合”的理论,其中,直接以生命现象作为实在性基础的自主性概念占有主导地位,是理论的核心。“遗传信息”规定了未来的蓝图,成为生物大分子所有行为的目的性基础与源泉,(5)它以生物大分子自身的逻辑内涵所没有包容的、因而是外在的东西,来赋予生物大分子行为以生物学意义。这就使得dna等生物大分子成为遗传信息等概念的附庸,导致了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方式(2)。这实际上仅仅一半是物质的,而另一半却仍旧是“生机”的。这样,与其说是解释生命现象,不如说是在阐释生命形式下的分子及行为。这样的理论之所以被人们接受,其原因之一是人们接受了“生命来自于无机界”这个科学界中最基本的承诺之一,它已成为一种指导思想,给人们带来了希望:迟早有一天我们可以使理论上的从无机到生命的逻辑与历史上的从无机到生命的演化过程统一起来。因此,现代自主论的原则尽管与现代生物学相一致,但是,它却与这样一个重大的承诺不谐调。

第四,由此,我们可以做这样的一个回顾:生机论以从生命现象中认定的概念作为解释的起点,可简略称为“以‘生命’解释生命”;还原论则基于近现代科学精神的要求,以描述无机界的概念为起点来解释生命现象(即“以‘物质’解释生命”);而现代自主论的原则和主张,在分子生物学的具体体现中,却付出了这样的代价:以自主性概念为核心规范了物理——化学的术语和概念,以此为解释起点,但所解释的并非是生命现象本身,而是分子的行为(尽管是生命形式之下的)——自主性的那部分所解释的是生物大分子的(物质的)行为(即“以‘生命’解释物质”),“物质原因”那部分所解释的也仍是物质,而非生命。

以上几点,既是现代分子生物学理论体系中存在的哲学疑难,又是现代自主论的主张所存在的问题。现代自主论的原则是以现代生物学为其合理性依据的,它之所以坚持这一原则,一方面是由于现代分子生物学的内容的确如此,另一方面又企图把这一原则固定为今后理论生物学构建的指导性原则。这不由得使人想起了二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的技巧,他不满意柏拉图在灵魂(生命)与肉体(物质)之间设置的鸿沟,企图找出生命过程与物理过程的密切联系,同时又要界说生命过程以表明与物理过程的区别,他构造了“形式因”和“目的因”的概念来解决这一问题:一件东西赖以构成的原料或物质并没有告诉我们它是什么,但赋予它以形式或目的,我们就可以根据它能做什么来说明它。

进一步的问题是本体论问题。现代自主论的优势在于现代生物学理论的形态和内容确以一些自主的概念作为理论根基的,但它的本体论基础却不令人信服:“生物学自主性的本体论根据在于生命有机体这种体系中的因果关系是复杂的,其中,生命整体行为对部分的制约是无机界所没有的。”(3)在此,存在着这样的悖论:因果关系是对现代生物学自主性的否定,而这里却以因果关系(尽管是复杂的,但仍是因果关系)作为自主性的本体论基础——前文分析了“一个理论体系中自主性概念与物理——化学概念同存并列作为解释的最基本元素,必然导致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的方式”,它的逆否命题便是“非目的性解释(演绎的或因果关系的)体系不允许两种概念混合并列为解释的起点”,只能由一方还原另一方。那么,理论出现了“自主性”,到底是由于生命现象太复杂、纯粹以无机界为起点因果地或演绎地解释生命现象太困难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还是由于存在着无机界所没有的“制约”,因而生命现象在本体上具有“自主性”(自主于无机界、确切地说自主于物理——化学的运动机制),使生物学也具有了“自主性”?接下来就发生这样的重大问题:本体上的自主性是什么?它与“活力”“生命力”的本质区别是什么?现代自主论可以争辩:生物学理论的自主性并不等同于生命现象具有自主性。但是,“整体对部分的制约”等诸如此类的现象如果在本体上不是自主的,而是与无机界有演化机制的因果关联,又为何不能为物理——化学(包括未来的物理科学)所描述?除非承认“科学的认识方法是有限的和不完备的”以及进一步承认“人的认知能力是极为有限的”这样令人气馁的命题,这又回到了“太困难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上来。

因此,现代还原论固执地坚持以下两点与现代自主论的原则以及生物学理论现实作对:第一,生命必须纯粹地作为解释对象,而不能在解释之先从生命现象中预设某些概念作为解释的起点,如果生物学理论中有这样的概念,则它应被分解为物理——化学的语言;由此,第二,用演绎的解释方式转换由于存在自主性概念而采用的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方式。坚持以上两点,也即将生命现象作为纯粹的解释对象而从无机界来演绎,就意味着用“物质的原因解释生命”与“生物学还原”是同一个问题。由于这种理想主义的固执,还原论所遭遇的困境甚于现代自主论。

3.现代还原论的困境

还原论的致命之处,主要不在于它反对现代自主论的原则,而在于反对现实的生物学理论的形式和内容去追求一种不太切合实际的理想。对生物学理论中的目的性解释和功能解释的诸多责难及演绎还原的要求所依赖的合理性依据——解释预言的检验是经验上可操作的,已随着现代生物学的成功而烟消云散,因为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方式同样在试验上可检验。面对现代生物学的成功,以及还原所难以克服的诸多困难,再加上现代自主论强有力的批判和否定,现代还原论发现,剩下来可依赖的唯一合理性是哲学意义上的依据,即“生命来自于无机界”这一预设性和承诺性命题,我们不应“以‘生命’解释生命”,也不应“以‘生命’解释物质”,合理的“解释矢量”的方向应是“以‘物质’解释生命现象”。在这里,“生命现象”是一个很不具体的抽象概念,实际上可具体为被“约束”或“规范”的物质行为表现和“约束”或“规范”机制本身,这是真正的解释对象,也是理论自主性的实在性基础。因而,对于还原论来说,追究“基因”或“遗传信息”的起源和分子进化机制已成为其最后的坚守阵地,并且,当代自组织理论和超循环理论的盛行,似乎为还原论带来了令人振奋的希望。

迈尔曾将生物学理论划分为功能生物学与进化生物学,(4)在功能生物学中,基因所携带的遗传信息是生物学一切功能和目的的基础和源泉,只要突破这一点,即能够用物理——化学的语言演绎地描述形成遗传信息的分子进化机制,那么,还原论至少在原则上取得了胜利。但是,通过以下分析,这种希望似乎又是水中之月。

前面说过,“自主性概念”之所以“自主”,是由于它直接对应于生命现象或认定“生命的实在”,它反映了生命特有的本质,因此,它作为理论的起点,不必给予也不可能进行物理——化学的描述。还原论否认存在生命的特质,把所谓“自主性概念”或直接来自生命现象的概念看成是“复合性”的,可分解为诸多物理——化学的术语和概念,与此相应的试验上可操作性依据是生物化学对生命有机体的组成还原。但是,组成上的还原虽然可作为生命与无机界密切联系的依据,但也没有否定现代自主论的“用物质的原因解释生命不等于还原”的命题及所坚持的原则。否定“自主性概念”的充分条件不仅仅是把它看成“复合性”的,而且要以物理——化学的术语和概念逻辑地导出它的内涵。如果只满足于组成上的还原,结果只能是以“自主性概念”为核心来赋予生物大分子及其行为以生命意义(2)。与逻辑导出相对应的试验依据不是组成上的分解还原,而是与逻辑导出同向的试验可操作性,说白了,就是由无机要素合成生命,哪怕是最简单的生命现象。例如,对于超循环论来说,就是生物大分子超循环耦合能否在试验条件下发生,这涉及到“生命来自无机界”这一命题由哲学化向具体的科学化的过渡,关系到还原论在科学上能否真正站稳。但是:

第一,由无机到生命,经历了漫长时间,并且,生命的产生和演化是在十分优越的条件下选择了唯一快捷的途径而发生的。以人类的有限生命和历史是否有能力进行这种操作呢?这就象大海里的沙子,原则上是有限的,如果想数清楚有多少粒,则在实践上是一个无限的问题。退一步说,仅理论上的操作,即以物理——化学诸要素,通过在无机背景下取得的参数,进行自组织理论的非线性过程计算,来描述无机与生命之间的逻辑关系,这种非线性理论的计算操作也同样是事实上的无限复杂。这种原则上的有限而实践上的无限,直接冲击还原论的哲学基础:决定论。只有决定论成立,由无机到生命的逻辑演绎方式才是理论上可操作的,才具有进行预测和试验上可操作的价值和意义;决定论的前提又是自然有限论,而无限性就意味着不确定性,也就意味着逻辑演绎的理论之路是不通畅的、实践之路是不可操作的。

第二,自组织理论本身的结论——非线性过程的不可逆性,使这种操作不可能。从无机到生命的历史过程,其中有许多偶然性或随机因素起了决定作用并已作为“信息”储存于生物大分子的结构中。由于偶然性或随机因素的不可重复,使时间不可反演,因而整个过程无法进行重复操作。

第三,自组织理论和超循环论的非线性动力学过程的不确定性,使从无机到生命的演绎过程不可能。在此,应对“因果决定论”与“演绎解释方式”作出区分,一般来说,这二者被合二为一地用来与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方式相对立,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因果决定论是用来表述定律或原理的方式,而演绎解释的方式是解释体系乃至理论体系的构成框架,即因果决定论形式的定律或原理是作为演绎框架的解释前提而出现的。这就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否定了因果决定论的自组织理论的非线性过程的定律、原理是否可以作为从无机到生命演绎解释框架的解释前提呢?按照还原论解释的要求,如果中间环节有不确定因素,将阻碍这种演绎解释的逻辑通道的畅通。只有解释前提的因果决定论形式才与整体的演绎解释框架相谐调。尽管自组织理论及超循环论这一新物理科学曾经被讨论的热火朝天,由于它在分子自组织领域内就已经在逻辑上不确定了,因而,至今为止它对生物学的影响只限于描述性地说说而已,至多提供一个框架式的思想启示。

4.结语

还原论所遭遇的困境,是由于坚守着理想主义的科学信仰而不顾生物学现实。但是,无论是同情还原论而提出的带有折衷性的整体还原,还是反对还原论的自主论,在其构建生物学理论的建议中,只要还主张保存直接来自于生命现象的术语和概念,并且不可被物理——化学的术语和概念、也即描述无机世界的术语和概念所代替,都是在认识论上允许预先设定生命现象作为解释的起点,从而在本体论上承诺了存在着一种生命特质,也就有违于“从无机到生命的历史走向和逻辑走向相一致”这一基本的科学承诺。

在现代生物学面前,还原论成为固执地坚守理想和信仰的牺牲者而在所不惜,自主论由于切合生物学理论的现实而取得了优势,并以能够指导未来生物学理论的构建为最大的价值所在。但是,笔者认为,一门学科,特别是具有哲学色彩的学科,其意义和价值不应仅仅依赖于其他学科,更不能以其可否“指导”自然科学的发展为其价值标准。逻辑实证主义起始的现代科学哲学的历史已证明这种“指导”是虚妄和徒劳的,科学往往自我发展而不听命于哲学家的“指导”。在这方面,还原论也并不是无可厚非。无论是还原论还是自主论,它们的目的都是企图指导生物学理论按照它们指定的框架来运行,结果使我们处于这样一个悖论之中:如果信守“生命来自无机界”这一命题,则应否定“不能用描述无机界物质运动的概念、规律即物理科学进行还原”;而坚持还原论,则遇到操作上包括不确定性对演绎过程的否定的阻碍。这是否值得我们反思一下过于功利主义倾向的行为,以修正我们对科学的哲学探讨的目的?科学哲学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在于自身,在于对科学及其与自然的关系的理解,在于它自身体系的建立,这个体系体现了人类的心智对完美的追求和向往。这一点,特别是在一个人欲横流的社会里,是极为可贵和重要的。

【参考文献】

(1)rosenberg.a.(1985).the structure of biological scien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郭垒:“生物学自主性与物理科学的理论构建”,《自然辩证法研究》,1995年第3期。

(3)董国安、吕国辉:“生物学自主性与广义还原”,《自然辩证法研究》,1996年第3期。

无机化学中相的概念范文2

一、初中生学习化学前形成的偏离学科概念与观点防混淆

初三学生学习化学前形成的偏离学科概念与观点通常表现为几类概念之间的混淆,具体为:

1.日常概念与科学概念混淆

在日常生活中,学生对许多概念已有自己的认识,这些认识对科学概念的形成可能具有积极作用,也有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如“纯净”与“混合”是学生日常生活中较为熟知的概念,有的学生能知道“纯净物只含有一种物质,混合物是由几种物质混合而成”,“纯净物不含杂质、混合物含杂质”等。但也有的学生认为“干净、未污染、天然的物质是纯净物”。如有的学生认为“自燃就是自己燃烧起来,与外界无关”;很多同学认为“白色”即“无色”“透明”即“无色”。又如“燃烧”有的学生认为“氧气能燃烧”;“燃烧需要火”或者“燃烧需要点燃”,解释水能灭火现象出现“水能降低物质的着火点、燃烧点”;“盐”即“食盐”的简称、“金”即“金属”等等。

2.学科概念间的混淆

在学习化学前,学生已学过物理、生物等多门课程,这些学科知识中讨论的一些问题也会在化学学科中进一步学习到,但研究的角度会发生变化。可学生仍会用其他学科中得到的结论解释化学问题。如解释“木炭燃烧引起的质量变化”时,部分学生能做出“木炭燃烧后灰烬质量变小”的判断,但是物理学中又学过“质量不随物体的形状、位置等的变化而变化”的知识,因此学生陷入了矛盾的思维状态,最后给出无法判断或不变的答案,导致错误观点的产生。又如生物课程中涉及到这样的知识点:“淀粉、蛋白质和脂肪都含有碳,并且都能燃烧,这样的物质叫做有机物。水分和无机盐不含碳且不能燃烧,这样的物质叫做无机物。”因此有些学生从名称中判断“一氧化碳是有机物”或者“纤维素是无机物”等。

二、概念的定义形式防平均使力

根据学习者的年龄和抽象概括能力的差异,化学概念中分化出两种概念的定义形式,即具体性表述和定义性表述。初中化学涉及到的一部分概念,常用直接观察或者罗列比较的具体性表述,容易为初学者接受。具体性表述的“口语化”特征比较明显,所反映的信息一目了然,无需推敲即可把握,如“像石蕊、酚酞这类能跟酸或者碱起作用而显不同颜色的物质叫做酸碱指示剂”、“像O2、H2、H2O这类用元素符号来表示物质分子组成的式子叫做分子式”等均属此列。定义性表述则更能反映概念的丰富内涵,文字简练,表达精确,逻辑性强。如“所谓的合金就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金属(或者金属与非金属)熔合而成的具有金属特性的物质”、“一定温度下,某物质在100g溶剂里达到饱和状态所溶解的质量叫做溶解度”等等。通过比较可知,具体性表述往往凭借一些直接、鲜明的感性材料进行概括,容易为初学者接 受,因此教学中无需过多强调。而定义性表述是抓住概念的本质特征进行严密、准确的定义,教学要注意抓住定义反映特征信息的关键词来强调其外延。如溶解度定义中的“一定温度”、“100g溶剂”、“饱和状态”等等,省略其中任何一个,均使对应概念应用于解题时出现“外延扩大”的逻辑错误。因此对于这部分概念的教学既要抓住定义反映特征信息的关键词,又要运用到解题和生活实践中,这样才能不断加深对这些概念的理解。

三、概念定义的阶段性防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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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中生物学习中,概念学习尤为重要。新教学大纲对生物学的基本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知道、认识,了解、掌握),对一些重要的基本概念则要求全体学生必须掌握,说明基本概念的重要性。

人教版的新教材中的概念系统是由相应的模块观点引领的。核心概念在新教材中以黑体字出现,另外在课后练习训练中增加了"画概念图"这块内容。从生物学科结构论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发现,生物学科的概念体系往往由一些主导概念构成基本框架,然后由此衍生出更多的从属概念,生成生物学科概念体系的金字塔结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如何让学生准确而灵活地掌握基本概念,从而达到使学生能够充分认识、了解生物学知识的目的,这是每一位生物教师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现结合生物学概念教学的实践,谈几点认识与做法。

1.从生活中寻找实例去引出概念

生物学基本概念虽然很多,但是这些枯燥无味的基本概念可以变得丰富多彩。比如说,在日常生活中,流传着许多脍炙人口的民间谚语,在一些谚语中蕴藏着许多生物学的知识。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这是生物的遗传,是生物界普遍存在的现象。

"一母生九子,连母十个样"这反映了生物的变异现象。

"一山不容二虎"-生物的种内斗争。

"望梅止渴,谈虎色变"-生物的条件反射 。

"一方水土育一方人"-生物与环境的关系。

另外在生活中还有一些事例也可以让概念更容易理解,比如说,在讲反馈调节时有同学提到了正反馈调节,从概念的角度比较拗口,但是举一些生活中的例子如分娩的过程,越来越强,来解释难以理解的正反馈的概念 在正反馈的情况下,受控部分的活动如果增强,通过感受装置将此信息反馈至控制部分,控制部分再发出指令,使受控部分的活动更加加强,如此循环往复,使整个系统处于再生状态。可见,正反馈控制的特性不是维持系统的稳态或平衡,而是破坏原先的平衡状态。

在备课过程中有意识地挖掘,在教学过程中恰当的运用,一定能增加生物教学的趣味性,使枯燥的概念变得生动形象,起到激发学生兴趣,促进学生学习的作用。

2.在理解问题的过程中引出概念――用问题分解概念

设置有效的提问就是根据基本概念的"内涵"(即基本概念的本质)和"外延"(即基本概念的对象范围),根据学生的智力水平和现有基础知识水平设计出问题和情景,让学生通过阅读教材和观察现象回答,及时归纳总结,从而达到掌握和理解基本概念的目的。结合学生基础知识水平,教师可通过设计难易适度的问题进行提问,让学生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归纳出这一基本概念。例如同源染色体和联会的概念,先分析染色体的行为、形状和来源,然后在掌握和理解这些知识点的基础上可直接提出"什么是同源染色体?什么是联会",此时学生自然就能比较容易理解同源染色体和联会的概念,而且知道这两个概念之间的联系。

3.对比区分相近的、易混淆的概念

对于一些相近或关系密切的基本概念从几个方面进行逐项的对比,从中找出异同点来,以便明确其本质特征。通过对比可以使易混淆的基本概念更清楚地加以区分。前后对比,既可使学生加深对新的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又可对前面基本概念加以复习巩固,温故而知新。例如同样是同化作用,光合作用和化能合成作用却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的地方,可以从生物的种类、反应条件、物质变化、能量变化以及能量的来源等方面加以比较。通过比较,既可准确掌握和理解光合作用和化能合成作用的概念,知道光合作用是植物、藻类和某些细菌以二氧化碳和水为原料,利用光能合成糖类等有机物,并释储存能量的过程;而化能合成作用自然界中存在某些微生物,它们能以二氧化碳为主要碳源,以无机含氮化合物为氮源,合成细胞物质,并通过氧化外界无机物获得生长所需要的能量。通过对比可以分清楚这两个概念,虽然都属于同化作用,但是发生的生物种类、场所尤其能量的来源是有很大差别的。将分散的知识进行归类,将类似的知识进行比较,也是形成知识结构的重要方法。例如,有关育种的知识分布在必修和选修教材中,复习时可将它们整理在一起进行原理、育种过程、优缺点、例子的比较,便于系统化的学习和记忆。

4.画概念图使基本概念系统化

概念图是用来组织和表征知识的工具。它通常将某一主题的有关概念置于圆圈或方框之中,然后用连线将相关的概念和命题连接,连线上标明两个概念之间的意义关系。概念图以直观形象的方式表达知识结构,能有效呈现思考过程及知识的关联,是引导学生进行意义建构的教学策略。知识的构建是通过已有的概念对事物的观察和认识开始的。学习过程就是建立一个概念网络,不断地向网络增添新内容。

概念图的制作4个基本要素:节点、连线、连接词、层次。构建概念图的基本原则是:宜细不宜粗,宜小不宜大,强调自主构建。

概念图的制作步骤是:

第一步,确定主题,列出与主题相关的概念。

二步,将列出来的概念排序:含义最广、最有包容性的概念放在图的顶端。将其余概念一层一层的排放在列表;

第三步,继续往下写,以增加更多具体的概念。用线条把概念连接起来,并用连接词语注明连线。

第四步,寻找概念图不同部分概念之间交叉连线的联结,并标明连接线。

以"染色体"这一概念为核心,与"染色体"相关的概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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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介词框架 “在……之上” 概念整合

一、心理空间与概念整合

概念整合理论是基于心理空间理论提出的认知语义学中的一种多重空间语义构建理论。Fauconnier(1997)基于心理空间理论,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概念整合理论(亦有译作概念合成)”,概念整合理论意在揭示自然语言中的实时意义构建及各心理空间的连接映射过程。Fauconnier和Turner(2002)对概念合成运作的思维空间进行了细致的阐述:空间是概念整合的基本理念,“概念整合”是人类把来自不同空间的输入信息有选择地部分提取并整合起来而成为一个新概念结构的一系列认知活动。因此,Fauconnier& Turner(2002)进一步提出了四空间论,并指出概念整合是在四个基本心理空间中进行的,即类属空间(Generic Space)、输入空间I(Input Space I)、输入空间II(Input Space II)和整合空间(Blending Space)。

概念整合,作为一个常态的思维机制,必然在语言上具有普遍的体现,语言中的多数现象,都可以在意义上得到概念整合的合理解释。语言中的众多句法、词汇形式标记,事实上都是意义整合后的语言线索,用以提示相应的概念和意义。此外,概念整合是一个实时自然语言建构机制,那么概念整合很可能是一个连续的多空间合成动态过程,即一个语言现象的意义从具体要素、演变、定型乃至意义的转变都有整合的痕迹,这一点在历时语言的考察上也得到了验证。同时,这也进一步合理的解释了概念隐喻无法阐释的“非固定短语和违实现象的意义构建和投射”以及“概念投射的结构选择性”两大问题,为语义构建和演变提出了一个更加可靠的分析框架。

二、框式介词和介词框架

国内学者最早引入框式介词概念的是刘丹青(2002),他定义的框式介词为:“由前置词(preposition)加后置词(postposition)构成的、使介词支配的成分夹在中间的一种介词类型”。刘丹青(2003)根据句法特点把框式介词分为四类:1.双重赋元框式介词;2.词汇性框式介词;3.强化式框式介词;4.连接式框式介词。

陈昌来(2002)提出了相似的概念,称为“介词框架”,指“介词在前,其他词语在后,介词所介引的对象被夹在中间,形成了一个框架”。“介词是介词框架的前部,与介词相搭配的其他词语,如方位词,是介词框架的后部。

本文为描写的需要,采用了介词框架这一定义,从三个平面的角度出发进行相应的分析,在一定的本体描写基础之上,结合历时演变,探讨“在……之上”的整合机制。

三、现代汉语介词框架“在……之上”及其演变和整合

(一)现代汉语“在……之上”的语料来源和总体分布

基于国家语委现代汉语语料库,“在……之上”的分布频次为359条,其中“在”为介词(即非句子主要谓语的)的占到了252条,所占比率约为70%,占据了相对多数。前人将“在……之上”作为一整个框架专篇考察的著述很少,通常都是在“在……上/下”框架中顺带涉及,或是在汉语的空间隐喻、空间句法表达上作为“在”的大类整体考察。

(二)“在……之上”的语法化

Kuryowicz(1965:52)提出了语法化理论,即实词性成分虚化为功能性成分的历时过程。 Heine& Reh(1991)进一步发展了该理论,将其从语素层面扩展到了词汇层面,并详细描述了相应的语法化特征:“语法化是一种演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语言单位失去了语义复杂性、语用显著性、句法自由性以及语音实质。这个过程中,词汇项和部分结构进入特定语境从而主要为语法功能服务,语法化总是伴随着相应的新语法功能的出现。”

“在”是一个在上古汉语中便已经常用的词,在周朝的《周易》《诗经》中,“在”已经有大量的用例出现。由此可以推知,“在”应该在更早的时期就已经出现并有初步的用例了。“在”有动词和介词两大典型的功能用例。

喻遂生(2002)专文探讨了甲骨文中用在动词后介引动作对象的介词“在”,孙朝奋(1996)通过历时考察,指出现代汉语的框式介词主要起源于秦汉时期,在魏晋六朝以后开始渐多。这一考察基于整体介词框架的起源,但介词框架“在……之上”的起源时间应该在汉魏时期,在宋代才逐渐成熟并有大量的用例。

“之上”在汉语历史早期,是以非词形式存在的,文炼、胡附(2002:91)提出了,合成方位词有的是单纯方位词前附“之”构成的,“之+上/下/前/后”等都是以单纯方位词为构词语素的后置词。因此,“之上”是由“之”和“上”组合而成的,助词“之”和方位名词“上”构成了“之上”这一句法组合形式,事实上,“之”是前后两个名词的连接手段。这一用法在周朝就已有用例了:

(1)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周易》)

(2)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诗经》)

这里的“N之上”,以现代汉语来说,就是“N的上面”,这里的“之上”还远不是一个词汇项,仅仅是句法上的线性组合。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N”全部都是表示地点和处所的名词。

春秋战国时,“N”就不再限于处所和地点名词,而扩大到表示事物、人、数量等名词。因此,“上”的语义开始泛化①,除了原有的方位义之外,在概念整合的作用下,意义虚化的“上”和共现频率较高的“之”逐渐开始出现难以切分的现象,同时“上”也产生了数量、地位、层级相较更高的意义。

(3)桓公,五伯之上也,争国而杀其兄。(《韩非子・难四》)

(4)或曰为其骄蹇,使其世子处乎诸侯之上也。(《公羊传》)

这一时期的“N”还是由实意名词充当的,进入汉代以后,“N”位置出现了大量的抽象名词,这也是“上”进一步虚化的标志之一,虽然依然有大量的方位名词用例,但是这一时期意义进一步泛化的“上”使得“之上”难以进行句法切分,抽象名词后的“之上”逐渐在句法上成为一个整体:

(5)然以掌握之中,引类于太极之上。(《淮南子》)

(6)若其不然,则工进无欣,何足贵於千载之上邪。(《史论》)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之上”进一步虚化的用例,由于“之上”和方位处所名词长期共现,因此出现了语义冗余现象,这时期的“之上”出现了省略后语义不变的现象,我们可以据此认为,“之上”已经演变出了方位标记的功能,“之上”省略后语义不变的条件就是“N”必须是非抽象成分,“()”表示省略后语义不变:

(7)身与时舛,志共道申,标心於万古(之上),而送怀於千载之下。(《文心雕龙》)

(8)然则人生而戴天,诣老履地,而求之于五经(之上)则无之,索之于周、孔之书则不得。(《抱朴子》)

宋朝以后,“之上”在句法上逐渐固定,表示方位意义和层级关系的“之上”已经出现了典型的句法标记,“V+P+N之上”和“V+N之上”已经作为区别意义的句法标志,方位意义的表示已经逐渐需要前置词来承担,单纯的“零形式前置词+之上”已经主要承担层级意义了。但是这时期依然有部分两可现象存在,前置词标志并不是强制的,另一个重要的句法变化是,这一时期的“P+N”已经开始从补语位置向状语位移:

(9)庄宗诸弟在席,时友谦赐姓名,继麟坐在永王重霸之上。(《册府元龟》)(典型的方位意义)

(10)汉初右丞相居左丞相之上,史中有言曰:朝廷无出其右者,则是右为尊也。(《朱子语类》)(典型的层级意义)

(11)汉重王苍,位列三公之上。(《五灯会元》)(有标记表层级)

(12)青天之上有大日轮(《五灯会元》)(位移无标记表方位)

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之上”历经了非词结构到高频共现结构到词汇组合的语法化进程,在句法标志、句法位置和语义特征上有了相应的特点。详见下表。

周 春秋战国 汉 五代 宋以后

句法标志 可点断 多数可点断 多数难以切分 虚化为方位标记 前置词标记

句法位置 动前状语位 动前状语位 动前状语位 出现补语用例 大量补语用例

语义特征 方位、处所 方位、处所、人、事物、层级 方位、处所、人、事物、层级、抽象名词 方位、处所、人、事物、层级、抽象名词;语义冗余 语义的句法区分逐步成型

结合“在”和“之上”的语法化线索,我们可以推出“在……之上”介词框架的演变轨迹:首先,“在”应该发展出介词的用例,并且是大量存在,这一时期大约为魏晋南北朝,同时“之上”应该演变为需要前置词标记区分语义的阶段,即宋代以后。事实上动词用例“在……之上”早在春秋时期就有了,但是标准的介词框架出现约是在北宋时期:

(13)于是开户入室,见袈裟覆一丛白骨,锁在项骨之上。(《太平广记》)

(14)而求至於所之地,非是欲此心(系)在一物之上也。(《朱子语类》)

随后,在明清小说中,大量地出现了介词框架“在……之上”,这也标志着这一类前置词标记的介词框架已经走向成熟,语法化进程也进一步推进,使用和搭配的范围正在逐步扩大。宋朝介词框架“在……之上”的语料用例占到总体“在……之上”的32.3%,明清时期已经达到79.93%。这说明了介词框架的发展已经逐渐走向定型,因此使用范围逐渐泛化,在句法位置的竞争中,占有了相对的优势地位。

(三)“在……之上”的概念整合机制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假说:仅以语言本身的因素考虑,认为前领式介词框架“在……之上”的演变是仅受到单一的语言系统规则制约的,即语言系统的自身要素制约 “在……之上”的结构应遵循下图所示的整合路径,并具有单向性和规则性两大特征,形成一个划一的类别。

“在……之上”的整合,基于类属空间的“空间”“实体”两大基础共性,同时“在”表达的“存在”与“上”之义是其本身具有的方位定向性,且提供了有差异的意义基底,使得整合后的介词框架,产生了不同于单纯组合的新意义,这一意义受到框架本身的制约,同时这一意义的演变,即传统语法化理论中基于认知机制下的隐喻和转喻造成的意义流变,实质上都是不同时期新创意义整合的表现,整合义作为新创成分,在句法上留下了相应的痕迹,即句法中的框架,框架作为表层的意义提示标记,限定了整体的意义范围,通过介引的介词成分实现整体意义的完构和凸显,实现了“意义引导自然语言构建,句法提供意义线索,句法框架来源于意义的痕迹”这一基于体验和使用的认知语言学语言体认观。

“在……之上”的概念整合图式如下:

1.基于概念整合模式做出的可能假设

假设一:介词框架的整合必然是基于相关输入要素的部分象似性和独特性的。完全相类或无关的要素只能进行组合,而不会产生新创意义,即所谓的整合实时语义构建,实质上就是输入要素独特意义的进一步融合。

假设二:“在”类前领式介词框架遵循了相一致的整合机制。其中“之+X”“以+X”等复合后置词本身已经是组合后的产物,前置词通过意义特征的逻辑关系推导,进入整合空间后,产出了新创意义。

假设三:新创意义的构建与产生并不是一次完成的,语法化上的意义演变本身就是反复概念整合的产物。

假设四:概念隐喻和概念转喻的实质,也是概念整合,并且属于特定类型的整合模式。

因此,语法化意义演变上基于隐喻和转喻的意义推演,其实质是整合机制的反复运作,这一机制既是意义的合成路径,又是意义合法性的检验路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语法化的意义流变总是具有强大的规律性。背后的认知实质,就是概念整合运作的结果。

假设五:概念整合和语法化应该具有交集,但是两者的本质并不相同。

语法化的典型标志:虚化、缀化、核心成分脱落为附着成分,它们是通过整合这一路径得以实现的。但是,整合的意义演变并不一定走向虚化,语法化也不仅仅通过整合得以实现。

2.基于假设的推论

推论一:由于概念整合必然需要心理空间要素具有象似性和差异性,那么在概念整合的个例考察中,类属空间和整合空间必然具有两类成分:类属空间关注共性,是合成的结构基础,整合空间则体现差异,即整合新意义的基础,基于两个空间的考察,就可以明确整合本身具有的特性。正如Fauconnier(2002)所说:概念整合是基于一定的相似关系或者相关关系发生的,这两类整合对应概念隐喻以及概念转喻的运作模式。其次,概念整合可以基于违实概念运作,这也说明概念整合机制的映射及运作是基于心理表征而非事实表征的(事实表征必然无法运作违反客观语义真值的概念),因此,这一整合机制的论证也需要借助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

推论二:“在”类前领式框架的概念整合遵循一致的机制,其考察可以通过“在”的隐现问题得以实现,前置介词的隐现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概念合成得越晚,隐现的频率越高,这一点在相应的框式介词研究中得到了证实,而且前置词往往和后置词处于意义同构的语境中,这一语境的语义冗余也可以得到概念整合的解释,并且前置词的隐现比后置词更加自由(刘丹青,2002),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整合机制的运作,遵循“后整合,先冗余”的规律(与心理学中的顺行遗忘机制非常一致,习得晚,遗忘晚,习得早,遗忘早)。同时,单纯的组合往往排斥隐现的问题,因为没有意义上的冗余可能,因此很少有后置词的隐现问题。

推论三:概念合成的机制并不是单次运作的,事实上,概念整合,是一个长时的语义验证机制。句法合理性的实质,就是概念整合的长时意义选择,概念整合既是语义合成机制,也是意义是否合法的验证机制,更是一个常时运作的思维机制。概念整合模式,也是论证概念整合的一种手段,概念整合是语法化的动因中的一员,部分语法化现象是由于概念整合机制所造成的。(更多的语法化现象,是由于词汇、句法、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要素造成的)

注释:

①泛化是意义层面上的,泛化和虚化并不是一个层面的现象,虚化

并不一定会伴随泛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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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昌来.介词与介引功能[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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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世群.现代汉语框式介词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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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梓秋.“仍然”与“在”“着”“了”功能比较研究[J].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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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文炼,胡附.处所时间和方位[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

社,2002.

[11]喻遂生.甲骨文“在”字介词用法例证[J].古汉语研究,

2002,(4).

[12]章士钊.中等国文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07.

[13]Fauconier,G,Turner,M.The Way We Think:Concept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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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auconnier,Gilles.Mental Spaces:Aspects of Meaning

Construction in Natural Language[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

[15]Fauconnier,Gilles.Mapping in Thought and Language[M].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

[16]Heine Berned,Ulrike Claudi,Friederike Hunnemeyer.

Grammaticalization:A Conceptual Framework[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1.

[17]Kuryowicz,Jerzy. The evolution of grammatical

无机化学中相的概念范文5

【关键词】高中化学 教学方法 概念图 思维方式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1B-0140-02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常常能碰到这样的学生,他们往往只采取死记硬背的办法对待概念,很显然,机械化的记忆手段是无助于深度学习的。表面化、零散化地接触概念,致使学生最终无法理解概念、应用概念。实际上,看似不同的化学概念间并非相隔山遥水远,它们之间往往存在层次递进关系,这种关系有时还非常紧密,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构建并完善基于化学概念的知识网络体系,从而激活学生的学习状态,是教师的一项重要使命。学习化学时,学生学会构建化学概念图,化学思维也将逐步被构建起来,从而使知识得到拓展。

一、概念图的基本理论

“概念图”这个概念来源于美国康奈尔大学菲利普儿童科学研究中心,其后被应用到了各个层次的教学及评价过程中去。因为概念图先天具有利用符号将概念进行联系的优势,可以清晰地表述其内部逻辑关联,所以学生掌握知识的速度也更快,相应的教学模式也就日益受到重视。大致说来,概念图是一种以具体节点指示概念,并将这些节点进行统一连线的图示方法,也可以说,概念图是出于组织并表现知识内容的一种实用工具,它可以形象化地展现出某个命题网络里面各个概念的具体定义及相互关系。一般来说,概念图包括节点及与之相对应的概念,它由节点间相互连接的线段等将各关联点连接起来组合构建而成。

二、化学教学对概念图的接受原理

概念图同时兼具教和学两个层面的工具特点,其功能被日益展现出来。在化学学科中,概念图能够把此化学概念和彼化学概念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系统化的空间网络图,可以说它在形象化、图式化等方面的优势无与伦比。因此,把概念图同化学概念教学结合起来,将有助于学生快速弄清各概念间的脉络,高中化学教学对于概念图的接受原理具体有下述几点:

首先,在宏观上,概念图可以极大地促进学生从宏观上理解化学相关概念,并注意到各概念间的整体性,从而形成完善的知识框架,使得头脑中的化学知识网络更加清晰。其次,使概念更为直观。概念图的建构过程,侧重于各概念点的知识提炼,在此过程中知识点变得更为形象化和直观化,这对于学生激活有关知识有积极促进作用。最后,能够促进自主化学习。概念图可以帮助学生迅速形成自主建构知识网络的能力,并从创新学习、协作学习等多角度培养学生能力,而这种功能上的优势是其他学习模式所难以具备的。

三、概念图教学法的应用策略

(一)确定目标范围。学习者首先应当确定基本的知识范围,并从中找到可以应用的相关概念,这是首先要做的准备工作。在教学时,教师需要指导学生将具体知识范围先确定下来,并注意其中涵盖了哪些化学概念,再把核心的概念记录下来,并以该核心概念为引导,系统学习相关的知识。比如在接触到化学键有关内容时,能够被记录的化学概念即有下述多个:化学键、共价键、离子键,等等,其中化学键这个概念即可被视作核心。

(二)合理划分层次。概念图是一种对知识结构体系的阐述方法,一般会将具有概括功能的概念置于中心位置或者顶层位置,接下来再以此为出发点,确定次一层次的分支,并做出准确排列。这种层次划分和布局方法,可以帮助学生将概念层级结构给予准确定位。比如化学键这个概念的概括功能最强,便理应在概念图中处于在核心位置,而其下则涵盖了离子键、共价键以及金属键几个分支。再向下类推,概念储备将变得愈加丰富,比如共价键里面即可以再涵盖极性键与非极性键的三级分支概念,如下图所示:

(三)标注概念关联。教师指导学生做的第三项任务,是把已经罗列并划分层次的概念实施关联,也就是用连线的方法,使之处在同一个系统之内,并在连线中标注清楚,标注的内容用以说明两个概念之间的从属关系,可以使用的词汇有分成、包含等等,也可以采取箭头示意的做法。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标注关联,不仅适用于不同层次,对于同一层次也同样适用,比如化学学科里面,有许多相似的概念,概念间容易发生混淆,如“氧化反应”和“氧化性”比较相似,而“氢”和“氢气”两个概念也不易分清楚,所以同一层次的关联连线往往会出现交叉、并列等多种结构,绘制时要清晰明确,不能造成混乱。再比如接触到卤代烃有关知识时,这种标注概念关联的做法更容易让学生产生深刻印象,如下图所示:

其他诸如乙醇、溴乙烷、乙烯、水解、加成反应、取代反应一类的概念也可以纳入其中,以促进更加具体而完善的思维体系形成。

(四)后续完善反思。当本次教学完成之后,教师还应提醒学生保留这份概念图,并在后续教学过程中,对其不断完善,将更多的新内容充实其中。最后,教师和学生一道对化学概念图加以评价,评价需要依主题是否准确、层级是否清晰、交叉连接是否到位等标准进行,比如要看学生是否能够对不同层级进行准确划分,又是否可以把不同概念间的联系弄清楚。比如当教师讲解到氧化还原反应的内容时,因为本课涉及到的概念有很多,传统教学方法无法帮助学生进行良好记忆,所以教师可以给学生提供几个中心线索,让学生根据这些线索进行概念图的构建,如氧化剂和还原剂、两种反应过程和相关产物等,学生制定相应的概念图并予以保存,以备接下来学习过程的应用。通常来说,初步制定的概念图都是不够完善的,教师的指导、评价,再加上学生的自我反思,概念图将变得更加完整。

如上所述,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发现,概念图的应用可以给学生提供宏观思维上的帮助,有助于使其达到有效学习的目的。可是在化学教学实践中,对于概念图的实践应用,很少有学生能够从头至尾坚持下来,究其原因,正在于制作概念图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另外,学生对于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与构建概念图的时间、效率、准确度等有很大关联,一般来说,基础较好的学生更容易快速制作概念图,而概念图又可以反向促进其基础的进一步巩固,反之,对于那些基础薄弱的学生来说,他容易由于概念不清,导致将更多时间浪费在对概念的联系思考上。因此教师要注意概念图教学方法的适应性,帮助学生从基础做起,反复进行演练,以达到循环上升、依次进步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江合佩,张仁波.高中化学元素化合物教学策略的实践研究[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5(2)

无机化学中相的概念范文6

 

1 西方学者对经典宪法概念的阐述及评价

 

西方普遍认为18世纪后期,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殖民统治而独立,建立美利坚合众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宪法这个词的现代意义才最后完全普遍地确立。西方对近代宪法概念的表述很多,现在只挑选较为代表的观点进行进一步的阐述,纯粹法学派创始人凯尔森认为:“国家的宪法,即通常将它的特征说成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内法律秩序的基础。”《美国百科全书》认为:“宪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和基本原则下的总体。”德国学者格奥尔格·耶林内克认为,宪法是规定最高国家机关及其履行职能的程序,规定最高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的相关关系和职权,以及个人对国家政权的原则地位的个中原则的总和。瑞士学者波果德说:“宪法是规定政府组织,以及决定个人或法人对于国家的关系的根本法律。它也许是由主权机关一次制定后的一种或数种的详细成文文书,也许是出于各种制定法、行政命令、法院判决、先例及其他来源不同、价值重要程度不等的各种风俗习惯集合而成的多少带有确定性的结果。”

 

上述学者对宪法概念的阐述,都把宪法视为根本法上具有共识,但其中还是有不少的差异性。凯尔森作为实证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主要从规范角度进行阐述,宪法首先表现为其他法律的根本,进而成为国家根本法。耶林主要从国家机关的职权及个人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角度论述,而波果德认为宪法个人、组织与国家关系上确定性后果进行论证。西方学者对宪法概念的表述,注重宪法的外在基本特征的描述、概括。

 

西方学者在对宪法下定义的中,继承了西方文化中的实证主义和定量分析的传统并受近代产生的实证主义哲学和实证主义法学思潮的影响。西方宪法概念从调控国家机构及其权力运行以及人民与政府关系的法律原则、根本法、等重要方面来界定宪法内涵,对人们认识宪法,尤其是认识西方宪法,无疑具有重要价值、然而,其局限性和缺欠也是比较明显的内涵过小,外延过大,不利于把握宪法的本质,缺乏应有的抽象。

 

2 我国学者对经典宪法概念的阐述与评价

 

由吴家麟主编的《宪法学》中对宪法的定义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表现”“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宪法是调整立政关系即人们在确立国家重要制度和决定国家重大事情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法律规范指导。”“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宪法是分配社会权利并规范其运用行为的根本法。”“所谓社会权利,是指社会内一切权利和权力的总和,它由社会成员的权利和国家权力两个基本方面构成”。

 

我国早期的宪法学者受前苏联意识形态的影响。马克思主义把宪法界定大概可以概括为以下的几个角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和总结,反映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宪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直对宪法从马克思主义角度出发去对宪法概念进行界定。从马克思主义角度去界定宪法能抓住宪法学的本质,但过于抽象性,没有从宪法外在特征、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对于法学界以外的人较不易理解,不利于宪法概念的推广。吴家麟学者对宪法的定义是较为典型的,他对宪法概念的表述中是有着内在的逻辑,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因为是国家民主制度的法律化,那么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归根结底是阶级力量的对比。许崇德学者则在此基础上提到了保障公民的权利,宪法的阶级性不容忽视,但如果不把公民权利的保护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则无法体现宪法的民主性。这已经比较和西方的价值取向相吻合,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一直是以国家本位、社会本位、家族本位,个人权利长期以来是被忽视的,许崇德学者提出的是很有意义的。学者俞德鹏、王磊对宪法概念的界定开始注重人于人、人与国家的关系与西方的主流思想比较相符。童之伟学者从法权角度出发,对宪法从新定义,颇有新意,体现了新时期的学者对经典宪法概念的超越的意图。

 

3 中外学者对宪法概念的差异与超越

 

中外学者对宪法概念的理解存在着诸多的不同之处,一方面,传统文化和思想背景的差异性,每个学者都在自己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理解和阐述,另外一方面,每个学者看待同一个事物“宪法”的角度不同,也造成了在相同的文化背景下对宪法定义的各异。“宪法概念的混乱,有时构成宪法的危机,甚至影响宪法秩序的稳定”。对宪法概念的界定是宪法学研究的基础性和起始性问题之一,宪法概念的不明确很大程度上影响宪法研究的基石。不能很好地就宪法学进行中外学者的对话与交流,无法很好地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做出学界应有的贡献。

 

随着宪法学科的不断发展,不少学者在研究宪法概念的问题时,已开始不在采取简单定义的方式,而是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不同视觉进行分析,来揭示宪法概念的内涵,超越经典宪法概念。如莫继宏学者在其著作中,指出,在宪法学教科书或者宪法学术著作当中,当使用“宪法”一词时,经常是在两种意义上加以使用:一种是作为一个法学的概念,一种是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而作为法学概念的宪法,不仅具体指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而且还包括宪法创制、宪法监督等具体运作宪法的制度,同时,还包括了与宪法制度相关的宪政思想和各种意识形态。它泛指宪法学所研究的作为独特的社会现象而存在的宪法本质和宪法现象的总和。韩大元学者则提出从动态的视角,通过对宪法概念成立的基本条件(立宪主义和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分析,来理解和评价宪法概念的意义与功能。刘茂林学者则指出经典宪法概念的缺点后进一步把宪法的概念向前推进了一步,表述如下:宪法乃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有意识地组织政治共同体的规则,以及由该规则所构建的社会秩序。此上都大大丰富了宪法概念的内涵,对丰富宪法学的研究有着深远的价值。

 

我们所要有的宪法的概念要具有普适性,一个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文化的中都能普遍被人们接受和认可,并且要对人类社会的稳定发展与进步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超越经典宪法概念是必然的。超越经典宪法概念,统一新时期宪法概念、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将会在全球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与交流、碰撞中不断进步并完善。社会要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提供多元交流的平台,为学者们不断的思索、论证与交流、推广提供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