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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1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立通区位和资源优势,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全面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定位小城镇功能。按照高档次、高标准、超前规划的总体思路,投资8万元,邀请北京北方设计研究所编制完成了镇域总体规划,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统筹协调,全面抓实繁荣发展明珠商城工作。重点实施了陈庚街、杏林街南延工程和明珠路升级改造工程。陈庚街南延工程全长268米,宽12米,正在进行道路硬化,南部路面现已硬化完毕,沿路两侧建成商铺150间,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所有商铺已全部预售完毕。杏林街南延工程拆迁工作正与相关单位积极协调,施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明珠路升级改造工程已全面完成,共铺设便道3500平方米,安装路灯14盏,中华灯2座。三是示范引导,统筹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目前,占地60余亩的明珠社区一期工程1—5号住宅楼已交付使用;6—8号楼已完成100套单元房主体工程建设,目前正在扫尾。9—13号楼共270套单元房,第五层正在封顶。道路硬化、地热供暖、给排水、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已经完成。
二、存在问题
1、基础设施陈旧,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仅靠镇财政投入难度较大。
2、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运行能力不足,明珠商城管委会作用发挥不明显。
3、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难以建立。
4、明珠商城无鲜明特色,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制定完善明珠商城建设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分类清晰、功能完善、形成规模的小商品批发市场。
2、由镇党委、政府牵头,成立商城自治管理机构,吸收部分商户业主共同参与,加强市场日常管理。
3、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商城内交通、排水、照明、卫生等基础条件。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外地客商投资,打造规模化专业市场。
5、进一步整合商城内闲置土地,合理开发利用,避免资源浪费。
6、引导商户经营项目集群发展,科学分行划市,建设多条特色经营街道。
四、几点建议
1、县委、县政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小城镇建设配套资金,解决资金投入难题。
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2
摘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就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来讲,如何做到以中心城镇扩容提质为重点,以中心集镇建设为依托,推动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值得认真研究和思考。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
一、城镇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滑县始终按照统筹城乡的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区域性影响力中等城市目标,按照“中心县城、明星乡镇、小康村落”的城镇发展布局,加快县城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着力推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城乡面貌明显变化,县城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城”、“省级园林城”和“市级文明县城”。县城建成区面积由2005年的14平方公里发展到28平方公里。
(一)城镇布局进一步优化
一是高起点谋划,城镇规划逐步完善。2005年,滑县全面启动了县城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及主要道路、主要建筑物控制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面积达到42平方公里。同时乡镇总体规划实现全覆盖,对19个乡镇的总体规划进行了重新修编、评审和报批;二是县城空间逐步拓展。将道口镇、城关镇、小铺乡所辖约100平方公里作为县城规划控制范围,县城空间规模进一步扩大,空间结构趋向合理。
(二)县城初具中等城市规模
一是加强道路建设。滑县投入建设资金3亿多元,对县城16条主干道进行了建设和改造,对城区大部分背街小巷进行了治理;二是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开发建设了宾北广场、戏曲广场、敬老广场等10个休闲广场和农副产品批发等7个专业市场。建设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三是全力搞好新区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区建设,支持新区建设,初步形成了“五园、四区、三中心”的框架,建成区面积达到了10平方公里。四是大力实施旧城改造。
(三)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初见成效
各乡镇进一步加大道路、学校、敬老院、休闲广场、文化活动中心和市场建设力度,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改善。新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初见成效。产业集聚区锦和新城、白道口镇滨河新村社区两个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已全面启动。锦和新城建设,涉及33个行政村,10063户,39980人,原村庄占地9451亩,新城占地2476亩,节约土地6975亩。
二、产业集聚区整合土地、村庄的主要做法
为给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有效破解“三农”难题,县委、县政府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区划,先后将原隶属城关镇、小铺乡管理的37个行政村4万多农业人口划归产业集聚区全权代管。代管的这些村庄,如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成为一个新课题。
按照“以社区建设为突破、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人文关怀为纽带、以文明建设为保证”的建设方向,通过对代管的行政村进行村庄、土地双整合,全面启动了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锦和新城建设。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科学规划,适度超前;二是民主决策,积极稳妥城镇化进程;三是政策鼓励,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四是筹集资金,破解锦和新城建设资金匮乏难题;五是整合土地,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三、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执法刚性不足
县城及乡镇建设普遍缺乏控制性详规指导,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评审工作滞后,致使规划控制缺乏依据。同时受管理体制的影响,乡镇建设缺乏规划人员的监控和指导,规划实施难以落实,规划执法刚性不足。部分居民对城乡规划了解不够,支持力度不大。
(二)辐射带动力不强
全县除县城外,其余城镇建设普遍规模较小,对周边乡村的辐射带动力明显不足。
(三)产业建设滞后
县内各建制镇普遍产业建设规模偏小,技术落后,产品单一,抵御风险能力差,运行困难,产业承载力缺失,竞争力不强。
(四)城管机制不够健全
城市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城市管理尚存在“一治就好、一停就乱”的现象,特别是城镇基础设施管理难以监管到位,损毁严重;绿化、美化、亮化标准还比较低,城镇居民的城市意识和参与管理意识不强,社区建设比较滞后。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规划修编,促进科学发展
城镇规划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依据和推进城镇化的基础。突出重点抓好县城、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城镇建设与保护耕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编制好交通、供电、通讯、环保、绿化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健全城镇服务功能。
(二)发展县域经济,为城镇化建设提业支撑
以产业发展推动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城镇产业支撑,快速提升城镇实力,增大城镇辐射、带动、集聚作用。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发挥优势、创造特色”原则,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做强做大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化工塑料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光伏、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业。 (三)理顺建设体制,探索城镇管理与经营新途径
按照县城发展策略,抓好城市资产经营,做大做强城建投资公司,提高融资和经营城市的能力。加强城市土地储备,促进城市建设良性发展。加快县城管理体制改革,撤消县城区内建制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进村改居工作,实行城市化管理。完善小城镇建设开发市场,以乡镇政府为主体,走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道路。
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3
一、我县小城镇建设的现状
我县小城镇建设近几年来在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下,切实推进小城镇建设,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同步并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市级重点镇官池镇的规划编制工作,省级文化旅游名镇**镇规划编制以及市级新型农村社区柳池社区的规划编制,同时完成了畅家村、秦豫村、坡底村等20个示范村的建设规划。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实施办法,大力推进三产融合,突出天下粮仓、景城融合**镇,孝道文化、同州饮食柳池村,农耕体现休闲度假畅家村,农业观光、马术休闲平罗村,黄河风光、水产体验福佑村等。同时县级重点镇羌白镇、下寨镇、许庄镇建设管理、管理、经营、发展小城镇工作已初具雏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诸多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与城镇化的改革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撤镇并镇、撤村并村的小城镇工作创新机制中镇村的规划、建设、经营、发展与之不相适应,需要科学的定位,高效的规划指导,实效的建管办法来为小城镇建设提质增效。一是认识上有差距。突出表现在:有些地方还没有把小城镇建设摆到应有的战略位置,广大干部群众对小城镇建设在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有的镇因缺资金对搞好小城镇建设存有为难情绪,缺少发展新思路,造成工作被动;个别乡镇关起门来搞建设,难以形成大开放、大发展的格局;有些地方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缺少长远眼光,制约了小城镇建设上档次、上水平。二是规划滞后。目前全县各镇处无一镇编制详细规划。从上述情况看,(一)规划不健全。镇还没有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有个别乡镇只是口头规划,致使小城镇建设无章可循、无序发展。(二)总体规划缺乏连续性和权威性。大多数乡镇的总体规划还没有经乡镇人代会审查并报市政府审批,因此规划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没有编制详细规划。导致小城镇建设布局不规范,特色不突出,基础设施不配套。(四)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随着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上级部门和县级部门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如户籍、土地使用、各种收费等,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一是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约小城镇建设。二是征用土地手续多,时间长,收费偏高。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近几年来,转移到小城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人数呈迅速递增的态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如住房、教育、社会保险等不配套,农民进镇有后顾之忧。(五)融资渠道不畅。主要表现是:⑴县镇财政实行分税体制政策,分灶吃饭、自筹平衡,镇财政普遍打得很紧,小城镇建设资金很难列入预算。⑵银行对小城镇建设贷款较少。⑶小城镇建设经营程度低。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投资少,利用外资开发小城镇的力度不大,民间资金潜力挖掘不够。这些因素,导致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建议各级领导要把建设小城镇、经营小城镇,作为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下大气力抓紧抓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小城镇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小城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发展小城镇有利于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聚集,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利于辐射带动周边经济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党和国家对小城镇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因此,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超前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切实把实施城镇化战略放在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实行领导责任制,把规划、建设、管理好小城镇列入任期责任目标,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全方位,多角度,参与小城镇建设,切实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协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4
【关键词】地震;抗震设防;建设工程
1.单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措施及现状
1.1单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措施
按照《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和《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为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县加强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1.1.1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明确管理机构
根据《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具体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审查、抗震质量监理与检测、抗震质量验收与备案工作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经抗震设计专项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进行建设项目报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抗震设计专项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行工程报建和工程招标、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并由单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我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1.1.2强化责任主体的抗震意识,健全管理制度
根据《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加强对“五方”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和追究。要求建设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抗震设防的管理规定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工程建设。为此,县立即组织全县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召开贯宣会,要求各责任主体认真学习有关抗震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抗震设防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同时确定了以单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主,抽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以日常巡查结合抽查的形式,加大对在建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检查力度。
1.1.3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严把源头关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应当设立抗震设计专篇,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并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县以书面形式通知新建工程建设、设计单位,确保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行业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1.1.4确保建设工程抗震施工质量,严把建材质量关
继续加强建设工程抗震施工质量要求,我县要求参与在建工程的所有施工企业重视工程项目抗震质量的施工与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的贯彻与落实。同时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已经审定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认真编写抗震施工方案,并做好抗震设计和抗震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以确保抗震施工质量。同时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实施抗震质量监理,制定专项监理方案,重要部位实行旁站监理,进行专项质量验收。通过以上措施,加大了在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了工程的抗震能力,确保了工程质量。
在建材质量管理方面,我县要求施工单位对涉及抗震主要建材采取100%见证取样,对所涉及抗震要求重点部位的保证试块、试件重点管理。同时要求检测单位将不合格建筑材料及时上报,特别是涉及抗震要求的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砼、砂浆等,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今年已发现不合格建材300余组,现已清除现场。
1.1.5大力开展农村抗震管理工作,立足当前形势
新农村建设是我县当前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从以往的地震灾害经历看物质损失最重的在农村,人员损失最大的也在农村,主要问题为农村自建房抗震措施不到位和农村危旧房屋的抗震能力极差。所以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工作是我们防震减灾的主要工作,目前我县在农村抗震管理工作中,具体措施如下:
(1)在图纸设计方面全部按规定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
(2)在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管理方面,新农村建设的工地安排专业监理人员现场监理,所有建筑材料严格按进出场规范进行把关,绝不允许质量不合格建材进入施工场地。同时工程重点部位实施旁站监理,确保抗震施工质量。
1.2单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力度,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县对单县中心医院、东大医院、时代广场、永顺国际花园、万隆批发城等一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规划、建设部门也依法对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计和监理,有效地提高了我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其中时代广场小区荣获“首个菏泽地区县级住宅楼盘抗震设防示范小区金奖”。 2010年,我县委托山东省地震工程院在我县城区开展了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小区划成果已在书香苑、财富广场等建设工程中推广应用。2010年 7月23日全市地震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现场会在我县举行,对我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工作、地震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现场等进行了参观指导。各县区地震局长、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单县地震局做了典型发言,市领导对我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
2.单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的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着十分突出的问题。
2.1防震减灾指挥体系不健全
县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和地震台网中心还没有列入建设规划;我县地震局虽独立设置,但内设机构不完善,没有配备专业人员,没有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没有列入县财政预算。
2.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不到位
全县70%以上的建设工程没有依法进行抗震设防和地震行政审批,95%以上的易产生地震次生灾害的工程没有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工程处于不设防状态。为抗御地震灾害埋下重大隐患。
2.3抗震设防管理没有全部纳入建设工程审批程序
目前我县只有部分医院及住宅小区建设工程纳入了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学校及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未纳入管理,使学校和一些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未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3.单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建议
针对严峻而复杂的震情和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现状,特提出防震减灾工作措施及建议如下:
3.1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菏办发[2002]107号)要求,我县已独立设置了地震局,但没设内部机构,人员编制较少。急需健全机构、增加编制。
3.1.1健全内部机构
在地震局内设置办公室、管理股、地震监察大队三个股室,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3.1.2设置单县地震台管理站
目前我县已建立数字测震台、数字强震台、地震前兆观测台各1个,地震宏观观测点22个。按照《菏泽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我县仍需建立1个数字强震台,1个地震前兆观测台,2个煤矿地震监测网。为加强地震监测台的管理,需设立单县地震台管理站,为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地震监测台的管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震数据监测和信息传送。
3.1.3增加编制
菏办发[2002]107号要求县区地震局应配备编制人数5至8人,目前我局编制数为5人。但由于我县是人口和地域大县,地质构造复杂,需建设的地震台、宏观观测点较多,现有人员编制已不能满足我县防震减灾工作需要,需增加编制8人,其中,局增加编制3人,地震台管理站增加编制5人。
3.2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3.2.1将抗震设防管理纳入建设工程审批程序
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的必备条件,将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必须条件。没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发改等有关部门不能立项和办理相关手续;没落实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房管等部门不能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3.2.2加大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检查力度
严格建设项目地震安评制度和抗震设防审批制度。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等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对其他建设工程严格设防标准。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到建设工地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是否按标准进行了抗震设防、在施工中是否落实到位。对没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其尽快办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拒不办理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强制其办理相关手续。
3.2.3对已建工程进行一次清理检查
全面排查消除地震安全隐患,以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一是对已建的“三产”项目,特别是医院、学校、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区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重点检查是否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是否按标准进行了抗震设防。对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要补办地震安评手续;对未进行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不达标的工程,要按要求进行加固。没有加固价值的,要坚决拆除,以消除致灾后患。二是对已建的工业生产项目,特别是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重点检查化工、造纸、水泥、供热、供气等建设项目。对这些项目,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到“应评尽评”,并依据评价结果严格审定、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3.2.4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按照《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民居建设的管理。在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中进行抗震设防管理,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并开展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工程,从而全面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水平。
3.3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
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增加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经测算:每年需列入财政预算的办公经费、地震执法工作经费、宣传教育培训费、群测群防费、宏观观测点人员补助等工作经费20万元,防震减灾专项资金40万元(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每年30—50万元防震减灾专项经费)。购置或调配执法车辆一部,并配备相应的执法设备。
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5
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的调研报告
统筹城乡发展的破题之举
农业人口比重大,如何促使更多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减少农民,富裕农民,进而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已成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重大课题。
一、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
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演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市劳务市场主要是农民工的“两个趋势”不可逆转。顺应新形势,畅通农民进城“管道”,既能开拓农民创业途径,又能提高土地等资源的利用效率,进而形成“三化”互促联动的良性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1、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客观需要。新型工业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逾越的阶段。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全市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6亿元,增长19.7%,其中工业增加值40.25亿元,增幅达23.8%。一批新崛起的农民企业家和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创办企业或到中小企业务工,已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用全市人均8795元的gdp、三次产业27:33:40的结构和工业15%以下的就业率三大标志性指标,对照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我市正处在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大上工业,让农民进入城镇发展创业的最佳时期。遵循客观规律,乘势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已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客观之需。
2、加速发展城镇化的有效途径。农民进城不但直接转变为城镇的生产者,而且能带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的增长,成为推进城镇化的直接动力。据研究表明,城市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gdp提高0.15个百分点,就业率提高0.33个百分点。近来,尽管全市以扩容提质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快速推进,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大幅增加,每年城镇化率以1.5%的速度增长,但全市的城镇化率仍然比全国的45.6%低14.6个百分点,比全省的40.6%低9.6个百分点。目前,市内进城务工农民10.3万人,其中相当一批农民在城市生活多年,却难以享受市民待遇,游离于城镇化的边缘和“门外”,如果能让这部分人整户进城居住,那么全市城镇化率就能再提高约11个百分点。将有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转变为城镇人口,进而盘活农村土地及宅基地资源,扩大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无疑是提高全市城镇化水平的一条捷径。
3、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破解“三农”问题,既要在农外下功夫,也要在农内找出路。就农内而言,就是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使留在农村的部分专业农民,规模集约经营土地,实现土地产出效益的最大化。全市农村人口265.71万,常用耕地面积287.2万亩,人均只有1.08亩左右,户均经营耕地4.5亩;97.2万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按集约经营计算只需50万,还有47万多处于富余状态;农民人均纯收入2770元,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由的3057元扩大到7380元。农村人多地少、经营分散、效益不高和收入偏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只有千方百计促进农民进城,将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腾出有限的耕地资源,通过流转的形式,让有实力、有技术的产业大户和龙头企业规模集约经营,才能实现农业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进而迈向农业现代化。
二、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的战略举措
就业是民生之本,居住是民生之托,收入是民生之基。这也是农民进城所要解决的必具条件。从我市现阶段特征出发,更应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确立和推进大工业、大城镇、大转移联动发展战略,为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创造基本条件。
1、发展大工业为农民提供创业就业条件。充分的创业就业环境,是农民进城立足的前提。从整体上看,全市工业经济比重较少,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链条太短,产业集群尚未形成,难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目前城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08万个,乡镇企业二产从业者11.6万人,工业提供的就业岗位比较有限。只有大办工业、办成大工业,才能为农民进城创业就业提供条件。一是做强大产业。以新型工业化为引擎,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制造等重点产业,集中力量打造培育产业链条,不断扩大就业岗位。二是打造大园区。市上着力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产业领先高地、市场投资洼地,吸引各类资源涌入,带动全市开发一批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高、竞争能力强的新产业、新产品,开拓就业增容空间。三是兴办大企业。大力引进和发展产值过亿、过十亿、过百亿的大型企业,注重发展劳动密集性企业,对现有规模以下企业,通过资本联合、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等办法,逐步向规模企业迈进,提高工业的整体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市工业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使其真正成为接纳农村劳动力的主渠道。
2、建设大城镇优化农民进城定居环境。农民为了寻求更好的 致富途径、更优的子女教育和生活环境,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已成趋势。坚持发展大城镇战略,同步解决农民进城住房问题,是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第一,突出规划“龙头”。充分发挥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调控作用,高起点地从空间布局、城镇规模、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好城镇发展规划,扩大城镇空间,提高增容能力。第二,构建城镇体系。按照中心城市、小城镇、新农村集镇“三个100万”人口布局目标,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三级城镇体系。采取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强势推进办法,到2020年,中心城市人口由现在的32万达到55万,向大城市迈进;小城镇人口由现在的40万达到65万,向达标小城镇迈进;新农村集镇由现在的20万达到40万,向集镇社区迈进,形成快速吸纳农民进入城镇的格局。第三,完善功能设施。加快以教育、医疗为首要的城镇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尽快缓解农民进城带来的子女上学和就医设施压力,为农民进入城镇创造良好的环境。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镇人口达到16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3、实施大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全市目前大约尚有近5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实施大转移,让多数农民从土地中彻底解放出来,走出农村,走向城镇,进军非农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选择。应坚持异地输出、就地转移、返乡创业三措并举,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实现农民转移数量突破、质量提升。一是异地输出。建立劳务基地,强化定单对接,打造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务工效益。二是就地转移。对接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需要,着力在工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拓就业渠道,制定转移规划,扩大转移规模,实现有序转移。三是返乡创业。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创造优惠条件,优化创业环境,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转移农民到市内市外城镇就业90万人,其中市内就地转移就业由现在的10万人增加到30万人左右。
三、建立促进农民进城创业定居的政策机制
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急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瓶颈,进行制度创新。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应制定扶持政策进行引导,提供转移岗位进行安置,完善社会保障进行解难。
1、制定鼓励农民进城创业扶持政策。一是建立培训体系。打破“专业雷同、县县都办”的职教思维定式,制定统一规划,整合培训资源,以职业技术学院为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分专业、按区域布局发展职业技术学校,启动实施“素质+技能+创业”工程,推广“一个不能少”的培训模式,尤其应鼓励引导农村初中毕业生选择职业技校,加大免费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素质高的创业型农民,确保能进城、稳得住、会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政府应多方筹资建立创业基金,主要用于为农民创业提供贷款补贴和贷款担保。鼓励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创新贷款服务品种,积极推行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大型农机具和农村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业务,完善联户担保贷款模式,加大小额贷款扶持力度。对农民新创办的成功企业,政府可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强创业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务工创业服务市场,在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维权服务等方面大开绿灯,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降低进入门槛,简化各种手续,优惠减免税费,废除歧视差别,加强权益保护,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平台和服务环境,真正让务工者满意、让创业者放心。
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6
“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实现土地、产业、人口“三大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建立健全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向社区集中的政策和机制,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现状
农村居民居住方式正由分散逐步向集中转变。全区乡镇域面积×××××km_,集镇规划区面积共××km_,建成区面积××km_,乡镇域总人口××万人,集镇人口×万人。行政村总数××个,自然村×××个,工商小区及住宅小区××万平方米。____年农民“造城”,全区共吸引农民进镇建房×××户,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第一、四期移民建镇共移民××××户,移民人口××××人,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据调查,有近七成的农村居民表示愿意进城集中居住,这与党委、政府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是一致的,是执政为民和实现“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部分家庭已在城镇购有住房,还有一小部分也打算在三、五年内进镇购房。他们主动向城镇集中主要是为了子女更好的成长和改善生活条件。还有部分农村居民希望政府将农村老宅置换,进而实现进城居住的目的。
二、影响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主要因素
_、经济因素。进城居住要购房,生活费高,需要一定的经济保障,因而收入较低就成了制约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的主要因素,而且区域间农村居民的收入差异对进城意愿影响很大。
_、观念因素。青年人进城镇居住愿望迫切,而中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人由于习惯了恬静安逸的农村生活方式,对节奏较快竞争激烈的城市生活有所顾虑,无法完全从传统的“乡里乡亲”热热闹闹向住宅楼里的“左邻右舍”各自忙碌、较少往来的生活方式转变,同时对土地的眷恋和传统的家乡观念使得他们长期的农耕生活形成对土地较强的依赖性。
_、产业因素。缺乏产业支撑,企业、耕地分散,导致小城镇的生产与消费活动是分散的,使得第三产业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不能集中充分延伸,从根本上导致了城镇人口难以集中。
_、土地因素。现有的土地制度是农村人口难以集中的根本原因,村与村、镇与镇之间的农村人口难以流通与集中,农民住宅很难按照规划实行易地集中建设。
_、户籍因素。户籍管理制度的制约,导致一系统社会保障制度如入托、入学、医疗等成了进镇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加大推进我区农民向城镇集中的政策与措施
_、规划先行,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
⑴、加强城镇建设与区域经济相结合,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体现特色,借鉴外地城镇发展的经验,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路,重视合理布局,科学规划。
⑵、不断提高城镇化建设水平,完善城区功能,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⑶、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完善公建设施配套及基础设施配套,创造良好的环境质量,围绕“适时改造、完善配套、做精老城、增加亮点”和“拉大框架、丰富内涵、做美新城、营造特色”的城建工作指导思想,合理规划住宅小区和民心工程。加大综合开发的力度,建设户型合理、功能完善、面积适度、设施齐全、切合华容实际的新型住宅。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加强城镇管理,以人为本,努力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让农民低门槛进城,引导农民不断向城镇集中,安居乐业。
⑷、交通资源与设施共享。加快镇与镇之间的交通及基础设施的联系,使得各种要素流通和相互作用,同时有限的镇级经济可以合理投入,提高设施建设标准,提高资源和设施利用率。
通过城镇发展建设,促进城镇高水平、高质量的发展,增强城镇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力,增强城镇对农民的吸引力,从而加快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的人文意识。
_、完善体制,加快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
⑴、行政管理体制、土地所有制等方面应加以完善与突破。应突破农村集体土地“三级所有,组为基础”的所有制束缚,镇(乡)、村、组三级所有的体制,使农民中心村建设的推行很难实现,缺乏在三者之间进行利益协调的体制改革。
⑵、探索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耕地总量控制,动态平衡,易地复垦。政策上应扶优助强,在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计划中,调剂一定数量的额度向中心镇倾斜。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由政府统一征用,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出租),统一管理。除法律规定可以划拨外,一律实行有偿使用,用地单位和个人可自主选择出让或租售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经营性土地出让,可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小城镇建设要坚持节约用地、合理用地、按规划和计划开发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保留进镇落户的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承包权不变,同时,根据进镇农民自愿,通过委托经营、租赁经营或有偿转包等形式,解决好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问题。集中使用农民住宅用地指标,允许进镇农民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按一定的折算标准置换城镇住宅用地。
⑶、从体制上对现有城镇农民建房进行控制与引导。形成区域内管理体制,对农民建房进行有序的控制,并加以政策性引导,加快推进社区(中心村)规划编制,通过规划引导,推进农民向社区(中心村)集中。
_、政策配套,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
⑴、改变现有的市政设施统一建设与管理的模式。加大政府对市政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镇供电、供水、供气、给排水、环保、绿化等综合基础设施系统。同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各种社会公益事业设施,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
⑵、加大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中“镇保”政策的力度,增加就业岗位。积极推行“镇保”政策和建立相关的产业,使被征用土地和农民利益得到保障,就业得到保障,减少社会不稳定性因素,增加土地使用者的积极性。
⑶、探索市场化的投融资政策,挖掘发展潜力。资金匮乏是城镇发展的主要瓶颈,但由于城镇目前各自为政,分头建设,使得有限的资金分散投资,导致效益低下,并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与大量浪费。一要充分发挥银行等多渠道资金运作,以经济的繁荣和社会发展为根本目标,从城镇规划、节约土地、环境保护、产业结构等多方面入手,科学评估,综合考虑,拿出正确的信贷政策。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二要通过区域财政、税收等手段,建立区域建设发展资金,合理、统一支配有限建设资金,投入城镇基础建设,避免重复和盲目建设。三要充分吸引市场化资金,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思路,发挥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手段,以土地作为投资,吸收外来资金,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提高城镇的发展水平。
⑷、加快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极进行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和吸引农民进镇落户、务工经商。经批准在小城镇新落户的人员,在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参军、计划生育等方面,享有同原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将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中心镇,计划、公安、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落实工作,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城镇增容费。加强小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解除进镇落户农民及相关人员的后顾之忧。