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范例6篇

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范文1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妇女保健

1、孕产妇保健管理率100%,其中,孕产妇早孕建卡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高危孕妇筛查率>30%;高危孕妇专案管理率100%;产妇产后访视率>98%;孕产妇产前筛查率≥90%。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100%;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窒息抢救成功率>80%;剖宫产率二级医院控制在40%以下、一级医院控制在20%以下。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内。

4、妇女病普查率>85%,治疗率100%。

5、全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控制在7/万以内,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100%,凭证分娩率100%,凭证取环率100%。

6、免费婚检率>90%。

(二)儿童保健

1、新生儿访视率>99%,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8%,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8%;体弱儿检出率达省定标准,体弱儿专案管理率100%,体弱儿恢复率≥70%;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60%;高危婴幼儿管理率100%,转诊率>50%;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80%。

2、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低出生体重发生率<3%。

3、围产儿死亡率<8‰,婴儿死亡率<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出生缺陷发生率<5‰。

4、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80%。

5、幼儿园儿童健康建档率为100%,卫生保健合格率100%。

(三)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目标人群知晓率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100%。

2、目标人群叶酸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100%,叶酸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70%。

3、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分别>70%,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80%,梅毒疑似阳性、阳性随访率100%。

4、全区“两癌”筛查不少于1.5万人,目标人群“两癌”治疗率≥95%。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

按照《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对从事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继续实行准入管理。妇幼保健所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助产机构进行一轮摸底调查与技术服务质量评审,根据助产机构年接产量、房屋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适时开展产科资源整合,提高助产技术服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对房屋、设备、人员不达标单位将取消相应执业资质。对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岗不一”现象进行重点检查。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幼保健服务正常秩序。认真贯彻执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水平。

(二)注重内涵建设,完善妇幼保健服务功能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区妇幼保健所要抓好等级保健所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改善服务环境,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档次。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对照“市一级医院妇女保健及妇产科建设标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细则”等要求,配足配齐妇产科设施设备;辖区服务人口达5万人及以上的镇卫生院要合理规划、科学设置、配足人员、优化流程,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年底前建成儿童保健数字化门诊,改善服务环境,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是注重人才培养。区妇幼保健所、镇卫生所、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定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继续实行新上岗人员进修制度、妇儿保人员上岗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妇幼人员“三基”知识考核、“三基”技能竞赛,不断提高全区妇幼卫生专业队伍人员素质。各镇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妇幼人员,并且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在定员定岗的基础上,对母婴保健服务人员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综合考核,工作实绩与报酬直接挂钩,在保证队伍稳定的前提下,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妇幼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技能,切实发挥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作用。

三是强化科研工作。根据国内外妇幼保健研究进展及动态,结合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实际,由区妇幼保健所牵头,在全区推广1-2个新技术、新项目,同时,开展妇幼保健专项工作调查研究,有目的地开展1-2项科研课题,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三)落实关键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根据《2011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抓好对高危孕产妇、高危婴幼儿和体弱儿的筛选、评估、干预、转诊等专案管理,提高流动孕产妇、流动儿童的保健管理率。建立健全妇幼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常规,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拓展妇幼保健服务领域,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程系列优质有效服务。区妇幼保健所作为全区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与指导中心要制订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对镇村两级指导、督查和质控工作,重点加强对新增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镇卫生所要组织做好流动人口调查、数据反馈和对镇医院、村服务站的妇女儿童管理督查工作;镇卫生院要落实妇女儿童首诊负责制,并填写各类表、卡、册;村卫生服务站要做好妇女儿童保健摸底调查、服务动员、数据上报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完善项目运行机制。农村孕产妇住院财政补助人均不低于500元,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和限价收费的政策,进一步规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结报流程。强化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规范管理,确保目标人群补服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依从率全面达标。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重大项目,确保检测、治疗、随访到位,资金补助到位。重点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继续在三院、二甲人民医院、六院、七院、八院、区妇幼保健所等六家单位实施此项工作,在去年基础上有计划地实现镇级全覆盖,每镇完成目标任务数不少于800人,确保全区完成不少于1.5万目标任务。各相关单位要按上级有关要求,及早策划,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做好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加强技术培训,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巩固妇幼保健信息网络科学管理。今年,利用妇幼信息网络,全面实行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信息套打模式,进一步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的服务内涵和工作实度。区妇幼保健所对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加大对镇、村的上传信息监管,并做好工作量、网络数据统计。镇卫生所要利用网站查询功能掌握辖区服务人群接受管理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并对镇、村两级服务单位进行网络监管。镇卫生院要利用妇幼保健软件系统对辖区孕产妇、儿童提供规范、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管理功能。

四是抓好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各单位要把提高产科质量作为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产时医疗保健和分娩监护,要成立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小组,建立产科应急绿色通道,规范转诊流程,不定期组织产科急救演练,不断提高产科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孕产妇和新生儿急重症救治等专项技术服务质量评价,促进医疗保健核心制度的落实。镇卫生院要规范执行高危孕妇专案管理、高危孕妇转诊制度,严格产科手术分级管理,未经区卫生局许可的镇医院不得开展剖宫产手术,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有效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确保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落实爱婴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母乳喂养率。

五是规范开展妇幼保健专项工作。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组织足够人力,严格按照服务流程,规范提供服务,如期完成辖区内育龄妇女妇女病普查普治、集体儿童体检、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微量元素检测及妇女儿童常见病、流行病学调查等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抓好优生优育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各镇要认真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落实区卫生局与各单位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药物流产技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操作常规,杜绝计划生育手术事故,积极做好育龄妇女节育知情选择,凭证分娩,凭计划生育专用证明取环、输卵(精)管吻合术和5个月以上引产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上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台帐、报表。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加强对生殖技术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是积极开展“三网监测”管理工作。根据省、市“三网监测”工作要求,区妇幼保健所作为业务管理职能单位要做好“三网监测”业务培训、指导与质控工作;镇卫生所要定期组织质量监控,并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上报及时,不瞒报;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落实专人负责,将“三网监测”工作从基础抓起,将工作做细做实。各单位做好妇幼卫生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不断规范妇幼卫生相关资料登记、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逻辑性。

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范文2

关键词:抗日战争;国民政府;妇幼卫生;四川省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8-9841(2018)01—0151-07

从某种意义上说,战争乃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人力资源的较量,其凸显了国民体质、数量的极端重要性。抗战时期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生死考验,同时它又促进了“中华民族的空前觉醒”。民族觉醒的意识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而对民族自身身体素质的关注和焦虑,并促使政府大力发展公共卫生事业,使抗战时期又成为民族医疗保健意识的重大觉醒时期。本文拟通过对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四川省开展妇幼卫生事业相关史实的重述,探讨在战争与社会转型这一历史语境中,国民政府对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在观念上的转变,以及它在制度和实践层面所作出的种种努力及其产生的作用与影响。

抗战时期中国以每千产妇15人的死亡率、每千初生婴儿700人的死亡率居各国之冠。中国产妇、婴儿群体的死亡率不但远远高于先进的欧美各国,也与墨西哥、印度等国家有相当的差距。

抗战时期四川省(含今川、渝两地)由于地处西部内陆,科学生育观念尚未被民众接受,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显得更为迫切。大足县卫生院院长何俊明在《卫生通讯》撰文指出,“(大足县)一般的妇女,都是极度封建,有病怕羞,不愿检查,不受治疗,甚至宁死在家里,也不愿叫别人知道”。据遂宁县卫生院报告,该县“一般产妇,多蹲于地上,自己接生,稍贫者,于生产之后继续操劳,因而产妇之产褥热,产后大出血,子宫脱出等病例,多不胜举,初生儿患脐风亦多”。而在四川省边远山区,“土著妇女生育时也自行料理,不愿他人帮助,小孩的脐带,由母亲自己咬断,用布片包紧,后略将小孩身体洗擦,便算完事”。

抗战时期中国初生婴儿、产妇高死亡率引起了各界人士的普遍忧虑。妇幼群体保健的极端重要性为政府和社会所认识。“民族幼苗‘孕而生’,‘生而活’,‘活而存’,‘存而养’,‘养而壮’,‘病而治’”等各种问题,与“国父民族主义明白昭示”相联系,被看成“整个社会之责任,大家均须努力”。战时社会部多次发起保护妇婴运动,并通过《儿童福利办法》等法规,保障妇幼群体的福利。社会部部长谷正纲也在《儿童福利》杂志上撰文《儿童福利就是民族福利》,为维护儿童福利摇旗呐喊。四川省政府主席张群在全省首届卫生行政技术会议上,将中国国民体格不健全的首要原因归纳为,“妇女在生产之后,不讲求卫生,也不知道保护婴儿,因之婴儿死亡率非常之高”,呼吁“极力设法改进”。战时四川省通常以“保婴为保健之基础,保健为强种之基础,保种为强民之基础,强民为强国之基础”作为宣传妇幼卫生工作的口号。由标语可见,保婴被视作民族保健事业的基础。《卫生通讯》对于应如何理解这一观点作出解释,认为“婴儿是人生的基础,身体健康与生活习惯均在这时养成。有健康的婴儿才有健康的儿童与青年。于是才有健康的国民,从事于建国的工作,国家才会富强起来;于是保婴又是强国强种的基础”。在四川省公共卫生实施体系中,妇幼卫生事业被给予特殊的关注和保护。1940年5月行政院公布之《县各级卫生组织大纲》对县卫生院、卫生分院、卫生所、保卫生员承担的妇幼卫生工作职责均有具体规定。四川省制定的《四川各县卫生院组织计划》、《四川省各县卫生院组织规程》等法规对县卫生院办理“全县妇婴卫生事项”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见表1)。

抗战时期卫生行政系统是政府行政体系的组成部分,定位为“政府所设,为人群谋利之事业机关”。四川省档案馆收藏的《四川省各县卫生院收费办法》规定,“为实施公医制度起见,凡一切医药皆以不收费用为原则”。公立卫生机构通过“低收费”或“不收费”等方法,吸引妇幼群体前往就诊。以成都市保婴事务所为例,在成立之初,其“普通挂号全免”,“手术及敷料费一至五元”,且规定“贫寒者按情酌量减免”。为尽快使成都市民周知,保婴事务所在《新新新闻》上刊登广告,宣称其“免费诊治妇婴疾病、产前产后检查”。1942年1月,成都市三个保婴事务所以“百物飞涨”,“为适合时市起见”为由,认定“收费规则,确有稍加更改之必要”,请求省卫生处同意更改收费规则。更改后的收费规程规定,“初诊贰角,复诊壹角”,“普通接生费贰拾元”,“药品照原价收费”,且“贫苦者酌量情形减免”。与各私立医院、诊所相比,其取费仍然极低,显示出公立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的“公共”性质。

如果说有关文件规定的关于妇幼群体卫生工作的内容还显得比较笼统的话,那么四川省卫生实验处所属成都保婴事务所组织章程第四条的规定,则全面而具体的反映了战时四川省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妇幼卫生工作的内容包括孕妇、婴儿及儿童保健三个方面。而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乃是推广新法接生。新法接生即“曾受科学训练如医师,助产士等接生”,其对降低孕妇和婴儿两者死亡率都极其有益。旧法接生以“未受科学训练如姥姥、亲属、自己等接生”。中国初生婴儿死亡率居各国之首,“以旧法接生为其主因”。新法接生包括三个环节,即“产前检查、接生及产后检查、知识的灌输”。“产前检查至关重要,可以矫正胎位及诊治妇婴疾病,指导孕期卫生,预防难产、早产、死产等”,对孕妇和胎儿均有极大的益处。据成都市调查统计,“经产前检查者死亡率(指婴儿死亡率——引者注)为8.2%,未经产前检查者为14.91%,约高一倍”。新法接生采取“消毒接生法”,可以预防脐风减低其(指婴儿——引者注)死亡率。再加上对孕妇生产大出血、产褥热的处理等,也可降低孕妇死亡率。产后环节包括对孕妇“产后调理”、婴儿“矫治缺点”及“指导育婴常识”等内容。

(一)成都市妇幼卫生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

作为四川省的省会,成都市具有四川省“首善之区且为中外人士观瞻之地”的特殊战略地位。因此,中央卫生署和省卫生实验处对成都市的妇幼卫生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倾斜。抗战时期,四川全省只有成都市设有专门的妇幼卫生机构。

1939年11月1日,成都市保婴事务所在市东新街成立,由程美玉担任所长。1940年7月,“以成都市人口之多,市区之广,一所保婴,实属不敷分配”,保婴事务所在市东城根街增设分所一所,最初由徐幼慧担任所长,1941年2月由蒋良英接任所长。原成都市保婴事务所改称成都市第一保婴事务所。1941年3月10日,成都市第三保婴事务所在北门正通顺街增设,叶式钦任所长。保婴事务所主要工作职责为“关于妇婴卫生教育保健预防治疗等事项”,是一个集治疗、预防与研究于一体的妇幼卫生机关。

1943年,四川省立妇婴保健院在成都市成立,聘请全国知名妇婴保健专家杨崇瑞担任院长,其主要职掌为“关于收容产妇、小儿各科病人及调查婴儿之死亡原因,并研究产妇、小儿各科疾病之防治问题及训练妇婴卫生工作人员等事项”。与市保婴事务所不同,省立妇婴保健院还负有“领导成都各保婴事务所与各县卫生院妇婴室,以推动全省妇婴卫生及训练妇婴卫生工作人员为中心,兼为公共卫生人员训练所之实习场所”的功能。

成都市的妇幼卫生工作在全省开展得最早、最全面、也最好。其包括的主要内容如下:1.成都保婴事务所组织章程规定的内容,三个保婴事务所均有开展。2.编就《孕妇、婴儿保健须知》、《婴儿保健与儿童饮食须知》等广事宣传。3.每年四月四日儿童节,举行婴儿健康比赛与妇婴展览。1941年儿童节,“成都市儿童健康比赛获奖之二十五名儿童,百分之九十曾在成都保婴事务所受过健康检查及缺点矫治”。4.婴儿死亡率及其死因调查。

“因鉴于各大都市,如北平,上海,南京,广州等对于各该市婴儿死亡率及其死因,均有详细之统计报告,但号称西南文化中心之成都,尚未有关于此项之调查”。1943年,由省立妇婴保健院杨崇瑞主任建议,中央卫生实验院拨给国币贰万元,成都市第一保婴事务所就婴儿死亡率及其死因的调查。此次调查“聘请有经验之助产士(潘淑元)公共卫生护士(赵敬荣)”负责,“本所(成都市第一保婴事务所——引者注)职员(医师助产士等)全体动员参加协助”。自1943年2月开始调查,调查队“每队由二至三人负责,每日以两队出发,平均每日调查五十婴儿”。先由城东区渐次推及城北,城南,城西各区,调查家庭“不分贫富,不论职业,或受教育与否”,采取“大街小巷,挨家挨户探询”方式,调查对象为“自民国三十年七月一日至三十一年六月三十一日一年内出生之婴儿”,除“问有深屋大厦,庸仆拒绝传达,及户主外出者”外,共计调查“五千余出生婴儿”,“约占全年出生数之半”。通过分析调查资料,保婴事务所统计出婴儿死亡率及近因、婴儿死亡及其远因、初生儿死亡率及其接生者、两周内初生儿死因与其接生者,死婴与其年龄,死婴与其胎次,死婴出生及死亡月份,死婴与其疾病等8种表格,对从事成都市或四川省的妇幼卫生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在保婴事务所的努力下,成都市的妇婴死亡率大大降低。据成都市区三个保婴事务所的工作统计,至1944年,“每月平均可接生三百二十个左右,已达成都市人口生产率百分之三十。所料理之产母死亡率,由千分之十五减至千分之三,婴儿死亡率亦由千分之一五四降至千分之七三。在成都市,“平日对于(保婴事务所——引者注)就诊接生,颇为一般人士所称许”。由此可见,战时成都市的妇婴卫生工作开展得还是很有成效的。

(二)各县妇幼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除成都市外,四川省其余各县市没有专门的妇幼卫生机构,但各县卫生院大多设有“妇婴卫生室”,“办理全县妇婴卫生事项”(见表1)。除少数不具备开展该项工作的县卫生院外,大多数县卫生院均开展了妇幼卫生工作。妇幼卫生工作作为县卫生院常规工作之一纳入省卫生处制定的月工作报表。且随着各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的县份逐渐增加。笔者选取中等水平的县卫生院——江津县卫生院为例进行考察。江津县卫生院于1940年7月由省立戒烟医院改组成卫生所,于同年¨月改组成县卫生院。该院“设院长一人总管院务,医师二人,护士四名,公共卫生护士一人,助产士一人,药剂生一人,事务员二人,助理员五人”。自改组为县卫生院后的10个月内,其从事的妇幼卫生工作如下:1.产前检查——矫治孕妇不应有之疾病,共查二百四十一人。2.产前访视,每日午后派助产士和公共卫生护士到孕妇家庭访视,指导家庭环境卫生及妇婴卫生常识。3.新法接生,起初二三月,每月仅三四人,五六月即有十余人,现已接五十二人,此项工作已推行到麻柳坪和双菊乡等地。4.产后访视。凡经本院接生者,到产家作产后调理,指导育婴常识,至婴儿脐带脱落为止。5.产后检查,生后四十日,产母婴儿来本院检查,矫治缺点,此后令其按期来院诊查,共查四十余人。6.儿童健康检查。四月四日儿童节,本院举行健康比赛,共检查一百余人。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江津县卫生院尽管成立时间不长,但涉及妇幼卫生工作的孕妇、婴儿、儿童保健的项目均有开展。其他各县卫生院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的情况与江津县卫生院相似。但也并不是每个县卫生院均开展了此项工作,以1944年为例,全省总计88县市局办理妇幼卫生工作,占全省县市局总数的61.97%(88/142—61.97%)。为督促各县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省卫生处于1944年7月公布了《战时县卫生工作测验标准细则》,对县院应该开展的妇幼卫生工作内容、设备配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②。《战时县卫生工作测验标准细则》卫生的对于各县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表3反映了战时四川省妇婴卫生工作量的统计情况。

抗战时期妇幼群体成为享受卫生保健的特殊人群,得到公共卫生实施机构更多的关注和照顾,这与国家长期的、根本的、全局的利益相一致,体现了民族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妇幼群体卫生保健的实施具有见效快、投入较少、实施后效果显著、关系民族身体素质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等特点。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孕妇、婴儿及儿童保健三个方面,而最重要的是“推广新法接生”。新法接生能同时降低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个人和民族均获益极大。儿童保健与学生卫生保健相似,以“可说不费任何金钱即可办到”。的身体检查为基础,兼行缺点矫治、卫生教育、疫病预防、疾病治疗优惠等内容。妇幼卫生保健的实施不但使受惠儿童和婴儿一生获益,且增进整个民族的生命力,可谓功莫大焉。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四川省实施的妇幼卫生事业不但给妇幼群体以“实实在在的医药优惠”,而且传播了现代意义的妇幼卫生保健观念,其应有的历史价值和意义应该得到肯定。但由于受到经费短缺、人才缺乏等多种客观历史条件和抗战这一大的政治环境的制约,对于战时妇幼卫生事业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成效又不能评价过高。

战时四川省医疗资源和政府投入按人均计算,显得十分可怜。从1939年到1945年,全省每年人均卫生经费最高不足2元零2分,最低仅为6厘;每十万人拥有的公立机构卫生工作人员数最多时达4.122人,最少时只有0.332人(见表5)。尽管政府“不仅征求而且用征调办法”来扩大公立卫生机构的用人来源,但“合格人员太少……无论征求征调,均未能有显著之成绩”。物价高涨,医务人员食不果腹,加剧了妇幼卫生事业人才问题解决的难度。

“自抗战以来,物价高涨,平均每7个月物价可以上涨一倍。”物价上涨成为战时最影响四川省公共卫生工作的因素之一。省、市县卫生经费虽逐年有所增加,但增加的比例远远赶不上同时期物价的增长比率。有限的增长往往因物价上涨而抵消,各公立卫生机构均面临严重的经费短缺问题。四川省临时参议会在审查1943年下半年省政府工作计划(卫生帮份)时指出,“甲种卫生院月支经费六。四二元,乙种四六三。元,丁种二二一四元,以目前物价而论,恐人员生活亦无法维持,何以推进业务?何以购置药物?”广汉县卫生院工作人员王世开也痛陈,“抗战迄今,转瞬四年,后方物价狂涨至十倍以上,以原有之预算,应付目前一切,令人不寒而栗。年来增购一个痰盂一双扫帚,均须加以考虑,经济束缚如此,如何敢放手做事”。县卫生院的情况如此,就连位于成都市的省卫生处直属机关成都市保婴事务所也因经费短缺,导致工作人员对待遇低微、生活不安定,以及自身命运和前途深感担忧和迷茫:

一个医师如能自己开业,其每日所得的报酬,较之在政府机关服务,不知要高出若干倍,因

之一般医师多愿自己开业而不愿在政府服务。加之生活高涨,每月所得薪津只能供一个人吃

饭之费,更不用说赡家养口,于是医师更多裹足不前。三个保婴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程美玉叶

式钦二位医师,均是由中央派来的人员,其薪津均由中央补助,其他助理工作人员,都与所长有

工作历史关系,才能牺牲一切,来作这项工作。他们之所以能忍苦作这项工作,也有她们的目

的。他们认为保婴是国家的紧要事业,在抗战胜利之后,国家一定会有整个保婴政策,在将来,

这种事业一定会发扬光大的。这是她们忍苦耐劳从事于这种工作的目的。假如生活再不安

定,或再形高涨,甚至所得薪津,连个人也吃不饱饭,则再有伟大的工作目的,也似乎不能维系

工作人员再忍苦耐劳了。

为了更明确战时四川省妇婴卫生工作的人均受益情况,笔者将各项妇婴卫生工作的总计数据进行了再处理(见表6)。

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范文3

为了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海南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市孕产妇死亡;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3‰和10‰以下;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3‰;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1‰;2、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80%;3、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低出生体重发生率<4%,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5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1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7%,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5%;>80%,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90%,孕产妇梅毒检测率>80%,孕产妇乙肝检测率>80%,感染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90%;5、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人症筛查率>90%,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0%,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率>9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0%;6、婚前医学检查率>80%;7、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8、农村住院分娩补助100%;9、预计完成宫颈癌10000例、乳腺癌筛查4200例。

二、主要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强《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母婴保健的认识,切实加强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依法管理,坚持依法执业、依法服务,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妇幼保健治疗、护理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健康。

(三)加强规范化门诊建设,争取创建围产期保健规范化门诊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覆盖全市。

(四)加强和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要求助产机构出生信息100%录入,听筛、新筛项目工作在所有助产机构展开,提高听筛率和新筛率;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加强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五)孕

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要抓紧、抓实、抓细,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上新台阶,两个系管率要确保达到两纲两规目标要求。

(六)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动态,进一步完善台帐管理,切实掌握孕情及新生儿出生情况,提高早孕建卡率、产后访视率和系统管理率。 利用村卫生室、各妇产科门诊、婚检处等为准备怀孕的妇女和孕三个月内的孕妇提供叶酸服务,并做好登记及随访工作,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七)强化高危孕产妇跟踪管理,做好孕产妇高危筛查的专册登记、就诊、报告、追踪结案制度。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八)加强体弱儿、高危儿筛查、分级管理,要做好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登记,填好体弱儿名单表,并对其家长进行健康教育和营养指导及高危儿的相应处理。

(九)加大《母婴保健法》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母婴保健工作的氛围,促进优生优育措施的落实。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宣传,对乡镇妇幼保健专干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人员下乡入户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孕产妇免费检测艾滋病、梅毒、乙肝梅毒预防母婴传播”及“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等相关政策,使每一位农村妇女、孕产妇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关爱。

(十)努力推进婚前保健工作,加强婚姻保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通过印制宣传单、宣传画、宣传雨伞等进行大力宣传,主动加强与乡镇民政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层基民政部门的支持配合,督促在乡镇结婚登记的人员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检率。

(十一)加强妇女常见病知识宣传力度,印制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宣传单、宣传册、宣传画等,发放到各乡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宣传;主动加强与政府沟通联系,取得政府支持,争取全市至少一半以上的35-64岁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政府买单,提高农村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

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范文4

妇女儿童占我国总人口三分之二,妇女儿童健康是民族兴盛的基础,妇幼卫生水平的提高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发展妇幼保健事业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能力,强化保障措施,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指标持续下降。但是,妇幼卫生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对妇幼卫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投入不足等情况普遍存在,妇幼卫生服务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应,城乡、区域间发展存在明显差距,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和机构的功能定位亟待进一步明确。为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

1.妇幼卫生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和城市社区,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协调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卫生服务。

2.妇幼卫生工作目标。继续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的各项任务,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目标。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40/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17‰;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求,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模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等妇幼卫生指标差距。

二、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3.坚持妇幼保健机构公益性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分为省、市(地)、县三级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应有一个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各地可根据人口、行政区划、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妇幼保健机构布局。坚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不得以各种形式改变妇幼保健机构所有权性质,保持妇幼保健机构的稳定。设区的市(地)级和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变动应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

4.明确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要健全以乡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核心,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应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适当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在执业范围、内部科室设置、人员安排、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必须符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职责要求,突出母婴保健服务功能,避免向综合医院模式发展。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对下级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服务管理等。同时,充分利用综合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和其他相关科室的技术力量为辖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农村妇幼卫生工作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妇幼卫生的主要指标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各地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按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切实发挥三级网的“龙头”作用;乡(镇)、村卫生机构作为农村妇幼卫生工作的基础和主要力量,要承担起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生殖健康相关服务以及妇幼卫生基础信息收集等职责,村卫生机构要有乡村医生负责妇幼卫生工作。继续组织城市妇幼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指导和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和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从事妇幼卫生服务。

城市妇幼卫生工作要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基本妇幼卫生服务。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妇幼卫生工作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妇幼卫生服务。

5.落实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财政补助政策。要按照《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和物质条件支持,并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给予特殊支持,由县级以上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母婴保健专项资金。要将妇幼卫生作为重要的公共卫生事业,增加专项投入,保证妇幼卫生工作的必要经费。要结合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维护其公共卫生性质,保障妇幼保健机构的经费补助。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17号)的规定,对妇幼保健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补助,按标准定额和公共卫生事业机构承担工作任务情况核定。标准定额采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编制内人员补助定额和按服务人口、服务面积、疾病流行状况及机构职责等确定的综合补助定额。设备购置、修缮等必要的发展建设支出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制定乡、村两级卫生人员的工作补助标准,切实落实妇幼保健人员待遇。

6.加强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加强妇幼卫生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组织医学生到妇幼保健机构见习或实习,将妇幼卫生专业内容纳入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工作。要在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中加强妇幼卫生知识与技能培训。要鼓励妇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和继续教育,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技能。要加强妇幼保健管理人员的培养,鼓励管理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通过管理人员培训班等形式提高管理者素质,不断提高妇幼卫生管理水平。

7.健全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完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卫生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母婴保健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着力解决严重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

8.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降低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要建立促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长效机制,争取三至五年基本解决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问题。要逐步健全妇幼卫生的专项救助制度,加大对贫困孕产妇和儿童的医疗救助力度,实现救助与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

9.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继续贯彻实施《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10年)》。重点加强一级预防措施,加大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婚检服务新模式,做好以人为本的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服务,强化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积极推动二、三级预防措施,努力扩大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覆盖面。要按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范技术服务,提高诊断水平;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完善筛查网络,做好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和治疗。要使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得到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积极探索妇幼卫生服务内涵,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10.针对妇女儿童不同时期生理特点,开展系统卫生保健服务。要在现有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服务的基础上,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眼、耳、口腔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妇女保健等工作。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的常规工作,提高防治水平。要积极开展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病等常见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11.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开展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要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妇幼卫生信息网络。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为科学评价妇幼卫生事业、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依据。要建立妇女儿童健康信息库,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评估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

五、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

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范文5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一今年的妇幼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保幼健站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6%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6%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5%

⑹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乡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早发现的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和转诊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与上级取得联系,做好转诊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乡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乡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总之20XX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科室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二一月

1、上报20XX年降消项目、妇女健康行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2、起草《湖北省苯丙酮尿症患儿特殊奶粉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省残联起草《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起草《湖北省高危儿管理工作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4、起草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汇总上报国家20XX年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报表;

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二月

7、起草《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8、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9、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1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三月

11、起草《湖北省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2、起草《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

13、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4、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四月

15、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

16、协助省卫生厅筹备湖北省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1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新生儿听力诊断机构评审;

18、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检查;

19、起草《湖北省县级产科质量考核标准》,并组织专家讨论;

2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五月

21、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22、开展20XX年上半年妇幼卫生统计、三网监测省级质控工作;

23、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24、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25、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六月

26、起草《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7、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28、举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班;

29、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七月

30、召开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31、配合省卫生厅开展爱婴医院省级评估;

3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八月

33、组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及妇幼保健重点专科申报工作;

34、开展中澳儿童保健、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项目省级督导;

35、举办高危儿管理技术培训班;

36、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37、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38、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九月

39、开展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及《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督导检查;

40、开展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考核评估;

41、组织专家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4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月

43、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督导;

44、开展20XX年省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评审工作;

45、举办全省孕产妇死亡评审会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4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一月

4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综合检查,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幼信息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等妇幼卫生主要工作;

48、开展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

49、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50、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51、开展20XX年下半年妇幼卫生年报及三网监测质量控制;

5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二月

53、起草20XX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54、起草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筹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5、提交20XX年度全省妇幼卫生核心信息报表及分析报告;

56、组织专家验收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建设;

57、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三为落实医院年度计划,我科下一步要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针对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与重点安排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意识,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

2.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产后2--4天进行听力筛查,保证筛查质量,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3.继续建立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范文6

近年来,该院以群众满意为核心,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题,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基层保健为重点,倾力推进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着力推出一批高水平的医护团队,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打造一个让医护人员工作顺心、患者就诊放心、群众内心满意的人文和谐医院。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人口素质,白河县启动了“白河县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控制出生缺陷,及早干预新生儿疾病,有效保障了母婴健康安全,受到广大妇女儿童的普遍欢迎。

该院在条件困难的情况下,立足实际,积极创新妇幼工作服务方式和水平,开展“一站式”和“心贴心”服务,为患者营造温馨、便捷、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