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例6篇

应急资金保障方案

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1

关键词:应急通信;通信中心

中图分类号:TU9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5-0203-1

1 防汛资源的准备与管理

1.1 信息资源,需常备以下基础资料

1:25万省、市、县(市)地图;省、市公司防汛通信保障专项预案、市公司应急方案库和县公司应急处理流程;应急油机、对讲机等通信保障应急装备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以及其他防汛应急物资资料清单,管理责任人、存放地点和调配方式;备品备件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防汛通信保障组织机构图;省、市、县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1.2 人力资源

防汛通信保障人员的配备。在防汛通信保障人员配备上,按照平战结合的工作原则,网络日常维护人员同时为防汛通信保障人员。防汛通信保障人员的配备应充足,要做到每个岗位配置A、B角,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做。保障人员要将防汛通信保障工作与日常维护工作相结合,将防汛通信保障的相关业务学习和应变能力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防汛通信保障人员管理。防汛通信保障人员的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与内部各部门的联系,定期与外部各机构协调沟通,如保障人员有变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通知相关部门。

1.3 财力资源

防汛通信保障资金的预算应参考应急资金的使用范围,结合企业往年防汛资金支出情况,根据预算年度内工作计划而定。应防汛急资金预算应纳入公司整体资金预算体系中,并按照公司整体资金预算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编制。防汛资金的使用范围应包括防汛应急系统建设及维护、防汛物资的采购和存储、防汛通信保障培训及演习、防汛通信保障支援等费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防汛应急资金的使用都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作其他用途。

1.4 物力资源,防汛应急物资可分为以下四类

防汛应急通信装备,包括应急通信车、应急发电车、油机发电车、卫星电话、对讲机等;防汛应急通信装备的备品备件和仪表工具、维修工具;抢修物资:如沙包、水泥、抽水机等;生活物资:建立防汛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及时做好防汛应急物资的配置计划和预算工作,按照防汛通信保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防汛通信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生活保障,保证防汛通信保障指挥工作的畅通。

2 编制防汛通信预案

2.1 原则

坚持防汛工作的“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坚持以利用社会公用通信网为主、防汛专业网为辅的原则。坚持充分利用现有通信手段的原则。

2.2 使用要求

通信管理人员要熟悉本地区内各水库、堤防等台站的基本情况,掌握应急通信预案的使用方法,熟记每个台站预案的具体内容,达到坐阵主台就能指挥本地区开展工作的水平;各基层台站人员要认真学习本站的应急通信预案,牢记在心,熟练应用每个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全区防汛应急通信预案规定的方案开展工作;熟练掌握通信设备的养护技术,尤其是在应对应急情况时电台、电源等设备使用保养方法,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树立全局观念,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要一保本台、二照顾全局。需要撤离时,要人走设备随之带走,寻找安全地方迅速架好通信设备,恢复通信。及时把信息传递出去,上级的调度命令接收过来。

3 防洪应急通信预案

3.1 应急通信的主要任务

一旦境内河流出现洪水,堤防、水库出现险情,应急通信即按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开通。为防洪调度提供语音、信息服务,为防汛部门提供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通信预案以水利系统现有的水工情组成一个综合性的应急通信网络,为收集区间内的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提供通信服务。

3.2 通信中心设立

应急通信中心设在水利主管部门,负责管区网络的组织调度及管理。通信任务包括:对上负责与上级防办的联络;对管区各镇水库的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进行调度。为此,应急通信中心在进入防汛紧急状态时,保持24小时开机,平时做好硬件准备工作。

3.3 组建通信队伍

要组建起一支应急通信的抢修保障队伍。平时组织好人员培训,做好器材等准备,汛期要组织应急通信的演练,熟练通信业务,熟悉客观环境,一旦有应急需要能拉得出、联得上,保障畅通。

3.3 启动程序

应急通信预案的启动,要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紧急状态时下达的命令执行。管区应急通信网的开通要按预案操作。

4 上级防汛主台

上级防汛主台是全区防汛通信信息系统的中心站,是通信信息网络的控制中心,是有线与无线电通信交换的枢纽,是水情信息汇集、处理、交换的中心。汛期本区防汛主台保持24小时开机,时刻与防汛主台取得联系。同时要对下级防汛台进行监控、调度、管理。当防汛主台通信中断时,对下级所有的防汛站台,可按应急通信预案采用固定或移动电话接替工作,并保持24小时开机,落实到责任人,应急及超标准洪水情况下,启用公安无线通信系统。

5 特大洪水时前沿指挥部通信

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2

关键词: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应对机制

引言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卫生行业的主管与监督部门,对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它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在对医疗市场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了解市场需求,针对人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规划和协调,制定科学的卫生服务事业发展战略目标。在对市场进行规划、协调的过程中,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急管理后勤保障显得尤为重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后勤保障机制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制度,增加资金投入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突发事件,需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应对与协调,这就需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具备完善的后勤保障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迅速集结物资储备、卫生医疗设备以及各种医疗硬件,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做出反应,正确判断与处理突发事件。加大后勤保障部门的资金投入力度,对于提升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后勤保障能力、提升后勤保障效率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1.1增加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资金投入是卫生行政管

理部门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主要部门,如果缺乏资金,那么对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正常运转是非常不利的,一旦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不能正常运转,那么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就会减弱很多,突发事件对人民的伤害也就会越大,因此,加大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资金投入,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在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增加资金投入以后,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财政的支持与监督工作,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中央和地方财政要按比例进行合理分配,确保经费使用在医疗、卫生和后勤保障等能为人民服务的基础之上,防止有些官员对所拨经费滥用、贪污,给国家的公共卫生服务带来威胁。在经费投入使用以后,要组织人员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做全面的评估,根据经费的使用效率做出相应的调整,督促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财政资金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1.2完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经费投入机制

充足的资金是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处理的重要前提,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拨付充足的资金来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合理应对。各地政府部门在进行卫生服务经费的拨付和预算中,要充分考虑到留给卫生突发事件足够的资金,以防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没有足够的经费支持而不能对突发事件做出快速的反应。针对医疗卫生部门的硬件设施,也要增加资金投入,及时更新与强化应急仪器设备、应急装备和应急车辆等应急抢险装备。针对日常应急演练、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部门信息化建设等,也要适当增加经费投入,确保卫生行政管理各部门统一协调、互相配合,为应对卫生突发事件做好充分的准备。

1.3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按照统筹协调、分级管理原则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根据各级卫生医疗部门的具体情况,建立统一的应急医疗卫生物资调配平台,加强医疗卫生物资的生产、运输与分配工作,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加强对医疗卫生物资的信息化管理,促进物资的合理化分配,实现医疗卫生物资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应急物资的利用效率。

2合理调整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人才储备

2.1合理规划各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高素质人才数量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想提升工作效率,加快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必须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增加人才引入的资金支持,建立完善的人才引入机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东西差异很大,所以导致很多高素质人才都向东部聚集,而在西部地区,虽然卫生应急物资和设备投入很大,但是缺乏相关专业的人才,造成物资的浪费,影响这些地区突发事件处理的效率。因此,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引进高素质人才作为未来几年卫生规划的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提高单位人员待遇,建立健全单位福利保障制度等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各个部门人员编制,制定人才引入计划,科学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关于人才引进的措施可以采用公开招考和定向招录的方式,有计划地解决各单位专业人员不足的情况。人才引入之后还要加强对人才的培训与考核,确保专业人才能够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工作中不断发展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2.2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与发展,我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初见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力量薄弱、工作效率低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使我国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上严重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加强卫生应急专家和现场应急处理队伍的建设成为我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当务之急,这就要求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引进相关人才,深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联动机制,增强协同配合、共同参与的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应急专家信息资源库,通过网络和日常培训等形式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各级卫生服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经验交流沟通,加强对于卫生突发事件的解决质量,提高卫生突发事件的解决效率。卫生应急处理现场救援人员是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基层人员,他们的医疗水平与专业能力直接决定了突发事件现场救援的能力与效率,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一方面要为突发事件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充足的医疗器械和防护装备,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现场救援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施救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水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医疗救助能力和医疗救助水平对于提升卫生应急管理整体效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要把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医疗救助人员进行日常培训作为一项制度进行建立和完善,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反应能力。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对相关人员展开培训,适时调整培训计划,加强卫生行政服务部门应急体系的建设。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和现场实训,通过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战能力,也可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调整与修改,防止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基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卫生应急编制目录和计划,保证卫生应急处理方案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根据最新卫生应急处理方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使卫生应急处理方案在演练和实训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3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卫生应急预案机制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卫生应急预案机制,可以有效地对突发事件进行防范和处理,减小突发事件带来的伤害。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卫生应急预案机制可以有条不紊地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不至于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无法可依,焦头烂额,摸不着头脑,这种情况下,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带来的破坏是极大的。根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卫生应急预案,可以准确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特征和影响范围,对于突发事件该根据哪条应急机制进行处理,这些都在应急预案中可以找到依据,根据需要进行物资和人员的配备,在具体事件的解决上能够大大提高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

3.1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动态化卫生应急管理预案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卫生应急管理预案,首先要对公共卫生信息进行收集与整理,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进行综合的分析与判断,最终确定事态的发展趋势和未来走向,判断出可能出现的威胁,根据掌握的信息进行卫生应急管理预案的制定与修改,这样一来,一旦突发事件出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快速响应,根据我们之前已经做好的预案,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方案,处理完成后,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与条款。

3.2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卫生应急预案的全程化评估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前一般没有什么具体征兆,发生得都比较突然,所以处理起来才会比较棘手。但是只要对突发事件进行仔细研究和分析就会发现,突发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仔细研究每个突发事件发生前有什么危机信号或风险因素,全面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类型和影响范围等,明确预案级别和预警分级,建立卫生应急预案的全程化评估机制,为今后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3.3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卫生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

人民的力量是无限的,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要注意合理运用人民的力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突发事件的处理中,对于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理质量和效率都有很大帮助。要想让公众参与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中来,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卫生应急理论知识和自救措施的宣传与指导。自“非典”以来,我国民众对流行疾病、食药安全和重大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得到普遍提高,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一方面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和杂志等媒介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卫生应急技巧和疾病预防理论的宣传,也可以在公园、学校和大型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应急知识的认识与处理能力。

4结语

虽然我国对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但是只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物资体系与人才体系建设,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教育及引导,一定能让我国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理水平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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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3

一、档案安全物质保障体系

物质保障是档案安全保障体系中最为基础、最为核心的内容,物质保障系统包括档案制成材料子系统;档案馆内外部环境子系统以及资金和人力资源子系统,它们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具体包括:档案制成材料安全保障,我们要做好档案制成材料的安全保障工作,就必须从档案制成材料的选择和档案保管的外界环境两方面着手,既要选择耐久性好的档案制成材料,又要创造适宜档案保存的外界环境条件。应区别纸质档案、声像、光盘等类型等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档案馆内外部环境系统建设;档案安全资金及人力资源保障;档案安全资金保障;档案安全人力资源保障,如大力加强档案安全的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改善档案部门管理模式,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探索新的档案安全管理体制,切实加大档案安全检查的幅度,加深档案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等。

二、档案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档案安全的技术保障体系可分为传统载体档案安全的技术保障子系统和现代电子档案安全的技术保障子系统。前者着重在借鉴我国档案发展史上有效的档案安全保管技术与方法基础上,构建适于目前条件下传统载体档案安全的技术保障系统;后者主要针对电子文件的新变化、新特征,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环境,构建电子档案的安全技术保障系统。如对纸质档案的安全保管与修复和2电子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制定国家层面的电子档案安全规划。档案部门应加强普遍的教育宣传,全社会都应加强电子档案的安全保护意识。同时,档案部门可以考虑采用通过数据仓库的建设方案、基础档案数据与对外服务档案数据的边界划分机制,内网与外网的分段策略等技术手段来实现电子档案的利用保护。)通过技术升级,保障电子档案信息安全做好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实行电子档案等级保护,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加快构建档案利用信息安全网,推行基于访问控制的电子文件加密体;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安全责任制。我们要做好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工作,向欧美国家学习先进的电子文件安全保障技术。

三、档案安全法规制度保障体系

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行政行为,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政策法规的指导,档案安全管理也必须有档案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作为行动指南,这些政策法规就是档案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石。统领全局、普遍适用的档案安全政策法规像是一根无形的指挥棒,指导各地档案安全保障工作,否则将会各行其是,一盘散沙。因此,应该修改完善档案法,充实关于档案安全的内容;完善档案行政法规,统一全国档案安全保障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如完善、配套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建设,加强档案应急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完善档案备份制度,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被认真贯彻落实。并切实把安全至上的理念物化到档案管理各个环节中去。

四、档案安全应急机制保障体系

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4

关键词:地方院校;应急体系;预警预防;应急教育

一、地方院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防预警系统存在漏洞。地方院校应急管理的普遍现状是重应急处理轻预防、预警及预控,这是目前地方院校应急管理的通病。虽然少数高校建立了突发事件预防预警系统,但还处于初级阶段。例如设置突发事件监测系统,形式的成分多于实质性的举措与防范对策,未能将预警管理真正落实到学生主体,预防预警难以收到实效。近几年来,地方院校学生由于心理危机自杀、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等死亡的人数逐年增多,这就要求地方院校必须加强对突发事件隐患信息的监测、预控和排查。然而现在高校预防预警反馈渠道不畅,大学生难以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高校决策层。再加上缺乏识别、预警预报系统,就不能及时、准确地对高校危机风险源、危机征兆进行监测预警,这样就难以有效规避、缩减和徐缓地方院校突发事件,把高校公共危机危害、损害降到最低。另外,地方院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健全,可操作性差。在突发事件的防范过程中,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是应急管理最重要的一环。但是,目前地方院校普遍缺乏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尤其是缺乏综合性预案。以梧州某学院为例,在应急预案方面,尚缺乏地方院校《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总体预案》和《大学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预案》,目前非常缺乏《大学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食物中毒防范与处置工作预案》、《禽流感H7N9防控预案》、《火灾事故防控预案》、《大学生溺水身亡防控预案》和《大学突发事件信息与披露工作预案》等专项工作预案。在2012年这短短的下半年中就发生了两起重大人员伤亡事件,一起是学生溺水事件,另一起是学生自杀事件,在这两起事件中学校在应急管理预防预警方面还做得很不够,未能做到及时监控和预防,如果在学生自杀前,有专门的信息监测与预控,关注并及时向老师或有关部门反映,而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及时采取措施可能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因此地方院校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系统方面还存在很多漏洞,亟待解决。否则只能是事件发生后进行亡羊补牢,痛心疾首。

2、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不够完善,综合协调力较弱。地方高校设置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的最大好处是,危机一旦发生,便能启动紧急程序,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及时应急响应,按照既定程序,各司其职,做好分内工作,以化解突发事件并消除危机。然而现在的地方院校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要不就是没有设立,要不就是不健全(没有建立指挥决策机构、支持保障中心、媒体和信息管理部门、公共服务部门等),职能难以发挥,综合协调能力较弱。由于没有设立应急管理常设机构,使得应急管理政出多门,投资分散,指挥混乱,联动、互动困难,高校突发事件难以有效应对与处置。因为临时性的松散应急工作小组,专业化水平不高。而且由于不是常设机构,在人员构成、工作内容、管理制度建设上不具有稳定性与延续性,难以担当大任。而且突发事件发生时临时成立的应急工作小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成本普遍很高,内外协调与信息沟通难,往往错失突发事件处置良机。同时,这些临时的应急工作小组大都是针对火灾事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对其它类型的高校突发公共事件,诸如大学生心理危机、交通事故、学术腐败、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则不一定会成立专门的机构去处理。由于地方院校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缺乏常设性的综合协调与决策机构及专门的职能部门,使得地方院校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协调能力大打折扣。

3、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应急保障难形成体系。地方院校应急保障包括资金支持和物质保障。具体包括人力、财力、物质、技术、通信等方面。其中资金保障是重点。因为地方院校应急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的保障与管理成效。第一,由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是高校的中心工作与重点,再加上地方院校教育经费非常有限,获得国家和上级政府应急管理专项资金补助非常困难,所以地方院校普遍缺乏资金去建立应急管理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平台;由于没有专项应急资金,物质上难以持续保障,例如地方院校普遍没有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质贮备库(如救生包、医药器材、救生动力工具、饮用水、食物、帐篷、应急灯、防疫应急物质等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无法积极应对。第二,地方院校教育经费本身先天就不足,后天畸形――太着重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在高校硬件方面的建设花费了大量的钱财,因而缺少必要的资金投入到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研究与专业应急队伍的培养以及应急技术保障维护中,软件也跟不上。以梧州某学院为例,由于梧州某学院是在开凿山丘的基础上建起来的,因此得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开山建房,为了完善学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学院将大部分的钱都用于这方面,忽略了软件方面的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应急物质保障、技术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等等。随着不断的扩招及社会化的后勤管理,学院面临的不稳定的内外因素越来越多,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如2005年和2008年的梧州某学院洪水,2006年的暴雨导致的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事件。另外溺水、交通事故不少,由此,学生人身伤亡事件屡见不鲜。应急缺乏保障资金,应急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先进进而大大降低了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水平。资金的短缺是构建地方院校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的最大障碍之一。

4、高校应急管理法规缺失、缺漏,易造成善后处置的后遗症。应急管理各个层次的法律和制度,为应急管理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法律制度是进行高校应急管理的最有效办法。依靠法律处理高校突发性公共事件,是当今世界各国的通行有效做法和主要手段。由于我国高校应急管理立法跟不上,法规缺失、缺漏,这是高校处置突发事件进入怪圈的根源之一。目前我国未有一部专门应对高校突发性事件的法规――《高校突发事件应对法》,随着高校突发事件日益增多,危害与损失越来越大,由于无法可依,地方院校处理突发事件时普遍感到无所适从,难以适应复杂的外部环境。现在虽有《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但却未涵盖所有突发事件的领域、类型与级别,应对单一灾种的突发事故尚且比较吃力,更别说应对多灾种、衍生、次生的复杂点的突发事件了。而且《高等教育法》、《民法通则》、《刑法》等也没有就如何应对高校的突发事件作出周密而严格的规定,如高校学术腐败事件、高校问题学生的管教冲突,灾害事故中的人身伤亡,学生自杀而引起的等,教育主管者、高校、辅导员和老师应承担什么样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些方面在法律上还没有定论,而且上述法规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尚有很多缺失、漏洞和空白。由于整体上缺乏法规保障,当突发事件发生时,一些地方院校往往采取临时性的手段和措施来处置高校突发事件,有可能使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甚至留下后遗症。处置高校突发事件的法规体系薄弱是目前我国高校的通病,地方院校存在的问题更加严重,暴露出来的问题更加形式多样。有法律方面的空白,处置突发事件无法可依、无可奈何的尴尬;有法律的形同虚设,在应急管理中根本不落实、不执行的问题;也有法规缺失、缺漏或者程序制定不合理,制度设施不完善不配套,而变通或者为我所用的问题,突发事件处置中并没有以人为本,等等。一些地方院校将应急管理简单地理解为应急处理,临时简单地制定一些处理流程,面对棘手的突发事件,尤其是一些次生灾害、衍生灾害,采取一些缺乏法律依据的处置手段,难免造成处置效果不理想,容易形成善后处理的遗留问题与后遗症。

5、地方院校危机教育理念、方式滞后,应急培训开展不到位。地方院校应急管理工作应该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是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另一方面就是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开展与演练。目前,有的地方院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初步建立,是否有效运行就成了其应急管理成败的关键。执行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力军是普通师生员工,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水平成了应急管理的基石。笔者在梧州某学院师生中随机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200份。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有26人(约占13)没听说过高校突发事件,27人(约占13.5)表示知道一般的急救知识。有46人(约占23)不清楚学院应急设施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高达172人(占百分之86)不了解学院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对我院大学生突发事件的态度及知识需求情况调查表显示,在遭遇校园突发事件时,能够冷静自救的占24(48人),不知所措的占了47(94人)。其余的皆表示等待学校安排或进行求救。在我院开展应急训练的频率调查表中,选择经常应急训练的仅占5,偶偶占62,很少占27,没有应急训练的占6。其中有132人表示我院没有定期宣传应急管理的相关知识,全部的人认为我院公共危机教育理念、方式滞后。在参加调查的200人中,105人认为有必要安排应急管理培训课程,然而只有14人有收集安全常识的习惯,主要是通过学校宣传栏、老师讲解和媒体报道。这些数据显示:一是地方院校的安全教育与学生的安全常识需求脱钩,二是学生的应急管理教育知识是被动式需求。学生的危机意识比较薄弱。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应急管理培训多以课堂教学、理论灌输为主,缺少必要的案例剖析和互动。地方院校应急管理培训走过场,为了培训而培训,对开展培训缺乏充分的前期调研,没有真正按照地方院校需求、学员需要和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优化培训方案,培训缺乏针对性与实效性。地方院校没有应急培训计划,更没有从应急管理人员、预案编制人员到应急救援队伍分层次、按类别组织培训。师生员工缺乏良好的应急教育和防灾演练。由于应急教育与培训工作跟不上,当突发事件爆发时,校内师生就不懂得如何进行逃生,互救互助;而地方院校管理者由于专业培训不够,就不懂得如何组织人员安全撤离现场,如何开展施救,如何应对媒体,如何调度物资等等,从而造成公共危机应对的较大被动性与无效性。

二、完善地方院校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1、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高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工合作、反应灵敏、运转高校的应急管理体系,有利于集中资源,协调配合以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地方院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主要指主管地方院校公共安全事务、直接负责突发事件的防范、危机监测和危机控制处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机构或体系。具体包括领导指挥机构、辅助决策机构(应急管理专家顾问和信息服务机构)、执行机构(包括医疗救护、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宣传与培训等机构与人员)、保障机构(包括应急物质储备、后勤保障、财务保障等机构与人员)。高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是高校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和决策层。一般由地方高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高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地方院校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应急管理领导指挥部门全面负责处置地方高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与组织指挥;协调高校内外关系与资源;编制高校应急管理规划与预案,负责配备有关专家和经费保障等。应急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高校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和报送、舆情分析、综合协调、突发事件的监测与反馈、预报、预警、处置与善后等,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对应急执行部门(信息宣传部、保卫处、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等),咨询参谋部门(信息技术中心、专家队伍等),保障与辅助管理部门(后勤综合管理处、校医院、计划财务处、教工组织和学生志愿者组织与团体、学生会等),以及由校纪检组成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统筹管理,督导、检查、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各职能机构各司其责,权限分明。例如应急执行部门中的保卫处需负责对潜在威胁的危险源、预警区进行管理,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及善后安全工作的总体指挥与各项安全维护工作的协调等。信息宣传部门负责校内外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与,肩负高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等等。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反应灵敏、运转高校、协调的地方院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是应对高校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支撑。

2、完善地方院校突发事件预防预警体系,防范于未然。首先是建立突发事件问题学生识别监测系统。地方院校必须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情报工作,构建纵横交错、上下贯通的灵敏的应急监测系统。从高校应急管理机构到院系再深入到各个专业,各个班,各个宿舍乃至各个具体的学生中,对网络成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轻度心理疾病学生、受处分学生、就业困难学生、目前休学在家的学生、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等十类特殊群体学生要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动态的跟踪监测数据库系统,随时监测高校管理体系上的各个环节与问题,搜集各个方面的危机源信息,通过建立问题学生监测系统,及时收集他们的意见或建议,增加突发事件信息来源,加强问题与心理危机信息的分析、整理、辨别、研判、反馈及传递,以便更好地改进应急管理工作。例如通过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反馈问题学生信息,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团委和学工处老师、专职(兼职)辅导员、学生党员干部等基层信息员收集突发事件信息,确保学生群体当中的心理危机信息、危机征兆信息快速、及时地传递,加强预警信息的甄别与预报。其次是编制高校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尤其是综合预案,建立事故灾难预防预控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完善,尤其要对于一些易发、多发、危害大的突发事件,比如地震、火灾、洪水、食物中毒、传染病、重大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狠抓落实,建立综合预防体系。尤其要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安全网,一旦发现危机征兆,及时预报预警与预控,立即派调解员、心理咨询师、扑火队员、专业医生、宣讲员、安全监督员及专业队伍等进行前期预报与预控,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可控范围内。

3、加强地方院校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应急保障主要涵盖人、财、物和技术四个方面。当前主要是搞好高校应急人力保障和资金保障。应急人力保障主要是培养高校应急管理人才和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和借助应急专家队伍,加强高校志愿者应急队伍建设,来提高应急管理的能力。应急资金保障主要指建立突发事件专项保障资金,为高校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等提供财政保障。建议地方院校把应急资金列入学校财政预算,每年在制定财政预算时预留出处理突发性事件的专项经费。这部分资金不能被其他类别的资金所挪用,也不可以将其列为空头支票。而专项保障资金的额度、用途及最终去向每年必须加入年度预算和年度花销审计中去,务必使专项资金的流动透明化。并且建立相对应的资金追查监督制度,来规范学校对于这部分资金的用途。由于地方院校建设资金非常紧缺,当应急保障资金仍然不足时,地方院校可利用自身优势,向优秀校友、合作单位等募集资金。财政资金和筹集的资金可以用于两方面的建设:应急项目建设资金用于高校突发事件应急设施、技术平台的建设、应急活动项目的开展、培养应急方面的专业人才、应急专家的聘用费用、应急物质的储备库建设;应急准备资金用于日常应急情况下的应急队伍启动,应急指挥协调动员,应急常设机构日常运转,现场救援,应急生产启动、应急物资装备采购、应急物资调运所必须的费用,借调非高校设施设备的费用,对受伤人员的治疗、生活救济补助等等。加强地方院校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为高校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物资基础和人力保障。

4、完善高校应急管理法规体系。目前适用于地方院校的应急管理法规有《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颁发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处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目前地方院校突发事件应急法规呈现出多头分散立法,系统性不够;应急法制协调性有待加强;立法层次相对较低、应急法制严密性、前瞻性、实效性有待提升。具体从立法内容来看,地方院校突发事件应急法律制度存在条文简单、内容粗略、结构不合理、可操作性差、各类应急法律、法规不协调等缺陷,对地方院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与应对十分不利。完善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立法的路径选择有两条。一借鉴国外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立法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将一些行之有效的理念与制度移植、改造与借用过来,完善我国的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规体系。二及时总结新鲜的实践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办法、制度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加以发展。通过对各单行应急法中具有普遍性的原则、原理、制度等进行科学研究,对基本问题达成共识,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内在统一、体系完整、内容科学、配套有力的高校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当然地方院校突发事件既带有一般公共突发事件的特点,又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因此,地方院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既要遵循一般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法的规定,又应遵循特殊的法律原则与规定。因此当前应优先出台《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详细研究、分析、界定高校突发事件的各种类型、级别与演化趋势并针对这些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处置办法与配套制度。边实践边摸索与实验,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加以推广与应用,待社会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可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校突发事件应对法》。以此基本法为基础,单项法规、地方性行政规章为配套补充,逐步健全完善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规体系。

5、加强公共危机教育体系建设,让更多的师生掌握救灾及自救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加强高校公共危机教育,建立应急培训规划、应急培训机构、应急培训体系,通过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培训演练来提高地方院校管理者、全体师生和教职员工的危机意识,通过对地方院校全体人员危机意识的灌输,提高师生应对危机的能力。而良好的危机意识和应急救生技能离不开良好的应急教育和防灾演练。定期组织全员参与的地方院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演习,增强高校应急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预报、预控与处置能力。地方院校须极为重视应急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让自救和紧急应急管理新理念深入人心。因为公共危机教育的普及有利于高校应急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公共危机教育重点工作应该是实战演练,离开实战演练,都是花架子,好看不中用。针对地方院校多发、易发、危害大的突发事件,每年进行一次全校范围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演练,这有利于检验决策人员和参与人员的应急能力、各项支撑条件的保障能力。当前的重点是逐步使大学生能训练有素地应对各类高校突发事件,这是公共危机教育的落脚点与归属。因此特别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文化教育,增强抗灾救灾的意识,做到听从指挥,临危不乱。更高的要求就是普及救灾和自救知识,让他们掌握更多的救灾与自救知识与技能,做到突发事件面前从容应对。除此之外,地方院校所有辅导员都需接受过专门的校园危机预警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训练;地方院校医院工作人员需推行突发事件人员伤亡急救证培训,地方院校的管理者也要参加应急管理的专业培训,以此来提高他们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 张永理 李程伟.公共危机管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2] 胡税根 余潇枫等.公共危机管理通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3] 肖鹏军.公共危机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 汪大海.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5] 于艳玲.高等院校应急管理体系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D].武汉理工大学,2010.

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5

形势与背景

从国际上来看,业务连续性管理(BCM)的发展依赖于灾害事件的驱动,灾难事件频繁发生促使各国提高防灾意识和推进BCM管理的主动性。国外发达国家在此领域已有10年的发展历史。我国的业务连续性与灾难恢复建设在本世纪刚刚起步,基本围绕应急管理和灾难恢复两个方面开展实践。2003年的“SARS”、2008年的汶川地震等灾难事件,使我国政府部门和企业提高了灾难应对、应急管理的重视和认识,国家用了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了覆盖地震、卫生、电力、通信等一系列、全面应对灾害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了从国家总体预案、部门预案、地方政府预案到重要企事业单位的较为全面的应急预案体系。与此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基础设施对信息系统依赖度的提高,保障关键信息系统服务功能在灾难情况下尽快恢复显得尤为迫切,2005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银行、证券、保险、电力、民航、铁路、海关、税务等8个国家重要信息系统所在行业,编制、了《重要信息系统灾难恢复指南》,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要行业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建设工作。

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业务发展迅猛,大型银行的资本总额、开户数量、业务处理量已位居世界前列,经营范围遍及全国并在海外快速扩张,一旦业务停顿,可能影响全行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数据大集中后,银行业积极推进灾难恢复、应急管理和IT服务持续性管理有关工作。

初步构建了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体系。确立了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区分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等级,形成统一的应急响应流程和通知报告程序。并注重与地方政府、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强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公众披露信息,增强了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积极开展灾难备份系统建设工作。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平战结合”的原则,大型和股份制银行积极推进“两地三中心”的建设,建立了同城和异地灾备中心,应对建筑类故障和区域性(例如地震、洪灾、战争等)灾难。大多数商业银行基本建立了核心业务的灾难恢复系统,保障核心业务数据安全和灾难发生时核心业务的恢复。

提升危机处理能力。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灾难恢复演练,加强银行内部各部门,及银行与通讯、电力等外部机构的联防协作。实施了包括核心系统在内的重要业务系统切换演练,提高银行应对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信心。

但整体来看,我国银行业在业务连续性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对业务连续性管理的重要性和价值认识不足,尚未形成有效的BCM管理体系。部分银行对业务持续性管理缺乏必要的理解,认为“投入大、收益小”,对金融服务持续性与公众生活、经济社会正常运转的紧密关系缺乏足够的认识,银行改善BCM管理的动力大多来自国家或监管政策压力,主观意愿不足,将业务持续性管理等同于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日常故障处置的模糊意识大量存在,参与的多为IT部门、部分人员,业务连续性计划仅作为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未建立起BCM的管理组织体系,BCM依然游离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之外。

应急预案体系不够完整,业务应急机制匮乏,外部应急协调不足。大多数银行没有业务层面应急管理机制的开发和演练,场地应急、人员应急等BCM重要环节缺乏实质性的建设。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流于形式,不少银行对业务连续性的认识不足,认为业务连续性就是信息系统应急恢复,就是科技部门的责任,没有在全行层面建立整体管理体系,缺乏科技与业务、公关等部门的联动,缺少业务应急手段和客户安抚、媒体公关等处理措施。业务部门配合不足、业务人员参与力度不大、业务覆盖面不全,一旦出现意外,应急预案可能无法发挥作用,与外部机构(如政府机构、公共事业机构、银行同业、外部合作金融服务机构等)的协作联动不足。多数银行业务连续性演练仅停留在信息科技层面,缺乏涵盖业务、技术和后勤保障等多方面的全行性演练,导致应急和灾备能力有效性无法得到验证。

业务的灾难恢复目标不明确、信息系统灾备覆盖面不够、灾备资源的有效性保障不足。缺乏风险评估和业务影响分析,缺乏对业务中断损失与灾备建设投入的成本效益测算,导致灾备系统、科技应急体系建设盲目投入、缺乏规划,灾备系统覆盖不足等问题。虽然银行大多已建立了灾备中心,但是业务分类分级及差异化的业务恢复目标还不十分明确,部分银行灾备中心只停留在核心账务数据保护的层面,一旦发生灾难,很难实现重要交易渠道的恢复、重要客户及交易数据的恢复。灾备切换演练未能真正贴近实战,灾备人员配置、系统演练有效性验证等方面存在不足。

加强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意义

信息科技连续运作的根本目标是保障业务的持续性,商业银行更应从业务角度出发,以业务持续为目标,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灾害灾难的各部门协同管理体系,加强顶层设计。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和信息技术发展加速,信息科技的广泛应用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度大大提升,各个国家金融机构间的外部依赖度也不断加强,单家机构的故障可能使关联金融机构遭受损失,并且风险扩散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大,外部性大大增强,因此推动和加强银行业的业务连续性体系建设,从全行层面进行规划,进一步加强整体业务连续性规范和深层次机制建设,实现对各种事故和灾难的有效应对,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运行秩序非常迫切。

从长远来看,BCM的价值并非仅仅是企业应对灾难、提高生存能力的工具,在许多发达国家金融行业,BCM已成为改善经营管理、承担社会责任的基本准则,是银行提高风险预测和快速应对能力,适应需求变化和威胁,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可以说,业务连续性管理直接关系到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对整个行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为此,银监会在充分借鉴新加坡金管局《SINGAPORE STANDARD SS 507》、英国《BSI PAS 56》及一些国际先进银行的业务连续性管理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商业银行实际情况,编写并正式了《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指引》以提高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能力,降低业务中断产生的影响、快速恢复业务为目标,要求商业银行建立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规范了相关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明确了业务影响分析、风险评估的方法和工作重点,对业务连续性计划的内容、演练,业务中断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商业银行加强各部门的协同保障,建立业务连续性管理持续改进机制。《指引》更加强调商业银行在应对业务运营中断事件进行统筹管理,促进各部门的协同,提高应急的能力。同时,还明确了银监会应对商业银行业务运营中断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和流程,强化了监管机构与银行间、金融同业间、监管机构与外部其他部门间的应急协同。《指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要求与组织体系。在总则中提出了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内容、目标、范围及原则,强调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活动的基本原则,不能仅单纯从银行业务收益角度考虑,并强调以人为本、重要业务优先保障、内外部门间的协同等原则。商业银行应当将业务连续性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业务连续性日常组织架构和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商业银行董(理)事会应作为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决策机构,承担最终责任。《指引》强调商业银行应建立BCM的组织框架,设立负责BCM的部门并能从整体上协调全行其他部门,该部门应为风险部或办公室等综合管理部门而非信息科技部门。在BCM组织框架下,业务和科技部门应作为业务连续性的执行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应负责设定业务恢复指标、创立业务恢复计划、建立业务恢复资源等,强调了以业务为主体的连续性管理职能及业务部门在全行业务连续性建设中的义务和重要作用。

业务影响分析。强调业务连续性管理是对银行业务的识别、分析、量化指标的过程,是制定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策略及规划的重要手段。业务影响分析应从识别重要业务入手,明确重要业务的归口部门,量化业务中断对银行的影响,分析业务恢复指标,明确业务运作所依赖的关键资源中断的影响范围及恢复指标。商业银行在业务影响分析过程中,应关注业务部门与业务条线之间的对应关系,关注业务之间的依赖关系,关注重要业务与关键资源的对应关系。《指引》明确提出商业银行重要业务恢复时间目标与恢复点的指标要求,重要业务恢复时间要求包括资源恢复时间和处置决策过程、业务验证过程等。

业务连续性计划与资源建设。商业银行应建立覆盖所有重要业务和应对大范围业务运营中断的总体应急预案,以及针对不同场景的专项应急预案,应注重总体应急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业务预案应关注与其他预案之间的衔接,做到全行应急“一盘棋”,并将外部供应商、金融同业及其他外部机构纳入业务连续性计划范围。在业务连续性计划所需资源建设方面,不仅要加强在应急及恢复过程中的备份资源建设,还应加强信息系统在日常生产中的高可用性建设,减少系统中断的几率。

业务连续性演练与持续改进,它是业务连续性计划、预案、资源是否有效的验证和保障。一方面,商业银行要保障演练的计划性与针对性,应把演练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有计划、定期开展,要针对重要业务中断场景、重大业务活动、重大社会活动等关键时点开展演练;另一方面,要保障演练的实操性与全面性,商业银行应注重以真实业务接管为目标,开展全行性演练并将外部供应商、基础设施保障单位等纳入演练范畴,三年内应实现所有重要业务的演练全覆盖。评估与改进方面,商业银行应做到评估与审计、内外部评估、全面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

运营中断事件应急处置。首先,在业务的监测与预警方面,商业银行需建立自动化、智能化的监测手段,从单纯信息系统监测向业务监测发展,从被动监控到主动监控,加强关键业务时点的系统压力监测,建立科技与业务部门间、银行与外部单位间的风险信息提示与共享。其次,在事件处置阶段,不仅要按照一体化应急流程,对事件实施分级分类处置,更应关注业务应急处置措施的运用。要按照业务应急预案,通过减少服务功能、缩小服务范围,保障关键、紧急的业务处理,或利用替代系统、手工记账、分支机构或他行支付渠道等手段进行业务应急处置,加强对外沟通,最大程度降低负面影响,而非一味等待信息系统的恢复。再次,在应急及灾难恢复中,银行应加强危机管理,指派专门的部门负责危机处理,加强舆情监测、信息沟通和,以消除或降低负面影响。国外经验表明,发生重大事件后,一些银行不是因为中断造成的损失而难以为继,却是丢掉了客户的信任、丧失信誉而逐步走向衰落。

《指引》旨在“强化事前监管要求、建立事中处理流程、明确事后报告路径”,它是银监会在日常监管与银行突发事件处置中的指导与监管工具,也是目前我国在“业务连续性”管理领域的第一份监管指引。

加强银行业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建议

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的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要充分借鉴和引进国际先进实践和标准规范,加强组织建设,明确责任、落实工作职责,科学制订业务连续性计划,系统地推进灾备系统、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常态化评估维护机制,形成企业的BCM文化,使每个员工建立防灾意识,自觉自愿的参与到银行的BCM各流程活动中。

加大力度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应急演练工作,积极开展银行业行业性应急演练和金融跨业应急演练工作。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演练活动,组织协调由金融管理部门、基础设施供应商和多个金融机构参与的联合演练活动,持续提高金融机构的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实践能力,增强我国金融业的整体业务持续性能力。

应急资金保障方案范文6

第一条按照国家民政部的要求和省民政厅、财政厅文件精神,为加快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的救助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制度。

第二条临时救助是指对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的救助。

第三条实施临时救助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及时、适度,以“救急救难”为主的原则;

(四)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和家庭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临时救助工作实行市人民政府负责制。

(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临时救助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将临时救助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二)市民政局负责临时救助的组织实施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临时救助资金的筹措安排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的申请、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受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临时救助的服务工作。

第二章救助范围及救助对象

第五条临时救助实行节日补助、物价补贴和应急救助等方式,具体范围如下:

(一)节日补助范围主要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

(二)物价补贴范围主要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应急救助范围主要是城市低收入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等,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

(四)其他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人群。

第六条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是应急救助申请的要件及救助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家庭成员中有人患危重疾病,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赔付和补偿资金,及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扣除以上各项保险、赔偿和救助外,个人负担费用在5000元-10000元的救助500800元,10000元以上救助10001500元;

(二)家庭成员中有人因交通事故等人身意外伤害或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救助5003000元;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在大学、高中读书期间,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仍然无力支付寄宿生活费用的视延吉市救助资金情况,救助500800元;

(四)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经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救助300500元;

(五)低保家庭最高救助标准3000元,低收入家庭最高救助标准2000元;

(六)应急救助一般一年内救助一次,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特殊情况的经市民政局认定后年内可以给予二次救助。

第七条因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一)因、吸毒等参与非法活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虚报,提供虚假证明的

(三)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或办法规定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或人员。

第三章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九条节日补助是救助对象的普惠性救助,不需要个人申请,但需按规定程序报批,即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拟定救助方案和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物价补贴是物价指数上涨幅度较大时,对救助对象的临时性补助。不需要个人申请,但需按规定程序报批,即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物价和统计部门公布的物价指数,拟定补贴方案和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申请应急救助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由申请人(户主本人或申请家庭授权的委托人,下同)向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全省统一制式《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家庭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应急救助时,应提供《省城乡居民低保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应急救助时,应提供市民政局出具的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证明》及其复印件;

4.由街道(乡镇)出具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证明材料。

(二)入户核查。由市、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和社区(村)低保专干组成“三级联合审查组”共同入户核查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情况,核定补助标准。

(三)审批和公示。由“三级联合审查组”入户核查后,其所在社区(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民政局审批,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存折。

(四)信息录入和建立档案。对审批后的应急救助对象,由乡镇(街道)依据《申请审批表》及时将信息录入到省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平台”由市民政局根据《省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按户建立一份纸质档案,由市民政局统一保存。电子档案要与纸质档案的内容相一致。

第十二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应急救助时,应参照《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评议办法》试行)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对因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情况紧急的可先救助,事后按规定程序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应急救助一般一年内救助一次,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情况特殊的经市民政部门认定后一年内可以给予二次救助。

第四章救助标准及救助资金

第十五条临时救助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适时调整。

第十六条实施应急救助时,根据救助对象财产收支状况、家庭主要成员劳动能力状态、困难程度和类别等因素,结合当地财政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应急救助类别和补助标准。具体类别和补助标准由市民政局确定。

第十七条临时救助资金来源采取多渠道筹措解决。

(一)市民政局受市政府委托,科学合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对临时救助任务较重的街道(乡镇)可给予适当增加补助;

(二)市财政临时投入和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调剂;

(三)医疗救助基金;

(四)福利公益金;

(五)社会捐助资金。

第十八条临时救助资金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的市民政部门应当追回救助资金,两年内不予受理其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

第二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违规办理临时救助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