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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1
一、评价目的
XXX公司在QES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评价。二、评价范围
XXX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环境因素。
三、评价准则
1、GBT24001-20__;
2、建设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
3、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四、评价时间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五、评价过程综述:
(一)污水排放:
存在施工现场废水、生活废水、车辆清洁废水、食堂清洁废水排放、消毒剂水的泄漏5项环境因素,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保管理制度》《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山东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各单位都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生活废水都排入当地排水管道,在定点清洗车辆、施工现场冲刷搅拌机管道废水沉淀重复利用。各子公司、分公司通过环保部门的检测,判定排放达标。同时在清洗处设立沉淀池,在食堂设置隔油池。
(二)固体废弃物排放:
存在办公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加工现场废弃物、废弃线缆、废焊条、焊渣、废钢、木屑、钢板、型钢、焊丝盘、焊剂、木板、氧化镁板、石膏板、岩棉板色带、胶水瓶、涂改液等的25项环境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各单位定点存放,执行莱钢集团公司垃圾存放、运输管理定;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回填、及时外运;部分废弃物甲方回收,设立垃圾站,进行分类存放,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可回收废弃物进行定期回收、不能回收的委托环卫单位分类处理。25项环境因素基本符合要求。
(三)危险废弃物
存在微机消耗器材、旧日光灯管废弃、废电池产生、含油棉纱废弃、废弃油漆桶、废弃刹车片、废弃含油机械零部件、油漆桶、碳粉盒、墨盒、废电池、废日光灯管等12项环境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化学危险品管理条理》。各单位建立了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对危险废弃物分类定点存放,公司统一回收处理;部分甲方回收;禁止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储存、利用、处置。
(四)噪声排放
存在运输、吊装机械噪声排放、钢材加工设备噪声排放、钢结构件制作安装噪声排放、手动工具运转噪声排放、混凝土浇筑振动棒噪声排放、施工现场模板噪声排放、各岗位噪声、厂界噪声等7项环境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东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
建设公司厂界噪声、岗位噪声由集团公司安环部检测科进行测定,检测结果满足法规要求。项目部在强噪声施工过程中避开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在夜间施工的请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工,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7项环境因素因素符合要求。
(五)能源资源的适用和消耗
存在施工用水消耗、施工用电消耗、钢材消耗水泥消耗、办公生活用水消耗等4项环境因素。
适用法律法规要求《节约能源法》、《建筑法》、《山东省节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各单位施工过程中使用施工定额进行控制,在构件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成本控制,严格控制资源浪费,对余料进行重复利用。各单位建立办公用品领用的管理办法,教育员工节水节电。
4项环境因素均满足要求。
(六)粉尘排放
存在电焊烟尘排放、抛丸灰泄漏、土建施工现场粉尘、扬尘排放、地材运输粉尘排放、钢结构打砂除锈粉尘排放6项环境因素,使用法律法规有《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2
为加强建筑(拆迁)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给城市居民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和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建筑(拆迁)工地必须设置遮挡围墙。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围墙必须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沿街面要粉刷成灰白色,在明显位置写好施工单位名称标语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标语,陈旧脱落要及时刷新。施工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待建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未拍卖土地由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负责。房地产等开发单位在围墙上张贴广告的需经区城市管理局批准。
(二)建筑工地外不能随意堆放物料。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物品。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
(三)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噪音)污染。
1、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湖内、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
2、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应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3、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3
一年前,龙永图就感叹:“中国人对WTO已经失去了热情。”这既是合乎逻辑的判断,也是事实上的结论。就象那个“狼来了”的故事,听得耳朵起茧,心里想与其这样每天提心吊胆,心里高度紧张,不如随它去,真来了我也就这样了。于时心态回归了正常。这个演变的过程不只体现在每个人的心里,更明白地体现在每个时期政策制定时的指导思想和法规条文中。朝花夕拾,意境不同。
第一阶段 审视自己 寻找差距
入世前后的一段时间,各种声音都在提醒大家“狼来了”,狼真的要来了,如果再没有应对措施,五年之后面对强大的对手,我们国内设计企业将难以生存。那时候,大家心里都比较兴奋和紧张,猜想着外企大规模兵临城下时会是什么样一种状况。从政府到协会到企业各种层次的“应对WTO”研讨会几乎是所有会议的主题,各行各业都出台了“应对WTO”的官方报告,民间学术研究成果也颇丰。这是一个很重要也非常有意义的阶段,走出去放眼界,广泛的国际考察和学习,了解“国际惯例”,取人之长,对比自己,各行业都比较系统地对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很认真地发现自己的优势,寻找差距,提出解决问题应对挑战的思路。
时任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的王素卿于2002年2月发表了《设计行业如何应对WTO》的报告(以下简称《应对》),从设计企业和行业管理两方面寻找差距。报告认为企业的差距主要在于技术水平、质量水平以及体制方面,政府和行业管理的问题在于管理体制还不顺,法律、法规不健全,且执法监督力量薄弱。另外是行业协会发展不够,其职能和作用与国外行业协会相比有较大差距。面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企业的对策是加快体制改革,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多元化;改革生产经营模式,建立灵活、应变能力强的机制;由单一设计业务向为业主提供多功能、全过程服务延伸,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大技术开发、技术创新和技术基础工作的投入,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政府的对策是完善资质管理、改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完善市场规则,强化市场监管。建议制定《外国(包括港、澳、台地区)建筑师、工程师及相应设计、咨询机构进入我国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按照WTO的原则进行管理。王素卿在报告别提出,建议制订《建筑(专业)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明确建筑工程可试行概念设计招投标(即简化的方案设计招标),重要、大型建筑工程实行方案设计招标;专业工程设计招标重在选单位、选人和选择工艺技术方案,提倡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不宜搞初步设计招标;经批准对一些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可直接委托有名望的大师、知名人士进行方案设计;五是“政府采购”不在WTO的多边协议之列,因此可以参照其他成员的经验,给予本土行业适当保护。可制定相关政策限制这类项目的国际招标和境外公司投标。还强调要审慎开展资格互认,依法保护行业利益。
第二阶段 转视“敌”营 构筑“工事”
在WTO承诺协议中规定“跨境交付”不受限,但市场对此缺乏监管办法,导致多数所谓“外企”其实只是在某中国之外的地区注册之后就在国内从事设计,基本上是全本地化运作。外企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参加招投标不受限,项目不受限,设计费不受限,有时不仅做方案,连施工图一起完成也不受资质之限。这一切确实严重影响了内企的心态平衡。《应对》报告中所提出的通过对招投标的管理以及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来对高端项目进行适当的保护,限制境外公司投标的思路也正是针对这种情况。但在整个五年期内,并没有出台类似的文件。
因为外企有超级待遇,因为有“合作设计”的要求,渐渐地内、外企业之间建立起了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进而发展为合资。开始主要在大公司之间进行,后来一些二线企业为了占得合作先机也主动“引狼入室”,替有意进入中国市场的外企打通各种关节,帮助其快速进入。当然外企主动上门要求合资的也有不少,目的是用最小的代价最快地进入“状态”。
市场既然如此还能保护什么?又能限制什么?政策层面是开放的,而通过合理、合法、合适的方式达到保护自己,阻拦外企长驱直入最直接、有效而且也符合国际做法。企业家们通过多种渠道“上书”,呼吁政府通过制定政策,设立技术壁垒以与入世承诺协议中的条款打“擦边球”。那么,哪种办法最具有杀伤力?中国建设市场实行的是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个人注册资格管理也逐渐加强,企业审请资质有一定数量的注册人员的硬性规定。通过对外企实行资质管理,把它们纳入我们的市场管理轨道,他们就要和国内企业一样“享受”国民待遇,接受市场监管。
2002年下半年由建设部和外经贸部接连出台外商投资建筑业、设计、规划企业管理规定(俗称113、114和116号令),按照中国目前实行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对外企在国内的“商业存在”提出要求。《外商投资建筑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114号令)要求在中国从事设计业务必须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外国服务提供者一定要是国外注册人员。而且规定,“成立独资设计企业,取得中国注册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总人数的1/4,而且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每年的居住时间不能少于半年”。这些规定被认为是说开放之言,行限制之实,因为首先当时外国人根本无法取得中国注册资格。外企进入中国市场的优势是资金、技术和经验,在人力成本上只有当地化才能有利可图,因此对外方人员的数量、本地居住等要求,难以做到,在国际上引来了抱怨之声,政府迫于压力实行缓兵之计,对出台的政策作了小幅调整。2004年5月建设部出台《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78号文),提出只要选择一家够资质的中国企业合作就可以从事工程设计。
所有应对的办法中最根本的是修炼内功,强身壮体。所以政府部门一方面积极推行设计企业的体制改革,鼓励大家搞活机制,明晰产权,留住人才。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民营、专业设计事务所,以与国外的体制相对应。2000年12月建设部颁布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开始了事务所的尝试,当时提出发展150-200家。2003年11月建设部《关于受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申请建筑、结构、机电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不受指标限制”,全面放开了事务所的申请。一大批生机勃勃的民营设计事务所得益于中国入世诞生、生存和发展。
第三阶段 拆除防御 握手言和
2003年6月,中央政府与香港政府签署CEPA(关于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后,同年12月建设部、商务部颁布了113、114、116号令的补充规定,允许自2004年1月1日起,香港、澳门可以在内地以独资形式设立这三种企业。但要求没有改变,只是时间提前。到2005年12月6日,建设部发出“关于落实国务院批准的《补充协议二》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技术人员的当地注册和内地居住时间条件有所放宽,即要取得中国注册资格但没有要求当地注册,在港居住时间亦作为内地居住时间。
此后到2006年10月,建设部和商务部再一次对外资企业的商业存在出台文件《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尚未结束时就于入世五年期结束的当天12月11日开始执行。文件中说可以聘用中国注册人员来达到取得资质所要求的人数。对境外人员在内地的居住时间亦没有要求。至此,外资企业取得资质与中国企业一样毫无悬念。
《应对》提议制定的《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是对此前已于2000年10月出台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部长令)的细化。但直到2006年11月9日,建设部市场管理司才出台了《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算是82号令的延续。其中的变化有,82号令中“建筑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的条文没有下文。“概念招标”被细化,与“方案招标”并列被作为招投标的两种方式。而王司长所设想的“大中型项目以政府采购的方式来限制境外公司投标”也没有了下文。至此,想在方案设计方面对外企有一些限制的想法也“寿终正寝”。
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4
摘要:对于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尤为重要的,它不仅仅维系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还保证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建筑企业的经济发展,同时还能起到稳定社会经济能够不断发展的作用。现今社会尤为提倡“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和科学发展的观念,因此,国家非常重视现今各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安全隐患存在众多的建筑行业,更要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从而大幅度的降低施工中事故的出现几率。
关键字:安全生产、建筑施工
现今社会,我国已经迈向了市场经济化、城市科技化、发展高速化的以全新的时代。在社会发展的带领下,国内各大企业同样的走向了一个发展的全新高度。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它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它的发展程度同样能够代表我国社会发展的速度。
对于国内各个行业,国家依照了各个企业的特点制定了相符合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来对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制约。
对于制约的政策,不单单是有了相关的安全管理办法就是足够的,还要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执行管理工作的相应条例和标准来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控制。因此在诸多的控制方式的制约下,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渐渐的走向成熟和规范化。
由于现今社会已经步入了市场经济化的形式,因此很多施工企业为了再市场中占有一定的地位,谋取最大的利益,很多企业都是在工程竞标中,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行投标,在中标后施工单位为了弥补由于中标导致的损失,只有在安全质量控制管理方面进行降低标准,使得安全保护实施不完善或者安全设施的质量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求从而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个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管理的制度,有很多实际的例子,由于管理的制度没有做到位很多业务发展非常好的企业都已经倒闭。由此可以看出管理工作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关键的命脉,而安全管理则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更为重要的分支。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就要在企业的内建立由专业的工作人员带领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来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和安全施工工作,从而使得企业稳步的发展。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涉及到的方面很多,不但要成立企业的安全文明的施工领导部门,还要建立施工防火监督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处理控制部门等等。在各个管理部门建立后,还要明确项目管理的总负责人,确立管理的与控制的总方向;对于其他部门的负责人要负责其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根据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在各个管理部门选用管理领导时要严格的遵守规定的要求,在对于管理人员进行选择是要保证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还必须持有相应工作岗位的上岗证书,才能够予以聘用。
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工作
对于施工管理工作来说,项目安全施工生产制度是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与施工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就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任务、措施、奖惩、安全风险保证金的缴纳等条款予以明确;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样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不仅是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而且是展示企业形象的舞台。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纳入了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设有相应的机构,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保卫部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拟定工作目标,制定措施,并定期进行考核验收和申报。同时,为了调动项目创建标准化工地的积极性,公司还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政策,鼓励在建项目责任人积极争创标准化工地,2005年公司承建的蟠龙。城市花园3#楼工地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公司就一次性给予了3万元的现金奖励。通过这种有效激励、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作用,从而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促进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2.针对项目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在施工准备阶段,我们就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一套符合实际能指导工程全部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项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例如:在公司中标承建的阆中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施工前期我们就编制了《安全施工方案》、《脚手架搭拆施工方案》、《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方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施工专项方案》、《塔吊(龙门吊)起重吊装安拆施工方案》、《施工机具使用方案》等,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经监理公司总监审查签字后发放到项目部实施。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公司和项目部双重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结束语:
综上所诉,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项包含范围广、工作复杂的管理工作。为了使得安全管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就要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发动全部的工作管理人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工作,并且要求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的意识、安全负责的精神和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环环相扣才能使得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穿插于政工施工过程,保证施工的安全性,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地位。
参考文献:
[1] 杨志.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J]. 四川建材. 2009(01)
[2] 代玉双,陈思远.对建筑施工管理措施的探讨[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09(01)
[3] 孙红,巫金炜,冯绍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J]. 浙江建筑. 2009(06)
[4] 周星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探讨[J]. 现代商业. 2009(26)
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项目施工;全过程;成本控制与管理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standardiz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the increasingly fierce market competitio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profitable" era has become the past,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obtain relatively high economic benefit, only in the raise the level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reducing the project cost reasonable,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can enterprises to obtain good economic benefit, and realize can hold to continue to develop, is also building enterprise in market competition foothold. This article mainly around the whole process project construction cos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put forward effective strategies.
Keywords: project construction; The whole process; Cos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7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前言:
施工全过程成本控制与管理,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四个方面”,也就是,前期的制度建设和项目策划,中期的过程控制,项目终结后的考核兑现与总结提高。目前,施工企业大部分实行“两级”管理,即:公司和项目部,在施工全过程的成本控制与管理中,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有着不同的职责和作用,本文着重介绍项目部在施工三个阶段的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希望项目部的成本控制和管理工作可以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得到全面的推广和应用。
一、制度建设是成本管理的前提
制度建设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公司层面,二是项目部层面。
公司层面的制度建设主要是制定纲领性的宏观管理政策和文件,主要体现公司的管理思路,明确在成本管理中,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项目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各种规定。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今天,通行的是“奖优罚劣”的原则,公司要制定完善的“激励与处罚”并重的机制,对项目部的领导班子实现“风险抵押金”制度,并要求项目部与公司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上交管理费”指标),对未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项目部,要没收其“风险抵押金”并进行其他处罚,如处以欠交额一定比例的罚款或若干年内不得职务提升或不得从事类似的领导岗位等。
项目部层面的制度建设要在满足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前提下,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制定涉及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管理办法,各种办法必须具体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要充分发挥团队和全体员工的集体智慧,尤其是对成本影响较大的方面,如:“劳务队伍的选用”管理办法,“劳务验工计价与支付” 管理办法,“材料的询价与采购”管理办法,“物资设备”管理办法,更应该“集体讨论,民主集中”。
二、项目策划是成本管理的基础
项目中标后,公司要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和项目部共同参与项目策划。主要是研究合同文件、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情况确定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调查三方面。研究合同文件就是对“合同风险进行分析与拟定相应的对策”,以及进行合同单价与实际成本的对比(为后期工程变更提供参考);确定施工方案就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业主要求的前提,讨论确定临时工程的方案和数量,项目部的定员,机械设备的配置,施工组织与方案的比选,管理单元划分(或劳务队伍的组织与模式),周转材料的数量,由于以上各项,占成本的比重较大,对项目的盈亏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必须做好“经济比选”; 施工调查就是对周边人力资源供应及单价调查,材料供应的调查,机械租赁和购买调查,并根据公司的整体情况和周转材料及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做出周转材料和机械设备的方案比选,确定是购买、调拨还是租赁。
根据上述工作,形成“项目策划书”,“项目策划书”具有严肃性,一旦定稿,必须严格执行,如实际情况有变,需要进行调整,项目部必须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如何调整,并计算出因为调整而增加的成本,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过程控制是成本管理的关键
项目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各种规定及“项目策划书”执行,过程控制是成本管理的关键,它决定着项目成本管理的成败,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公司“劳务分包限价”
目前,建筑企业的固定职工普遍较少,大部分工作需要依靠“劳务工”完成,因此,劳务成本占项目成本在20~30%左右,所以,如何控制好“劳务成本”就成为了成本控制的首要工作,通常情况是,公司针对某个项目下达“劳务分包限价”,项目部要进行认真研究“劳务分包限价”和拆分,然后与劳务单位进行商谈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单价必须控制在公司下达的“劳务分包限价”内。
二是,坚决执行“劳务队伍先签合同后进场”
由于受市场经济思潮的冲击,“诚实、信用”规则受到挑战,社会上不乏想“一夜暴富”的人员,如果未签合同先进场,一旦发生劳务队伍不满意的情况,很容易出现“扯皮”事件,甚至出现人为的“退场经营”,就会向项目部索赔或要求补偿,增大项目成本。所以,必须坚持“劳务队伍先签合同后进场”, 所有劳务合同必须以公司为合同主体,并按公司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三是,做好劳务队伍计价与支付
按公司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验工计量,严格按合同约定计量,严禁超出合同约定计量或超出设计数量计价,决不能发生先付款后验工计量,或超出计价金额付款,因为,如果发生超拨,会形成“坏账”,从而增加项目成本。
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6
今年初,××城管执法局、创建办、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审批许可组、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根据桐乡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工地创卫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截至11月底,审批许可组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罚核准20多起,3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达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标准,通过审批核准。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走访指导施工单位1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3000多立方米。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针对建筑垃圾乱倾倒、装潢垃圾处置等的特点,组织力量走访装修公司、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章行为10多起。通过前阶段整治,建筑垃圾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处置,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明显好转,建筑垃圾事先审批核准制度基本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当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刚刚起步,长期以来建筑垃圾处置处于无序化状态,一些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装修单位及人员尚未形成实施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电瓶三轮车、施工单位人员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不理解不配合,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2、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刚刚起步,管理经验相对不足,对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的监管机制有待探索和完善,如何应用市场化手段来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办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一些镇、街道尚未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少数运输单位偷倒、乱倒现象仍然存在。3、建筑垃圾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建筑垃圾运输处罚主要在晚间进行,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通过延长管理时间,开展联合整治的方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力物力的投入较大。在执法方式上需要进一步创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执法的实效性。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收纳处置,主要用于工程回填,尚未对建筑垃圾中石料、砖块等实施综合利用,形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目前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引导建筑垃圾市场向规范化、有序化发展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加大对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力度,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
(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
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点。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一是进一步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督察指导组和城管执法各中队要树立长效管理意识,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继续走访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等,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资料,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指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审批核准、包扎覆盖、规范消纳等措施,逐步让群众知道在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定,提高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新闻媒体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营造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建筑垃圾整治进展情况、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对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三是研究建立行业协调沟通制度。根据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行业起步时间较短,行业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情况,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交流会、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听取多方意见,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行业秩序,完善行业自律制度,营造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管理资源,完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要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关键在于建立建筑垃圾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要在建立审批核准、部门联合整治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管理办法。一是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制订建筑垃圾运输行为监管制度,建立运输单位台帐资料,对运输单位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章行为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将违章行为记录在案,在对运输单位资格审批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考虑,对违章行为恶劣的,取消其运输建筑垃圾的资格。二是要建立经常性联合执法机制。建筑垃圾管理一项长期性工作,由于建筑垃圾违章行为涉及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协调联动。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无证运输、乱倒、乱堆等违章行为从严查处。三是要研究引进市场化机制。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逐步建立公开招标制度,公开建筑垃圾清运单位、数量、竞标情况等内容,提高建筑垃圾管理效益,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并实现建筑垃圾的公开化、透明化。四是要推进镇、街道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要根据各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镇、街道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建立镇、街道建筑垃圾收纳中转站,建立二级转运网络,扩大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范围,消除管理空档,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城乡一体化。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建筑垃圾执法管理的实效性
要进一步总结建筑垃圾管理的经验,探索建筑垃圾管理方式方法,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实效性。一是要建立定点指导和区域负责制度。根据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的区域划分,按照“谁的区域产生建筑垃圾,由谁监管”的原则,在施工单位、道路开挖等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时,确定1-2名辖区城管队员,作为建筑垃圾管理联络员,负责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等环节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帮助解决审批手续,指导规范营运等工作,把管理关口进一步前移,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二是研究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信息化管理系统。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对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安装gps数字定位系统,将运输车辆编号、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纳入数字化信息平台,对运输、消纳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监督。通过提高建筑垃圾监督管理的科技含量,减少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节约管理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特点,在查处违规运输、消纳建筑垃圾时,要突出对施工单位等建筑垃圾产生源头的治理这一关键环节,重点加大对产生建筑垃圾单位的处罚力度,控制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提高管理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